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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會同;風險管理
引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工程建筑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一項重要依據,同時控制著施工進度與投資方向等。該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間簽訂的一項協議,規定了兩者間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發包人與承包人便背上了不同的權利與義務,要按合同要求執行。建設單位必須按合同要求完成業主交給的施工任務,并且在施工過程中要遵循合同規定開展工作。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一項手段,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建筑合同管理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沒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簽訂施工合同
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法律意識淡薄,或是不懂相關的法規政策,致使在編制合同與簽訂過程中,很多重要條款都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有時也發生合同編制時不征求施工單位意見,很多建筑企業簽訂的合同內容不全面、不完整、有漏洞等,有些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這些都屬于無效合同。
1.2 對施工合同認識不足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市場也得到飛速發展,建筑施工企業越來越多,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很多施工單位的確定都是通過招標投標來完成的。一些施工單位為了獲得施工權利,經常以低價中標,有失公正。在合同條款中,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施工合同一般都是由發包方編制的,在合同中很多條款都規定了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對發包商的要求很少。
1.3 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
很多施工單位不重視合同管理,沒有專業的懂合同的人員,沒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合同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對合同內容的監督與與控制,對于合同中的風險難以識別與控制。而且,現在的監理公司機構設置也缺少合同規范管理的崗位,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規范。
1.4 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
現在的建筑企業,有很多是改革開放后新成立的中小企業,他們的管理機構不健全,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對于合同內容的制定常常是生搬硬套一些其他企業的合同,或是在網上下載相關的文本,對于合同內容的合理性與全面性不能做到審核完全,合同內容過多的強調了承包商的責任,對于業主的義務規定的很少,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與責任界定不清,對于違約責任規定也不明確,這些內容的缺陷,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后難以界定責任。
1.5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偏低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也是造成合同內容問題多的一項原因。在一些施工單位,很多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專業知識不足,或是缺乏法律知識與經濟管理知識,使得綜合業務能力差,且施工企業不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合同管理人員難以提高業務水平,致使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很多風險。
2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
2.1 參與投標取得合同階段
施工企業在投標前要深入了解發包人(業主)的經營作風和簽訂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有關設計的施工圖,是否有計劃部門立項文件、土地、規劃、建設許可手續等,并從側面調查了解業主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單位最好應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標簽訂的合同條款。在投標過程中,對招標人的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責任,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并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2.2 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
在取得建設工程合同資格后,施工企業應把主要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合同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對策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明確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實質性談判階段,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應選擇有合同談判能力和有經驗的人為主進行合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使合同能體現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苛刻的約束條件,并相應提出對業主的約束條件。此外,對業主提出的合同文本,應對每個條款都作具體的商討,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動的地位。
2.3 合同履行中的風險防范
合同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以及簽約目的的實現,最終要通過合同履行來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合同部分條款的變更、合同解除甚至終止等情況。作為施工企業,如果說在合同簽訂時是被動的,那么在合同簽訂后、進場施工將變成主動。作為業主、發包人總是希望承包人能盡快按質按量完成項目施工。因此,這時的施工企業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對合同履行中涉及權利義務變化的證據要積極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賠、簽證資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權利最大化。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 加強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意識
重視合同管理過程,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合同管理是約束施工過程的一項重要手段,施工企業一定要認識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加強法律觀念,在合同簽訂前將不全面的條款或不清晰條款規定清晰明確,避免事故發生后責任不明。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合同要求施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最重要的一點,領導要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培訓與提高,將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實到工程項目管理中去。
3.2 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建立和健全企業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這包括對合同審核機構的建立,合同審批程序的規定,合同的存檔管理,以及對于專業人員的評審。需要注意的是,專業人員不僅要具有基礎的建筑管理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使得在評審過程中,能夠識別無效條款。企業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對于合同內容要進行宣傳至每個部門與人員,使得大家認識合同,并明確自身職責,責任劃分清晰,以便于施工過程控制,按合同要求施工。
3.3 加強合同履行時的全過程動態管理
合同的簽訂是一個靜態的過程,在施工進行中,合同的履行就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由于施工時間長,發生的不可預見問題可能會很多,所以在施工管理過程中,要嚴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對于每一項工作內容都嚴格管理,做好施工過程的全動態管理,降低施工風險。
4 結束語
21世紀的今天,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建筑施工行業也得到快速發展,施工企業一定要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控制,完善企業管理機制,嚴格施工合同管理,使合同條款有法可依,降低合同風險,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劉春雨,盛國棟.淺談建設工程旅工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2010(2)15.
