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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我市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省有關法規和技術規定,結合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含財政資金補助)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獲中央、省和市級資金補助的小型水利項目,前期管理、建設管理、資金管理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山塘、水閘、堤防、護岸、堰壩、河道疏浚、農田灌溉、農村飲水和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條要求水利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正式文件向市水利局統一申報。每年9月30日前申報下年度補助項目。水利、發改、財政部門根據輕重緩急篩選項目,聯合下達年度計劃,視為立項。
不要求水利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單村工程由村民委員會向水利部門提出建設申請,跨村工程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水利部門提出建設申請,獲得水利部門書面同意,視為立項。
列入我市其他專項資金補助計劃的小型水利項目,立項辦法從其規定。
第五條估算建安造價10萬元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的工程,須委托具有水利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估算建安造價10萬元以下的工程,要編制滿足施工要求的實施方案。
第六條初步設計應報水利部門組織評審。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上的工程,水利部門發初步設計批復;概算建安造價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工程,水利部門發評審會議紀要。
涉及其他前置審批的,應在初步設計批復前辦畢。
第七條初步設計一經批復,不得隨意變更;如有重大變動要及時履行變更手續,由原設計審批部門批復變更。
第八條概算建安造價200萬元以上的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須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第九條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占地,單村工程由所在村自行協調解決;跨村工程由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各村解決。
第三章建設管理
第十條水利部門負責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工程建設;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實建設主體。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在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合同中要明確質量標準和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建設主體按照受益范圍確定,單村工程建設主體為受益村;跨村工程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或明確建設主體。
第十三條工程招投標要嚴格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上的工程應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市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工程承建單位原則上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資質;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下的土石方工程可以由其他土建施工企業承建。
第十五條強化合同管理,實行合同備案。建設單位與施工方、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補助資金5萬元以上的項目,合同要在水利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上的項目,實行工程監理制,同時由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實施監督。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基層水利站和鎮(街道)農技服務機構實施監管。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資金補助比例根據我市東、中、西部不同經濟條件和工程類別區別對待,具體補助政策另行制定。經營性工程原則上不予補助(除險加固除外)。
第十八條工程建設資金自籌部分,由受益區群眾按“一事一議”方式決定。補助資金主要用于主體工程建設、主要材料設備采購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建設資金使用監管。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建設單位要設立工程財務專賬,嚴禁擠占、挪用資金和改變資金用途。工程建設吸納的企業、社會資金也要按照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管理。
第二十條補助資金按月或季的工程進度撥付。完成實物工程量85%時,撥付同等比例資金;剩余資金在工程驗收后撥付。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如數追回已撥付的補助資金,并視情節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虛報數據、重復上報,騙取或冒領補助資金的;
(二)項目資金不落實,造成項目無法實施的;
(三)擠占、截留、挪用補助資金的;
(四)因項目建設管理不善,導致不能如期完成的;
(五)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工程設計方案,使工程建設達不到預期效果的。
第五章驗收管理
第二十二條根據小型水利工程不同規模,采取不同的驗收辦法:
(一)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水利部門按有關規程組織驗收,印發驗收鑒定書;
(二)概算建安造價5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水利部門(或基層水利站)組織召開驗收會議,形成驗收會議紀要。
第二十三條工程驗收前,要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明確工程管理單位。
第六章附則
(1)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施工計劃組織問題。水利工程施工計劃組織是在施工前期針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所進行的全面的規劃,由于部分施工單位在水利工程施工計劃組織制定階段,未能按照技術標準嚴格的明確各個施工階段的工序、具體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施工技術控制關鍵,這就造成在后續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混亂,影響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2)水利工程項目現場施工管理控制不嚴。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由于施工工序、施工技術或者是機械設備管理控制不嚴格,甚至部分施工現場為了偷工減料或者是加快施工進度,違反標準的施工作業方法,而且在施工階段缺乏完善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導致施工環節的質量控制效果較差。
(3)用于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項目的原材料質量不合格。原材料質量是實施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質量控制的基礎,如果用于項目建設的水泥、砂石、鋼筋以及混凝土等原材料質量不合格,部分材料甚至沒有經過相應的試驗檢驗就用于現場施工,這勢必會導致水利工程項目質量出現問題。
(4)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技術人員素質。在水利項目施工期間,施工建設隊伍的素質,特別是現場技術員的施工技術水平,直接關系到水利項目建設的施工質量。但是現階段部分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技術人員的施工經驗少,專業技術水平低,因而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難以明確各項施工質量控制重點,導致施工質量控制效果較差。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措施研究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作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點,也是確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順利開展的關鍵。針對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強化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應該重點在以下幾方面開展:
