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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產業結構升級; 產業結構轉移; 微笑曲線
中圖分類號:F121.3;F2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2)10-169-001
一、何為“微笑曲線”
最初“微笑曲線”是指用一個開口向上的拋物線來表示電腦行業不同環節與所實現的附加值之間的關系(如下圖),它后來被廣泛應用于其他領域。
“微笑曲線”是一條說明產業附加值的曲線,從橫軸來看,由左至右代表產業的上中下游。中間是制造,左邊是研發,右邊是營銷。產業的中游,附加值低,例如加工制造業,而向產業的上游和下游發展,附加值增大,例如研發、品牌帶來的附加值大,利潤高。
當前制造產生的利潤低,全球制造也已供過于求,而研發與營銷的附加值高,“微笑曲線”告訴我們:產業未來應朝“微笑曲線”的兩端發展,在微笑曲線“U”的左側(價值鏈上游),隨著新技術研發的投入,產品附加值逐漸上升;在微笑曲線“U”的右側(價值鏈下游),隨著品牌運作、銷售渠道的建立,附加值逐漸上升;而作為勞動密集型的中間制造、裝配環節不但技術含量低、利潤空間小,而且市場競爭激烈,容易被成本更低的同行所替代,成為整個價值鏈條中最不賺錢的部分。
因此要增加企業的盈利,不是持續在組裝、制造位置,而是往左端或右端位置邁進。即通過品牌、行銷渠道、運籌能力提升工藝、制造、規模的附加價值,也就是要通過向微笑曲線“U”的兩端滲透來創造更多的價值。對于地區經濟或企業發展來說,應該加快產業升級和轉型,盡量在全球產業鏈分工的“微笑曲線”中占據有利位置。
二、“微笑曲線”原理在產業結構調整中的應用
1.“微笑曲線”原理在產業升級中的應用——以珠江三角洲為例
產業結構調整包括產業轉移及產業升級兩個方面,農業化時期以第一產業為主,工業化初期以發展資源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工業化中、后期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第三產業為主。這一過程即產業升級。
我國由于制造業發達而被稱為“世界工廠”,在引以為傲的背后,是我國的制造業大都處于微笑曲線“U”的谷底,賺取的只是勞務加工費,而位于微笑曲線“U”的兩端,以知識產權為標志的高附加值、高利潤的產業則被外商獲取,同時還要消耗大量的能源,承擔巨大的生態代價。工業垃圾帶來的污染,開始威脅著我國民眾的生活品質,甚至威脅他們的健康和生命。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和科技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較發達地區如珠江三角洲地區路在何方?應用“微笑曲線”原理,措施包括加大科技投入和產品研發,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強市場營銷,開拓國際市場,培育民族制造業品牌。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20世紀9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區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當地生產成本大幅度提高,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空間變小,珠江三角洲地區開始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技術、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產業,現在已成為以電子、電氣為主導的世界制造業的中心之一。但同時與長江三角洲相比,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產業基礎、社會協作條件、科技實力和人才隊伍都處于劣勢。同時,外商投資區位的選擇也由原來追求降低成本轉化為擴大市場規模,而珠江三角洲地區由于南嶺的阻隔,國內的腹地范圍較小,支撐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升級的動力正在減弱。因此許多外資企業由珠江三角洲地區遷往長江三角洲及國內的其他地區。這些對珠江三角洲地區提出了很大的挑戰,但珠江三角洲地區正在產業升級的道路上堅定的前進著。
2.“微笑曲線”原理在產業轉移中的應用
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創新和新產業往往在少數發達國家或發達地區最先發生,而傳統的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業則從經濟發達地區向經濟欠發達地區轉移。
20世紀七八十年代,發達國家處于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一方面,第二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第三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上升;另一方面,在工業內部,勞動力和資源密集型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上升。發達國家的勞動力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業要在世界其他地區尋找出路,大量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客觀上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時發展中國家接受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可以加快本國或地區的經濟結構調整,縮短產業升級的時間,從而加快工業化的進程。例如,韓國從1973年開始重點發展重化工業,至80年代初,已基本形成了以重化工為主的工業結構,比發達國家同樣工業化過程所用的時間大大縮短。
但另一方面產業轉移所形成的產業國際分工和合作,在促進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工業化的同時,對發展中國家往往是不利的。發達國家總是把低附加值的生產環節向外轉移,而把技術含量高、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產業和高附加值的生產環節留在國內,以保持自己的技術優勢并獲取高額利潤。同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一般缺乏技術和資金,而勞動力要素豐富。按比較優勢原則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從制造加工環節參與國際分工,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起步時的必然選擇。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國家綜合國力的增強,發展中國家不能永久停留在這一階段。例如我國國家發改委已經嚴格控制純加工類企業的引入,原因就是因為純加工類企業位于微笑曲線“U”的谷底,附加值低,耗能大,污染嚴重,在國際分工中處于被動的地位,在利益分配上拿了最小的一份。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發展中國家在接受發達國家產業轉移的時候最好能引進高附加值的生產環節。對于我國企業而言,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從靠低成本競爭轉向靠高技術高質量結合的產品競爭,加強產品研究和設計,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向微笑曲線“U”的左端或右端位置邁進,即通過品牌、行銷渠道、運籌能力提升工藝、制造、規模的附加值,走一條新型的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1]施振榮著,林文玲采訪整理.再造宏碁:開創、成長與挑戰(全新增訂版)
關鍵詞: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大學生;微時代;挑戰與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19-0045-03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不斷進步,信息傳播不再局限于傳統的電視、報紙,而是被越來越方便的微博、微信等新的傳播方式所替代,“微時代”正在無形中走進我們的生活,影響著每個人的生活,尤其是大學生的生活。“微時代”是信息的時代,信息的傳播方式層出不窮,大學生既是信息的產生者,也是信息的傳播者和接收者以及消費者,可以在隨時隨地發表自己對某一社會熱點的見解,分享信息。而“微時代”的一個特點就是以“微”為主,信息量不大,信息產生具有隨意性,信息傳播速度非???,每個人都可以參與信息的傳播和互動?!拔r代”對整個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范圍越來越廣,尤其是當代大學生,更是“微時代”的主要參與者。如何有效把握“微時代”的正確發展方向,將其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引導對大學生進行正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經成為整個社會尤其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面臨的重要課題和研究方向。
一、“微時代”大學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新特點
當代大學生大部分是“90后”,緊跟時展的潮流,在思想上非?;钴S,喜歡接受新鮮事物和接受挑戰。而“微時代”下的各種信息傳播工具微博、微信等具有方便快捷、個性化和多元化的特點,更是符合了當代大學生的個性。因此,在“微時代”的大環境之下,當代大學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出現了以下幾方面的新特點。
1.社交活動網絡化。網絡的發展使得當代大學生在社交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微博、微信的發展也為大學生社交提供了更多的條件,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斷縮短,無論是熟人還是陌生人,通過網絡社交平臺都可以實現交流和互動。很多大學生喜歡通過網絡社交平臺上傳自己的照片,發表自己的感想和對某一社會問題或現象的看法,或通過網絡聊天的形式與自己的好友分享自己的想法或心理動態,從中尋找情感交流和互動,獲得安慰或樂趣。在大學生的網絡社交中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交流對象大部分是自己的同輩群體,相互之間的影響越來越強烈。由于網絡具有非常強的包容性,同一事件不同人具有不同的看法和見解,各種思想隨處可見,這就對大學生在思想觀念方面產生了各種沖擊。
2.生活方式創新化。信息時代的發展使得當代大學生對于科技的依賴越來越重,尤其是手機等電子產品的不斷更新換代,更是對大學生的生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隨著手機功能的不斷更新和發展,越來越多的大學生使用手機隨時隨地拍照,利用手機隨時隨地地上網瀏覽信息,利用手機進行閱讀和觀看視頻資料,總之,手機等電子產品的發展已經成為當代大學生了解世界、獲取信息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據統計,當前大學生中有85%以上的人在使用能夠上網的智能手機,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們通過利用手機的各種功能如微信、微博等,隨時記錄身邊的見聞,隨時發表對某一社會熱點的見解?!拔r代”的到來已經讓更多的大學生成為低頭族,傳統的生活方式也在“微時代”發生了變化。
3.接受信息方式多樣化。在過去大學生比較注重對經典的研讀,喜歡寫長篇文章。隨著“微時代”的到來,當代的大學生更青睞于對“快餐式”的文化的消費,喜歡接受一些零散短小的、快捷的信息,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盡可能多的信息,這就是“微閱讀”。這種閱讀方式滿足了當代大學生對信息量的要求,方便了大學生喜歡用簡潔的方式傳達信息的需要,使學生的想法與看法得到更直觀快捷的表達?!拔r代”的閱讀方式雖然滿足了當代大學生對于快速接受和處理海量信息的需求,但這種接受信息的方式卻不能很好地將信息消化和沉淀,缺少了反思的過程,難免會使學生在思維上存在懶惰的情緒,在心理上有些浮躁。因此,這種“淺閱讀”還是有些弊端存在。
4.自我表達愿望強烈化。網絡信息平臺具有開放性和包容性,當代大學生們能夠在網絡交流平臺中展示自我,表現自我,不會受到自己背景及身份的約束,也可以相互之間自由地討論和交流,在良好的氛圍里面發表自己的觀點和見解。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喜歡在網絡平臺上傾訴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問題,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認可和理解,自己從中獲得安慰,也有很多大學生更加關注一些社會問題和新聞熱點,喜歡在網絡中自由地發表自己的見解,渴望得到網友的支持和尊重。雖然大學生希望關注社會,也渴望被關注,由于大學生在生活經歷和社會閱歷方面還有所欠缺,在政治經驗方面存在不足,對于一些較為復雜的社會問題在思想上傾向于簡單化,有時會感到困惑,甚至在某些大是大非面前出現搖擺不定的情況。
