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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匯總并分析2004~2007年景德鎮市法定報告的乙類傳染病情況。
結果:景德鎮市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的發病率從2004年的275.32/l0萬上升到2005年的276.84/10萬,再逐年下降至2007年的213.42/10萬。其中呼吸道傳染病年均發病率為109.82/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43.78%;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年均發病率為87.92/10萬,占35.06%;腸道傳染病年均發病率為52.01/10萬,占20.68%;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年均發病率為1.12/10萬,占0.45%;新生兒破傷風年均發病率為0.08/10萬,占0.032%。發病數居前2位的是肺結核、乙肝。
結論:在鞏固以往控制傳染病所取得成績的同時,應加強對乙型肝炎、肺結核等重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以達到全面控制并逐漸降低乃至消除有關傳染病的目的,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關鍵詞乙類傳染病疫情分析
傳染病是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一類疾病,傳染病的防治能力和防治效果被認為是評價社會經濟發展和衛生保健事業水平的重要指標,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醫療保健事業水平的提高,人群的疾病模式已經發生了較大轉變,為了解本市近四年乙類傳染病流行特征,探討其流行規律,為今后制定防治對策提供科學依據,現將該市2004一2007年乙類傳染病疫情進行分析,結果報告如下[1]。
1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
1.2分析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學方法(選用發病率、死亡率、病死率等指標),對景德鎮市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疫情報告資料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
2.1疫情概況
2004-2007年景德鎮市共報告乙類傳染病17種,累積報告發病總數為15422例,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發病率分別為275.32/10萬、276.84/10萬、238.14/10萬、213.42/10萬;累積報告死亡總數為41例,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死亡率分別為0.6/10萬、0.84/10萬、0.64/10萬、0.58/10萬;病死率分別為0.22%、0.31%、0.27%、0.27%。(見表1)。
表1景德鎮市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發病率、死亡率
年病率死亡率病死率
/10萬定基比/10萬定基比%定基比
2004275.32100.000.60100.000.22100.00
2005276.84100.550.84140.000.31140.91
2006238.1486.500.64106.670.27122.73
2007213.4277.520.5896.670.27122.73
2.2各類傳染病發病情況(表2)
呼吸道傳染病4年共報告6752例,年均發病率為109.82/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43.78%,其發病構成在各類傳染病中居第一位。報告病種中以肺結核、麻疹、百日咳居多,這三者分別占呼吸道傳染病報告總數的88.2%、10.18%、1.3%。
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4年共報告5408例,年均發病率為87.92/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35.06%,其發病構成在各類傳染病中居第二位。報告病種中以乙肝、淋病、梅毒居多,這三者分別占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報告總數的67.97%、19.82%、10.74%。
腸道傳染病4年共報告3189例,年均發病率為52.01/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20.68%,其發病構成在各類傳染病中居第三位。報告病種中以細菌性痢疾、甲肝、肝炎未分型居多,這三者分別占腸道傳染病報告總數的51.8%、22.61%、13.2%。
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4年共報告69例,年均發病率為1.12/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0.45%,其發病構成在各類傳染病中居第四位。新生兒破傷風4年共報告5例,年均發病率為0.08/10萬,占傳染病總發病數的0.032%,其發病構成在各類傳染病中居第五位。報告病種中以乙腦、鉤體、血吸蟲居多,這三者分別占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報告總數的43.48%、24.64%、13.04%。
表2景德鎮市2004-2007年各類傳染病發病情況
年代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新生兒破傷風
年平均發病率(1/10萬)構成比(%)年平均發病率(1/10萬)構成比(%)年平均發病率(1/10萬)構成比(%)年平均發病率(1/10萬)構成比(%)年平均發病率(1/10萬)構成比(%)
2004110.840.271.0525.8192.433.561.000.360.070.02
2005139.5950.448.7117.5987.0531.441.360.490.190.07
2006103.7943.647.6219..9985.6435.961.030.430.060.03
200785.139.940.6619.0586.5740.561.090.510.000.00
2.3主要傳染病發病情況
2004年發病數居前五位的是肺結核、乙肝、痢疾、麻疹、淋病,這5種傳染病發病總數為3548例,占總發病數的86.22%;2005年性傳播傳染病發病數有了較大的提高,發病數居前五位的是肺結核、乙肝、痢疾、淋病、梅毒,這五者發病總數為3699,占總發病數的86.67%;2006年發病數居前五位的是肺結核、乙肝、痢疾、淋病、甲肝,這5種傳染病發病總數為3302例,占總發病數的89.22%;2007年發病數居前五位的是肺結核、乙肝、淋病、痢疾、甲肝,這5種傳染病發病總數為2808例,占總發病數的84.12%。(見表3)
表3景德鎮市2004-2007年乙類傳染病發病位次
年份12345
2004肺結核乙肝痢疾麻疹淋病
2005肺結核乙肝痢疾淋病梅毒
2006肺結核乙肝痢疾淋病甲肝
2007肺結核乙肝淋病痢疾甲肝
3、討論