1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相關概述
1.1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含義
對目前我國的礦產地質勘查合同進行研究可以了解到,由于我國該類工作的起步較晚,所以研究成果還不全面和完善,所以在進行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沒有科學、先進的標準和參考依據,盡管我國國土資源的相關管理部門制定出了相關的文件,但是在礦產地質在實際的勘查工作簽訂中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需要積極與實際的情況結合進行有效的分析。為了能夠在現代社會中積極有效的規避礦產地質勘查合同帶來的風險,則需要以勘查地質勘查工作的相關標準為基礎開展相應的工作,嚴格監督、檢查并驗收在野外開展的礦產地質勘查工作以及在室內進行的相關工作,并重點注意合同中的價款支付方面內容,將合同的細節具體確定下來,才能將存在的合同分歧有效解決。
1.2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特點
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特點包括一般的合同特征和行業特征,其中一般合同特征是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的一種類型,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并受到法律的約束;在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工作中的內容都是為了能夠將礦產地質勘查的最終目標實現,所以行業特征就說明礦產地質勘查合同與國家相關的標準等有著直接的聯系,而且礦產開采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行業特征有以下幾方面的表現:首先礦產資源屬于國有資源,所以國家進行干預的情況相對較多,因此合同的隱形條款也比較多,在實行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其次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涉及面較廣,盡管合同表面看起來只有合同的雙方,但是實際上還包括了國家、政府等;制定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主要是要對某個地區存在的礦石類型信息進行了解,所以可能會導致業主投資愿望不會實現,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1.3判斷礦產地質勘查合同履行完畢的依據研究
1.3.1對合同履行質量的判斷依據研究
在開展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時,整個工作受到了國家的相關標準的約束,而且還會受到地方性文件的影響,在開展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時制定的相關標準與規范也就自然而然成為了最終進行工程結算的依據。礦產地質勘查的規范與標準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所以其標準與規范在擁有國家相關的標準與規范的同時還擁有其他的規范,最終這些規范與標準都能成為質量判斷的依據。
1.3.2判斷合同履行完畢的依據研究
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主要是按照合同約定對礦產地質勘查合同履行的情況進行判斷,所以履行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方法就是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開展地質勘查的工作,受托方在將合同中約定的工作量完成同時還需要提交經過相關機構審核后的工作成果,從而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在礦產地質勘查的實際工作中,往往會受到時間以及地點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制定的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的內容與形式也會存在一定的差別,但是不論受到哪種因素的影響,對礦產地質勘查合同履行的判斷依據都是合同約定。其中需要重點注意的是,必須要確定最終提交的工作成果是否與預期的目標相符。
2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管理的方式探究
2.1將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存在的爭議有效解決
站在實際的角度上對合同進行分析可以知道,每一種合同都可能不完善,所以只有將合同中存在的爭議有效解決,才能讓合同管理順利落實,因此需要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的雙方以相同原則為基礎對其中存在的爭議有效解決,合同雙方應該進行積極的協調與溝通,盡管目前礦產地質勘查合同具有較高的復雜性,而且可能還會在合同中出現雙方利益不對等情況,因此就需要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積極考慮其他的解決方式將存在的爭議解決,比如可以采用第三方調解或仲裁等形式,從而讓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合同更具科學性和合理性。
2.2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制度
為了能夠順利開展礦產地質勘查工作,就需要根據實際的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情況制定出更加科學、具有針對性的制度和方法,將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需要簽訂的相關流程以及注意的事項進行確定,詳細規定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合同中關于經費、工作時間和內容等方面,讓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工作的質量控制水平更優。在進行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時,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兩者之間的關系對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工作質量有著直接的影響,所以將合同雙方的關系協調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可以構建一個專門的部分,其主要的工作內容就是對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工作中合同雙方出現的矛盾進行解決,而且合同雙方還要在開展礦產地質勘查工作中進行積極的溝通與交流,在進行礦產地質鉆勘查工作之前受托方應該定期與業主方進行信息溝通,讓雙方之間的信息能保持通暢,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溝通不暢產生的工作影響。在進行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結算時,需要合同雙方對實際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地層復雜的程度進行確認,如果在整個工作中出現了合同變更的情況,則需要合同雙方對相關的細節進行更深入的商議,讓工作的開展更加順利。
