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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組織領導。按照“統一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建立以辦公室為主、其他職能部門為輔的督查工作體系,具體負責督查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
第三條 督查督辦包括以下事項。
1、縣委、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
2、上級招商部門重要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3、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標、重要會議的精神和重要決定的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
4、重大工作部署、安排落實執行情況;
5、群眾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需回復事項;
6、其他需要督辦的事項。
第四條 督查督辦工作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和科室責任制,由分管領導負責,相關科室具體實施和落實。
督查督辦事項涉及多個科室或多人承辦的,按科室職能各自負責辦理,并由牽頭分管負責人綜合協調,及時將落實情況報告督查督辦部門。
第五條 所有督查督辦事項,凡明確規定是時限的,應按照要求的內容和時限及時辦理;對有特殊要求的事項,要特事特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情況特殊需要延長時間的,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原因及辦理進展情況。
第六條 督查督辦事項按以下程序辦理。
1、領導批示。局辦公室對需列入督查督辦的工作,報局領導審閱后,按領導批示轉發給承辦科室;
近年來,國務院在多種場合要求地方各級政府機構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并在制度上加以保障,要求逐步建立督查檢查工作的機構,落實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入,部分高校為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工作安排有落實,做到政出令行,在校內開展實施督查工作。通常做法是設立一個專門的機構(督查辦公室),研究相關政策的文件,制訂措施,完成學校各項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能保證高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學校決策的落實,全面促進高校事業發展。
高校自身有管理和教學兩個重要維度,只有管理和教學的同步發展,才能保障學校在當今激烈的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因此高校督查工作主要分為兩個方面:行政督查和教學督查。
一、行政督查
近年來,高校的規模不斷發展,教師學生人數增長較快,學科專業發展迅速,機構隨著需求不斷設立,這些因素都對高校的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高校管理總是伴隨著教學,通常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學校各個部門的相互銜接和協調,要求有高效嚴密的組織安排和執行工作,要做到忙而不亂、井井有條。復雜多變的管理局面,要求高等學校有必要把行政督查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作風。
根據對部分高校的了解,高校督查辦公室一般由校辦或黨辦牽頭,負責學校的行政督查工作,即在校長辦公室或黨委辦公室內設置督查辦,并遵循“歸口辦理,領導負責,實事求是,注重時效”的原則開展工作。但也有一些高校的督查辦公室由其他部門負責,或者由幾個相關部門共同組成督查工作機構,這就需要學校黨政領導參照本校的具體情況,從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的角度進行全面考慮。
一般行政督查工作包括督促辦理、檢查落實、信息反饋等方面,其主要內容有:
(1)全面督查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和貫徹落實情況,主要督查日常工作的執行情況和專項工作辦理情況。尤其是要監督各個管理部門的工作規劃、崗位職責、學期(學年)工作進度安排、年終績效考核。例如,學校發展規劃部門制定的學校發展規劃、教務處年度工作計劃和學期工作計劃、基建處和財務處專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等。
(2)督查辦要按期檢查、督促學校對上級指示的執行情況、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領導重要批示的處理情況和重要工作的專項辦理情況,并及時向政策制定部門和執行部門反饋。
(3)開設專門通道處理師生員工及社會各界人士對學校各部門的建議、投訴、反饋,及時進行調查研究和情況反饋。
(4)對學校各部門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等相關管理工作進行審計督查。
二、人才質量培養的督導督查
作為高校,教書育人永遠是第一位的。無論是科研院校還是普通院校都把人才培養作為學校發展的根本,人才培養質量是高校辦學成功的基本標志。如何保障教學質量的提升是督查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督查工作是學校教學質量提升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之一,督查制度對學校加強教學質量監控、提高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起著重要作用。高校在教學質量的監控上有很多方式和方法,有的成立以退休教師為主體的教學秩序督導組,有以專家學者為主體的教學內容建設委員會。由此可見,教學質量監控是學校質量控制的重點,作為控制功能核心的督查制度,也必須在教學督查上深入教學各個環節,保障教學督導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教學督導督查的職能范圍主要是:統籌各類教學質量控制組織協調工作,檢查、監督及指導各個教學主體各項工作規劃和執行計劃,具體開展以下工作:
(1)調查研究各個教學主管領導貫徹落實學校辦學思想的情況;
(2)檢查各教學單位教研室、教學團隊、教師隊伍的建設情況,控制協調專業、課程、教材、實驗的建設情況;
(3)安排落實教學督導組深入課堂,制訂詳細的聽課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地跟班聽課,全面了解教師備課、上課、教研活動情況,全面研究學生學習、實習、考試等各教學環節的情況;
(4)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安排,協調教務處、教師訓練評估中心開展各項檢查與評估,尤其加強對新進教師的培訓;
