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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方面
1、一年多來,本人擔任XX農村信用社主辦會計一職,在社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會計、出納工作,協調、理順內部各崗位之間的關系。但是在應經常向主任匯報會計、出納工作情況及內勤人員的思想、行為情況方面做得不夠好,不夠主動及時向主任提供這方面的信息。為使轄內的會計、出納工作日趨規范,能夠隨著業務的發展,按照新的業務操作流程和規范,結合本社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適宜的、統一的操作規范,以加強內部管理。但是由于我社人員配置較緊,無法經常組織會計、出納人員集中對業務進行培訓。有些規定只能以書面的形式下發到各個網點,交由各人各自學習,這就容易造成內勤人員關于業務操作方面理解不一致,會出現個別崗位能力較為薄弱的現象。
2、作為信用社的主辦會計,既是會計輔導員,又是二級稽查員,我在抓好各項內控制度的落實的同時,能及時發現、解答和解決業務中碰到的疑難問題,做好事前輔導。能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會計輔導與檢查,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薄弱環節,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當事人積極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與整改,并及時向主任匯報發現的問題,取得領導的支持,以使各項制度的執行更加到位。但是有時因為事務繁忙,時間安排不夠合理,由于時間有限,對網點的會計輔導與檢查的力度與深度不夠。根據聯社的相關制度,結合我社的實際情況,編制檢查評分表,明確獎罰,年終依據評分情況進行獎優罰劣,以此激勵會計出納做好本職工作。
3、作為主辦會計,我能認真核算各項財務收入,嚴格成本管理,認真組織會計核算,正確反映和評價經營成果,為主任的經營決策提供數據。
4、認真做好全轄重要空白憑證的管理。能嚴格按照重要空白憑證的領用手續,做好網點重要空白憑證的領用登記、出庫。合理安排各網點和存量。每月堅持不少于一次的帳實檢查,確保憑證的使用、銷號有序、正規,避免出現遺失。
5、能按照制度規定做好以下日常工作:一是正確提取各項費用;二是做好各網點的傳票、會計檔案的收集、登記、保管工作;三是結息日做好各網點結息的輔導和事后監督工作;四是及時核對內部帳,督促會計做好內外帳戶、總分帳、往來帳、帳戶余額的核對工作;五是能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會計報表的編制。六是每季度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便于主任的經營決策。
6、能夠嚴格執行會計、出納、結算、財務制度和會計、出納操作規程,堅持會計工作的十六項基本規定,保證會計核算達到五無、六相符。
7、能加強內部資金和固定資產、零星小額資產的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制定各網點的庫存限額,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壓縮現金資產的占用。按照有關規定,能加強固定資產購建項目的管理,做到有計劃、有審議、有報批。定期對固定資產盤查,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規模。但是對閑置的固定資產不能及時做到盤活或處理,比如位于XX新圩的商住土地,已閑置多年未加以妥善的處理。對于微機、終端設備、各類機具以及其他零星的低值易耗品,能夠參照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帳、簿、卡,但是這些物品因實際需要在網點之間或領用人之間進行調劑后,不能做到及時登記,有些物品損壞后,也未能及時進行處理。
8、能夠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財務制度,一切開支按照標準實行,需要上報審批的財務費用均待聯社批復后才出帳列支;報銷費用嚴格執行經辦、證明、主任雙簽制度,確保每一筆開支真實、合規。帳務處理嚴格按會計制度進行,保證會計處理正確、清楚,對違反財務制度的人和事,能堅持原則,敢于抵制,并及時反映和匯報,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9、隨著信用社業務不斷的發展,各種業務水平不斷提高。我深知要做好主辦會計,一定要有熟悉的業務知識,才能做好會計輔導工作。因此我在熟練基本功的同時,注重對新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熟悉各項會計、出納等制度;適時學習相關的電腦知識,掌握電腦操作、運用和管理的技能。
10、對于信用社的文件收發登記能夠認真負責,及時登記并草擬執行意見,按時按量按領導的批示進行相關的處理。定期做好裝訂、入檔,便于日后的查閱。
11、做為信貸審批小組的成員,能積極參與信貸審批會議,認真聽取責任信貸員的相關介紹,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由于沒有參與貸前的調查工作,因此意見也只能局限于書面的材料上,不能真正做到對每筆貸款合規性的正確判斷。
二、三防一保方面
做為一名金融工作者,深知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除了能經常閱讀有關三防一保的文件外,還時常關注社會上的一些金融案件,吸取經驗教訓,安全防范意識也逐年增強。不論是營業時間還是非營業時間都能提高警惕。日益嚴峻的治安形勢,使我更加自覺地將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細節,消除殘留的麻痹思想。
營業前,能協助臨柜上班人員做好營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例如安全器械的到位情況、柜臺內外的整潔與否、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等。營業期間,能用心留意柜臺外的一切可疑人員,協助一線人員做好柜臺服務。營業終了,通常能在看到網點的庫款安全入箱上介后,鎖定門窗,并且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才離開。
在線專家:
如果您說的企業只是一般的工業企業,不是金融企業,那么應該設置委托貸款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的講解,對于委托貸款科目的核算內容詳述如下:
1303委托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企業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設置“1303委托貸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準備余額,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呆賬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轉銷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
已確認并轉銷的貸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按規定發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
利息收入就應該在“利息收入”科目中核算,如果企業不單獨設置利息收入科目的話,也可以計入投資收益科目中。
待轉資產價值
待轉資產價值應該為資產類賬戶吧?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借方為接受捐贈資產價值,而貸方為轉出價值,余額為待轉資產價值,對嗎?(湖南 秦勤)
在線專家:
待轉資產價值是一個過渡性賬戶,在接受資產捐贈時,資產金額較大,一次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可以分次轉入應納稅所得稅,所以先計入該科目。
借:資產類科目
貸:待轉資產價值
轉入資本公積的時候。
借:待轉資產價值
貸:資本公積
待轉資產價值不屬于資產類賬戶,屬于權益性的賬戶。該科目適用于小企業的會計制度。裝修費處理
預付公司裝修費這樣做對嗎?
借:預付賬款――裝修費
貸:銀行存款
當裝修完成再做:
借:長期待攤費用――裝修費
貸:預付賬款――裝修費
如果一次將裝修費計入管理費用可以嗎?(遼寧 張力謙)
在線專家:
預付公司裝修費時:
借:預付賬款――裝修費
貸:銀行存款
當裝修完成時再做:
借:長期待攤費用――裝修費
貸:預付賬款――裝修費
然后進行攤銷。如果裝修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是可以進行資本化處理的,即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然后再計提折舊(目前實務中計入固定資產的比較多)。
如果金額小則可以一次計入管理費用。用積分購物的處理
我公司是商業企業,現在存在這樣的問題,給客戶辦理會員卡,年底搞活動,用會員卡的積分可以換東西,這種情況我們公司怎樣走收入呢?是全部計入,還是超過部分計入?(北京市 李淵媛)
在線專家:
會員用積分換東西時,也就是用積分買東西時頂一部分價款,目前實務中把頂的這部分價款作為商業折扣來處理。
比如會員買1000元的東西,他的積份可以頂50元,那實際上他交給商場950元就可以了,商場開發票時就按950元來開,也就是商業折扣是50元,這樣企業可以少交50元對應的稅款,也就是按950元確認收入。
如果會員的積分是1000元,他就購買1000元的東西,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太好辦了,一般的商場是不讓采用這種方式的,多少需要付一些錢,這樣可以作為商業折扣來處理。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那就得換另外一種方式來處理。
平時客戶買東西時形成的積分商場可以做成下面的分錄: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
客戶買東西時:
借:預計負債
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這樣做對企業是不利的,企業是要多交增值稅的,相比而言還是作為商業折扣比較合算,或者平時不計提預計負債,在銷售時直接計入銷售費用來處理。
發票真偽的鑒別
什么樣的發票可以定為有問題的發票或是假票呢?(遼寧省 辛欣)
在線專家:
現在沒有提供發票真假鑒別的單位,稅務機構也不提供這種服務。只能從幾個方面去判斷:
對于普通發票:
1、看水印:普通發票聯發票采用專用水印紙印刷,水印圖案為菱形,中間標有SW字樣,發票聯不加印底紋。
2、看顏色:發票監制章和發票號碼采用有色熒光油墨套印,印色為大紅色,在紫外線燈下呈橘紅色。部分省(市)稅務機關還用無色熒光油墨在發票聯加了防偽暗記,在紫外線照射下呈綠色熒光反應。
3、看公章:普通發票必須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發票監制章”為橢圓形,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制“國家稅務局監制”或“地方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分別刻制:“××省××市”或“××省××縣”字樣。“發票監制章”環內字樣均為楷體。
對于增值稅的專用發票:
1、水印防偽圖案,專用發票發票聯(第二聯)和抵扣聯(第三聯)使用帶防偽圖案的水印專用紙印制。如將發票聯和抵扣聯背面對光檢查,可以看見水印防偽圖案。每組圖案外邊由四個長33mm,寬為25mm的標準稅徽圖案組成的環珙,中間為正反“稅”字拼音字母SHUI,左右兩組圖案連環構成整體畫面。
2、紅色瑩光防偽標記,專用發票發票聯(第二聯)和抵扣聯(第三聯)使用紅色瑩光油墨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用專用發票鑒別儀檢查發票聯和抵扣聯,可以看見紅色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格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制“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
3、無色瑩光防偽標記,專用發票發票聯(第二聯)和抵扣聯(第三聯)使用無色瑩光油墨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字樣和相應的團花圖案。只有用專用發票鑒別儀檢查,才可以看見這一防偽標記。專用發票應同時印有上述三項防偽標記,缺一不可。
有關裝修費的會計核算
我公司是新開公司,裝修費5萬元左右,需不需要做待攤費用?還是可以一次性計人當期費用?如果要做待攤,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青海省李家裕)
在線專家:
如果房屋是自有的,裝修費用應該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單獨設置明細科目核算,通常按5年期間計提折舊。
借:固定資產――裝修費用
貸:在建工程
裝修費用單獨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如果房屋是租賃的,則需要作處理:
借:長期待攤費用――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貸:銀行存款
按租賃期進行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出口業務
我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屬生產型企業,并執行免、抵、退辦法。請問,出口自產產品可享受出口退稅,如我公司購進產品沒有進行加工直接出口,可否享受出口退稅?(福建省 牛華)
在線專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的規定,從2000年12月22日起,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自營和委托出口的下述產品,可視同自產產品給予退(免)稅;
(一)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
(二)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
(三)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產品視同自產產品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1170號)對生產企業出口的四類視同自產產品的具體界定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如果你企業外購的產品符合上述條件的,就可以享受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跨年度發票的報銷
(1)請問單位跨年度的發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嗎?如2008年的餐費發票可以拿來在2009年度報銷嗎?對跨年度的發票報銷如何處理才符合財務規范?
