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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所出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風險,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分工負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為總會計師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工作職責是指總會計師在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以及企業投融資、擔保、大額資金使用、兼并重組等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中的職責。
第五條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應當按規定建立和完善總會計師管理制度,明確總會計師的工作權限與責任,加強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職位設置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配備符合條件的總會計師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符合條件的各級子企業,也應當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
(一)現分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副院長、副所長、副局長),符合總會計師任職資格和條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轉任總會計師,人選也可以通過交流或公開招聘等方式及時配備。
(二)設置屬于企業高管層的財務總監、首席財務官等類似職位的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可不再另行設置總會計師職位,但應當明確指定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
第八條企業總會計師的任免按照國資委有關規定辦理:
(一)已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的總會計師,應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并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二)未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的總會計師,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第九條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其各級子企業實施總會計師或者財務總監委派等方式,積極探索完善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監督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第十條擔任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類似職稱;
(三)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四)分管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或者在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任正職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國家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企業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較強組織領導能力,以及較強的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第十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總會計師:
(一)不具備第十條規定的;
(二)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有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重大違法行為,被判處刑罰或者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曾因瀆職或者決策失誤造成企業重大經濟損失的;
(四)對企業財務管理混亂、經營成果嚴重不實負主管或直接責任的;
(五)個人所負企業較大數額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六)黨紀、政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任職或者工作應當回避:
(一)按照國家關于干部任職回避工作有關規定應當進行任職回避的;
(二)除國資委或公司董事會批準外,在所在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關聯企業擁有股權,以及可能影響總會計師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項目投資、招投標、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中,涉及與本人及本人親屬利益的。
第三章職責權限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結合董事會建設,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逐步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促進建立分工協作、相互監督、有效制衡的經營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機制。
第十四條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包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和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
第十五條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范本企業會計工作;
(二)組織制定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確定企業財務會計管理體系;
(三)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核算與管理,開展財務收支的分析、預測、計劃、控制和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
(四)組織制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提出財會機構人員配備和考核方案;
(五)組織企業會計誠信建設,依法組織編制和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六)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及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第十六條企業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財務戰略,組織擬訂和下達財務預算,評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促進企業預算管理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連接,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審核企業財務決算,擬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長短期融資方案,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開展資產負債比例控制和財務安全性、流動性管理。
(五)制定企業增收節支、節能降耗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六)制定資金管控方案,組織實施大額資金籌集、使用、催收和監控工作,推行資金集中管理;
(七)及時評估監測集團及其各級子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和財務管理水平,組織開展財務績效評價,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定期稽核檢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東會或者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和相關部門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第十七條企業財會內控機制建設職責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促進建立健全企業財會內部控制體系;
(二)組織評估、測試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組織建立多層次的監督體制,落實財會內部控制責任,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控制;
(四)組織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風險預警與控制機制。