2004年是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的第一年,傳染病的報告還處于起步的階段;2005年,傳染病的報告已趨于完善,乙類傳染病的發病率、死亡率、病死率較2004年均上升;2005~2007年,乙類傳染病的發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呈明顯下降趨勢,這與我市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以及各級疾控部門的努力和社會各界的配合參與密不可分。[2]
1 資料和方法
1.1 資料來源
數據資料由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提供。個案資料來源于東勝區疾控中心傳染病科。
1.2 統計的方法
傳染病疫情監測分析數據按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病日期”為準進行統計,統計時間斷為2010年1月1日零時至2010年12月31日24時。按年齡、性別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疫情概況
2010年東勝區共報告法定傳染病15種2259例,死亡1例。報告發病率為879.22/10萬,報告死亡率為0.39/10萬,病死率為0.04%。與2009年相比,報告發病率上升13.94%,報告死亡率與病死率分別下降0.08%和12.28%。
按疾病分類統計,2010年全區無甲類傳染病報告;共報告乙類傳染病11種1682例,報告發病率為654.65/10萬。因艾滋病死亡1例,報告死亡率為0.39/10萬,病死率為0.06%。與2009年相比,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下降0.14%,報告死亡率下降0.08%,病死率上升0.17%;全年報告丙類傳染病4種577例,報告發病率為224.57/10萬,與2009年相比,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上升93.47%。
按傳染病構成情況統計,呼吸道傳染病病例數占總報告病例數的14.52%(328/2259),血源及性傳播疾病病例數占總報告病例數的58.34%(1318/2259),腸道傳染病病例數占總報告病例數的1.37%(31/2259),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病例數占總報告病例數的0.22%(5/2259)。
報告發病率居前10位的病種為:乙肝、手足口病、肺結核、梅毒、丙肝、淋病、流行性腮腺炎、痢疾、麻疹、風疹。與2009年相比,沒有新發病種。
2.2 三間分布情況
2.2.1 人群分布 報告2259例病例,男1273例,女986例,男女比例為1.29:1;主要分布在20至50歲年齡段人群,占發病總病例數的57.06%。麻疹、猩紅熱等呼吸道傳染病發病人群以8―20歲年齡段學生為主,手足口病發病主要集中于1―5歲年齡段兒童,乙肝、肺結核以工人、農民、家務待業等低文化職業人群發病率較高。
2.2.2 地區分布 各街道辦事、鄉鎮均有新發病例,發病率無顯著地區差異。
2.2.3 時間分布 麻疹、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紅熱等呼吸道病例主要集中在4至7月,細菌性痢疾7、8月份發病居多,手足口病5至11月份發病人數較多,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無明顯時間分布特征。
2.3 疫情趨勢
2010年傳染病報告發病率較2009年上升13.94%,乙類傳染病發病率較去年下降0.14%,丙類傳染病發病率較去年上升93.47%。
報告腸道傳染病31例,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總例數的1.84%。呼吸道傳染病328例,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總例數的19.50%。肺結核、猩紅熱報告發病率上升,甲型H1N1流感、麻疹報告發病率明顯下降。,報告自然疫源性傳染病布病5例,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總例數的0.30%,報告發病率上升。血源及性傳播疾病1318例,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總例數的78.36%。丙肝、梅毒報告發病率上升,HIV、淋病、乙肝報告發病率下降。
3 討論
3.1 重點傳染病分析
2010年報告手足口病發病537例,發病數較2009年(報告發病236例)上升127.36%。2010年5月份起東勝區新發手足口病例,之后病例數持續增加,12月份開始回落。全年無季節性流感報告,1月份報告甲型H1N1流感發病3例,之后再無病例報告。
3.2 傳染病自動預警系統疫情信息
2010年傳染病自動預警信息系統共發出預警信號81起,預警病種有丙肝、風疹、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痢疾、手足口病、甲肝等7個病種,預警信號全部排除疑似事件。
3.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010年全年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關鍵詞】肥東縣;傳染病;發病特點;流行趨勢
【中圖分類號】R5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4-7484(2012)-04-0640-02
近年來肥東縣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形勢依然嚴峻。為了解肥東縣傳染病發病特點,分析其流行趨勢,進一步完善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為制定傳染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現對2005~2010年肥東縣甲乙類傳染病疫情資料進行分析。
1.資料和方法
1.1 資料來源:來源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
1.2 方法:運用描述性流行病學方法,采用EXCLE2003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
2.1 肥東縣2005-2010年甲乙類傳染病發展動態情況:2005-2010年肥東縣累計報告甲乙類傳染病23種13252例,死亡25例。發病率2005~2008年較為穩定,2009年出現了大幅下降,較2008年下降了24.82%,死亡率總體呈上升趨勢,由2005年的0.19/10萬升至2009年的0.84/10萬,2010年下降為0.37/10萬,(見表1)。
2.2 不同傳播途徑傳染病發病趨勢:2005-2010年報告的甲乙類傳染病中,腸道類傳染病2508例,占總發病數的18.9%,發病率2005-2009年逐年下降,2010年又有所反彈;呼吸道類傳染病7308例,占55.1%,發病率下降明顯;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3293例,占24.8%,自然疫源與蟲媒疾病140例,占1.1%,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和自然疫源與蟲媒疾病發病率均有小幅增加,(見表2,圖1)。
