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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B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企業通過對資金募集、經營和投資等活動,在一定合理條件下安排、統籌,并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使用稅法中獨有的起征點、減免稅、加計扣除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實現企業稅收成本降低,經濟效益最大化。近年來,我國為營造良好的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環境,相繼實施了一些宏觀經濟政策和稅收制度。同時,中小商貿企業減輕賦稅、增加收益、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發展的內在動力,為中小企業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現實基礎。我國中小商貿企業因為受先天規模小、起步晚、融資難、經營條件較差等因素影響,在我國整個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因此,中小企業為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開展科學高效稅收籌劃工作刻不容緩。
一、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目前,雖然我國很多中小商貿企業制定了稅收籌劃的計劃,但總體而言,仍舊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1.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和認識不深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我國的中小商貿企業管理者對稅收籌劃的認識淺薄,并沒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內涵。其認為企業的稅收成本是由稅務機關決定的,只需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申報納稅。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將提高商品銷售額作為企業的唯一目標,其他的經營目標并不重視。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鉆法律的空子,或是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在企業成立時一次性的行為,無需浪費資源過多關注;另一方面有些企業管理者意識到了稅收籌劃對企業長久發展的重要意義,但由于對稅收籌劃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認識,只將企業的稅收籌劃局限于“減輕稅收”,只將眼光瞄準一種稅種,并沒有從全局出發、整體考慮企業,將稅收籌劃與企業經營管理相結合,從而不利于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2.不熟悉稅收法規
中小商貿企業由于缺乏稅收籌劃方面的專業人才,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不熟悉,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條件為企業發展做貢獻。如國家出臺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當商貿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時,可以在稅收上享受一定的優惠,安置殘疾人員的工資除了可以據時扣除之外,還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實際支付給殘疾人員的工資按100%加計扣除。還有些地方規定中小商貿企業吸納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時,可以享受少交企業所得稅甚至是免稅的優惠。但很多企業不熟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忽略了稅收優惠政策所帶來的利益,無法降低企業稅收成本。
3.稅收籌劃的基礎較差
稅收籌劃的重要基礎就是確保企業存在一套規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財務工作機制。目前中小商貿企業財務工作機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問題。第一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不完善,也并為嚴格地執行會計政策,出現錯誤的賬目、原始憑證缺失、企業小金庫等現象,造成企業賬實不統一。如果企業不能有效的啟動會計核算方法,相應的稅收籌劃制度也不能正常的實施;第二財務人員的職責意識較弱,沒有盡到工作的責任,有時賬務處理存在疏漏,不能為財務分析提供準確數據,不利于稅收籌劃的工作的實際展開。
4.稅收籌劃脫離企業經營狀況
不同的企業在規模、經營方式、產品特點以及企業發展階段等方面都存在差異,很多中小商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業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來進行企業自身的籌劃工作,忽視了將稅收籌劃與企業自身的實際經營狀況相結合,導致稅收籌劃失敗,擴大企業風險的同時也不利于對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正確的認識。
5.稅收籌劃整體統籌能力不足
中小商貿企業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沒有關注稅收因素,企業缺乏整體統籌安排。如在公司開設分支機構時,企業在選擇分設分公司還是子公司上沒有一個周詳嚴密的方案,對這兩種選擇哪一種更節稅也不是很清楚。選擇開設分支機構,也沒有根據開設地的實際經營狀況和市場占有率來考慮,有時做出的決策只是依據公司領導的個人喜好。又如市場部門在進行商品促銷時,選擇促銷方案也沒有考慮節稅的問題,哪一種促銷方案最節稅,企業的稅后凈利潤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購部門忽視了最終的價格優惠,僅僅依靠供應商提供的價格來選擇供應商。如果本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選擇的供應商最好也是一般納稅人,因為一般納稅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可能會使企業得到更多的價格優惠。而企業的采購一般會選擇表面價格更低的小規模納稅人作為供應商,這對企業自身的整體發展不利。
二、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成因分析
從企業內部來看,現階段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上述問題主要與企業不注重稅收籌劃、管理制度不規范和籌劃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能力不足等相關。
1.企業領導不重視稅收籌劃工作
我國的中小商貿企業領導稅收籌劃意識普遍薄弱。部分領導并未認識到稅收籌劃是企業具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并不認為稅收籌劃會對企業產生有利的影響。因此,企業管理者就不會主動的從企業戰略上布局,戰術上要求,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工作會耗費大量的資金和人力,中小商貿企業本身的資金就很有限,這筆開銷公司投入來進行稅收籌劃只會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小企業無條件也無需完成,這是大企業才會計劃實施的工作。
2.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
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的實施需要良好的企業管理制度作為支撐,中小商貿企業管理制度的不規范,導致財務工作不能為稅收籌劃的有序進行奠定良好的基礎。第一責任主體不明確,如企業購進商品時,需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且簽字,但往往有時企業的采購單上只有采購人員的簽名,沒有部門領導的簽名,這樣就很難確認責任主體;第二工作內容不明確,如企業財務人員認為其職責就是會計核算并向相關利益主體提供財務報告,對之前的比較稅收成本的預測、分析、控制以及相關決策的項目與自己無關是上層領導自己的事情,稅收籌劃的工作不在其職責范圍;然而管理者認為所有的涉稅事務都應該由財務部門所負責。
3.稅收籌劃人員專業知識薄弱、綜合素質低
一方面由于國家高等院校課程體系不完善,對稅收籌劃專業重視程度低,導致稅收籌劃方面的專業人才缺失;另一方面,從業人員在擇業時,在觀念上普遍存在對中小商貿企業“歧視”心理,而高端專業人才更是選擇大企業就業,所以,在專業人才擁有上,中小商貿企業明顯不占優勢,這一定程度上導致中貿企業在管理能力資源上弱于大企業,現實中,也存在因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貿企業通常采用會計人員、甚至行政人員兼職稅收籌劃崗位,兼職人員專業知識的薄弱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4.企業部門間溝通協調能力較弱
稅收籌劃工作需要企業各部門相互溝通、協調,才能整體統籌安排。中小商貿企業的各部門在采用相應方案時,只考慮本部門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沒有與稅收籌劃相關人員協調統一,而稅收籌劃人員在設計籌劃方案時,沒有做到及時有效的與其他部門人員的進行溝通,只是從自身角度出發,沒有考慮到所選的方案對其他部門來說是否可行。所以,企業很難整體統籌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對策
1.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知
首先,稅收籌劃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統籌工作,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業領導足夠的重視,在企業管理系統頂層設計中應適當增加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性,同時,應該投入專門的資金、專業的人才已保障稅收籌劃工作的高效開展。
其次,在思想意識上,企業領導和相應職能人員要加強對稅收籌劃的深入理解。在宏觀上,不僅要掌握國際經濟及政策形勢,更應對加強對與稅收籌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跟蹤最新稅收籌劃政策形勢和行業動態。在微觀上,要將國家政策及相應要求同自身管理結合起來,在合規運行的基礎上,探索一套適合自身經營特點的稅收籌劃工作方案。第二是要綜合考慮外部環境和企業內部經營狀況,將制約稅收的政策、條件及因素進行詳細地分析,做出更科學合理的稅收規劃。
2.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完善的規章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為中小商貿企業合理有效的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便利。第一中小商貿企業應建立完整的財務管理體系,適當時可通過專業咨詢公司輔助建立完整、科學的財務管理體系,保證企業在制度建設上就規避合規風險。同時,中小商貿企業應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及時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動的情況;第二建立和健全企業財務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同時,應嚴格執行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落實企業內部責任問題,強化會計監督職能,保證會計制度的落實和有效執行。
3.促進內部整體統籌工作
中小商貿企業各部門間要重視溝通、加強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態共同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提供支持。首先企業在確定一個具體的稅收籌劃方案之前,相關部門先進行分析,確定方案的可行性,選擇出最佳的方案,實現節稅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其次在執行納稅籌劃方案時,各部門應互相配合并能時刻關注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
