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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征管考核體系的完善歷程
伴隨著稅收管理體制和稅收管理理念的變化,稅收征管質量考核也經歷了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年之前稅收征管質量考核以收入任務為中心,實行“一票否決”,正所謂“一俊遮百丑”,這種考核制度,使稅收法制精神無法全面貫徹落實。為此**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開展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的通知》,開始進行“十率”考核;**年8月,總局印發了《稅收征管質量考核暫行辦法》,重點考核“七率”;**年6月,總局修訂印發了《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改按“六率”考核。隨著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的全面實施,稅收考核實現了由單純考核收入任務,向收入任務與征管質量考核并重、征管質量考核為主的轉變。稅收考核重點的轉變,充分體現了依法治稅的要求,較好地保證了“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組織收入原則的落實。
二、當前稅收征管質量考核體系的不足及因素分析
(一)征管質量考核指標覆蓋面較窄,不利提高征管質量
現行征管質量考核體系側重于結果的考核,而對于各類程序事項、與稅收管理直接相關的其他情況未納入考核,不僅不利于依法治稅精神在稅收管理全過程的貫徹落實,而且還不能完全反映經濟稅收關系、稅收執法水平。在這樣制度安排下,各級稅務機關關注的是稅收收入計劃是否完成了,納稅人申報的稅款是否都入庫了,而較少關注納稅人應納的稅收到底是多少,是否都如實申報了,稅收狀況與經濟水平是否相適應,稅收執法過程是否規范、適當等。這樣必然放松對執法程序、稅源管理等非考核指標的要求,從而不利于稅收征管質量全面、協調、可持續地提高。
(二)征管質量考核指標體系不合理、不科學
目前稅收征管質量考核指標在設置上存在混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職責情況,造成“納稅人感冒,稅務人員吃藥”不正常現象的發生,如現行“六率”中的登記率、申報率。因為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都明確規定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那么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納稅就是納稅人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履行的質量好壞屬于納稅人自身的責任,從法理上講納稅人違法登記、申報的行為,應由納稅人自已承擔違法責任。而現行考核制度則將對納稅人的違法行為的處理,轉化為對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處理。不可否認,基層稅務機關確實承擔著宣傳稅法、普及納稅知識的義務,但并不能因此將納稅人的責任,轉化為主管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這樣的考核制度,已經扭曲了基層執法行為,造成了少數基層機關為應付檢查,征管工作存在違規操作行為。如對于登記率,只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才予以統計,而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不予統計;為保證申報率,少數地方非正常戶認定較為隨意。
(三)受多項因素影響,稅收征管質量也表現出無奈
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性與否,受多項因素影響。首先是地方政府干預稅收執法。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為了完成當期招商引資任務,在一無廠房、二無設備的情況下就注冊登記,表現出登記戶數的虛增。少數地方政府為吸引投資,違反稅法規定,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以借優化經濟環境之名,出面干預稅務機關清理欠稅和查處稅收違法案件等。其次是現有國稅機關干部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業務素質上都難以適應稅收政策、征管體制的發展變化。再次是部分納稅人稅法遵從度較低,不主動申報辦理涉稅事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質量。
三、科學設置考核體系,全方位推進征管質量上臺階
按照執法規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和社會滿意的要求,從稅收征管工作的基礎環節、內部管理效率、社會滿意度和增強可操作性角度出發,科學設計稅收征收管理質量與效率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力求從多角度、多側面全面反映稅收工作的真實狀況。
(一)以征管基礎業務為考核重點,科學設置征管質量考核體系
稅收征管工作千頭萬絮,將所有的管理事項、管理環節都納入監督考核,既不現實,也不可能。因此必須將稅收業務中最基礎、最廣泛,對征管質量影響較大的事項納入考核,才有可能取得"以點帶面,綱舉目張"的效果。經過比較分析,稅收征管質量指標體系應包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稽查、稅收法制七類指標。在各類別下增設明細考核指標,具體為:稅務登記類下設設立稅務登記率、登記準確率、變更稅務登記準確率、停復業登記準確率、注銷戶手續完備率,用于反映稅源管理情況;認定管理類下設稅種認定核批準確率、非正常戶認定準確率、一般納稅人認定調查準確率、增值稅稅收優惠調查準確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大開票限額審批調查準確率、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調查準確率,用于反映日常認定管理事項;納稅申報類下設準期申報率、逾期申報限改率、逾期申報處罰率、零(負)申報率,用于反映納稅申報總體情況;稅款征收類下設當期申報應納稅款入庫率、延期繳納稅款到期入庫率、查補稅款入庫率、罰款入庫率、單位(千萬元、億元)稅收收入欠稅彈性系數率、新增欠稅率、清理欠稅率、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處理準確率、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準確率、滯納金加收率、處罰率,用于反映稅款征收總體情況;發票管理類下設發票行政許可調查準確率、供票資格認定調查準確率、發票代開準確率,用于反映發票使用基本情況;稅務稽查類下設案件準期查結率、協查案件按期回復率、查補稅款入庫率,反映稽查總體情況;稅收法制類下設稅收保全措施準確率、行政強制執行措施準確率、稅務行政處罰程序準確率,用于反映基層常見稅收法制事項。通過設置、分解、落實、考核上述指標,實現對征管"關鍵點"的有效監督與控制,進而對稅收管理總體行為加以規范,從而保證稅收征管總體質量的提高。
(二)以規范內部管理、促進外部滿意為重點,科學設置征管效率考核體系
以規范內部管理與優化稅收服務為重點,按照"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治稅思路,稅收征管效率指標體系應包括宏觀征管效率、微觀征管效率和社會滿意度水平三類指標。宏觀征管效率下設可比宏觀稅負率、資產稅收貢獻率、人均GDP稅收產出率、稅收經濟彈性、宏觀數據一致性系數,用于反映該單位整體稅收征管效率;微觀征管效率下設人均管戶數、人均查處案件數、稅務人員結構比管理、稽查機構與行政管理機構的比率、人均入庫稅收收入、人均征收成本、單位收入成本、人均工作效率、單位納稅成本,用于反映具體征管單位及人員征管效率;社會滿意度水平下設戶均查實投訴率、待批文書按期回復率、綜合滿意度調查、稅收公平性調查,用于反映稅務部門在當地社會影響情況。通過三個層面的效率考核,在總體上對于每個單位的征管效率進行綜合控制,從而為征管決策提供依據。
(三)努力提高“人”的素質,為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提供保障
1 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 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 發展 ,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 科學 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稅收優惠政策不宜過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1].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 計算 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2].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 網絡 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 金融 、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這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 法律 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3].
