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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高職 就業 法律意識
筆者對蘭州職業技術學院各專業二年級近600名學生進行了關于“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問卷調查,發放問卷600份,收回有效問卷570份,其中男生190份,女生380份。
當問到就職前,你會認真與用人單位討論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等問題時,190位男生100%選擇了“會”;380位女生中有97.4%的同學選擇“會”,2.6%的同學選擇“不會”。問及你現有的工作經歷中,曾遭遇過勞動侵權嗎?22.6%的男生“遭遇過”,77.4%的“沒有或遭遇過”;女生中65.8%“遭遇過”,34.2%“沒有遭遇過”。對你希望學校宣傳勞動法或勞動者權益保護類的知識嗎?100%的男生選擇“希望”;84.2%的女生選擇“希望”,10.5%的女生選擇“強烈希望”,有5.3%的女生選擇“無所謂”。
在多項選擇中,問到你遭遇過什么類型的勞動侵權?45.6%的同學選擇了“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38.6%的同學遇到過“加班卻沒有獲得過相應報酬”;43.9%的同學選擇“口頭承諾沒有得到兌現”;3.5%的同學曾被“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5.7%的同學選擇“用人單位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19.3%的同學遭遇“無固定期限試用期或用人單位故意延長試用期”。當問到遇到以上侵權問題,你會怎樣處理時?42.1%的同學選擇“向有關部門投訴”;52.6%的同學選擇“辭職”;另有28.1%的同學選擇“忍氣吞聲”。問到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你了解多少時?19.3%的同學選擇“從來沒有接觸過”;73.7%的同學選擇“略知一二,概念模糊”;40.4%的同學選擇“看過有關案例分析,了解一些知識”;24.6%選擇“關注部分內容,大體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僅有2人選擇“搜集過相關知識,認識較全面”;無一人選擇“認識全面,理解深刻”;在提到你一般通過什么途徑了解到相關的勞動維權知識的?61.4%的同學選擇的是“電視”;43.9%的學生通過“報紙”;43.9%的學生通過“互聯網”;5.7%的學生通過“專業書籍”;28.1%的學生選擇的是“朋友間的閑聊”;無一人“接受過相關部門的培訓”。
根據以上調查結果,筆者對高職院校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現狀、成因及對策分析如下:
一、高職院校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現狀
1.就業法律知識匱乏。通過調查,學生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但談到在勞動就業中如何維權或是遇到侵權該尋求怎樣的救助卻束手無策,反映出學生在此方面知識較為薄弱。
2.就業法律意識淡薄。通過問卷及對部分學生的訪談中感到,學生普遍重視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能的提高,對掌握一定的就業法律知識缺乏應有的重視,勞動就業法律意識淡薄。
3.缺少主動學習意愿。許多學生都把掌握就業法律知識的希望寄托在學校和老師身上,缺乏學習相關知識的主動性。
二、高職院校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現狀的成因分析
1.學生對法律類課程重視程度不夠。現如今,高等職業教育以重技能、重實踐作為學生培養的主要目標,導致部分學生對專業課程重視有余,對公共類課程不理不睬的現象較為嚴重,學生忽視對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
2.嚴峻的就業形勢導致學生不敢維權。高職學生在擇業和就業過程面對極大的生存壓力,使得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在經濟地位、信息掌握方面存在不平等性。畢業生為獲得工作,往往被迫不接受不合理的條件或降低自己的要求。
3.高職院校課程設置不足。長期以來高職院校存在法律理論與實踐教育嚴重缺失的現象,在課程設置中,各大院校除了完成教育部規定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僅有的兩章涉及法律內容的課程之外,再無安排其他相應課程,授課時間較短,授課教師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對所從事的教學工作也缺乏足夠的認識,同時學校也沒有給予應有的地位,相當一部分任課教師沒有真正地將法律教學與提高學生就業的法律意識的培養有機地結合起來。
4.就業指導工作嚴重缺失。學校都設置就業指導中心,并將就業指導課列入教學計劃。但就業指導中心僅僅圍繞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多少,在就業指導工作中忽略學生是否真正地掌握勞動、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能否在擇業就業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自己正當的勞動權,如何誠信就業等更為重要的法律教育工作及其責任。
三、提高高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對策及建議
基于以上對于高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調查和對高職院校法律教育存在問題的分析,提出幾點提高高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對策及建議。
1.建立一支強有力的專業教學團隊。縱觀現行教育體制,高職院校注重對學生職業技能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可眾多用人單位關注的則是學生的個人綜合的職業素養如工作態度、團隊意識、對企業的忠誠度、社會責任感和法律責任感等。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學校培養目標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的嚴重錯位。對于高等職業院校不僅僅要高度重視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與發展,還要高度重視高職學生的人格教育、法律意識教育及思想品德教育,這是每一所高職院校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
一個學生的專業技能可以通過培訓得以提高,但他的人格修養、法律意識、品德操行絕非朝夕就能樹立起來。所以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培養與教育不能急功近利,不是通過幾場報告、幾次講座就可以解決的,它需要長期的循序漸進的過程,通過細致的引導,鮮活的實踐教學內容對學生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為此,高職院??梢詫ΜF有教學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將從事法律專業教學的教師、講授就業指導課程的教師以及學生輔導員進行整合,把關于勞動就業的法律知識通過多元化的教育手段滲透到學生的思想中,使得勞動就業法律法規的教育及法律意識的培養常規化、常態化、全程化。
2.在就業指導課中加入就業法律知識的內容。現如今,《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出臺與實施,高職學生就業正走向社會化、市場化、法制化。培養高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做好畢業前的法制教育工作,能使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做到知法守法,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
高職院校現有的法律課無法滿足學生在擇業和就業過程中對于法律的需求,所以在現有的就業指導課中加入就業法律知識的內容是最為便捷的選擇。
此外課程內容也要適應市場的變化、環境的變化。在學生擇業和就業過程中會遇到各種課堂、教材中難以出現的侵權行為,并且法治進程隨時代的變革也在不斷地完善與發展,因此相關教學內容要及時更新,順應時代變化,增強對學生的指導性,切實地為高職學生解決擇業和就業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在具體的教學中,要做到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有機結合,預測畢業生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規避可能發生的就業風險和就業陷阱。
3.鼓勵法律專業教師開設相關選修課程。鼓勵法律專業教師開設相關選修課程,為學生更為全面和系統的講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知識,增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
