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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飲水;合格鑒定;學生保健服務;農村衛生
【中圖分類號】 R 179 G 478.5 R 123.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9)09-0824-02
為進一步落實完善學校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切實做好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預防控制疾病傳播和群體性健康危害事件發生,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校園秩序和社會穩定,對湖州市農村學校自備水供水情況開展了衛生現狀調查,現報道如下。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湖州市3縣2區共有學校312所,其中農村學校196所、縣鎮學校71所,城市學校41所、普通高等學校4所。26所設自備水的學校均為農村學校,為此次監測對象。
1.2 方法 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對學校自備水進行了采樣檢測,檢測指標有22項: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氨氮、鋅、銅、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總硬度、鐵、錳、硫酸鹽、氯化物、耗氧量、砷、氟化物、硝酸鹽、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或大腸埃希菌)、消毒劑余量(余氯等);同時對學校自備水供水管理、設施進行了調查。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26所使用自備水農村學校中,水源類型為井水的17所(65.38%),山泉水5所(19.23%),溪水4所(15.38%)。其中未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的7所(26.92%),未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的3所(11.54%),水源選擇不合適的4所(15.38%),水源防護不符合要求的4所(15.38%),自備水不消毒或未能做到定期消毒的5所(19.23%)。大部分學校管理者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淡薄,對水污染引發水源性疾病爆發與流行的危險度缺乏足夠的重視;自備水供水設施簡陋,制水工藝簡單,供水方式基本上是將井水抽到水塔(蓄水池)后直接供應,無任何凈化設施的11所(42.3%)。26所學校均未開展日常水質監測工作。
2.2 水質檢測結果分析
2.2.1 2007與2008年自備水水質監測結果比較 2007年共采樣檢測學校自備水74件,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指標均合格的樣品45件,合格率為60.81%;2008年共采樣檢測33件自備水水樣,監測結果顯示,各項指標合格的7件,合格率為21.21%,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5.61,P
2.2.2 不同類型自備水監測結果比較 對使用不同類型自備水水源的飲用水進行采樣監測,井水為自備水源飲用水樣品89件,合格49件,合格率為55.06%;山泉水水源的飲用水樣品10件,合格2件,合格率為20.00%;溪水自備水水源樣品8件,合格1件,合格率為12.50%,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8.933,P=0.009)。
2.2.3 2007與2008年自備水各單項指標監測結果 見表1。
從2007與2008年監測結果可以看出,學校自備水水質衛生狀況不容樂觀,合格率達100%的只有8項指標,合格率最低的指標是總大腸菌群,合格率為32.50%。
2007與2008年各指標監測結果表明,各指標監測合格率不穩定,2007年指標合格率達100%的有8項(色、氨氮、砷、硝酸鹽、氯化物、銅、鋅、氟化物),合格率均為0的有4項指標(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游離性余氯);2008年指標合格率達100%的有10項(pH、臭和味、氨氮、砷、耗氧量、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銅、氟化物),合格率最低的是總大腸菌群。
3 討論
從湖州市農村學校2 a監測自備水樣品的指標合格率來看,渾濁度合格率為76.47%,這與水凈化過濾設施設備不全或使用不規范、部分學校甚至未經水凈化處理直接供應自備水有關。水塔(蓄水池)長期不清洗、消毒,存在較多泥沙、有機物及微生物,導致微生物指標普遍超標,水質污染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水源影響半徑內存在廁所、垃圾等污染源;衛生管理制度執行不力,未對水質進行加氯消毒或消毒不規范;多數學校對自備水未能堅持日常加氯消毒;部分學校水源中重金屬鐵與錳等含量偏高,可能與地下水礦物質含量和工業“三廢”污染影響有關。
湖州市農校學校自備水水質衛生狀況不容樂觀,學校自備水硬件投入不足,學校對自備水缺乏必要的衛生管理機制, 存在較多的衛生安全隱患,水質衛生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為有效保障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預防和控制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提出以下建議:
3.1 政府重視,加大學校自備水設施改造力度 各級政府要在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時,重視農村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體系建設,加大專項經費投入,積極改造學校自備水供水系統,充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
3.2 建立制度,完善學校自備水的管理 學校應按照《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的要求,制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制定水質污染應急預案,加強水源衛生與安全防護措施,消除污染源,防止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建議教育部門在學校自備水水源選擇時,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驗收及水源水質檢測,并根據集中式供水要求,配備相應的自備水凈化過濾消毒設施,對部分化學和毒理學指標長期超標又無法人工去除的,應考慮停止飲用,另找水源,確保廣大師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關鍵詞】二次供水;衛生學調查
【中圖分類號】R754【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03-0335-01
近年來,隨著我縣城市建設的發展,一座座高樓拔地而起,二次供水增多,二次供水的衛生質量直接影響居民的身體健康。二次供水水質基本上符合衛生要求,但國內文獻已報道的 249起飲用水污染事故中120起是二次供水污染而引起的,約占48.2%。由于供水管道、水箱、涂料等材料不合格,或者由于設計安裝、選址不合理,都可能導致水污染事故,說明二次供水污染的危險依然存在。為了了解我縣二次供水衛生狀況,加強對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2009年六月我們對遜克縣內住宅小區10處二次供水情況進行了衛生學調查。
1 材料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轄區內隨機抽取10處二次供水10個蓄水箱。
1.2 調查內容與方法,水質檢驗,按《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法》,統一在四樓隨機抽查一住戶,按無菌操作采水樣500ml,4小時內送檢。一般衛生學調查按《黑龍江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范》。
1.3 評價標準: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黑龍江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范》。
2 結果與評價
我縣的住宅基本是5~7層,建筑時間2~12年,蓄水箱由鋁板、鐵板材料構成,此次調查10個蓄水箱結構相似,由入水口、出水口、透氣孔、檢查口構成,該結構的缺點是出水口與底部之間形成了“死水區”,易使污泥、雜物淤積于底部,該區水流循環較差,微生物很容易繁殖,所以蓄水箱定期消毒是很重要的。
調查結果表明,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措施沒有很好落實,與衛生標準要求有較大差距。見表1、表2
二次供水管理人員多是臨時工、管理員兼管,素質較差,未經有關衛生法規、衛生知識培訓,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有點不符合有關衛生法規、標準要求,有的設在鍋爐房內,有的無單獨房間在樓道狹空內,在地下無防滲設施,由于設計存在的問題又疏于管理,10個蓄水箱檢查口有2個無蓋,8個有蓋的4個無鎖,透氣孔均未加防護罩,氣壓罐全部無自動空氣過濾器,由于有的水箱常年不清洗消毒,內漆剝脫,甚至長出青苔,水里可見到蚊蠅蟲體。由于存在以上問題,水質很容易受到污染,引起介水傳染病流行的危險性也就增大。表3水質檢驗結果反映了二次供水水質受到了一定程度污染。
同期出廠水符合《生活飲用水標準》說明二次供水受到污染,與蓄水箱多年不清洗、不消毒、二次供水系統防護措施不落實、管道陳舊生銹有關,調查后我們對不合格的蓄水箱會同有關單位進行了清洗消毒,改善水質。
3 討論與建議
通過調查發現,二次供水系統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3.1 設計衛生問題。蓄水箱沒有單獨房間,例如有1個設在樓道地下,受到泄露污水污染威脅,居民反映強烈,飲用水沒有安全感。有1個設在鍋爐房內,有2個設在樓道狹空內,沒有一個清潔環境,受到污染的機會比較多,不便管理。蓄水箱安裝時未考慮清洗消毒,例如有1個設在樓道地下的水箱,無處排放污水,甚至無法進行清洗消毒,從建設以來7年從未清洗消毒,又無資金改造,使飲用水水質存在較大隱患。
3.2 涂料衛生問題。調查的2個鐵板水箱,使用的是一般防銹漆,防腐效果差,漆皮已脫落污染水質。
3.3 管理不善是二次供水污染的又一原因。管水從業人員不了解飲用水衛生法規,衛生知識,無衛生管理崗位責任制,蓄水箱檢查口不加蓋、不加鎖、不清洗消毒水箱,缺少必要的防護措施,以至在水箱內發現淤泥、蚊蠅蟲體、甚至老鼠尸體。由于以上存在的問題直接影響了飲用水檢驗指標合格率。
針對以上發現的問題,我們認為有關部門領導要提高認識,加強對二次供水管理,落實《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范》《生活飲用水標準》。一是衛生部門按國家有關法規對新建、改建二次供水設施進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二是各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對二次供水系統衛生管理,提高飲用水管理人員衛生法規、衛生知識素質,同時各產權單位要有必要的資金投入,更新、維護制度。三是有關部門應成立專業隊伍來清洗消毒水箱,保證二次供水系統不受污染,防止介水傳播疾病的發生和對人體健康長久的慢性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參考文獻
一、衛生監督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檔案資料要求
㈠食品衛生工作規劃、人大、政府對食品衛生執法檢查活動
內容:
1.每年人大、政府對食品衛生執法檢查活動有關文件
(2003年、2004年、2005年);
2.政府的貫徹食品衛生工作規劃;
(規劃范圍要涵蓋2003-2005年)
3.市、區領導對食品衛生工作的講話;
(2003-2005年)
4.衛生部門向人大、政府作的食品衛生執法情況匯報;
(2003-2005年)
參考樣板:
1.《關于召開××市食品衛生工作會議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關于印發××市農村2004—2010年初級衛生保健實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3.《××市衛生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市衛生局
4.*副市長在2005年全市衛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㈡食品衛生計劃總結
內容:
1.食品衛生工作年度計劃
(2003年、2004年、2005年);
2.食品衛生工作年度總結
(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
3.近三年食品衛生工作總結
近三年食品衛生工作總結撰寫要求
⑴題目:“××市**區食品衛生工作匯報”
⑵內容包括:
a.基本情況概述
b.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各項創衛指標的完成情況,注意采用的數據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一致;
c.采取的主要措施(突出亮點,如基層建設、量化、專項整治等);
d.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
e.當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⑶食品衛生工作匯報要包含以下內容:人大、政協及其常委會每年對食品衛生執法檢查活動情況;每年開展食品衛生知識宣傳活動情況;食物中毒趨勢、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食品衛生監督覆蓋率、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率、衛生知識培訓率、傳染病調離率;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等食品門店的食具抽檢合格率、食品衛生抽檢合格率等。
參考資料:××市**區食品衛生工作匯報(市衛生局)
㈢食品衛生技術規范文件
內容:
1.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2003-2005年)
2.各類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3.有關技術指導規范。