1.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1)制定完善的施工組織方案。在水利工程施工組織計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統籌制定水利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監督、成本以及安全管理計劃。并在水利工程不同的施工階段,進一步細化完善施工方案,明確質量控制管理內容,有效的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水平。
(2)完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質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實。針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項質量控制措施能否在施工過程中有效實施,關鍵還要依靠管理制度進行約束。因此必須結合每個水利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建立全面完善的管理組織體系,并根據合同文件以及設計、規范文件要求,組織專業的質量管理負責人,對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質量控制,及時總結分析容易引發質量問題的工序,并制定可靠的預防措施,盡可能地避免質量問題的發生,通過落實各項質量管理措施,在整體上提升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水平。
(3)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階段開展全面的動態控制管理。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必須針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動態的質量控制管理。在項目建設的初期階段,針對設計方案中的相關要求進行研究,并明確質量工作的重點,確保施工技術人員能夠滿足項目建設的基本要求。在施工階段,結合全面的業主委托監理負責制度,確保施工工序以及施工技術滿足設計以及規范要求。在項目實施竣工階段,則應該嚴格按照相應的技術保準要求,開展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重視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管理工作
(1)完善施工質量控制方法,強化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對于水利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根據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明確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多發環節,并有針對性的制定質量控制管理辦法,確保質量控制工作能夠有條不紊的開展。同時,嚴格控制施工階段的質量,可以將施工階段分為施工準備、項目實施,施工檢查以及質量問題處理等幾個階段,完善各個階段的具體質量管理控制措施,并強化對施工技術方法的控制,確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滿足設計以及規范要求。
(2)重視專業化標準化工程施工隊伍的建設,提高施工作業技術水平。水利工程項目施工中就是由施工承包建設隊伍來實施的,因此確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必須強化對項目施工參與人員的培訓教育,使其明確施工過程中不同施工環節的質量控制要點,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規范開展施工作業,確保施工質量控制目標得以實現。此外,應該進一步完善施工技術,利用先進的施工作業機械設備或者是新的施工技術方法,提高施工作業的專業化與標準化水平,借助現代化的施工作業條件,提升水利工程施工質量。
(3)強化水利工程施工原材料以及機械設備使用的管理。由于水利工程項目施工原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水利設施質量問題是比較多的。因此強化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必須保證水利工程施工原材料滿足設計以及施工規范中的技術要求。在項目建設中所必須使用的砂石、水泥、鋼筋、構件以及混凝土等工程材料,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錢進行嚴格的試驗檢驗,可以采取抽樣檢查的方式,按照相應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檢驗。對于有可能影響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原材料,必須予以廢棄,把好材料關,為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水平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對于各類機械設備,則應該按照設計或者是施工工藝的要求,配備齊全的施工機械設備開展施工作業,并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全面的專業培訓,確保施工作業水平能夠滿足技術要求。同時,應該注重機械設備使用的安全管理,避免設備操作不當導致項目建設出現各種安全事故問題。
(4)在施工階段,做好施工質量、進度以及造價的統籌管理。施工質量、造價以及進度作為施工管理的三要素,三者之間的關系也是息息相關的。因此,在施工管理上,應該統籌結合,協調管理。片面追求降低施工成本或者是加快施工進度,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或者是違反施工作業技術要求,勢必會導致施工過程出現質量問題,而質量問題的出現則會導致成本投入加大,施工進度放緩,適得其反。因此,必須通過強化質量管理,實現三要素管理之間的協調平衡。
3.進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
在水利工程項目主體工程以及附屬工程施工結束后,必須通過驗收工作對項目建設情況是否滿足設計以及質量要求而開展的考核工作。通過規范完善的驗收工作,可以有效地約束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以及工程合同規定,完成項目建設工作,從而確保項目質量滿足要求。
(1)明確水利工程驗收的主要項目,按照相應文件要求開展水利工程驗收工作。對于房屋水利工程而言,工程驗收的項目主要包括主體結構以及附屬工程的質量檢查工作。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依據則主要包括設計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施工合同、設計變更文件、質量驗收標準等一系列內容。并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水利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
水利工程建設關系國民經濟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歷來重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不斷創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對環境保護更加重視,相繼提出“生態文明建設”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等戰略,方城縣水利工作在國家戰略政策指引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穩步提升。
一、取得的成績
方城縣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實行了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規范了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項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驗收管理和資金使用管理,圍繞全縣水利改革發展實際,強力推進,開創重點水利項目建設新局面,僅2014年建設飲水工程27處,解決了7.47萬人飲水安全,3條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全部完成,小水庫除險加固批復項目99個,完工99座,小農水重點縣項目全部完工。方城縣連續九年獲得南陽市“興水杯”獎。
二、實施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程開好頭。項目前期工作對項目建設順利與否以及建成后的經濟性、合理性和可靠性都將起到決定性的影響,是水利基本建設程序中的關鍵環節和基礎。