關鍵詞:法律專科;就業;措施
法律職業教育肩負著為國家培養法律服務和輔法律職業人才的艱巨職責。面對新形勢下,法律事務專業高職學生面臨著就業難、就業質量低、專業不對口等一系列問題,我們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系專門成立了課題小組,對4年來法律事務專業畢業的學生進行了跟蹤調查,在法律事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和實踐方面進行了持續不斷的努力探索。按照教育部規定,以提高就業率為中心,并將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與學校發展規模、專業設置、辦學水平緊密掛鉤。將就業率作為評估各個專業發展重要依據之一。經過走訪調查、專業調研、專家論證、社會實踐、課程互換、校企合作等活動,突出了辦學特色,提高了法律事務專業高職學生的教育質量,增強了高職院校法律專業學生的就業競爭能力,走出了一條適合高職法律事務專業生存和發展的新路。
一、突出高職法律事務專業的辦學特色
高職法律事務專業是培養輔法律職業人才。其主要職責是從事法律普及工作,是為高層次法律職業者,如法官、檢察官、律師提供與法律專業有關的日常事務服務。高職法律事務專業畢業的學生勝任的工作范圍有書記員、律師助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鄉鎮司法助理、企業法務人員、法律文秘人員等。
高職法律事務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應定位于法律職業輔助人才的培養上。例如,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事務專業將培養目標定位于重點培養能夠在法院、檢察院從事書記員的工作上,北京市各級法院、檢察院幾乎都有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培養的書記員,他們不僅擔任起了審判庭的記錄工作和有關審判的輔事項,同時也承擔起了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司法統計、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人員的宣傳工作等。受到了用人單位的廣泛好評。但是隨著書記員工作的飽和其他院校書記官專業的開設,市場的爭奪日趨嚴峻,必須尋找新的就業途徑。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事務專業根據法律服務行業的現狀與發展前景及社會對各個層次法律人才的需求。追隨市場進行了理念轉變,模式改革、將培養目標定位于能夠勝任中小型企業法律事務、基層(社區、鄉鎮)法律服務工作,村官等高素質的技能型專門人才上,我們積極與各個街道、社區、鄉鎮司法所聯系,頂崗實習,按需所學,課程改革、增加了《中下企業法務》,并積極參加北京市法律七進活動,帶領學生參加法律咨詢活動,真案真做,為學生提供實踐教學場所、崗位和專業指導教師增強學生法律技能,并針對社區、鄉鎮司法所的工作范圍,及今后工作對象,為學生開展了農村宅基地問題、養老問題、婚姻財產繼承等問題進行了專題報告,加強學生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法律應用和法律事務的處理水平。積極為法律事務畢業學生尋找出口。收到了好好的效果。在畢業的學生中基本上都能能夠勝任中小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在社區、鄉鎮司法所工作的學生也能夠勝任法律服務工作,得到用人單位的首肯。
二、培養一批優秀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培養高職法律人才,必須擁有一批既有深厚理論功底,又有實際操作技能的“雙師型”教師隊伍。我國傳統的教學方法是以講授法為主,比較注重知識的系統性傳授,卻忽略了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為了使學生更好地適應就業市場的需要,我們學院對目前的教學方法進行了深入的改革,加強案例教學和其他實踐性教學。走入基層、企業建立廣泛的實訓基地,在企業不僅掛有實踐基地的牌子,更要有真正的深度合作。把專業建設、課程設置以及整個教育與市場的運作融為一體。做到校企互動、開放合作產學研相結合辦學。構建專業與企業合作模式,提升學生的職業能力。
為此,我們學院充分利用北京市師資資源,聘請了一大批法律專業優秀人才,他們中既有從事法院、檢察院工作的法官、檢察官,還有北京市著名律師、高校法律界著名教授,同時我們還聘任了一批有社會法律工作經驗的基層法律工作者,讓學生不出校門就能傾聽到大師們的講課、社會法律工作者的講課,提高學生們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的法律運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我們學校還不斷引進高層次、高學歷的中青年教師,加強師資隊伍的培訓,逐步改善師資隊伍的結構。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對教師的進修與培訓、考核、職稱聘評、課堂教學質量、科研等進行科學規范的管理,鼓勵教師不斷提高業務和學術水平,不斷帶著課題、科研去基層,力爭建立一支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經驗的高素質、高水平,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特色鮮明,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有了這樣一支隊伍,我們在課程建設方面、課堂講授、專業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好的轉變,一方面教師按照現在的社會現狀,知道應當教什么,今后就業應當掌握什么,把理論與實踐緊密聯系,把應知應會在教學中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使學生學以致用,為用人單位打下了從業的基礎。
三、拓展就業渠道、務實就業期望、加強就業指導、提升就業能力
專科學生應當具備什么樣的技能而讓學生畢業不失業,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呢?為此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下了很大的功夫,積極改革法律事務??迫瞬诺呐囵B模式,法律專科教育的目的在于急社會之急,為社會培養應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所以在專業設置上要通過對法律職業崗位的社會需求的調查與分析,設置出更適合社會需要、更受社會歡迎的專業。把培養方向定位為培養高等法律專業實用性人才,突出學校的“實用性”和“職業性”。在專業知識的灌輸指導下,要求學生必須掌握夠用的基礎知識,具備較強的法律事務應用能力,不單純地硬搬、硬套法律條文,對案件的具體情形進行具備具體分析的能力加強法律的實際運用能力,掌握法律實務的實際運作方式。加強畢業生的法律應用能力,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同時在學生入學伊始就開設就業指導課程,把就業指導納入日常的教學工作中。消除不切實際、盲目樂觀的幻想。加大實習實訓力度,培養學生實踐能力,上崗適應能力、動手操作能力;讓學生跟上時展的步伐,與社會所需的法律實用型人不脫節。擺脫法律事務??茖W生學無所用的尷尬局面。幫助他們樹立新型職業觀和“先就業、再擇業”的新型就業理念。鼓勵他們拓寬視野,到公檢法系統以外的單位尋找就業機會,特別是引導畢業生到山區、到西部、到基層去就業,指導他們就業和創業并舉,參與競爭,自主創業。
關鍵詞 護理學 本科畢業生 發展方向 現狀
中圖分類號:R47 文獻標識碼:A
護理畢業生自畢業后3年內這個時間段內發展相對不穩定,因為沒有穩定的工作和經濟來源,尤其是對于那些對未來沒有明確目標和打算的畢業生而言,這一階段是就業中的不穩定期。轉行,跳槽,繼續深造等情況比較多見,針對這個時間段,選擇了護理這個專業進行調查研究。
1 護理本科畢業生畢業后三年發展方向調查開展現狀
本次發放問卷共1000份,回收率為100%,有效調查問卷共計890份,有效率為89.5%。本次調研中A卷針對護理專業完成大學教育后選擇考研的學生,B卷針對選擇就業以及有其他出路的學生。結果顯示,在調研人群中選做A卷的比例為33.5%,選做B卷的比例為66.5%。
調研結果總體分析,護理專業學生在大學教育后選擇考研的人數較選擇就業的人數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與我國護理專業就業前景和國際市場對護理專業人才的需求密切相關。護理專業被教育部、衛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國家緊缺人才專業,應予以重點扶持。世界衛生組織對各成員國衛生人才資源統計結果顯示,許多國家護理人才緊缺。國家對于護理專業的重視與需求使護理專業大學生就業壓力大大減輕,從而使一大部分學生大學教育后選擇了就業。①而對于考研的護理專業學生據調研結果分析是為了得到自我提升和較深層發展。
2 發展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樣本的整體分析并結合護理本科畢業生發展現狀的實際,剝除客觀因素的影響,可以總結發現問題的產生出主要集中護理本科畢業生就業與考研兩個方面。
