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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多年的征管工作實踐和積極探索,效能逐步顯現。它促進了稅收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基本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管理缺位、信息傳遞、反饋和共享不盡如人意等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特別是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稅收征管的經濟和法律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統一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實現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的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目標。從改革目標可以看出,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構建這一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企業的發展水平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以及社會發展全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帶動社會發展,進而提升國家的綜合國力。因此,要想促進企業發展就必須要立足眼前,積極應對金融危機,采取調整產業結構以及轉變經濟方式等手段,實現企業發展的規范化。稅收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可以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從根本上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我國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所得稅政策的不統一問題
現階段,我國在所得稅政策方面存在著不統一的問題,嚴重影響著企業的公平競爭。首先,區域性分布的相關優惠政策存在著一定的沖突,根據區域進行制定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通常情況下會使不同區域的企業間稅負不均,進而造成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公平,影響到企業的健康發展[1]。其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盡管已經有了一定的上調,然而,卻仍然相對較低,稅率級次也比較多,其邊際稅率過高,不僅會影響到正常納稅工作,而且還違背了引進技術、鼓勵投資以及引進人才的具體要求。此外,個人獨資以及合伙企業之前所享受到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改征個人所得稅之后將難以再享受,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稅收征管問題
目前,我國在稅收征管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比如,稅務部門重視征收而輕視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相應的稅收征管模式將會造成稅收管理工作的滯后;稅收征收過程中的檢查力度相對較小;改革之后的中小企業稅收管理方面存在著一定空白,相應的定額定率征收管理標準當中的一些條款已經難以適應現代化的經濟發展環境。企業稅收的征管工作改革將會成為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重點,在歷經了駐廠專管制以及征、管、查分離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之后,稅收管理已經被賦予了全新的內涵[2]。我國《稅收征管法》當中規定了納稅人不設置賬簿或賬目混亂或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相關稅務機關有權利采取科學化的核定征收方法來操作,然而,部分基層稅務機關有的時候不管企業的賬簿是否已經設置了,也不管企業財務的核算是否已經健全了,都統一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將核定征收范圍不斷擴大了,這種情況下,就會制約企業發展[3]。
二、調整稅收政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一)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
在對企業稅收政策進行扶持的過程中,應該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價值的基礎上,根據國民待遇原則當中的相關規定,以效率為先,兼顧公平,并遵循稅負從輕以及便于征管的基礎性原則。針對不同類型的相關企業實施統一化稅收政策待遇,從而維護企業之間在經濟發展上的平等化地位,進一步促進企業在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成長。稅收政策的調整應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部分企業所得稅方面的相關優惠政策進行合理調整,廢止部分以所有制以及企業屬地界定的行為做法;第二,進一步擴大企業稅收優惠的相關范圍,確保優惠方式的多樣化,將單一形式的直接減免逐漸轉換為間接減免與直接減免相互結合的優惠形式。
(二)健全稅收管理制度