(2)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下資產要列入固定資產核算的標準是什么?固定資產明細賬采用哪種?(遼寧省 詹林)
在線專家:
(1)會計上是可以列支的,但是不能超過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發票,如果2009年來列支一定是不行的。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只能在2008年列支的。
(2)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6)》: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四條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固定資產明細賬采用的就是固定資產卡片賬,也就是單獨賬頁的那種。
基金投資收益涉稅處理
(1)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將客戶購買投連險的保費(扣除一些費用后)用于基金投資,該基金投資全部屬于客戶的資金,所獲得的收益是否繳稅?要交哪些稅?
(2)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將自有資金(非客戶的資金)用于貨幣基金、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的投資,該類投資的買賣差價(利得)是否繳稅?要交哪些稅?(安徽省 高君)
在線專家:
(1)沒有明確的法條規定,只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法條。從原理上分析,它是金融經紀業是收取手續費或管理費方式取得收入,如您所講的扣除一些費用,所以認為它僅對管理費或手續費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獲得投資收益,不應該征稅。參考一下對基金管理人的稅收分析:
按照營業稅法規定,金融機構從事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債券等)獲得的價差是要繳納營業稅的。但是,基金管理人獲得的投資收益不屬于自己所有,而是屬于投資人利益。募集的基金也不屬于自己的收入,只是暫時代管,因此,對這些收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但如果基金管理人本身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應征收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055號)規定,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0年底以前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如果自己從事買賣基金獲得的價差收入,該《通知》規定,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61號)對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稅收政策問題進一步明確:“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0年底前暫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予以延期3年,即延長到2003年12月31日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對此也作了規定,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征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
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對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向投資人收取的一定報酬的管理費、托管費,屬從事基金管理的經營業務收入,應該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稅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05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分別規定,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銷機構從事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相關稅收。
(2)涉及營業稅和所得稅。
營業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所得稅方面:轉讓收益不是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
一般納稅人認定是否變化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出臺后,一般納稅人認定是否發生了變化?(陜西省 劉梅)
在線專家:
它的變化僅是對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作出調整,即《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在認定管理方面,目前由于是過渡期間,暫是沒有實質性變化。《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9號)規定: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稱新標準),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稅務總局正在制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的具體辦法,在該辦法頒布之前,為保證新標準的順利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暫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有關規定仍繼續執行。
二、200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三、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工程物資能否抵扣進項
由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購買機器設備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是否企業購買原工程物資的進項稅額也可以抵扣呢?工程物資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為安裝設備所用的物資;另一類是為建造房屋所用的物資。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上海市 馮小芬)
在線專家: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包裝物一般有隨產品出售、出租、出借等形式,分為非酒類產品包裝物、酒類產品包裝物,它們分別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包裝物在核算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
非酒類產品包裝物的稅務處理
非酒類產品包裝物隨產品銷售,通常有單獨計價、不單獨計價兩種方式,不同的方式,其稅務處理也不同。
(1)單獨計價銷售。有關銷售收入,包裝物單獨計價隨產品銷售,作視同銷售處理。如果包裝的消費品是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消費稅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按其所包裝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有關押金收入,稅法規定,逾期或超過1年(含)以上仍不退還的包裝物,押金并入銷售額按銷售產品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例如,某企業屬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一批,銷售金額20000元、增值稅額3400元。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的包裝物價值4680元,收取包裝物押金2340元,合同規定回收期為2個月(假設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5%)。則該產品應納增值稅3400元,包裝物應納增值稅680元[4680÷(1+17%)×17%],應納消費稅3600元[(20000+4000)×l5%]。2個月后,購貨方未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時,押金應納增值稅340元[2340÷(1+17%)×17%],應納消費稅300元[2340÷(1+17%)×15%]。
(2)不單獨計價銷售。有關銷售收入,包裝物不單獨計價隨產品銷售,無需另外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押金收入,包裝物不單獨計價隨產品銷售,包裝物收入為零。逾期未退還包裝物押金,應將沒收押金含稅價格換算為不含稅價格,再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仍以上例為例,假設包裝物不單獨計價,2個月后購貨方未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時,應納增值稅340元[2340÷(1+17%)×17%],應納消費稅300元[2340÷(1+17%)×15%]。
非酒類產品包裝物隨產品出租的稅務處理
(1)租金收入。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出租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應并入產品銷售額計稅, 通常包裝物租金收入為含稅收入,應將其換算為不含稅收入。
(2)押金收入。購貨方沒有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收入作視同銷售處理。特殊情況下,對于逾期未退包裝物沒收的加收押金(只適用于經國家批準實行加收包裝物押金辦法的特定包裝物,如水泥袋等),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例如,某企業屬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一批,銷售金額20000元、 增值稅額3400元,隨同應稅消費品出租包裝物收取租金2340元,收取押金2340元,合同規定回收期為2個月(假設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稅率為10%), 則該產品應納增值稅=3400元,包裝物租金應納增值稅340元[2340÷(1+17%)×17%],合計應納增值稅3740萬元(3400+
340),應納消費稅2000元[20000×10%]。2個月后,購貨方未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時,押金應納增值稅340元[2340÷(1+17%)×17%],應納消費稅200元[2340÷(1+17%)×10%]。
非酒類產品包裝物出借的稅務處理
包裝物出借是企業隨產品銷售暫時無償交付給購貨方物品的行為。包裝物出借沒有實現收入,無需納稅。但若逾期或超過1年(含)以上仍不退還的包裝物,沒收的押金按稅法規定,同樣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計算方法同上。
酒類產品包裝物的稅務處理
酒類產品包裝物出售、出租、出借的增值稅、消費稅處理,同非酒類產品基本相同,但押金計稅處理有區別。
(1)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理。稅法規定,銷售除啤酒、黃酒之外的其他酒類產品生產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銷售額中,依酒類產品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與消費稅。
企業銷售產品向購貨方收取包裝物押金,不管押金是否返還,無論包裝物歸還與否,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都必須繳納稅款。若逾期或超過1年(含)以上仍不退還包裝物,沒收的押金則不用再繳稅。例如,某酒業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糧食白酒一批,收取包裝物押金4680元,合同規定包裝物回收期為2個月(該批糧食白酒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20%)。押金應納增值稅680元[4680÷(1+17%)×17%],應納消費稅800元[4680÷(1+17%)×20%]。2個月后購貨方未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時,押金不再繳稅。
(2)啤酒、黃酒產品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理。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中征收消費稅。對酒類包裝物押金征稅的規定,只適用于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征收消費稅的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適用于實行從量定額辦法征收消費稅的啤酒和黃酒產品。
酒類產品生產企業銷售啤酒、黃酒時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逾期都不用繳納消費稅,只是在逾期后或者超過一年期限時,包裝物押金繳納增值稅。例,某酒業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黃酒一批,收取包裝物押金4680元,合同規定包裝物回收期為2個月。2個月后,購貨方未歸還包裝物,沒收押金時,押金應納增值稅680元[4680÷(1+17%)×17%],不用繳納消費稅。
(文/尹平達 梁仁瓊 肖漢平)
不同資產的折舊和攤銷時間怎樣確定
某藥品生產企業今年3月初購入一項專利權,價值90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10年。該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所得稅按月預繳,對該專利權購入成本按直線法攤銷。《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了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但并未對攤銷的起始期間進行規定,于是該企業財務人員比照稅法中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方法,從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對該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故4月~6月份攤銷22.5萬元(900÷10÷12×3)。6月末,稅務機關在對該企業進行日常檢查時,指出區別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無形資產攤銷稅法沒有具體規定,因而這里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從投入使用的當月即3月份進行攤銷,因而應補提一個月的攤銷數7.5萬元(900÷10÷12×1),并予稅前列支。上述案例表明,一些納稅人對資產的折舊與攤銷起始期間還把握不準,為此,筆者將相關不同資產的折舊和攤銷時間作了一個分類總結。