方城縣水利局一是成立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小組,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牽頭負責”的工作機制,編制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前期實施方案,合理安排前期工作計劃;二是嚴格遵守設計審批管理規定,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上報審批項目,做好設計審批各個環節的工作,嚴把規劃設計關;三是做到項目前期規劃設計與工程實際相結合、與水生態文明建設相結合、與改善民生相結合、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規劃設計過程中充分征求項目所在地黨委、政府和村組干群意見,避免日后出現大的設計變更;四是足額落實前期工作經費,確保前期工作順利開展。
(二)優化施工環境,確保順利施工。方城縣重點水利項目點多、面廣、分布零散、內容復雜,優化施工環境尤為重要。
方城縣水利局一是通過多種形式向受益區群眾宣傳水利投資政策、水利項目公益性屬性以及項目實施程序等,從輿論上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同時,深入當地了解群眾的心理及生活特點,與群眾進行良好的協調溝通,有效地激勵和調動群眾支持工程建設的積極性,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阻工誤工事件;二是凡是與法有據、政策有規定和項目批復有預算的補償,都認真落實兌現;三是縣政府成立了重點水利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縣直部門和鄉鎮的責任并與項目鄉鎮簽訂責任書;四是項目實施前,將項目概況向當地干部群眾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立項前即簽訂有關工程占地、用電等方面的承諾書,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嚴格落實“六個前置條件”,前期工作存在問題和隱患的,及時進行調整;五是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實行高位督查,在施工關鍵節點對重點項目進行督查,督查結果作為年終總評的依據之一。
對施工環境不優、矛盾糾紛協調不力的鄉鎮和單位通報批評,限期改正。
(三)確定工程管理目標,保障工程整體落實。水利工程整體落實需要科學調度和合理的宏觀管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堅定的工程建設管理目標,堅持從基礎做起,抓好項目風險管理大綱管控,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設和管理成效。
這不僅從宏觀上牢牢把握住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目標方向,確保了項目工程的全面順利實施,而且在項目管理、造價管理和質量管理等方面,都嚴格要求達到相應的工程管理目標。
讓每位工作人員明確自身職責,明白崗位工作性質,發自內心自覺自愿的產生主動工作的動力,努力履行自身崗位職責,努力實現工程管理目標。
(四)提高管理水平,打造優質工程。為打造優質工程,方城縣水利局一方面抓進度,落實工期。實行重點水利項目建設定期通報制度,對進度落后的工程進行重點跟蹤,督促進度。
掃清工程遺留,對沒有按時完成竣工驗收的項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限期完成。
對個別遺留任務重、推進難度大的項目,局班子成員分包重點環節,指導責任股室限期完成。督促施工企業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另一方面抓質量,落實效益。
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建設程序規范、監管有力、責任具體、質量可靠。并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和保障體系,強化督查,嚴格管理,把好施工資質關、監理關、資金撥付關、項目驗收關。發揮紀檢、檢察、財政、發改、審計等部門和村民代表的監督作用,共同促進工程質量建設工作。
(五)優化完善設計方案,確保科學合理施工。在工程立項和設計初期要做好環境影響評估,以便處理好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各種不利因素。
要注重依據施工過程中現場考察對設計技術資料進行動態更新,及時合理地調整變更設計和階段性計劃,優化完善設計方案,以實事求是和科學的態度及時補充修正施工細節,確保工程設計與環境相協調,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確保建成的工程利國利民。
(六)嚴格落實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水利項目工程質量摸得著、看得見,而工程質量影響因素看不清、很復雜。
對各個項目工程嚴格執行監督管理程序,不僅抓好水利工程實體質量,而且狠抓行業管理,高度重視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整治水利工程市場秩序,提高各主體質量意識,規范各主體質量行為,提高水利施工技術水平和監督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是由各階段密切組合而成。只有做好各施工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才能抓好整個水利工程監督。為此,對工程各階段都要制定詳細的監督管理辦法,實行由點到面的監督管理,堅決杜絕監督漏洞。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管理,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營造和諧穩定的水工程建設環境,根據《縣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工作方案》(鳳治工辦發〔〕1號)和《臨滄市水利局關于印發臨滄市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水發〔〕64號)要求,結合我縣水利行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是: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水利項目為重點,堅持“圍繞中心、統籌協調、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和“集中治理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著力解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工程、資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水利改革與發展提供保障。
階段性目標是:全面治理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使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水利工程建設法規制度比較完善,互聯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領導干部違法違規插手干預水利工程建設的行為受到嚴肅查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現象得到進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務
依照全縣及市局的總體部署,計劃用2年左右的時間,對1月1日以來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立項、在建和竣工的規模以上水利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水利項目逐一進行排查治理,切實解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進決策和規劃管理工作公開透明,確保水利規劃和項目審批依法實施;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促進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行政行為、市場行為更加規范;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建立規范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體系;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責任制,確保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進一步建立預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
二、職責分工
按照“分級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的原則,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縣水利局負責直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排查治理,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各鄉鎮負責所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主管單位直接負責所管項目的專項治理工作。
