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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一)區政府成立**區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經貿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衛生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命令;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副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域的群眾。搶險救災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消防部隊和其他單位的消防隊員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訂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技術保障組:由區安監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牽頭,區公安消防大隊、區經貿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保障服務。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配合,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維護、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秘書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等情況。搜集整理事故搶險、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方面的資料。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對外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初步調查,我區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氣、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氣、液化氣等。據此確定的主要危險目標是:(一)液氨: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轄區內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億特龍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氣廠、(五)氧氣:藍天氣體廠、羅盛氣體經銷處(六)液氯:市造紙化工廠、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區永盛酒精廠(九)甲酸:冊山天紀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氣:富茂燃氣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廠(十二)液化氣:轄區內各液化氣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點企業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一)公安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二)危化品安全技術不清的,可向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省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等單位尋求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三)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特勤隊伍的建設,制訂應急救援的戰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區安監局和公安、環保、技術監督部門,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半小時內上報區政府。通訊聯絡方式為: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區安監局值班室: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區環保分局:區質監分局: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省化學品登記辦公室)(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三)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在當前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下,大連市安全生產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尤其是危險化學品事故仍時有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不同程度的環境破壞,同時也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大連市安全生產應急平臺自2008年建成以來,憑借出色的反應能力、強大的調度指揮功能、靈活的移動指揮平臺,充分提高了應對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成功處理多起生產安全事故,出色完成了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切實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下面以某起危險化學品起火爆炸事故救援經過為例子,簡要闡述一下大連市安全生產應急平臺的創新性做法和應用經驗。
事故救援經過
接報處置階段
某日18時左右,大連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中心”)接到某港口企業原油儲運公司輸油管道起火爆炸的報告。應急平臺根據來話人員信息,自動搜索基礎數據庫,匹配重點單位名稱、顯示企業基本情況、重大危險源情況等企業基本信息,并自動在地理信息系統上進行關聯定位,尋找事故點附近可利用的各類應急資源。通過點擊事故點附近視頻監控系統集成在地理信息系統上的攝像頭,可看到現場一片濃煙滾滾,遠處有火光。值班員按照處置流程,利用應急平臺的事故快報系統迅速上報事故情況,并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準備。
應急響應階段
大連市應急委立即啟動大連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市級響應,成立指揮部。值班員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數字預案,按照預案中生成的組織機構和任務目標,利用綜合通信平臺,向預案規定的指揮部成員單位發送“安全生產事故通報”,要求各成員單位完成任務。值班員通過資源調度系統調集大連石化、西太平洋石化、大連染化、交運集團、天誠燃氣公司等6支市級應急救援隊伍支援。與此同時,值班員從應急平臺專家庫中緊急調集了8名有豐富經驗的危化品事故處理專家奔赴現場。移動指揮車向現場出發,與固定指揮中心協同配合,組織相關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階段
移動指揮車到達現場后,按照地理信息系統預先根據氣象信息、地理信息、預案等綜合因素標繪的現場指揮部位置,展開與應急中心實現數據對接后,指揮車成為現場指揮中樞。車上配置的通訊、視頻采集傳輸、照明、會商等先進裝備和應急指揮軟件系統,為指揮員查看現場情況,了解、分析事故實時態勢提供了保障。車載單兵系統將現場視頻圖像及救援情況實時回傳至應急中心,應急平臺的輔助決策系統綜合事故情況、三維實景、現場氣象、安全知識庫、案例庫等因素會同專家的意見生成智能方案,交由現場指揮員進行決策參考。智能方案被現場指揮員認真查看并全部采納執行。
由于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得當,經過應急隊伍與消防官兵的通力合作,十幾個小時后,明火被基本撲滅。大連市應急委終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響應,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開展現場保護和監測,防止次生事故發生。應急平臺對任務完成情況及應急處置情況進行整體評估,生成應急評估報告。
應急平臺的創新功能
應急指揮“一張圖”
電子地圖系統是綜合應用矢量化電子地圖、航拍遙感圖、三維實景圖、模擬仿真等先進的地理信息處理技術構建的地理信息數據庫。通過對智能地圖系統的深入開發,既實現了隱患、事故、企業、應急資源等的密度分布專題圖,為全市的安全生產形勢提供宏觀分析依據,也實現了事故后果模擬仿真、事故點周邊環境分析、標繪系統等實戰應用的空間分析功能。
本次救援多次使用三維實景圖,針對重大危險源采集的三維影像,配合預先標注的處置方案,為應急搶險時還原重大危險源的原始情況提供幫助。救援指揮全程使用的標繪系統,能將包含危險區域、監測點信息、警戒點、道路封閉點、疏散線路、搜索路線、物資接應點、醫療急救點、現場指揮部等信息的救援處置方案示意圖直接繪制在電子地圖上,為可視化指揮提供了技術支撐。電子地圖系統還與預測預警、數字預案、綜合研判、輔助決策等模塊完全融合,將事故的發展趨勢、影響區域與地理空間信息系統相結合,進行危險性分析和綜合研判,充分滿足應急指揮“一張圖”的要求。
數據采集是關鍵
基礎數據是資源調度系統的核心、輔助決策系統的支撐,也是本次救援成功的保證。基礎數據采集是對日常應急管理工作的考驗,應急中心組織專家和專業的采集隊伍,對企業基礎信息庫、地理信息庫、應急資源庫、案例庫、重大危險源庫、預案庫、模型庫、知識庫、三維實景影像庫等信息進行高標準數據采集。應急平臺共采集應急機構、應急專家、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11大類專業應急信息數據;采集企業位置、重大危險源位置、導航數據、數字高程模型、危險源三維實景等8大類27個圖層的電子地圖系統數據;采集企業基本信息、重大危險源信息、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等23類企業信息;還采集了大量的預案庫、知識庫、模型庫、案例庫、法規庫等應急輔助信息。應急平臺通過共享數據庫、數據同步、開放數據服務接口等方式,實現了以上各類信息的共享訪問,為“戰”時的資源調度、輔助決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依據。
(一)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各地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各類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隊伍體系。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市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全面加強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鄉鎮、街道、村(組)、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同時,不斷規范應急志愿服務組織,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使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
二、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是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的基礎,市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應急機構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管理指揮機構和辦事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落實一至兩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除成立應急機構外,鄉鎮(街道)要確定1-2名應急管理協管員,村(社區)要確定一名應急信息報送員。力爭在年內真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保障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建立健全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一)全面建設市綜合性應急隊伍。要以現有消防隊伍為主體,其他專業應急隊伍為依托,組建一支用現代先進救災技術裝備,反應迅速、技術過硬、作風頑強、精干高效的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還能有效執行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生產事故,恐怖襲擊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并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防汛抗旱、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非煤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水上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市消防大隊牽頭,市安監、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協助,市財政將對購置的必要設備和所需工作經費方面給予支持。