我們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加強企業稅收管理,重視企業扶持,強化引導,可以借助稅收立法來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現階段,我國的大部分稅收優惠都是通過條例形式以及通知形式等實現的,在法律法規保障層面缺乏相應的執行力[4]。為了更好的運用稅收政策來促進企業發展,我們應高度重視稅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斷健全管理制度,確保稅法的穩定性,增強其嚴肅性以及權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甚至是消除執法層面的隨意性。比如,完善所得稅制,可以改革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根據世界各國在所得稅上的具體稅負水平,在統一內外資企所得稅前提下,降低稅率,并實行相應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完善稅收征管機制
在運用稅收政策促進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認識到稅收征管機制的重要性,需要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有效完善稅收的實際征收管理制度以及具體的征收方式,從根本上保障企業納稅人的切身利益。保障措施如下:其一,貫徹執行相應的增值稅起征點政策,當征稅對象不符合征點的時候,不能夠征稅,當達到并超過相應起征點的企業,必須要按照全部數額來征稅,從而保證政策的順利落實;其二,擴大查賬征收范圍,最大限度縮小相應的核定征收比;其三,在對企業征稅方式進行規范調整的基礎上,盡量簡化納稅申報以及辦理納稅的相關事宜具體程序,針對經營規模相對較小且會計核算工作不規范的企業實施簡易化申報,或者是合并申報方法;其四,進一步調整相應的出口退稅政策,然后在科學化出口退稅政策前提下,不分企業的類型實施統一化方法進行退稅,然后針對企業出口情況,并不區分自產以及收購出口,一律執行出口退稅。此外,應取消對中下型企業以及剛發生業務的相關出口企業的限制性規定。針對經營規模不統一的企業采用一視同仁的控制管理辦法。
一、農村稅收存在的問題
1、征收成本較大:雖然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加強,我國稅收征管的方法手段逐步提高,但農村稅收征管一直處于一種較原始的手工操作階段。
2、納稅人反映強烈。認為跑幾里、幾十里路到農村中心征收服務廳申報、繳稅、購票等不方便,遇上手續不齊或稅務部門經辦同志開會出差等,來來回回不但沒有給納稅人提供方便,而且增加納稅人許多麻煩,對此意見綜多、說法紛紛。
3、納稅申報流于形式,申報質量不高。出現了稅收征管要求納稅人自覺納稅申報與公民納稅意識淡薄的矛盾。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申報納稅的義務,納稅人必須按規定的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多年來納稅人處以被動納稅狀態,稅務人員上門催交稅款,專管員包攬一切稅收事務,保姆式的稅務管理,養成了納稅人的惰性。從目前征管改革執行情況看,仍有不少納稅人未能自覺地及時履行申報納稅,依賴稅務人員的情況還相當普遍,特別是一些個體工商業戶,出現不催不報,不催不繳。確實也有一些納稅人連增值稅進銷項的應繳稅款計算一點不懂,全靠稅務人員代為計算。有的納稅人雖然及時申報,但漏洞百出,多數申報不實,這種流于形式的納稅申報與征管要求差距甚遠,仍須化大力氣整頓。
4、計算機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效率仍不高。為計算機適應這場征管工作的革命,各地投入了大量的財力和物力,這為促進加快征管改革,提高稅收征管的現代化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其重要性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
二、農村稅收對策
1、加大農業投入,努力提高農村經濟增長點
加大農業投入正處于良好機遇之際,國家實行擴大內需的方針和積極財政政策,大幅度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其中有相當部分用在了農業、水利、生態和農村道路、電網等方面。雖然我國一直以來對農業投入始終重視,但受客觀條件及其它因素限制,大規模的集中投入并不多,很多想辦的事情一直也未辦。在我國接連遭受災害侵襲后,中央意識到了集中財力,致力發展生態農業所面臨的緊迫感和危機感,這也是中央對農業重視和支持的體現。
2、力提高廣大農民的納稅意識
納稅意識高低實際也是國民素質好壞的體現,我們應該盡量結合農村地理位置的特點,充分運用現代化傳媒,以廣播電視為主的宣傳手段,利用全國減輕農民負擔,農村費改稅政策時機,具體闡述稅與費的區別,農村稅收征管的方法手段,稅務機關具體執法范圍、形式、內容等。同時盡可能把稅法知識納入中小學課程,磨刀不如砍柴工,為今后他們走入社會及樹立良好 的納稅意識打下基礎。稅收宣傳工作看似簡單,其實在稅收征管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稅收宣傳的深度與廣度直接影響到稅收執法的力度。