2.1 護理本科畢業生考研存在的問題
(1)對研究生教育現狀的了解尚需提高。在對我國目前護理研究生教育現狀的了解程度的調研中,了解一些的所占比例最高為77.97%,完全不了解的占22.03%。此結果表明大家對研究生教育現狀并沒有深入了解,選擇考研的學生認為,考研是避免就業壓力改變現狀很好選擇。但是研究生畢業以后,就業壓力仍然存在,這就使就業壓力一再循環。
(2)考研學生壓力大的問題亟待解決。調研人群中選擇考研的學生考研壓力程度中的人數占多數44.07%,只有較少學生考研壓力輕為16.95%。而壓力主要來源于考試和復習時間安排分別為47.46%和35.59%,出于經濟原因的比重最小為6.78%。理本科畢業生考研時面臨較大壓力,如何調整好心態,高效備研是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
2.2 護理本科畢業生就業存在的問題
(1)不同工同酬現象嚴重。在調研人群中從事省級醫院的人數比例為63.25%,從事市級醫院的人數為36.75%。在工作類型的選擇上三甲和二甲醫院所占比例較大分別為59.83%和31.62%,而私企、國企、學校、政府部門或其他行業的選擇人數較少共占8.54%,選擇外企和創業的人數在調研人群中為0。有統計結果看出,工作穩定是選擇職業時最重要的因素,其占比例為40.17%,其次是工資福利和發展機會分別占29.06%和22.22%。興趣愛好和工作環境占較少為5.98%和2.56%。通過調查數據可以看出護理本科畢業生在選擇工作時,工作穩定是首先考慮的因素,其次是工資福利和發展機會,不同工同酬現象嚴重。②
(2)護理本科畢業生就業環境亟待改善。在數據統計結果中可以看出對工作持一般的所占比例最多為57.26%,非常滿意的為37.61%,而非常不滿意的只占5.13%。通過調查數據可以看出護理本科畢業生畢業后三年內在選擇就業時對工作的滿意程度集中在一般,達到57.26%。高強度的工作,緊張的醫患關系使得護理專業的就業環境亟待改善。③
3 提出建議
(1)深入了解研究生教育現狀,擺正心態,高效備研。2012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這一政策對日后的考研人數勢必會產生較大影響。所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道路,找到高效的學習方法是解決該問題最便捷的途徑。
(2)完善“同工同酬”制度。雖然我國目前涉及同工同酬的法律法規不少,但是普遍比較空泛,對同工不同酬問題沒有法律界限和法律追究,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實現同工同酬,立法上必須做到完善法律法規,明確“同工不同酬”的內涵,規定具體實施辦法,提高立法針對性,采用案例形式推動同工同酬的貫徹,增加對違法單位的處罰制度。④
(3)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輿論監督。各級政府和中央級媒體以身作則,帶頭示范,實行同工同酬,加強執法和監管,加大懲戒力度,提高政府執法部門行政執行力,為勞動合同法保駕護航,為建設公正平等和諧的社會營造氛圍。
4 總結
通過本次調研,一方面清晰的看到了護理本科畢業生畢業后三年內就業與考研的不同發展現狀,另一方面也發現了不同發展方向中存在的問題。⑤希望能通過本次調研幫助護理本科畢業生明確未來的目標,更好、更快的適應社會的就業環境,同時對在校生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本項目在山東中醫藥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平成,獲得學校2013年度大學生研究訓練計劃(SRT)項目立項資助,項目編號2013-13
注釋
① 萬美玲,王惠珍,劉宏華,高鈺琳.護理本科生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現狀調查[J].護理學雜志,2009(1).
②③張小寧,張玲,周瑩.本科護生的職業態度調查[J].護理學雜志,2009(6).
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最早起源于20世紀初的美國,經過百年發展,在發達國家己經非常普及,如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的職業生涯輔導工作己經從娃娃抓起。專家普遍認為,大學生從一進校門頭腦中就應該有“職業生涯”的概念,就應該有職業生涯規劃,以便與大學4年的學習生活同步,清楚確切地了解自己的優勢和劣勢。惟有如此,到大學畢業時才不會“臨時抱佛腳”,出現就業恐慌。特別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如果不盡早規劃,就可能要晚就業。大學生活本來就很短暫,如果不利用有限的時間做最重要、最有效率的事情,那無疑是一種最大的資源浪費,而目前大學生中普遍存在的對職業生涯設計的盲點,導致了其在身心發展和就業過程中的盲目和挫折。因此,對自己正確定位,合理規劃自己的職業方向,確定自己的目標并進而做出相應的努力,是極為必要和重要的。
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是一門綜合性、應用性和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學科,貫穿于學生在校的整個時期,需要有專業的指導人員和隊伍。但就目前情況看,專業、專職的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教師相當缺乏,高校普遍將大學生輔導員的政治教育作用附加化,即政治輔導員同時擔任就業咨詢與指導教育者的角色。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和高校對這門學科教育還不夠重視,由此必然削弱和淡化職業生涯規劃在喚醒學生職業意識并促進其職業素質養成和發展上的重要作用,從而使很多大學生倍感迷惘、困惑,盲目跟風,就業處境陷入尷尬。
要扭轉這一不利局面,必須提高對職業生涯規劃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培養、引進專業化的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師資隊伍,配備專業的職業指導教師,完善管理機制,加強教師的示范引導作用,從設備、資金等方面加強對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工作的投入,科學地教育和引導大學生自覺樹立職業意識,把社會需求同個人發展相結合,把職業理想同大學的學習生活相結合,合理地規劃未來,激發創業熱情,提高就業能力,以此實現職業生涯規劃教育的科學化、正規化和專業化,切實發揮職業生涯規劃的價值指引與就業教育的導向作用。
二、通過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拓寬法律專業學生就業途徑
法律專業學生就業難己是不爭的事實,《2009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8屆本科畢業生半年后就業率……最低的是法學和哲學;《2010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9屆本科畢業生半年后就業率……最低的是法學。造成法律專業畢業生就業如此難的原因很多,有學生個人方面的,如專業知識水平較低、實踐能力差、動手能力弱、對社會了解偏少、就業思想過于盲目等。有學校方面的,如學校對學術的要求遠大于實踐能力的培養,現行法學專業教育內容多以理論和記憶性知識為主,實際操作性較差,對學生就業缺少必要的指導和引導;學校的中介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沒有真正按照社會的要求培養人才,課程設置不夠合理,課程內容與社會需求相脫節。也有社會方面的,如重學歷、輕能力,不少用人單位要求學歷越高越好,造成受聘人員水平和能力與崗位不相適應;設置法律專業的高校過多,法律專業在行內被稱為“具有普適性”的專業,幾乎所有高校都設置了,招生人數多,供大于求;法律專業的就業崗位較少,但門檻普遍偏高,畢業生想進司法機關工作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或司法考試。凡此種種,較大程度地影響了法律專業畢業生的就業。鑒于此,要提高法律專業大學生的職業素養、拓展其就業渠道,必須改變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個人、學校、社會齊心協力、齊抓共管。
(一)法律專業學生應注重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更新就業理念
在當前國際化、法治化的開放社會里,用人單位越來越注重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業競爭就是畢業生綜合素質的競爭,因此,法律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給自己正確定好位,努力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不斷拓展知識面,熟練掌握英語、計算機以及其他相關技能,増加人文知識素養,培養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修養,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使自己成為具有過硬法律知識和技能背景的應用型、復合型的高層次人才。