5.價值觀呈現多元化。當代大學生思想比較快,也非?;钴S,對于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也較強。在“微時代”的今天,每一個個體都可能成為信息的制造者,也可能成為信息的傳播者亦或消費者。但是這些信息有真有假,來源渠道各不相同,而大學生對這些信息的接受不同于以往,更多的是按照自己的經驗或者自己喜歡的方式來判斷真偽進行信息處理。在價值評判方面,當代大學生對同一問題的評判標準與自己的經歷和經驗相聯系,評判標準日趨多元化,價值取向也各不相同,價值觀隨價值主體的思想而變化。這就導致了社會主流價值觀的權威被當代大學生所挑戰。在面對各種復雜的信息時,大學生的價值觀和價值評價標準就會出現多元化和不穩定的情況,甚至會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
二、當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臨的挑戰
1.教育者不能有效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動權。當前“微時代”的主人是當代大學生,他們對于微信和微博等信息工具的使用量非常大,而作為高校教育者的教師,尤其從事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對于這些信息工具的使用不熟練甚至不太了解。有份調查結果顯示,當前高校大部分教師仍然沿用傳統上網方式,很少教師會使用手機通過微博或微信對學生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有些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微信、微博等信息工具,有些教師甚至抵觸這些工具。但是,如果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不了解學生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不能通過學生常用的工具去掌握學生的思想動向,不能對校園內的各種思潮做到明察秋毫,不能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動權,那么又如何能很好地對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呢?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主體地位被挑戰。長期以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是教師教育工作的主體,學生是接受教育者,即客體,教學方式都是教師自上而下、或者采用居高臨下的方式對學生進行說教,教師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性。雖然教學改革一直在提倡“雙主體”教學模式,即教師和學生都是受教育者,都是學習的主體,但在教學實踐中教師的主體地位并沒有多少改變?!拔r代”提倡的是在網絡平臺中大家平等地交流,信息直接地傳遞也是相互平等的,在這個平臺中無論什么身份,大家都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這就使得當代大學生作為這個平臺的主流逐漸變成了主體,對于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間的關系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傳統教學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主體地位和權威性都受到了挑戰。
3.對傳統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帶來了挑戰。在教學內容方面,長期以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對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會選取一些具有教育意義的正面教材或形象來引導學生和教育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提高學生對客觀世界的認識。但是,在“微時代”下,信息傳遞速度明顯加快,傳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內容很可能已經為學生所掌握,而思想政治教育教學內容的更新速度不能滿足大學生對信息更新的需要,教師的信息優勢在不斷喪失。從教育方法上來講,傳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學方式一般都是開展黨團實踐活動,或者是教師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宣講,教育形式相對單一,教學地點以教室為主,學生所能學的內容也有限。“微時代”下,學生接觸更多的是網絡,而傳統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不能有效地與網絡相融合,導致很難實現預期的教學效果。
4.對校園輿情監管和輿論引導的挑戰。各種網絡平臺的出現使得信息傳播速度加快,傳播渠道更加多樣化,這無形中就給學校在校園輿情監管方面和校園輿論引導方面增加了難度,帶來了更大的挑戰。在網絡平臺中,每個人都有信息的權利,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到信息的傳播中去,這就使得各種主題的輿論信息廣泛傳播,而信息的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這種信息一經和傳播必然會被不斷復制和放大,又由于有些大學生具有盲從性和情緒性,缺乏對一些負面的和虛假的信息的分辨能力,必然會對學生和校園安全產生某種不良影響。由于大學生思想非?;钴S,樂于建立某種小團體,如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能及時掌握相關信息,那么對于校園輿論引導和輿情監管就會處于不利地位,也不能有效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微時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對策措施
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正確面對“微時代”帶來的各種挑戰,全面深入地分析各種利弊關系,探索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徑,引導學生傳遞正面信息,消除不良信息的影響,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影響力。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創建校園微媒平臺,增強陣地意識。高校要積極面對“微時代”帶來的各種挑戰,正確利用微媒體的積極因素,充分利用這個溝通和交流工具,創建校園微媒平臺,加強校園微媒平臺的建設,將學生引導到正確的信息交流和溝通渠道中來,不斷拓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路徑。其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夠正確運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工具,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就能夠更好地對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還要不斷增強陣地意識,努力在校園內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引導當代大學生樹立良好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把握“微時代”大學生思想新特點,引領其精神世界。作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首先要主動適應“微時代”的各種新環境帶來的挑戰,了解高校大學生在“微時代”思想上呈現的新特點,正確引領學生尋找積極的精神追求。當代大學生更愿意在平等的氛圍下通過互動的方式接受教育,而在“微時代”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有了了解學生思想和生活的新渠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在學生微信或微博中關注到學生的思想動態,了解學生的所思所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想科學正確地開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充分利用這一平臺的優勢,改變以往管理者的身份,放下身段,俯下身子,以良師益友的身份面對學生同學生進行交流和溝通,通過分享自己的生活經歷和美的事物去引導學生關注美,熱愛美;對于學生的不良情緒要及時疏導,對于學生可能的偏激言行要及時制止,做到防微杜漸,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
3.加強校園輿情監管,把握輿論方向。在“微時代”,網絡輿情越來越成為影響當代高校大學生思想和行為的重要因素之一。對于高校而言,把微媒體作為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工作平臺,利用微媒體及時關注本校學生的思想動態,及時掌握學生中的熱點問題,系統、全方位、多渠道地收集與處理網絡輿情,以維護高校教學環境的穩定,是非常必要的。我國的高校還需要增強政治敏感度,要及時建立起一支校園網絡監管員隊伍,對當代大學生所熱衷網絡輿情實行實時監測,重點關注那些學生點擊率高、跟帖率高的新聞和話題,及時發現大學生對學校、對社會所存在的一些看法和意見,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利用新興媒體的力量積極引導校園輿論風向,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法。同時各高校要對網絡上存在的一些虛假信息和謠言,加強管理控制,及時進行監管、澄清和疏導,采取有效措施來控制不良網絡輿情,以避免學生受不良網絡輿情影響和危害,維護校園和諧穩定。
4.創新思想政治教育內容與方法。微媒體快速的發展與應用對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產生了重大挑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迫切需要改進自身工作方法、更新教育內容、有效地利用微媒體來傳達主流價值觀。對于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的網絡信息,要教會學生如何去做選擇,做出正確判斷,選擇健康有益的網絡信息去關注;同時對于學生在學習或生活當中出現的各種狀況與問題,要學會使用學生喜聞樂見的“微語言”,多講一些通俗易懂的小道理,讓大學生能夠感到親近、真實;在教育教學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還要積極發掘網絡有用資源,隨時補充教育素材,善于利用視頻、圖片、聲音等教學形式,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更完整、形式更直觀,更能適應大學生的心理需求。只有如此,思想教育工作才能學生中產生影響,達到入腦入心,進而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
5.注重微媒教學的運用。微博、微信等微媒體如今在大學生群體中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面對如此高的使用和關注度的現實,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須及時趕上時展步伐,保持思想和行動上的與時俱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轉變工作理念,積極接觸并使用微博、微信等微媒體,使自己真正能夠融入到學生的網絡圈子當中,做學生的好朋友,以便更方便了解其所思所想,增強自身與學生互動能力和引導能力。由此,高校也需高度重視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網絡技術的學習和培訓,為教師提供更多學習的便利條件,以增強教師運用微媒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其使用微媒體技術的能力,切實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微時代”有效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本領。同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還要不斷加強網絡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善于并且習慣微媒語言的使用,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更加生動形象,更加容易取得良好效果,更好地對大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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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侯麗娟.微博:高校校園文化建設的新載體及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影響[J].文化學刊,2014,(06):86-91.