3、嚴格納稅申報制度,強化納稅人申報管理。納稅申報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首要環節,是改革的突破口。稅務機關必須把是否申報和是否按期如實申報作為衡量納稅人是否履行納稅義務的基本標準。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稅法的剛性,才能促使納稅人認真學習稅法,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規范自己的納稅行為。我們結合實際,要繼續實行"黃色、紅色"納稅催交通知書,對不按規定納稅申報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大黃牌、紅牌警告力度,并嚴格按照規定加收滯納金,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如實申報納稅者,稅務機關除依法追交稅款外,嚴格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逼使納稅人改變以往無所適從的被動納稅局面。同時要建立科學簡便申報納稅程序和"納稅人稅款預儲專戶"制度,(1)大力推行"上門申報、傳真申報、郵寄申報、電子申報、磁卡申報",以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2)建立稅款預儲專戶,即所有納稅人應在征收廳內設置銀行輔助專戶,專門用于申報繳稅,納稅人在申報前,必須將應繳稅款提前存入"專戶",征收廳接到申報表查詢"專戶"后將稅款及時劃解國庫。對納稅人只申報不存專戶,以致國庫經收處發生退票事故,稅務機關應采取強制措施,確保稅款入庫暢通。同時,要從思想上克服畏難情緒,積極推行個體工商戶建帳建制,查帳征收,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工商、公安、銀行的支持配合。
但是,征管資料的管理中存在著標準不統一、內容不齊全、查閱不方便、保管條件差等問題,制約了稅收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影響稅收事業的健康發展,對此,今年以來,沈陽市地稅局把實現稅收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作為稅收規范化管理的重要工作,全市上下齊心協力,統一行動,經過半年時間的努力,市局和14個縣(市、分)局以及141個基層稅務所(征收科、分局)全部建成省三級以上檔案室,實現了“滿堂紅”,為全市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和稅收征管的規范化管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主要作法
(一) 制訂標準,統一執行
多年來,我市對征管資料的管理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各基層單位各行其是,很不規范,影響了征管資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和作用的發揮。
今年,我們首先根據《征管法》、《檔案法》和《全國稅務機關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稅收征管工作的實際,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三易其稿,制定了《沈陽市地稅系統稅收征管檔案管理辦法》,對征管資料檔案的范圍、分類、收集、立卷、歸檔、使用、管理作了詳細的規定,從而使全市的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有章可循,科學規范。
(二)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對征管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
既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又要投入財力,面對著繁重的稅收任務,各局的認識并不一致,市局主要領導在稅收工作會上就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意義進行了反復強調,主管領導與有關職能科室多次深入到縣區局,進行思想動員,同時將該項工作作為全市稅收征管工作的重點,納入年終的目標責任考核之中,保證了全市的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制訂規劃,明確目標
我市141個基層稅務所,對1994年成立至今近8年的征管資料進行整理建檔,其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特別是個別基層單位平時不注意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資料不健全,甚至有遺失的現象,從而增加了該項工作的難度,針對基礎弱,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我們提出了分兩個階段,用一年時間實現全市的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目標。
2002年5月—2002年10月為第一階段,40%的稅務所檔案達到省三級以上檔案室標準;2002年11月—2003年5月,剩余的稅務所達到省三級以上檔案室標準。同時要求各局要根據市局的總體安排,結合自己實際,制訂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目標措施,以保證目標任務的如期完成。
(四)典型引路,以點帶面
為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增加感性認識,增強搞好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信心,我們分別于4月份和6月份在永壽局和渭城分局召開了現場會,在全市樹立了永壽局,三原局西陽所,渭城分局底張所、新興所,秦都分局西蘭所等不同類型的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先進典型,讓參加會議的各縣(市)局主管領導現場參觀,會后,各縣(市)局紛紛組織基層所所長,檔案管理員取經學習,有力地推動了該項工作的向前發展。
(五)強化培訓,加強協作
近年來,我市各級雖然逐步建立起了兼職檔案員隊伍,但是普遍存在檔案知識缺乏,整檔能力差的問題,為此,我們首先強化了對稅務人員的檔案知識培訓,邀請市、縣檔案局人員講課和現場指導。
其次積極與市檔案局聯系,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市地稅系統開展征管檔案達標升級工作的通知》,并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在工作過程中,市地稅局、市檔案局兩局領導及主管科長多次深入實際,解決存在的問題,指導幫助,檢查驗收,評定等級。各級稅務和檔案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協作,使征管檔案化管理工作進展迅速,提前半年完成了目標任務。