第十八條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審核企業投融資、重大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擔保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二)對企業業務整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改革改制等事項組織開展財務可行性論證分析,并提供資金保障和實施財務監督;
(三)對企業重大投資、兼并收購、資產劃轉、債務重組等事項組織實施必要的盡職調查,并獨立發表專業意見;
(四)及時報告重大財務事件,組織實施財務危機或者資產損失的處理工作。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賦予總會計師有效履行職責的相應工作權限,具體包括: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建議權,以及企業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
第二十條總會計師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是指總會計師應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者企業其他重大決策會議,參與表決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具體包括:
(一)擬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企業發展戰略;
(二)制定企業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物資采購計劃、籌融資計劃以及利潤分配(派)、虧損彌補方案;
(三)貸款、擔保、對外投資、企業改制、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和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四)企業重大經濟合同的評審。
第二十一條總會計師對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具體包括:
(一)按照職責對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企業的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董事會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內部審計或委托外部審計建議;
(三)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二條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權是指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的任用、晉升、調動、獎懲,應當事先征求總會計師的意見。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參與組織財務部門負責人或下一級企業總會計師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條總會計師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是指企業按規定對大額資金使用,應當建立由總會計師與企業主要負責人聯簽制度;對于應當實施聯簽的資金,未經總會計師簽字或者授權,財會人員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條企業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有權拒絕簽字: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
(二)違反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三)違反企業經營決策程序;
(四)對企業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五條總會計師對企業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應當發表獨立的專業意見,有不同意見或者有關建議未被采納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國資委報告。
第四章履職評估
第二十六條為督促企業總會計師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應當建立規范的企業總會計師工作履職評估制度。
第二十七條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分為年度述職和任期履職評估。年度述職應當結合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工作,對總會計師年度履職情況予以評估;任期履職評估應當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總會計師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評估。
第二十八條設立董事會的公司,總會計師應當在會計年度終了向董事會述職,董事會應當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議,董事會評議結果及總會計師述職報告應當抄報股東會或者出資人備案;未建立董事會的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將述職報告報送出資人,出資人根據企業財會管理狀況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估。
第二十九條總會計師年度述職報告應當圍繞企業當年重大經營活動、財務狀況、資產質量、經營風險、內控機制等全面報告本人的履職情況,對本人在其中發揮的監督制衡作用進行自我評價,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做好對其各級子企業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
第三十一條對總會計師履職情況評估,應當根據總會計師在企業中的職責權限,全面考核總會計師職責的履行情況,具體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會計信息質量,以及企業財務預算、決算和財務動態編制工作質量情況;
(二)企業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資金管理和成本費用控制情況;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情況;
(四)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的監督制衡情況,有無重大經營決策失誤;
(五)財務信息化建設情況;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為充分發揮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監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企業應當保障總會計師相應的工作權限。
第五章工作責任
第三十三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總會計師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管責任;企業財務機構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對可能存在問題的財務會計報告,總會計師有責任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糾正,有責任向董事會、股東會(出資人)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主管責任:
(一)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合理性以及財務管理合規性、有效性;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
(四)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財務會計事項。
第三十五條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相應責任:
(一)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二)企業決策失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三)企業財務聯簽事項形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第三十六條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于企業出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行為的,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嚴重缺陷的,應當依法追究企業總會計師的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行為,總會計師不抵制、不制止、不報告的,應當依法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企業總會計師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
(二)企業財務基礎管理混亂且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力的;
(三)企業出現重大財務決策失誤造成重大資產損失的。