2.3對合同的變更進行管理
在實際的礦產地質勘查工作中,由于會受到各種不可控因素的影響,所以礦產地質勘查合同難免會出現變更的情況,因此必須要針對合同的變更進行相關的工作。如果是因為設計出現了合同變更,則后續可能還會導致項目投資發生變化,所以合同雙方需要進行多次的協商,讓最終確定的價格更加合理。在實際的工作中,受托方一定要與業主方進行有效的溝通工作,避免在工作開展后期出現合同認識的分歧情況,而且還需要對合同變更的處理程序不斷規范,將變更的操作程序不斷明確,最后還要對變更產生的費用正確處理。
2.4管理好相關的信息內容
在整個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離不開信息管理,對信息進行管理主要時管理合同文件、圖紙等相關信息,當出現比較大的變更情況時,相關的人員必須要及時在檔案中記錄,為后續的工作開展提供一定的依據,也為往后的礦產地質勘查工作的開展提供指導,讓我國的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質量不斷提升,從而也讓我國的礦產地質勘查工作更加規范,創造出更多的社會經濟價值。
3結束語
在現代化社會中對礦產地質勘查合同進行管理,需要相關的部門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跟上時展的步伐將合同管理的觀念不斷增強,制定出根據針對性和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定,不斷規范礦產地質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讓礦產地質勘查工作能有效開展,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當今社會中不斷加強礦產地質勘查的抗風險能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整合 系統
1 構想起因
從小學到中學,我發現路越來越堵。雖然攝像頭和電子警察越來越多,但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法學家貝卡利亞說,對于犯罪最有約束力的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交通違法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就是因為它是否被記錄和處罰有很大的偶然性。
于是,我興致勃勃地開始了社會調查和初步構想。
2 基礎調查
2.1 現有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統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廣義的交通管理系統包括交通警察、交通監測子系統(包括路面圖像監控和電子警察裝置)、交通控制子系統(包括智能紅綠燈系統)、交通導引子系統(包括流量指示和導引裝置、可變車道指示裝置),體現了一個城市的信息化水準。其中,與交通違法行為關系最密切的裝置是交通監測子系統。
交通監測子系統最大的缺陷是路面圖像監控和電子警察裝置相互割裂——圖像監控主要基于治安管理的需要,故雖然記錄了車輛的圖像和數據,卻不具備電子警察的功能。而電子警察固然有很多優點,缺陷也很致命:成本高,位置固定易被發現,只能被動記錄不能主動預防,無法覆蓋全部路面,甚至經常有車輛突然發現電子警察而緊急減速、嚴重危及后車安全的情形。
2.2 現有的車載行車輔助裝備只服務于車主
目前,常見的車載行車輔助裝備有電子狗,導航儀、行車記錄儀、車載智能服務系統。
電子狗能提示限速、路口及電子警察裝置,不過功能單一,需要不斷升級,但信息還是經常不準,已被基本淘汰。
導航儀除了電子狗的功能外,還可以接收GPS信號定位開展導航,但經常把駕駛人指引得暈頭轉向。
行車記錄儀類似于車載攝像頭,主要被駕駛人用來預防“撞車黨”“碰瓷”。
車載智能服務系統以通用的OnStar系統和豐田的G-BOOK為代表。服務中心通過GPS和無線通信技術提供服務,包括碰撞自動求助、路邊救援協助、車門遠程開啟和鎖閉、停車位置提示、車況檢測、音控領航等。
上述行車輔助裝備為車主服務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一味的迎合助長了駕駛人的僥幸心理。通用推出OnStar系統之初并無電子狗功能,但進入2013年,導航下發的路線就自動附帶了電子警察提示。這些服務表面上使駕駛人避免了交通違法行為,但事實上往往導致其違法變本加厲——駕駛人往往會在沒有得到輔助裝備警告的路段肆意違法行車。
2.3 上述系統不成體系
目前,城市交通管理系統和車載行車輔助裝備是相對獨立甚至割裂的,沒有結合起來成為一個互動的、完整的系統,相當于配備了大量高端的個人電腦甚至銀河計算機卻沒有聯網應用,沒有實現作用最大化。
3 初步構想
3.1 系統概況
要整合城市交通管理系統,首先,強制規定所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安裝“行車伙伴”智能服務裝置,并經交警部門登記信息。其次,將現在的交通管理系統和企業商業化服務運營中心整合成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最終,“行車伙伴”與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通過網絡相連,形成完整、互動的系統,實時監督車輛運行和城市交通狀況、提供特定的服務。
3.2 系統構成
(1)機動車“行車伙伴”智能服務裝置?!靶熊嚮锇椤敝悄芊昭b以現有的OnStar、G-BOOK等智能服務系統為基礎,國家實行標準化管理,統一、強制具備以下功能:一是實時定位。基于我國自主研發的“北斗”系統,實現實時定位,并記錄路線、速度等要素。
二是信息上傳。即時將信息上傳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保存。三是記錄備份。就像“黑匣子”,自己備份信息,起到雙保險作用?!靶熊嚮锇椤迸c城市交通管理系統(比如紅綠燈、設置等)聯網后,能直接記錄機動車超速、闖紅燈等行為,和路面圖像監控裝置聯網后還能記錄遮擋號牌等電子警察無法記錄的行為,實現對車輛行駛情況的全覆蓋。
當然,“行車伙伴”可以保留現有的OnStar、G-BOOK等智能服務系統的商業化功能,由車主根據各自的需要自主選擇。
(2)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以現在的交通管理系統為基礎,整合了現有企業商業化服務運營中心的部分功能,與“行車伙伴”通過網絡相連,形成完整、互動的系統,實時監督車輛運行和城市交通狀況、提供特定的服務。簡言之,具備系列功能:一是提供證據。向交警部門提供車輛違法行駛的證據,幫助交警部門實現違法必究。二是預防違法。系統足夠強大時,對有違法、事故的傾向和行為的車輛自動發出語音警示。三是預防犯罪。一旦車輛行駛異常,危害公共安全,系統自動遠程控制車輛停車、鎖閉車門并呼叫治安部門前往處置。
