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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事故防范范圍
我校安全防范范圍主要是學校校產安全和師生安全。
學校校產指校園設施、財務管理室、財產管理室、圖書室、信息技術教室等。
師生安全指師生上學放學交通安全,校內傷害事故及其它傷害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觸電、危房、危墻倒塌、失火、地震、治安刑事案件及涉及師生生命的各種安全事故。
二、成立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1、X小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X擔任,辦公室成員由校委會工作人員和各位班主任組成,具體負責校內、校外、夜間護校的日常安全工作。
2、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的職能
(1)發生安全事故時,由領導小組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組長的決定、指令,現場指揮處置;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搶救傷員,采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救護。
(4)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5) 負責善后處理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3、 班主任職能
根據安全責任書中的要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對于發生的安全事故,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對事故做第一時間的應急處理。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分工及專項小組職責
1、 為了對安全事故開展科學的、有針對性處置,根據不同事故類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指令學校各部門和有關班級組織實施。
(1) 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傷害事故等事故由辦公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政教處、大隊部、各班主任等相關部門配合處理。
(2)危房倒塌事故、火災事故、重大財產失竊事故、食物中毒由治保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處、校醫室、班主任等相關部門配合處理。
(3)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政教處、大隊部、班主任負責實施。
(4)學校領導、教師違規違紀事件由黨支部、工會負責處理。
(5)網絡安全工作由教務處、信息技術組負責處理。
(6)中考、高考等組織的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教務處負責處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可隨時指令各部門協同參與處置。
2、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專項小組分工及職責
警戒維護組:
組長:X
組員:X、各班班主任
職責: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攻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保持與上級及有關部門的聯系,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向上級匯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處理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由領導小組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組長的調動、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教育局辦公室,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五、安全事故處置的程序
1、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治工作組織。
2、做好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3、做好情況通報。
4、開展事故調查。
六、其他事項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按照建設“平安費縣”的目標要求,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安全的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教育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應急處理預案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全鎮各小學、幼兒園內或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樓梯擁擠造成的事故、觸電事故、傷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他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職責
1、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職能
①迅速及時地向鎮黨委、政府和縣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②應急求援命令、信號,迅速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搶救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③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治安。
④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不準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⑤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⑥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⑦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⑧實時公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進行公布。
四、現場處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由組長組織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警戒維護、緊急搶救、信息聯絡、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事宜。
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織能:
1、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執行組長的命令,指揮現場處理。
2、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
4、具體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傷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全省及其他省(區、市)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發生跨地區或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3)國務院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其他市級行政區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區、縣(市)行政區域,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下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縣(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縣(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發生Ⅳ級食品安全事故時,由區應急指揮機構統一協調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生Ⅰ、Ⅱ、Ⅲ級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區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省、市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對未達到啟動本預案條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據分段監管的原則,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初級農產品環節由區農業局牽頭負責;生產環節由江干質監.分局牽頭負責;流通環節由江干工商分局牽頭負責;消費環節由區衛生局牽頭負責。
三、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我區一旦發生Ⅳ級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指揮系統,實施統一組織指揮。
(一)設立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指揮部總體負責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職責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系統和保障體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3、由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啟動我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全面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5、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江干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為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為:
1、負責全區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貫徹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協助指揮部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
4、檢查督促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園區)迅速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的蔓延擴大。