4.加快稅收籌劃人才培養
第一,中小商貿企業要不斷地提升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并積極參與稅務部門組織的年度稅收政策培訓班,使納稅籌劃當事人接受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后,能夠深刻了解國家稅法及通曉與稅法相關的經濟法規、熟悉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同時應具備必要的財務管理知識,將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中資金、價值、時間等理論和技術方法相結合,把納稅籌劃工作做好;第二、中小商貿企業應將“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給企業的稅收籌劃人才提供學習交流的機會,在與國內優秀企業以及國外企業交流的過程中增加認識、提升能力;同時,重視吸引專業的稅收人才,滿足企業人才的需求。
關鍵詞:企業 稅收 籌劃管理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述
企業的稅收籌劃指的是企業在納稅之前,在不違背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自己的投資以及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規劃,目的是降低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企業稅收籌劃屬于自身一種理財行為,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是有本質區別的,因為它都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一切行動都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國家現行政策對稅收籌劃給予了適當的引導和鼓勵。企業稅收籌劃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優惠政策,通過制定合理的納稅方案,提前籌劃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環節,使自身減輕稅收負擔或者延緩繳納稅款的行為。
對企業來說,稅收籌劃非常重要。因為如果稅收籌劃科學合理,適時調整自己的經營方向,可以大大降低稅收成本,避免資金浪費,有利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我國的稅收籌劃起步比較晚,同發達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在發達國家,企業會聘請專業人士擔任稅務顧問,通過不斷研究國家稅收政策和征收法規,發現其中的優惠政策,節約稅款。
二、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1、企業稅收籌劃起步晚,意識不夠
稅收籌劃在上個世紀末才開始在我國興起,因此我國企業的稅收籌劃意識較為淡薄,與發達國家相比有較大差距。很多企業甚至沒有弄清楚稅收籌劃的實質,片面地認為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少納稅,甚至有的企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由于企業對稅收籌劃沒有全面而正確的認識,導致稅收籌劃在實際應用中的作用大打折扣。
2、企業稅收籌劃水平不高,。對國家稅收政策把握不準
由于我國的稅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還不太完善,所以經常會發生一些變動。而企業稅收籌劃需要及時并且很準確地把握國家的稅收法規以及相關政策,這才能更好的利用國家政策達到減稅、免稅以及延期繳稅的目的。如果企業對國家政策把握不準,沒有清楚地認識國家的稅法變動,就會在具體的實踐中,造成籌劃失誤。比如我國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般多關注節稅,有時候因為把握不當會引發偷稅事實。還有的時候,企業因為享受小的優惠政策而忽略了全局的的考慮,導致因小失大、顧此失彼,造成損失。
3、企業財務人員籌劃能力不足,缺乏專業人才
企業的財務人員需要具備多方面的知識,比如財務、稅收、管理、統計等,需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我國很多企業的財務人員由于知識水平、學歷的限制,以及不加強自身學習,導致業務素質較低,稅收籌劃的能力不夠。由于沒有專業的稅收籌劃人才,無法滿足我國企業納稅籌劃的發展要求,導致難以應對稅收籌劃中的各種問題,企業也就無法實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4、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意識淡薄,忽視風險管理
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如果不提前預料并且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就可能為企業帶來巨大風險。企業的納稅行為可能與國家稅法背道而馳,造成偷稅、漏稅的不利局面,或者多交稅款加重自身負擔??墒乾F實中,許多企業并沒有充分認識到稅收籌劃中的風險,沒有樹立風險管理意識,所以不會及時采取有效的規避措施來應對籌劃中的風險,導致蒙受巨大損失。
三、搞好稅收籌劃的合理化建議
稅收籌劃科學合理才能使它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服務,所以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稅收籌劃,降低籌劃過程中的風險。下面談幾點建議:
1、企業要高度重視稅收籌劃。企業應該及時了解國家稅法的變動,然后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稅收管理計劃。充分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適時調整經營方向,達到節稅的目的。企業領導應該用戰略的眼光看待稅收籌劃問題,不能為了追求某個抵稅額就改變投資方向,調整經營活動。
2、企業要聘請綜合素質較高的專業人士擔任自己的財務人員。這些人熟悉國家各項政策,及時把握國家政策的變動,并且能針對政策的變動適時調整稅務籌劃的制定。目的是在節稅的同時實現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
3、企業可以借助于社會上稅務師事務所的幫助。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上的稅務中介機構越來越多,這些中介機構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實現稅務籌劃的合理化。這些稅務機構熟悉涉稅處理業務,稅務管理水平很高,能幫助企業籌劃出最好的稅務管理計劃。除此之外,如果中介機構籌劃的稅務計劃不合理,那么按照合同約定,事務所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這樣,因為稅務籌劃不合理的風險就轉嫁給了稅務中介機構,企業受到的傷害就降到最低。
4、企業還要多與稅收執法人員進行交流。企業要學會與稅收執法人員進行有效溝通,正確處理與稅務機關的關系。通過與稅收人員溝通,可以獲取更多的關于避免稅收籌劃風險的建議。另外,企業可以先請稅收人員針對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議,爭取得到稅收機關的支持。
總之,國家支持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因此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實現稅收成本最小、企業財務利益最大化,減輕企業負擔,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國企業應充分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積極進行稅收籌劃,爭取獲得更廣闊的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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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財務;財務管理;稅收籌劃
在當今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作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其發展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稅收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經濟要素,對于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在稅收約束的市場中,稅收籌劃涵蓋企業內部所有的財務管理決策。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
1.稅收籌劃的內涵
稅收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事先對企業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策劃,在多種納稅的方案中進行最優選擇,在實現納稅金額最小化的同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理財活動。
2.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
企業進行實際的稅收籌劃操作時,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1)整體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著眼于企業整體財務目標的實現,從企業的整體利益出發,防止顧此失彼。(2)合法性原則。企業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合理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時刻關注有關稅收相關法律的最新變化,使稅收籌劃做到與時俱進。(3)風險防范原則。稅收籌劃在給企業節約成本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一方面,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另一方面,稅收籌劃行為一般發生在稅法邊緣。第四,成本效益原則。企業在獲得稅收利益的同時也產生了相應的成本。
3.稅收籌劃的目標
由于每個企業的規模大小、組織形式、管理水平以及產權結構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因此,稅收籌劃所要實現的目標各不相同。有的企業是為了最大限度的減輕稅收負擔;有的企業是為了實現納稅零風險;也有的企業為了獲得資金時間價值。不同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目標各不相同,但是其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
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實現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企業在做出各項財務計劃之前,需要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以及相關的稅收政策進行籌劃,制定出最優的決策。(2)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整個財務管理決策的各個環節,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在籌資決策中、投資決策中、生產經營決策中、利潤分配決策中都需要進行稅收籌劃。(3)稅收籌劃關系著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F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就是使成本最低化、企業價值最大化,那么其中納稅的多少會給企業的價值造成重大影響。只有通過稅收籌劃才能有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
2.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可行性
