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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清掃及日常保潔管理
(一)主干道:包括迎賓大道、城南街、環城路、八二三東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濱路、城東街、城東南街、城東北街、城路、南環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區主要街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城南街、八二三東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場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兒童公園正門口)、城東街(八角亭至東岳橋)、環城東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門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廟至外貿公司、春城酒家至鵬翔酒家、街心公園周邊)、溪濱東路(電力大廈至電信大廈)、溪濱中路(電信大廈至大橋)、溪濱西路(大橋至人行橋)、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閘壩至財政局套房圍墻)、中心廣場等的保潔及環衛設施的維護工作。
2、城鎮人民政府、五里街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負責縣環衛所承擔清掃任務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兩側人行道衛生管理、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日常保潔等工作。
3、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主干道兩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設置、日常維護工作及垃圾中轉場所的建設、維護、日常管理工作。
4、城區主干道路面要實行全日保潔,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亂建,綠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區留安路、新華路、溪路、中洲路、鵬源街、溪洲路、環翠路、安居路、通賢路、公園路、儒林街、溪濱路、真武路、崇華路、華福路、西安路、師范路、大路頭街等。
工作職責及要求: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次干道沿線的環衛設施的設置,負責進行日常保潔、衛生日常管理,每個鎮至少配備2輛密閉垃圾運輸機動車,2名清運工,做到城鄉垃圾日產日清,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建、亂堆放現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實行全日保潔;垃圾統一收集并集中運至垃圾中轉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要及時清理、轉運公路、沿河溪兩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組織對路網體系、排水管道的巡邏檢查,加強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對排水管道破損的,及時搶修、更換,確保排水設施要完好、暢通;對道路破損龜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時修補。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樓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的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至垃圾中轉站。要設專人負責,實行全日保潔。
2、居民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小區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并禁止飼養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戶要認真做好室內外垃圾清掃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內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積水、衛生死角,改建水沖式衛生廁所,圈養禽畜,填堵縫隙,徹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環境衛生的日常保潔工作,自備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時投放到垃圾收集車。
(四)單位家屬小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單位負責對所屬家屬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每個小區至少設置1-2名日常保潔員進行環境衛生清掃、管理工作。
2、城區各單位(含家屬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圍墻內外、房屋室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單位廁所要做到潔凈、無糞跡、尿垢,基本無蠅、無蛆、無臭。
(五)物業小區、建筑工地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對所屬物業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單位負責對所屬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處理、工地日常保潔、建筑垃圾統一收集清運處理等工作。
(六)工業園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內人行道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轄區內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管理,同時負責引導企業把工業園區產生的工業垃圾集中清運到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2、工業園區內各企業負責設置本企業內的環衛設施,生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點,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點。
(七)人工湖
縣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人工湖水面保潔,組織專職人員進行全日保潔;每日不間斷檢查,發現湖面、橡膠壩有漂浮物時,及時清除,確保衛生;同時應及時清理坡岸的垃圾雜物,并將打撈清理的垃圾運送至垃圾中轉站。
(八)溪流、溝渠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城區各小溪流、溝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村(社區)負責對轄區內小溪流、溝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兩側雜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場所,統一轉運,做到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確保小河流的干凈整潔。
2、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溪流水體要組織群眾開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雜草,做到無漂浮垃圾,無積存雜物。每周至少開展1次巡查,其中“東岳溪、環翠溝”每周2次,發現水體有漂浮垃圾時,及時清理,確保河床整潔、水流暢通。
(九)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管理。各鄉鎮負責對所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進行衛生摸底調查,并責成所屬村(社區)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組織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統一清運處理及公共環境衛生日常管理。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要對轄區內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清理、糾正。組織巡查隊對轄區內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糾正非法行為。
(十)垃圾中轉站點建設、垃圾清運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設計、建設工作,做到設計科學、合理、實用。
2、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轉站點周邊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理轉運垃圾中轉站點內的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填埋場所,集中處理。要使用密閉垃圾清運車輛,做到不灑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交通局負責加強對車站進行規范化管理,督促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設置及日常環境衛生保潔管理。要做到車站、候車室內外衛生設施清潔;地面清潔無污物,無痰跡;物品、凳椅潔凈;天花板、四壁清潔無積塵蛛網;候車室基本無蠅無鼠。車站負責做好日常環境衛生管理,設立專職人員進行車站的日常保潔、垃圾收集、統一轉運處理等工作。要做好車站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2、縣文體局負責體育場館內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體育場館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場館內的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場館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3、縣廣電局負責影劇院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劇院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4、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機構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醫療廢物要統一按要求實行袋裝化,避免污染周邊環境。要做好醫療機構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十二)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餐飲行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各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縣環保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三廢”排放進行監管,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從業單位做好“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各從業單位要設立“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做到排放符合環保標準。
5、縣旅游局負責對城區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等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對其室內外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要做好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立、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無蠅、無鼠、無蟑等。