參考樣板:
1.《關于印發××市衛生系統2005年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衛生局;
2.《轉發關于印發食品企業haccp實施指南的通知》-市衛生局;
3.《關于印發熟肉制品專項整治衛生要求的通知》-市衛生監督所
㈣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內容:
1.相關規范文件(含各類食品經營單位評分表)
2.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方案
3.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培訓情況
4.量化分級情況通報和總結
5.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度及進度表
(餐飲業實施食品衛生管理量化分級管理≥95%)
6.宣傳資料
㈤食品衛生監督專項檢查資料
1.檢查方案、通知(2003-2005年)
2.檢查情況總結
3.年度健康相關產品衛生監督抽檢計劃和抽檢情況報告
參考樣板:
4.《關于印發2005年××市健康相關產品衛生監督抽檢工作計劃的通知》
㈥食物中毒控制和報告
1.食物中毒相關文件
―《關于進一步規范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制度的通知》
―《××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方案》
2.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注意數據要與《衛生城市信息報表》相符(2003-2005年)
3.食物中毒調查報告;注意數據要與《衛生城市信息報表》相符(2003-2005年)
4.預防食物中毒宣傳資料
㈦開展食品衛生宣傳活動資料
1.食品衛生宣傳簡報(2003-2005年)
2.宣傳周活動文件、圖片(2003-2005年)
3.報刊、電臺、電視臺報道
4.監督所網站及網上報道
(含文字、圖片、影像等)
㈧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資料
1.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部分資料)
2.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培訓資料(部分資料)
(含培訓教材、培訓記錄、考試試卷、培訓證明等)
3.患“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
√“五病”的從業人員體檢結果
√“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通知書
√相關企業“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報告
√現場核實“五病”人員調離情況的現場檢查筆錄
㈨食品衛生報表
1.被監督單位一覽表;注意數據要與《衛生城市信息報表》相符。
2.衛生城市信息報表(2003-2005)
㈩其他相關部門的食品衛生管理情況
1.農產品、獸藥及畜產品、水產品違禁藥物的專項治理。無藥物濫用情況,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可向農業部門了解相關資料)
2.生豬定點屠宰,無注水和病畜肉上市,已開展牛、羊、禽類定點屠宰。
(可向經貿委和工商部門了解相關資料)
3.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無固定加工、就餐場所的食品攤點的查處情況
(可向工商部門、行政執法局等了解相關資料)
4.建筑工地食堂管理情況
(可向建委等了解相關資料)
(十一)隨機抽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個案資料
每個單位的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資料
3.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
4.每年至少2次的現場監督筆錄
5.食品衛生量化分級評分表;
6.五病人員體檢調離通知書(如無體檢不合格人員,不用填寫)。
注意事項: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食品衛生量化分級評分表、衛生監督意見書、五病人員體檢調離通知書等監督文書無漏項、缺項;
2.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中“經辦監督員意見”項監督員必須簽名;必須有衛生監督所領導簽發;有衛生等級評級結果。
注意事項:
1.提交資料的首頁要有資料目錄
2.資料收集要符合《××市全面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資料建檔工作指引》的要求
3.數據要認真核實,特別注意各種數據、時間的合理性;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中的數據相應、不能出現邏輯錯誤。
資料的規格與形式
1.表格:標題用小二號宋粗體字,表格內文字用小四號或五號字宋體
2.普通文檔:標題用二號宋粗體,正文用三號仿宋體,行距25。
3.所送資料、報表要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
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重點檢查單位現場衛生要求
㈠中型以上餐飲業衛生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周圍25米內無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污染源。
⑵加工場所(含輔助場所)面積與就餐人數和供應品種相適應,不少于1m2/人、且廚餐比≥1:2。
⑶加工場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順序予以布局。
⑷墻壁鋪貼瓷磚1.8米以上,地面鋪貼地磚等便于沖洗材料,頂棚用扣板吊頂封閉。
⑸操作臺、灶臺面用不銹鋼材料制作或瓷磚貼面,設置排氣抽煙設備,正常使用。
⑹
設置專用粗加工間,加工肉類(包括水產品)與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m以上。
⑺設置專用餐具洗消間,內設餐具清洗池,配專用餐具消毒池,并明顯標志,以熱力消毒為主,消毒方法張貼上墻,配置餐具保潔柜。
⑻
銷售熟食或涼菜必須設置專間,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專人使用、專用工具、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消毒設施,并有明顯標志。應設置紫外線消毒燈,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強度大于70μw/cm2,距離地面2m以內。
⑼配備冷藏食品的冰箱,冷藏冷凍食品分類分層或分冰箱存放,必須生熟分開;庫房食品分類離地離墻20cm存放。
⑽
設置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和洗手、消毒、防潮、防霉設施,并正常使用,室內無蠅、無鼠跡,配備帶蓋垃圾桶。防蠅設施包括:紗門、紗窗、風簾機、滅蠅燈、排風口不銹鋼窗紗等;防鼠設施包括:30
厘米高金屬防鼠擋板、離地門縫小于0.6厘米、下水道設置小于0.6厘米防鼠柵欄等。
(11)每人配有兩套工作衣帽,上崗時穿戴整潔,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佩戴口罩,個人衛生符合要求。
(12)使用自來水,保持下水道通暢。
2.衛生管理要求:
⑴按規定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
⑵從業人員100%持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五病”調離率達到100%,并有調離記錄。
⑶建立完善的崗位衛生制度,并張貼上墻,設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⑷各種食品標識應符合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食品。
⑸采購食品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⑹保持內外環境和物品用具整潔。
⑺禁止將食品與消殺藥品等混放。
⑻按核定的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
㈡小飲食店衛生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周圍25米內無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污染源。
⑵總面積不得小于40平方米,廚餐比≥1:2,廚房內設置烹調間與清洗間,推薦肉菜清洗加工與餐具清洗分間操作。
⑶設置專用粗加工間(區),至少配置兩個水池,葷素分開使用,并明顯標志。
⑷
設置專用餐具清洗間(區),配置餐具清洗池,配專用餐具消毒池,并明顯標志,推薦使用熱力消毒,藥物消毒者備有兩瓶以上消毒劑,消毒方法張貼上墻,在廚房與餐廳分別配置餐具保潔柜。
⑸操作臺、灶臺面用不銹鋼材料制作或瓷磚貼面,操作臺下設置離地20cm以上餐具保潔柜,設置排氣抽煙設備,正常使用。
⑹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m以上。
⑺墻壁鋪貼瓷磚1.8米以上,地面鋪貼地磚等便于沖洗材料,頂棚用扣板吊頂封閉,墻壁制作吊柜。
⑻銷售熟食或快餐必須設置專間,砧板必須生熟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⑼配備冷藏食品的冰箱,冷藏冷凍食品分類分層或分冰箱存放,必須生熟分開;食品分類離地離墻20cm存放。
⑽
設置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和洗手、消毒、防潮、防霉設施,并正常使用,室內無蠅、無鼠跡,配備帶蓋垃圾桶。防蠅設施包括:紗門、紗窗、風簾機、滅蠅燈、排風口不銹鋼窗紗等;防鼠設施包括:30
厘米高金屬防鼠擋板、離地門縫小于0.6厘米、下水道設置小于0.6厘米防鼠柵欄等。
(11)每人配有兩套工作衣帽,上崗時穿戴整潔,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佩戴口罩,個人衛生符合要求。
(12)使用自來水,保持下水道通暢。
2.衛生管理要求:
⑴按規定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
⑵從業人員100%持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五病”調離率達到100%,并有調離記錄。
⑶建立完善的崗位衛生制度,并張貼上墻,健全衛生管理組織設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⑷各種食品標識應符合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食品。
⑸采購食品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⑹保持內外環境和物品用具整潔。
⑺禁止將食品與消殺藥品等混放。
⑻按核定的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
㈢集體食堂衛生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周圍25米內無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污染源。
⑵
供餐人數100人以下食品處理區面積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1000人以上超過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m2。
⑶不使用燃煤爐灶,使用液化氣等清潔能源。
⑷墻壁鋪貼瓷磚1.8米以上,地面鋪貼地磚等便于沖洗材料,頂棚用扣板吊頂封閉。
⑸操作臺、灶臺面用不銹鋼材料制作或瓷磚貼面,設置排氣抽煙設備,正常使用。
⑹設置專用粗加工間(區),至少配置各兩個水池,葷素分開使用,并明顯標志。
⑺設置專用餐具洗消間,內設餐具清洗池,配專用餐具消毒池,并明顯標志,以熱力消毒為主,消毒方法張貼上墻,配置餐具保潔柜。
⑻
必須設置專門的配餐間,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專人使用、專用工具、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消毒設施,并有明顯標志。應設置紫外線消毒燈,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強度大于70μw/cm2,距離地面2m以內。
⑼配備冷藏食品的冰箱,冷藏冷凍食品分類分層或分冰箱存放,必須生熟分開;食品分類離地離墻20cm存放。
⑽
設置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和洗手、消毒、防潮、防霉設施,并正常使用,室內無蠅、無鼠跡,配備帶蓋垃圾桶。防蠅設施包括:紗門、紗窗、風簾機、滅蠅燈、排風口不銹鋼窗紗等;防鼠設施包括:30
厘米高金屬防鼠擋板、離地門縫小于0.6厘米、下水道設置小于0.6厘米防鼠柵欄等。
(11)每人配有兩套工作衣帽,上崗時穿戴整潔,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佩戴口罩,個人衛生符合要求。
(12)使用自來水,保持下水道通暢。
2.衛生管理要求:
⑴按規定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
⑵從業人員100%持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五病”調離率達到100%,并有調離記錄。
⑶建立完善的崗位衛生制度,并張貼上墻,健全衛生管理組織設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⑷各種食品標識應符合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食品。
⑸采購食品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⑹保持內外環境和物品用具整潔。
⑺禁止將食品與消殺藥品等混放。
⑻按核定的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
㈣小食品商店衛生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周圍25米內無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污染源。
⑵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貨架柜臺。
⑶食品與百貨等其它物品分開存放。
⑷經營冷飲等食品,配置冷藏設施。
⑸食品分類離地離墻20cm存放。
