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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白沙安置小區二期工程基坑回填的土方運輸事宜,本著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與義務,促使雙方互創條件、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范圍及工作內容:
1、工程范圍:白沙安置小區二期工程基坑土方運輸 (東側)
2、工作內容:裝車 、運輸、卸車
二、參運條件、路段、方式和價格:
1、參運條件:乙方所擁有的汽車必須是有牌有證的運輸車,出現任何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2、參運路段:乙方運輸地段在工地外由乙方統一安排,工地內有甲方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影響甲方工地現場施工。
3、參運方式:乙方汽車運輸采用按車計價(每車不得少于20立方米)。乙方車輛所需的任何費用與甲方無關。每車土方到場后由甲方發放小票代表運輸工程量。
4、參運價格:乙方汽車載運量20m3/車及以上,單價為130元/車,其包括裝車費、卸車費、道路平整費、安全費、管理費、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雙方協商好的運輸單價和乙方實際運送土方車次數量進行結算。 主樓土方全部回填完畢后10天內結算實際工程量的80%,剩余20%兩個月以后甲方支付乙方。
四、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a、甲方負責協調場內汽車運輸便道,便于車輛運行。
b、甲方在要運輸土方時需提前半天通知乙方運輸負責人。
c、甲方及時指定土方運輸地點,提供土方的堆放場地。
2、乙方職責
a、乙方所有參運車輛概由乙方車代表負責,并滿足甲方的用土需要。 b、乙方參運司機保證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指揮,不隨意傾倒土方,按甲方人員指定位置傾倒,中途不準倒土,否則不發票。
c、乙方參運車輛發生陷車等所有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費用及機械并不給與任何補償,乙方參運車輛發生的所有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d、乙方駕駛員都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由乙方負責。乙方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e、乙方車隊負責人必須每日下午七點之前到甲方項目部核對該日的工程數量。超過核對期限的工程數量甲方一概不予負責。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f、所有的土方裝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將土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g、在土方運輸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安全運輸規定執行運輸任務,在此期間乙方發生的所有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五、合同發生爭端,如經雙方協商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以書面約定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自簽字之時生效,至合同條款內部全部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汽車運輸合同范文2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條例、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公開、公平、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則下,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地址土石量及作業時間
1、工程名稱地址:土石方工程;
2、工程數量:土石方暫定4萬方米以上;
3、土方類別:一、二類土;
4、對車輛要求:前2后8輪自卸車。車廂為20立方米,15輛以上
5、作業時間: 運輸時間為全天24小時作業;
1、運輸距離:裝料場至棄料場運輸距離為3.3公里。
2、單價:在約定運距內按每臺車元結算。
三、運費付款方式:
每輛車壓一天運費,以后每天結算一次,結清100%。如沒有付清,乙有權停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欠款及每天按銀行利息的2倍利息。
四、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當天內乙方車輛必須到場。乙方的車輛在運輸途中遇到交警、環保、城管、市政、運政一切行政處罰費用由甲方負責,如被扣車,由甲方負責提回,車輛被扣押超過12小時的,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每車每天¥500.00元的誤工費。如是乙方車輛闖紅燈、車輛證照手續不齊、違章違規停車、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
五、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統一由甲方指揮,如乙方超權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損失。
六、乙方所有車輛具備一切合法手續及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只提供人道主義幫助。
七、甲方負責柴油送到工地,單價以市場價¥ 元/升為準,如起過市場價0.20元,整個運輸單價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也可自行到加油站加油。
八、在運輸過程中,因場地內堵車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壹天以上(含壹天在內),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車輛、人員損失由甲方負責,每天每車按¥500.00元進行賠償,司機和管理人員每人每天¥100.00元進行賠償。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單位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十一、本協議以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汽車運輸合同范文3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煤礦剝離土石方運輸的特點,為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優勢,甲方將總承包的山西靈石縣鑫源煤業公司煤礦的土石方運輸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二、地點:山西省靈石縣段純鎮興旺原村。
三、內容:
1、名稱:靈石縣天聚鑫源煤礦第十三標土石方運輸工程
2、車型:重型自卸車(后八輪)
3、運距:取土場與排土場運距在5.5公里以內,按 7.3元 /方結算,取土場與排土場運距在5.5公里至6.0公里以內,按 7.8 元/方結算,每超過100米加 0.5元/方。該單價為稅后單價,一切稅金稅費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4、運輸地點:靈石縣天聚鑫源煤礦第十三標段
5、運輸物品:山體土石方
6、工期:20xx年日----20xx年日。合同期1年,滿一年一續簽合同。
7、付款時間:車輛進廠后正常工作3天后可借支生活費,每10天統計票據后,雙方對統計票據確認完畢后,按確認的工作量結算一次。
8、除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和國家政策原因外,導致務工,從第5天起,每天每車補償500元。(若停工為1-4天,則不補償,若為5天,則連前面的4天直接補償為2500元)
