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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集貿市場;計量管理;管理;研究
1 概述
集貿市場的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保證交易公平公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法制工作,但由于集貿市場數量眾多,而且場內的攤販大多是個體經營戶,法制意識不強,加上集貿市場主辦方管理的缺失,政府部門人手不足,使得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監管難度非常大,計量作弊違法一時難以杜絕。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事關百姓利益,涉及千家萬戶,長期以來一直是消費者關心的熱點,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也是政府監管的重點。
2 我國集貿市場的現狀
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事關百姓利益,涉及千家萬戶,長期以來一直是消費者關心的熱點,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也是政府監管的重點。集貿市場的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是集貿市場日常管理的組成部分,是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工作?,F階段集貿市場的計量管理工作主要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管理的對象是集貿市場內的個體經營商戶。由于社會上的集貿市場數量眾多,管理水平高低不一,而且市場內的經營的大多是個體經營戶,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下,法制意識不強的現象,加上集貿市場經營管理者管理職能的缺失,政府部門人手不足,使得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監管非常困難,計量違法作弊的情況難以杜絕,致使消費者對集貿市場的計量誠信存在極大的不信任,這將導致社會誠信體系的缺失,影響社會的安定。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規劃布局不適應城市發展要求;
2.市場硬件設施殘缺破舊,改造難度大;
3.市場管理創新不夠,與現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顯;
4.經營管理者整體素質較低,跨躍式發展受制約。
3 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管理與研究
本文研究找出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的主要問題,提出了解決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的新論點,取得了以下成果和結論:
1.通過對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狀況的深入調查,在得到充分的調查數據進行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提出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的矛盾主要是由計量器具的所有權和現今的計量管理模式不適應社會發展等原因造成的。
2.提出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統一配置”、“統一管理”的計量管理模式,改變了集貿市場計量管理的性質,為根本上解決問題找到了一條可行之路。
3.提出了建立集貿市場計量保證體系和誠信體系,并擬出了具體的實施規范,為加強集貿市場計量基礎工作,改善經營管理,提高集貿市場素質,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提供了一個可行的方法。
4.使用計算機編程技術,編寫了一個基于計算機網絡的計量器具管理系統,使集貿市場的計量器具管理能達到即時化、網絡化和動態化,從而提升了集貿市場的計量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使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的信息化、網絡化、即時化和自動化。
5.由政府承擔計量器具檢定費用,計量檢定機構專人專車上門對計量器具進行檢定,提高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檢定覆蓋率。
6.將管理重心下移,管理對象由個體商戶改為集貿市場的經營管理者,明確法律責任,要求集貿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起監督管理責任。
7.通過完善市場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員水平、建立誠信體系等一系列措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8.政府行政部門將集貿市場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引導消費者選擇信譽良好的市場購物,集貿市場經營管理者為了維護自身的信譽將更加注重市場內計量器具的管理,規范計量器具的使用,對有作弊行為的個體商戶進行清退。長此以往,將會使作弊的個體商戶無處立足,達到凈化市場的目的。
4 進一步工作設想
1.通過在試點的集貿市場內進行計量器具的“統一配置”、“統一管理”,驗證理論的可行性,并對在試實行新模式的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進行進一步的研究。
2.在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統一配置”、“統一管理”的基礎上,著手構建實施集貿市場計量保證體系和誠信體系,進一步提高集貿市場的管理水平。
3.對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系統實施上線運行,推廣使用,并在使用中收集總結使用者提出的問題,不斷對系統進行改進。
5 總結
現今集貿市場的經營和管理模式,使交易用的計量器具只能為個體商戶所有,個體商戶是計量器具監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政府部門監管力度有限,個體商戶數量龐大、普遍素質不高,集貿市場經營管理者地位尷尬,是造成集貿市場監督管理困難的直接原因。因此,要想解決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管理難的問題,必須從集貿市場經營管理模式入手,改變計量器具的所有權,讓集貿市場經營管理者直接參與到計量器具監督管理的過程中,改變其地位角色,使其起到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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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出租車 經營模式 政府規制
出租車行業在我國一直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行業,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出租車行業改革滯后于經濟的發展,沒有隨經濟協調發展。出租車司機的收入相對下降,而行業壓力在增大,比如租金在不斷增長,導致矛盾激化。同時又由于缺乏暢通的行業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導致出租車司機的訴求難以得到及時處理,長期累積迫使一些司機走上街頭抗議,當其他司機看到效果好于正常的訴求渠道時,也紛紛效法。
一、出租車行業屬性及其規制原因分析
出租車行業為城市交通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其本身特有的不同于其他交通工具的屬性,從城市交通的共性和出租車行業的個性來看,出租車行業具有如下幾個屬性:一是準公共產品屬性,出租車行業屬于基礎性行業,具有公用性屬性;二是市場收益性;三是服務性;四是規模報酬性;五是非重復博弈屬性與需求價格彈性低,司機與乘客、司機與公司之間,缺乏常態性的相互博弈機制,非重復博弈已成為當下解決矛盾的重要阻礙。
出租車準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該行業必須兼顧社會效益,而收益性又決定了出租車的競爭性,此外,公司與政府、公司與司機、司機與乘客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些性質決定了出租車行業會出現市場失靈現象,只用市場手段很難解決出租車行業問題。而出租車行業的非重復博弈性質,需求價格彈性小,司機有很強的動力高價或繞道宰客。這些都需要用政府規制這個有形之手管理出租車行業。
二、中國城市出租車經營管理模式不完善
中國城市出租車經營管理模式的不完善是導致出租車行業不穩定的最核心原因,出租車經營管理模式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產權歸屬關系不清
在大多數情況下,由于公司實力有限,一般只擁有出租車的經營牌照,而沒有實力購車,出租車公司就以經營權向出租車司機融資,出租車司機與公司的關系是合作經營,此時誰也不能單獨使用經營權,比如將出租車經營權拿去抵押,就會侵害出租車司機的利益,導致公司與司機之間的糾紛。
2、出租車經營權使用期限不一致
出租車經營權存在有限期和無限期兩種轉讓方式。早期政府為了鼓勵出租車的發展向市場投放了無限期甚至是無限期的無償出租車經營牌照,后期主要以有限期有償拍賣的方式將經營權投放市場。這導致了對后進入者的不公,一方面,一部分經營者可以長期無償使用經營權,占有社會公共資源,而且可以通過轉讓、租借、繼承獲取高額利潤;另一方面,一部分出租車經營者為了獲取經營權不得不高價獲取,而且由于其相對稀缺性,經營權的拍賣價格越來越高,經營者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3、出租車經營權轉讓不規范
以溫州為例,溫州的經營模式是個體經營模式,個人擁有經營權。由于缺乏合理管理與完善的交易平臺,很多情況下是在一些不正規的小中介完成交易。這會衍生一些違紀犯法的事情,比如通過虛假信息來獲取不正當收益。而由于民間的“炒賣”,經營權費用越來越高,增加了司機的營運成本。
三、國內典型城市出租車經營模式實證分析
出租車經營模式主要有公司化經營、合作經營、個體經營和掛靠經營四種模式,在中國城市出租車經營中,不同城市采取了各自差異性的經營模式,從城市主體角度看,主要有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和溫州模式。
1、北京模式
截止到2010年,北京市出租車公司277家,出租車6.7萬輛,從業人員9萬余人,主要有兩種經營方式:公司經營模式與個體經營模式,個體經營模式下的個體出租車僅有一千多輛,而公司經營模式下的出租車大約有6.6萬輛。
北京模式通常情況下指的是公司化經營模式,北京的公司經營模式是出租車和各種相關手續由出租車公司統一出資辦理,出租車的經營權和所有權歸屬于公司所有,司機向公司承包出租車的使用權,并獲得相應受益,司機按月向公司繳納承包費即“份兒錢”。