⑹設置紗門紗窗等防蠅、防塵設施和防潮、防霉、防鼠設施,并正常使用,室內無蠅、無鼠跡,配備帶蓋垃圾桶。
⑺人配有兩套工作衣帽,上崗時穿戴整潔,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佩戴口罩,個人衛生符合要求。
2.衛生管理要求:
⑴按規定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
⑵從業人員100%持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
⑶建立完善的崗位衛生制度,并張貼上墻,健全衛生管理組織設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⑷各種食品標識應符合要求,不經營過期變質食品。
⑸采購食品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⑹保持內外環境和物品用具整潔。
⑺禁止將食品與消殺藥品等混放。
⑻按核定的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
㈤肉食、冷飲、糕點加工廠衛生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周圍25米內無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污染源。
⑵生產場所與生活區分開,有原處理、食品加工、食品存放等生產用房。
⑶工藝流程按原料、配料、加工、包裝、成品一條龍設置,車間布局合理,無交叉污染。
⑷操作臺用不銹鋼材料制作或鋪貼貼瓷磚。
⑸墻壁鋪貼瓷磚到頂,地面鋪貼地磚等便于沖洗材料,頂棚用扣板吊頂封閉。
⑹車間內不得存放與食品生產無關的物品。
⑺配料、灌裝、包裝車間設置空氣消毒設施。
⑻建立化驗室,由專業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工作,檢驗資料齊全。
⑼配備冷藏食品的冰箱,冷藏冷凍食品分類分層或分冰箱存放,食品分類離地離墻20cm存放。
⑽
設置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和洗手、消毒、防潮、防霉設施,并正常使用,室內無蠅、無鼠跡,配備帶蓋垃圾桶。防蠅設施包括:紗門、紗窗、風簾機、滅蠅燈、排風口不銹鋼窗紗等;防鼠設施包括:30
厘米高金屬防鼠擋板、離地門縫小于0.6厘米、下水道設置小于0.6厘米防鼠柵欄等。
(11)每人配有兩套工作衣帽,上崗時穿戴整潔,加工食品佩戴口罩,個人衛生符合要求。
(12)使用自來水,自備水源每年進行檢測,保持下水道通暢。
2.衛生管理要求:
⑴按規定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
⑵從業人員100%持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五病”調離率達到100%,并有調離記錄。
⑶建立完善的崗位衛生制度,和衛生操作規程并張貼上墻,設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⑷各種食品標識應符合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食品。
⑸采購食品原料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⑹保持內外環境和物品用具整潔。
⑺禁止將食品與消殺藥品等混放。
⑻按核定的加工項目和范圍經營。
⑼每批產品均有完整配料記錄,可追蹤溯源。
⑽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劑和濫用、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
(11)所有食品檢驗合格方可出廠。
㈥集貿市場衛生要求
1.集貿市場衛生管理要求
⑴集貿市場25m內不得有開放式廁所、暴露性垃圾堆等影響食品衛生的污染源。
⑵集貿市場的建筑和設施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ü具備與食品衛生要求和經營品種、規模相適應的給排水設施;
ü采光和照明設施符合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需要;
ü有防塵、防蠅、防鼠和垃圾收集設施;
ü市場的地面應當平整結實、易于沖洗、排水通暢。
⑶
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區域的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并在不同區域作明顯標示。攤位分區和分類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ü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
ü經營鮮活畜禽、水產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區域隔開,相互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ü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
ü經營餐飲服務應設置在專門區域,并相對集中;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5米范圍內不得經營鮮活畜禽。
⑷
集貿市場應指定一名負責人為集貿市場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負責對進入集貿市場的食品和集貿市場內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檢查。食品衛生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食品衛生管理員的數量應當與集貿市場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數量相適應。
⑸集貿市場應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制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ü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審查制度;
ü對進場食品的檢查和防止假冒偽劣食品進場管理制度;
ü日常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ü食品衛生違規處理制度;
ü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⑹
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配備的快速檢測設備和人員能夠開展對可疑受農藥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農副產品、食品原料和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無檢測能力的,應委托有檢測能力的機構定期檢測。
⑺集貿市場內應當配備衛生保潔人員,保證市場內的環境清潔,維護市場內衛生設施與設備正常使用。
⑻
集貿市場應設立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公示欄,建立食品衛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衛生檢查、檢測情況,對檢查、檢測不合格的食品及進場經營者應在公示欄公告。
⑼集貿市場有符合衛生要求的公廁和垃圾站。
⑽活禽宰殺場所應與其它區域分開設置,宰殺場所應集中、封閉,污水、垃圾及時收集、清理。
(11)集貿市場設集中粗加工間,粗加工間設水池、貨架、垃圾桶,食品凈菜上架銷售。
2.市場舉辦者衛生管理要求
⑴
市場舉辦者應當做好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維護好市場的設施、設備和環境衛生,對市場所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指導。
⑵市場舉辦者應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查,建立進場經營者的衛生管理檔案。
⑶市場舉辦者應當與進場經營者簽訂食品衛生保證協議書,約定違法經營的責任,加強對進場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⑷市場舉辦者應對所有進場的食品進行檢查,對可疑受污染的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銷售。
⑸市場舉辦者及其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每天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有:
ü是否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及經營內容與許可范圍是否一致;
ü經營人員是否按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ü是否落實進出貨臺賬制度;
ü禽畜肉類是否經過獸醫衛生檢疫,并查驗檢疫證明與肉類數量是否相符;
ü食品進貨是否按規定進行索證;
ü生產、加工或經營過程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ü
是否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尤其要對食品加工、經營中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質或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原料;
ü是否有其他違反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行為。
⑹
市場舉辦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進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懷疑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及時向當地衛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發現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立即對該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投訴,必要時報告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市場內的食品衛生違法案件。
3.進場經營者衛生要求
⑴
進場經營者按照規定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掌握基本的衛生知識,“五病”調離率達到100%,并有調離記錄。
⑵
進場經營者應建立進出貨臺帳制度,臺帳中應注明所銷售食品的來源、數量、保質期,并定期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限。
⑶
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進場經營者均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結果報告單。
顧客需要了解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的,銷售者必須保證能夠提供。
⑷
經營食品,要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識的衛生要求;經營散裝食品,設置防塵罩,配備售貨工具和分裝食品袋;經營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具有衛生部頒發的該產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
三、企業自身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類別內容餐飲業小食店小商店食堂加工廠
衛
生
管
理
制
度食品衛生管理小組機構人員名單√√√√
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制度√√√√
衛生檢查制度√√√√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預防食物中毒衛生管理制度√√√
食品采購檢查驗收、索證管理制度√√√√√
過期食品退市制度√√√√√
崗
位
責
任
制烹調間崗位責任制√√√
粗加工間崗位責任制√√√
洗消間崗位責任制√√√
食品倉庫衛生崗位責任制√√√√
熟食(涼菜)間衛生崗位責任制√√
配餐間的衛生崗位責任制√√
包裝(罐裝)間衛生崗位責任制√
產品檢驗崗位責任制√
相
關
資
料衛生許可證√√√√√
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
從業人員健康培訓證明√√√√√
衛生檢查記錄(每月至少一份)√√√√√
食品采購索證資料√√√√√
肉類購貨憑證√√√
倉庫物品進出貨臺賬√√√
倉庫物品記錄卡√√√
四、各區衛生監督所上報給市衛生監督所的創衛資料
(資料上報時間:2005年9月20日前)
㈠食品衛生計劃總結(2003、2004、2005)
1.食品衛生工作年度計劃
(2003年、2004年、2005年);
2.食品衛生工作年度總結
(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
3.近三年食品衛生工作總結
㈡食品衛生技術規范文件
1.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2003-2005年)
2.有關技術指導規范。
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方案;
㈣食品衛生監督專項檢查資料(2003-2005)
1.檢查方案、通知(2003-2005年)
2.檢查情況總結
㈤開展食品衛生宣傳活動資料(2003-2005)
㈥衛生城市信息報表(2003、2004、2005)
附件2: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部分工作指引
一、衛生監督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檔案資料要求
公共場所部分
㈠公共場所的相關法規和標準(對應創衛標準5.1)
內容: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3.全國衛生監督機構工作規范》(2001版)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部分
4.《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5.《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6.
