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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彩鋼板臨時性建筑使用場所火災危險性大,撲救難度大
彩鋼板臨時性建筑廣泛用于地震等災區群眾安置板房,廠房、倉庫、商店、售貨亭以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性用房。由于臨時性建筑功能的先天性欠缺,防火措施的相對滯后,違規違章作業、安全管理、使用群體等方面的因素綜合考量,不難發現臨時性建筑使用場所從建筑工地到倉儲基地,在修建過程中從經營管理節省投資的角度出發,臨時性建筑的水、暖、電、氣等方便人們工作、生活的基礎功能普遍缺失,在管理使用中,人們在臨時性建筑內及其周圍違章用火、用電取暖、動用電焊、氣焊割作業的現象時有發生,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1.2彩鋼板臨時性建筑消防設計管理滯后
臨時性建筑搭建周期短,使用方便,臨時性等特點,在搭建使用過程中大多臨時性建筑未按規定做好防火間距、防火分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臨時性的消防安全設計,在大型建筑工地、大型廠房、倉儲基地跨度大、成片搭建,引發火災極易迅速蔓延,引發火燒連營的惡性事故。
1.3彩鋼板臨時性建筑消防管理混亂,火災隱患大
縱觀近幾年國內彩鋼板臨時建筑發生的火災事故,不難發現違章用火、用電、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等人為因素是造成火災的直接原因。而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則是火災擴大蔓延。由于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意識淡薄,在經濟利益驅動下,減少投資成本、人員培訓,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致使臨時性建筑安全出口上鎖、消防通道堵塞、用電設備安裝、使用不當,違章電焊或冒險作業等后天性火災隱患層出不窮。
2彩鋼板臨時性建筑安全管理
2.1加強彩鋼板防火性能的研究,利用科技創新實現源頭安全
針對當前彩鋼板多發的實際,加大對彩鋼板夾芯太填充材料的耐火性能的研發,逐漸找出合適的替代產品,使之質輕便捷、保溫節能、耐火安全、施工方便的新型建材得以問世推廣,或者從填充芯材研究開發出其他的難燃或不燃的材料作為彩鋼板的夾芯填充材料。按照國務院46號文件要求,認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和彩鋼板建筑使用情況,結合本地實際,推動制定修訂地方消防安全標準,對災區群眾安置板房和其他用于人員生產、生活的彩鋼板建筑,特別對建筑彩鋼板芯材的燃燒性能要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從長遠確保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這位彩鋼板按住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提供了千載難逢的發展良機。
2.2研究制定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國家全標準
國家現行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文件中,對建筑材料燃燒性能進行分類,但對彩鋼板等新型建材沒有明確燃燒等級,聚苯乙烯彩鋼板如果不進行阻燃處理,應屬于易燃材料,即使經過阻燃處理的聚苯乙烯彩鋼板也很難達到難燃的要求,從防火性能上看,巖棉是最為理想的芯材。因此,盡快制定出臺彩鋼板耐火性能的國家標準,提高彩鋼板的耐火性能,積極推廣使用巖棉夾芯彩鋼板是目前預防和遏制彩鋼板建筑火災多發的當務之急。
2.3依法治火,規范管理,推進彩鋼板建筑的消防安全
建筑彩鋼板芯材不符合防火安全標準是此類火災的主要隱患源,消防、城建、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求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督促設計單位在設計彩鋼板建筑時,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對新建、擴建、改建使用彩鋼板的廠房、倉庫、商店等建設工程和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要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要求,依法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要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嚴格審核建筑設計、結構設計、設施設備等內容,對樓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構件耐火等級及夾芯材料燃燒性能達不到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行政許可。
2.4落實責任,宣傳教育,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及時跟進
關鍵詞:高層建筑 施工現場 消防安全管理
一、引言
隨著近年來我國工程建設的逐步規范,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也隨之得到了重視。目前社會各界對于建筑施工的期望,就是對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的控制,其中安全就是如今最為關注的問題。高層建筑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高層建筑施工中重要而且關鍵的組成部分。當前我國的高層建筑中,施工安全問題尤其是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已經被社會大眾所關注;另外,在倡導安全與文明施工的今天,施工防火安全及其應急預案也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介紹了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特征,并從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施工方案、施工防火安全措施、施工防火應急預案等方面對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特征
1、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荷載大施工現場臨時性建筑、臨時設施、堆放的木材、油漆等都是可燃易燃的。
2、施工現場使用明火多。明火作業是引發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的“罪魁禍首”,作業產生的火花、灼熱熔珠四處飛濺散落,可非常輕易引起可燃物燃燒,釀成火災事故。通過大量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案例,使用電焊等明火作業引起火災的占90%以上。
3、電氣火災事故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多,用電量大,用電線路多為臨時線路,且電氣線路較雜亂。由于電線移動頻繁,極易導致絕緣層破損,從而引起電線短路,或產生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另外,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穿管敷設、長時間超負荷運行,也極易引發火災。
4、施工現場缺少防火分隔,火災蔓延速度快施工過程中,為方便施工,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變形縫、各類管道井、樓板預留孔洞和水平方向的門窗洞、隔墻預留孔洞因施工進度和設備安裝等原因一般不會封閉,后期需要設置防火門窗和防火卷簾等進行分隔的部位也缺少防火分隔設施,一旦發生火災,煙囪效應明顯,火勢蔓延迅速,而風力隨建筑高度的增加而增大,加上施工現場封閉性不強,短時間內就可能發展成立體大面積火災,使火災難以控制和撲救。