二、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目前,全市已全部實現了稅收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這項工作的圓滿完成,為全市的稅收工作帶來了明顯的變化。
一是全面提升了稅務機關的內部管理水平。
在這次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中,各局都乘勢而上,對建局至今文書檔案、會計檔案等其它檔案進行了整理歸卷,全市141個基層稅務所(稽查局、征收科)實行了檔案化管理,共組卷3萬余卷。
目前,各級檔案室檔案擺放整齊,組卷科學,分類合理,檢索快捷,查閱方便,徹底改變了以前一些單位檔案資料“拿出來一攤子,翻起來一片子,查起來沒法子”,使全市的基礎管理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二是廣大稅干受到了一次規范執法的再教育。
征管資料是稅務人員稅收執法過程的原始記錄,在資料的整理過程中,廣大稅干認真查找以前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逐一梳理,進行整改。
針對普遍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文書使用不規范,告知事項不全等主要問題,進行面對面的講解,同時制訂出臺了簡明執法流程,建立完善了有關制度,規范執法工作,使廣大稅干規范執法的意識得到了提高
三是為征管信息化建設輔平了道路。
目前,全市的信息化建設已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城區內的廣域網已基本建成,下一步將逐步建立覆蓋全市所有縣區的廣域網。檔案 作為征管信息第一手資料,是信息建設化的基礎。征管檔案的建立健全,管理工作的逐步升級,將形成全面、完整、準確的信息庫,并逐步與稅收征管的應用軟件兼容,達到協調統一,促進征管工作更加高效、快捷。
四是為稅務機關內部進行工作考評提供了重要依據。
上級機關和領導考評下級機關和工作人員執行政策的情況,工作能力和水平,政績等,都以稅收征管檔案和其它記錄材料為主要依據。稅務登記和納稅人認定準確與否,適用的稅種、稅目、稅率有無錯誤,稅額計算精確度如何,選案和稅務檢查是不是認真,違章處理是否合理合法,稅款的減、免、退有無違反政策現象等,通過查閱稅收征管檔案就可以了解清楚,并且,稅收征管檔案管理水平本身就能反映這個單位的工作狀況和管理水平。
三、在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中要注意的幾個關系
一是內容與形式的關系。對征管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不僅
僅是按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組卷裝訂,達到形式美觀,更重要的是要把征管資料進行分類、歸并,使其在內容上有完整性、統一性,能夠準確反映征收管理的全過程,有利用價值。因此在征管資料的檔案化建設中要注意防止重形式,輕內容的錯誤傾向。
二是集中與分散的關系。集中管理是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實行集中管理是稅收征管檔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可以防止檔案丟失,保證材料齊全。各基層征管單位都應建立檔案室,由檔案專門人員管理稅收征管檔案。各科室及有關人員應當定期將本單位和個人手中的稅收征管檔案按規定整理移交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但為了節約人力、財力,在城區也可以由幾個稅務所或在局機關建立綜合檔案室,統一管理各單位的稅收征管檔案。
【關鍵詞】稅收征管 體制 發展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發展
稅收管理體制是指國家根據不同時期政治經濟形勢的需要制定的劃分中央與地方稅收管理權限的一項根本性稅收制度,它是國家稅收制度的重要組織部分,也是國家經濟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與改革,原有的稅收征管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我國飛速發展的經濟和稅收工作需要。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先后進行了多次較大規模的改革。從征管、檢查兩分離到20世紀80年代后期,20世紀90年代初的征、管、查三分離的專業化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按照征收、管理、檢查設立職能部門,實行征管權力的分離和制約,逐步實現了稅務人員從管戶制向管事制的轉變。雖然這種模式實現了權力的分散和制衡,達到了管戶向管事的轉變,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但是沒有突破專管員管戶和上門收稅的情況。1997年新一輪的征管改革正式開始,并在這次征管改革中提出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到2004年,這一征管模式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優化和完善,征管模式被重新表述,增加了“強化管理”,成為了34字的新征管模式。
快速發展的計算機信息技術為新的稅收征管模式賦予了新的內容,與之相適應的稅收征管體制,也在征管模式的優化下不斷完善和創新。然而現行的稅收征管體制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急需進行改善。
二、當前稅收征管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源監控不力,各種納稅申報拖、瞞、虛,漏征漏管現象普遍存在