法律專業學生還應更新就業理念,倡導多元化的就業格局。必須改變法律教育主要是為司法機關培養人才的職業教育的傳統理念,在新形勢下,應當樹立法律教育是一種通才教育,法律知識是從事國家管理、社會服務之各行各業都應具備的基礎知識的新理念。必須改變法律專業畢業生非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不進,學法律一定要從事法律職業的傳統就業觀念,積極適應就業、出國、考研、創業等多元化的就業新格局。
(二)學校應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和法學教育模式改革
學校是連接學生和社會的橋梁,在學生就業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學校必須以市場為導向,緊密聯系社會發展實際,改革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將法律課程內容、法律體系結構與社會發展要求銜接起來;同時建立完善的大學生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加強就業、創業與職業意識教育,引導大學生設計好自己的職業生涯,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價值觀,從當前國家法律人才就業模式等方面深入剖析法律專業大學生的就業前景,幫助學生拓寬就業渠道。
1.加強法律專業學生職業生涯規劃的層次性與動態性教育
職業生涯規劃的層次性教育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職業規劃教育。職業規劃是近期的就業選擇和職業意向的規劃。理想是長期目標,是以后生涯規劃的頂點,但要實現自身的理想,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有一個過程。大學4年可以看作是一個中期目標,應盡量多地儲備知識和技能;同時還應把中期目標分解、細化成短期或階段目標,根據大學4年的不同特點,分解成每一年、每一學期甚至是每一月目標。對法律專業大學生而言,近期規劃應該明確自己的就業目標,集中加強社會交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運用法律的實踐能力等各種具體能力的提高,活學活用法律知識,順利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和司法考試。
二是職業生涯規劃教育。職業生涯規劃是個人和職業的長期發展規劃,是關于人的一生該怎樣度過的規劃。在確定就業目標之后,應指導學生科學地將目標付諸行動,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為實現目標而需要采取的具體措施,培養學生在未來的職業發展中所需具備的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培養教育,加強創新觀念和綜合能力的培養,提升法律知識運用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選擇實際可操作的實習單位進行實習鍛煉,提升自己的動手能力。
職業生涯規劃的動態性教育是指職業生涯規劃是全程性的,貫穿于學生在校的整個時期,是在他們最重要的黃金時代所做的全面系統的人生規劃。職業生涯規劃是一項連續而又系統的工作,它貫穿大學4年,需要分階段、分任務逐級做好,包括引導法律專業大學生確定適合自己的職業、培養對工作的適應能力、提高適應未來職業的能力,等等。因此,對法律專業大學生的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應貫穿整個大學期間全過程,不間斷地指導學生在實踐操作中熟悉處理法律問題的程序,掌握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實際案例的能力,而且應將法律專業大學生的自我評估、求職理想、社會環境等各種因素相結合,就創業、就業和職業創新等問題進行詳細而周密的指引與教育。
2加強法律專業實踐課程體系建設
在國外,法律專業教育一般作為精英教育,有獨成體系的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相互支撐;而我國高校的法律專業教育重在法律知識的傳授,實踐課程體系極為缺乏,從而導致了法律專業結構簡單,知識體系單一,法律教育與法律實踐相脫節,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難以保證職業生涯設計的效果。為了拓寬法律專業學生的就業途徑,學校應當根據當前社會和法治建設的實際需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求職意愿,改革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合理調整課程結構,加強實踐課程體系建設,突出法律實踐課程的重要地位,加強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培養,將法律實踐教育和法律專業創業模式教育緊密結合起來。
實踐是最好的老師,為了實現法律專業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的有機鏈接,必須建立各種形式的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給學生提供充當法官、檢察官、律師角色的機會,并強化對實踐教學活動的管理和評估,為實踐教學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學生只有親身體驗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角色,全程參與整個案件的處理過程,實踐一個法官、檢察官或律師應完成的全部工作,才能加深對法律知識、法律制度的理解,才能切實提高判斷能力、應變能力、理論聯系實際能力及法律思維能力。為此,學校應將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法律服務等納入法律實踐課程體系,以幫助學生拉近理性和感性的認識,縮小法律規范和生活事實之間的距離,使學生畢業后能盡快地適應法律職業角色。
除了學生個人和學校共同努力外,國家和社會也需要從政策和導向上予以保障,如降低法律專業從業人員的門植,進一步開拓法律就業服務市場,増加就業崗位;用人單位重視能力的后期培養而非一味地看重學歷;律師行業協會或自治組織倡導律師事務所建立長效的用人機制,等等。
【關鍵詞】雙軌模式;分層遞進式;高職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
隨著進入信息時代,對職業教育與職業內涵的深入發展,教育界越來越多的人逐漸認識到:無論是“任務導向”“職業能力觀”,還是“關鍵能力-職業能力觀”,對職業能力的理解都不全面,于是,美、德、澳、新加坡等職業教育相繼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實踐教學的新思維,雙軌制的模式成為發達國家的高職教育產學結合模式。這種應用型學習由學校和行業共同指導完成。通過合作教育計劃,建起大學與社會更為密切的聯系。學生除了課堂學習以外,還掌握了實產技術或工作本領,培養出來的學生在市場上有競爭力。所以,以學生就業為導向的教育,產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已成為國際公認的培養應用型人才的一種有效途徑。相應的這種教育模式下所實施的實踐教學方式,如日前所盛行的“項目教學模式”“行動導向教學模式”“情景認知教學模式”“任務驅動教學模式”等,也逐步為法學專業技能的實踐教學所采用,但眾所周知,法律職業相對于其他文科專業是一門專業性、技能性很強的學科專業,如果僅引進一些高職先進理念來解決法學教育當前的困境,顯然是不足取的。
一、當前法學高職教育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的出爐,法學教育再一次被推向了風口浪尖。報告顯示,所有專業中法學專業成為就業率最低的,連續三年成為被教育部亮紅牌的專業。2014年的司法改革成為當下社會關注的焦點,社會管理創新需要大量法律服務人才,在大量的社會需求下,法學教育輸出的人才依然無法就業,由此可見,當前我國的法學教育對實踐的關注和回應社會的能力非常弱。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嚴重脫節讓我們不得不對當前我們法律人才培養的模式進行深刻的反思。法學教育首先是一種職業性教育。這是由法學這門學科的自身屬性決定的。法學不是通識而是一種專門的職業知識。法律的生命在于運用。表明了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不同。因此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之于法學專業來講,又是樹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教育理念是開展教學的前提性要求。在這個意義上來講,根據社會的實際需求,以學
生為中心組織和開展法律事務專業的實踐教學體系,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執業能力,探索多樣化的法學實踐教學方式,實現全方位的法學實踐教學,從而增強學生的職業素養、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是目前擺脫法學教育諸多困境的突破口之一。
二、高職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對高職法學實踐教學重視度還不夠