5、火災撲救難度大,滅火救援施展空間受限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四周由于深基坑的開挖、施工設備作業場地布置及建筑材料堆放等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內部因內走道和樓梯等進入通道上往往設置有腳手架、擺放建筑材料施工設備、存在各種預留孔洞,而且沒有消防電梯、應急照明、防排煙設施等,除容易被引燃外還影響人員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暢。
6、臨時消防設施無法滿足滅火需求。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外部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往往滯后于工程建設,建筑內部消防設施未建成開通,造成消防用水匱乏,外攻、內攻時水壓、水量無法滿足滅火需要,臨時室外、室內消防給水系統設置不完善,導致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撲救難度大。有些施工單位不重視消防安全,在現場未配置滅火器或配置數量不足或型號不對,滅火器配置不符合要求。
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總平面布局。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mm;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四、臨時用電施工方案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火焰與帶電部分的距離:電壓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不得在帶電導線、帶電設備等附近將火爐或噴燈點火;施工現場臨時供電線路的架設和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遇到有人觸電時應指揮立即切斷電源,正確進行搶救。遇到電氣著火時也應指揮立即切斷電源,然后正確選用滅火器具,迅速進行滅火;嚴禁施工單位在高、低壓電力線路下方施工,也不得在其下方搭設作業棚,建造臨時的或永久的生活設施以及堆放構件、材料等雜物;每個移動電器的設備、施工間隔的電纜均應分別裝設控制開關,開關應裝在醒目和便于操作的地方,開關一經斷開就能使設備或施工間隔全部失去電源。
五、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在禁火區(木工棚、倉庫)設有明顯防火標志,同時設置消防器具。
2、施工平面合理布置,庫房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要隔離單獨堆放(如油類)。
3、電氣焊作業時,應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員應做好安全交底手續工作,嚴禁在焊割作業場所存放油類及其它易燃物品。
4、不準亂拉搭電線,嚴禁使用電爐,明火作業與架空電線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明火作業應批準后施工。
5、木工間場嚴禁煙火,認真及時做好木屑刨花的清理工作。
6、各種電動機要經常注意維修保養,不要空載運轉,作業后要隨手斷電源,以免電機部體長時間摩擦發生高熱起火。
六、施工防火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成立以施工負責人為組長的防火領導小組,并應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指揮負責人:通常為施工負責人,負責火災撲救人員的指揮.設備的調配.全體參加滅火的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通訊聯絡人:通常為安全員,負責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并負責消防車輛的引導?;鹁娫挀艹鲋缓?,即在路口等候,引導車輛順利進入火場,以防消防車輛迷失方向。
4、現場保衛人:通常為施工員,負責火災現場的保衛工作,禁止閑雜人員和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防止內部物質丟失和被盜.。
5、滅火人員:包括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負責在支援人員和消防隊到達之前火災的撲救。電工負責切短斷所有電源,疏散車輛和人員,協助撲救工作。根據火災性質,使用不同的滅火器。其他人員服從指揮人的調配進行撲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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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事故樹分析法;火災先期控制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建設的全面發展,尤其是建筑工程產業的蓬勃發展,全國建設工程項目如雨后春筍般地不斷涌現,表明我國建筑工程產業正步入一個快速發展的上升周期。在這種經濟發展和需求作用的刺激下,全國建設工程項目層出不窮,但是其消防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2009年2月北京市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園區文化中心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6383億元,1名消防員犧牲、6名消防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2010年11月上海市靜安區教師公寓火災,死亡58人、71人受傷等一幕幕觸目驚心的場景,表明建設工程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因此,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研究切實可行的防火對策,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盡可能減少火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擺在當前的迫切問題。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分析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普遍具有人員密集、流動量大,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建筑施工可燃裝修、裝飾材料多;施工用電設備多、功率大,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達不到A級、防火布局不合理;施工現場違反安全規定進行明火作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特點。存在上述火災隱患因素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一旦起火,人員疏散不及時,容易引起混亂,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總體上可分為靜態火災隱患和動態火災隱患兩個方面。
1.1靜態火災隱患
靜態火災隱患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工建設后存在的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間距不合理,臨時消防設施未設置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影響消防安全的隱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靜態火災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許多建設工程項目的臨時用房采用竹架、油毛氈或聚氨酯泡沫彩鋼板搭建,這些搭建材料燃燒性能達不到不燃性要求,增加了火災荷載,燃燒之后導致火勢快速蔓延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極易導致火災的擴大和人員傷亡。
