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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工程監理問題對策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for engineering quality, the project progress and economic benefit has a very good security role.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appeared in the process of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advances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in hopes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can draw lessons from i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目前,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大多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實行,對水利工程的工程進度、質量、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水利工程監理市場由于建立的時間比較短,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一、水利工程監理中出現的問題
1、項目法人
水利工程大多是由國家進行投資建設,然后相關政府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是對項目的質量、進度、安全、資金進行管理,確保整個水利工程項目能按時按質的完成,交付使用。項目法人在對下面的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管理時,采用的是市場經濟體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帶。項目法人的責任不清,對承包方的審查不夠,很多資質、施工水平欠缺的隊伍參與到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設過程里,直接造成了水利工程質量的下降。
2、承包方
承包方通過與項目的發包方簽訂相應的施工合同,主要負責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建設。在承包方方面也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很多施工企業施工資質不達標,在競標過程中,通過借其他施工企業的資質來競標。而在中標后,由于缺乏相應的人員、設備以及資金投入,在施工過程中,并沒有按照相應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由于施工設備不健全,難以滿足工程需要。而很多施工人員對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不了解,導致在水利工程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是施工企業在獲得中標后,將工程多次轉分包,賺取中間差價,而分包下去的施工單位難以保證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不按照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導致水利工程在建成后存在很多質量問題。
3、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必須具有企業的法人資格,同時還要取得相關的責任認證,在同發包人簽訂監理合同后,為水利工程的建設提供監理服務。監理部門在水利工程監理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很多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社會責任感不強,有待提高;其次是很多監理單位自身的產權關系不清,有的是事業單位編制,有的是國有企業模式。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監理細則和規劃互相抄襲,對水利工程工程項目的針對性很差。
二、解決水利工程監理相關問題的對策
1、依法落實招投標制度
水利工程項目是由國家投資建設,做為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應該承擔起自身的責任。項目法人在獲得工程項目之前,應該系統學習相應的政策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應的法律條文應該非常熟悉。在招標過程中,應該嚴格按照招標程序進行,對不符合施工資質企業應該采取措施,保證將招投標制度落實到工作實處。
2、加強監理隊伍的管理,為工程質量提供有保障的監督
水利工程的主管部門要對整個工程的施工企業進行資格審查,這就對監理部門提出了比較高的工作要求。監理部門在實施監理任務之前必須具有相應的工作資質,對于不合格的工程人員應該追究相應責任。要建立現代化的監理管理體系,提高監理工作人員的素質,加大自身審核力度,對不符合規范的監理單位和人員進行淘汰。
水利工程項目質量能否達標,監理部門在這過程中扮演著重要作用。一旦監理企業自身出現問題,工程項目質量將難以保證。強化監理隊伍的管理,讓所有的工程監理人員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同時還要樹立他們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保證整個水利工程項目順利完成。
3、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
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是建設項目的所有者,在項目前期,需要籌措工程建設資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對工程質量、生產質量負責,而在工程投入使用后,還要讓水利工程項目發揮自身效益。項目法人要同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多個部門簽訂各種合同,保證工程能順利開展、交付使用。項目法人要對整個項目負責,在水利工程項目中占據重要位置,一旦項目法人出現問題,會對工程項目造成嚴重影響。政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的管理辦法。對項目法人的職責、監管、績效考核進行明確的制度規定,建立項目法人的監管和績效考核制度,明確各級建設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
4、加快監理企業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水利工程項目的監理企業應該明確自身職責、產權清晰,按照科學的方法進行管理,建立適合企業發展的現代企業制度。監理企業可以按照合伙制的組織形式發展。合伙制的組織形式具有的很多特點非常適合水利工程監理企業。首先,合作人之間要承擔連帶責任,一人出現問題,其他人同樣有責任。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激發相關監理人員的社會責任感,保證監理活動能有效開展。其次,合伙制可以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核心工作人員相對穩定。第三,不同專業的監理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合伙人,成為一個熟悉多領域的組織團體,保證整個監理過程順利完成。監理企業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人員素質則是監理企業的靈魂。
三、結語
水利工程監理可以為工程建設提供保障。作為工程項目法人應該對整個工程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保證工程監理可以有效完成自身工作。在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可以得到及時解決。而作為監理單位首先也要明確自身的工作職責,在工作過程中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工程項目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同時監理人員要不斷強化業務水平,提升自身素質,為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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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S].2007.
