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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江蘇國稅在國家稅務系統內大膽創新、積極探索,采用政策自動化產品構建了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在納稅咨詢方面為納稅人提供了一個準確權威、口徑統一、指向明確的省級知識平臺。該平臺幫助江蘇國稅提高了辦稅效率,降低了征納成本,加快了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與國際水平接軌,推進了江蘇國稅事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率先發展。
從數據說起
江蘇國稅每年負擔著全省幾百萬戶企業、個人的稅收處理工作,數據的分析處理能力和安全,完全代表了江蘇國稅的工作水平。作為國稅征管系統改革的延續,江蘇國稅在2003年完成了地市一級的數據集中,各市國稅局需處理的數據量較集中前增大數倍,在主機系統由NT升級至UNIX的同時,也選擇了更適應UNIX操作系統的數據庫平臺。江蘇國稅稅務征收管理系統在試點城市的測試表明該產品不僅能夠解決稅收征管過程中登記、申報、會統、發票等一系列業務問題,并且在進行整體性能調優后效果明顯,完全可以保證數據集中后業務系統正常運轉的要求。
據了解,江蘇國稅所采用的數據庫具有開放的、可擴展的體系結構,易于使用的事務處理系統,以及低廉的總擁有成本等產品優勢。所消耗的內存、外存儲器和CPU資源要比其它的關系數據庫管理系統低得多。通過提供一系列先進的、具有創新性的功能,大大地拓展了原版本的基礎,對于稅務征收管理系統聯機業務繁重的特點而言顯得尤為關鍵。
從行業特點來說,稅務征收管理工作靈活多變,因此征管系統在決策、計劃、管理等方面也需要適時地調整,要求系統具備不斷變化的能力。新的平臺系統提供了一種非常靈活的信息分發方式來適應需求的變化。它可以把數據復制到每一個本地處理節點。事件驅動的復制和可靠的存儲轉發機制可以保證遠程節點也存儲著同樣的信息,并且是非常接近實時的。這樣的形式完全能夠滿足稅務征收管理系統對數據實時消化、靈活處理的要求,使系統運行得更加穩定、安全、可靠。
江蘇國稅信息中心負責人表示:
“由于社會對稅務征收管理水平要求的提高,需要我們完善以信息化、專業化為主要特征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并實現省、市、縣局三級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高性能的數據庫管理系統解決了我們在系統升級過程中的后顧之憂,不僅滿足了UNIX環境的應用要求,而且新特性也為整個系統提供了一些更完善的功能,幫助我們建立起了功能齊全、信息共享、安全穩定的稅務管理信息化體系。”
向服務靠攏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納稅人需求成為了國稅部門的重要職責。近年來,江蘇國稅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以保障納稅人知情權為重點,致力于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稅收政策宣傳解讀培訓體系,從而實現促進納稅人更便捷更清晰地了解稅收政策,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和辦稅效率,降低征納成本等目標。為此,江蘇國稅決定構建新的智能化稅收政策咨詢系統,以滿足目前及未來的戰略發展需求。
經過嚴格的產品選型和市場評估,江蘇國稅也成為國內和稅務系統內第一個引進該系統的單位。據悉,江蘇國稅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于2012年5月完成部署并成功上線,取得了良好的運行效益。基于政策自動化產品的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目前可提供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出口退稅、非居民稅收、車購稅及征收管理等七大類110組熱點問題供納稅人在線查詢。納稅人可與該系統進行“對話”,系統根據納稅人的不同情況給出準確權威、口徑統一、指向明確的答案。
借助政策自動化產品,江蘇國稅可以對稅收政策進行更加輕松地管理,還可以根據納稅人的需求和政策的變化,不斷的充實和完善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的各項組織功能,提高了稅收咨詢確定性,并能滿足未來的發展需求。同時,江蘇國稅還能通過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幫助納稅人實現白助服務,提高納稅人的服務滿意度,降低征納成本。
基于政策自動化產品的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的成功上線運行,標志著江蘇國稅在滿足納稅人需求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逐步實現與國際水平接軌。同時,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也為構建咨詢熱線、網絡服務、辦稅服務廳“三位一體”專業咨詢格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項目是今年總局全國性納稅服務重點項目之一。借鑒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構建了與國際水平接軌的江蘇國稅稅收政策智能咨詢系統。新系統提高了納稅咨詢確定性,完善了供納稅人在線查詢的智能題庫,是江蘇國稅加速納稅咨詢智能化、積極為納稅人服務的又一重要舉措。
一、堅持依法征稅,為實施“八項工程”提供強大財力保障
稅收是發展成果的真實體現,更是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的物質基礎。“財賦所出,江淮居多”。多年來江蘇國稅收入一直位于全國前列,“十一五”時期全省國稅收入累計17480億元,年均遞增達20%,成為國家和全省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間“八項工程”的實施,離不開強大的財力支持。履行稅收聚財職能是國稅部門謀發展、促發展的重要使命。我們必須始終堅持把為國聚財、為民收稅作為首要職責,盡責盡力為各級政府提高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提供強大財力保證;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切實解決部分地區攀比指標、抬高基數等問題,切實提高組織收入工作的法制化程度;堅持借鑒運用國際先進管理理論和成功經驗,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運用風險管理理念和方法,防范稅收流失風險,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堅持加強經濟稅收分析,密切關注經濟發展變化趨勢,及時準確跟蹤稅源變動情況,牢牢把握組織收入工作主動權,確保國稅收入與經濟發展協調增長。
二、強化稅收激勵。為實施“八項工程”發揮稅收杠桿效應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于經濟。稅收是政府調控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具。“十一五”全省兌現落實各項稅收優惠超過7333億元,占同期國稅部門組織收入的41.9%,今年1-10月,各級國稅機關落實各項稅收優惠2035億元,同比增長23.6%,為支持企業發展,戰勝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對外開放,促進江蘇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注入了強勁動力。當前,我們要更加自覺地運用好稅收政策工具,把握稅收杠桿的導向性和調控性,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操作性和落實力度,放大稅收政策對實現“八項工程”建設目標的激勵效應。
一是圍繞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用好稅收政策。按照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總體戰略部署,加快建立與現代服務業提速、新興產業倍增和傳統產業升級“三大計劃”高度耦合的稅收政策服務體系。從稅收視角密切關注經濟轉型升級的新進展和新情況,綜合運用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出口退稅優惠政策,形成稅收激勵合力,重點支持我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軟件和服務外包、物聯網等六大新興產業跨越發展。特別是對我省選定加快工業轉型升級步伐的重要產業鏈、重要項目、重點企業加強跟蹤服務,推動產業加快向價值鏈高端攀升。
二是圍繞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用好稅收政策。緊緊圍繞創新驅動戰略,認真貫徹全省企業創新大會精神,用足用好增值稅轉型、所得稅減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支持以高新技術企業為龍頭的各類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提升企業生產技術水平。認真研究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投入,引導生產要素向創新企業集聚,推動產學研結合,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建成創新型省份。