2、溫州模式
溫州是我國最先在出租車行業嘗試使用個體化經營模式的地區,截止到2009年底,溫州市出租車數量保持在3329輛,出租車運力缺口依然存在。目前溫州出租車經營模式也有兩種:個體經營模式和公司經營模式,以個體經營模式為主,在3329輛出租車中有3287輛歸于個人所有,比例為98.8%。個體經營模式下,司機自負盈虧,也有將經營權轉租給他人經營的;另一類是指產權公有,公司規模化經營。
溫州模式一般是指個體經營模式,政府將經營權以單個為單位拍賣給個人,個人出資購買車輛和經營權,依法納稅自負盈虧。溫州模式的最大好處是,產權清晰,經濟糾紛少。在前期的改制中,政府的主導思想也是以尊重個體經營模式,采取將產權和經營權統一的改革方式,對早期遺留的經營權不明晰的歷史遺留問題,在1999年11月份采取交納3萬元有償使用金的方式已明確經營權歸屬個人。
3、上海模式
上海出租車經營模式主要有兩種模式:公司化經營模式與個體經營模式,個體經營模式下出租車大約1000輛,主要是20年前為解決運力不足而向個體投放的出租車運營證的歷史遺留下來的。但現在必須掛靠到公司名下,每月向公司交納管理費;另一類就是公司化經營模式。
上海模式或說“公車公營”模式主要指的是公司化經營模式,公司與司機之間屬于雇傭關系,司機按時上班,到月領取工作報酬。這種經營模式責任明確,產權清晰,緩解了公司與司機之間的矛盾,司機干好本職工作領取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公司負責日常正常運營,提供后勤服務支持,維護公司品牌。上海出租車行業已經形成了品牌效應,市民出行更喜歡乘坐大品牌旗下的出租車,公司的品牌與司機的行為表現以及公司的效益與司機的收益之間保持正相關性,公司與司機之間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四、國內典型城市出租車經營模式之比較分析
北京模式與上海模式同屬公司模式下的不同類別,二者共性大,而與溫州模式差別較大。所以,下面將北京模式與上海模式進行對比分析,溫州模式單獨分析。
1、北京模式與上海模式之比較
北京模式司機與公司之間屬于承租關系,缺乏對司機的管理培訓,司機每月向公司繳納“份兒錢”,車輛維護等各種稅費都需要司機本人從運營收益中提取,如果有其他罰款或者“份兒錢”提高,司機壓力將更大,經常采取的方式是:以賣代管、以包代管,局限于收取管理費的初級管理階段。北京模式下,公司名下的出租車司機成本較高,出現“黑車”與異地經營情況可能性較大。
上海模式司機與公司之間屬于雇傭關系,司機與公司簽訂合同,只需交納安全保證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本任務即可,每月從公司領取工資,壓力相對較小。
二者的公司化管理模式控制了出租車行業市場資源流通渠道,使經營權成為控制在公司手中的稀缺資源,公司獲得壟斷利潤,作為行業主體的司機未能獲得壟斷利潤的分成好處。而且公司化經營加上政府規制容易使公司產生尋租的沖動,俘獲政府作出對自己有利的政策,比如提高門檻阻止企圖進入者。
2、溫州模式利弊分析
溫州模式屬于個體經營模式,最突出點是司機處在出租車行業的中心地位,大多數情況下司機擁有經營權與出租車產權,轉租的除外,司機可以將所獲得經營收入都歸自己支配。經營權采取公開拍賣的方式,以單車經營權為單位進行拍賣,個人與公司都可以進行拍賣,個人與企業有同等條件進入出租車行業,充分反應了市場需求,尊重了市場機制與價值規律。溫州模式減少了公司這個管理環節,降低了管理費用,而且溫州市出租車司機自發組織“出租車自愿服務隊”,可以完成很多出租車公司的社會公益性活動。
溫州模式弊處:數量管制導致經營權成為稀缺資源,在公開拍賣時,導致經營權價格過高,比如2004年經營權價格一度拍到129萬高價。雖說明行業存在高額壟斷利潤,但高漲的經營權價格擠壓壟斷利潤空間的同時,也增加了出租車司機的經營成本,而為增加收益,司機可能以降低服務質量彌補成本的提高。
五、政府規制與經營模式改革的政策建議
從各地“罷運”情況看,無論北京模式、上海模式還是溫州模式,都存在自己的短板,但歸根結底還是由于政府規制不足和經營模式不完善所致。
1、改變傳統管理思維
從“罷運”后政府的反應速度看,具有滯后性,沒有及時主動解決和積極引導問題。面對新形勢,政府必須及時公開信息,直面問題,及時與媒體、司機代表進行溝通,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介的信息傳遞功能,制止謠言和問題的擴大升級,積極引導輿論正向發展。對出租車罷運應保持“無罪推定”的原則,不應敏感回避,武斷采取過激應對措施,這樣只會將問題激化。
2、完善政府管理規制
(1)規范出租車行業收費。遵循透明公開的收費公正制度,做到收費有理有據。對于新增收費或增加費用,必須進行聽證,完善聽證制度,不能聽而不證。
(2)疏堵結合,解決“黑車”和異地經營問題。給予交通部門、城管監察部門、警察局等主管部門對“黑車”和異地經營出租車的處罰權,加大對重點區域的監管。同時適當增加出租車投放量、設計合理的城市間運費差距以及加大黑車的危害性宣傳。
(3)以服務質量和經營權有償使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標。該方式可以減少有償招標造成競相出價、經營牌照價格過高而對服務質量的忽視。出租車行業提供的最重要產品就是搭乘服務,將服務質量作為標書中的重要參照變量,比如將出租車行業中的各項服務指標設定不同的權重,同時對經營權出價的不同級別設定不同的權重,二者權重相加,權重高者得,可防止只會出高價而不注重服務質量的公司出現。
(4)建立獎懲制度。設定行業打分制,給公司進行打分,可以設定不同標準進行獎勵和淘汰。
3、建立互動性的利益表達溝通博弈機制
(1)完善出租車行業工會機制。目前我國的出租車行業工會功能比較弱化,據調查,目前行業工會幾乎都被公司所俘獲,或成為公司娛樂俱樂部,或成為領導退居二線的去處,未能履行作為司機娘家人的角色。為此要完善行業工會建立的本來功能。第一,保障出租車行業工會的資金來源,政府制定法律規定從公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工會運行經費,司機可以以會員身份交納會費。第二,行業工會制定行業道德標準,對出租車司機、公司和行業進行引導。第三,將行業工會作為第三方協調者角色引入行業,使政府變成中立的行業制度供給者,避免政府偏向任何一方,消除其向出租車行業獲利的沖動,形成有問題首先找工會的意識。第四,突出行業工會代表司機與公司、政府的談判協調作用,發揮行業工會的疏導作用,解決行業訴求渠道不暢的問題。
(2)建立利益訴求互動協調機制。第一,建立動態的淡旺季收費標準。第二,建立對話談判協調機制,讓行業工會成為主導協調力量,少用行政命令的手法。第三,允許常態性的相互博弈機制存在。讓工會、公司、政府主管部門之間進行溝通博弈,解決行業內存在的一次性的博弈現象,實現重復博弈。公司作為一個品牌會更加維護公司形象,公司和工會也可以向乘客公布投訴電話,這樣行業內部四方利益都可以維護。
4、建立城市出租車股份制公司經營模式
股份公司將司機和公司之間利益統一起來,維護了司機作為產品服務提供者、責任主要承擔者和資本主要承擔者的利益,符合市場經濟權責相等原則。司機既是公司員工又是公司股東,擁有了工資收入和公司的利潤分成,同時又可通過工會防止大股東和管理層對小股東利益的侵害。此外,股份制可以解決公司資金瓶頸,迅速壯大公司。
(注:基金項目:湖北省教育廳人文社科課題(2012Q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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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改進建議
1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相關概述
財務管理作為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中的關鍵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內容是企業的運營資金管理,整理并分析企業財務數據,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保障財務決策適用于企業。為推動中小型企業的財務管理有效執行,其財務決策要基于企業實際日常運營管理情況作出,在管理過程中不斷提升企業價值,促進企業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逐漸增加。通常而言,企業財務管理包括:企業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理配置企業的資金,盡量維持企業財務的最佳狀況,如此有利于促進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達到最大化,在經營過程中,財務部門必須與企業其他職能門互相協作,保持溝通。同時,企業管理層在資金運營方面,要制定出一套專業財務管理企業規章制度,高效利用企業資金進行投資,盡量規避企業資金可能出現問題,促進企業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實施。
2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
自從中國改革開放后,我國市場經濟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的數量逐年增加。根據相關部門統計,在國家工商部門注冊的企業里,中小型企業占據了99%,由此可見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打造的主力軍,占據著及其重要的地位。近年來數據也證明了中小型企業的地位,國家一半以上的收入都來自于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業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受市場經濟影響,中小企業之間競爭激烈,眾多中小型企業因為企業管理觀念局限,財務管理出現問題而破產,所以財務管理阻礙了許多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如何推動中小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首要關注點是重視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從而推動中小型企業健康發展。
3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問題分析
3.1中小企業財務管理觀念落后
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屬于個體經營的范圍,個體經營對企業的發展有很多局限的地方。個體經濟中企業將經營權與所有權集合與一體,這就說明企業的經營者與企業的所有者都是同一個人。在這種經營方式下,投資人同時擁有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這樣要求企業的管理人員專業水平處于較高水平,然而事實經常與之相反,大部分中小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質遠遠達不到較高水平,管理觀念較為滯后。這樣的管理人員在管理中小企業時,沒有先進的財務管理觀念,并且不想把財務管理交給“外人”,所以他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管理大多取決于個人的偏好,如此易導致企業財務管理的不科學不合理,財務管理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而且中小企業很少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后期培訓,也無法與同業人員溝通與交流,管理模式一成不變,沒有創新難以進步。