一、學習小組的建立
學習小組的成立是以班級學生中考學習成績及高一、高二期末考試成績及綜合能力為依托建立起來的(全班總計63人,九個小組),每個學習小組綜合實力相差不大。
學習小組的挑戰細則
二、學習小組的挑戰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則:
①小組挑戰對手的選取在每一周周一的班會課確定。選擇方式一:小組抽簽決定自己小組的本周挑戰對象,這樣就會每周有一個小組輪空。方式二;輪空小組可以主動選著一個小組進行挑戰。
②小組挑戰勝負評判標準:
i以上周年級排名為依據,無論進步多少名,只為小組挑戰+1分。反之則-1分。
ii在本周常規水平考核中如果有違反年級規定,一人一次-1分。
iii挑戰兩小組以上述兩條為標準得分最多的為勝利者,反之為失敗者。
獎懲機制為:失敗者無條件接受勝利者提出的條件如:失敗者幫勝利者打掃教室衛生,失敗者摘抄多少條名言警句……等(不能超脫中學生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圍之外)。
小組挑戰能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這樣的分組就激發學生們為了獲得挑戰的勝利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當中去,在很大程度上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三、小組挑戰能充分鍛煉學生團結協作的能力。
小組式的學習方式還能鍛煉學生的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和表達能力。這是因為有些簡單的問題可以放到小組內去解決,組長和組員們去共同討論,每個成員都會積極地發揮字的才能,思考每個問題,自己有了思路以后,必然得受說大家聽,這過程實際上就無形的鍛煉了他們的表達能力。這時候,沒有老師的參與,他們更會各抒己見,實現討論出真知。
四、小組挑戰能增強學生集體榮譽感。
8位價格,32位性能
記者:XMC1000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Stephan:XMC1000家族的定位是:8位價格,32位性能,適用于當今8位MCU所應用的工業應用。該系列基于ARM Cortex-M0的32位處理器,內嵌了針對目標應用(尤其針對低端8位工業應用)設計的先進外設集,實現了突破性的性價比。例如,片上閃存容量從8kB到200kB不等,遠遠超過當今8位單片機常見內存容量。
記者:英飛凌一年前推出了XMC4000系列,與此次的產品有什么關系?
Stephan:XMC4000基于ARM Cortex-M4核,主要針對高端的節能應用。此次的XMC1000是低端產品線,使客戶可以用較低成本的方案來做節能。二者是可以兼容的,因為它們的外設都是一樣的:它們使用了同樣的開發環境。我們會根據不同市場的需求提供相應的產品。比如歐洲市場的電機控制產品可能偏高端,所以他們可能就會使用XMC4000系列。而對于亞洲,電機類的應用偏低端,但量很大,可能就會使用XMC1000系列。
記者:相比傳統的8位單片機,新產品有何創新?
Stephan:8位單片機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英飛凌在8位單片機方面也有30年的歷史了。8位單片機現在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是:它的外設和性能有一些局限性,面對一些新的技術會有點力不從心。既然8位不夠,英飛凌就提供16位或者32位的單片機,這樣可能就相當于轉變原有的單片機架構。
既要性能,也要價格。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在300毫米晶圓片上實現65納米技術――英飛凌也是第一家采用這一技術的公司。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夠在同等價位上,既提供32位的內核,也能把豐富和強大的外設帶給大家。例如,XMC1000家族產品的大批量價格可以低至0.25~1.25歐元。
差異化
記者:XMC1000在功耗方面的表現如何?為什么這次沒有使用M0+核?Stephan:其實從低功耗來看,M0+的功耗表現確實不錯,ARM也是把M0+定位在低功耗領域,而把M0定位于低端市場。XMC1000是希望能夠取代8位市場,所以采用M0核。
記者:有些廠商已經在更早時期推出基于Cortex-M0的單片機,英飛凌在爭取市場份額上有何計劃?
Stephan:以他們的目標應用領域來講,英飛凌認為他們的定位更偏16位,而英飛凌更瞄準8位的應用。
記者:越來越多的廠商采用ARM核,英飛凌如何看待?英飛凌在MCU方面的未來戰略是怎樣的?
Stephan:從上世紀90年代到2005年之前,大家都是用自己的內核來區分產品的,那時英飛凌用的是XC166內核,這是在16位當中使用量非常高的一種內核了。
在工業和消費類的市場上,對于客戶來講不需要再有ARM內核以外的其他內核了,因為它已經滿足到他們的需求了。所以對于中國來講,他們能夠很好地接受ARM核,對英飛凌來講也是好處,可以把放在內核上開發的東西移出來,去做一些針對外設的產品,能夠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進行中國的創新。
在工業領域英飛凌可能選擇會用ARM核,但是在汽車方面,英飛凌將來會繼續使用自己的Tri-Core。
記者:XMC1000的差異化特性和競爭優勢是什么?
Stephan:此新產品最大的優勢是能夠在提供32位所具有的一些功能的同時,把成本做低,以8位的價格來優化這個市場,即新一代XMC1000系列的產品有更高的性價比,這是我們認為這個新產品最大的競爭優勢。
另外,XMC1000不可能覆蓋所有消費和工業類產品,那么英飛凌針對自己的性能和價格區間,會關注四個應用領域,包括傳感器和執行器應用、LED照明、數字電源轉換(如不間斷電源)、簡單電機驅動(如家用電器、泵、風扇和電動自行車等)。
英飛凌認為其他競爭對手是達不到英飛凌所集成的所有功能的,不能滿足我們相關的性價比競爭的區間。所以我們認為這應該是我們核心的競爭力。
英飛凌在市場的定位是,以英飛凌的服務優勢和高質量、高性能產品提供給客戶,英飛凌不會盲目地跟隨甚至去復制競爭對手的產品,我們會根據我們的目標市場和客戶研發我們的產品。
本土化
記者:在本土方面,這款產品在性能上有哪些改進?
Stephan:中國市場的很多需求在影響英飛凌芯片的設計和應用。中國的設計公司也會提出一些要求,對于設計公司來講,最重要的IP就是軟件?,F在的問題在于,因為設計公司可能自己不生產,把軟件給到終端客戶,這個軟件別人就很容易下載。如果軟件是收費的,你把你的程序給出去以后,他說一年有多少的使用量,但其實你自己是不能掌握的。新產品的方案是軟件可以加密,而且和數量有關。
關鍵詞:民間借貸;實體經濟;小微企業
一、民間借貸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狀況
(一)民間借貸成為縣域小微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本文調查的慶城縣地處甘肅東部慶陽市,近年來在石油、煤炭資源開發的帶動下,全市小微企業發展迅猛。慶城縣目前共有各類小微企業213戶,主要為農副產品加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房地產業、服務業及批發零售業,其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占85%以上,出口創匯企業僅有5戶。企業主要分布在縣內川區、塬區、城區一帶,形成了驛馬工業園區、西川開發區、蓮池開發區和慶城周邊地區工業經濟帶。2011年全縣工業總產值22.03億元,出口創匯1100萬美元。通過調查,目前慶城縣所有小微企業資產規模18億元,企業最大資產規模5000萬元,企業最小資產規模100萬元。2012年,企業融資總規模2.66億元,企業戶均融資規模125萬元。融資結構及比例分別為:企業自籌45%,財政獎補1.5%,銀行貸款28%,民間借貸25.5%。調查顯示,近5年來民間借貸在企業融資中呈逐年上升趨勢,直逼銀行貸款,逐漸成為企業獲得資金的重要途徑。
(二)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慶城縣中興金店,于2002年注冊開業,注冊資本100萬元。運營10年來,累計安排就業人員65人,上繳稅金180萬元。剛開業時,向銀行貸款50萬元,業主自籌資金50萬元,其中向親朋好友借入民間資金30萬元。目前已發展到擁有固定資產700余萬元,且目前正在籌集資金,擴大經營規模,準備在陜西彬縣發展加盟店。在問及經營訣竅時,業主十分肯定民間借貸的作用。他說:銀行貸款因無有效抵押物,不容易貸到手,且大多為一年期,到期后又面臨資金不足的問題。而民間借貸方便、快捷、手續簡便,且可協議延期使用。按2%的年利率計算,他向親友借的30萬元付年息6萬元,而黃金首飾生意的資金周轉期一般為1-2個月,除去房租、稅費、人工、利息等所有費用,30萬元的年凈利潤最高達10萬元以上。
案例2:慶城縣天盛農副產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注冊成立,從事糧油收購和農副產品加工,當時注冊200萬元,擁有公司員工14人,運營7年來,資產規模達3000萬元,員工78人,公司年產值2000多萬元,累計上繳稅金375.8萬元。該公司現有農行貸款200萬元,2012年資金缺口500萬元。日前雖然已與農行達成了貸款意向,獲得授信規模300萬元,但令企業主苦惱的問題是:必須先期歸還200萬元貸款,然后才能得到新申請的300萬元貸款。企業主憂慮之一:在還舊貸新的一個月期間,企業得先籌集資金200萬元;憂慮之二:貸到300萬元后,資金缺口還有200萬元。而民間借貸利率2-3%,甚至高達5%,無疑加重了企業融資成本。公司借入的200萬元民間資金,其中150萬元分別是向2戶企業拆借的,50萬元是向個人借入的,月利率2%,期限半年,到期付息24萬元,公司法人呂經理表示,在經營淡季,企業無效益,還要承擔較高的借貸利息,加重了公司的營運成本。在問及“目前企業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時,呂經理表示:一是貸款審批時間長,手續復雜;二是擔保抵押不足。在問及“對民間借貸的看法”時,呂經理認為:民間借貸像“及時雨”,簡短靈活,方便快捷,就是利息太高,如遇經營虧損,則要承擔很大風險。
二、民間借貸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民間借貸的“高息化”,潛在金融風險。按照國家規定,正常借貸利率不能高于基準利率的4倍,但實際民間借貸利率普遍高于基準利率4倍以上。長期民間借貸利率的月息一般為2%到3%,尤其是一個月內的短期民間借貸利率高達5%,有的甚至高達10%。參與民間借貸的,一般都是資金規模較小的小微企業。這些小微企業本來利潤就很微薄,民間資金的高息,遠超過他們的承受能力。民間借貸大量資本在地下橫流,一旦資金鏈上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斷裂,會引發“多米諾骨效應”。