(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的內外資 企業 ,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 經濟 全面 發展 ,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 會計 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 計算 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 (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 網絡 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 科學 、合理、嚴密、高效”[5].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 現代 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6].“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6].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7].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 金融 、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 文獻 :
[1]翟志華。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4,(2):24~28
一、目前我省稅務信息應用化的基本態勢
經歷幾年的實踐,稅收信息化管理實現了由傳統的專管員管戶制向現代稅收管理員管事制的轉換,標志著信息化建設實現了一個歷史性的新跨越。
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行政管理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規范了稅務部門的執法行為,提高了辦稅效率,同時也極大的方便了納稅人,有效地降低了征納成本。在新的形勢下,如何進一步發揮信息化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揚棄原有稅收征管模式,引領稅收征管沿著“依法、規范、便捷”的方向發展,是值得深思的重要課題。
根據新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我省征管信息化建設平臺已經建立,減少了業務流轉環節和審批環節,建立了完善征收監控、稅務稽查、管理服務、政策法規等幾大系列銜接協調運轉機制,完善稅收征管程序,充分發揮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性。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信息流的管理為核心的辦稅大廳,也給納稅人提供了便利。
在信息化技術用于推進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上進行創新,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并降低納稅成本。除征管業務系統外,貨運管理系統,參數定稅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等新功能模塊相繼出臺使用,提高了監控的范圍與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信息化技術應用與強化人員績效考核上進行也有創新,推進干部績效管理,提高了人員使用的針對性。
二、稅收信息應用的缺失
1、監控不力。沒有實現征管各環節之間的有效制衡;沒有從根本上控制稅收執法的隨意性。有時片面強調信息化和方便納稅人的需求,對納稅人的管理形成錯位和缺位,出現了“有事無人管,有人亂管事”的不正常現象。有些環節缺乏控制,造成一些工作仍然依賴原始手工操作水平,梢有疏忽就可能失控。如:項目管理信息數據隨意性較強,缺少有效的控制,特別是那些“代管監開”的發票很容易失控。
2、觸角不深。信息化應用和建設還有很多環節沒有鏈接,有的只有“入口”沒有“出口”。一些涉稅信息的錄入審核沒有接口,如:稅務登記內容未經審核和調查,登記證就已下發,造成戶籍不真實,“無頭戶”層出不窮;對巡查巡管的情況,只有匯總情況,沒有一條一條錄入并與辦證情況比對;對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的,征管系統應當引導稅收管理員進行行政處罰和責令改正的指令。
3、流程不暢。目前在稅收征管方面,由于傳統信息傳遞方式造成信息耗損,造成信息渠道的缺乏和不暢,使稅源信息狀況不能及時、準確掌握。
工作流程不到位造成信息失真,或者電子、紙質資料“兩張皮”,造成工作繁瑣,或因電子、紙質資料不同步造成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機構始終處于被動管理的狀態,管理部門的職能嚴重“弱化”,管戶與管事相脫節,有責任的事相互推脫,有利益的事相互爭奪。
4、功能不全。要建立一個綜合服務的雙向功能平臺,能夠提供各類稅收信息,宣傳稅法,提供查詢服務,提供綜合網上稅收服務,并進行網上電子申報納稅;要加大對網上商務平臺監管的力度,尤其要開發一種能控制網上交易的新技術,即在企業服務器上設置具有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并通過建立數字身份證等方式掌握網絡交易納稅人的交易活動和記錄,防止偷逃稅行為的發生。要在內外網建立諸如QQ或MSN的咨詢平臺, 及時解決比如貨運自開票軟件中遇到的難題,幫助同行或納稅人更好的處理操作應用的疑難雜癥。
三、改善稅務信息化應用的構想
1、提高開拓創新能力。創新是推進事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在信息化技術用于推進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上進行創新,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并降低納稅成本。除征管業務系統外,貨運管理系統,參數定稅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等新功能模塊相繼出臺使用,提高了監控的范圍與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信息化技術應用與強化人員績效考核上進行也有創新,推進干部績效管理,提高人員使用的針對性。
2、完善網絡平臺功能。各級稅收征收機關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與國土、建設、規劃、發改委、房管、監察等部門密切協作,嚴格落實“先稅后證”和“以票控稅”制度,確保房地產稅收及時足額征收入庫;建立和完善涉稅信息的共享平臺和傳遞機制,實現房地產涉稅信息的互通共享。
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多年的征管工作實踐和積極探索,效能逐步顯現。它促進了稅收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基本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管理缺位、信息傳遞、反饋和共享不盡如人意等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特別是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稅收征管的經濟和法律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統一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實現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的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目標。從改革目標可以看出,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構建這一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四、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要求對征管業務的處理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信息流的管理為核心,因此,必須依據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流來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條件下的征管業務,可大致劃分為稅源監控 (包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稅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資料管理等)、稅款征收(包括申報征收、審核評稅、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等)、稅務稽查(包括稽查選案管理、檢查管理、審理管理和執行管理)、稅收法制(包括稅收政策法規、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當前首先應當加強稅源監控工作,稅源監控是稅務機關掌握應征稅款的規模與分布的綜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與質量的集中體現,是稅務部門獲取稅收征管信息資料的主要來源;稅源監控的重點是有效的稅源戶籍管理、財務核算管理、資金周轉管理和流轉額的控管等。