6、各從業單位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質監局負責對城區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要督促各單位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環境整潔,無蠅、無鼠、無蟑;實行垃圾袋裝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轉站(點)。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從業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四)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商局負責城區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超市、商場、食雜店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經營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二、“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的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進行清理。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車站、商場等單位做好本單位所屬公共場地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區。有物業公司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由所屬村(社區)負責組織居民小區內住戶統一對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進行清理。
三、綠化帶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做好高速出口至環島城雕路段兩側的綠化補植、人行道鋪設、公交車亭建設、廣告牌整理工作,沿線樹木修剪、補植,道路隔離柵清洗、廣告更換、時花更換,并做好兩側人行道及中間綠化帶的整治和保潔工作。縣城區公共場所和主、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2、城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岵山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民事協調工作及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沿線道路環境整治及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垃圾雜物亂堆亂放等行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線樹木涂白、路面保潔工作。每日對省道、縣道路面進行日常保潔,對綠化帶的垃圾進行清理、集中收集,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特別要對各條進入縣城的公路加強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綠化帶及兩側干凈、整潔,無暴露垃圾和雜物堆積現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每日對城區廣場、主、次干道進行巡查,對廣場周邊、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清理所屬居民生活小區、背街小巷等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鎮村兩級要組織巡查隊加強對居民小區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糾正、清理在公共場所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
五、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等“五小”行業的公共衛生設施、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檢查,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負責對城區“五小”行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公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公共衛生設施正常運作。
2、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果品箱(桶)和公共廁所等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進行管理。要對城區“五小”單位垃圾清掃、袋裝收集、公廁保潔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
3、縣規劃建設局、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招牌、燈箱廣告設置進行管理。組織巡查隊對城區各“五小”單位進行巡查,對違規占道設立招牌、燈箱廣告的,堅決予以清理、處罰。
4、縣文體局負責網吧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的設置,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督促其設立網吧內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要做到每日對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潔,垃圾袋裝處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5、各從業單位要做好本單位內環衛設施設置,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制度,設立1-2名專職保潔員,每日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營業場所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6、“五小”單位要按規定設置垃圾收集箱、設立專職環境衛生保潔員,每日對營業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掃,垃圾統一袋裝送至垃圾收集場所,由縣環衛所統一清運;至少要設立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類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所有室外違規搭建禽畜、犬類棚舍進行清理拆除。要組織巡查隊加強日常檢查,及時清理拆除違規搭建棚舍,對放養的家禽家畜及犬類進行捕殺。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公安、農業、工商、衛生等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居民小區、背街小巷的飼養禽畜、犬類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城區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組織人員對流浪狗進行捕殺。
七、公廁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建設、設立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及管理工作。
2、縣環衛所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每座公廁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縣環衛所負責對公廁制度落實,日常保潔及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經貿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衛生設施的設置,合理進行功能分區,做好環境衛生清掃、垃圾統一收集處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場內公廁干凈整潔、“四害”消殺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攤位設置規范,減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擺攤市場,逐步提升城市農貿市場規范化水平;協調轄區鎮人民政府做好臨時農貿市場垃圾及時清運工作,保持農村農貿市場整潔有序。
2、市場服務中心要做到農貿市場衛生設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統一設置水沖式衛生公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公廁地面、墻面、蹲位清潔無臭,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蠅蛆;市場有專人保潔,場所內外整潔衛生,無暴露垃圾,無污水橫流,基本無蠅。市場每個攤位要配備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時清理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九、學校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農貿市場的場地、設施設備、場內布局、柜臺設置、商品陳列和銷售、衛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城區及縣城(含副縣級鄉鎮)新建、改建或擴建的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鄉鎮農貿市場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制定具體實施規范。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農貿市場
是由市場舉辦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提供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經營者進場獨立從事蔬菜、禽蛋、肉類、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水果、糧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屬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備服務設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狀腺、腎上腺和有病變的淋巴結)、傷肉、霉變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無害化處理
是指將病死動物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畜禽體或起病變組織器官等經過處理達到對人畜無害要求。
3.4水產品“二去”服務
是指零售點為消費者對冰鮮和活鮮水產品進行去內臟、去鱗服務。
3.5
農產品廢棄物
是指蔬菜的枯敗葉、水產品的頭、內臟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變質水產品。
3.6
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
是指在責任單位門前確定的責任區內,建立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范圍、責任人和目標要求的制度。
4場地要求
4.1選址
4.1.1農貿市場選址應當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4.1.2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符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
4.1.3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
4.2建筑
4.2.1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擇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
4.2.2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符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
4.2.3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必須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4.2.4農貿市場出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m。
4.2.5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6米;非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10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米,購物通道不小于
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2.6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準一般為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
4.3面積
4.3.1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面積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
4.3.3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55%、通道面積35%、輔助面積10%。
4.4裝修