關于資產的折舊、攤銷計提,《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但《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資產扣除,除稅法明確規定不可以稅前扣除的項目外,可以采取一次性扣除(如投資資產、存貨)和遞延扣除(如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折舊計提與攤銷),因此,納稅人應對上述資產的折舊、攤銷期間予以特別關注,并應根據上述折舊、攤銷計提的原則性規定,區分會計與稅法的差異,確定是否應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
固定資產的折舊時間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而《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也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時間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的攤銷時間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2006)》及應用指南的界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對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投資性房地產是新會計準則確認的一項新的資產,在《企業所得稅法》中沒有相對應的資產。企業所得稅對會計準則中的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理,應依據《企業所得稅法》中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相關規定進行折舊計提和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時間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但并未對攤銷的起始期間進行規定。但《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第十七條規定了,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即當月增加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當月不再攤銷。這一點與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期間不同。
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時間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一)對于企業發生的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二)企業對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于推倒重置的,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后的凈值,應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并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如屬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該固定資產的改擴建支出,并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并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三)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四)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五)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在稅務處理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在財務處理上,《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所作的規定則為,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而,企業在處理上述開辦費應注意稅收的選擇性處理與會計處理的銜接。
投資資產與存貨采取一次扣除的方法
除上述資產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和及其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投資資產的成本,企業對外投資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而對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五條規定,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兩項資產采取的是一次性扣除,不存在攤銷問題。
(文/梁影)
暫未取得“核銷單”可先辦退稅申報
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國稅局收到一企業來電咨詢。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久前剛辦理了一批出口貨物業務,因暫時無法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公司咨詢是否可以先辦理出口退稅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64號)第二條規定,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應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對尚未到期結匯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部門按照現行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辦理退(免)稅手續。同時,稅務人員也告知該企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發生之日起兩年內,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1.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為C級或D級;2.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出口退(免)稅登記的;3.財務會計制度不健全,日常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多次出現錯誤或不準確情況的;4.辦理出口退(免)稅登記不滿一年的;5.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6.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及出口退(免)稅管理規定其他行為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4〕113號)第三條規定,國稅發〔2004〕64號文件第二條第四款是指:2004年6月1日以后辦理出口退(免)稅登記的出口企業,自首次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之日起兩年內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因改制、改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設立并重新辦理出口退(免)稅登記的出口企業,如原出口企業不存在國稅發〔2004〕64號文件第二條所列情形,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在申報退(免)稅時可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按國稅發〔2004〕64號文件有關規定采取事后審核。
為了使企業在規定時限內辦好該筆出口退稅業務,稅務人員提醒企業辦稅人員,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47號)規定,國稅發〔2004〕64號第二條第二款中關于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向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內調整為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出口企業須在貨物報關之日起180天內向簽發出口證明的稅務機關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調整為210天內。
對于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情況,稅務人員向企業進行了說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延期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89號)第一條規定,對出口企業受2008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逾期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稅務機關可在對出口企業其他退稅單證、信息審核無誤后予以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遠期收匯出口貨物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8號)第一條規定,出口企業報關出口貨物屬于遠期收匯而未超過在外匯管理部門遠期收匯備案的預計收匯日期的,出口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可提供其所在地外匯局出具的《遠期收匯備案證明》,無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稅務機關受理后,按現行出口退稅規定審核、審批出口貨物退(免)稅。同時, 該文件在第三條和第四條也規定,出口企業貨物出口并在外匯局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手續后,應按照《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在預計收匯日期內收(結)匯,并在預計收匯日期起30天內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對于出口企業超過預計收匯日期30天仍未向稅務機關提供核銷單退稅專用聯的, 稅務機關不再辦理相關出口貨物的退(免)稅, 已辦理退(免)稅的由稅務機關按有關規定追回已退(免)稅款, 并視同內銷補稅。
因此,該公司在暫未取得收匯核銷單前,可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該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同時,根據確定提供收匯核銷單的時限,按照上述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
(文/陳建波)
出租房屋要繳哪些稅
目前,出租房屋獲取租金收入已是一種常見的投資理財方式。作為一種應稅行為,出租房屋涉及的稅收有以下幾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個人所得稅等。出租經營性房屋和出租住房在繳稅上也有很大的不同。
出租經營性房屋要全額計稅
今年1月,小王以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位于市區一級(城鎮土地使用稅24元/平方米)地段的150平方米門面房,總房價170萬元,他付了50萬元首付款后,向銀行貸款120萬元,按揭20年,月供6000多元。3月份,小王以月租金10000元的價格租給了某連鎖店,租期3年。則按照有關規定小王4月(以后各月均如此)應納各項稅費情況如下:按“服務業”計繳營業稅10000×5%=500(元);城市建設維護稅500×7%=35(元);教育附加費500×3%=15(元);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10000×12%=1200(元);按“實際占地面積”計繳城鎮土地使用稅150×24÷12=300(元);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繳印花稅360000×0.1%=360(元);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10000-500-35151200300360800)×(1-20%)〕×20%=1086.40(元)。這樣合計應繳稅3496.4元。
出租住房可享受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假設上例中小王以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為一套住宅,其他條件不變。則按照有關規定小王4月應納各項稅費情況如下:按“服務業”計繳營業稅10000×1.5%=150(元);城市建設維護稅150×7%=10.50(元);教育附加費150×3%=4.50(元);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10000×4%=400(元);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印花稅;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10000-150-10.50-4.50-400-800)×(1-20%)]×10%=690.80(元)。小王合計應繳稅1255.8元。
注意幾種特殊方式出租房屋的認定
(一)“購房回租”等形式應按“銷售不動產”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購房回租”等經營活動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144號)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采用“購房回租”、“抵押擔保”和“存單購房”等形式,進行促銷經營活動(即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將商品房賣給購房者;同時,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在一定時期后,又將該商品房購回),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房地產開發公司和購房者均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也就是說,對于參與這種形式的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收到的“租賃收入”應按“銷售不動產”行為計征營業稅。