2.3 主要傳染病的流行情況:2005~2010年期間肥東縣甲、乙類傳染病中以肺結核發病居首位,細菌性痢疾和乙肝交替占居二、三位,淋病、梅毒發病數也較多,2008、2009兩年出現短暫麻疹流行,(見表3)。
2.3.1 肺結核:肺結核發病率自2005年起一直高居第一位,發病主要集中在3-5月份,符合呼吸道傳染病發病規律,職業多為農民,男性明顯多于女性,且以老年男性最多。
2.3.2 霍亂及其它腸道傳染病:2005~2010年不同傳播途徑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率顯示,腸道傳染病報告發病率2005-2009年逐年下降,2010年又有所反彈,主要與2010年9月肥東縣包公鎮文集出現霍亂疫情有關。
2010年9月肥東縣包公鎮文集暴發霍亂疫情,共報告發生霍亂病人4例,均為小川型,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該起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無后續病例報告。
2005~2010年肥東縣細菌性痢疾發病率一直高居甲、乙類傳染病發病前三位,成為報告的主要腸道傳染病之一。
2.3.3 乙肝:2005~2010年乙肝平均發病率29.72/10萬,2005年發病率最低為21.99/10萬,2007年發病率達高峰為34.6/10萬,之后發病率穩中有降。發病主要為農民,男性高于女性。
2.3.4 淋病與其它性傳播疾病:淋病、梅毒是2005~2010年肥東縣報告的主要性傳播疾病,淋病發病率自2005年逐年下降,梅毒發病率則逐年上升。
2.3.5 瘧疾:2005-2010年肥東縣每年均有瘧疾報告,2005-2008年報告以間日瘧及未分型為主,無惡性瘧報告,2009年之后,肥東縣報告以惡性瘧為主,2010年報告惡性瘧21例,占總報告的67.7%,全部為輸入性病例。
3.討論
從甲乙類傳染病總體發病率來看,2005~2008年肥東縣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較為平穩,2009年出現了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有二:第一,2007~2008年肥東縣出現了麻疹暴發疫情,為了有效遏制麻疹的暴發流行,2009年肥東縣開始進行麻疹強化免疫,2009年麻疹報告發病率較2008年下降42.50%;第二,2009年結核病疫情專網實行網絡“收治病人”,減少了大量的重復報告病例,2009年結核病報告發病率較2008年下降了42.83%。
呼吸道傳染病報告發病率自2009年呈現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肺結核、麻疹的報告發病數下降。
2010年之前,霍亂等腸道傳染病年報告發病率逐年下降,但2010年9月肥東縣包公鎮發現霍亂疫情,導致2010年腸道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較2009年上升了52.66%,菌痢在我縣的發病常年居高不下,一方面與我縣的鄉村經濟條件較落后,環境衛生較差有關,另一方面也與我縣的整體醫療診治水平較低有很多關系。縱觀2005-2010年肥東縣腸道傳染病的時間分布、人群分布及地區分布,再結合我肥東縣的自身情況,腸道傳染病在我縣未來幾年的發病將不會有很明顯的下降或消失,隨著環境的進一步被破壞和鄉村農民的大量涌入縣城,將給整個縣城乃至全縣帶來巨大的生活、醫療壓力,未來幾年肥東縣腸道傳染病防控形式仍十分嚴峻。
2009-2010年肥東縣開展了1994-1996年出生人群補種乙肝疫苗項目,對未全程完成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人群開展補種工作,已完成任務數的95%以上,2007年以來肥東縣乙肝發病率已呈下降趨勢,但仍需認真落實擴大兒童免疫規劃政策,實施免疫預防為主、防治兼顧的綜合性措施,大力推行乙肝疫苗免疫預防工作,優先保護新生兒和重點人群,并有計劃、有步驟的在高危人群和成人中開展乙肝疫苗的普種或查漏補種工作,從而有效遏制乙肝高流行狀態。要做好新生兒首針乙肝疫苗的接種工作及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項目工作。針對高發地區、高發人群開展乙肝疫苗接種工作。
血源制品的管理混亂,吸毒、不良的增加,導致了血源及性傳播疾病的發病率不斷上升,并出現艾滋病等新的病種,可見控制血源及性傳播疾病將成為傳染病防治的重點[1]。
目前肥東縣性傳播疾病主要為梅毒和淋病。梅毒報告逐年增加,男女梅毒報告相差不大,可能的原因主要是隨著肥東縣醫療機構艾滋病VCT工作的開展,醫療機構對性病病人一般在檢測HIV抗體同時會進行梅毒血清學檢測、同時住院患者例行的入院免疫組合檢查、婚檢、孕檢等工作的加強也增大檢測人群,導致梅毒血清學檢測率提高。今后應加強對農民、民工等人員的性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向全縣各醫療機構的性病門診和婦幼保健機構的醫務人員,就性病基本知識、流行形勢和防治情況、自愿咨詢檢測工作及技巧等方面內容開展培訓,同時發放性病艾滋病防治宣傳畫、宣傳冊、宣傳折頁、安全套等,以方便性病門診這一窗口開展多種形式的性病宣傳和高危行為干預工作。從而有效遏制性傳播疾病的高流行狀態。
隨著肥東縣外出勞務人員的不斷增加,導致肥東縣輸入性瘧疾報告數不多增加,2009年更是出現了1例惡性瘧死亡病例。主要原因是基層防保人員對輸入性瘧疾危險性認識不足,有少數衛生院仍截留非洲務工返鄉發熱者,未能及時準確鏡檢,不能有效治療,沒有及時指導就醫,延誤規范治療。
多年以來,肥東縣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甲乙類傳染病總體發病率有所下降。麻疹、百日咳、流腦和乙腦等計劃免疫針對疾病發病率顯著下降,與免疫接種工作的有效開展有關[2]。但是肺結核、乙肝等重點傳染病發病數高居不下、瘧疾等傳染病的死灰復燃,說明今后肥東縣的傳染病防控工作仍十分嚴峻。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規定,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并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并在疫區內采取法律規定的緊急措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并宣布。
宣布傳染病疫區以及采取各種緊急措施對于防治傳染病的流行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行政緊急權力與公民合法權利之間的張力如何緩解?該法律沒有作任何規定。因此,我認為要解決該弊端,應當在確保行政緊急權力有效行使的前提下,引入行政法上比例原則的法治精神,設置公民參與行政緊急權力的行使過程,將行政緊急權力對公民的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限位。
2預防、治療傳染病中的財產和人力的征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范圍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權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緊急調集人員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合理報酬。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能返還的,應當及時返還。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地方政府可以采取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緊急措施,在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時,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在本行政區域內調集各級各類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參加疫情控制工作。