各類型公共場所國家衛生標準(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gb/t17220-1998,ws205-2001)
7.國家標準《商業、服務業經營場所傳染性疾病預防措施》(gb19085-2003)
㈡××市、區政府相關的工作規劃、領導講話、工作匯報等文件(2003-2005年)
參考樣板:
1.《關于印發××市農村2004—2010年初級衛生保健實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市衛生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市衛生局
3.*副市長在2005年全市衛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4.關于做好公共場所衛生工作的通知――××市衛生監督所
㈢××市**區三年來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對應創衛標準5.1)
內容:
1.××市**區近三年公共場所衛生工作總結。
2.2003年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3.2004年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4.2005年上半年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近三年公共場所衛生工作總結撰寫要求
題目:“××市**區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匯報”
內容包括:
a.基本情況概述
b.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各項創衛指標的完成情況,注意采用的數據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一致;
c.采取的主要措施(突出亮點,如基層建設、專項整治等);
d.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
e.當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匯報要包含以下內容:7類28種公共場所的體檢率、茶具、用品用具、空氣質量監測及達標情況等。
參考資料:××市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匯報(市衛生局)
㈣每年上級布置和自己制訂的公共場所專項檢查計劃和總結(對應創衛標準5.1)
參考樣板:
1.2005年××市健康相關產品抽檢計劃和總結
2.2003年**區游泳場所衛生監督抽檢計劃和總結
㈤各類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技術指導規范。(對應創衛標準5.1)
參考樣板:
1.××市**類公共場所衛生要求
2.××市旅業客房衛生操作規程
㈥從業人員體檢培訓資料(對應創衛標準5.2)
1.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部分資料)
2.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培訓資料(部分資料)
(含培訓教材、培訓記錄、考試試卷、培訓證明等)
㈦患“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對應創衛標準5.2)
1.“五病”的從業人員體檢結果(復印部分資料)
2.“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通知書
3.相關企業“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報告
4.現場核實“五病”人員調離情況的現場檢查筆錄
㈧公共場所單位一覽表(與衛生城市信息報表數字相符、包括單位名稱、電話、地址、負責人、從業人員數)(對應創衛標準5.2)
1.××區2003年公共場所單位一覽表。版權所有
2.××區2004年公共場所單位一覽表。
3.××區2005年公共場所單位一覽表。
4.××區《衛生城市信息報表》公衛表1-3(2003年-2005年)
㈨隨機抽取公共場所單位個案10個(對應創衛標準5.2)。
每個單位的資料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資料
2.各年衛生許可證申請資料
3.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
4.自身衛生管理體系(衛生管理小組、衛生管理制度、檢查記錄等)
5.每年至少2次的現場監督筆錄
6.發證前衛生監測資料
7.“五病”調離資料
生活飲用水部分
㈠生活飲用水相關法規和標準(對應創衛標準5.4)
1.《傳染病防治法》
2.《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3.《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
4.《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
5.《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6.《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17051-1997)
㈡××市、區政府的相關文件(對應創衛標準5.4)
參考樣板:
1.關于印發《××市區城市供用水管理規定》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文件(*府﹝1997)132號)
2.關于加強市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文件(*府﹝1995)098號)
3.關于印發《××市市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衛生監督規定》的通知――××市城市建設局(*城建字﹝1998)90號)
4.××市實施《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辦法――1999年12月28日××市人大通過
㈢××市××區三年來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對應創衛標準5.4)
1.××市××區近三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總結。
2.2003年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3.2004年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4.2005年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計劃和上半年工作總結。
近三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匯報撰寫要求
題目:“××市**區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匯報”
內容包括:
⑴基本情況概述
⑵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各項創衛指標的完成情況,注意采用的數據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一致;
⑶采取的主要措施(突出亮點,如基層建設、專項整治等);
⑷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
⑸當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匯報要包含以下內容:直接從事供水人員體檢率、衛生知識培訓率、傳染病調離率、水源水及出廠水每年兩次水質全分析項目數和合格率,管網水各指標(渾濁度、色度、臭和味、余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
codmn。(管網末梢點))每月一次監測的布點情況和合格率、二次供水監測情況等。
㈣每年生活飲用水專項檢查計劃和總結(對應創衛標準5.4)
1.上級布置的抽檢計劃和總結
2.各區自己制訂的專項工作計劃和總結
㈤從業人員體檢培訓資料(對應創衛標準5.4)版權所有
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部分資料)
㈥患“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對應創衛標準5.4)
1.“五病”的從業人員體檢結果(復印部分資料)
2.“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通知書
3.企業“五病”的從業人員調離情況報告
4.現場核實“五病”人員調離情況的現場檢查筆錄
㈦集中式供水企業檔案(抽取部分企業檔案)
每個單位的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資料
2.各年衛生許可證申請資料
3.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資料
4.自身衛生管理體系(衛生管理小組、衛生管理制度、檢查記錄各崗位工作規程等)、
5.每年至少2次的現場監督筆錄,
6.“五病”調離資料。
㈧二次供水設施的登記表
**區**街道二次供水設施的登記表(數量較多時可選取部分街道)。
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水質檢測報告(對應創衛標準5.4)
1、2003年-2005年××水廠出廠水水質全分析結果(每年2次)
2、末梢水7項水質指標(渾濁度、色度、臭和味、余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
codmn。(管網末梢點))結果,檢測頻率為每月1次,采樣點按每2萬人1個點設置。
3、對二次供水設施的水質抽檢結果。
㈩水質全分析檢測報告
2003-2005年××水廠出廠水水質全分析檢測結果(每月一份)。
注意事項:
1.提交資料的首頁要有資料目錄
2.資料收集要符合《××市全面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資料建檔工作指引》的要求
3.
數據要認真核實,特別注意各種數據、時間的合理性;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中的數據相應、不能出現邏輯錯誤。
資料的規格與形式
1.表格:標題用三號宋粗體字,表格內文字用小四號或五號字宋體
2.普通文檔:標題用三號宋粗體,正文用四號仿宋體,1.5倍行距。
3.所送資料、報表要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
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重點單位現場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
㈠小型旅店衛生要求
基礎衛生設施
1.消毒間:客房每層樓設獨立的洗滌消毒間(小于30個床位的旅店,可以集中設立),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漂洗池、洗滌池、熱力消毒柜,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茶具保潔柜,保潔柜容量能放置正常茶具配置數量的3倍,并有明顯標記。
2.草間:每層設置獨立布草間、每層樓客房數少于10間可隔層設立,內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密閉布草柜,布草柜容量能放置正常配置數量的3倍。
3.洗消池:無衛生間或使用公用拖鞋、臉腳盆的旅店分設拖鞋、臉腳盆清洗和消毒池,并標識明確。
4.客房衛生間洗滌消毒設施:配備面盆、浴盆和恭桶二套清洗消毒用具(不同顏色的洗刷用具),分別用二個獨立容器盛裝清潔液、消毒藥,另備二副不同顏色的橡膠手套和干凈抹布。
5.配備足夠數量的防蠅、防鼠、防蟑螂和衛生保潔設施。
6.客房內衛生間配備獨立排風裝置。
衛生管理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堂)醒目處(亮證經營),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布草車符合要求,物品分類存放,干凈布草與污物分開,有兩套工具(手套、桶、刷等各2套)。
7.設有清洗消毒被套枕套(巾)、床單等床上用品登記本。(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人每周一換)
8.客房內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塵。
9.設有使用消毒藥品登記本,從業人員掌握消毒藥物使用方法。
10.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11.客房無衛生間的旅店配有易于分辨,標識清楚的臉盆和腳盆。
12.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毛發、無污跡。
㈡小理發、美容店衛生要求
基礎衛生設施
1、消毒設施
毛巾浸泡消毒桶、洗滌池(或洗衣機),使用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劑對毛巾、面巾進行消毒;
紫外線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針對理發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搪瓷或不銹鋼滅菌缸:用醫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2、
皮膚病患者專用工具:備有專門理發用具箱,存放供患頭皮癬等皮膚傳染病顧客專用的齊全理發工具,用后即時消毒,并單獨存放。有明顯標志。
3、機械性通風裝置:燙發、染發工作區應相對獨立,燙發場所設有機械性通風裝置。
4、配備足夠數量的防蠅、防鼠、防蟑螂和衛生保潔設施。
衛生管理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堂)醒目處(亮證經營),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清面時需戴口罩)。
6.理發刀具、胡刷用后及時消毒,毛巾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7.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塵。
8.設有使用消毒藥品登記本,從業人員掌握藥物使用方法。
9.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毛發、無污跡。
㈢小公共浴室衛生要求
基礎衛生設施
1.有更衣室、淋浴室、衛生間。
2.
獨立的茶具洗滌消毒間,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漂洗池、洗滌池、熱力消毒柜,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茶具保潔柜,保潔柜容量能放置正常茶具配置數量的3倍,并有明顯標記。
3.設置獨立布草間,內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密閉布草柜,布草柜容量能放置正常配置數量的3倍。
4.洗消池:使用公用拖鞋設拖鞋清洗和消毒池,并標識明確。
5.
果盤制作間:要有更衣(預進)、洗滌消毒和保潔制作間,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洗滌池、消毒池,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無條件設置者,不得制售水果盤。
6.紫外線消毒箱:針對梳頭用具。
7.浸泡修腳工具設施:用搪瓷或不銹鋼滅菌缸使用醫用戊二醛浸泡消毒修腳工具。
8.配備足夠數量的防蠅、防鼠、防蟑螂和衛生保潔設施。
9.排風裝置:有獨立的抽排風系統或有換氣扇(進風口應設室外,有防蟲網)。
10.門口有禁止禁止皮膚病和傳染病人進入的標志。
衛生管理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堂)醒目處(亮證經營),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設有清洗消毒被套枕套(巾)、床單等床上用品和拖鞋、茶杯的登記本。(一客一換一消毒)
7.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塵
8.設有使用消毒藥品登記本,從業人員掌握藥物使用方法。
9.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10.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無污跡。
㈣小歌舞廳衛生要求
基本衛生設施
1.設獨立的茶具洗滌消毒間,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洗滌池、消毒池,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消毒柜及茶具保潔柜,保潔柜容量能放置正常茶具配置數量的3倍,并有明顯標記。
2.吸煙室:設專門吸煙室,內有獨立的抽排風系統或有換氣扇。
3.公共廁所:應設為蹲廁,如用坐廁須配一次性坐墊,設置獨立排放到室外的排風系統。
4.果盤制作間:要有更衣(預進)、洗滌消毒和保潔制作間,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洗滌池、消毒池,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無條件設置者,不得制售水果盤。
5.排風裝置:有獨立的抽排風系統或有換氣扇(進風口應設室外,有防蟲網)。
6.配備足夠數量的防蠅、防鼠、防蟑螂和衛生保潔設施。
7.含有食品制作的其衛生設施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衛生管理
1.
