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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1.財務收支狀況真實性審計。根據國家統一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必要的審計程序,了解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完整,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判斷企業會計核算的合理性,檢查企業經營管理存在的有關問題。
2.任職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國有企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的情況,因此必須劃分清楚前后任資產質量狀況,查實企業的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地反映了企業資產的實際質量狀況。重點審計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資產質量變動情況,特別是任職期間新產生的不良資產情況,審計確認任職期初到任職期末各年的不良資產總額及任期內新增不良資產情況,分析企業任期內資產質量變動的原因和任期內不良資產責任劃分。對于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未披露的損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許企業暫不處理的損失外),一般視同為清產核資后企業負責人任期不良資產損失。
3.任職期間經營成果審計。經營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經營成果不實在國有企業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財務收支審計與資產質量審計的基礎上,審計企業任期內的經營成果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同時審核確認企業負責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潤總額、凈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期間費用、管理費用等財務定量評價指標。如果企業存在經營成果不實問題,應當根據審計結果對企業相關的會計數據進行調整,并做出調整后新的會計報表,確認任期企業實際業績利潤,企業任期實際業績利潤=經過審計調整核實后的任期利潤總額+任期消化以前潛虧-任期新增不良資產(扣除因客觀因素新增不良資產)。
4.任職期間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經營決策審計。應重點關注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和經營決策過程是否合法合規,以及所產生的結果等。這是新的經濟責任審計強調的重點之一,注重對企業的績效審計。
5.任職期間企業經營合法合規性審計。主要審計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有關經營、管理等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有無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資金賬外循環;是否存在違規越權炒作股票、期貨等高風險金融品種;違規對外拆借、出借賬戶;違規對外出借資金等。
(二)經濟責任審計業務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需要三個正式報告,即中介機構(企業)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評價工作組出具的績效評價報告和審計工作組出具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階段性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為最終結論性審計報告。
1.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的內容一般包括:
(1)審計任務的說明,即執行審計的依據、被審計企業名稱、被審計企業負責人姓名、審計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采用的主要審計方法,延伸或追溯審要事項,以及對被審計企業及負責人配合與協助情況的評價等。
(2)被審計負責人及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業務范圍及經營規模、財務隸屬關系或資產監管關系、核算管理體制、財務收支狀況等;被審計企業負責人姓名、職務、任職時間等基本內容。
(3)被審計企業的基本財務狀況。主要包括:審計前后企業基本財務數據的變化及原因,任期內各年企業的財務狀況、資產質量、收入效益、成本費用等主要財務指標的變化情況及原因等。
(4)企業負責人的主要業績。企業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在發展戰略規劃、改革改組改制、生產經營成果、內部控制機制,以及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方面等成績。
(5)截至任期末,審計發現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企業的問題和負責人的問題兩方面。對于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要進行分類整理,并明確發現問題的事實,產生問題的原因,所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內容,存在問題所造成的影響或后果等。
(6)審計建議。對審計發現的有關問題,審計組應當在職權范圍內提出審計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
(7)需要在審財務計報告中反映的其他情況。
2.績效評價報告。績效評價組結合前期了解掌握的企業有關情況,利用財務審計組審定的企業財務數據對企業實施績效評價后形成的關于企業財務績效狀況的階段性工作報告。績效評價報告是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組內部的分析報告,依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及《企業績效評價操作實施細則》和財政部的當年行業標準值、優秀值,重點明確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企業在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等四個方面財務指標和評價得分的變化情況,并對照行業評價標準值說明變化的主要原因,得出企業在該任期的財務評價結論。此外,還需要聘請社會專家,專門召開專家民主評議會,對企業負責人任期內的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經營決策機制、內部風險控制、人力資源建設等方面的分析評議,并形成專家咨詢評議報告。
3.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在財務審計報告、績效評價報告的基礎上,撰寫最終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基本情況。企業及企業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2)財務績效分析。主要包括:審計后企業基本財務數據的變化及原因、企業在任期內的基本財務狀況等。
(3)企業負責人的主要業績,如在明確企業戰略目標及發展方向方面、改革改制方面、基礎管理方面、市場開拓方面、保值增值方面等所做的工作。
(4)任期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將審計出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并按照問題的重要性,分問題排列。
(5)審計結論。根據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與業績,結合企業的發展戰略,運用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對被審計負責人任職期間的業績與責任進行綜合客觀的評價,并明確其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涉及的相關內容應在財務審計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中有證據支撐,需觀點明確、內容清晰,業績要講透,問題要講準,責任要講清。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財務審計的區別
經濟責任審計相對于以會計報表為對象的常規財務審計而言,可以歸為專項審計范疇,與常規財務審計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區別:
1.目標不同。常規財務審計是對會計報表編制的公允性、合規性進行審計,關注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所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真實性。經濟責任審計則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權益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強調關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責任問題。
2.內容不同。常規財務審計內容為會計報表及與其有關的資料,是一種數據公允性的審計。而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更廣泛,包括財務基礎審計、企業績效評價和經濟責任評價,其中每一項都規定了具體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不僅要出具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績效評價和經濟責任評價也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完成。
3.審計范圍不同。在審計主體范圍上,常規財務審計一般將被審計單位全部納入審計范圍,根據重要性可以采取審計或審閱方式。而經濟責任審計中,財務審計范圍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一般納入經濟責任審計的資產量應不低于被審計企業資產總額的70%,納入審計范圍的子企業戶數應不低于企業總戶數的50%。同時又有特殊規定,對資產或效益占有重要位置的子企業、由企業負責人兼職的子企業、任期內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改制等產權變動的子企業、任期內未經審計或財務負責人更換頻繁的子企業務類金融子企業及內部資金結算中心等,均要求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而且在時間范圍上,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會是若干年,長于常規財務審計。