3.2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相較于大型企業與企業集團,中小企業未完善其企業制度與體系,而且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還不夠成熟。正規企業通常會將財務部門設置出納與會計兩種職務,然而中小企業的會計與出納很有可能都是同一個人擔任,沒有進行職業隔離,后期也無法進行監督與檢查,甚至有部分中小企業連財務部門都沒有單獨設置,這種企業的管理存在著許許多多的財務隱患。
3.3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素質較低
目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財管人員素質偏低的問題,企業管理者不想把企業管理托付給“外人”,所以企業大多數財務管理者都是聘請的企業所有者的家屬或親眷。然而,這些“皇親國戚”往往都沒有接觸過財務管理,不懂財務管理的理念與知識,更沒有接受過財管專業的培養,財務管理水平低下。在財務管理中,他們憑借著自身喜好進行財務管理工作,時不時在管理工作中帶入私人感情去管理,造成企業不必要的損失。如此一來影響中小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甚至無法穩定的發展下去,只能破產倒閉退出市場。
3.4中小企業財務抵抗風險能力低
企業的發展往往伴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財務管理的作用包含著規避風險的作用。財務管理工作可以管控企業風險,相較于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普遍缺失風險規劃的意識,而且危機來臨的時候無法恰當處理,面對危機難存活下去。中小企業的財務部門沒有太多長遠意識,大多未制定財務計劃,同時對企業資金管理的認識不夠,導致企業的現金流動率較低。而且由于中小企業絕大多數采用個體經營,沒有采用完善的收款措施,致使企業的多數應收賬款難以收回。
4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改進措施
4.1更新中小企業財務管理觀念
中小企業要想可持續健康發展,必須要跟上時代的發展,及時更新管理觀念,認識到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持續更新財務管理相關的知識,以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法律法規,提升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加以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并且中小企業應該定期組織相關培訓提升財務人員專業水平,如此財務人員才能更好的為企業服務。同時中小企業管理人員應該具有設置企業財務目標的觀念,根據企業自身發展狀況,探索適合于自身企業健康發展的管理方法。
4.2提高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風險控制意識
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意識到要增強財務人員的風險管控意識,學習高效控制風險的辦法。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需要隨時更新財務管理的核心概念,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同時,中小企業管理者應注重企業信息的保護,做好財務信息保密工作。企業資金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登記,并且必須將出納與會計區分開來。與此同時,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需要分析和預測風險,并制定風險應急解決方案,增強企業的抵抗風險能力,從而提升企業綜合實力增加市場競爭力。分散投資是中小企業管理者值得考慮的投資方案,有利于降低綜合投資風險,同時能夠根據市場走向及時調整企業發展方向。
4.3在中小企業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
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能夠保障企業的財務工作順利的實現。企業要想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必須要將企業的職位分工和定位明確,各職位間互相監督,財務管理崗位職責分明,有利于確保企業資金財產的安全。與此同時,財務管理人員需要核算清楚賬務,采取措施提升財務的透明度,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壯大。中小企業還需要從外面引入財務方面的人才,訂立一套適合于自身企業的財務規章制度,激勵財務人員的創新精神,發揮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上的積極性,才能更好的為企業服務。
4.4對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素質和財務管理意識
中小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財務專業人才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盡量規避財務崗位使用非專業人員擔任,同時企業管理者需要制定并執行財務人才的后期培訓計劃,對于處于財務管理崗位的員工,必須定期進行財務管理的繼續教育,學習最新財務知識,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并且設立素質考核,達到繼續教育的最優效果。
5結語
中小企業的管理者需要依據自身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不斷更新財務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及時接收先進的管理觀念,與時俱進。中小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著力培養財務管理人才,高效管理企業資金,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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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黑車” 出租車管理制度 出租車行業
一、目前在打擊“黑車”方面采取的措施
(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出租車行業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行行政審批制,和其他行業一樣,出租車行業可以自由發展。但由于當時經濟不夠發達,市場需求不足,而且當時的車價偏高,故發展緩慢。90年代特別是1992年以后,全國出租車行業成井噴式發展,但缺乏有效的管理。各地的城市感覺到出租車發展勢頭太強勁,就采取了以”數量管制”控制發展的手段,并實行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2004年開始采取公司化運營,不允許個人經營。2004年國務院81號文件出臺是一個標志的事件,之后經營權納入到行政許可范疇內,經營權停止永久轉讓。建設部和國務院辦公廳當時出臺的一系列政策也有類似規定,就是通過公司來穩定市場。
這意味著個人是無法合法取得出租車經營權的。但面對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和出租車公司管理的不透明,希望從事出租車行業又不愿加入公司的人,特別是到大城市打工的外地人,用自己的車從事客運服務,從而產生了“黑車”問題。
針對“黑車”,全國各地的交通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開展了多次打擊和整治“黑車”的行動。以上海市松江區為例,上海市松江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聯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的交警、治安、派出所等多個部門采取了多次聯合執法措施。為全方位打擊“黑車”,上海市成立了市級聯合執法隊和區級聯合執法隊。聯合執法隊包括很多成員單位,上海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各區的下屬部門等,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大型的整治行動。由交通執法大隊牽頭,對重要的地方進行排摸,比如說交通要道、交通樞紐站,針對這些地方開展專門的整治行動。另外,松江區下屬的各鄉鎮,實行屬地化管理,專門派隊員到鄉鎮進行管理,稱之為“大聯動”,并設置部門駐扎于此,以便開展長期整治行動。
在打擊“黑車”的過程當中,監控設備功不可沒。利用監控設備拍攝到經常從事非法客運的人,對這部分人員建立“黑車”資料庫,執法時對資料庫里的人員進行重點打擊。在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牽頭的新一輪全市非法客運集中專項整治中,執法部門除開展聯合打擊、驅趕等常規工作外,還將對疑似“黑車”司機統一發放一份署名“上海市整頓交通市場秩序規范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整頓交通聯席辦”)的《致非法客運從業人員的勸告書》,奉勸其主動放棄這一違法職業。如果繼續非法營運的話,可以對其拘留,嚴重者可以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判處刑罰。另外,執法部門非常重視宣傳,通過海報等形式積極向群眾宣講乘坐“黑車”的危害,“黑車”在安全方面的無保障,引導群眾自覺拒絕“黑車”。
(二)完善公交系統
總體來看,“黑車”畢竟占據了一定的市場,取締“黑車”在一定程度上給群眾的出行造成了不便。此時就需要采取疏堵結合,通過完善公交系統,優化公交線路等辦法保證一個城市的交通運力。
在城市客運當中,公共交通仍然發揮著主要的作用,出租車僅僅是一種有益的補充,因此,完善公交系統就顯得尤為必要。發達的公共交通,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滿足群眾的出行需求。因此,仍以上海市松江區為例,在上海市松江區政府網站的通知公告欄中,經常能夠查詢到增加和調整公交線路的公告。在公交線路的設計中,充分結合軌道交通和市政建設等方面,以方便居民出行為原則。居民張女士說:“松江24路就經過我家小區門口,有了公交,就再也不用坐‘黑車’了。”可見,“黑車”是居民出行的最后選擇,如果公共交通方便的話,更多的人選擇了公共交通,“黑車”的市場就會萎縮,部分從業人員也就不得不放棄經營“黑車”。
另外,出租車作為公共交通的有益補充,也是不可或缺的。在一定程度上,“黑車”擠占的是正規出租車的市場。居民在不便打到出租車的情況下,只能選擇“黑車”。取締了“黑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居民的出行,增加正規出租車來填補這一市場空白就顯得非常必要。因此上海市出租車管理部門會根據每年的實際情況,向各區下放一定的出租車經營權額度,出租車公司一般會積極申請新設的額度,增加出租車數量,從而解決打車難的問題。
(三)加大就業扶持力度,有效引導“黑車”主合理就業