第三十九條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過程中,總會計師未能正確履行責任造成失誤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撤職等處分,或給予職業禁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總會計師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由本企業或者由本企業建議國資委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條對于企業總會計師,造成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嚴重混亂的,或、、以及其他瀆職行為致使國有資產遭受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在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時,發現企業負責人、財務審計部門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關責任的,一并進行工作責任追究。
第四十二條企業未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或者未按規定明確分管財務負責人及類似職位人員兼任總會計師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的,或者企業總會計師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權限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的,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工作責任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具體實施細則。
[關鍵詞]交通運輸 統計 運輸管理
中圖分類號:F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11-0118-01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交通運輸事業也是日新月異,成績輝煌。交通運輸統計工作作為管理工具也有了很大的發展進步。經過多年的發展,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的方法有了很大改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統計分析工作逐步加強力度,服務范圍也在不斷的擴大,各項統計工作都在不斷朝著規范化和合法化發展。但是,隨著交通運輸行業多種經濟成分、多元利益主體的發展,多年來交通運輸統計工作還是相對滯后,面對新問題和新情況的不斷出現,我國交通運輸統計工作仍然需要不斷的完善提高。
一、完善統計網絡,細化統計職責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交通統計網絡體系,根據交通運輸管理的工作職責,按照交通統計工作的要求及交通統計網絡有效運行的需要,明確統計網絡、各部門的統計工作職責。
二、強化落實工作責任
交通統計工作是交通運輸經濟工作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單位)應正確處理好微觀和宏觀的關系,強化交通統計工作責任意識,落實交通統計工作責任。各單位應將統計工作經費列入年度經費預算,以確保各項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嚴格執行報告制度
統計報告是反映統計工作成果的重要途徑和載體,是統計人員勞動成果的體現,更是上級部門和領導決策的重要依據。嚴格執行統計報告制度是交通統計工作的基本保證。統計報告制度既包括了“條”上的統計報告制度,同時也包括了“塊”上的統計報告制度。
四、強化統計管理,優化統計手段
隨著經濟發展和現代化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交通統計工作面臨巨大挑戰,傳統的全面統計手段已無法適應統計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必須不斷強化統計管理,優化統計手段。
現行的統計管理和手段主要有:
4.1傳統手段。全面統計方法能確保統計數據的完整、準確,是統計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各部門應根據統計工作實際,采用相應的統計方法,以提高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4.2科技手段。信息技術在統計中的應用為統計工作提供了快捷高效的途徑。各部門應積極利用現有的信息技術,擴大在統計工作中的應用范圍,提高工作效率,滿足本部門管理和上級部門工作的要求。
4.3行政手段。在統計工作中結合行業管理要求,對交通統計工作開展不力的部門,采取適當的行政手段,確保數據被采集對象及時、高效、高質上報。
4.4考核手段。建立統計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組織對各級交通相關部門統計工作開展及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評比,對評比獲勝集體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評比位次落后的單位在交通運輸系統予以通報,年度內多次評比位次落后的,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交通統計工作的考核評比按照交通運輸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4.5經濟手段。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些針對性的經濟手段,調動數據被采集對象的積極性,確保統計工作順利開展,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應在經費上予以保障。 以上各種手段必須同時并存,共同發揮作用。各部門應緊密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優化和創新管理手段,更有效地開展統計工作。
五、提升統計分析質量
交通統計分析是統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質量的統計分析對領導的決策意義重大。統計分析和專項調查分析,是統計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克服重數據輕分析的不足,將交通統計分析更深入、更精細、更具針對性。
5.1建立交通統計分析制度。各部門在上報統計報表的同時應按要求上報各類統計分析報告。交通統計分析報告作為考核評比交通統計工作的重要內容。
5.2深化交通統計分析。各部門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不斷提高交通統計分析質量。一要以統計數據為依據,切忌無數據支撐的空談;二要有數據有分析,切忌就數據論數據;三要透過數據深入實際分析,切忌輕描淡寫回避實質問題;四要在分析問題的同時提出建議,切忌無自身觀點。交通統計分析按統計網絡逐級分析和上報。
六、建立穩固長效機制
交通統計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長效管理。針對交通運輸系統統計工作存在的不足,應著重做好以下的工作:
6.1重視和加強統計隊伍建設
1.加強人員配備,保持相對穩定。要制定明確的統計職能并落實履職部門;要配備專職或專門的統計人員,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統計職能;要保持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不宜頻繁變動。
2.強化業務素質,提高履職能力。配備的統計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加強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注重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總體要求是主觀能動性強、工作責任心強,創新意識強。
3.強化考核,獎懲并舉。交通統計工作實行獎懲考核制度。要進一步充實完善交通統計考核管理辦法,擴大考核覆蓋面;嚴格按照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實施;對考核結果實行通報制度,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各部門也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建立部門內部的統計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6.2重視和加強統計成果應用
1.建立統計信息制度。統計信息制度,包括統計信息的時間、范圍、內容、密級等;明確綜合統計部門是本部門對外綜合統計信息的歸口部門(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相關科室要密切合作,確保統計信息渠道順暢,確保統計信息及時。通過統計信息制度的建立,促進統計工作的長效管理。
2.強化統計報告在決策中的應用。統計數據有質量,統計分析有份量,確保統計報告量質并重,具有較強的參考作用;部門決策要把統計報告作為重要的依據之一,形成決策與統計報告間的依賴關系;要加強統計作用的宣傳,肯定統計工作的成果,不斷鼓勵和激發統計人員的工作熱情。
6.3建立統計工作問責機制
建立統計工作問責機制是確保統計工作長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統計工作不斷強化。問責的程序是:建立工作責任機制,在明確職能的基礎上明確責任,責任要落實到人;要建立履職考核機制,考核相關部門及責任人員的履職情況;建立問責機制,對工作敷衍、履職不力的人員必須受到問責。交通統計工作的問責按照交通統計網絡結構由問責對象的所在單位落實,上一級單位負責監督。