4.4.1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
4.4.2農貿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墻面磚,高度不低于1.8米。
4.4.3農貿市場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頂應當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
4.4.4市場室內空中除必須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
4.4.5農貿市場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
5場內布局
5.1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
5.2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于5米。
5.3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1-2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
5.4農貿市場經營腌臘制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制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柜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制品、蔬菜等農產品。
5.5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活禽專柜、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于20米。
5.6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柜臺,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
5.7不屬本標準3.1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
5.8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
5.9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
6設施設備
6.1給排水設施
6.1.1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10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
6.1.2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
6.1.3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
6.1.4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柜臺內排水槽保持排水通暢,地面干燥,不積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符合GB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
6.1.6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
6.2供電設施
6.2.1應配備符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
6.2.2柜臺上方應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6.2.3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風設施
6.3.1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
6.3.2新建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300W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
6.3.3活禽銷售點必須設置排風設施。
6.3.4非單體建筑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保持室內自然通風良好。
6.4垃圾處理設施
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設施
6.5.1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符合消防規范的要求。
6.5.3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設置前店后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
6.6冷藏保鮮設備
6.6.1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必須配備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
6.6.2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
6.6.32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間。
7柜臺設置
7.1總體設計
7.1.1農貿市場根據需要采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柜臺。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場內所有的柜臺設置應整齊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柜臺面積宜設置為長1.5米―2米,寬0.75米―1.0米設置,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
7.1.3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臺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
7.1.5柜臺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保持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廢棄物。
7.2分類設計
7.2.1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每組柜臺宜設商位數4個左右,每組柜臺設1個-2個寬度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
7.2.3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柜臺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內墻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臺面采用不銹鋼結構或磚砼結構,臺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
7.2.4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米-0.5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設高為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并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7.2.5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臺面上(即嵌在臺面內),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7.2.6活禽交易區必須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并配有通風和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成設施,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并設立上述設施。
7.2.7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內配豆制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冷柜電源插座。
7.2.8副食品經營宜采用專間設計,并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柜臺。
7.2.9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并設柜式售賣窗。室內必須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
8商品陳列與銷售
8.1蔬菜類
8.1.1蔬菜上柜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無毒繩鎖整齊捆扎,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
8.1.3需保鮮的蔬菜采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保持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
8.2鮮凍肉類
8.2.1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必須經檢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
8.2.2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必須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于25℃。
8.2.3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操作臺(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并預留有冷藏場地。
8.2.4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8.2.5保持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于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天清洗。
8.2.6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于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
8.2.7當天交易后剩余的鮮豬肉、分割肉須進行冷藏保質,保管時間根據季節確定。
8.3水產品類
8.3.1冰鮮水產品柜臺應在多孔不銹鋼板上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8.3.2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8.3.3實施水產品“二去”服務的凍鮮、活鮮水產品柜臺內應配置統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臺和統一的廢棄物收集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
8.3.4水產品零售點每日交易結束,必須對交易區域和設備設施、包裝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進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類
8.4.1豆制品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生產企業出具的合格憑證。
8.4.2豆制品須分類陳列,擺放整齊。
8.4.3豆制品銷售前后必須做好設施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未銷售完的豆制品應放入冷柜貯藏。
8.5熟食鹵品
8.5.1生、熟食品應分開放置,制作原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8.5.2室內應配備消毒設備,專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與空調等設施,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蠅、防鼠設施,并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裝或密封型容器包裝。
8.5.4熟食從業人員上崗時應統一著裝、戴帽,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
8.5.5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臺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8.6醬腌菜類
8.6.1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6.2嚴禁用手直接觸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必須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民族政策。
8.7.2經營清真類食品應符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9包裝