對于一個競爭的市場而言,僅僅靠政府的規定以及直接的處罰來限制“黑車”的數量,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根據調查,高校周邊的大多數“黑車”主也是為了獲取基本生活來源才被迫從事“黑車”運營的,所以政府更加需要采取的措施應當是疏導“黑車”主到正規的就業渠道,只有“堵”與“疏”相結合,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黑車”問題。具體地,政府應當加大對這部分群體的就業扶持力度,通過再就業和創業培訓、增加就業崗位、實施失地人員創業優惠政策等方式,把“黑車”運營人員向自主創業、再就業等方向引導,使其能合法地自食其力,從本質上杜絕“黑車”。同時對“黑車”司機加強法制教育,認識到“黑車”的危害及非法性,主動改行,進入新的行業。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降低乘坐“黑車”滿意度
充分利用廣播、張貼標語、開展交通安全圖片展等多種形式,積極在廣大學生中以及社區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社會對“黑車”危害性的認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到“黑車”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乘坐“黑車”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從思想上提高高校學生對“黑車”的警惕性程度,使學生不僅能夠自己潛意識里抵制“黑車”,而且能夠幫助其提醒周圍的同學和朋友來抵制“黑車”,達到整個社會齊心協力拒絕“黑車”,共同維護社會的安定與和諧。筆者調查的松江大學城周邊的公交車站公告牌、學生宿舍樓外都有張貼宣傳“黑車”危害的海報和橫幅。對幫助同學抵制“黑車”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現行出租車管理制度的弊端分析
“黑車”的產生與出租車制度的弊端不無關系。從20世紀90年代政府監管出租車行業至今,公司經營模式發展壯大,但公司的管理并不透明,出租車公司作為一個“食利”的中間環節,從中攫取大量利潤,出租車司機作為相對弱勢的一方,工作時間長但取得的收入并不高,出租車司機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導致出租車行業一度疲軟。出租車運力不足必然導致市場空缺,嗅覺敏感的“黑車”司機們便趁虛而入。
從外部來看,出租車公司在出租車行業的經營管理中主要發揮的作用主要有:首先,配合政府政策,協助政府調節交通運力。其次,提高出租車服務質量。如:公司組織針對性地開展車況車貌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對車輛二級清洗的監控力度,注重標識完好,在檢查中細化各項目要求,做到及時清理并對缺損的各類標識、腳墊、擱板等進行整改等。相對于個體經營,公司運營比較規范,服務質量也有保障。再次,駕駛員把關,聘用符合要求的駕駛員,盡量避免事故發生。
但是利益問題仍是核心問題。出租車公司提供的服務就價值那么高么?司機每個月上交給公司的“車份錢”和其他費用,買來的是什么? “份兒錢”主要使用在人工成本、車輛相關費用及管理費用(含營業費用)上,人工成本包括工資、福利費、五險一金費、工會經費、補充保險、勞保、供暖費等11項,車輛相關費用包括車輛折舊費、燃料費、維修保養費、車輛保險費、燃油補貼、事故費支出等13項,管理費則包括房屋租賃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務費、殘疾人保障金等約30項。2005年8月,北京市嘉信達會計事務所受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委托,對北京市首汽等六家出租汽車公司、接近10000輛出租車的運營情況進行了評審,在2006年5月之前公布的出租車公司利潤2005年是3.61%。但這說法外界均很難接受,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系某教授的說法,出租公司的經營利潤則應該至少在30%以上,3%的利潤并不符合這一行業的盈利水平因為這是個壟斷行業,有壟斷,就必然會有暴利。這一觀點與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研究專家賈教授的觀點不謀而合:“出租車行業作為一個特殊行業,需特許經營權才能進入,只有不到4%的利潤很難令人相信?!庇谑?,一邊是出租車司機們辛苦勞作抱怨收入不高,另一方面是出租車公司坐收漁利。司機每天一睜眼就欠了公司三五百,而公司為他們提供的服務和保障,好像不值一天三五百這個價,司機與公司之間的矛盾就產生了。但是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許出租車個體經營,即便允許也需要掛靠公司,等于換湯不換藥,司機們依賴于公司卻對該公司有諸多不滿。
三、國(境)外出租車管理模式
下面筆者將根據實地調查,在將武漢地區連鎖與零散藥店對比的基礎上,對連鎖藥店迅猛發展的原因、基本經營特點和可持續發展的經營優勢作出簡要分析。 連鎖藥店的發展原因
為什么在武漢的700多家零售藥店中,這十五家連鎖藥店能獲得迅猛的發展呢?筆者認為并非“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而有著其深刻的原因:
1.政策的松動
2000年國家經貿委的《關于深化醫藥流通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對零售藥店連鎖制給予了肯定并大力提倡。同年召開的“跨省市連鎖試點工作會”又首次取消了對跨省市開辦連鎖店的限制。這無疑對連鎖藥店的發展起到了一種推波助瀾的作用。很多醫藥企業更是覺得連鎖經營是零售業的一條必由之路而進行巨額投資,從而營造了一種濃厚的連鎖經營業態氛圍。
2.市場的需求
市場呼喚經營正規、品種齊全、購買方便的零售終端的誕生,以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購買需要。隨著醫藥零售業GSP換證驗收緊鑼密鼓地進行,連鎖藥店的經營管理、產品質量、全程服務等一系列優勢日漸顯露出來。這種零散藥店無法比擬的優勢深深地吸引并打動著一大群消費者。 龐大的消費群體為其經營的產品提供了廣大的市場保障。
3.自身的積累
長時間的資本積累,孕育了規模經濟的產生。這是連鎖藥店發展的基本動力。規模經濟是指醫藥零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規模與其效益經過長期的周轉磨合互相匹配:既不是盲目擴張企業規模,而沒有實際效益;又不是小有效益而沒有形成一定規模。大部分零散藥店,大都處于后一狀態,這也正是它們做不大做不好的根本原因所在。良性循環所積累的資本為連鎖藥店的運作提供了雄厚的資金保障。
在此背景下,連鎖藥店的發展可謂是水到渠成。 連鎖藥店的經營特點
與零散藥店相比,連鎖藥店在整體上已經實現了規模經營和品牌經營,形成了連鎖業的經營特點。
1.規模經營
從門點數量、店面面積、年銷售額上,零散藥店都無法與連鎖藥店相提并論。例如,中聯大藥房這一家連鎖企業就有88家分店,平均每家分店的經營場地面為60-70m2,年總銷售額1.2億元。武漢市的連鎖藥店不到藥店總數的3%,而其銷售總額卻占整個武漢零售行業的70%強。
2.品牌經營
連鎖藥店以其可靠的產品質量、規范的管理、周到的服務,逐漸創建了自己的“金字招牌”。談起武漢的醫藥零售業,人們很自然談到“中聯”、談到“茗參”,無論是在行政主管部門、供應商,還是消費者心目中,這些招牌是放心藥店的代稱,是醫藥零售業的樣板和典范。 連鎖藥店的經營優勢
為什么在零散藥店的生意“門前冷落鞍馬稀”時,連鎖藥店卻能一再火爆江城飛速發展?筆者帶著這個疑問走訪了這十五家連鎖藥店的相關負責人,從與他們的交談中,筆者獲悉這主要是得益于連鎖藥店那可持續發展的經營優勢。
1、資金投入優勢
據調查,武漢的這十五家連鎖藥店每年用于分店擴張、店堂裝修、品種引進、設施改善以及人員培訓所投入的資金,平均占其銷售額的1%。就中聯一家來說,其今年用于員工培訓的費用投入已達30萬元,這比武漢地區95%的零散藥店的年銷售額還要高。
2、員工素質優勢
零散藥店大都屬個體經營性質,其營業人員大部分是自己的家族成員,不具備藥品購銷資格。就是有個別執業藥師,也是為了應付檢查臨時聘請。連鎖藥店不僅人員引進渠道正規,而且每隔一定的周期(如茗參是兩個月)都要舉辦一次產品知識講座和銷售技巧培訓,這無疑有利了連鎖藥店員工整體素質的提高。相關資料顯示,在武漢地區,連鎖藥店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占其總職員數的85%,是零散藥店的2倍多。
3、經營管理優勢
這主要體現在連鎖藥店的職能機構和管理制度上。這十五家連鎖藥店都有自己的藥品采供、市場推廣、質量管理、信息管理、門店管理、物流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崗位職責明確。比如,“中聯”就設有四大運營系統,15個職能部門,而且還制訂了一套“科學、嚴謹、規范”的“大于總經理的”管理制度。這無疑比零散藥店的私營業主“運動員、教練、裁判一肩挑”的運作機制倍顯優勢。無論是“茗參”的“八統一”還是“中聯”的“六統一”管理,都明顯地體現著管理出效益這一點。
4、藥品品種優勢
因為連鎖藥店有專門的藥品采購部門和專職談判隊伍,再加上經營范圍的廣泛性。所以,在產品上能形成自己的獨特優勢。首先,是品種結構齊全優勢。這十五家連鎖藥房其經營的品種規格大都在5000至7000個之間,而一般的零散藥店只有3000個左右。其次,是購進價格優勢。因為連鎖藥房實行的是統一的大批量采購,其性質近似批發。所以,武漢地區連鎖藥店的利潤率平均比零散藥店高出3%左右。第三,是產品質量優勢,這主要取決于連鎖藥店為了整體的信譽所選擇的正規進貨渠道。
5、綜合服務優勢
連鎖藥店以超前的服務意識和齊備的服務硬件設施,形成了自己的服務特色。首先,是有明確的服務宗旨:如“馬應龍”的服務宗旨是“小病當醫生,大病當參謀,重病當親人”。其次,是有周全的服務項目:如“中聯”的“10大便民措施”和“茗參”的“64字報務公約”。第三,是全新服務特色:如三九(武漢)藥店的遠程診療系統和中藥現代化系統以及網上購物等。這些綜合優勢是連鎖藥店次產品之后的又一經濟增長點。
6、渠道網絡優勢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消防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農村是指鄉(鎮)人民政府管轄的地區。城市市區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采取措施促進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發展。
