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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日后事項;稅法銜接;原因;后果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會計分錄與稅務申報處理不正確。由于企業財務人員對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規定沒有很好和準確掌握,對會計實務與稅務實務處理不正確,常見幾種情況:會計與稅務的處理都不正確;會計的處理正確,稅務處理不正確;會計的處理不正確,稅務處理正確;會計的處理正確,稅務處理正確,但稅務處理后會計分錄不正確。
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實務與稅法銜接存在問題的原因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會計準則與稅法關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規定沒有準確掌握。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分四章10條,對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作出了詳細的具體規定。2007年財政部頒布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條例及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對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都有相關的規定。企業財務人員對這兩方面的法律的規定沒有很好、準確的把握。
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實務與稅法銜接不正確所產生的后果
由于企業財務人員對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會計實務與稅務實務處理不正確,進而會影響兩個結果:一是會計分錄不正確,資產與負債也不正確,資產負債表也不正確,不能正確反映企業的資產與負債情況,也不能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二是稅務的申報不正確,從而導致企業或少或多繳納各種的稅,對國家稅收造成影響。這樣的結果,會使企業的財務報表不準確,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的真實的情況;也使企業和國家蒙受不必要損失和麻煩,進而導致增加企業不必要的稅務成本,增加納稅人的稅務負擔。
四、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二條: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項。
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指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財務報告報出的日期。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包括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
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是指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的情況提供了新的或進一步證據的事項。
第四條: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應當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報表。
第五條: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通常包括下列各項:一是資產負債表日后訴訟案件結案,法院判決證實了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現時義務,需要調整原先確認的與該訴訟案件相關的預計負債,或確認一項新負債;二是資產負債表日后取得確鑿證據,表明某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了減值或者需要調整該項資產原先確認的減值金額;三是資產負債表日后進一步確定了資產負債表日前購入資產的成本或售出資產的收入;四是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現了財務報表舞弊或差錯。
(二)稅法的規定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年度申報納稅匯算清繳后發生的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銷售退回所涉及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而不作為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
因此,發生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的銷售退回事項,可能發生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也可能發生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涉及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銷售退回發生于報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應調整報告年度利潤表的收入、成本等,并相應調整報告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報告年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如同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發生的事項一樣,作出相關賬務處理,并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編制的會計報表作相應的調整,這里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相關附表和現金流量表附注。由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發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關賬目已經結轉,特別是損益類科目在結賬后已無余額。因此,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涉及損益類科目核算記入以前年度損益借方或貸方,涉及所得稅的應記入應交稅金借方或貸方,即會計分錄借(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借)應交稅金。“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2、涉及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直接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
3、損益以及利潤分配的事項,調整相關科目。
4、過上述賬務處理后,還應同時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包括: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當期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年應繳納的所得稅等。
五、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準則與稅法的銜接
第一,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的調整事項,發生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按前面規定作會計分錄進行處理,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企業所得稅申報要加上或減少調整事項對所得稅影響數,繳納稅款后作分錄借: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摘 要 會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很多相似的概念和問題,如會計原始信息的審核、會計報表的編制、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會計制度的學習等,有些問題只有一字之差,但其表示內涵卻截然不同,這些問題都對財務人員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擾,如何辨清這些概念,把握其會計處理,是眾多會計人員,也是應試考生必須解決的問題。針對以上問題,筆者結合自身經驗在文中對其進行了分析,希望能對廣大會計人員和考生有所幫助。
