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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產業化;現狀;策略
生態農產品是指在保護、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態學、生態經濟學規律,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集約化經營的農業發展模式,生產出來的無害的,營養的、健康的農產品。它包括蔬菜瓜果,大米小麥、雞鴨魚肉等各類農產品。
1.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產業化現狀
1.1種植面積普遍較小
要想開成生態農產品的產業化發展,種植面積必須足夠大,否則難以形成規模效應,一旦規模上不去,生產成本就難以下降。當前,青島市的生態農產品種植園以及種植區域面積普遍不大,比如位于萊西市店埠鎮政府東200米的青島頤泰源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其種植總面積700余畝,其中大棚占地500余畝,牧場占地180畝,總投資3000萬元。又比如青島菜源農貿有限公司,它是集蔬菜生產、加工、配送一條龍服務的綜合發展公司,以綠色食品生產為基礎,成為青島市集團消費“陽光食品工程”供貨平臺的主要供貨單位之一。公司目前擁有即墨七級、城陽郝家營,膠南膠河博洋、膠州九九農業園等四處蔬菜基地總面積2000余畝。又比如位于平度市萬家鎮的平度市陳氏兄弟養殖基地,它占地4.5萬平方米,投資2000余萬元,飼養蛋雞8萬多只;集蛋雞養殖為主,科學經營管理、生產銷售于一體的綜合企業。2010年通過了有機食品認證。又比如位于青島市城陽區夏莊街道辦的夏莊田園,包括四季花果園、紅雨農業生態觀光園、沙溝葡萄莊園、花木大世界、法海寺生態農業觀光園、白沙河生態農業示范園、中興現代農業示范園、菜盛源蔬菜種植基地等,但這些種植基地面積普遍都比較小,大部分都在500畝左右,形不成規模化效應。
1.2生態農產品的價格普遍較高
如果生態農產品不能夠形成產業化生產,則其種植成本和生產成本將很高,再加上高昂的物流成本和人工成本以及超市進入成本,其價格一定不會低。
從表1可以看出,生態農產品的重要的一個類別綠色農產品其價格普遍比普通農產品的價格要高,大部分價差在2倍左右,而且有些生態農產品的價格差在3倍以上,比如白菜是青島市民的主食蔬菜,一般來說普通白菜的價格在1斤一元左右,而綠色大白菜的價格卻高達3.6元1斤,已經超出了大部分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又如雞蛋,如果是普通雞蛋,價格基本上在4.90元左右,而綠色雞蛋其價格基本上在13元左右1斤。對于大多數市民來說價格還是偏高。
1.3品牌建設力度不夠
青島市生態農產品品牌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涌現出了一批知名農產品品牌,如膠州大白菜、馬家溝芹菜、大澤山葡萄等,但知名品牌的數量仍然偏少,品牌的附加值仍然較低。表2是山東省和青島市一些生態農產品品牌知名度情況。
從表2可以看出,盡管青島市的農產品品牌數量較多,但高知名度的品牌較少,絕大多數生態農產品品牌知名度都在中等及以下。而山東省內較高知名度品牌的生態農產品數量明顯較多,說明青島市在創建高知名度農產品品牌方面力度仍顯不足,需要在以后進行大力培育。
1.4銷售渠道較為單一
根據實地調查得知,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的主要銷售渠道集中在大型超級市場里,比如在城陽地區,生態農產品的銷售渠道主要集中在春陽路大潤發超市、家佳源超市、長城路大潤發超市、國貨超市,利群超市、利客來超市也有一些生態農產品銷售,但數量和品種較少,其他分銷渠道很少或沒有,如城陽蔬菜批發市場、城陽水果批發市場、城陽水產品批發市場大部分都分銷普通農產品,生態農產品的分銷很少。同時在大量的小區便利店里也很少見到生態農產品的影子,因此,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的分銷渠道存在一定的問題。
1.5促銷力度略顯不足
青島市各生產和經營生態農產品的企業在促銷方面做的略顯不足,在傳統的四大廣告媒介報紙、雜志、電視、廣播中進行廣告促銷的企業很少,尤其在電視廣告中幾乎見不到生態農產品的促銷,我們知道,電視是受眾人數最多的傳播媒介,中國中央電視臺面向全國的消費者,青島地方電視臺是面向青島地區的消費者,然而,在電視廣告中很少見到農產品的宣傳。固然,電視廣告的費用較高,但采用電視廣告也會帶來巨大的消費者效應,在這方面,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經營企業做的略顯不夠。此外,報紙也是青島市民經常閱讀的一種大眾媒介,但在報紙上同樣很少見到農產品的廣告和促銷活動,從而也間接影響了生態農產品對大眾消費者的傳播作用。當前,新型傳播媒介越來越多,包括網絡媒介、微信媒介、車身廣告媒介等,但是,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生產和經營企業并沒有充分利用這些媒介對廣大的消費者進行宣傳和推廣活動,從而限制了生態農產品的銷售范圍。
2.青島市生態農產品產業化策略
青島市各級地方政府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幫助從事生態農產品生產和經營的企業,對這些企業進行財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提高他們種植和經營的積極性,降低經營風險,提高收益,吸引更多的企業投入到生態農產品的產業化中來,讓他們得到一定的實惠,減少各類審批環節,大力簡政放權,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從而切切實實地降低企業的各類負擔,讓他們輕裝上陣,充分發揮企業家的才能,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加以調節,從而達到提高市場效率、增加生態農產品產量,充分滿足青島市消費者的日常生活需求。
2.1加大對生態農業的財政補貼力度
青島市各級地方政府應該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雖然我國在2006年1月1日起就已經取消了農業稅,但在種子采購、農業機械采購,以及經營、流通等許多環節補貼力度仍然不夠,尤其是在銷售環節,目前的費用很高,包括高昂的物流成本、人工成本、水電成本、冷藏冷凍成本、進場費等,有些費用根本無法降低下來,屬于剛性費用,如人工成本和物流成本。要想降低成本,只有加大補貼力度,使得生態農產品的價格降低到青島老百姓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
2.2設立專項資金積極扶持生態農業的發展
青島市各級地方政府應該每年有計劃地投入一定規模的資金,作為生態農業專用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生態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加工龍頭企業的科技開發、食品開發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培訓方面。支持那些市場前景廣闊、科技含量高、區域帶動能力大的生態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提高種植和生產的集約化水平和規模化水平。各級農業、林業、農機、畜牧等部門的資金要向生態農產品開發傾斜,確保一定比例的投入。
2.3推動生態農業向優勢產業區集中
青島市各級政府應該制定生態農業產業化發展戰略規劃,規劃要立足本市、面向本省、著眼國內、國際市場,要學習國內外先進生產和經營經驗,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根據青島市各個地區要素、資源、結構變動情況,有計劃地扶持一批發展潛力大的生態農產品生產基地,推動優勢生態農業和特色生態農業向優勢產區集中,形成優勢性的生態農產品產業帶。可以借鑒中國蔬菜之鄉壽光的經驗,因蔬菜業已經成為壽光的主導產業,并形成了規模經濟,種植蔬菜已成為當地農民致富的主要途徑。而且壽光市的生態農業發展已經帶動了整個農業、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區域經濟的發展。壽光市發展生態農產品的成功經驗為青島市提供了值得推廣和借鑒的寶貴經驗。
關鍵詞: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優化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基于“十二五”跨越式發展的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優化研究
收錄日期:2011年11月11日
“十二五”時期,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時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十二五”時期總體戰略是:穩疆興疆、富民固邊。新疆政府在《自治區農業現代化建設規劃綱要》中提出: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民增收為核心,著眼于國內外大市場,全面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加快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和“走出去”戰略,堅持用工業化思維謀劃和推進現代農牧業發展,積極引進農產品加工、物流大企業,建立公司+基地+農戶,生產、加工、運輸、倉儲、配送為一體的現代農牧業發展體系。穩步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超對接”。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實現與市場的全方位對接,這充分體現出了新疆政府對農牧業發展的重視,而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的優化,對其農業發展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一、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現有模式
根據菲利普?科特勒的營銷思想,所謂農產品營銷渠道是指“農產品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農產品的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和個人”。隨著我國農業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農業生產與農產品流通的矛盾日益突出。將分散的個體農戶所生產的農產品分銷給消費者,需要一整套結構合理、功能完備的農產品渠道體系,特別是在地域廣闊的新疆,優化農產品營銷渠道顯得尤其重要。新疆地域遼闊,各地區生產力發展不均衡,經濟發展狀況差別較大,因此農產品營銷渠道呈多樣化形式。就目前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的現狀來看,主要有以下三種典型形式:
(一)以農產品運銷為主的營銷渠道。這是一種比較原始的農產品營銷渠道形式。農產品生產者選擇便捷的運輸方式(包括人力),主要通過縣、鄉鎮一級農產品集貿市場與消費者采用面對面的交易方式。優點:無中間環節,交易費用較低。缺點:營銷渠道輻射面小、無法實現充分調節供求的功能;交易效率較低,耗費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較高。目前,這種農產品營銷渠道在新疆的農村比較常見。
(二)多層中間商銷售為主的營銷渠道。通過中間商的市場能力優勢把農產品推向市場,完成農產品在流通領域中所有權的轉移,這是現代比較流行的農產品營銷渠道形式,缺陷較多:信息不對稱,造成農民生產的極大盲目性;農產品生產集中化較差,造成討價還價的能力較弱;農產品從生產者到消費者經過的環節較多,造成社會交易成本較高。
(三)以交易型渠道內部關系為主的營銷渠道。渠道成員以加工企業、銷售公司為主導地位,渠道成員之間的關系完全是簡單的交易關系,農戶并沒有分享到農產品加工增值的好處和流通環節的商業利潤。優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缺點:生產者、加工企業承擔的風險較大;由于生產分散、力薄和信息不對稱導致農民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由于加工企業數量少、規模小、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經過加工的農產品質量低、加工產品增值率低、市場占有率低。
上述三種類型的農產品營銷渠道反映了現階段我國以及新疆農產品營銷的基本狀況,總結其特征,新疆現階段的農產品營銷還基本上處于以生產為導向的營銷階段,其目的是如何使生產者的農產品傳遞到消費者或用戶手中,是典型的“生產-市場”營銷模式。
二、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存在的問題
盡管新疆農產品營銷存在多種渠道形式,但是從農產品生產者的低價賣到消費者的高價買,反映出了農產品營銷渠道的眾多問題,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渠道上游主體分散、組織化程度低、缺乏競爭力。所謂渠道上游主體主要是指農產品的生產者,這個主體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生產分散、集中化程度低,在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上缺乏科學的依據,往往是依據以往的經驗來判斷,缺乏科學種植的概念;二是信息不靈,缺乏快捷、準確捕捉市場信息的能力,更缺乏科學的市場分析和預測,且對下游供應產品時,缺乏討價還價的能力;三是多數小生產方式下的農產品生產者無法進行農產品的產后流通、加工環節中所應該進行的嚴格篩選、規格包裝,導致生產的產品缺乏競爭力。
(二)渠道技術含量較低,政府投資結構不合理。在農產品生產、加工與流通過程中,過分重視農產品的生產,而忽視農產品的保鮮儲備、加工過程,浪費嚴重,這對農產品營銷渠道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一是儲藏保鮮技術水平的低下加大了渠道管理的難度,導致了渠道成本增高和渠道效率低下;二是限制了渠道向扁平化和垂直一體化發展。盡管近年來新疆農產品保鮮與加工技術有了很大提高,但還是很不合理。過分重視農產品的生產,而忽視營銷渠道的構建還表現在政府投資方面的偏差,自治區政府在農業增產上的投入是很明顯的,但是在收獲后續農產品處理加工方面卻明顯相對投入不足,而農產品的附加值真正實現是在加工與流通過程。這種政策上不合理的投入不僅給生產者、中間商、消費者帶來了損失,也使現有的渠道模式很難得到提升,阻礙了營銷渠道發展進程。