《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堂)醒目處(亮證經營),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茶杯一客一換一消毒。
7.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塵。
8.設有使用消毒藥品登記本,從業人員掌握藥物使用方法。
9.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10.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無污跡。
㈤小網吧衛生要求
基本衛生設施
1.設獨立的茶具洗滌消毒間,地面鋪地磚、墻面貼瓷磚、頂吊塑料扣板,內接給排水管道,設立帶蓋垃圾桶、洗滌池、消毒池,裝排氣扇、紫外線消毒燈、消毒柜及茶具保潔柜,保潔柜容量能放置正常茶具配置數量的3倍,并有明顯標記。(使用一次性杯具可不設)
2.洗手設施:設有供顧客洗手的水龍頭,水龍頭為非接觸式,并提供洗手消毒液。
3.排風裝置:有獨立的抽排風系統或有換氣扇(進風口應設室外,有防蟲網)。
衛生管理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堂)醒目處(亮證經營),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茶杯一客一換一消毒。
7.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塵。
8.設有使用消毒藥品登記本,從業人員掌握藥物使用方法。
9.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10.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無污跡。
㈥各項衛生操作規程
客房清潔衛生操作規程
客房的衛生清潔按以下步驟進行:
1.備齊各類布草、客用品、清潔消毒工具等,分類擺放,潔污分開。
2.進房后拉開窗簾,開啟空調或排氣系統或開窗通風。
3.撤去杯具、開水瓶、盆桶、拖鞋、煙灰盅及已使用過的布草,倒垃圾,清理完畢后洗手。
4.按規定整理床鋪,檢查有否污跡和頭發,換上干凈布草,鋪上床罩。
5.
分別用干濕兩塊抹布按從上到下的原則清潔進出風口、排風扇、電器表面、窗臺、家具、門等房內物品;用消毒水抹拭電話;清掃地面或進行地毯吸塵(硬底地面采用濕式清掃。注意清除床底和死角的雜物);清洗空調機濾網(每周一次)、換洗窗簾、床罩和毛毯(不少于兩周一次)。
6.清洗垃圾桶、煙灰盅,抹干后放回原處;
7.按衛生間清潔操作規程清洗消毒衛生間“三缸”。
8.補充應配備杯具、食品、文具、日常用品。
9.對房間整體進行自查,防止疏漏,讓房間通風一定時間后關門關窗。
10.對顧客使用過的布草,杯具,臉(腳)盆(桶)、拖鞋進行清洗消毒后備用。
布草清洗和保管工作規程
一、布草(床上用品、毛巾、衣褲)的清洗消毒必須有專人負責,布草必須有足夠周轉數量。
二、布草清洗必須做到一洗滌、二消毒、三漂洗晾干、四保潔。一洗滌顧客用過的布草及時收集,清洗干凈。
二消毒將洗滌完的布草用配制好的消毒藥水浸泡(必須嚴格按照消毒藥物的有效濃度和浸泡時間來進行)。
三漂洗晾干用水將已消毒布草漂洗干凈并放在干凈衣架中晾干。
四保潔干凈布草存放在有門衣柜內,由專人保管。
三、如送到干洗店清洗的,必須選擇衛生狀況較好的干洗店,并與其簽訂干洗合同。保證干洗后的毛巾達到消毒的效果。
四、清洗消毒后的布草必須潔凈,無污漬。無異味。并應做到抽檢合格。
五、干凈的布草不得與用過的存放在一起,不能將用過的布草拿給顧客使用。
六、布草存放必須有專間、專柜、保持干凈,做到無雜物、無蒼蠅、無蟑螂活動。
茶具洗滌消毒及保管工作規程
一、茶具的清洗消毒必須有專人負責,茶具必須有足夠周轉數量。
二、茶具清洗要做到一洗滌、二浸、三消毒、四保潔。
一洗滌將顧客用過的茶具及時收集,清洗。
二浸洗有茶漬的茶具用藥水浸泡并漂洗干凈。
三消毒洗凈的茶具放在遠紅外線消毒柜經過120℃20分鐘進行消毒。
四保潔干凈茶具存放在保潔柜內,由專人保管。
三、清洗完的茶具必須無污垢,無茶漬。
四、消毒后的茶具應該無水干爽,無污垢,無茶漬,無異味。并應做到抽檢合格。
五、干凈的茶具不得與用過的茶具存放在一起,不能將用過的茶具拿給顧客使用。
六、茶具洗滌消毒必須有專間、兩個專用的茶具洗滌消毒池。
七、保潔柜必須每天用消毒水清潔一次,做到無雜物、無蒼蠅、無蟑螂活動。
八、使用一次性杯具的門店要將杯具保管好,不得重復使用。
旅業客房衛生間“三缸”清洗消毒工作規程
一、旅業客房衛生間“三缸”指的是洗面盆、浴缸、馬桶。“三缸”清洗消毒必須要有專人負責。
二、清洗消毒“三缸”要配備二套不同的工具(包括手套、抹布、刷、洗滌劑、消毒藥),二套工具之間要有明顯的識別并將工具放于不同的桶。并標明使用對象。一套工具用于洗滌消毒洗面盆、浴缸,另一套用于洗滌消毒馬桶。
三、“三缸”清洗消毒程序(洗滌消毒時使用各自的工具):
四、清洗:用洗滌劑將洗面盆、浴缸、馬桶的污垢清洗干凈
五、消毒:用配制好的消毒藥水抹拭“三缸”,5分鐘后用清水沖洗干凈。
六、清洗消毒后的“三缸”表面必須干爽無水、無污垢、無異味。
七、消毒藥要嚴格按照藥效來配制,配制好的藥物使用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洗滌工具要經常清洗消毒,保持干凈。
理發美容工具清潔工作規程
一、供顧客使用的理發美容工具必須保持清潔,干凈。
二、理發工具、圍布必須每天進行清洗,清洗干凈的工具無污漬、無頭發。
三、理發工具必須做到每客用后消毒。消毒方法可用有效消毒劑擦拭或采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柜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四、配備一套頭癬病人專用理發工具,使用后所有工具清洗消毒后再單獨存放,有明顯標志。
五、美容用具應一客一換,并用戊二醛進行浸泡消毒,保持干凈整潔。
空調器、排氣扇清潔工作規程
一、為了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必須加強通風換氣。
二、在搞衛生時,如有可開啟的窗戶,先將窗戶打開。
三、在使用空調器的季節,每月檢查空調器一次,保證其正常運轉,及時清洗空調器濾塵網,每月至少一次,空調器濾塵網不得有明顯積塵。
四、每周檢查和清潔排氣扇、送風扇一次,保證其正常運轉和無明顯積塵。
五、經常檢查設在室外的新風口,防止異物阻塞新風口。
生活飲用水
㈠集中式供水企業衛生要求
基本衛生設施
符合《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企業衛生規范》的衛生要求
衛生管理
1.有《衛生許可證》,每年向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年度復核和換證,無超范圍經營。
2.衛生檔案按要求建立(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3.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4.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5.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生活飲用水衛生知識。
7.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無污跡。
8.