(二)民間借貸盛行,導致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民間借貸利潤高,加之實業不景氣,都想去賺快錢,要么開發房地產,要么做擔保公司。其具體表象有三:一是資本逃離實業;二是企業外流外遷;三是利用實業作為融資平臺,進行投機,導致實業越來越差。
(三)民間借貸涉及民事糾紛較多,會影響區域金融穩定。民間借貸大多是半公開甚至是秘密進行的,借貸雙方僅靠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善,缺乏擔保,無任何法律保障,一旦情況發生變化,就會引發糾紛甚至刑事犯罪。加之民間借貸利率高低不一,影響國家科率杠桿作用的正常發揮,一定程度上分流了金融機構儲蓄存款,不利于當地金融秩序的穩定。
(四)民間借貸的“地下性”,易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如果出借人的錢存到銀行,所得的利息要交20%的利息稅,但由于民間借貸不在工商、稅務部門注冊,不受工商稅務部門制約,其經營及收益極具隱蔽性,造成國家稅款不能足額入庫,使得這部分利息稅得以消遙法外,國家稅收流失嚴重。也正是因為民間借貸能夠逃避稅收,部分擁有閑置資金的私營業主才熱衷于此種交易活動。
(五)民間借貸的“無序化”會引起一系列社會問題。當前的民間借貸遠非單純為生存、為生活而借,也非單純為親情、為救濟而貸,而是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民間的經濟、金融活動。如果這種活動缺乏正確的引導和必要的監管,處于無序的“自由空間”,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等方面隨心所欲,潛藏著很大隱患。由此引發出的社會問題主要有:以民間借貸方式進行詐騙、以民間借貸方式非法集資、以非法方式強行索債等。特別是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在個別地方還比較猖獗。
三、規范民間借貸,推動實體經濟良性發展的相關建議
(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在財力范圍內,優化財政貼息政策,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探索財政資金的金融化運用,綜合運用無償資助、償還性資助、創業投資、擔保、貼息、保費補貼、稅收優惠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實體經濟。通過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方式,探索建立對實體經濟貸款的風險分擔機制和獎勵補貼機制,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金投入實體經濟。政府與民間金融組織要加強合作,在保證財政資金安全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的效能。
(二)加強小微企業融資創新工作,發展壯大地方金融組織體系。進一步擴大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范圍,創造條件,鼓勵其增資擴股,壯大資金實力,增強其抗御風險能力,提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規模實力與專業能力,鼓勵設立專業性擔保公司,探索建立再擔保公司。加快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規范和完善民間信用。同時要注意防范金融發展中的無序競爭與過度競爭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對民間借貸的規范化管理,使之有序合法發展。政府要因地制宜,出臺相關配套措施,發揮激勵效應,在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的同時,規范民間金融秩序。要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和監管協調機制,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控,規范各類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四)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減少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有關方面應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減少借貸風險和糾紛。同時,要切實加強民間借貸的管理,盡快出臺民間借貸的有關條例或法規,對借貸投向、利率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嚴厲制裁放高利貸者。
(五)企業要強化自身綜合素質,提高融資能力及管理水平。要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首先應正確認識和分析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其次,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小微企業管理水平及融資能力,改善融資環境,拓展融資渠道,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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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自貿區小到對消費者、生產者,大到對國家、社會都大有裨益。消費者可以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雖然自貿區不等于免稅港,但是,伴隨著自貿區的發展,商品的銷售成品成本和銷售價格可能會逐步下降,同時未來自貿區有助于引入更多的進口商品,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另外,自貿區未來可以直接“海淘”,商品通過物流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生產者可更加充分利用商品、服務和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的便利,實現生產、銷售最優化。國家能夠更加的順應時代的潮流,對外開放,革新經濟,加速市場化、國際化,從而建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大平臺,促進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
這里重點談一下中小外貿企業未來面對自貿區的機遇與挑戰,進而采取相應措施,促轉型,謀發展。參照國外自貿區的經驗結合我國的中小對外企業現狀,我國中小企業面對自貿區未來主要面對以下挑戰與機遇。
1.自貿區實現了人才的自由流動,跟國外企業相對比,我國中小企業管理體制和用人體制不健全,生產方式落后。主要體現在產權明晰化和用人機制不靈活上。產權歸誰所有是一個模糊點,許多企業產權不明,公司治理結構極不完善,企業管理者可能是所有者自己,也可能是所有者聘請的管理人員,同時這樣就約束力人才的流動的積極性。
2.自貿區實現了技術自由流動,目前中小對外企業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缺乏技術創新意識及創新能力。許多企業僅僅是模仿或者是引進國外生產設備技術成本高,且具有限制性。小企業只好局限于小利益,生產結構不合理,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低,而未來自貿區的建立可以有助于實現技術自由流動,帶動技術的進步。
3.自貿區實現資本的自由流動。融資問題一直是一個老大難,外部環境不理想,市場經濟存在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效應,中小企業規模相對較小,抵御風險的能力差、壽命短、信用度較低。雖然面對自貿區的資金自由化流動,但如何有效融資是一個艱難問題。
4.自貿區實現了商品的自由流動,商品的結構不合理,處產業鏈低端。一是產品競爭優勢不足。我國中小企業出口產品主要集中在資源密集型行業和勞動密集型行業。二是利潤空間低。由于出口的產品附加值低,技術含量小,企業利潤空間非常低。三是我國中小企業對外貿易頻頻遭受貿易壁壘和反傾銷。
5.競爭問題,取消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降低絕大多數服務部門的市場準入限制,外來企業大量進入,對外貿易競爭弱,企業風險增大。實現了國際化經營意味著企業競爭國際化,同時信用風險也將隨著擴大。如果對信用危機處理不當會損害企業的形象,降低顧客的忠誠度,進而影響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銷售和占有率。
6.自貿區有利于實現網絡自由服務問題,網絡建設差,網絡運營落是中小外貿企業的現狀。而電子商務屬于新工具,可以有效開拓國際市場空間。但中小企業在通過網絡獲取信息弱,利用網絡能力差,網絡經營成本高等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我國中小企業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中小對外企業要健全管理體制和用人體制。提高企業經營者文化素質、管理素質。產權明晰化,管理到位,用人高效。積極學習國外企業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與國際接軌。要提高企業經營者和主要從業人員的思想文化素質,轉變其傳統的經營管理觀念,改變“家族式”管理模式和用人機制,建立企業行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2.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科學技術發展的動力。中小對外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和研發力度。一是正確認識生產經營收益和技術研發之間的關系,充分認識創新的重要性,擺正它的位置。二是中小企業的創新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三是可以通過合作和并購等方式獲得企業外部的創新技術。