關鍵詞:水利;監理;問題;對策 ;方法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i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the people's life, modern agricultural irrigation and flood control and disaster relief of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to the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in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But in ou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practice, the parties joining into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are there have been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work strategies and methods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Supervis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methods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水利工程監理和其他建設工程監理大同小異,小異在于水利工程涉及的外部環境更廣泛、更復雜。這就要求監理工程師有更強的協調能力和組織應變能力,及時發現問題,減少甚至避免不利因素對工程項目施工的威脅,促使工程項目施工能夠做到質量優、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水利工程建設中,監理工程師在控制工程質量、施工工期、計量支付及執行合同諸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參建各方存在的一些問題
1.1項目法人
水利工程多是由國家投資建設,政府是投資人。由投資人(代表)組成或由投資者負責組建項目法人,對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管理和生產安全負總責。在水利工程建設中,有些項目法人責任制的實現形式基本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建管一體的模式,形成了建設管理鏈條中項目法人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而項目施工過程管理實行的是市場經濟體制,使居于建設管理核心的責任主體出現了難以有效監督和管理,項目法人單位性質不清,權責不一,項目法人責任難以落實,貫徹始終。招投標工作不夠規范,違規操作,虛假招標或直接發包工程,導致低資質或無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參與工程建設。
1.2承包方
承包方是與發包方簽訂了施工合同,實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①資質不達標,不少施工企業存在借資質中標的現象。中標后,無力兌現承諾的人員和設備的投入,不能嚴格按照技術方案進行施工。技術人員不熟悉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設備種類不全,數量不足,完好率底,機械性能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②工程多次轉分包,層層收管理費,資金流失,經濟利益驅使偷工減料,不按規范和技術標準施工,施工項目部存在以包代管的現象,在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方面存在較多隱患。
1.3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資格等級證書,并與發包人簽訂了監理服務合同,對項目法人提供在監理合同范圍內監理優質服務。監理單位有企業和事業兩種性質,按其隸屬關系基本可分為4種類型: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或其直屬事業單位成立的監理單位;二是勘察設計、科研、教學單位成立的監理單位;三是施工企業設立的監理公司;四是由企業法人、社團組織或個人投資成立的股份制監理公司。監理單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① 監理單位自身產權關系不清晰。監理單位有些是按照國有企業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業單位編制,這些組織形式在監理實踐中有產權關系不清晰的問題。
② 監理單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規范。有的監理單位的規章制度職責不明,可操作性差;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抄襲多,針對性差。
③ 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作風還有待提高。
2水利工程監理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法及相關對策
監理作為項目法人委托的各施工合同的管理人,必須要提供高水平、高質量的服務,并且應以對工程有利為第一原則。監理工作必須得到項目法人的大力支持和參建各方的配合才能取得成效,否則監理工作將面臨很大困難。解決水利工程監理中的問題,著重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1)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強制培訓項目法人,使項目法人系統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特別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使其明白項目法人和監理單位是平等的合同關系,要相信和支持監理的工作,放手讓監理“公正、獨立、自主”地依法開展工作。水利工程多是國家投資,項目法人由公務員擔任,所以要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執政為民和科學發展觀,按法律法規和程序依法行政。監理協助項目法人切實落實招投標制度。健全招投標管理體制,科學編制招投標文件,嚴格審查投標單位資質,按照招投標程序,將招投標制落到實處。
(2)做好工程質量監督,加強監理隊伍的管理。水利主管部門對施工單位應該做好資質審查,嚴厲查處借資質中標的行為,對工程質量嚴格考核,對于不合格的工程責任人應該嚴格追究責任。建立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與注冊制度,建立科學化、現代化監理管理體系,維護監理秩序、保證監理人員素質和工程監理質量。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規范的監理企業和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打破壟斷,禁止監理企業不規范的行為。
(3)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作為項目投資者,要負責籌措項目的建設資金,同時又是建設項目的所有者,要對建設過程、生產經營及還款付息直至發揮投資效益負責。項目法人與咨詢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物資供應單位簽訂相應的合同,對項目全過程負責,在項目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在項目建設的前期應承擔起決策的職能;項目實施階段,業主通過招標的形式與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簽訂各項承包合同,處于合同的主導地位。按照項目建設資金來源渠道,對項目實行分類管理,政府應制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辦法,劃清政府與項目的關系,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的職責,規定各類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的組織形態及機構性質,建立項目法人的監管和績效考核制度,明確各級建設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
(4)提高水利工程設計質量。工程設計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靈魂,設計質量對整個水利工程項目總體質量的影響是決定性的。設計單位必須提高責任心,加強培訓學習,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高度重視項目的設計質量。項目法人應該對水利工程的設計嚴把質量關,采取措施使設計單位的利益與工程設計質量掛鉤,促使設計單位提高事業心和責任感。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并逐步完善水利工程信息平臺,提供設計單位資質、技術力量、信用評價、受理項目審查結果等信息,督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選擇信譽好、力量強、符合工程等級要求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
(5)監理要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質保、質控體系,承包人的質監部門要有獨立行使職責的權力,要堅持“三檢制”的制度,這是搞好工程質量管理的基礎,如果這個基礎不牢固,工程質量將很難保證。
(6)加快監理企業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有監理企業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理順產權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適應市場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
水利工程是我國基礎建設中的重要項目,是水資源利用和開發的基礎建設項目,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水害影響的基本保證,因此,水利工程的管理是有關部門的核心工作。本文介紹了水利工程項目的概念和特征以及我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兩個基本階段,從多個角度分析了我國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問題與對策。
關鍵詞:水利工程;管理;現狀;對策
我國現行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是以水資源開發利用和防治旱澇災害為目的的基礎設施。水利建設項目除具有上述特點外,它的~個顯著特點是工程設施的規模、投資大,國民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而本身的財務效益低。“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是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組織和運作的制度。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必須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