由于我國高職法學教育起步較晚,法學實踐教學還不夠完善,以至于社會對高職學生的職業技能存在疑慮,從而導致部分高職對法學實踐技能的培養缺乏足夠的重視。目前我國的高職法學教育存在各種弊病,如現場實習走馬觀花、實驗實訓敷衍了事。畢業報告成為形式。從而導致高職法學教育與社會法治需求嚴重脫節。
隨著黨的十八屆四中的全會再次重啟了“依法治國”方略,全社會對法治的需求呈幾何倍數的增長,高職法學教育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顯著,而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學高質量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在高職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中,對法學實踐教學概念的正確理解和解讀是貫徹落實實踐教學的前提和基礎。然而,在現實法學教學中,很多法律教育工作者和專家對法學實踐教學的理解較為偏頗,認為法學是文科類學科,根本無法按照理工科類學科來進行實踐教學,或者認為實踐教學就僅僅是一種實訓、實習等簡單的技能培訓,對其內涵的認識非常模糊,從而阻礙了法學實踐教學的發展和順利開展。
(二)法學課程教學目標和法學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夠準確,導致課程設置不合理
法學課程教學目標和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明確,各專業目標定位過泛和過分統一,缺乏針對性,課程體系、課程模塊與培養目標不對應,無法實現培養目標。培養的畢業生能力如何社會的認可是最好的證明,所以社會的需求是我們進行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重要依據。為了提高實踐教學的針對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須進行準確的課程教學目標和人才培養目標定位。
(三)實驗室與實訓基地管理機制滯后
近年來,隨著高職法學教育的發展,不少高職政法院校在建設實驗室和實訓基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許多實驗室,各種實訓基地也如雨后春筍般成長起來。但是,由于近些年來高校擴招,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實訓基地數量與眾多的高職生人數相比明顯不足而且許多實訓基地的建設往往只是掛了一個牌,無法正常安排或滿足學生現場實習要求,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從制度上加強對實驗室和實訓基地的管理。
(四)缺乏強有力的法學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高職院校在引進人才方面對教師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但是引進的青年法學教師普遍缺乏現場實踐經驗,沒有工作經歷,在實踐教學過程中不能全方位地為學生傳輸實踐經驗,而那些具有豐富現場工作經歷或科研經驗的教師往往無暇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實踐教學中,導致高職院校缺乏強有力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三、“雙軌模式分層遞進”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和內涵
“雙軌模式”即把校內實訓場所和校外實踐基地有機地緊密結合起來,學生通過“做中學”和“學中做”掌握專業人才培養崗位的職業能力?!胺謱舆f進”即崗位的認知性階段、崗位的模M階段、崗位的提升階段,由于這三個層次之間存在著內在聯系和遞進關系,故將這種教學模式稱為遞進式教學模式。
由于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隸屬司法廳,因此我們法律事務專業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由司法行政機關或當地政府部門與學院共同組建、共同領導、共同管理。在我們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選拔一些專家與學院派出的指導教師一起對學生進行指導,共同參與法律服務。所謂“雙軌模式下分層遞進式”實踐教學模式,即學院與司法局進行合作共同建立以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為基礎的基層教學服務基地和法律服務教學基地,專業教學過程通過校內外的交替式學習與服務展開,學生在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獲取專業實踐技能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實現專業學習與服務基層法治建設的融合。
采取“雙軌模式下分層遞進式”實踐教學模式是針對我國法治建設現狀,把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基層法律職業崗位,以校局合作為中心,根據高職教育特點、學生認知規律、基層法律職業生涯發展軌跡,按學期逐步實施實踐教學、實訓教學、實戰教學,從引導性的體驗,到指導性的訓練,再到實際崗位的自我歷練,是一個階梯式成長發展的過程,其具體框架結構,如圖1所示:
四、雙軌模式下分層遞進式實踐教學體系的運行機制
學生在三年修業年限的六個學期中,前二學期在校內學習人文素養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開展課程實訓,掌握法律基礎知識,為法律事務處理打下堅實的基礎:第三―四學期在校外實踐教學基地進行教學練戰,主要是在基層司法所通過法律咨詢、法律宣傳、為社會弱勢群體免贊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務訓練過程,鞏固所學的基礎知識,體驗崗位能力要求,基本實現真案真做:第五學期回到校內在進行專業技能知識的講授的同時,結合校內實踐教學基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律師事務所開展綜合實訓,通過案例教學、模擬訓練、診所式教學,解決頂崗實習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掌握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法律事務處理的核心能力;第六學期在實踐教學基地及其他實踐教學場所畢業實習,通過糾紛調解、訴訟、參與綜合治理、企業法務處理等工作任務訓練過程,全面提升法律服務能力,完全實現真案真做。
我們學院法律事務專業的教學過程通過校內校外的交替式學習與服務展開,學生在校外教學基地不僅獲取專業實踐技能,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實現服務專業教學與服務基層法治建設的融合(如圖2,表1所示)
此外,我們還通過業務進修、行業鍛煉、職業培訓等方式,強化教師的實踐技能,他們在指導學生實習實訓的同時,還帶領學生為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等基層單位提供法律服務。
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律事務專業提出的“雙軌模式下分層遞進式”實踐教學體系,符合我們現代高職教育理念,突出了我們專業的特色,走出了一條適合高職法律事務專業生存和發展的新路子。為了全面了解我院法律事務專業現狀,我系專門在2014年聘請了麥可思團隊對本專業的2011―2013屆各100位畢業生進行了問卷調查。通過麥可思調查報告的結論,我們看出大部分畢業生就業感受較好,專業培養目標達成效果較為明顯。本專業畢業生的職業期待吻合度、就業現狀滿意度均高于全國高職院校同專業同項指標,從畢業生自身感受角度反映就業質量較好,實際工作與主觀期待契合程度較高;同時該專業畢業生的工作與專業相關度與全國高職院校同專業相比優勢較高,說明專業培養目標的達成效果較為明顯。另外,本專業超過半數畢業生在四川、重慶就業,主要服務于司法、執法部門(公檢法),受雇于警察、文員等職位??梢姡瑢I培養為本地區的政府司法、執法部門輸送了較多法律類專業人才。最后,本專業畢業生對母校的推薦度、滿意度均較高,與本校平均水平相比均具有優勢,說明畢業生在校體驗良好,對母校整體認可程度較高,有利于校友關系的維護以及學校與用人單位的合作推進,也為本專業的長遠發展創造了良好前提條件。
綜上所述,這一模式的構建提高了人才培養質量,促進了地方法治建設,已發揮了品牌效益和社會效應,受到了學生的普遍歡迎,得到了司法廳、所在地的行業部門的高度贊許,同時也在省內高職法律類專業的建設中發揮了引領作用。隨著我們學院建設的不斷推進和深入,這一培養模式的內涵將不斷得到充實,運行機制將不斷加以完善,也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為我們下一步后示范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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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學實踐教學;社會調查;農民工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7)07-0145-02