(3)企業商業化服務運營中心。整合城市交通管理系統后,企業商業化服務運營中心仍然保留,由企業實行商業化運作,繼續根據車主的要求,使用與“行車伙伴”獨立的各自的裝置提供差別化服務,包括智能導航、車門遠程應急開啟和鎖閉、停車位置提示等。
4 主要支撐
(1)法律支撐。立法是前提和基礎,有利于系統被強制、迅速推行。要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標準化法》,完善相關配套法規、規章。(2)技術支撐。主要是統一標準前提下的技術開發。在現有科技水平條件下,技術層面不應該有問題。(3)經濟支撐。“行車伙伴”綁定于車輛,可由國家財政、汽車生產商、車主共同負擔。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監控處理中心由財政支持。企業商業化服務運營中心實行商業化運作,由企業自主經營,車主按需選擇。政府對企業提供端口數據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問題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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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法通則》、《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已基本健全。水利水電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但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周期長、投資大、協作部門多,受自然資源、地形、地質等條件的影響很大,所以合同的風險管理,都應貫徹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水利行業及相關行業的法規。然而在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實踐中,常常出現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糾紛事件,阻礙工程的正常進行,因此現階段我們有必要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風險因素進行深入分析,規范合同管理,搞好工程建設。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中的風險因素分析
風險是指在某一特定環境下,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內,某種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是在某一個特定時間段里,人們所期望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出現的結果之間產生的距離稱之為風險。通常說來,水利水電工程的風險因素主要包括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兩個方面。自然屬性的風險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變的,決定于工程技術水平和工程措施的有效性;社會屬性的風險水平是發展變化的,非技術手段能夠控制或降低,只有國家主管部門、水電工程建設管理者制定并執行更加科學嚴格的管理措施,才能控制、降低大壩所帶來的風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在我看來,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自然方面的風險并不可怕,只要我們掌握了科學的工程技術手段和方法,潛在的未知風險和已存的風險,我們都是可以預防和化解的。但社會方面的風險,比如工程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合同審查與違約規避等等一系列問題,就得需要我們有一套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和較高的合同意識,來維護大家的共同利益。
二、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大意義
當前中國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講信用,重合同的社會優良風氣盛行,同時市場經濟在某種意義上說也是法制經濟,再貼近些說,是契約經濟。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與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從前述風險因素分析中,我們已經看出合同管理的迫切所在,因此,我們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重視合同管理的意義在于:[ 肖偉能,淺析水利水電工程的風險管理[J].建筑工程,2011(2).
]
1,合同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重要科學依據,同時它也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質量安全管理、計劃管理等共同構成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項目管理過程,它是進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
2,當前水電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利潤比例(率)大大降低,合同管理成為企業尋求經濟利益的最佳途徑,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不僅能直觀的收到經濟回報,而且還能夠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以便于更好的在水電工程市場上站住腳跟。
3,懲治水利水電建筑領域的各種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領域是我國經濟犯罪的高發領域。當前工程建設中并沒真正實現公開、公正、公平。如果將合同管理很好地貫穿于整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特別是健全招標投標的運行,水利水電建筑市場的各種行為就會在一個相對公平和公開的環境中進行,能夠有效地減少水利水電建筑領域的各種不法行為。
三、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經濟取得了快速發展,我國水利水電建設也是取得了一些巨大成就,同時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等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黎源,對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的分析[J].法制與社會,2012-10(中).