三是圍繞推動沿海開發和城鄉協調發展用好稅收政策。我們要緊緊圍繞沿海開發五年推進計劃,認真梳理有關稅收政策,通過優惠政策集成疊加,形成《加快推進沿海開發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等具體文件,在推動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技術進步、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更大力度支持我省沿海地區發展。同時根據省委省政府加快蘇北振興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完善落實促進蘇北發展的政策服務舉措,綜合運用結構性減稅以及重點公共基礎設施、創業投資股權優惠等政策,加快蘇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進一步用好涉農稅收優惠政策,推動我省城鄉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四是圍繞開放型經濟升級發展用好稅收政策。在當前市場要素供給偏緊、環境標準提高、商務成本上升的形勢下,江蘇深入實施經濟國際化戰略面臨較大壓力。我們要積極運用各類稅收優惠政策和國際稅收協定等政策工具,服務江蘇更高水平“引進來”和更大步伐“走出去”的雙向開放格局,增創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優勢。要強化多職能、多稅種、多環節、多層級的跨國稅源管理,努力提高全省國際稅收管理水平,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和稅收利益,提升江蘇參與國際分工地位和國際影響力。要多層面各國稅收制度及稅收協定,提醒企業享受協定待遇,規避境外稅收風險。要充分利用我省眾多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出口加工區以及開發園區的區位優勢,發揮其作為產業集聚、資本集中和創新集群的主陣地作用,推動“二次創業”。要持續優化出口退稅政策服務,繼續完善落實支持外貿出口的“六條意見”、“四項措施”以及“八項承諾”,進一步落實出口退稅分類管理辦法,提升我省經濟國際化水平。
五是圍繞推進創業就業用好稅收政策。我們要緊貼“民生”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實下崗職工、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保障弱勢群體切身利益。充分運用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增值稅起征點政策,切實減輕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推進擴大創業就業。進一步落實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等鼓勵“三農”發展以及支持農產品種養殖和初加工等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六是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用好稅收政策。按照建設生態文明工程的要求,圍繞節約能源資源,進一步落實好發展循環經濟和促進節能減排的各項稅收政策,有效抑制“五小”企業及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發展,促進構建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改善生態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對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和服務,購置符合國家規定專用設備的,依法給予投資抵免、暫免征收增值稅以及相應的企業所得稅等優惠,形成鼓勵企業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政策體系,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文明發展、綠色增長。
1.科技創新稅收政策提高經濟收益率
經濟收益率的提高可激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首先,人們從事高風險的科技創新是為了提高經濟收益率,而稅收支出必然會影響該指標。因此,更為適宜的稅收政策可降低科技創新的投入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收益率。其次,政府可通過科技創新的減免稅優惠政策,更加激勵企業持續不斷地對科技創新進行投入,并且擴大投入力度,從而使企業獲得長期的高經濟收益率。
2.科技創新稅收政策減輕投入風險
科技創新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的高風險性,而稅收特別是所得稅則加劇了科技創新投入的風險性,抑制了企業承擔風險的積極性。企業稅負越重,從事高風險投資的積極性越低。因此,適宜的稅收優惠政策因為減少成本而降低了企業對科技創新投入的不確定性,增強企業承受風險的能力,從而最終影響企業的投資決策向科技創新傾斜。因此,各國政府通常運用這一措施鼓勵科技創新投入。
二、我國科技創新稅收政策的不足
1.企業創新主體不夠突出
一是大部分企業經營管理者創新意識不強,只滿足于追求暫時的企業利潤,缺乏長遠的可持續發展的規劃;二是產業結構層次比較低,傳統中小企業比重大。一些民營企業想創新,也由于創新成本比較高,大部分創新僅停留在淺層次或市場層面的創新環節;三是企業內創新人才缺乏,人才分布不均,產學研結合不夠緊密。四是企業科技進步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的不夠緊密,特別是在資源綜合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及防災減災等方面科技創新及開發應用的貢獻率不高。
2.科技創新配套機制不完善
一是企業風險投資機制不完善,已建立的風險投資機構運作緩慢,企業風險投資意識不強,效率不高。二是技術轉化的體制、機制不健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少,許多具有自主產權、產業前景好的高新技術成果難以形成產業規模,難以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名牌產品,產品附加值低。加之科技工作基礎薄弱,信息、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相對匱乏,公共科研平臺少,公共信息網絡體系還不夠健全,科研設備和一些重要數據和信息技術不能夠共享,制約了科技成果的轉化速度和引進科技成果的力度。三是激勵機制不完善,有些企事業單位人才的科技創新熱情度低,大部分非公企業的技術人才雖能夠得到較高的工資福利待遇,但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沒有真正體現,絕大部分的非公企業科技人才始終擺脫不了“高級打工者”的身份,缺乏歸屬感、安全感,挫傷了科技創新的積極性。
三、運用稅收政策推動科技創新的建議
1.完善國家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我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促進我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自主創新,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從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來看,還存在著主體稅種制約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問題,從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需要看,在一些領域又存在著政策真空等問題。因此,急需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我國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2.爭取國家對不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工作的稅收政策支持
建立靈活多樣的稅收優惠手段,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尤其是爭取國家對不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工作的稅收政策支持,以符合國家的區域優惠政策,增加加速折舊、投資稅收抵免、稅前扣除、延遲納稅、虧損結轉等稅基式優惠手段的運用,更好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投資誘導作用。同時針對不發達地區的特點,制定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吸引內外資的投入幫助不發達地區盡快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
3.增強科技創新工作稅收政策的實施力度