9、付款方式: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現金支付時乙方出具的領據、借據或存入乙方銀行卡的存款單或匯款單均作為合同結算支付款依據;
10、車裝方量:長×寬×高
11、運輸車輛必須是前二后八輪自卸車。車輛由乙方自備,10天內車輛可分批進場,進場車輛最少保證20臺,倘若中途有車輛退出,乙方須提前半個月告知甲方,車輛進場后,甲方按每輛車8000元付給乙方車輛調遣費;乙方必須保證10天內車輛進場20輛以上,如未按時到場,按違約處理,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違約金5萬元(伍萬元)。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保證乙方車輛合同期的運輸,車輛調遣費用每臺(8000 )元, 車進礦
2、乙方到場,甲方挖機車輛必須24小時正常動作并確保乙方的施工工程量
3、保證款項充足按合同給乙方付款,只對乙方結算。
4、協調礦山各種關系,確保工程順利。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誤工,因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負擔,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提供住宿包水、電暢通,伙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提供加油,柴油為6.55元/升(超出6.55元由甲方負擔)。油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因油出現車輛損失,由甲方負責維修,加油款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7、維護礦山道路工作秩序,制訂有關規章制度有權對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懲罰。
8、道路平整保證乙方車輛正常進入,道路損毀甲方隨時修理;卸車場平整順暢。
9、乙方車輛到場后,甲方不按合同執行,乙方有權把車輛調走。并賠償乙方車輛調遣費用。
10、甲方根據每10天工程量按合同及時統計支付乙方工程款。超過工程結算日2天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要求停工,每停工一天補償乙方每臺車輛500元。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及煤礦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安排與調度,禁止從事有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違約罰款。
2、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與指揮。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安排進行作業,保證每臺機械配備兩個具有操作資格的駕駛員,應24小時作業;
4、提供機械相關資料;
5、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6、因乙方操作人員造成的機械故障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設備僅供甲方使用,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和到其他工區作業,若發現如此行為,將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
8、負責辦理檢測手續及各種管理部門的所需證件;
9、乙方雇傭的駕駛員須持有效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要求乙方為各車輛和車主自行購買各項保險,乙方駕駛員在運輸過程中,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圴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事故發生后,須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協調解決;
10、乙方不得層層轉包,出現施工人員投訴或工錢過低而鬧事的,應由乙方負責妥善解決,并給予一定補償。否則一切責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1、乙方進場車輛中途隨意停工、或無故鬧事不作業,以每天停工車輛200元/臺的款額賠償給甲方。
12、乙方進場車輛中途無故退場(不可抗因素和氣候原因除處),應支付給甲方每輛車3萬元(叁萬元)作為甲方損失的賠償,另外支付甲方相關經濟損失。
13、乙方要加強對所屬人員、汽車的管理。按時和各車主結清賬務,并將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及時、足額的支付給各車主不得克扣和挪用,如因此發生糾紛所造成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安排財務人員對乙方銀行賬戶進行監督,如出現不按時給各車主結算,甲方將對乙方予以處罰50萬元(伍拾萬元)
五、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機械因故障停機,應及時修理恢復使用。
2、乙方必須遵守煤礦的安全行為規范,若不遵守被煤礦處罰,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3、交接班時,乙方車隊長必須如實匯報出勤車輛數量,未出勤車輛是何原因(病假和家庭有事必須回家除外),否則將罰款200元每輛。
4、所有翻斗車到排土場必須將渣土倒干凈,必要時用排土場挖機將土搞干凈,若發現翻斗車將土帶回取土場,將扣除該翻斗車當次票數,并對排土場管理人員罰款每人50元/次。若第二次再犯,將加倍處罰。
5、乙方車輛進廠后如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初次警告,兩次以上包括兩次按違規車輛每臺罰款2萬(貳萬元整),屢教不改,對違規車輛清理出廠,扣押違規車輛工程余款。如不按公司規定工作,公司罰款,甲方將該罰款罰至違規車上或者直接將此罰款從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若車輛進場后甲方私自跨過乙方和車隊車主直接聯系,私立合同,乙方有權要求進行賠償,每臺車輛2萬元(貳萬元)
六、違約與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誠實守信、按合同規定履約,出現違約時雙方友好協商處理,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出現爭執時,首先本著平等互利、文明和諧的原則友好協商,協商無果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①、簽約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②、簽約地人民法院。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圍:本工程范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開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總日歷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后,則以發包正式批準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偣て?,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臺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元/m3;內轉: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元/m3,
內轉按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后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1.7.4.1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提供份數:份)