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消防事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農村消防事業與經濟建設和其他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評內容,定期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與管理、集鎮消防規劃與建設經費主要由縣(市、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承擔。鼓勵單位和個人進行捐助。消防經費保障確有困難的地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購置撲救化工、水上等火災所需的特種裝備可以由相應的受益單位承擔一定的費用。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農村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部門依法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明確負責消防工作的人員。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的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轄區內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經貿、農林、財政、建設、監察、工商行政管理、民政、文化等行政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農村消防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內容,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將消防法律納入普法教育內容。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單位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
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鄉(鎮)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在各自分工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設立在農村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規定做好本單位(經營戶)的消防工作,依法對本單位(經營戶)發生的火災事故和消防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第二章消防組織
第十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適應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鄉(鎮)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年生產總值十億元以上;
(二)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化工企業較多;
(三)集鎮常住人口多、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
(四)有重要港口和碼頭;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
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在公安消防隊保護范圍內的區域可以不建立專(兼)職消防隊。
第十一條村和設立在農村的規模較大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適應撲救本村(單位)初起火災的需要,建立義務消防隊或者其他形式的消防隊。
第十二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與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應當建立必要的通信聯系,其人員、裝備和執勤訓練設施建設應與其承擔的任務相適應。專職消防隊參照執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
鄉(鎮)專(兼)職消防隊訓練、執勤工作標準和管理制度由省公安機關參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十三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的消防車輛按照特種車輛登記和管理,可以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已經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車輛圖冊范圍的,免繳車輛購置稅;根據國家規定,經交通部門核準,可以免繳養路費。
消防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消防車輛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無關的事項。
第十四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的管理單位應當與消防隊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兼職消防隊員,不適用前款規定。
消防隊員參加滅火救援犧牲,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的,可以批準為革命烈士。
第十五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參加責任區以外的火災撲救、社會救援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公安消防部門核定后,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被施救單位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保險費中補償;
(二)被施救單位沒有參加保險的,由起火單位補償;
(三)保險費補償不足或者起火單位無力補償的,由被施救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章消防工作職責
第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一)建立消防工作組織網絡,明確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機構的消防工作職責并督促落實;
(二)組織編制集鎮消防規劃,建設和管理農村公共消防設施;
(三)建立和領導鄉(鎮)消防隊伍;
(四)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
(五)組織消防檢查和專項治理;
(六)組織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的機構消防工作職責:
(一)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消防工作意見,擬訂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開展消防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參與集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對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管理提出意見;
(四)組織實施本鄉(鎮)消防工作考評;
(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六)鄉(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農村消防工作職責:
(一)向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報告農村消防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二)對集鎮消防規劃與建設實施監督;
(三)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的機構、鄉(鎮)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
(四)指導農村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業務建設;
(五)對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向政府提出表彰獎勵意見;
(六)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鄉(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職責:
(一)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對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實施監督;
(三)管理鄉(鎮)保安消防隊,組織、指揮保安消防隊參加滅火救援;
(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五)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鄉(鎮)公安派出所列管單位、場所的具體范圍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確定。
第二十條鄉(鎮)專(兼)職消防隊職責:
(一)熟悉責任區道路、水源等情況;
(二)承擔責任區火災撲救工作,參加責任區搶險救援工作;
(三)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防火檢查活動;
(四)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鄉(鎮)專(兼)職消防隊的責任區范圍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一條村(居)民委員會消防工作職責:
(一)制定并督促村(居)民履行消防安全公約,督促轄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識;
(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四)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第四章消防規劃與火災預防
第二十二條集鎮總體規劃中應當有消防規劃。消防規劃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道、消防通信、消防裝備建設等內容。
集鎮總體規劃中沒有消防規劃的,上級人民政府不得批準。不符合集鎮消防規劃的建設項目,建設、規劃部門不得批準。
第二十三條集鎮公共消防設施應當與道路、水源、通信等其他公用設施同步建設和管理。
農村供電、供水、道路建設和房屋改造應當考慮消防安全需要。
第二十四條農村應當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設消防取水設施;天然水源、集鎮供水不能滿足火災撲救需要的,應當建設消防水池。
第二十五條出售、租賃、承包建筑物或者場所時,當事人應當就建筑物、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建筑物、場所出租后的消防管理由承租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生產、使用、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設立在農村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依法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完整、有效。