應按照加強稅源監控的要求,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重組,重組的重點是按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規范基層征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為;明確稅務機構內部各專業分工及其聯系與制約,實現上級機關對基層工作的全面的、及時的監督和管理。在業務重組的實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程序和內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與征管信息系統相配套的業務流程,使之適應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稅務機關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都要主動調整不適應現代化管理的單項制度和內部規程,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規范信息數據的采集、傳遞、存儲、加工和利用,建立標準、規范、真實、有效的信息數據庫,最大限度地發揮計算機處理和網絡傳遞效能,確保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順暢運行。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轉貼于中國論文下載中心studa.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對數據處理的理解
數據處理如果單從字面來理解,事實上在沒有使用計算機處理征管業務的時候就存在了,只不過那時候的數據處理是手工的、分散的、局部的和少量的。隨著征管業務向信息化、專業化的逐步推進,計算機對征管業務介入越來越全面、越來越深入,特別是通過數據逐步向上集中,數據庫的規模越來越大,對數據的處理就變成了專業化、集中化和規模化的專門工作,數據處理作為一項獨立的業務應運而生。我們所說的數據處理,實質上應該是以計算機技術為依托的專業化、集中化、規模化的數據處理,不管其職能部門是數據局或是數據處理中心,還是其它什么名稱,其業務處理的內容和實質都是一致的。
在明確了數據處理的專業化、集中化、規模化之后,再次回到其字面上來觀察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數據處理"中的“數據",其來源是稅收業務具體操作過程中形成或積累的數字、文字、報表或其他資料,而“處理",則是基于信息技術的應用,通過計算機及相關軟件、網絡對“數據”進行運算、加工、提煉、傳輸等的過程控制。兩者結合,體現了兩個深層次的含義。一是稅收征管業務的技術化,二是計算機技術的業務化。如果說當初設置信息中心是充分考慮了稅收業務的技術化的話,那么數據處理中心的產生則是業務與技術的結晶體,是把計算機技術更好地融入到稅收征管業務之中。因為信息部門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一個技術部門,它所完成的是對征管業務的依托,促成征管業務向專業化過渡,縮短技術與業務的距離,但距離依然存在,是量變,而數據處理已成為征管業務的載體,使征管業務與信息技術密不可分、融為一體,完全達到了專業化,距離已不復存在,實現了飛躍,是質變。也正是因為稅收業務的技術基礎與載體發生了重大變化,所以國家稅務總局許善達副局長提出了“征管改革要充分考慮信息化條件下的業務工作特點,遵循信息化運行的規律”。這正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普遍原理在征管改革中的具體運用。
二、數據處理的發展階段
如果站在整個稅收業務發展變革的角度來觀察數據處理部門,可以將它看成是技術化、專業化稅收業務的一個接收機構,其初期是以會計核算等初級數據處理業務為主,是“小數據處理中心",后期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深入發展,依法治稅的持續推進,征管查工作中的大量業務相繼納入數據處理的范疇,并逐步實現數據處理的專業化、集中化和規模化,“數據處理”越做越大,最終必將會成為稅務部門的業務核心機構,起到中樞神經的作用。具體地說,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初期業務劃分與整合階段。眾所周知,現在的信息中心是在1996年第一輪征管改革過程中從原計財部門獨立出來的職能機構,初期業務劃分只是單純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監督使用、系統維護、病毒防護與簡單的數據傳輸等幾項工作,充其量只是一個輔助部門,充當著“維修工”的角色。但是,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全省征管軟件從簡單的D0S系統連續升級至5.0版,信息部門開始涉足征管軟件與稅收業務的整合,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的職責也開始從單純的計算機技術處理向稅收業務處理轉變,實現了技術與業務的初步融合。
2、業務磨合、穩定階段。在2001年新一輪征管改革實施過程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的“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劃片管理”的改革思路,各地國稅部門充分認識到信息技術對征管工作的重要作用,花大力氣購置了計算機設備,培訓計算機操作人員,保證了征管一線的需求,同時徹底改造了計算機網絡,建立并完善各自的局域網,實現了與省局的廣域網互通;在系統外部,則通過與銀行、工商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實現了有條件的實時扣繳稅款、工商信息核對及查詢功能,從而為信息中心將計算機技術更好地與稅收業務磨合創造了先決條件。在此基礎上,信息中心作為國稅部門“小數據處理中心”的職能也日漸顯現出來,對稅收業務數據的監管、應用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徹底擺脫了數據“接收站”的形象,從征管“七率”考核、金稅工程防偽稅控信息比對、專用稅票信息傳輸等各方面實現了計算機的全過程管理。
3、數據集中處理階段。在今年深化征管改革過程中,信息中心的職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隨著征、管、查等稅收業務納入計算機管理,大量的、繁雜的稅收征管工作成為計算機處理的對象,征管數據由農村分局向縣(市)局集中,并逐步實現了由縣(市)局向大市局集中,計算機網絡進一步完善,信息技術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征管數據處理深度也向縱深發展,數據處理的程度和結果已成為各級國稅部門征管質量高低的“晴雨表”。
三、數據處理部門的職能定位
對一個部門的職能定位非常重要,定位將直接影響其業務的開展,決定其發展方向。職能定位準,其工作開展的就順利,定位不準,將限制其職能的充分發揮。我們認為數據處理部門作為新生事物,是因傳統業務部門的技術含量欠缺和傳統技術部門對稅收業務介入的程度不到位而產生的。數據處理部門既非純技術的,也非純業務的,是技術與業務緊密結合的一個部門,所以對它的職能定位既要考慮其技術特點,又要考慮其業務特點,二者不可偏廢。
1、以技術為支撐,保證征管工作的正常運轉。
計算機技術說到底是一種管理手段,數據處理是通過計算機技術的支撐來完成的,其職能部門的重要任務是保證征管工作的正常運轉,起著“中樞神經”的作用。在沒有計算機作為征管手段的時代,稅收征管工作都是通過手工完成的,其結果的好壞也都是通過人工考核、對涉稅征管底冊或臺帳、納稅申報資料進行檢查來完成的,其結果往往不能真實反映一個地區的實際征管情況。隨著計算機在征管領域的廣泛應用,從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到計會統票、稅務稽查等業務的全過程均納入了全省統一的高平臺征管軟件,按照全省統一的規定和標準實施了過程控管。作為征管質量與信息技術水平的綜合體現,數據處理部門可以說充當了管理整個稅收業務過程的“大管家”的角色,保證國稅征管工作的正常運轉已成為數據處理部門的最重要任務。
2、以業務為核心,實現技術為業務所用。