水質實驗室檢測資料齊全,能出示2003年-2005年的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檢測資料,檢測項目、檢測頻率、采樣點數、檢測結果符合衛生部《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年)和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標準》(2005年6月)的要求。
㈡二次供水設施
基本衛生設施
符合《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的衛生要求
衛生管理
1.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有建立衛生檔案(見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2.衛生管理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明。
3.各項衛生管理制度上墻。
4.各項操作規程上墻,從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從業人員能基本掌握生活飲用水衛生知識。
6.室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無污跡。
7.每年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有水質檢測報告。
三、企業自身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目錄
1.成立衛生管理組織(小組)的文件。
2.衛生管理制度、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疫情報告制度。
3.各崗位責任制及各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
4.顧客用物品的清洗消毒記錄。
5.衛生管理小組進行衛生檢查、檢查考評、獎懲記錄的書面記錄簿。
6.從業人員名單,含健康檢查、衛生培訓情況。
7.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意見書。
8.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監測記錄。
9.其他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或者顧客、消費者反映的衛生問題記錄簿。
10、化妝品、消毒產品的衛生許可證和檢驗合格報告。
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目錄
1.成立衛生管理組織(小組)的文件。
2.衛生管理制度、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疫情報告制度。
3.各崗位責任制及各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
4.衛生管理小組進行衛生檢查、檢查考評、獎懲記錄的書面記錄簿。
5.從業人員名單,含健康檢查、衛生培訓情況。
6.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意見書。
7.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監測記錄。
8.涉水產品的衛生許可證和檢驗合格報告。
二次供水設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目錄
1.成立衛生管理組織(小組)的文件。
2.衛生管理制度、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疫情報告制度。
3.各崗位責任制及各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
4.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記錄(每年二次)。
5.清洗消毒后水質檢測結果。
6.衛生管理小組進行衛生檢查、檢查考評、獎懲記錄的書面記錄簿。
7.從業人員名單,含健康檢查、衛生培訓情況。
8.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意見書。
9.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監測記錄。
10.涉水產品的衛生許可證和檢驗合格報告。
四、各區衛生監督所上報市所的上報資料內容
1、各區公共場所單位、集中式供水企業、二次供水設施一覽表(2003-2005年)
2、各區衛生城市信息報表(2003-2005年公衛表1-5)
3、××市**區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工作總結(2003-2005年)
附件3.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傳染病衛生監督部分工作指引
一、衛生監督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檔案資料要求
㈠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規劃、人大、政府對食品衛生執法檢查活動
內容:
1.每年人大、政府對傳染病衛生執法檢查活動有關文件
(2003年、2004年、2005年);
2.政府的貫徹穿染病衛生監督工作規劃;
(規劃范圍要涵蓋2003-2005年)
3.市、區領導對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的講話;
(2003-2005年)
4.衛生部門向人大、政府作的傳染病衛生執法情況匯報;
(2003-2005年)
參考樣板:
1.《關于印發××市農村2004—2010年初級衛生保健實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市衛生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市衛生局
3.冼瑞倫副市長在防控非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㈡傳染病衛生監督計劃總結
內容:
1.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年度計劃
(2003年、2004年、2005年);
2.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年度總結
(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
㈢傳染病衛生監督技術規范文件
內容:
1.有關法律法規、規范
2.各類傳染病衛生監督應急預案
3.有關技術指導規范。
參考樣板: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消毒管理辦法》;
3.《××市衛生監督所重大傳染病衛生監督應急工作預案》-市衛生監督所
4.××市衛生監督索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制度-市衛生監督所
5.醫院感染流行爆發的調查處理規程-市衛生監督所
㈣衛生監督所傳染病防治執法監督(專題)相關文件(2003-2005年度)
參考樣板:
1.轉發關于開展流感和人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督察的通知-××市衛生局
2.《關于全市開展2004年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系統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
㈤開展傳染病衛生監督宣傳活動資料
1.傳染病衛生監督宣傳簡報(2003-2005年)
2.宣傳周活動文件、圖片(2003-2005年)
3.報刊、電臺、電視臺報道
4.監督所網站及網上報道
(含文字、圖片、影像等)
㈥衛生城市信息報表
衛生城市信息報表(2003-2005):
傳染病防治基本情況統計表傳染病防治表1
傳染病防治經費投入情況統計表傳染病防治表4
傳染病防治執法情況統計表傳染病防治表5
注意事項:
1.提交資料的首頁要有資料目錄
2.資料收集要符合《××市全面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資料建檔工作指引》的要求
3.數據要認真核實,特別注意各種數據、時間的合理性;與《國家衛生城市信息報表》中的數據相應、不能出現邏輯錯誤。
資料的規格與形式
1.表格:標題用小二號宋粗體字,表格內文字用小四號或五號字宋體
2.普通文檔:標題用二號宋粗體,正文用三號仿宋體,行距25。
3.所送資料、報表要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
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重點檢查單位現場衛生要求
醫療機構衛生監督要求
1.硬件設施要求:
⑴醫院中心供應室
供應室周圍環境清潔、無污染源,形成相對獨立區域;
供應室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和生活區,物品運行路線采取強制通過方式,不準逆行;
供應室內清潔與污染物品,消毒與未消毒物品必須嚴格分開放置,標有明顯標記,設發物和收物二個窗口;
清潔區和無菌區應有空氣消毒設備;
供應室內物體表面應光滑,不積灰,便于清洗和消毒。
輸血器具、敷料、注射器等制作應在專用室內進行。
⑵醫院血液透析室
血透室選址、設計合理,周圍無污染源,符合設置衛生學要求;
血液透析室應設置在相對獨立區域,并開設hbv、hcv陽性患者專室;
血透室內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劃分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并無交叉,各區門口應設置浸濕消毒液的擦腳墊并經常保持濕潤;
新開設的血透室應包括:
污染區:患者更衣室、休息室、血透室、洗滌消毒室
半污染區:治療室
清潔區:工作人員更衣室、工作人員休息室、水處理室、清潔庫房
血透室內的地面、墻面應光潔、平整,便于消毒和清潔;
血透室內應配備基本消毒設備和措施。
⑶隔離門診(肝、腸道)
選址、設計合理,應盡量與普通門診分開;
隔離門診應有足夠的業務用房,以滿足醫療活動的需要;
腸道門診與肝炎門診應分開設置,不能合用,不得在腸道門診內診治其他科的病人;
醫務人員和病人應分門進出;
掛號、化驗、配藥、注射、收費等均應在門診內完成,做到“五不出門”;
門診內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劃分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并無交叉,各區門口應設置浸濕消毒液的擦腳墊并經常保持濕潤;
新開設的隔離門診應包括:
污染區:診療室、二三級醫院觀察室、化驗、廁所、洗滌消毒室
半污染區:掛號收費、注射治療等
清潔區:醫務人員更衣室、休息室、庫房、藥房等
室內的地面、墻面應光潔、平整,便于消毒和清潔;
⑷計劃免疫接種門診
接種門診應設立在底層或二層清潔區內,遠離肝腸門診及普通門診,并有醒目標志。
接種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做到分門進出,門診內應有候診、預檢、登記、接種、留觀場所和宣傳欄等,并有明確標志。各項規章制度上墻。
接種門診設備配備:冰箱、冷背包、操作臺、登記臺、接種器械、椅子、紫外線消毒燈、腳踏式或感應式水龍頭等必需物品。
⑸醫院檢驗科(血庫)、手術室、內窺鏡室、產房、母嬰同室等選址、設計合理
室內布局應分為清潔區和檢查區,區域劃分清楚,不得交叉
區域內應配備必要的消毒和基本衛生設施
區域工作流程應符合消毒隔離要求
污水污物或其他醫院廢棄物應得到妥善處理,并應遵循有關規定。
2.衛生管理要求:
⑴設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
⑵有健全的控制院內感染制度
⑶有健全的疫情登記制度和報告制度、門診日志齊全
⑷
計劃免疫實行周門診制度,接種規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計劃免疫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95%。兒童計劃免疫單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95%。
⑸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其中自愿無償獻血〉90%。無有償獻血。
⑹醫療廢棄物、醫源性污水的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三、醫療衛生機構自身衛生管理檔案要求
⑴基本資料:醫院名稱、診療科目及科室設置、人員情況、主要消毒設施、預防院內感染設施、衛生監督部門衛生監督意見書等
⑵傳染病防控相關制度
⑶醫療衛生單位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機構及人員組成名單
⑷醫療衛生單位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機構及人員的職責
⑸醫療衛生單位制定的傳染病預防控制的相關制度。如: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院感消毒制度等。
⑹院感、消毒專業人員的組成及職責。
⑺醫護人員傳染病預防控制知識、院感消毒知識的培訓制度及培訓紀錄。
⑻醫院使用的消毒劑、醫療衛生用品采購的索證制度。
⑼醫療廢棄物、醫源性污水的無害化處理制度
四、各區衛生監督所上報給市衛生監督所創衛資料目錄
(資料上報時間:2005年9月20日前)
㈠傳染病衛生監督計劃總結(2003、2004、2005)
1.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年度計劃
(2003年、2004年、2005年);
2.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年度總結
(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
㈡傳染病衛生監督技術規范文件
1.傳染病衛生監督工作實施方案;
(2003-2005年)
2.有關技術指導規范。
㈢衛生監督所傳染病防治執法監督(專題)相關文件(2003-2005年度)
【關鍵詞】 飲水;衛生;組織和管理;學生
【中圖分類號】 R 179 G 478.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9)09-0865-02
據報道,廣西農村寄宿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形勢嚴峻,對師生健康構成嚴重的現時和潛在危害[1]。以缺乏水處理設施的自備水源供水和鄉(村)供水為主的農村學校供水水質微生物污染嚴重,是農村寄宿學校介水傳染病流行嚴重的重要原因[2]。為了解賓陽縣寄宿制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賓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2007年6月對全縣所有的51所寄宿制中學的生活飲用水開展了衛生學調查和水質檢測,并于2008年11月再次對其中的40所學校的生活飲用水水質進行檢測,現將調查與檢測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賓陽縣全部寄宿制中學,包括初中38所、高中3所、完中8所、中專2所。
1.2 調查內容 于2007年6月對被調查學校開展基本情況和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水源類型、學生飲水方式、衛生管理、水源防護和水質處理方式的衛生學調查,并分別于2007年6月、2008年11月采集豐水期生活飲用水水樣51份(每校1份)、枯水期40份(40所學校各1份)進行水質衛生檢測。其中自備水源供水58份,鎮鄉水廠供水29份,村水廠供水4份。水質衛生檢測指標有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鐵、錳、鉛、砷、銅、鋅、鎘、汞、鉻、鋁、揮發性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氯化物、硫酸鹽、氟化物、氰化物、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氨氮、耗氧量、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菌等。
1.3 方法 使用統一的《寄宿制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學狀況調查表》,由經統一培訓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對學校分管領導、管水人員進行衛生學調查;水樣的采集與檢測方法按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 5750-2006)進行;檢驗結果評價方法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T 5749-2006)進行;調查和檢驗數據用Excel 2003進行匯總和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學校飲水基本情況 51所寄宿學校的供水類型、水源類型及供應學校、人口數見表1。
調查發現,開水供應完全滿足的學校僅56.86%(29/51),43.14%(22/51)的學校開水供應僅基本滿足。學生偶爾飲用生水的學校占19.61%(10/51),見表2。
2.2 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情況 見表3。
2.3 水源衛生防護情況
2.3.1 自備水源防護情況 33所自備水源供水學校水廠中,取水井的影響半徑30 m范圍內有滲水廁所、污水溝、垃圾堆等污染源的占12.12%(4/33);防護設施齊全的僅33.33%(11/33),防護設備不齊全的占63.64%(21/33),無任何防護設施的占3.03%(1/33)。
2.3.2 鎮(村)水源防護情況 以地下水為水源向7所學校供水的6座鎮(村)水廠水源防護設施齊全的僅占50.00%(3/6),水源防護設施不齊全的占17%(1/6),無任何防護設施的占33.33%(2/6)。
以地表水為水源向11所學校供水的3座鎮水廠,飲用水源汲水點上游1 000 m、下游100 m內均無污染源,水源汲水點周邊半徑100 m內陸地區域也均無污染源;2座取水點有衛生防護帶和水源地水源衛生防護標識牌,1座無衛生防護帶和水源地水源衛生防護標識牌。
2.4 水質衛生處理情況
2.4.1 自備水源學校水質處理情況 33所自備水源供水學校中,有飲水日常消毒制度的占39.40%(13/33);僅6.06%(2/33)的學校有生活飲用水消毒設施;僅30.30%(10/33)的學校對飲用水進行間斷性消毒,其中每天消毒1次的有5所,每周1次的3所,每月1次的2所,其中80.00%(8/10)學校每次消毒所加藥量均不足,消毒記錄不完善,甚至無記錄。
2.4.2 以鎮、村水廠為水源的水質處理情況 7座向學校供水的鎮鄉水廠均制訂有飲水日常消毒制度,其中以地下水為水源的4座水廠,僅2座有生活飲用水消毒設施且執行持續性消毒,2座無消毒設施執行間斷性消毒;以地表水為水源的3座水廠均對水質進行完全處理,且執行持續性消毒措施,記錄規范完善。2座村級地下水水廠均沒有任何消毒設施,沒有飲水日常消毒制度,對水質未進行處理。
2.5 水質衛生檢測結果
2.5.1 水質總合格率 總合格率為81.32%(74/91),豐、枯水期水質合格率分別為78.44%(40/51)和85.00%(34/40),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64,P>0.05)。
2.5.2 不同供水類型水質合格率 自備水源合格率最低為79.31%(46/58);鎮水廠供水的合格率為82.76%(24/29);村水廠供水的合格率為100.00%(4/4)。3種供水類型水質合格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87.19,P
2.5.3 不同水源類型水質合格率 最高為江河水91.67%(11/12),其次依次為深井水81.97%(50/61)、淺井水75.00%(3/4)、水庫水75.00%(6/8),合格率最低為泉水66.67%(4/6)。5種水源類型水質合格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4.00,P>0.05)。
2.5.4 水質各檢測指標合格率 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及細菌總數合格率最低;其次依次為大腸埃希菌、色度、渾濁度、肉眼可見物。不同供水方式各檢測指標超標情況見表4。
3 討論
調查結果表明,賓陽縣寄宿制學校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狀況不容樂觀,生活飲用水污染對師生健康構成現時和潛在的危害。具體表現在:一是學校對飲用水衛生管理重視不足;二是自備水源供水學校水源衛生防護差;三是自備水源供水學校生活飲用水消毒設施嚴重匱乏,多數學校沒有對飲用水進行消毒;四是部分學校水質衛生指標不合格,出現水質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等微生物指標超標嚴重的現象;五是學校健康教育工作沒有到位,19.61%的學校有學生偶爾飲生水現象。
水質微生物污染與腸道傳染病疫情的發生有明顯相關[1],80%以上的水源性腸道傳染病暴發與水井有關[3]。本次調查中,雖然賓陽縣寄宿制學校生活飲用水水質總合格率高于國內的相關報道[1,4-7],但本次水源防護、水質處理的調查和水樣水質衛生檢測結果說明賓陽縣寄宿制學校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狀況不容樂觀,必須進一步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管理措施,防止飲用水污染,預防和控制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農村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直接關系到師生的身體健康,抓好生活飲用水的各項衛生措施落實,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隱患,確保生活飲用水的安全衛生,是公共衛生安全的一項重要內容[8]。各級政府必須統一認識,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學校飲水安全問題,通過各部門通力協作,積極完善農村學校飲水設施,盡快改善學校的飲水衛生安全狀況。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必須提高飲用水安全衛生意識,滿足師生對開水的供應需求,并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和腸道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幫助學生提高飲水衛生安全和防病意識,以預防校內飲用水安全事件和腸道傳染病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致謝:對參加本次調查工作的賓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教育部門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表示衷心感謝!)