增強科技創新工作稅收政策的實施力度是實現稅收公平和促進科技創新的關鍵。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首先要從符合稅收公平的原則出發,取消對企業的限制范圍。如目前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稅率只適用于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這樣的范圍限制就制約了促進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力度。為了加快優惠政策的落實,應擴大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的適用范圍:凡是符合條件能夠進行科技創新投入的企事業單位都可享受稅收優惠稅率。并且還可將優惠稅率分為不同的檔次,分別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待遇。這樣做的結果是不僅可以提高企事業單位進行科技創新的積極性,而且可以擴大整個社會對于科技創新的關注,增加更多的支持與扶持。其次,應開辟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綠色通道,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對納稅咨詢和納稅申報等工作給予更便利的程序。并且,盡量縮短適用優惠政策的審批時間,使企業有更多的熱情投入到科技創新的工作中去,為社會為人類奉獻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
四、結語
在我國,電子商務起步較晚。由于數據傳輸速度較饅,與國際互聯網出口連接的頻寬較窄;網絡供應商基本都處于虧損的體態;網上安全認證的可信度不太高;網上支付體系的不完善;許多企業對電子商務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物流送配方式的發展滯后;有關法律制度的缺位,等等原因,使用互聯網的人數目前只有1000萬,其中直接從事商務活動的只有15%.但是,我國的電子商務具有很大的潛力。據預測,我國的上網人數將以年均40%的速度增加,至2004年,將增至400萬。這將大大地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一般經驗表明,當上網人數達到1500萬-2000萬人時,電子商務將會出現盈利點。因此,我國的電子商務將會出現飛速的發展。
電子商務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將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在人類經濟發展史上,每一次創造財富方式的改變必將帶來經濟領域的革命。從以勞動力密集為基礎的自然經濟,到以資本積聚為基礎的工業經濟,再到今天以智力創造為基礎的知識經濟,無不證明電子商務是人類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在這個世紀之交的時刻,知識經濟蓬勃發展,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加速,智力成果的創新與發展,隨時都改變著經濟發展的方式,同時也決定二個國賽能否在激烈的國際經濟競事中取得優勢,電子商務正是承載知識經濟運行和發展的最佳方式。因此,電子商劣的興起和拔犀,己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和商務模式的問題,也不僅僅是廠個技術問題而是關系到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經濟領域的一場變革正如主席指出的: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的發展方向。作為一種全新的商品經營和交易方式,電子商務不僅會改變現有的企業模式,而且將對經濟全球化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改變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
電子商務是對傳統商務形式的一場革命,對稅收帶來了新的沖擊。由于電子商務具有交易主體的可隱匿姓、有些交易物的無形性、交易地點的不確定性以及交易完成的快捷性等基本特點,使電子商務對現行的貿易體制、交易方式、信用體系以及政府管理帶來了很多新的問題,特別是對現行的稅收制度、稅收政策、稅務管理、國際稅收規則和稅收法律也帶來了新的沖擊。 電子商務對稅收產生的各種影響,歸根到底將使目前的稅基和稅源發生巨大的變化,如果稅收政策和稅收征管手段不能迅速跟上,可能使我們應該獲得的很多稅收流失。因此,我們必須正視并積極應對這些變化,取得共識拿出對策。
如何應對電子商務給現行稅收制度帶來的沖擊,世界各國都在思索對策。有一種觀點認為,應把電子商務領域視為一特殊關稅區,并實行免征關稅和銷售稅的政策。這一觀點已在某些國家得以實踐;這種對策具有一定的優點,既能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又能回避現行稅制對電子商務的不適應。但它的缺點也是世人皆知的,一是會較大幅度的縮小稅基,形成稅收的流失;二是會擾亂國際間的經濟秩序,形成新的不公平;三是它只符合少數國家的利益,將會擴大貧國與富國之間的差距。因而,它難以代表國際社會建立鏡收新規則的主流思想,難以代表國際稅收規則的改革方向。可見,為適應電子商務的出現和發展,稅收政策的消極應對不是可行的方法,只有積極穩妥的改革現行稅收制度才是基本的方向。
那么,怎樣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的稅收對策呢?我認為,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 是以現行稅制為基礎的原則。在制定相關稅收政策時,應以現行稅收制度為基礎,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對現行稅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這樣做既不會對現行稅材形成太大的影響,也不會產生太大的財政風險。
二 是不單獨開征新稅的原則。即不能僅僅針對電子商務這種新貿易形式而單獨開征新稅,不然會導致稅收負擔的不公平分布,影響到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
三 是稅收政策與稅務征管相結合的原則。以可能的稅務征收管理水平為前提來制定稅收政策,保證稅收政策能夠被準確的實施。
四 是保持稅制中性的原則。不能使稅收政策對不同商務形式的選擇造成歧視。
五 是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原則。應當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謀求全球一致的電子商務稅收規則,保護各國應有的稅收利益。
一、對稅務數據深度利用的理解
長期以來,稅收工作中數據利用比較常見的形式有:報表瀏覽、簡單查詢、復雜查詢、稅源分析、稅負分析、收入預測、過程監控等,多數專家認為,目前稅務數據應用的一般特征是基于匯總、分類、簡單計算基礎之上的原始稅收數據的“復制式”展現和對稅收現象的“陳列式”描述。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稅收數據的般利用已經不能滿足稅收信息化深化和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內在需求,為了加強稅收征管、規范稅收秩序,國務院于1994年開始實施“金稅工程”。“金稅工程”初期以“增值稅監管”為主要目標;二期時,內容已拓寬為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防偽稅控認證系統、增值稅計算機交叉稽核系統、發票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的四個系統;到了三期,其目標已經成為:在二期基礎上,建立七個子系統(管理子系統、征收子系統、稽查子系統、處罰子系統、執行子系統、救濟子系統、監控子系統),35個模塊。依據美國學者Richard.L-Nolan的理論(對于任何行業,信息化大體要經歷初始、蔓延、控制、集成、數據管理和成熟這樣幾個發展階段,這是信息化發展的般規律。)和Mische的補充(他認為集成和數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息化發展的必然路徑是起步、增長、成熟和更新四個階段),目前,稅務信息化的發展階段已開始向成熟階段過渡。于是稅收數據的深度利用便提上日程。我們可以從稅收管理戰略和稅收政策分析兩方面來看這種需求的提出。
從稅務管理戰略來看,在納稅前如何綜合評價簡化管理制度(法律)及照章納稅宣傳的相對效果;在納稅中如何核算稅收結構和管理程度的實際資源成本(管理、照章納稅、效率、逃稅),以及納稅后對稅收差距的衡量(包括潛在稅收與申報稅收的差距、申報稅收與實收稅收的差距、實收稅收與送達國庫稅收的差距),都涉及到稅收數據的深度利用問題。
從稅收政策分析的角度來看,稅收經濟的和諧發展度量、稅制改革方案分析、稅收減免和優惠的成本和政策收益、稅收政策的經濟影響等等也涉及到稅收數據的深度利用和挖掘問題。
這些問題都從以下兩方面引發了我們對稅務數據深度利用的理解和思考:一方面提出了我們需要全面檢視擁有的稅務數據信息的需求。在各國稅務數據信息深度利用的經驗當中,提出過一些全面檢視的標準,例如按照稅基到稅收收入的實現途徑,可以檢視:稅基的規模,包括真實稅基和潛在稅基;稅收管理資源使用方向的詳細分類;管理資源使用的效用;稅收管理的效果,例如收到稅款的多少,處理案件的數量等。
另一方面,更為關鍵的是,提出了如何科學利用、深度利用的問題。總結以上兩方面,我們認為稅收數據的深度利用是指:在數據集中和系統整合的基礎上,建立全面的稅務數據信息,既包括稅務系統內部數據,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門、企業、居民等外部數據,并且進一步在各種模型的幫助下,發現數據的內在規律。就目前而言,重點任務是在稅務管理方面提出適用中國實踐的模型并且應用,同時初步探索在稅收經濟方面能夠刻畫符合我國國情的模型。
二、構建模型是數據深度利用的切入口