國家對稅收籌劃制定相關的政策、人們對于稅收籌劃觀念的轉變以及完善的稅收制度都使得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具備可行性。(1)國家的稅收政策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有多種納稅方案時,企業可根據政策規定做出有利于企業的稅負選擇。(2)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開始認識到稅收籌劃在當今財務管理中的作用,開始利用籌劃的思路開展工作。(3)相關法律對逃稅、偷稅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界定,使企業消除了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4)我國的稅法和稅收制度正沿著法制化、體系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環境,這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當前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需要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選擇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的過程,是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一種復雜的決策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各項理財和生產經營活動,還與政府部門、稅務機關有著緊密的關系。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稅收籌劃必須遵循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
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要在法律法規所許可的范圍和框架內進行,依法對稅收籌劃的各種方案進行最優化選擇。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背景,在一定的法律環境和時間內制定多種方案,并從中選擇有利于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和價值最大化的稅收方案。一方面,企業的財務人員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能與相關的財務會計法規相沖突;另一方面,稅收籌劃還要時刻關注國家有關于稅負方面的法律法規的修正與變更,并能夠據此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保障企業獲得最大的稅負收益。
2.稅收籌劃應注意防范風險
稅收籌劃與企業其他方面的決策一樣存在風險。一個既定的稅收籌劃方案常常會受到政策條件、客觀條件、法律條件的變化的影響而對節稅的效果產生大的影響,甚至導致無法在企業內部實施。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要加強工作人員要加強稅收籌劃風險意識,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風險應急方案;另一方面,大量收集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稅收政策的變動、稅務部門行政執法情況、市場競爭狀況等方面的信息進行比較分析。另外,還要對企業財務部門的人員進行風險相關理論和實踐的培訓,使他們掌握風險防范方法。
3.稅收籌劃應樹立正確的認識
企業工作人員對稅收籌劃存在著錯誤的認識,有的人認為只有國家和相關的稅務征管部門才進行稅收籌劃,與企業沒有太大的關系;有的人認為稅收籌劃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與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放在這上面,不如專心搞經營,做好市場和管理;也有的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逃稅、偷稅和漏稅,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針對當前存在的這些錯誤認識,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進行宣傳,大力宣傳稅收籌劃與逃稅、偷稅、漏稅的區別,并重點宣傳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和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稅務征管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讓納稅人知道其享有稅收籌劃的權利。另外,稅務中介機構要通過介紹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比較進行稅收籌劃和不進行稅收籌劃的區別,從而增強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的思想和意識,從而使他們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4.稅收籌劃應關注成本效益分析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取得經濟效益。然而,不論什么樣的籌劃方案都具有兩面性,企業在取得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成本與費用,也會因為選擇此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損失機會收益。一份合理對企業有利的籌劃方案,應該是取得利益大于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若所花費的成本或損失大于從中所取得利益,那么該稅收籌劃就是失敗的方案。成功的稅收籌劃應該是從眾多的方案中選擇能取得更多的稅收收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和損失的方案。
四、結語
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理性、走向成熟的標志,是企業納稅意識與納稅理念不斷增強的體現,是企業減輕稅務、降低成本、增加稅收收益的基本權益,是當今企業財務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當前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要遵循國家相關的稅法和政策規定,要注意防范風險,要樹立正確的認識和理念,要關注成本-效益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節稅增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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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風險管理;合理避稅一、稅收籌劃風險的概述
在現代財務管理的基本觀念中,其中一條就是風險和收益并存。稅收籌劃也是如此,它在給納稅人帶來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蘊涵著風險。這些風險如果不被正確及時地看待,很有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和戰略上的失策。因此納稅人應該對稅收籌劃風險有個系統的認識,樹立風險意識,盡可能的規避稅收籌劃風險,
1.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的含義,簡單來說就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收負擔,規避稅收風險的目的,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并巧妙規劃納稅人的經營方針、投資活動以及安排相關理財、涉稅事項的行為。
2.稅收籌劃風險的含義
稅收籌劃風險是指籌劃主體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由于某些因素致使籌劃失敗,損害了企業利益各種可能性。因為稅收籌劃是在經濟行為發生之前做出的行為,具有預見性,而稅收法規具有實效性,使得稅收籌劃具有不確定性,蘊含著風險。
二、稅收籌劃風險的管理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事前規劃
稅收籌劃風險管理是指納稅人通過對籌劃中預計的風險進行確認和評估,針對可能存在的風險而采取一定的辦法和手段,通過科學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來控制和規避風險。由于稅收籌劃具有預見性,因此事前規劃是稅收籌劃管理的側重點。
1.加強信息管理
(1)籌劃主體的信息。如:籌劃主體的意圖、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稅收狀況等?;I劃者首先必須了解籌劃主體的意圖,因為籌劃主體的意圖是理財的目標,只有有了目標,才會有接下來的活動。稅收籌劃需要籌劃者及時充分地了解企業的整體財務狀況,進而分析制定籌劃活動的方案。
(2)稅收環境的信息。首先,要了解現行的稅收制度、法律法規、稅收政策等,然后在為籌劃主體進行籌劃活動的過程中,關注活動涉及到的法規等,保證籌劃活動在合法的環境中運行,有效維護籌劃主體的合法權益;其次,要了解與活動相關的稅種,必須對涉及到的每個稅種及其之間的聯系都弄清楚;最后,要清楚稅收征納程序, 這樣才能保障納稅人的權利,也能及時盡到納稅人的義務。
(3)稅收部門的涉稅行為的信息。為了使籌劃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籌劃者應該也必須清楚充分地了解政府的相關涉稅行為。這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對稅收籌劃中可能涉及的避稅活動的態度、對籌劃方案合法性的認定、反避稅的主要法規和措施以及對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罰等。
2.人員管理
稅收籌劃涉及到很多不同領域的知識運用,這就要求稅收籌劃人員除了要精通會計、法律和稅收政策,還要通曉金融、保險、工商等方面知識;其次,籌劃人員還要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不可以設計一些屬于偷、逃稅的籌劃方案;最后,企業應該關注籌劃人員的再教育,使他們的知識含量更豐富,對國家的政策更快地了解,以便為企業提供最優質便捷的方案。
(二)稅收籌劃風險的事中控制
稅收籌劃風險的事中控制是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發生的,是在籌劃方案執行期間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調整和處理,具有臨時性、現實性的特點,是一種動態評估。
1.備選方案的風險決策分析
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的所有方案時,會依據各個方案的價值來進行選擇。以下是稅收籌劃風險率的計算公式:稅收籌劃的風險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酬率。
無風險報酬率一般可以等同于國債的利率或同期同類銀行存款利率,而風險報酬率的確定則由籌劃者來估計。貨幣時間價值在此必須予以重視,因為籌劃方案需要時間去實施。而貨幣時間價值與期望投資報酬率有著緊密的聯系。在其他條件相同的前提下,風險越大,期望投資報酬率越大,節稅收益就越小。
2.內部納稅控制系統
內部控制的作用之一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是否擁有健全的內部納稅控制系統,勢必會對納稅會計核算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產生影響,進而影響稅收籌劃的進行,影響內部納稅檢查的質量。
(三)稅收籌劃風險的事后評價
稅收籌劃是通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來確定成敗的。稅收籌劃風險可以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來量化。
成本收益分析法,就是對所有籌劃方案中可能發生的成本和收益進行比較,選擇最優的籌劃方案。如果方案中所要花費的成本小于企業即將的收益時,那證明這個籌劃案是成功的,反之,則是不合理的。
三、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措施和規避策略
(一)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做好防范工作
納稅人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對稅收籌劃的風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風險無時不在,由于稅收政策的時效性和外部環境的多變性,必須時時刻刻關注和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也要考慮企業的外部環境,樹立風險意識,事先防范風險,保持警惕。
(二)關注稅收政策和稅法變動,保證籌劃方案的合法性