一、水利工程項目的概念及特征
水利工程項目屬于工程項目的一種類型,是基于工程項目的行業依附性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一個類別。一般來說,水利工程項目是指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各類工程項目及其配套和附屬工程項目。通過對水利工程項目的定義可以看出,水利工程項目除了具有工程項目所具有的一般特征外,尚具有如下特征:(1)水利工程項目都是和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保護及防治水害有關的,水利工程項目的最終目的就是興利除害。(2)水利工程項目一般都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如引(供)水工程項目、灌溉項目是為了給社會大眾謀福利,而防洪工程項目、河道整治工程項目是為了給社會大眾提供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
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而不斷完善,特別是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方面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變革,經歷最初的自營制到投資包干責任制、業主負責制,到現在推行的以項目法人責任制為核心的項目組織管理模式,實現了投資與效益、權力與職責的有機結合,使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學、規范。
(1)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階段
在改革開放以前,水利工程建設采用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建設管理模式,即政府定項目、包投資、下任務,各事業單位按計劃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建設作為政府職能的一部分,由政府按計劃直接組織實施,建設單位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計劃指標完成建設任務。該階段建設管理模式主要有自營、獨立籌建處和工程建設指揮部(委員會)三種模式。
(2)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體制階段改革開放后,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從基本建設改革的整個進程來看,招標承包、撥改貸和投資包干等改革措施,是建設項目責任制的初級形式,起到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它有很大的局限性,側重于項目建設實施階段,不能從根本上改變項目管理體制不順,投資主體與責任主體割裂,產權模糊、籌資建設與生產經營脫節、花錢的不管還貸,對項目投資效益無人負責的局面。
三、水利工程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水利工程項目管理
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是指為實現預期目標,有效地利用資源,對水利工程項目所進行的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與控制工作,也就是針對水利工程項目所進行的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水利工程項目除了具有一般工程項目管理所具有系統性、綜合性、復雜性外,尚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國家水利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專門針對水利工程項目的管理頒布了一系列的規定,水利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必須在此規定的框架內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號)規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和目標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項目法人分級、分層次管理的管理體系。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實行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服務。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積極推行項目管理。
(二)推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
建設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建設工程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管理。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監理管理活動,該活動由經過項目法人委托和授權的監理單位,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對與項目法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設計、施工或材料設備生產供應單位來實施。建設監理具有服務性、公正性和科學性等特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按照監理合同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中的質量、進度、資金、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進行的管理活動,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
(三)加強水利工程的項目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質量控制是指為達到工程項目質量要求所采取的作業技術和活動。作業技術是指施工技術與施工管理技術,是質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活動是指具有相關技術和技能的人運用作業技術開展的有組織、有計劃、系統的質量活動。作業技術是直接產生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的條件,但并不是具備相關作業技術能力的人都能產生合格的質量,還必須通過科學管理進行組織協調作業技術活動的過程,以充分發揮質量形成能力,達到預期的質量目標。質量控制的目的在于排除過程中導致質量不滿意的原因,取得經濟效益。質量控制分事前質量控制、事中質量控制和事后質量控制,使每一道工序的作業技術和活動都處在有效的受控狀態,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
(四)水利工程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
水利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即通常稱施工階段,是把設計圖紙和原材料、半成品、設備等變成工程實體的過程,這期間大量的資金投入到購買工程用地、購買工程設備、支付工程施工費用,同時融資成本也由于項目還未產生任何收入而計入投資成本。水利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展現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使用價值的實現過程。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是建設項目工程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工程建設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實旋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對管好用好資金,提高投資效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投資人與項目法人之間對工程造價的管理;第二層次是項目法人與承包人之間對工程造價的管理。
關鍵詞:河道工程;項目管理
前言:
項目管理是按照客觀經濟規律對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控制、協調的系統管理活動,包括從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到竣工投入生產全過程的管理。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是根據水利法規、規范和工程合同要求,在規定時間、工程預算和質量目標范圍內,把各種相關系統、方法和人員、機械設備結合在一起,完成工程項目內的各項工作。河道工程不同于大型水利工程,因為項目規模不大,在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前期準備以及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控制等方面,會遇到與大型水利工程不同的特有的問題和困難。筆者根據自己近年來從事河道工程項目管理的經驗和體會對這些問題和難點進行了簡單歸納,并就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看法,與同行交流切磋,為今后更好地進行河道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盡些綿薄之力。
1、河道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1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核心問題。但是部分項目法人組建存在不規范,甚至都未組建項目法人,有些成立了非法人機構指揮部。有些甚至就是指定某個部門代管。造成項目責任不明確。還有的項目法人形同虛設.法律意識淡薄,責任意識不強。二是不懂法律法規、出現有法不依的情況.還有的項目法人為了個人利益,采取各種手段規避招標或明招暗送。還有的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者分段實施。或變相搞成邀請招標。三是部分管理人員素質較差。管理水平低下,尤其是一些負責國家大型工程實施的項目法人缺乏起碼的從業資格,其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缺乏應有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四是隨意擠占挪用建設費用。甚至有的項目法人與施工、監理單位串通合謀套取國家資金。工程資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監督、約束機制。五是行政干預,違反建設程序,只抓工期。不顧質量,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尤其是地方配套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地解決。