(5)在每學期開學初、期中、期末的各個關鍵時間點監控學分統計、畢業審核等必須按時完成的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期進行,保障教學環節的連續性;
(6)組織評估部門發現教學改革的先鋒,抓典型教師,總結教學成果,宣傳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組織青年教師觀摩名師課堂,提高新進教師教學技能。
督查部門作為學校決策部門的眼睛和耳朵,在工作過程中要及時向決策領導部門反映督查對象的情況,從而使領導部門在決策上有根有據,決策更加科學合理。行政督察和教學督查是高校督查工作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相輔相成的關系,是確保管理體系高效運作的基石。
三、督查工作流程
督查工作是一項嚴密的管理工作,必須按規范流程來運行,才能實現督查的目標。督查工作一般有以下六個環節:
⒈擬辦
接收上級文件,督查辦人員對文件進行處理,提出擬辦意見,并呈報辦公室領導批示。
⒉立項
對擬辦事項進行立項管理,明確責任部門,對工作時間、完成過程等進行立項管理,做到一事一項,尤其注意項目的各個關鍵時間點和督查項目的細化。在督查流程中,要隨時做好各個環節的登記工作,以備存查。
⒊交辦
督查事情立項后,交由具體執行部門具體執行。注意做到立項事件有專人負責辦理,責任明確,工作具體,易于落實和執行。
⒋催辦
交辦工作后,督查辦人員要及時按照項目控制點跟蹤督查事項的進度,及時提醒執行部門按照時間點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保障項目的順利推進。
⒌辦結
督查項目結束后,督查辦人員及時對督查事項做辦結處理,對所立事項的工作結果進行評價,向項目發起單位匯報項目的執行情況,待項目發起單位核定后及時向執行單位反饋。
⒍立卷歸檔
督查辦對將辦理完結的項目按核查價值進行歸檔整理,交由學校檔案管理部門留檔備查。
四、開展督查的常見方法
⒈調研督查
調研督查是督查最常用的一種方式,尤其是針對學校重大決策和規劃特別適用,督查工作人員采用多種調研方式,直接面對政策和規劃對象,通過問卷調查、現場調研、個別座談等方式掌握大量第一手的資料,從而對學校熱點、工作難點、師生關注重點從統計學角度及時分析了解學校決策和規劃面臨的難點和問題,形成督查報告向學校各負責領導匯報決策和規劃的執行結果,為學校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據。
⒉跟蹤督查
跟蹤督查主要針對需要及時跟進的督查項目,這些項目主要特征是具備很強的時間性和連續性,需要隨時了解項目的最新動態,根據需要編制督查簡報進行溝通協調。這種督查方式需要督查人員參與督查項目,一般是重大且短期的項目可采用該方法督查。如在大型基建項目中,就必須嚴格督查工程進度和工作安排,修教學樓的材料就不能挪用到圖書館的建設中去工程周期也必須嚴格控制到每一項工序,不然到最后可能導致整個大樓延期。
⒊目標督查
目標督查是一種結果督查,主要針對督查項目的最終結果進行檢查督促。目標督查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對目標的設定和把握,由于督查工作人員沒有全程參與項目,對工作具體內容了解不夠細致。督查目標的設定必須包含責任部門、督查內容、項目重點、項目目標、項目期限等內容,督查的主要任務是看執行部門是否按照既定的目標順利完成任務。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社區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的中心工作和各個階段的重點工作,通過跟蹤、督促、協調、反饋等方法,及時了解情況,提醒工作進度,為維護政令暢通,提高辦事效率,確保重要決策、重點項目、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提供積極有效服務。
二、工作原則
1、突出重點、快速反應;
2、分工合作、及時協調;
3、實事求是、講求實效;
4、強化責任、注重效率。
三、組織領導
政務督查工作在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由街道行政(黨工委)辦公室具體承辦。各科室、居委會、街道直屬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是落實督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督查范圍
(一)區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區政府明確需要督查的事項。
(二)區人大、區政協工作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區人大代表議案和書面意見、區政協提案辦理的情況。
(三)路街道的中心工作、重要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包括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工程和實事項目,黨政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黨政領導現場辦公會議等明確需要督查的事項。
(四)黨工委要求或轉交街道辦事處辦理的重要事項。
(五)領導批示、交辦的事項。
(六)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項。
五、督查程序
(一)督查告知。凡需督查、督辦的事項,由黨政辦分解立項后,填寫《路街道督查事項通知單》(見附件1),告知承辦部門。
(二)督促檢查。按照督查通知要求的內容和時限,黨政辦督促牽頭部門認真辦理,并跟蹤落實情況。實行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月報制,提醒、督促各牽頭部門做好每月自查和匯報工作。對緊急督查事項,及時掌握辦理進展情況并及時催辦。
(三)承辦落實。承辦單位接到督辦任務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承辦任務。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結的,要說明原因和下一步辦理的意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辦理的,須及時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延期。
企業的一切計劃、決議、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領導科學、管理科學中的決策,而推動各部門和所有干部去做、去落實,就必須加強督查督辦。近年來,很多企業一再強調對各項工作要有布置、有檢查,并實施了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變企業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即布置多檢查少,或者是有布置無落實或落實不到位,有布置無檢查的狀況。如何做好督查督辦工作,筆者認為應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 明確意義,弄清性質,把握范疇。