(二)收取固定收入行為視同房屋出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90號)規定,以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屬于將場地、房屋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稅收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478號)規定,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房產使用權與酒店進行合作經營,如房產產權并未歸屬新的經濟實體,業主按照約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均應視為租金收入,根據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征收營業稅,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房屋進行轉租的要全額計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第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于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即需要按全額繳納營業稅。
申請代開發票要備齊相關資料
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辦法》第十六條所稱書面證明是指有關業務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筆者認為,出租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出租房屋發票時,在按規定交清各項稅金前提下,以下為必須攜帶的資料:1.房屋租賃合同;2.出租方的身份證;3.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若承租方為單位的,還需攜帶承租方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用票人)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尚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用票人)。
(文/高太君)
清包工的營業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被廢止之后,很多納稅人提出疑問,新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清包工是否有了新規定?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裝飾勞務如何界定
《營業稅稅目注釋》明確,裝飾,是指對建筑、構筑物進行修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從該規定可以看出,營業稅相關法規下的裝飾勞務概念本身就是一個清包工的概念,即客戶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納稅人僅實施修飾工程作業,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計稅營業額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
如果由裝飾勞務施工方采購或提供自己生產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 那么此項建筑業勞務不再限于提供裝飾勞務,而是一種混合銷售行為, 應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建筑業混合銷售行為的規定處理,即提供裝飾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分別計算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 提供裝飾勞務的同時銷售外購貨物的,全額計征營業稅。
案例
A市甲建材企業承包B市乙企業裝飾工程業務,雙方擬簽訂合同,現有兩種方案可選擇:
方案一:合同總金額800萬元,裝飾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乙企業自行采購,合同金額含裝飾工程的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其他費用。
方案二:合同總金額1500萬元,甲企業包工包料,即合同金額包括裝飾工程所需一切費用,乙企業只需要按合同規定日期及設定標準驗收即可。裝飾工程所需建材中有甲企業自己生產的價值400萬元的防盜門、窗及消防器材。
方案一: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為800萬元,應納營業稅800×3%=24(萬元)。
方案二: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為1500-400=1100(萬元),應納營業稅1100×3%=33(萬元)。增值稅計稅營業額為400萬元,應納增值稅400×17%=68(萬元)。
提示
(1)裝飾勞務屬于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方案一中,用于裝飾工程的外購輔助材料,屬于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而方案二中,除了用于自己生產防盜門、窗及消防器材的外購原材料可以正常申報進項稅額抵扣外,其他用于裝飾工程的外購材料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及發票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6〕128號)規定,甲企業異地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的,應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建筑工程項目登記,同時按規定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建筑業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和《異地提供建筑業勞務稅款繳納情況申報表》。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甲企業應向乙企業出具B市建筑業發票,并在B市申報繳納營業稅。
(3)方案二中,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的規定,須向建筑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于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筑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有關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
(文/薛康)
(轉載自《中國稅務報》)
一、入世之前――對汽車金融公司監管制度的回顧
入世之前,我國沒有以“汽車金融公司”命名的金融機構,但汽車金融服務市場并非完全空白。1996年5月,中國建設銀行與一汽-大眾公司共同推出了汽車貸款實驗項目計劃,為購車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務,這是我國汽車信貸業務的起點。但由于宏觀政策調整等方面的原因,該計劃于4個月后被中國人民銀行暫停。1998年,由于汽車生產廠商墊付的資金過多,影響其正常的生產和銷售,不少廠商取消了分期付款方式。為了規范汽車金融服務,金融監管機構也陸續出臺了一些規范性文件。
1998年9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了《汽車消費信貸管理辦法(試點)》,該《辦法》規定,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可以經營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但消費貸款購買的汽車僅限于國產汽車。隔年二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對汽車消費信貸的條件、貸款期限與利率、貸款程序、貸款擔保等進行了規定并允許所有中資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2000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允許財務公司辦理集團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這些規定的出臺對于推動我國汽車產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國征信體系不完善、貸款市場競爭不規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汽車貸款的風險逐漸暴露,《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已難以有效發揮促進汽車貸款業務健康發展、防范汽車貸款風險的作用。為此,2004年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了《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完全取代了《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該《辦法》拓寬了貸款人的范圍,將城鄉信用社以及獲準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列入貸款人范圍。同時,對不同的借款人進行了市場細分,對不同的借款人規定了不同的資質條件及風險管理要求。此外,對不同類型的汽車貸款,規定了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最高限額和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為了強化了對汽車貸款的風險管理,該《辦法》專設“風險管理”一章,要求貸款人建立借款人資信評級系統和汽車貸款預警監測體系,對汽車貸款實行分類監控等等。這些規定在促進汽車貸款業務發展及防范汽車貸款風險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二、 入世之后――汽車金融公司監管制度的發展與創新
根據入世承諾, 2003年10月3日中國銀監會頒布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同年11月12 日,頒布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根據該《辦法》,只要符合一定的資產以及負債條件即可設立汽車金融公司。車貸業務不但對非金融機構開放,也同樣對外資機構開放。2004年8月3日,中國銀監會根據此規定正式核準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開業。這是銀監會核準開業的第一家汽車金融公司。隨后,大眾、豐田、戴姆勒-克萊斯勒等國外汽車公司紛紛以合資或獨資的形式試水中國的汽車金融市場。
然而經過幾年的發展,監管方面的不足之處也顯現出來:第一、在貸款利率方面,汽車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是在人民銀行法定利率的基礎上,上下浮動10%至30%,與商業銀行相比沒有任何優勢。第二、在業務范圍來看,汽車金融公司不準開設分支機構,這又輸給了商業銀行;第三、從服務種類方面看,還僅限于一次性購買的貸款,而并未能貫穿汽車的整個使用流程。第五、融資渠道單一。國內的汽車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內股東單位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轉讓和出售汽車貸款應收款業務或向金融機構借款再加之我國的資本項目受到管制,不能實現資本項目人民幣自由兌換,所以汽車金融公司從其母公司獲得的資金支持將非常有限。
關鍵詞:項目 后評價 中央企業 建議
投資建設項目從開始到結束經歷的一個完整活動過程稱為一個項目周期。從投資決策機制角度,一般把項目周期劃分為項目規劃、立項、評估、融資、實施和后評價六個階段。
后評價是項目周期中的一個重要階段,一般指項目投資完成之后進行的評價。通過對項目實施過程、結果及其影響進行調查研究和全面回顧,與項目決策時的目標及技術、經濟、環境等指標進行對比,找出差別和變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提出對策建議,改善新一輪投資管理和決策,達到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一、我國項目后評價的發展概況
20世紀30年代,美國政府第一次有目的的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后評價。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后評價被許多國家和世界銀行、亞洲銀行等組織廣泛地用于世界范圍的投資活動結果評價中。
我國的項目后評價是從建設項目的后評價中逐步發展起來的。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在吸收一些國外機構主要是世行貸款項目管控經驗的基礎上,國家計委組織了一批國外貸款項目的后評價。2004年《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為確立項目后評價在我國投資管理體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奠定了基礎。隨著《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指南》(國資發規劃[2005]92號)和《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08]2959號)兩個文件的實施,我國的后評價制度逐步完善,項目后評價工作近年來取得了長足進步。
二、中央企業在項目后評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中央企業長期以來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隨著其發展壯大,投資規模持續上升,一些重大投資項目動輒數百上千億。由于其國有資產背景,許多中央大型企業如中石油等單位都設立了后評價工作管理的兼職和專職機構,編制了行業或企業具體的投資項目后評價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項目后評價工作得以不斷推進,但也存在著問題與不足。 部分企業對后評價工作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足,重視程度有待加強。由于種種原因,相較于項目前期決策、實施和運營階段,部分中央企業對后評價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很多投資項目甚至是重大項目,在運營多年后未能開展后評價工作。已經開展后評價工作的項目,也由于一些部門對后評價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參與、配合的積極性不高,使得后評價的工作開展不暢。
由此以來,導致項目管理沒有形成閉環管理,也未能對項目中出現的經驗和教訓及時進行總結,投資項目未能形成有效的責任追究,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效率。 后評價管理制度和辦法相對滯后,體系不夠完善。《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指南》的出臺為中央企業的后評價工作奠定了基礎,但由于各行業之間差別大,項目種類多,該指南很難貼合各行業的具體情況。部分央企也未能及時根據企業所在行業和項目特點出臺有針對性的細則和方法,導致后評價體系不完善,在實踐中可操作性不強。
此外,項目后評價工作經費在很多企業中沒有明確來源,缺乏制度上的保證,也一定程度的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后評價工作缺乏獨立性。項目后評價重要原則之一就是獨立性原則,后評價應由未參加項目前期和實施過程的咨詢機構或專家來完成。但部分中央企業的很多后評價工作由項目單位自行完成,出現了“自己評價自己”的現象,完成的后評價報告往往刻意回避問題,缺乏客觀公正性,使得工作流于形式。 工作難度加大,專業人才缺乏。后評價是對項目全過程,全方位的評價,涉及知識面廣、工作量大,而隨著央企近年擴張迅速,并購項目和海外投資項目逐年增多,需要開展后評價的項目日趨復雜化、多樣化,后評價工作難度不斷增大。目前后評價隊伍的整體數量和水平,難以適應具體的工作要求,后評價工作出現了統計化的現象。