4 參考文獻
[1] 唐振柱,鐘格梅,劉展華,等.廣西農村寄宿制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狀況分析.中國學校衛生,2008,29(7):628-630.
[2] 鐘鉻梅,唐振柱,劉展華,等.桂林市農村寄宿學校飲水與廁所衛生設施現狀調查.應用預防醫學,2007,13(6):329-333.
[3] 張穎,曾光.2004年全國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析.中國學校衛生,2007,28(1):82.
[4] 黃錫東.陸川縣52所學校飲用水衛生現狀.中國學校衛生,2007,28(5):477.
[5] 鄒志則,廖家武,潘莉,等.玉林市農村中小學校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狀況調查.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5,19(9):78.
[6] 袁德興,吳多根.108所農村學校食堂及飲用水現狀調查分析.實用預防學,2007,14(6):1 810-1 811.
[7] 徐江山.江山市農村學校生活飲用水3年監測結果分析.中國學校衛生,2008,29(3):275.
安徽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修訂版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動愛國衛生工作,提高社會衛生水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稱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愛國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屬地管理、部門協同、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和方法。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愛國衛生工作的領導,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愛國衛生工作經費投入,使愛國衛生工作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愛國衛生工作。
愛衛會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愛國衛生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人員,負責本轄區的愛國衛生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確定其成員分工負責愛國衛生工作。村規民約中應當有愛國衛生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鎮)、衛生村和衛生先進單位活動,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健全、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負責衛生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參與愛國衛生活動,遵守公共環境衛生規定,愛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第九條每年四月為愛國衛生月,集中開展愛國衛生活動。
第十條對在愛國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公共衛生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和農村的公共衛生基礎設施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保護生活飲用水水源,組織建設生活飲用水基礎設施,保證生活飲用水安全。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劃要求組織建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
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興建公共衛生基礎設施。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符合預防控制老鼠、蚊子、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的要求。
第十五條需要配套建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其公共衛生基礎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共場所衛生
第十六條公民應當養成文明健康的衛生習慣,在公共場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
(二)亂扔廢舊電池、塑料包裝物和其他廢棄物,拋撒冥紙,焚燒垃圾和冥紙,隨地便溺;
(三)亂倒垃圾、糞便和污水;
(四)攜帶犬、貓等寵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志的室外公共場所。
攜帶犬、貓等寵物進入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場所,應當防止寵物傷害他人,及時清理寵物糞便。
第十七條禁止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以及其他設有禁止吸煙標志的場所吸煙。
禁止吸煙的場所應當設置禁止吸煙標志。
第十八條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商場、候診室、候車(機、船)室等公共場所應當有衛生管理人員和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保持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十九條公共交通工具應當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保證學生學習、生活和活動場所的環境衛生。
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膳食、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二十一條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場地的環境衛生管理和小區生活垃圾處理等進行約定。約定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對環境衛生的要求。
第四章生產和生活衛生
第二十二條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時間、保潔標準和城市生活廢棄物的傾倒地點、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三條集貿市場應當建立日常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公共衛生設施,保持環境衛生。
經營者應當保持攤點、門前的清潔衛生。
第二十四條生產銷售生活飲用水的企業應當保證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二十五條城市市區限制飼養犬、貓等寵物。限制飼養寵物的具體種類和管理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在城市市區從事犬、貓等寵物經營性養殖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不吃病死、死亡原因不明或者可能傳播疾病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動物及其產品。
經營者不得出售病死、死亡原因不明或者可能傳播疾病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動物及其產品。
對病死、死亡原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動物應當按規定進行消毒、深埋或者焚化。
第二十七條科研和醫療單位、生物制品廠、屠宰場等應當將帶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棄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第二十八條公共服務場所和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倉儲單位應當有防治病媒生物的措施。
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并配合愛衛會組織開展的滅殺病媒生物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從事病媒生物控制的社會服務機構和個人應當依法提供科學有效的社會化服務,并接受愛衛會的指導。
病媒生物控制人員應當具有防治病媒生物傳播疾病的知識,能夠識別常見的病媒生物種類,掌握病媒生物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護方法。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廣鄉村或者聯片建設自來水廠,改善農村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展農村沼氣,推進并逐步普及農村衛生廁所的建設,推廣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
鼓勵農村建設衛生戶廁。
第三十二條城市和農村相毗鄰的區域應當建立以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參加的衛生管理協調與聯動機制,明確各方衛生管理職責,維護相毗鄰區域的環境衛生。
第三十三條城鄉居民生活區應當設置傾倒垃圾的場所、設施。不得亂倒垃圾。
第三十四條農村飼養家畜提倡圈養。血吸蟲病防治區域的家畜應當圈養。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愛衛會應當督促愛衛會成員單位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
愛衛會可以聘請社會志愿者協助愛衛會對社會衛生情況進行監督。
愛衛會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對舉報事項應當自接到舉報之日起10日內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愛國衛生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第三十六條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監督本區域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及愛國衛生工作。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給予警告,并可以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的,處5元以上25元以下罰款;
(二)亂扔廢舊電池、塑料包裝物,拋撒冥紙,焚燒垃圾和冥紙,隨地便溺的,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三)亂倒垃圾、糞便和污水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攜帶犬、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志的室外公共場所的,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攜帶犬、貓外出,未能及時清除寵物糞便,影響環境衛生的,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城市市區從事犬、貓經營性養殖活動的,由公安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出售病死、死亡原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動物及其產品的,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責令停止經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的動物、動物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動物、動物產品;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倉儲單位未采取防治老鼠、蒼蠅、蟑螂措施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各級愛衛會對本區域內的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應當督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向有關部門建議對其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愛衛會成員單位不依法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愛衛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建議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愛衛會工作人員、愛國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公共場所是指: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網吧;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醫院、學校、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城市道路、廣場。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愛國衛生月活動1、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月的活動。進行愛國衛生的宣傳工作,普及衛生常識。
2、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了解五病,消除四害,特別注意整治城鄉結合部的環境衛生。
3、做好春夏季傳染病防治工作。
第一條為保障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提高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防止傳染病的流行,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含義是:
(一)集中式供水,是指在水源地集中取水,統一凈化處理和消毒后,經輸水管網或容器送至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二次供水,是指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水予以貯存、加壓后經管道或使用容器送至水站或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客運船舶、火車、飛機、公共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上的供水,但有獨自制水設施者除外;
(三)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是指在生活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有機合成管道、管材和防護涂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器等產品。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生活飲用水的供給保障工作,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
用水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的供給和水質情況有權監督,并向有關部門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主管范圍內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以上衛生防疫機構負責本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范圍內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
鐵路、交通和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客運企業供給旅客的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部門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管理工作。
地礦、水利、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源水衛生
第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根據水源的水質、水文資料和環境衛生狀況,選擇符合環境衛生標準和水質良好、水量充沛的水源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
第六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水質進行定期檢驗,并在保護區邊界設置顯著的防護標志。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應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水源水質和飲用天然礦泉水的水源水質進行衛生監督和監測。
第八條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按照《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供水衛生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十條供水設施必須定期清洗、排污、消毒和檢修。清水池、過濾池、沉淀池內不得有浮游生物、植物生存。清水池應加蓋封閉,排氣孔要有必要的衛生安全防護措施。
供水設施的選址、設計、施工及所使用的與生活飲用水直接接觸的產品,應保證生活飲用水不受污染,供水設施應便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的貯水箱(池)不得同其他用途的貯水設施混用。
第十一條從事建筑物頂部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直接從事供水、管水和建設物頂部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人員,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復查。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活動性肺結核及其他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患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水、管水和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第十二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根據水源水水質狀況,采用合理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和無毒無害的凈水消毒設施,并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并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驗資料。
第十三條集中式供水單位的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狀況。生產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修建生活居住設施;
(二)設置畜禽飼養場所;
(三)堆放垃圾、廢物;
(四)修建滲水坑、糞便池和排污渠。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的機泵室與貯水箱(池)必須分開建立。貯水箱(池)的溢水管道應設防污染裝置,并不得與排水管道直接相通。
第十五條供水管道不得與排水設施直接相連。
供水管道的盲端和消防水樁應定期放水,觀察井和檢測井應加蓋,井內不得存積污水污物。