稅源監控就是指對稅收的來源進行監督、管理、調節和控制。具體來說就是對稅收收入來源的具體情況(包括發展變化等)進行監督、預測、統計和分析,它是稅收管理體系中的核心內容。從現在的稅收征管模式的運行來看,存在嚴重的稅源不清、申報不實、信息失真、漏征漏管等現象。由于現在實行稅收集中征收,使得稅務人員和辦稅地點都相對集中,這樣做雖然能夠提高稅務人員的工作效率,但是卻弱化了日常稅收管理,稅務人員只能從納稅人所提供的有限資料上對稅源進行了解,從而不能很好的對稅源的動態變化進行有力監控,這種現象在一定的程度上助長了納稅人的僥幸心理。由于缺乏有效的方法對長期不申報、瞞報收入及零申報現象進行制約,最終造成了失蹤戶和虛報戶增加、漏管嚴重。現在,稅務人員很少會到企業去了解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因此,對稅源信息的了解非常不全面,不能夠保證所獲取的信息與資料的真實性。
(二)稅務檢查沒有重點,稽查機構不能很好的發揮職能
現代化稅務稽查手段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所獲取的信息是真實、完整、及時的基礎之上的。但是由于征、管、查協調不力,不能對納稅人的情況全面掌握,這導致稅務稽查部門在工作上很難抓住重點,查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相對較低。現在因為各種管理措施不到位,同時還由于很多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較低,造成很多偷逃稅,使得稽查工作往往顧此失彼,處于被動局面,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同時還使得稽查機構的工作壓力增大。此外,稅務稽查機構在整個稅收工作中的監督制約和以查促管,以及把好稅收最后“一道關”的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出來,稽查體系內部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諸環節存在的相互扯皮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稽查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征管機構過于龐大,工作缺乏效率
當前稅收行政組織機構設置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而且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求。有些稅務機關設置十分臃腫,層次交疊,各種職能交叉,相互掣肘,各自為政,人員的分工不明,嚴重影響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在進行部門設置的時候,往往只考慮到稅種管理的需要,征、管、查三種職能之間相互牽制的需要,而忽視了稅收管理整體功能的重要性,最終致使稅收管理體制在許多環節運行不暢。傳統的稅務機構中有許多的中間環節,其中有很多都是重復的,沒有必要存在的,這些多樣的設置造成了稅務機構的重疊和臃腫,為管理帶來了諸多的困難。
三、完善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措施
(一)規范機構設置
對稅收機構進行合理設置并進行合理的權限劃分是提高征管質量及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現行征管體制中存在的職責交叉,權責不明,協調不暢等問題,也可以通過對稅務機構及職責的調整進行解決。
在省以下的稅務系統稅收管理可以按原體制實行國、地稅分設,明確稅種的管理權限。對于稅款的征收,可以由國、地稅共同成立一個征收機構,該機構直屬于市級國、地稅部門共同領導,并在市及市以下實行垂直管理,其具體職責是負責納稅人申報稅款和稽查查補稅款的受理入庫。將現在實行的以職能為主導的組織形式調整優化為以流程為主導的組織形式,科學劃分稅務管理事權。按照經濟區域設置稅務管理機構,配備稅務管理人員,盡量減少稅務管理層次。
(二)對現有信息資源進行整合
對現有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可以有效的實現各個系統或者部門之間的信息聯通。應該根據新的機構設置和征管體制的要求,設計開發一套以通用性為基礎,兼顧各地特殊情況的稅收征管軟件,實現軟件在稅收管理、征收、稽查的統一。只有軟件統一,才能夠更好的實現信息資源統一。我們必須要充分發揮計算機及網絡的作用,運用計算機及網絡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征管運行體制中的依托作用,從而減少稅收成本,減輕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征稅期辦稅壓力,方便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稅。
(三)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不管是進行機構的規范設置,還是對現有的各種信息資源進行整合,都需要有相適應的專業人才作為支撐。為此,還必須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干部管理使用體制,最大限度地激發干部職工中蘊藏的潛能,優化人力資源。如果現有的人才隊伍無法滿足要求,那么就必須引進相應的專業人才。現有的稅務人員必須要加緊學習,加強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僅要抓好應知應會稅收政策及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還要抓好與稅收工作相關的知識,特別是要提高計算機操作水平和公文寫作、工作協調能力等。稅務部門還需要樹立起全新的人才觀念,這樣才有利于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
主要參考文獻:
[1]段曉薇,張佩文.完善我國稅收征管體系的建議[J].中國財政,2010(20):78~79.