]
1,合同變更頻繁。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地下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很大,設計文件較粗,施工過程中變化很大。在制定合同時,大家對現場的了解與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總會存在一定出入,進而出現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會經常變更合同項目。
2,非法轉包或分包問題嚴重。《合同法》第272條第2款明確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合同隨意性強。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簽訂雙方發生糾紛時,解決問題的重要依據,如果沒有有效的合同制約,糾紛發生后會比較麻煩。當前,一些業主急于開工,與承包商草簽協議的情況較為常見,通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一旦發生分歧,由于合同條款粗淺,草簽的協議根本不能為糾紛的解決提供有效的依據,這大大降低了合同的執行效力。
4,合同欺詐現象時有發生。基于上述3個原因,合同訂立隨意性強,有時定,有時不定,或者草草了事;非法轉分包經常發生,來源于利益的驅動,不少人鋌而走險,常常做些違法勾當,破壞國家建設大局,因此合同變更和欺詐現象便層出不窮,蒙騙他人,騙取款項,違約毀約常有發生。
四、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議
合同管理始終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重中之重。從前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和當前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改進。
1,規范合同管理。實踐中,對于已有的和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進行管理,我們必須要進行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這三個步驟。同時要積極推廣使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進行合同評審與合同管理規劃,在出現合同爭議時,雙方均應冷靜處置,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互諒互讓,使合同爭議能夠得到妥善解決,強化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2,加強普法學習,提高員工法律修養。當前我國水利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已日趨完備,政策規范也相對成熟,對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同時對合同管理人員還要進行學習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為有效的合同管理打好基礎。
3,建立相應的合同違約懲罰。目前我國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合同管理多流于形式化。加強監督和跟蹤管理,及時跟蹤處理合同糾紛及懲治合同欺詐現象。同時完善我國索賠條款,增強合同締約方的反索賠與索賠意識,建立現代合同管理模式和管理機構,加強建設領域立法和執法等。
五、結束語
水利水電建設是國家建設小康社會重要的基礎民生工程,我們當以加強合同管理為核心,努力借鑒國際上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積極投身于和諧社會的建設中去,關注民生,把我們的水利水電建設工作做好。
參考文獻:
通過分析電力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指明了現階段存在的合同風險,提出了具體對策和措施,以期提高電力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關鍵詞:
合同管理;電力施工企業;風險控制
1概述
電力供應對于國民經濟發展而言至關重要,不僅社會生產離不開電力供應,百姓生活也同樣需要電力保障。必須加強電力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特別是要提高電力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這不僅有利于電力施工企業自身的發展,更有利于電力行業風險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1.1電力施工企業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工期長、技術含量高和投資額大是電力工程建設的重要特點,電力施工合同通常會有較長的生命周期,易受外界客觀環境的影響。特別對于施工合同實際管理而言周期較長,具有較大跨度,潛在的合同風險不容忽視。通常電力工程的施工項目投資高、技術上具有相當的復雜性,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實現經濟效益。由于電力工程具有較高的復雜性,電力施工企業同一個項目就要與不同的主體簽訂不同的合同,有時甚至是“合同群”,不同的合同內容和注意事項又是不相同,所以加強合同管理不僅是可以提升施工質量,更有利于減少因合同執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的提高經濟收益[1]。
1.2電力施工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難點
對于電力施工企業而言,合同管理相關工作最主要的難點表現在:
1)由于電力施工企業較多,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建設單位(業主)擁有更多的主動權和話語權,一些業主不打算更好的履行義務,意圖將工程風險轉嫁的事情時有發生,成為電力施工合同在執行以及施工過程中爭議最為集中的問題。甚至合同雙方通過“口頭協議”的形式規避相關檢查,通常會采用補充條款以及私自簽訂合同的方法,此種行為的實質是改變了中標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極易造成行為不受約束以及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實踐工作中甚至會出現工程招標管理與施工合同脫節的問題,由于電力施工企業各個項目組以及部門分管不同的事務,中標以后項目部門經理只能收到中標文件,對相關情況不夠了解,導致技術交底流于形式,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管理出現漏洞,不利于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2)由于企業內外部環境不斷發生變化,合同主體經常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加之施工企業的疏忽,無法及時發現合同問題,并對其加以修正。當一些業主的工程審批手續沒有批復通過時,電力施工企業就迫于壓力進場施工,使得施工單位所承擔的風險大大增加,工程未經審批通過前,項目運作資金施工單位不能取得,必須不斷予以墊資,直至業主正式收到批復,施工單位由此會承擔較大的資金壓力。施工正式獲得批復前,如果工程出現停工,施工單位無法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同時還要承擔不可預見的風險。
2電力施工合同中潛在的風險
對于電力施工企業而言合同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