縣水利局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所管理業務領域建設項目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總工辦牽頭負責水利工程規劃、項目立項審查審批、投資計劃管理等工作;勘測設計隊牽頭負責水利項目前期工作;病處管理局(總工辦)牽頭負責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險水庫)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牽頭負責水土保持建設工程;工程管理站牽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干支渠防滲、節水灌溉、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工程;防辦(抗旱防洪股)牽頭負責河道治理和水電等工程;水政股牽頭負責取水和排污許可管理等。
三、任務分解
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治理工作任務,分解為如下4個方面22項內容:
(一)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著重解決或避免擅自改變規劃、未批先建、違規審批、設計粗糙、“報大建小”和不按程序變更設計以及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突出問題,促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和審批公開透明、依法實施,不斷提高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質量。
1.加強水利規劃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完善規劃論證制度,提高規劃專家咨詢與公眾參與度,強化規劃的科學性、民主性;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管,開展規劃后評估;對依法批準的水利工程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2.嚴格水利項目審批。進一步明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主體和審批權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項審批集體研究決策機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2號)等政策規定,認真執行水利項目審查、審批、核準、備案管理程序,加強項目立項審批前置條件監管,嚴格實施規劃同意書審批、水資源論證及取水許可審批、涉河建設項目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審、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水行政許可事項,開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加強與有關部門在項目分類、審批權限、報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銜接。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項目前期工作招標制度,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勘測設計任務,加強勘探測量工作,嚴格各設計階段工程設計標準和等別, 認真執行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范,確保勘測設計工作達到規程規范要求深度;加強概算編制管理,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從規劃布局、工程方案比選論證、建筑物用地控制標準等方面從嚴把關,優選工程占地少、經濟合理的工程方案;對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項目,一律不安排投資計劃。
責任領導:何國偉
牽頭單位:勘測設計隊;協辦單位:總工辦、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4.加強設計變更和概算調整管理。認真貫徹國家和省級《水利建設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設計變更手續,重大設計變更須報原審批單位審批;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管理的通知》(發改投資〔〕1550號),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管理,確需調整概算的中央投資水利項目報原審批單位審批;嚴格執行資金撥付和使用程序,對未經審批的超概算、超計劃的項目部下達預算,不支付資金。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財務統計股、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資金落實。督促檢查地方落實水利建設項目配套資金;加強對水利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審批新上項目、調減投資計劃安排,申請財政部門扣減預算、調整轉移支付資金的方式進行處罰,促使地方配套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責任領導:紀元武
牽頭單位:財務統計股;協辦單位:總工辦。
6.強化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管理。進一步明確水行政主管部門為主體的農村水能資源管理職責體系,建立健全規范高效、協調有序的農村水能資源管理工作機制;開展農村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并加強成果管理;配合省市縣有關部門編制和修編中小河流水能開發規劃,科學合理確定水能資源開發程序和開發方案;建立和完善農村水能資源公益開發與政府調控制度;配合各級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四無”水電站,堅決遏制水能資源無序開發。
責任領導:楊旭新
牽頭單位:水政水資源股;協辦單位:防辦(抗旱防洪股)、水政監察大隊。
(二)規范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
著重解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等突出問題,促進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7.規范招標活動。繼續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貫徹實施工作,規范招標文件的編制,提高招標質量。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8.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14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令第3號)和《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發改法規〔〕1361號)等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招標投標程序,嚴格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嚴格審批非公開招標項目,確保依法應該公開招標的項目實行公開招標。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9.規范評標工作。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科學合理,加強圍標串標管理,有效控制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行為;防范和打擊圍標串標、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三)加強工程建設和質量安全管理
著重解決項目法人組建不規范、管理力量薄弱、轉包和違法分包、監理不到位、質量與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資金管理使用混亂等突出問題,避免重特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發生。
10.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法規制度,分類作出處理,不適應的予以廢止,不完善的及時修訂,需要新出臺的抓緊研究制定。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注重制度之間的配套銜接,增強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和時效性。
責任領導:楊旭新