(三)營銷渠道流通環節多,交易成本高、效率低。過多的流通環節不但造成交易成本高、效率低,而且還是造成農產品生產者低價賣、消費者高價買的一個重要原因。以新疆蔬菜流通過程為例,從菜農到消費者中間要經過五六個環節,菜農-產地中間商-市場批發商-市場中間商-零售商-消費者,而蔬菜批銷的每個環節都要加上很高的毛利才行,流通環節的增多,無形中加大了農產品的交易成本且效率較低。
(四)農產品銷售終端以農貿市場為主,超市、連鎖店銷售份額低。長期以來,農貿市場、批發市場一直是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中最重要的銷售終端。這種傳統的零售終端存在許多缺陷,主要表現在無法保證質量、經營不規范等。雖然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超市、連鎖店與網店得到了一定的發展,特別是在農產品的銷售方式上取得的進步,但這一業務拓展對農產品銷售增長卻非常有限,在超市和連鎖店銷售的農產品品種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具體表現在:糧油、乳制品及深加工農產品的銷量增幅明顯,肉禽、果蔬、水產、鮮蛋等生鮮產品受多種因素影響,銷量十分有限,仍以傳統的農貿市場銷售為主。
三、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優化對策
(一)加快新疆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農產品產銷一體化組織規模的擴張,不僅需要龍頭企業擴大資金規模,提高技術含量等,而且需要加強新疆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加快新疆農產品標準化建設,以保障原料的穩定供給。近年來,新疆大力實施優勢資源轉換戰略,糧、棉、果、畜“四大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特別是特色農業產業優勢明顯,新疆已成為我國最大的商品棉、啤酒花、番茄醬生產基地和重要的畜產品、甜菜糖生產基地。新疆農產品生產者可以借鑒生產基地的發展模式,進行集中化生產,在家庭經營基礎上產生規模效應,進而提高盈利能力。但是,新疆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發展也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新疆地域廣闊,鐵路運輸能力有限,運輸成本較高,同時出疆運力嚴重不足,導致農產品出口不及時,出現嚴重的滯銷。因此,在加快新疆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的同時,加強鐵路、公路等交通設施的建設,提高其運輸能力。
(二)充分發揮政府在渠道建設方面的作用。農產品由產地市場進入銷地市場,一般要經過物流運輸,才能完成銷售過程。因此,物流運輸的時間和費用決定著農產品流通效率和銷售價格。而縮短物流運輸時間降低費用,涉及到物流基礎設施是否完備先進,道路是否快捷暢通,收費關卡設置是否必要合理,通關手續是否簡化方便等問題。目前,新疆農產品物流運輸通道的主要缺陷是高速路覆蓋面窄,一些鄉村道路還不暢通;收費關卡多,通關手續繁瑣;儲藏運輸和冷鏈保鮮設備不足。針對這些缺陷,新疆政府和物流公司應當聯手,推進快捷、高效物流運輸通道的建設。
(三)減少流通環節,提高交易效率。加強農產品流通環節的引導和管理,建立信息透明、公平競爭的樞紐易場所,公開批發市場需求信息,農產品生產者可以利用其價格信號,根據需求變化安排生產、組織商品貨源供應,以減少農產品生產與流通的盲目性,降低損失。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民合作社,并且鼓勵合作社和農場進城開設直賣店鋪或者超市,可以借鑒美國沃爾瑪超市的經驗,建立自己的物流系統,直接運銷鮮活農產品,減少中間環節,縮短流通時間,從而降低農產品的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使農戶和消費者雙方同時受益。
(四)完善農產品營銷渠道終端方式。改進、完善農產品營銷渠道終端方式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改善新疆批發市場的軟硬件建設,促使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拓展。主要通過以下措施:完善市場內部秩序,規范交易行為;完善信息服務功能;加快交易方式的變革和創新;加強質量安全檢測系統建設;另一方面要推動農產品的超市經營及連鎖經營:建立農民合作組織,實現生產和銷售對接;依托第三方物流,提高農產品供應鏈管理水平;創新農產品連鎖形式,提高連鎖經營管理水平。這種方式有助于解決農產品銷售困難,提高農民收入發展,有助于推進農村產業化發展,從根本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有利于滿足消費者需求,在環境保護與稅收等方面也具有較強的優勢。
總之,“十二五”時期,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時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新疆農產品營銷渠道的構建與優化,既需要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努力,又需要政府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了農產品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為了切實增加農民的收入,讓更多的消費者買到優質、安全和實惠的農產品,必須實現農產品營銷渠道的優化。
主要參考文獻:
[1](美)菲利普?科特勒著.梅汝,梅清豪,周安柱譯.營銷管理[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2]邱章泉.臺灣農產品運銷的形式和啟示[J].臺灣農業探索,1999.2.
[關鍵詞]農產品;物流信息化;問題;對策
目前,我國的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肉類和水產品等農產品的總產量均為世界第一位,這為農產品物流產業發展創造了寶貴機遇,潛在的巨大市場有待挖掘。但我國農產品物流仍然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況,具體表現為:物流基礎設施、設備和技術水平低下,物流人才缺乏,農產品物流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程度都不高。基于物流管理信息系統網絡的物流一體化水平低,造成了農產品物流時間長,損耗大,效率低,物流增值少,大部分農產品不能實現“貨暢其流”和“物盡其值”。
一、我國農產品物流的現狀
農產品品種繁多,各品種的品質特性差別大,其流通形式也有所不同。如蔬菜、水果、禽、蛋、水產品、肉等直接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生鮮類農產品,批發市場是其流通主渠道中的一個關鍵性環節。只有少量農產品繞過批發市場以直銷方式到達消費者。
農產品產業鏈可以以批發市場為界分為兩部分:一是“生產――流通”環節,即從農產到批發市場;二是“流通――消費”環節,即從批發市場到消費者。這兩個供應鏈的銜接處――批發市場,則是一種以競爭為主的市場交易模式。這就要求批發市場能夠實現“生產――流通”供應鏈和“流通――消費”供應鏈之間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良好銜接。其中,信息流的無縫銜接是最基本的環節,若信息流銜接不暢,則會造成兩條供應鏈都陷入低效率的運行狀態。
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銷售方式以“即時貨銀兩訖”的現貨交易為主,這是一種商流與物流不分的最原始流通形式。這種當日現貨交易機制決定了只能存在單純的競爭關系,不可能存在合作與協調;只能追求眼前利益而無法考慮長期利益,因而很容易造成供求信息的扭曲。信息流的阻斷造成了目前我國農產品流通基本上處在時間長、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的低層次,很難適應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的需要。
農產品信息流既包括從消費者到供應商的需求信息流,也包括從供應商到消費者的供給信息流。從我國大多數批發市場的運行機制來看,這兩條信息鏈都被阻斷了,上下游的信息不能順暢地到達對方,甚至被嚴重扭曲。信息鏈被阻斷是因為批發市場的信息收集成本過高,從而出現信息不對稱的現象。這種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也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對于農民而言,由于需求信息的不確定性,造成批發市場價格波動大,不利于農產品的均衡供給,加大了農民的市場風險;另一方面,對于消費者而言,由于供給信息的不確定性,使消費者對產品質量失去信任。現貨交易方式使買方缺乏關于產品質量的足夠信息,會出現“逆向選擇”,即低質產品將高質產品逐出市場。目前在大中城市的超市里出現的品牌農副產品及綠色有機食品等高質量農副產品在批發市場是難以見到的。我國某些農產品(食品)質量不穩定、安全性缺乏可靠保障的經濟學原因就是供給信息鏈的阻斷。而農業生產的分散狀態又給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監管成本太高。
由此可見,信息鏈在批發市場的阻斷不僅使我國農產品流通處于一種無序狀態,市場機制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政府指導與監管難以完全到位,而且還直接造成了農產品物流鏈的銜接不暢。結果是農產品物流從供應地到消費地之間處于阻斷和不透明狀態,流通渠道不暢,物流緩慢。農產品在儲運、加工和銷售等環節中的成本過高,致使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處于弱勢地位。因此農產品的物流信息化建設應是我國解決“三農問題”、增加農民收入的重中之重。
二、我國農產品物流信息化存在的問題
1 農產品物流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不足
由于網絡成本較高,農民上網用戶少。互聯網的用戶分布與農業網站的地區分布相似,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東部發達地區,中部和西部地區的用戶很少。以農業信息為主要內容的網站在全國所占的比例不高,利用程度低。基礎工作水平低,缺乏大型實用數據庫。即使為數不多的數據庫,農業科技人員和農民要使用它們,也是困難重重。
2 信息資源缺乏有效利用
目前農業部門和涉農部門都擁有各自的信息資源。由于目前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統籌協調管理機制,信息共享程度低。同時信息分類分級、收集渠道和信息應用環境等方面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體系,信息結構不盡合理。
3 信息渠道不暢
一是部分地市縣沒有建立互聯網的信息平臺,絕大多數鄉村缺乏網絡溝通手段。二是基層農業部門信息渠道少,媒體間在農業信息傳播和方面缺乏必要的配合和溝通,信息利用不充分。同時,農業行政部門的管理服務工作電子化水平相對較低,政府和用戶雙向互動網上事務處理還沒有起步,難以為監管主體和公眾提供高效的網絡化服務,尤其在產品和生產資料的市場監管方面,很難滿足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秩序的迫切需要。
4 缺少農產品物流信息化的專門人才
目前我國缺乏既具有農業信息經營理論知識,又具備較高的農業信息經營實踐能力,從事信息收集、經濟預算分析、數據處理、軟件開發、硬件運行維護、通信保障、系統分析與管理等方面的專門技術的專門人才,更缺乏既通曉信息理論與技術又善于經營的服務經營人才。
三、農產品物流信息化的對策
1 重點抓好若干基礎性公共平臺。政府應當負責建設若干基礎性和政務性的公共平臺,完成相關監管和公共服務的信息化。建議當前首先建立或完善電子口岸系統、大交通”監管系統、特殊商品物流的監管系統這三大最重要的支柱系統。
2 利用信息技術,打造現代物流中心。要改變過去僅有廣場和倉庫的舊模式,進行信息中心和交易大屏幕建設,利用信息技術,引進拍賣、看樣交易等現代交易方式;各個批發市場要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并向外界傳遞在批發市場形成的價格、交易量等信息,協調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消費,從而使批發市場向物流中心過度。
3 加快制定物流信息化專項規劃和各項基礎建設,建立鮮活農產品身份證制度。首先建立準入制度,禁止存在問題的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然后在技術條件成熟時再逐步向農產品身份證制度過度。由于超市或連鎖企業信息采集能力強、處理信息量大、信息傳輸效率高,可以在此基礎上直接建立鮮活農產品身份證制度,通過計算機記錄產品的相關信息,通過網絡快速傳輸,并做到能夠方便、快捷的查詢,出現問題追本溯源,保證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場對接;土地流轉;家庭農場;政策促進;電子商務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我國是個人口大國,14億人的衣食住行是個大問題;同時,我國又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人口占大多數,現行體制下“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突出,農業的現代化水平,生產、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都面臨著挑戰。隨著城市人口增長,居民對鮮活農產品的需求量隨之增長,同時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傳統鮮活農產品流通模式下,流通環節比較多,產品損耗率比較高,產品價格波動比較大。傳統配送模式還受到三方面的影響:城市地價上漲,使城市中心區鮮活農產品交易、儲存、加工、配送設施的運行成本不斷攀升,增加了城市配送成本;大型鮮活農產品配送中心外移,外地大宗鮮活農產品都在遠離市中心集散,貨車限行等措施,使鮮活農產品市內配送時間受到嚴格限制。基于這些阻礙運輸效率的問題,城市鮮活農產品產銷亟待突破傳統模式。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穩定和發展農業,既保護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保障農民增產增收,又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一直是兩難的問題:菜賤傷農,菜貴傷民。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貫徹落實2008年中央1號文件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發展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推進鮮活農產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引導大型連鎖超市直接與鮮活農產品產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產銷對接,2008年10月商務部、農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農超對接試點工作的通知》,對“農超對接”試點工作進行部署。經過近3年的試點運行,“農超對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臨著許多問題。2011年就發生了山東、河南、河北等地包菜滯銷、菜農無奈自殺的悲劇事件,而同期人們餐桌上的蔬菜價格并沒有下降。解決農產品產供銷的問題,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1 農超對接的內涵和要求
