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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眾視野中的煤礦安全嚴峻形勢
煤炭行業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基礎產業,在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居于支柱性地位,但是煤炭行業也是生產事故多發的行業之一。根據有關數字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礦難每年死亡人數在7000左右。21世紀以來,死于礦難的人數雖有所減少,但是頻發的礦難依然令人觸目驚心。新世紀以來,我國每年發生的礦難都在2000起以上,死于礦難的人數也在3000人以上。煤炭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它關系著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關系著國家的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表1為2007年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情況表,由此可見我國的煤礦安全的嚴峻形勢。礦難是每一個工業化國家必然經歷的轉型陣痛。縱觀一百多年美國煤炭生產史,其也有過礦難頻發的痛苦經歷,但如今煤礦業已經成為美國最安全的產業之一,其勞動安全性甚至好于農業、建筑業和零售業。2010年4月10日,美國西弗吉尼亞官方證實4月5日發生的煤礦爆炸事故已導致29人死亡,這是美國1984年以來傷亡最嚴重的一起礦難!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統計,我國礦難死亡人數占世界礦難死亡人數的80%。中國2009年的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0.892,美國是0.018。表2和表3為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礦難死亡人數的比較。表1可以看出,我國煤礦行業事故的頻發和死亡人數的眾多。表2、表3可以看出,我國煤礦行業的死亡人數遠遠高于美國、俄羅斯、南非和中等發達國家,經濟的發展不應該以人民的生命安全為代價,我國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
2礦難頻發的公共管理深層次原因
我國的煤礦行業是經濟發展的支柱性行業,也是安全事故頻發的行業。現階段我國研究礦難的學者紛紛從人性、腐敗、地方保護等方面深入探討了礦難發生的誘因。然而,從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經濟利益的驅使、安全意識的淡薄和監管職能的缺失是當前礦難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2.1經濟利益的驅使
馬克思在《資本論》里有一段經典的描述,“一旦有了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大膽起來,如果有了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使用;有了20%的利潤,它就會活躍起來;有了50%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而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為了300%的利潤,它就不惜冒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由于煤炭行業生產的高額利潤,尤其對于那些較落后但有煤礦資源的地區,大量甚至超負荷采煤成為順利完成財政指標、提升官員政績的首選。一些礦產地企業和地方政府超限開采、超負荷運轉,置安全和生態保護于不顧;一些小煤礦則把煤礦當做搖錢樹,非法經營。有些已取締的小煤礦也出現關閉———運營———關閉———運營的怪圈。我國企業的安全員,大都是兼職,難以顧及安全生產,不要說他們不敢管,也沒有人聽,久而久之,不少人都忘了自己是安全員。事實證明,本應是煤礦安全監管者的縣鄉級地方政府,往往直接或間接參與煤礦的經營。作為一些地方的主要產業,違法違規經營的煤礦不僅能解決就業問題,也能解決稅收問題,非法小煤窯一旦關閉,地方政府就會出現財政危機,甚至連有些職位的工資也發不出。經濟利益的驅動使大量非法的小煤窯繼續存在下來。
2.2道德水準低下
因為礦難頻發,黑洞洞的煤礦吞噬了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這些年來,國內有“血煤”之說————“不要滴血的煤”、“不要帶血的GDP”。“血煤”是新詞,更多隱含著一種道德譴責。德國的煤礦工人每天都能聽到一句溫馨的問候:“祝您平安升井!”這種意識深入人心對德國煤礦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我們所欠缺的恰恰是這種對礦工負責的意識。礦主以及煤礦主要負責人都把礦工看作賺錢的機器,為了利益可以不顧礦工的生命安全。河南義煤集團巨源礦難發生前,礦方曾接到瓦斯超標報告。
礦工魏毅說,礦難發生前,瓦斯監測員到魏毅所在的采掘面進行檢測,發現瓦斯超標,提醒礦工必須停產停工撤人。但是,“(瓦斯監測員)走了過后,我們礦方經理就說‘干’,他說‘還是干’。”就這樣,魏師傅和同事冒著危險一直工作到下午兩點,直到下一班工人前來接班。升井后,魏師傅把井下情況向領導作了匯報。然而,等到礦方再組織人員下去核實檢查時,礦難突然發生。按規定,礦工下井必須配備救命武器“自救器”,但大部分煤礦為了節省成本,根本就不給礦工配備,礦工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自救器。此外,入井登記也極不規范:按規定,礦工下井必須帶上身份證、入井證等證件,但不少礦工下井并無證件。管理不規范、配備不完善,歸根結底就是礦方相關負責人道德水準低下,對生命的漠視,對礦工的不負責任。
礦工進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也不到位,從相關資料可以看到,有些礦工因井下瓦斯探頭經常報警影響其采礦作業就用塑料袋蒙住探頭。有些礦工看到瓦斯顯示器顯示已經達到臨界值仍視若無睹。礦工是采礦作業的實際操作者,也是對煤礦安全狀況最為了解的人。如果礦工能夠嚴格按照規則采煤、積極采取預防措施,很多礦難則能夠避免,礦工不按規則操作也是導致礦難發生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見,礦方和礦工的安全意識都比較低,礦方是為了獲利,礦工則因為沒有受到專業的安全培訓,沒有安全意識。這些都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死角與隱患。
2.3監管職能的缺失
我國在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同時,也依法建立健全了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體制,構建了“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格局。自1999年國務院決定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體制實行垂直管理以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經多次調整,逐步形成由國家、省級及其區域三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成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但是,從礦難頻發的事實證明,監察效果并不明顯。首先在煤礦行業的準入方面,政府就擁有發放許可證的壟斷權力。我國法律規定,探礦和采礦必須具備六種證書,才有資格“開張”,這就使許可證成為稀缺資源。一些煤礦沒有達到開采的準入條件,但是在煤礦行業高利潤的現實面前,企業就會通過向掌握公權力的部門尋租以達到其目的。這些部門涉及到工商行政、安全監察、煤炭管理、國土資源等多個部門,這就增加了企業尋租的成本,一些私營中小型煤礦為了減少交易成本,成本內部化。這些得到“好處”的政府官員在客觀上由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者變為縱容者,官員與礦企在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我國法律規定必須對礦山進行嚴格監管,但是由于監察部門和檢查員無法保持獨立性,監察職能弱化,反而為官員腐敗提供了條件。
美國曾經也是一個礦難頻發的國家,但是美國圍繞煤礦安全生產,先后制定了10多部法律,例如:1951年,伊利諾伊州一個煤礦導致119人死亡,直接催生了1952年《聯邦煤礦安全法案》的出臺;1968年的西弗吉尼亞礦難導致78個礦工死亡,又直接催生了后來的《聯邦煤礦健康和安全法》的產生,安全標準越來越高。由于國情和具體情況不同,我國僅僅制定法律還不夠,還要從煤礦生產的各個環節加以控制。切實從微觀細節抓好各方面,使各環節共同發揮作用,以確保礦業安全生產,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3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公共治理的措施與建議
從公共治理的角度而言,在法律制定方面,立法部門要嚴格制定煤炭行業的進入標準與建設管理要求。在實際開采過程中,具體詳細的行業要求與安全指導工作交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去做。關于礦難的事故賠償,可以交給第三方市場完成,保險公司平衡礦方與礦工的利益杠桿。礦方可以與醫院建立合作關系,醫務保健人員負責礦工的身體檢查與健康救治。
3.1加強煤礦行業準入與建設管理
礦業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國務院授權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全國礦產資源分配實施統一管理。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開辦煤礦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有煤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開采方案;②有計劃開采的礦區范圍、開采范圍和資源綜合利用方案;③有開采所需的地質、測量、水文資料和其他資料;④有符合煤礦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的礦山設計;⑤有合理的煤礦礦井生產規模和與其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技術人員。煤礦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安全評價,其初步設計應當按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安全條例的論證、安全設施的設計等內容。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包括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煤礦建設項目施工前,其安全設施應當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竣工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其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應當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驗收合格。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設計或者新增的生產能力,實行分級負責。
3.2建立工傷保險賠償制度