如前所述,稅務數據深度利用和挖掘的關鍵在于模型的應用,下面我們就來討論模型是什么?我們為什么需要模型?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模型?就稅收數據深度利用的模型而言,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以科學化管理、定量化管理、精細化管理為內在思想的管理工具和手段所形成的模型;以研究稅收經濟關系協調發展為目的的稅收經濟模型。
在基本認識了稅務數據深度利用中的模型是什么之后,雖然我們達成了一種共識,我們需要模型,但是如果我們思考過為什么需要模型?顯然會對模型應用更能得心應手。我們認為模型所發揮的作用無外乎以下三種:
首先,刻畫稅收經濟關系。一般而言,我們經常提到的是模型在刻畫稅收經濟關系當中所起的作用,即采用代數形式的定量分析將稅收經濟理論模型化,然后適當根據實踐情況把理論模型予以修正,并將相關數據應用到修正模型中,對模型結果進行經驗分析。這種利用的過程是階段性的,是從初級到高級的過程,是一個水平不斷提高、效果不斷改進的發展過程。
其次,歸納稅收管理實踐。模型起到的作用是將復雜的稅收征納活動通過數字化的形式總結歸納,將稅收征納的每一個過程精細化、每一個結果數據化,并且建立起投入到產出之間的對應關系。最后,數據組織的導向性作用。這種導向性作用的發揮是通過模型應用過程當中對各類數據提出的要求實現的,通過該作用,隨著時間的發展,數據集中的有效性與目的性不斷加強,反之,模型應用空間不斷擴展。在這一方面,美國個人所得稅模型應用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啟迪。
結合目前的稅務數據基礎及其發展趨勢來看,金稅三期將成為稅收數據深度利用的良好契機,構建相應模型是我們形成稅務數據深度利用良好局面的切入口。
對于“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模型”的回答,是一個不斷結合實際進行摸索的過程,但是就現階段而言,從可操作性的角度出發,我們還是需要給所應用的模型框定一個邊界:數據可利用性,如果沒有數據的支持,模型應用將無從談起;可計算性,模型應用迅速發展的基石之一就是現代計算技術的發展,沒有計算工具的支持,具有龐大計算量的各種稅收模型的完成無法想象,支持稅收模型應用的計算工具包括硬件具備的計算能力和軟件具有的算法能力兩種。
三、數據深度利用平臺建設的體厶
數據深度利用和挖掘最終必須落實到具體計算平臺上,否則縱然有大量的數據積累,仍然擺脫不了研究與實踐部門脫節的窘態。雖然目前我們擁有大量的計算軟件平臺,然而,總感覺到這些應用平臺離我們的實際需要有一定距離。
目前我們正在參與完成一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稅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統的實現及其在稅制改革中的應用研究,其主要內容和實質就是探索構建一個有利干數據深度利用的計算平臺。從該平臺的構建來看,有幾點體會:首先,平臺的構建必須結合具體的研究問題展開。通用性的平臺雖然很好,但是由于前面所提到的數據可利用性和可計算性的原因,加上實際工作的緊迫性需求,往往使得通用性平臺的規劃會落空,甚至于進一步影響數據深度利用工作本身。在該問題上,我們的平臺研究就結合了增值稅轉型的測算問題,利用了CGE平臺進行實證性的應用。
其次,考慮針對具體問題研究的通用性拓展。雖然實用為先,然而要做到持續性的數據利用,必然要考慮拓展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平臺通過稅制表示方法、稅收政策分析模型描述語言中國稅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統等方法進行嘗試。
更為重要的是,對適合中國國情的稅收經濟模型的提出。由于長期以來的數據缺少原因,在我國模型建設方面沒有進一步的探索。這種缺陷在海量的數據突然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更加突出。我們正在嘗試提出適用干中國的稅收經濟模型,雖然肯定會比較艱難,但是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大企業既是稅務管理的重點,也是稅收增長的重點,服務、管理好大企業,為大企業營造良好的納稅環境無疑是改善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稅收經濟觀的重要體現。如何與大企業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協調是稅務機關需要積極探索的重要問題。我認為,稅務機關應從三個方面加以引導。
一、引導稅務人員為大企業提供更全面、更有效地服務
大企業稅收貢獻度較高,所占比重較大,稅務人員應針對各企業不同的稅務風險,實施不同的管理,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加強對大企業的稅源管理。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大企業巡查臺賬。通過每月的大企業定期會議以及巡查制度,加強對大企業稅收風險的防范,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夯實稅收收入基礎。就遵從度而言,雖然大企業在主觀上有較強的意愿,可現實中仍然存在不遵從的現象,有的甚至十分嚴重。針對大企業的特點和其不遵從的原因,稅務機關應該充分利用大企業的遵從愿望和內控要求,在平時的日常管理中就將管理重心適當前移,注重宣傳輔導,提高稅法透明度,注重通過評估,引導企業積極進行自我糾正,在大大節約資源投入的同時,實現大企業遵從度的提升。
二是加大控管力度,提高大企業管理水平。根據稅源分布特點,通過信息管理平臺,采用行業數據標準化分析,積極探索大企業在稅收方面的管理方法。稅務人員每月統計并將數據導入稅源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對錄入以后數據的橫向、縱向比較及相關的行業分析,對其中有疑問的預警企業進行調查。
三是加大服務力度,實施具有針對性、個性化和專業化的納稅服務。堅持開展稅收服務性調研,第一時間向大企業宣傳最新的稅收政策,同時加強對稅收政策貫徹和管理措施執行方面的調研、分析,積極研究、分析稅制改革、政策變化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建立與大企業稅收政策調研的互動機制,向大企業提出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稅收政策執行和管理措施落實等方面合理化建議,引導企業更好地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做到稅企互動,達到稅企雙贏的效果。在稅收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力求抓住重點,發現并解決問題,在巡查的同時,向納稅人提供高質量、個性化服務,提高納稅人的遵重度。
四是加大協調力度,建立和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平臺。根椐大企業數據信息變化快、流量大,涉及執行的稅收政策多的特殊情況,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及時掌握大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在稅收管理過程中要著重掌握企業復雜的內部核算機制,建立起與企業物資流、資金流、信息流有機聯系的稅收管理平臺,通過對企業基礎信息進行收集、傳遞、匯總、加工、分析、綜合,隨時掌握企業的稅源變化,更好地開展大企業稅收管理和服務工作。另外,由于大企業分布區域廣,涉稅事項雜,管理環節多,經營任務重,可依托網絡QQ設立大企業管理群,建立一個有力的、廣泛的協調、溝通、反饋機制,及時溝通和處理一些特殊問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關系。
二、引導大企業完善自身稅務管理,有效降低稅務風險
為加強對大企業的事前稅務管理,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引導大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稅務機關應按照《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參與企業制度建設的方式提前介入企業納稅管理環節,實現稅務管理環節的前移,輔導企業提前防范稅務風險,變發現型控制為預防型控制,引導企業建立一套順應國際趨勢的稅務風險管理機制,規范大企業事前稅務管理,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幫助大企業防控稅務風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引導大企業控制稅務風險。首先,大企業應根據需要設立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企業稅務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并跟蹤、評估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其次,企業應識別內部及外部風險因素,風險評估由企業稅務部門協同有關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第三,企業應根據稅務風險評估的結果,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體管理控制體系內制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合理設計稅務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稅務風險。第四,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與管理層和相關業務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反饋,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應對措施。