如何把高深莫測的計算機技術為稅收征管業務所用,培養出既精通計算機技術又熟知稅收業務的骨干分子,我們認為數據處理部門是最好的結合點。數據處理工作應以業務需求為核心來展開,凡是稅收業務能夠通過計算機來管理的,都應該納入數據處理的范疇。要實現技術向業務的轉變,我們認為至少要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對征管業務人員和計算機技術人員開展計算機與稅收業務知識的交叉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他們對計算機與稅收業務的駕馭能力;二是擴大征管業務納入計算機管理范圍,保證數據處理的深度和廣度;三是完善計算機監控網絡體系,實現對征管數據的實時監控;四是根據業務需求,及時開發應用軟件,促進征管質量的不斷提高。
3、科技加管理,實現數據的增值應用。
從技術角度看,數據處理的技術性是先天具備的;從稅收業務角度看,數據處理部門還必須具備管理功能,既包括對數據的管理,又包括對稅收業務的規范管理。數據處理是基礎,數據管理是保障,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將其定位于只進行數據處理,繼續扮演傳統技術部門的角色,對征管業務介入的力度不夠,難以對稅收業務的規范、演革施加足夠的影響;如果只將其定位于數據管理,則成為傳統業務部門的簡單變種,難以吸收信息技術精華,發揚專業化、集中化和規模化的優勢。所以數據處理部門的職能定位關鍵是如何做好加法,如何做好“科技加管理”這篇大文章,讓“1+1”大于“2”,而不是“1+1”小于或等于“2”。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在數據處理部門先天具備的數據處理職能上,再賦予其數據管理和必要的業務協調職能,加大其對稅收業務的參與和滲透,充分發揮其新生優勢,解決長期以來業務和技術在結合過程中產生的難以化解的矛盾。
四、深化改革,不斷提高數據利用水平
(一)積極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不斷探索數據處理的管理模式。
從數據處理的實質來看,要實現對數據管理的專業化、集中化和規模化的目標,必須建立健全數據處理模式保證數據處理的質量。在深化征管改革過程中,擬成立的數據處理中心是與現有的信息中心和負責征收、計劃、統計部門合署辦公的,我們認為這不失為一種有益的嘗試。但這種改革仍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數據處理連貫性問題,征收前臺錄入征管軟件的數據仍然處于數據處理中心的監管之外,不利于數據的集中處理和發揮增值效用,改革還不夠徹底。我們理解的數據處理中心應該是一種“大數據處理中心”,即在國稅系統內部建成省、市、縣三級數據處理中心,將納稅人所有納入高平臺征管軟件管理的事項全部劃歸數據處理中心負責,從而實現中心業務的后臺監管到前臺實時控制,保證征管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與此同時,在系統外部實現財、稅、庫、行之間橫向聯網的前提下,通過大力推行以網上申報為主體的電子申報,實現納稅人繳稅與稅務機關的“面對面”到“背對背”的轉變,納稅人無需再到稅務機關辦理繁雜的涉稅事宜,數據處理中心依托先進的網絡技術及時為納稅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協調稅款繳納事宜,而稅務機關現有的部門也應同時實現職能的轉換。
(二)建立數據處理的崗責體系,明確責任,嚴格考核。
建立數據處理的崗責體系,是明確工作職責、量化考核標準的重要保證。對現有的高平臺軟件的使用情況,全省至今尚沒有一套完整的使用及考核標準,負責數據錄入的不管數據核算結果的正確與否,負責會統核算的對數據錄入沒有任何監督、制約的作用,負責數據查詢的對數據準確性產生懷疑,負責系統維護的則對數據的核算口徑、業務處理方法一知半解,從而造成高平臺數據可信度下降。為解決這一問題,建立和完善崗責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可建立高平臺數據的按日結報制度,對每一個操作人員設定數據檢測權限,當天數據必須在當天下班前進行檢測,對數據檢測無誤后方可下班;對檢測后發現錄入數據錯誤的,當天就進行維護,這樣就可以從源頭上保證錄入數據的真實可靠,也為最終會統核算結果的正確性打下了基礎。
現行的征管模式強調以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征收、管理、檢查相互制約。這在實踐中明確了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推進了依法治稅的進程。從宏觀上對稅收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納稅制度。其核心是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利于促進納稅人自身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在征稅程序和納稅申報管理上更加科學、簡便和規范。
計算機網絡的大力開發和應用。使稅收征管工作從繁瑣中解脫出來,大大降低了稅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稅收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申報、征收和稽查三個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
建立辦稅服務廳采取集中征收的辦法,增加稽查人員的比例,設置專門稽查機構,這些措施都大大增強了稅務機關執法的力度。
2、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比較適應當前條件。且較為科學的模式。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問題。
(1)現行稅收征管機構在功能應用上存在著不盡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各窗口的設置還不盡完善,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其次,稽查人員所占的比例仍顯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模稽查而增加的稅收成本,但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特別是目前市場經濟干變萬化,企業的情況亦是瞬息萬變,而且納稅人自身素質不高,勢必影響了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一些“問題戶”長期置于稅收管理范圍之外。再次,各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征收與稽查兩大機構間也缺乏整體協調,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這一切都影響了機構功能的正常運轉,必須積極地解決。
(2)在由舊模式向新模式轉變的過程中,稅源管理出現的失控。現行征管模式運行后,機構人員重新組合。只靠納稅人憑借自覺意識主動上門納稅。征收不再是專人下專戶。由于客觀觀經濟情況復雜多樣,形成漏征、漏管戶的大量存在。給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亂。如:企業變更地址后不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登記,一但中途不來申報,就形成“在逃戶”;另則,企業此廢彼立,鉆空子,少繳、漏繳稅款,再如,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以后便銷聲匿跡,不再來申報納稅;納稅人雖然申報了,但稅款不及時入庫,形成拖欠;還有一些從事地下經濟的納稅人長期置于稅務機關征管范圍之外。凡此種種,致使稅源流失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3)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再次,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設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l、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相對超前與稅收管理環境相對落后的矛盾
我國現行稅收的征管模式總體內容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征管模式接軌。即納稅人自行申報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稅務稽查對納稅人進行監控。減少稅源流失。但這種模式設計并沒有考慮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從我國稅收征管外部社會環境看。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淡薄,造成稅收申報不真實的狀況比較嚴重;在全社會范圍內沒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協調的全社會共享的信息網,使稅務部門無法準確及時分析并控制納稅人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從稅收征管的內部環境看,我國稅務機關管理水平比較落后。從稅務部門的機構設置到稅務于部的人員素質,從稅收法制建設到稅收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從稅收管理手段到計算機運用的廣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稅收管理的內部和外部環境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較相對落后,因此決定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某種程度上超越客觀實際,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實踐中會產生許多問題。