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工傷保險制度的國家。通過經濟杠桿的作用,使雇主加強自我約束,控制工傷事故與職業危害風險,達到保護員工安全健康的目的。我國至今還沒有建立第三方事故保險制度,一些私營中小煤礦會通過各種方式把事故后果轉嫁給政府和礦工家屬,政府承擔賠償責任,和家屬簽訂“生死合同”,礦主通過轉嫁責任,極大地減少了其違法行為的預期成本。經濟發展的成本不應該讓“殘疾的工人”或“貧困的寡婦”來負擔。維特教授有一句經典的話:“防止鐵路事故的最好方法就是將公司董事捆綁在每一輛火車的車頭處。”要有效地降低現代工業體系的風險事故,關鍵在于讓最有能力預防事故的主體承擔起事故的成本。針對我國礦難事故賠償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通過法律的形式提高礦難事故的賠償數額。同時,還應該建立并完善第三方事故保險賠償機制,交通行業也是事故頻發的行業。汽車保險制度的建立,保險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的需要,除了加強自身的經營業務管理外,必然會加大事故車輛修復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的水平。同時,汽車保險的保險人從自身和社會效益的角度出發,聯合汽車生產廠家、汽車維修企業開展汽車事故原因的統計分析,研究汽車安全設計新技術,并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從而促進了汽車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同樣的道理,保險公司是獨立的市場主體,必然通過成本收益分析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所以,礦企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必然會對其安全投資狀況、礦難事故發生概率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評估,對安全投資狀況差、發生事故概率高的礦企收取較高的保險費,對安全投資狀況好、發生事故概率低的礦企收取較低的保險費。保險機制的建立客觀上促使煤礦企業加大安全方面的投資,也有效維護了礦工家屬的合法權益。礦難發生后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不但可以有效維護礦工及礦工家屬的利益,而且還可以真正實現對礦企的懲罰,從而達到降低礦難事故的目的。從西方國家的經驗看,通過保險制度的完善來化解礦難賠償、救濟問題已經是一種比較成熟的做法。
3.3重視塵肺病的預防與防治
近幾年頻頻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讓人們揪心,然而,實際上有一個比礦難更可怕的死亡陰影正籠罩在礦工頭上,這就是被稱為中國頭號職業病的塵肺病。世界各國都沒有特效辦法治療塵肺病,唯一的辦法是預防。實踐證明,只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嚴格管理,經常堅持使用綜合防塵措施,把粉塵濃度降至國家衛生標準,塵肺病是可以控制的。
首先,建立健全綜合防塵機構,組織和配備防塵專業人員,做到定崗、定人、定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綜合防塵管理制度;領導重視,嚴格監督檢查等。其次,研究和實施各項綜合防塵措施,如加強通風,建立完善的供水系統,采煤工作面應進行煤層注水;濕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應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應灑水;采煤機、掘進機作業時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載煤時必須噴霧降塵等防塵措施。
責任領導:
主要責任單位:區煤監局
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和各產煤鎮
二、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發生,通過對全區煤礦進行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將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上級下達指標以內,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促進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力開展,全面完成全國“安全活動年”全市“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年”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以及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的各項任務,并依法關閉一批小煤礦。
三、工作步驟
一)制訂工作方案,動員部署階段(年7月20日—8月10日)結合區煤礦實際。動員部署工作,開展宣傳活動。
二)自查率要達到100%;區政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產煤鎮政府按照管理權限,大排查階段(年8月11日—8月31日)各煤礦企業對礦井安全、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進行自查。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跟蹤,采取定點復查、定期復查、重點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面必須達到100%。同時,制定問題整改的具體工作方案,并開展大整治和大執法的相關工作。
區政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產煤鎮政府認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實施情況,三)大整治大執法階段(年9月1日—11月15日)各煤礦企業對排查出的隱患認真落實整改。對薄弱環節和實施不力的單位定點督促,落實整改。同時接受市經濟信息委、重慶煤監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安監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的督查組的督查和抽查。
全面總結評估,四)總結提高階段(年11月16日至12月15目)各產煤鎮政府、煤礦企業對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于12月10前將總結報告交區中小企業局,區中小企業局將全區煤礦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總結上報區安委會。
四、工作內容
一)分管領導牽頭抓,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區政府有關部門、各產煤鎮政府及各煤礦企業主要領導負總責。其他領導成員“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把領導責任、管理責任、操作責任落實到具體環節、具體崗位、具體人頭。對各類安全事故,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規定問責,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員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調離工作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消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全面排查治理煤礦企業在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隱患;全面排查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全面排查建立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情況;全面排查建立煤礦重大隱患檢查、登記、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情況;全面排查由自然災害引發的煤礦災難隱患情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以及以掘代采的情況;七是煤礦私自采購、儲存、使用非法火工品的情況;八是煤礦無視政府監管,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執法。主要執法內容包括:一是區、鎮“打非”工作機構、人員、裝備是否落實到位;二是對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的打擊和查處情況;三是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情況;四是煤礦證照不全或過期、停產整頓未經復產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情況;五是煤礦越層越界生產的情況;六是煤礦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拒不進行停產整頓或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情況;九是對1個煤礦在3個月內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情況;十是煤礦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情況;十一是煤礦1個月內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情況;十二是資源整合煤礦主體未明確、該關閉的多余坑口未關閉等十種類型的情況;十三是因地災、洪災等自然災害影響,國土、水利等部門提請關閉的情況。上述情況中出現的非法違法煤礦,一經檢查發現,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立即關閉。
發現有以下十三種情形之一的煤礦,執法檢查中。必須立即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一是瓦斯超限作業的二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三是高瓦斯、突出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四是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五是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六是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是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設備、工藝的九是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十是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改擴建區域生產,或在其他區域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十一是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十二是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十三是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煤礦安全計量器具的