第3條工程采用的標準規范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規范及驗收規范》(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系。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并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并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后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采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后,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
迫停工。
第7條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后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后三十天內。
8.2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后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并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志、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并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10條文明施工
10.1乙方進場施工人員應配戴由甲方統一制定的出入證統一著裝。
10.2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所有人員應報名冊給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于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10.4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轉讓與分包
本合同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12條違約及處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2.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后應繼續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2.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2.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
優良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后方可退回給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擔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內容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整體工程通過驗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13條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4條其它事項
14.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4.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東營市河口區油區辦建設工程項目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工程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河口區油區辦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見圖紙)。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生產基地四分場 到達地:辦公樓新址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9輛,載重量:30噸。 運距:11公里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27.5元/方計算。
本合同甲方負責買土每方8元(不含稅),乙方負責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甲方支付運費時,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甲方開工前全部支付買土費。當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運費。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運輸業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責、權、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期時間:
1、開工時間:具體以甲方項目部書面通知的
開工時間為準。
2、竣工時間:
三:結算方式:每十天結算一次,全額現金,或存入銀行卡,確保乙方當天收到。
四:運輸計費:
1、運至棄土場,一公里以內運價 元。(運輸稅后價)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幣 0.80 元。(運輸稅后價)
五:挖機撞車計費:
六: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進場費:挖機每臺人民幣 元,泥頭車每臺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在 天內組織 臺車輛,挖機進場開工。
七:甲方責任:
1、理順周邊關系,運政,交警,環保,國土,城管,確保道路順暢,在乙方車輛不違規運輸的情況下,發生責任費用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責任,導致工程停工每部車輛補償500元/天、司機200元/天,以上損失由甲方承擔。
3、協調好工地管理人員,提供足夠油料,負責道路及時清理,整平,保證乙方車輛順利安全行駛。
4、正常天氣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車隊進場每月開工時間不少于25天。
八: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動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車輛進場后必須服從調度,安全生產;乙方車隊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車隊在道路行駛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土方運輸施工合同書閱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愿將 甘肅酒泉駝馬灘煤田的開采和土方剝離 運輸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權、責,確保工程的進度與質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建筑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甘肅酒泉駝馬灘煤田
二、 工程地點: 甘肅省酒泉市肅北縣馬鬃山鎮
三、土方方量(暫定):
四、 工程價款及運距:
本協議價款采用 固定稅后價格 方式,運距在 公里內每立方 元,超出100米,每立方增加人民幣0.10元,即運距每超出 公里,增加價人民幣 元/m3;挖深10米以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加2元, 米— 米每立方增加 元;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采用 按天結算 付款的方式,每 天結算一次;結算款按照甲乙雙方核準方量日 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總價款的85%,但是在第二次付款時必須結清第一次余留的15%,以此類推。