辦公室督查督辦,是指辦公室按照上級機關的意圖和領導的指示,把有關事項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并督促落實的工作,是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領導活動的重要輔助,也是辦公室一項基礎性工作,其職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決策者,也不是實施者,但它從屬于決策者,協助決策者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督查督辦工作的工作成效直接關系到上級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順利付諸實施、及時得到落實,關系到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按照督促內容劃分為決策督查和專項督查。決策督查是指對上級機關及本級機關做出的各項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進行的督查。專項督查是指對某專項工作的督查。
二、把握政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
做好督查督辦工作要堅持四個原則:第一,要嚴格按照機關的要求開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要經過領導審定,督查過程中要及時請示匯報,督查結果要請領導審核把關;第二,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現場了解情況,講真話,既報喜也報憂,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領導機關解決的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重大問題;第三,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發號施令,直接查處問題;第四,要盡職盡責,不越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直接辦案:一是領導交辦要求直接查處的事項;二是上級批辦的時限緊、要求高的事項;三是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保守秘密的事項;四是承辦單位沒有及時辦結的事項。
督查督辦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必須嚴格程序,嚴密實施,重點抓好立、辦、結三個環節。
一是立項。對上級機關轉來或本級領導批示或辦公室主動建議督查的事項,都要進行登記立項,寫明來文機關、收文日期、內容等。
二是擬辦。督查事項登記立項后,辦公室主任要提出擬辦意見,包括承辦單位、轉辦時間、辦理要求、辦結時間、反饋形式等,報請有關領導批示。有些督查事項,領導已有了明確的批示意見,可直接按照領導批示轉承辦單位承辦。
三是辦理。根據督查事項的內容,辦理分為轉辦、協辦、自辦三種形式。無論哪種形式,承辦單位都應按督查通知要求積極辦理。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辦理的,應明確牽頭單位;如屬于各承辦單位之間有分歧的,辦公室應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善于引導,把不同意見統一起來;辦公室協調不了的,可請有關領導出面協調,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四是催辦。督查通知發出后,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定期與承辦部門聯系,掌握辦理情況,加強具體指導。規定辦結期限的,必須如期辦結;未規定期限的,也要抓緊辦理,盡早辦結;確實難以如期辦結的,應要求承辦單位及時通報進度情況,確保做到緊急事項及時催,難度大的事項反復催,辦結時間長的事項定期催,拖著不辦的事項直接找承辦單位領導催。
五是辦結。各承辦單位應及時向辦公室作書面匯報,辦結匯報經辦公室初步審核,并經領導審閱同意后,即可結案。如果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屬于敷衍塞責、應付了事,辦公室應向承辦單位退回重辦、補辦。
六是反饋。督查事項辦結后,辦公室要本著“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則,搞好反饋工作。屬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要做專題報告;本單位領導交辦的事項,可將承辦單位的辦結匯報直接呈送領導閱示。
七是歸檔。督查事項辦理完畢后,應將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齊全,按照來件、領導指示、下發通知函件、催辦記錄、承辦單位上報材料、向上級機關呈送的報告或編印的簡報排列順序,立卷歸檔。
三、加強建設,準確定位,掌握方法
做好督查工作,首先要切實抓好督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第一,要以人為本,實現督查目標考核管理。明確每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責任人、完成時限和完成質量,進行周匯報、月考核,調動督查部門和人員工作積極性。堅持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強化紀律約束,提高相關人員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第二,要注重時效,實現各項工作流程的規范有序。要規范流程,對于領導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文件的辦理,從呈批立項、下發督辦通知、跟蹤督辦、反饋、形成報告單和督查簡報等每一個環節均要規定辦理時限,并于每月底匯總一次辦理情況,向領導匯報。要簡化程序,嚴格按照“簡、短、精”的要求,簡化目標管理督查各項程序,盡力避免重復查,更多地采取黨組、紀檢、行政各部門聯合督查的方式,降低督查成本。第三,要協調各方,樹立起督查工作權威。督查過程是協調服務過程,要與各單位緊密配合,特別應與紀檢和組織人事部門協調一致,擴大督查工作的影響力和作用力。同時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發揮督促檢查、組織協調、直接查辦、直接匯報、情況通報、干部任免建議等權力,提高督查部門的地位。第四,要制度到位,建立起保障機制。要落實督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經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要落實督查工作反饋制度,貫徹“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的工作要求,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對于領導有明確時限要求的督查事項,堅決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并反饋;健全會議制度,采取“月考評會”等形式,要落實獎懲制度,將督查結果作為有關干部“評優樹先”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按照桂政辦電〔2008〕108號、桂農機辦〔2008〕34號文件的部署要求,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決定在6月下旬對全區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交叉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組成員和檢查時間