關鍵詞 會計實務 易混淆項目 會計處理
會計行業經歷了從無到有,發展到今天,已成為企業必不可缺的工作環節和組成部分。當前,在企業中,會計部門的職責已不僅僅局限于對會計信息的審查和處理,而是逐漸參與到企業管理中,可以說,現代企業制度的落實離不開會計部門的支持。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一直是會計工作的重點、難點,會計實務中的易混淆項目也是困擾不少會計人員的難題,本文即就此展開分析。
一、企業資產捐贈與促銷贈品的會計處理
1.企業資產捐贈與促銷贈品的含義
企業資產捐贈,即企業將自己持有處分權的合法資產資源贈予合法受贈人,使其在非生產經營性事業(即公益性事業)中發揮作用的活動或行為。從本質上說,企業資產捐贈即企業的“奉獻”行為。贈品促銷是指企業在推廣或銷售產品的過程中發生的將企業持有處分權的資產(通常是附加值有限的產品)隨推廣或售出的商品而無償贈送的行為,如不少企業在推出新產品時往往采用“買一送一”的銷售方式,從企業的角度來說,贈品促銷其實是一種銷售策略和手段,其目的在于在以后的銷售活動中售出更多產品。
2.企業資產捐贈與促銷贈品的賬務處理
企業資產捐贈與贈品促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也要分別使用不同的手段。
(1)企業資產捐贈的賬務處理
對于企業資產捐贈的財務處理方式,會計準則中有如下規定:企業對外進行的資產捐贈行為不能以銷售的形式出現,企業應依據捐贈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應繳稅費在企業營業支出外進行設定。然而,在增值稅法與所得稅中,還應將捐贈資產視為銷售處理,不僅需依據售價計算銷項稅額,還應將捐贈資產分為捐贈和按公允價值銷售兩個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2)促銷贈品的賬務處理
在選擇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時,企業選擇的贈送方式有著關鍵作用,其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a.獨立贈送
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單獨贈送贈品是較為常見的。最常見的方式即企業將自己的產品以“紀念品”或“宣傳品”的形式單獨贈送給企業客戶,這種贈送的目的在于拉近企業與客戶的距離,增加雙方的溝通與聯系,最終將企業的產品銷售出去。這種贈送不同于前文所述的“資產捐贈”,其主要區別即前者是公益性,而后者是功利性。因此,該類贈品不管是企業自行生產還是從外部購入,在贈送時都應根據成本價與應繳稅費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所得稅法與增值稅法則將其視為銷售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作為廣告樣品的貨物應視為銷售處理,調增企業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在本案例中,該企業應增加納稅所得額5000(60-45)=75000元。此外,相關法規還指出,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業務宣傳費與管稿費支出,應將不超過其當年營業收入的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則要在以后的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b.贈品與商品相同的捆綁式銷售
促銷商品與贈品均為同種商品時,即捆綁式銷售。這種贈送行為是以銷售為前提進行的,是有償贈送,因此,在會計核算中應以銷售折扣價處理。
c.贈品與商品不同的捆綁式銷售
這種情況在當前的商場促銷中是十分常見的,如買西服贈襯衫,買空調贈電飯煲等。該類促銷在會計處理中應視為銷售――促銷費用處理。
二、企業資本溢價與股本溢價的賬務處理
1.企業資本溢價與股本溢價的區別
企業資本溢價是指企業籌集資金時,投資者投入的資金遠超出注冊金額的現象。企業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實際收到的款項超出股票面值總額的現象。企業資本溢價是由于有限責任公司中途追加投資造成的,而企業股本溢價則是因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造成的。
2.企業資本溢價的賬務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是核算資本溢價的主要方式。
3.企業股本溢價的賬務處理
企業股本溢價即企業在發行股票時最終獲取的股票溢價產生的凈收入。
三、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1.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應稅勞務即繳納增值稅的勞務,該勞務具有以下特點:(1)改變了原有貨物的形狀;(2)增加原有貨物的價值。根據稅法規定,應稅勞務應視為銷售應稅貨物繳納增值稅,在會計上將提供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極為主營業務收入。
2.非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非應稅勞務即無需繳納增值稅,但需繳納營業稅的勞務。會計上通常將提供非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
結語:總而言之,企業財務人員要善于辨清文中所述的易混淆項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一定要遵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還應遵守相關稅法的規定,做好企業賬務,保證企業的賬務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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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對稅務會計原則的認識中可以知曉,盡管稅務會計在會計處理手段上是建立在財務會計方法之上的,但二者在針對特定會計實務上仍存在著顯著的差異。由此,對二者進行原則上的比較將有助于深化對稅務會計實務的理解,在此基礎上的思考也將幫助我們深化對稅務會計活動規律的把握。
(一)原則的比較為了突出重點,以下選取3個原則進行比較。1.關于前置性原則的比較。前面已經指出,稅務會計的職能在輔助征稅機關的征稅活動,因此在前置性原則上是以“稅法之上”為導向的。與此不同,財務會計作為考察經濟組織成本管理和資金周轉的會計門類,則需要以經濟、管理為前置性原則導向。在會計活動的實施方面,稅務會計具有顯著的價值取向,這與稅收活動本身的價值判斷有關。相對而言,財務會計則顯得較為中性。2.關于確定性原則的比較。在前面的“認識”中已經提到,稅務會計在進行會計處理時需要確認特定經濟活動的發生,這便是確定性原則。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因遵循會計周期的各個環節而重視對原始憑證的搜集與分錄。這樣一來,確定性原則就難以被財務會計實施主體所遵守。比較而言,財務會計中的“謹慎原則”則是引導其規避會計處理風險的原則導向。3.關于合理性原則的比較。稅務會計信息應具有合理的說服力,這是征稅行為所賦予的內在要求。比較而言,財務會計信息主要來源于會計原始憑證,而原始憑證所承載的信息是否具有說服力,則依賴于會計人員的崗位素養。可見,合理性原則適用于稅務會計,而并不適用于財務會計。
(二)比較之后的思考稅務會計實務具有自身獨特的行為邏輯,這一行為邏輯不僅根源于稅法的制度框架,也植根于我國現有的稅務實踐活動中。在營造合理、公平的征稅環境中,我們還應不斷深化對稅務會計原則進行認識,以及更好的在原則指引下來開展稅務會計實務。為此,做以下兩點思考。1.有關確保稅務會計原則的有效實踐。在國際經濟大環境下和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背景下,2014年全國實體經濟發展趨勢整體上出現了下滑態勢,這一陣痛還將持續到2015年。因此,如何提升實體經濟壓縮產能水平和提升產能結構的績效,以及如何充分發揮實體經濟在支撐我國創新型大國戰略中的核心功能,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稅收政策來支撐。近年來所實施的“營改增”試點,便是對企業減負和建立公平稅收環境的一種嘗試。為此,稅務理論界和實務界應緊密圍繞著各項原則,在稅收執行細節上確保這些原則的有效執行,以及確保這些原則在執行中不被誤讀。2.有關確保稅務會計原則的合理優化。仍然在“理論來源于實踐、實踐推動理論發展”的辯證唯物主義視域下,我們還需要結合當前稅收實務演變和現實困境,不斷優化稅務會計的原則。優化的主線條并不在于拋棄部分原則,而是隨著稅務會計實務的發展逐步完善原則之間的邏輯關聯性,以及細化原則的實施部分。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出稅務會計原則在一般與具體相統一上的特質。