1.2建設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監理市場尚不規范。我國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實施時間不長,由于還存在著地區、部門保護。監理的競爭機制尚未完全建成。監理單位管理水平和監理從業人員配備不足,思想麻痹大意,技術不足導致質量監控能力下降。工程項目管理是全過程的管理,工程建設監理是要求從工程項目立項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理。我國監理工作目前主要是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監督進程,而忽視了其它階段的監理工作,有的監理單位為了追求片面經濟效益,在監理班子組成時東拼西湊,人員素質較差,有些根本沒有施工監理經驗,勢必造成工程質量控制達不到預期目標。這幾種原因導致監理工作不到位,比較突出的是作假賬,不該簽單的簽單,應該核實的不去核實。
1.3河道工程項目施工專業性強,項目風險較大
河道工程項目地質、地貌條件比較復雜,施工工藝技術難度較大,建筑結構通用性差,對施工隊伍來說專業性要求高。給工程項目管理來了很大困難,是項目管理不可忽視的潛在風險。河道工程施工一般都有水的困擾,有時地表水、地下水是施工的主要難點,不但增加了施工難度。而地下水的影響又是不好預測和控制的;更為主要的,由于地下水位以及汛期的影響,工程項目施工工期,對季節比較敏感,雨季—般不便于施工。所有這些,增加了河道工程項目管理的難度,加大了項目管理的風險。河道工程項目建筑結構和施工技術復雜不易采取專業流水作業,很難鍛煉經驗豐富、技術力量強的專業勞務作業隊伍。不象工民建、公路橋梁等行業,專業承包隊伍很多,在現在通常的管理層和施工作業層分離的管理模式下,給工程項目管理增加了—定的困難。
1.4招投標管理中存在問題
河道建設工程不招標和規避招標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有的地方化整為零來規避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不夠嚴;招標文件編制不規范,不同的招標機構有不同的版本和要求;評標標準和方法不統一,評標不規范。存在“暗箱操作”現象;評標專家資格認定不嚴格,領導干部評標現象嚴重;部分地方存在著行政干預現象;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松懈,對違法違規行為缺乏懲處手段。
1.5河道規劃存在的問題
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復雜,時間周期長。河道工程項目規模雖不如大型水利工程那樣宏大,但前期工作程序同大型水利工程一樣,從可行性研究到招標確定施工隊伍,每一個環節都不能少。項目前期工作滯后,影響和制約水利建設的正常發展;規劃設計理念落后,思想保守,不能滿足現代水利的需要;規劃設計質量不高,一些項目規劃論證不充分,規劃深度不夠,規劃質量隱患較多,規劃粗糙,忽視方案比較。造成建設過程中規劃方案變更頻繁。
1.6監督檢查存在的問題
部分地方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還沒有完全獨立建制。政府質量監督機構的定性尚不明確,質量監督管理職能責任不明確,質監人員配備不足.缺乏規范統一的操作程序,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存在監督機制失靈的現象,工程質量檢測工作需要加強。
1.7其它問題
當前隨著國家對水利工程投資力度加大,投資較集中的情況下,出現了實施的工程項目多,但正規驗收少的問題,對新的工程項目的實施極其重視,而忽視了已完工程的驗收工作。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同體”現象也比較嚴重。主要表現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相互隸屬同一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其中監理單位歸屬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管理等等。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有很多方面的。既有社會環境方面的。也有企業自身的因素:水利建設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容易出現法制意識不強,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地方保護,行政干預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現有的水利建設管理體制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無法適應變化的水利建設形勢。這是導致當前水利工程項目管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2、河道工程項目管理方法與對策
(1)強化項目法人的職責。項目法人是工程項目建設主體,對工程項目負總責。要加強對河道工程項目法人基本條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對項目法人建設行為的考核管理制度。規范和約束項目法入的建設行為。加強資質管理。按照相關標準,對水利系統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進行清理整頓,減少數量,優化結構。在進行資質審查的同時,要建立遵紀守法、注重實績的市場準人和清出制度。
(2)加強對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只要達到國家或省規定規模標準的工程項目施工、重要設備和主要材料采購。必須依法招標;積極推進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招標: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編制要規范;招標設計及標底編制要合理;資質審查及評標定標要嚴格;評標標準和方法要科學合理,不得隨意更改;要嚴格水利評標專家資格認定。加強對評標專家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對評標專家招標投標方面基本知識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評標質量和水平:同時提倡平等競爭。
(3)選擇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充分利用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對工程質量嚴格控制。監理單位是受業主的委托,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技術規范、標準和承包合同,對承包商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工序、每一環節進行檢查認證,及時發現其中的質量問題,分析原因,并加以糾正。采取現場旁站、巡視、測量、試驗、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規定、計量支付、簽證控制等多種手段和方法,對項目全過程實施監理。通過執行承包合同、運用質量認證和否決權,對承包商進行檢查和管理,幫助、促進承包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使之正常運轉,從而保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監理目前是監理單位的主要職責之一,優質的監理單位有著大量從事質量管理的專業人員,是建設管理單位天然的合作者。建設單位通過嚴格的招投標程序優選監理單位,將工程質量管理全權委托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可充分利用監理工程師的專業素質和經驗對工程進行質量控制。
(4)精于計劃,加強溝通。針對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復雜,時間周期長的問題,在開展項目管理具體工作前要仔細列出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計劃,并有計劃、有步
驟地組織實施。由于前期工作涉及的單位和部門較多,為了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各部門之間有效地溝通與協調必不可少,不容忽視。
3、結束語
完整的人員崗位編制、完善的組織架構、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健全的管理制度等,這是管理者所追求的理想狀態。但理想不能代替現實,特別是河道工程,由于工程建設規模不大,在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上文中所提到的具體問題,諸如人員編制不足、缺乏高素質專業的管理與技術人才、程序和制度設計與實際工作需求發生矛盾,等等,而這正是在項目管理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要解決這些問題,目前還沒有經典的方法,沒有固定的模式,唯有面對現實,尊重客觀規律,充分發揮管理者的主觀能動性,采取積極的工作態度和科學的工作方法,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對待,方能找到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
[參考文獻]
[1]水利基本建設管理法規匯編.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
第一條水文工作是水利工作中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水文設施工程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直接為防汛抗旱、水利規劃設計、水利工程管理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提供信息的基礎。為加強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真正發揮水文在水利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技術支撐作用,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訂《山東省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山東省水利廳為全省水文設施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為解決水文設施工程建設標準不統一、執行技術規定不一致等問題,省水利廳委托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組織全省水文設施工程建設,接受省水利廳監督,對整體工程項目法人負責。
第三條水文設施工程包括:水文測報基礎設施、水文監測儀器設備、水文自動測報系統和水文管理設施。