檢查組成員由自治區農機安全監理總站有關人員和各市農機安全監理所負責人組成。開展大檢查的時間為6月23日至3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參加交叉大檢查的人員務必于6月23日16:30前到南寧市新民路59號翔云大酒店報到,17:00在翔云大酒店三樓會議室召開預備會。
(二)6月24日至29日,分組到各市及相關縣(市、區)開展檢查。
(三)6月30日12:00前,各檢查組成員回到來賓國際大酒店(來賓市維林大道68號,總臺電話:0772-4273888)集中,15:00~18:00參加交叉大檢查工作總結會議。
二、交叉大檢查的內容
(一)各地制定農機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方案,成立督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及開展農機安全百日督查行動的自查、督查工作,報送農機安全百日督查行動相關信息和階段工作小結等情況。
(二)各地貫徹落實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要求,特別是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政辦電〔2008〕78號)精神,推動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提高農機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按照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關于印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聯〔2008〕3號)要求,組織開展迎奧運全區農機事故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區農機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的情況。
(三)各地各單位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和隊伍建設,查處農機事故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各地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漁業和農機行業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農明字〔2008〕28號)和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關于開展全區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農機監〔2008〕5號)精神,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五)各地貫徹落實《**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公安廳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07〕163號)的情況。
(六)各地貫徹執行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關于印發〈**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考驗員管理規定〉的通知》(桂農機辦〔2007〕63號)和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區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及其駕駛人管理業務移交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公(交管)〔2007〕156號]文件精神,對小型多功能拖拉機注冊登記把關情況。
(七)各地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開展拖拉機登記和駕駛證
申領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農機發〔2007〕11號)和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關于開展拖拉機登記和駕駛證申領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農機監〔2007〕5號)精神,2007年以來開展拖拉機登記和駕駛證申領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情況。
(八)各地按照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關于印發〈2007年全區農機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機監〔2007〕2號)的統一部署,在全區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開展以拖拉機違法載人、無牌證行駛、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等農機安全違法行為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活動的效果情況。
(九)了解各地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進展情況。
三、檢查方法、形式
此次交叉大檢查除檢查市一級外,還要到部分縣、市、區進行檢查(檢查對象由檢查組臨時確定)。檢查方式如下:
(一)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閱被檢查單位的相關文件、制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執法監控、檢查等工作的相關資料,拖拉機及其駕駛人檔案。
(二)深入現場,查看實情。深入鄉村道路等拖拉機作業場所進行檢查。
(三)征詢周邊農機安全監理站(所)的意見,核對相關信息。
(四)對檢查中發生的問題和隱患,要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意見,要求其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任務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四、其他要求
(一)希望各地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迎接大檢查的準備工作。
一、督查目標