二、實證討論
下面在圍繞稅務會計師的職責,結合現實工作進行實證討論。
(一)稅務會計師在企業稅務工作的作用1.增進企業納稅意識。依法、依規納稅是任何企業須履行的職責和義務。企業來自于社會并在社會環境中獲得生存、發展的能量,以此作為回報就須將自身利潤的一部分上繳國家。在此背景下,稅務會計師在企業稅務工作的作用,似乎在于監督企業履行上述職責和義務,實則卻是充分運用會計原則和稅法規定,切實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畢竟,企業應上繳利稅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不需要討論的問題。2.優化企業資金分配。企業新增利潤部分構成了企業發展基金、積累基金、福利基金等要素的來源,三者都直接關系到企業能否可持續發展。然而,作為新增利潤的扣除部分“利稅”,則與基金部分形成了此消彼長的態勢。在此背景下,稅務會計師將充分運用業務知識,對企業資金在各個領域的分配展開工作。實現企業資金使用效益提升的需要。3.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依法、依規降低企業納稅數額,是稅務會計師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集中體現。因此,稅務會計師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操作,通過創新企業周轉剩余資金投資領域、分散企業業務招待費用等方式,將有效增強企業在目前應對金融宏觀環境緊縮的局面。
(二)稅務會計師在企業稅務工作的意義不難理解,稅務會計師崗位的存在將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增強納稅的法律意識,并有效減少納稅的經濟風險(減少企業稅款的不必要的流失)。在此基礎上,還應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稅務會計人員的崗位綜合能力培訓。特別在崗位意識層面,應提升他們的團隊協作精神,以及對自身業務主動提升的意識。惟有這樣,才能更加滿足企業對稅務會計師的要求。
三、結語
【關鍵詞】《國家稅收》課程 教學問題 優化探析
《國家稅收》是財會專業的必修課,政策性和專業性,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會計人員專業知識和能力結構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也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證和會計職稱考試的重要內容。課程相關內容掌握得好不好,直接影響會計畢業生的素質,也必將影響日后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但在中職會計專業教學理念和實踐中,普遍存在諸多誤區和問題。現對常見現象做分析,并提出解決思路和優化對策。
一、將稅收專業知識與依法誠信納稅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相分離的誤區和優化對策
一些教師認為:《國家稅收》課程包括稅收基本理論、中國現行稅種稅制、稅收管理三部分內容,在制訂教學計劃和備課時很少關注與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培養方面的聯系。其實稅務是所有企業非常重要的業務,合理籌劃可以減少企業的成本費用;相反如果處理不當,多交稅款會給企業帶來損失,少交稅款則使企業的聲譽受到影響,被行政處罰,甚至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現實生活中,會計人員合謀偷逃稅款而被追究法律責任比貪污受賄、會計造假等比例更高!所以,依法納稅法律意識的培養和誠信納稅職業道德的修養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須貫穿于《國家稅收》課程教學的全部過程。從更高的視野看待、實施此課程,增強教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將稅收知識與會計、管理知識相分離的誤區和優化對策
很多人將《國家稅收》視為一門孤立的課程,在制訂《會計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時欠缺考慮與其他課程如《法律》《企業管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財務會計》《財政與金融》等的邏輯關聯性。企業成立時要交資本印花稅;經營過程中要交各種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終止注銷時要交清算所得稅等。大量經濟業務和活動都和稅法相關,任何一個企業或人都會遇到稅法問題。本人認為,《國家稅收》應該安排在《企業管理》《法律》《基礎會計》之后。因為學習《國家稅收》要求學生對企業運營、法律常識和會計原理等有個基礎的知識。《國家稅收》又應該安排在《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等之前。因為學生只有詳細深入學習稅務稅法,才能更好的掌握會計實務,更好地理解財務管理的知識和技巧。《國家稅收》這門課程,除了要求學生掌握稅收基本理論和觀念、稅收征管實務之外,還必須掌握企業常見涉稅業務的會計核算方法。相關課程必須統籌安排、相互協調。本人認為三年制計劃中一般應安排在第二或第三個學期,考慮到課程的重要性和內容的豐富性,每周6節課為宜。
三、教學方法上重理論灌輸,輕技能培養;重細節知識,輕宏觀視野的誤區和優化對策
很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將稅收法律法規條文對學生進行列舉講授,要求學生死記硬背。有教師在向學生介紹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初級職稱等考試相關稅法內容的備考經驗時認為主要靠背,關鍵是“會背”。教學內容面面俱到,各個稅種平均有力,將教學重點放在稅額計算上,其實是缺乏對《國家稅收》課程精髓和結構體系的準確把握,不得要領。
本人認為,應該從國家財政、企業管理、誠信守法、會計核算等角度引導學生認識《國家稅收》這門課程。教學內容上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稅收基本理論,包括稅收的概念、特征、職能和稅法體系;二是我國企業常見的稅類、稅種;三是稅收程序法和征管法。第二項是重點,其中又應重點講授流轉稅和所得稅。各稅種的第一重點是征稅對象;其次是稅額計算;再次是申報稅流程;最后是會計核算。相關稅類、稅種在教學上類比延伸,觸類旁通。教學安排上一定要突出重難點,有的放矢。中職學生由于時間和基礎原因不需要也不可能對所有稅種知識和稅法細節進行講授和記憶,這樣會適得其反,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四、教學考核手段單調、教材內容落后陳舊的誤區及對策
有些教師沒有適應時代進步,還是采用傳統的“一本教材、一支粉筆、一塊黑板、一份試卷”等傳統的教學和考核方式,課堂上照本宣科,本來重要而生動的課程變得煩躁乏味。2007年以來我國主要稅種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均進行過重大改革,小型的稅法修改完善每個季度都在進行,但國內大部分教材更新改版不及時,存在很多滯后錯誤的內容。
教師首先要加強自學和培訓,及時更新稅法知識,掌握稅法和稅務管理的最新動態。課堂上盡量采用多媒體教學手段,將教材的知識點、實務中的發票憑證、申報表等還有相關案例制作成課件,立體化有條理地展示給學生。教學上可以采取講授法、案例法、討論法、實訓課等形式。近年我國大部分地區稅務管理申報納稅開票抄稅認證等業務都可以通過網絡進行,而且稅務機關都有相應的模擬操作教學軟件,故課堂上要開通網絡,對學生進行講授、演示、模擬操作。課外要求學生上網搜索最新的稅法條文,登錄網上辦稅或開票大廳;帶領學生到企業或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局辦稅大廳進行觀摩體驗。
最后,本人認為中職《國家稅收》的教學不能以會計證等考試為導向,而應該以構建良好扎實的職業理念和專業基礎為導向。不能過分強調理論知識的記憶,而應更多強調學習興趣、專業思維、實踐技能和自學能力的培養,掌握在日后專業工作過程中學習稅法、解決問題的能力。
【參考文獻】
[1]魏小文. 《國家稅收》課程的課堂教學優化策略. 教育,2012(5).