5、及時匯總、報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6、分析、總結事故發生的起因、經過,明確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7、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8、負責組織完成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調查處理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信息組五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江干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各鎮街實施救援工作,協調其他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匯總信息,報告、通報事故情況,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調查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分析事故進展,作出調查結論;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對案件特別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應通報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醫療救治組:由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專家咨詢組: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邀請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成員,成立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組織專家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處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各工作小組的參加部門,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
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職責為:
1、負責制訂本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
2、負責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實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的責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一)報告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農業、質監、工商、衛生、商貿旅游、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和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本轄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評估
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
(三)現場處置
經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1、由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2、事故發生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未發生事故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指揮部的調度,參與做好事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3、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按照實事求是、有利穩定的原則,征得指揮部的同意后,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社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五)事故調查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關鍵詞:秀寧隧道 危險源 安全事故 應急預案
中圖分類號:U45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3(b)-0020-02
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事故頻發,造成了極大的人身財產損失,因此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越來越受到關注。從國家到地方各單位甚至每個工程項目都高度重視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在安全事故突然發生時如何正確快速地實施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是我們所追求的目的。
隧道施工一直都伴隨著諸多風險,圍巖坍塌,火災,涌水涌泥等等。事故一旦發生往往便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減少施工施工的發生,降低事故發生后造成的損失。秀寧隧道施工方結合公司相關規定及秀寧隧道的工程特性制定一個高效有序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效保證施工過程的安全進行。本文對秀寧隧道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分析,并結合隧道安全施工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要求,對現有應急預案編制中的應急措施進行了研究。
1 工程概況
秀寧隧道(原名安祿隧道)為改建鐵路成昆線廣通至昆明段最長的雙線隧道,設計時速為200 km/h,是全線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國目前在建的最長的高速鐵路單洞雙線隧道。隧道位于祿豐南車站與雙湄村車站之間,全長13187 m,最大埋深565 m,進口里程為DK993+173,出口里程為DK1006+360。線路坡度設計為:進口端11727 m為11‰的上坡、出口端1460 m為9‰的上坡。隧道橫穿象山及孝母山脊梁,經下箐、上箐、大麥地、大龍潭、中村等村落后,于吳家村附近出洞,其間穿越數條橫向溝谷。出口段位于半徑為5000 m的左偏曲線上,其余位于直線上。其中,直線地段隧道軌上有效凈空面積為81.37 m2,按國際隧道協會(ITA)定義的斷面數值劃分標準,此隧道屬于大斷面隧道(50~100 m2)。
2 隧道危險源
對隧道施工過程進行全面危險辨識工作,主要應用系統安全分析方法進行,在此基礎上,依據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法規、規范、標準、規定推出危險源。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勘察認為秀寧隧道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以下危險源:(1)隧道塌方、涌水突泥及其引起的地下水位嚴重下降、地表沉陷(2)深基坑和支護結構坍塌、坑壁坡頂開裂、邊坡失穩、基礎樁壁坍塌(3)山體滑坡、泥石流、洪災等自然災害(4)施工引起既有線設施損壞或影響列車安全運行(5)起重吊裝等機械安全控制設備失靈或損壞、作業中突然停電、設備傾覆等(6)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7)鍋爐事故(8)火災、爆炸(9)急性中毒、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中暑、淹溺、機械傷害等各類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害。
3 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秀寧隧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原則本著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通過強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種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堅持項目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建立好項目部、作業點、作業班組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體系,實行分級管理,明確責任。各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實行各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4 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應急預案由領導小組制定,當出現安全事故時,領導小組首先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風險事故級別,負責向有關部門、組織、機構聯絡和報告事故情況;對施工現場發生的緊急情況進行技術、資金和設備支持,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及時通報上級和有關部門并聽取相關的搶險救援方案措施,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現場要及時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應急救援命令、信號;掌握匯總有關情報信息,及時做出處理決斷;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事故現場處置結束后組織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領導小組下設分管小組,分別負責不同方面任務,相互協調配合,更好地處置突發事件。各分管小組主要由以下幾個組成:(1)現場處理組:負責深入現場掌握情況,報告事故處理和進展情況;傳達領導批示,協調有關單位的救援工作。(2)專業搶險組:迅速搶救傷員,采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搶救被圍困人員,及時撤離傷亡人員;負責對事故人員進行現場救治。(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4)醫療救護組:負責傷員的救護,開設現場急救所,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及時聯系就近或醫療條件較好的醫院。(5)交通運輸組:負責現場搶險設備、人員、藥品等急需物資的運送,疏散現場人員。(6)后勤保障組:負責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醫療救護組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安排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和傷員的轉移;組織安全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控制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負責阻止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等。(7)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傷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8)機動預備組:彌補救援力量的不足,由總指揮臨時決定調動和投入。(9)事故調查小組: 對事故責任人,目擊證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詢問取證;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的性質、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 應急響應程序