三、建議 高度重視,使后評價工作能夠制度化。中央企業應建立專職或兼職機構,從投資額度、項目類型(并購項目)等方面劃分,以明確哪些項目需要開展后評價。進一步加強培訓和宣傳,轉變對后評價工作的認識,使有關部門充分重視后評價工作,積極參與配合。 不斷完善后評價體系。各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制度體系。就筆者所在單位為例,近年逐步建立了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并針對不同產業、不同類型的項目(如煉化項目和氣電項目,建設項目和并購項目等),編制了典型項目后評價報告、自評價報告模板等,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后評價體系,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建立回避機制,由獨立或者相對獨立第三方完成后評價。建議由上級單位聘請有資質、相對獨立的咨詢機構進行后評價。部分項目后評價可由建設單位提前開展自評價,第三方在此此基礎上開展詳細后評價。
應明確后評價資金來源和經費標準,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后評價工作的開展。筆者建議可在項目可研投資估算中列出一筆專門的后評價費用,或由上級投資管理部門列出專項資金作為保障;避免后評價費用由項目運營單位承擔,以確保后評價工作的獨立性。 具體工作開展上,中央企業的后評價應注重分析、評價項目對行業布局、企業發展、投資效益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方面的影響。現場調研要充分重視,并以數據資料收集為核心,盡力取得第一手資料,避免走形式。以筆者參與的項目后評價為例,在具體工作中制定了詳細的現場調研方案,經濟評價部分統一了評價模型,對具體參數提出深入、細致要求,對各項指標盡量予以量化,以使各項目在后評價時具有橫向可比性。
2014年,我國約1400億美元對外投資規模已超過利用外資規模,成為資本的凈輸出國。在我國企業“走出去”這一戰略下,中央企業更將起到帶頭和示范作用,只有更好的完成項目后評價工作,才能為這一戰略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商銀行抵押貸款管理,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集體工商企業、事業單位及我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向工商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科技開發貸款和其他貸款。
個體工商業戶向工商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時,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愿以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的一種貸款擔保形式。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的,銀行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補償。
第四條 辦理抵押貸款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銀行有關信貸規章、制度、原則,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二章 抵押貸款的申請和審查
第五條 抵押貸款由借款方提出申請,并向銀行提供以下需要審查的資料:
(一)借款方的有關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物清單及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所有權證明;
(三)銀行需要審查的其他有關抵押物的資料。
第六條 下列財產可作為抵押貸款的抵押物:
(一)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有價證券;
(三)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
(四)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第七條 下列財產不能作為抵押物:
(一)歸國家所有的土地、礦藏等自然資源;
(二)集體福利設施;
(三)所有權有爭議的財產;
(四)不能強制執行或處理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財產。
第八條 借款方必須對抵押物擁有財產處理權。
以共有財產作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證明,并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額為限。
第三章 抵押貸款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第九條 抵押貸款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后,即可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抵押貸款合同必須由借貸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憑法定代表人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條 抵押貸款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抵押貸款的金額、用途、期限、利率及歸還本息的方法;
(二)抵押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現值、有效使用期及質量完好情況;
(三)抵押率;
(四)抵押物的保管方式及保管責任;
(五)違約責任及抵押物的處理方法;
(六)借貸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抵押貸款合同及有關資料,銀行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內,對易受災害侵害的抵押物,借款方應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銀行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銀行可以從保險賠償金中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三條 抵押物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貸款利率,分別按照相應的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科技開發貸款和其他貸款所規定的利率辦理。
第十五條 抵押貸款期限:流動資金貸款最長不超過一年,固定資產貸款一般為一至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貸款要按期歸還,一般不得展期。
第十六條 抵押物的抵押率,根據物品在抵押期內的折舊、價格變化及處理費用等情況確定,一般不得超過抵押物現值的70%。
第十七條 抵押貸款可貸額的確定以抵押物現值為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抵押率計算。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管
第十八條 動產抵押物屬于體積小、價值大的貴重金屬及有價證券一般由銀行保管;因保管支付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其余的動產、不動產抵押物由銀企雙方封存,原則上由借款方保管。
第十九條 借款方對由自己保管的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銀行的檢查。
第二十條 銀行對由自己保管的抵押物,要妥善保管,不準動用,如因銀行過錯造成抵押物的損壞、丟失,由銀行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以有價證券作抵押物的,在抵押期內,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款方與銀行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內,借款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轉讓、饋贈或再抵押。
第五章 抵押貸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三條 抵押貸款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達成之前,原抵押貸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四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貸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借款人死亡或宣告失蹤,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
第二十五條 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后(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抵押貸款合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和抵押物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下列情況之一者銀行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一)抵押貸款合同期滿,借款方無故不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三)借款方被宣告解散的。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處理所得款項,依下列順序和原則分配:
(一)支付處理費用和與抵押貸款有關的其他費用;
(二)償還借款方所欠貸款本息。
第二十八條 處理變賣抵押物其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銀行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也有權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直到還清為止;處理變賣抵押物其價款超出償還部分,應退還借款方。
第二十九條 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挪用貸款,銀行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返還相應價值的抵押物,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第三十條 抵押貸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制訂,解釋、修改亦同。
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56家(不包括)金融租賃公司開業,注冊資本累計達1662.97億元。其中2016年有12家金融租賃公司成立,略少于上一年的15家。截至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59家(未包括正在籌建的)金融租賃公司成立,另有4家獲批籌建,經不完全統計,現注冊資金達到1754億元。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已有44家,注冊資金已達到了1250億元。此前銀監會透露過一個數據:截至2016年9月末,行業(未包括3家專業子公司)資產規模為1.94萬億,增長率達27%。
這其中國光大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表現尤為突出,其業績增長也讓業內尤為認可,在此,本刊特采訪到光大金融租賃董事長潘明忠先生,受益良多,現將其精髓分享給讀者。
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金融租賃公司”)是2010年5月,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90%股權)、武漢新港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在湖北省境內注冊成立的首家全國性金融租賃公司,也是國務院第二批商業銀行投資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中首家試點單位。2014年,光大金融租賃公司完成了第一輪增資,增資額29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達到37億元人民幣。公司開業以來,各項經營指標良好,租賃資產規模快速增長,2016年9月末,租賃資產規模達到590億元(見圖1和圖2)。公司在迅速做大資產規模的同時,加大創新領域業務開拓,重點在航空設備、車輛設備、醫療健康設備等領域創新產品、創新模式,重點突破,做專做精,實現專業化、差異化發展,形成品牌特色。
光大經營租賃的經營歷程
截至到2016年末,光大金融租賃總資產規模為645.47億元,凈利潤為5.38億元。自光大金融租賃組建以來,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小而美
2 0 1 1 ~ 2 0 1 4 年, 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 7 . 8 2 % 、2 3 . 9 9 % 、2 4 . 5 9 % 、1 6 . 9 4 %,總資產收益率分別為2.48%、2.45%、2.12%、1.85%,兩項盈利指標連續4年在行業保持領先,主要得益于公司初期,以工程機械融資租賃為主,專業化經營,杠桿使用充足,租賃項目優中選優。(見圖3和圖4)
第二階段:大而穩
2014年10月增資到位,資本金從8億增加近5倍,達到37億元。資本不容浪費,公司面臨二次創業。為順應國內經濟發展大勢,公司主動降低風險偏好及盈利預期,調整行業投向,提高撥備,以風險管理為首要任務,以規模增長為主要目標,規模指標追趕行業第一梯隊,盈利指標對標行業平均。
2014年第4季度,公司著手布局政府背景項目,選取重點區域、重點城市、重點企業,迅速做大資產規模。2015年全年投放262.1億元,年末余額達到402.8億元,較年初凈增長179.8億元,增長81%。
2016年1~8月投放225.6億元,8月末余額達到553.6億元,較年初凈增長150.8億元,增長37%,增速在行業處于領先地位。2016年8月末,公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項目占比近60%,多集中在京津冀和|部沿海地區,租賃資產整體行業、區域、客戶結構趨好,整體信用風險可控。同期,公司凈資產收益率保持在10%以上(2015年,10.14%;2016年上半年,10.94%)。(見圖3和圖4)
金融租賃行業未來發展空間巨大
在與潘明忠董事長的談話中,我們了解到,中國的金融租賃市場只占到全球份額微小一部分,未來前景巨大。其觀點大概如下。
行業滲透率遠低國際平均水平,發展空間很大
根據全球租賃報告,歐美發達國家的租賃市場滲透率一般為15%~30%。2013年底,英國、美國和德國的租賃市場滲透率為分別為31%、22%和16.6%。亞洲國家的租賃市場滲透率一般在10%左右。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租賃市場滲透率分別為9.8%、8.1%和9.2%。我國的租賃市場滲透率只有3.1%。(見圖5)