第四條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管理,堅持“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分項實施、法人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六條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管理,貫徹“規范設計、科學施工、整體協調、保證質量”的方針,實行設計、建設資質化管理,杜絕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的行為。水文設施工程要與整體水利工程相協調。
第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域內所有大中型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續建、擴建和維修加固等)和河道、湖泊、滯洪區治理工程中的水文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為其它目的專門建設的水文設施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
以中央投資為主和全國統一安排的水文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水利部另有要求的,按水利部要求執行。
第二章計劃管理
第八條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明確的建設程序執行,一般分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試運行、竣工驗收等階段。
水文設施建設工程作為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和河道、湖泊、滯洪區治理等工程項目中的一部分,按照審批權限,經審批部門同意,可將某些工作環節合并。
第九條水文設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根據水利工程建設規劃,與整體工程同步編制。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安排水文設施項目,并具有超前性。
水文設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經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審查后,由總體工程設計單位編入總體工程設計文件,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水文設施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技術指標必須符合相關水文技術規范,保證設計質量,并與整體工程相協調。經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審查后,由總體工程設計單位編入總體工程設計文件,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初步設計文件經批準后,不得隨意修改、變更,如有修改、變更,須經原審批機關復審同意。
第十一條新建、續建、擴建和維修加固的水利工程項目,必須編列水文設施工程項目。未編列水文設施工程項目的,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
第十二條在省水利工程年度投資計劃中,明確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經費,由省水利廳直接下達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第十三條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應按批準的水文設施工程設計文件和下達的投資計劃組織實施。
第三章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水文設施工程的施工準備,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應與整體工程項目法人單位協調,主要土建工程的施工與監理、工程質量監督、水文自動測報方案,要與整體工程相結合。
2.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第14號令)組織招標投標。招投標工作由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
3.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制訂具體施工計劃,報省水利廳審批,批準的施工計劃報整體工程項目法人單位備案,并與其協商實施。
第十五條由于水文設施工程專業技術性強,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在建設管理工作中,要加強與整體工程項目法人單位協調,按照批準的建設文件組織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第十六條水文設施工程的試運行。各部分的試運行由承建單位和水文部門的技術人員負責完成,并提交試運行報告。
第十七條水文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水文設施工程通過建設、安裝調試、試運行后,由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省水利廳組織單獨驗收,并參加整體工程驗收。
第十八條通過整體工程驗收后的水文設施工程,由水文部門管理、運行使用。
未設立水文站的,由工程管理部門接收,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水文部門進行技術指導。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水文設施工程決算由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編制,報整體工程項目法人納入整體工程決算。
第二十條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實行分項包干,超支自負。各項支出必須符合有關財務規定,接受省水利廳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五章工程質量與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作為全省水文設施工程建設的責任單位,對全省水文設施工程建設質量負總責。
水文設施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職責對所承建項目的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水利工程建設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水利部水建[*5]128號)明確的建設程序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三條本暫行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或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執行。利用外資項目的建設程序,同時還應執行有關外資項目管理的規定。
第四條項目建議書階段
1.項目建議書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區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有關投資建設方針進行編制,是對擬進行建設項目的初步說明。
2.項目建議書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規計[*6]608號)編制。
3.項目建議書編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并按國家現行規定權限向主管部門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后,由政府向社會公布,若有投資建設意向,應及時組建項目法人籌備機構,開展下一建設程序工作。
第五條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
1.可行性研究應對項目進行方案比較,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和經濟上是否合理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論證。經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和進行初步設計的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法人(或籌備機構)組織編制。
2.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3]112號)編制。
3.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國家現行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組建方案及運行機制、資金籌措方案、資金結構及回收資金的辦法,并依照有關規定附具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簽署的規劃同意書、對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書面審查意見。審批部門要委托有項目相應資格的工程咨詢機構對可行性報告進行評估,并綜合行業歸口主管部門、投資機構(公司)、項目法人(或項目法人籌備機構)等方面的意見進行審批。
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在主要內容上有重要變動,應經原批準機關復審同意。項目可行性報告批準后,應正式成立項目法人,并按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管理。
第六條初步設計階段
1.初步設計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必要而準確的設計資料,對設計對象進行通盤研究,闡明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規定項目的各項基本技術參數,編制項目的總概算。初步設計任務應擇優選擇有項目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依照有關初步設計編制規定進行編制。
2.初步設計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3]113號)編制。
3.初步設計文件報批前,一般須由項目法人委托有相應資格的工程咨詢機構或組織行業各方面(包括管理、設計、施工、咨詢等方面)的專家,對初步設計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咨詢論證。設計單位根據咨詢論證意見,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補充、修改、優化。初步設計由項目法人組織審查后,按國家現行規定權限向主管部門申報審批。
4.設計單位必須嚴格保證設計質量,承擔初步設計的合同責任。初步設計文件經批準后,主要內容不得隨意修改、變更,并作為項目建設實施的技術文件基礎。如有重要修改、變更,須經原審批機關復審同意。
第七條施工準備階段
1.項目在主體工程開工之前,必須完成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其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的征地、拆遷;
(2)完成施工用水、電、通信、路和場地平整等工程;
(3)必須的生產、生活臨時建筑工程;