關鍵詞:會計實務教學;“雙肩并行”模式;會計工作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23X(2011)11-0217-03
在高校,會計專業課程主要是“先理論教學,后實務教學”,即先教授比較基礎的會計學原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等課程,再教授中等難度的成本會計、管理會計、會計電算化、審計實務、經濟法等課程,然后教授比較深奧的稅法、財務管理、高級財務會計、高級成本會計、高級管理會計等課程,另外還教授一些在內容上和行業上有交叉的課程,比如統計學、納稅籌劃、銀行會計、國際貿易實務等課程,在最后才教授會計實務的課程和進行生產實習。如此安排從傳統觀念上來理解,有一點“重理論,輕實務”的味道。從反映的教學效果來看,會計的專業課程單靠課堂教學,并不利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而畢業前的會計實務教學往往被看做是走馬觀花,更不利于學生系統、連貫、全面的掌握會計業務。筆者認為,要想提高會計教學的質量,必須改變這一教學模式,必須足夠重視會計實務教學,要走會計理論教學與會計實務教學“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
一、會計實務教學和“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的概念
(一)會計實務教學的概念
關于會計實務和會計實務教學的概念目前尚無定論,但傳統觀念理解會計實務是指企業具體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包括手工和電算化等,而會計實務教學就是指進行會計業務模擬手工操作的教學,一般是對工業制造業企業的會計業務進行模擬,也包括會計業務在模擬的財務軟件上的操作等內容。具體的講,在講授完所有會計理論課程后,老師開始教授會計業務模擬手工和電算化操作課程,而學生在學習完全部的會計理論知識后,再進行的會計手工賬和會計電算化的會計實踐的練習,甚至有些學校都不安排會計電算化練習課程。
筆者認為,根據會計工作非常強的技術性和綜合性,我們應重新認識真正意義上的會計實務和會計實務教學的概念。
首先我們來定義一下會計實務(或者叫會計工作)。在實際工作中,一個企業無論大小和人員的多少,它的會計部門承載的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你拿單子我下賬”的工作了,如今的會計工作已經被定義為一項管理工作,會計工作的內容可以涉及企業的進銷存系統、生產系統、日常辦公管理系統、決策管理系統等等,會計部門不但要有其特有本質功能,有時也必須具有企業資源調度功能,日常辦公功能,甚至決策功能。
因此,筆者認為我們應該轉變對會計實務教學觀念的理解,把會計實務教學定義為在教授學生會計手工和電算化記賬的基礎上,與報稅實務、審計實務、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實務和會計職業道德實務、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實務、會計職業技巧等知識全面的結合,進行全方位長時間仿真模擬練習與實踐。這樣才能培養出良好的會計人才,才能使學生在畢業后馬上勝任復雜環境下的會計工作。
(二)“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的概念
“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是指在教學過程中要平行安排理論教學課程和實務教學課程。一方面要求老師在授課時,在進行理論授課后,馬上根據理論授課內容進行實務授課;另一方面要求學生在學習時,在學會理論知識后,馬上根據理論知識動手去模擬操作練習。這種教學模式,在機電專業教學、計算機專業教學、物理化學專業教學等理工類專業教學上已經運用非常廣泛,為什么呢,因為學生學習理工類知識時,如果不通過去做實驗,學生很難理解和記住這些內容,而且這種教學都是在學生上完理論課后,馬上安排實驗課。那么,會計專業教學也可以采用這樣的教學模式,即會計專業課與會計實務訓練課結合開設的“雙肩并行”的教學。
二、會計實務教學的重要性
要想足夠重視會計實務教學,我們必須了解會計實務教學重要在哪里。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的各個方面對會計人員的水平要求越來越高。要想成為一名高水平的會計人才,就必須具有較高的理論修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法律意識,較強的動手能力。這幾個條件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是,會計實務教學不應該單純的被理解為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會計實務課程不是單純的教會學生作憑證、登賬簿、出報表,會使用財務軟件。會計實務教學應該具有更廣泛意義和重要性質。
(一)通過會計實務教學可以使學生充分理解和吸收會計的理論知識。
有句老話叫做“理論從實踐中來,實踐又被總結到理論中去”學習就是這樣,其實我接觸到的很多人都認為工作能力是在工作中不斷提高的,有時候回想起老師課堂上教的知識點,當時不是很理解,等到工作當中接觸了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會計實務教學就是會計教學的第一步,有時候就是這樣,老師在課堂上孜孜不倦的講授一個知識點,而學生在課堂上由于不能第一時間聯想到該知識點而沒有聽懂,開始聽不懂后邊也就聽不懂,這行下去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對于學生來說后面的課程也就“泡湯了”,而會計實務教學能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它能夠幫助學生第一時間呈現該知識點,幫助學生理解和記憶,這就給學生下一步的學習奠定了基礎,所以說會計實務教學與會計理論教學是不行該分開的。
(二)通過會計實務教學可以規范學生的會計工作行為
我們在會計理論學習時,要學習會計學科知識、會計職業道德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會計操作知識,那么我們在會計實務學習時,也應該包括會計職業道德實務和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實務。有一部分學生在會計手工賬的練習中抄襲他人,為了應付而“偷工減料”這就是嚴重違反會計職業道德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現象,應該被及時糾正,如果放任就會把這個習慣帶到工作中去,這種行為就是違法行為,嚴重的會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老師對這種行為聽之任之就是對學生的嚴重不負責任,對社會的不負責任,是一種變相的犯罪。那么老師如何更好地糾正學生的種種錯誤呢,一般情況下都是老師在課堂上提問,或者出一些選擇題和判斷題,實踐證明這樣教學對大部分學生的教學效果并不好,或者說大部分學生并不知道具體情況如何具體去做,這樣我們就必須通過會計實務教學讓學生去體驗實際的工作環境。如果及時跟進會計實務教學,并且在學生學習時,老師第一時間把學生體現的不良行為糾正,這樣對學生掌握正確的知識和技能有很大的幫助。
(三)通過會計實務教學可以使學生提前進入實際工作狀態
無論是專科學生還是本科學生,甚至研究生,學校培養的學生,都應該到相應專業工作的第一線工作,也就是說出了校門的學生應該馬上能夠勝任一線的工作,甚至可以說大學培養出來的學生,尤其是職業技術學院培養
出來的學生,出了校門就是一個技能好手,不應該在工作之后再一點一點地適應那些基礎技能。所以說,我們在會計教學的時候就應該把學生的專業技能教好,同時也要讓學生的專業技能練好。而往往把學生教好也許是比較容易的,例如,課程結束后,老師出卷子,學生考一個及格分就一切“OK”啦,但是“讓學生練好”就沒有下文了,當然這里說的“讓學生練好”肯定不是說復習題(或是練習冊)練得好,而是一門學科或者是一種技能的實際操作。會計理論教學可以出一份考試卷子,但是實際的工作狀態是考試卷子給不了的,因為在考試卷子里體現不出人與人之間的那種微妙關系,為了使學生畢業后就馬上能夠勝任工作環境,進行會計實務練習模擬出真實的工作環境,應該是學生提前進入實際工作狀態必不可少的一步。
(四)通過會計實務教學可以使學生提高學習積極性
單純的會計理論學習是枯燥的,而沒有理論只有實務的會計學習又是盲目的,只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會計學習才是完整的,是充滿活力的。充滿活力的會計學習,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就會被充分地調動起來,老師的教學效果就會提升到最高。