在經濟學中,效率是指資源配置問題,即如何運用有限資源滿足人們的需要。效率,是為了使每個人收入最大化而針對資源配置或分配而言的,其核心是資源的優化配置。同理,稅務行政管理效率就是稅收征管資源的配置問題。具體來講,稅收征管資源是在貫徹各項稅收政策、提高納稅人遵從水平而開展的稅收管理活動中能夠起主體作用的各種資源的總稱,特指對稅收行政管理活動中所能夠投入和控制的各項資源要素,這些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核心是稅收征管資源的優化配置,即是按照一定的原則、技術和手段,通過對各項稅收管理資源在時間、空間和數量、結構等方面的配備和調整,以求取得最好的社會效果和最優的經濟效果。
稅務部門的行政管理與私人部門的行政管理在基本原理上是相通的,實質都是管人,即尋求將人力資源與其他可用資源有效整合,使之發揮最大的整體效能。私人部門評價資源配置狀態的標準一般被界定為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率,這是由其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私營企業以營利為目標,追求自身價值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然而單純從投入、產出的角度反映稅務部門的行政管理效率并不合適,這是由于:首先,上面所講比率過分注重收入。稅務部門的產出主要是指稅收收入,但稅收收入不同于利潤,并非越大越好,它必須遵循公共需要總量要求及經濟發展水平的約束。如果稅收收入過高造成納稅人負擔過于沉重反而是效率低下的表現;另外一方面,稅務部門從社會資源中取得的份額過大也會影響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其次,稅務部門的特點在于目標多元性和目標彈性。除稅收收入外,非市場性稅務部門產出通常是一些中間產出,比如運用稅收優惠調節經濟所產生的社會效益,這對最終產出的貢獻程度是難以捉摸和難以度量的。另外稅務部門的投入,即稅收成本信息不夠透明、難以核算,投入產出之間缺乏直接的聯系。再次,從稅務部門自身的特點來看見,它既是組織收入的部門,又是執法和服務部門。其最重要的功能是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這不僅包括取得足額的稅收收入,以使公共產品的提供成為可能,而且還包括維護社會公平和為社會公眾提供良好的納稅服務。因而,稅務部門應建立多維而非單維的衡量行政管理效率的指標體系。
二、現階段衡量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指標選擇及其缺陷
目前,根據學者研究,衡量稅收征管資源的配置是否高效有幾個不同的角度:一是成本維度,即財力和物力資源的相對節省程度,在基本完成收入目標的狀況下稅收成本較之于往年越低,稅收征收管理資源的配置效率越高。二是收入的維度,即選擇人均征稅額作為衡量指標。稅收收入仍然是體現效率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般情況下,人均征稅額高表示行政效率較高。三是努力程度維度,即通過對征管資源的配置所取得的實際稅收與稅收能力的趨近程度來測度,在執法公正的前提下,這兩個數字越接近,征管資源的配置效率就越高。努力程度維度主要反映了人力資源配置的效果,配置高效體現在最大化的發揮稅務人員的努力程度,最大限度的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性。
可以說,這三個維度構成了目前稅務行政管理效率指標的基本框架,體現了對稅收行政管理效率的一般理解,但忽視了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特殊性,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容易扭曲稅務組織的目標并對其人員行為造成誤導。根據以上對效率的理解,稅收征管資源來源于社會總體資源,與社會公眾是委托關系,公眾為委托人,稅務部門是人,征稅權來自公眾,其管理活動具有公共性價值取向,公共性使得稅務部門不得不關注其服務和執法水平、追求管理公平的目標;另外,稅務部門自身服務部門的特點也要求它關注納稅人滿意這一問題。在私人領域,效率問題總是一個技術問題,決不能上升為一個價值問題。但是在公共領域中,效率問題首先是一個價值問題,其次才是一個技術問題,忽視“公共性”是傳統稅務行政效率指標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缺陷。它主要表現為稅務行政效率研究與管理學效率研究的雷同,即對經濟效率的過分倚重。綜上所述,從稅務部門本身的管理特點出發,我們在稅務行政管理效率原有的三個維度中加入納稅人滿意度維度,并明確這一維度在指標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三、衡量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指標體系建議
鑒于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多元價值目標,故衡量稅務行政管理效率的指標應從四個維度入手,一是成本維度,二是收入維度,三是努力程度維度,四是滿意度維度。本文對稅務行政管理效率指標體系的構建如(圖一)所示:
圖一:稅務行政管理效率指標體系
(一)成本維度
