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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2015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十三屆黨代會第四次會議部署要求,適應全面深化法治建設的新形勢,深入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創新形式、注重實效,堅持貼近基層、服務群眾,著力完善社會普法教育機制,著力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著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法治意識和法治信仰,為加快建設美麗幸福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
1、突出抓好憲法學習宣傳和法治信仰教育。全面落實《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引導廣大公民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法治建設、法治宣傳一系列重要論述的精神實質,推動法治信仰、契約精神、規則意識的牢固樹立。組織開展“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宣傳活動,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自覺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
2、廣泛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組織開展經常性法治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內容和法治理念,增強全民法治觀念。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和人們深層次的思想認識問題,組織開展互聯網管理、公共安全、行政調解等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二)深入學習宣傳與水利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
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把握經濟新常態下我市水利工作的本質特征,以“五水共治”、河道管理范圍內“三改一拆”、防汛防臺抗旱、“節水型社會”建設等中心工作為抓手,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和重要水法規頒布紀念日等為契機,深入學習宣傳《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省河道管理條例》、《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省水文管理條例》、《省節約用水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著重做好今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省水土保持條例》的宣傳工作和《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為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營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環境。
(三)深入學習宣傳與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相關的法律法規
圍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中心理念,深入學習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范共同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要加強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的宣傳學習,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結合黨風廉政建設,深入學習宣傳《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廉政準則、效能建設規定等規范性文件,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四)大力加強法治實踐和法治文化建設
普治并舉,大力加強法治實踐。堅持宣傳教育與依法行政相結合,進一步規范機關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行政行為。堅持宣傳教育與水利建設相結合,加強工程預算、合同、招投標、財會審計等管理。堅持宣傳教育與服務群眾相結合,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改善服務手段,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堅持宣傳教育與水政執法相結合,進一步規范水政執法行為和程序,提高水政執法質量,保障我市水事活動依法有序開展。
三、加強重點對象學法用法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
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局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積極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述法。加大對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力度,促進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常態化。
(二)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法用法
加強青少年水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青少年普法講師團巡回講課,開展校園法治漫畫征集、法律知識競賽、普法圖片展覽等活動,深入宣傳“五水共治”和保護河道、節約用水等方面知識,進一步強化青少年法治意識和節水護水意識。
(三)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新居民學法用法
加強取用水企業水資源管理,采取集中培訓、舉辦研討會、專題節水指導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對取用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水法規知識宣傳學習。依托新居民管理服務網絡,開展“東方法制園”主題宣傳,向新居民需求服務站贈送水法規宣傳資料。
(四)進一步加強農民學法用法
圍繞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全面推進農村法治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水法規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水法下鄉”活動,突出抓好重點村水法宣傳。依托黨員遠程教育網、農民信箱、農村廣播等陣地,擴大水法宣傳覆蓋面。深入研究適合農村農民特點的水法宣傳教育新模式,提高教育針對性。
四、學習宣傳安排
(一)堅持和完善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帶頭學法、遵法、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組織開展水政執法人員業務法律知識培訓。組織參加上級水利部門組織的專業法律知識培訓,組織開展水政執法人員(包括鎮街道水政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堅持新任水政執法人員在聘任前必須進行崗位培訓,經過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三)組織開展全體機關干部職工法律學習。以講座、知識競賽、集中學習等形式,組織兩次或以上全體干部職工法律學習。
(四)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集體學法。開展水利工程管理人員財務、招投標、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規學習,開展水利工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法規和知識的學習培訓。
(五)加強全體干部職工廉政和效能建設教育。組織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廉政教育,組織開展機關廉政、勤政、能政和依法行政教育。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打造“團結、務實、高效、規范、安全”的水利隊伍。
(六)組織開展水法宣傳月宣傳活動。以紀念“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為契機,在三月重點宣傳水法律法規,要求計劃周密、內容豐富,形式創新,宣傳面力爭達到全市全覆蓋。
(七)加強特定時間集中學習宣傳。加強“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法治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不斷擴大影響,增強宣傳效果,提升水利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八)深入推進“法律十進”活動。以建設“節水型社會”為契機,以打造“節水型機關”、“節水型企業”、“節水型校園”為載體,全面深入推進“水法十進”活動。今年重點推進水法進機關、進鄉村、進學校和進企業工作。
(九)深入推進法治實踐活動。在加強和創新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中,緊密結合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傳播法治精神。加強水利建設成就和打擊水事違法行為成就的宣傳力度,用法治實踐推動水利法制宣傳教育。
(十)認真做好“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根據上級部署要求,對照“六五”普法規劃和有關要求,查漏補缺,梳理總結,確保高標準通過“六五”普法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對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形成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親自抓的水利法制宣傳教育機制。各科室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水利工作宣傳,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工作目標
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煤礦、非煤礦山、冶金、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水上運輸、鐵路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暴雨、洪水、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隱患排查治理與深化煤礦瓦斯治理、擴能技改工作以及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隱患排查治理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隱患排查治理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相結合,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隱患排查治理與加強應急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職責分工
(一)縣安監局:負責全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數據資料的匯總工作;牽頭負責煤礦、危化品、煙花爆竹及近年來發生較大事故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經委等相關部門配合。
(二)縣經委:牽頭負責非煤礦山、冶金、有色、石油、鐵路、電力等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供電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三)縣交通局:牽頭負責道路運輸企業源頭、公路、水運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的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海事、運管等相關部門配合。
(四)縣公安局:牽頭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警、消防等相關部門配合。
(五)縣水利農機局:牽頭負責農機、水利、地電、漁業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的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部門配合。
(六)縣質監局:牽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經委、規劃和建設等相關部門配合。
(七)縣商務局:牽頭負責民爆物品、商(市)場、賓館、飯店、網吧、人員密集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工商、文化等相關部門配合。
(八)縣規劃和建設局:牽頭負責建筑施工、公園、城市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部門配合。
(九)縣教育局:牽頭負責各類學校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部門配合。
(十)縣外事僑務旅游局:牽頭負責星級飯店、游樂場所、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部門配合。
(十一)縣衛生局:牽頭負責醫院及衛生系統的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部門配合。
(十二)縣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易受暴雨、洪水、冰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相關單位配合。
(十三)其他縣級部門負責所管理工作范圍隱患排查治理及信息報送工作。
(十四)各鄉鎮按以上要求確定本級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牽頭部門,搞好本區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時段報送工作總結。
四、重點時段
(一)第一時段(*年3月至4月)。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對*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進行整改,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2、嚴把節假日停產檢修煤礦復產安全驗收關,嚴禁停產煤礦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嚴防已關閉煤礦死灰復燃。督促復產煤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嚴防事故發生。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方面的隱患,確保交通安全。
(二)第二時段(*年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針對這一時期暴風、暴雨、洪水、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將煤礦、非煤礦山等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作為排查治理的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在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整改的,要加強監測,確保安全。
2、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邊坡垮塌、防爆破傷害,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載、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防翻沉。
(三)第三時段(*年10月至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指導。督促和引導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全監管總局第16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各級負責人要認真組織開展工作,廣泛發動職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個重點,即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全國“兩會”、汛期、“奧運會”期間、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組織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萬里行”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四)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和隱患數據庫,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明確專人,于每季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完整、準確、及時報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和制度建立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推動和進度情況(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和政府查改的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關建議等。逾期未報送的,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時扣分。縣安委會辦公室(安監局)統一受理全縣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報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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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督查,確保實效。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和縣安監局要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在各時段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進行通報,并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引發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