結合秀寧隧道的施工特點,并參考相似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程序的制定。把響應程序等級分為兩類:一般響應程序和重大事故響應程序。對于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當事人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現場負責人組織應急成員對事故進行處理,并在半小時內向指揮部領導報告。而對于重大事故的應急響應,在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立即組織應急小組人員對事故按應急程序進行處理,并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處理工作。
6 結語
近年來,在鐵路隧道建設中,發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在總結沉痛的教訓之后,各施工單位都意識到了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重要性。一個完善、周全的應急預案可以將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保證人身安全的同時還能盡可能的減少經濟損失。只有根據現場隧道施工的實際情況,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應急預案;只有在分析各種危險源的特點,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狀態的前提下,才能保證在事故發生時,應急反應行動能按計劃有序地進行。
該文介紹了秀寧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的內容,從危險源分析到應急組織機構的布置再到應急響應程序的制定。可以看出秀寧隧道對于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重視,此預案的研究對相近工程也有很大的借鑒作用,對于預案中不足之處還需在工程進一步開展過程中進行響應的改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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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屯安委辦【20**】1號文件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我院于20**年01月22日至01月29日,對全院安全大生產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對此次自查結果做一總結: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按照縣衛生局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以黃子群院長為組長的院“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了本院“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推進了本次活動工作。
迅速開展了此次自查自糾活動。
(二)突出重點,落實整改:各科室均能根據大檢查范圍、內容,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大排查,不留死角。
并根據查找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同時限期進行了整改,扎扎實實的把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在邊檢查邊整改的同時,不斷優化了醫院安全生產環境,促進醫院又好又快發展(三)醫療安全進一步得到加強:
1、為有效開展醫療安全生產工作,醫院成立了以黃子群院長為組長的醫療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制訂了一系列醫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醫療事故糾紛防范處理工作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了各類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2、制定了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總結評價,嚴格落實獎懲機制,并針對問題認真開展持續改進工作。
3、開展了醫療安全教育工作。適時組織職工開展醫療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斷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完善了醫療事故糾紛防范處理機制,對醫療安全隱患進行了及時排查,及時處理化解了醫患矛盾。
(四)院內感染預防進一步得到落實:我院成立醫療垃圾、醫療廢物處理領導小組,依照相關規定做好對一次性注射器的毀型、浸泡和焚燒處理,并做好登記。
加強了傳染病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認真做好本鄉重點傳染病防治工作。
(五)醫療儀器及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按制度進行:每月一次檢查儀器的用電安全、周圍環境安全和儀器本身的安全性及接地情況。
加強了醫用氧的購進、驗收和使用管理。壓力容器除用電安全外,還檢查了壓力容器的耐壓指數,嚴格按使用壽命更新,不過期使用。
(六)加強值班,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配備滅火器1個,對重點科室安裝了防盜門、防盜窗、又出資購買了監控系統,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計劃:
1.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安全意識,認真補充完善各類安全生產預案并加強演練,大力營造“除隱患、保平安”的氛圍。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或者緊鄰校園的其他單位和民宅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教育局鄉中心校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教育局和鎮政府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樓梯等地段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必須立即開展緊急救助,救護人員應及時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急診治療。
2、沉著冷靜,穩定好師生情緒,教育他們不要驚慌失措,要輕手輕腳,按要求快
速轉移。
3、及時向教育局和鄉中心校匯報。
4、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五、傳染病暴發、流行應急預案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
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
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
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教室、辦公室以及其他相關功能室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環境衛生。
3、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人為破壞應急預案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要及時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
調查原因。
一預防措施
1、加強檢查和宣傳教育,盡早發現事故苗頭。堅持思想教育在先,法制教育在先,講究工作方法,在電源、水源、食物源及院內設施和全體人員中盡早發現傾向性問題和其他事故苗頭。
2、建立骨干防范體系,力爭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依靠黨、團組織,舍務人員和學生干部骨干,對剛發現掌握的傾向性問題和其他事故苗頭,及時堵塞漏洞,做好當事人的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迅速到達現場,控制局面 。管好各自學生,不圍觀、不擁擠,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如有人員受傷,需醫療救援,做好醫療救援前期工作,組織護送受傷者或發病者到醫院,配合醫院救治,并隨時與校長保持聯絡。如是斗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勸離。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立即撥打公安“110”和黃龍派出所報警。告知當事人正當的申訴方式,通過合法手段和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根據實際情況密切配合公安等機構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2、在場救護組及時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對受傷害學生進行緊急救治,或直接向有關救助部門求助。
3、如發生公共衛生類事件,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安排相關班級停課。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保護好事故現場和各種證據(包括發生事件時間、地點、原因、人員損傷和財產損失情況,含文字、聲像資料),避免事故現場遭到人為破壞;配合公安、衛生部門進行調查取證,提供證據。
2、積極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做好傷、病員身體恢復和思想穩定工作;搞好所屬人員思想教育工作;恢復教學秩序;寫好事故書面報告。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在縣教育局的指導下,學校與當地政府及保險公司積極配合,對事件當事人以及家長(家屬)做好安撫、慰問工作,嚴防事態擴大。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城鎮的燃氣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經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燃氣和壁掛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燃氣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建立健全應對燃氣突發安全事故的有效機制。
(2)統一指揮。在區黨工委和東郭街道燃氣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城鎮燃氣突發安全事故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搶修搶險、救助和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3)明確職責。按照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明確各部門、各村及相關企業的職責。