牽頭單位:水政水資源股;協辦單位:總工辦、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決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結合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水土保持、農村水電等工程實際,加強對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項目法人組建、招標投標、工程監理等重要環節的調查研究,規范建設管理;統籌建設管理力量,開展業務培訓,培育發展專業化的水利建設管理隊伍,積極穩妥地推進項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責任領導:范玉龍
牽頭單位:工程管理站;協辦單位:病處管理局(總工辦)、測設計對、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2.嚴把水利建設市場準入關。嚴格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做好水利建設市場設計、監理、施工、招標、質量檢測等單位的資質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設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場清出機制;參加單位必需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不得超越資質權限和任意擴大經營范圍。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3.加強建設監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等有關制度開展監理工作,落實《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規范》、《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導則》、《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導則));積極培育水利工程監理市場,著力規范監理市場秩序;強化監理行為監管,督促監理單位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保證現場監理力量;加強監理人員知識更新培訓,提高監理人員業務素質和實際能力。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4.加強合同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認真貫徹《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臨政辦發〔) 164號),督促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約意識,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設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5.嚴把開工審批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主體工程開工前,項目法人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 64號)和《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開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號)的規定申請開工,經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開工。嚴格審核項目開工條件,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弄虛作假騙取開工審批的建設項目要嚴肅處理。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6.強化驗收管理。嚴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0號)、《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等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竣工驗收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檔案等專項驗收,并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及審計工作;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進行后續工程施工。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辦公室、財務統計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7.加強質量管理。根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7號)、《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水利部令第9號),健全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質量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落實質量終身負責制;根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 339號),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經費,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提高監督水平;認真貫徹執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確保質量檢測工作有序開展。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水政水資源股、水財務統計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8.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建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相結合的管理體系,落實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和安全事故查處督導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
責任領導:李自圣
牽頭單位:安全辦;協辦單位:病處管理局(總工辦)、水政水資源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19.加強基建財務管理。督促項目法人加強項目賬務管理,嚴格資金撥付和使用程序,嚴禁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規范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區、農村飲水安全及擴大內需水利工程等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責任領導:紀元武
牽頭單位:財務統計股;協辦單位:病處管理局(總工辦)、水政水資源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四)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做到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信息公開透明,市場推入和退出機制健全,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市場程序,逐步建立互聯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誠信體系。
20.公開項目建設信息。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信息,公開項目招標過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檢查、安全檢查和竣工驗收等相關建設信息。廣泛梳理有關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平臺,逐步實現水利行業信息共建共享。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強化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責任領導:李自圣
牽頭單位:辦公室;協辦單位:總工辦、水政水資源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體系建設。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信用信息入庫,并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信用記錄進行整合,實現信息共享和交換,促進社會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制度。
責任領導:胡國慶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水政水資源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制定出臺建設管理問責辦法、咨詢評審管理辦法和勘測設計問責辦法,對勘測設計、咨詢評審和建設管理各環節逐步推行問責制。