2.1合同主體存在資格方面的瑕疵
電力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長,公司內外客觀環境都會變化,合同相關主體出現資格方面瑕疵的可能性增大;工程由于審批問題,會導致電力施工企業更多的承受資金方面的壓力和風險。
2.2合同中相關計價方式存在風險
若以計價方式實施分類,施工合同分為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就總價合同而言主要分為可調價合同和固定總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和工程量估算的單價合同是單價合同的主要類型;成本加獎罰合同和百分比酬金合同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類型[2]。
2.3因合同雙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同所產生的風險電力施工企業的弱勢地位以及較差的議價能力,缺乏合同解釋的話語權,導致當合同雙方對于合同條款有不同解讀的時候,往往電力施工企業會承擔不利結果。
2.4合同條款不公平帶來的風險
一般而言輸變電工程的合同實際起到了減少業主風險的作用,部分條款顯失公平。電力施工企業由于議價能力較差,導致合同會出現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如承包人不得因窩工造成損失而對合同價進行調整,這樣的條款有違合同法規定。
2.5工程款沒有按合同約定予以支付
通常大型電力工程資金到位率較高,資金落實情況好;但在少數小型技術改造工程中資金落實會出現一些問題。
3風險控制措施
電力施工企業應該準確及時的對項目審批情況予以掌握,防范因工程項目未獲審批所造成的風險。還有對建設資金實際流向有所了解,防范相關漏洞的出現。積極與建設單位協商,避免提前進場等現象的發生。與業主加強溝通,減少相關風險,減少電力施工企業的經濟損失[3]。在簽訂施工合同時,電力施工企業要仔細審查合同的各項條款,避免在合同條款中出現含混不清的表述。合同相關必須細化,對于工程付款方式、以及工程計價方式和糾紛解決等,重要條款必須用語精煉,意思表示清晰。由于電力施工企業過去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所以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減少糾紛和損失,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3.1合同管理要實現標準化以及制度化和規范化
電力施工企業要從實踐角度出發,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合同管理工作各項流程,嚴肅合同管理規程。
3.2提升全員法律意識
電力施工企業要對包括合同談判、合同起草、合同審查和合同履行以及合同清理所有環節制定詳盡的規定,嚴格執行各項規定,有效控制風險。
3.3要實現全過程的合同管理
電力企業在施工全過程中都要以合同為基礎,實現合同風險管理控制地全過程化,各相關部門要在合同簽訂后在管理人員間實施合同交底工作。促進工程項目相關人員全面深入的了解合同各項內容,及時防范合同風險或者采用有效補救措施。整個施工過程中都要密切關注內外部環境變化對于合同執行的實際影響,及時調整好相關方案,保證順利進行施工。在綜合改進中提升電力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確保電力施工企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作者:王育枝 單位:福建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陳勁鵬.探析電力企業合同管理及法律風險防范[J].現代經濟信息,2011(24):223.
關鍵詞:內部控制;實施;風險管理
1二者的主要區別方面
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主要在于目的、作用和發揮作用的環境差異。(1)風險管理是通過及時識別、評估、評價及防范風險,并控制不利影響的可接受程度,來實現目標;內部控制是企業內部風險管理的程序化規范,通過履行管理職能,通過事前參與、事中監督和事后評價達到目標。(2)風險管理是關注識別和控制風險可能影響的經營管理活動,對機會風險實施管理,促進實現經營目標和價值最大化;內部控制通過專業的過程管理規范和有效的控制活動,難以防范決策風險和經營者非理性風險。(3)風險管理,應緊密結合各項管理工作,統籌內外部環境,在企業管理和業務流程中嵌入風險管理觀念;內部控制是在企業內外部環境下,根據公司法構建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決策規則。風險管理以應有的風險防范意識實施經營管理;內部控制是經營管理中應遵守的流程規范。(4)風險管理是為實現企業最終目標任務,在經營管理過程實行風險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方法,營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氛圍,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以及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方法。內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保值增值、財務信息真實可靠,經營效率和效果提升,促進實現企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
2二者相互聯系方面
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五個組成要素完全相同,即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內部審計,彼此密不可分。(1)防范風險是內部控制最明確、最主要的目標,離開這一目標,內部控制就失去存在意義,也很難有發揮作用的時空。(2)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始終,涉及內、外部風險,如何識別、分析、評估風險,制定風險解決方案和采取應對措施,收集潛在風險信息是實施風險管理的前提;內部控制是構建控制體系、關注控制關鍵點,用業務流程直接描繪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范。內部控制嵌入式工作方法,方便收集潛在風險信息,可見內部控制是實行風險管理的主要手段。(3)風險管理是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通過對潛在各類風險因素識別、分析、評估,用最低投入換取最大的安全保障。有效識別、防范、控制風險是企業風險管理最終目標,也正是內部控制的最主要作用,毫無疑問,內部控制是實施風險管理最有效的重要工具。(4)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實施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主體、過程、目標都是相同的,都是必須企業全員全程參與。在實施企業管理風險的同時,也是在實施內部控制程序,模式過程完全協調一致。
3通過實施內部控制實現有效的風險管理