三、引導中介機構為大企業搞好稅收籌劃,提供個性化的專業服務
【關鍵詞】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稅收
一、引言
劉亞玲(2011)分析了B2B小額外貿的特征,運作模式以及發展小額外貿的制約因素。劉娟(2012)認為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作為電子商務在外貿領域中的一種新型嘗試,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交易也已基本掃清技術上的障礙,中國已經占得了先機。電子商務稅收的文獻很多,有的針對B2B電子商務稅收進行了研究,也有的針對C2C電子商務稅收進行研究等等。通過借鑒國外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或對國外電子商務稅收政策進行比較給出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政策,主要有閔宗銀(1999),李娜,胡小平(2012)等。李海芹(2012)研究了C2C模式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其主張對電子商務采取扶持策略,對C2C電子商務征稅應予以暫緩。而王龑華(2012)主張對C2C模式電子商務進行征稅。袁園(2012)認為B2B不應基于“資金流”而應基于“信息流”進行稅收監控。對于跨境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稅收還少有文獻涉獵,對于海關而言,對小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如何考量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完全放開小額進出口,不利于海關控制,容易給國家造成損失;而對小額進出口管制過嚴,必然會阻礙產業的發展,建立健全新的小額進口稅制機制,是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發展中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跨境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存在的困難
1.跨境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稽查難度大。在小額出口環節,“灰色操作”是能量不減。由于不少欠規范中、小規模的企業,不開增值稅發票,缺少出口資質,由于不能報關,就沒有走正常的外匯手續。在電子商務中,商品訂購、支付都是通過互聯網進行,買賣雙方的合同、訂單以及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是電子形式,電子數據都是可以更改的。沒有了紙質憑證,稅收征管稽查不能照搬傳統賬簿管理,這加大了稅收征管和稽查難度。隨著信息加密技術日益成熟,加密、數字證書等保護方式可以讓納稅人掩藏交易信息,這樣稅務部門就追蹤不到交易,稅務機關要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具有很大難度,稅務機關取證困難,找不到稅收征管稽查的憑證基礎,就難以依法足額征稅,對偷逃稅者無法實施有效打擊。
2.短期內若對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會對其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與傳統貿易方式相比,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有利潤高、周轉快、風險小的特點。傳統大額貿易的利潤一般在5%左右,且利潤空間在不斷縮小,而小額外貿的利潤要更高,風險更小。在線交易平臺敦煌網的CEO王樹彤稱,敦煌網賣家的平均利潤率在30%左右。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的興起也直接推動了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產生和發展,有利于出口企業避開嚴峻的貿易摩擦。如對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小額出口企業的利潤明顯會降低,根據艾瑞咨詢統計數據顯示(見圖1),2012Q2(第二季度)中國主要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市場營收規模為39.5億元,同比增長21.5%,環比增長6.5%,整體增速放緩。縱觀2012年第二季度中國B2B發展環境,國際國內經濟環境進一步嚴峻,B2B運營商間的競爭也更加激烈。對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會使形勢更加的嚴峻。
圖1 2012Q1~Q2中國中小企業B2B市場營收規模
數據來源:艾瑞咨詢數據。
3.稅務機關的信息化水平制約了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
收。我國信息化水平較低,各地信息應用系統建設自成體系、重復開發、功能交叉,信息孤立,各地多年積累的大量數據不能及時共享,信息交流不暢,設備、網絡利用率低。在稅務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稅務信息化基礎相對薄弱,業務流程、數據結構和接口普遍存在著不規范的現象。我國稅務行業的信息化建設起步晚,現有系統的技術平臺較低,已難以適應稅收現代化的網絡化、集中化、管理化的要求,更難適應現代復雜的電子商務稅收的征收。
三、敦煌網為例——小額外貿平臺的龍頭
敦煌網成立于2004年,專注小額外貿平臺,它做的不是單純的信息服務,而是類似于eBay的直接介入到最終的交易環節,用淘寶的方式賣阿里巴巴B2B上的貨物。盡管早在2004年就開始探索小額外貿業務,但直到2008年底,敦煌網才真正迎來了一個業務。2007年在線交易金額約1.4億元。2008年躍升至14億元,2009年則增長到25億元,三年累計增長近18倍,2010年達到60億元,2011年則高達100億元(見圖2)。由圖可看出自金融危機以來小額外貿發展勢頭兇猛。
圖2 敦煌網B2B在線交易總額
數據來源:易觀國際數據。
敦煌網的存在讓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的實現具備現實可行性。敦煌網消除了電子商務的進入門檻——收取會員費,而是在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的傭金。在敦煌網的交易過程中,網站會在賣家報價的基礎上,自動加入一定比例的傭金,形成最終價呈現給買家。加傭后的報價,由買家支付,而與賣家無關。在電子商務最為重要的物流和支付方面,敦煌網通過與UPS、DHL、EMS等大型物流公司的合作,可以將不同客戶的貨物拼裝在一個集裝箱里一起運出,大大降低了客戶的物流成本。在支付方面,為了保證交易的安全性,敦煌網與PayPal、Global Collect等國際第三方支付平臺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保證在線交易的資金安全。到2011年2月,已經擁有來自230個國家的400萬買家,國內賣家也順勢上漲到了96萬人。賣家眾多直接加大了稅收稽查難度。
2011Q1(第一季度)敦煌網市場份額增長顯著,達到3.4%(見圖3),這與全球經濟的復蘇,中國外貿回暖,小額外貿訂單增加有關。在2012年Q2(第二季度)敦煌網創行業內新低,市場份額將至3%。若對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在短期內會產生很明顯的抑制作用,會降低已注冊用戶的利潤,打擊新用戶參與的積極性,在激烈的B2B電子商務市場的競爭中,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稅收的征收很有可能會進一步降低敦煌網的營收市場份額。
圖3 圖4
數據來源:艾瑞咨詢數據商營收市場份額。
四、對策
1.實行有步驟的納稅政策。在西方各種貿易壁壘如綠色壁壘、技術壁壘、藍色貿易壁壘等各種保護主義形式下,小額跨境電子商務有利于我國出口企業避開嚴峻的貿易摩擦。小額跨境貿易正處于發展期,對于小額跨境電子商務征稅應有一個過程,應該留有足夠的時間給企業調整其未來的經濟計劃。給予稅收優惠期限,保護中小出口企業在期限內,實現稅收暫免,期限結束可根據企業的網齡,企業的業績,參照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實行梯級的稅收政策。既鼓勵了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又不使得國家損失稅收。
2.通過平臺對在線商戶宣傳納稅意識,主動納稅。2012年空姐代購獲刑事件中的空姐缺乏了納稅意識,屬于無意識的犯罪,最后被判刑11年,后果嚴重,在西方發達國家,自行申報納稅已成為一種習慣。這對公民自身和國家都是有好處的。這種習慣的養成需要公民自己主動了解納稅常識,也需要國家的積極宣傳,小額外貿電子商務征稅可通過網上平臺對在線商戶進行納稅宣傳,加強稅收法律知識的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對申報積極的納稅人進行獎勵,形成良性的電子商務征稅的氛圍。政府需積極建立完善的稅務征收、監管體系和激勵機制。