交通統計信息工作要跟蹤和把握好交通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新形勢下的工作規律和特點,創新理念、理清思路、完善方法、更新體系,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交通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為各級政府部門科學決策、加強管理、服務社會提供及時有效的統計信息支撐。這是我們統計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也是統計信息工作的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工作述職,首先應對業績以及職責有一個明確陳述。重點是把履職經驗與組織分享,否則向老總一個人匯報就可以了。總結、提煉你過去一年有哪些成功的經驗。通過成功經驗的分享,本身就是一個學習。而且通過總結,提煉經驗,也是完成一個系統。
在陳述過程中,要以數據和事實來說話;同時要注重對成功經驗的提煉,不要只是一種羅列,我今天干了些什么……有的述職列了幾十條,記流水帳,沒有對流水帳進行提煉,對于成功經驗,沒有去很好地、系統地予以總結。述職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總結經驗對系統加以改進。
第二、述職的再一個目的是尋找問題。即一年來我們存在什么問題;同時找到產生問題的原因。通過分析找出問題,避免以后犯同樣的錯誤。允許犯錯誤,但不要犯同樣的錯。我們應該深入地去分析問題,找出問題責任人,相關原因何在?從教訓中去學習,不要回避問題的責任人,要找到問題的關鍵及解決問題的方法。要避免局限于談現象,缺乏原因、責任人、今后如何避免等分析。Examda.CoM考試就到
第三、述職本身是一個能力開發過程,是對自我能力,以及團隊能力的一個開發過程。除講業績經驗以及問題,還要分析我們團隊的建設及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工作述職,首先應對業績以及職責有一個明確陳述。重點是把履職經驗與組織分享,否則向老總一個人匯報就可以了。總結、提煉你過去一年有哪些成功的經驗。通過成功經驗的分享,本身就是一個學習。而且通過總結,提煉經驗,也是完成一個系統。
在陳述過程當中,要以數據和事實來說話;同時要注重對成功經驗的提煉,不要只是一種羅列,我今天干了些什么……有的述職列了幾十條,記流水帳,沒有對流水帳進行提煉,對于成功經驗,沒有去很好地、系統地予以總結。述職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總結經驗對系統加以改進。
第二、述職的再一個目的是尋找問題。即一年來我們存在什么問題;同時找到產生問題的原因。通過分析找出問題,避免以后犯同樣的錯誤。允許犯錯誤,但不要犯同樣的錯。我們應該深入地去分析問題,找出問題責任人,相關原因何在?從教訓中去學習,不要回避問題的責任人,要找到問題的關鍵及解決問題的方法。要避免局限于談現象,缺乏原因、責任人、今后如何避免等分析。
第三、述職本身是一個能力開發過程,是對自我能力,以及團隊能力的一個開發過程。除講業績經驗以及問題,還要分析我們團隊的建設及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人力資源不應是人力資源部一個部門的事,而是每個管理者都要參與的事。部門經理要對本部門的人才結構、核心人才流失負責。如果我們人才留不住,人才結構沒有提升,那說明你的業績沒有提升。
如何把我們的人力資源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放在述職中?對此我們談得較少。說明我們在對業績的陳述中,對軟件即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團隊建設關注不夠。很少有人去分析能力提升,我的能力有哪些不夠?明年我在能力上要有哪些提升?管理上要有哪些提升?而且不光是個人,還包括團隊。如果團隊的能力提升得不夠,那么僅靠個人能力提升也是不夠的。
第四、確定新目標,新思路,新系統是述職的又一要求。因為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可以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工作,這是一個新思路的產生過程。
為什么要讓領導參加?就是讓你的思路讓領導了解。這是一個良性互動概念。評委已不僅是評價打分,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了解述職人的新思路,來考慮它與大局、與集團或公司的整體思路是否吻合。這個過程也是高層與基層的一個溝通過程,一個相互達成共識的過程。所以說,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一個系統過程。一種績效推進系統的原因所在。
為何要讓文員參加?要相關部門參加?這就是要讓相關部門認識到,我怎么去提供支持。看其他部門在做什么,我怎么辦、怎么做。
第五、在提出新思路、新觀念的同時,我們還要思考我們面臨什么樣的挑戰、什么樣的機會。在談新思路時,要有一個透晰的分析。
第六、述職過程是一個尋求支持、尋求資源的過程。因為當我們做到一定程度時,需要的是一種整體績效,我們的產研銷部門絕對不是一個局部績效,它要求的是一個整體績效。所以在這樣一個條件下,你需要你的上級、相關部門提供一個什么樣的支持?要利用這個機會,明確提出你的要求。
述職本身就是一個溝通,更多的應是提出變革與創新,不要僅是做職責的羅列。我們所要求提倡的是創新性的策略與措施,重點應在這方面,更多的是看公司下一步可持續性發展、為公司的變革與創新,我要做出哪些創新性貢獻。
附件:一份述職報告
××××××
——任 期 述 職 報 告
×××
(×年×月×日)
自×任職已×年。
任期內,在×××、×××的領導下,依靠各××部門、××部門的××及××、尤其×××人員的共同努力,在自己分管的×××等方面開展了一些工作。現將有關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強化××××,堅持××××
1。 科研貼近市場,推進技術創新
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在于技術創新。作為面向市場的××單位,近年來我公司在選擇科研方向、開展科研工作中,始終堅持“科研選題貼近市場、科研工作結合生產”的原則,著眼本地區、本行業的特點,瞄準了一些有市場前景的熱點技術問題,結合生產實際,開展系列研究,取得了顯著成效。如“×××”、“×××”“×××”、“×××”等一批課題,均較好地體現了上述原則,其成果既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推進了技術進步,又為公司創造了豐厚的經濟效益。
任期內,我公司獲國家 獎×項,省部級 獎×項,部級優秀軟件獎×項。在國內外發表學術論文×余篇,有×篇論文獲得全國同行業、市、市自然科學優秀論文獎。
2。 樹立××意識,開展××創優
工作述職,首先應對業績以及職責有一個明確陳述。重點是把履職經驗與組織分享,否則向老總一個人匯報就可以了。總結、提煉你過去一年有哪些成功的經驗。通過成功經驗的分享,本身就是一個學習。而且通過總結,提煉經驗,也是完成一個系統。
在陳述過程中,要以數據和事實來說話;同時要注重對成功經驗的提煉,不要只是一種羅列,我今天干了些什么……有的述職列了幾十條,記流水帳,沒有對流水帳進行提煉,對于成功經驗,沒有去很好地、系統地予以總結。述職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總結經驗對系統加以改進。
第二、述職的再一個目的是尋找問題。
即一年來我們存在什么問題;同時找到產生問題的原因。通過分析找出問題,避免以后犯同樣的錯誤。允許犯錯誤,但不要犯同樣的錯。我們應該深入地去分析問題,找出問題責任人,相關原因何在?從教訓中去學習,不要回避問題的責任人,要找到問題的關鍵及解決問題的方法。要避免局限于談現象,缺乏原因、責任人、今后如何避免等分析。
第三、述職本身是一個能力開發過程,是對自我能力,以及團隊能力的一個開發過程。除講業績經驗以及問題,還要分析我們團隊的建設及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人力資源不應是人力資源部一個部門的事,而是每個管理者都要參與的事。部門經理要對本部門的人才結構、核心人才流失負責。如果我們人才留不住,人才結構沒有提升,那說明你的業績沒有提升。如何把我們的人力資源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放在述職中?對此我們談得較少。說明我們在對業績的陳述中,對軟件即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團隊建設關注不夠。很少有人去分析能力提升,我的能力有哪些不夠?明年我在能力上要有哪些提升?管理上要有哪些提升?而且不光是個人,還包括團隊。如果團隊的能力提升得不夠,那么僅靠個人能力提升也是不夠的。
第四、確定新目標,新思路,新系統是述職的又一要求。因為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可以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工作,這是一個新思路的產生過程。
為什么要讓領導參加?就是讓你的思路讓領導了解。這是一個良性互動概念。評委已不僅是評價打分,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了解述職人的新思路,來考慮它與大局、與集團或公司的整體思路是否吻合。這個過程也是高層與基層的一個溝通過程,一個相互達成共識的過程。所以說,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一個系統過程。一種績效推進系統的原因所在。
為何要讓文員參加?要相關部門參加?這就是要讓相關部門認識到,我怎么去提供支持。看其他部門在做什么,我怎么辦、怎么做。
第五、在提出新思路、新觀念的同時,我們還要思考我們面臨什么樣的挑戰、什么樣的機會。在談新思路時,要有一個透晰的分析。
2016年是縣鄉集中換屆之年,為考準干部察實班子,發現優秀人才,在換屆中真正調優配強班子、選準用好干部,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采取“五四”工作法,對鄉鎮和縣直機關領導班子、科級領導干部、股級干部開展深入調研考察,為集中換屆工作夯實基礎。
“五考四問”識干部
考忠誠。制作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在中央、貴州省、遵義市要求領導干部填寫事項的基礎上,增加了領導干部本人受黨紀政紀處分情況、與本人有任職回避關系(含“干親家”關系等)情況、重要財產來源情況等內容,要求全縣副科級領導干部以上(含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轉任同職級干部)認真填寫。縣委組織部組織安排專人對干部填寫的《報告表》進行逐一審核,通過核查檢驗,對全縣56名存在瞞報、漏報、虛報、假報行為的干部,立即責令糾錯,并對其實施誡勉談話。在考察談話中,要求領導干部必須談班子和班子成員的不足之處,并舉實例說明。