六、工期:
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總工作天數 天。
七、 工程量的確認
乙方在每月的 日、 日、 日、 日、 日前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交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乙方所上報的工程量予以簽認。
八、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
1)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項施工文件以及地質報告、圖紙等相關資料,確保乙方進場后能順利施工;
2)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證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應,燃油價格為市場價格即每升 元,以及路面的平整,確保乙方每天順利施工;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全額支付工程價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遲支付時間; 甲方必須在乙方提交工程量理由推遲簽認工程量的時間;
3) 甲方負責協調各方的關系,確保乙方的順利施工;
4)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進駐施工現場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5)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
2、 乙方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 日施工車輛進駐施工現場,并及時組織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運輸物;
2)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 接受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進場或者進場后不能施工,超過 日,甲方每天支付乙方賠償金 元/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超過 日,乙方有權停工,因停工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照乙方每日的實際工程量的60%支付賠償違約金;
3、因乙方無故停工或怠工而拖延工期,超過 日,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順延,所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2、施工期間乙方所耗燃料,結算時甲方按照合同價格自行扣除;
3、甲方指定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乙方指定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如需更換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其他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區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價款結算完畢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承包運輸合同模板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方發包,乙方承包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雙方本著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取土地點:
3、承包方量:
二、承包內容
1、車輛安排:本工程約定于年日正式開工,清運車輛為:自卸單翹工程車,第一批車輛不能少于 臺。于開工前必須進場,根據工作面需要增加運輸車輛,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2、承包單價及運輸里程:運輸單價單運為:元/噸人民幣(不含挖機裝車費用);運輸全程公里數為 公里,如運輸里程超 公里,每公里每噸增加運費元人民幣,以此類推(以上報價均不含爆破、不含稅票,若需稅票,甲方負責稅款)。
3、土石方計量方式:按每部車輛實際裝載過磅噸數計算。
4、結算方式:銅管定第一個月,甲方必須當天對賬結算,并于第2天中午12點之前將運費進行結算付清款項由甲方轉入乙方指定賬戶。合同簽定起第二個月起運費按月結算。每月15號前結算上月運費。如甲方違約,乙方可以立即停止運輸,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并負責經濟賠償。
5、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作為乙方收取甲方運費的唯一有效的銀行賬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三、運輸質量
1、乙方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車輛數及時調度。乙方應派專人每日向甲方交付票據,計入乙方日常運輸臺賬,由甲乙雙方指定經辦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作為日后運費結算的基準和依據。并協商工作事宜。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或其他方式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如甲方弄虛作假,必須按虛假部分運輸車輛數量的運費的十倍計算,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如乙方弄虛作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車輛不得作為運費的計算依據外,還必須按虛假部分運輸車輛數量的運費的十倍計算,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
2、乙方運輸車輛應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開展運輸作業,根據工作面增加車輛由甲方決定并提前通知,乙方應予以最大配合。
3、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運輸、卸車等任務,不負責卸土后場地平整。
4、乙方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維修或其他特殊原因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土區給乙方土石方量,及提供施工場地的照明設備,甲方必須配備足夠的挖掘機給予乙方及時裝車,甲方必須配備足夠的爆破設備及破碎設備,以保證充足的土石方量供乙方及時裝車。
2、甲方處理好轄區內政府部門以及周邊群眾之間的關系,并負責環保、城管(城建)、派出所、運管、交警、路政等部門的理順關系,并保證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的道路通及順利運行,如相關執法部門查扣乙方運輸車輛,所有扣分,扣證、車輛割斗及罰款費用一切由平方負責處理和支付(在乙方車輛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如遇至當地村民的干擾及相關執法部門查扣車輛,所造成乙方機械與車輛停工24小時(含24小時)以上的,自停工之日起由甲方賠償給乙方每臺車(含挖機)每天 元人民幣作為誤工費。
3、除惡劣天氣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響作業及車輛維修外,必須確保乙方車輛正常運輸,施工作業時間為:早上 點至晚上 點,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與車輛停工,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每臺車(含挖機) 元/天作為誤工費。