(4)專業處置。組建專業隊伍,開展專業培訓,購置專業設備,提升專業處置能力,并充分發揮相關各級管理人員的作用,加強對燃氣管理人員燃氣安全常識和應急搶險等知識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預防為主。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燃氣安全狀況的風險評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燃氣突發事件做出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郭街道區域內的燃氣管線、高壓供氣系統、輸配站、液化氣站等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5
分類分級
根據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的地點、性質和影響,城鎮燃氣安全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4個級別。
1.5.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燃氣管線、高壓供氣系統、輸配站、液化氣站、石油氣儲配基地等燃氣供應系統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級)
燃氣管線、高壓供氣系統、輸配站、液化氣站、石油氣儲配基地等燃氣供應系統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3
較大事故(Ⅲ級)
燃氣管線、高壓供氣系統、輸配站、液化氣站、石油氣儲配基地等燃氣供應系統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級)
燃氣管線、高壓供氣系統、輸配站、液化氣站、石油氣儲配基地等燃氣供應系統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街道燃氣應急處置指揮部及職責
成立**街道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由街道主任擔任總指揮,街道副主任任副總指揮,街道宜居辦、宣傳、安監、民政、衛計、財政、環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電所,消防大隊,聯通公司,移動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研究決定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和協調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審定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總結部署年度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相關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視情況派出指導組對事故發生地區的應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導或支援;組織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根據事故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指導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等工作。
2.2
工作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宜居辦,宜居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與街道應急機構及有關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機構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負責與經濟區等上級部門聯絡;負責安排領導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領導小組會議;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經濟區等上級有關黨政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信息工作,審查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信息稿件,編發事故應急情況簡報;組建燃氣事故應急專家庫,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工作小組的聯絡,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向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區等上級黨政部門上報調查結果;按照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城鎮燃氣事故總結評估和上報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宜居辦: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及時了解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情況,判定事故等級,提出啟動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意見,報送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安監辦:負責組織城鎮燃氣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派出所:負責調派民警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員,確保道路通暢,保證事故搶險車輛進出有序;負責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控制;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負責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身份,協助政府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宣傳:負責組織信息宣傳媒體配合指揮部辦公室全面、客觀、及時、準確地宣傳報道燃氣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做好輿論引導。
財政:負責為燃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并對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
交通:負責組織車輛運送城鎮燃氣搶險應急物資。
衛計: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負責對事故區域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傳播、蔓延。
環保:負責做好事故區域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工作,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水利:負責城鎮燃氣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修復毀壞的水利工程。
民政:負責在特別重大、重大燃氣突發事件預警或者發生特大、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中,做好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負責組織、發放災民生活救濟款物,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隊:配合燃氣應急救援隊實施救援工作,對燃氣突發事件中的被困人員進行解救,并配合燃氣供應單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偵檢及器具堵漏、冷卻抑爆、關閥斷源等工作。
供電:負責事故災難現場供、用電及應急裝置的架設;快速修復事故受損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各村、社區: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開展事故搶險救援,防止事態蔓延擴大;按照應急救援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應急救援各項工作落實。
燃氣企業:負責制定現場搶修方案,組織搶險隊伍,調配儀器機具,交通通信工具,具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用戶通告、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等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制定燃氣運輸、儲備、使用過程中的應急預案。
2.4
現場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燃氣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發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村屯及其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設立以下專業工作小組,按照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4.1
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和宜居辦牽頭,組織衛計、環保、燃氣企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搶險隊員,負責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危險源控制、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
2.4.2
傷員搶救組:由衛計辦牽頭,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事發單位等有關人員,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2.4.3
安全警戒、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組織交通、燃氣企業及事發地村屯相關人員,負責布置現場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并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工作。
2.4.4
專家咨詢組:由宜居辦和安監辦牽頭,組織環保、供電、供水、通信、燃氣單位等方面的專家,負責對事故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2.4.5
協調聯絡組:由宜居辦和宣傳牽頭,組織本部門相關人員及事發地村屯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協調和聯絡工作。
2.4.6
事故調查組:由安監局和工商局牽頭,組織住建等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調查。
2.4.7
環境監測組:由環保局牽頭,組織水利、衛生部門及燃氣企業監測人員,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2.4.8