9.1應使用無毒、可降解的環保型包裝材料,提倡使用經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可降解塑料袋。嚴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質、非食用和非環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應使用食用盛器,嚴禁使用化學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經營的預包裝商品,其標簽應符合GB7718的規定。
10衛生
10.1環境衛生
10.1.1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應符合GB14881的要求。
10.1.2農貿市場應保持地面干燥、清潔,場內無異味。農貿市場內應無亂吊掛、亂張貼及垃圾堆積等現象。
10.1.3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廢棄物需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確保場內購物環境整潔有序。水產品零售點對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農貿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10.1.4場內衛生實行區域包干,明確包干責任人。場外衛生應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應設專職衛生監督人員和日常保潔人員。
10.2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0.2.1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每個相關從業人員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10.2.2熟食品加工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應符合GB14881。
11市場規范
11.1規范
11.1.1農貿市場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工作制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度、市場經營者守則、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責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銷毀制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貿市場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商品預先賠付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
11.1.2農貿市場應建立服務臺帳、顧客投訴處理臺帳、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帳、計量器具臺帳、校秤記錄臺帳、不可食用肉回收臺帳等。
11.2質量規范
11.2.1鼓勵市場經營者采購經銷經過國家認證的有機的、綠色的、無公害的農產品。
11.2.2農貿市場應在場內明顯處設置檢測室,檢測室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備專業檢驗人員,配備檢測項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檢測設備,每日必須對上市商品抽樣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11.2.3場內經營銷售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經營戶要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建立農產品銷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商品。
11.2.5對發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應按照衛生防疫的有關要求處置。
11.3證照規范
11.3.1場內經營者必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豆制品和副食品等還必須同時領取衛生許可證,不允許無證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
11.3.2隨商品同行的當日合格證、檢疫證、送貨單、確認單等商品證、單,應由場內經營者自行保存備查。
11.4價格規范
11.4.1銷售各類商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11.4.2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內容,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11.4.3禁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11.5計量規范
11.5.1市場內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加強管理,定期校驗,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備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11.5.2票據、票證、商品標識、價目表等應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1.5.3經營者銷售商品應凈重秤量,公平秤復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記錄,提供校秤憑證,定期公布校秤結果。
11.6服務規范
11.6.1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廣播設施、顧客休息等服務設施。
11.6.2應設立服務臺,并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必須設置預陪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11.6.3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電子公平秤、導購圖、商品區域標志及商位號牌。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價格行情顯示屏。
11.7信用規范
第一條為加快建設最適宜居住的“品質之城、美麗之洲”,推進我區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和《*區農貿市場長效監管機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的規定。
第二章農貿市場場地環境和設施設備要求
第三條農貿市場的選址和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有影響食品衛生的污染源。應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風、排水、防塵、防蠅、防鼠和垃圾收集等設施,地面應當平整結實、易于沖洗、排水通暢。
第四條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區域的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并在不同區域作明顯標示。
第五條農貿市場應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保鮮陳列設備、檢測設施設備、現場加工設備。
第三章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職責與要求
第六條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必須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加強監督,嚴格管理。
(一)鎮鄉、街道職責
第七條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對本轄區食品安全負總責的原則,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檢查,督促農貿市場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相關部門職責
第八條區貿易局是農貿市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建設,指導行業自律;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農貿市場改擴建、綜合性整治,以及指導綠色食品推廣,創建綠色市場、星級市場和“三放心”工作。
第九條區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檢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第十條質監*分局協助相關部門負責指導、規范和監督上市農副產品的檢測。
第十一條工商*分局負責名稱登記和市場交易的監督管理。依法確認市場舉辦者、場內經營者的主體資格;依法監督市場舉辦者、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受理消費者投訴,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指導、規范和監督上市農副產品的檢測;指導創建星級市場申報、驗收等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區衛生局負責衛生許可及衛生許可相關內容的監管;督促市場做好衛生消毒、除“四害”和場內衛生等工作。
第十三條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場外無證流動攤販。
第十四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并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三)市場舉辦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市場舉辦者是市場管理的主體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做好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維護好市場的設施、設備和環境衛生,對市場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指導。建立健全市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管理人員,做好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市場舉辦者應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查,建立進場經營者的管理檔案。應當與進場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書,明確入場銷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進場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十七條市場舉辦者應建立健全內部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具體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和責任,定期檢查食品進、銷、存情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市場舉辦者應當每天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管理制度以及所經營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如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進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懷疑有本辦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及時向衛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發現有本辦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立即對該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禁止不合格食品銷售。
檢查和記錄的內容有:
(一)是否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內容與許可范圍是否一致;
(二)經營人員是否按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三)是否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檢查驗收和進貨臺賬制度;
(四)禽畜肉類是否經過獸醫衛生檢疫,并查驗檢疫證明與肉類數量是否相符;
(五)生產、加工或經營過程是否符合規定;
(六)是否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尤其要對食品加工、經營中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質或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原料;