責任領導:李自圣
牽頭單位:總工辦;協辦單位: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勘測設計隊、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辦(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驟
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深入排查問題(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鄉鎮、各項目管理單位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自查自糾,嚴格做到全面普查,認真查找重點工作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辦法,并于今年底將自查報告報送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屬各單位對所管業務領域建設項目專項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指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2月,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選擇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組織重點督查。
第二階段:認真進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針對自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糾正;落實監管責任,健全有效聯動、密切監控的監督機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查處因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及時總結并推廣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認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法規制度和規范性文件,不適用的要及時廢止,不健全的要盡快修訂完善。
第三階段:鞏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時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法規制度,進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規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各牽頭單位、各鄉鎮寫出專項治理總結報告,于20xx年8月底前報送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綜合類總,并向市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當前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周密組織,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縣的專項治理工作,請各鄉鎮和項目管理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整體推進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局屬各單位要明確目標、進度和時間要求,切實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
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扎扎實實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要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將工作責任和措施分解到項目,落實到人員,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確保領導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保證按期完成任務。
(三)搞好協作配合
要發揮整體效應,系統解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牽頭單位要及時向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和有關工作建議,及時傳達省、市關于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確保政令暢通。要加強溝通協調、團結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實,全力推進。
位于北部,總面積1233平方公里,轄24個鄉鎮,總人口7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8.8萬人,水資源總量1.2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僅170立方米,畝均水資源量97立方米,不足全省的1/6、全國的1/12。“九五”初期,飲水困難人數達62.58萬人,占農業人口的92%以上。人畜飲水主要靠淺層地下水,但淺層地下水水資源貧乏,且均呈現高含鹽、高含氟,高氟水、苦咸水分布面積620.12平方公里,占全縣總面積的50%以上,共涉及等18個鄉鎮184個行政村40.08萬人。資源性缺水和水質性缺水是我縣水資源的兩大特征。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已經成為興縣富民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要問題,已成為制約全縣經濟發展的“瓶頸”。
近年來,“要興富平先興水,富平要富先富水”已經成為全縣上下的共識。“九五”以來,縣委、縣政府始終把發展水利事業作為振興富平經濟的首項基礎工程,每年把供水項目工程建設列入縣上重點工程來抓。特別是從年開始國家決定,在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解決人畜飲水困難。我們緊緊抓住這一機遇,從水資源短缺的實際出發,加強水資源的最優配置,堅持“確立新觀念、開拓新項目、創建新機制、塑造新形象、謀求新發展”的五新興水思路。推行項目帶動戰略,提出“政府推動、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和“集中資金、突出重點、水源共享、集中連片、穩定解決、建管并重”的建設原則。加強領導,建立機構,加大投入,強化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全力建設這一德政、富民工程。
二、項目計劃與完成情況
一期農村飲水解困項目,年度,省、市下達我縣飲水解困項目計劃9處工程20個項目,解決6個鄉鎮18個行政村2.546萬人的飲水困難,其中一、二批12個項目1.78萬人,三批8個項目0.766萬人。計劃總投資768.92萬元(一、二批532.32萬元,三批236.6萬元),其投423萬元(一、二批293萬元,三批130萬元),地方配套345.92萬元(一、二批239.32萬元,三批106.6萬元)。同時,下達二期計劃共2個項目,解決2個鄉鎮2個村940人飲水困難,計劃總投資28.1萬元,其投15.5萬元,地方配套12.6萬元。一期三批(含二期)設計批復總投資253.76萬元,其投138.5萬元,地方配套115.26萬元(含二期總投資25.85萬元,國投17.1萬元,地方配套8.75萬元),解決0.86萬人飲水困難。
我縣飲水解困項目建設,嚴格按照項目計劃和設計批復,參照項目建設程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落實責任和措施,積極組織實施,嚴格項目建設管理,全面完成了項目建設任務。工程建設于年月開工,年月底全面竣工。共分二次進行,第一次建設年月開工,年月底竣工,完成了一期年一、二批工程建設。共建成飲水工程5處,打配機井6眼,建管理站、配水站6處,房建1168平方米,圍墻1092延米,塔池7座,加壓站2座,架設高低壓線路7.7公里,架設變壓器5臺,建閘閥井、水表井等附屬建筑物49座,鋪設管網33.85公里,移動土方4.24萬立方,投工3.26萬個工日,已解決4個鄉鎮12個村1.78萬人的飲水困難,完成總投資548.23萬元,占計劃總投資102.99%,其補293萬元,占計劃國投100%,地方配套255.23萬元,占計劃106.65%。
第二次建設年月開工,月底竣工。完成了年三批和年二期工程建設,共建飲水工程6處,打配機井3眼,建管理站4處,房建面積301平方米,塔池5座,加壓站1座,架設高低壓線路3.7公里,架設變壓器2臺,建閘閥井、水表井等附屬建筑物72座,鋪設管網28.87公里,圍墻442延米,移動土方2.34萬立方,投勞1.88萬個工日。解決了5個鄉鎮10個行政村0.7824萬人(飲水776人在改水中)的飲水困難,完成總投資258.5937萬元,占批復總投資101.9%,其投138.5萬元,占批復100%,地方配套120.0937萬元,占批復104.19%(含二期總投資26.6874萬元,國投17.1萬元,地方配套9.5874萬元,)。
在工程建設中,我們緊緊圍繞重點項目建設,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建成的供水工程已全部投入試運營,入戶率達到40%;落實了管護責任,成立了9處(含11個工程)供水管理站,其中縣管工程2處,鄉管工程9處,招聘管理人員20人;建成了等11處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的集中供水工程。