成本維度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指標:征稅成本率和納稅成本率。征稅成本是指某一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稅務部門為組織稅收收入所耗費的征稅成本總額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用公式表示為:
征稅成本率=征稅成本額/稅收收入額×100%
納稅成本率是指某一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納稅人為繳納稅款而耗費的各項費用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即為:
納稅成本率=納稅成本總額/稅收收入總額×100%
一般情況下,兩個指標越低代表稅務行政管理效率越高。當然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在實際使用中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有(1)數據的稀缺性。(2)科學性的欠缺。從征稅成本方面看,影響征稅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有:稅源狀況、稅制狀況、機構設置狀況、征管方式、征管手段狀況等。從納稅成本方面看,影響納稅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有稅制狀況、納稅方式手段、納稅人自身素質等。因此指標使用的科學性也受到一些影響和限制。
(二)收入維度
收入維度主要是指人均征稅額這一指標。人均征稅額是指一定時期的稅收收入總量與稅務人員數量的比例。用公式表示即為:
人均征稅額=一定時期的稅收收入/一定時期稅務人員數量×100%
一般來說,人均征稅額越低,稅務行政管理效率就越低;反之,稅務行政管理效率就越高。
(三)努力程度維度
努力程度維度主要通過征管努力程度指標來體現。所謂征管努力程度是指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稅務部門及其稅務人員的主觀能力付出狀況。稅務人員的努力既可以是體力的運用,也可以是腦力的運用,可以把努力看成是稅務人員個體對他自己的精神和由外部環境確定的動機做反應的結果。決定努力程度的因素除了生理原因外,制度因素和工作環境也是影響這一變量取值的重要因素。從量化的角度看,稅收征管努力程度不論在何種口徑下都應該是實際稅收征管努力指標與理想稅收征管努力指標的比值,即:
稅收征管努力程度=實際稅收征管努力指標/理想稅收征管努力指標
目前理論界所采取的將征管努力程度定量化的方法為:根據稅法規定,用官方統計數據,客觀地估算一個地區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潛在的稅收能力,并以之與實際收入數相比較,相應估算出該地區的“當期”實際征收率。
(四)滿意度維度
一、當前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體業戶納稅基礎較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納稅意識淡薄。由于個體經濟組成結構復雜,人員文化層次不一,加之經濟利益的驅動,其納稅意識普遍不高,個體業戶主動辦理開業稅務登記證,主動申報繳稅的較低,與國有等其他企業相比,相差甚遠。二是財務制度普遍不健全。由于自身素質不高,缺乏與建帳有關的業務知識和票據知識,成為不按規定建帳的客觀因素;由于納稅意識淡薄,為了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成為不按規定建帳的主觀因素;部分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代建帳,但由于會計與業戶之間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有的中介會計人員為了自身利益,不愿依法對業戶進行會計監督。三是征管稽查難度大。個體經濟隊伍龐大,覆蓋面廣,經營方式多種多樣,經營方法靈活多變,購銷渠道隱蔽,稅務機關難以掌握其真實經營情況,由于征管措施滯后,對其進行稅務稽查時,難以取得有效證據。加之有關部門和個別領導以發展個體經濟為由,人為阻礙稅務機關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稽查,導致個體經濟的偷稅現象越來越嚴重。
(二)稅務管理人員對個體稅收征管不力
一是認識不足。一些稅務干部對加強個體稅收征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個體稅收征管難度大、工作量大。我局個體科管片干部每人管戶在260?420戶之間,而征收的稅款月平均則不足10萬元,收效比較小。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兩種不良現象:其一,在個體管理人員的配備上常常將那些不擅于查帳、業務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的同志調整到個體稅收征管崗位上,而個體征管人員往往又不安心個體稅收征管工作;其二,現在仍或多或少地存在內外部在個體稅收管理上的說情問題,存在收“人情稅”的問題,`造成稅負不公。其三,在稽查對象的確定上,都將企業作為稽點,個別企業一年被稽查兩次甚至更多次,而對個體稅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眾舉報的個體戶,不是從堵塞稅收漏洞、整頓稅收秩序、公平稅收負擔的角度去主動查處個體戶的偷逃稅行為。
