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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審慎監管的兩個核心要素分別為監管對象是系統風險,監管目的是金融穩定。金融穩定理事會(FSB)認為,系統風險是金融服務中斷產生的風險,源于全部或部分金融系統遭受的破壞,它對實體經濟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若某類風險僅對單一市場具有影響,但與金融體系的整體沒有關聯,即使影響再大,也不能稱為系統風險。可見,宏觀審慎監管是一個有嚴格定義的專門術語,具有明確的使用范圍。
宏觀審慎監管的主要內容
宏觀審慎監管有三方面內容:一是識別系統風險,即發現、監測和計量系統風險及其潛在影響;二是降低系統風險的發生概率,即通過提高監管標準和針對性監管措施等,預防系統風險爆發;三是緩解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溢出效應,即在系統風險爆發后,限制破壞的程度和范圍,盡可能降低經濟損失。
宏觀審慎監管的對象是系統風險,包括空間和時間兩個維度。空間維度關注跨領域問題,即所有金融機構共同面臨的風險暴露。時間維度關注周期性問題,包括商業周期產生的風險波動,以及風險敏感性監管造成的順周期效應。
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分為宏觀審慎監測框架和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兩個部分。前者通過指標體系識別和監測系統風險,后者側重于研發干預系統風險的政策工具。作為二者的基礎,還應確立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安排,建立監管主體之間的分工合作機制。
宏觀審慎監管的由來
宏觀審慎監管概念可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始于1979年,起因是西方向新興市場發放的大量貸款。1979年6月,英格蘭銀行行長庫克在庫克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前身)會議上首次使用這個概念。他認為,微觀審慎問題(單個銀行貸款)的集合可以成為宏觀審慎問題。10月,歐洲貨幣常務委員會主席亞歷山大?拉法路西將單純針對市場個體的傳統監管方法稱為“微觀審慎方法”,認為必須輔之以“宏觀審慎方法”,將市場作為整體進行監管。這標志宏觀審慎思想的萌芽。
第二階段始于1986年,起因是資本市場金融創新。歐洲貨幣常務委員會報告提出了“宏觀審慎政策”,用于“促進廣義金融體系和支付系統的安全和穩健”。這是宏觀審慎術語首次在公開刊物上出現。
第三階段始于1997年,起因是亞洲金融危機,重點問題是銀行監管的順周期效應。1998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了“宏觀審慎分析”概念,建立“宏觀審慎指標”,用于評估系統脆弱性,并將其納入金融部門評估項目(FSAP)。2000年,國際清算銀行總經理安德魯?奈特在國際銀行監管機構會議上,全面闡述了宏觀審慎監管方法。宏觀審慎監管開始從學術概念走向監管實踐。
第四階段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等系統性問題受到廣泛關注。這個階段,宏觀審慎監管概念得到明確,監控框架趨于完善,監管工具不斷拓展,監管范圍擴展到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宏觀審慎監管受到了二十國集團的高度關注,成為金融監管改革的主題。
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關系
從宏觀審慎監管的發展可以看出,無論是新興市場貸款、金融創新、順周期效應,還是“大而不能倒”等問題,它始終面向微觀活動,并源于微觀活動的集合效應引發的系統風險,是與微觀審慎監管相輔相成的一對概念。微觀審慎監管即通常講的銀行、保險和證券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關注整個金融體系不同,微觀審慎監管主要關注金融個體。
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和聯系
區別
一是監管目標不同。前者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后者保護消費者利益,維持金融機構財務穩健性。二是監管視野不同。前者將金融體系作為整體,自上而下監管;后者關注單個個體,自下而上監管。三是對跨機構共同風險和風險關聯的考慮不同。前者將其作為重點內容,后者認為不相關。四是對集中風險(Aggregation Risk)態度不同。前者認為源于市場個體的集體行為,屬于市場內生風險;后者認為集中風險與集體行為無關,屬于外生風險。
聯系
一是風險來源都主要是微觀活動。比如,金融創新的所有開發和銷售,都是微觀市場行為。二是風險載體主要是微觀主體。從“大而不能倒”的跨國金融集團,到不受監管的特殊目的機構,都是微觀主體。三是風險監測很大程度依靠微觀市場數據。單純的宏觀數據遠遠不能滿足需要宏觀審慎監管的需要,必須主要依靠微觀監管數據。四是監管手段主要是微觀監管方法。無論是監管資本要求,是風險管理規定,還是集團架構要求,都是適用于微觀主體的監管工具。
宏觀審慎監管的職責分工
宏觀審慎監管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以及中央銀行、稅收和會計準則機構等多個監管主體。由于宏觀審慎監管的對象大多是微觀主體,監管工具主要是微觀手段,金融監管機構自然成為宏觀審慎監管架構的核心。這客觀上要求金融監管機構充分利用自身專長,履行宏觀審慎監管的主要職責,發揮主導性作用。