(4)組織招標設計、咨詢、設備和物資采購等服務;
(5)組織建設監理和主體工程招標投標,并擇優選定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承包隊伍;
2.施工準備工作開始前,項目法人或其機構,須依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中“管理體制和職責”明確的分級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項目報建須交驗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工程項目進行項目報建登記后,方可組織施工準備工作。
3.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除某些不適應招標的特殊工程項目外(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均須實行招標投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水建[*5]130號)執行。
4.水利工程項目必須滿足如下條件,施工準備方可進行: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項目法人已經建立;
(3)項目已列入國家或地方水利建設投資計劃,籌資方案已經確定;
(4)有關土地使用權已經批準;
(5)已辦理報建手續。
第八條建設實施階段
1.建設實施階段是指主體工程的建設實施,項目法人按照批準的建設文件,組織工程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2.項目法人或其機構必須按審批權限,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經批準后,主體工程方能正式開工。主體工程開工須具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明確的條件,即: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或地方水利建設投資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的建立,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主體工程開工前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建設管理模式已經確定,投資主體與項目主體的管理關系已經理順;
(2)項目建設所需全部投資來源已經明確,且投資結構合理;
(3)項目產品的銷售,已有用戶承諾,并確定了定價原則。
4.項目法人要充分發揮建設管理的主導作用,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建設條件。項目法人要充分授權工程監理,使之能獨立負責項目的建設工期、質量、投資的控制和現場施工的組織協調。監理單位選擇必須符合《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水建[*6]396號)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監督、項目法人負責、社會監理、企業保證”的要求,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重要建設項目,須設立質量監督項目站,行使政府對項目建設的監督職能。
第九條生產準備階段
1.生產準備是項目投產前所要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建設階段轉入生產經營的必要條件。項目法人應按照建管結合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要求,適時做好有關生產準備工作。
2.生產準備應根據不同類型的工程要求確定,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生產組織準備。建立生產經營的管理機構及相應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訓人員。按照生產運營的要求,配備生產管理人員,并通過多種形式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之能滿足運營要求。生產管理人員要盡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設,參加設備的安裝調試,熟悉情況,掌握好生產技術和工藝流程,為順利銜接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階段做好準備;
(3)生產技術準備。主要包括技術資料的匯總、運行技術方案的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制定和新技術準備;
(4)生產的物資準備。主要是落實投產運營所需要的原材料、協作產品、工器具、備品備件和其他協作配合條件的準備;
(5)正常的生活福利設施準備。
3.及時具體落實產品銷售合同協議的簽訂,提高生產經營效益,為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創造條件。
第十條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是工程完成建設目標的標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步驟。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即從基本建設轉入生產或使用。
2.當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全部完成,并經過單位工程驗收(包括工程檔案資料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辦[*7]275號)的要求完成了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報告、竣工決算等必須文件的編制后,項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規定,向驗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根據國家和部頒驗收規程,組織驗收。
3.竣工決算編制完成后,須由審計機關組織竣工審計,其審計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基本資料。
4.工程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可先進行初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有遺留問題的項目,對遺留問題必須有具體處理意見,且有限期處理的明確要求并落實責任人。
第十一條后評價
1.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一般經過1至2年生產運營后,要進行一次系統的項目后評價,主要內容包括:影響評價——項目投產后對各方面的影響進行評價;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投資、國民經濟效益、財務效益、技術進步和規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進行評價;過程評價——對項目的立項、設計施工、建設管理、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評價。
2.項目后評價一般按三個層次組織實施,即項目法人的自我評價、項目行業的評價、計劃部門(或主要投資方)的評價。
3.建設項目后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做到分析合理、評價公正。通過建設項目的后評價以達到肯定成績、總結經驗、研究問題、吸取教訓、提出建議、改進工作,不斷提高項目決策水平和投資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條凡違反工程建設程序管理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暫行規定是《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的補充。
關鍵詞:水利工程; 質量; 安全管理; 問題; 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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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隨著我國政府投資水利項目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水利建設項目規模迅速擴大。但對于施工單位來講,面對越來越大的工程項目,如何有效地進行管理,應著力做好哪些管理方面的事情,才能按有效地完成進度計劃、保證工程質量、杜絕安全事故、提高管理效益目標,是我們共同探討的一個話題。
一、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1、水利市場秩序及項目法人行為尚不規范。就項目法人方面講: 一是部分項目法人組建不規范,政企不分,責權不統一,責任主體不明確,責任制落實尚不完全到位; 二是部分項目法人管理水平低,管理行為不規范,專業素質差,甚至項目負責人缺少必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三是缺乏有效手段調動項目法人積極性,由于投資體制及資金撥付方式等問題,部分項目法人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不高。
2、招投標工作不規范。一是行政干預太多招標主體錯位; 二是招標文件不規范統一,編制標底不規范,評標標準不統一、資質審查不嚴,排斥潛在投標人; 三是評標專家庫的專家數量少,人員結構不合理,評委組成不規范,評標制度不鍵全,監督不到位。
3、監理工作不規范。一是部分業主( 建設單位) 對監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上支持不夠; 二是部分施工單位對監理工作缺乏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與監理的配合協調不夠; 三是工程建設中的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使監理工作無法履行合同要求; 四是監理收費偏低,現場監理人員數量和監理手段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
4、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力度不夠。一是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不力,質量監督處罰可操作性不強; 二是無檢測手段,質量評定缺乏權威性; 三是質監員專業知識水平有限,監督起來力不從心; 四是質量管理職能交叉,責任不明,質量問題難整改,質量監督機構作用難發揮。
二、強化水利工程質量的策略分析
1、大力整頓和規范水利工程秩序。整頓和規范水利工程市場秩序意義深遠。保證水利工程質量需要一個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場環境。既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控制投資,控制進度。要加強建筑法制建設,強化法制意識,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繼續制定完善工程質量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覺性。