3.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關注國際上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我國稅收要適應現在電子商務的征稅就需要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現代化的科技手段運用于稅收征管,使信息能夠共享,提高稅務部門內部稅務處理的效率,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水平。稅務部門作為重要的經濟調控部門,信息化建設可以幫助處理大量信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量。稅收信息化建設還可以對電子商務交易進行有效監控,借助計算機網絡,結合網絡收支數據,對電子商務納稅人網絡交易與實物交易數據進行比對,實現對網上交易的源泉控管。稅務部門還需密切關注國際上小額外貿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的制定,可以立足我國國情,借鑒他國的經驗。
參 考 文 獻
[1]劉亞玲.中小外貿企業經營新模式:B2B小額外貿交易[J].對外經貿實務.2011
[2]劉娟.小額跨境外貿電子商務的興起與發展問題探討—后金融危機時代的電子商務及物流服務創新[J].對外經貿實務.2012
[3]閔宗銀.電子商務及其引起的稅收問題分析[J].稅務與經濟.1999
[4]李娜,胡小平.淺談電子商務環境下我國的稅收征管問題[J].經濟研究導刊.2012
[5]王龑華.電子商務C2C模式下稅收征管問題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2
關鍵詞:政策性;稅收籌劃;政策性稅收
前言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指特大型企業集團在不違背稅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與國家政府中的稅務、財政等部門進行協商,試圖改變現有對企業或行業不適用的稅收制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理財方法。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這種籌劃實質上是一種稅收制度籌劃的創新活動。特大型企業集團發現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從而產生的稅收制度創新需求,政府根據這一制度需求對稅收制度的供給進行調整,以實現稅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稅收籌劃是一種新的更有效率的稅收制度來改進、替代另一種稅收制度的過程。這一基本論斷是本文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透視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基本依據。
政策性稅收籌劃起點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為稅收博弈的參與人對現行稅制不滿意狀態,從供求關系看,是指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種狀態。政策性稅收籌劃實際上就是對稅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
從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現為稅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對新的稅收制度需求的產生先于該制度實際供給的形成,從而造成稅收制度有效供給的不足。稅收制度的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稅收政策實施中的統一性與行業執行特殊性的矛盾。因為現有的國家層面上的稅法與各種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基于全國“一盤棋”的考慮,強調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但從現實的情況看,由于國民經濟中各行各業存在巨大差異,使形式上公平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在實施中出現結果上的不平等,壓抑了行業生產的積極性,勢必會影響到該經濟主體的利益,導致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失去同其他同類企業競爭的公平性,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著現行稅制安排的凈收益小于可供選擇稅制安排的凈收益,而基于行業特殊性的對原有稅法與稅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進,正體現了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由于這種改進符合公平與合理的稅收原則,國家的利益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因為行業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將大幅度增加,形成稅收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導致新的潛在制度需求,從而構成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起點。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潛在收益的存在,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軌跡就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這一邏輯路徑的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需要指出的是,在稅收制度創新過程中,參與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地位不同。政府作為稅收制度的供給者,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稅制設計和政策選擇。同時,特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稅收制度的需求者,有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動機。反映雙方利益最大化稅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供給,也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該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然而,由于國家追求稅收政策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的目標導向和信息的不完備性,國家追求潛在收益的積極性相對微弱,相比之下,處于市場競爭的企業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對這種潛在收益的追求要強烈和持久。因此,稅收制度主體是企業,而國家只不過是名義的稅收制度的供給者而已。
政策性稅收籌劃反映了特大型企業集團對更合理的稅收制度的需求,承認了上述特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形成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即這些大型企業集團不是被動地接受國家既有的稅收制度,作為市場競爭和國民經濟建設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它還是我國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從近年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的石油、鋼鐵、電力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創新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
由于政策性稅收籌劃是對國家稅法制度的籌劃,它要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與一般性稅收籌劃相比,政策性稅收籌劃要艱難得多。根據上述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如下:
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企業首先要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準確把握稅收理論的前沿和稅收制度演進的規律。國家稅收政策代表著國家的利益取向,稅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只有準確把握稅制完善的方向,才能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營建成功平臺。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國家稅收制度的設計均是從全局和宏觀角度出發,而國民經濟的各行業卻是具體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銳地發現并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的稅收政策對行業生產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稅收制度改革的建議。