從實踐看,這兩種緊急措施對于預防、治療傳染病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對于被征用的財產所有人和征調的醫務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的補償問題,傳染病防治法沒有作出規定。雖然在抗擊“非典”中政府給征調的人員進行高額補貼,對被征用的財產給了一定的補償。但終究是_一些臨時性的措施,沒有具體的,長期的標準,那么法律在這方面將仍然存在弊端。因此,我認為解決該弊端,必須通過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對因預防、治療傳染病需要而征用財產和征調人員的補償標準、方式、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以保護被征用(調)者的合法權益。
3傳染病病種的確定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傳染病,根據其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并予以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準后予以公布、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按照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國務院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并予公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并予公布。這一規定將增加或者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的權力賦予給國務院,將增加或者減少乙類傳染病病種的權力賦予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從“非典”的流行情況看,如果省級人民政府依法也可享有傳染病病種的確定權,那么對于地方政府依法及時、有效地控制“非典”在廣東進而在全國的蔓延將會產生積極的影響。但實際情況是,直到2003年4月8日衛生部才下發了《關于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征)列入法定管理傳染病的通知》。也就是說,直到此時傳染病防治法才適用于防治“非典”,顯然是滯后了。因此,我認為,解決該弊端,至少應將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種確定權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
4傳染病疫情的報告和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條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屆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軍隊醫療機構向社會公眾提供醫療服務,發現前款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報告。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衛生防疫機構作為組織報告的主體在發現傳染病等疫情之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疫情通報和公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布疫情,并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疫情。雖然法律用“應當”、“及時”、“立即”等詞表達了國家對傳染病防治的高度重視,但是該法并沒有設置具體的程序制度給予充分的保障。因此,我認為應以現代行政公開理念構建傳染病疫情的報告和公布的程序制度,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得以實現。
1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
疫情資料來自于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1~2005年疫情統計年報表,人口資料取自市公安部門,改水改廁資料來自愛衛部門。腸道傳染病主要病種有霍亂、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傷寒、細菌性痢疾,呼吸道傳染病主要病種有肺結核、麻疹、猩紅熱。
1.2統計方法
采用Excel建立數據庫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
2.1傳染病總發病率變化
2001~2005年全市傳染病疫情基本保持平穩,2005年與2001年相比傳染病發病率下降了12.98%;2001~2003年疫情逐年下降,2003年與2001年相比傳染病發病率下降了18.87%;2004年疫情有所上升,發病率為256.36/10萬,2005年發病率又比2004年略有下降,為234.83/10萬(圖1)。
圖1張家港市2001~2005傳染病發病率變化
2.1.1腸道傳染病發病率變化全市腸道傳染病發病率穩中有降,平均發病率在傳染病中占21.07%。2001~2004年腸道傳染病發病率基本平穩,2005年發病率有較大幅度下降,為35.02/10萬,2001~2005年平均發病率為51.19/10萬。全市腸道傳染病發病高峰在每年7、8、9月份,12月份發病最少(圖1)。
全市呼吸道傳染病發病率上升幅度較大,平均發病率在傳染病中,占22.89%。2001~2003年呼吸道傳染病發病率基本保持平穩,2004年起發病率有較大幅度上升,2005年發病率為77.93/10萬,2001~2005年平均發病率為55.40/10萬。呼吸道傳染病發病高峰在每年1、3月份,12月份發病最少(圖1)。
全市性傳播疾病發病率由2001年的147.96/10萬下降至2005年的97.27/10萬,但其在傳染病總發病率中所占份額仍為最多,平均為47.51%。
2.2年齡分布
全市腸道傳染病0~4歲發病率最高,10~14歲發病率最低;呼吸道傳染病75~79歲發病率最高,10~14歲發病率最低(圖2)。
圖2張家港市2001~2005傳染病發病年齡分布
2.3地區分布
2001~2005年腸道傳染病平均發病率塘橋鎮相對較高(63.63/10萬),金港鎮最低(37.36/10萬);2001~2005年呼吸道傳染病平均發病率大新鎮相對較高(63.27/10萬),南豐鎮最低(47.43/10萬)。腸道和呼吸道傳染病發病率經統計學檢驗各鎮間無統計學意義。
2.4改水改廁
從2000年開始,以戶為單位的自來水覆蓋率已達到100%;2001年農戶改廁率為91.32%,到2005年改廁率已達99.10%。
2.5疾病譜的變化