4.審計程序不同。常規財務審計執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經濟責任審計除常規程序外,委托人還規定了專門程序,如審計進點見面會規定了參加的人員及見面會內容,企業前后任負責人必須到場,這在常規審計中是沒有的程序。又如審前調查,時間長、要求高,此外審計過程中的問卷調查、訪談等程序,也都有嚴格的規定。
5.審計方法不同。常規財務審計主要圍繞復核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而采取檢查、函證、盤點、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經濟責任審計則需要賬內審計與賬外審計相結合,充分利用中介機構審計報告、企業內部審計資料、上級及外部檢查結果等,避免重復審計,強調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理清問題、取得證據。審計過程中,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審計方法,如設立意見箱,收集群眾意見;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充分聽取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紀檢監察、工會和職工反映的情況和意見。對于實施訪談工作,《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訪談工作規范》也明確了訪談范圍、內容、方式等。
6.重點不同。常規財務審訓是一種對會計報表進行全面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則需要突出重點,對重點環節、重點事項、重點問題進行充分關注。如因對外擔保而承擔連帶責任事項,若賬務處理上已經將損失計入了營業外支出或預計負債,審計結果可以不需要對此發表保留意見,但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查明深層次原因,是否經過了一定的程序、責任的歸屬、內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等。
7.工作結果不同。常規財務審計報告是一種標準、簡式審計報告,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提出的調整事項進行了調整,則在審計報告中不需再反映。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一種長式、詳式審計報告,對前任負責人在任期內的工作情況需要在審計報告中體現,并根據任期內的工作情況對負責人進行評價。在會計報表編制上,由于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涉及到多期,尤其是執行新會計制度和清產核資,財務報表編制相當復雜,如清產核資損失如何還原、報表編制基礎、合并范圍發生變化等問題,《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有關問題解答》(國資委評價函[2005]209號)對經濟責任審計會計報表編制進行了規范。
8.要求不同。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財務審計相比,由于要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全面的評價,涉及的審計工作包括財務與非財務信息,對參審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
三、中介機構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些問題
國資委對中介機構的執業資質作出了相應規定,要求中介機構資質條件應與企業規模相適應、具備較完善的審計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擁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三年內未承擔同一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業務、近三年未有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等。從目前中介機構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的問題看,下列方面容易出現偏差:
1.服務對象存在偏差。經濟責任審計經常會遇到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的沖突,中介機構在處理沖突時往往按以前常規審計一樣,站在企業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實際上,由于中介機構是受國資委委托,所以應站在國資委的立場開展審計工作。
2.審計目標不明確。有的中介機構沒有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與一般財務審計的區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范圍不明確,導致審計難度較大,工作缺乏條理性。
3.審計重點存在偏差。在審計過程中,有的中介機構在財務核算和會計差錯的糾正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實際上這僅僅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部分內容,對經濟責任審計而言并非很重要。因為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工作遠不僅僅是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差最多說明企業負責人對會計工作不重視而已。又如,委托理財從會計處理上檢查核算正確,但審計時更要深層次挖掘對該類高風險投資的決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為何要進行投資等,這不僅僅是一個會計問題,更是一個負責人任期內重大經營活動及決策問題,需要在審計時進行關注并收集證據。
4.審計方法上存在問題。部分中介機構完全采取常規審計的方法來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沒有考慮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如需要更多的調查、訪談等特殊方法。
5.審計人員素質不能適應經濟責任審計的需要。發現問題是經濟責任審計最重要的目的,而發現問題需要具有經驗的審計人員。但有的中介機構審計人員尚不能完全適應工作需要。
6.沒有與國資委進行充分地匯報溝通,使工作結果與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有的中介機構工作重點存在偏差,其工作結果必然和委托方的要求有差距。在進行實施階段審計時,由于把大量時間花在了會計報表的核對上,審計工作基本結束時向企業、國資委報送征求意見材料時,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會計核算、財務管理上的事情,發現不符合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但這時工作時間已經過去了,造成十分被動的局面。
7.不注意工作程序及取證。在審計過程中,有的企業存在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全面,中介機構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予以確認,不符合審計工作要求。對重要事項,必須獲取充分的證據,還需要向委托方進行專門匯報。
8.不重視審計工作方案的制定。在審前調查階段,有的中介機構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認真調查,調查結束后制定的審計工作方案重點突出,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但有較多中介機構在審前調查階段,在工作方法及重視程度上存在問題,并未實際進行調查,只是將有關材料拼湊、粘貼,按照常規審計思路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流于形式。
關鍵詞:財政財務審計;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應用
0. 引言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中國的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也在進行著相應的改進,展現出從單一到多樣性的態度。如今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主要囊括了財務審計與財政審計兩個部分。財務審計說的是監督單位中的財務工作,以防止工作人員運用職務的便利做出違反法律與紀律的事情。財政審計主要是對單位中的制度設立來說的,通過對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規范,來審查業務的財務運轉狀況。
1. 財政財務審計內容及程序
1.1 財政審計工作的內容
從內容上來看,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分別為財政審計與財務審計。而按照工作內容又可以將財政審計工作劃分為三個部分,即財政預算審計、財政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財政預算審計的目的是為單位之后的發展戰略的制定奠定基礎,對單位當前的財政資金進行合理的配置,確保單位正常運行的情況下開展后續的工作,在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有關審計部門應按照會計計算方式與準則來審理與督促單位的財政收支情況。財政決算審計為審計部門根據相關會計準則來監督單位的收支決斷情況,防止財務報表與相關財務信息發生造假情況。財政收支審計是財政審計結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的主要工作是監督與審查單位財政收支情況以及和外部單位中開展的經濟活動。
1.2 審計程序
在開展審計工作的時候,主要包括四部分程序,分別為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準備、審計實施以及審計終結。(1)制定計劃。審計部門應按照社會經濟與單位的現實狀況,預先安排好和審計工作有關的任務與工作重點,訂立合理的審計計劃。(2)審計準備。依照審計項目與流程組建審計小組,并應在審計前 3天傳達審計通知書。若存在特別情況,應在有關部門認可后,可以拿著審計通知書來審計單位的經濟行為與會計信息。(3)審計實施。審計人員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等進行審理與檢查,并檢查與翻閱和審計事項相關的資料文獻,對現金、實際物品以等進行審查,獲取證明資料,然后根據有關規定來撰寫審計記錄,編寫審計工作底稿。(4)審計終結。審計部門在對被審計單位開展審計工作之后,應當將此次審計工作所形成的報告提交給上級組織。在將審計報告提交給上級組織之前,需要提前獲得被審計單位的認可。上級組織對提交上來的審計報告進行審核,最終形成自身的審計報告。若在審查的過程中發現違反法律的財政收支行為,應當及時向相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2]。
2. 財政財務審計的重要性
2.1 避免財務工作中出現職務犯罪問題