4、甲方負責處理道路修復、清理路面撒漏泥土等問題。由甲方辦理手續問題造成乙方車輛割斗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和技術檢查,有權糾正、制止、處理現場各種違章作業和不安全行為,對乙方違反公司制度、方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進行教育,并按規定處理。
土石方運輸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承包運輸過程中承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運輸順利完成。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并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運輸土石方,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地點、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工程承包運輸時間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時間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單價以本工程單趟運距為 1500米以內,按每立方3元人民幣計,(此為完稅價)。
3、每次結算以計量驗收單為準,路程以雙方共同核實實際路程為準。
4、付款方式:日清月結。
第三條:燃油費用
甲方負責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結算燃油的費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場價格。(燃油必須符合車輛出廠要求及工作環境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工程爆破。
2、甲方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甲方無條件負責乙方司機的住房問題。
4、甲方在每月前給乙方制訂當月的土方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土石方運輸任務。
2、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違章開車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其他責任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必須在當天安排開工,如拖延工期,挖機甲方按1800元/天賠償、汽車按300元/天賠償乙方損失。(每月雙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隨意停產,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不屬違約并且甲方應按1800元/天標準補償乙方的損失。
3、在工程作業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確保完成爆破任務,不得影響每臺挖機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據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車輛。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未能按時支付運輸款,乙方有權利停工,造成的誤工,由甲方承擔一切后果與責任。
7、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工作區域內,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費8000元整。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須無償支付乙方的托運費,并承擔一定的補償費(補償費由雙方協商擬定)。
9、在正常工作中,車輛出現需維修問題,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維修期間,延誤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違約。
10、甲方制訂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萬方、不得大于24萬方,如增加或減少工作量,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月協商解決。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訂的工作量,甲方有權不付乙方當月的工程款。
第七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F經雙方商定,根據《城市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周轉資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每季結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五、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愿按《貸款辦法》第6條的規定,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11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它事項,按照《貸款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簽章各方各執1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摘要: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井下生產中的一種重大的自然災害,它嚴重威脅著煤礦的安全生產和礦工的生命安全。煤與瓦斯突不僅嚴重地摧毀巷道設施,毀壞通風系統,而且使附近區域的井巷全部充滿有毒有害氣體和煤粉,造成窒息以致煤流埋人,還會造成煤塵和瓦斯的爆炸等嚴重后果。本文針對銅廠坡煤礦防突措施做了簡要的探討。
關鍵詞:煤與瓦斯突出 安全生產 四位一體
六盤水市鐘山區汪家寨鎮銅廠坡煤礦為技改礦井,個人獨資企業。核定產量15萬噸。采用斜井開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風,聯合布置采區,采區內區段下行式、區段內工作面采用后退式開采。采用炮掘、炮采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
1.礦井瓦斯概況
全礦井瓦斯絕對涌出量為2.35m3/min,相對涌出量10.5m3/t;全礦井二氧化碳絕對涌出量為0.21m3/min,相對涌出量1.83m3/t。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確定該礦瓦斯等級為高瓦斯礦井。2012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為突出礦井。根據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貴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本礦井位于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因此,整合(技改)后的銅廠坡煤礦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該礦按照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管理,采用“四位一體”技術進行防突管理。
2.綜合防突措施的研究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要遵循先區域后局部的防突順序,優先開采保護層,同時進行瓦斯抽放的順序進行治理。
2.1防突措施
(1)開拓開采布置方面的防突措施