(二)加快建設鄉鎮(街道)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指導、督促鄉鎮、街道加快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為基礎,組建街道、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不少于50人,名稱為“××鎮(鄉、街道)綜合應急救援隊”。發揮他們在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中的就近優勢,參與搶險救援、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強化應急培訓,切實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市工業園區也要結合實際,以公安、城管等隊伍為依托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四、進一步加強全市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強化防汛抗旱隊伍建設。針對我市地處江淮分水嶺地區易旱易澇的特點,市水務部門要依托水利工程管理和科技人員、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人員等組建市、鄉二級防汛抗旱專業隊伍,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險情處置、人員安全轉移和干旱緊急情況下應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同時,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和裝備,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二)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我市氣象災害頻發,市氣象部門在進一步抓好人工降雨、防雹、防雷等氣象專業技術力量建設的同時,全面完成每個鄉鎮(街道)1-2名氣象協管員,每個村1名氣象信息員的聘任工作,接收和傳達氣象預警信息,收集、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宣傳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協助鄉鎮(街道)、村制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群眾緊急避險,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災情調查上報等工作。
(三)加快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市國土部門要加快組建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調查及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提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設和措施;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險情和災情匯總上報;協助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開展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宣傳和應急處置培訓。
(四)進一步強化地震應急隊伍建設。市地震局在進一步擴大地震應急隊伍規模的同時,加強地震應急隊伍的演練培訓,開展好地震監測和跨區域的聯防聯動,大力宣傳應急避險知識。要認真吸取地震應急救援的教訓,為在地震應急救援時能及時調用社會資源,為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提供必要的大型設備,市地震部門應建立吊車、挖掘機、推土地、裝載機、破碎鎬等大型設備信息資料庫。
(五)推進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林業企事業單位、民兵、基層干部群眾等力量作用,組建森林消防隊伍。督促國有林場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指導從事大面積森林資源培育的單位和個人建立消防力量。要建立與公安消防、武警部隊、駐明、預備役部隊的聯動機制,滿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安監部門要會同消防、經貿委等部門,依托大中型骨干企業,采取與企業共建的方式,建立配備有較高標準專業救援車輛、裝備和滿足救援工作需要的各類救援物資,具有快速反應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及技術水平的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我市實際,應分別建立1支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和1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除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外,市政府將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市安監部門還要督促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
(七)加強環境保護應急隊伍建設。市環保部門要依托環境監測、監察機構專業力量,會同相關單位人員組建環境保護應急隊伍,開展好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特別是加強對飲用水源地、重點污染源、輻射污染源等區域內環境的監測,開展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點污染源及污染隱患調查,積極參與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八)加強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市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寧洛高速公路運營企業,組織國省道和縣鄉道養護管理部門、路政部門、公路養護工程企業等組建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做好道路緊急搶通、清障保暢等任務。特別是針對我市境內高速公路里程較長,且地處江淮分水嶺丘陵地帶,易多霧、易路面結冰等情況,在及時督促高速公路運營企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搶通道路的同時,加強與公安交警、氣象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協調處置能力。要依托重點客貨運輸企業組建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運輸車輛儲備管理機制和征用補償機制。
(九)強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援救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市公安部門要依托交警、消防等專業力量,組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隊伍,承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交通管制、被困人員施救、交通疏導等工作。要建立與衛生、危險化學品、道路搶通、氣象、環境保護等專業應急隊伍的信息溝通和聯動機制,提高快速有效處置能力。市交通、海事等部門要會同公安、水務、氣象、農業、衛生、鄉鎮(街道)等單位和部門,組建淮河、池河流經水域及女山湖等湖泊水上救援應急隊伍,開展水上搜救、打撈等應急處置工作。
(十)進一步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托現有衛生醫療機構相關專業人員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并開展好對鄉鎮(社區)基層衛生醫療機構人員的培訓,做好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任務。市衛生、農委、質監、工商、商務、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參與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十一)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市農業(畜牧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公安、工商、質監、林業等部門,建立由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動物疫控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等組成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市農業(畜牧業)要保持應急隊伍的相對穩定,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以及疫苗、藥品、試劑、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做好疫點、疫區、受威脅區動物的監測、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接種以及高風險人群的監測防控等任務。
(十二)進一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市主管市政、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市容的建設、城管等部門,要依托本地有關企事業單位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應急搶險救援任務,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險設備,做好經費保障,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應急搶修保障能力。
(十三)強化電力和通信應急隊伍建設。市供電部門要依托供電和電力施工企業專業技術力量組建電力應急隊伍,承擔電力設施運行維護、應急搶修等任務,保障電力供應。要加強專業應急裝備、交通工具配備和相關物資設備的儲備,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技能培訓、技能競賽和應急演練,建立區域性合作應急機制,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市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通公司等通信運營企業要依托專業技術力量組建通信保障應急隊伍。市人防辦要充分發揮城市防空警報設施和移動應急通信指揮平臺優勢,建立應急通信保障分隊。
(十四)加強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質監部門要依托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力量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承擔風險隱患排查、應急救援處置等任務。擁有特種設備的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能力。
各專業應急隊伍的人數一般為15-50人,名稱為“市××專業應急(救援)隊”。其它行業、有關部門也應結合工作實際,組建專業應急隊伍。
五、加強應急管理專家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一)進一步充實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市民政、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建立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管理專家組,積極參與各類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并提出對策和建議,提高有效應對處置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共青團、紅十字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等團體組織,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領域為重點,在社區、企業建立應急志愿者隊伍。積極支持社會民間組織建立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應急志愿者隊伍或組織。鼓勵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六、應急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領導與統籌規劃。各級政府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工作責任主體,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全力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積極引導、扶持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需要,確定本轄區應急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市公安、國土房產、交通運輸、水務、林業、氣象、安監、環保,電力、通信、建設、衛生、農委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本系統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
(二)強化經費保障與裝備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拓展經費渠道,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等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應急隊伍經費保障體系。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同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適當補貼。要對應急志愿者隊伍開展培訓和參與應急救援給予適當補助。
(三)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各類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集結到指定位置,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提高應急隊伍的協同應對能力。
(四)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隊伍年度培訓和演練計劃,經常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有效處置的能力。要依托現有的設施和條件,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基地、演練基地、救援培訓基地建設。
(五)進一步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積極性,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人員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對志愿參與應急人員進行培訓和管理。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二)編制依據