通過長時期的研究與經驗的累積,我們國家財務工作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技術與人員都得到了提升,先進技術使得財務操作系統更為優化,從業人員業務能力的提升有助于財務工作效率的提高。對于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來說,其在法律與運用方法具有非常大的突破,有助于避免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因為職務犯罪最終的表現方式大部分是利用職務之便利來謀取私人利益,在犯罪的時候會對公共以及個人的利益產生損害。因而,在平常的工作中使用財政審計,不單單需要培養從業人員的防止犯罪意識,同時還需要在實際進行財務工作的時候禁止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2.2 促進事業單位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財政財務審計為構建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前提,因此,單位在實際進行審計的時候就需要接受相關部門的審查,確保審查無誤后才能夠繼續工作。對此,在實際進行財政審計的過程中,不但可以防止出現職務犯罪問題,還有助于單位發現自身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也就是由于財政財務審計的出現,事業單位在實際管理的時候才可以及時找到自身的問題,采取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為管理人員建造更好的管理平臺[3]。
2.3 有效的審查事業單位的財務運轉情況
當今情況下,非常多的事業單位還存在財務與會計部門設置合理性不足的問題,這不但會使從業人員的工作能力差異較大,還會致使單位中出現財務監督管理效果不顯著的問題。若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出現問題,就極易導致單位中資源利用與效益獲取受影響,從而給單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而,在實際進行財政財務審計的時候,單位不單單需要接受審查,掌握單位中實際的財務運行狀況,還要做好預警工作,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協助事業單位更好地達到預先設定的發展目標。
3. 事業單位財政財務審計的應用
3.1 明確全口徑的審計范圍
在黨的十會議召開以后,財務財政審計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審計工作發展的主要觀念就是進行全口徑審計,也就是審計工作應涵蓋全部的業務和內容,其中既包括橫向內容也包含縱向內容。通常而言,橫向審計為審計領域不僅包含普通財政資金,還應包含建設項目、貸款項目等的審查。縱向審計就是對一級、二級、三級或者其余取得補助的單位進行審計。
3.2 在則政財務審計中運用信息技術手段
即使我們國家的計算機信息技術獲得了較大的發展,然而在財務審計中使用信息化技術還是具有一些缺陷。舉例來說,如今在對電子數據進行處置的時候,我們國家在數據查找、搜集以及轉換等部分尚且處在初級階段。然而,不能不承認的是,未來信息化財務審計將是一個必然的發展趨勢。在事業單位發展的進程中,審計人員能夠通過對信息化操作平臺的利用來對數據進行處置,把搜集來的數據導入到數據庫內并進行歸類,有助于相關人員對數據進行篩選與判定。通過使用這種方式,不但可以確保數據的可靠性,還能夠大大提升數據利用率,從而更好地保障審計結果的可信度,為資金利用效率的提升提供幫助[4]。
3.3 績效審計法的應用
3.3 .1 績效審計的準備工作
績效審計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三個部分。(1)開展對審計單位所在市場環境的調查與研究。例如,國家政策的頒布對審計工作是不是存在導向功能,還需要確保審計工作實施過程中融合公共財政的運營環境,以明確財政審計被環境影響的程度。(2)監督主要指標,譬如把財政現實投入與規劃投入的比例、現實產出和規劃產出的比例等指標來確定與計量,最后判斷單位的財政績效值,把可靠的結果上報給上級部門。(3)開展對審計工作的評價。也就是斷定審計結果和單位之前的規劃是否存在偏差的情況,是不是和上級部門有偏頗,是不是具有財政工作無效或資源揮霍的狀況等,不管最后的結果是怎么樣的,都應當將結果公之于眾。同時,采取有效的方式對存在的缺陷進行糾正。
審計工作可以包括很多步驟,其中,審計計劃時期即工作人員依照工作經驗訂立合適的審計工作時間表,安排具體的審計工作;審計準備階段為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的時候應當提前準備好相應的實施方案與審計通知書等材料,在對材料進行準備的時候應當確保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譬如波及單位中的控制體制、財政目的和績效標準等方面的內容應當符合實際。
3.3 .2 績效審計的開展階段
在實際進行審計的時候應當對可能會用到的數據進行搜集與分析,最后總結出相應的結論。通常在對審計數據進行搜集的時候,不但應使用各種合理的方式來搜集盡量多的數據,譬如審計人員利用觀察方式來從被觀察對象身上來獲取實際證據。還可以盡量豐富證據的類型,如不但包括照片還可以為視頻材料等。具有較強客觀性的數據通常能夠利用觀察來獲取,然而,針對部門制度、審批程序和賬務報表以及合同等較為繁雜且對業務能力具有較高要求的證據,應當利用審閱法獲得。此外,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的時候還能夠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與問詢的方法來取得證據,比如審查主管員以及第三方工作人員等需要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進行調查,并把調查內容記錄下來以當作后續的證據。采用調查問詢方式獲得的證據大部分是比較能讓人信服的,特別是在問詢對象越多的時候,最后的結果的可靠性就越強。其余,在進行調查的時候,還能夠采用調查問卷的方式來開展,通過設立特定的選型,最后取得較為準確的結果[1]。
在對審計證據進行處置的時候,為確保信息確定與比對的便利性,審計人員經常會對實際物品、文件和問詢材料進行完善,如利用比較分析法、抽樣統計法以及凈現值法等來處理材料,讓它能夠在審計工作中發揮應有的效果。通過對數據進行加工,不但能夠減輕工作壓力,提升工作效率,還有利于對證據的分級管理,為數據的檢查與追蹤提供了便利。
3.3 .3 出具績效審計報告
在審計人員得到較為準確的數據之后,能夠采用分析辦法來分析與表露。通過績效表露不單單能夠通過數字的方式展現出來,還能夠用來評議行政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按照審計結果提供審計報告,對于其中具有的缺陷進行完善與改進。
4. 結束語
財政財務審計是事業單位中的主要工作之一,開展有效的財務審查,不但能夠避免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還可以改進每個部門財務管理的方法。因而,對于事業單位而言,增強財務審查工作是一件不可忽視的事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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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方面也涉及了更多的內容,傳統的財務審計手法和規則,已經不足以應付當前企業發展的進程。因此企業對傳統財務審計的創新和業務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在擴張和發展中審計業務隨之增多,財務審計要緊跟企業發展的進程。與此同時要注重財務審計創新與提升,還要注意其與審計業務之間的關系。本文將簡要分析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創新的融合與發展,以期能為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的融合與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
財務審計;審計業務;創新;發展
正常運營的企業中必定會涉及財務審計事項,根據不同企業之間的規定,按照一定的時間對于企業內部的財務情況進行審計和考核。以此判定企業在發展中的盈虧狀態,并根據審計結果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
1.財務與審計
財務與審計兩個工作存在本質上的不同。其中財務的主要工作通俗講就是,企業日常經營的財務收支管理,屬于企業日常經營的業務范圍。審計則具有評定和考核的作用,權屬上講審計工作高于財務工作,財務工作需要向審計工作負責。審計工作在進行核查財務工作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善要求或是處罰意見。
1.1傳統財務審計的作用傳統財務審計根據企業的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進行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得出審計報告。主要的作用為考核受審單位的財務狀況,行政財務審計中針對出現的問題,則會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罰,嚴重時甚至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內部審計相對于行政審計更為嚴格,但主要是針對賬務和支出的審計,相較于行政審計的行政處罰,內部審計積極意義更大一些。
2.財務審計
財務審計一般情況下特指兩類的審計工作。其中分別為政府主導的行政性審計工作,以及企業主導的內部審計工作。
2.1企業內部財務審計企業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按照企業規定,對于下屬企業或本身進行專業的財務審計。一般情況下企業內部財務審計,主要有季度性審計和跨年審計兩種審計方式。兩種財務審計工作中,基本審計業務都相同主要是通過企業的資金報表、收支證明、發票等財務收據進行審計。其中跨年財務審計會涉及企業全年整體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評定。
2.2政府財務審計相較于企業內部財務審計,政府的財務審計工作帶有一定行政指令。企業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命令之后,然后提供相應的審計資料。主要涉及的審計資料為報稅證明、發票開具情況與企業收入等方面的審計。上級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人員,會根據企業提供的審計資料和行政單位的內部登記資料,進行雙向的核對。最后形成審計報告,審計結束之后審計人員會根據審計結果,為企業開具審計意見和決定,以此完成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
3.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創新的融合與發展
傳統的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工作,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人工進行核對報表和書面資料。此種方法在當下的時展中,不足以全面應對企業中的財務審計工作。存在效率低下、出錯率高、風險性高等特征。在此種情況下如何加快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創新的融合與發展,也引起了大多數人的關注。在此現狀下使用網絡審計、加強審計人員專業技能等概念也隨之提出。