四)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加強煤礦安全基層基礎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配備專職煤礦安全監管人員,區、鎮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必須配備1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必需的設施設備;嚴格執行“一通三防”制度,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全力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企業12本臺賬。特別是嚴格落實企業礦級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和安全員跟班作業制度,建立重點監管企業“黑名單”強制推廣金屬支護、壁式開采、三人連鎖放炮器技術,新掘巷道堅決淘汰的木支護和花碹支護,應支護巷道強制采用金屬支護;認真開展煤礦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好企業定期職工安全會議,大力推進煤礦安全文化建設,堅持開展煤礦安全宣誓活動,進一步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五)開展瓦斯示范礦井建設,強化煤礦瓦斯治理攻堅工作。堅持“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十二字方針。嚴格執行瓦斯監測監控制度,未建立瓦斯固定抽采系統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應建立瓦斯抽采系統的高瓦斯礦井,必須在年底前建立瓦斯固定抽采系統。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遠程聯網系統必須保持正常運轉,探頭必須完好有效,數量必須足夠,布點必須合理;嚴格執行瓦斯超限制度,嚴格做到瓦斯超限及時停產、及時斷電、及時撤人、及時處理;確保礦井通風系統暢通,嚴格執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措施;全面落實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窯積水防治措施,六)全面落實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實“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制定承壓水開采安全技術措施及地表水監控防范措施;全面查清小煤礦與相鄰礦井連通情況,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統;全面落實除險加固措施和完成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全面落實汛期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措施。
七)市委市政府對煤礦的關閉工作政策明確前,嚴格開展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煤礦整頓關閉政策。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產煤鎮政府要作好全區煤礦關閉的前期準備,加強對事故礦井、證照到期礦井、重大隱患礦井以及其它未復產驗收礦井的停產整頓,加強對C級礦井的安全監管,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市委市政府對煤礦整頓關閉政策出臺后,迅速擬定我區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市區兩級黨委和政府的要求開展整頓關閉工作,確保全年煤礦關閉工作任務的完成。
五、職責分工
由李本軍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成立煤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區中小企業局、區國土分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等區政府有關部門、產煤鎮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組織開展全區煤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區中小企業局聯系煤礦監管人員為聯系礦井的具體負責人。各產煤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轄區煤礦的具體負責人,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檢查責任制,確保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建立由各職能部門和產煤鎮參加的煤礦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各部門和產煤鎮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加強督查和指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五、工作要求
關鍵詞:煤礦 井下供電安全 技術措施
煤礦井下陰暗潮濕,常年得不到陽光的照射,必須要通過供電系統保障井下施工得以正常進行。為了有效提升井下作業安全,解決煤礦井下供電系統中存在的負荷分配不均、諧波污染加劇、設備不配套等問題,就必須要加強對煤礦井下供電安全的重視程度,結合礦井開采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個較為完備的煤礦井下安全供電方案,有效保障采礦工程的安全性、穩定性和經濟性。
1 提高煤礦井下供電安全性的意義
在正式步入21世紀之后,我國將安全放在了煤礦生產工作的首位,安全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供電安全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要問題之一。由于井下開采空間有很大局限性,采掘不慎會引發瓦斯泄漏、煤塵污染等問題,一旦出現漏電現象,很容易引爆礦井中的易燃物質,造成大規模的人員傷亡事故,對國家財產和人員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2 當前我國煤礦井下供電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
2.1 主變壓器容量不足
當前,我國許多礦井由于改擴建導致許多礦井的總負荷量大大超出了供電系統實際可以承載的容量,使得變電站主變壓器和井下個別變壓器長期處在容量不足的狀態中。長此以往,很容易導致變壓器出現局部過熱、絕緣老化等問題,極大程度上影響了變壓器的使用壽命。嚴重時,還有可能出現電纜發熱燃燒情況,萬一引起瓦斯爆炸,將會對礦井下的工作人員帶來致命傷害。
2.2 供電電能質量水平降低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發展,煤礦生產中使用的設備也變得越來越先進。將這些大功率機電設備引進到煤礦井下開采工作中,能夠有效提高煤礦資源的開采效率,大大提高煤炭產量。但是,這些大功率機電設備同時運轉時產生的諧波分量會直接通過低壓供電線路反饋給供電系統,可能出現低質量電能情況,嚴重影響了煤礦開采設備的正常運轉。不僅如此,低質量電能還有可能影響檢測系統和繼電保護系統的正常運轉,對供電系統的安全運行埋下了隱患。
2.3 國家明令淘汰設備還存有個別使用現象
國家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法規,三令五申地強調各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分支線路空氣開關。由于這些空氣開關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產生的能量電弧較大,極易引爆狹窄礦井中充斥的易燃易爆氣體,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但是,根據走訪調查,發現這些本該嚴令禁止的電源控制開關依舊在個別礦井,尤其是資源整合過程中的礦井中使用,嚴重影響了煤礦礦井低壓供電系統的安全性。
2.4 安全監測系統的自動化水平較低
為了節省成本或受到當時技術條件的制約,部分礦井中并沒有配備安全檢測系統對供電系統進行實時監測。這樣一來,井下的工況信息難以及時傳輸到地面監測部門,使得電力調度人員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礦井中供電系統的實際運行狀態。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很難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 提高煤礦井下供電系統安全性的對策
3.1 提高煤礦井下供電系統的可靠性
在煤礦供電的配備中,一個礦井至少要配備兩個以上的電源進行日常供電工作。對于給較為重要的通風系統、排水系統、傳輸系統等供電工作,可以通過井下配電所的備用電源進行直接供電,以隨時確保生產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不僅如此,井下雙回電源回路必須要從不同的變電所中引入,為其安裝上較為完備的自動切換裝置。通過這種方式,預防因電源回路出現問題而引發的機械停擺情況,能夠有效確保礦井供電的可靠性,保障井下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3.2 合理優化布設
由于威脅井下作業安全的因素有很多,為了能夠有效提高井下長距離供電的安全可靠性,必須要進行供電系統的合理優化布設工作,采用分列分段供電、提高電壓等級、增大電纜經濟截面等方式提高井下供電系統的安全性能。還能夠通過增設專業的安全員、加大供電系統維護管理力度等方式確保煤礦井下供電安全。
3.3 完善繼電保護系統
繼電保護系統能夠在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安定的因素從系統中移除,或直接對當班的管理人員預警,最大程度減輕因突然斷電引發的設備受損情況,確保煤礦生產活動能夠順利進行。煤礦企業要不斷完善改進已有的繼電保護裝置,使其在出現系統故障時能夠在第一時間將險情扼殺在萌芽狀態,避免引發更嚴重的事故。除此之外,煤礦企業還應將所有高壓動力設備或控制設備按照國家的標準設置保護功能,并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優化井下繼電保護系統的設計方案,與時俱進地采用當前最為先進的技術設備和措施,最大程度提升我國煤礦井下供電安全系數,盡量降低因故障引發的事故概率,提升故障的排除速度,將安全隱患及時清除。
3.4 加大供電設施保養力度
供電設施一般都有一個使用年限,煤礦企業要隨時關注各個設備的使用壽命,及時將超出使用年限的設備進行更新換代,以降低機械故障的頻率。對于處于使用年限之內的機械設備,要定期進行維修保養,時刻關注設備的運行情況,對需要修理的電力設施進行及時修復,以免發生更大的危險事故。除此之外,相關工作人員還要通過安全監測系統傳輸的數據資料進行故障判斷,快速制定有效措施,確保整個煤礦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煤礦井下作業具有較高的危險性,供電安全是煤礦生產中的一個關鍵問題。若是礦井中出現了漏電情況,電火花一旦引起瓦斯爆炸,不僅會對礦井下的工作人員帶來致命傷害。還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企業聲譽,同時在社會上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要想有效提高煤礦井下供電安全系數,就必須要提高煤礦井下供電系統的可靠性,不斷完善繼電保護系統,安裝安全監測設備,及時解除安全故障問題,加大供電設施保養力度,對供電設備進行定期維修養護工作,快速制定出應急對策,將險情扼殺在萌芽狀態。
參考文獻:
[1]王秀穎.提高煤礦供電安全可靠性的對策研究[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3(01).
[2]白宇.煤礦井下供電系統漏電原因及處理措施研究[J].科技致富向導,2012(04).
[3]郝小繪.煤礦井下供電設計可視化軟件系統理論研究與應用[D].太原理工大學,2011.