(三)指導思想
(四)適用范圍
(五)審批及修訂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
(三)應急信息保障組
(四)應急技術組
三、事件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四、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
(二)堅持以人為本
(三)堅持統一領導
(四)堅持平戰結合
五、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三)協調和指揮
(四)污染處置
(五)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
(六)污染跟蹤
(七)調查取證
(八)結案歸檔
六、附圖
(一)環境污染事故報告程序圖
(二)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流程圖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和強化全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處理的綜合應對能力建設,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縣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將突發危機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浙江省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三)指導思想
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本縣環境保護機構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以環境污染事故偵檢、善后工作為重點,形成本縣環境保護機構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四)適用范圍
凡屬xx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
2.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
4.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
(五)審批與修訂
本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根據實施具體情況需修訂的應報縣政府批準,本預案由xx縣環保局負責解釋。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1.成員
組 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環保局長、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縣環保局、縣經貿委、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 國土資源局、縣電信局、縣供電局、縣機關事務局、縣氣象局、縣旅游局、縣供銷社等部門分管領導及有關鄉鎮主要領導。
2.職責
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準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建立健全我縣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檔案,組織監察和監測人員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負責與上下級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統一對外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縣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信息保障組、應急技術組。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環保局:履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調;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的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防止污染擴大。
(2)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具體參照《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實施。
(3)縣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貯運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按照危化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負責組織本縣的危化品專業技術人員或邀請省級安全生產專家到場,對本預案提出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救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派員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置。
(4)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劇毒危化品生產、經營和貯運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治安維護和交通管制以及警戒區內群眾疏散等工作,保障現場治安秩序穩定,協調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應急處置和搶救救援。
(5)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6)縣財政局:為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提供經費保障。
(7)縣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燃氣等領域造成環境污染,致使生態遭受嚴重破壞的重大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8)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航河道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相關工作;負責協調組織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
(9)縣水利局: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水源供給保障和協調工作,幫助、指導事發地保障水利設施安全,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0)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農業損失提出處置意見,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林業損失處理提出建議,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2)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可能造成的地質災害提出處置意見。
(13)縣旅游局:在旅游景區景點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負責采取措施,疏散和撤出旅游團體和個人,禁止旅游團體和個人進入。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氣象條件的實時監測,并提供氣象要素變化預測意見。
(15)縣電信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
(16)縣機關事務局:負責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
(17)縣供電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過程中電力安全和電力供應。
(18)縣供銷社:負責組織協調化肥、農藥品運輸、經營、儲存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
1.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副指揮:縣環保局分管副局長、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
成 員:縣經貿委、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供銷社、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旅游局分管領導以及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2.職責
調度人員、設備、物資等,組織應急小組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組展開行動;通知監測站按照“應急監測預案”進行監測分析,確定污染程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并參考技術組意見,確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指揮各小組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指揮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指揮污染物的處置工作;負責現場調查、事故處置、調查取證、形成報告;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信息上報等工作。
(三)應急信息保障組
1.成員
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
成員:縣環保局、縣機關事務局、縣交通局、縣電信局、縣供電局、縣氣象局分管領導
2.職責
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布置,負責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以及確保應急處置現場供電、通訊暢通,提供 處置事故需要的氣象數據資料;負責與上下級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統一對外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四)應急技術組
1.成員
組 長:縣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
副組長:縣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縣環境監測站站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及安監局、農、林、水利等有關部門專家、危化品處理專家及技術人員。
2.職責:制定現場監測方案,及時提供污染監測數據,負責確定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術方案,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意見。
三、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破壞。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細菌等微生物在實驗室研究過程中造成的特大泄露污染事故。
5.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或造成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災害。
6.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5000立方米(幼樹25萬株)以上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1500畝以上,屬其他林地3000畝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破壞;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因環境污染造成3000畝以上農田污染、農業生產直接損失在500萬元以上,或對種養業造成嚴重危害、社會影響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
3.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0-5000立方米(幼樹5萬-25萬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0-1500畝,屬其他林地1000-3000畝的事件。
4.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因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
6.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或進口貨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的群體性影響。
四、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