(七)是否有其他違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十八條市場舉辦者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群眾投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市場內的執法檢查、抽樣檢測和查處違法行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得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
第十九條市場舉辦者應對三大類商品(肉類、家禽、豆制品)進行索證索票,確保三大類商品通過合法途徑進入市場。
第二十條市場舉辦者要配備與市場規模相適應的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和專(兼)職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200個商位以上的農貿市場應當設置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的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室,配備檢測人員。按規定批次數量每天做好蔬果等食用農產品的檢測和公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流通檔案,保證進場商品的可追溯性。對于快速定性檢測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并依合同約定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市場舉辦者應當每天將蔬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結果進行集中公示。同時,設立無公害蔬菜專銷區,區內的攤位、柜臺上方必須設立公示牌,標明每種蔬菜的產地、采收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市場內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食品質量公示牌和誠信公示牌。對場內經營者因違法經營被查處的情況、獲得表彰獎勵的情況以及經營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進行公示。
市場舉辦者應當在場內公布市場管理制度以及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機構的地址和電話。
第二十二條市場舉辦者可以與場內經營者協議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用于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雙方應當就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提取、管理、使用和退還等作出明確約定。
消費者在市場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依法向場內經營者要求賠償。場內經營者離場或者市場已關閉的,有權向市場舉辦者要求賠償。市場舉辦者賠償后,可以向場內經營者追償。
(四)進場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條農貿市場進場經營者對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進場經營者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章和市場管理制度,實行亮證亮照經營。
第二十四條進場經營者按照規定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后方可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第二十五條從事熟食加工零售、餐飲業(飲食店、濕式點心、干式點心)、糕點加工零售、醬菜、調味品銷售、非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銷售、干貨銷售、醬腌臘制品銷售、豆制品銷售、水發食品銷售、年糕銷售、機面加工零售以及干貨、副食品店的應當取得衛生許可證,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鮮豬肉和殺白家禽銷售的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進場經營者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衛生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建檔備查的相關檔案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二十七條進場經營者首次購入食品時,應當按食品品種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該批次食品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之后還應每半年索驗一次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所列檢驗項目應包括法律、法規規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關項目。
第二十八條進場經營者應建立進貨臺帳,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保質期、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并定期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限。
第二十九條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進場經營者均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結果報告單。顧客需要了解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的,銷售者必須保證能夠提供。
第三十條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識的相關要求;經營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具有食品藥品監管局頒發的該產品的《國產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或《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
第三十一條從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的,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檢疫的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十二條在農貿市場進行食品現場生產、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地點并具備可封閉的獨立場所。場所的大小應滿足相應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洗滌、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銷售所需要的面積;
(二)具備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給排水設施和洗滌、加工、冷藏和防蠅、防蟲設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食品容器存放應當設置臺架,不得著地放置;
(四)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期間不得佩帶首飾、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鮮和清潔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劑;
(六)營業場所和周圍地區的環境衛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為保證食品衛生所必須的設施和條件。
第三十三條生產、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魚類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隔離;隔夜熟食品必須徹底加熱后再出售;
(二)散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使用的包裝材料應當清潔、無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三)具備食具清洗、消毒條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四)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第三十四條食品銷售者(市場內加工經營者)對在其經營場所內自產自銷的食品,應當建立生產加工記錄。生產加工記錄應當包括食品名稱、用料成分、生產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經營鮮活產品應具備能夠保持產品鮮活的設施和條件。
第三十六條農貿市場禁止生產、加工和經營下列食品或當作食品的物品:
(一)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二)過期、變質、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或使用農藥后尚未超過安全間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六)河豚魚、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蟛蜞、鰲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八)用污穢不潔或者被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裝材料盛裝的食品;
(九)應當取得QS證而未取得QS證的食品;
(十)包裝食品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品質)等級的;
(十一)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十二)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十三)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十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十五)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十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四章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和推進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礎,農貿市場必須建立健全并落實下列以審核經營者資質,協議準入;商品索證索票準入;食品標識標簽審核準入;食品安全檢測準入和健全購銷臺帳制度,建立檔案資料輔助市場準入為核心內容的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和食品經營管理自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簽、標識。
(二)購銷臺帳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三)質量承諾制度。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四)協議準入制度。農貿市場的食品經營者對以肉類、蔬菜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產品為重點的食品,實施“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協議準入制度。
(五)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市場舉辦者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對入場經營者的食品質量管理責任。市場內的經營者均應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建立食品銷售臺帳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六)食品質量自檢制度。農貿市場的食品經營者完善檢測條件,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七)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并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制度。公示信息包括:檢測合格的食用農產品及其經營者;檢測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及其經營者;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處理情況;其他涉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息;市場內無公害農產品推介目錄,同時對農產品銷售者實行身份證登記備案制度,并將上市交易的農產品的品種、數量、產地、銷售人等內容記錄在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以實現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誰主辦、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統一領導、各負其責、標本兼治,把改善市場環境與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把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明確主體。改變市場主體責任不明確、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的現狀。