2001~2005年淋病、病毒性肝炎和肺結核分列傳染病發病順位的前3位,其中淋病始終居首位。2001~2003年病毒性肝炎、肺結核分別位居第2、3位,2004~2005年肺結核、病毒性肝炎分別位居第2、3位。淋病、梅毒居高不下,占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總數的40%以上(表1)。
表1張家港市2001~2005年傳染病發病構成比(%)
3討論
在“十五”期間,張家港市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率基本平穩,且發病率維持在較低水平,與蘇州市、江蘇省的發病率相比基本處于同一水平。疫情變化的主要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腸道傳染病發病呈逐年下降趨勢,主要是由于已實現飲用水安全衛生,自來水覆蓋率從2000年起已達到100%,轄區改廁普及先進鎮已實現滿堂紅,同時將甲肝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尤其1994年以來每年實行甲型肝炎“壓春峰”措施,使腸道傳染病發病得到有效控制,但發病率在傳染病中仍占較大比例;②呼吸道傳染病發病率有逐年上升趨勢,主要是由于從1999年開始實行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早期發現結核病工作得到明顯加強,使肺結核病人大量發現;③性傳播疾病發病率雖呈逐年小幅下降趨勢,但仍占傳染病發病數50%左右,其中淋病發病率已連續多年占據第1位,梅毒占第4~5位;④計劃免疫相關傳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別是乙肝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程序,“五苗”覆蓋率已連續多年達到95.00%以上。
關鍵詞:基層醫院;傳染病;對策
【中圖分類號】R4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83(2012)08-0505-01
通過抓醫院傳染病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監控制度,及時準確地掌握各類傳染病的流行態勢,有計劃地預防、控制各種急、慢性傳染病發生和流行,將傳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和把暴發疫情消滅在萌芽之中。我院的具體做法如下。
1 宣傳《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辦法》的規定,強化法制觀念
1.1 開展普法宣傳和健康教育:傳染病的發生與傳播涉及到社會各個層面。為面向基層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經常組織醫務人員深入基層開展健康教育,大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增強廣大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病能力。
1.2 在職醫務人員的普法教育:在醫護人員中加強《傳染病防治法》的學習教育,不斷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執法的自覺性,強化預防意識,明確職責,在醫務工作中嚴格執行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擴散。
1.3 崗前培訓:我院對每年新分配來的醫生進行傳染病管理的崗前教育,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辦法》的規定,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傳染病報告卡的填寫要求,并定期到臨床檢查考核。
2 加強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傳染病報告制度
2.1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各科接診和經治醫師,一旦發現甲類、乙類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病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甲類傳染病6h,乙類傳染病12h內,作出傳染病登記,填寫疫情報告卡。對于發現傳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響面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診醫師要立即報告院部或總值班,并及時電話報告上級疾病控制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搜集并提供診斷的第一手資料備查。門診醫師和病房主治醫生發現傳染病例后必須認真逐項填寫傳染病報告卡,要求字跡清楚,注明診斷依據。檢驗科、放射科等醫技科室,發現陽性結果時,要在報告單上加蓋“注意疫情報告”印章后,送病房醫師或傳染病門診醫師,實行報告簽收制。預防保健所建立傳染病報告登記本,注明報告時間,統一上報國家疾病控制中心網。對于漏報、隱瞞、謊報疫情者,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 傳染病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全院的傳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由預防保健所具體實施。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4條規定,設定2名傳染病管理檢查員,負責傳染病的監督、監測、登記、上報以及漏報調查等工作。同時還規定了嚴格的獎懲考核規定,與當月獎金掛鉤。
2.3 消毒隔離制度:我院建立并嚴格執行了門診的隨時消毒制度、病房的隨時及終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規定、污水和污物處理制度,多年來堅持衛生學監測、院內感染監測和傳染病監控,使傳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
2.4 腸道門診工作制度:設立腸道疾病專科門診,設專職醫護人員,配備專用醫療設備、消毒用品、搶救藥品,定期進行消毒監測。對甲類傳染病重點監測,做到早期發現、及時診斷、及時報告、早期隔離、及時治療。
3 加強領導和檢查督導,有效控制疫情的漏報
3.1 醫院領導重視:我院成立了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及控制院內感染領導小組,與臨床各病區、門診及檢驗、放射科構成了傳染病及院內感染的監測報告網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實行了傳染病陽性報告簽收制,采取了誰簽字誰報告、誰負責,發現漏報一查到底。
3.2 定期組織醫護人員學習 特別是傳染科醫護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辦法》,每年進行二次以上的書面測試,使全體醫護人員熟悉“兩法”的主要內容,從思想上真正重視傳染病防治,并在工作中認真執行,使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競賽方式