稅收籌劃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納稅人必須全面了解稅收政策,及時把握稅收政策的變動方向,使籌劃方案為納稅人減輕稅負的同時,保證稅收籌劃方案不違法,防止企業存在逃、騙稅的行為。
(三)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必須以企業長遠發展為重
稅收籌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所決定的,它必須以企業整體目標為重,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做打算,而不是簡單的只為企業減免暫時的稅負。從這個意義上講,稅負最輕的方案很有可能不是最佳的籌劃方案,滿足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才是最佳方案。
(四)切實貫徹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認真考慮各個方案中所有的預期成本和預期收益。在計算成本時,除了計算所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還要計算為此所放棄的其他方案的成本和收益。必須將實施的方案中所可能發生的費用都計算在內,考慮一切引起成本發生的因素。
(五)夯實稅收籌劃基礎,營造良好的稅收籌劃環境
首先,加強稅務會計和籌劃的學習,提高員工的素質。涉稅人員不僅要搞好會計基礎工作,還要做高素質的財會人員,要在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上同時關注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等,跟上時代的步伐,不斷學習。其次,應該在業余時間多與稅務機關交流、溝通。企業免不了要與稅務機關有諸多交涉,而稅務機關對稅收政策的變化和法規的制定意圖比企業更清楚,因此企業應該重視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以便能及時制定出符合國家要求的、合法的籌劃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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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
一、前言
稅收籌劃是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的前期籌劃,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繳納的最重要的稅種之一,因其稅負重、稅負彈性大、籌劃空間大,而成為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點。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關鍵在于盡可能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盡可能的擴大政策給予扣除項目的數額。從而達到降低企業所得稅、提高企業盈利水平的目的。
二、企業所得說稅收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1)稅收籌劃應當遵循守法及自我保護原則。收稅是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依法經營、守法是企業應當遵循的第一原則,它包括合法及不違法兩方面的內容,即稅收籌劃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避稅為名進行偷稅漏稅行為不屬于收稅籌劃范疇。(2)企業所得稅籌劃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涉及到企業從籌資融資、投資生產、銷售服務等各個過程,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盡可能的將成本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籌劃一定要以企業價值最大為根本。(3)所得稅籌劃應遵循風險收益均衡原則。稅收籌劃從本質上來說也是一種風險籌劃。風險是潛在的,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動、市場經濟波動、企業經營不確定因素等內外部的風險都可能給稅收籌劃整體目標帶來影響。因此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必須遵循風險與收益均衡原則,采取靈活措施、趨利避害、選優棄劣,將風險分散,從而化解風險。(4)收稅籌劃應遵循時效性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根據國家法律政策靈活變動的,它是在既定的經營范圍和方式下進行,針對性和特定性強,隨著時間推移,國家政策環境和社會經濟環境等都會發生變化,因此企業必須把握好時間,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導向、靈活的調整或者重新制定稅收籌劃方案,充分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來優選方案,以確保企業穩定持久性稅收籌劃中獲取收益。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具體應用分析
(1)企業在籌資環節所得稅籌劃。企業采用各種渠道進行籌集資金,都需要一定的資金成本,這就需要安排資本結構,如何使企業的資金成本達到最低,也可以從稅收籌劃這方面來優化資本結構。企業對資本結構的選擇主要是考慮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比例。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即債務資本雖仍需要還本付息,但籌資資金的各種費用及利息可在所得稅之前扣除,而權益資本在稅前不能扣除利息,只可扣除利息之外的其他籌資費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務資本的成本相對于權益資本來說,成本較低,但是風險大,因其到期一定要還本,而且又固定利息支出。而權益資本籌資的主要成本是股息,其可以隨企業情況而靈活變動。企業選擇資本結構時應充分對風險與收益進行衡量。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現金流量趨穩定,債務利息率低于投資收益,且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即可采用債務籌資,利用財務杠桿來調節收益,從而減少企業應納所得稅稅額。(2)企業運營過程中所得稅籌劃分析。這主要包括存貨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所得稅籌劃。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協作件、包裝物、自制版成本以及產成本等,它是企業生產經營環節中因消耗或者銷售而持有的各類形式的資產。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購人存貨應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不含增值稅)等計價;我國現行稅制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一經選用的計價方法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應在下一納稅年度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批準,否則,這將對應稅所得產生影響,稅務機關對此有權進行調整。企業生產產品成本、利潤及所得稅額都與存貨成本有很大聯系,因此企業應該選擇恰當的存貨計價方法,為企業生產運營過程中提供優良的所得稅籌劃策略。另外固定資產折舊也是成本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在繳納所得稅之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固定資產這就涉及到折舊方法選擇、折舊年限估計及凈殘值確定這三方面內容。企業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是不一樣的,從而分攤到每一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就不同。但國家不同的稅制條件對企業的折舊計算產生不同影響,在累進稅制下,選取何種折舊方式對企業有利影響比較大,企業需經過分析權衡后才可做出選擇。(3)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所得稅籌劃分析。為促進經濟發展,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均可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一個重要選擇就是投資不同地區與行業,從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所得稅成本。目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采取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同時兼顧社會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區域稅收除西部大開發保留稅收優惠政策外,其他地方均已取消。國家實行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目的主要是鼓勵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技術進步,以及節能和環境保護等。因此企業可以利用低稅率及減低收入和產業投資等稅收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低稅率稅收優惠政策可為企業降低稅率、簡化納稅環節和優化稅負環境等。企業可以通過設置子公司的方法,將企業的銷售業務適當的集中起來,這樣即可達到節稅目的。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企業根據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適時調整企業發展戰略,將投資重點放在國家重點扶持的基礎設施、農林牧副漁和高新技術等各種項目中,從而減少稅收項目支出,提高企業盈利水平。(4)企業組織方式選擇中的所得稅稅收的籌劃。稅收籌劃投資創辦企業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多種組織形式可供選擇。如果人手較少,規模不大,應選擇獨資企業。因為對這類組織形式的企業,核算要求不高,稅款一般定期定額征收,實際稅負較低。如果規模不很大,但投資人數較多,則宜選擇合伙方式。因為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只按個體工商戶工薪所得征個人所得稅,不征企業所得稅,稅負較輕,也不存在所得稅的重復征稅問題,同時因為合伙企業是先分后稅的征稅方式,如果投資人員多,可降低適用的稅率,從而獲得節稅效益。如果公司規模大,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制企業享有五年補虧優惠政策,公司內部又可以設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也可享有免稅期等多種優惠政策,分公司雖然不是獨立法人,沒有稅收優惠政策,但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虧損可并入總公司損益,從而少繳一部分所得稅。
參 考 文 獻
[1]劉軍徽.淺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研究[J].財政稅收.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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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增值稅,納稅籌劃 , 解決方案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ax planning and tax implications, solutions to our countr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value-added tax planning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o solve the problem from different angles proposed. Taxpayers should be flexible, suit one's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to choose tax planning methods, but also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risk, to achieve a win-win business and government. Countries should actively adopt reasonable policies, to better promote the enthusiasm of the planning work of tax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o as to provide health platform for SMEs to economic prosperity.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value-added tax; tax planning;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DF43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納稅籌劃及增值稅的概述:
1、納稅籌劃的概述:
廣義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稅法法律的前提下,運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對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科學、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款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狹義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適應政府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采用稅法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經營、投資和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2 、增值稅的概述:
增值稅是對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它是一種價外稅,其征收范圍包括所有的工業生產過程商業批發和零售過程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人被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大類,并實行不同的計稅方法和征管。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或13%,同時有權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按規定取得進項稅額的抵扣。小規模納稅人則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領購增值稅稅收籌劃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d2 ~+ s5 y* T6 V- V
3 e# I1 R% }7 W2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籌劃空間。
二、中小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1、中小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及問題
{1}我國中小企業納稅籌劃工作存在誤區,總體上發展很緩慢。
第一個誤區是認為納稅籌劃是企業自己的事情,與稅務部門無關。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政策的一種積極回應,這種回應使稅收宏觀調控作用得以發揮,完善的納稅籌劃有利于政府相關部門通過減少稅務稽查頻率,提高行政辦公效率,從而降低征稅的成本。
第二個誤區是認為納稅籌劃是打稅法的球,主要是想達到企業的避稅目的?;I劃體現的是稅收的宏觀調控職能,符合國家政策導向,體現了依法治稅的原則。避稅則是利用稅收政策的漏洞進行一些不合理的安排,用不正當的手段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明顯有悖于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違背了依法治稅的原則。
第三個誤區是認為納稅籌劃減少了國家稅收收入。從表面上看,在一定時間內,納稅籌劃的確使國家稅收收入相應減少。但從長遠看,納稅籌劃會使企業生產經營更加科學規范,收入和利潤不斷提高,必然會促進依法納稅社會環境的逐步形成,從而帶動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2}.我國中小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實施面臨著很多的風險。我國中小企業行業種類繁雜,所有制形式多樣化,投資規模小,資金人員少,競爭力、抗風險能力差,個別企業的投資人和經營管理者為了企業或個人的利益,往往重經營、重效益,忽視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研究和運用。再加上這些企業往往經營規模不大,在企業內部的經營機構和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都比較簡單。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會計核算的隨意性大,造成對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理解不夠,致使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各種各樣的稅收風險。
2 、中小企業納稅籌劃問題的解決方案
(1)微觀角度(中小企業自身)而言,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 正確認識納稅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納稅籌劃的前提。納稅籌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納稅籌劃。
2) 明確納稅籌劃的目的,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納稅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納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
3) 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中小企業需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行,并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使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
4) 借助社會中介機構、稅收專家的力量。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中小企業不一定能獨立完成,可以聘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操作,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納稅籌劃的風險。
(2)宏觀角度的建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我們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完善稅收扶持政策。
1) 稅收政策要有針對性。中小企業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和吸納特殊人士就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稅收政策應根據中小企業靈活多變、適應性強等特點,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稅務登記、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嚴格管制。使中小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給予中小企業以自由發展的空間,使之處于社會公平競爭地位。
2) 稅收優惠政策必須規范化法制化。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散見于各種法規文件和補充規定之中,很不系統規范。由于中小企業在社會中自我保護能力、承受能力和談判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優惠措施往往很難落到實處。因此,應對目前已執行的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
3) 嚴格按照標準,嚴控核定征收范圍。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別要注意根據各個企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實事求是、公正客觀、科學地核定應納稅額,嚴禁隨意擴大“人為約定”,實行核定征收,切實維護中小企業的權益。
三 、中小企業增值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1、中小企業增值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1)生產型增值稅制度嚴重影響中小企業發展
我國這幾年稅收增長的速度遠遠超過GDP增長速度。為保證財政收入遏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膨脹,根據規定,我國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稅收籌劃直接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在這種生產型增值稅法的制度下,企業購進生產設備的支出不能抵扣,造成企業負擔沉重,不利于企業擴大投資、促進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
2) 騙購、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犯罪行為猖獗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直是不法納稅人進行欠稅、偷稅、騙稅的主要切入點。此類犯罪活動嚴重干擾了社會正常經濟秩序,導致國家稅收說如的大量減少。暴露出稅務機關目前在對增值稅納稅籌劃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和管理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漏洞,同時也正考驗著中小企業是否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3).增值稅納稅人分兩類的做法對中小企業來說顯失公平
作為一般納稅人需要:年應稅銷售額(工業企業10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180萬元以上)和財務制度健全、核算準確。有的中小企業因為銷售規模不達標而不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從而喪失了使用增值稅稅收籌劃專用發票的權利,致使企業的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開展,而且大多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遠遠高于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
2、中小企業增值稅收籌劃實例
1)利用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納稅籌劃增值稅稅收籌劃轉型后,直接受益人為納稅人,由于新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準予抵扣,在固定資產購置價款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固定資產的成本減少,各期折舊額減少,利潤額增加。同時,企業的流動資金狀況也會得到明顯改善,企業的利潤也將因此得到提高。