(五)通過會計實務教學可以提高教師會計技能,從而提高教學水平
當然,如果使會計實務教學和理論教學同步進行,就需要教師在課堂上營造出一個最好的實際工作環境,這對教師各方面要求是很高的,因為教師不僅扮演著一個教師的角色,而且他還必須扮演這一個企業的財務部門負責人或者是企業負責人的角色,甚至也可能需要扮演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的角色,這樣對教師有很好的激勵作用,有利于提高教師的整體水平。
三、會計實務教學改革的幾點建議
會計教學長期以來遵循著同一個方式已經很長時間了,目前很多高校也都在嘗試進行改革創新。我個人認為“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是切實可行的,但是目前的問題還是出在會計實務教學環節,下面我就結合我個人在這方面的一點教學經驗,提出幾點建議。
(一)采用反復會計實務實訓教學形式
相信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有的知識或技能只要一看就忘不了,有的知識需要反復的學習、練習才能掌握。對于會計學習也是如此,除了極個別人外,學生要想全面的徹底的掌握會計知識,肯定不是一看就會,應該有一個練習的過程,但是會計專業學制較長,包含的知識有很豐富,學生在學習時會有學會后面的知識而忘了前面的知識的現象。這樣會顯得學生掌握知識不嫻熟。為了應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采用反復實訓的方法。我們可以通過隨堂實訓,即對課堂理論學完就練;期末綜合實訓,即對本學期知識點進行綜合實訓;最后綜合實訓和會計電算化實訓,即對學過的所有會計知識進行實訓和會計電算化綜合練習。這樣設計會使學生在實訓的過程中反復練習同樣知識點,這樣就能夠使其更嫻熟。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雙肩并行”的教學模式對教師素質的要求是比較高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培養實訓師資隊伍。
(1)聘用教師時,選用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會計人才來擔任;
(2)鼓勵教師進修或脫產學習,補充實踐知識的不足:
(3)強化會計教師的終身學習思想,把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化;
(4)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聘請職業會計師來校任課或舉辦講座,或者對教師進行培訓等,這樣既可以優化師資隊伍整體結構,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還可以對在校專職教師起到“傳、幫、帶”的作用。
(三)會計實務教學應該融入多能力實訓
在會計理論教學時,我們開設的課程是比較多的,但是在會計實務教學中,往往只針對會計的專業知識進行實訓,這樣做其實沒有公平的做到“雙肩并行”的教學。會計實務教學應該在內容上加入稅務、工商、財政、事務所等政府行政部門和社會監督部門的實務業務內容。“稅務”要介紹具體詳細的納稅申報工作,甚至稅務機關的組成結構,有問題找哪個部門都應該傳授給學生。“工商”要介紹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涉及工商局的事項,例如企業工商注冊事項,工商監管檢查事項,工商年鑒問題。“財政”要介紹對會計人員資格任職情況,繼續教育情況,還有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監管情況的內容。“事務所”要介紹企業與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業務情況,包括企業在何種情況下,在何時間段,進行審計工作,如何配合審計工作,等等。除此之外,還應該在會計實訓中加入辦公能力實訓,職場能力實訓,心理素質實訓等。
(四)開展綜合競賽
有些時候,通過開展比賽可以使學生能夠更好的記住和運用知識,但是目前“會計比賽”的形式比較單一,主要都是在單一環境下的單一會計知識競答比賽,參與的學生也只是少數,也不能模擬真實的工作情況。針對這一弊端,我特制定“你做賬,我來評,他來查”的競賽模式。
第一步,“你做賬”就是指由第一組來扮演企業會計角色,在特定的時間內完成規定的會計工作,包括完成全部會計資料,納稅申報,向企業經營者提供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二步,“我來評”就是指由第二組扮演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的角色,對第一組學生的財務成果進行審計,并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步,“他來查”就是指由第三組扮演稅務專管員和稅務機關角色,對第一組的財務成果和納稅情況進行稅務稽查,及第二組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檢查,并代表稅務機關對稅務稽查工作進行總結,并出具稅務稽查情況說明書。
第四步,由老師評委分別對三組同學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
[關鍵詞]謹慎性原則;會計實務應用;問題;措施
[DOI]10.13939/ki.zgsc.2015.06.092
1 謹慎性原則在會計實務中的應用
1.1 在資產方面的應用
1.1.1 在固定資產中的應用
在目前,企業會選擇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合法,也就是加速折舊法來作為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方法,這充分體現了謹慎性的原則。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價值的減損,減損的形式是固定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價值轉移,并且從企業的商品銷售中來獲取一定的利益和補償。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額時,各時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但是在加速折舊法下,在固定資產使用的前期多計提折舊,后期則少計提折舊。折舊速度的加快,固定資產成本在估計使用年限內加快得到補償,符合謹慎性原則。
1.1.2 在期末存貨核算中的應用
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當存貨價格處于上升時期,采用先進先出法,造成當期成本費用下降,增加當期的利潤。反過來,當存貨價格處于持續下降時期,企業選擇先進先出法人為地調節當期的成本費用,違背了謹慎性的要求。所以很多企業使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算資產期末價值,這也是謹慎性原則在會計實務中的典型表現。
1.1.3 在無形資產中的應用
無形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第四條中有明確的規定,必須滿足下面的兩個條件才能對無形資產進行確認和計量:
(1)與無形資產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五條規定:在判斷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時,企業管理部門應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存在的各種因素做出穩健的估計。同時,由于自創商譽不符合可靠性原則,如果將自創商譽作為一項資產予以確認和計量。這樣會導致企業信息的用戶對企業的前景抱有盲目的樂觀,這就違背了謹慎性原則,是極其不穩健的做法。因此第十一條規定:“企業自創商譽不能加以確認。”這些規定都充分體現出謹慎性原則。
1.2 在損益方面的應用
1.2.1 在債務重組方面的應用
債務重組收益從本質上來講是屬于交換資產產生的收益,債務重組收益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而不是計入“營業外收入”,這一點正體現了謹慎性原則。若是出現債務重組損失,那么就劃分到當期利益損失或獲得中,計入“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這樣一來,低收益確認就會得到保證。謹慎性原則在債務重組上體現為兩點,從債務人來說,在以現金和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時,只能確認債務重組的損失,在重組過程中增加的凈資產,增加到資本公積,只有在收到補價的一方才能夠確認收益;從債權人方面來說,用修改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時候,修改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則不應該確認,不得將這部分或有應收金額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