參賽者填寫答題卡后,請寄至南京市江蘇路172號《江蘇衛生保健》編輯部收,郵編210009,信封注明“知識競賽”字樣。本次有獎知識競賽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0月30日(以郵戳為準)。
獎勵辦法
設一等獎2名,每名獲價值2000元獎品;二等獎6名,每名獲價值500元獎品;三等獎20名,每名獲價值300元獎品;鼓勵獎100名,每名獲價值100元獎品。答對15題的參賽者有資格參與抽獎。
競賽試題
一、選擇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將答題卡正確的“”涂黑)
1.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于( )正式施行。
①1989年2月21日 ②1989年3月21日③2004年12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可分( )。
①甲類、乙類②甲類、乙類、丙類③A類、B類
3.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場所和物品,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 )。
①可以自行消毒后處理②按照領導提出的要求進行處理③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4.傳染病在人群中發生、發展以及引起流行必須具備的條件有:( )
①傳染源②動物宿主和易感兒童③傳染源、傳染途徑和易感人群
5.病原攜帶者是指:( )
①恢復期傳染病病人②急性期傳染病病人③感染病原體無臨床癥狀但能排出病原體的人
6.有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傳染病做到( )、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①早發現、早治療②早隔離、早報告③早發現、早治療、早隔離、早報告
7.患甲類傳染病、炭疽死亡的,應當將尸體( )。
①立即進行衛生處理,就近火化②按常規死亡尸體處理③帶回原籍處理
8.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 )報告。
①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②公安部門③檢疫局
9.保護傳染病的易感人群,提高非特異性免疫力主要是指:( )
①保證一定的營養,改善生活環境②開展體育鍛煉、增強體質③以上都是
10.乙型肝炎的主要傳播途徑有:( )
①經血傳播、圍產期母嬰傳播②性傳播和密切接觸傳播③以上均包括
11.日常生活中哪些行為不會傳播艾滋病?( )
①靜脈吸毒②同桌進餐③共用剃須刀
12.被狗等動物咬傷后應( )。
①立即到醫療機構處理傷口②到當地預防接種門診接種狂犬疫苗③以上都是
13.同人畜共患傳染病有關的家畜家禽的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由( )負責。
①各級政府②各級政府畜牧獸醫部門③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4.漂白粉或“84”消毒液等稀釋時應該用( )。
①熱水②涼水③溫水
15.餐具消毒的首選方法為:( )
①煮沸消毒15~ 30分鐘②“84”消毒液浸泡③洗滌靈液浸泡
二、判斷題(認為正確的,請在答題卡相應的“”上涂黑,錯誤的不涂)
16.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部門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17.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當地政府可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18.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
19.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不是《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
20.淋病、梅毒病人應當在醫療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受治療。尚未治愈前,不得進入公共浴池、游泳池。
21.被狗咬傷和抓傷,沒有流血的也應及時接種狂犬疫苗。
22.禽流感是在禽類動物間發生的流行性感冒,不會傳播給人類。
23.痰中沒有查出結核桿菌的肺結核患者,可以參加正常的社會活動。
[關鍵詞]傳染病;統計分析
[中圖分類號]R19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4208(2010)11-0036-03
為了解遼寧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及其變化趨勢,分析傳染病流行特點和影響因素,為傳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學依據,筆者對阜新蒙古族自治縣2005-2009年實行網絡直報后法定傳染病報告發病情況按常規分類進行流行病學統計分析,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疫情資料來源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的年報數據。人口數據資料來自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統計局。
1.2 方法:根據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上報的傳染病數據,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學研究方法進行分析。法定傳染病發病分類按《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中的常規分類統計呼吸道傳染病: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肺結核、麻疹、猩紅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腸道傳染病:霍亂、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脊髓灰質炎、傷寒副傷寒、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包蟲病、其他感染性腹瀉病;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淋病、梅毒、絲蟲病、黑熱病;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鼠疫、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熱、流行性乙型腦炎、布登革熱、炭疽、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瘧疾、血吸蟲病;其他傳染病:新生兒破傷風、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急性出血性結膜炎。
2、結 果