(二)改善環境。徹底整治市場及周邊環境衛生差的現狀,杜絕亂扔亂倒垃圾,污水漫溢,清掃保潔不及時,垃圾箱(房)破損,市場內廁所設施差、異味嚴重等問題。
(三)規范秩序。整治市場及周邊不劃行歸市、占道經營、攤外攤、亂停亂放、亂懸掛、亂張貼、亂涂畫、違章搭建等問題。
(四)完善硬件設施。完善經營設施,疏通下水,對老舊破損設施進行全面修繕。
(五)落實消防。打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設施,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六)誠信守法經營。強化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建立投訴機制,確保公正公平,不欺行霸市。
(七)強化教育。設立宣傳欄,加強文明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文明創建氛圍,開展評比“放心店”、“文明(示范)經營戶”等活動。
(八)證照齊全。明確市場責任范圍,整治市場證照不齊等問題。
三、健全組織,明確職責
成立區標準化菜場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商務局、文明辦、城管局、工商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農林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衛生局、商務局、安監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各街道、鎮及工業區分管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標準化菜場專項治理工作的統籌規劃,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建設標準、各種管理制度和長效管理機制,負責成員單位之間的組織協調工作、工作督查、獎懲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負責相關文件政策的起草和擬定,制定工作計劃,定期總結工作開展情況;負責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會議材料、簡報及會務的準備。負責定期組織召開農貿市場相關會議,定期組織農貿市場檢查和考核,并落實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
街鎮:按照建設標準,督促市場權屬單位對硬件設施不達標的農貿市場進行改造;組織實施市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落實整治工作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確保完成整治目標任務。
市場開辦者:根據領導小組和街鎮下達的整治任務,按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要求,對市場及周邊存在的臟、亂、差現象進行全面整治,并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對場內經營戶進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鼓勵其文明經營;杜絕場內占道、擴攤和流動經營行為,確保場內通道暢通、周邊環境整潔、商品劃行歸市、陳列規范,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標準,建立健全市場日常管理組織和制度,責任到人,建立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衛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確保市場安全有序。
區商務局: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制定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行業交流和行業檢查。
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對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管,嚴防活禽經營市場發生和傳播疫病;協調配合市畜牧水產局對禽畜產品進行檢疫,市農委對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查、指導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市場相關物業管理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督促協調街鎮及市場開辦者做好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衛生秩序管理,徹底整治流動攤點、車輛亂停放、市場“伸舌頭”、店外店等問題。
區衛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區安監局:落實市場內部及周邊安全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工商分局:依法對市場實行登記注冊,審查確認市場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流通環節的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區質監分局: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范市場計量行為,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
區公安分局:加強對市場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履行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
區消防大隊:負責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制定方案,精心部署。食品安全關系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省工商局*月*日下發《轉發工商總局關于宣傳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后,*區工商局迅速于*月*日印發了《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月活動方案》,對宣傳月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方法、活動安排等予以明確,并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市場合同科、法制科、辦公室負責人及各工商所所長為成員的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為宣傳月活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月*日,該方案被*市工商局以正式文件向全市工商系統推廣轉發(*工商市【*】*號)。
二、組織培訓,提高認識。宣傳月期間,該局堅持“兩個結合”,一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正在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相結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實踐,二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五五”普法、法律“六進”工作相結合,先后組織了全局干部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食品流通行業許可和監督管理(三級九類)業務培訓會;轄區農貿市場(含市場業主、場內經營者)、大中型生鮮超市、食雜店等百名食品經營者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各工商所也分別組織轄區各類食品經營者、農貿市場開辦者等進行《食品安全法》的專題學習和培訓。相關培訓使工商執法人員和廣大食品經營者了解并掌握了《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實質和具體規定,提高了監管執法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水平,增強了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為《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豐富載體,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宣傳單、宣傳欄等媒體,通過深入基層、深入鄉村、深入基地、深入市場等形式,開展以《食品安全法》為基本內容宣傳活動。活動期間,該局制作以《食品安全法》為內容的宣傳展板*面,翻印《食品安全法》手冊*本,宣傳單*份。同時,組織各工商所以及轄區農貿市場、大中型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懸掛宣傳橫幅*條,開展現場法律咨詢、受理投訴舉報等活動*場,取得了良好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的效果。*月*日,由*區政府主辦,區工商局等部門承辦,在*超市門前廣場組織開展了*區食品安全法宣傳月啟動儀式。*區政府*副區長、市工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市工商局市場處*處長等到會并發表講話。活動現場制作了大型拱門、懸掛宣傳大氣球*個,營造了良好的宣傳活動氛圍。啟動儀式中,百家食品經營單位在《食品安全經營承諾書》上簽字,并莊嚴宣誓:“確保食品安全,絕不摻雜使假”。區工商局、衛生局、農林水局、貿發局等部門還根據各自職能,現場展出《食品安全法》宣傳展板,安排人員現場咨詢、受理舉報投訴,豐富多彩的活動深受廣大市民的歡迎。
四、明確重點,狠抓監管。一是在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集中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專項執法檢查和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市場尤其是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二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賦予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三是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加大*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學校工作力度,暢通食品消費者申訴舉報渠道,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消費警示、提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宣傳月期間,共查處食品案件*件,罰沒款*.*萬元,銷毀不合格食品*公斤,查獲私宰肉*公斤。通過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擴大了宣傳月活動的覆蓋面和社會影響力。
區愛衛辦:
按照區治理辦《關于在全區集中開展“深入治五亂,整潔迎五一”攻堅月活動實施方案》和區愛衛辦《關于集中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我委攻堅月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11年4月15日—5月15日,為期一個月。
二、活動內容
(一)深入治理“五亂”,打造整潔優美的新區環境。
1、開展環境衛生清潔行動。集中治理新區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安置小區和施工工地周圍道路的環境衛生,全面清除7處衛生死角,約80㎡。出動120名環衛工人,81小時機械切實做好黃河廣場、三國文化長廊、政府機關周圍、休閑場所等節日及“5.12”紀念活動期間人流量大和人群聚集區域的清掃保潔工作。
2、開展清除“牛皮癬”,規范廣告設置。對新區內新出現的“牛皮癬”進行集中清除,共計清除8處牛皮癬。
3、對新區內破損的市政設施進行維修,對缺損的綠化進行修補,美化新區形象,提升新區宜居質量,使新區市政設施完好率達到98%以上。
4、因地制宜地推進新區環境美化亮化行動。改善新區景觀,以鮮花布景,促綠化“破墻”,美化新區環境,打造靚麗家園,營造歡樂、喜慶氣氛。
5、協助交通、交警、市執法局三大隊、區建設局、東湖鄉對新區攤位亂擺、車輛亂停、工地亂象進行治理,治理了8處攤位亂擺、3起車輛亂停、4處工地亂象。
(二)深入發動全體干部職工,大搞室內外環境衛生。