(2)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間距不合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受施工地域等因素影響,現場設置的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防火間距不足,甚至設置在同一棟臨時建筑內,未能分開設置,火災危險性大的臨時用房一旦發生火災,在熱輻射和熱傳導的作用下,將直接火燒連營。
(3)施工現場未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發生初期,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是早期抑制、撲滅火災以及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有效措施,部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未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滅火與疏散措施未落實到位。
(4)安全出口設置數量、設置位置、安全疏散距離不滿足人員安全疏散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出口數量不足、設置不明顯,設置間距不符合要求,降低疏散能力和效力;設置疏散的人流路線相互交叉,疏散時容易發生沖突,引起堵塞和意外傷亡。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路系統配置不合理,用電設備多、耗電量大、連接電氣線路復雜多樣,極易引發電氣火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照明碘鎢燈,碘鎢燈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溫度可達500℃~700℃,若與施工現場存在的紙皮、木板、防護網等可燃物品靠近極易引起火災;大多數臨時用房內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倘若安裝、使用和管理不當,造成電氣線路過載、短路,極易引發電氣火災。
1.2動態火災隱患
動態火災隱患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過程中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等原因造成火災情況下消防設施無法正常使用,人員無法安全疏散,致使火勢蔓延擴大,人員生命和財產重大損失的不安全因素。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動態火災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各級施工單位沒有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疏于對火災隱患的自查自糾,使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始終處于被動防火的不利局面。
(2)隨著工程施工進程和進度的加快,施工現場堆放大量的木模板、架料、防水保溫材料、樹脂防腐材料、B2、B3級裝修裝飾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和油漆及其稀釋劑、焊接或氣割用的氧氣、乙炔、氫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這些物質極大地增加了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且危險性高,如這些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超量進場且存放和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遇火源起火后必將引起火災事故,甚至是爆燃和爆炸事故。
(3)施工現場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電焊焊接、乙炔氣割、金屬切割等動用明火作業。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未按程序提出動火作業前申請和審批,未清理作業區域內的易燃可燃物,未確定滅火救援措施等,這些動火作業管理缺失和動火作業不慎的因素是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4)各級施工單位只顧施工進度和經濟利益,對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致使臨時消防設施因為維護不當、長期失修,無法正常使用。沒有針對施工現場建筑結構特點制定行之有效的滅火及人員疏散預案,并組織員工進行演練;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對疏散路線的設置和引導不熟悉,難以在火災發生的緊急情況下進行快速有效疏散。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工作的民工大多文化素質較低,并且沒有經過系統的消防培訓,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識。有的甚至不知道火災報警電話,不會使用滅火器、臨時消防栓等常用滅火設備撲救初期小火災,往往導致小火釀成大災。
通過以上分析,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可以運用先期控制達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的先期控制
火災的先期控制是指在火災發生前運用科學的方法預測、分析火災發生的關鍵因素、發展途徑和危害程度,進而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實現遏制火災發生的安全目標。
2.1事故樹分析法在火災先期控制中的應用
事故樹分析法是一種表示導致災害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因果及邏輯關系,適用于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既可定性地分析系統的火災系統性,也可定量地研究火災發生的原因和進行火災預測,其分析結果為判斷災害的發生途徑及引起災害的關鍵因素提供一種最形象、最簡潔的表達形式和定性、定量數據。因此,利用事故樹分析法來研究引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的關鍵因素和發展途徑,針對關鍵因素和發展途徑制定控制措施實現此類場所火災的先期控制。上圖(圖2-1)為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樹圖,依此事故樹對其火災危險性進行定性分析:
2.1.1火災發展途徑分析
通過布爾代數化簡事故樹:
T=T1T2
= T3T4T2
=(X1+ X2)(X3+X4)(X5+X6+X7)
= X1 X3 X5+ X1 X3 X6+ X1 X3 X7+ X1 X4 X5+ X1 X4 X6+ X1 X4 X7+ X2 X3 X5+ X2 X3 X6+ X2 X3 X7+ X2 X4 X5+ X2 X4 X6+ X2 X4 X7
由布爾代數化簡式可知:{ X1,X3,X5}、{ X1,X3,X6}、{ X1,X3,X7}、{ X1,X4,X5}、{ X1,X4,X6}、{ X1,X4,X7}、{ X2,X3,X5}、{ X2,X3,X6}、{ X2,X3,X7}、{ X2,X4,X5}、{ X2,X4,X6}、{ X2,X4,X7}為引起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最小割集,即導致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基本途徑有以上12條。
2.1.2最小割集結構重要度系數分析火災關鍵因素