第十六條單位自備集中式供水管網系統禁止與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管網系統連接。因特殊情況確需連接的,必須經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同意,報市、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在管道連接處采取必要的衛生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供水單位發現生活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應及時報告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發現因生活飲用水污染而發生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性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報告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衛生防疫機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供水單位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取得衛生許可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取水許可證后才能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單位,還必須取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后才能供水。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擴建生活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應符合衛生要求,有關主管部門在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部門等參加。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宣傳生活飲用水衛生知識,督促供水單位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幫助供水單位對從事供水、管水和清洗消毒工作的人員進行工作技能和衛生知識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當發現生活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三條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涂料、水質處理器和其他以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生產的產品,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發給批準文件后才能生產。其他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發給批準文件后才能生產。
在我省銷售省外生產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已取得批準文件的,應將其有關產品資料送省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未取得批準文件的,應按前款規定辦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或銷售未經批準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
第二十四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批準文件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查工作。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應忠于職守,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生活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處20000元以下罰款;
(二)生產、銷售或供水單位使用未取得批準文件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處30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取得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擅自供水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從事清洗消毒作業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五)新建、改建、擴建生活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使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證的人員直接從事供水、管水或清洗消毒作業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七)將供水管道與排水設施直接連接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規定罰款:
(一)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網系統連接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或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單位末按規定進行日常性水質檢驗工作的,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市城區范圍內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維修、清洗消毒和使用。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個人使用儲存、加壓等設施。
包括高低位水箱、貯水池、水塔、泵站、閥門、氣壓罐、電控裝置、水處理設備、消毒設備、供水管道、管網等。本條例所稱二次供水設施系指在城市市政供水設施外連接的自建供水設施。
第四條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建委。市衛生局負責城區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其他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住建委應對二次供水實行統一規劃管理。水壓及水量不足時,應當設置二次供水設施。
第六條凡新建、擴建、改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單位。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安裝。
二次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和相應的設計規范。
必須經市住建委會同衛生部門驗收合格,二次供水設施竣工后。取得《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應在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前已建成和使用的二次供水設施單位。分別向市住建委和市衛生局申請登記,并辦理《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方可繼續使用。
第七條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二次供水設施與城市供水管網直接連通。因特殊情況確需直接連通的必須經市住建委同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裝管道泵從城市管網內直接抽水。
第九條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或管理單位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條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或管理單位對二次供水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監測。確保二次供水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保證安全供水。
二次供水設施沒有管理單位的業主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或者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
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管理和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二次供水設施產權或管理單位必須建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并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保證居民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第十三條二次供水設施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儲水設施周圍1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廁所、滲水坑、堆放垃圾及污水排放口。
(二)二次供水儲水設施的溢流口、檢修孔、透氣孔等必須采取足夠防污染措施。
(三)二次供水過程中。必須具備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準文件。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后。水質檢驗由清洗消毒單位或其委托的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水質檢驗結果及時報送市住建委和市衛生局。
第十五條水箱(池)清洗、消毒和水質檢測費。
第十六條衛生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水質應定期進行監督監測。并責令限期清洗、消毒,水質達標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七條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產權或管理單位發現二次供水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應立即通知供水企業和衛生部門共同查清原因。防止污染擴大。造成事故的應妥善處理,并在24小時內報告市衛生局。
第十八條住建、衛生等部門應加強信息溝通。
第十九條住建、衛生、供水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應加強水質檢測信息共享。
第二十條實行二次供水衛生安全信息制度。市衛生局定期在本市新聞媒體公布二次供水水質監測檢測結果。重大緊急情況要立即向市政府報告。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關鍵詞】二次供水;衛生狀況;現況分析
Analysis of Sanitary Condition on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in Yangpu District of Shanghai
HE Xiang ZHANG Hua
(Supervisio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Yangpu District,Shanghai 20009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understand the sanitary management condition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in Yangpu district.Method:Questionnaire survey on sanitary management condition was conducted in 189 communities used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Results Among 189 communities used secondary water facilities,the facilities were primarily constructed between 1980 and 2000,and 61.10% of which was made from cement material.Overall sanitary management condition was satisfactory,but the qualified rate of the detection frequency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quality was merely 32.80%.Conclusions:Rights and liabilities are clear and the managing authorities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are relative normative;the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mode is required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operation guarantee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is needed;the preventive health inspection for the modification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should be further strengthened.
【Key words】Secondary water supply;Sanitary condition;Existing circumstances analysis
二次供水O施是指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儲存、加壓,再送至居民用戶的供水設施[1]。新的《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不僅提高了二次供水管理單位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要求,也強化了衛生行政部門對二次供水設施的監督力度[2]。本文通過對上海市楊浦區的二次供水設施情況進行調查,掌握區域內二次供水設施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保障居民的飲水衛生安全。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楊浦區使用二次供水設施供水的189個小區,共3684個二次供水設施。
1.2 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方式由衛生監督員進行現場調查,內容包括二次供水設施的基本情況、蓄水設施構造材質、蓄水設施防護情況、清洗消毒情況、衛生管理情況等。對現場調查數據整理后,建立Excel數據庫分類匯總統計,并進行描述性分析。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楊浦區位于上海市的東北部,下轄有11個街道、1個鎮,共有常住人口約22萬人。此次調查的189個小區共有3684個二次供水設施,其中1980年以前有416個、1980-1990年之間的有1429個、1990-2000年之間的有1275個,2000-2010之間的有561個、2010年以后有3個(見表1)。
表1 二次供水設施基本情況表
2.2 二次供水設施材質類型
二次供水設施的材質有水泥、瓷磚、玻璃鋼、不銹鋼等,調查結果顯示以水泥材質為主,占比為61.10%,其次為瓷磚,占比為29.80%(見表2)。在3684個供水設施中,有3628個為屋頂水箱形式,有56個為地面蓄水池形式。在屋頂水箱中,有2152個水箱頂層形態為平頂,占59.32%,1399個形態為平改坡,占38.56%,77個形態為尖頂,占2.12%(見表3)。
第一條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建設部主管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第五條國家鼓勵有益有于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制開發和推廣應用。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六條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七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還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方可供水。
第八條供水單位機關報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選址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必須有建設、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公共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十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有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必要的水質檢驗儀器、設備和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性檢驗,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測資料。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其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人員上崗的資格和水質日常檢測工作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管水工作。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的前款產品。
第十三條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置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及一切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行為。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類蓄水設施要加強衛生防護,定期清洗和消毒。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情況另行規定。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當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有關單位或責任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濫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由該行政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由供水單位所在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該供水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鐵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行使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項目時,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做好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和評價。
第十八條醫療單位發現因飲用水污染出現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當發現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條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六規定的管理范圍發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復核一次。有效期滿前六個月重新提出申請換發新證。《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辦按《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涂料、水質處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后,報衛生部復審;復審合格的產品,由衛生部頒發批準文件。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報衛生部備案。凡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進口產品,須經衛生部審批后,方可進口和銷售。具體管理辦法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已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飲月水衛生檢查工作。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飲用水衛生檢查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鐵道、交通、民航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二十四條飲用水衛生監督員應秉公執法,忠于職守,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礙飲用水衛生疾病的或病原攜帶者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對供水單位處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處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一)在飲有水水源保護區修建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或進行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作業的;(二)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三)供水單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五)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