3.1網絡審計區別于傳統審計多由人工操作的方式,網絡審計的方法是通過網絡軟件進行審計工作。此類網絡軟件經過大量的試驗之后投放市場,并取得了良好的客戶體驗。在互聯網高度普及的背景下,網絡審計的便利性也大大地提高。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可以隨時隨地進行操作,極大地提升了財務審計工作的效率。3.2加強審計人員專業技能財務審計工作是一門既簡單又復雜的工作,在審計工作進行中。審計人員除了必備的財務專業知識外、統計學知識和互聯網知識也要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涉及數據的統計,軟件的應用。為了保證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政府部門和企業審計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審計人員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市場中應用率較高的審計軟件和常用的專業型軟件,要及時地進行學習。保證審計人員跟進時展進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審計能力。
3.3改變審計模式傳統的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都是根據企業或政府部門規定,在固定的時間段進行審計工作,此類工作設計下會涉及較多的問題。如原始賬單或報表出現錯誤,但因時間久遠憑證丟失無法找回,造成審計中的錯誤出現。在此情況下,單日審計的概念被提出來,單日審計指每天都進行審計工作,隨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調整和改正。以此替代固定財務審計,既有效地提高了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也方便了政府部門的審計工作。
3.4改變財務審計的作用提起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大多數財務人員都會認為財務審計就是找毛病。由此也引發了一系列的惡性循環。時代在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財務審計工作作為企業運營中的一個核心工作,也需要適應企業的發展。審計人員需要轉變思想,從過去的發現問題提出處罰,轉變到發現問題幫助改善。政府部門也需對于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并聯的處理方法進行改善,不能一直以處罰為主。需要改變其工作思想,使得財務審計和審計業務工作改變和創新,達到促進企業良性發展的目的。
4.結束語
時代在發展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也需要跟進時展的步伐,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減緩了受審部門與上級部門之間的矛盾。但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是一項專業而又嚴肅的工作,所以要求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在創新的融合發展中,一定要保證其專業性和準確性,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無誤,能夠為受審單位提供準確的參考標準,最終促進財務審計與審計業務創新的融合與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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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微觀層面分析,現代企業管理體系中衡量經營者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就是對企業自身環境的規劃與管理。在企業內部,一方面,企業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會對員工的健康狀況造成直接影響,
企業必須為此支付一筆數額可觀的保健費用;另一方面,不良的工作環境還會造成員工勞動情緒不佳,降低工作效率。以上兩點均會引起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在企業外部,一方面,企業必須達到政府
對廢水、廢氣等污染物的強制性治理要求,為此,企業必須耗費大量資金建立污水、廢氣處理系統或委托污水、廢氣處理單位進行處理;另一方面,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有可能遭到周邊居民的起
訴,一旦敗訴,企業就必須付出巨額的賠償費用。由此可知,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每一個現代企業為降低成本,減少經營風險,都應當對環境問題加以重視,而企業內部環境審計制度作為一種
審計監督體制,可以為企業的環境管理狀況提供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環境財務審計、環境績效審計與環境合規性審計是企業內部環境審計的三大分支。其中,環境財務審計是企業內部環境審計的主
要領域。對于企業內部環境審計而言,審計模式的選擇意義重大,審計模式為企業環境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和部署勾畫了整體框架,為環境財務審計工作確定了總體思維與基本構想,還決定了環境財務
審計工作的審計基本方式和工作方向,是決定內部環境財務審計職能發揮效果的基本保障。
二、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現行模式及缺陷
目前,理論界關于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采用財務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財務報告所反映的與企業環境治理信息相關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為審計起點
,主要采取“逆查”的方式,追蹤到導致這種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的經濟活動過程,最終實現對環境保護的績效性與合規性的考核與評價。二是采用問題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企業在
環境治理方面與環境保護方面所暴露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分析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流程,發現薄弱環節,找出造成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應對方法。三是采用項目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企
業中涉及環境治理問題與環境保護問題的項目為審計起點,檢查分析這些項目的實施過程與結果,對項目是否按照既定的流程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的結果作出判斷,一旦找到實施過程存在的偏差,就尋
找產生偏差的因素,進而實現對這些項目的改進。上述三種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雖然都實現了對審計起點的確定,但仍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均未對各自模式的構成要素進行詳細分析,不利
于審計體系的構建。Where、WhenandHow(從何處做、何時去做、如何做)應是運作模式必須解決的問題,但目前的三種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僅僅解決了以什么為出發點的問題,均未提及何時
去做、如何做的問題,顯然是不夠全面的。其次,均未對不同的審計領域加以區分。鑒于不同的審計領域應實施不同的審計模式,這種不對審計領域加以區分的做法是不利于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發展
的。再次,均未對所包含的審計要素加以明確界定。起點、目標、依據、內容、方法與結果是一個完整的審計模式必須包含的基本要素,若不對各要素的內涵加以明確說明,將無法保證各審計模式的順
利運行。最后,實踐應用性較差。審計運作模式不應僅停留在理論研究上,真正運用到審計實踐中才是構建審計運作模式的最終目標,但由于上述三種導向型的模式未對審計要素進行明確界定,也未形
成一個完整的審計體系,因而對環境審計實踐的指導意義并不強。
三、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新體系構建
鑒于財務導向的審計模式、問題導向的審計模式與項目導向的審計模式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筆者認為,我國可以構建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以審計目標作為整個企業環境財務審計體系的
核心,通過對審計內容、審計依據的深入分析,制定具體的審計方案,最終通過出具審計報告完成審計工作、實現審計目標。
(一)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目標導向的審計模式的核心,它對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依據、審計方法乃至審計報告都會產生影響。從本質上講,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目標依然是監督受托責任的執行。具體而言
,該審計目標是通過檢查與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相關的資產、負債及其環境會計事項處理的公允性,對企業管理者受托環境財務責任的履行狀況進行認定,為企業內部建立嚴密完整的內部環境保護控制
體系提供保證,確保環境資源安全完整與會計信息的準確可靠。而企業管理者受托環境財務責任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環境行為責任的控制性、環境行為責任的保全性以及環境財務報告責任。其中,環
境行為責任的控制性,是指企業的管理者在對環境資源進行管理的過程中,應當建立嚴密的控制系統對環境資源管理進行控制;環境行為責任的保全性,是指企業的管理者應當為受托環境資源的完整性
提供保證,防止舞弊的發生;環境財務報告責任,是指管理者應對企業環境財務報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相關環境資產、負債及其環境會計事項處理的公允性負責。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目標,就是通過
對管理者上述三種責任的履行狀況進行審查,評價和揭示企業管理者環境保全、環保控制與環境財務報告責任的履行狀況。
(二)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對象
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下,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對象為受托環境財務經濟責任及其信息,這些信息主要包括能夠對企業管理者的受托環境財務經濟責任加以說明的會計信息及其他相關資
料、能夠反映企業的環境財務收支信息及對與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相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反映的賬務記錄。
(三)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內容
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下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保護資金財務審計、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審計與環境保護內部控制的審核。其中,環境保護資金財務審計,主要涉及環境保護資金的籌集與