2.1 傳染病發病、死亡情況:2005-2009年5年累計傳染病報告發病19種5464例,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149.44/10萬,報告死亡3種8例,其中肺結核5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2例,流行性出血熱1例,年平均報告死亡率為0.22/10萬。2005-2009年5年無甲類傳染病報告;乙類傳染病報告15種3175例,年平均報告率101.59/10萬;丙類傳染病報告4種1749例,年平均報告率47.85/10萬。見表1。
2.2 傳染病發病分類構成:2005-2009年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傳染病發病構成中呼吸道傳染病位居首位,共報告2510例,占傳染病發病總數的45.94%;其次是腸道傳染病,共報告1891例,占傳染病發病總數的34.61%;位于第3位的是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共報告915例,占傳染病發病總數的16.75%;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分別報告100、48例,分別占傳染病發病總數的1.83%和0.88%。各年份發病構成情況見表2,各年份發病率見表3。
2.2.1 呼吸道傳染病: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68.64/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上升趨勢,與各年發病例數相符。其中肺結核報告2054例,占呼吸道傳染病的81.83%,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56.17/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上升趨勢,死亡5例;流行性腮腺炎報告220例,占呼吸道傳染病的8.76%,年平均發病率為6.02/10萬;麻疹報告126例,占呼吸道傳染病的5.02%,分布在4個年份,發病率從2005年的0.14/10萬到2009年上升為13.14/10萬;猩紅熱報告33例,年平均發病率為0.99/10萬;2009年甲型H1N1流感列為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4例,發病率為0.55/10萬。
2.2.2 腸道傳染病: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51.73/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甲肝報告22例、戊肝報告43例、未分型肝炎15例,年平均發病率分別為0.60/10萬、1.17/10萬、0.41/10萬,3種肝炎各年發病率都在較低水平;痢疾報告393例,占腸道傳染病的20.78%,年平均發病率為10.75/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感染性腹瀉報告423例,占腸道傳染病的47.54%,年平均發病率為24.59/10萬,發病率從2005年的0.41/10萬到2009年上升為57.89/10萬,上升幅度較大;傷寒報告7例,各年發病率較低。2008年手足口病列為丙類傳染病后,報告發病512例,其中2009年報告490例,這也是造成2009年腸道傳染病上升的主要原因。
2.2.3 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25.02/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上升趨勢;其中乙型肝炎報告799例,占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的87.32%,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21.85/10萬,各年份發病率呈上升趨勢;丙型肝炎報告50例,占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的5.46%,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1.37/10萬,各年份發病率處于較低水平;淋病、梅毒分別報告14例、50例,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0.46/10萬、1.31/10萬;2009年報告1例艾滋病,在廣東打工感染,由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2.4 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布魯氏菌病報告發病94例,年平均報告發病率為2.57/10萬,各年份發病率由2005年的0.27/10萬到2009年上升為8.76/10萬;流行性出血熱報告發病6例,分布在3個年份。
2.2.5 其他傳染病:斑疹傷寒報告發病48例,發病率呈下降趨勢。
3、討 論
2005-2009年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傳染病發病率總體上呈上升趨勢,發病率由2005年的103.42/10萬上升到2009年的258.80/10萬,除乙類傳染病中的2007年發病率比2006年略低、丙類傳染病中2006年發病率比2005年略低外,其余各年份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乙類傳染病按發病例數依次為肺結核、乙型肝炎、痢疾、麻疹、布魯氏菌病、丙型肝炎、梅毒、戊型肝炎、猩紅熱、甲型肝炎、淋病、未分型肝炎、傷寒、流行性出血熱、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腦脊髓膜炎、艾滋病;丙類傳染病按發病例數前五位為感染性腹瀉、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斑疹傷寒、流行性感冒。
【關鍵詞】 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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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已有許多文獻報道,為了進一步提高和規范縣、鄉醫療機構疫情報告管理水平,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要求,凌云縣每年都組織開展縣、鄉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現將2007~2008年凌云縣縣、鄉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材料與方法
1.調查對象
凌云縣共調查十個醫療衛生機構。縣直醫療衛生機構2個,鄉(鎮)衛生院8個。
2.調查內容
縣、鄉各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情況和疫情資料管理、疫情的報告登記制度及執行情況。
3.調查方法