2.稅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稅源的極度分散、隱蔽之間的矛盾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對納稅人動態狀況,以及地下經濟中的納稅人沒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稅務稽查部門由于人員數量、人員素質、稽查手段的限制,對納稅人的納稅狀況也不可能全面準確管理,同時由于社會信息網絡沒有形成,計算機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只是淺層次的。而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納稅戶,稅源分布極度分散,同時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種多樣,收入方式復雜化,使得稅源變得十分隱蔽。這就使稅務部門不論是對隱蔽的稅源還是流動的稅源。不論是已納入征管范圍的納稅戶,還是末納人管理范圍的納稅人都難以全面。真實和動態地掌握其稅源的狀況。可以說目前的稅收監控是人工的監控、事后的監控。這是造成目前稅收管理中難以形成對納稅人的主動、積極、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
1.強化稅收管理,防止稅源流失
針對稅源流失問題嚴重,漏征漏管戶大量存在,應重視征管基礎工作,針對各種具體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銜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個環節。
在稅務登記環節上。應采取納稅保證金制度,而且要派專門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留檔管理,然后再發給登記證件,這些原始數據將作為后來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與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信息交流,掌握納稅人動態資料。
在征收環節。應對納稅人一定時期的申報情況,財務數據,申報違法情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稅款滯納數額、原因,零字申報、負申報的情況做詳細儲存,為稽查選案輸送案源。也為票證供應窗口提供數據。
在稽查環節,通過稅務登記窗口提供的數據,進行各種對比分析,及時做出準確結論,對可疑問題進行徹底檢查。
在管理機構設置,實行征收和稽查的徹底分離,征收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的同時,應設專職管理人員按區域對納稅人的管理專職負責。
2.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
要繼續開展深入、持久的稅法宣傳。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偷稅可恥,納稅光榮的良好風尚,以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要嚴肅稅法,嚴格執法,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稅收法制體系,使征納雙方和社會各個部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近期應要完善稅收工作各環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的應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執法人員要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做到執法必嚴。要從自身做起,不允許收人情稅現象出現,堅決制止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論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違犯了稅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度
辦稅程序要統一,設置多功能辦稅大廳,明確各窗口的職責分工,規范服務、文明征稅。
征收、稽查各環節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各環節的資料、信息傳遞要有規范的手續。稽查工作中要正確處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的關系。
規范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全國或省市要統一執法文書的使用名稱、式樣。法律依據等,使稅務執法人員能夠正確運用稅收擔保、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稅收法律手段。并在這一領域與計算機軟件相配套,在軟件上存儲相應的文書及使用方法,做到雜而不亂,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稅務人員要加強文書使用,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每一個工作步驟都要有相應的內部文書或外部文書,以此達到嚴格執法的效應。
4.大力開發軟件系統。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領域中的應用
為了改變計算機現有的利用程度,達到人機結合征收、人機結合稽查的目的,我們必須大力開發軟件系統。第一,增加一定投強加強微機開發力量。確保軟件開發應用及時到位;第二,規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規范部分內部傳遞文書以及納稅申報表體系,使之既簡單明了,又有實質應用,便于進行微機操作;第三,盡快與工商、銀行等機構進行聯網,達到信息共享,以現代科學手段進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監控系統,既全面掌握了稅源基本情況,又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使稅收工作由繁到簡。
5.強化稅務稽查,為征管模式職務
但是,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顯現,相當多的實際問題羈拌著改革的進程。在此,筆者就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決這些問題作一點粗淺探討。
一、新的征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對照國家稅務總局“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稅收征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征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納稅申報管理上的問題
建立納稅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征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稅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稅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稅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稅人監控不力。