三、主要做法和體會: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國家計委、水利部、衛生部《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飲改水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農村飲改水項目資金報賬制實施細則》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飲水項目工作的領導,保證項目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項目建設,將飲水項目列入十項重點工程之一。在項目建設前期,縣政府及時將“農村飲改水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飲改水項目管理工作;縣長,主管副縣長、水務局局長副組長,政府辦、水務局、財政局、計劃局、衛生局、電力局、國土資源局及項目區十四個鄉鎮的鄉鎮長為成員。并在縣水務局下設辦公室,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總工為技術總負責。辦公室負責項目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項目規劃、年度計劃,評審縣批工程初步設計,監督工程資金,進行技術指導、質量監督,組織管材招標、竣工資料匯編、階段檢查驗收和竣工初步驗收。在項目建設中,縣長賀韌多次深入施工一線,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認真負責,積極配合。縣水務局全力以赴,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按照項目建設要求,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及時成立了“水務局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在項目實施中,項目辦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現場辦公,在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部門鄉鎮多,資金籌集量大的情況下,項目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克難攻堅,落實群眾自籌,協調解決征遷、占地問題和群眾投工投勞,為工程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施工環境,保證了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
(二)明確任務、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年月日,縣政府及時組織召開了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領導參加的項目建設專題會議。明確了職責,落實了項目建設任務。縣經濟發展局負責投資計劃的審批、進度表會簽;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監督、報賬審批表會簽、審批竣工財務決算;縣衛生局負責改水項目的監督管理、水質檢測、改水工程進度表會簽;縣水務局是項目的實施單位,負責項目主管部門(市水務局)下達的項目計劃和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項目實施,上報工程進度和用款計劃,按程序申請報賬;有關鄉鎮負責群眾自籌的落實,組織群眾投工投勞,保障施工建設環境通暢。縣項目辦按照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及時將縣政府“關于年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工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下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鄉鎮,并按照省市《細則》精神,印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方案》和《關于下達年度農村飲改水項目群籌資金計劃和投工投勞計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訂了建設任務、標準、工期等具體措施,把項目建設責任和任務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
(三)科學規劃,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是一個貧困又缺水的農業大縣,發揮有限水資源的最大效益,是工程建設的前題和要求。為了保證項目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依據國家水利部《農村人畜飲水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管理細則》中農村人飲困難“三個一”的標準,采用集中連片供水方式,供水設施建設到自然村公共給水點,有條件的村組供水到戶,水質符合《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我們邀請有關專家來我縣進行實地踏勘,對工程建設的可行性提出了科學論證,對水源地水量進行了詳細的論證,并對水質做了化驗,結合富平實際提出了北部山區建水窖,地區建集中供水工程,有條件的盡量采用“380巖溶水”作水源,實行水源共享,合理調配,集中連片供水的總體解決方案。按照市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實施方案》,縣項目辦及時組織召開了縣、鄉、村三級干部座談會議,討論項目工程規劃方案,選擇縣水利勘測設計隊進行項目工程施工設計。
縣水利勘測設計隊及時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專業班子,進行了現場實地勘測,按照有關設計標準,精心進行項目工程設計,對主要供水設施蓄水池、加壓站、水塔等的設計,嚴格采用國家標準圖集;具體供水方案,因地制宜,堅持“水源共享,高水高供,低水低供,集中連片”的設計原則。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設施配套齊全,突出我縣飲水項目工程設計特點。按照分級審批程序,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全部通過了市、縣專家組評審。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管理,縣項目辦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管理文件匯編》等省、市有關文件;向各成員單位和項目鄉鎮印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方案》,給施工隊、技術員、監理等轉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建設管理文件。從組織機構、項目管理、計劃與資金管理、獎罰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做了詳盡的、易于操作的明確規定,積極推行項目管理卡制度,逐鄉、逐村建立卡片。卡片內容明確了工程措施、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解決戶數、人數及完成時間等,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實行“項目管理、規劃到卡、按卡實施、建成消號”的制度,做到把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辦實、實事辦好。
(四)加強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我縣飲水解困項目資金以群籌為主,國家投資為輔,采取多元化、多渠道解決工程建設中的資金問題。在項目建設中嚴格執行省、市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在總投資不變的情況下,對一期一、二批項目根據工程的難易程度,進行了個別調整;一期三批(含二期井通、西河)項目按批復實施,全面完成了項目建設投資任務。共完成投資806.8237萬元,其投431.5萬元,地方配套375.3237萬元。解決了2.5624萬人的飲水困難。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設立了農村飲水項目資金專戶,項目資金實行分級管理。縣項目辦管理、監督國家投資資金的使用,鄉鎮負責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國投資金實行市級報賬制,根據工程進度,項目辦組織水務、計劃、財政部門進行查驗,匯簽工程進度表,資金報賬審批表,由縣水務局在市水務局報賬支付,國投資金主要用于工程管材、水源井、管網鋪設電力設施,土建主體工程建設;配套資金主要用于工程征遷占地、青苗賠償、投工投勞和其他工程建設。為了保證自籌資金及時到位,縣項目辦將項目區群眾自籌資金記入工程專戶,并結合項目區群眾收入水平較低的實際情況,對自籌資金采取群眾集資,工程占地、青苗賠償、電力設施、管道土方開挖回填、投工投勞等以勞折價形式記入群眾自籌,投工投勞按受益村落實,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計劃全部落實后,項目辦方可安排工程施工。國投資金實行市級報賬制,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封閉運行,減少了中間環節,促進了工程進度,并由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監督,確保了項目資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設。