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作為一種特殊的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籌劃,不能將政策性稅收籌劃片面地理解為向國家“要政策”,政策性稅收籌劃要遵循“有理”的原則。我國石油企業在進行石油增值稅籌劃時就提出石油全生產過程理論作為其籌劃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強與國家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稅制改革的基本意見。企業要向國家稅務機關如實地反映情況,強調現有的稅收制度由于對行業生產的不適應性,最終會損害國家利益,從而提出兼顧企業和國家雙方利益格局的稅收制度改革方向。
[關鍵詞]
二、政府利用稅收政策支持物聯網建設發展的必要性
(一)基于外部性與公共物品理論
物聯網作為最為前沿的信息產業,最具有戰略意義的新興產業,所帶來的新技術新知識無疑具有一定的公共產品特性,而物聯網發展所需要的良好的法律制度建設、市場環境、完善的支持服務體系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產業發展環境,更是具有明顯的公共物品特征。由物聯網帶來的新的信息革命,必將深遠地改變世界的面貌,必將影響到人們的每一個產業,影響到人們的每一處生活。其深刻的滲透性和深遠 的社會效應,顯然也具有極大的正外部性。而公共物品的效益的外在化,會導致市場供給不足,資源配置的不當。這無疑會嚴重影響并制約物聯網的建設與發展。而矯正市場失靈的最基本方法,就是由政府借助各種政策工具,如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等使物聯網建設發展的外部效益內部化,實現私人產品收益與社會產品效益的一致。
(二)基于信息不對稱理論
眾所周知,信貸市場屬于典型的信息不對稱領域。籌資者往往對自身的信用和項目投資前景擁有信息優勢,而投資者和商業銀行在信息上處于劣勢。一般來說,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時間短,無法擁有良好的信譽,且業務新、市場前景不明朗,因此為了規避風險,投資者往往“逆向選擇”風險較低的大型傳統企業,而那些科技型中小企業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資金投入。這將使得像物聯網這樣具有高風險的新興產業得不到充分的資本投入。
針對客觀存在的信息不對稱,作為宏觀經濟的調節者,政府有必要通過建立健全推動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和風險轉移、補償機制,調節市場經濟中的各種利益關系,尋求經濟運行的優化和資源的有效配置。而稅收政策的制度安排是實現上述目標,鼓勵引導各類風險資本進入新興產業的不二選擇。
(三)基于制度經濟學理論
制度對經濟發展的作用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制度創新本身就是一種生產力;而另一方面,有效的制度可以降低技術進步和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交易成本,從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從宏觀層面來看,制度能促進一國經濟發展,主要表現為一國有效的制度環境及制度能減少交易中的不確定性,降低了社會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從微觀層次來看,制度能促進一國經濟發展,主要表現為有效的制度能解決激勵和約束兩大市場經濟中的基本問題。因此,政府積極探索、制定、理順有利于新興戰略產業,特別是物聯網產業健康發展的新的稅收制度與政策,必將進一步推動物聯網建設和發展,進一步解放生產力。
三、我國現有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目前沒有專門針對“物聯網”產業建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但物聯網產業作為一新興產業,產業鏈中的部分企業具有高科技特征,現有的一些法定稅收優惠、產業稅收優惠和專項稅收優惠政策,如技術開發、轉讓等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軟件企業和技術先進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創業風險投資、科技孵化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等,對物聯網技術開發和應用服務開展事實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由于現有的一些政策缺乏針對性,難以發揮很好的作用。
(一)物聯網是一個創新產業,現有稅收政策并不能作用到關鍵環節
物聯網作為一個創新的概念,它包括應用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而所有的技術創新、服務創新都是以應用創新為引導,同時又是因應用創新的存在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傳感技術、數據傳輸、數據處理、數據運算、技術服務等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都是因為有了應用創新才得以創新的,即有了應用創新后,才有其他環節的各種創新。因此,稅收政策扶持的首要對象是應用創新。然而應用創新本身在現有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中無法認定為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其企業也無法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因此,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無法很好地作用到關鍵環節,也無法發揮其最大作用,需要出臺針對物聯網創新特點的稅收優惠政策,找準優惠的著力點,促進物聯網產業快速發展。
(二)物聯網產業是一項綜合性的產業,現有稅收政策難以發揮自動調節作用
物聯網產業鏈包括應用解決方案、傳感感知、傳輸通信、運算處理等環節,每一個物聯網產品或物聯網項目都包含了這四個環節的產品和技術。作為物聯網的最終產品,它既不是某一個具體產品,也不是某一項或多項技術,它是多種產品、多種技術的綜合工程。所以,各個環節的不同企業享受不同的產業稅收政策,可能造成不同環節的稅負不均,不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因此需要出臺針對物聯網產品這一特征的稅收優惠政策,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促進物聯網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物聯網產品是全新的產品,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前置條件限制了稅收政策及時發揮作用
現有政策中需要一些前置條件,如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須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6%。這對新興的物聯網企業來講幾乎是遙不可及的。即使能夠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至少到第四年才能享受高新企業優惠稅率的政策,而此時物聯網企業已經過了發展初期最困難的時期。又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70%以上,同樣對起步階段的物聯網企業不能及時發揮政策扶持作用,同時這一條件對現有企業轉型為物聯網企業并沒有吸引力。
(四)現有稅收政策缺少對物聯網產品消費環節的政策支持,難以有力拉動物聯網產業的發展
物聯網發展初期是以政府引導促進、重點應用示范為主導,帶動產業鏈的形成和發展,企業應用、行業應用是物聯網發展的重點。因此,鼓勵企業、行業應用物聯網產品是促進物聯網發展的有效手段,稅收政策引導能有效促進需求,推動物聯網企業、行業對相關產品的消費。目前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中,除所得稅法規定對投資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外,幾乎沒有其他投資類稅收優惠政策。因此,為鼓勵企業、行業對物聯網產品的投資或使用,需要適當增加投資或消費物聯網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
(五)現有稅收政策體系缺少對創新示范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不能有效促進產業集聚
產業集聚的本質是把性質相同的中小廠商集合起來對生產過程的各個階段進行專業化分工,實現作為巨型企業特征的規模經濟。通過優化人才、資本、政策和服務環境,加快集聚物聯網企業,鼓勵建立物聯網產業聯盟,培育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完整配套能力的企業集群,是產業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物聯網在發展初期,必須通過產業集聚建立一個具有示范效應的實驗區,加速物聯網產業的發展,通過示范效應,帶動相關產業和其他地區的發展。因此,政府應適度給予物聯網示范區或實驗區一些特殊的稅收優惠,通過一些政策差別,營造特定區域的競爭優勢,從而起到鼓勵扶持的作用。
在被調查的42戶企業中,已享受
稅收政策的僅16戶,占38%,主要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軟件產品超稅負即征即退、軟件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其中新成立的物聯網企業僅有2戶軟件企業因被認定為“雙軟”企業而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可見,對全新的物聯網企業來講,享受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非常困難。