考擔當。務川正處于決勝減貧摘帽、同步小康的關鍵階段,建設項目多,攻堅克難任務重,發展速度快,需要一大批敢于動真碰硬、敢于拔釘子的領導干部隊伍。因此,干部是否具有擔當精神、是否具有血性和拼勁成為考核重點。主要看是否具有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對困難、敢于堅持原則的擔當意識;是否有敢于挑戰自我、敢于得罪他人、敢于抵制歪風邪氣、敢于與不良行為作斗爭的擔當行為;是否具有履職盡責、推功攬過、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使命擔當。
考作風。按照“抓黨建就是抓關鍵,抓作風就是抓重點”的要求,在考核中看領導干部在工作中是否發揮了示范表率作用,重點了解領導干部是否帶頭示范、是否務實高效、是否真學真懂、是否真抓實干。尤其看領導干部是否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查研究,是否為民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考業績。主要看領導干部近三年分管工作在全省、全市、全縣的排位情況,重點了解主要領導所在鄉鎮和單位班子成員分管工作的增比進位情況,以及本地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突出成績。
考廉政。看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本地本單位或分管領域有無腐敗案件、違規違紀行為發生,中央八項、省委十項、市委十二項和縣委四十二條規定遵守和執行情況。
問能力。通過問他人、問本人等方式,全面掌握領導干部突出能力、專業特長、性格特點等,準確定位每一名領導干部的綜合能力和水平,確保在人事調整中做到人崗相宜,使其發揮最大作用。
問效率。主要通過了解領導干部的執行力和落實力,以及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綜合評判領導干部有無懶政惰政怠政行為,是否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
問短板。嚴格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通過他人點、自己找、群眾評等途徑,客觀找準領導干部在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以便其揚長避短,發揮優勢。
問意向。設計制作了《2016年縣鄉換屆個人進退留轉意向調查表》,內容包括提拔到鄉鎮或機關、異地交流(填寫意向鄉鎮)、調整進機關(填寫意向單位)、內部輪崗、留任、轉職級、轉非等,讓每一名領導干部結合自身能力和特點,按真實想法填寫個人進退留轉意向,目前提交的調查表共涉及意向提拔45人、交流134人、內部輪崗49人、留任230人、轉非52人、轉同職級16人。
“五薦四比”辨人才
領導提名推薦。制作了《縣級領導干部提名縣級或科級領導干部推薦表》《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領導干部提名推薦表》,分別印發到每一名縣級領導和科級領導干部手中,由提名推薦人填寫推薦人選、推薦職位、是否與本人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是否屬直接上下級關系、提名推薦理由等內容,并由提名人簽名確認。目前,共提名36名科級正職,65名科級副職。
黨委(黨組)把關推薦。制作了《黨委(黨組)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領導干部推薦表》《領導班子進退留轉意見表》,分別由各級黨委(黨組)集體提名推薦干部、鄉鎮(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對現任領導班子提出進退留轉意見,充分體現黨管干部原則,最大限度發揮黨委(黨組)選人用人的把關作用。目前,黨委(黨組)書記共推薦78名科級干部。
干部談話推薦。在考察談話中,要求參與談話人員結合干部平時履職情況和綜合表現,進行“雙推”,評出優秀班子成員、較差班子成員以及相對成熟優秀的股級干部,充分體現民意和群眾公認度。
個人自我推薦。下發《關于開展股級干部自我推薦工作的通知》,鼓勵優秀股級干部毛遂自薦,填寫《務川自治縣股級干部提拔科級領導干部個人自我推薦表》,對自我推薦職位、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主要業績、個人突出能力特點和主要不足等內容進行真實填寫,為優秀年輕干部提供機會,搭建自我推薦、自我展示平臺。目前,共有76名優秀股級干部向組織進行了自我推薦。
單位重點推薦。考察中,要求單位主要領導結合本地本部門干部隊伍實際,根據鄉鎮和單位干部數量,重點從90后干部、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中推薦2~4名優秀人員,納入鄉科級后備干部隊伍進行跟蹤培養和管理,并根據實際適時予以選拔任用。目前,共發現26名90后干部、182名35歲以下年輕干部、78名婦女干部、77名優秀黨外干部。
比思路。側重看領導干部思路是否清晰、視野是否開闊、發展是否結合實際、管理是否科學、措施是否可行等。
比能力。側重看領導干部的管理能力、統籌協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業務能力、履職能力、辨別能力等。
比作風。側重看領導干部的奉獻精神、工作態度、工作激情、服務群眾的精神等。
比業績。側重看領導干部本職崗位工作完成情況、脫貧攻堅成效等。
通過“四比”,目前從各黨委(黨組)、領導干部推薦、自我推薦的235人中,擇優選出136名優秀科級后備干部。
“五察四評”看班子
察工作合力。通過了解班子的分工協作情況,看班子成員是否做到補臺不拆臺、補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了解班子成員思想情況,看班子成員是否團結統一,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力往一處用;了解班子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看是否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了解班子凝聚力和戰斗力,看班子是否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
察領導管理。了解班子的領導水平,看班子的決策部署是否不折不扣執行、是否得到絕大多數人的真心擁護;了解班子的管理水平,看是否有制度約束、是否善于抓班子帶隊伍、是否有干事創業的激情和抓工作的精氣神等。
察發展思路。看班子的發展思路是否科學可行,發展定位是否切合地方實際,是否符合中央、省、市、縣的政策要求,發展目標是否科學。
察解放思想。看班子是否解放思想,是否有創新精神,是否敢于“吃螃蟹”,是否敢于打破常規,是否敢為天下先。
察擔當精神。看班子是否敢打破利益藩籬,敢于為先行先試的干部“撐腰”,為勇于擔當的干部擔責。
本級自評。要求班子成員對班子進行客觀自評,通過縱向橫向進行綜合比較,客觀評價,真實反映。
干部測評。由鄉鎮(單位)主要領導代表班子進行述職述廉,并向干部發放《縣鄉換屆班子運轉考察民主測評表》,讓干部對班子進行測評,民主評議班子。
群眾抽評。聽取群眾代表和“兩代表一委員”的意見和建議,了解群眾口碑和呼聲。
[論文摘要]在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施行背景下,對檢察機關自偵案件構建起監督主線明確、全面動態流程管理、關鍵環節重點監控和考核合理的內部監督機制作用,對切實保證檢察機關更加有效地履行職責,提升公信力和社會形象至關重要。
[論文關鍵詞]檢察機關 自偵案件 內部監督
強化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立身之本,強化內部監督則是檢察機關的發展之基,是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的基礎和前提,是源頭治腐,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重要舉措,而對自偵工作的監督是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的重中之重。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背景下,必須堅持把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對自偵工作構建起一套部門各負其責、全體檢察人員共同參與的點面結合的內部監督工作體系,不斷加大監督力度,增強工作實效,為檢察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一、修正案對偵查工作和內部監督帶來的影響
1.“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總則,檢察機關自偵工作發展模式的轉變,同時也將改變自偵案件內部監督的方向和主線。
2.辯護權的擴展和律師行使辯護權“三難”問題的破解以及審判程序的完善,將打破檢察機關偵查工作原有的系統內“相互配合”機制,控申、偵監、公訴等部門更多時候將以監督者身份面對自偵工作。
3.舉證責任、證明標準、非法證據的排除制度和不能自證其罪原則的確定,建立完善刑事證據體系,既為偵查工作明確了取證方向和取證要求,也增強了偵辯雙方的對抗性,同時也為自偵案件內部監督工作提供了具體的審查標準。
4.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的完善以及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建立,為偵查機關提供了強大支撐,有力提升了偵查能力;但技術偵查措施規定的籠統、操作性的缺乏,以及羈押必要性繼續審查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后通知家屬的規定和檢察機關監督職責的明確,既為內部監督提供了必要性和法定性,也進一步擴展了內部監督的方式和內容。
二、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內部監督機制的構建
應建立健全一個監督主線明確、全面動態流程管理、關鍵環節重點監控和考核合理的內部監督機制,確保監督及時、監督全面、監督到位、監督有效。