第二十八條經營場所與住宿場所為一體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并且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經營場所與住宿場所為一體的建筑內,不得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
第二十九條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或者使用期間,疏散通道應當保持暢通,安全出口嚴禁上鎖,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應保持完好并嚴禁覆蓋、遮擋。
第三十條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
第三十一條集鎮和村莊應當因地制宜設置固定的消防宣傳標志或者消防宣傳園地。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縣(市、區)和鄉(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消防工作職責,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本地區發生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災事故的,對政府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消防工作職責,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本地區發生的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災事故負有責任的,對部門或機構的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不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消防工作職責,導致發生火災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的有關責任人員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經營場所與住宿場所為一體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該場所應當停止使用,可以對該場所的經營管理人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六條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或者使用期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或者被覆蓋、遮擋的,責令改正,可以對該場所的經營管理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人員不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基本知識和技能的,責令參加消防教育培訓,可以對該場所的經營管理人給予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消防部門決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依法規定的權限和范圍內對消防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經營場所”,是指用于生產、加工、儲存、零售、批發、物流以及提供其他商業服務的場所。
(二)“經營管理人”,是指管理經營場所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三)“人員密集場所”,是指人員經常聚集,發生火災時容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網吧、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的候車、候船、候機廳(樓);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等。
第四十一條城鄉結合部的經營場所與住宿場所為一體的建筑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關鍵詞: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湘西自治州;發展對策
民族地區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遠遠落后于全國發達地區。本文將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狀況進行分析,以尋求適合這一地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途徑。
一、湘西自治州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狀況及基本特征
(一)發展速度快、勢頭猛
湘西州的個體私營經濟在20世紀80年代初具雛形,90年代才正式興起。據1996年的湖南年鑒,1995年整個湘西自治州僅擁有個體工商戶59884戶,從業人員109610人;私營企業僅擁有373戶,從業人員6715人,注冊資金僅8754萬元。到了2004年底,個體工商戶31168戶,從業人員59209人,與1995年相比,這兩項指標分別增長了大約52%和54%,擁有資金數額達到70119萬元;私營企業達到1506戶,是1995年的4.04倍,投資者達到4238人,雇工人數達到27850萬人,擁有注冊資金288988萬元,是1995年的33.01倍。2004年,湘西自治州累計完成工業總產值83.5億元,而全州民營經濟完成增加值就達到了75.3億元,同比增長13.7%,民營工業完成增加值達到19.85億元,同比增長17.1%。
(二)產業分布不平衡
湘西州的個體私營經濟以第三產業為主,第二產業的比重偏低,第一產業(家庭承包可視為集體所有私人經營,因此不屬于本文所特指的私營經濟)幾乎沒有。據湘西州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可知,2004年末,湘西自治州共有個體經營戶90211戶。其中,從事第二產業的16061戶,占整個個體經營戶的17.8%;從事第三產業的74150戶占整個個體經營戶的82.2%。全州第二、三產業的就業人員為33.59萬人。第二產業的就業人員為10.27萬人,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員為23.32萬人。在就業人員中,個體經營人員14.07萬人,占41.9%。
(三)行業比較集中
個體經營戶比較集中的五個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32081戶,占35.6%;交通運輸業18788戶,占20.8%;工業15819戶,占17.5%;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13306戶,占14.7%;住宿和餐飲業6399戶,占7.1%。
(四)個體私營經濟在整個經濟中的比重上升較快
到2006年上半年,湘西自治州規模以上非公有制經濟實現工業增加值10.4億元,同比增長28.27%,占全部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總量的70.4%。從經濟類型分組情況看,國有企業實現增加值27313萬元,下降10.3%,集體企業實現增加值1046萬元,下降12.1%,股份合作企業實現增加值3133萬元,下降13.5%,股份制企業實現增加值93772萬元,增長16%,外商及港澳臺企業實現增加值314萬元,下降31.7%,民營企業實現增加值105305萬元,增長24.5%,其他經濟類型企業17057萬元,增長19.2%。
二、湘西州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制約因素
(一)觀念更新慢
一部分人對“個體私營所有制”觀點持懷疑的態度。一些部門和一些人對個體私營經濟存在歧視或輕視,甚至一些下崗人員不愿當個體戶,不愿到私營企業就業。一些大學生,面臨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式,依然不愿到個體私營企業中就業。由于這些錯誤認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
(二)市場和行業準入障礙
雖然國家在建立個體私營經濟的行業許可證和審批制度時,規定除了資源開采、鐵路運輸、電力、藥品、易燃易爆品、醫療衛生等直接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以外,其他行業一律對個體私營經濟開放。但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地方政府為保證公有制企業的市場份額,人為限制個體私營企業進入。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湘西州大部分個體私營企業集中于流通服務領域,而在生產加工制造領域中所占比重較小。
(三)個體私營經濟融資難
到2005年底,全州擁有一百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企業461家,一千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企業才110家。一般來講,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融資渠道有銀行貸款、上市融資、民間借貸三種。大多數個體私營企業比國營企業規模小,貨款風險較高,所以銀行一般不愿貸款給個體私營企業;在上市融資方面,由于大部分個體私營企業規模較小,配額制和對上市公司規模的種種規定以及創業二板市場的缺乏,實際上成為個體私營企業上市的障礙。在民間借貸方面,雖然這是湘西州大部分個體私營企業獲得資金的重要方式,但是這種融資方式一般期限較短,并且缺乏法律保障。
(四)產品結構不合理,品牌意識薄弱
個體私營企業的產品大多數是初級產品、勞動密集型產品或一般產品,技術含量普遍偏低,深加工產品少之又少。個體私營企業的品牌意識薄弱,到2005底,整個湘西自治州個體私營企業中才有著名商標5個,馳名商標竟沒有。
(五)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差
全州的個體工商戶中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僅占整個個體工商戶的2.5%,大專學歷的占5.2%,中專學歷的占13.4%,高中學歷的占28.0%,初中學歷的占28.9%,小學學歷的占20.8%,文盲占1.2%;從全州私營企業負責人的文化程度來看,擁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所有私營企業負責人的9.7%,大專文化程度的占29.7%,高中專文化程度的占36.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3.6%,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0.9%。由于湘西州是西部窮困地區,加上沒有特別的用人機制、激勵機制、保障機制,所以,不僅無法吸引區外人才,而且區內人才也大量“孔雀東南飛”。
(六)內部管理水平大多較低