實踐教學是法學專業愈來愈強調的教學模式。實踐教學模式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改變過于強調純理論知識的灌輸和探討的教學模式,強調法學專業本科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主要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實際分析及處理法律實務案件和實際解決糾紛能力的培養?!督逃俊⒅醒胝ㄎ瘑T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p>
社會調查方法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搜集有關研究對象社會現實狀況或歷史狀況材料的方法。社會調查方法是研究性學習專題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綜合運用歷史研究法、觀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談話、問卷、個案研究、測驗或實驗等科學方式,τ泄厴緇嵯窒蠼行有計劃的、周密的、系統的了解,并對調查搜集到的大量資料進行分析、綜合、比較、歸納,借以發現存在的社會問題,探索有關規律的研究方法。
一、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與社會調查問題研究現狀
目前而言,法學專業特色實踐教學與社會調查的理論研究都比較多,且形成一定的理論成果和系列論斷。學者黃本蓮、劉慧頻在《試論社會調查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指出:“社會學法學的研究成果拓展了法學思維范式及研究方法,也為法學教育方式的更新提供指導意義。社會調查在提高學生法律實踐能力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可在法學教育中廣泛應用?!睂W者胡輝、周世中在《社會調查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理論與實踐――“應用法學專業‘需求導向型’實踐性教學的改革與探索”成果之二》指出:“社會調查是為了讓學生了解社會生活中的具體事實、獲得對社會的正確認識,通過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調查研究的一項實踐活動。它對提升法科學生的實踐能力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睂W者程皓、楊熠在《社會調查與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改革》指出:“將社會調查方法納入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是法學專業學科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教學改革的發展方向,也是培養高素質法律專業人才的現實需要。在法學教學中實施社會調查,應當積極發揮院校組織作用,重視師資隊伍培養和配套課程建設,完善調查過程監控,及時總結調查成果。”學者郭慶珠、黃國富在《社會調查在法學實踐教學中的應用研究》指出:“社會調查與現代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有很好的契合性,是法學實踐教學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法學實踐教學中運用社會調查,可以提升學生的實踐和思辨能力,有助于現代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社會調查的反思性可以促使法律價值的規范性表達更為科學化,并且能夠打破法學理論自我封閉的趨勢,擴大法律體系的開放性,為實定法的完善提供動力。社會調查在法學實踐教學中真正起到作用,需要學生在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社會調查方法的基礎上與教學活動實現良好的互動。”學者付胥宇在《論法學專業學生在社會調查中的“五個結合”》指出:“社會調查是法學專業學生進行社會實踐的重要環節。提升社會調查能力要考慮法學專業的特點,強調“提出問題”與“大膽假設”的結合,調查方法和調查目的的結合,客觀事實和主觀無涉的結合,調查信度與調查效度的結合,注重積累和善用工具的結合,這樣才可能形成科學的調查結論?!币陨涎芯繉τ诜▽W專業實踐教學中社會調查方法的運用,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二、農民工權益保護簡述
農民工對國家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為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休息權、獲取報酬權、勞動保護權、子女受教育權、享受醫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權卻缺乏應有的保障和關懷。如何在法律層面保障農民工權益是一項亟待解決而又相當艱巨的任務。恰恰這個選題,十分適合法學本科學生,作為社會調查技能訓練的樣板。
學者曾書琴、陳紹華在《珠三角地區產業轉型升級與農民工權益保障調查――以東莞8個特色工業園區為例》中指出:“在產業轉型升級背景下,從農民工社會權益的角度對東莞8個各具特色工業園區進行了實地調查,深入分析了各種社會權益的缺失對農民工就業流動的影響,提出了‘積極踐行社會保障制度,實現教育平等權,創新保障住房模式,搭建社會參與平臺’等對策,以期在提高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同時兼顧企業的健康發展,實現勞資雙方共贏?!睂W者嚴靜在《我國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的調查分析――以岳陽地區為例》中總結:“我國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問題主要包括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薪酬保護、工傷賠償及保險、社會保障制度、遭受不法侵害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該文以岳陽地區為例,從三個視角進行調查分析:一是基于需求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二是基于供給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三是基于現實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主要從立法層面分析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護?!睆母魑粚W者的研究結論可以看出,我國農民工權益保護工作,例如工資發放、生產安全、社會保險等,已經逐漸取得較大的進步和成績。這些成就也能給參與社會調查的法學本科學生提供正能量的主流價值觀教育。
論文關鍵詞 就業性別歧視 法律制度 法律責任
一、就業性別歧視現狀
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性別歧視現象仍然存在,女性在就業方面遭遇過性別歧視的女性占絕大多數。2009年6月12日的《中國職場性別歧視狀況研究報告》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國目前就業性別歧視的嚴重性 .目前,我國女性在就業中主要遭遇以下幾種類型歧視:
1.招聘歧視。指用人單位招聘和錄用時,除工種或工作崗位的特殊需求外,對女性勞動者不予錄用或提高標準錄用。招聘信息中“男性優先”“限招男生”是常見字眼,且其招聘職位并非屬于國家政策法規中規定的不適宜女性從事的工種。
2.薪酬歧視。指從事相同或等值工作的女性獲得比男性低等的報酬和福利待遇。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我國女性勞動收入相對較低,兩性勞動收入差距較大。以抽樣調查所得數據為證,城鄉在業女性的平均勞動收入僅為男性的67.3%和56% .且不同發展水平的京津滬、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城鄉在業女性的年均勞動收入均低于男性 .可見,真正實現男女同工同酬任道而重遠。
3.晉升歧視。指女性在有能力勝任領導崗位的條件下,因性別被排擠到職業中低層次崗位上。我國女性擔任高層和中層管理者的比例明顯低于男性。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2.2%的在業女性為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僅為男性的一半 .
4.懷孕歧視。《女大學生就業創業狀況調查報告》表明,女性的家庭、生育因素是用人單位歧視拒絕錄用女性的重要理由。結婚且已生育小孩的女性比未結婚、結婚但未生育小孩的女性更受歡飲。不少單位在招聘面試時提出以3年內不許結婚,5年內不許生孩子為女性錄用條件。2009年的中國職場性別歧視調查表明,20.9%被調查者表示其所在單位存在“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強迫女性調崗降薪情況,遭強迫解雇的占11.2% .
5.職場性騷擾。指發生在工作場所,雇主、上司、同事、下屬、客戶或其他合作伙伴實施的不受對方歡飲、不被欲求的任何形式的帶有性成分的言行,使對方受到脅迫、羞辱,處于難以忍受的敵意環境的行為 .我國職場性騷擾非常普遍。2009年的中國職場性別歧視調查表明,大約每25個女性中就會有一名女性遭遇過強行性行為 .