我市礦山企業點多、面廣、分布復雜,并且大多數分布在偏遠的山區。全省共有9對煤與瓦斯突出井,我市就有3對;監管的礦山企業涉及到煤礦、井采礦、尾礦庫等6大行業。而我局礦山科科室僅有3名工作人員,做為礦山科的科長,我深知自已擔負著全市76個礦山企業的監管工作,任務非常繁重。為了更好地完成監管任務,我與科室成員在工作中深入貫徹落
實科學發展觀思想,并緊密結合我市礦山企業實際情況,通過實踐調研,反復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計劃,并開展了有關的工作措施,在的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矚目的工作成績。現將我在的工作進行以下總結。
一、認真謀劃,突出礦山企業監管重點
在企業監管時間安排上,我們把76個礦山按照安全生產環境和危險程度分為三類,有針對性地開展了監管檢查。我們規定,對于煤礦、井峒開采非煤礦的山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于露天開采的采石場、石煤礦、膨潤土礦和尾礦庫的檢查每兩月不少于一次;對于輪窯廠和砂場的檢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部位的檢查督導,有效地緩解了人手不足監管困難的問題;在監管對象的安排上,我們突出了煤礦和井峒開采的礦山企業的監管檢查,優先考慮、優先組織,確保及時、有效;在監管內容的安排上,我們突出了對煤礦企業的瓦斯治理、井采礦山的防冒頂、露采礦山的防邊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業的爆破安全,確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點位置上。
二、夯實基礎,提高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
我重點做了以下四項工作,一抓制度建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年初我們督促企業修改完善了十四項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礦企業按照《小煤礦安全基礎工作指導意見》按時按質的配備“七大員”,并制定落實相應的工作職責;二抓礦山安全技術基礎管理,我市非煤礦山安全技術管理力量相對薄弱,安全技術資料缺乏,大部分礦山企業均沒有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采礦無序現象較為嚴重,針對這一問題,我局于年初召開了非煤礦山行業工作會議,明確規定,非煤礦山企業無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予復產,各礦對這一問題也高度重視,年初均聘請、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通過大半年來時間努力,礦山安全技術基礎資料正逐一完善,井峒開采礦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現象得到了根本扭轉,采掘失調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生產礦山消除了無作業規程和施工技術措施施工作業現象;三抓礦山硬件及設備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各級規定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開采礦山重點抓安全出口、采礦、通風及機電安全管理,露天開采礦山重點抓臺階開采和邊坡安全管理,煤礦重點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礦山,堅決予以停產整頓,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不予延期換證;四抓安全現場管理,露天開采礦山均配備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員,地下開采礦山配備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員,各礦山企業今年以來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足夠,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強,做到了安全員班班跟班,落實了礦山主要領導安全現場檢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揮、現場解決問題,在最大程度上扼殺了事故苗頭,及時消除了事故隱患。
三、嚴格執法,深入查找治理礦山企業的安全隱患
礦山企業監管是個動態的、連續的管理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慮人和物的因素之處,還要考慮地質條件、作業環境等因素。我們科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經常占用雙休日的時間,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標。今年1-10月份,我們共對企業檢查178次(下井檢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隱患493條,督促企業及時進行了整改。對于發現隱患未及時整改的企業,立即責令其停產并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決不姑息遷就。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隱患,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我們注重抓好三個環節,一抓企業自查,二抓現場督查,三抓隱患跟蹤復查,對各礦山企業每月上報的安全隱患自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報表及時按月匯總分析,及時掌握了解情況,發現和解決問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穩步推進,取得的成效顯著。
四、熱忱服務,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
1.xx至磨憨線xxx隧道施工圖設計文件;
2.昆明鐵路局滇南鐵路建設指揮部的《新建xx至磨憨鐵路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
3.國家、行業、鐵路總公司現行的法律、法規、施工規范、規程、標準、準則及有關文件;
4.對施工現場的實地勘察、調查資料;
5.我公司積累的成熟技術、科技成果、施工工藝方法及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
6.新建鐵路xx至磨憨線YMZQ-8標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7、鐵道部2003-3-28的《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6722-2003《爆破安全規程》;
9、《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范》、《鐵路瓦斯隧道技術暫行規定》、《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和瓦斯突出細則》。
二、編制原則
1、安全目標
始終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到實處,杜絕瓦斯隧道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2、總體要求
?鐵路瓦斯隧道的施工除符合《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范》外,還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鐵路隧道施工過程中,通過地質勘探或施工檢測表明隧道通過地層含有瓦斯時,該隧道定為瓦斯隧道。根據地質情況,本標段瓦斯隧道為天然氣瓦斯隧道。
?瓦斯隧道施工期間,按設計要求進行地質復查工作。必要時鉆孔埋管實測瓦斯壓力,以及通過通風和瓦斯檢測計算全坑道的瓦斯涌出量,根據檢測結果核對施工工區和煤系地層的瓦斯等級,必要時進行修正,同時相應修改設計。
?瓦斯隧道施工管理等級要根據瓦斯檢測結果實行動態管理,當低瓦斯隧道或低瓦斯工區施工中瓦斯監測結果顯示為高瓦斯時,及時調整為高瓦斯隧道進行管理。
?瓦斯隧道施工前,嚴格按照設計和相關驗標、指南、規范進行準備,并配足、配強專業人員,加強對瓦斯隧道的施工管理。
3、制度管理
建立和完善瓦斯隧道方案審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日常安全檢查制度、瓦斯監控管理制度、有害氣體監控制度、通風管理制度、進出洞管理等制度,在施工過程中重點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4、組織機構
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由指揮長任組長,主管生產領導任副組長,安全質量部、工程技術部、物資設備部、計劃財務部、綜合部有關人員任成員。下設瓦斯檢測、通風、防突、防爆及應急搶險等機構,瓦斯檢測機構成員必須經過地方安監部門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各機構應明確職責和分工,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編制圍繞“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及時救援”的原則;成立瓦斯應急搶險組織機構,明確應急職責;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配備救護隊,針對各種瓦斯險情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和方案,組織險情培訓,進行相應的險情應急演練;進行瓦斯危險源分析,明確危險源位置和危害程度;一旦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搶險人員和救護隊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搶救工作。
6、技術交底
嚴格落實安全技術逐級交底制度,使施工技術和作業人員了解設計要求,掌握安全和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科學組織施工,確保瓦斯隧道的施工安全。
7、安全培訓
開工前必須對所有參建人員進行全員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術培訓,作業人員必須持瓦斯安全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編制范圍
本方案僅適用于新建鐵路xx至磨憨線YMZQ-8標xxx隧道DK155+040-155+580段低瓦斯隧道施工。
四、工程概況
根據《DK151+254xxx隧道設計圖》DK155+040-155+580段穿越二疊系上統泥巖、砂巖夾碳質泥巖、灰巖、煤線,可能賦存瓦斯等有害氣體,為低瓦斯工區(三級瓦斯地段)。
五、瓦斯隧道施工方案
1、瓦斯超前預測預報和瓦斯預處理
?超前預報的目的
明確瓦斯隧道超前鉆孔探測瓦斯的工藝流程和工藝標準,規范瓦斯探測作業,預測瓦斯涌出、突出危險,防止瓦斯事故發生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超前探孔布設
隧道正洞進行全斷面全洞長做超前探測,探孔布設圖如下。
2號探孔
隧道中心線
1、4、3號探孔
143
56
5、6號探孔
正洞超前探孔布置圖 每個斷面布設6個超前探孔(輔助坑道為3孔),孔徑為89mm(輔助坑道為75mm),單孔長度為30m,搭接長度不小5m。探孔處設置檢測點,以檢測是否有瓦斯涌出。若探測有有害氣體,應記錄詳細確定有害氣體涌出位置、壓力、濃度、有害氣體成分等。根據濃度及涌出量決定是否進行壓力測定,并給出施工建議。
當探測鉆孔使用完畢后應及時用封泥或水泥漿封孔,以防止放炮時引爆鉆孔內瓦斯導致隧道瓦斯爆炸。
?瓦斯壓力測定要求
隧道開挖中,在含瓦斯地段,利用直徑Φ89mm的水平探測鉆孔,測定瓦斯壓力,并詳細記錄有關參數。瓦斯壓力的測定可采用專用的機械裝置測壓、液體測壓、水泥砂漿封孔測壓及黏土測壓等方法。
?鉆孔過程中異常現象處理
當發現有以下異常現象應立即報告,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上報有關部門:
①當檢測孔瓦斯涌出量大于5L/min,瓦斯壓力大于1Mpa時,必須停止掘進,在涌出孔附近施作排放孔,進行瓦斯排放。若24h內不能使其降低,則立即封閉,另做專門處理;
②鉆孔時有夾鉆、頂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象;
③瓦斯濃度突然增大或忽高忽低,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異味等。 ?瓦斯探測后的預處理
利用已有的超前探孔進行注漿預處理,把有害氣體可能順著巖層構造裂隙逸出的通道最大限度的封閉。
2、瓦斯監測
?目的
防止在施工過程中有害氣體濃度超限造成災害,以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根據監測的洞內有害氣體的濃度大小,及時調整相應的技術措施,為瓦斯隧道的動態管理提供依據,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人員配備要求
每個瓦斯隧道施工工區配備專門的機構進行瓦斯監測,實行三班八小時工作制,每班有兩個及以上的瓦檢員進行檢測。瓦斯檢查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后在有經驗的瓦斯檢查員帶領下工作不少于10天后,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上崗資格證上崗。
?監測儀器配備要求
瓦斯隧道專職瓦斯檢查員應配備光學瓦斯檢測儀,工班長、放炮員、入洞檢
查的管理人員應配備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所有瓦斯隧道都按規定安裝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系統,實行瓦斯電閉鎖。
瓦斯監測所使用的儀器、儀表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設備,每隔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每隔7天必須對甲烷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①手持式瓦斯檢測儀器:采用光學瓦斯檢測儀、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和有害氣體檢測儀等配合使用。
②固定式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也叫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布置在隧道上方,垂直懸掛,距離頂板不大于250mm,距側壁不小于200mm。
?瓦斯檢查要求
瓦斯隧道施工必須建立瓦斯檢查管理體系,體系中應包括瓦斯檢查管理機構、瓦斯巡回檢查及臺賬管理制度、瓦斯分級檢查及管理制度。瓦斯濃度檢查應覆蓋隧道內所有區域。
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現場牌板,報告洞口值班室人員,并記錄在值班室專用記錄薄上,如遇瓦斯異常應及時通知現場人員撤離至洞外。
瓦斯隧道的重點檢測部位:掌子面拱頂、二襯臺車端頭拱頂、橫通道位置、隧道斷面變化部位、坍腔部位和綜合洞室部位等。
3、鉆爆作業
?瓦斯工區鉆孔作業必須采用濕式鉆孔,且要先開水后開氣;當作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鉆孔作業。
?瓦斯工區裝藥與爆破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于1%;
②爆破地點20m內,礦車、碎石、煤碴等物體阻塞開挖斷面不得大于1/3;
③通風應風量足,風向穩;
④炮眼內煤、巖粉清除干凈;
⑤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得進行爆破。
?瓦斯工區的爆破作業必須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工區巖層掘進,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工區揭煤和煤層、半煤層掘進,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工區爆破,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④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地段爆破,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瓦斯工區爆破應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并使用防爆型發爆器起爆。不應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從起爆到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應超過130 ms,不得跳段使用。
?瓦斯工區爆破炮孔必須進行填塞封泥,填塞封泥采用粘土或粘土砂子混合物等不燃性材料,填塞封泥材料中不應含有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炮孔的填塞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不宜小于0.6m;在特殊情況下,當炮孔深度小于0.6m時,必須采用特殊的安全措施,并封滿炮泥;
②炮孔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應小于炮孔長度的1/2;
③炮孔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應小于0.5m;
④炮孔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應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孔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應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m,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應小于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均不應小于0.3m;
⑦炮孔用水炮泥封堵時,水炮泥外剩余的炮孔部分采用粘土炮泥封實,其長度不應小于0.3m;
⑧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孔嚴禁爆破。
⑨嚴禁反向裝藥。
?爆破網路和連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必須采用串聯連接方式。線路所有連結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覆絕緣層并懸空。
?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間距。
?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隨用隨掛,嚴禁將其固定。母線的長度必須大于規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嚴禁將瞬發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網路中使用。
?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在低瓦斯工區和高瓦斯工區進行爆破作業時,爆破30min后由安全員和瓦檢員共同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瞎炮和殘炮的處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執行。在瓦斯濃度小于1%,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對于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入庫、發放、使用、退還、銷毀和保管等工作,按國家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爆破器材統一管理、發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使用。火工品進洞必須有專人進行管理,確定爆破器材數量,遠離危險源,嚴禁非爆破人員進行爆破施工,現場監炮,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做好監炮記錄。
4、施工通風
?一般規定
①施工通風設計考慮各工區貫通后的風流調整和防爆要求,隧道施工的任何工作面不得存在通風盲區。
②瓦斯隧道施工期間,建立瓦斯監控、檢測的組織機構,測定環境參數、瓦斯(如H2S、CO和粉塵)濃度、風速、風量、溫度、濕度等參數。低瓦斯工區、
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除配置便攜式瓦檢儀外,還應配置高濃度瓦檢儀和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并配備專職安全員和救護隊。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安設應符合《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范》附錄B的要求。
?通風系統
①非瓦斯工區的施工通風方式宜采用壓入式或混合式。低瓦斯工區的施工通
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也可采用巷道式。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施工通風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②瓦斯隧道各工區在貫通前,應做好通風和安全協調工作。貫通后,應調整通風系統,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③瓦斯隧道各開挖工作面必須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
④瓦斯隧道需要的風量,必須按照爆破排煙、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以及瓦斯絕對涌出量分別計算,并按允許風速進行檢驗,采用其中的最大值。獨頭坑道瓦斯絕對涌出量計算可按《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范》附錄L的規定進行。
⑤按瓦斯絕對涌出量計算風量時,對于低瓦斯工區,應將洞內各處的瓦斯濃度稀釋到0.5%以下;對于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其長度較大的獨頭坑道,應將開挖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稀釋到0.5%以下;平行導坑僅作巷道式通風的回風道時,其瓦斯濃度應小于0.75% 。
⑥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積聚的風速不宜小于1 m/s。
⑦瓦斯隧道施工中,對瓦斯易于積聚的空間、襯砌模板臺車附近和綜合洞室區域,實施局部通風的方法,消除瓦斯積聚。
⑧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間,應實施連續通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當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并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l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均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當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回風系統內還必須停電撤人。只有經檢查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坑道中一切電氣設備的供電。