湘西州個體私營企業大多數仍處于家族式、粗放型和作坊式經營管理的低層次水平。夫妻店、父子店、兄弟姐妹店,滾雪球式地滾動發展,小本經營、小打小鬧、小富即安。由于對市場行情、產品信息把握不準,缺乏市場預測和可行性分析,投資帶有盲目性,也使許多先富起來的人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敗下陣來。
(七)社會服務不完善,勞動保障不健全
在社會服務方面: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稅務、物價、公安、城建、衛生、計量、環衛、城管、街道等部門,但管理往往政出多門,相互交叉,缺乏協調。同時,也缺乏對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進行產業引導、政策扶持、提供信息服務的中介機構。
在勞動保障方面:據湘西州個體勞動私營企業協會2005年統計年報表可知,個體勞動私營企業協會會員中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僅4236人,私協會員中的私營企業職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的僅2229人。這從側面反映了個體私營企業主拖欠職工勞動保險的現象很嚴重,甚至有些個體私營企業主為節省勞動保險費用,在試用期解聘試用人員,造成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流動性較大。
三、發展湘西州個體私營經濟的對策
(一)政府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的扶持力度以及協調引導
州政府在資源配置、產業政策、稅收方面應給予個體私營企業與國企、集體企業同等的地位,甚至給予個體私營企業中的一些新興產業更多的優惠政策,應加大對市場、產業和信息等領域的引導和調控,以彌補市場失效,使個體私營經濟走上健康發展之路。
(二)真正放寬個體私營經濟的市場和行業準入
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其他行業一律對個體私營經濟放開,不得人為設置障礙,尤其是在中國入世之后,銀行業、電信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領域將允準外資進入,湘西州也應制定相應政策允許和鼓勵個體私營經濟向這些高層次領域發展。另外,在某些行業的批準中,應由審批制逐步向登記制轉變,減少審批環節,對法律、法規規定前置審批的項目,必須公開辦事指南、辦件條件和制度,承諾辦事時限。
(三)拓寬個體私營經濟的融資渠道
首先,銀行對個體私營企業應實施同各種所有制企業一樣的貸款發放條件,適當降低對個體私營經濟貸款的抵押及擔保門檻,同時可以全面制定和實行適應個體私營企業特點的信用等級評估和授信制度,專門設立“個體私營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推出適應個體私營企業需要的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銀行還應該選擇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和資源保護政策的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市場潛力大的優秀個體私營企業作為重點貸款對象。
其次,也可以由政府出面,從稅收中提取(如20%)專項資金,建立財政專項基金,用于扶持個體私營企業的發展。對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較好、符合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有關部門應積極幫助其創造條件,爭取在資本市場上市進行直接融資。
(四)積極引導改變個體私營經濟的產業結構,實施品牌戰略
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加強科技投入,與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相結合,發展高科技項目,開發市場占有率高的名、優、新、特產品,改變個體私營經濟的產業結構。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對產品進行深加工,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
政府還需鼓勵和引導從事第三產業服務業的個體私營企業向新興的金融、證券、保險、銀行等高層次的服務領域發展。應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和綠色資源打造個體私營企業的精品名牌,幫助有條件的企業做好“ISO9000”系統認證和“ISO14000”系統環保體系認證及綠色產品的認證冠標工作。
(五)全面提高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的素質
首先,個體私營企業主應自覺加強再教育,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素質。
其次,政府應該通過人事制度、就業制度、戶籍制度等,針對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的不同情況,制定一些保留身份、保管檔案、評定職稱、參加社會保險、申辦落戶等具體政策,幫助個體私營企業吸引一大批科技型、管理型、實用型人才,滿足私營企業人才需求。
(六)促進個體私營企業的集約化管理,加強企業破產后的財產清查工作
政府應依據市場規律,統一規劃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支持企業進行產權制度、組織形式以及股份制改革,創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個體私營企業應加強對國家方針政策、相關業務知識以及法律、金融、會計、科技等基礎知識的學習,提高駕馭市場經濟能力。
同時,應樹立人力資源是企業“第一資源”的理念,向市場招聘經理型管理人才,打破家族式管理,建立新型高素質的管理隊伍。
有關部門對需要破產的個體私營經濟,進行徹底的財產清查,并建立破產個體私營企業主的檔案,以防其在更換名稱或換塊牌子后照樣經營,從而造成國家財產的損失。
(七)完善個體私營經濟的社會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險體系
上級政府部門要協調好工商、稅務、物價、公安、城建、衛生、計量、環衛、城管、街道等部門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管理和服務,要建立由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層次高、決策快、指揮協調能力強的中介機構。同時還要注意發揮工商聯、個體勞協、私營企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員工,應一律實行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企業應給予員工的各種保險、福利,對于不愿意為員工購買法定社會保險的個體私營企業予以強制執行。
對涉及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優先受理,并要切實發揮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作用。
參考文獻:
1、湘西州年鑒2005[M].五洲傳播出版社,2005.
一、施工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施工企業財務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控制制度不完善及執行不力。在施工企業實際運作中,財務內部控制缺乏制度化、系統化。部分企業的領導和員工對財務內部控制的認識陷入誤區,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監督,把內部控制看作是一堆堆的手冊、各種文件和制度,把內部成本控制、內部資產安全控制等視為控制,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不理性化,所以負責人對建立財務內控制度和管理不夠重視,有的甚至根本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更多的是已經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也是有章不循,尤其是到工程施工緊張期,只是把重點放在了趕工程進度,也忽略了對內部的財務控制,遇到具體問題多強調靈活性,使內控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由此導致企業資產流失等現象的頻繁產生。另外,控制措施粗放,領導班子總是等到舞弊案件發生并造成損失后才尋找補救措施,,缺乏嚴密的、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考核不力,費用支出嚴重失控,潛在虧損增加。
(二)獎罰機制不健全。內部控制之所以失控,不是沒有規章制度,而是有章不循、違章不究。我國企業財務內部控制活動中最大的一個薄弱環節就是考核獎懲機制不夠健全,無法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力資本在內控執行中的作用。只是強調財務人員在財務內部控制上的作用是遠遠不夠的,獎罰機制缺失使大家缺乏對制度執行力度的監督。由于沒有考核評價職工行為的依據,如果讓其鉆空子得逞一次,則將一發不可收拾,不正常的經濟法行為得不到處罰,失控活動知情者也對此視而不見,不及時向領導匯報,給企業帶來的資產流失是很嚴重的。
(三)道德意識、風險意識淡薄。施工企業職工在職業道德、專業技能等方面未能達到實施財務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在內部控制方面,對人的要求只注重業務素質,忽略道德素養。由于企業職工缺乏必要的誠信,缺少與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致使信息失真,會計資料不實,偽造、變造原始憑證現象時有發生,使內控制度很難充分發揮作用。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淡薄,對于潛在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不能及時發現解決。內控制度再完善,如果沒有合格的人來執行或者執行不到位,早晚是要出問題的。
(四)成本費用管理缺乏科學手段。成本費用的分析不明晰。由于施工企業項目人員缺乏,各項目執行的是領導一支筆簽字,資金支出領導的一個報告就可以支付,財務人員對于付款提議人名稱、付款理由等情況不是很明晰的情況也可以支付,認為事前手續繁瑣事后補全報銷手續,付款支出過程中就可能發生錯誤與舞弊。
筆者了解到:施工企業雖然建立了物資管理制度,但是施工項目的廢舊物資回收、銷售除單筆金額大的外,其他的很少在賬面上反映。雖然涉及的金額不會很大,但它暴露出來的內部管理問題卻是嚴重的。在這樣的案件中,廢舊物資業務處理涉及的回收、登記、合同、出售、收款等流程環節均會出現失控。相關參與人員為了小團體的利益,與某個體經營者串通,通過買通保管員、擅自降價將廢舊物資銷售給沒有業務往來、沒有簽字合同的個體經營者,甚至將銷售貨款不交財務而直接交物資處,并截留了全部貨款。這種情況的發生肯定會給施工企業造成一定的損失。
二、加強財務內部控制的措施