2、規范建設單位市場行為,落實項目法人職責。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我國投資建設領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全面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的可靠保證,是建立完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根本前提。項目法人制是龍頭,是核心,如果項目法人責任制不落實,其它建設管理工作也將無法深入開展。落實好項目法人制,一是要認真貫徹執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水建[1995]130 號) ; 二是要嚴格項目法人資質審查; 三是要嚴格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制度。
3、強化招投標管理,嚴格依法招投標。一要增強法律意識; 二要嚴格依法招投標。水利工程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主要設備、材料采購都必須按照《招投標法》實行公開招標,需采取邀請招標和議標形式的,也必須經過項目主管部門或主管地區批準。在招標中,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未經批準擅自采取邀請招標和議標形式的,不得批準開工; 三要把好市場準入關。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通過制定規章制度、頒布資質等級標準、執法檢查,依法加強對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管。有關部門對參加建設各單位的資質認定和市場準入,必須嚴格把關。同時,還要對咨詢、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執業人員的素質等從嚴要求。
4、強化施工管理,保證施工質量。“靠質量樹信譽,靠信譽拓市場,靠市場增效益,靠效益求發展,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生命鏈。”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把質量視為企業的生命,把質量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已被公司各級領導所認同,“內抓現場質量領先,外抓市場名優取勝”,走質量效益型道路的經營戰略已被廣泛采用,水利建筑市場的競爭已轉化為工程質量的競爭。而工程質量形成于施工項目,是公司形象的窗口,因此抓工程質量必須從施工項目抓起。而項目質量管理是公司質量管理的基礎,也是公司深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5、完善監理制,提高監理工作水平。目前我國的監理往往都是施工階段的監理,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對進度、質量、投資三項合同目標進行控制與相互關系的協調處理。三項內容中投資控制是基礎,進度控制是條件,質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工程建設監理必須抓住這個核心。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監理重要的工作內容,也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重點。一是加大宣傳貫徹監理工作條文法規的力度,提高建設各方對監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法規意識。通過宣傳學習有關監理工作的法律法規,使全社會對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了解,發揮好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中的應有作用,為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二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監理市場的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法規法律規定,加強對建設各方主體的監督、管理,使工程建設管理體制進一步規范化、專業化、合理化、社會化; 三是監理單位要加強監理隊伍自身素質的建設。要根據工程建設實際情況需要和合同要求,派遣合格的監理人員。要有組織有計劃地組織各類監理人員參加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整體業務水平和素質。
6、發揮質監機構作用,做好政府質監工作。質量監督部門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工作。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活動,促進工程建設各方的自身職責,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不斷提高各方內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監督、逐步形成企業自檢、社會監理、業主驗收、政府監督的質量控制體系。強化質量檢測,推行強制性質量監測制度。認真開展質量評定和工程驗收工作。對施工單位不能履行建設合同的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向水利行政部門提出處罰意見,直至清退出場,并將結果作為企業信譽檔案。
7、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一靠技術、二靠管理。要大力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先進施工工藝及新材料、新產品。設計、施工等單位要推行水利工程質量體系認證,按 IS0900 標準要求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并通過質量體系認證,使工程質量管理更加科學、有效。
三、結語
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水利行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好壞直接關系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加強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是水利建設永恒的主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質量安全是每一名水利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水利建設;管理體制;對策
隨著我國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為了適應新時代水利建設發展與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目前我國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是以業主負責制、招標承包制和建設監理制三項制度為標準制度。
1 傳統建設管理模式概述
水利建設項目大多數是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一般投資主體是國家。然而,整個水利建設項目運行完全是由項目單位臨時組建“指揮部”等非法人機構負責,沒有一個相應的機構代表政府實行監督與管理,這使項目投資難以得到有效控制。
在傳統水利建設管理體制下,項目建設單位同時又是使用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制約,建設單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門的利益,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導致項目投資“無底洞化”。
一般來講,解決管理體制問題的途徑有兩條:一是進行嚴密的制度設計,解決好權力和利益之間關系;二是實行政企分離,政府主要從事宏觀決策和監管,企業從事具體的建設管理事務。目前,我國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正沿著這兩條途徑前進。
這種管理模式是以組建臨時管理機構如某某工程指揮部等形式來進行工程建設的管理。其優點:在計劃經濟時代,這種管理模式曾發揮了很大作用;其缺點:沒有明確投入、產權、分配的關系,當資金、質量、工期等出現問題時,不便于明確和追究主體責任。
20世紀90年代,建設管理體制開始了明晰產權改革,實行政企分離體制,許多建設單位改制成為獨立法人,從而形成了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管理模式。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質是通過第二條途徑進行制度改革,它具體表現為“建管結合、貸還結合”。項目法人責任制確立了業主在整個投資過程的核心地位,它以業主負責制、招標承包制和建設監理制三項制度為標準制度。我國三項制度從80年代之后在我國的整個建筑市場就開始試點,不斷推廣,水利建設市場也在探索。特別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們有能力由過去水利工程以歲修為主改變為以大規模的基本建設為主,所以以“三項制度”為核心的水利建設管理體制在水利建設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為保證大規模水利建設的順利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
2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 項目法人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三項制度”的核心問題,但是部分項目法人組建不規范,甚至根本未組建項目法人,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干預,違反建設程序,只抓工期,不顧質量,資金不能按時到位。
2.2 招投標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
許多工程在招投標中,委托沒有資質或低資質的單位招投標,從而使低資質或無資質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參與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不夠規范,違規操作,虛假招標或直接發包工程導致部分工程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同體”問題嚴重,主要表現在質量監督機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相互隸屬同一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其中監理單位歸屬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管理。
監理隊伍不足,素質較低,部分人員無證上崗;監理工作不到位,比較突出的是作假賬。不該簽單的簽單,應該核實的不去核實。部分工程項目設計前期工作不充分,設計人員設計水平低,不能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設計因素考慮不到位,設計質量不高,設計質量缺乏有效監督