農產品供應鏈是指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各個環節和節點企業組成的一個網絡結構,涵蓋了農產品生產、采摘、加工、運輸、儲存、配送等相關活動。目前我國農產品的流通體制往往經歷了小販田頭收購、產地批發市場收集裝運、銷地批發市場批發、小販零售等多個環節,造成了成本高、損失率高的必然結果。我國農產品產后損失驚人,糧食產后損失率在8%到12%,每年因此損失的糧食超過500億斤;蔬菜每年損失率更是超過20%,其中,葉菜類損失率超過30%,初步估計,“每年我國只有60%到70%的蔬菜能得到有效利用”。高損失率、高成本造成了農民收入低、農產品種植積極性差、產品質量難以保障的現實情況。結合農產品產銷的特點以及我國的具體國情,構建低成本、高效率、敏捷順暢的農產品供應鏈,一直是政府部門、行業企業以及學者們關注的重點。
“農超對接”的本質是將直接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戶與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的超市聯系起來,省去中間的環節,構建一個更快捷、環節更少的供應鏈。“農超對接”模式不僅降低了農產品的生產和流通成本,保證了農產品的新鮮度和安全性,而且推動了農產品追溯制度的建立,促進了我國農業產業結構的升級和轉型,加速了冷鏈物流配送體系的建立,提升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實現了農民、超市和消費者三盈利。圖1是傳統的農產品供應鏈模型。
通過“農超對接”模式,建立起一個農業生產者和市場直接對接的機制,如圖2所示。
2 農超對接的優勢
從上面兩個圖的比較可以看出,農超對接之后,可以減少許多中間環節,加快供應鏈的運轉,還可以取得以下優勢:
一是成本節約。每一個環節都會產生費用,環節越少,成本越低。傳統的農產品流通模式包括了多次的搬運、裝卸過程,增加了大量的重復勞動和無效勞動,通過農超對接減少了裝卸、搬運的次數,節約了成本。
二是資源的節約。農產品在流通的過程中,由于其自身的屬性,極易產生腐爛變質,包括自身的變化以及擠壓碰傷引起的。歐美發達國家的果蔬損失率平均水平控制在5%以下,而我國則高達20%以上。農超對接之后,降低了渠道的長度,減少了裝卸、搬運次數,從而減少了人為對蔬果等農產品的傷害,降低了損失率。“農超對接”平臺的搭建,使農產品通過超市平臺和客戶直接見面,老葉、黃葉等不能食用部分被留在了田間,既減少了無效的運輸又肥沃了土壤;凈菜直接走上了餐桌,減少了廚房垃圾,既凈化了城市環境,又節約了資源。
三是產品質量可控。食品安全問題是我國面臨的大問題,也是要迫切解決的民生問題。我國農業的組織化程度相當低,50%以上種植戶和養殖戶是分散的,由此帶來農業投入品的違法使用和不規范使用,造成食品安全上游的問題;另一方面,食品產業的集約化程度較低,全國45萬食品生產企業中,80%以上是1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導致食品生產的過程監控困難。在“農超對接”模式下,超市所售產品的來源簡單清晰,完全可以實現追溯。這樣就能夠便于質量監督,確保食品的質量安全可控。
四是農民增收市民得利。“農超對接”模式降低了中間環節成本,可以在不提高終端顧客物價水平的前提下增加農民收入。而且,隨著物流環節成本的降低,損失的減少,農產品有降價的空間,市民可以得利。
3 “農超對接”面臨的主要問題
“農超對接”試點以來,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農超對接”實際上是變“小農戶”為“大農戶”,實現“大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關系。要實現這一轉變,主要面臨以下幾個障礙:
一是“小農戶”難成“大農戶”。“小農戶”要想成為“大農戶”首先要體現在經營規模上,即農戶經營土地面積。盡管許多地方都自發建立了農業合作社,但是這種合作社還是松散的聯系,各個農戶自己決策種植數量、品種,沒有統一的組織和規劃,沒有大量的土地,很難形成具有規模的經營組織。
二是土地流轉困難。隨著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和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農業生產力有了很大發展,農戶的戶均種植面積能力有了很大增強。在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前提下,戶均規模小。要想實現土地規模經營,土地的合理流轉十分必要。目前情況下,流轉只能是雙方的自愿行為和短期行為,導致轉出方往往見錢眼開,受讓方不敢大規模投入,雙方利益缺乏保障。上海松江、浙江瑞安、慈溪等地方的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三是與超市合作的困難。采購批量化與農民小生產的矛盾。由于只有一定規模的采購量與有規模的基地進行對接才能體現農超對接的價值。大宗采購,不僅能降低采購成本,也能間接降低運輸成本,所以部分大型超市一般不和小合作社談,而目前國內很多農村合作社還處于初級階段,規模較小,供應能力和商超需求不對等。這樣的門檻,讓幾十戶或者成員更少的農村合作社望而卻步。超市與農民在交談交涉力量對比上的不對稱。由于大超市的強勢地位以及在稅收方面的阻礙,農產品生產者的利益在農超對接推廣中可能會受損,單獨依托大超市發展農超對接實際上是非常片面的,也不利于“農超對接”的推廣。
4 促進“農超對接”的對策
解決當前“農超對接”面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積極立法,以法律形式促進和保障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通過法律形式,保障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保障雙方的權利義務,尤其是在流轉期限上、土地使用屬性變化、征用補償等方面,用法律和合同形式明確規定,增強土地受讓方長期投入的積極性,促進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二是積極發展“家庭農場”。家庭農場是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都按照本村人口數平均分配,每戶實際種植面積很小的現實情況下,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具有規模經濟、提高土地生產率、分散市場分析能力等方面的優勢,也符合國家的農業產業政策和我國農村經濟結構和生產力水平實際。在土地有序流轉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家庭農場,實現“大農戶”和“大市場”的對接,增強農戶的市場力量。
三是政策促進。農業是根本,發展農業,穩定經濟和促進農場發展,是我國經濟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積極制定農業相關的促進政策,包括補貼政策、稅收政策等。通過確立家庭農場的法人地位,在財政支持等環節,增強家庭農場的產業經營能力。出臺農產品稅收的計征方法,鼓勵超市直接從家庭農場進貨,減少中間環節。
四是鼓勵農業產業鏈縱向整合。確立農業經營的法人地位,鼓勵農業經營企業和超市的縱向整合。大型的連鎖超市后向整合農業經營,通過參股、控股等形式,收購和影響農業經營,把農場變成超市的“菜園子、自留地”;大型農業經營企業可以考慮后向整合零售行業,采取自建、或者與現有零售企業合作方式,把超市變成顧客的取貨點。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實現網上訂購,網下配送,區分客戶群體,提供相應的差異化服務,把現代流通方式引向廣闊農村,將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對接起來,構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銷一體化鏈條,實現商家、農民、消費者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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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問題;對策;青海循化
中圖分類號 F322;TS207.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05-0303-02
“政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近年來,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日趨嚴峻,市場上陸續發現出售地溝油、饅頭加工使用其他工業原料和增白劑、蔬菜使用甲拌磷等情況,直接影響全縣人民的身體健康。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作為農業發展的客觀要素,也是循化縣農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循化縣結合監督檢測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強化農業投入品的監管,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縣級監測站建設,帶動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穩步提升。但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和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解決。現就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刻探討,并提出可行性建議,以供參考。
1 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認識與重視程度不足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質量安全檢查檢測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加強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相關部門認識不夠,投入力度不強[1]。另外,對安全體系建設宣傳力度不到位,部分企業對產品質量安全認識模糊,沒有形成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
1.2 農產品檢測體系不健全
一是縣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正在構建當中,農貿市場、生產企業、農產品重點生產基地的產品自檢體系尚未建成,鄉鎮級沒有設置監管檢測機構和專職人員[2]。監管檢測網絡尚未完善。二是縣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站目前專業檢測人員少,檢測人員檢測能力有限。檢測隊伍專業結構不合理,循化縣監測站編制人數12人,但目前從事檢測人員僅有5人,全為農業推廣相關技術人員,由于化驗檢測、分析化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缺乏,造成了無法適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檢測相關新形勢。但是,目前受經費等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農產品檢測技術人員更新知識難,造成知識構成與工作實際不匹配的問題。原子熒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氣相色譜儀等高科技檢測儀器設備缺乏相關專業操作人員,而現有檢測人員缺少相關儀器操作培訓,同時由于使用成本較高等原因,使得這些儀器基本上處于閑置狀態。三是檢測水平低、范圍小。由于檢測力量、檢測力度等不足,循化縣目前主要進行的是蔬菜農殘速檢,作為農產品檢測主要手段,造成農產品檢測的范圍狹窄,每天可以進行的農產品檢測數量有限。同時由于檢測手段相對單一,僅能采用定性的方法檢測蔬菜中的農藥殘留超標情況,畜禽產品及水產品中的藥殘、添加劑等無法進行快速的定性檢測,肉蛋奶質量檢測無法開展。普遍存在“檢不了、檢不出、檢不準”的問題。
1.3 管理體制不健全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范圍廣、環節多,工作基礎薄弱,普遍存在缺機構、缺人員、缺經費、缺手段現象。在機構設置上,無明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監管職能掛靠縣農業技術中心下屬站室,沒有形成統一領導與協調的組織管理體制,體現不出行政監管職能。在監管執法力度上,相應配套法律法規不健全、農產品健全監管工作執行難度大。由于在監督管理實際工作中缺少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因此對沒有投入品使用記錄的種植和養殖業生產者、生產檔案、出售含有違禁藥物或不執行安全間隔期要求的農產品企業、農戶,不能做到農產品質量可控和可溯源,從而造成農產品監管工作不能真正從源頭做起。