3.寬領域全方位積極融資,多方合作拓展渠道。我國中小企業要改變那種“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傳統思想,要積極尋求社會資本,增強企業的活力和實力。同時要“借雞生蛋”,積極擴展國外融資,充分利用國際資本的自由流動的便利,填補企業發展資金的空缺。同時政府應加大出口金融支持力度,推動政、銀、企合作,共同建立風險共擔資金池,推動商業銀行降低貸款門檻。鼓勵銀行創新匯率避險金融服務,加大提供跨境人民幣協議付款服務力度,推動海外分支行向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提供低成本的人民幣資金融資產品,加大對出口生產企業的授信支持等。
4.貿易自由,優化商品結構,樹立國際品牌。自貿區的建立是減少了貿易壁壘,降低了貿易門檻,為中小企業進入任何一個行業降低了難度系數,小企業應增強自主品牌建設,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在經營中,企業應該轉變思想觀念,清除思想障礙,把品牌建設放到正確位置上去。
5.掌握自貿區規則。我國中小企業必須掌握國際貿易規則,與企業自身和產品的實際現狀相結合,才能更好地制定出適合本企業的最佳經營戰略。
6.企業建設境外營銷網絡,開展境外商品營銷中心建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尋求政府支持,簡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物流、支付、稅務等流程,充分利用電子商務新工具,開拓國際市場空間。通過電子商務,在網絡上尋找合作伙伴,降低企業的尋找機會成本,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以下為文章概要:
在Facebook上市的數月和數周前,投資者和分析師對Facebook的廣告業務模式提出了質疑--尤其是該公司將如何在用戶日益遷移至移動平臺之后持續增長移動營收,因為移動設備的空間很小,無法容納傳統的Facebook顯示廣告。
Facebook上周三公布的第三季度財報令許多投資者心中的石頭放了下來。這家社交網絡公司的廣告營收第三季度同比增長36%至10.8億美元,其中14%--也就是1.39億美元--來自移動設備上的廣告。該公司如今每天從移動廣告商獲得的營收達300萬美元。
這些數字令人印象深刻,因為如今移動廣告位的價格比印刷和web廣告位的價格低得多。而且Facebook僅僅從六個月前才開始推出第一批移動廣告。直到6月,Facebook廣告主才能夠專門購買移動廣告。
移動廣告是總規模達5000億美元的廣告行業中很小但飛速發展的一個類別。根據市場調研公司eMarketer估算,2012年全球廣告主將在移動廣告方面支出64億美元,同比增長62%。美國市場的增長率更快:eMarketer預計今年該市場將增長96.6%至23億美元。
Facebook移動廣告的類型
Facebook移動廣告“受贊助的內容”(騰訊科技配圖)
Facebook目前已經為移動設備推出了多種廣告形式,這些廣告均被整合至News Feed中。第一種廣告形式為受贊助的內容(Sponsored Stories),能夠基于用戶行為推薦品牌主頁和內容。例如,用戶可能會看到他們的朋友最近“贊”過的品牌主頁。另一種廣告形式“宣傳內容”(Promoted Posts)的運作方式類似,能夠向用戶突出顯示好友“贊”過的廣告內容。
“移動應用安裝”(Mobile App-Install)是Facebook今年6月份推出的另一種廣告形式。它能夠向用戶推薦游戲和應用。只要用戶點擊這些廣告,頁面就會轉到iTunes或Google Play商店,提示用戶在自己的設備上安裝應用。Facebook最新推出的廣告形式是“優惠廣告”(Offers),允許品牌商通過在News Feed中折扣和優惠信息吸引用戶。
Facebook將廣告插入到用戶內容中,好處是Facebook能夠在桌面和移動設備上提供相同的廣告體驗。而且與傳統的移動顯示廣告不同的是,Facebook移動廣告不會嚴重受制于移動屏幕有限的空間。據知情人士稱,Facebook移動廣告為廣告主帶來的投資回報率也高于傳統廣告。
初顯成效
在線購物網站Fab首席執行官杰森·高德伯格(騰訊科技配圖)
Nanigans是一家專門幫助客戶在Facebook上購買廣告的公司,其客戶包括在線購物網站Hautelook和移動游戲開發商Zynga等。該公司首席運營官馬克·葛瑞博斯基(Marc Grabowski)表示,Facebook“受贊助的內容”廣告在移動設備上的點擊率比桌面平均高12倍,而價格卻低45%:CPC(每次點擊成本)廣告的定價通常在18美分到60美分之間。
為什么移動用戶點擊廣告更多?葛瑞博斯基認為,這是因為移動設備上顯示的內容較少,移動廣告受到的來自其他內容的干擾更少。移動屏幕的右側不會有好友生日提醒或顯示廣告;相反,移動廣告只會出現在用戶注意力最為集中的地方:News Feed。移動廣告表現更好的原因通常是因為他們的定向性更好:Facebook擁有超過6億移動用戶,這種規模是任何其他廣告網絡都無法匹敵的。Facebook移動廣告同時還包含了用戶好友的支持。Facebook只會向用戶推薦自己的好友曾經贊過、收聽過或看過的品牌廣告。
點擊率只是廣告成功的一個要素之一--用戶在點擊之后做了什么?對于零售廣告主來說,許多用戶點擊廣告之后就會進行購買。葛瑞博斯基稱,他的電子商務客戶已經將Facebook“移動應用安裝”廣告作為宣傳其應用的主要陣地。這是因為,下載某零售商應用的用戶通常會比桌面網站用戶購買得更多,而且更加頻繁。曾經有客戶告訴葛瑞博斯基,首次購買行為發生在移動設備上的用戶第二次購買的可能性比桌面用戶高2.5倍,長期購買的支出比桌面用戶高8倍。
專注于設計領域的電子商務網站Fab也是Nanigan公司的客戶。這家網站同樣發現,移動用戶的黏性遠大于桌面用戶。Fab計劃今年在Facebook投放價值2500萬美元的廣告,其中20%將投入到移動平臺。Fab公司CEO杰森·高德伯格(Jason Goldberg)稱,Facebook廣告的投資回報率是任何其他廣告公司都無法匹敵的,比谷歌(微博)、雅虎以及任何其他廣告網絡都要高。
移動廣告已經被證明非常有效。在Facebook“移動應用安裝”廣告試運行期間,Fab獲得了相比其他廣告網絡高5倍的應用下載量。通過移動應用注冊Fab的用戶平均價值比僅使用桌面網絡用戶高兩倍,高德伯格稱。在通過iPad應用加入Fab的用戶中,10%用戶第一周就會進行一次購買行為,而相比之下web用戶的這一比例僅為3%。長期來看,只要Fab應用的安裝量越來越大,他們未來賺的錢就越來越多。
“我們目前基本上是盡可能地在移動廣告上加大投入,”高德伯格說。Fab計劃到明年將其在Facebook上的廣告支出增加約30%,并盡可能地轉向移動平臺?!皩τ谄放粕虂碚f,重視長期客戶的價值,而不僅僅著眼于短期交易,是一種很有效的策略,”他補充道。
高德伯格稱,Fab每天在Facebook上輪番展出三到四種不同的廣告,并隨時調整廣告中的圖片,以獲得最高的回報。
游戲開放商客戶同樣在使用Facebook移動廣告,以鼓勵用戶安裝他們的應用。根據Nanigans的統計,游戲公司使用Facebook移動廣告的平均每名用戶安裝成本比其目標值低10%。
挑戰重重
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騰訊科技配圖)
從表面上看,Facebook和廣告主們似乎正在通過移動廣告產品一夜暴富,但實際上未來仍然面臨著諸多挑戰。
移動廣告較高的點擊率可能部分是由于廣告形式的新穎,或者用戶無心的點擊。
規模則是另一個問題。規模將最終決定Facebook能夠從移動廣告中盈利的規模。Facebook目前擁有10億用戶,其中6.04億是活躍的移動用戶。隨著這些用戶越來越多地通過移動設備訪問社交網絡,Facebook的移動廣告位數量將會穩步增長。
然而,Facebook必須在不干擾用戶的情況展示廣告。如果廣告太多,用戶將會感到厭煩甚至抵制。
如果更多的廣告主入駐Facebook移動廣告平臺,而廣告位數量沒有提升,那么移動廣告將會變得更加昂貴,Nanigans和Fab所經歷的超高投資回報率也將直落千丈。
2007年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演變,隨之而來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引發了全球經濟結構的巨大變革。此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對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和發展也產生了重大影響。為了應對此次次貸危機對中國經濟的沖擊,中國采取了一系列刺激國內經濟發展的應對措施。其中包括由之前穩健的財政貨幣政策調整為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因此從2008年開始為刺激國內投資而采用了投資4萬億資金于基礎建設,并逐步降低存貸款利率以調動企業生產積極性;到2009~2011年再次投放更多的公共性支出以此刺激就業和改進企業生產結構等。經過一系列的宏觀經濟調整,在后金融危機恢復時期,國內經濟也保持著總體平穩快速增長的勢頭。[1]
在這段時間里,國內中小企業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創造的利潤總額上都取得了極大成就。這些成就的取得與國內當時寬松的財政貨幣金融政策和一系列的支持中小企業良性發展政策都有著緊密的聯系。例如從2008年危機爆發以來央行提高了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小額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200萬元;同時全國各省市如江蘇、福建省等也都紛紛出臺相應提高針對中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的政策。除此之外,中央下調中小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全面放開貸款規劃;支持商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等等政策。使得國內中小企業獲得了平穩快速發展的一段時期。[2]
二、后金融危機時代中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