(1)營造有序的內部環境。打造具有風險防范意識的企業生態,在風險管理過程中,全員都要形成“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理念,把握工作崗位職責對企業經營風險的影響程度,作用、責任與其他崗位的連帶關系,這是風險管理的主要構成,也是實行有效風險管控的重要前提。(2)強化風險意識和明確內控責任。風險管理的起點是風險識別,是有效實施風險管理的關鍵前提。識別潛在的各類風險并加以區分,查找風險產生的影響因素。在全面風險管理架構下,不斷收集與各類風險和風險管理有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發現潛在的各種風險,就是風險識別的重要目標。(3)不斷優化和有效利用內控規范。企業內控規范是根據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結合崗位職責制定的,崗位職責就是嚴格執行內控規范,正確處理工作內容,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完成目標任務。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是規范與理念的關系,僅有內部控制規范,而無風險管理理念,則內部控制就成為空中樓閣、無本之末。僅有風險管理理念,而無內部控制規范,則風險管理就喪失了最有效的工具,造成無的放矢。
參考文獻
[1]朱榮恩.企業內部案例[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
[2]高存忠.企業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J].工業審計與會計,2011.
通過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開展,我認為要加強城市管理,必須從以下四個方面努力。
一是加強城市管理的立法工作。對現行的法律規章進行系統梳理,對一些重復規定、多頭規定的,以層次最高、操作性最強的法規進行具體明確;對一些法規缺失,執法沒有依據的,盡快明確規范;對一些自由裁量權過大的,要以細則的形式進行細化分解。
二是強化城管執法的司法保障。公檢法等部門都應為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提供有效保障,形成城管執法、公安護法、法院司法“三位一體”的城管行政執法機制。切不可將城管執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當作一般民事案件處理。要及時處理暴力抗法問題,對不法分子嚴厲打擊。要提高行政執法機關移交案件的處理效率和質量。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設我市城管警察隊伍的人員編制,強化 “城管當先鋒,公安為后盾”的執法模式,努力遏制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
三是明確職能職責,落實單位責任。目前全國各地都在大力推行公廁免費工作,我市作為國家衛生城市及旅游城市,此項工作的開展勢在必行。但由于部分公廁過去已經拍賣了經營權,至今合同期未滿,給公廁全部免費開放工作造成一定難度。建議盡快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以加快我們與經營單位對接的步伐,使全市公廁實行統管,爭取早日全部實行免費開放;針對各街道、社區的保潔時間、保潔質量與我單位工作標準不一致造成的一系列問題,建議拿出剛性的規定和硬性的措施,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使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學校、企業等事涉單位真正負起環境衛生的管理責任,真正做到“誰的衛生誰管理”; 加大協調力度,積極改善鎮街城管中隊的管理面貌。改變現有鄉鎮城管撥款機制,將考核成績與鎮街城市建設管理經費的多少掛鉤,按照考核成績的高低撥付城市建設管理經費;研究制定出臺對鎮街城管中隊隊伍建設管理的相關標準和具體要求和一整套切合實際的考核機制,加強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將鎮街城管中隊隊伍建設、辦公條件、辦案質量等列入考核內容;針對市場管理混亂等的實際問題,進一步明確市場攤點的管理職責,達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關鍵詞: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一、勞動合同的內涵解讀
所謂勞動合同,就是職工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勞動合同這一概念。
1.企業和職工之間如果形成了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是一種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為規范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認真履行,否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勞動合同的主體是職工和企業雙方。作為勞動合同關系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勞動年齡,同時還必須具備企業根據工作需要規定的資格條件,才有可能成為勞動合同的一方。作為勞動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企業,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
3.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其主要內容是職工與企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職工為企業承擔一定的工作,按企業的要求完成勞動任務,并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為職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和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安全衛生環境,付給職工相應的報酬,保障職工享有法定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政治、經濟待遇。
二、當前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主體存在著缺位或離位。施工企業作為用人單位是勞動合同要約方和勞動力使用者,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體。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只是將勞動合同管理當作一項事務性工作,而沒有當作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一方面,有些施工企業沒有落實專人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勞動合同管理主體處于缺位狀態;另一方面,有些企業雖然安排了專人負責,但在實施過程中并未認真管理,使得勞動合同管理處于離位狀態。
2.勞動合同管理的嚴肅性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一是有的單位不能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及時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線三是有些用人單位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符合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辦理相關手線四是部分施工企業和職工不認真履行勞動合同,有的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甚至有意無意侵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少數職工無視勞動合同的約定,我行我素,擅自離職,損害企業利益等。