1.4 投入經費不足
檢測工作需要大量經費投入,但目前檢測經費投入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目前循化縣農產品檢測、監管工作僅僅在化驗室進行,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無法開展檢驗檢測相關市場抽樣、基地、人員培訓等,同時檢測人員技術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2 對策
2.1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要明確職責[3],學習省內外先進的經驗和做法,縣級檢測站將監管、認證、檢測工作同時進行,并且按政府要求進行相關農產品例行監測工作。堅決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擺到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到工作措施有力、監督管理有效,并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年終綜合考評。農業局要發揮行政職能,做好牽頭和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落實生產者的主體責任,增強生產者的法律法規意識,規范農藥、獸藥、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嚴格執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共同推進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及管理工作。
2.2 積極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建設,加強檢測機構建設
縣農產品質檢站要不斷完善檢測相關機構設施,并全面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現場快速檢測,進而指導農業生產,對全縣最主要生產基地、集鎮市場、超市內組建農產品檢測機構,通過使用快速檢測儀器設備,完成農產品檢驗檢測,為農產品把好質量入口關[4]。在鄉鎮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站。構建縣、鄉、企業(市場)三級檢驗檢測體系。強化檢測能力,提高檢測水平。加強檢測人員技能培訓,規范檢測技術人員工作。檢測站要積極爭取經費及各類項目,盡早開展工作,提升檢測水平,并積極做好實驗室計量認證和資質認可的準備工作。
2.3 加強人員配備,壯大檢測隊伍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工作任務繁重。縣級農產品質檢站應至少安排5名農產品檢測專職人員,檢測人員和管理人員分工明確,保證正常有序開展檢測工作。
2.4 加強檢測實驗室建設,提高檢驗檢測能力
化驗檢測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必要手段,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基礎[5-6]。循化縣農產品質檢站應在現有設備和設施的基礎上,采取整合現有土壤化驗室資源、填平補齊和完善功能等辦法,根據需要購買必需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確保檢測工作的正常開展。購置的相關儀器設備應重點用于保障農產品、農業投入品和農業生態環境監管和檢測的需要,如配備不間斷電源、電腦等,使檢測室硬件條件、環境條件等方面與所承擔的檢測任務相適應。
2.5 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投入
縣級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文件精神,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工作所需的工作經費列入本級年度同級財政預算,同時要逐年追加這方面工作的經費投入,保證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市場監管和人員培訓、化驗室建設等方面工作的有序開展提供充足的經費。
另外,監管檢測站也要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項目,充分利用各項財政支農和農業產業化項目中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傾斜的政策與資金支持,積極開展監管檢測共組,以提高循化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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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農產品自由貿易;農業環境政策;農業“多功能性”
中圖分類號:DF9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11)02-0157-04
一、導論
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之前以及在會上,農業最終在氣候變化談判中受到了額外關注。農業對生態環境有雙重影響,既可能毫無節制地破壞,也可能是保護和改善,反之亦然。這顯示了農業的資源性、多功能性、基礎性和弱質性。
在自由貿易主導下的環境和風險時代,盡管農產品的國際貿易已有幾百年歷史,但由于農業的基礎性、弱質性、資源性和多功能性,各國在自然稟賦條件、經濟發展階段、國內市場規模、文化歷史傳統以及社會制度等方面差別及各國利益的驅動,農產品貿易問題被視為特殊種類的社會性產品,一直困擾著WTO多邊貿易體制。WTO《農業協議》執行的十余年的結果已注明,不僅不能平衡各國的農業利益,反而加深了矛盾和對農業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的破壞。(王傳麗等,2008)發達國家的農業高投入――高產出的生產方式,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并對環境造成破壞。但憑借其經濟優勢、知識和技術優勢,將資源和環境問題轉嫁給發展中國家,以傾銷出口換來了優質短缺食物資源。而廣大發展中國家為出口創匯,結果是對資源不合理或低效利用,人為地改變農業生態環境,構成了農業生態環境的惡性循環和對國外糧食的嚴重依賴。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種種跡象顯示自由貿易使進口商品潮水般涌入發展中國家(而它的出口量卻絲毫沒有增長),幾百萬人口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土地。隨著生物技術的廣泛運用,轉基因農產品和轉基因種子的進出口,進一步加深了依賴性、農業生態環境的惡化和問題的復雜性。2006年9月29日的WTO爭端解決機制審的有關轉基因農產品貿易的第一個案件,即“歐共體影響生物技術產品批準銷售措施案”。該案使我們認識到,對與沒有科學依據證明的轉基因農產品,將有可能嚴重損及人類應有的社會價值(生態環境、維護勞工權利等)。轉基因農產品貿易問題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王傳麗,2009)它直接挑戰WTO爭端解決機制,同時激化了各國間的矛盾。
環境與貿易是當今世界的重大問題,環境法、貿易法也是各國國內法以及國際法的重大法律問題和當今研究的重要主題。農業環境政策問題是國際農產品貿易自由化進程中一個特殊環境保護問題。二者的交匯點在哪里?農業自由貿易與農業環境保護兩種價值之間的“平衡線”究竟在什么地方?我們今天為什么要把它作為一個重要題目來探索、研究?在法學話語中,是否存在,或者是否需要創設一個農業“多功能性”概念?并且把它作為一種實現農產品自由貿易與農業環境保護的雙重目標?本文在經濟學、生態學等學科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探討上述問題,對實現現代農業文明和十七大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二、農業環境政策與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內在關聯――農業“多功能性”
(一)農業“多功能性”概念的由來與發展
農業“多功能性”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際社會使用較為頻繁的一個術語。淵于日本的“稻米文化”,其目的是保護國內稻米市場。1999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在馬斯特里赫召開了國際農業和土地多功能特性會議上,明確農業具有多重目標和功能,包括經濟、環境、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需要考慮各國不同情況制定相應政策,確保農業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協調和有機結合。同時強調建立公平的農產品貿易機制以實現多重目標和功能。
WTO《農業協定》在序言中提及,推行農產品自由化,應“顧及到非貿易因素,包括糧食安全和保護環境的需要……”。《農業協定》第20條(c)款還專門指出,農產品貿易自由化應考慮“非貿易關注”。一般認為“非貿易關注問題”是指那些有悖于WTO自由貿易的基本原則,卻涉及個人、國家或整個世界的多方面社會福利的現存問題。從廣義上來看,非貿易關注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純粹的農產品自由貿易無法體現和實現農業生產的全部價值,從而導致貿易某一方和利益損失和減少的問題;二是指開展農產品貿易可能引起和影響到的問題。當前農業談判中討論的非貿易關注問題其本質上是農業“多功能性”問題。
農業“多功能性”就是農業產業除了具有提供食物和植物纖維等農產品的商品功能外,還能為人類提供環境、社會、文化等方面的非商品(社會功能、社會價值)。該理論強調農業的社會功能顯著性和聯合性,具有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征,市場對之調節的失靈,必有政府政策均衡。(徐崇利,2008)既涉及個人、國家或整個世界的多方面社會福利和社會價值的現存問題,又涉及各國的國家利益。
由于人們對它研究和認識尚有不足,各國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業多功能性情況不同,貿易自由化對農業非商品產出的影響也因農產品貿易地位的不同而各異,各國農業環境政策選擇是否有其合理性和科學性、是否可以通過與貿易自由化目標并不沖突的方式而得以實現等問題上,各國的立場和政策主張,在很大程度迥然不同。國外對農業“多功能性”理論的態度主要有三種:一是日本、韓國和歐盟積極主張農業談判要考慮農業多功能性,并堅持利用該理論維護國內農業環境支持政策;二是美國和凱恩斯集團堅決反對把農業多功能性的理念納入農業談判;當然,美國對農業也維持著較高的環境補貼支持政策,同時還認為環境標準差異造成的成本差別使發展中國家的產品享有了不公正的成本優勢,這種不公正的成本優勢是一種變相的“生態傾銷”;三是部分發展中國家不支持將農業多功能性的理念納入農業談判,但借用農業多功能性理論強調農業環境、糧食安全、農民生計和農村發展中的作用。總之,各國對農業社會功能之顯著性和聯合性的認同程度,在相當大程度上受制于其對本國農業利益的考量。
(二)農業的社會環境功能
以資源和生態環境系統為基礎的農業產業在生產農產品的經濟活動中,能夠維護或改進資源與環境等生態系統的狀態。所以,農業產業既是經濟性產業,也是環境性產業。農業環境是農業生產的前提和基礎,農業生產既是農業環境的保護者,又是農業環境的破壞者。
農業生產活動提供其他產業所不能夠替代的農產品,決定了農業生產是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基礎。農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則隨著人類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產出效率的變化而不斷地變換。依據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歷史時期,形成農業經濟時代、工業經濟時代和后工業經濟時
代三個階段理論。農業經濟時代農業產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充足的農產品,滿足人口不斷增加對農產品的需求;工業經濟時代農業產業的主要功能是不斷地提高農產品質量,滿足人們提高生活質量的追求;在后工業經濟時代,農業產業的主要功能則是改善人類生存與發展的環境,(梁世夫等,2003)即現代“農業文明”時代。
農業社會環境功能的顯著性。農產品生產所包含的環境功能是其他產業所無法比擬的。農業積極的社會環境功能(社會正外部性),主要有保護環境(如稻田具有蓄水防洪的作用等),維持物種多樣性(如一國只生產本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出口農產品,將會造成本國物種單一化的后果),保留鄉村景觀等。當然,農業也存在著一些消極的社會環境功能(社會負外部性),如農產品的超量生產會造成農藥污染、土壤流失、物種滅絕(如過度開墾所致)等環境危害。又如,轉基因農產品的進出口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存在著潛在的嚴重危害,這種潛在的危害一旦得到證實,對人類及其他物種的影響將遠大于一般產品。
農業“多功能性”理論的提出是環境時代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業支持人類生存與發展功能不斷變換的產物,是現代化農業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盡管人們對它研究和認識尚有不足,已演變成為同“外部性”和“公共產品”理論一樣的分析框架。農業“多功能性”理論是一種以“和諧”為理念,以人為本,能有效平衡不同利益主體的經濟與社會價值,依此可以對現行的農業環境政策問題的有效作出更為全面的解釋。社會生態觀念的加強驅使世界農業開始轉向其他農業生產方式,希望通過進一步挖掘農業的“多種功能”,尤其是管理資源、保護環境功能來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正確運用這一理論,可以在充分發揮農業產業經濟功能的同時發揮其生態環境功能,改進資源與生態環境系統狀態,實現農業產業的經濟效應、環境效應與社會效應的有機統一。