按照《全國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方案》的要求,對縣、鄉各醫療單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記的全部門診日志(內、兒、急診、呼吸、皮膚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記(內、兒、傳染科)和化驗室登記薄進行全面檢查,將被查出的傳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和化驗室傳染病確診陽性結果的病例(病種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與該院傳染病登記本核對,同時登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查對,凡沒有排除的或網上沒有報告的病例均屬于漏報病例。
4.統計學處理
數據統計分析采用卡方檢驗,p<0.05有統計學意義。
結 果
1.疫情報告管理情況
各醫療機構均設有疫情管理領導班子和保健科,有專人負責疫情登記、報告、統計和自查等工作,制訂有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規范等。
2.漏報情況
2007~2008年共查出傳染病447例,漏報180例,漏報率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報率分別為43.55%和36.18%,年度漏報情況比較無顯著性差異(χ2=2.49,p>0.05),漏報率相當。見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縣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情況(略)
3.各種傳染病漏報情況
本次調查中沒有發現甲類傳染病,查出乙類傳染病9種,漏報率為29.41%,丙類傳染病4種,漏報率為49.38%。各類傳染病中,漏報率居前5位的分別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為感染性腹瀉(63.24%),第3位為出血性結膜炎(51.46%),第4位為風疹(43.75%),第5位為病毒性肝炎(40.00%)。見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縣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情況(略)
4.不同級別醫療機構漏報情況
統計結果顯示縣級醫療機構漏報率為49.22%,鄉級漏報率為36.68%,兩者比較有顯著性差異(χ2=5.97,p<0.05),縣級漏報率較鄉級高;報告及時率縣級為100%,鄉級為70.29%,兩者比較有非常顯著性差異(χ2=23.23,p<0.01),縣級報告較鄉級及時。見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縣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情況(略)
討 論
調查結果表明,凌云縣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兩年共查出447例,漏報率為40.27%,高于廣西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國250家醫療機構平均漏報率的23.14%[2]。從漏報的病種看,主要是乙類傳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類傳染病的感染性腹瀉、出血性結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與劉麗華等報告[3]柳州市法定傳染病漏報的病種相一致。漏報比較嚴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為檢驗室檢驗發現,檢驗室檢驗員根本不知道需要報告疫情,而檢驗室檢驗員與臨床醫生又溝通不夠而造成漏報。后者是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法制觀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瀉、出血性結膜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細菌性痢疾、肺結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報的主要有3個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瀉、出血性結膜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類管理的傳染病,臨床比較常見,醫生意識淡薄,認為不足為奇而不報。②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為慢性傳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復就診的現象,加上門診病人較多,病人流動量大,易被臨床醫生所忽視。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細菌性痢疾主要是檢驗室與門診醫生相互之間沒有銜接好,門診醫生給患者開具檢驗單后,患者從檢驗室直接將檢驗陽性結果帶走,而檢驗室也未將陽性結果及時反饋給門診醫生造成漏報。
從縣、鄉醫療機構漏報情況看, 鄉(鎮)衛生院傳染病漏報情況反而少于個別縣直醫療衛生單位,主要是這些單位的領導比較重視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傳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實到位,有熟悉業務的專業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漏報率較高的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由于傳染病管理報告制度不夠完善,落實不到位,臨床醫生對傳染病報告管理不重視,領導督促檢查不到位,加上傳染病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抓傳染病報告和開展傳染病相關知識的學習。為此,今后必須加強醫務人員傳染病防治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傳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對法定傳染病的報告意識。
通過傳染病漏報的調查分析,我們認為,為搞好縣一級法定傳染病的疫情報告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應建立健全門診日志、出入院登記和檢驗室登記的管理制度,統一制訂各種表格,并認真做好各項登記工作,同時應建立檢驗室與門診溝通制度,使檢驗室傳染病陽性結果能及時反饋到門診臨床醫生。衛生行政部門應定期組織衛生監督機構和疾控機構聯合起來對本轄區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遲報、漏報、不報)進行處罰和責任追究,確保《傳染病防治法》的貫徹執行。
【參考文獻】
[1]黃麗華,林桂新,卓家同,等.廣西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管理及報告質量情況調查分析[j].疾病控制雜志,2008,12(2):177-179.
[2]施小明,馬家奇,王麗萍,等.2005年全國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情況調查分析[j].疾病監測,2006,21(9):493-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