(二)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前,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首先開展疏散、救援工作和控制事件擴大的應急行動;加強搶險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堅持統一領導。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行業、部門的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充分發揮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職能部門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四)堅持平戰結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發揮各類專家作用。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有序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迅速、準確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并提供給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縣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應做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單位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行政主管部門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置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初報可采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的事件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主要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污染的范圍和程度、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三)協調和指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情況,通知各應急小組,各應急小組接到指令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各應急小組必須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應急狀態時,應急技術組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需要取得上一級業務技術支援的,應及時向省、市環保技術部門匯報,取得技術支持,包括人員、裝備、技術等。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為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指導對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價。
(四)污染處置
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技術組意見,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責令、監督、指導有關責任單位、人員或專業處置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環境污染。涉及大氣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或查取事故發生地有關空氣動力學數據(氣溫、氣壓、風向、風力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現場監察人員要測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對事故發生地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調查。
(五)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后可受縣政府委托警報決定。
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各應急小組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由應急信息保障組負責對新聞媒體污染事故信息。
(六)污染跟蹤
應急現場指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事故污染清除、警報解除。
(七)調查取證
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關證據,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八)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附件1:
xx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
注:領導小組成員變動須報組長審批。
附件2:
xx縣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
為加強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管理,及時掌握污染事故情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造成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電磁輻射污染事故外)的應急監測管理,具體可分如下5類:
(一)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大面積泄漏等事故;
(二)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五)其他突發性的污染事故。
二、應急監測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通過媒體宣傳和環境管理途徑,強化預防措施,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已發生的污染事故,力爭減輕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預防,事后監測并作出安全評價。
(二)就近應急,建立網絡。
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來勢猛的特點,按照就近應急的原則,建立縱向和橫向的應急監測網絡。
(三)有備無患,反應迅速。
成立機構、落實人員、配置裝備、儲備技術、明確程序。一旦發生污染事故,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監測處置系統,快速判斷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處理污染事故。
(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根據xx縣產業結構、污染事故的類型,突出重點,有區別、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逐步形成完整的應急監測系統。
(五)技術支撐,信息聯網。
建立和完善xx縣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品檔案庫。危險品檔案庫包括其理化特性、監測方法,相應的標準和技術規范,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置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各種不同類型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應急監測小組設組長1名,由縣環境監測站站長擔任,副組長2名,由副站長和副總工擔任,小組成員由科室主要業務骨干組成(見附表),應急監測小組主要承擔:
1.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應急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后,啟動應急監測程序,快速組織各工作小組成員或應急監測網絡成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監測。
2.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應急監測狀況,評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處置建議。
3.負責應急監測人員專業技能、防護措施的培訓、快速測報方法的研究及相應的軟件、硬件設施(應急監測儀器、通訊、防護設備和工具等)的建設。
(二)工作小組
應急監測小組下設現場監測組、分析測定組。
現場監測組:主要承擔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的采樣監測任務。具體人員如下:
楊飛、陳亮
分析測定組:主要負責實驗室內的分析測定。具體人員:
王水琴、林淑君
(三)應急監測網絡
縱向監測網絡: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
橫向監測網絡:聯合本縣專業測試機構,組織橫向應急監測網絡。
在本站遇到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或暫時沒有能力進行分析測定的項目時,可向技術網絡成員尋求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援助。應急監測網絡的構架如下圖所示。
(二)應急監測速度及注意事項
應急監測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后,應在最短時間內成立以應急小組成員為主的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現場監測組應盡快趕赴現場采樣監測,分析測定組在30分鐘內趕到實驗室,進行分析準備工作,并在樣品送達實驗室后,立即進行分析。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成員在布點采樣和分析測試時,應遵守有關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相關文件規定,以確保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精確性和可靠性。結果按數據審核規定進行審核后,根據監測項目的不同,本著盡快報出的原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現場監測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采樣。
附表:
xx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小組成員名單
……
附件3:
常見環境污染事故一般處置方法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由于其發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樣性決定了應急處理處置的艱難與復雜,通過了解 一些常見危險化學品的基本性質、掌握一些基本的應急處置技術,對我們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有一定的借鑒作用。當涉及到某一特定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當時當地的具體情況,參照相關處置技術進行處置。以下一些步驟或原則可供參照。
一、確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和危害情況
當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應盡快確定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或種類)、數量、形式等基本情況,為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供第一手資料,這對減少和降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至關重要。
(一)對固定源(如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通過對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單位有關人員(如管理、技術人員和使用人員)的調查詢問,以及對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位置、所用設備、原輔材料、生產的產品等的判斷,一般可較快地確定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種類、數量等信息;也可通過污染事故現場的一些特征,如氣味、揮發性、遇水的反應特性等,有時也可作出初步判斷;通過采樣分析,確定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污染范圍等。
(二)對運輸危險化學品所引發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可通過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詢問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外包裝、準運證、上崗證、駕駛證、車號等信息,確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來源、生產或使用單位;也可通過污染事故現場的一些特征,如氣味、揮發性、遇水的反應特性等,有時也可作出初步判斷;通過采樣分析,確定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污染范圍等。
二、常見幾種(類)危險化學品的一般處置方法
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將劇毒、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盡可能處理成無毒、無害或毒性較低、危害較小的物質,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盡可能減少和降低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可通過物理的(如回收、收集、吸附)、化學的(如中和反應、氧化還原反應、沉淀)等多種方法,進行處置。在可能的情況下,用于處置的物質應易得、價廉、低毒、不造成二次污染,或易于消除。同時,應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如防護服、防毒呼吸器等),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一)溶于水的劇毒物氰化鈉、氰化鉀的泄漏處置
若固體物質泄入路面,可用鏟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收集;再在泄入路面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清除殘留的泄漏物。
若氰化物溶液泄入路面,可在泄入路面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消除泄漏物。注意對周圍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監控。
若泄入水體、對少量泄漏,可在泄入水體中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清除泄漏物;對大量泄漏,必要時,應在江河下游一定距離構筑堤壩,控制污染范圍擴大,同時在泄入水體中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清除泄漏物,直至監測達標。