1.2.2 在租賃準則中應用
《企業會計準則――租賃》要求承租人對融資租賃固定資產計價符合謹慎性原則。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這一規定,明確了融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不包含在融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里。資產實際購入的成本是由最低的租賃付款額現值體現的,如果低于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則資產入賬價值應采用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這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的要求。
1.2.3 在借款費用準則中的應用
借款費用會計準則也體現了謹慎性原則。借款費用能否資本化首先要界定區分的界限。借款費用非資本化期間,則費用不得資本化,只能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內,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利息才允許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這正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中的不得高估資產的要求。
2 謹慎性原則在實務運用中的問題
2.1 謹慎性原則與其他會計準則相互矛盾
2.1.1 與權責發生制的沖突
權責發生制原則,也稱應計制原則,根據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計入利潤表,其核心是根據實際發生期間來確認收入和費用。而謹慎性原則卻是把還沒發生的、未來可能發生的損失以及費用提前計入損益,與權責發生制原則的核心發生了沖突。
2.1.2 與歷史成本原則的沖突
在歷史成本原則的要求下,財產物資的計價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有物價變動情況時,除了國家有另外的規定外,企業不得調整賬面價值。可是在運用謹慎性原則時,存貨可以采用成本市價孰低法計價,市價指的是重置成本,當重置成本低于存貨的歷史成本時,存貨計價就按重置成本計價,這顯然背離了歷史成本原則。
2.2 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制約
在會計實務處理過程時,謹慎性原則具有的主觀性比較強,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對謹慎性原則的使用也有相應的影響力,這樣不確定的會計信息就會產生。對于可能發生的不同種類的事項,比如“合理核算”是確認、計量費用和損失的標準,但也不能忽略不一定會發生的費用、負債,并且也不能秘密計提準備。盡管在我國會計行業的發展頗為迅速,但是會計人員的素質仍然參差不齊。造成這樣的原因是:一是部分會計人員更新知識的能力比較弱,業務水平處在比較低的水平,不能夠及時地把新制度運用在會計實務中。二是雖然部分會計人員對這些新的應用了如指掌,但是如果這部分人員存在職業道德問題,又或者出于某種目的,濫用謹慎性原則,已達到私利。
2.3 謹慎性原則與稅法政策不能協調一致
依照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形勢,我國經濟基礎和國家財力還沒有強大到普遍運用謹慎性原則,所以在與國際接軌的同時,還應該考慮具體國情,所得稅要達到目標,即要求確保國家及時繳納稅收和穩定的財政收入。所以,在所得稅確認時,在時間上,提前計量收入類、資產類,延遲確認費用、負債;在金額上,多計收入、資產,少計費用、負債;在對國家財政收入有利的情形之下,默認不確定性項目。但是謹慎性原則在確認計量過程中,要求必須記錄能預見的費用和相關損失并予以確認,不能確定的收入,則不能記錄和入賬。謹慎性原則與所得稅政策相沖突的不協調的表現在金額、時間和性質上。針對稅前列支費用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以八項準備金的提取為例,壞賬準備超過3‰以上和其他七項準備金都要調整納稅所得額,使得企業要補交所得稅,企業增加當期現金流出,謹慎性原則的運用條件受到限制。
3 謹慎性原則應用的完善措施
3.1 加強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與稅法政策的協調一致
為了促進企業合理地積極地運用謹慎性原則,實現會計制度與稅法制度協調統一是有必要的,這樣可以縮短稅收政策與會計制度之間的差異。相關部門應設立專門機構處理兩者的關系,在溝通協調中使稅收合理化,減輕由于不合理的稅收導致企業納稅負重,為企業長遠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3.2 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職業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會計人員是會計行為的真正主體,因為必須由他們貫徹使用會計準則、會計方法。企業選擇適合自身的會計政策,使得會計報表反映信息真實、可靠,這些都是對會計人員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提出的要求。所以會計人員應該學習會計法、相關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知識,在工作的實踐過程中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業務水平和道德質量,幫助企業顯現出更加客觀真實的財務情況和經營取得的成果。
3.3 避免謹慎性原則與其他原則的沖突
合理的確定各個原則的先后使用順序是有必要的,這樣能夠有效地避免謹慎性原則與其他原則矛盾。在會計原則中,最重要的是真實性原則,謹慎性原則只能在堅持真實性原則這個前提條件下進行運用。當權責發生制、配比原則或其他原則與謹慎性相互沖突時,選擇什么樣的原則是由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程度來決定,不確定性程度比較高時,優先考慮謹慎性,這樣能夠更合理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以,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來安排這些會計原則的先后使用順序。
4 結 論
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會計核算的全過程都離不開謹慎性原則,其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如何正確的使用謹慎性原則,對企業會計報表所呈現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很大的影響,更進一步會影響報表的用戶因這些反映的狀況和成果作出的投資、籌資以及經營管理方面的決策,所以貫徹落實謹慎性原則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說是很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在現階段,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夠完善,所以很多時候還是摸索著前進的。只有堅持謹慎穩健的態度,才能在保證日后企業積極健康的前進。在改革我國經濟體制的過程中,擴大謹慎性原則在企業中使用的范圍是我們必須要做好的事情,使謹慎性原則滲入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和環節,只有真正的貫徹落實謹慎性原則才能為企業提供最及時、最準確、最全面的相關信息,我國的會計核算體系才會更加的完善,才會發展得更好。
參考文獻:
[1]梁靜萍.合理使用會計謹慎性原則提升會計信息真實性[J].天津經濟,2011.
[2]馬淑娟.謹慎性原則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J].山東社會科學,2010.