使用狀況。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審計,重點是導致在財務報表中隱藏重大錯報風險的環境事項,此外,還應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恰當確認和如實反映了由于環境隱患帶來的或有
環境負債與其他應計環境負債,以及對環境管理費用的合理性進行評估估計。環境保護內部控制的審核,是對作為企業內部控制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保護內部控制進行評價與審核。根據內部控制理論,
環境保護內部控制是由一系列控制程序、制度與政策組成的一個完整的系統,企業管理者的環保理念與對環保目標的追求在這個系統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通過對該控制系統的審計監督,可以實現對環
保制度設計及其執行有效性的考核與評價,在此基礎上找到改進提升的方法,最終完成對企業環境保護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四)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依據
作為衡量與判斷環境財務審計對象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得出審計結論、出具審計報告衡量標準的環境財務審計依據,其內容囊括了環境法律法規、環境標準以及環境相關事項的財務與會計
核算準則。
1.環境法律法規。
近年來,隨著環境污染日益加重,我國對環境保護問題加大了重視,截止到目前,已相繼出臺了14部自然資源管理法律、8部環境保護法律以及34項環境保護法規。除此之外,還制定了上百項全國性環境
保護規章與上千件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環境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與完善。由于法律、法規具有強制力,這一體系的建立為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有效實施提供了權威性的依據。
2.國家出臺的環境標準。
法律法規雖然具有強制性與權威性,但卻只能對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處理,而不能為企業的環境治理與審計人員的環境審計的具體執行提供方方面面可供參照的標準。為此,我國環境保護部先
后出臺了近300項環境標準,這些標準可歸為三類:環境保護基礎標準和方法、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以上標準為審計人員實施環境財務審計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3.與環境事項相關的會計核算標準。
根據日本等較早實施環境財務審計國家的經驗來看,會計核算標準不僅為企業內部的環境會計核算提供了指導,也為環境財務審計提供了最為直接的審計依據。令人遺憾的是,截止到目前,我國尚未建
立一套統一的環境財務信息的確認、計量與披露標準,各個企業做出的環境報告格式均不統一,隨意性較強。因此,財政部應聯合審計署、環境保護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一部高質量的、實用
性強的環境會計核算標準。
(五)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方法
作為環境審計之一的環境財務審計,在審計執行過程中應同時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與專門的審計方法。其中,經常采用的傳統審計方法主要有:查閱法,即查閱企業與環境財務信息相關的原始資料,以
獲得相關審計證據。抽查法,這種方法較多適用于審計人員面臨較多與環境財務有關的經濟項目時,為提高工作效率,應在對這些項目進行初步分析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合適的抽樣比例,以對整個項目
總體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應對環境管理失控、環境制度不健全的環節加以特別重視。實地測量法,為對審計環境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與可靠性提供保證,審計人員在對企業與環境財務信息相關的原
始資料進行查閱之后,還應實施進一步的實地測量。重新計算法,為確定被審計單位的環境財務收支計算的過程與結果是否存在故意采用不適用的計算方法以歪曲計算結果的行為,或者無意間造成計算
錯誤的現象,審計人員應對有重大錯報風險的環境財務收支進行重新計算。除了上述方法,適用于環境財務審計的傳統審計方法還有實地盤查法、觀察法等。環境財務審計是一種新型的審計領域,它有
很多與傳統審計不同的專門審計方法,其中,最常用的方法為環境成本效益分析法。環境成本效益分析從環境資源消耗量與環境資源浪費量兩個角度進行考察。其中,環境資源消耗量是指企業為實現經
濟財富的增加所消耗的環境數量,并對所消耗的環境數量進行貨幣估值。企業所消耗的環境數量主要涉及土地資源的減少、空氣質量的破壞、水資源的消耗、林木資源的喪失等。由于資源消耗量是指資
源消耗量的大小,資源浪費量是指資源利用率的高低,兩者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還應對環境資源的消耗量進行考察。造成環境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資源浪
費,這里的資源浪費有兩層含義,一是資源的非有效消耗,即雖然消耗了資源,但該部分資源未能造福人類,也未能對社會經濟產生效用;二是資源的非補償性消耗,人類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必然帶來環
境的破壞,但如果消耗的環境資源被高效地利用了,那么人類所獲得的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足以對環境資源的消耗進行修復,以還原環境功能,但如果環境資源的利用效率較低,將只能形成一筆無法還
原的環境“壞賬”,阻礙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六)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報告
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報告是環境財務審計的最后環節,相較于傳統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環境財務審計報告應對以下內容加以特別說明:一是企業環境保護與環境治理資金來源的保障程度,包括資金來
源、資金數量、資金到位時間以及資金利用進程;二是企業與環境保護事項相關的資產、負債及費用的真實性與可靠性;三是由環境隱患所引起的或有負債的評估;四是在企業會計報告中對有關環境財
務信息披露的情況等。
四、結語
我國經濟發展到今天,已經進入到了轉軌時期,迫切需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應再僅僅強調傳統的“快”,還應努力做到“好”,因此,必須對企業的環境問題加以特別重視。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
對企業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與環境治理水平的提高都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本文構建了一個基于目標導向的審計運作新模式,以審計目標作為該模式的核心,同時,筆者還對該模式中的審計對象、審計
1.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機構不健全。目前,我國的很多農村都缺少專職的財務審計機構,一般都由鄉鎮審計人員對村子財務進行審計,而村子的財務管理工作也是鄉鎮代管理,這就形成了自己審查自己的情況。在鄉鎮中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的人員也比較缺乏,除了完成財務審計工作外,還肩負著其他的工作,分散財務審計的精力,無法做到財務審計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嚴重的影響了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2.農村財務審計人員專業素質差。隨著我國對“三農”的大力支持,新農村的經濟發展速度迅猛,資金儲備不斷增加,加大了利用職權進行經濟犯罪的可能性,這給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帶來了更大的挑戰。但是,在我國的大多數農村沒有審計業務素質過硬的隊伍,很多審計人員年齡比較大,文化程度低,這直接影響了農村財務的審計工作,從而導致了財務審計工作流于形式,沒有發揮出審計工作的效果,影響了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3.農村財務賬目比較混亂。農村的財務賬目比較混亂,主要是會計的記賬不及時,內容不健全,缺少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存在賬目、資金多管理的情況。這種既管錢又管帳的情況為挪用資金提供了便利。還有些農村,檔案管理工作做得極差,在財務審計時,根本無法取得年份比較久遠的相關賬目,材料的缺失給審計取證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4.缺少規范的財務審計程序。在我國的很多農村,沒有合理的農村財務審計計劃,缺少具體的財務審計實施方案,在財務審計完以后的相關報告也缺少規范的記錄,審計的程序也不符合我國的《審計法》規定,財務審計過程大多摻雜利益關系,審計出問題也沒用使用執法手段進行及時處理,違法人員沒有得到處罰,削弱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也影響了財務審計的效果。
二、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措施
1.健全財務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財務審計工作有了新的要求,為了將這項工作做好,必須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將審計工作的取證、審計與結果處理進行協調組織,做好審計檔案管理,增強財務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在審計出財務問題時,能夠依照相應的法律進行處罰。
2.加強農村審計隊伍建設,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最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專業素質過硬的審計隊伍,不僅要有政府的審計隊伍,還要建立民間的財務審計隊伍。要經常教育培訓審計人員,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對審計人員進行定期的考核,加強法律教育,使財務審計人員知法懂法不犯法,并且能夠接受村民的監督,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這樣有利于提高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3.加強村領導對財務審計工作的認識。在很多農村中,很多村領導對財務審計工作缺少正確的了解和認識,有的村領導想盡辦法給財務審計工作增加障礙,影響財務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所以要加對強財務審計工作的宣傳,轉變村領導的人士和態度,讓村領導了解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能夠支持和幫助完善財務審計工作的相關制度,重視財務審計工作,這樣可以促進財務審計工作在農村中順利的進行。