(五)嚴格管理,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對項目工程實行縣級領導包干,部門領導負責,一名技術員把關,有關單位和鄉鎮積極配合,并納入縣上年度考核內容,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參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質量標準進行項目管理,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高速度、高質量、高效益。縣水務局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和質量標準及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要求,嚴格管理,精心施工;及時成立了“水務局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堅持按“設計施工,合同管理,驗收簽證,審批報賬”原則,嚴把工程質量關。在工程施工方面,對施工企業的資質證、設備、技術力量、業績、資金和質量保證金等進行嚴格審查,選擇有資質的縣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施工。
單項工程,項目辦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機井、土建、安裝施工合同13份,合同金額113.95萬元;與供應商簽訂了管材合同4份,合同金額24.55萬元。進行合同管理,界定工期、質量和投資,確定施工規范、質量標準,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抽調10多名工程技術人員進駐工地,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和質量把關,食宿在工地,嚴格按設計施工;并聘請具有監理資質、經驗豐富、責任感強的水利監理工程師2名,進行工程質量監理,確保了工程的質量。在水源建設方面,對新打水源井出水量進行了抽水試驗,確保水量滿足項目用水需求;在工程實施中,嚴格按工程施工程序進行,實行“三檢”制,即施工企業自查自檢,項目辦不定期抽檢,整體項目進行終檢;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實行接收貨驗收簽證;對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等,實行工程檢查驗收簽證制度。pvc管材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縣政府采購中中心同意,縣項目辦抽調水務、計劃、財政等有關人員組成招標領導小組,縣監察局、縣采購中心進行監督,進行了統一邀請招標采購,在資質審查中,嚴格審查生產企業營業證,生產合格許可證,選擇正規企業產品。對所采購管材,認真核查出廠合格證,實行工地質檢、驗單接貨簽證制度,并按材料出入庫進行管理。
(六)認真檢查,嚴把項目驗收關。農村飲水解困項目,按照《農村人飲項目驗收內容和評分標準》和《農村人畜飲水項目階段性監測與評估暫行辦法》,工程建設實行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或交工)驗收簽證,單項工程竣工初驗簽證或竣工驗收簽證制度。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由承包單位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報監理驗收。監理工程師,現場技術員,檢查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驗收合格后填寫分部分項工程簽證;單位工程(或交工)驗收,以合同為單位進行,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申請,由縣水務局項目辦收集核對,填寫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報縣項目辦驗收;單項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進行竣工決算,報縣水務局項目辦審核,經縣財政局委托中介機構審價,由縣項目辦收集編制竣工資料,組織水利、計劃、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驗收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按建設規模、投資、工程量、工程效益、技術規范、標準和質量要求進行竣工初驗或驗收。
填寫單項工程竣工初驗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通過初驗或竣工驗收,所建11處工程質量總體評價為優良,項目投資和建設任務全面完成,工程規劃布局經濟合理,按設計圖紙施工;配套設施齊全,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水源充足,滿足用水需求;水質符合國家《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財務帳目清楚,審計合格;國補資金足額到位,地方配套按計劃落實;竣工資料齊全,按村建檔建卡;落實管護責任,水費征收合理,工程效益顯著。目前,工程全部成立了管理站,有專人管理,制度健全,引水入戶率總體已達30%,運行良好,群眾十分滿意。同時,省、市、縣電視臺、《日報》、《日報》等新聞媒體分別就飲水工程作了專題報道,受到社會各界好評,充分肯定了該項目工程建設的必要性、重要性,充分體現了該項目工程是關心人民疾苦、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
(七)加強管理,發揮工程效益。工程竣工后,為了克服以往“重建輕管”的思想,縣水務局及時下達了《關于成立飲改水工程管理機構及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和《農村飲改水項目管護責任書》,確定了供水工程管理權屬和臨時水價。真正達到“修一處工程,明晰一處產權,核定一個合理水價,服務一方群眾”的目標,并對已建成的供水工程,要求做到“六有”:有管理站、有管理人員、有計量設施、有合理價格政策、有技術檔案、有水源設施和工程保護措施,同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理順產權關系,明確管理主體和管理責任,縣水務局委托縣水管站負責全縣鄉村供水管理工作,跨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在縣水務局指導下成立飲水工程管理站進行管理;一個村或幾個村集中供水工程,縣水務局委托鄉(鎮)供水站或鄉(鎮)水管站進行管理,供水站站長是工程管護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該站供水工程設施的保護、維修和安全運行。項目工程建成后,成立了供水管理站負責供水工程,西村供水工程并入流曲供水管理站管理,屬縣管工程;等9處供水工程委托所在地鄉鎮政府水管站管理,屬鄉管工程。
在管理人員落實后,先后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在水源與水利工程、農村自來水、衛生防疫、水質監測、財務支收管理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條例等方面對管理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提高了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制定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加強供水設施管護,嚴格操作規程;實行供水水源水質定期通報當地政府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水安全。嚴格水費收繳,實行抄表到戶,按表結算,接受用戶監督;水費標準由供水企業根據供水成本核定,報水務局審核,經縣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目前,由于工程剛剛建成,現處于試運行階段,制水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尚未確定,試運行期執行臨時水價,待運行正常后,根據運行成本報請縣水務局和物價局進行水價審批。工程運行正常后,供水單位要實行公示制度,定期對水價、水量、水費收支特別是工程折舊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積極推行“水價、水量、水費”三公開,減輕農民負擔,讓群眾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嚴格水費收支管理。水費收入中的折舊費、大修費,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在不影響本工程維修和擴大再生產的情況下,縣水務局有權對飲水工程的折舊費和大修費進行工程間調配,以充分發揮工程效益,促進供水事業持續發展。
四、項目效益和影響
我縣農村飲水解困工程的實施,使項目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明顯改善,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充分體現了飲水解困工程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