三、農業環境政策確認、實踐與不足
(一)GATT第20條環境保護例外條款――農業環境政策的一般條款
貿易與環保,在價值取向上并非決然對立。WTO已經認識到其所追求的終極目的并非貿易本身,而是在環境可承受的范圍內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及質量。
GATI第20條是一個“一般例外條款”,規定了GATT/WTO成員可以采取貿易限制措施從而偏離其在多邊貿易體制中所承諾的自由化義務的10項特定事由。這10項特定事由規定在第20條的(a)項到(j)項中,其中(b)項和(g)項因為與環境保護相關而被稱為GATT的環境保護例外條款。第20條(b)項規定,GATT/WTO成員可以采取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援引(b)項而采取措施,成員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該措施是為了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設計的。(2)該措施是實現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這一政策目標所“必需的”。第20條(g)項規定,GATT/WTO成員可以采取為保護可用竭的自然資源有關的措施,此類措施與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一同實施。成員要援引(g)項,必須要證明三點:(1)其限制措施指向“可用竭的自然資源”。(2)其措施與保護“可用竭的自然資源”相關。(3)此類措施與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一同實施。但無論是援引(b)項還是(g)項,成員還需要符合第20條序言的規定,即“此類措施的實施必須以不在情形相同的國家之間構成武斷或不合理歧視的手段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的方式進行”。
GATT第20條(b)和(g)是WTO解決成員間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糾紛時的一般依據,但這些條款的用語并不十分明確,“任意的或不合理歧視的手段”,“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何為“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必需”要達到什么程度,“可用盡的自然資源”包括哪些,等等,都需要進一步解釋。這種需要解釋的例外條款使WTO在處理具體爭議時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雖然最終的解釋權掌握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之手,但各成員往往會出于自己的需要將該條款向對己有利的方向作出解釋。這的確會為采取與環境保護有關的貿易措施的國家所利用,為自己的行為尋求合法性依據。但是,該條款解釋的不確定也為質疑該措施的國家提供了申訴的機會。因為,該條款并非是必然適用于任何保護環境的貿易措施的,若想完全獲得WTO爭端解決機構的支持,需要滿足諸多條件。
實踐中WTO爭端解決機構只有在具體個案中尋找平衡。汽油案、石棉案等都使人們看到了WTO“綠色”的一面。在策略上,WTO更傾向于在尊重成員環保政策的基礎上判斷爭議措施的合法性,以體現對成員的尊重也更容易為成員所接受。但爭議措施是否合法,最終取決于是否構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視”或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而只有無損于貿易價值的環境價值,才可能真正得到WTO的尊重。
經過若干年漸進的發展和WTO爭端解決機構的實踐,GATT環境保護例外條款的判例法已經基本實現了保護環境和自由貿易之間的微妙平衡,在賦予環境保護價值優先于貿易自由價值的同時,對環境貿易政策措施的采取施加了嚴格的限制。(左海聰,2008)靈活的協調貿易與環境的關系。這一策略,不僅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貿易保護主義,也為肯定合理的環境政策措施留下了空間。
(二)WTO《農業協定》“綠箱”政策――農業環境政策的特殊條款
有關農業環境政策的直接規定,主要包括在《農業協定》附件2中,該附件規定了“綠盒子政策”,這就是人們所稱的“綠箱支持”措施。“綠箱”政策包括了政府的一般服務(農業科研、病蟲害控制、農民培訓服務、推廣咨詢服務、檢驗服務、農產品市場營銷和促銷服務、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糧食安全儲備和糧食援助補貼、對生產者的直接支付、收入保險和收入安全網計劃以及自然災害救濟、一系列的結構調整支持計劃(農業生產者退休補貼、資源停用、投資援助等)結構調整補貼、政府環境保護和計劃下的支付和區域援助計劃(扶貧支出)等措施。
由于“綠箱支持”措施對貿易沒有扭曲作用,對生產沒有影響或只有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或影響的措施排除在綜合支持總量的計算之外,所以,免于作出削減承諾。為防止濫用“綠箱支持”,對此規定了較為嚴格的標準。該基本標準包括:(1)只能通過公共融資的政府計劃提供(包括放棄的政府稅收),而與來自消費者的轉移無關;(2)不得具有對生產者提供價格支持的作用。《農業協定》做此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為避免免于削減的國內支持措施產生鼓勵生產或扭曲貿易的效果,從而與其逐步自由化的宗旨相違背。
美國和歐盟“綠箱”措施結構比例的前三位也依次是政府的一般服務、環境項目支出、投資援助。日本“綠箱”結構比例依次是政府的一般服務、環境項目支出、投資援助、生產者退休計劃、減輕自然災害支付、食物安全公共儲備和歸內食物援助。可見,環境項目支出措施已是世界上經濟發達國
家“綠箱”措施中的主要項目。比較我國“綠箱”措施,我國在農產品市場促銷服務、生產者收入穩定、收入保險、退休補貼、資源停用補貼、結構調整投資補貼等“綠箱”措施上還是“空白”。雖然從結構上看,我國“綠箱”支出中的環境保護支出在“綠箱”支出結構的位次也比較靠前,但由于缺乏財力,其效應比國外差多了。
目前的WTO要求對政府提供的“綠箱”補貼數量沒有設定上限,所依據的基礎是這些支付只能引起極小的貿易扭曲。因此,政府越來越傾向于把補貼花費轉移到該類別。越來越多的證據卻表明,WTO“綠箱”農業補貼的規則不能使富國和窮國都能達成類似農業環境保護的重要目標,并更加劇了貧困,扭曲了貿易和傷害環境。這是價值觀的判斷,而非對政府貿易管理措施是非的判斷。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會看到法律與司法手段是有局限性的,這也證明了WTO的功能和作用是有限的。法律和法官都不是萬能的,在需要止步的地方堅決止步。(王傳麗,2009)“司法節制”的價值無論對國內法官還是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官都是適用的。
四、在國際農產品自由貿易中保護農業環境
(一)通過農產品自由貿易進行保護農業環境的優勢
農業環境價值本身體現了社會公共利益一面,具有顯著的不確定性。由于各國農業利益驅動,維護其農業環境價值的農業環境政策,同樣也具有爭議性。單獨的農業環境政策,在國際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環境中,很難有效地實現農業環境價值。通過農產品自由貿易進行保護農業環境的優勢,在于國際貿易體制的完善。
盡管GATT第20條(b)項和(g)項環境保護例外條款在平衡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兩種價值時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WTO《農業協定》“綠盒子政策”的缺陷,但司法性強又具有靈活性的WTO爭端解決機制在平衡兩種價值上的實踐,使人們相信這必將推動農業環境價值在WTO框架內有更合理的安排。體現在:(1)WTO爭端解決實踐進一步明確并強調了各成員環境政策的自治權,并允許各國在不違反其WTO義務的前提下,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發展水平制定各自的環保標準,從而保留了國家制定各自環保法規和政策的權利,也體現了對成員國追求各自環境監管目標的尊重。(2)尋求平衡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的可行性。明確區分了GATT1994第20條(b)款和(g)款的相符性審查和第20條導言的相符性審查的雙重標準。通過放寬第一重標準,使爭議措施更容易通過第20條(b)款和(g)款的測試,從而強調并尊重成員的環保權利,釋放對環境問題的善意。謹慎靈活對待GATT1994第20條導言,強調環保措施與自由貿易政策的相符性,防范貿易保護主義,體現了WTO試圖平衡國內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的努力。(3)在個案的基礎上,靈活解釋和適用GATT第20條,有效發揮了“司法能動”功能,并不失為彌補WTO規則法律空白的有效手段。而且,此種實踐也將為日后談判確立新規則提供基礎。(4)嘗試援引《生物多樣性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等國際環境條約解釋第20條用語,體現對國際環境立法的積極配合,并強調多邊方式解決環境爭端,促進單邊環保措施和多邊環境協定的協調。
(二)善用農業“多功能性”理論以加強我國農業環境保護
我國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日趨嚴峻。一方面,現代農業生產方式對農業生態環境破壞主要表現為化肥、農藥等現代工業性農業資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畜禽糞便和農作物秸桿等廢棄物的不合理處置對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品質所造成的污染。全國耕地的17.5%受到了農村工業污染而被破壞。這些污染破壞的耕地意味著1.1億農民生計受到了嚴重威脅。(梁世夫等,2003)土壤污染不僅影響了糧食的產量和質量,也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損害了國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為了出口創匯,將傳統糧食生產轉向有利于創匯的經濟作物,例如煙草、蔬菜、水果以及園藝產品,從而改變了農業生態環境。面對日趨嚴峻的農業生態環境問題,實現農業產業的環境功能的主要路徑包括國際、國內兩個層面。
1.國際層面
在WTO農業議題的談判中,因農業“多功能性”概念有著豐富的內涵和供解釋的差異性,我國可對之加以有效地運用。在反對借用農業多功能理論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同時,也應該利用該理論促進農業多種功能的廣泛發揮。因我國農業生產規模小、生產成本高、勞動生產率相對較低,總的處理原則是:對于我國的弱勢農產品,我國應強調其生產所帶來的社會環境功能,以適當保護國內種植這些農產品的環境利益,如小麥、玉米、大豆等主食品種上不具有比較優勢,我國應力主這些農產品生產之社會環境功能的重要性,給予生產農業補貼;反之,對于我國的優勢農產品,我國應力爭弱化其社會環境功能,以促進這些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的出口創匯,以防止國外利用該社會環境功能保護其國內農業環境。避免自相矛盾,反對借用農業“多功能性”理論實施貿易保護主義。如日本、韓國在WTO多哈回合談判中,為了保護本國農業,兩國均主張基于對糧食安全及環境保護(如稻田防洪)等農業社會功能的考慮,有理由維持本國的農業補貼政策。但在漁業領域,為了保護本國漁民的利益,兩國則不顧過度捕撈將造成一些海洋漁業資源枯竭的危險,主張國內漁業補貼之合法性,實際上是否認漁產品的社會環境功能。基于國家利益,在農業和漁業兩大領域,日本、韓國均作出了無論是顧及環境保護等社會功能,還是不顧及這些社會功能,都應維持國內補貼制度這樣一個自相矛盾的選擇。
2.國內層面
一方面,強化對保護環境的農業生產方式的補貼政策予以制度支持。目前我國是在借鑒ISO14000環境管理標準基礎上建立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國家行業環境保護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環境保護體系。環境保護體系只是環境管理的基礎,如何落實,需要政府的環境補貼政策制度的實施機制。我們應該以有效的經濟激勵手段促進農業清潔生產方式的進行。農業清潔生產方式不僅直接影響農業產業的環境功能程度,也直接決定了農產品的環境品質標準。
另一方面,改進國內農業環境補貼政策。對種糧農戶實施直接補貼政策具有生態與環境效應。如果直接補貼的糧食是以一定的環境管理標準下的數量為依據,那么,農業生產過程就會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的環境管理標準進行,既可以保證糧食產品的環境質量標準,也維護了生態環境質量。對生態農藥和生態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予以補貼,促進這些產業部門發展的同時降低生態農業的成本。完善退耕還林、還草和還湖等“一退三還”補貼政策管理機制,提高補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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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現狀
(一)龍頭企業規模總量不斷壯大,骨干企業支撐作用突出
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農畜產品加工企業達到1849家,比上年增加70家;實現銷售收入3017.5億元,同比增長13.5%;實現增加值908.4億元,同比增長12.4%;實現利潤210.7億元,同比增長7.9%;實際上交稅金81.2億元,同比增長4.2%。其中,億元以上加工企業達到461家,10億元以上企業有33家,實現銷售收入分別達到2514.8億元和1350.5億元,分別占500萬元以上加工企業的83.3%和44.8%,支撐帶動作用比較突出。