內控制度建設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像工程一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加強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授權與批準控制法。其原則是對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給予充分的信任,通過授權通知書來明確授權事項和使用資金的限額,但對授權之外的行為不予認可。授權通知書除授權人持有外,還下達給企業相關的部門,這些部門一律按授權范圍嚴格執行。有效的內部財務控制要求每項經濟業務活動都須經過適當的授權批準,以防止內部員工隨意處理、盜竊財產物資或歪曲記錄。
(二)全面預算管理控制法。目前,財務內部控制已不再僅僅滿足于傳統意義上的查錯糾弊和保護資產安全,其目標已延伸到提高效率和效益、保證管理政策和目標的實現,因此施工企業必須把預算控制作為財務內部控制的重要方式。施工企業的預算應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在年度經濟業務開始之前根據預期的結果對全年經濟業務的授權批準控制確定企業的整體目標,制定為達到這一目標所應有的各類業務計劃和為配合業務計劃而應有的財務收支計劃,在業務執行和收支執行的過程中,隨時注意不脫離原定計劃,及時和定期做出反映實際和預算的業務報告,必要時酌情調整計劃及時糾正偏差,以確保計劃的可執行性,確保預定目標的實現。通過預算劃分權責,實施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預算管理,達到計劃、協調、控制企業活動的作用,使企業的財務目標和決策得以細化落實,有效實現內部控制由“事后處理”向“事前防范”的轉變。
(三)財產保全控制法。財產保全控制法是指為實物資產的安全完整而進行的控制,這是一種附加的實物保護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限制接近。就是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的接觸,只有經過授權批準的人才能接觸資產?,F金、存貨等變現能力強的資產是需要加以限制的資產:現金收支的管理應該局限于特定的出納員;存貨的實物保護可由專職的倉庫保管員控制;其他易變現資產,如應收票據和有價證券,一般應采用確保兩個人同時接近資產的方式加以控制。另外,對于到場的貴重設備要加鎖,由專人日常巡視和采用某些監控設備等實物保護控制措施。
2、盤點核對控制。通過對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并將盤點結果與會計記錄進行比較,核對有關記錄和事項來控制企業的經濟活動。一般可分為賬實核對和賬務核對。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核對制度,通過詳細調查查明原因、查明責任,并根據資產性質、現行的制度以及差異數額、原因,采取加強保護控制、懲罰不稱職員工等改進措施,最終確保賬證、賬賬、賬實相符。
3、財產記錄監控。施工企業要建立資產檔案,對于施工用材料和低值易耗要責管到位,對資產的增減變動做好及時、全面的記錄,同時加強對財產的所有權證的管理以確保實物控制。為保持保管、批準和記錄職務分離的有效性,要嚴格限制接近會計記錄的人員,妥善保存會計記錄,某些重要資料(如定期的財務報告)應留有后備記錄,以便在遭受意外損失或毀壞時重新恢復,這一點在當前計算機處理的條件下尤為重要。
4、財產保險。通過資產投保(如火災險、盜竊險、責任險等)來增加實物資產受損后補償的程度或機會,從而保護企業的實物安全。
(四)內部責任報告控制法。業績報告又稱為責任報告,是企業管理層掌握信息,加強對經濟的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工具。常用的內部財務報告有資產分析報告、生產經營分析報告、費用分析報告、投資分析報告、財務分析報告。施工企業應要求相關人員定期編制各種財務報告上報集團公司及時反映經濟活動,有利于集團公司進而有效地監督與控制經濟活動,有利于提高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財務集中核算控制法。計算機的應用極大地提高了會計信息處理速度,也減少了差錯和舞弊的發生。但是,如果沒有健全的控制措施,計算機也可能發生差錯或縱,且發生差錯和舞弊對企業的損失可能比手工會計下更為嚴重。因此,加強財務集中核算的控制勢在必行,特別應加強職責劃分,將不同功能工作分由幾個不同的部門和人員來完成,防止一個部門和人員可以操縱整個財務處理過程。應建立嚴格的系統開發與維護、設定數據輸入與輸出權限、批準、復核、文件備份、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公司實施的浪潮集中核算系統有效地達到了財務集中核算的要求,仍在進一步的探索和完善中。
【關鍵詞】水路運輸 管理 體制
目前,我國水路運輸行業處于混亂的狀態,市場發育不成熟、缺乏合理的管理機制等問題,直接阻礙了我國水路運輸行業的發展。國家根據水路行業的狀況作出合理的整治,保持公正競爭的市場秩序,讓行業能夠得到平穩發展。
一、水路運輸存在的問題
(一)水路運輸行政法規滯后
我國當前水路運輸行業管理的主要法規《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該條例中存在部分缺漏和不足的地方。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水路運輸管理規制章度較多,但是疏于對水路運輸輔助業的管理,該行業的規章制度十分有限。當前我國只有一部管理規定對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做出了詳細的要求,該條例是《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在2014年。雖然該管理規定在近年,但是其對于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的規定相對模糊,使得該項管理規定在實施中會遇到些許分歧,執行過程中給執法人員帶來一定困擾;再者是我國當前對水路運輸的經濟管理較為嚴格,程序較為完善,但是對于水路運輸安全管理以及水路環境保護問題沒有做出嚴格的要求,安全問題大于一切。當前我國對于水路運輸安全問題重視程度不夠,通常是發生事故,再做出調控,損失無法挽回。
(二)水路運輸市場尚未成熟,缺乏科學的經營管理機制
在水路運輸經營環境中存在一定問題。①由于當前我國水運市場的發展較為落后,整個市場只存在一個輪廓,尚未組建完成。在市場運行中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且航管部門對于水運市場的監督力度不夠。部分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偷稅漏稅,采取私自攬貨以及無證經營等手段,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造成市場規則被打破,惡性競爭等景象。②我國在水運管理上缺乏科學的管理制度。我國運輸船舶多為個體戶經營,個體戶之間聯系不夠緊密,需要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將個體戶用科學的方法組織起來,形成地方組織或者企業,既能加強運營效率,又方便政府管理。③我國水路運輸船舶呈現出設備落后的現象,諸多船舶設備落后,且船舶本身也十分陳舊。在運輸過程容易出現安全問題,加劇了貨物運輸的不確定因素。④正規水運經營者需要支付諸多費用,如規費和攤派費,這些費用直接給水運經營及企業帶了巨大的壓力。
二、加強水路運輸管理,促進水路運輸健康發展
(一)健全水路運輸管理法律法規
健全水路運輸管理法律體系,能夠強有力的規定規范該行業,也是一個行業管理最為重要的手段之一。完善法律法規需要了解到以下幾點:①掌握水路運輸管理的合理有效定位。②讓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并將法律法規詳細化,在執行過程中不會出現遺漏和分歧。③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安全問題始終不能掉以輕心。④注重水路環境保護,良好的環境是發展的資本,切實對水路環境加以保護。只有健全法律法規,才能夠完善我國水路運輸管理機制。法律法規需要從實際出發,才能夠對水路運輸管理作出正確的定位,從而實現水路運輸得到足夠的法律保護以及充分的制約與監督。
(二)加強水路運輸市場管理,規范經營行為
我國需要創建一個公正公平、開放、統一的水路運輸市場,整治水路運輸行業,加強水路運輸管理。①需要按照我國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安排,嚴格執行水路經營管理規定,嚴格把控行業條例。不合格者進行先期整改,倘若整改過后仍然達不到經營資質條件,一律取消經營資格;嚴格執行經營者的資質把控,從源頭對水路運輸行業進行管理。②加大對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的監管。地方航運管理部門應當提高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的頻率,發現水運經營者出現任何違章行為,應當按照行政法規進行處罰;加大監管力度能夠有效改善運輸市場秩序。③嚴格把關年度核查。在每年對水路運輸企業以及相關行業進行年度核查時,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不得走過場。核查是否合格直接影響著船舶運輸安全問題,事關重大,務必了解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核查過程中,相關部門可以了解到水路運輸企業以及船舶經營者如何經營管理,了解它們存在哪些違章問題,是否存在逃稅偷稅行為。對于核查不合格的企業或經營者,相關部門應當為它們提供一份處理報告,讓水路企業和經營者了解到自身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對癥下藥,快速有效的解決經營問題,并嚴格遵守條例規定。
(三)抓好運力宏觀調控,促進動力結構調整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水路運輸行業得到快速發展,其水路運輸企業大幅度增加。但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多為企業盲目發展,沒有目標。雖然企業數量大幅增加,但是企業質量較差,通常都是規模較小、管理不科學、沒有市場競爭力。對于這種現象,應當對經營者以及相關企業進行整合,將個體經營者向組織和企業進發,將各企業進行整合合并。盡可能將經營者組織起來,既能夠提高規模和經營效率,也能夠方便相關部門的管理。對此還需要加強航運管理機構的審核、審批問題。及時對當地船舶、貨源、經濟等情況作出真實詳細的調查,由航運管理機構根據數據作出審批意見,再由該部門對此審批進行實施。對設備落后、船舶陳舊、安全性能差、高耗能的船舶進行改造或停止運營,迫使運營者使用先進、安全、環保和節能的船舶,提高水路運輸收益。在水路行政的審核、審批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條例,努力做好運輸企業和經營者的審批問題。
三、結語
加強水路運輸行業管理能夠有效推動水路運輸發展需要,對于我國當前國情,應當努力健全我國法律法規,尋找科學有效的水路運輸管理體制,利用科學的管理體制,加大對水路運輸行政處罰力度,規范水路運輸行業行規,讓水運經營者形成良性競爭,維護水路經營者的相關權益,優化市場環境,創建良好的市場秩序,讓水路運輸行業得到平穩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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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英.調整四川水路運輸產業結構的建議[J].四川省情,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