4.公開結果,嚴肅處理違紀行為。在對農村財務進行審計以后,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結果公開,使用公開欄、廣播等一些農村傳播載體進行公布,讓村民了解結果,監督農村的財務管理,防止發生違規違紀的情況。一旦發生違紀情況,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保證財務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農村的發展需要經濟,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就是農村發展的基本保障,防止農村發生行為,優化農村資金配置,提升資金使用率,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結語
[關鍵詞]中小企業 財務審計 對策
一、中小企業的特點及相應的財務審計問題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統一
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制企業,它的所有者不多,通常只有一個人。企業所有者往往親自經營管理企業的日常事務,具有很大的決策權。
中小企業管理者權力集中,他的態度會對企業財務審計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他審計意識淡薄,僅是把財務審計當成一項例行公事,或者覺得財務審計是項費錢、耗時又毫無價值的活動,只是迫于法律要求才進行的,他就很難通過審計以全新的視角看待自己,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在審計過程中他也會不積極配合,使一些審計需要的重要材料數據難以得到,審計效果大打折扣。
中小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利益高度相關,或者就是同一人,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為了規避稅收,可能會指使會計人員采取舞弊手段,增加財務報表誤報和漏報的風險。
(二)會計記錄簡單,信息不完整
中小企業應該保留盡可能完整的會計記錄以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自身的需要。但是,因其規模、人力、物力有限,只雇傭很少的人單獨從事會計記錄業務,錄用的會計人員專業素質比較低,缺乏充分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沒有正確編制提交財務報表的能力,會計記錄較簡單。由于缺乏可靠的財務信息,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也不及時。
這種較簡單的會計記錄可能會導致財務報表審計中會計記錄不精確或不完險的增大。會計信息的不完整使分析性程序在審計計劃階段的應用受到了限制。作為替代,審計人員只能對總分類賬或可用的其他會計記錄進行簡單的復核。
(三 )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中小企業財力有限,聘用的會計素質低,會計人員由于自身業務水平的限制,不能正確處理會計信息,對一些會計憑證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導致財務混亂,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業主為了逃避國家監管、偷稅漏稅,故意指使會計人員采用種種舞弊手段,而中小企業任用的會計大都是和自己有親屬關系或是兼職會計。親屬與企業主有利害關系,在賬務處理上聽從業主,導致會計監督失去作用,弄虛作假的事情常有發生;兼職會計不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業主提供的憑據做賬,在做賬過程中任憑業主支配。
會計信息是財務審計驗證的主要對象,會計信息失真會對審計產生重大影響。財務審計假設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是可驗證的,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正確審計的基本要求。審計人員需要根據正確的財務報表的財務數據記錄和匯總才能在合理的時間、人力和費用范圍內取得足夠的證據并得出有效的結論。如果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存在行為,審計人員在正常的審計程序實施后是難以得到與事實相符的審計結論,致使審計人員已無法履行其職責,這會加大會增加財務審計的難度,提高審計風險。
(四)有限的內部控制
中小型企業出資結構單一,在初創階段,都是業主作為決策者,決策隨意性大。有些中小企業雖然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在實際中執行力度不夠。小型企業一般規模較小、業務活動和會計記錄相對簡單,通常難以實施適當的職責分離,可能不存在能夠被審計人員識別的控制活動。
不少事務所主觀的認為小型企業不可能存在完善的內部控制。因此多數事務所在審計時基本上不執行內部控制測試,而主要依賴實質性測試程序,如函證、分析性復核等,導致對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程序簡單,范圍也受到限制。
(五)持續經營問題
小企業對機會的利用反應非常快,但這同時也降低了它們對不利因素的抵抗。由于自身的特性以及受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和行業變化的影響大,抵御風險的能力很低,小企業普遍很脆弱,生命周期受到質疑。
而財務審計是在假設是假設企業能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評價編制會計報表合理性,審計人員只有采用一定的方法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審計評價之后,才能判斷企業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合理性。企業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財務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
二、對策
(一)加強管理者的審計意識
通過知識講座的形式或審計人員直接跟管理者溝通,讓管理者認識到加強企業的審計工作不僅是國家監管機構和法律的要求,對企業自身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意義。財務審計不僅可以發現賬務的混亂之處,披露薄弱環節,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還能審查評價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尋找新的經濟效益增長點,消化不利因素,優化資源配置,增強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從而調動企業領導者審計的積極性,使其主動配合審計。
(二)加強會計制度建設,提高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是財務審計工作取得預期成果的前提條件。中小企業應該完善財務組織結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對資金的支出、回收和使用過程要時刻予以密切關注,采取措施加快資金回籠,防止資金的流失造成損失;同時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強化監督機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督促會計人員學習和熟悉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業務能力,掌握單位的經營情況,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
(三)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主要是能夠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會計帳表、憑證及其它有關資料,它為企業管理人員了解過去、控制現在、預測未來提供重要的數據。會計信息是否正確、真實直接關系到企業生產決策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是內部審計的重要目標。
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通過自己的監督工作,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督促中小企業管理者和會計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對企業各項經濟業務進行客觀的會計核算并及時、真實地披露會計信息,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性。另一方面通過保證與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其評價職能的作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完善內部審計可以為中小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保證其取得的成果的前提是可靠的。
(四)完善財務審計程序
中小型企業雖然內部控制制度薄弱,雇員分工不明,崗位設置重疊。但對某些關鍵領域,企業主出于對于日常事務的監督控制和保護企業資產的需要,還是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的。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考察是否存在與認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沒有,審計人員必須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以得到充分的審計證據,以將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實質性測試的時候,要以分析性測試作為補充,通過將企業財務數據與行業數據、企業歷史數據等進行比較,以做到對企業業務狀況的定性了解。同時所在審計實施過程中,改進審計方法,創新審計技術,以擴大審計覆蓋面,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統計抽樣和判斷抽樣相結合的方法,以通過調整樣本規模提高財務審計的精確度。
(五)出具審計報告時態度謹慎
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是影響報表使用者合理決策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審計人員應把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關注作為重要的財務審計事項。在審計過程中密切注意被審計單位的不合理的跡象,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瀕臨破產;主要財務指標惡化等,一旦出現這些跡象,就要提高警惕;當被審計單位出現持續經營不利的跡象時,不管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與披露是否公允、全面,審計人員絕對不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至少要加強調事項段,提醒報表使用人注意不可驗證和不可控制的事項。但是,如果不確定事項的未發生部分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不是實質性的,那么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保留意見報告和否定意見報告。