本礦采用斜井開拓。整個礦區劃分1735m一個水平;由于上煤組已經采空,一水平設計開采中、下煤組,中煤組布置一個采區,即一采區;下煤組布置二個采區,即二、三采區。礦井設計一個采區投產,布置一個采面,兩個掘進頭,采用炮采工藝。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井筒施工過程中均必須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經過效果檢驗消突后向前掘進,并每隔20m向煤層打鉆孔控制井筒層位與煤層之間的距離(保證不小于10m),同時要加強地質編錄工作,防止突穿煤層和構造誘發突出。盡量減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次數:除石門外,其余開拓、準備巷道均未采用穿層布置,盡量減少了井巷揭煤次數。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地點應當合理避開地質構造破壞帶。突出煤層的巷道優先布置在被保護區域或其他卸壓區域:設計一采區淺部為煤層露頭及小窯采空區,首采區段瓦斯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卸壓和釋放。在同一突出煤層的同一區段的集中應力影響范圍內,不得布置2個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進。突出煤層的掘進工作面,應避開本煤層或鄰近煤層采煤工作面的應力集中區。
(2)綜合防突措施
本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因此必須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1、綜合防突措施具體設計
本礦井采用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兩種方式進行區域防突。
①本礦采用煤層下行式,按首采C409煤層作為下部煤層保護層,C409煤層上部煤層開采并且經鑒定為無突出危險性煤層,為安全起見,開采必須采用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并進行區域措施效果檢驗,且其采掘工作面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②預抽煤層瓦斯。根據煤礦瓦斯突出防治規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當礦井中所有煤層都有突出危險時,選擇突出危險程度較小的煤層作保護層先行開采,但采掘前必須按本規定的要求采取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并進行效果檢驗。確定對首采C409煤和井巷揭煤前預抽。并且必須達到預抽區域的煤層殘余瓦斯壓力小于0.74--lPa或殘余瓦斯含量小于8m3 / t的抽放指標。
③突出危險的工作面必須采取防災措施,本礦井全部煤層按突出煤層設計,且本礦井為煤層群開采。所以在巷道進行掘進時,必須嚴格控制與煤層的距離,防止誤穿煤層,導致突出事故的發生。所以必須采取以下措施。開工前,繪制施工巷道地層剖面圖。 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瓦斯變化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等突出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點的人員。遇斷層時,必須停止掘進,判定煤層的準確位置后,確保安全措施到位,不誤穿過煤層時,方可繼續掘進。
2、局部綜合防突
局部防突措施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工作面防災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采取該措施后,采、掘工作每隔10—50m進行區域驗證,驗證為有危險的工作面采取工作面綜合防突措施,驗證為無危險后在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保留足夠的突出預測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條件下進行采掘作業,然后每隔10—50m再次進行區域驗證,如此反復。
對上述驗證為有危險的工作面,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預測結果分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和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對突出危險工作面采取工作面防災措施,對無突出危險工作面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保留足夠的突出預測超前距或防災措施超前距的條件下進行采掘作業。對突出危險工作面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后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后,即判定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當措施無效時,仍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并再次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直到措施有效。
2.2降低瓦斯濃度
本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經預測礦井深部瓦斯壓力為1.2MPa,煤層的瓦斯含量大于8m3 / t。預測在最低水平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39m3 / t,預測瓦斯涌出量較大。因此本礦采用如下方法降低瓦斯濃度。
1、瓦斯抽放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約占礦井涌出量的主要部分(70%),因此應重點進行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此外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構成中本煤層和鄰近層涌出量均較高,因此本煤層和鄰近層抽放均是必須的。②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不大,但各煤層瓦斯含量較大,為達到消突的目的,需進行掘進頭瓦斯抽放。③采空區必須進行瓦斯抽放。
因此本礦擬采用采煤工作面預抽煤層瓦斯、掘進工作面先抽后掘、穿層鉆孔鄰近層抽放鄰近層瓦斯和采空區留管抽放采空區瓦斯相結合的方法。
2、風排瓦斯
瓦斯抽放與煤層透氣性,抽放時間,鉆孔布置等多因素有關,經抽放后還必須通過風排解決在采掘工作面作業過程中涌出的瓦斯。因此必須根據礦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巷道斷面要求,對采掘工作面進行合理的配風。
3、結語
銅廠坡煤礦采用 “四位一體”技術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效果顯著,抑制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的發生,為銅廠坡煤礦安全發展做出重要的貢獻。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承包商;工程變更;失誤;分析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24-0094-02
0 引言
某公路建設項目中,因天氣因素導致地質水文條件變化,引起一項工程變更。在發生該項工程變更時,由于承包商沒有深入透徹地領會施工合同文件中關于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的條款,所以沒有及時按照施工合同文件中相關條款約定的時間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對該項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的意向。因此,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承包商喪失了本可以獲得的工程變更正當利益。這是一起典型的承包商施工合同管理失誤案例,承包商應當從中汲取深刻的教訓。
1 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在該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件通用條款中,有以下條款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作出了相應規定:
1.1 2.1款,根據51.1發出變更指令,其單項工程變更涉及的金額超過了該單項工程原合同價5%的,應取得工程業主的專門批準,并就此通知承包人。
1.2 51.1款,業主和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可根據2.1款的規定對本合同工程或者任何部分的結構形式、質量、等級或數量作出下述變更、增加或取消:……。所有這類變更(如果有)的結果應該根據第52條規定予以作價。
1.3 52.2款:“如果變更的工程的性質或數量,使涉及的工程細目原有的單價或總額價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適用時,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議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總額價并報業主批準。
對根據第51條規定發出指令的工程變更,應在監理工程師指令發出后最短時間內,并最遲不超過7天內在工程變更開始實施之前,發出下列通知:
①承包人將要求增加付款或變更單價或總額價的意向通知監理工程師;或者②由監理工程師將變更單價或者總額價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若無上述①或②所述的通知,不考慮按52.1款或本款的規定對單價或總額價予以作價或重新定價。
2 工程變更情況
工程變更結算:在該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商在工程結算中把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的203,881m3土石方,按照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計列工程結算價款3,465,977元。在竣工結算審核過程中,結算審核機構把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的203,881m3土石方工程結算價款,按照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糾正為2,375,214元,審核減少工程結算價款1,090,763元。
承包商對審核結論提出申述意見: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是指挖出“水田淤泥”,只包含挖出、棄運工作內容,不包含石方爆破工作內容。挖出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的203,881m3土石方包含石方爆破工作內容,雖然因含水量高不能作為填方段路基的填筑材料,但是工作內容與“挖土石方”工程細目相同,所以仍然應當按照“挖土石方”工程細目計價,不應審減該項工程結算價款1,090,763元。
結算審核機構對承包商申述意見回復如下:
①在該公路工程技術規范中明確規定,非適用性材料是指無法按照本規范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壓實的挖出材料,并沒有非適用性材料僅僅是指水田淤泥的文字定義和描述。判斷非適用性材料的標準,是挖出后能否用于填筑路基和壓實,不管土石方成份比例或者挖出工作內容是否包含爆破,只要挖出后不能用于填筑路基和壓實都屬于挖出非適用性材料。
②在工程業主發出工程變更令后7天內,承包商只向監理工程師提出了對外借填方路基填料土方工程細目作價的意向,并沒有根據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土石方成份和工作內容,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對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范圍內土石方采用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計價的意向。
③工程業主按照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和《附錄A 重慶市縣際公路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只批準了承包商提出的外借填方路基填料土方工程細目單價,并沒有對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土石方采用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計價作出任何審核和批準行為。
承包商向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咨詢后,無奈地接受了結算審核機構對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203,881m3土石方的工程結算價款的審核意見。
3 承包商失誤分析
按照該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挖方路基段被挖出的土石方全部運至填方路基段用于填筑路基。由于挖方路基段有部分土壤含水量達到41%,公路工程質監站現場確定在土壤含水量達41%范圍內挖出的全部土石方均不能用作填方路基段的填筑材料。工程業主和承包商執行這項指令,構成一項工程變更,涉及到兩項工程細目。一項是挖出并廢棄土壤含水量41%范圍內土石方工程細目(以下簡稱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一項是外借填方路基填料土方工程細目。
但是,根據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成份和施工手段,采用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作為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的單價,不盡合理或者說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不適用于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
依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52.2款的約定,“如果變更的工程的性質或數量,使涉及的工程細目原有的單價或總額價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適用時,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議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總額價并報業主批準”,承包商可以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對于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不合理或者不適用為理由,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重新商議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的意向,提請監理工程師在商定該項細目單價后,報工程業主審核批準。
遺憾的是,承包商根本沒有意識到,由于該項工程變更,依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52.1款約定,應當采用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作為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的單價。更沒有意識到,由于該項工程變更,依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52.2款約定,可以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對于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不合理或者不適用為理由,提請監理工程師與自己重新商定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的單價,報工程業主審核批準。而是想當然地認為,根據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成份和施工手段,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仍然應當按照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進行計價。