2)改變購貨方式進行納稅籌劃目前《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對企業收購農副產品和收購廢舊物資的,分別可以按照農副產品收購價的13%和廢舊物資收購價的10%計算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那么,中小企業在收購農副產品和廢舊物資時要盡量創造條件來適應稅收政策的要求,以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稅規定,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3)對實物折扣銷售方式的增值稅籌劃實物折扣是商業折扣的一種。一般情況下采取實物折扣方法銷售貨物,折扣的實物不論會計上如何處理,均應按規定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稅收籌劃。但是,如果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則可達到節省納稅的目的。例如某客戶購買10件商品,應給1件的折扣,在開具發票時,按銷售11件開具銷售數量和金額,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另一行用紅字開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額。這樣處理后,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折扣的部分在計稅時就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不需計算增值稅,節約了納稅支出。在產品的銷售過程中,企業對銷售有自主選擇權,這為利用不同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銷售方式的籌劃可以與銷售收入實現時間的籌劃來結合起來,因為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減輕稅負提供了籌劃機會。
3 、解決中小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問題的方案
1)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
借鑒國際經驗,逐步實現增值稅稅收籌劃轉型,由于生產型增值稅稅收籌劃向消費型增值稅稅收籌劃轉變。這一轉型將對我國企業的生產產生重大的推動作用,也將進一步增強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這樣做有利于均衡稅負,使企業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展公平競爭。并且消費型增值稅納稅籌劃可以徹底消除流轉稅重復征稅帶來的弊端。另外,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稅收籌劃將使非抵扣項目大為減少,征收和繳納將變得相對簡便易行,從而有助于減少偷逃稅行為的發生,有利于降低稅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2)依法嚴厲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行為
由于增值稅納稅籌劃專用發票是兼記銷貨方銷項稅額和購貨方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的憑證,它對增值稅稅收籌劃的計算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直接決定著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多少。因此,所有違法違規的處理當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后果是最嚴重的。
3)嚴格落實復審年檢和清理制度要嚴格落實復審年檢和清理制度,認真執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納稅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一般納稅人標準的企業,或者按照規定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實行重點監控,堵塞一般納稅人異常申報的源頭。
4)加強發票管理,實行以票控稅
將異常申報企業每月列出清單,重點稽核其發票有無虛開、代開、大頭小尾等違反發票管理、造成發生偷漏稅的行為。
5)形成“管、查互動”制度
通過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各部門之間建立以查促管、以管促查的查管協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納稅申報管理和日常評估、稽查工作。數據評析崗要重點評析納稅人零、負申報的行為,在評析過程中發現有偷稅嫌疑的及時轉稽查部門重點稽查,稽查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管理建議和對策,讓管理機關做到有的放矢,減少異常申報行為的發生。
四、結論:
納稅籌劃的方法基本多是從目前已得到成功運用的案例中總結出來的,因而并不是唯一的,其運用也不是單一的。在企業經營的實際運用中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運用納稅籌劃的方法。另外,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也不應拋開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及籌資金額等因素單純的討論稅收負擔的大小,而應綜合各方面的因素,加以權衡,進而決定所投資的企業組織形式。最為關鍵的是企業在運用稅收籌劃的各種技術方法時,必須切合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加以綜合應用。
我們講的稅務籌劃決不是為了逃稅漏稅,而是堅持正確合理地納稅。我國目前的稅賦水平比較高,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稅賦還不平等,鞭打快牛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合理納稅,為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從發展的意義上講,納稅籌劃的節稅不僅不會減少國家稅收的總量,甚至可能增加國家的稅收總量,有利于企業,也有利于貫徹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雖然降低了稅負,但隨著產業布局的合理,可以促進生產進一步發展,企業收入和利潤增加了,從整體和發展上看,國家的稅收收入也將同步增長,從而使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緊密有機地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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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企業;稅務籌劃;財務管理;淺析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稅收籌劃的概念及意義
1.1 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法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納稅之前,企業為減輕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而進行的對一系列財務活動的謀劃和安排。根據相關學者對稅務籌劃的劃分,稅務籌劃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將收入從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將收入從一個口袋轉入另一個口袋;將收入從一個納稅期間轉移到另一個納稅期間。而對于上述三種類型的稅務籌劃,最終歸結于稅務籌劃基本方法在具體形式下的運用,而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稅務優惠籌劃,即利用國家相關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操作,這種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納稅人節約成本,同時也對國家有利,具有零風險的特點。二是稅務彈性籌劃,稅務籌劃的基本便是利用稅率的彈性和征收征管執法中的彈性,具體可在稅率、稅額幅度、優惠幅度等上進行操作。三是臨界點籌劃,我國企業普遍利用相關臨界點,如稅率分級、優惠分等進行稅務籌劃,如稅率跳躍臨界點規避籌劃。
建筑企業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務是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類任務,按照合同規定,按時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關設施,并獲取應有的利潤。建筑企業的經營特點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長,項目多,工程設計收入與施工收入經常捆綁在一起。實際業務中,建筑企業主要會涉及到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務問題,建筑企業應在綜合考慮自身行業特點的基礎上,積極進行財務管理活動等方面的稅務籌劃,以最大限度節稅增收,實現企業資金最佳分配原則,全面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
1.2 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2.1合法性
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符合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導向的,措施是科學的,必須在此前提下對經營、投資、理財精心安排,才能達到節稅目的。稅收籌劃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地區政策,是國家所倡導的,予以支持的;而偷逃稅則是利用非法手段,欺詐地逃避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行為。是國家堅決予以打擊和嚴懲的。
1.2.2事前籌劃性
稅收籌劃是通過避免應稅行為的發生或事前以輕稅行為來代替重稅行為,以達到減少稅款支出或綜合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具有前瞻性。在現實經濟中它表現為對納稅義務滯后性的把握,因為企業只能在交易行為發生之后才能承擔納稅義務,比如增值稅、所得稅等。
1.2.3最大限度地減輕稅收負擔
通常有三種方式: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低企業納稅義務;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充分區分稅率選擇不同的利害;遞延納稅期,獲取國家的“無息貸款”。
1.2.4使得企業取得節稅利益
同時進一步增強其納稅意識,有助于抑制偷稅和避稅,具有“雙贏性”。
2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可行性
2.1 當前稅務籌劃的法制環境良好。完善的稅收政策有利于建筑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開展。對建筑安裝行業來說,不同地區和不同的施工項目,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等均有不同的規定,總體來看,建筑安裝行業的相關稅收環境已日趨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稅收環境有效遏制了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另一方面隨著建筑安裝業各種稅種的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明確,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對稅率高低的規定來實現經濟導向作用,即稅收法律的詳盡化為建筑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的契機,使得建筑企業的稅務籌劃變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業稅務籌劃活動執行過程中的阻力。
2.2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空間大。由于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具有范圍廣、投資大、周期長等特點,企業具有很多機會通過對自身行為的調整來避開稅收方面的限制,達到國家鼓勵的標準。一方面,建筑企業可以利用周期長的特點,分析不同的稅務籌劃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資金,選擇最好的稅務籌劃方案,或是利用自身業務范圍涉及廣,經營活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等特點,可以利用不同地區的稅收差異,做好稅務籌劃安排,或是利用行業內清晰的政策導向,對自身業務活動做適當調整,以減輕企業稅負;另一方面,建筑企業可以利用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之間的差異,選擇最佳的稅務籌劃方案,節約企業稅收成本。