(一)確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監督主線
檢察機關對自偵案件的內部監督也必須適應“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務必將其作為監督的主線和重要內容,成為監督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二)推動案件管理系統的全面流程管理
要推行網絡化辦案,實現對自偵案件偵辦工作全過程進行流程監督和網上動態監督。一是案件管理系統。通過新成立的案件管理中心利用管理軟體,通過控申、偵查、偵監、公訴、技術、監所等部門的信息錄入,實現了對自偵案件從交辦線索到初查、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法院審理的全流程管理;二是偵查指揮系統。通過該系統,由各級偵查部門填報每個案件各訴訟環節信息,實現對自偵案件的全流程管理。案件管理系統應側重于對辦案效率的監督,偵查指揮系統則側重于對辦案數量和辦案質量的監督。
(三)實現對案件關鍵環節的重點監控
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內部監督的監督重點是初查、偵查、和證據審查三個環節:
1.對案件初查環節的監督
通過對重要節點采取填報工作表格的方式,實現對初查環節進行深入細致的內部監督。
一是線索的管理。主要監督是否存在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情形。對舉報、移送的案件線索,可由偵查指揮中心通過下級院填報《案件線索登記表》、《案件線索備案表》,整合案件線索信息,以定期跟蹤分析線索辦理情況的方式進行監督,或以集中開展專項行動來推動線索的查辦;對查辦案件過程中發現的案件線索,可要求辦案人員填報《辦案中發現職務犯罪信息登記表》、《辦結案件發現犯罪線索匯報表》,通過院局領導的及時審批來依法進行督促查辦。
二是案件信息的收集。要求偵查人員對每一起案件每一名涉案人員認真填報《職務犯罪信息情報表》,就涉案人員個人基本情況、家庭成員及工作情況、主要社會關系、收入情況、財產情況、性格及愛好等信息進行登記錄入,并由院局領導進行簽字審核,確保信息的全面準確,利于掌握偵查方向和尋找案件突破口,也為監督初查工作提供書面資料。
三是執法風險的評估。主要是由紀檢監督部門通過核查偵查人員在查辦案件中制訂的辦案安全預案和填報《執法辦案風險評估表》、《執法辦案風險預警表》、《執法辦案風險處置表》的相關情況進行監督。
四是采取的初查方式。應由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通過文書審查和來訪處理對初查過程是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非經批準不接觸初查對象和不準采取強制措施非法扣押、凍結公私財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五是形成的初查結果。由舉報中心對自偵部門形成的舉報線索初查終結意見進行評判,重點審查自偵部門是否將舉報人舉報的全部問題查清,是否存在漏罪等情形;審查結果向院領導匯報并反饋自偵部門。
2.對案件偵查環節的監督
通過采取強化辦案人員對執行辦案紀律的自律和發揮檢察機關系統內其他部門的職能監督等方式來實現。
一是執法辦案的自律。可通過辦案人員填報《辦案告知卡》、《辦案人員申請回避審批表》、《廉潔自律卡》等三個表格來實現監督。
二是法警部門的監督。應嚴格落實辦案工作區的“管用分離”制度和審訊過程中的“看審分離”制度。工作區由司法警察部門管理,辦案部門使用;辦案部門經申請獲批準后方可使用工作區和司法警察,司法警察部門在工作區應建立涉案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和填報《移交涉案人員登記表》、《履職交接班登記表》,構建完整的司法警察履職“一案一卷宗”制度,通過值班司法警察對辦案人員在辦案工作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的及時提醒、制止和報告,實現對審訊行為的全程監督。
三是技術部門的監督。應嚴格執行“審錄分離”制度,通過技術部門對偵查人員訊問、詢問涉案人員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錄制工作來實現監督,包括對問話過程和對涉案人員進入辦案工作區全區域視頻監控的兩種同步錄音錄像。
四是偵監部門的監督。在嚴格執行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的辦案機制中,建立每起自偵案件必須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通過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工作,核實相關證據,實現對偵查活動的監督;在審查批準逮捕時實行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和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制度,核實證據了解案情,利于發現或者調查核實偵查人員是否存在違法情況,從而實現對偵查活動的監督。
五是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建立紀檢監察干部作為安全督察員對辦案工作區執法行為進行專門監督制度,建立辦案部門扣押、凍結款物三日內將清單復印件和有關法律文書以及案件辦結后十日內對扣押、凍結款物的處理情況報紀檢監察部門備案制度,建立執行搜查時商請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監督制度,強化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工作。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填寫《案件現場監督報告表》,發出《案件執法監察通知書》進行糾正。
六是監所部門的監督。明確規定由監所部門執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監所部門可通過定期向在押人員發放維權書告知羈押期限和利用在押人員訴訟情況管理軟件認真落實預警提前告知、到期及時催辦、違法立即糾正三項環節,促進派駐檢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七是控申部門的監督。對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提出申訴的案件由控申部門統一受理,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訴案件,控申部門應及時分流轉交本院偵查監督部門查辦,防止偵查部門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濫用,避免各種違法行為,確保司法公正和保障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3.對案件證據的審查監督
面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證據所作的重大修改和辯護權的擴張完善,檢察機關對自偵案件應構建起嚴密的內部審查機制。
一是偵查過程中的備案審查。強化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執法活動的監督,在嚴格執行自偵案件不訴、撤案報上級院批準制度的同時,可建立部分特殊案件在下級院需作出立案決定前應向上級院請示匯報制度,同時利用偵查指揮系統落實專人對下級報備的案件進行審查并填報《立案備案審查表》,突出對立案、采取措施情況和具體案情進行全面審查。
二是偵查終結前的專門預審。自偵部門在確立案件承辦人員的同時,應指定一名業務水平高的干警作為案件預審官。預審官在案件偵辦過程中,不參與案件的偵查取證,但對形成的所有案卷材料實行同步審查、同步監督,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在案件偵查終結前,預審官應對全部案卷材料進行閱卷審查,并聽取偵查人員意見,形成案件預審報告并經審批。只有經預審官同意和領導批準的自偵案件方可向公訴部門移送審查起訴。
三是偵結移送后的起訴審查。公訴人應保持最為“中立”的立場,以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查案卷,確保案卷證據達到確鑿充分的證明標準;應建立“快速”的審查機制,對存在瑕疵的證據,做到早發現早補證;應有“準確”的預測判斷能力,對庭審對抗強度的增加做到應對有方。起訴審查的監督可通過審查報告及庭審筆錄來具體體現。
(四)完善案件考核機制
設置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是內部監督工作作用和效力的直接體現,是強化內部監督的保障。
1.考核內容
一是執法規范。自偵案件是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開展初查、偵查工作,做到法律手續完備,偵查程序合法,偵查行為文明、規范;二是辦案效率。自偵案件是否做到辦案效率高,從立案到移送審查起訴的周期短;內部監督制約是否做到職責明晰,協作通暢;三是辦案質量。是否做到收集證據客觀全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證據體系完整;四是辦案效果。辦案工作是否充分體現為大局服務,化解社會矛盾、服務社會管理創新,無因偵查行為不當引起社會不良反映。
2.考核流程
一是部門自評。由偵查部門就所偵辦案件對上述四項考核內容進行自行評價,填報《案件質量登記表》,由科局領導審核;并由上級檢察機關對口部門結合偵查指揮系統填報情況和備案審查結果給出審查意見。
二是監督意見。對自偵案件偵辦流程中各個環節開展情況,由檢察機關內部監督部門按其職能分別進行評判,出具監督意見,形成《自偵案件內部監督意見匯總表》,作為對自偵案件考評的重要參考佐證。
1.加快推進內部審計由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現代的風險導向管理審計轉變。