信息組:由宣傳部牽頭,組織相關人員,負責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炒作和不實報道。
3
預防和預警
3.1
預防
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建立本區域、本單位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系統,對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控。負責收集、匯總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信息,組織開展風險分析,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體系,對城市燃氣設施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
3.2.1
預警級別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執行統一預警標準,按照燃氣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4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3.2.2
預警
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向指揮部上報燃氣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燃氣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應急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內容
(1)事發單位、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
(3)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發現場應急救援情況;
(5)事件報告單位、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
信息報告時限
一般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經濟區和住建、安監部門。
發生較大燃氣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報告與逐級報告相結合的原則,宜居、安監等相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在逐級上報的同時,1小時內直接報告經濟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時,1小時內可直接報市住建和安監局。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后按時限補報書面材料。
4.3
先期處置
燃氣突發事件發生后,村屯和燃氣企業在及時報告燃氣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應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格保護現場,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確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態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好標志和記錄。
4.4
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燃氣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燃氣應急預案,迅速報告經濟區應急辦。并召開指揮部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搶險救援事宜。
4.5
指揮協調
4.5.1
搶險救援
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盡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傷亡情況,制定施救方案,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搶險救援,全力搶救遇險人員,減少財產損失。
4.5.2
現場監控
現場指揮部組織力量加強對事故現場的安全監控,及時采取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鏈,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4.5.3
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對救援環境和作業條件進行評估,根據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4.6
擴大應急
當燃氣事故現場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時,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支援請求,向經濟區報告有關情況。
4.7?應急結束
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街道辦事處視情況確定并宣布應急終止。應急結束后,事故現場指揮部予以撤銷,應急救援撤離現場。負責現場指揮的部門應及時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Ⅳ級、Ⅲ級燃氣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相關部門按各自權限負責。Ⅰ級、Ⅱ級燃氣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按有關規定進行。
對燃氣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對受災群眾應做好安撫、救助工作,保證群眾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
燃氣供應單位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盡快恢復正常燃氣供應。
5.2
調查評估
燃氣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責任、經驗教訓及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對應急工作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分析,向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報告。
5.3
信息
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I級、II級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或省相關部門負責;III級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及牽頭處置的部門負責;IV級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由縣區政府負責。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搶險裝備保障
各燃氣企業應根據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險裝備,建立和完善應急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應急搶險裝備處于良好狀態。燃氣行業管理部門應關注國內燃氣技術的發展趨勢,結合實際需要,適時對現有燃氣安全相關的設備、設施及專業搶修裝備進行更新,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和應急搶修人員,不斷提高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消防大隊應在現有消防裝備的基礎上,完善專業處置燃氣泄漏的應急搶險裝備。
各級燃氣應急處置機構,應掌握各燃氣專業搶險隊伍應急搶險裝備的儲備和分布情況,并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需要,現場指揮部決定調用應急搶險裝備時,裝備產權單位應堅決執行,迅速將應急搶險裝備送達現場,并派專人負責現場操作和維護。
6.2
應急隊伍保障
各村屯根據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需要,組建和完善本村燃氣專業搶險隊伍。
公安消防隊伍要充分發揮在區域分布和技術裝備上的優勢,負責組織消防隊員進行系統的燃氣專業搶險知識培訓,提高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能力。
燃氣企業應加強燃氣搶險隊伍建設,通過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等手段提高燃氣搶險隊伍的綜合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發地公安機構負責現場交通管制和疏導,維持交通秩序,確保應急搶險裝備、人員和物資運輸暢通;負責組織設置警戒線,控制和保護現場,并根據需要組織受災群眾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員。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計辦協調街道醫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有關應急物資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6.5
經費保障
財政所應保障應急處置燃氣突發事件所需經費。對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由財政局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各燃氣企業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以企業投資建設為主,必要時由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6.6
通訊保障
工信部門負責應急通訊網絡的建設和維護。加強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建立集通信網絡、調度指揮中心、移動指揮平臺為一體的通信指揮體系,提高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有關通信運營商負責應急狀態有線、無線通訊網絡的正常使用和維護,確保應急救援機構之間信息通暢。
應急處置機構成員單位和燃氣企業搶修隊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保證信息及時上傳下達,同時利用消防隊伍和燃氣專業搶險隊伍等現有設備建立無線對講通訊網絡,保證指揮通訊暢通。
6.7
社會動員保障
宜居辦組織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用戶做好安全用氣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鼓勵及時報告燃氣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在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要確保本轄區的社會穩定,協調解決供、用氣糾紛,組織居民協助燃氣供應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報燃氣突發事件相關情況,以得到理解與支持。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7
附則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