深入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強化農機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農機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加強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努力構建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專項行動由縣農機主管部門綜合指導、協調,各鄉鎮農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專項督查與綜合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農機戶要按照長政辦發【2012】16號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地開展好自查。各鄉鎮農機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農機安全生產實際,在對督查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礎上,確定督查的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督查要做到務求實效,不留死角。
三、督查內容
(一)貫徹落實農機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情況。
(二)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情況。
(三)農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制定完善情況,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建設情況。
(四)農機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情況。
(五)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市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情況;農機“隱患治理年”活動第一、第二階段工作開展情況;落實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情況。
(六)貫徹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對農機事故責任者追究處理的落實情況,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打擊農機事故瞞報的措施制定和執行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鄉鎮農機主管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將本次督查專項行動作為減少隱患、遏制事故的重要舉措,作為當前農機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與當前正在開展的“隱患治理年”第二階段工作和農機年度檢驗工作結合起來,扎實細致地排查拖拉機無牌行駛、駕駛人員無證駕駛、違章載人、年檢不合格繼續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并將排查情況報縣農水局,督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
(二)周密部署,明確分工。各鄉鎮農機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制訂具體督查工作方案,明確督查內容、要求和責任。要建立和落實督查工作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對督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制訂應急預案;嚴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責令停業整改。
(三)突出重點,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專項行動要統籌兼顧,點面結合。既要全面發動,督促各村徹底排查隱患和問題,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點檢查事故頻發、隱患突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地方,特別是黑車非駕、非法載人而引發的重大農機安全隱患等,把農機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
一、應建立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的長效機制。
眾隱患的治理排查及其督查工作是以“動態管理”為特征的。絕不能畢其功于一役而一勞永逸。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的深遠意義就在于它既是從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的出發點力求以堅基固本實現本質安全,同時又從加強安全管理體制的角度將安全工作納入預防為主、長治久安的軌道。體現了生產安全工作的科學發展觀。為此,只要經濟在發展,生產不停止,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督查工作就永遠是各級政府和安全生產工作者一項永恒的行動課題。
二、“排查”工作的目標是底清賬明。
對于“排查”,從以往情況說,曾有“拉網式排查”、“地毯式拉網”云云。但觀其效果,有的真有實效,也難免有個別是有應景應酬之嫌。
要繼續堅持“排查”,就要在原來掌握材料的基礎上,聯手多方面社會力量,深挖細找,敢于攻堅,進一步搜索隱蔽性或危害性較大的環節和管轄權交叉的結合部。特別注意那些易被忽視的“盲區”。進而將排查情況建檔,分級登記管理。同時盡量運用現代先進技術手段進行數字化程序管理,使本單位、本地區有一本全面系統、一目了然的細賬,使相關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所轄區間內的大小事故隱患做到底清、賬明、心中有數、決策有據。此謂之“查必清”。
三、“治理”工作重在講求實效。
繼續搞好“治理”,要重在實效,應遵循兩個原則:一是應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對執行法律、法規、管理制度方面的隱患和技術性不強,易于整改的一般患應通過改進管理,立即整改;對于危險危害較大的隱患應列為重點,投入資金,盡快整改;對于技術復雜,需要投資或費時較多的項目也應針對具體情況制定計劃“三落實”,即“落實項目、落實資金、落實進度”,限期完成。二是隱患治理是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要充分尊重客觀規律,應結合國情、省情、企業實情制定實施方案;重要的治理項目要經過設計、論證后再實施。治理的運作過程應由有關領導、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三結合”,保證人員、物資、技術“三到位”。對經立項的治理成果要通過驗收合格,達到實效方可。此謂之“治必果”。
四、責任追究機制是保證“督查”到位的利器
實踐證明,要繼續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長期可持續性地進行,必須保持良好的運行機制和強勁的氣勢。它不應停留在一般性的號召和要求,而是對隱患排查治理的執行者和督查工作的各層次管理者都有十分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國家安監局在2007年12月頒布的第16號令中已有明文規定。依令進行階段性的檢查和整體性的總考核是衡量工作成效最實際的標尺,考核的績效要經受現實與歷史的考驗,接受人民的評價。保持院患意識,確保一方平安才能做到無愧于“安全衛士”的神圣職責。因此,“督查”工作務必要求做到“督必嚴”。