通過發展農牧業產業化經營,全區農畜產品綜合加工率達到54.8%,全區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加工企業收購農畜產品資金從2002年的92.9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949.6億元,增長了9倍多。在龍頭企業帶動下,全區212.6萬戶農牧民進入產業化經營鏈條,占全區農牧戶總數的59%以上。2012年通過農牧業產業化渠道,全區農牧民人均實現純收入3390元,占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44.5%。為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馳名品牌創建有新突破,骨干龍頭企業群體不斷壯大
2012年,新增了“漢森”、“奧淳及圖”、“綠色心情”(蒙牛)、“蒙都”、“響沙及圖”、“谷道糧原”6個中國馳名商標,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達到了45件,其中行政認定34件。
國家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有38家,自治區級重點龍頭企業達到403家,產業化龍頭企業上市公司有9家。自治區100家非煤炭類重點企業中,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就有27家。
(三)多元發展的產業格局初步形成
初步形成了以糧油、乳制品加工為龍頭,羊絨、肉產業為支柱,優勢產業、傳統產業、特色產業多元發展的產業格局。全區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乳品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903.8億元,比上年增長9.0%;糧食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605.2億元,比上年增長27.6%;肉類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452.6億元,比上年增長17.1%;絨毛(皮革)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449.5億元,比上年增長9.5%;特色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212.7億元,比上年增長8.0%;飼草、飼料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48.8億元,比上年增長10.8%;油料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17.1億元,比上年增長10.8%;蔬菜瓜果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76.4億元,比上年下降8.0%;馬鈴薯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51.5億元,比上年增長36.8%。
(四)產業集群區域化發展格局日漸清晰
形成了牛奶、羊絨、肉牛、肉羊、玉米、馬鈴薯等10個在全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帶。乳產業形成呼和浩特市、包頭、呼倫貝爾市三大優勢集群;玉米產業形成以通遼和呼和浩特市為中心的兩大生產和加工基地;中東部地區成為肉羊和禽類優勢生產加工區,錫盟的肉羊、赤峰的鴨鵝、興安盟的生豬已成為當地的一大主導產業;羊絨產業形成鄂爾多斯市和包頭市、巴彥淖爾市沿黃河兩岸的產業集群;巴彥淖爾市成為繼新疆之后我國又一重要的蕃茄生產加工基地;鄂爾多斯的沙地資源(沙棘、檸條、甘草等),烏海市的葡萄,呼倫貝爾市的林下產品(黑木耳、藍莓等)等區域特色產業初具規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比較嚴重。牛羊肉、玉米、油料等加工業表現明顯,規模小、品牌雜、效益低、無序競爭等現象突出。
二是發展質量不高。多數企業依然延續單純規模擴張的外延式發展道路,科技創新能力普遍較弱,內生動力明顯不足,缺乏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中經常處于不利地位,抗風險能力較弱。
三是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產加銷各個鏈條之間相互脫節。
四是融資能力不強。龍頭企業不同程度存在項目建設資金和生產經營資金缺乏的問題,融資渠道窄、門檻高、額度小,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瓶頸。
五是原料基地不穩。盡管自治區農畜產品資源豐富,但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基地建設還相對滯后,部分原料階段性供求趨緊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加強產業引導和政策扶持
一是加強了對六大主導產業的監測分析。及時監測預警信息,提出調控應對措施,以指導生產,引導市場,促進產加銷有序銜接,引導六大產業加快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實現農牧業產業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是加強了產業調研。2011年,自治區農牧業廳組織開展了肉羊、馬鈴薯產業專題調研工作,并形成了產業發展調研報告。報告引起了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在調研報告上做了重要批示。2012年,農牧業廳就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找準肉羊產業發展制約瓶頸,制定出臺切實有效的扶持政策,派員赴錫林郭勒等6個盟市12個旗縣區進行了肉羊產業專題調研,采取考察企業、專業合作社,走訪養殖戶,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調研肉羊屠宰加工、市場流通及生產成本、利潤等產業環節發展現狀,分析研究制約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和提升促進產業發展的對策措施。形成了肉羊產業發展專題調研報告,并研究提出了促進肉羊產業發展的初步工作方案。
三是開展了羊絨貼息收儲工作。全面總結了近兩年羊絨貼息收儲工作情況,就繼續執行羊絨收儲開展了調研論證工作,提出的請示報告得到了自治區政府的批準。制定了第二輪羊絨貼息收儲工作方案,年底前就羊絨收儲工作,對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等羊絨主產區重點羊絨企業進行核查公檢。
(二)認真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按照農業部的部署和要求,開展了項目前期調研摸底工作,組織主產區盟市、旗縣主管部門負責人參加了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舉辦的補助項目培訓班。研究制定了2012年內蒙古農畜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實施方案,并召開了補助項目啟動暨培訓會議,部署啟動了2012年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與項目旗縣簽訂了責任書,并對項目實施盟市主管部門負責同志、旗縣分管領導、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培訓。利用國家財政獎補資金,全區獎補新建馬鈴薯儲窖2894個,其中10噸儲藏窖93個,20噸儲藏窖815個,60噸儲藏窖1986個;農戶新建儲藏窖2290個,合作社新建儲藏窖604個。通過實施項目直接新增儲藏能力10多萬噸。項目直接受惠農戶1593戶,受惠合作社135戶。通過獎補建設儲窖,實現馬鈴薯錯季銷售,大幅度增加了農戶的收入。按照貯藏后錯季銷售馬鈴薯價格每斤上漲0.2元計算,增加農民收入5000多萬元。
(三)積極支持、推進馬鈴薯產業協會工作
召開了內蒙古馬鈴薯產業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經會員大會選舉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和會長、副會長、理事單位。指導馬鈴薯協會開展馬鈴薯期貨合約上市有關工作。
(四)積極研究制定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的貫徹意見
認真學習研究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積極深入各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廣泛征求各部門、基層、龍頭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起草了“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目前,此稿已進入政府審議程序,可望盡快出臺。
(五)開展前四批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培訓考察工作
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開展了前四批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工作,并向農業部產業辦上報了監測結果。監測的29家龍頭企業中,2家企業監測不合格,為此向農業部遞補2家企業和1家預備企業。10月份組織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代表赴、四川進行了培訓和考察。
(六)研究制定自治區級農牧業產業化示范園區實施意見和認定管理辦法
研究提出了自治區級農牧業產業化示范園區實施意見和認定管理辦法初稿,爭取早日制定出臺正式文件,指導、促進農牧業產業化園區建設穩步發展。
(七)大力推進銀企對接工作
大力推進銀企對接工作,通過農牧業廳與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共同努力,與各金融機構達成貸款意向的龍頭企業有39戶,貸款金額總計17億元。
(八)積極參加農業部舉辦的洽談展銷會
9月份,組織各盟市主管部門和龍頭企業負責人參加了在河南駐馬店舉行的全國農產品加工業投資貿易洽談會和在安徽合肥舉行的中國安徽(合肥)農業產業化交易會。
【關鍵詞】農產品 出口 現狀 對策
一、中國農產品出口現狀
自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農產品出口規模不斷擴大,貿易總額由2002年的180.2億美元增至2011年的約500億美元,成為世界第五大農產品出口國。從區域分布看,中國食品類農產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市場依次為日本、歐盟、美國、韓國和香港等;從出口食品的產品結構看,主要包括水、水產品及其制品、瓜果蔬菜及其制品,占出口食品比例的50%以上。主要特點表現為:⑴出口產品的品種集中度和市場集中度較高。2011年中國蔬菜、水果、原料類水產品對前五大出口國家的依存度分別約為45%、53%和62%。⑵主要出口產品集中于勞動密集型農產品。2011年,我國水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及其制品、畜禽產品三大類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分別約占農產品出口總額比重的27%、32%和5%。⑶市場結構不斷變化,日本市場比重下降,美國市場比重上升。中國對日農產品出口占我國農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從入世前的約30%已降至2011年的約18%,而對美國的出口額比重則上升到2011年的約12%。
江蘇作為經濟大省、農業大省,農產品出口總量居全國第六位。2011年,江蘇農產品出口額約30億美元,為山東的五分之一,廣東福建的二分之一,浙江遼寧的三分之二。出口國家和地區按照出口總量由高到低分別為亞洲、東盟、歐洲、北美洲和歐盟。江蘇出口的農產品以畜產品、蔬菜等出口為主,分別位居全國第三位和第四位,其他產品規模小、品種多,在全國較有規模的包括腸衣占全國的33%、蔬菜中的大蒜占全國的10%,在世界農產品出口中的比重還是相當低。
二、農產品出口遇到的主要障礙及其產生的主要負面影響
(一)全球金融危機造成農產品出口下滑
2007年始于美國的世界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主要發展經濟體的經濟發展速度急劇放緩,甚至出現倒退;2009年末始于希臘的歐債危機更是對歐洲及世界經濟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在此背景下,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濟發展出現下降,世界銀行及其他一些知名評級機構不斷下調經濟增長預期。經濟的衰退直接影響了出口需求,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增速不斷放緩,該領域的貿易逆差也逐漸擴大。
(二)非關稅技術壁壘增加農產品出口難度
隨著近年農產品出口需求的下降,國際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各國為保護包護本國農產品市場紛紛出臺一系列的非關稅技術壁壘措施,如提高技術標準、加大對從我國出口的農產品的檢查檢疫力度、以各種理由設置一系列所謂的綠色貿易壁壘等,設置我國農產品出口的障礙。受此影響,我國一些傳統的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出口頻頻受阻。如2011年1-9月,中國農產品進出口總額為1107.1億美元,貿易逆差為236.3億美元,同比擴大35.9%,其中,玉米出口9.1萬噸,同比下降15.6%;稻谷和大米出口31.0萬噸,同比下降31.6%。
(三)極端天氣影響農產品產量
受各自地理位置、全球氣候變化、生態環境變化等多種因素影響,近幾年全球多地區旱、澇、高溫、冷凍、冰雪等極端天氣頻發,造成嚴重的氣象災害,對農產品的生產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多種農產品大幅度減產,國際農產品價格普遍呈上漲態勢,大豆、小麥、玉米等農產品價格上漲幅度都超過了10%。我國包括江蘇省在內的大部分地區受極端天氣影響,部分農產品產量也出現明顯下降。在農產品產量下降、價格上升的國內外背景下,增加農產品的出口就面臨著較大的困難。
(四)農產品出口屢遭各國反傾銷