(二)微溶于水的劇毒物三氧化二砷(砒霜)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可用鏟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收集;
若泄入水體,可對水體進行噴灑硫化鈉溶液,使溶于水中的三氧化二砷與硫化鈉反應生成不溶于水的硫化砷沉淀,經監測水體達標后,還應對沉積于河床的三氧化二砷和硫化砷沉淀進行徹底清除,以消除隱患。過后,在水體后噴灑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以消除噴灑硫化鈉溶液時過量的硫化物對水體的影響,并測定水體中的硫化物至達標。
(三)無機酸(如鹽酸、硫酸、硝酸、磷酸、氫氟酸、氯磺酸、高氯酸)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灑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干燥石灰或蘇打灰灑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殘留的酸。對大量泄漏,一開始應避免用水直接沖洗,可在泄入路面周圍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耐酸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再用干燥石灰或蘇打灰灑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殘留的酸。
若泄入水體中,在泄入水體中灑入大量石灰(對江、河應逆流噴灑),進行中和,至水體監測達標。同時應注意對氟離子的監測。
(四)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的泄漏處置
若固體泄入路面,可用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部收集。若液堿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先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灑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稀醋酸溶液噴灑路面,中和殘留的堿液;對大量泄漏,可在泄入路面周圍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再用稀醋酸溶液噴灑路面,中和殘留的堿液。
若泄入水體,可在泄入水體中噴灑稀酸(如鹽酸),中和堿液,至水體監測達標。
(五)相對密度(水=1)小于1、不溶于水的有機物(液體)(如苯、甲苯等)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對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若進入水體中,應立即用隔柵將其限制在一定范圍,小心收集浮于水面上的泄漏物,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六)相對密度(水=1)大于1、不溶于水的有機物(液體)(如氯仿等)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對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注意因向下滲透而造成對地下水的污染。
若進入水體中,由于比水重,沉入水底,盡可能用防爆泵將水下的泄漏物進行收集,消除污染及安全隱患。
(七)有毒、有害氣體及易揮發性有毒、有害液體(如液氯、液溴)的泄漏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的風向,迅速劃定安全區域范圍,轉移下風向人員至安全處。
如對液氯的泄漏,由于泄漏后即成氣態,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同時,向泄漏源及上空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
對液溴的泄漏,若泄入路面,少量泄漏,向泄入路面及上空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蝕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爾后對泄入路面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清除殘留泄漏物。
甲醛泄漏應急處理: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廠商特別推薦的化學防護服(完全隔離)。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防護措施: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相應的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急救措施: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注意保暖,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關鍵詞:完善 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管理機制 探索
中圖分類號:X3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2(c)-0135-01
隨著社會工業化的快速發展,無論是對于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都是一個無法逾越的環境問題。因此,本文試圖在借鑒發達國家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建設的對策建議。
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內涵
環境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相關部門為防范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而進行的一系列有組織、有計劃的管理活動,包括針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處置、恢復等動態過程。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求政府必須采取不同于常態管理的緊急行動和措施,作出有效的決策。但是,在這種緊急狀態下要政府作出有效決策顯然是很困難的。因此,只有運用宣布緊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等等應急管理措施和程序,這些措施和程序必須得到法律的授權,那么這就需要將它們制度化、系統化和具體化,從而突發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就形成了。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含義:首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是應急體制和應急制度的總和;其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具有典型的是非常態屬性,只有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虛擬資源被激活,根據需求快速凝聚和運轉,形成實際應對的動態運行,并且當突發事件發生后,又迅速轉變為常態。最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必須以法制體系作保障,法制是應急管理機制的基礎。
2 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現狀
2.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國,應急立法往往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法可操作性不強。作為各級政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主要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內容較為原則、寬泛,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和專項法規,操作性不夠強。二是威懾力度不夠,缺失賠償條款。盡管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規對環境應急做了規定和說明,但從宏觀上來看,條款過于抽象,法律框架缺少涉及事后評估、賠償和追究責任的相關內容。
2.2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體制不順暢
當前,在我國的突發環境應急體制中,各級政府實行的是各司其職的單災種、單部門的管理模式,缺少專門的統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綜合性管理機構,使得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都被納入各級政府專門機構的常規職能中。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突發事件的發生往往不是單一的,而是各種災種和各種規模的事件交織在一起的復雜局面,單一的環境應急管理機構難以實施全面的應急指揮。
2.3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不足
一是環境應急管理更多依賴于行政手段,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明顯不夠。二是應急隊伍建設嚴重滯后。面對突發環境事件常常手足無措,不僅不能應對應急救援的需要,而且會引發環境突發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三是應急救援裝備嚴重不足。由于缺少專項資金,先進的專項技術裝備顯然無法到位。一旦發生突發環境應急事件,落后的救援裝備必然不能滿足救援需求,造成事故不能妥善處理,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
2.4 社會參與機制不健全
我國對全社會風險意識的宣傳和應急處理能力的培養還很不足,導致社會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預應急管理的意識非常薄弱。在我國,突發環境事件中一直是以政府為主體,缺少專門的機構對企業和個人進行必要的教育和宣傳,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度不高。盡管政府在資源掌握、專業人才和組織體系等方面存在極大的優勢,但突發環境事件一旦發生,僅僅依賴政府的力量一定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而社會力量的參與都會提高應急處理的效率,盡可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小。
3 完善突發環境應急管理機制的對策建議
3.1 健全完善環境應急法律法規體系
第一,抓制定緊急狀態法,進一步把環境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即使一系列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措施和手段已經建立,也需要從法律的層面上建立完善的體系,從實體和程序方面予以保障。第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規定。根據環境特點的變化,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評估工作,及時修訂《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子預案,進一步擴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覆蓋面,形成相互配合的應急預案體系。
3.2 建立多元立體的環境應急管理體制
突發的重大環境事件往往會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影響,對這種不良影響消除不是單單依賴一個部門的力量就可以完全應對的,它需要來自不同部門和機構的聯合與協調,因而建立起多元化、立體化、網絡化的環境應急管理危機體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要求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應該改變傳統的職能部門的劃分,從事件應對的視角而非職能劃分的視角來設置機構和配置權力。此外,各級政府的環境應急管理機構,應按照“綜合協調、分級管理、分類處理”的原則,建立一個責任明確的綜合協調指揮機構。
3.3 加強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第一,按照專業化的標準,加強突發環境應急管理隊伍的建設。一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應急管理隊伍;二是建立一支權威的應急管理專家隊伍;三是建立一支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第二,加大環境應急管理資金投入力度,健全長效規范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和撥付制度,實行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第三,加強環境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依托國家現有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和大中型企業,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品種齊全、規模適當、互通共享的環境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3.4 動員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
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應急模式,不斷擴大公民參與的廣度、拓寬參與的渠道、豐富參與的形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聯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整體聯動系統。國外發達國家經驗證明,有效應對環境危機的力量源泉和深厚資源在廣大社會組織與民眾之中,應當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來應對危機。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加強對企業和民眾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整個社會的應急能力。
參考文獻
[1] 鄧水平.對創新和推進基層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J].中國應急管理,2011(4).