發動全體干部職工在單位內進行了清潔衛生大掃除,做到了地面整潔無垃圾、無污垢;墻面天棚無灰塵、蜘蛛網;窗明幾凈,物見本色,辦公設施、設備無灰塵、無污垢;資料、書報、物品擺放整齊。檔案柜上無雜物。廁所地面無泥土、無煙頭、無紙屑;大小便池無尿垢、污垢、無臭氣;洗手池見本色、潔白無污垢;綠化帶無雜物、紙屑、塑料袋、煙頭、果皮等;花盆外無泥土、無污垢、盆內無雜物、無煙頭。
(三)抓好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
繼續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公益廣告宣傳,進一步提高新區居民愛護環境衛生的良好習慣,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四)及時報送情況,暢通信息。
及時將活動情況向治理辦匯報,對存在的的問題及時向治理辦匯報并請示解決辦法。
環境衛生優化報告
為掌握我市環境衛生狀況,相識我市對環境衛生的治理所取患上的成效和一些現存問題。因此,本人在假期時間對我市環境衛生進行了一次深切的調查,詳細環境如次:
一、城區商品市場環境衛生現狀
據調查,我市目前共有各類商品市場26個,總營業面積130762㎡。其中大中型商品市場4個(大市場、大市場、大市場、大市場)、農貿市場11個。城區商品市場共有管理人員200余人,其中,專職清潔員120人。從性質上看,事業性管理的商品市場有8家,占30。8%;民營型商品市場16家,占61。5%;股份制商品市場1家,占3。8%。空殼市場1家,占3。8%。4個商品市場配有垃圾站,5個商品市場配有垃圾桶,9個商品市場對廁所每天進行沖洗,9個商品市場有污水管并與市政污水管連接,13個商品市場有公廁,3個商品市場建立了綠化帶,15個商品市場聘有保潔員,9個商品市場由環衛部門代運垃圾,11個商品市場每天進行衛生清掃,6個農貿市場有家禽宰殺場地,并每天進行沖洗,1個商品市場對生鮮經營場地每天沖洗,1個商品市場有肉食類保鮮設施,1個商品市場熟食飲食經營人員辦有健康證,5個商品市場有專門的物業管理機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南貿西街(區局南側)馬路市場(未計入全市26個商品市場內),該馬路市場既無專門的管理機構,也無固定的管理人員。但見有人收費,卻無人進行管理和清掃,致使市場內臭氣熏天,污水橫流,垃圾成堆。環境衛生令人堪憂。
近年來,城區各商品市場管理機構,圍繞經濟發展需要,把環境衛生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辦法,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衛生條件。如市場、市場、市場等,在環境衛生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應的衛生設施配備齊全,每年從收取的門面、攤位和衛生費中拿出部分資金用于環境衛生的整治。聘請了專門的保潔員,并做到每天對場地、廁所、排水溝、家禽屠宰場地等衛生角落進行清理,確保了垃圾及時得到清運。區市場服務中心為改變市場環境衛生,先后對市場、市場進行大規模的改造,使市場環境衛生工作得到全面升級。但也有少量商品市場由于沒有人員管理,也沒有相應的環衛硬件設施,業主自發組織請人打掃衛生。如農貿市場,該市場已整體拍賣,正在改建,原來業主自發組織對市場內環境進行清掃。還有建材市場,該市場原屬區農委管轄,由于建筑商離開,致使物業無人管理,業主也是自發組織請人對場地衛生進行打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少數商品市場對衛生工作重視不夠;二是衛生投入不足,衛生死角多;三是商品市場周邊發展不平衡,易受影響;四是周邊環境有待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五是綠化率普遍低下,大多數商品市場沒有綠化帶;六是個別商品市場環境衛生服務工作走過場、標準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七是環境衛生監督力度不夠;八是熟食飲食經營人員辦理健康證的不多;九是多個商品市場防塵防蠅設施為零;十是治安問題比較嚴重,經常有被盜現象。
三、對策及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商品市場環境衛生好壞,關系到我市省級衛生文明城市的創建,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積極服務,建立綠色通道。環境衛生管理有關部門要對商品市場熟食、飲食經營人員進行督查,對沒有辦理健康證的經營人員,采取上門辦證服務,不符合條件的堅決取締。
(三)、繼續完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對商品市場的環境衛生保持24小時清潔,積極加大環境衛生的投入,建立健全環境衛生各項規章制度。
(四)、建立綠化帶。對有條件的商品市場要逐步進行改造或創建綠化帶和公共綠地,提高商品市場的綠化覆蓋率。
(五)、切實加強市場內的治安管理,建立群防群治、聯防聯動機制,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
20__年我市“清潔城鄉”活動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改善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為目標,深化“清潔城鄉”活動,完善衛生長效管理制度,加快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加強集貿市場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啟動庭院整治工作,深化人文素質教育,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提升群眾的生活品質作出新的貢獻。
一、工作任務
(一)完善長效保潔機制。規范農村保潔隊伍的建設,將保潔隊伍納入鄉鎮(街道)統一管理,配備年富力強的人員承擔清掃保潔工作,對保潔員進行定期培訓,強化工作責任制,切實落實8小時保潔機制,同時保證保潔人員的工資待遇,工資報酬和工作要求相匹配。不斷完善保潔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使保潔工作有人考核、有人監管,工資收入與工作質量掛鉤。進一步擴大衛生保潔市場化運作范圍,建立起規范有序,責任明確、服務到位的環境保潔市場運作機制。
(二)拓展保潔覆蓋面。進一步擴大保潔區域范圍,基本實現行政區域保潔全覆蓋,20__年重點做好4個方面保潔范圍的拓展覆蓋。一是做好庭院及房前屋后的保潔工作,落實農戶房前屋后門前三包責任制,做到無垃圾污物,無渣土瓦礫,無瓜皮果殼;農戶庭院內無衛生死角,物品堆放整齊,院落整潔,綠化帶無暴露垃圾;二是拓展道路沿線保潔區域,將國道、省道、縣鄉道兩側15米范圍納入保潔范圍,做到15米可視范圍內無衛生死角,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拉亂掛,道路沿線潔化、綠化;三是將市級以下重點河溪道納入保潔范圍,強化溪溝的源頭保潔工作,同時對村內所有池塘實施保潔管理;四是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鄉鎮(街道)所屬工商經營戶、企事業單位衛生保潔工作,納入門前三包責任制,逐步解決好工業垃圾的出路問題,規范工業垃圾的處理。
(三)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設施建設進程,完成20__年立項的常安鎮、靈橋鎮、受降鎮三座垃圾中轉站續建項目,開工建設新增的萬市鎮雙體式,湖源鄉、常綠鎮、漁山鄉單體式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合理增建、改造和配置垃圾中轉房、收集房和果殼箱等;結合“百千工程”,加大基礎設施改造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鄉鎮(街道)、村背街小巷、里弄小道的硬化率,繼續實施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工程,完成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池45座,公廁25座,無害化衛生戶廁5000座的建設工作;完成10座生豬養殖場厭氧池建造。
(四)強化市容衛生管理。狠抓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計劃的落實,建設、改造農貿市場陳舊設施,優化市場設施功能,提高市場管理水平,做到合理布局、劃行歸市、管理有序,全面完成20__年農貿市場建設和改造任務;加大對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力度,整治“攤點亂擺、車輛亂停、垃圾亂扔、廣告亂貼、雜物亂堆”的“五亂”行為,保證市場及周邊環境整潔衛生,徹底改變農貿市場臟亂差局面;強化集鎮市容管理,逐步規范經營戶門前三包責任制,取締占道經營、倚門設攤,提升城鎮市容整體形象。
(五)切實提高群眾公德素質。一是深化“清潔城鄉”星期五義務勞動制度。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廣泛發動機關干部、城鄉群眾、中小學生、外來創業人員,開展衛生專項整治,自覺搞好社區衛生、行政村衛生、單位衛生和家庭衛生,自覺增強環保意識、衛生意識、公德意識、文明意識。二是開展“攜手1+6,清潔進萬家”活動。組織全市中小學生廣泛開展“攜手1+6,清潔進萬家”活動,帶動提高全社會的健康意識、衛生意識和公德意識。三是開展清潔志愿者服務活動。組織團員青年、婦女等志愿者深入社區、行政村開展環境衛生、綠化養護、清除牛皮癬等突擊整治活動,并對不清潔行為進行義務監督,引導廣大群眾關注、支持和參與“清潔城鄉”活動。四是開展“清潔城鄉”有獎舉報活動。發動廣大群眾對全市臟亂差衛生死角實施有獎舉報,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輿論氛圍,使群眾在舉報活動中受到教育。
二、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農村清潔工程,不斷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開展“清潔城鄉”活動,營造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順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順乎群眾強烈愿望,它關系到優化發展環境,關系到招商引資,關系到人民群眾健康,關系到群眾生產經營的問題,城鄉環境衛生的優劣,直接體現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文明素質和精神風貌,同時“清潔城鄉”工作也是檢驗干部作風,鍛煉干部作風,轉變干部作風,培養干部作風,塑造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的具體體現,因此,必須把“清潔城鄉”工作納入到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構建和諧社會重要內涵抓好抓實。
(二)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開展“清潔
城鄉”活動,廣大人民群眾是主體。群眾既有享受城市藍天、綠地、美景的權利,更有建設和維護優美環境的責任。只有人民群眾這個“主體”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了,才有產生“人心齊、泰山移”的能動作用。因此,在開展”清潔城鄉”活動中,要進一步廣泛宣傳,大造聲勢,引導城鄉居民改變陋習,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不斷提高素質,增強參與意識。營造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全民動員、全民參與、全民行動的強勢輿論氛圍,使“清潔城鄉”活動成為每一個人的自覺行動。同時,還應通過開展對城鄉居民素質培訓,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良行為嚴管重罰,把“清潔城鄉”與改變陋習提升市民素質相結合。
根據《縣愛衛會關于轉發省、市愛衛辦關于2012年衛生創建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我鎮將迎接五年一次的省衛生鎮創建工作復查。為落實這次復查的各項迎檢工作,進一步鞏固發展省級衛生鎮創建成果,順利地通過這次復查驗收,特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理念,以省級衛生鎮復查迎檢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優化鎮村環境衛生,落實長效管理,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工作目標
按照新修訂的《省衛生鎮(鄉)標準(試行)》要求,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確保愛國衛生組織、健康教育、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病媒生物防制、食品與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社區單位衛生、村級衛生等各項指標全面達標,使集鎮功能、人文素質不斷得到提升,實現人與自然和諧,鎮村一體和諧,社會關系和諧的目標。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鎮村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完善鎮容鎮貌管理、綠化管理、市場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十小”行業衛生管理、除“四害”管理等長效機制;強化鎮、村、企業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管理,延長保潔時效,加強日常管理。進一步明確任務,理順體制,創新機制,努力使鎮村衛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及時補充、添置垃圾箱、路燈;及時維修垃圾中轉站,因地制宜改建公廁;規劃改造集鎮農貿市場。