⑨采用平行導坑作回風道時,除用作回風的橫通道外,其它不用的橫通道應及時封閉。留作運輸用的橫通道應設兩道風門,防止風流短路。
⑩人字坡隧道貫通后,應繼續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局部積聚。
?通風設備
①壓入式通風機必須裝設在洞外或洞內新鮮風流中,避免污風循環。瓦斯工區的通風機設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
應在15 min內接通,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②瓦斯工區,必須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備用通風機,并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③瓦斯突出隧道掘進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風機,均應配置專用防爆型變壓器、專用防爆開關、專用供電線路、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
④瓦斯隧道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的風管。風管口到開挖工作面的距離保證通風效果達到防瓦斯要求,風管百米漏風率不宜大于1%。
5、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
?一般規定
①瓦斯隧道施工的運輸方式嚴格按照設計執行。合理優化施工機械設備的配置,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材料及時撤出洞外,以保證施工安全和通風效果。
②非防爆型行走機械嚴禁駛入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裝載機、挖掘機、汽車司機應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查儀,當瓦斯濃度超過0.5%時,機械應立即熄火,停止作業,進行瓦斯處理后方可再行作業。
③隧道內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的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必須使用防爆型。
④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供電應配置兩路電源。工區內采用雙電源線路,其電源線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負荷。
⑤瓦斯工區內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機電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高壓不應大于10000V;低壓不應大于1140 V;照明、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電話、信號裝置的額定供電電壓,在低瓦斯工區不應大于220 V;在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不應大于127 V;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應大于36 V。
⑥瓦斯工區內的配電變壓器嚴禁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洞外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瓦斯隧道內供電。
⑦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機械外露的傳動和轉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
?電纜
①瓦斯工區內高壓電纜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固定敷設的電纜應根據作業環境條件選用;移動變電站應采用監視型屏蔽橡套電纜;電纜應采用銅芯。
②瓦斯工區內低壓動力電纜的應選用符合下列規定:
固定敷設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鉛包紙絕緣電纜、鎧裝聚氯乙烯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電纜,采用專用的不延燃橡套電纜;開挖面的電纜必須采用銅芯。
④瓦斯工區內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不延燃橡套電纜或礦用塑料電纜。
⑤電纜的敷設符合下列規定:
電纜應懸掛。懸掛點間的距離,在豎井內不得大于6m,在正洞、平行導坑和斜井內不得大于3 m;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當受條件限制需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 m;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1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05 m。
⑥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使用與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連接。
在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內,電纜之間若采用接線盒連接時,其接線盒必須是防爆型的。高壓紙絕緣電纜接線盒內必須灌注絕緣填充物。
?電器與保護
①瓦斯工區內的電氣設備不應大于額定值運行。
②瓦斯工區內的低壓電氣設備,嚴禁使用油斷路器、帶油的起動器和一次線圈為低壓的油浸變壓器。
③瓦斯工區照明燈具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已襯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燈具,可采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燈;開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燈具,必須采用EXd 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移動照明必須使用礦燈。
④隧道內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⑤瓦斯工區內禁止高壓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生單向接地時,應立即切
斷電源。低壓電線路上,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
⑥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內的局部通風機和開挖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區段的一切電源。
⑦為了防止雷電波及隧道內引起瓦斯爆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隧道內的供電線路,必須在隧道洞口處裝設避雷裝置;由地面直接進入隧道內的軌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隧道洞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集中接地;通信線路必須在隧道洞口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⑧隧道內36 V以上的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其接地電阻值應滿足下列要求:
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2 Ω; 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與接地網間的保護接地,所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Ω。
六、施工安全及事故處理
1、施工安全
?開工前必須對所有參建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技術培訓。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瓦斯隧道應成立瓦斯監控組進行通風、防突、防爆及瓦斯檢測工作,設置消防設施。在瓦斯隧道施工中,安全員和瓦檢員必須全程跟班作業。高瓦斯工區及瓦斯突出工區應配備救護隊。
?在揭開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①開挖工作面出現下列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應立即報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上報有關部門:
瓦斯濃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異味等;開挖工作面地層壓力增大,鼓壁,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明顯、響煤炮、掉碴、支護嚴重變形;煤層結構變化明顯,層理紊亂,由硬變軟,厚度與傾角發生變化,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裂、波狀起伏等;鉆孔時有頂鉆、夾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象。
②石門揭煤爆破時,應在洞外起爆,洞內必須停電,停止一切作業,人員撤
至洞外。在煤層中開挖時,可在洞內遠距離爆破。
③揭煤爆破15 min后,應由救護隊員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開挖工作面對爆破效果、瓦斯濃度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通知現場施工負責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通風30 min后,由瓦檢人員檢測開挖工作面、回風道瓦斯濃度,當開挖工作面瓦斯濃度小于1.0%,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時,方可通知施工負責人允許施工人員進洞。
④揭煤時,主風機正常運轉,備用主風機及二路電源應保持待啟動狀態。
⑤揭煤工作應由揭煤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揭煤時救護隊員及設備在洞口待命,一旦發生險情立即搶救。
?瓦斯隧道施工必須建立瓦斯檢查管理體系。體系中應包括瓦斯檢查管理機構、瓦斯巡回檢查及臺帳管理制度、瓦斯分級檢查及管理制度。瓦斯濃度檢查覆蓋隧道內所有區域,檢查頻次應符合下列規定:低瓦斯工區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工區每班至少3次;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地段,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地段,設專人檢查;長期停工重新復工的作業面、處理隧道塌方的作業面,作業前必須先檢查瓦斯濃度。
?在瓦斯隧道頂部進行作業時,應隨時檢測作業范圍的瓦斯濃度,尤其應注意檢測塌空區、拱頂、腳手架頂、臺車頂、綜合洞室等易于形成瓦斯積聚且風流不易到達的地方,當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濃度大于2%時,附近20 m范圍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開挖過程中,除加強通風外,放炮前后在開挖工作面附近20m內必須噴霧灑水。