(二)稅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稅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稅務稽查對納稅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稅務稽查操作規范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稅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范,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范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征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干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稅收征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為納稅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稅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離不開良好的稅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并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稅務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稅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稅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稅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后,納稅人辦稅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稅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稅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范、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稅,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上。
(五)征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后,由于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稅源變動情況、經濟稅源調查、重點稅源戶管理、漏管戶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征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征管資料管理不夠規范、實用。近年來,在征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稅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稅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幾點思考
針對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關鍵要在“轉變觀念,優化要素,強化職能,夯實基礎,搞好配套”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征管改革的認識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征管改革對提高稅收管理水平、防止稅款流失、堵塞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推進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稅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征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稅人對征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
(二)優化要素,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優化征管要素,即優化納稅主體、征收主體和服務主體,其實質就是健全稅收服務體系,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創造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是積極改進稅收宣傳的途徑和辦法,優化納稅主體。建立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除設立辦稅服務場所外,還要建立稅法公告制度,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收信息。因此當前加強和改進稅收宣傳,關鍵要健全和延伸稅收公告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現行有效的稅法信息、納稅指南,對政策法規的變動、變更及時公告,促進納稅意識的提高。可采取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稅法咨詢窗口”、開通公開咨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稅收政策,以暢通納稅人了解稅法的渠道,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二是深化“文明辦稅,優質服務”活動,優化征稅主體,明確服務主體。稅務部門征稅的對象是納稅人,服務對象也是納稅人。要在強化稅務人員的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同時,重點簡化辦稅手續、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辦稅程序,養成文明、熱情的辦稅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辦稅環境。通過快捷、準確、規范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務事宜辦理等服務工作,加深征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強納稅人對稅務部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適應改革需要,下大力氣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突出稽核查帳技能、計算機應用能力、稅收會計知識等方面的內容培訓,提高稅務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強化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增強稅收聚財職能和監控能力,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敗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為標準。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為依托,不斷強化稅收聚財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1、鞏固和完善納稅申報管理機制,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一是要完善納稅申報管理制度。簡化申報手續,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程序。歸并統一申報表格式,設計簡便易行、填寫方便的申報表,方便納稅人。二是對外強化申報制約機制。試行分類管理的申報管理辦法,把納稅人按申報情況分為A、B、C三類,與日常稅務稽查工作相結合,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納稅申報不正常的納稅人,加強日常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促其盡快走上正軌。同時,強化“以票管稅”,對不能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嚴格發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報準確性。加強對零申報、負申報等異常申報現象的稽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堵塞稅收流失漏洞,四是積極推行電話申報、郵寄申報、遠程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手段,方便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