四、支持物聯網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針對我國物聯網建設發展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現有稅收政策的不足,我們認為要更好地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最大程度地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轉變,應在現有政策基礎上,提高稅收政策的針對 性和有效性,切實解決物聯網建設發展中的瓶頸。需要在現有政策享受的范圍的擴大和在享受政策的條件簡約化上下功夫,同時新增一些更具有針對性的政策,以盡快形成較為完善的稅收政策支持體系。
(一)完善現有稅收政策,大力支持研發、人才培養引進和技術成果轉化
在物聯網產業鏈中,各個環節都需要有關鍵技術的突破,發揮稅收政策的杠桿作用,促進相關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應用創新,對物聯網產業發展具有極大推動作用。
1 在鼓勵技術研發投入方面。(1)在較大范圍內實行加速折舊或攤銷辦法。對工業企業使用的機器設備進行等級劃分,適當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對無形資產實施一次性扣除,使企業盡快收回成本,增加科技投人。(2)加大對“物聯網”企業基礎研發創新的支持力度。允許企業、研發機構沖銷基礎研發以及與基礎研發相關的資本性支出(如購買相關的儀器設備、建造實驗室等),即使新企業沒有經常性利潤可以沖抵,也可將其基礎研發支出作為當期支出,虧損向后結轉。(3)對物聯網企業使用物聯網公共設計平臺費用視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鼓勵運用公共設計平臺,提高技術研發效率。(4)對科研機構及高等院校對物聯網技術領域的研發投入實施更為積極的稅收政策。一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用于改善研究開發條件的投資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二是擴大捐贈優惠的范圍,鼓勵社會各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發展,只要接受捐贈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符合稅收優惠條件且運行規范,對捐贈人的捐贈給予所得稅優惠;三是社會力量對非關聯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發經費資助或基礎設施建設資助支出,其資助支出可以全額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或部分扣除。
2 在促進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方面。(1)對領軍型人才的引進和投入。建議以股權激勵、技術入股等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的,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當擴大對科技研發人員技術成果獎勵的個人所得稅的免稅范圍;對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設計人員的獎勵,經批準,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從事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海外留學生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計算個人應納所得稅額時,可按享受附加費用扣除。(2)對技術型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建議對高科技人才的技術轉讓和技術服務收入,參照企業技術轉讓和技術服務,一定額度內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兼職從事研究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取得的收入,減征或免征個人所得稅。(3)對技術人員和技術性操作人員的培訓。建議對物聯網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提高稅前扣除標準,或對員工的教育、培訓費用全額予以稅前扣除,鼓勵企業對職工的在職教育與培訓。
3 在促進研發技術成果轉化方面。(1)擴大“四技”收入免稅范圍,對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或與物聯網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得的收入,均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將投資抵免這一稅收激勵政策納入技術轉讓環節,對企業單位、科研院所從事技術引進、吸收等方面的設備投資、技術投資的部分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抵免企業所得稅,加速應用研發創新成果轉讓。(2)對符合創新條件的技術設備投資實行稅收抵免,即對符合創新條件的企業,對其技術先進的設備投資給予稅恢抵免,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為企業科技再投資創造條件。同時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新型企業成長,鼓勵以技術投資入股,建議對引進物聯網技術進行規模化生產的創業孵化、創新服務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無形資產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二)適當擴大政策的適用范圍,加大吸引風險資本投資力度,鼓勵現有物聯網企業對物聯網建設發展相關設施的投入
1 在吸引風險投資投入方面。由于目前物聯網產業發展僅處應用創新、產業形成的初期,且需高投入,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除需政府大規模對公共管理服務應用的投入外,稅收政策應引導社會資本、民間資本的投入。建議擴大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即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將物聯網企業視同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同樣享受相關政策,以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對物聯網產業的投資。
2 在鼓勵物聯網企業加大相關設施的投入方面。一是對投資重點實驗室、信息網絡、技術研發中心的企業,其相關費用予以一次性稅前列支;二是對購入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用于物聯網項目建設,給予3~5年免征房產稅的稅收優惠;三是對于中小企業將非貨幣性資產經評估增值轉增股本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暫緩征收所得稅。用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個人股份部分,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以建立國家級物聯網產業試驗園區為載體,推進產業集聚,促進物聯網企業集成創新
產業集聚有利于外部規模經濟的發揮,促進產業的快速發展。為了形成物聯網產業應用試點和技術集群,形成物聯網產業分工集群,加快物聯網產業發展,建議在物聯網創新示范區的基礎上,建立國家級物聯網產業試驗園區,以區域性政策為試點,吸引產業集聚,以產業試驗園區帶動整個產業的快速發展。一是對進入園區的物聯網核心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園區內物聯網企業中涉及軟件產品和集成電路的企業均實行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的即征即退;三是對物聯網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園區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四)通過稅收政策加速物聯網產品市場的培育與發展
1 在促進應用示范方面。建議將應用示范工程的支出作為費用一次性稅前扣除。
2 在擴大市場有效需求方面。(1)企業購進物聯網產品均可按電子產品人固定資產,縮短折舊年限,對購入物聯網產品、項目的相關費用也列入增值稅抵扣項目等。(2)比照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超稅負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對“物聯網”一定范圍內的產品或服務項目,如技術咨詢、服務、軟件維護等參照技術轉讓的稅收優惠政策或比照軟件企業超稅負部分即征即退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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