根據最小割集排列的基本原則:(1)當最小割集中的基本事件個數不等時,基本事件少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比基本事件多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結構重要系數大。(2)當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個數相等時,重復在各最小割集中出現的基本事件,比只在一個最小割集中出現的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系數大;重復次數多的比重復次數少的結構重要系數大。(3)在基本事件少的最小割集中出現次數少的事件與在多事件最小割集中出現次數多的事件相比較,一般來說,前者的結構重要系數大于后者。排列各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度系數順序如下:
I(1)=I(2)=I(3)=I(4)>I(5)=I(6)=I(7)
從以上結果可知:X1,X2,X3,X4為4個最重要基本事件,即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裝修材料和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用火用電不慎和違規動火作業、人為縱火是導致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關鍵因素。
2.1.3最小徑集分析引起火災關鍵因素
通過布爾代數化簡成功樹
T′=T1′+T2′
=(T3′+T4′)+X5′X6′X7′
= X1′X2′+X3′X4′+ X5′X6′X7′
所以成功樹的最小割集為:{X1′,X2′}、{X3′,X4′}、{X5′,X6′,X7′},將成功樹的最小割集對偶置換可得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樹的最小徑集為:{X1,X2}、{X3,X4}、{X5,X6,X7},這3組最小徑集中任一組所包含的基本事件都不發生,則頂上事件不會發生,也就是說要從減少可燃物,控制點火源,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維護以及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識著手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2.2依據事故樹分析制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根據事故樹得出的定性分析結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制定控制措施:
2.2.1嚴格控制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裝修材料和臨時用房建筑構件
(1)施工現場使用的儲裝氧氣、乙炔、氫氣等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氣瓶運輸、存放、使用時,應嚴禁碰撞、敲打、拋擲、滾動氣瓶,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氣瓶應遠離火源,距火源距離不應小于10米,并應采取避免高溫和防止暴曬的措施;氣瓶使用前,應檢查氣瓶及氣瓶附件的完好性,檢查連接氣路的氣密性,并采取避免氣體泄漏的措施,嚴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氣管。油漆及其稀釋劑、焊接或氣割用的氧氣、乙炔、氫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專庫存放,嚴禁明火,庫房內應保持通風良好。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裝修材料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建筑內部裝修設計應妥善處理好裝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間的矛盾,在滿足規范對選材要求的基礎上,在考慮美觀裝飾的前提下,積極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難燃性材料,盡量避免采用在燃燒時會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材料,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倡導采用無煙、不燃性的新型裝修裝飾材料。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變配電房、發電機房以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臨時用房所采用的建筑構件其燃燒性能等級應達到A級,嚴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板和竹木材料搭建上述臨時用房。
2.2.2嚴格控制用火用電不慎和違規動火作業
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不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和掉落引發火災。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盡量不用老化電線,線路實際使用電流荷載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避免引發電氣火災。
2.2.3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維護以及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民工的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識
(1)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筑法》、《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明確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施工單位應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2)加強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和維護工作。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標準設置臨時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動態即時檢查;落實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和每月全面檢查制度,重點檢查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3)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各級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講解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報火警的程序方法以及撲滅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問題近年來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也是消防部門工作的難點,特別是在國民經濟和建筑工程產業迅速發展的今天,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防控工作形勢日趨復雜和嚴峻。如何趕上時展的步伐,切實做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還需要各級消防部門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防火對策探討,運用新的防火技術,建立完整的科學火災評估體系,尋求及制定切實有效的防火措施,切實提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整體消防安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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