三、 結論
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對整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出具一份行之有效的中小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對于規范中小企業發展,滿足中小企業獲得資金的需求有重要意義。提高中小企業財務審計質量的關鍵在獲得真實的會計信息和規范審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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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審計;監督管理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但是在固有思維模式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遭遇了很多問題和瓶頸,要想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應該從人員素質、業務水平、監督管理等幾個方面著手進行改革。
1 農村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人員素質的不足。隨著當前農村經濟財務管理工作的日益復雜化,相關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也明顯不足,綜合素質低下的現象更是比較普遍。在很多農村基層,村級審計人員的出納業、會計業務非常生疏,甚至完全外行,這樣的情況下是無法勝任審計工作的。
(2)審計工作標準不明確。由于不同農村的實際情況不同,各村財務管理也情況迥異,所以農村基層審計工作的流程和標準非常不明確,這對于一些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而言,尚可應對自如,但是這種經驗不具備普及性,因此也難以成為制度標準進行推廣。
(3)審計程序尚需完善。從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實踐來看,審計的程序仍存在著一定缺陷。長期審計計劃的缺少,是大多數鄉鎮的常見弊病,以檔案記錄審計結果的工作更是乏善可陳,與審計相關的通知書、報告、結論、取證、檔案整理與保存等程序,均未能成為體系,有效運作。
2 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意義重大、作用突出
(1)避免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現象。農村財務審計可以正確找出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還能對部分干部的違紀違規現象進行查擺和監督。
(2)增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通過完善的審計工作,能夠對農村財務公開制度予以強化,讓村民對村財務收支狀況有詳細了解,從而消除干群之間的誤會,改善干群關系,緩解財務問題引發的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3)村干部應從思想上改變觀念。村干部應該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而充分的認識,認識到審計工作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保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的必要工作,必須予以重視,加強配合。
(4)對集體資產管理責任的加強。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集體資產也積累得更多,更容易產生管理責任問題,加強審計工作可以防止財務工作中的疏漏、缺失、濫用權力等問題,使農村集體資產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并且確保了集體資產安全。
3 如何才能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1)審計人員素質亟待提高。農村經濟財務審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要加強農村審計工作開展的規范化和系統化,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解決了審計隊伍人員配置不穩定的問題,一方面還要解決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偏低的問題,建議各農經主管部門將審計人員業務培訓和素質教育作為一種常態化工作方式,保持嚴格的準入制度,確保高素質審計人員上崗。
(2)改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環境。由于農經部門權威差,地位低,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建議從法律法規以及行政管理上完善農經部門的機構和權力體系,樹立農經部門權威,采取獎懲并重的形式與被審計方交涉,給審計人員創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環境。
(3)為審計工作制定嚴格標準。要提高農村財務審計水平,規范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執行標準是必不可少的。出臺一部更加權威和詳細的農村財務審計條例,能夠更好地將農村審計工作規范起來,使審計有法可依。
(4)強化審計工作宣傳教育力度。法制觀念的淡薄和對審計工作的重視不足,是目前農村干部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應使廣大農村干部加強法律意識,并且積極學法、守法,還有就是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使其積極參與到監督管理中來。成立村級財務小組定期監督自查,同時將村里的財務收支情況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5)建立完善好財務審計監督機制。要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必須完善財務審計監督機制。縣區和鄉鎮一級應該配置專人對審計工作進行定時定點的監督,確保切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有序和有效進行,還要建立完備的獎懲制度,對于違紀違規的情況要嚴厲查處,對于審計工作完成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參考文獻: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統一
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制企業,它的所有者不多,通常只有一個人。企業所有者往往親自經營管理企業的日常事務,具有很大的決策權。中小企業管理者權力集中,他的態度會對企業財務審計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他審計意識淡薄,僅是把財務審計當成一項例行公事,或者覺得財務審計是項費錢、耗時又毫無價值的活動,只是迫于法律要求才進行的,他就很難通過審計以全新的視角看待自己,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在審計過程中他也會不積極配合,使一些審計需要的重要材料數據難以得到,審計效果大打折扣。中小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利益高度相關,或者就是同一人,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為了規避稅收,可能會指使會計人員采取舞弊手段,增加財務報表誤報和漏報的風險。
(二)會計記錄簡單,信息不完整
中小企業應該保留盡可能完整的會計記錄以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自身的需要。但是,因其規模、人力、物力有限,只雇傭很少的人單獨從事會計記錄業務,錄用的會計人員專業素質比較低,缺乏充分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沒有正確編制提交財務報表的能力,會計記錄較簡單。由于缺乏可靠的財務信息,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也不及時。這種較簡單的會計記錄可能會導致財務報表審計中會計記錄不精確或不完險的增大。會計信息的不完整使分析性程序在審計計劃階段的應用受到了限制。作為替代,審計人員只能對總分類賬或可用的其他會計記錄進行簡單的復核。
(三)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中小企業財力有限,聘用的會計素質低,會計人員由于自身業務水平的限制,不能正確處理會計信息,對一些會計憑證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導致財務混亂,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業主為了逃避國家監管、偷稅漏稅,故意指使會計人員采用種種舞弊手段,而中小企業任用的會計大都是和自己有親屬關系或是兼職會計。親屬與企業主有利害關系,在賬務處理上聽從業主,導致會計監督失去作用,弄虛作假的事情常有發生;兼職會計不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業主提供的憑據做賬,在做賬過程中任憑業主支配。會計信息是財務審計驗證的主要對象,會計信息失真會對審計產生重大影響。財務審計假設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是可驗證的,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正確審計的基本要求。審計人員需要根據正確的財務報表的財務數據記錄和匯總才能在合理的時間、人力和費用范圍內取得足夠的證據并得出有效的結論。如果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存在行為,審計人員在正常的審計程序實施后是難以得到與事實相符的審計結論,致使審計人員已無法履行其職責,這會加大會增加財務審計的難度,提高審計風險。
(四)有限的內部控制
中小型企業出資結構單一,在初創階段,都是業主作為決策者,決策隨意性大。有些中小企業雖然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在實際中執行力度不夠。小型企業一般規模較小、業務活動和會計記錄相對簡單,通常難以實施適當的職責分離,可能不存在能夠被審計人員識別的控制活動。不少事務所主觀的認為小型企業不可能存在完善的內部控制。因此多數事務所在審計時基本上不執行內部控制測試,而主要依賴實質性測試程序,如函證、分析性復核等,導致對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程序簡單,范圍也受到限制。
(五)持續經營問題