2014年我國租賃行業的滲透率為5.14%,該指標離發達國家的水平還有很大差距。我們粗略測算一下,如果行業保持30%的增速、固定資產投資增速10%,則5年后行業的滲透率可以達到10%,基本可以達到亞洲國家的租賃市場發展水平。
受益于金融“脫虛向實”及社會融資結構轉型,市場空間大
融資租賃業的上游為資金供給方,下游是實體企業,是和實體經濟結合最密切的金融子領域之一,在金融業“脫虛向實”的政策導向下,迎來發展機遇。“十三五”規劃建議稿首次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周小川行長也強調,要“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未來五年,金融業的發展方向是服務實體經濟,找準服務實體經濟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顯得尤為重要,融資租賃服務于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正是金融與實體經濟結合的典型領域。
社會融資結構轉型,非銀行融資途徑市場空間將擴大。根據央行統計,2015上半年我國近80%的社會新增融資來自銀行體系,具體表現為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托貸款等,融資租賃是社會融資結構中的新生力量,能夠有效補充銀行為主的融資體系,以中小企業為服務主體,為經濟發展注入活力。因此,在社會融資及結構轉型期,金融租賃業有望迎來良好發展機遇,市場空間也比較大。
地方推動政策陸續出臺+供給側改革,行業面臨難得機遇
一方面,政府先后多次出臺政策鼓勵融資租賃業發展,在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中,將融資租賃列為現階段工作重點的第三位。2015年,國務院先后兩次發文推進融資租賃業發展,在此基礎上,全國多個省份相繼出臺實施細則,真金白銀地落實這一政策。
另一方面,供給側改革也為行業帶來難得的發展機遇。具體來講,供給側改革有兩個重點任務:傳統產業產能出清和新興產業投資擴張。對于傳統產業而言,在這一過程中會遭遇流動性問題,很多資質較好的企業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亟需補充的融資渠道。就新興產業來講,環保、新能源、醫療、物流等現代制造業與服務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金融租賃公司可以有效對接資金,把握經濟轉型機遇。
金融租賃與經濟增長呈現逆周期趨勢
由美國數據可以清晰看到租賃業的逆周期特性。由于我國融資租賃業還在高速增長期,周期性尚未體現,因此選擇美國市場數據,剔除2008年金融危機的系統性風險影響,可以看到,租賃業同比增長速度與GDP呈逆向關系。(圖6和圖7)
經濟換擋過程中,新的增長點仍在培育當中,短期缺乏新的增長引擎,發展中各種矛盾必然會不斷爆發并引起各種困難。從收入端來看,融資租賃業具有顯著的逆周期特征。根據商務部統計,2014年我國融資租賃業務60%以上以售后回租的模式進行。售后回租類似銀行抵押貸款,所針對的客戶為重資產企業,而這類企業在經濟下行期往往對資金、流動性有著強烈的需求,但難以及時獲得銀行貸款,金融租賃作為銀行貸款的補充融資渠道,從而獲得發展機遇。對于直接租賃來講,當前處于經濟增速下行期,企業盈利能力下降,而一次性置固定資產會極大地影響流動性,租賃便成為比較好的資產投資模式。
金融租賃支持實體經濟的機制
當前以國有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尤其是對民營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功能正在削弱。金融租賃,在中國作為一種新興的類金融工具,以融物代替融資、債權與資產所有權相結合的特征,決定了其與實體經濟之間的聯系密不可分。金融租賃如何能夠更好地發揮支持實體經濟的導向作用,部分替代銀行等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的職能是下一階段能否實現健康發展的關鍵。在潘董事長看來,金融租賃本源以“物”作為起點和終結點,形成一個真正實體經濟的機制,才是金融租賃的本質,才能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
金融租賃以有形的“租賃物”為媒介,將資金導向于實體經濟。金融租賃的獨有屬性是融物代替融資、以物權為基礎的類金融形式,其交易的對象(媒介)必須是實實在在的“租賃物”。《金融租賃管理辦法》規定,適用于金融租賃交易的租賃物必須是固定資產;《外商投資租賃管理辦法》將租賃物歸結為各類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設備、交通工具、附著的房產及其他軟件、技術等無形類的資產。實體經濟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以物質資料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內容的,這就決定了金融租賃服務的真實對象就是實體經濟,并確定了金融租賃與實體經濟之間的天然聯系。
金融租賃改變實體企業的債務結構,產生類似于“去杠桿”的效果。金融租賃是一種兼具資產產權屬性和債權屬性、介于資產產權和債權之間的“臨界性”金融工具:一方面從企業獲得了融資的角度,可以看作是一種“債”;另一方面金融租賃替代本應由企業持有的物權或說資產的產權、并事后承擔著處置、調劑、整合資產的風險,從這個角度來說金融租賃具有類似于資產投資的特征。這種雙重的“臨界特征”,使之不同于銀行等金融機構單一借貸的債務結構模式,單一債務結構增加了實體企業的杠桿,當實體企業經營出現波動或下滑時,銀行類金融機構多是采取被動管理方式,往往會提前收回貸款或“銀行抽貸”,“釜底抽薪”,使得實體企業的風險加速傳遞。
金融租賃這種介入資產投資和債權的臨界性特征,在企業出現風險時可以通過對物權與資產的處置、調整與資源整合等積極的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主動化解風險,發揮其作為資產所有者的資源配置與調節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金融租賃幫助企業從債權過渡到資產的所有權,類似于“去杠桿”。另外,承租人采用金融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相比銀行貸款或商業信用而言,可以在不降低承租人融資能力的前提下相對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資產收益率,在賬面上實現了“去杠桿”。因此,在當今,金融租賃可以成為幫助實體經濟去杠桿、化解債務風險的一種重要渠道或手段。
金融租賃為企業實現“資產輕質化”,幫助企業降成本、化解經營風險。實體企業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大,這導致債務比例高、成本攤銷大、經營缺乏靈活性,一旦企業經營困難,這些固定資產就面臨著閑置、折價的狀況,加大投資風險。
金融租賃使實體企業的重資產結構轉化為“資產輕質化”,使企業“輕裝上陣”。在金融租賃的兩種交易模式中:直接購買設備租賃給實體企業的直租模式,類似于以租代售,降低了實體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投資比重,讓企業資產端“做虛”、產出端做“實”,大大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售后回租模式,將實體企業中處于“重資產”狀態的固定資產置換出來,企業收回更多現金投入到“非實”的經營環節中,改變企業投資結構的不平衡。在實體經濟普遍不景氣的今天,這種功能有助于企業調整財務結構、改善資金環境、適度調整稅務成本,從而實現銀行等金融工具無法實現的功能。
金融租賃促進實體企業的技術改造和升級。一方面,金融租賃代替企業擁有了資產的產權,同時必然承擔對資產進行處置、調劑或資源整合的責任并承擔持有資產的風險,所以金融租賃機構必須極為重視選擇作為媒介的“租賃物”,租賃物的技術水平如何、未來價值及受歡迎程度如何等,成為考量金融租賃自身業務風險的重要指標。金融租賃這種對作為媒介的“租賃物”的選擇過程,將促使實體企業采取具有先進的技術水平、價值含量以及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技術和設備,從而促進實體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升級。
電腦做賬應如何交接,要注意哪些?(北京市 姚舒)
在線爭家:
通常主要注意以下兩點:
1 把要交接的賬簿打印出來,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確認。
2 給接交人用戶注冊,設置相應權限;移交人用戶注銷。差錯更正
2009年末,我公司賬面虧損50萬元,2010年1月份自查時發現12月份多記成本2萬元,2009年度賬戶已經結賬,我單位1月份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河北省 田玉海)
住線專家:
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千萬別忘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把這筆也考慮進去。
物資盤盈的處理
企業盤盈的存貨、固定資產如何做會計處理?(北京市 張曉)
在線專家:
企業盤盈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庫存商品等存貨,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股利分配
我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底“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方余額為58萬,2010年1月想把未分配利潤,分給投資人(都是個人投資),但不知道應該怎么做分錄。我們想2月發到股東手里,不知道這個月要不要先做分錄呀,應該怎么做呢?(甘肅省 秦湘寧)
在線專家:
責公司該業務的主要處理思路:
1 做出分配股利決議時: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2 實際分配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 支付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內部往來差錯更正
2009年集團公司從我所在的子公司調回100萬,我當時做成了借記應付股利,貸記銀行存款了,但是到了2010年才發現,應該是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那么我在2010年是不是需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來調整?可以不用改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么?具體怎么做好呢?其中不涉及到稅金問題。(河南省 孫園園)
住線專家:
應付股利與內部往來都是資產負債表賬戶,因會計前期差錯進行調整,不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會計科目,直接:
借:其他應收款――內部往來
貸:應付股利
只有會計前期差錯涉及利潤表賬戶的,才要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再從“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印花稅的處理
請問印花稅的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還是:
計提: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繳費: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天津市 章淑容)
在線專家:
1 企業在稅務部門預先購買的印花稅,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 企業通過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存在與稅務部門結算印花稅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3 購入、投資與資產相關的,需承擔的相關稅費,這里的稅包括印花稅,印花稅直接計入相關成本,會計處理:
借:××資產(資產中包含支付的相關稅費,含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生物資產的處理
我們公司是工業企業,因廠區內部空地較多現購回很多樹木進行綠化,我個人覺得應該進入管理費用或是在建工程(因廠區是剛轉讓來的),但是我們領導說這樹木以后是會增值的應該做生產性生物資產,煩請看看到底該做什么科目。(湖南省 施淇淇)
在線專家:
《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將生物資產定義為:“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會益性生物資產。
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
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消耗性生物資產屬于企業的流動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屬于企業的長期資產。
如果您企業完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并在財務報告附注中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則根據生物資產的定義和分類,企業廠區綠化顯然不符合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可劃分為公益性生物資產。由于公益性生物資產屬于企業的長期資產,因此用于企業廠區綠化必須是木本植物才能劃分為公益性生物資產;如果是草本植物,由于草本植物大多為一年生,草本植物一年后死亡,就不符合生物資產“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定義。
如果您企業并不是完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并且廠區綠化并非是企業的重要事項,根據重要性原則,建議還是將廠區綠化費用計入在建工程、長期待攤或管理費用(要根據具體情況)為好。
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我所在的公司于兩年前購買一塊地同時在此土地上修建廠房一棟,原來為此兩項所支付的款項計入了“在建工程”科目,如今廠房已經建好,并已經投入使用,我該如何做分錄?若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科目,那土地是否也應該計提折舊?(吉林省 鄒麗麗)
在線專家:
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明細科目核算。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不核算土地使用權成本,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自然也不會將土地使用權轉入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按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所得稅退稅的處理
假設A企業2月份業務:
借:應收賬款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借:庫存商品 5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
貸:應付賬款 58.5
這里進項和銷項的差額8.5元月末該怎么做轉賬分錄?還有如果進項是100元,銷項是50元,那月末還要做轉賬分錄嗎?(遼寧省 童梅)
在線專家:
1 如果上月留抵稅額是0,那么: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8.5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8.5
2 這種情況下,月末就不用做分錄了。
丟失車輛發票,無法上牌如何辦呢?