隨著國內宏觀經濟政策的轉變,刺激國內投資與寬松的貨幣政策,雖帶來了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國內經濟平穩發展的局面。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市場中資產價格膨脹、貨幣流通量大增、物價上漲的隱患。市場中過多的貨幣也沒有如期進入生產領域,而開始轉流向房地產業,造成市場資產價值上升的速度超過居民工資上漲的速度,而市場資產價值不斷的上升,最終會更加促使貨幣流向的改變,形成惡性循環。因此,為了抑制資產價格的持續上漲,防止貨幣金融體系快速膨脹,國內開始轉變宏觀經濟政策,限制貨幣金融機構對貸款資金的發放,開始有目的的消化2008~2009年為抵御金融危機導致的貨幣供給量高速增長而帶來的惡性循環。
因此,在國內貸款利率上調和信貸總量減少的情況下,國內中小企業從貨幣金融機構融資的成本再次提高,為其發展增加了難度。實際上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由來已久,可以說是伴隨著企業發展的一個不可割舍的問題。在眾多融資渠道中,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比較單一,極端地依賴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及民間借貸方式,而其中又以商業銀行貸款做為最主要籌資方式。因此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關系的不協調便成為制約著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之一。據調查,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達到商業銀行貸款要求的滿足率只有50%左右,根據《中國私營經濟年鑒》提供的數據,我國中小企業向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感到困難和很困難的占63.3%,感到容易的僅有14.6%,而絕大多數都因無法提交合格的擔保人或有效資產抵押而不能獲得發展資金。[3]
三、幫助中小企業破解融資難的困境
內容提要: 動產占有的推定效力更多地涉及占有人權利的證明責任與主張責任。由于權利推定的內容是權利或法律關系的狀態,在實際上難以被推翻,因此德國通說舍棄了《德國民法典》第1006條的文義解釋,而將該規范理解為法律上的事實推定。但若受益于推定效力的占有人對于占有取得原因保持沉默,勢必會給推定相對人帶來駁斥的困難,德國學說為保證訴訟當事人在占有推定情況下,依然享有同等的攻擊防御機會,提出種種學說來修正這種對于推定相對人不利的訴訟狀態。
民法中物權與債權的區別之一為:物權具有公示性,債權并不具備公示性。物權公示性的實現因不動產與動產而有所不同,前者依靠不動產登記、后者則依賴動產占有而實現。通說認為動產占有具備推定效力、移轉效力和善意取得效力,這些構成動產物權公示性的理論基礎。
我國的《物權法》在起草過程中曾設計有占有權利推定效力的條文,如第一至第五次審議稿,但在第六次審議稿后,刪除了相關條文,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亦是如此。我國立法機關對此并未提供說明。但學者所著的物權法教科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物權法》的解釋無不承認占有的推定效力。
按照我國目前通行的學說,動產占有人可被推定為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權利人(如質權人、留置權人、租賃權人等)。[1]那么動產的當前占有人因所有權爭議而與他人對簿公堂時,只要證明他是當前占有人這樣一個簡單的事實,即可被推定為所有人。對方當事人如何才得推翻所有權狀態的推定?[2]更有甚者,占有人在上述情況下采取“沉默是金”的策略,對于取得動產占有的法律原因三緘其口,對方當事人可能因無法獲悉動產的取得原因,很難推翻該推定。基于以上的問題,本文擬通過介紹德國民法上動產占有的權利推定效力理論,以期彌補我國民法學說上關于該問題之不足,并供學說與實踐發展借鑒。
一、民事法律中的“推定”
(一)民事推定的類型
民事立法與學說中“推定”用語屢見不鮮,典型者如物權法上的占有推定:占有人得推定為所有人。有學者從文義上對推定進行定義:依據已知的事實,對未知的事實所進行的推斷和確定。[3]
依據推定的對象不同可做出以下分類:事實的推定(推定某種事實存在)、權利的推定(推定某種權利歸誰所有)、意思的推定(推定行為人是否具有某種意思)、因果關系的推定等多種形式。[4]類似的定義在20世紀初的德國學說中也能找到蹤跡,betzinger在《民事訴訟的證明責任》一書中,將《德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德民訴》)第292條規定的法律上的推定,劃分為權利推定(rechtsvermutung)、意思表示推定(willensvermutung[解釋規則ausle-gungsregeln])、事實推定(tatsachenvermutung)三種類型。[5]
根據“推定”的依據不同,又可分為法律上的推定(gesetzliche vermutung)和事實上的推定(tatsachliche vennutung)。[6]《德民訴》第292條第1句規定了法律上的推定,“法律準許推定時,如無其他規定,許可提出相反事實的證明(beweis des gegenteils)” 。[7]事實上的推定又被稱為經驗法則(erfahrungssatze),它容易與法律上的事實推定(gesetzliche tatsachenvermutung)相混淆。[8]后者雖是對事實的推定,推定的依據卻是法律規范。事實上的推定依據只是經驗法則,它并未被民事立法所明文規定。
德國通說認為,對于駁斥法律上的推定與事實上的推定,有著不同的要求。法律上的推定則由證明責任的規范所調整,事實上的推定,卻屬于法官自由心證的范圍。[9]法官可以通過自由心證(freie beweiswtirdigung),從既有事實推斷出當事人所爭議的主張的真實性。[10]法律上的推定,除法律明文規定外,原則上都是可被反駁的推定。[11]推定相對人必須提出相反事實的證明,也就是說,他需要使法官確信,被推定的事實并不存在,方可駁斥法律上的推定,[12]僅使法官對被推定的事實產生懷疑尚有不足。對于事實上的推定的反駁,推定相對人只要提出反證(gegenbeweis),[13]即只要使法官對于被證明的推定前提產生懷疑,就足以動搖推定。[14]不過,立法者在《德民訴》第292條只是對于反駁法律上的推定加以規定,[15]并未涉及法律上推定的定義及作用,這為學理上的探討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二)法律上的事實推定
要了解法律上的事實推定的內涵,有必要先回顧一下德國民事訴訟法學家rosenberg對此所進行的論述。他以《德國民法典》(以下簡稱《德民》)第1253條作為范例加以分析:“當質權人將質物返還于出質人或所有人,質權消滅(第1款第1句)。……如果質物為出質人或所有人占有,則推定為質物已經由質權人歸還給出質人或所有人(第2款第1句)。”根據該條文,質權的消滅需要滿足以下要件,質權人(a)將質物歸還(b)給出質人或所有人(c)。不過該條第2款第1句則規定,當質權的非消滅要件(x)—質物為出質人或所有人占有—存在時,則推定存在質權消滅的理想要件a+b+c。[16]由此可見,通過法律上的事實推定,《德民》第1253條中原來的證明命題發生了變化。訴訟當事人可以無須直接證明質權消滅的理想要件a+b+c,而是通過證明其他的事實(x)—質物為出質人或所有人占有,替代質權消滅要件a + b + c的證明。
德國通說認為,法律上的推定涉及的是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它的主要功用在于降低當事人證明責任的難度。[17]因為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可能非因其過失,無法收集或陳述某些必要的證明手段,使案件陷入真偽不明而承擔客觀的證明責任。法律上的推定,通過證明命題的改變,使得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可通過證明其他相對易被證明的事實(推定前提),而推定待被證明的法律構成要件(法律上的事實推定)或者法律地位(法律上的權利推定)存在或不存在。但是,法律上的推定本身并沒有改變客觀的證明責任分配。[18]
rosenberg由此認為,推定前提(推定的基礎)必須是有爭議的法律效果所要求的構成要件之外的情況。[19]因為法律上的推定只是通過證明非要件的事實,來替代原本待證明的要件,藉此法官才能根據法律規定得出推定的結論。[20]如果推定的前提本身就是有爭議的法律效果所要求的構成要件之一,那么待證明的要件,并未被其他非要件事實所替代。因為要發生有爭議的法律效果,作為推定前提的構成要件本身就需要被證明。對于推定受益人的舉證活動并未增加額外的證明前提,證明的命題也由此沒有發生轉換。
例如,要適用取得時效(《德民》第937條),占有意思須為善意,占有人可以被推定為善意占有。[21]如果該規范構成推定,那么推定的前提就是占有,被推定的事實就是占有意思為善意。這樣一來,被推定的前提客觀的占有事實,本身就是作為取得時效發生的要件之一。該規范并沒有增加額外的證明要件,也就無法轉換證明命題,所以不能構成法律上的事實推定。這種構成要件本身就是推定前提的規范,被稱為暫定真實(interrimswahrheiten),或者無前提的推定(voraussetzungslose vermutung)。[22]區分這兩種情況的意義在于反駁的要求不同。反駁法律上的推定的,推定相對人可以通過對推定前提作出反證,使得法官對于推定前提的存在產生懷疑,或者證明被推定的事實不存在(相反事實的證明)。[23]對于暫定真實的反駁,因該“推定”沒有前提,所以相對人只能通過相反事實的證明來駁斥被推定的事實,而沒有其他的選擇。
另外,推定前提必須是該構成要件之外的情況存否,即該情況存在還是不存在。與此相混淆的主要為解釋規則,雖然它們也出現了“推定”的文義,但是缺少了爭議的法律效果所需的推定前提。[24]其典型表達方式是“存有疑問或者不明確時,……”。例如,我國《合同法》第78條的規定為:“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25]人們從“約定不明確”[26]中無法獲悉某個事實的存否,因為這里缺少待證的某個事實要件存否的推定前提。對于解釋規則而言,并不要求訴訟當事人證明“某個特定的內容”存否的推定前提,而是出現“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時,如何解釋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這里并不涉及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的證明責任分配。