小企業對機會的利用反應非常快,但這同時也降低了它們對不利因素的抵抗。由于自身的特性以及受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和行業變化的影響大,抵御風險的能力很低,小企業普遍很脆弱,生命周期受到質疑。而財務審計是在假設是假設企業能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評價編制會計報表合理性,審計人員只有采用一定的方法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審計評價之后,才能判斷企業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合理性。企業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財務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
二、對策
(一)加強管理者的審計意識
通過知識講座的形式或審計人員直接跟管理者溝通,讓管理者認識到加強企業的審計工作不僅是國家監管機構和法律的要求,對企業自身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意義。財務審計不僅可以發現賬務的混亂之處,披露薄弱環節,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還能審查評價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尋找新的經濟效益增長點,消化不利因素,優化資源配置,增強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從而調動企業領導者審計的積極性,使其主動配合審計。
(二)加強會計制度建設,提高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是財務審計工作取得預期成果的前提條件。中小企業應該完善財務組織結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對資金的支出、回收和使用過程要時刻予以密切關注,采取措施加快資金回籠,防止資金的流失造成損失;同時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強化監督機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督促會計人員學習和熟悉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業務能力,掌握單位的經營情況,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
(三)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主要是能夠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會計帳表、憑證及其它有關資料,它為企業管理人員了解過去、控制現在、預測未來提供重要的數據。會計信息是否正確、真實直接關系到企業生產決策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是內部審計的重要目標。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通過自己的監督工作,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督促中小企業管理者和會計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對企業各項經濟業務進行客觀的會計核算并及時、真實地披露會計信息,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性。另一方面通過保證與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其評價職能的作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完善內部審計可以為中小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保證其取得的成果的前提是可靠的。
(四)完善財務審計程序
中小型企業雖然內部控制制度薄弱,雇員分工不明,崗位設置重疊。但對某些關鍵領域,企業主出于對于日常事務的監督控制和保護企業資產的需要,還是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的。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考察是否存在與認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沒有,審計人員必須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以得到充分的審計證據,以將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實質性測試的時候,要以分析性測試作為補充,通過將企業財務數據與行業數據、企業歷史數據等進行比較,以做到對企業業務狀況的定性了解。同時所在審計實施過程中,改進審計方法,創新審計技術,以擴大審計覆蓋面,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統計抽樣和判斷抽樣相結合的方法,以通過調整樣本規模提高財務審計的精確度。
(五)出具審計報告時態度謹慎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是影響報表使用者合理決策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審計人員應把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關注作為重要的財務審計事項。在審計過程中密切注意被審計單位的不合理的跡象,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瀕臨破產;主要財務指標惡化等,一旦出現這些跡象,就要提高警惕;當被審計單位出現持續經營不利的跡象時,不管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與披露是否公允、全面,審計人員絕對不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至少要加強調事項段,提醒報表使用人注意不可驗證和不可控制的事項。但是,如果不確定事項的未發生部分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不是實質性的,那么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保留意見報告和否定意見報告。
一是由審計人員帶來的問題。對基層消防站建設環節進行的財務審計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而目前許多進行該項工作的財務審計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給整體審計效果造成了負面影響。因而,需要及時提高在基層消防站建設中進行財務審計的工作人員的綜合素養。一般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很強的專業財務知識與財務處理能力,且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審計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道德素養,防止給整個財務工作帶來道德失信問題。除此之外,從事消防站建設財務審計工作的具體人員還必須懂得一定的建設基礎知識,在具體處理建設環節財務問題時,對錯漏、遺漏問題有一定的識別度,能夠快速地發現整體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財務問題,進而及時與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在現階段不少審計人員難以達到上述要求,不僅沒有具備自身審計能力,更加缺少對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熟悉,以及缺少將建設財務工作與一般財務工作結合的能力,對整體財務審計做不到全面的了解,也無法進行有效的數據處理工作。因此,在現階段基層消防站建設活動中,要想有效提高其財務審計類的工作效率,就必須提高進行該項工作的具體財務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二是由財務審計體制缺陷帶來的問題。財務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主要依托于對整體制度體制的建立健全,而就目前基層消防站建設過程中實際開展的財務審計工作來看,相關體制的建設還存在較大漏洞,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具體的體制漏洞表現為財務審計方法的不明確性與財務審計工作缺乏合理監督。首先,財務審計方法有待改善。在目前基層消防站建設財務審計過程中,相關審計人員采用的審計辦法還比較落后,對于先進性設計軟件的應用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體的審計進度。具體地來說,目前的審計人員雖然通過了認證資格考試,卻缺乏對于審計方法的多樣化運用,不僅僅過于依賴手動操作,缺乏對于審計軟件的開發應用,而且在實際的財務審計過程中,所進行的往往都是獨立性質的工作。審計人員在對基層消防站建設進行財務審計的過程中,沒有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也沒有在審計工作中發揮重要的交流技能,仍舊停留在傳統的審計方式中,進行一個人完成的獨立性審計工作。其次,整體財務審計工作缺乏相關監督管理。財務審計工作中的制度不健全具體表現在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的欠缺性。在一些基層消防站的建設活動中,實際費用和預算費用之間可能存在著較大的偏差,而審計人員對這種偏差錯漏情況的具體措施將影響財務審計工作的有效性。為了多方面地把控財務審計工作的有效性,而不是單一地把這種決定權交到具體的某個審計人員身上,就必須建立合理科學的財務審計監督體制,切切實實地對基層消防站建設的財務審計進行全程跟蹤,把握每一個細節。而目前在其財務審計工作中,這一關鍵性的監督職能的難以發揮。
針對上述兩個方面的問題,基層消防站建設的財務審計工作應從如下四個方面將強監督管理。
一要落實對財務管理與審計監督理念的宣傳工作。基層消防站建設過程中能否順利進行財務審計工作,與建設人員和審計人員對審計監督工作的認識程度緊密相關,只有雙方同時肯定財務審計重要的監督意義,審計工作才能循序有效地進行,整體基層消防站建設才能繼續深入開展。審計活動所發揮的監督作用不僅體現在對事前事后的揭示和對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審計更能發揮一種具有警示性的預防職能,能夠從審計工作的正式開展中對審計對象和整體建設中所涉及的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因而對基層消防站的建設活動來說,必須首先加強各部門人員對財務管理與審計監督理念的理解與重視。
二要建立財務審計工作責任制。為了建立良好有效的財務審計工作責任制,有關部門必須進行嚴格的職位分配控制,一級抓一級,每一級的部門人員都有相應的工作職責與權力范圍,各部門人員之間不能越級,而應在自己所固定的崗位中發揮審計作用,推動基層消防站的建設。其中,在工作責任制的開展過程中,必須要求財務審計工作中的二級核算單位的工作切實得到落實,只有其二期核算單位進行定期的財務檢查,通過財務審計分析進行情況摸索之后,才能通過進一步的請示報告為建設進程做好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