受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農產品的特殊性、制度差異、出口機構失衡等多種因素影響,我國農產品出口一直深受各國反傾銷的制約。自從中國出口的糖精鈉在歐盟被反傾銷起,已有超過30 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出口產品進行近500 余起反傾銷調查,涉及4000多種商品,影響中國出口產品貿易額超過150多億元。隨著中國農產品競爭力的不斷提高和出口的快速增長,我國農產品面對的反傾銷爭端將日趨頻繁和激烈,可能成為今后不能回避的出口障礙。
三、國內采取的解決措施
(一)認真研究,妥善處理出口中的技術壁壘
中國重新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成員國后,要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規章和章程開展國際經濟活動,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維護本國的合法經濟權益。冷靜、客觀分析研究我國農產品出口中遇到的各種技術壁壘,科學規劃和完善我國農產品生產及出口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體系,使之逐步與國際通用的技術標準及農產品有關認證體系接軌,加快中國農產品有關技術標準融入國際標準的步伐。通過技術標準的完善,加強指導,進一步促使我國農產品生產及出口企業自覺地通過產品升級、技術改造等科學措施,使自己的產品更加符合國際標準,最大限度避免受到有關國家技術貿易壁壘的影響。同時,由政府牽頭,建立農產品質量標準認證體系,有序推進我國的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加強我國農產品的出口檢驗工作,提高農產品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對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出口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并嚴格執行。此外,按照國際通用的勞工標準,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及出口企業的用工管理,進一步完善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加大法規的執行監督力度,盡可能避免國際貿易中的勞工方面遇到的壁壘。
(二)積極應對,做好農業生產減災工作
針對近幾年極端天氣頻發的情況,我國政府加強了對農業生產減災工作的工作力度,各級政府及有關氣象、農業生產管理機構制定了主要氣象災害的應急預案,加強對農業氣象災害的預報和預警工作,建立農業生產抗災物資的儲備。加強農業災害應急管理,及時災害預警信息,特別是針對農業生產可能面臨的災害,做到技術方案早出臺、救災物資早落實、防御措施早到位,加強信息調度。關注跟蹤主要農產品長勢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研判,及時采取措施。加強指導服務。在發生嚴重災情時,及時派出工作督導組和技術指導組,深入災區開展巡回技術指導,幫助搞好災后田間管理,減輕災害影響和損失。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災區恢復生產。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農業抗災救災的重大行動、重大措施和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切實增強農業防災抗災工作合力。
(三)積極應對反侵銷
根據我國農產品面臨的反傾銷實際情況,中國政府積極采取各種措施應對,減少外國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反傾銷。通過政府間的各種磋商,加大我國農產品的對外宣傳;建立初期反傾銷防范機制,建立健全農產品安全預警預報機制,通過監控對有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調整農產品貿易戰略,引導企業實施多元化出口措施,積極開拓新興市場,防止出口過于集中所造成的風險。
同時,樹立農產品出口企業的主體意識,提高企業的應訴能力,指導企業運用世界貿易組織的國際貿易規則,積極應訴反傾銷案件。2009年,江蘇鹽城生產三氯蔗糖的捷康公司主動要求應訴美國337 調查,取得完勝。該企業深入研究國際貿易游戲規則的做法,值得借鑒學習。同時,我國其他領域對國外反傾銷案件的成功案例都值得仔細研究和學習。
四、淮安可以采取的策略
(一)發展特色農業
結合淮安獨特的地理位置、農業資源及氣候條件,積極發展本地特色農業,錯位發展,增加本地農產品出口的核心競爭力。淮安區五大主導產業稻米、蔬菜、畜禽、水產、林木,都已形成了“公司+基地+農戶”的產銷一條龍格局。全區成立280多家各類農產品龍頭加工企業,極大地促進了農民增收,加快發展現代高效農業,走農業產業化之路。金湖縣把“標準種(養)、名牌精品、科技知識”、“興農戰略”作為提高農業增收的重要手段,突出發展特色農業,加快了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盱眙縣以盱眙龍蝦為突破點形成特色農業產業化格局。清浦區按照“產業化提升農業”的思路,推動農業特色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這些特色農業發展舉措,促進了淮安本地特色農業的發展。
同時,淮安的特色糧油、蔬菜、淡水產品等均有較好的特色,具備了加快走向世界的條件和基礎,關鍵是如何通過品種和技術的創新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通過專業化和標準化生產規模化水平,從而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二)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 加速培育外向型農業龍頭企業
淮安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大多數企業農產品的加工技術工藝落后、小企業數量較多且無序惡性競爭,市有關部門要統籌規劃,科學管理,實現生產要素資源合理的配置,結合淮安農產品生產及出口實際情況,加快淮安農業的產業化進程。目前淮安農業龍頭企業在數量、規模、科技含量、輻射力和出口帶動力上均與蘇南蘇中地區存在較大的差距。應根據區域特色及農產品出口情況,與出口農產品基地建設相結合,通過適當的政策扶持,同時引導各類資本向龍頭企業集中,加快外向型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發展,迅速提高農業龍頭企業的數量與農產品加工水平,特別是要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農業龍頭企業,形成在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中的比較競爭優勢。
(三)加強品牌建設和保護
打造農產品知名度,培植農產品品牌。積極探索和實踐品牌農業之路,爭創一批叫得響、站得住、效益好的名牌產品是淮安市政府的農產品品牌建設戰略,通過采取加強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夯實農產品品牌建設基礎、重抓農產品標志認證,找準農產品品牌建設突破口、強化農產品質量監管,提高農產品品質、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名牌農產品等措施,淮安市目前已擁有“淮安大米”、“淮安紅椒”、“淮安黃瓜”、“盱眙龍蝦”、“洪澤湖大閘蟹”、“淮安黑豬”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8個,“淮安紅椒”榮獲農業部2011消費者最喜愛的中國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盱眙龍蝦、新象小麥粉等獲國家名牌產品,江蘇民康油脂有限公司民康牌食用油、淮安市恒晟米業有限公司蘇王牌大米、江蘇蘇美食品有限公司蘇美牌釀造醬油等獲省級名牌農產品,引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經紀人、農戶等生產經營主體增強商標意識,鼓勵支持農產品,特別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特色農產品的企業、合作組織等注冊商標。通過品牌戰略,目前,淮安銷售億元以上農產品企業分別達到30戶,其中過10億元企業3戶,過3億元企業11戶,淮安特色的農產品如盱眙龍蝦、洪澤湖水產、淮山藥等要繼續做強做大,穩住現有品牌及規模優勢,牢牢把握國際市場,形成可持續性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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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供銷合作社;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山東省
中圖分類號:F30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2)01-0105-04
在堅持前提下,以供銷合作社為市場載體,探討現行農產品生產流通體制創新,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對于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當前農產品生產流通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農產品生產流通體制尚不夠完善,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矛盾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嚴重制約了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這些問題和矛盾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產規模小。農產品的生產主體是一家一戶的農民。由于缺乏支撐服務系統,具有獨立產權、代表農民利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緩慢,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比較低,分散、細小的生產經營方式限制了農民的交易方式,農民呈無組織分散狀態進入市場,面對社會上各利益集團的權益侵蝕和不正當競爭,缺乏市場競爭力和自我保護力。
(二)質量難追溯。它從表面上看是成本問題。以蔬菜為例,定量檢測其所含農藥性質和含量,一個樣品的檢測費用要2000元,檢測時間需5~7天,這對每天成百上千批次進入城市批發市場的蔬菜,一一檢測根本不可能。給農產品加包裝并打上條形碼便于檢測,但包裝投入就要增加10%~30%的成本。這實質是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農產品由千家萬戶生產,農業不實現規模化生產,專業合作社不普遍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就沒有保障。追溯制只能靠農戶組成的協會或更大的農民組織來統一執行,并消化減少成本。
(三)流通環節多。由于農戶弱小和組織化程度低,農產品生產難以實現標準化和規模化,導致農產品進入終端市場特別是高端市場難。以蔬菜為例,從生產到消費一般要經過5~6個環節,即種植戶農村經紀人一級批發商或者商二級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調查數據顯示,通過這種渠道銷售的蔬菜占到了消費總量的70%以上,其他部分由超市等新型渠道供應。
(四)物流成本高。傳統的農產品流通方式不僅環節多,而且在各個環節還要發生諸多物流費用,無論進入產地批發市場還是進入銷地批發市場,經營者一般都需要繳納進場費、攤位費,還要支付工資、吃住等人員費用。在零售環節,至少也會支付攤位費、工商管理費等多種費用。由于在途時間長,鮮活農產品在常溫或自然條件下流通,也必然會造成腐爛等物流損失。調查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在運輸過程中腐爛的果蔬近1億噸,損失率達25%~30%,直接損失達1000億元,這些自然要計算到物流成本中。
(五)信息不暢通。“菜賤傷農”等現象的發生,往往并不是因為城市對蔬菜的需求不足,也不是因為農民種的菜太多,而是因為農產品產銷信息不通暢,導致農產品產銷不銜接。一方面,這緣于農民了解農產品需求信息和生產信息困難。現階段,農民對于農產品生產和需求信息的獲得主要還是依靠傳統的方式,從當地市場、政府部門、傳播媒體及網絡獲得的信息很少。另一方面,目前農產品物流各環節的信息化程度仍然低下,眾多小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尚未配備必要的信息設備,相關物流信息網絡系統還處于空白,僅有39%的物流服務企業擁有物流信息系統,絕大多數物流服務企業尚不具備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處理農產品物流信息的能力。
二、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市場載體的特征
解決以上突出問題和矛盾,必須在堅持的前提下,對現行農產品生產流通體制進行創新,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而作為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所依托的市場載體,兼具以下特征:
(一)公益性。這個市場載體,應該是一個得到政府支持的帶有顯著公益色彩的為農服務組織。一般市場主體的自私逐利性,決定了其不可能成為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主導力量。首先這既是分散經營、在市場交易中居于弱勢地位、很難分散和轉移風險、在農產品的收益分配上居于劣勢的農民的強烈愿望和必然作出的選擇,也是政府和全社會的普遍期待和召喚。只有以這種帶有公益性的為農服務組織作為基本市場載體,在政府支持下,發揮其整合資源的功能,才能實現其與相關市場主體共同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目標。
(二)中介性。目前,農村仍然處于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狀態,一家一戶的農民實力弱、規模小,運銷能力低下,市場信息閉塞,流通成本較高,農產品很難變成商品。作為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所依托的市場載體,其首要任務在于引導和組織農民實施標準化生產,但農民更需要一個市場載體在生產和消費之間發揮銜接功能。也就是說,這個市場載體作為一個經營服務的綜合平臺,為農民提前、產中和產后全方位的服務。