根據市作風效能辦關于對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第二階段工作進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欽作風效能辦〔20__〕9號),市直機關組制訂了《關于對我市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第二階段進行督查的工作方案》,在對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第二階段各項工作全面督查的基礎上,督查指導組分成三個小組,于4月5—6日,分別對市直及駐欽共16個重點單位及二層機構的查擺階段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的內容有:共查擺了多少個問題,查擺問題是否認真、到位,是否做到邊查邊改,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方面。通過督查,我們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發現了存在問題,給予了具體指導,并于4月9日進行了集中反饋。現將督查情況匯報如下:
重點督查的16個單位分別是: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運管所、市交通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檢察院、市公路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督查的結果來看,市直機關單位第二階段的工作具有如下特點。
一、領導重視,發動深入
各單位把思想發動貫穿于查擺階段的始終,深入進行再認識、再提高、再動員,都分別召開了查擺問題會議進行部署,結合單位實際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開展查找問題的總體要求、方法步驟和具體措施,并制訂、組織學習“三項核心制度”,組織學習劉奇葆同志《群眾向你投訴是好事說明對你有信心》等文章,使廣大干部認識到,查擺問題、剖析原因階段,是整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是否取得成效的關健環節。只有認真查擺出本單位本部門近年來在干部作風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明確整改方向,才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多種方式查擺突出問題
為了深入開展查擺問題第二階段工作,各單位通過深入基層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征求意見表、開設網上信箱、專題討論等形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單位和干部的作風和行政效能的意見和建議。
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各單位作風效能活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召開專題會議等形式,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從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以及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的執行情況等方面進行查擺,努力查找出近年來干部作風建設、行政機關效能建設和嚴重阻礙本單位發展的突出問題。查擺出突出問題一批。如,市環保局從“廣、準、深、實、穩”五個方面要求去查擺問題,進展順利,局班子已查擺問題12個,機關科室、直屬單位查擺問題19個,個人查擺問題163個。交通局、運管處、交警支隊等單位,就大貨車外流貨運經營的突出問題進行查擺和整改。
三、細致梳理,深刻剖析
到目前為此,各單位通過征求意見和采取自己找、領導點、群眾提、互相幫等形式,對查擺出影響和妨礙作風、效能的突出問題進行了細致梳理,深刻剖析,形成書面材料,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基礎。如市運管處將查擺到的問題,歸納為大貨車外流貨運經營;行政許可審批不夠及時辦事拖拉,行政審批不夠規范;打擊力度不夠;隊伍建設等四大方面的問題,并進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制訂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典型例子,對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檢察院、市公路局、市消防支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受檢單位都進行了梳理。
四、邊查邊改,取得初步成效
各單位在查擺問題階段,堅持邊查邊改,注意抓住突出問題進行整改,特別是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的實施工作,做得具體,可操作性強,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的實效,整改的亮點很多,如:
交通局、運管處、交警支隊等單位,大膽就大貨車外流貨運經營的突出問題進行查擺和整改。經過交通、
公安、工商、稽征等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我市大貨車外掛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貨車數量有了初步回升。據統計,截止3月底,我市大貨車新車入戶共62輛約1200噸,有3輛外籍貨車轉戶回××,另有200多輛大貨車也將于近期轉戶回××。質監局使用指紋機簽到,并且實行科長不在,分管副局長直批,分管副局長不在,局長直批的審批辦法,從根本上解決了一些辦事和審批不科學的問題,從而提高了辦事效率,有效了落實了限時辦結制。
市交警支隊結合港區一交警回欽開會后,工作時間上街買菜被曝光一事,作為反面教材來教育職工。車管所制訂車輛入戶優惠政策,變等待上門服務,轉變為走出去上門服務,購買了流動檢測車,深入學校、醫院、鴻福小區等單位、社區開展上門檢測摩托車,方便了群眾,提高了工作效率。
市檢察院領導親自深入一線辦案,化解“遞紙條”等阻力,浦北15天辦結2案,靈山7天辦結4案。
消防支隊實行網上簽到,加快辦事效率,在規定的工作日里,規定提前3天辦結。
財政局實行“五不讓”——不讓布置的工作在我這里延誤;不讓需要辦理的事項在我這里積壓;不讓各種差錯在我這里發生;不讓來辦事的群眾在我這里受到冷落;不讓黨和政府的形象在我這里受到影響。
市教育局為方便來訪群眾辦事,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在局一樓大廳設立服務窗口——××市教育局來訪接待處,專門安裝了聯系電話,從局里抽出兩名業務精干人員作為接待處首問責任人,負責來訪來辦業務的引導、咨詢、跟蹤落實、工作反饋等工作,設立了來訪登記,建立了崗位責任及服務要求制度,局領導還對兩位首問責任人進行了培訓和演練。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社會勞動保險管理所實行“一次告知,二次辦結,三次上門”的服務承諾。