基于以上的分析,法律上的事實推定可以表述為這樣的法律規范,人們可以基于該規范,從構成要件之外的情況(tatbestandfremder umstand)中推出該法律效果所需的構成要件之事實(tatbestandmerkmal) [27] rosenberg的定義雖然受到其他學者的質疑和攻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是為后世的主流德國民事訴訟法學說所遵從。[28]
(三)法律上的權利推定
1.法律上的權利推定的內涵
法律上的權利推定的對象是當前的權利或法律關系。[29]它的推定內容只是當前的權利或法律關系的存在或不存在,而不是權利發生、阻礙、消滅等事實;究竟當前的權利或法律關系基于哪些特定的事實發生,從對權利的推定中無法獲悉。因為對于某個權利存在的推定,可能包括了每個權利發生事實的存在,以及所有的權利消滅事實的不存在。[30]《德民》第891條關于不動產登記簿的推定便是范例,該條第1款并非推定被登記的權利或法律關系以何種方式取得,而是推定它是否存在;第2款不是推定在不動產登記簿上被涂銷的權利沒有發生,或已消滅,而是推定該被涂銷的權利根本不存在。
對于當前權利存在的推定,也并非法律效果的推定,而是可能包含了一個或所有的法律效果發生的推定,以及所有的權利阻礙、排除或消滅的不存在的推定。對于當前權利不存在的推定,可能作為法律效果的推定,推定了所有的權利發生的不存在,以及一個或所有的權利的阻礙、排除、或者消滅。因此,權利推定也不是法律效果的推定。[31]
2.權利推定效力及駁斥
權利推定的受益人除了對于推定的前提事實,就其他的權利發生、阻礙、消滅的事實并不負擔證明責任。他只需主張權利或法律關系的存否,[32]比如就某動產的占有,既可以被推定為所有人(《德民》第1006條),也可以被推定為質權人(《德民》第1227條),所以占有人需要主張被推定的權利到底是什么。就法官而言,權利的推定,使他不必確認作為被推定前提的構成要件,只要相對人就被推定的權利或法律關系沒有爭議,他就可以直接適用該推定規范。[33]
推定的相對人若要推翻權利的推定效力,一般而言,要么完成對于推定前提的反證,要么完成被推定權利相反事實的證明。對于推定前提的反證,推定的相對人只要證明被推定的前提值得懷疑,就足以動搖推定;[34]或者他可以證明相反事實(beweis des gegenteils)存在,即被推定的權利并不存在。但是,選擇后者必然會遇到很多難以克服的困難。[35]因為權利推定的內容只是權利和法律關系的存在與不存在,它包含了當前權利或法律關系存在的所需要的所有事實。若將《德民》第1006條的占有推定規范以所有權發生事實的推定來理解,該推定不能確定受讓人基于何種原因獲得所有權。他可能通過合意或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權,或經過十年的取得時效獲得所有權,或通過繼承取得該物,或者其他種種所有權取得的可能性。推定相對人要否定以上所有的取得原因,可能性微乎其微。[36]
二、占有的權利推定效力
(一)物權推定效力概說
物權推定效力,指的是不動產登記和動產占有可以作為公示手段,用來推定真實的物權狀態(《德民》第891、 1006條)。從文義來看,兩者都不是法律上的事實推定,而是法律上的權利推定,即對于當前的物權或物權關系存否的推定。
不動產的登記簿記載的內容包含所有權和其他的限制物權,比如抵押權、土地債務、用益物權(nieβbrauch)等。該權利推定不僅適用于積極意義的權利狀態,而且適用于消極意義的被涂銷的權利(《德民》第891條第2句)。不過消極意義的權利推定并不適用于未登記的權利,所以權利若未登記,它就不能被推定為不存在。盡管不動產登記的推定效力享有很高的可靠性,但它仍可被駁斥,推定相對人可以通過證明反對事實來完成。[37]最后,登記的內容不僅可有利于登記人而發揮推定效力,而且可發生不利于他的推定力。例如抵押權人打算實現抵押權,因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了抵押人某塊土地上負擔有抵押權,他便不用負擔抵押權存在的證明責任,而可因登記簿而直接主張其抵押權,所以該登記明顯對于登記人(抵押人)產生不利。
與不動產登記廣泛的推定內容相比,動產占有顯得相形見絀。它只能作有利于占有人的推定,不能作不利于占有人的推定,推定的權利根據《德民》第1006條的規定也只適用于所有權、并準用于用益物權(《德民》第1065條)和質權(《德民》第1227條)。另外,動產的所有權推定也缺少了消極意義上的公示作用,因為占有無法像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被涂銷的權利,更不用說推定某個權利不存在的狀態。而且,推定受益人不僅包括當前的占有人,也包括過去的占有人(《德民》第1006條第2款),以及間接占有人(《德民》第1006條第3款)。本文所探討的動產占有的推定,主要以《德民》第1006條的所有權推定為中心,以現在的直接占有為主要的推定前提,兼及有利于過去的占有人的推定,以及間接占有的推定。
(二)占有推定的目的及適用范圍
我國有代表性的觀點,從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角度,論及占有的推定效力。[38]要探討《德民》第1006條占有的推定效力,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善意第三人所主張的推定,即當前的占有人被推定為所有人,是否屬于占有推定規范所調整?
德國現行學說對此持否定的回答,因為《德民》第1006條的目的是,減輕訴訟當事人證明動產所有權的困難。[39]因為根據一般的經驗,動產所有權繼受取得很難被證明。尤其當前手有很多人時,受讓人必須證明前手或者前手之前手的所有權,這樣就必須完成一條證明鎖鏈(probatio diabolicia魔鬼般的舉證)。[40]只要證明的鏈條上有一環不能完成,那么整個關于所有權的證明就付之東流,為此占有推定制度才應運而生。
其次,從《德民》第1006條的文義出發,占有推定效力也只是有利于占有人,而不是有利于善意取得的受讓人而發生。[41]只有占有人才能享受《德民》第1006條的推定效力。善意取得中的受讓人主張由于信賴占有而相信占有人有處分權,則是為證明該受讓人取得無權處分動產的所有權。該主張完全不利于占有人,可能導致占有人由于善意取得制度適用而失去轉讓物的所有權,因此違背了推定效力的目的—有利于占有人。
最后,善意第三人能否信賴占有人為所有人,應適用《德民》第932條以下的規范。[42]《德民》第932條規定:“如果轉讓物不屬于所有人,受讓人根據第932條的轉讓也可獲得所有權,但是受讓人在取得占有物非善意時,不在此限?!痹撘幏锻ㄟ^“但書”的方式,使得受讓人的善意并非是第932條的積極要件,而是受讓人的惡意成為善意取得的權利阻礙性事實。[43]因此,受讓人的善意并非是第932條的積極要件,無須受讓人在訴訟中主張并證明,而是提起返還所有權之訴的當事人要證明受讓人為惡意。由此可見,在動產善意取得的客觀證明責任分配中,[44]也無須受讓人主張占有推定。
占有推定作為攻擊和防御手段都具有重大的意義。[45]在占有人面臨他人起訴要求返還占有物的情況下(防御情形),推定效力可以保護占有人,使他只要證明占有,便可被推定為所有人。當原來的占有人向當前占有人要求返還其所有物時(攻擊情形),原占有人在特定的情況下也能主張占有推定。比如,當原占有人向當前占有人提起所有物返還之訴時(《德民》第985條),原告通常對訴爭物的所有權承擔證明責任。但是這樣的證明有時是很難完成,因此需要借助于《德民》第1006條第2條對于原占有人的所有權推定。在當前占有人的推定效力被駁斥后,原占有人可以被推定為所有人,以此來減輕他在訴請返還所有物時證明的困難。[46]
注釋:
[1]參見崔建遠:《物權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157頁;崔建遠、申衛星、王洪亮、程嘯等:《物權法》,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92頁;梁慧星、陳華彬:《物權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07 ~ 408頁;王利明、程嘯、尹飛:《物權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355~356頁;江平主編:《物權法教程》,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頁;劉保玉:《物權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412頁;劉智慧:《占有制度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80 ~ 281頁;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700 ~ 701頁等。
[2]部分學者的論述提及占有權利推定效力中的舉證責任問題。如我國學者崔建遠認為,對占有的權利推定效力,在域外法制及學說上存在減輕欲推翻權利推定者的證明責任的制度,此時欲推翻占有權利推定者在反證時無需達到使法院確信該相反證明的程度,而只需一句所有證據調查的結果和全部辯論一直,足以產生推翻推定的心證即為充分,或者反證若能證明有某種與受推定的權利狀態完全不相容的權利狀態存在時,就足以推翻該項推定,參見同上,崔建遠書,第159頁[這部分內容源自王澤鑒:《民法物權》(第二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 ~ 240頁];我國學者梁慧星、陳華彬和劉保玉認為,當他人提出反證證明占有人無占有的權利時,占有人負有推翻該反證的舉證責任,參見同上,梁慧星、陳華彬書,第408頁;劉保玉書,第412頁。
[3]參見王利明:“試述占有的權利推定規則”,《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朱廣新:“論物權法上的權利推定”,《法律科學》2009年第3期。
[4]同上,王利明文。
[5]參見b. betzinger, die beweislast im civilprozess, koln 1904, s. 141 ff。
[6]參見前注[3],朱廣新文。
[7]所謂相反事實的證明(beweis des gegenteils),并非是反證,而是本證的一種形式。僅使得法院對于被推定的事實產生懷疑尚不足夠,尚需使得法官對于與被推定事實相反的事實達到完全確信。相反事實的證明原則上只是要求,由推定受益人的訴訟相對人來完成(《德民訴》第292條)。baumgartel/laumen/pril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s. 6 ff; othmar jauernig, zivilprozessrecht, 29. aufl.,munchen2007,s. 158.