關鍵詞:會計;所得稅;收入;差異;分析
會計上的收入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 稅收上的收入則是稅收的稅基或稅源。收入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收入的含義和收入的確認兩個方面。隨著新會計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繼頒布,兩者之間的差異也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內容。在會計實務中,必須對這些差異進行充分認識,以確保企業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順利進行。
一、收入確認范圍上的差異
在收入確認范圍上,會計收入小于所得稅法收入,具體體現在:
會計收入。其范圍只涉及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企業會計準則》中指出: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根據這一定義,會計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會計收入的范圍只涉及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而將在非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作為利得加以確認,比如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等。因此,會計準則中“ 收入”為“ 狹義”上的收入。但在計算會計利潤時,應從廣義的角度考慮收入,則要將“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納入計算的范圍。正如基本會計準則第37條規定,會計利潤包括收入( 狹義) 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或損失等。
所得稅收入。其范圍涉及所有經營活動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在《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雖然未對所得稅收入做出明確的定義,但規定了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原則、收入的形式、內容等。所得稅法第6條采用列舉法明確了所得稅收入的內容。其中,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屬于企業日常活動中產生的經濟利益流入,與會計準則中的收入一致。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則屬于非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相當于會計準則中的“利得”。但“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的其他收入,不形成會計準則中的利得。另外,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5條中指出,所得稅收還包括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由此可見,所得稅法中收入的范圍大于會計收入,除了包括會計收入之外,另外還包括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和利得。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 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 則形成會計收入與所得稅法收入之間的永久性差異項目。
二、收入確認條件上的差異
會計收入更注重實質重于形式和謹慎性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以及收入的實質性的實現。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 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從上述確認條件可以看出,企業會計準則主要從實質重于形式和謹慎性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出發, 注重收入的實質性的實現。
所得稅法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更注重收入的社會價值的實現。以銷售貨物收入確認條件為例,所得稅收入應為: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各種勞務收入確認的確認條件應為: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交易中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企業的其他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因此,對所得稅收入的確認主要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注重收入的社會價值的實現。只要有利益流入企業或者企業能控制這種利益的流入,所得稅法就應該確認為收入。
三、在收入確認時間上的差異
會計準則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來確定收入的入賬時間。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但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在收入確認時間上,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所以,在多數情況下二者對收入確認時間的規定是相同的,但也有例外。它們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確認時間上。《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中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取得股權投資后,在被投資單位實現損益以及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均要按照投資單位應享受或分擔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一般情況下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由此可見,所得稅法上對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確認已偏離了權責發生制原則,更接近于收付實現制,但又不是純粹的收付實現制。也就是說,稅法上不確認會計上按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
參考文獻: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其相關的收入成本等一般應直接沖減退回當期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等。
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或以前期間所售商品的退回,是指在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或以前期間,根據合同規定所銷售的商品已經發出,當時認為與該項物資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貨款能夠收回,根據收入確認原則確認了收入并結轉了相關成本,并在會計報表上反映;但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所取得的有證據證明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或以前期間所售商品退回,應作為調整事項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并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數字。
銷售退回如果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則應按《企業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規定予以處理,除沖減收入和成本外還應涉及所得稅費用與納稅調整問題。由于新準則下,所得稅的會計處理規定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因應收賬款的沖減,使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納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故調整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至于納稅調整問題,還應視銷售退回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后而有所區別。如果在匯算清繳之前,因銷售退回影響的應納稅額可作為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故應繳納的所得稅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該分錄實際是為所得稅預算清繳之前對預計應繳所得稅的調整。
如果銷售退回發生在預算清繳之后,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年度申報納稅匯算清繳后發生的、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銷售退回所涉及的應納稅額的調整,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而不作為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對此項規定,新舊會計準則的理解是有區別的。舊準則下,由于所得稅會計方法的可選擇性,不同方法下是有區別的,其中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其調整分錄為:
借:遞延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這里的調整分錄主要強調對報告年度所得稅費用的調整。“遞延稅款”其實是個虛賬戶,并不代表納稅義務或納稅利益的實際發生,這也是重利潤表輕資產負債表的一種表現。
新準則下對所得稅費用的調整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該分錄問題頗多,值得商榷。
1.違背了納稅主體與會計主體的區別
實行復式預算以來,會計與稅法根據各自的性質與特點作適當分離已形成共識。匯算清繳時,如果對企業的調整事項作調整或調減,是會計制度與稅法規定的差異引起的,一般不作賬務處理,如果會計人員估錯了分錄,就要作分錄調整,利潤總額是不變的。實際工作中,本年度的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都是在次年進行的,這個時候,會計賬務已結賬封死,對調整補交的所得稅在匯算清繳之前要做納稅調整,納稅清繳之后則不做調整,因為匯算清繳之后,納稅義務已經結清,“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是不能調整的,企業也沒有這種權利。