3.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尚未形成。勞動合同管理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應該是一個嚴密而規范的系統,應該形成一套包括組織體系、制度體系、業務流程體系等在內的完整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建立這樣一個完備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還需一個較長的過程。
三、完善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切實策略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與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施工企業一定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支撐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配套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應該包括企業的工資分配制度、企業的勞動紀律、休息休假、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制度以及員工的獎懲辦法,還包括勞動合同實施的方案等。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制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重點清查、處理在冊不在崗、掛名、掛靠、擅自離崗、變相停薪留職等人員。為避免在勞動合同關系處理中出現勞動糾紛,還應制定適合本公司實際并便于操作的終止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及必須遵循的原則。
2.不斷完善和規范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的體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并盡量細化、具體化,同時要有一定的靈活性,比如在工種約定上,如果公司招收的是技術水暖工人,在崗位設置上注明水暖工的同時,應增加“用人單位可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同檔次崗位”的約定。對于雙方可協商約定的條款,在簽訂時也應注意不能違反法律法規。
3.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臺賬,全面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公司應當不斷完善勞動合同臺賬,對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要有詳細的記錄,并利用現代先進的信息應用技術,建立公司電子檔案查詢室,進一步增加公司人事管理的透明度。
為有利于城鄉建設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縣建委、國土房管局、市政局(含直屬事業單位、市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部門)實行綜合預算管理?,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按照“統籌安排,以收定支,專項審批,單獨結算”的原則,對三部門實行綜合預算管理。
(二)三部門組織的資金在三部門內部統一安排,打捆使用,封閉運行,列收列支,自求平衡,財政既不調撥三部門的資金,也不對三部門進行任何補助或墊付。
(三)三部門對街鎮鄉建管所、國土所、房管所的經費支出,以及三部門收入中應返還、支持街鎮鄉的資金,包含在三部門的綜合預算內。
(四)三部門要按照“以地生財、經營城市、建設城鄉”的原則,優化配置城鄉建設資源,積極開展經營服務活動,開源創收,不斷增加城鄉建設投入;合理確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嚴格控制經營性支出,在保證部門正常運轉的基礎上,實現“還債、建設”相協調。
上述原則一定5年不變。
二、收入管理
(一)三部門的預算內外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事業收入、土地出讓金、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開墾費、復墾費、收益金、資源補償費、其它收入等。不含住房公積金、房改基金和排污費、契稅等代收代征的各種稅費。
(二)三部門組織的應繳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資金,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罰繳分離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
(三)三部門的一切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上解返還收入)統一納入縣資金管理部的專用收入帳戶管理,實行封閉運行,單獨結算。
(四)三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減免,一律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領導和主要領導統一審批。
三、支出管理
三部門的支出分為經常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和專項支出。經常性支出主要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性支出為經營服務中必要的支出;專項支出用于還債和城鄉建設。財政部門根據“人員經費按政策,公用經費按定額,上繳支出按規定,經營支出按必要,專項支出按可能”的原則編制三部門年度支出預算,報縣政府研究、縣人大審定后執行。一切支出均根據三部門收入情況從三部門專用帳戶統籌安排,縣財政不再給予任何補助。
(一)經常性支出。按照預算內、預算外資金撥付管理的有關報批程序執行。
(二)經營性支出。三部門在每月末擬定次月支出計劃,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撥付。
(三)專項支出。根據“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略有節余”的原則,結合資金收支狀況,合理安排還債、建設項目。首先,制定償債計劃,確保5年內逐年分批消化完三部門欠債,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其次,根據城鄉建設發展需要,按輕重緩急確定建設項目。
1、項目安排。由三部門提出建議,經財政部門和縣府辦簽署意見后,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
2、資金撥付。根據縣政府批準的項目,由財政部門會同三部門按月擬定專項支出資金安排方案,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執行,資金直撥到三部門的相應帳戶。
(四)三部門資金統一安排使用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管理要求
(一)嚴禁擅自增減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各種收費必須使用縣財政局統一發放的收據或經縣財政局審查同意的專用收據,嚴禁白條收費或收費不給收據。在稅務部門領取的票據必須報財政部門備案。
(二)三部門的收支由財政部門確定專人、設立專戶進行管理。嚴禁帳外設帳,擅自確定支出項目,私設“小金庫”,截留、坐支預算內外收入。嚴禁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經營性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