我單位剛從一家雪鐵龍4S店買了一輛雪鐵龍C5小汽車,經手的司機粗心將購車發票丟失,導致我單位無法給新車上牌,請問,有什么辦法嗎?(北京市 祝四明)
在線專家:
您單位上述的情況,可采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方法解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針對丟失發票給出了解決方法,具體程序為:(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2)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5)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您單位可以向原4s店索取原發票存根聯的復印件,切記,要加蓋4s店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這是必須的程序。然后到4s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請求確認和備案,稅務機關在發票復印件上蓋章確認后,您單位可以回該4s店,提交發票復印件,作為4s店重新開具發票的依據。取得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您單位可以依法辦理車輛登記掛牌。
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繳納罰款是否就可以了結了?
我單位辦公樓裝修工程分包給了5個裝修單位,其中有外省一個私人裝修隊,支付價款32萬元,沒有取得發票,稅務機關檢查時,發現這個問題,要求我單位追繳個稅,并對我單位罰款。200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稅款,只承擔罰款,我單位假如承擔罰款,是否不需要追繳稅金了呢?(甘肅省 宋史葦)
在線專家:
扣繳了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繳納罰款,扣繳事項并未結束。
您單位應該扣繳該個人的個稅,但是未按規定扣繳,這是非法的,《征管法》第六十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叉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稅務機關對您單位上述應該扣繳未扣繳的行為,可以處于罰款。
上述規定中沒有扣繳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如何理解這個追繳呢?是否可以理解為扣繳人不再負責了呢?
不是的,針對稅務機關如何追繳,總局是有明確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47號)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如何處理進一步明確如下:扣繳義務人違反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其給予處罰外,應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
您單位應扣未扣,即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向稅務機關報告,責任沒有減除,稅務機關可以對您單位按規定處于罰款,同時,稅務機關應該責成您單位進行補扣或補收,這樣,這筆稅款的追繳責任仍是您單位承擔。
青苗補償費的票據如何確定
我單位是礦山單位,修建廠區周邊的道路,占用村集體土地,支付給農戶的青苗補償費合計58萬元,全部是收據,這些收據能否入賬呢?受補償農民是否應當到稅務部門給我單位代開發票呢?(陜西省 王弼均)
在線專家:
取得收據能否入賬,需要結合具體業務進行分析。
某一行為(項目)是否應當開具發票的關鍵是界定該行為是否屬于應稅行為,或者說是否屬于經營性項目。《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這里,強調的是“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才需要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目前,提供發票的行為主要是征收增值稅和征收營業稅的業務,假如一項行為既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也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則不是《發票管理辦法》規范的對象,不應該提供發票的。
上述單位支付給農戶的青苗補償費,這是給農戶的莊稼損害賠償,農戶取得的青苗補償費不具有經營性質,不屬于應稅行為_不是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征收范圍,不需要出具發票。
支付補償費無法取得發票,礦山單位應當以何憑證入賬?《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憑證作了比較明確的界定,其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屬于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憑證。這里的“合法、有效憑證”包括套印稅務機關發票監制章的發票以及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不套印發票監制章的專業發票和財政部門管理的財政票據以及經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認可的其他憑證。稅務部門對于既不屬于取得發票范疇也不屬于支付給行政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一般可以憑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確定的價格以及雙方確認的收款收據作為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農戶的青苗補償費,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結合補償協議、相關政府部門文件等證明材料,以收款人的收款收據確認入賬,主管稅務部門將確認其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當然,如果由政府或者村委會代為發放青苗補償金的話,也可以向單位索要由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至于青苗補償費是否征收個稅,國家早有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青苗補償費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發[1995]79號)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另外,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也明確了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何適用混合銷售的一般規定和特殊規定?
我單位是湖南長沙一家建筑安裝企業,工程建設時,會使用外購建材、膠管、鋼筋等原材料,如何繳納流轉稅?是混合銷售業務嗎?(湖南省 陳慧琳)
在線專家:
要判斷實際發生的業務行為是否是混合銷售行為,首先,要明確,混合銷售行為的定義。
我們從法理上看,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即涉及應納增值稅的貨物銷售,又提供應納營業稅的勞務,這就是混合銷售。混合銷售行為的特點是:銷售貨物和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是由同一納稅人實現,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混合銷售的納稅原則是按經營主業劃分,只征一種稅,即或者征收增值稅或者征收營業稅。我們來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七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
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貸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這是稅法中關于混合銷售的一般規定。
那么,混合銷售中的特殊規定是什么呢?
我們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其中包括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這是混合銷售的特殊規定,不是征收單一稅種的。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根據上述規定,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如企業銷售自產電梯并負責安裝及保養、維修,屬于混合銷售行為。而對提供建筑業勞務用的外購的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進行制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工程作業,不屬于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因此,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其計稅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無論是自產或外購的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但不包括符合條件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和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
支持公租房的捐贈,是否可以適用公益捐贈政策在稅前扣除呢?