3 稅務籌劃工作
3.1 營業稅納稅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文件規定,總包方不再是分包方建筑業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總包方和分包方應分別自行于勞務發生地申報繳納稅款,但總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申報納稅。 建筑工程實行總分包的,總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額為營業額繳納建筑業營業稅。根據這項條例,項目施工可以進行差額納稅,以甲公司為例:甲公司為總包方,承包一項1000萬的工程,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將其分項工程300萬分包給乙公司,若不按差額納稅,甲公司應繳納營業稅:10000000*3%=300000元,如進行差額納稅,乙公司先繳納營業稅3000000*3%=90000元,然后甲公司可以拿這90000元的完稅憑證抵扣自己的營業稅,實際申報時繳納營業稅(10000000-3000000)*3%=210000,甲公司實際節約營業稅90000元。
3.2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由于建筑企業存在經營范圍廣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建筑企業普遍存在對于已代征的企業所得稅是否納入計稅,以及稅企爭議和地方稅源的爭奪等問題,建筑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和營業稅納稅地點的不一致給企業的稅收繳納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無法及時掌握納稅人的企業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稅繳納情況,這便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了種種就地代征或預征企業所得稅的理由。因此,建筑企業在營業稅納稅地點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時,應向其主管主管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證明》,并請稅局出具經營管理所得由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征收所得稅相關證明。或按國稅函[2010]156號文件,預征0.2%企業所得稅,做好與項目地地方稅務局的溝通,避免了重復計算企業所得稅。
3.3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建筑企業具有施工周期長的特點,且受季節影響較大,其職工的工資發放與一般單位不一樣,比如有的單位淡季往往只是發放生活補貼而不發放工資,即建筑企業員工的淡季的職工薪酬并未達到法定的稅收扣除標準。同時,隨著工程的竣工,員工績效獎金就會被納入當月工資,總體來看,員工工資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現象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年終獎金可采用月獎按比例控制發放的方法,此時的節稅效果最佳,這是因為一方面將部分獎金每月作為月獎發放可以降低年終獎適用稅率,且比全年一次性發放更能降低企業稅負,另一方面,部分獎金作為月獎發放可以平衡職工工資,避免獎金多發的季度里增加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或是在淡季企業員工只能拿生活補貼的窘境,實現企業和員工的雙贏。
科學的稅務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提高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乃至促進整個建筑安裝業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稅務籌劃方案更具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為現代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關鍵詞】 財務狀況; 納稅問題; 稅收籌劃
一、公司業務概況及財務狀況分析
(一)公司業務概況
陜西中遠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遠公司)地處中國政府鼓勵發展的中西部地區,是經鐵道部及西北機械廠委托在全國范圍內對西北機械廠生產的大型養路機械設備及其產品配件進行科研開發、國產化替代和商業經營運作等科工貿一體的企業。
中遠公司是由西北機械廠、電力機械研究所和西北機械廠部分職工共同出資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西北機械廠國有股占5%,電力機械研究所出資5%,其余90%由職工出資,并組成職工持股會。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機械制造、批發、零售、代購代銷,機械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并具有商品進出口權。西北機械廠廠辦發文明確委托授權中遠公司配置大型養路機械關鍵配件,國家對鐵道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中強調,配件儲備金額應不低于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5%,大型養路機械由于技術含量高,其配件儲備金額占固定資產原值比例應適當提高,目前掌握在7%左右。應該說,中遠公司的銷售前景看好。
中遠公司目前主要生產銷售的產品是穩定車、小型機車、道床配碴整形車等幾種大型養路機械的關鍵零部件,另外還有自行開發設計的鐵路機械及零部件加工,具有較高的科技含量,充分發揮了各種大型養路機械對鐵路線路提速、運輸擴能及道床養護的作用,保證了大型養路機械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財務狀況分析
中遠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來,財務狀況呈現穩步增長的良好勢頭。截至2006年中期,資產總量達80 000萬元,凈資產達56 000萬元。2005年實現銷售收入7 800萬元,銷售利潤率約為10%,實現利潤總額780萬元,計繳企業所得稅240萬元;2006年預計可實現利潤900萬元,預計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00萬元;2007~2008年每年預計至少能實現銷售收入1億元,預計每年需繳納企業所得稅320萬元。
(三)財稅特征分析
中遠公司屬于制造業,其主要財稅特征如下:
1.以產品生產經營為核心,其經營過程表現出明顯的周期性,即企業設立、采購活動、生產活動、銷售活動、再投資活動貫穿于企業的每個經營周期。因此,在不同活動中考慮財稅管理和稅收籌劃,并且考慮財稅管理的時間周期協調性。
2.成本、費用在產出中的比重較高,財務核算相對明確,規律性強。
3.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多個層面,是現行各種稅的主要納稅人,但稅金多集中于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
4.資本運營與稅收籌劃的結合,兼并收購、資產重組,也是制造企業理財的要求。
中遠公司納稅籌劃的關鍵有兩點:一是重視經營流程的涉稅分析。制造業經營流程有三個主要環節:采購、生產和銷售?;I劃的關鍵是在經營流程中尋找不合理的涉稅問題,并將三個環節合理地連結起來。二是選擇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因為制造業涉及的稅收優惠非常多,選擇的余地較大。
二、公司納稅問題分析
中遠公司屬于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于33%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和17%的增值稅稅率。經過調查分析中遠公司實際業務狀況和財稅情況、納稅情況,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銷售收入與勞務收入混淆
中遠公司大型養路機械配件的銷售價格中包含所有壽命期內的后期技術服務費,造成產品銷售收入與勞務收入混雜在一起,按稅法規定被界定為混合銷售,在實現配件銷售時多確認主營業務收入,這部分勞務收入平均約占總銷售價款的20%~30%。因此,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多計增值稅銷項稅額,這樣雖然方便了客戶的交易及結算,但對公司來講卻多負擔了增值稅款。
(二)收入的性質界定及賬務處理
公司銷售收入份額中,約有60%來自于小型機車的生產銷售,30%來自于與西北機械廠大型機車配套的配件銷售,而配件的銷售只是作為流通環節商貿性質的收入入賬(公司2004年10月以前的賬務處理均按商貿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能夠作為自產產品銷售收入,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
(三)產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公司外購、裝配的配件,需要經過進一步加工、增設一些關鍵部件,提高其原有性能。在這一環節中需要公司自行研發,有較高技術性工藝過程的參與,且加工裝配后的配件能夠對我國鐵路提速、鐵路行車安全提供保障。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購進的配件應作為原材料,而不應作為流通環節的購進存貨。在加工、研制過程中應采用成本歸集和核算方法計算出最終產品的制造成本,將其納入工貿企業成本核算體系。
(四)關于銷售費用提成問題
公司的修理服務勞務由高技能技工完成,對于銷售及修理服務勞務采用銷售提成制,而銷售提成部分并未通過銷售費用反映,在稅法上也不允許稅前列支,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前扣除項目金額。
(五)關于技術工人及合同工人勞務費問題
由于公司在不斷擴大業務范圍和服務領域,聘用了許多技術工人和合同工人,而這部分人員的報酬絕大部分采用了勞務費形式,這不利于增加稅前扣除項目,減少企業所得稅額,故這部分勞務費支出應進一步合理處理,通過規范的財務核算予以解決。
(六)關于西北機械廠股權問題
西北機械廠持有中遠公司5%的股權,并且雙方之間又有極為密切的業務裙帶關系,這很容易被認定為關聯企業,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及交易行為不可避免地被認定為關聯交易。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交易價格和稅款征納。
三、公司納稅籌劃建議
針對發現的上述財稅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角度合理籌劃,減少納稅失誤,合理降低公司稅負。
(一)維修勞務收入的剝離
中遠公司產品和配件銷售價格中應盡量將維修勞務收入剝離,優化調整產品銷售收入,一方面實現賬目清晰;另一方面推遲維修勞務收入的確認時間,合理降低稅負,這也是符合稅收政策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做法。
(二)適用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地處中西部地區的中遠公司,爭取創造條件享受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也是開展稅收籌劃活動的基本思路之一。根據[2001]73號文件、財稅[2001]202號文件及國稅發[2002]47號文件,對設在西部地區、以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70%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針對該優惠政策,中遠公司應該創造條件爭取享受。
1.主營業務收入的合理劃分與調整。中遠公司的收入總額中,有60%來自于小型機車的生產銷售,作為主營業務收入;有30%來自于與西北機械廠大型機車配套的配件銷售,作為流通性質的其他業務收入。若把配件的銷售收入由原來作為流通環節商貿性質的收入調整為按工貿性質的收入入賬,則來自于國家鼓勵類產品的主營業務的收入會提高到90%,遠遠超出優惠政策對主營業務收入70%的限制,可以享受西部開發減稅優惠政策。選擇適合企業管理要求的會計政策,是一種適應環境、主動籌劃的智慧行為。這里需要將部分存貨納入制造成本核算體系,以形成主營業務成本與主營業務收入的配比。