二、就業性別歧視法律制度現狀分析
(一)反就業性別歧視立法現狀
歷年來,政府為了禁止女性在就業中遭受歧視,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初步構建了以《憲法》為基礎,《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為主要法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規、規章為補充的反就業性別歧視法律體系。
1.禁止就業機會歧視。《憲法》第4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秳趧臃ā返?2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贝艘幎ù_立了反就業歧視的根本原則?!秳趧臃ā返?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贝送?《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2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這些規定使實現婦女的平等就業權有法可依。
2.禁止就業待遇歧視?!稇椃ā返?8條和《勞動法》第46條分別規定“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同工同酬”,“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以保障女性在等量勞動提前下獲取等量報酬的權利,為實現女性就業待遇與男性等同目標提供了法律依據。
3.禁止因女性生理特征作出的歧視?!秼D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薄杜毠趧颖Wo規定》第4條也作出了類似規定。這些規定從女性生理特征出發,禁止用人單位因家庭、生育因素在就業中遭受不平等待遇。
(二)就業性別歧視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從上述我國就業性別歧視現狀及反就業性別歧視立法現狀對比分析,我們可以明顯找出目前我國就業性別歧視法律制度中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
1.缺乏反就業歧視專門立法。我國沒有專門反就業歧視立法,現行反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均為散落于《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中的條款,且均為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3條規定的“凡適合婦女從事勞動的單位,不得拒絕招收女職工”。但對于究竟哪些是不適合女性的工種或崗位,沒有作出特別的說明。導致現行法律法規難以執行,同時出現女性平等就業權難以保障的現實局面。
2.缺乏專門的反就業歧視執法機構。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反就業歧視執法機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相關主管部門”、“上級機關”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等機構不明確。如侵權主體為國企,尚能找到其主管部門,如果侵權主體為私人企業或三資企業,實踐中難以找到相應機構來執行反歧視法律,因此,女性在就業中遭遇性別歧視維權相當困難,其平等就業權難以保障。
3.缺乏明確的法律責任。當前的法律法規缺乏對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性別歧視行為的制裁。某些侵權行為缺乏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就業促進法》中的第八章對勞動行政部門和職業中介者在工作中某些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但未涉及違法后的具體懲罰措施。對侵權主體難以實現法律制裁,無法實現法律對被歧視女性司法救濟的目的。
4.生育保險制度不夠完善?!秳趧臃ā芬幎?婦女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均有法定假期,且不得扣減其工資,同時企業還需承擔生育保險費用。這“三座大山”加大了用人單位勞動力成本,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多數企業更愿意雇用男性職工,還有某些企業采用不參加生育保險的辦法節省成本,這些做法都侵害了女性職工的權益。
三、完善我國就業性別歧視法律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制定《反就業歧視法》等相關法律
通過對我國就業性別歧視法律制度現狀及不足的分析,有必要總結和借鑒英美等國家的成功經驗,結合國情,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從立法上使女性平等就業權得以真正實現。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必須解決以下問題:
1.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概念。目前,國內尚無就業性別歧視的明確概念,四川大學法學教授周偉曾對性別歧視作出界定,即“就業歧視是指不以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水平、專業技術等崗位所需要的能力作為錄用勞動者的條件,而是與崗位職責無必要聯系的身份、性別、地域、戶籍、種族、年齡、容貌或其他與崗位勞動職責無關的條件為標準,排除某些群體勞動者的行為” .所以,筆者認為就業性別歧視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崗位對勞動能力不相關的性別因素而排斥女性勞動者的行為。就業性別歧視包括合理和不合理情形。合理就業性別歧視,是指根據女性生理及心理特點,規定某些工種和崗位不得招用女性職工的情形,這是促使勞動者實現事實上平等而采取的暫行特別措施,不得被視為性別歧視。
不合理歧視行為包括:(1)禁止招聘歧視。(2)禁止薪酬歧視。(3)禁止晉升歧視。(4)禁止懷孕歧視。(5)禁止職場性騷擾。
下列情形不構成就業性別歧視:(1)因職業特點和需要只錄用某一性別的人;(2)對女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護措施;(3)用人單位能證明客觀上造成對某一性別對待的規則或做法有正當理由的。
2.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構成要件和舉證責任。構成要件的確定為法官斷案提供有操作性的判定標準。同時,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要求申訴人只對自己遭受的不平等待遇進行舉證,而由被訴方證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即申訴人只需指出對方侵害自己的事實即可,由被訴人承擔主要的舉證責任,證明自己不選擇女性的理由。
3.明確實施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責任。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存在就業性別歧視行為的具體懲罰措施,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賠償標準、間接損失等計算方法。完善法律救濟途徑,對侵權主體執行法律制裁,實現法律對被歧視女性司法救濟的目的。
(二)建立處理就業歧視投訴的專門機構
我國目前沒有受理就業性別歧視投訴案件的專門機構,法律的滯后性使得受歧視女性投訴無門,維權困難。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建立平等就業委員會,作為處理就業性別歧視的專門機構。該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監督審查權。該機構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用人單位招聘行為及內部人事規章規章制度進行監督審查的權利。
第二,受理、調查案件權。該機構有受理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就業性別歧視起訴案件的權利,以及對指控案件進行調查的權利。
第三,懲處權。對實施就業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懲罰的權利。
關鍵詞:大學生網絡創業;風險;對策
畢業生就業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它關乎社會穩定問題。而我們經常聽到的卻是今年是史上最困難的就業年,可是哪一年又不是最困難的就業年呢,高校擴招導致大學生人數急劇增加,最近幾年因為國家實行企業改革導致很多公司倒閉,這更加劇了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大學生網絡創業應運而生,大多數大學生在畢業時選擇網絡創業,網絡創業一時大行其道。以往的經驗表明,網絡創業是一個好辦法但同時暴露出很多問題。
一、大學生網絡創業現狀
隨著網絡的普及和科技的迅速發展,網絡已不再是當初只能搜索和查看的網絡工具。網絡已經滲透到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電商行業內的淘寶和京東、出租車行業的滴滴和uber、書籍行業的當當和亞馬遜等等。而網絡創業分為很多的領域,就服務行業來說:網站創建和網絡咨詢業務發展迅速,針對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服務,世紀佳緣、智聯招聘等都是針對特定人群而服務。就電子商務來說:我國大學生網絡創業群體中,來自71.57%的電子商務專業的同學是大學生網絡創業的主要群體,電子商務以網上開店及網上買東西等形式創業,這種買賣方式節省了現實生活中不必要的開銷而大大節約了成本,所有的資源都在網絡上。
二、大學生網絡創業風險
(1)大學生缺乏工作經驗,意志力薄弱
據社會學者調查顯示,大學生看好網絡創業的前景,主要因為網絡創業門檻低、投資小、回報相對其他行業快。然而創業是需要長期專注的系統工作,創業團隊選擇創業行業時需要謹慎,創業團隊人員搭配也是棘手的問題。在創業中,需要考慮很多問題,大學生畢業創業時卻沒有考慮這么細致,比如說:創業團隊需要在選擇團隊創業項目、創業團隊的技術資源、團隊的資源、創業團隊買賣渠道等方面對創業者的要求都很高。而大學生由于沒有工作經驗,有三分鐘熱度的特性,導致對市場分析不正確、不客觀。
(2)大學生缺乏網絡創業技術及能力基礎
技術缺乏時大學生創業時面臨的普遍問題。在大學時期,大學生所熟悉的是本專業的專業知識和網絡知識,而高校的教育模式是高中一直沿襲下來的應試教育模式,正是這種應試教育導致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只要考試通過就皆大歡喜,對實際工作中所需要的技能及軟件知之甚少。同時創業時需要的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在大學時期沒有得到足夠的鍛煉。就個人品質而言,誠實守信、堅持、果斷等品行在當代大學生身上沒有得到體現。大學生網絡創業在其自身的能力及技術方面還有很多路要走。
(3)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
大學生法律知識淡薄是大學生群體的共同特征,在大學生創業時需要法律工具保護,但在網絡才發展十多年里,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相關的法律實施細節沒有建立。而大學生大多在創業過程中并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知識合理的保護自己,出現諸如個人隱私泄露、欺詐、上當受騙等法律問題。以此積多,導致大學生信心受挫、懷疑自己、一蹶不振。合理運用法律知識在大學生網絡創業中縣的極為重要。
三、大學生網絡創業對策淺談
(1)大學生應當對網絡創業項目合理定位
定位需要合適的方法來支撐。在象牙塔的里大學生,大多崇尚個性、追求潮流、喜歡新鮮事物,在大學生創業的過程中,不明白消費者需要什么樣的服務、什么樣的產品,或者在網絡創業中大學生自身需要提供什么樣的商品。對于大學生網絡創業,需要大學生有清晰的定位,獨特的思路,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特定群體的需求。
(2)提升自身綜合能力
大學生創業需要良好的綜合能力,比如領導力、管理能力、溝通能力等,除此之外,還需具備專業知識素養、專業技能儲備、相關軟件使用等能力。大學生創業團隊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決定整個團隊的未來走向。同時,能夠在人群中發現潛在客戶并且培養潛在客戶對團隊的未來很重要,綜上所述的能力在大學時期沒有機會得到鍛煉。所以大學生在大學期間要有意識的培養自身的能力,培養團隊的能力。
(3)培養自身法律意識
在大學生創業過程中,創業群體必須遵守法律規章制度。網絡創業伴隨著的風險是網絡欺詐、網絡騙局等。大學生群體在創業過程中合理運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團隊保護團隊產品不受侵害。最近幾年,由于越來越多的大學生走上創業之路,國家、社會、高校對此都大力支持,國家出臺很多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法律幫助政策,對于創業的大學生來說,用好這些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
四、總語
大學生網絡創業應時代而生,是大學生就業方式。相比較于其他就業方式,大學生網絡創業成本低、見效快。同時大學生網絡創業也面臨自己的尷尬,大學生在創業時面試技術基礎不足、自身素質不足、能力不夠、法律意識淡薄等諸多問題,大學生需要克服自身限制,堅定自己的理念,不怕失敗不怕挫折的堅持下去。
參考文獻:
[1]程和平,大學生網絡創業風險分析及對策研究[J].時代金融.2011,10.