(三)改善薄弱環節衛生面貌。圍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突擊整治,重點清除衛生死角,落實保潔責任制;加強集鎮主要道路兩旁綜合整治,改善周邊環境面貌;限期整改或取締無照經營、占道經營、馬路市場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建筑工地衛生管理。開展建筑工地、拆遷工地、閑置地塊環境衛生整治,抓好建筑工地民工生活區的各項衛生管理。
(四)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多種形式開展以生態環保為主題的健康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民衛生意識和健康水平,確保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達到省級衛生鎮標準。
(五)加強除“四害”工作。根據四害消長規律,開展突擊與日常相結合的科學滅害工作。專群結合,有計劃、有組織地發動全民開展除四害活動。
(六)做好資料整理工作。對照省級衛生鎮標準要求,注重日常創衛資料的收集和積累,做好資料整理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保證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和系統性。
四、工作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3月份)。召開省級衛生鎮復查工作動員會,全部部署復查迎檢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動員。成立復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制訂實施意見,明確任務和職責。開展全鎮衛生大檢查,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落實責任,限期整改。
(二)整改整治階段(4月至6月份)。廣泛開展宣傳,營造人人創衛的良好氛圍,增強群眾認知度和責任感,掀起創衛復查熱潮。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和大掃除活動,重點是集鎮環境衛生、環衛基礎設施、行業衛生和一些老大難問題的整治。開展除四害達標活動,開展創衛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各項工作匯報材料。
(三)鞏固提高階段(7月至10月份)。嚴格對照標準,逐項逐條自查梳理,發現問題和差距及時整改,查漏補缺,迎接省、市愛衛辦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省級衛生鎮復查是一項民生工程,保的是牌子,得的是民心,受益的是廣大群眾。全鎮各級應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鞏固發展創衛成果的重要意義,把省級衛生鎮復查迎檢工作作為今年的重要工作來抓,增強復查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加強領導。建立由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并建立由相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各工作小組,明確分工和職責,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高標準嚴要求地落實復查迎檢各項工作任務。
今天,市檢查組蒞臨我鎮對我鎮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檢查指導,按照檢查日程安排,我代表某某鎮委、鎮政府對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向各位作簡要匯報:
一、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鎮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0*年成功跨入省衛生鎮行列,并在去年底順利地通過了省衛生鎮年審驗收,城市形象不斷提升,城市魅力不斷增加,為我鎮三個文明建設和人們群眾身體健康營造了一個良好的城市環境。近段時期以來,我鎮城管戰線上的廣大干部職工勵精圖治,兢兢業業地做好各項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質量日益提高,主要體現在“五個進一步”。
(一)公用事業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進一步落實到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我鎮成立了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和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于前日正式掛牌成立,市城管局有關領導親臨我鎮出席掛牌儀式;20個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于4月17日正式掛牌成立。目前,我鎮公用事業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全部落實到位,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下轄環衛所、園林公司、路燈公司和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環衛所擔負鎮中心區的街道路面保潔工作,現有環衛工人89人;園林公司負責全鎮的綠化美化工作任務,現有綠化工人90人;各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辦法,負責本社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現共有工作人員700多人,其中,日常巡查管理人員104人、清潔員458人、綠化工人51人、除“四害”人員114人,公用事業服務人員達到了全鎮常住人口總數的3%。
(二)城市管理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
為規范城市管理,我鎮政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城鎮管理的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了《某某鎮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規定》、《某某鎮建設管理規定》、《某某鎮市政管理規定》、《某某鎮城市環境衛生屬地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定了《某某鎮“門前三包”衛生管理制度》、《某某鎮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鎮“人力三輪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鎮主干道路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實施方案,使我鎮城市管理工作日益規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指導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環衛基礎設施檔次進一步提高
不斷加大對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了整治露天堆放垃圾現象,我們通過近幾年的的悉心經營,共建設了27座地坑式垃圾沉箱。除了2個扶貧村尚未建設完成,其余各村(社區)都已經擁有1—2個垃圾沉箱,使全鎮大部分范圍內看不到垃圾露天堆放。這一做法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這個月初,市建設“五有”新村工作領導小組還專門派員前來參觀考察垃圾沉箱的建設情況。我鎮投資興建的××環保發電廠于去年正式投產運作,垃圾處理量達到1200噸/日,年發電量達到2.61億度,不僅有效地處理了本鎮的垃圾,還承擔著周邊7個兄弟鎮的垃圾處理任務。另外,購置了一批環保果皮箱,按街道人員流量確定間距,在主要道路上放置。
(四)環境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
根據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對鎮中心區大街小巷的保潔時間由原來的16小時提到了現在的18小時。環衛工人在每天早上7時前基本上完成當日普掃,保潔工作一直做到到晚上23:00,使整個白天街道保持整潔。購置了“牛皮癬”清洗設備,對“牛皮癬”進行跟蹤治理,除每天專門派出3人用清洗機沿街進行清洗外,還發動廣大環衛工人在各自負責的路段上,做好保潔工作的同時,對“牛皮癬”行為進行現場監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維護良好的鎮容鎮貌。
(五)城市綠化美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通過多年的綠化建設,全鎮的綠化面積有××公頃,鎮中心區綠化面積××公頃,綠化覆蓋率為31.15%;中心區外綠化面積××公頃,綠化覆蓋率為30.48%。綠化主干道路17條,綠化面積××平方米;綠化次干道21條,綠化面積××平方米;公園16個,綠化面積××平方米;廣場2個,綠化面積××平方米。同時,根據全市的統一動員部署,我們積極開展綠化美化建設,種植人行道樹2000多株、灌木2萬多株,綠化草坪6500多平方米,
二、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尚存在的問題
1、市民社會大衛生觀念不強。不少市民社會公德感不強,不珍惜環衛工人辛勤勞動的成果,隨意倒垃圾、隨手扔垃圾、煙頭、隨地吐啖、高空拋物等現象時有發生,未能形成多掃不如少扔的觀念,有時一段剛剛打掃干凈的路面,沒過多久又被破壞,給環衛工人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壓力。
2、衛生死角仍然存在。一是在一些相對比較偏僻的農村,由于監督檢查較少,形成衛生死角;二是一些插花地和交叉地,由于界線不明,形成衛生死角;三是一些道路旁邊的餐飲店亂倒潲水和垃圾形成的衛生死角;四是一些廢品收購店旁邊和拾荒者聚集點形成的衛生死角。
3、占道經營、擺放、擺賣行為尚未得到徹底整治。有的業主不按要求圍檔,建筑材料亂堆亂放,影響了市容市貌;一些店鋪、排擋等將東西擺到店外,占住人行道。
4、農貿市場衛生管理工作力度還有所不夠。我鎮中心區老市場已經有10多年時間,由于設施方面的先天性不足,給衛生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存在著一些臟、亂、差現象,隨著××新市場的建設和投入使用,要以此為契機,抓好集貿市場管理,按高標準管理好市場,統一進行劃行就市,高臺擺賣,保障市場環境衛生和食品衛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為切實做好我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進一步加強我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努力實現“國家衛生鎮”全履蓋的目標,今后一段時期內,我們要切實做好“五個加強”,為我鎮即將舉辦的第三屆“××節”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為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營造一個和諧的空間。
一是加強環衛設施的投入和提高環衛工人的待遇。進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各項環衛設施,提高環衛設備、工具的檔次,取締手扶拖拉機運輸垃圾和敞開式手推垃圾車,代之于封密式的垃圾運送車,提高機械化清掃化清掃程度,對已經進行改造升級的瀝青路,要逐步實現機械清掃。提高環衛工人的待遇,保障與同等勞動強度的待遇持平,調動環衛工人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二是加強宣傳教育,發動全民共同參與。在電視、報紙等媒體上加強對環境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環衛行業的正面典型進行大力宣傳和推廣;切實搞好每年4月份的“愛衛月”宣傳教育活動,印發傳單、倡議書廣為散發;在各個比較大的社區建立衛生督導員聯系機制,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促進廣大市民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積極參與到愛護環境衛生的行列中來。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建立督導員責任制度,對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的監察人員進行分工,除平時的部門督促指導外,每名監察人員聯系1一2個村(社區)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各環衛辦的工作進行跟蹤督促,全面掌握工作開展及落實情況。在原有的每月城管工作檢查評分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和實施獎懲措施,對檢查的情況不僅僅通報分數,還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并限期進行整改。
四是加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城管工作,需要全社會、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共同參與配合,要進一步落實好“門前三包”制度,各單位、社區要認真落實好門內達標制度。要加強各部門的統籌協調,尤其是公安、城建、工商、交通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城管工作,確保各項城管工作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