我公司是“河南十佳明星企業”,近期決定將自有的一棟職工宿舍捐贈給市房管局下屬的市公租房管理局作為公租房。請問,我公司捐贈的自有住房,可以作為公益性捐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嗎?都有哪些稅收文件進行規范呢?(河南省 王華民)
在線專家:
關于捐贈支出,我國法律和稅收文件均明確了扣除的原則和具體操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是法律層面做出的公益捐贈扣除的原則性規定。
針對上述法律規定,國務院相關主管部門聯合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對公益捐贈做出了具體的操作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那么,針對企業捐贈房屋作為公租房,是否是公益性捐贈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8號)規定:“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從上述規定看,國家是把企業參與公租房捐贈,作為公益性捐贈來規范的。
因此,你公司捐贈的自有住房,可以作為公益性捐贈,在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范圍內,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
加息后的理財策略
CPI居高不下,央行終于又加息了。加息政策將會對我們的理財生活產生哪些方面的影響?我們又應該如何應對呢?(廣東省 洪路)
專家:
最近短時間內,央行已經兩次調高存款準備金率和上調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以抑制流動性過剩風險,可以預見我國已經進入加息通道。
加息之后,銀行定期存款收益將增加,但目前存款利率仍然是低于CPI。至于原來的定期存款是否需要轉存,主要掌握以下臨界點,在此時問之前的先支取再轉存此款合算:1年期為46天;2年期為74天;3年期為90天;5年期為131天。
在加息預期下,債券收益率曲線上穢,其中短端上行幅度高于長端,因為貨幣市場基金主要投資于短期金融工具,所以一旦加息到來,貨幣市場基金將是第一個受益者,作為貨幣基金的投資者將能享受到這種收益。加息對于股票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來說都算不上利好消息,債券型基金由于有一部分資產投資于長期債券,“轉型”肯定不會像貸幣市場基金那么靈活,而股票型基金受大盤的影響比較大,一旦管理者投資失誤,則很容易隨著股市一起下跌。基金投資者應適當調整自己的投資策略。升息能提高債市和貨幣市場的利率預期,在增持基金時可適當增加對偏債型基金或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債券型基金自然宜選購超短債基金,股票型基金得看基金投向哪些行業和公司,考慮到專家理財的因素,在可供選擇的投資渠道不多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繼續持有投資基金。
保險方面,萬能險、分紅險受益明顯。萬能險主要投資于國債、企業債、銀行大額協議存款等渠道,而且萬能險每月公布一次結算利率,加息后萬能險“隨息浮動”的效果最為明顯。同時,市場利率的提高有利于提高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保障型、尤其是長期性的儲蓄型壽險會受沖擊,因為長期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是參照銀行存款利率設置的,中途利率調整時他的利率是不變的。不過,不應該把保險太多地和加息掛鉤,因為保險產品重視的是保障功能,因此對于原來有購買意向的人來說,保單應該照買不誤,不必考慮升息因素。沒有到期的保單不要輕易退保,否則將扣除一筆數額不小的違約金。追求現金回報率的投資者可以減少對代客理財型壽險品種的投入。
在股市下跌時,銀行固定利率理財產品成為許多投資者追捧的對象,有些產品一天之內即告售罄,雖然這些產品在熊市中的收益強于股票,但是一旦加息,由于這些產品不能提前贖回,投資者遭遇的是利息損失。加息也將直接導致人民幣升值,在這樣的前提下,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境外理財產品時,要特別注意和考慮匯率風險,如果可以鎖定遠期匯率,應盡量選擇鎖定型理財產品。
短期內股票市場對升息較為敏感,一般講加息將短期內導致股市下跌。加息釋放了一種緊縮的信號,會直接影響投資人的投資決策,另外加息導致市場的無風險收益率上升,而股票的收益相應地下降。但相應地,加息會致熱錢流入并推高股市上漲。所以,短期內股市會出現反復震蕩走勢,中小股民介入需謹慎。股民選股時應盡量避開負債率高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必要的話應減少對股市的資金投入,以規避升息給股市帶來的風險。但股市大的趨勢不會改變,長期來看,利率的調整對股市的影響有限。
加息對房貸影響比較大,并且考慮到居高不下的房價,不排除銀行再度加息和政策上打出組合拳的可能。對于房奴們來說,由于“等額本金”比“等額本息”對未來加息的防御能力要好一些,新的房貸應采取“等額本金”的方式還貸。至于是否要提前還貸,要看自己的理財能力。如果你投資理財的收益比貸款利率低,并且又有閑置資金的話,可以考慮提前還貸。
如何理解和界定非經常性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是上市公司重要的信息披露指標,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和界定非經常損益?(江蘇省 錢旭強)
專家:
非經常性損益,對于投資者正確理解和把握相關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從而做出科學合理的投資決策具有重要意義。從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出發,非經常性損益通常也作為重要的監管指標,在認定公司持續盈利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將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為“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于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應包括以下項目:
(一)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
(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業務密切相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定額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四)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占用費,但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有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占用費除外;
(五)企業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時應享有被合并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損益;
(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七)委托投資損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九)債務重組損益;
(十)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十一)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當期凈損益;
(十三)與公司主營業務無關的預計負債產生的損益;
(十四)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支凈額;
(十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投資者也好,上市公司也好,都應該全面、正確地理解和把握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首先,非經常性損益是信息披露指標而非財務會計指標。一方面,非經常性損益的規定沒有涉及和改變會計準則關于收八、費用確認計量的標準;另一方面,討論某項目是否應作為非經常?I生損益披露,也應以該項目符合會計準則中損益類項目的認定標準為前提。其次,非經常性損益是一項重要的監管指標,涉及到監管機構對公司重要業務的核準標準,某種程度上起到了“監管門檻”的作用。因此,對某些項目而言,是否應當界定為“非經常”可能并無絕對的標準,是否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一定程度上也取決于監管機構對市場狀況的理解和把握。非經常性損益的定義準確界定了這一監管指標的內涵和外延,當然,但在實際執行中,也還需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交易的實質做出判斷。最后,在實際執行中界定非經常性損益,應重點關注交易的性質、發生頻率和對報表使用者決策的影響。一是應關注交易是否具有“非正常”的性質,即同公司的正常業務不相關;二是應關注交易是否具有“非經常”的特點,即在發生頻率上具有偶發性特點;三是應判斷如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是否會影響報表使用者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確判斷。
時公司而言,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判斷具體項目是否應當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對于規定中列舉的項目,如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判斷符合非經常性損益的定義,則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如根據定又判斷不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的,如證券經營機構或其他特定金融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可以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但同時應當在非經常性損益的附注說明中,對未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披露的項目、金額及原因做出相應的解釋。對于規定中未列舉的項目,公司需要根據定又并結合自身情況,考慮非經常性損益的界定標準,綜合加以判斷,并將符合定義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金額在“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下披露,同時將其中包含的重大項目內容在非經常性損益的附注中單獨做出說明。
股票回購
某些上市公司宣布股票回購計劃,是出于什么考慮?會對股價產生什么影響?(重慶市 金曉)
專家: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買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期間回購自己的股票。當股票轉為公司所有時,必須正式宣布這些股票作廢,這一做法有減少公司股票總數的作用。當所有其他情況保持不變時,這會增加剩余股票的價值。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購其股票主要基于以下五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票回購是由于公司管理層認為股票價格遠遠低于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票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信心。
二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票,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票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三是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票再將該股票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一、促進企業上檔升級
1、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市財政每年安排資金萬元,專項用于重大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貼息。對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年度納稅100萬元以上且工業總產值、納稅額分別增長%、%以上的工業企業,新上建設周期二年內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大小分檔給予貼息補助。具體為:開工建設一年內(連續12個月),分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000~2000萬元、2000~3000萬元、3000~5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1億元~2億元、2億元以上六個檔次,根據項目建設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120萬元、200萬元的一年期貼息補助。(由市經貿委牽頭)
2、實行“百家千戶”培育工程獎勵制度。繼續深入實施“百家千戶”培育工程,對年工業總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且統計年報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增長20%以上和實現稅金總額、利潤總額增長15%以上的企業,達標當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5萬元、60萬元、80萬元、100萬元;對新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萬元。獎勵資金的60%以上可作為企業主要經營成員的獎勵。對年產值首次超過20億元的企業主要經營者,由市政府授予“市工業發展突出貢獻企業家”稱號。上述資金由市財政和受益財政各承擔50%。(由市經貿委、市統計局牽頭)
3、促進新產品開發。對新認定為省(部)級以上新產品的企業,通過市財政安排的“新產品開發資金”、“科技創新資金”、“科技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支持企業科技創新、開發新產品,視新產品銷售收入大小,給予50萬元以內補助。(由市經貿委、市科技局牽頭)
4、實施管理提升工程。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100萬元,專項用于精細管理培訓和高級經營管理者培訓的補助。建立企業管理咨詢的補助機制,對中型、小型工業企業開展管理咨詢并取得效果的管理咨詢機構,分別給予萬元、萬元的補助。(由市經貿委牽頭)
二、加強要素保障協調
5、實行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對主要為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融資擔保機構,由市財政按年度擔保額‰的比例予以補償。(由市經貿委牽頭)
6、激勵金融機構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對市級金融部門增加信貸投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由市政府按照其當年工業貸款新增額及工業貸款占全部貸款比重情況,給予10~30萬元獎勵,促進金融部門加大對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支持力度。(由市財政局牽頭)
7、保障用地需求。落實好市政府有關優惠工業用地政策,加強對項目用地保障工作的研究,完善土地供應調度,盤活存量土地,進一步拓展用地空間,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工業用地按規劃增加容積率的,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實施工業用地價格調節機制,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工業用地出讓底價依法可按工業用地最低價格供地。對在原址增資擴建的工業用地、搬遷置換的工業用地,經集體研究、結果公示,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可按協議出讓方式出讓土地。(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三、支持企業拓展市場
8、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各級國稅部門要及時審核出口退稅,對符合出口退稅條件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口退稅的審核審批。(由市國稅局牽頭)
9、鼓勵地產品銷售。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市場開拓資金,專項用于:(1)市級工業產業辦牽頭舉辦的圍繞“1+2”主導產業、“155”產業基地的專場展銷會,參加國家、省工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工業類專業展銷會,給予酌情補助。(2)對我市中小工業企業首次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按年費用給予%以內的補貼,補貼額在萬元以內。(由市經貿委牽頭)
四、加強運行協調調度
10、實行運行協調調度激勵制度。市財政每年安排萬元,專項用于獎勵對工業提速增效作出突出貢獻的縣(市、區)、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進一步激發推動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積極性。(由市經貿委牽頭)
11、建立服務企業綠色通道制度。建立市、縣兩級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直接受理重點工業企業和重大項目建設申請事項制度,對項目審批、建設用地、企業發展等方面的問題,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議,重點支持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由市、縣領導包案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對市、縣兩級政府各部門受理和解決重點工業企業問題的情況實行全程監督,并定期通報。(由市經貿委牽頭)
五、附則
12、本意見中所涉及的財政獎勵、補貼、貼息等,除有規定外,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企業、項目受益地按財政體制分級負責。相關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以上條款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由牽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13、各縣(市、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臺促進本地工業發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