(三)盈利性。作為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所依托的市場載體,應該是一個經濟組織,是一個市場經營主體,而不能是一個完全行政化的機構,這是因為不具有市場運作手段的完全行政化機構,不可能全程參與或提供農民所需的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同時他也相對缺乏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的內生激勵。而作為一個實施市場運作的經濟組織。在為農民提供服務的同時,還應分享整個農產品生產和經營中的利潤。他只有能夠獲得穩定的利潤,才能為農民提供可持續的服務。
(四)系統性。首先,這個市場載體需要具備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的基本條件。產前能夠為農民提供種子的選擇、種苗的培育、土壤的測定和復合肥的配比等科學的指導和服務,產中能夠為農民提供病蟲害防治等管理服務,產后能夠為農民提品的收割、包裝、運輸、品牌的培育等服務。其次,他應是一個以農民的專業合作組織為基礎、自下而上逐級聯合的系統經濟組織,憑借這樣一個系統經濟組織,一方面高效組織農產品的流通,最大限度地挖掘農民增收的潛力。另一方面為政府和社會各方面支持農業發展、農民增收以及解決食品安全提供一個抓手和載體。
(五)根植農村性。這個市場載體應當產生于農村特別是農民的合作,對農村和農民有感情,能夠想農民所想,急農民所急,在遇到風險時與農民分擔風險,獲取收益時與農民共享利益,具備貼近農民,了解農業、農村,
全方位參與農民生產生活,特別是從生產人手直接組織服務農民的能力。而這個能力不是一般市場主體所具備的,不同于上述自下而上的系統經濟組織。一般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往往在地域上帶有明顯的局部性,所涉足的經營服務領域一般比較狹窄,所能提供的服務在內容上缺乏綜合性,特別是一般市場主體難以克服與農民交易成本的阻礙,因此,很難與農民在生產生活上建立起全方位的密切聯系,進而贏得農民的信賴。
三、供銷合作社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優勢
供銷合作社符合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市場載體特征的一般要求,具備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明顯優勢。
(一)供銷合作社天然是農民的盟友。供銷合作社起初是由農民入股組建的,是農民自我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其原始積累是農民的股金,其性質也是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鄉村供銷合作社始于20世紀50年代初,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組織,在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國物資生產資料分配的一個主體。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合作社的性質發生了很大改變,從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變成了政府的一個部門或全民大集體的企業,但在這一過程中,供銷合作社組織農民開展多種經營,幫助農民調整產業結構,拓展了經營服務領域。改革開放后,伴隨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大幅度增加,供銷合作社實現了快速擴張。在體制轉軌的上世紀90年代,供銷合作社陷入網破、線斷、人散的境地。進入新世紀,供銷合作社在逆境中覺醒,堅持為農服務的辦社宗旨,致力于建設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重新回到了農民中間,成為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
(二)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特性,使其服務“三農”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作為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具有其他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勢:第一,具有為農服務的光榮傳統。為農服務是供銷合作社的辦社宗旨,供銷合作社自創立以來,不管其內外部環境條件發生多大變化,從未離開“三農”,特別是基層供銷社的職工來自農家,熟悉農村,了解農民,具有融入“三農”的先天優勢。第二,點多面廣,綜合發展。供銷合作社擁有相對完整的組織體系和健全的經營服務網絡,既能直接面對“三農”,又能形成經營規模;同時,供銷合作社既經營工業品又經營農產品,既搞流通又參與生產加工,推進生產流通信用合作綜合發展,已涉及農村各個領域。第三,具備進入市場的能力。供銷合作社以流通為本,曾經是連接城鄉的主渠道,目前仍然是連接城鄉的重要渠道之一,具有進入市場、開辟市場的傳統優勢。第四,具有整合資源的能力。供銷合作社通過經濟活動為“三農”服務,其基層組織和公司企業是經濟法人,聯合社可承接公共資源、行使政府委托職能,因此,具有吸納整合各類資源的能力。
(三)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顯。進入新世紀,山東省供銷合作社順應時展要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堅持改革創新,推進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其為農服務的實力日益增強,作用越來越突出。在推進生產流通信用合作綜合發展,構建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過程中,供銷合作社的出資企業如雨后春筍,得到迅速恢復發展,基層組織重新啟動、快速成長壯大;經營服務方式不斷創新,既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又順應了農民的傳統需求;經營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從傳統的工業品下鄉到農產品進城,拓展到為社區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直到為農民和專業合作社提供融資服務,其服務領域覆蓋了農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艱苦探索,扎根于農村且根系最發達的供銷合作社。與農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其主渠道作用又日益凸顯出來。
四、供銷合作社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基本依托
由基層供銷社、供銷合作社出資企業和縣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形成的“三位一體”的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構成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基本依托。
(一)基層供銷社。作為以直接有效組織和服務農民為根本任務,以搭建平臺、綜合發展、構建體系為基本目標的基層供銷社,正在成為溝通城鄉流通的樞紐,各類專業合作社的基層聯合組織,農村融資服務體系的基本載體,擁有新型農村社區服務組織、跨越一二三產業、以先進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服務業務的綜合性為農服務組織。目前,山東省的基層供銷社正在普遍參與和推進四個方面的經營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加快建設經營服務終端,全面參與和推進包括日用品、農資和再生資源經營網絡的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二是大力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推進包括大田作物在內的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建設;三是積極開展購物、餐飲、洗浴、再生資源回收、幼兒園、敬老院、物業管理、大田作物生產經營服務等綜合經營服務,廣泛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為探索建立農村社區綜合經營服務組織創造條件;四是扎實開展專業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探索搭建以合作性金融為基礎的農村融資服務平臺。
(二)供銷合作社出資企業。供銷合作社的新型出資企業,產生于建設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的過程之中,同時又成為帶動農民和供銷合作社進入市場的骨干力量。進入新世紀特別是近幾年,山東省供銷合作社的公司企業在建設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中呈現出迅速恢復發展壯大之勢,并形成了供銷合作社公司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經進入新時期發展軌道的100個縣(市、區)相繼組建起供銷合作社主導的公司,其中起步較早的縣級供銷合作社已同時擁有了日用品公司、農資公司、農產品公司和信用擔保等公司,基層供銷社在建設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過程中,其公司企業展現出更迅猛的發展態勢,建設一個服務鏈就發展起一批項目和公司。與此相輔相成的是,由于解決了組織農民、服務農民、與農民合作的問題,供銷合作社的出資企業特別是縣域供銷合作社的出資企業,在支持基層供銷社、專業合作社和零售服務終端,建設農民需要的服務鏈,特別是建立包括技術指導、農資供應、產品銷售、融資服務在內的支撐系統等方面,發揮了日益突出的作用。
(三)供銷合作社聯社。供銷合作社聯社的基本屬性可以概括為“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經濟組織、市場運作”。聯社機關自身沒有經營活動,不是經濟實體,但支配所屬企業的資產運作,基層供銷社的資產也由縣聯社監督管理。在整個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發展中,聯社處于核心地位,發揮組織、指導、協調、服務和整合作用。適應建設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特別是新型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需要,山東省有80多個縣(市、區)依托供銷合作社成立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不斷加強以縣聯社為基礎的各級聯社建設,拓展了聯社功能,加快了聯社職能轉變。
五、供銷合作社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總體思路和關鍵環節
構建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總體思路是: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綜合作用,以創建品牌為目標,以標準化生產為核心,以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依托,完善各種經營服務功能和手段,創新商業模式,與農民及相關主體共同建立從生產到市場終端的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
扎實推進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建設,應把握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一)加快基地建設,規范農產品生產行為。立足當地產業優勢和特色農產品,發揮縣聯社的組織協調作用,依托基層供銷社和農產品龍頭公司,通過土地流轉、直接租賃等方式,建立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為農民作出示范。在成功示范的基礎上,以各類專業合作社為依托,組織農民加快發展標準化生產基地,并根據產品的市場定位,制定切實可行的生產操作規程,進一步統一和規范農民的生產行為。
(二)完善配套服務,促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依托專業合作社或農產品龍頭公司,在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或加工區域配備土壤檢測、產品質量檢驗、病蟲害防治等儀器設備,加快建設鮮活農產品預冷、整理、加工、集貨等設施及冷鏈物流系統,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產品生產經營環境。根據農產品生產經營環節的不同需求,發揮供銷合作社傳統優勢,在農資供應、農機服務、技術咨詢、加工儲運、市場銷售、信用合作、互助保險等各方面提供并不斷完善經營服務,形成農產品生產經營完整的服務鏈,促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
(三)培育市場主體。實施農產品規模經營。以縣級供銷合作社或基層供銷社為主導,吸納專業合作社入股,組建縣級農產品經營公司,使其成為帶動縣域農產品生產經營的龍頭。省、市兩級聯社發揮系統優勢,推進各縣(市、區)供銷合作社之間的聯合與合作,加快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帶動區域發展的農產品龍頭企業,努力搭建農產品信息、合作、交易平臺。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現有的經營服務設施,以改建、擴建為主,加快農產品特別是特色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建設,促進農產品有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