2、建立嚴密科學的稅務稽查體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稅務稽查是組織收入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立新的征管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根據“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規范稽查行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二是堅持分類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按重點稽查、日常稽查(調帳稽查和實地稽查)、專案稽查等方式實施稅務稽查,加大申報稽核力度,增加調帳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學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補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學合理的質量指標的考核,如人機選案的準確率、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率、案件審理的規范率、稅收違法行為處理的準確率、重大案件結案率等等,促進稽查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四是繼續充實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實稽查人員,并在財力上向稅務稽查作必要的傾斜,盡快實現以計算機手段為基礎,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為支撐的稅務稽查手段的現代化。
3、適應征管改革的新形勢,積極探索新的稅收計劃管理辦法。在稅收計劃的編制中,應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逐步淡化計劃,使組織收入與經濟增長相適應,力求改變以往那種基數加增長比例、按支出來定計劃的做法,使稅收計劃管理更趨科學合理。
(四)夯實基礎,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實征管基礎工作,是提高征管質量的基礎,也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1、以強化監控為重點,盡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體系。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條件。在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做到正確處理硬件投資與軟件開發以及開發與使用的關系。一是要根據新機制的要求,加強計算機軟件開發,確保統一、共享、正確的稅收征管軟件的正常運作。二是要突出監控重點,積極運用計算機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的征管運行機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計算機全方位應用到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會統核算、數據分析、稅務稽查、稅政管理、綜合查詢等稅收征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上,并依托計算機對其進行全程監控管理,體現計算機網絡的運行實效。三是要健全計算機軟、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計算機綜合利用效率。
2、加強征管基礎管理。內部進一步健全各項征管制度,規范征、管、查業務流程、工作程序和銜接、協調制度,提高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形成以效率為中心,網絡為依托,稽查為重點,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對外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和制度,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加強對漏管戶和重點稅源戶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稅源。
3、規范征管資料管理,提高征管資料的利用效率。當前要在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基礎上,重點把工作轉移到對檔案資料的簡化、規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崗收集,按類整理,按期歸檔”的原則,以計算機管理為主,部分手工為輔,減輕手工勞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適應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繼續深化兩項配套改革:
1、深化機構改革,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征管機構體系。以“精簡、效能”為原則,調整和理順機構。要按照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科學設置機構、崗位。在此基礎上,健全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制度,明確職責,嚴格執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200#年,是我市全面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實稅收管理建設三年規劃的關鍵一年。征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黨組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的“打基礎、抓落實”的總體要求,以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為目標,以強化稅源管理、優化納稅服務為重點,進一步夯實征管基礎,健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體制,不斷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水平。
一、進一步強化稅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登記制度,強化戶籍管理。鞏固稅務登記換證工作成果,落實巡查巡訪制度。認真落實《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結合承德實際,貫徹落實好《稅務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流程。完善征管檔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戶式”管理的要求,逐戶建立“電子”或紙質戶籍檔案。年內借助省局搭建的企業信息交互平臺,首先實現國、地稅之間企業登記及相關信息的交換與比對。在規范統一納稅人識別號的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實現國、地稅聯合辦理稅務登記。
(二)完善和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一是科學配置管理力量,優先保證對大企業和重點稅源、城市稅源和流失風險大的稅源的控管。優化人員組合,實行分組管理,管理小組應2人以上,小組內可分為主管、協管,逐步取消單人管戶制度。督導落實管理員定期輪崗制度,原則上兩年輪崗一次,最長不超過三年。二是按照管理員工作規范,細化作業標準,落實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省局集中管理員工作平臺。三是推進領導聯系戶和管戶制度的落實。市、縣局領導都要選擇重點稅源企業作為聯系戶,深入了解情況,有針對性地指導工作。稅務分局長、所長親自管戶,加強對重點稅源管理,發揮榜樣、示范作用。四是配合有關部門,抓好稅收管理員資格認證、能級管理制度的試點工作。
(三)落實屬地基礎上的分類管理。一是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完善和落實重點稅源管理辦法,加大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力度。對特大型企業派駐駐廠組,直接進駐企業進行稅源管理。二是強化行業管理。配合省局制定重點行業和稅收高風險的行業稅收管理辦法。