對中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作上述重新劃分與調整的理由如下:一是中遠公司的營業執照中明確標明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鐵路機械制造、批發、零售等業務,可以按工貿企業會計制度核算主營業務收入;二是公司銷售的大型機車的配件具有較高的科技含量,且一部分產品和配件已經返銷出口奧地利;三是由于環境的變化和科技的拓展,西北機械廠授權中遠公司“配置”配件的情形已經改變,中遠公司不再是外購配置,而是自行研發,因此可以變更委托授權書,變更“配置”字樣為“研發生產及配套銷售”字樣,這也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四是中遠公司產品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中第九項“鐵路項目”中“既有線路提速及擴能”、“鐵路行車安全技術保障系統開發”的規定。
2.組織調整,機構分設。鑒于目前中遠公司生產銷售的大型機車配件是否屬于高科技含量產品,以及將配件的銷售收入由原來作為商貿性質的收入調整為按工貿性質的收入入賬的做法,是否能夠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還需要一個溝通、認定過程。
筆者建議可以適當調整業務范圍,進行組織分立,具體可以將配件的加工與裝配業務,自行研制開發的小型機車的生產銷售業務,以及配件、小型機車的維修業務區分出來,分設為3個獨立的法人企業。機構分設可以使小型機車的生產銷售企業業務單純化,其受國家鼓勵類產品的主營業務收入必然會由于分立而達到70%以上,即企業分立會相對提高鼓勵類產品的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滿足西部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要求,這樣就可以享受西部開發減稅優惠。至于配件的加工生產銷售業務,得到技術鑒定后,也可以享受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維修業務的獨立可以使公司的混合銷售收入得到分解、凈化,合理降低企業的稅負。
對于機構分設會給公司帶來分立成本,如果分立成本大于節稅收益,則機構分設不合算。對中遠公司未來2年的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及分設后的節稅收益進行測算,未來2年(2007~2008年)每年預計至少能實現銷售收入1億元。退一步講,若只考慮小型機車業務的所得稅減稅利益,小型機車的銷售收入占公司總收入的60%,所得稅稅率由33%降為15%,則僅小型機車而言,未來2年的節稅額=10 000×60%×(33%-15%)×2=2 160(萬元)。
3.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由于中遠公司一直與電力機械研究所合作,得到研究所技術方面的大力支持,公司生產銷售的自行研發產品比重不斷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不斷增加,且與當前的鐵路線路提速、運輸擴能及道基養護有著極為直接的密切聯系,中遠公司研制開發生產的產品已經出口遠銷到歐洲等地區世界市場。2004年又與美國一家公司達成合作協議,開發生產高速封閉列車及無縫焊接技術,這將對列車行車安全、列車性能的提高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持。這種先進性、安全性的技術完全可以通過技術部門的鑒定,被認定為高新技術,從而使中遠公司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按稅法規定,對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2年所得稅。這也是中遠公司稅收籌劃的一條捷徑,中遠公司目前已經申請成功,正式成為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
【關鍵詞】 商業企業 折扣銷售 稅收籌劃
一、折扣銷售方式的稅收籌劃
折扣銷售是指銷售方在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因購買方需求量大等原因,而給予的價格方面的優惠。這種價格優惠通常表現為以下四種方式。
1、商業折扣銷售方式
由于折扣是在實現銷售時發生的,因此,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這里的折扣僅限于貨物價格折扣,如果是實物折扣應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處理,實物款不能從原銷售額中減除。
2、買贈銷售方式
買贈銷售方式是指企業在促銷中經常使用的買一贈一或買幾贈幾的銷售方式。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定義為視同銷售行為的一種,應繳納增值稅;同時根據國稅函[2000]57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實際操作中,為保證讓利顧客,商場贈送的商品應不含個人所得稅,該稅應由商場承擔。因此買贈銷售方式本來是企業的一種讓利行為,企業卻要對贈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銷售價格繳納稅金,無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3、贈送非兌現禮金券促銷方式
贈送非兌現禮金券的促銷方式容易刺激消費者的大額購買,也是當前商貿企業最流行的促銷手段之一。稅法規定,企業贈送禮金券的代扣個人所得稅的處理與贈送商品時的處理相同,即若用禮金券抵減貨款后,發票低開低收的,則無需代扣個人所得稅。以贈送100元禮金券為例,開高發票價,交納增值稅及附加稅(100÷1.17×0.17)×1.1155=16.21元,代顧客繳納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100÷(1-20%)]×20%=25元,同時贈送的購物券換取的商品成本和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計繳所得稅125×33%=41.25元,合計贈送100元禮金券后,公司還需繳納稅金82.46元。
4、返現銷售方式
由于返現銷售方式下的折扣沒有與銷售額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在某種意義上屬于銷售費用,因而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而是以發票上所列的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稅法規定,企業返現銷售方式下代扣個人所得稅的處理與贈送商品時的處理相同,返券銷售與返現銷售無論是哪種方法,都應當視為一種銷售折扣折讓行為,應抵減銷售收入。它們的區別在于銷售折扣折讓的計算不同。
二、不同折扣銷售方式的利稅比較
某商場商品的銷售利潤率為40%,即銷售100元的商品,其成本為60元。商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貨均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促銷采用以下四種方案。方案一:將商品以七折銷售;方案二:凡是購滿100元者,均可獲贈價值30元的商品(該商品的成本為18元);方案三:凡是購滿100元者,將獲得面值30元的非兌現禮金券(假定在有效期內禮金券被90%使用);方案四:凡是購滿100元者,將獲返還現金30元。那么對企業來說,同樣是用70元人民幣與原價100元的商品之間的交換,選擇哪種方式最有利呢(所有價格均為含稅價格,不考慮所得稅前扣除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由于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對結果影響較小,因此計算時不予考慮)?
方案一:相當于商業折扣銷售
增值稅=70÷(1+17%)×17%-60÷(1+17%)×17%=1.45(元)
應納稅所得額=70÷(1+17%)-60÷(1+17%)=8.55(元)
所得稅=8.55×25%=2.14(元)
應納稅合計=1.45+2.14=3.59(元)
稅后利潤額=70÷(1+17%)-60÷(1+17%)-2.14=6.41(元)
方案二:買贈銷售方式
銷售100元商品應交增值稅=100÷(1+17%)×17%-60÷(1+17%)×17%=5.81(元)
贈送30元商品視同銷售,應交增值稅=30÷(1+17%)×17%-18÷(1+17%)×17%=1.74(元)
合計應納增值稅=5.81+1.74=7.55(元)
代扣個人所得稅:根據國稅函[2000]57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商場代繳顧客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為:
30÷(1-20%)×20%=7.5(元)
企業所得稅:贈送商品的成本屬于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贈送的商品成本和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100÷(1+17%)-60÷(1+17%)=34.19(元)
所得稅=34.19×25%=8.55(元)
應納稅合計=7.55+7.5+8.55=23.6(元)
稅后利潤額=(100-60)÷(1+17%)-18÷(1+17%)-7.5-8.55=2.75(元)
方案三:贈送非兌現禮金券促銷方式
銷售100元商品應交增值稅=100÷(1+17%)×17%-60÷(1+17%)×17%=5.81(元)
贈送30元購物券視同銷售,應交增值稅=30÷(1+17%)×17%-30×(1-40%)×90%÷(1+17%)×17%=2.00(元)
合計應納增值稅=5.81+2.00=7.81(元)
其贈送的購物券,為有機證券,按照國稅函[2000]57號文,應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額為:
30÷(1-20%)×20%=7.5(元)
贈送禮金券屬于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其成本和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100÷(1+17%)-60÷(1+17%)=34.19(元)
所得稅=34.19×25%=8.55(元)
應納稅合計=7.81+7.5+8.55=23.86(元)
稅后利潤=(100-60)÷(1+17%)-30×(1-40%)×90%÷(1+17%)-7.5-8.55=4.29(元)
方案四:返現銷售方式
銷售100元商品應交增值稅=100÷(1+17%)×17%-60÷(1+17%)×17%=5.81(元)
應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額=30÷(1-20%)×20%=7.5(元)
返還的現金屬于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其成本和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100-60)÷(1+17%)=34.19(元)
所得稅=34.19×25%=8.55(元)
應納稅合計=5.81+7.5+8.55=21.86(元)
稅后利潤額=(100-60)÷(1+17%)-30-7.5-8.55=-11.86(元)
三、結論與建議
在商業折扣銷售方式下,直接下調銷售價格,這既未違反稅法,又擴大了銷售額,收到了雙重效果。而買贈銷售方式和贈送非兌現禮金券促銷方式實質上都屬于實物折扣銷售方式,是在發生銷售額的基礎上進一步贈送商品,稅法上視同銷售行為,不僅增加了增值稅稅收負擔,而且還為顧客的偶然所得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從而進一步增加了商業企業稅收負擔。同時在返券的實際操作中,商家大多對商品標價進行了“技術”處理,消費者很難找到標價正好達到參與返券活動的合適商品,只能尋找其他商品彌補差價,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消費者必須在很短的期限內消費完畢,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購物,而所購商品價格也很難恰好等于返券數額,于是要么放棄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現金,因此消費者對返券銷售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在返現銷售方式下,企業不僅需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而且將自己的凈利潤也都贈送出去了,這種促銷行為必然會產生虧損。
商業企業在經營理財決策中,應當了解和掌握一些稅收籌劃的方法和技巧,在符合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事先對自己的促銷行為進行精心策劃,把納稅籌劃變成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由于商業促銷活動所面臨的環境復雜,企業在選擇折扣方式時,除了考慮稅收因素外,還應注意其他因素,例如購買方對折扣方式的心理偏好、折扣的及時性、折扣商品的選擇范圍、折扣商品的質量、薄利多銷后利潤總額的增減等。若只考慮稅收,而達不到促銷目的,對企業來說則是得不償失,所以,企業不能盲目選擇折扣方式,而應當全面權衡,綜合籌劃,選擇最佳的折扣方式,以便在降低稅收成本的同時,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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