風險導向管理審計實質是風險導向和風險管理審計的合二為一。風險導向審計在國際內部審計準則中被稱為“以風險為基礎的審計”。在準則“工作標準2010-計劃的制定”規定:“首席審計執行官應當制定以風險為基礎的計劃,以確定與組織目標相一致的內部審計活動重點”,具體內容則在“實務公告2010-1:計劃的制定”和“2010-2:審計計劃對風險和風險暴露的關注”中進一步明確。而風險管理審計則是指內部審計對組織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進行的審計,這方面分別在“實務公告2100-3: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作用”、“2110-1:評估風險管理過程的適當性”中有相關規定。人民銀行內審工作轉型可結合國際內部審計準則及實務標準去完善風險導向、風險管理審計計劃和控制過程。
2.建立符合人民銀行實際的風險評估框架,探索開展風險導向審計。
人民銀行開展風險導向審計一般在審前要找準風險點、制訂風險點的控制和管理辦法把握審計風險的高低;其次是解決在風險管理政策不夠明確的情況下開展風險管理審計的問題。在風險管理政策不明確的情況下,傳統審計是在不對被審計單位進行風險分析、評價的情況下直接決定審計執行程序,容易導致審計重點不突出、未達到審計預期目的及成效,準則“實務公告2100-4:內部審計在尚未建立風險管理過程的組織中的作用”就是針對風險管理的方式的不同而制定的,其要點包括:審計師應當理解管理層對內審部門在風險管理中發揮作用的期望,提請管理層注意風險管理政策尚未充分建立的這種情況,并積極發揮促進、協助作用。“2120-風險管理”規定“內部審計活動必須評估風險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并對其改善做出貢獻。”確定風險管理過程是否有效時評估判斷:“組織目標支持組織的使命并與其保持一致”;“重大風險得到識別和評估”;“選定適當的風險應對方案,并符合組織的風險偏好”;“獲取相關的風險信息并在組織內部及時溝通”。人民銀行內部風險管理審計應借鑒評估風險管理過程的有效性,以達到控制剩余風險的目的。
3.要圍繞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特別是重要資產項目開展績效審計。
“實務公告2120.A1-3:內部審計在財務報告披露和管理層聲明方面的作用”、“2120.A1-4:財務報告過程審計”等內容,對于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圍繞央行資產負債表開展審計,提供了一定的準則依據。準則中包含的有關“舞弊的識別”、“信息安全”、“電子商務活動的控制和審計實施”、“內部審計在業務延續(應急管理)過程中的作用”、“內部審計在組織道德文化中的作用”等內容,應考慮要注入在對資產負債表真實、完整性審計的過程當中,以維護資產負債表健康,要圍繞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特別是重要資產項目開展審計,并作為內審工作的一個核心理念確立下來,并貫徹到有關內審工作中去。
4.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審計,持續推進人民銀行內控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近年來人民銀行內審部門逐步探索并試點開展了內部控制審計評估,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開展的內部控制審計評估大多沒有擺脫合規性審計的框架,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或者對組織潛在風險的認定僅現有的規章制度為衡量標準,對風險控制及管理的評估未跳出合規性審計的模式,與最新的國際內部審計準則要求仍有差距。“實務公告2120.A1-1:控制過程的評價和報告”及“實務公告2130-1評估控制程序的適當性”中主要相關標準:“2130-控制-內部審計部門必須評估控制的效果和效率,并促進控制持續改進,從而協助組織維持有效的控制”的內部控制評價值得學習借鑒,其中提到,“內部審計部門所面臨的主要挑戰是在許多單項評估匯總的基礎上評估組織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這些評估主要來源于內部審計業務、管理層的自我評估檢查和其他相關確認服務提供者。隨著業務的開展,內部審計師應該及時與適當管理層溝通業務發現,以便采取改進措施,糾正或減緩所發現的控制差異、缺陷及其后果。”的規定,對于指導人民銀行開展內部控制審計評價,提高內部控制審計水平具有極大的指導意義。“實務公告2120.A1-2:應用控制自我評估對控制過程的健全性進行評價”的規定,對于健全人民銀行內控長效機制具有極大的參考借鑒價值。
5.在人民銀行內部審計中逐步加快引入績效審計。
目前在人民銀行引入績效審計應著重考慮以下幾點問題:一是合理選定績效審計對象及審計內容問題。從近年人民銀行試點總結的經驗看,在對各分支機構領導干部開展的履職或離任審計中適宜引入績效審計,主要是因為該類審計既包括查錯防弊、合規審查,又包括對領導任期內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并以此衡量領導決策效果及貫徹實施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來達到改善管理,進一步提高履職效能的目的。績效審計的對象也適合對一些宏觀政策研究及貨幣政策貫徹執行等彈性較大的業務部門;二是合理確定績效審計及評價的依據、量化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問題。當前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績效評價的依據及準則不足的問題,缺乏可行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人民銀行審計準則體系中關于績效審計目前仍為空白,與此相適應的審計手段也不足,影響了績效審計的進一步深入。同時,人民銀行內部開展績效審計也應避免等同于業績考核,僅可以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參考因素之一,否則績效審計意義便大打折扣;三是如何選定績效審計人員,如何確定績效審計的程序及把握審計質量是當前極需解決的問題。績效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審計成效大小,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因此培養綜合素質較高的審計人才是推動績效審計深入的關鍵之一。
二、面向未來,實現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轉型與發展的具體措施
1.學習運用國際內部審計準則,轉變審計理念,推動央行內審工作轉型發展。
當前,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轉型的過程實際是學習國際審計準則先進理念的過程,在轉型過程中,突破口是向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轉型,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方式、方法及審計結論均不同于傳統的合規審計,不單純以規章制度為判斷評估的唯一依據,而要運用審計人員專業的判斷,主觀性增強。如果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和定位仍停留在合規性審計階段,認為缺乏規章制度明確支持的審計結論缺乏客觀性,得不到領導層的認可,所引發的質疑和反對將阻斷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轉型之路。反之,如果在學習的基礎上,領導層得以理解新型審計理念,認可審計轉型方向,就轉為積極支持內部審計的轉型與發展,就能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在咨詢服務中的增值作用。因此,這一過程有賴于領導層的支持和推動。
2.加快新型審計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向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轉型,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審計結論的得出的方式和程序有別與傳統的合規審計。在合規性審計中,只需將業務實際情況與規章制度比對,不合規處即審計發現問題,問題依據充分有力,因此,審計人員只需要對業務工作流程有大致了解,最重要的是對規章制度的把握與認識,把握好規章制度,其得出的審計結論就是扎實有效的。然而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中,審計結論的得出建立在審計人員的對審計目標、標準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上,依賴審計人員的準確和專業的判斷,這就要求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判斷分析能力相當強。當前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在新型審計人才的培養及儲備都不足,有必要加快專業的培養,以盡快適應審計轉型與發展的需要。
3.審慎把握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客觀性原則。
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工作轉型與發展的重要切入點是從合規性審計為主的模式向績效和風險管理審計為轉變的管理型審計模式轉變,這一轉變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新審計類型方面,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不再通過將實際情況與規章制度對比來得出審計結論,而是通過獨立、客觀、專業地判斷評價組織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適當性和效果,提出改進的審計建議,可能會就提高工作績效和有效控制風險方面提出涉及組織管理的建議或者措施,這就可能涉及對組織治理行為的具體指導,進而影響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在轉型的同時,可能產生行領導對內部審計期望值增加,希望內部審計不僅發揮確認職能,而且還應該成為各種風險防范治理、內部控制管理的顧問和推動者,甚至介入控制治理行為,從而影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不過,避免審計建議影響審計人員客觀性的前提,應是堅持“審計建議是一種忠告,而不是強制執行性的,當然審計人員也不對采納審計建議后所出現的后果負責”;其次,審計人員不應當參與業務運行的直接控制及治理工作;再次,內審工作人員應回避評價其以前負責的特定業務,避免其客觀性受到損害。