[關鍵詞]風險 應急管理 問題 方案
中圖分類號:TM6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18-0035-01
一、引言
為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必須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在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構建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同時,建立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通過應急管理的多個手段,避免、減少事故的發生,挽救人員生命,降低事故損失。
要防范事故的發生,必須認真進行風險分析和管控,應對事故,“救援”只能是事故后必須采取的而又無奈的行動,“預防”才是應急管理的重中之重。
核電建設投資大、周期長、工藝復雜、建設人員繁多,面臨的風險種類、基礎風險點也很多,同時還需要應對多變的氣候,可以說是形勢嚴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顯得尤為必要。
本文希望通過分析核電建設期間存在的風險和應對措施,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管理機構和完善的工作機制,提出核電建設期間事故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方案,以期做到預防或減少事故的發生,實現應急管理的高效反應、科學決策、快速應變,對保障核電建設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保護具有現實意義。
二、核電建設期間存在的風險及應急管理的現狀
1、存在風險
核電建設期間主要存在三大類別的風險,一是生產事故,二是自然災害,三是環境污染。
(1)生產事故
核電建設期間的主要生產事故類別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坍塌,除此之外也可能會發生中毒、窒息等傷害類別的生產事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因建設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動火作業,加之核電廠的設備設施貴而精,一旦過火后果十分嚴重,因此火災事故也是核電建設期間需要面臨的一大風險。
(2)自然災害
中國的核電大部分都是在沿海地區,尤其是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海南等地區,每年5-10月份為臺風高發季節,核電建設期間防范臺風災害十分重要。除此之外,大風、大雨、大霧、雷暴等氣候也會對建設工作帶來安全隱患。另外,核電建設期間存在大量的露天施工,在炎熱的夏季,鋼筋混凝土表面溫度往往都達到四五十攝氏度,加之工人劇烈的體力消耗,中暑也成為核電建設期間需要面臨的又一重要風險。
(3)環境污染
核電建設期間難免會產生噪音、施工垃圾、粉塵等,施工過程中的油漆、廢油等以及調試期間還會涉及的危化品等等,如果不進行控制或者不按規定處置,也會產生環境污染。
2、核電建設期間的應急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不足
目前大部分核電建設的企業均建立了本單位的應急管理體系,能夠對突發的事故、自然災害等作出應變處置,能夠有效的降低受到的損失,但是筆者認為仍然存在著幾個方面的不足,主要如下:
其一,應急預案制定過程中,系統危險性評價缺乏有效的依據,核電建設企業目前主要采用LEC法(生產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但在評價過程中,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評價人員的工作經驗,加之很多為強化安全管理的力度,對LEC法的標準作出適應性的調整,評價結果存在很大的差異性,進而影響評價結果和應急預案制定的針對性。
其二,應急管理體系的應急指揮系統不夠完善,核電建設期間往往都是多家單位共同協作建設,但多家單位的應急管理指揮系統銜接不足,指揮系統之間的溝通仍然通過會議、電話、或者面對面的方式進行。單個的指揮系統,其內部也缺乏高效迅速的溝通平臺。
其三,應急預案中的應急處置措施缺乏針對性,可執行性不強。相當一部分現場處置方案,在編制過程中依然套取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模式,為能有效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以致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相關依據,只能憑處置人員的工作經驗進行。
其四,應急救援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盡管目前核電建設期間均與地方醫療機構簽訂協議,甚至在核電現場設有專門的醫療小隊,核電現場也均有消防隊,能夠滿足需求,但是現場發生生產事故后,周圍的作業人員,第一時間趕來的兼職救援人員,其應急救援能力仍然不足,仍然有因不正確救助造成二次傷害的事情發生。
三、福清核電建設期間的應急管理建設方案
1、成立統一指揮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
核電建設期間要以總承包單位為核心,建立延伸至所有參建單位的組織機構,連同現場各個單位的組織機構構成一個完整的網絡。針對各單位施工專業方向的不同,由總承包單位統一協調各單位之間的應急管理資源,已達到合理高效利用的目的。各單位組織機構中,除指揮系統外,還應當建立專業行動小組,單位之間行動小組相互保持接口關系,以促進相互之間協同合作關系。
2、建立預警信息監測系統
核電建設期間要從兩個方面完善預警信息監測工作,一是建立突發事件報警平臺,設立包括消防、治安、工業安全等方面的報警專用電話,以便報警信息能夠第一時間傳達至決策層;二是建立日常監測系統,包括水文氣象、消防報警、視頻和網絡監控等等,對于盡早獲悉預警信息提供便利,進而為提前做好應變措施準備充分。
3、構建組織內部溝通平臺和渠道
目前常用的手機、電話、郵件、傳真等平臺,存在溝通時效性不足,且受辦公地點和條件的限制,往往不能夠第一時間傳達應急工作指令。在上述情況下,構建新的溝通平臺和渠道,提高時效性、便利性顯得尤為重要。在3G/4G網絡高速發展的時代里,利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設施,借助“QQ”、“微信”、“易信”等平臺,構建一個隨時隨地可以實時指令,點對面迅速響應的溝通平臺。
4、加強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通過開展定期的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的應急應變處置能力。尤其要加強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因為一線人員臨場處置對于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另外還需要通過對預案進行演練,磨合應急組織機構,檢驗處置措施的有效性,鍛煉應急人員的能力。
5、總結評估持續改進
總結評估應急響應和應急演練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不斷完善應急預案,使應急預案有適應性、有針對性,使應急處置措施有效可行,指導實際工作。同時通過經驗反饋,使現場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共同提升。
四、結束語
應急管理本身是一個循環管理模式,從事故預防到應急準備再到應急響應最后是應急恢復,在循環中不斷提升改進,不斷完善。
參考文獻
[1] 陳安.應急管理的機理體系[J].安全.2007年06期.