市人事局為了規范管理,方便干部群眾辦事,提高辦事效率,已制訂了《機關服務窗口實施細則》,下一步將原一站式公共服務中心移回局行政機關辦公,設立××市人事局機關服務窗口,對所有審批材料由服務窗口遞進,辦結后由服務窗口答復,辦理過程由局各科室限時交接、辦理。
五、存在問題
通過督查,我們認為存在以下三大問題:
1、對方案吃不透,重點把握不準。如實行首問負責制,但設立首問部門的單位不多,除了教育局外,其余受督查單位都沒有設立。又如,第二階段要印一些表格下去,但除了公安、國稅外,其他單位都沒有印發下去。
2、查擺問題不深入,問題過于籠統、表面,沒有真正查擺出影響本單位的實際問題,大多都是點到即止,如,紀律比較松散,上下班遲到早退,上班玩電腦游戲,辦事拖拉、工作效率不高,自覺性、主動性不好,公仆意識不強,大局意識不強,團結協作精神不夠好等。
3、部分單位對問題的梳理分類工作還沒有做得很好。
4、部分單位干部職工的思維還停留在搞運動的意識上,存在觀望情緒,沒有意識到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效能建設的重要意義。
市直機關組周組長在匯報會上強調,一是對于查擺問題過于籠統的單位,要求進行補課,5天內要重新上報查擺結果。二是對于48個重點單位要實行重點督查,詳細掌握進展情況,特別是三項制度的落實情況一定要具體,做到邊查邊改。
市直機關組班副組長要求,督查問題要進一步從深層次去督查,深到具體問題。督查組成員下步要深入到二層機構,到重點科室,到重點崗位去督查,確保查擺問題的質量。
為促進各地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檢查督查和自查工作,指導、督促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16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要求,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已制訂印發了《關于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安委辦明電〔*〕9號)、《關于交通運輸、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安委辦明電〔*〕10號)和《關于在中央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這項行動的指導意見》(安委辦〔*〕18號)(以下統稱《指導意見》)。現就各地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檢查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從落實責任、建立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安全防護等方面加強了安全生產工作,提升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開展情況。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國辦通知》要求,結合自身的特點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認真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地方政府印發的《指導意見》開展了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工作;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是否進行了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是否制訂了整改方案,落實了整改資金和期限,明確了責任人,制訂并落實了監控及應急預案。對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或群眾舉報的涉及政府監管的隱患,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明確了責任部門,并檢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三、已發生事故的處理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依據法律法規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決定是否落到了實處,是否深刻吸取了教訓,認真進行了整改。
四、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組織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據《國辦通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轄區內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了本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并制定落實了相應的整改措施。
五、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工作的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了在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通用航空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以下簡稱打非)的政策法規;是否明確了排查責任,建立和完善了打非聯合執法機制,并開展了切實有效的工作。
六、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的落實情況。按照國務院116次常務會確定的12項治本之策,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認真執行了國務院及相關部門、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經濟、科技和行政等政策措施,是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了相關地方法規、經濟政策等措施。
七、煤礦"兩個攻堅戰"進展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結合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推進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的情況,特別是依法關閉、規范整合、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情況。
八、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的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轄區內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