因此,承包商在收到工程變更令后7天內,沒有依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52.2款賦予的正當權力,以挖出非適用性材料工程細目單價11.65元/m3對于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不合理或者不適用的正當理由,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按照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重新議定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的正當訴求,坐失了按照挖土石方工程細目單價17.00元/m3對挖出并廢棄含水量41%土石方工程細目重新定價的機會,實際上是放棄了施工合同通用條款52.2款賦予的正當權力并因此喪失了可能獲取的正當利益。
4 結論
從本文所述承包商對工程變更設計工程細目重新定價的失誤中,所有承包商應當汲取以下兩點深刻的教訓:
①簽訂施工合同文件后,承包商應當全面領會施工合同文件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以及合同文件附錄約定的,承包商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所承擔的義務和所享有的權力。當發生工程變更時,承包商必須認真分析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的單價,是否因工程變更而不合理或者不適用。對于因工程變更使得涉及的工程細目單價不合理或者不適用的,承包商必須在施工合同文件相關條款約定的時間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重新定價意向,提請監理工程師在商定后報請工程業主審批。
②對于因工程變更使得涉及的工程細目單價不合理或者不適用的,承包商沒有在施工合同文件相關條款約定時間期限內履行向監理工程師發出重新定價意向的義務,或者超出施工合同文件相關條款約定時間期限履行向監理工程師發出重新定價意向的義務,承包商將失去施工合同文件相關條款所賦予的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的正當權力和正當利益。因為,承包商沒有在施工合同文件相關條款約定時間期限內發出重新定價意向,工程業主依據施工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將維持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的原單價;承包商超出施工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時間期限發出重新定價意向,工程業主依據施工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將不會接受且不會批準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細目重新定價。
參考文獻:
[1]山東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場地平整、基坑(槽)與管溝開挖、路基開挖、人防工程開挖、地坪填土以及路基填筑、基坑回填施工等招標投標。
第三條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征地、拆遷、墊資等理由強攬、壟斷土石方工程,妨礙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條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以及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項目的土石方工程,應當依法公開招標。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的招標范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四)由國有企業擔保或者以國有資產抵押或者質押的商業銀行貸款的項目。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土石方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七條進行土石方工程招標的建設項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履行立項、征地、規劃等相關審批手續;
(二)有相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技術資料滿足施工需要。
第八條招標人是依法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土石方工程招標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招標人不具備條件的應當依法委托機構或者縣招標投標管理局交易中心招標。
第九條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應當招標公告。招標公告經縣招標投標管理局審查備案后,在規定的媒介上。
第十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并報縣招標投標管理局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招標投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市場價格水平及國家相關定價依據,定期編制土石方工程政府指導性預算標準并予以,招標人應參照此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資質和對招標項目組織施工建設的能力。
第十三條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應當公開招標,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土石方工程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須經監管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人原則上應有7個以上投標人;投標人在3個以上、少于5個的須經監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招標,不足3個的須重新招標。
第十五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金額為合同估算價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應在開標前2日內繳入永興縣投標保證金專管賬戶。
第十六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第十七條根據工程規模和建設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土石方工程的評標方法可以采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第十八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與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十九條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建設。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土石方工程招標項目施工簽證制度,加強對項目施工的稽查。招標人和投標人不得隨意增減工程量,工程量增減變動幅度在5%以上的須經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審計局、縣招標投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簽證后方可調整;并按程序報縣政府審批。
第二十一條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違法違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有妨礙土石方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