?隧道內動火作業(包括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切割、防水板焊接、止水帶接頭焊接、熱熔墊片焊接等)應納入工序管理。高瓦斯工區及瓦斯突出工區,不應進行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切割等工作。當情況特殊不可避免時,進行任何一項動火作業必須編制相應安全施工方案,并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監理分站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時由安全員進行檢查和監督。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點前后各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作業點應至少配備2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完成前必須由專人檢查,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作業完成后噴水澆灑,并觀察1h。
?隧道內瓦斯濃度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應符合表6.1的規定。
表6.1 隧道內瓦斯濃度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
?在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施工期間,應利用避車洞或橫通道設置避難所,并應有向外開啟的隔離門和電話,所內應有安全設施和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機電設備應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規定:
①瓦斯工區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設備,應采
用防爆型,當采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 m范圍內瓦斯濃度必須小于1%。
②安裝后的機電設備,必須經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
能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機電設備應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路、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濃度超限與供電的閉鎖、局扇與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無接頭連接不緊密或散接頭,有漏電保護裝置,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等。 ④電動裝碴、開挖等作業機械在操作中,防爆開關表面溫度過高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⑤瓦斯工區使用蓄電池機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查和維修,保證防爆性能良好;機車的閘、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電氣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不得使用該機車。
⑥蓄電池機車及礦燈的充電房應距洞口50m以外。
⑦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和電纜,在使用期間,除日常檢查外,還要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檢查,其檢查周期應符合表6.2的規定。
表6.2 機電設備和電纜的檢查周期
⑴瓦斯工區施工應遵守下列防火安全規定:
①消防設施:
瓦斯工區必須在洞外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應經常保持不小于200m3儲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壓;瓦斯工區內必須設置消防管路系統,并每隔100 m設置一個閥門(消火栓);瓦斯作業區內應設置滅火器及消防設施,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②火源管理:
嚴禁火源(如打火機、火柴、手機、非防爆型手電筒和其他電子產品等)進洞,洞口、洞口房、通風機房附近20 m范圍內不得有火源,當通風機房不在洞
口作業場內時,需另制訂防火措施;瓦斯工區洞口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檢查設備,作業人員進洞前必須經洞口檢查人員檢查確認無火源帶入洞內。
③易燃品管理:
瓦斯工區內不得存放各種油類,廢油應及時運出洞外,不得灑在洞內;瓦斯工區內待用和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張等,必須存放在密閉的鐵桶內,并由專人送到洞外處理。
⑵瓦斯工區進洞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進入瓦斯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嚴禁穿著易于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瓦斯工區;進入瓦斯突出工區的作業人員必須攜帶個人自救器。
⑶由于停電、停風造成瓦斯聚積的處理
首先制訂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所有參加瓦斯排放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在排放瓦斯前,指揮人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瓦斯,當通風機及其開關點附近10米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通風機;在排放過程中,控制風量,分段、分節由外向里依次排放,嚴禁通風機發生循環風;經過排放人員檢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不超標,并穩定30分鐘后,再經專職電工對停風區域電氣設備檢查確認完好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開展工作。
⑷瓦斯隧道輔助坑道中的防撞墩宜改為避難洞。
2、事故預防及處理
?發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并立即制訂搶救方案。
?瓦斯工區處理塌方、冒頂應遵守下列規定:
對塌方體上方聚積的瓦斯應進行局部通風排除;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測工作,掌握瓦斯濃度變化情況,及時發出險情報告;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封閉瓦斯。
?火災處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瓦斯爆炸引起火災時,不得停風,但應控制風向、風量;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設置防火墻封閉火區。
?火區處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防火墻應編號并在附近設置欄桿及警示牌,并經常檢查,做到封閉嚴密;封
閉的火區確認火已經熄滅,達到啟封條件方可啟封;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當發現復燃征兆時,應立即停止送風重新封閉火區;啟封火區及火區初期恢復通風等工作由救護隊進行,火區回風流經過的坑道內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七、質量檢驗及工程驗收
1、質量檢驗
?噴射混凝土和模筑混凝土摻氣密劑后的質量檢驗應包括抗壓強度及透氣系數兩項指標;其抗壓強度的檢驗符合《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補充標準》(鐵建設【2005】160號)的規定。透氣系數的檢驗可采用在位測試或試件檢測。試件檢測應每50m襯砌制做不少于1組(6塊)試件,測試的透氣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混凝土摻氣密劑后透氣系數的測定按《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范》附錄M的規定。
?混凝土摻氣密劑后施工縫應嚴密平整,不得有蜂窩、孔洞、疏松裂縫等現象。
?混凝土摻氣密劑后施工縫氣密性的測試,在混凝土硬化兩周后,宜采用在位檢測法或取芯樣檢測法抽點檢測;每三條施工縫或每100延米(縱縫)制作1組(6塊)檢查試件。施工工藝變化時,另做1組。
?瓦斯隧道除按以上項目進行質量檢驗外,其他項目按《鐵路隧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TB 10417-2003)和《新建時速200公里客貨共線鐵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鐵建設【2004】8號)的規定檢驗。
2、工程竣工驗收
?瓦斯隧道竣工驗收時,應達到瓦斯設防標準;在內拱頂以下25 cm處的空氣中瓦斯濃度不得大于0.5%。在有運營通風條件下,通風后應達到以上標準。
?運營通風設施及自動監控系統功能的各項參數應滿足設計要求。
受到“富煤貧油缺氣”資源現狀的影響,一直以來,煤炭資源在中國能源消費領域長期占據主導地位,煤炭分別占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的77%和70%。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2010中國國際煤炭發展高層論壇”上透露,2009年,中國煤炭產量達到29.73億噸,接近30億噸,比2005年增加了7.68億噸,年均增長1.92億噸,預計2010年煤炭產量將會接近32億噸。
可見煤炭工業對中國社會發展的貢獻是巨大的,沒有人可以否認煤炭在中國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重要性。但是面對成績,黑色的煤炭讓人想到的更多的是各種“黑色”新聞。“礦難”、“產能過剩”等負面消息不斷在刺激著世人的神經。
對此,整個煤炭行業在不斷加深自身的改革步伐,在市場化改革、向國際進軍、結構調整等多方面取得了進展。特別是“兩化融合”大潮下,煤炭信息化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日前《計算機世界》報記者專門走訪了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陽煤集團”),感受到陽煤集團正在積極探索通過信息化手段保證安全生產的同時,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陽煤集團信息化所建設開展起步較早,20世紀80年代就構建了局域網絡,并自主開發了煤炭銷售、生產調度、財務管理等應用系統。眾所周知,近一年來,山西的煤炭企業進行了大規模的兼并重組工作,這為包括陽煤集團在內的山西煤炭企業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
作為山西最主要的煤炭企業之一,陽煤集團也兼并了大大小小幾十個煤礦。陽煤集團的管理范圍從過去集中在陽泉市周邊,一下子擴大到從晉北到晉南六百多公里的范圍內。如何實現對這些煤礦安全生產的監控工作,首先就是要將各項數據即時傳回集團的總部,這就需要將陽煤集團的信息網絡也擴展到這些煤礦。眾所周知,這些煤礦的信息化建設水平參差不齊,煤礦所在地的通信基礎設施的水平也不盡相同,有些煤礦所在地甚至都沒有手機信號。
為了對這些情況有一個全面的掌握,陽煤集團信息部門的工作人員于是成為了“兼并重組”工作的“排頭兵”。每兼并一個新的煤礦,信息中心的人員就會去當地了解網絡、系統建設等情況。一位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員甚至開玩笑地說,全集團中層以上干部中,估計沒有人比他去過的兼并煤礦多。
正是有了這些“排頭兵”,陽煤集團的信息化建設步入了嶄新的階段。
確保安全生產是首要任務
自國家在2010年8月30日通過《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并從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起,“礦長下井”成為了一個熱門話題。