2.3 監督檢查,加強質量檢測
稽察的影響范圍相對較小,威懾能力不夠;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監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質量監督機構還沒有完全獨立建制,政府質量監督機構的定性還不明確,質量管理職能責任不明,質監人員不足,監督缺乏規范統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
存在監督機制失靈的現象,質量檢測工作有待加強。
2.4 驗收工作以及偷工減料問題
實施的建設項目多,但正規驗收的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由于驗收率低,已影響到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整體進度,影響到新的項目的實施。
工程多次轉分包,層層收管理費,工程實體資金流失, 從而導致部分企業在經濟利益驅使下偷工減料。為節約顯成本,施工不按規范操作,最終導致隱成本大大增加。質量控制體系落后,有待健全,質量把關不嚴。
3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3.1 依法規范項目法人職責
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主體,對工程項目負總責。進一步加強對項目法人基本條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對項目法人建設行為的考核管理制度,規范和約束項目法人的建設行為。
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標底形成機制和評標決標的標準、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價中標,防止惡意低價中標行為,遏制轉包和違法分包現象,加強對招標機構和評標專家的管理。
3.2 提高監理人員素質,積極推進監理改革
工程監理主要任務是對工程質量、工期、投資進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單位的技術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體制改革,增加監理企業活力,積極引導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開展綜合性工程咨詢服務業務方向發展。
3.3 健全施工圖紙的審查制度,提高設計水平
嚴格按照勘察設計的有關條例及規范進行設計;提高設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建立健全施工圖紙的審查制度,防止隨便變更設計圖紙。
質量監督是代表政府對工程參建各方進行強制性監督而設立的,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就要加強質量監督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業務培訓,建立敬業、專業、高效的質量監督隊伍;質量監督將采取“誰驗收、誰監督”的原則,或采取“上級監督下級”的原則,不斷完善質量監督體制。工程建設評優和優質工程評審工作全部轉由行業協會制定評優標準和優質工程評審辦法。
3.4 整頓規范水利建筑市場,廣泛融資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設監督管理制衡機制,建立“同體”回避制度,同時規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大對市場主體特別是項目法人監督力度;強化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嚴格管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資質;嚴格檢驗進場材料、產品、設備,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健全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三項制度標準;全面推進三項制度的實施。
水利建設資金籌集來源多層次,結構復雜,這就使項目工程資金完全到位的難度大。而最關鍵的還是這些資金來源對政府的依賴性強,不可預測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資金來源依據不明容易產生糾紛。雖然水利項目資金籌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據,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臺集資辦法缺乏法規依據,這導致資金到位不穩定。因此我們應該積極立法,以法律為依據,出臺籌資政策,依法籌集水利資金。
4 結語
目前來看,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日趨成熟,為籌集水利資金提供了全新渠道。對那些投資大、周期長、收益高的水利建設項目,我們可以通過成立股份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籌集大量水利資金,這樣做不僅可以緩解企業對資金的饑渴,還引進了市場競爭機制,有利于培育現代市場經濟。如今,經濟全球一體化和金融證券化,水利工程項目也完全可以在資本市場通過發行水利金融債券籌集水利建設資金。
另外,我們還可以在運作機制上下功夫,通過對水利建設投資體制改革,吸引社會各方面閑置資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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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政府授權企業化運行制度
政府授權的企業化運行制度的建立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是建立政府授權的投資和經營制度,按照國家投資體制改革趨勢分析,今后政府用于產業開發方面的投資將逐步實現間接化和市場化運作,而且原則上必須通過政府授權投資主體來組織和具體實施。在水利投資領域,特別是對于經營性效益相對較差的綜合利用水利工程,由于往往需要政府出具財政性資金予以扶持,故建立政府授權投資主體,防止“政府投資主體虛位”,就顯得更為重要一些。同時,鑒于在現有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管理中普遍存在因“政府投資主體虛位”而產生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建立政府授權投資和經營制度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投資約束責任機制和對“內部人”的監督機制。而各級政府對經營性水利建設項目(包括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建設項目)的投資,原則上應通過其授權的水利投資主體來組織和實施。各級地方政府授權水利建設的投資主體也可參照這種方式組建。
二、推行投資項目招標制
在綜合利用水利工程的項目決策過程、建設過程、運行管理過程中引入競爭,全方位推進“項目招標制”。項目招標也稱“項目法人招標”,是指政府或其授權機構部門在確定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和政府出資額(補貼、貸款或貼息標準)后,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確定項目的投資者(或項目法人),并由中標的投資者自主進行項目投資決策和組織實施以及今后的管理運行。改革以來,綜合性水利工程在建設領域逐步引入了一些市場化、商業化的做法,如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通過競爭性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關鍵設備、材料的供應商和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單位,推行工程監理制,以做好項目“資金、質量、進度”三大控制,提高項目投資效益。但在項目的決策階段和確定項目的責任主體時,市場化改革步伐進展仍十分緩慢,其突出表現行政壟斷現象依然比較嚴重,為各類投資主體提供公平投資機會的“項目招標”方式還較少應用。為此,要進一步在投資的決策階段、運行管理階段推行“項目招標制”。
三、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
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我國基本建設體制改革的最重要內容之一。自我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始終作為重要方面。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參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提出了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概念。為此,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制定了《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這個規定實施10年來,己經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實踐中也積累了大量的經驗。特別是結合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己經形成了一套有中國特色的基本建設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但是,我國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仍在探索過程中。特別是在綜合利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如何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怎樣建立建設項目管理者更為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全理順投資者、項目建設管理實施者、項目建成后的運行管理者、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機構之間的關系等等,都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一些還涉及重大的理論問題。目前,較大型的綜合利用水利工程基本上由政府為主來興辦,建設資金主要靠政府籌集,項目的真正業主是政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政府也必須在宏觀上加強控制,有時還需要直接干預。甚至項目建成以后,其運行管理模式和機制也要政府來調控。這種干預和調控,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項目建設管理體制與運行管理體制的設計。從制度上規定投資者、建設管理者、運行管理者、監督者等各方面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特別是要明確建設管理和運行管理主體的地位和責任。
四、完善工程投資和運行費用分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