4.打破制度局限性,適時改革內審制度。
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在制度中明確規定了必須嚴格遵循內審操作程序,并被列入上級對其考核內容,一旦程序上的形式不合規必然導致審計結論的無效。但在新型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和績效審計模式下,可允許審計人員在其認為能承受的風險水平下,省略部分常規的實質性測試程序。但這種只注重審計程序形式上完整性的檢查思路和方法及制度,勢必制約新型審計模式的發展。因此,要實現審計轉型和發展必須要進行內審制度改革,打破制度局限性。
5.加快審計輔助軟件的開發應用,完善審計信息共享平臺。
一、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筑牢廉潔風險思想防線
加強思想道德和職業操守教育是做好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有力保障。開展好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思想認識是前提。要消除后勤保障部門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無用論”、“無關論”、“抵觸論”、“形式論”等思想誤區,做好思想發動工作,確保思想認識到位。要堅持預防為先,加強對員工的正面宣傳、案例警示和崗位廉潔教育,著力強化道德操守觀念和廉潔從業意識,引導大家充分認識廉潔風險的客觀存在性與現實危害性,切實增強參與廉潔風險防控的主動性、積極性。要積極營造廉潔環境和氛圍,大力弘揚和倡導廉潔文化,把廉潔文化有機融入后勤保障工作具體實踐,創新形式和內容,豐富載體和舉措,嚴格標準和要求,明確權力和義務,深入開展各種形式、富有實效、特色鮮明的主題活動,大興勤儉節約、求真務實之風,大興創新創造、挖掘潛力之風,以廉潔文化引領后勤保障工作健康和諧發展,更好地服務于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的大局。
同時注重發揮后勤部門領導的表率作用和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真正做到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遠離腐敗,不法之物不拿、不義之財不取、不凈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牢固樹立依法履職、秉公用權、誠實守信、廉潔自律的法制觀念、道德觀念和從業觀念,使得廉潔從業意識內化為從業人員的思想準則和道德準繩,外化為深入踐行《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和廉潔從業規定的自覺行動。
二、建立健全制度,深入排查應對廉潔風險
全面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業務工作流程,努力實現后勤保障工作的“制度全覆蓋”。針對固定資產管理、物品采購、會務接待、車輛使用、財務報銷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實現后勤保障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同時進一步厘清后勤保障工作各個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實行崗位管理責任制,為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夯實基礎。
深入開展廉潔風險點排查,根據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認真查找每個崗位在權力行使中存在的廉潔風險點,并依據權力的重要性、權力行使的頻率、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評定風險等級,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及時糾正整改存在的各種問題,舉一反三,堵塞漏洞,穩步建立起可操作性強、具體管用、切實可行的廉潔風險防控管理機制。
在廉潔風險點排查工作中,要制定嚴格的排查制度和具體的標準要求,加強引導,有序推進,狠抓落實,實行全員參與、全面梳理、全力開展,確保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不出現任何盲點漏點、不回避任何矛盾問題,進一步提升廉潔風險排查的覆蓋率和輻射面,深入拓展排查的深度和力度,著力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整改,對已經出現的風險迅速進行遏制和化解,把潛在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要堅持源頭防腐、防微杜漸,加強對思想、行為的引導,從小節、細節抓起,牢固樹立崇尚廉潔、踐行廉潔的價值取向和廉榮腐恥的榮辱觀,把廉潔從業作為檢驗后勤保障人員道德水準的重要標尺。通過教育和引導、監督和制約、他律和自律,促進廉潔風險防控理念深入于心、落實于行,更好地得到貫徹執行。要在深入探索實踐中進一步凸顯廉潔風險防控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加強和改進廉潔風險排查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員工異常行為報告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予以關注和幫助,及時進行勸誡和糾正,前瞻性地采取預防措施,有效防止異常行為轉化為廉潔風險,真正做到防微杜漸,確保廉潔風險防得有力、控得到位。
三、加強內部管理,著力防范化解廉潔風險
在物品采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財務管理、物業管理等方面,重點圍繞查找出的廉潔風險點及風險等級,有針對性地加強內部管理,從嚴防范廉潔風險。根據法規政策規定和工作職責權限,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可能引發腐敗風險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進行風險預警,及時有效化解風險。
一是物品采購方面,本著透明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采購制度和流程,實行市場詢比價、公開招標、引入品牌競爭以及針對具體項目中標供應商的再招標,同時做好各類采購資料、會議紀要收集及編制工作,保證采購工作依法合規、有據可查。二是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對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各類資產領用、維修及報廢處置程序,定期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盤點,動態掌握固定資產使用狀況,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防止固定資產流失。三是辦公用品使用保管方面,規范領用手續,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注重利用科技管理系統對各類辦公用品進行收發存登記,按月進行庫存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四是物業管理方面,加強對物業管理支出的日常監督,按月對物業管理公司財務支出計劃及實際列支進行審核、審查,保證各項開支的用途及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杜絕不合理開支。五是財務報銷方面,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及審批權限,對日常經費報銷管理、崗位履職、制度和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自查,保證報銷流程依法合規,財務崗位職責清晰、權限明確。六是公務用車方面,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制度,確保車輛安全,杜絕超規格、超權限和人情用車等現象。
四、做好成本管控,不斷提高后勤保障效益
深入推進后勤保障部門的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就是要重點搞好資產資金的科學配置和高效使用。堅持把強化成本管理當作大事來抓,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成本管控格局,加大挖潛增效力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開源節流,持續推進創建節約型后勤,把有限的錢財和物質用在刀刃上,努力實現“贏在節儉”。
一是降低能耗。進一步明確公用物業節水、節電、節油及節氣等相關管理內容和措施。非工作時間減少電梯使用及關閉相關用電設備設施;在照明開關、電梯、水龍頭、衛生間、復印機等處張貼節能提示性標志。公務車輛建立單車能耗管理臺帳,對每輛車的油耗、維修及保養等情況進行統計并定期公示。
二是節儉辦會。在各類會務安排和服務工作中,合理制定會務預算,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定;加強員工食堂管理,積極關注用餐情況,適時增減飯菜,有效避免鋪張浪費。三是控制支出。嚴格控制各類辦公經費支出,從嚴從緊購置辦公設備,規范辦公用品的配備、采購、領用,提倡雙面用紙,注重信封、復印紙再利用。
加強和改進商業銀行后勤保障工作,不斷拓展從源頭上預防、從制度上控制、從實踐中化解廉潔風險的新思路、新舉措、新途徑,不斷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務質量、服務水平和服務效能,進一步凸顯了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為商業銀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后勤保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