安全發展是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張國寶曾經表示,重大礦難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使煤炭工業的成就變得蒼白。”
關于礦難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中國煤炭產量大、煤礦地質條件差等等客觀因素,也有管理體制上和技術上的因素。礦長下井,必然會起到對安全生產工作更重視的作用,同時另一方面,整個煤炭行業是否要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技術投入呢?特別是在當前信息化普及的情況下,能否讓IT承擔起安全生產的重任?
新景礦隸屬于陽煤集團,位于陽泉市西部,出產優質無煙煤。在新景礦的調度指揮中心,記者看到幾十個大屏幕將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煤炭洗選等工業視頻及監控信息一目了然地實時顯示在不同的區域。有四個顯示著佩戴安全帽的礦工頭像屏幕引起了記者的注意,新景礦信息中心主任杜世順告訴記者,這是新景礦人員定位系統定人員在井下信息跟蹤的顯示屏。“這四類戴安全帽的人分別是正在井下跟班的礦領導和部門領導、基層隊組干部、各工作面的安全員及急救員,調度指揮中心可隨時與井下這四類人員保持通信聯系,以處置井下各類情況。戴帽子的代表了已經下井,沒戴的就是沒有下井,紅色帽子的是黨員。全礦的所有人員,都包含在人員定位系統中。誰下井了,什么時候下去的,目前所處位置及行動軌跡等內容,系統都可以實時顯示。到了月底,所有數據還會自動匯總傳輸到考勤系統中,作為員工工資計算的依據。”
杜世順表示,通過RFID技術,根據“一人一卡”的制度,礦工帶著內含芯片的安全帽下井,系統可以實時顯示每個工作區域,有哪些人在崗,帶班的領導是誰,每個人下井時間是多少,如果一旦某個人下井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時間,沒有及時返回地面,系統就會報警,調度會及時與此區域的負責人聯系,直到落實排除安全隱患為止。
陽煤集團新聞信息中心副總韓立武告訴記者,十一五期間,陽煤集團在下屬的開元礦、新景礦、一礦、二礦、三礦、五礦完善了人員跟蹤定位系統的建設。“該系統實現了對井下任何指定區域的人員跟蹤和定位的管理,對于實施掌握入井人員信息,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韓立武向記者表示,在陽煤集團,確保安全生產是信息化工作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據了解,陽煤集團下屬新景礦等多個礦通過井下安全生產調度系統,圍繞安全生產的流程,使礦井實現了對生產作業系統和“一通三防”系統進行全程監控和透明管理,將生產作業現場的各種原始信息完整地傳輸到信息化平臺,經過整理、優化后,進入數據庫系統。通過對井下有害氣體監測信息的采集和超限的信息,構成了安全生產防護體系。
“陽泉煤礦屬于高瓦斯礦井,所以安全生產是頭等大事。所以我們建立了動態實時的‘數字煤礦安全’監管系統,初步實現了對礦井瓦斯的多級安全監管。”韓立武說,系統以所屬各礦井檢測系統為基礎,以各個礦井檢測系統檢測數據為來源,實現全集團全部檢測系統的礦井檢測數據的聯網。
韓立武認為,有了這套系統,建立的不僅是地面礦-集團公司-省局三級管理機構對煤礦井下現場作業環境的全面動態實時監測監控,同時為井下瓦斯情況進行分析,進而為預防瓦斯事故,超前正確決策提供了及時的技術數據分析信息和資料。“現在通過系統,一旦發生瓦斯濃度超過標準的情況,瓦斯超限的地點和濃度數值都能夠實現風電閉鎖,并在第一時間通過手機短信通知到相關各級責任人,從而保證了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
在新景礦的生產調度指揮中心,記者看到,新景礦通過以太網建立了井下安全生產綜合分析執行系統,通過對作業地點、井下設備、工業視頻等綜合情況的檢測,實現了根據生產地點變化、靈活組織界面的動態的、直觀的監測及預警系統。“過去都是打電話詢問井下情況,現在是通過遠程監控和計算機桌面監控,各級管理人員都能實時了解井下煤炭生產各個系統的實施運轉情況,并根據系統實時數據合理組織和指揮生產。”杜世順介紹說。
系統整合
走向集團管控
陽煤集團的信息化建設曾經提出“以需求促發展,以應用為導向”,突出“三個延伸”。“三個延伸”中除了上文所提到的管理應用系統向工業監測監控系統延伸、地面系統向井下安全生產監測監控延伸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陽煤集團的企業業務系統向企業綜合應用門戶延伸。
“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為陽煤集團的企業信息化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由集團公司牽頭組織研發的、依托企業網絡平臺的公司內部辦公、運銷、物流、合同審計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實現了公司管理信息化、業務數據電子化、業務流程規范化等目標。”韓立武說。
煤炭銷售是煤炭企業最重要的生產環節之一。由于歷史、地理等因素的制約,近年來通過鐵路運輸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陽煤集團的生產需求,煤炭外運受阻,嚴重制約了陽煤集團的跨越式發展。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和適應目標市場的需求,陽煤集團全面實施了公路運煤的戰略性發展規劃,所生產的煤炭越來越多地是通過公路運輸。為了把這部分運輸及銷售等工作有效地管理起來,陽煤集團開發了“煤炭公路調運管理信息系統”。
“煤炭公路調運管理信息系統是將公司管理的所有的近2500輛運輸汽車進行ID卡信息管理,在每個發運站,建立車輛ID卡信息的門禁系統, 車輛的智能出入管理系統。在發運站的出入口和裝載處安裝工業攝像機,進行全天候監控。將所有的汽車衡計量系統通過局域網相連;根據車輛的ID卡號,自動記錄車輛的裝載凈重值,實現公司、礦、部、廠各種報表統計、瀏覽及打印功能。”韓立武說, “這套系統有效地提高了我們的煤炭公路運輸能力,2009年年運輸能力達到了1200萬噸,2010年計劃達到1600萬噸,基本杜絕了跑、冒、漏等浪費現象,對裝車過程實現了精細控制,運輸損耗率降低到0.5%以下。”
隨著企業規模的發展,陽煤集團從過去的傳統煤業,不斷向非煤等業務領域擴展。企業規模的擴大,帶來了一個直接的問題,企業調度指揮的范圍也就越來越廣、涉及的行業和內容也越來越多,依靠傳統的調度業務管理模式和技術已經無法支撐陽煤集團的跨越式發展。
“我們構建了新的調度信息指揮系統,它可以提供全面、準確、實時的生產現場信息和分析統計數據,使集團調度指揮中心具有準確決策、高效指揮和快速應變的能力。”韓立武說,新的調度信息指揮系統包括有三大子系統。其中視頻監控系統能夠實現集團公司主要生產單位,包括煤和非煤企業的關鍵生產環節的視頻監控;生產現場監測指揮系統可對集團公司主要生產單位生產現場數據的集成,其中包括人員位置監測、煤炭產量檢測、生產環境監測;調度視頻會議系統實現了集團與二級單位可以實現遠程視頻會議。”
對于陽煤集團未來信息化發展的方向,陽煤集團新聞信息中心主任楊義林坦言,企業信息化建設發展到一定階段,難免會遇到“信息孤島”和系統整合的難題。而要消除這兩個難題,真正的難點不在技術上,而是在于業務管理流程的理順。“通過搭建集團的合同審計系統和物供系統數據交換平臺,建設摸索以及開元礦‘煤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對各種應用系統之間的繼承,為今后實現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積累了經驗。”
背景資料
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前身為陽泉礦務局,成立于1950年1月。經過60年的發展,陽煤集團已經成長為以煤炭和煤炭化工產業為主導產業,鋁電、建筑房地產、機械電氣、貿易服務多元化強盛發展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擁有包括國陽新能和山西三維兩個上市公司在內的148個子公司、分公司,在冊員工13萬人,2008年營業總收入達到343億元,2009年榮列中國企業500強第179位,2009年營業總收入超過450億元。
陽煤集團實施“強煤強化、五年千億”的發展戰略,煤炭與煤炭化工產業橫跨晉冀魯京渝5省15個地市。目前陽煤集團已經擁有煤炭產能4500萬噸、煤礦基建技改規模6000萬噸、化工產能700萬噸、電力裝機容量60萬千瓦、氧化鋁產能40萬噸、電解鋁產能12萬噸、建筑建材和房地產銷售規模35億元。
鏈接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信息化分會
第二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工作報告
(節選)
近期煤炭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內容:
1. 充分認識后危機時代企業信息能力的重要性,搶占新的發展制高點。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美、日、韓等國家和歐盟紛紛出臺IT救市計劃,進一步提高國家的信息能力。如美國政府2009年2月頒布“美國經濟重建和再投資計劃”,將“寬帶技術普及計劃”列入其中;日本政府2009年4月出臺“三年IT緊急計劃”;歐盟在2008年底宣布的2000億歐元經濟復興計劃中出資50億歐元用于寬帶網絡建設。這些計劃旨在將IT應用與經濟結構調整、增強應對危機的社會信心結合起來,不僅能推動實體經濟的恢復,而且會孕育新一輪的技術變革和產業變革。當前,中國煤炭企業參與國際間的貿易和并購活動日益頻繁,對外擴張速度史無前例,面對這樣的形勢,必須準確把握國際發展趨勢,加快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充分發揮信息化經濟增長“倍增器”、發展方式“轉換器”和產業升級“助推器”作用,搶占“后危機時代”的發展制高點。
2. 密切關注信息技術發展新趨勢,積極開展前瞻性研究。
當今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全球互聯網正在向下一代升級,云計算、物聯網、“智慧地球”、“感知礦山”、“三網融合”等方興未艾,為企業信息化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煤炭企業特別是大型煤炭企業要密切關注信息技術發展新趨勢、新挑戰,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把握新技術帶來的新機遇,深入研究,超前謀劃,形成新的核心競爭力,掌握未來發展的主動權。
3. 要準確把握企業信息化所處的階段,及時調整工作重心。
“十一五”期間,煤炭企業信息化建設工作快速推進,很多企業信息化工作開始從“基礎建設”階段向“集成”階段轉變。據國務院國資委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央企業中,97.8%的企業實現了財務管理信息化,97.4%的生產型企業實現了生產管理信息化,88%的企業實現了人力資源信息化,79.1%的企業實現了設備管理信息化,75.4%的企業實現了進銷存管理信息化。對照國內先進的中央企業,中國煤炭企業的總體水平尚達不到上述水平。對此,煤炭企業要準確把握本企業信息化所處的階段,及時調整工作重心,積極開展深化應用工作。
4. 與世界和國內先進水平對標,分析存在差距,加快信息化進程。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努力,煤炭企業信息化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距離世界先進水平及國內領先水平還有很大差距。一是信息化總體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化工作目標需要進一步明確。部分煤炭企業信息化工作沒有圍繞企業發展戰略和核心價值,抓不住重點,需要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分析研究,圍繞發展轉型,明確信息化目標。三是信息化領導力需要進一步加強。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企業未成立獨立的信息化職能管理部門,有的企業設立了專門機構但是工作力量薄弱。煤炭企業應設立專門的信息化部門,并賦予相應的職責,配備一定數量、精通業務的專門人員。四是信息化管控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部分企業沒有按照集團化運作的要求對信息化工作實行統一規劃和集團管控,各級單位各自為政、分散建設的現象仍然存在。需要進一步提高集團管控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