(四)深化納稅評估工作。認真落實省局《納稅評估實施辦法》及各分稅種評估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完善納稅評估規程,逐步建立分行業、分區域、分經濟類型的指標庫及預警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篩選評估對象的及時性、準確率。發揮稅務約談的作用,建立納稅人自我糾錯機制,自查補繳稅款,對涉及偷騙稅的要按規定由稽查局查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加強案例分析和交流,不斷提高納稅評估的整體水平。配合有關業務科,不斷完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五)落實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責任追究協調聯動機制。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稅源管理部門、稽查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結果反饋和內部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評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動關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收管理的整體效能。做好協調聯動機制日常工作,落實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對各縣區局聯動機制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和檢查。
(六)加強普通發票管理,重點強化收購發票和廢舊物資銷售發票管理。在小規模企業中擴大電腦票的使用范圍。嚴格落實發票舉報獎勵制度,利用現有系統功能逐步開通發票查詢業務,促進形成“要發票、開真票”的社會氛圍。強化發票驗舊售新和發票限量、限額、限種類供應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統,加強對發票領購及開具使用情況的監控分析,針對疑點實施重點抽查和督查。抓好稅控收款機的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選擇部分商業零售業戶進行試點。
(七)強化個體及集貿市場稅收管理。制定并落實《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稅收管理實施辦法》,規范定額流程和文書使用。完善定稅系統,深化落實電腦定稅制度,強化數據采集,限制調整權限,增強監控分析。認真落實《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穩步推進個體大戶建賬工作。加強對未達起征點納稅人的動態監控。落實集貿市場分類管理制度,加強專題調研,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水平。
(八)嚴格欠稅和緩繳稅款的管理,強化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落實清欠考核制度,最大限度減少新欠,欠稅總額逐步減少。完善《欠稅公告實施辦法》,嚴格落實欠稅公告制度,充分利用綜合征管軟件的欠稅信息,利用多種媒體和方式及時進行公告,實現欠稅公告業務處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欠稅公告率要達到100%。切實加強延期納稅申報的管理,嚴格執行對欠稅加收滯納金制度,滯納金加收率要達到100%,滯納金入庫率不斷提高。
二、進一步規范和優化納稅服務。
(一)更新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深化落實《納稅服務工作規范(試行)》,完善和健全納稅服務制度和機制。認真落實《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下大力氣清理、簡并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避免納稅人重復報送。依法簡化辦稅程序、手續,降低征納成本。
(二)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對辦稅服務廳名稱、標識、服務用語、涉稅資料、觸摸屏、窗口設置、功能分區等進行規范統一。強化辦稅服務廳的作用和職能,制定和落實辦稅服務廳工作規范和業務流程,全面推行“統一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信息共享”的“一站式”辦稅服務模式。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一窗式”管理、全程服務、預約服務、提醒服務、陽光操作和首問責任等制度。建立辦稅服務廳值班長制度,廣泛接受納稅人咨詢和監督。
(三)完善服務手段,提升服務效率。打造集稅收政策、政務公開、舉報投訴、納稅咨詢輔導、網上辦稅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配合省局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實現咨詢受理、承辦、轉辦、反饋、督辦等服務功能。深化完善多元化電子申報納稅方式,繼續大力推行所有企業網上報稅和個體雙定戶簡易報稅、銀行劃繳稅款。全面推行短信服務系統,不斷完善系統功能。配合省局國稅系統門戶網站建設,拓展網站功能,實現與12366熱線、多元化報稅平臺、短信服務系統的有效鏈接,為廣大納稅人以及全社會提供更加及時、全面、經濟、優質的服務。
(四)全面推行辦稅公開。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推行辦稅公開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我市具體實施方案。根據《辦稅公開實施意見》規定的公開內容,進一步細化具體項目,明確各細項所需資料、辦理流程、承辦單位、承諾時限。充分利用辦稅服務廳、電子觸摸屏、宣傳資料,特別是門戶網站等實施辦稅公開。
(五)加強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與管理。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制度,上半年與地稅局聯合開展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年內公告a級納稅信用企業名單,強化對c、d類企業的日常管理和監控,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氛圍。
三、繼續推進征管信息化工作
(一)積極推行管理應用系統。配合省局完成綜合征管軟件、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出口退稅系統的數據整合,實現“三大系統”的信息共享。推行集“一戶式”存儲、分析查詢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數據應用軟件。創造條件,協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稅銀庫”聯網,努力實現申報、繳稅同步模式,提高稅款入庫及時率。
(二)強化數據應用。著力提高領導干部、各級機關的應用意識,提高各類各級操作人員應用技能。建立規范完整的數據指標體系,統一數據標準和口徑。嚴格數據采集、錄入、審核、傳輸、儲存、清理、等工作。加強數據管理和維護,協同相關部門建立數據質量通報制度,強化數據質量監控與考核,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加強對征管情況的日常監控,確定相關征管監控點,開發相關分析監控軟件,定期相關信息,強化督導核查,促進制度落實,堵塞管理漏洞。
(三)積極做好基層報送報表和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簡并”工作。努力實現報表資料歸口管理,減少重復報送。凡系統能夠生成或經過加工可以生成的報表,不再要求報送,各部門信息共享,切實為基層和納稅人“減負”。
四、努力做好各項綜合性征管工作。
(一)繼續深化和完善稅收征管改革。落實總局確定的“34字”稅收征管模式,本著明確職責、強化管理、提高效能、優化服務的原則,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征管體系。細化征、管、查各環節的職責分工和業務銜接;充實基層征管力量,合理確定征、管、查人員比例,使管理力量與擔負任務相匹配;整合業務分工,簡化工作環節,優化業務流程,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
(二)業務督導工作。配合省局業務督導組在我市的督導工作,做好業務督導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組織協調,確保督導工作取得實效。
(三)按照協調聯動機制職責分工,做好組織協調、相關信息、運行情況匯總、報告及協調辦公室其他日常工作,促進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責任追究協調聯動機制順暢運行及在稅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