關鍵詞: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檢查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檢查就是對系統的各要素,生產過程中潛在安全問題進行詳細檢查,識別所存在的危險性,并提出改正措施,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圍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檢查項目,本文梳理企業經營范圍及人員從業資格、安全生產基礎、從業人員管理、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以及事故報告與處理等方面檢查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
1企業安全檢查
企業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和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發現物的不安全狀態、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及時發現潛在危險和危害因素、及時培育并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理念與文化、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通常企業安全檢查內容可歸結為企業經營范圍及人員從業資格,安全生產基礎,從業人員管理,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理,以及事故報告與處理等6個方面,也就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落實”,如表1所示。
2主要問題
2.1企業經營范圍
(1)企業不了解所承運危險貨物的類別,造成了超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準的范圍經營的狀況。(2)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及《道路運輸證》先后順序問題,導致其經營范圍不統一。此外,企業還存在未年審(檢)的情況。
2.2從業人員從業資格
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夠,取得證件類型不同(例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和裝卸管理人員等從業人員未進行復訓;從業人員離職,造成從業人員數量與企業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數量不匹配。
2.3安全生產基礎
安全生產基礎涉及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等方面。
2.3.1安全管理機構
(1)企業及分支機構無相關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設立文件;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組成成員不符合要求;有組成成員變更未及時更新。(2)無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相關設立文件;組成成員不符合要求;有組成成員變更未及時更新;未進行公示。
2.3.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企業建立了責任制度,但是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寫導則》(JT/T913-2014)不符,不符合企業實際(崗位職責等);未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崗位成員對崗位不熟悉;未進行定期考核。
2.3.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導則》(JT/T912-2014)不符,不符合企業實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不全面;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及裝卸管理人員等從業人員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導則》(JT/T912-201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力不夠。
2.3.4安全生產會議
企業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和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的頻次不夠;安全生產會議應付了事,甚至未開;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的人員不齊;開會內容不符合要求。
2.3.5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各項安全生產檔案建立不齊全、不規范、不進行更新,不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4-2014)的要求;檔案保存年限不夠。
2.4從業人員管理
(1)企業未按照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程序進行從業人員的管理,例如:未建立從業人員信息登記表、未經過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日常監管不到位(包括不參加安全培訓、不參加安全例會、違法違章違紀現象嚴重等)、未幫從業人員辦理社會統籌保險等。(2)企業未編制培訓計劃和長期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或者建立了并未按計劃進行實施的;企業對從業人員未開展崗前教育培訓,駕駛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崗前教育內容(三級教育內容)、時間不符合要求(或者培訓人員不齊全);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分支結構(如有)負責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者證書類型不符合要求或未繼續教育;未建立培訓檔案,未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2.5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
2.5.1設施設備
(1)檢查車輛管理臺賬,證件不全。(2)現場查看通訊工具、標志燈(牌)配備不齊全或失效的,不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2005)的要求;標志牌上的危險貨物品種、類別和《道路運輸證》不一致。(3)現場查看車輛經常性裝備,車輛的前風窗玻璃刮水器、牽引車與被牽引車連接裝置、排氣火花熄滅裝置、罐式車輛防傾覆裝置、接地裝置、緊急切斷裝置等有不完好現象。(4)詢問駕駛員,對特殊條件下應配備何種裝備(防滑鏈、防滑墊、牽引繩等臨時性裝備)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未配備臨時性裝備。(5)現場查看隨車攜帶的安全防護、應急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照安全卡核對車輛配備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不一致。(6)管理人員不了解機動車報廢標準,報廢標準和流程不符合要求;企業對臨近報廢車輛(或8年以上)未采取加強控制措施。
2.5.2動態監控管理
(1)企業未對車載終端進行定期檢查;車輛車載監控不能正常使用或有長時間不在線、誤報警、在途車輛總體在線率低于80%等未能及時處理。(2)企業監控平臺不能進行車輛行駛情況的軌跡回放;平臺數據庫未錄入車輛技術檔案信息、未錄入正確的駕駛員信息,或者錄入信息不能實際對應或錄入資料不全等。(3)監控人員不能夠熟練操作監控平臺;未對監控異常情況進行處理。(4)企業未落實監控值班制度,不能夠保證車輛在行駛時有人員進行監控;企業未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24h的監控管理。(5)企業未及時對違章行為糾正處理。(6)動態監控管理臺賬建立不齊全,例如:安裝驗收記錄、檢查記錄、監控記錄、交接班記錄、違法違章處理記錄,或者填寫不規范。
2.5.3停車場管理
(1)企業未制定停車場管理制度,或者建立不規范;未建立停車場管理工作記錄(例如:危貨車輛停放管理、專用停車區域管理、警示標志管理、相關設備管理、車輛進出登記等。(2)場地租賃合同未滿3年、面積不符合要求、場地內有影響危化品停車安全的作業。(3)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企業:未設置專用停車區域(專用停車區域設置危險等警示牌,與其他危貨車輛明顯區分開,通過場地劃線能明顯的標示清楚),或者標示不明顯。(4)停車場地存在混停現象,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例如,禁止吸煙、禁止煙火。(5)停車場無專人值守、現場查看設施設備,未配備安全設施設備或者配備不符合要求、未建立停車場設施設備臺賬(包括維護、保養記錄)。
2.6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演練等內容。(1)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預案不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1-2014)的要求,且未。應急預案中未明確安監局、公安、醫院、消防、行業主管部門等電話號碼。企業未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監總局[2009]第17號令)要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且未明確預案的修訂頻次或未按頻次評審。(2)應急預案的培訓。企業未進行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宣傳教育。從業人員不了解應急預案內容或不熟悉應急職責、應急響應條件、應急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3)應急隊伍。企業未設立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未明確應急救援人員的相關職責。企業未開展應急救援人員日常訓練,且訓練內容未包含相應的體能或技能;未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考核。(4)應急裝備。企業未配備應急救援物資,或者清單和實際配備情況不對應。企業未對應急救援物質及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記錄。(5)應急演練。企業未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未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未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與總結;應急演練效果評審未對應急預案提出相關意見;應急預案與應急演練內容不符。
2.7事故報告與處理
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不知如何處置和匯報;企業不知該怎么上報,出現瞞報、遲報等現象;事故處理記錄不完善,未按照“四不放過”進行事故處理。
3對策建議
(1)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15年3月9日正式,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全書》(化學工業出版社),結合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確認是否在其經營范圍內。所有證照統一;根據當地的要求對證照的年審(檢)。(2)按照30臺車輛配備1人的標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且定期對其復訓;及時聘用從業人員,以保證符合運營條件。(3)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設置有文件或資料;組成成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若有成員變動,要及時更新發文。(4)成立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有機構設置文件和相關制度;組成成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若有成員變動,要及時更新發文;對安全管理機構及應急救援體系進行上墻公示。(5)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寫導則》(JT/T913-2014)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年與各部門各崗位層層簽訂責任書;從業人員加強崗位責任要求的學習,對照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定期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考核。(6)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2-2014)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根據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建立標準要求以外的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定期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執行力的考核。(7)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2-2014)嚴格管理,并建立齊全的從業人員管理檔案(聘用日常管理解聘),且保存好人員檔案。