二是稅源不清。由于企業改制用工、分配制度和所有制形式的改變,出現了改、轉、租、包、賣、聯等多種經濟成份,下崗人員增多,使個體經濟成分逐年增多,新開業個體戶層出不窮;另一方面,稅源發生了較大變化,一些明顯稅源轉移成了隱蔽稅源,固定稅源轉化成了流動稅源,重點稅源分解成了小稅源,而我們的征管工作往往滯后于稅源的變化;第三,城區由于征管范圍的交叉,農村則由于征管力量的不足,都不同程度的出現了征管“空檔”。因此,漏征漏管戶多,個體稅源不清,這是個體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個“通病”。
三是監控乏力。個體工商業戶點多面廣,稅源零星分散,進貨渠道復雜,經營手段隱蔽,這是稅務機關難以對其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監控的直接原因;而個體經濟財會憑證又不夠健全,無法對其進行財會監控,是稅務機關對其監控乏力的根本原因;同時,協稅護稅組織不夠健全,又沒有充分發揮其在協稅護稅方面的應有作用,也是導致稅務機關對個體經濟監控乏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是執法不嚴。個體稅收征管中的執法不嚴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個體定額管理方面,未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核定定額,定額核定隨意性大,人為因素多。同時,對定額戶使用的發票金額超過定額部分只補稅不及時調整定額;二是由于征管改革后,大部分個體定額戶均納入了計算機管理,管理人員直接對其免征稅款的機會幾乎等于零,于是個別稅務干部采取批準個體戶以假停歇業的手段達到免征稅款之目的;三是對個體戶的違法行為,該處罰的不處罰,該重處罰的輕處罰。同樣的違法行為,同樣的違法情節,往往對企業處罰得要重些,而對個體業戶處罰得輕一些。
五是貫徹稅收優惠政策尚不完全到位。目前,個體工商業戶主要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下崗再就業優惠、營業稅不達起征點、增值稅不達起征點等等稅收優惠照顧。個別業戶不了解政策還沒有享受稅收優惠照顧。而有些業戶則想方設法騙取稅收優惠照顧,導致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
二、強化個體稅收征管的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稅收宣傳。一是要做到稅法宣傳制度化、經常化,不能只在四月的“稅法宣傳月”造聲勢、搞活動。要隨時做到報紙上有文章,電臺上有聲音,交通要道有標語;二是要做到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統一,不能一提到稅法宣傳就想到上街擺攤、發宣傳冊,而要采取集中輔導、定期稅法信息、送法上門等方式向納稅人宣傳稅法;三是要做到主次分明。在對象上要將各級黨政領導、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和青少年作為宣傳重點。在內容上要區別對待:對各級黨政領導要重點宣傳稅收與當地經濟的關系;對納稅人要將納什么稅,納多少稅,怎樣納稅,違規后應如何處理等內容作為重點;對青少年要重點宣傳什么是稅收,為什么要納稅,稅收的作用等。四是要定期公告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以達到教育和震懾偷逃稅者。
(二)推進建帳建制。要在穩定已建帳戶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建帳面,建議年納稅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個體戶都要建帳,對暫時有困難的可以按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帳務核算的真實程度。要嚴格申報管理。無論是查帳征收戶還是定額與帳務相結合的業戶,都必須按帳務核算情況進行納稅申報,并對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管好個體工商業戶發票的領購和使用環節。一是要求個體工商業戶在生產、經營時必須按要求領購發票;二是從事服務業、娛樂業的個體業戶在消費者進行消費時索取發票必須使用地稅發票。目前,實行的發票舉報有獎,能夠有效的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控制稅款的流失。
(三)加大稽查力度。試行分類稽查制,對未建帳戶要重點稽查,嚴厲打擊偷逃稅行為,以平衡未建帳戶與建帳戶間的稅負;對雖已建帳但收支憑證不全,帳面收入額低于定額的,列為必查戶;對那些建帳態度較好,帳務核算比較真實的,列為可查戶;對收支憑證齊全、資料較真實的,在一定時間內可予免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補稅的補稅,該處罰的嚴格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以達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整頓納稅紀律,規范征管秩序,理順征納關系,減少稅款流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