這時公司本年度損益表上體現的利潤還是調整前的利潤總額,納稅調整的部分并不做賬務調整。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企業某一時點財務狀況的報表,并不能反映企業單獨某一時期利潤盈虧的情況;利潤表的利潤額是按會計制度計算出來的,不管稅法上做如何規定,如何進行納稅調整,都不調整會計利潤。
2.損益的歸屬不正確
匯算清繳后造成的所得稅費用調整,仍是因報告年度或以前年度報銷售退回所致,理應歸屬于尚未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如果將其列入“所得稅費用”則明顯有違權責發生制原則,造成同樣原因下的損益因匯算清繳前后不同歸屬于不同年度。其實損益的確認是會計上按會計規則確定的,并不受納稅時間先后的影響。
3.報表項目調整的不一致性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調整分錄一般要作為調整報表項目的依據,該調整分錄中的所得稅費用分明是強調下年度的所得稅費用,既不用調整報告年度的報表項目,這與其他調整分錄不一致,又與企業定期核算所得稅費用的時點不一致。其實所得稅并非按利潤總額計征,而是按應納稅所得額定期計征。
4.造成費用歸屬的隨意性
雖然我國近年來,受會計造假的影響,財政部門的會計管制措施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這畢竟是權益之計。權責發生制作為損益確認的一項重要原則,是計算企業經營成果的主要依據,我們不能違背會計規律,人為地在不同會計期間進行切割。類似地,資產減值損失不能轉回也是一種迫不得已的無奈之舉。
正確的調整分錄應該是充分認清會計與稅法的區別,既考慮納稅調整的時間性,也要考慮所得稅費用的會計歸屬,故應為: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上分錄中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較好理解,旨在將所得稅費用歸屬到報告年度。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理由如下:
1.匯算清繳之后,“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已經計征,不得作變動。
2.清繳時計算應納稅額時包含了銷售退回商品的利潤,致使企業提前繳納了所得稅,可作為稅收抵減在上年度納稅時予以考慮。
關鍵詞:高職;稅法;教學改革;思考
中圖分類號:
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21013801
《稅法》是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一門應用性非常強的專業核心課程,在助理會計師的考試中稅法內容作為經濟法基礎的一部分在經濟法基礎上所占比重相當高,稅法也是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權威性考試的必考課程。為了實現培養技能型人才的目標,高職院校稅法教學主要注重稅法的理論計算和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然而,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教材的重大調整改革,將《稅法》課程的所有稅種全部納入經濟法基礎教材里面,顯然,如何兼顧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和初級會計職稱的應試考試,是高職院校《稅法》課程教學面臨的新挑戰。本文針對《稅法》課程的特點和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筆者二十多年教學經驗進行分析,從課程定位、人才培養目標、課程安排、課時安排等方面,提出教學改革的幾點思考。
1高職院校《稅法》課程的特點及現狀分析
《稅法》課程具有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綜合性特點。高職院校在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下,堅持以重視實踐性教學,理論性教學基本夠用為宗旨。主要精力放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核算和納稅申報上面,對原來屬于《經濟法基礎》的7個小稅種和征收管理法知識,只是進行簡單的應試考試介紹。這使得稅法課程在高職院校中有時是一門課程,有時是經濟法課程,又有時是一門課程的幾個章節,稅法課程搖擺不定。再加上實踐性教學的力度加大,有的院校將這門課程壓縮課時,很多應試考試的內容浮在表面,只是要求學生會填表會申報交稅就可以了。然而,作為會計專業的學生,之所以報考會計專業,除了拿畢業證以外,還要拿會計從業資格證,考助理會計師證。學生不得不千方百計去外面參加考試培訓班。這樣原來的教學模式就不能滿足學生考證的需要,特別是2013年助理會計師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調整,將所有稅種全部納入經濟法基礎教材里面。兼顧實踐性教學和考證教學的難度陡增。
《稅法》課程的內容運用具有靈活性和復雜性特點。稅法知識在實際工作運用中具有很大的靈活性,以流轉稅為例,學生要根據企業的性質采用不同的稅種。制造業企業和商業企業一般交納增值稅,服務業、金融企業、建筑企業交納營業稅較多。還有的稅種需要再分類,例如增值稅企業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靈活性的處理本來就具有復雜性,加上我國稅種繁多,內容適用于各行各業,所涉及的范圍很廣。對于高職學生來講,制造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的情況都難以掌握,再涉及建筑業、服務業、金融業等行業的內容,學生就更覺得復雜,業務內容中涉及的邏輯關系總是處理不好,容易造成理解、計算等錯誤。所以在課堂教學中采用教學互動環節時,應試理論教學效果受到一定的影響,實訓環節也容易出現填報錯誤。學生在理論學習和實訓操作都有壓力,顧此失彼。
《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受稅制改革的影響較大。隨著經濟的發展,稅制會不斷地進行改革。稅制的每一次調整改革,都會導致教學內容的調整,進而影響教學的方式方法和側重點等。無論改革的試點時期,還是在全國推開時期,稅法教學都會面臨新舊內容的銜接,加上稅法教材跟不上,不管是實訓教學還是考證教學都面臨困難。如果不調整教學方式方法往往會導致稅法教學質量的下降,給學生今后的學習工作帶來不當影響。因此,在這一時間段中,如何收集改革新內容并將之適時地融入教學之中,也是稅法教學面臨的新問題。
2高職院校《稅法》課程的教學改革思路
繼續加強稅法實踐性教學環節,進一步完善教學設施。堅持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不動搖,這是高職院校對稅法課程的基本定位,但實際上,由于長時間的重視不足,投入有限,使得稅法實踐性教學相對落后,大多數高職院校沒有配備獨立的稅收模擬實訓室,沒有完善的稅收模擬數據系統,缺乏專業實訓教材和實訓操作應用軟件。很多高職院校稅收實訓教學其實就是象征性地填幾張納稅申報表,或者合并在會計模擬實訓中。完全不能突出納稅實務的針對性培養。因此,改善教學條件,完善教學設施,改革教學方法,充分重視理論知識在稅收實踐上的應用,讓學生在模擬實訓中進一步理解稅法規定,從而為職業資格證的考試奠定更牢固的基礎。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職業應用能力和職業拓展能力的培養目標并重。從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畢業學生的反饋信息中得知,工作難得找,工資待遇低,提升空間有限。這是學生面臨的主要困惑。
究其原因,跟目前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有關。作為會計專業的學生,除了有畢業證、會做賬以外,還必須有系統的稅法理論知識學習。在校園內,以考證為目標,可以促進學生認真學習稅法相關知識,通過教材和間接經驗可以取得許多稅收方面的認識。有了會計從業資格證、助理會計師證,學生工作容易找工資待遇高,職業拓展空間大,在社會上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
調整課程結構、課程順序和增加課時量。稅法知識的學習和應用,是以經濟法律常識、財務會計核算為基礎的。
傳統的稅法課程一般安排在基礎會計課學習之后,學生在沒有學經濟法、財務會計等課程的情況下要學好稅法,非常困難。因此,第一、第二學期開設基礎會計、經濟法、財務會計等課程,稅法于第三學期開課。由于稅法內容復雜,理論和實踐性都很強,傳統的稅法周課時一般為3一4課時,總學時54一72課時,扣除長假、運動會、公益活動等時間只有50一68課時,基本內容根本完成不了,如果勉強完成,學生也是囫圇吞棗,教學效果不佳,所以稅法課時量在80學時左右為宜。
開設以助理會計師考證為目標的特色班級,強化稅法知識內容,全面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準。以考證為目標,學生學習目標更明確,態度更端正。在完成稅法實訓的基礎上,全面、系統地學習稅法相關知識,這樣既強化了稅法理論知識,又可以指導實訓操作。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財經學院會計專業,通過嘗試取得很好的效果。2011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參考通過率73%,其中,財經學院會計(5)班劉歡同學,會計實務98分,經濟法基礎94分,總分數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三名;2012年全國統一考試,參考通過率85%,其中,財經學院會計(2)班楊飄瑩同學,會計實務94分,經濟法基礎97分,總分數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一名。具體做法是:對于第一年取得會計證的學生,我院打破常規,重新組班,進入更高層次的專業學習,學習目標是初級會計師的考證,安排課程以初級會計師內容為主,對重要的、復雜的內容反復進行講解,加強學生的專業理論素質培養。同時,安排稅法專題進行實訓,強化學生的專業技能水準,以提高學生的感性認識更好地理解稅法規定。職稱考試中涉及的稅法內容多,在班主任、任課老師和家長的共同監督下,大大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通過一遍又一遍的學習,學生學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稅法》課程是高職教學中非常重要的一門課程,教學質量優劣不僅關系到學生的稅法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培養,而且關系到國家稅法的貫徹執行。所以作為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教師,應積極投身于稅法教學改革當中,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掌握新知識、新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理論修養,改進教學方法。為學生適應社會需要,參與社會競爭奠定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沖,何曉波,朱平安.現代化手段運用于稅法課程建設的研究[J].防災科技學院學報,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