4結語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強了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一是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以進入中心城區的21條中小河流沿線的醫藥化工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環保綜合整治。企業自查隱患1829條,整改1788條,整改率97.8﹪;各級各部門排查出隱患2046條(其中重大隱患2條,整改2條),整改1998條,整改率97.6﹪;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落實隱患治理經費1174.7萬元,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53個,采取監控措施53條。二是組織化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整治。對!全市醫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普查,查清了轄區內109家醫藥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制定下發整治方案,明確了整治目標、范圍、重點及方法內容,把整治的重點放在氯堿化工、油漆涂料、工業氣體、生化醫藥、合成氨等產業;組織相關區(市)縣開展了交叉檢查。三是對劇毒化學品實行集中配送制。會同市交委、市公安局制定下發了《__市劇毒化學品集中配送實施方案》(成辦發〔20__〕65號),建立了我市劇毒化學品集中配送體系,實現了劇毒化學品統一集中配送。各級安監部門定期對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進行檢,重點對使用液氯的自來水廠進行監管,今年檢查自來水廠48家次。四是建立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防止污染水環境措施臺帳。20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共建事故應急池198個、污水收集池198個,確保事故狀態下消防水不對水環境產生影響。五是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推薦3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參加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目前,全市有12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通過了安全標準化考評驗收,達到四川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企業標準,超額完成了省安監局下達我市的任務,提升了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本質安全。
(二)專門抽調一名工作人員參與了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查工作。今年1月至9月我局抽調1名同志到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察第七組,在原__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姚朝海同志的領導下開展工作。9月,該同志被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評為加強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督察專項先進個人。
(三)嚴格行政許可,加強源頭管理。按照《四川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細則》規定,對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措施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有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和措施的落實。對未進行安全條件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行政許可。今年新設立的7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都設計了“清凈下水”設施,竣工驗收的53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完成了“清凈下水”設施建設,從源頭上防止因危險化
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四)積極采用推廣使用新技術,淘汰化工企業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鼓勵、督促59家加油站加裝了han阻隔防爆技術,淘汰化工企業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6套;在去年對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的37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實行關閉、搬遷、轉產的基礎上,今年又對六家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的化工企業實行了搬遷、轉產,提高了企業的本質安全,有效地防止了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五)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從業行為。今年以來,市、區(市)縣安監部門共查處危險化學品非法經營窩點6處、非法儲存點7處,轉移非法儲存的危險化學品600余噸。
(六)開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演練,提升企業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要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必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先后組織了“武侯區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演練”、“都江堰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演練”、“雙流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聯動演練”等活動,并組織區(市)縣相關危化品生產企業代表觀摩了“天府20__”反化學恐怖襲擊演練。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今年,我們在大氣和水環境整治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監管力量薄弱、檢測手段落后、專業知識欠缺等。建議:加強部門之間聯合執法,加強對監管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對重復使用的石油化工容器清洗企業的管理、對化工廢棄物進行集中處置。
三、下一步大氣和水環境整治打算
(一)按照市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針對全市醫藥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有力措施,扎實加強對進入錦江的中小河流沿線的醫藥化工企業安全監管,繼續深入開展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環保綜合整治,切實防止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水環境污染。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有毒化學品、電磁輻射,以及核、生物化學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等。
二、組織機構
市環境保護局成立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市環保局局長*同志任組長,下轄市環境監察應急小組和市環境監測應急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轄區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報告,調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質及發展過程,立即作出應急處置措施反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轄區內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及其處理情況;組織轄區內重大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件的現場監察、監測及處理;領導市環境監察應急小組和市環境監測應急小組的應急處理工作。
市環境監察應急小組由市環保局污染控制科和市環境監察大隊組成。負責應急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提供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人員撤離、隔離和警戒工作;立案調查事故責任;做好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市環境監測應急小組由市環保局自然保護科和市環境監測站組成。負責污染物的現場快速定性分析、為應急處理提供依據;對環境污染物的性質、危害程度做出準確的認定;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等;辦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給的其它任務。
三、工作程序
(一)任務受領及要求
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接到污染事故發生的警報后,應立即通知市環境監察應急小組和市環境監測應急小組趕赴現場,當出現重、特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領導小組應有一名以上成員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市環境監察應急小組受領導任務后,應盡可能了解以下內容并及時向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
(2)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
(3)事故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采取的措施;
(4)本小組基本任務、到達時限等要求;
(5)友鄰小組的任務,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6)上級指揮機構(指揮員)位置、指揮關系、聯絡方法;
(7)受領任務后48小時內發出速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
(8)其它需要清楚的情況。
市環境監測應急小組受領任務后、應盡可能做好以下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
(1)一般情況下,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
(2)一般情況下,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并發出監測報告;
(二)趕赴現場
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按指定路線組織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應急人員和車輛趕赴現場,明確途中聯絡方法,靈活果斷地處置開進途中情況,確保按時到達應急地區。
(三)應急處置
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應急小組到達現場附近后,應根據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盡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經綜合情況后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并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指揮部。
1、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3)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技術調查取證;
(3)按照所造成的環境污染與破壞的程度認定事故等級,共分四級。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進行報告。
(4)環境監測應急小組應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四、后勤保障
(一)通信保障
1、應急啟動時的通信保障。應急通知下達與接收以有線通信為主,利用辦公電話,實現應急信息快速傳輸。在外應急員的聯絡以移動電話等無線通信為主,確保應急通知快速下達。
2、開進中的通信保障。以無線通信為主。應急指令的下達與接收,事故現場應急信息的通報與反饋,主要利用移動通訊。
3、處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無線通信、有線通信與運動通信相結合的方式,以無線通信為主。指揮部(或應急辦)可利用現場臨時架設開通有線電話指揮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實現上情下達;應急小組在應急過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動電話,輔以運動通信,實現信息雙向交流。
(二)運輸保障
運轉的確認和調度由局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平時各應急車輛須保證100公里以上的行車用油。開進中根據實際情況由局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交通等勤務保障。
(三)其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