一(略)
(一)教學內容單薄對就業法律指導的認識,人們普遍認為僅僅是為了幫助高校畢業生找到一個工作,片面地看待法律指導的服務功能,而未能夠從幫助大學生理性擇業、穩定就業和未來職業發展的高度進行全面把握。一方面,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的內容集中在誠信教育和簽約輔導,僅僅局限于學生的短期需要。雖然一些高校已經認識到了就業法律指導的重要性,并努力結合本校實際開展了一些工作,但是多數這樣的法律指導也局限于簽訂就業協議的風險防范,并沒有使學生從法律上認清擇業就業的全過程,以及到不同性質的單位就業的差別。絕大多數就業法律指導僅限于法律理論上的指導,而對學生在就業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諸如人事、勞務派遣、靈活就業、試用期、違約賠償、社會保險等具體法律問題涉及甚少。另一方面,目前圖書市場上有關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的書籍特別是實務指導類書籍嚴重缺乏。根據勞動法體系編著的就業法律指導教材內容陳舊、理論滯后,針對性不強,無法滿足大學生職業追求多樣化的現實需要。無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等國家法律,還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等部門規章,純粹理論化的教學內容籠統枯燥,缺乏豐富的案例和針對學生個體需求的專門指導。盡管有些高校制作發放了就業指導手冊,建立了專用于就業指導的網絡平臺,但由于內容單薄、形式單一,其積極作用十分有限。
(二)教學形式單一當前就業法律指導最為常見的方法是通過開大會的形式“灌輸”或者以集中上大課的形式進行專題講座。實踐證明,以就業相關法律法規專題講座為主要教學形式的就業法律指導實效性并不大,原因即在于事先擬定的“專題”脫離學生的現實需求。有學者將這種教學形式概括為“程序性指導模式”。[1]在這樣一種就業指導課程教學理念的指導上,高校管理者及教育工作者把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視為幫助其謀取工作的手段,在內容上注重政策性和程序化的理論指導,在方法上重視集體訴求的滿足而忽略個體的具體需求。隨著高校學生工作模式從傳統的“教育管理型”向“管理與服務結合,以服務為主型”轉變,部分高校已經意識到改革和創新就業法律指導教學方式方法的必要性,但就如何開展此項工作仍處于不斷嘗試的階段。
(三)教育師資匱乏就業法律指導師資的匱乏大大限制了大學生就業指導課教學的實際效果。我們考察部分高校后發現,目前各高校的就業指導課教學一般以院系為單位,以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工作人員和專職輔導員隊伍為主要教育師資,而這支教師隊伍中的人員學識背景五花八門、素質修養參差不齊。他們雖然各有所長,但并不符合師資隊伍建設職業化和專業化的時代要求。比如,就業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其所擔負的全校學生就業工作繁雜無比,平時應對日常事務性工作已經是捉襟見肘,如果再讓他們擠出時間和精力來開展針對性極強的就業法律指導工作,難免令人有強人所難之惑。此外,就業法律指導工作專業性非常強,非法學專業的教師在就業法律指導教學中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誤解,因為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學教育背景,對就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就可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偏差。
二、在大學生就業指導課教學中加強法律教育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大學生就業合法權益的維護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結果之一就是讓大學畢業生們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然而,由于就業法律指導教學的缺位,多數大學生對國家的就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加之自身履歷尚淺,經驗缺乏,對就業過程中出現的違法現象識別能力不強,致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很容易遭受到不法侵害,如遭遇就業歧視、虛假招聘、試用期陷阱、不簽訂勞動合同等。在大學生就業指導課教學中加強法律教育,可以提高學生的就業法律意識,讓他們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和依法行事的能力,在面對不平等的勞動合同、不公平的薪酬待遇、不公正的歧視性招聘等違法行為時,能夠自覺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有利于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規范有序運行“就業法律意識的強弱、就業法律知識的多少左右著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的法律判斷,引領和規范他們的整個就業行為和職業生涯。”[2]在大學生就業指導課教學中加強法律教育,能夠有效地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他們的法律素質,既能讓他們在就業過程中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能約束自身行為而不至于損害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大學生在求職應聘工作過程中,能夠清楚地辨析招聘單位的合法資質、用人違法現象,并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能夠對招聘單位形成潛在的監督。當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法違規招聘時,大學生如果及時維權并向勞動保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一方面可以使違法現象得到及時的曝光與懲治,另一方面也能夠敦促用人單位合法招聘、守法經營。
(三)有利于大學生在今后的職業生涯中穩步前行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事應該始終成為人們的基本行為準則。然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步入社會的大學生們將會面臨各種各樣的誘惑,其中既有機遇也有挑戰。近些年來,時有媒體報道一些大學生剛出校門就因犯罪而判刑入獄的新聞。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在校時不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踏上工作崗位后,面對絢麗多彩的世界迷失了方向,貪圖享受,愛慕虛榮,結果鋌而走險,走向犯罪深淵。因此,加強大學生就業指導中的法律教育,豐富其法律知識,提高其法律意識,不僅可以指導大學生依法擇業、合法維權,也可以為其在今后的職業生涯中穩步前行奠定良好基礎。
三、改革完善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的幾點建議
各高校在對大學生進行就業教育和指導時,受到前文所述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基本上都側重于強調就業觀的轉變和就業技巧的訓練,卻常常忽略了擇業期間的法律指導,而這恰是目前大學生就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所在。如何在就業教育與指導中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從而達到幫助學生理性擇業、合法就業的社會目標,已經成為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中亟須解決的關鍵問題。我們認為以下三點值得關注和進一步探索:
(一)合理確定就業法律指導課的教學重點針對當前大學生就業法律意識淡薄、契約精神缺失的現狀,應當構建新生入學教育、思想政治理論課、就業指導課、法律選修課、法律知識專題講座有機結合的大學生法律教育體系,合理安排法律教育內容,將《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作為就業法律指導的重點內容,讓學生及時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積極引導學生從法律的角度審視和把握就業過程中的幾個重要階段:簽約前要確定用人單位的主體真實性、合法性,考察用人單位的能力范圍和經營狀況,防范各種招聘陷阱;簽約時要認真審查協議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仔細推敲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否合理,注意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在主要內容上的銜接,要求用人單位將試用期、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合同主要條款寫進協議書;簽約后要誠實履約,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并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