[8]法律上的事實推定(gesetzliche tatsachenvermutung)與事實上的推定(tatsachliche vermutung),在翻譯中容易被混為一談,導致兩者都被譯為“事實推定”。前者的事實(tatsachen)是名詞,作為推定的對象;后者的事實(tatsachlich)是作為形容詞使用,表示推定的依據。我國學者吳越在翻譯德國學者普維庭(printing)《現代證明責任問題》一書中,將tatsachliche vermutung譯作事實推定(第75頁),將gesetzliche tatsachenvennutung譯為法律對事實的推定(第72頁)。[德]漢斯·普維庭:《現代證明責任問題》,吳越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雖然通讀上下文不至產生誤解,但為了從文義上直接區分兩者,本文按照文義將形容詞的tatsachliche翻譯為“事實上的”,將tatsachen作為被推定的對象來翻譯。
[9]參見baumgartel/laumen/pru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 s. 336; stein/jonas/leipold, 2008, § 292 rn. 7;rosenberg/schwab/gottwald, zivilprozessrecht, 17. aufl.,munchen 2010, s. 631。
[10]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11。
[11] 參見stein/jonas/leipold, 2008,§ 292 rn. 1。
[12]參見baumgirtel/laumen/pru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s.8。
[13]關于民事訴訟中證明的種類,根據證明責任分配的不同可以被分為本證(hauptbeweis)和反證(gegenbeweis) 。 baumgartel/laumen/pru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s. 6 ff; othmar jauernig, zivilprozessrecht, 29. aufl.,munchen 2007,s. 158。
[14]參見baumgartel/laumen/prti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s.6。
[15]參見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 5.82。
[16]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09。
[17]關于法律上的事實推定的作用,除了減輕證明難度的作用,還有證明責任倒置的說法。持此觀點之我國文獻參見前注[3],王利明文;常鵬翱:“物權法中的權利證明規范—比較法上的考察與分析”,《比較法研究》2006年第2期。我國學者常鵬翱雖然認識到,推定使得舉證責任發生轉移,但卻沒有進一步區分客觀的證明責任和主觀的證明責任,籠統地使用證明責任的分配、舉證責任移轉兩個不同的術語。
[18]有觀點認為,法律上的推定的作用在于證明責任倒置。rosenberg持否定態度。根據證明責任的規范說,客觀的證明責任根據法律規范的文義來進行分配,并不會隨著當事人的證明活動而發生改變,發生改變的證明責任只能是具體的主觀的證明責任。它是隨著訴訟程序的進行,僅僅是通過法院對證明和辯論活動的判斷,根據具體情況而被決定。所以具體的主觀證明責任的分配并非靜態的,而是動態的。由此可知,法律上的事實推定只是涉及具體的主觀證明責任的分配。推定受益人并非不承擔證明責任,而只是通過證明x要件,代替證明a+b+c要件。換而言之,法律上的事實推定只是改變了原來的證明命題,并未導致證明責任倒置。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16~217;baumgurtel/laumen/prutting, handbuch der beweislast-grundlagen, koln 2009,s.186。
[19]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03。
[20]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 207~208。
[21]《德民》中并未有此類“推定”規范。類似的“推定”規范參見《奧地利普通民法典》(abgb)第1460條,《瑞士民法典》第728條。
[22]此處“善意”的占有意思并未要求推定的前提,而是由法律無條件地直接假設存在。rosenberg稱其為表見推定(scheinvermutung)。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07.
[23]參見下文“三、占有推定的反駁”。
[24]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 211 ff。
[25]國內持寬泛的推定定義的學者,將意思表示的解釋規則也納入推定的范疇,前注[3],王利明文;朱廣新文。
[26]我國《合同法》第62條對于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情況,規定了六項關于合同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費用的負擔的解釋規則。該條文也可以用“推定”的用語來表述:“質量標準不明確的,推定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推定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別標準履行?!边@類規范缺少了爭議的法律效果所需的推定前提,因為從“質量標準不明確”中人們無法獲悉某個事實的存否。
[27]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03。
[28]參見hans-joachim musielak, die grundlage der beweislast im zivilprozess, berlin, new york, 1975,s. 75;、othmar jauernig, ziviprozessrecht, 29. aufl.,munchen 2007,s. 167; rosenbergschwab/gottwald, zivilprozessrecht, 17. aufl, munchen 2010, s.630。
[29]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5.226; 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 s. 93; othmar jauernig, ziviprozessrecht, 29. aufl.,munchen 2007,s. 167; rosenberg/schwab/gottwald. zivilprozessrecht. 17. aufl. munchen 2010. s. 631。
[30]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 227; 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s. 94; hans-joachim musielak, die grundlage der beweislast im zivilprozess, berlin, new york, 1975,s.77 ff。
[31]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 s. 229; rosenberg/schwah/gottwald, zivilprozessrecht,17. aufl.,munchen 2010, s. 631。
[32]參見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 s. 98。
[33]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229~230。
[34]參見munchkommzpo/prutting, 2000,§ 292 rn. 19;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 s. 94 ff。
[35]參見dieter leipold, beweislastgereln und gesetzliche vermutungen, berlin 1966, s.95。
[36]參見stein/jonas/leipold, 2008,§ 292, rn.18。
[37]參見staudinger/gursky, 2008,§ 891 rn. 56。
[38]參見程嘯、尹飛:“論物權法中占有的權利推定規則”,《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39]參見staudinger/gursky, 2006,§1006 rn. 1;marianne bauer, zur publizitatsfunktion des besitzes bei obereignung von fahrnis, in: festschrift fur f. w. bosch, 1976, s. 12。中文文獻與德國通說得出相同結論的,如前注[3],朱廣新文。
[40]參見staudinger/gursky,2006, § 1006 rn.1。
[41]參見manfred wolf, die eigentumsvermutung des § 1006 bgb, jus 1985,942。
[42]同上注。
[43]類似的無條件推定(或暫定真實)也隱藏在《德民》第932條中。該條也可采用“推定”的方式來表述:“……,但是受讓人在取得占有物時必須為善意,受讓人的占有意思推定為善意”。雖然此處的善意也能被視作是構成要件之一,但它被法律無條件地推定,受讓人對此無須主張并證明。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顯示,證明責任的分配結果完全一致。因此采用“推定”的規范也可能只是權利排除規范的另一種表達方式。參見rosenberg, beweislast, 5. aufl.,munchen 1965,s. 204。
[44]我國《物權法》第106條善意取得卻明文規定了受讓人的“善意”作為積極要件,卻沒有對于“善意”的證明加以明文規定,以降低受讓人的證明難度。不能不說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學在立法中的缺失,也反映了我國實體法學和程序法學的互相脫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