中央銀行可以利用開展宏觀調控和最后貸款人的職能,承擔四項工作。一是控制流動性總量,防止流動性過度泛濫,降低資產泡沫化概率。二是監測系統風險的動態變化,分析系統風險變化與宏觀經濟的相互影響。三是加強支付結算系統、征信系統等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在危機時期提供流動性,參與對危機機構的緊急救助。稅收和會計準則機構的職責相對比較清晰。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應在金融監管機構之間、金融監管機構與其他機構之間、境內和境外監管主體之間,建立跨境監管協調機制,對系統風險開展全面監管。
用一個比喻可以較為形象地說明宏觀審慎監管的職責分工。維護金融穩定如同在魚缸中養魚。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責主要是管魚,要特別關注體型龐大的大魚(“大而不能倒”機構),關注體型不大,但卻能引起魚群恐慌的“鬧魚”(無監管實體),還要關注魚群的集體動向(跨領域關聯)。同時,還應避免飼養方法在魚受驚的時候加強對魚的刺激(順周期效應)。只有這樣,才能防止魚缸被魚撞破。中央銀行的任務是控制好魚缸水量(流動性總量),加固魚缸(支付結算和征信體系等市場基礎設施),協同其他監管主體,監測魚缸的整體狀況(市場監測和預警)等。
關鍵詞 物質的量 摩爾 摩爾質量 阿伏加德羅常數
中圖分類號:G633.8 文獻標識碼:A
物質的量是中學化學中常用的物理量,它是國際單位制中七大基本物理量(米、千克、秒、安培、開爾文、摩爾和坎德拉)之一。初中時大家就已經知道了分子、原子、離子等我們肉眼看不見的微觀粒子,可以構成我們看得見的、客觀存在的、具有一定質量的宏觀物質。這說明,在我們看不見的微觀粒子與看得見的宏觀物質的質量之間,必然存在著某種聯系。那么,聯系他們的橋梁是什么呢?比如:
對于C+O2=CO2這個化學方程式,同學們并不陌生,此化學方程式的含義是:宏觀上表示12份質量的碳和32份質量的氧氣反應生成44份的質量的二氧化碳。微觀上表示一個碳原子與一個氧氣分子反應生成一個二氧化碳分子。可是如果問65克鋅含有多少個鐵原子,40個鋅原子的質量又是多少克?標準狀況下,1L的二氧化碳含有多少個分子?看來需要引入一個新的物理量把宏觀可稱量的物質與微觀粒子聯系起來。
科學上,我們用“物質的量”這個物理量把一定數目的原子、分子或離子等微觀粒子與可稱量的物質的質量和體積聯系起來。也就是說,物質的量是宏觀物質的質量、體積到微觀微粒的個數或微觀微粒的個數到宏觀物質的質量、體積之間的橋梁。
首先,物質的量是表示一定數目粒子的集體,它的符號是n,單位是(mol)。物質的量可以把原子、離子、分子、電子等微觀粒子與宏觀可稱量的物質的質量和體積聯系起來。
理解物質的量的概念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物質的量是一個專有名稱,四個字不能隨意拆開或刪減,例如,不能說“氫氣的量、硫酸的量”,而應該說“氫氣的物質的量、硫酸的物質的量”。
(2) 物質的量是粒子的巨大集體,而不是單個粒子。物質的量只適用于微觀粒子,如原子、離子、分子、電子、質子、中子等。
(3) 物質的量的表達方式同其它物理量一樣,如1mol NaOH或n(NaOH)=1mol 都表示NaOH的物質的量為1mol 。
這就是物質的量的概念及內涵。
其次,與其它所有的物理量一樣,物質的量也有相應的基本單位―摩爾(mol),同樣,摩爾也有相應的計量標準,具體情況如下:
即1mol任何粒子所含有的相應的粒子數目與12克C-12所含有的碳原子數目相等,或者說就是阿伏伽德羅常數個粒子,其近似值為6.0223/mol,其中6.0223/mol,主要用在進行具體的計算當中,準確值NA主要用于概念的判斷。
這就是物理量、單位、計量標準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再次,摩爾質量(M):單位物質的量的物質所具有的質量,其常用單位為g/mol;摩爾質量以g/mol為單位時,數值上等于其相對分子質量或相對原子質量。1mol物質的質量以g為單位時,數值上等于其相應粒子的相對分子質量或相對原子質量。因此,這三個量的區別是單位不同,聯系是當摩爾質量以g/mol為單位、質量以g為單位時三者的數值相等。如二氧化碳的摩爾質量為44g/mol,其相對分子質量為44,1molCO2的質量為44g。因此,這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摩爾體積(Vm):一定狀況下,1mol任何氣體所占有的體積。標準狀況下,1mol任何氣體約占有22.4L的體積。1811年,意大利物理學家阿伏加德羅在化學中引入了分子概念,提出了阿伏加德羅假說,即在同溫同壓下,同體積的任何氣體都占有相同數目的分子。
然后,物質的量作為橋梁把微觀粒子數目與宏觀物質的質量、體積聯系起來。這當中它們都有自己的標準:
最后,在應用物質的量及其相關知識的過程當中還應注意以下兩點:
(1) 物質的量及其單位摩爾只能用來衡量微觀粒子,如原子、分子、離子、質子、中子、電子或有它們構成的粒子集體,不能用來衡量宏觀物質,如排球、大米、汽車等。另外,像 水、食鹽等物質雖然也是可直接感知的宏觀物質,但因它們都是由相應的分子、離子直接構成的粒子集合體,故可用物質的量來衡量。
(2) 必須指明所衡量的粒子的具體名稱,表示形式上通常在單位后面寫出相應的粒子化學式。如1molO2、1molO,分別表示一摩的氧分子,一摩的氧原子。
摘要:化學概念是用簡練的語言高度概括出來的,常包括定義、原理、反應規律等等。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作了嘗試與初探:學會聯系生活,從實際出發辨析概念;教學生學會從宏觀表象深入微觀實質的認識方法;學會抓住關鍵字詞,準確理解概念涵義;學會從不同角度去分析理解同一個概念;學會聯系、對比不同概念形成知識結構;學會系統分類,注意概念之間的聯系。以上初探為個人之見解,僅供參考,旨在拋磚引玉,活躍教研氛圍。
關鍵詞:化學概念 初中化學
一、教學生學會聯系生活,從實際出發辨析概念
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化學教學要注重聯系生活實際,培養學生學化學用化學的意識。例如日常生活中的食物腐敗和瓷碗破碎等變化究竟是物理變化還是化學變化呢?教師可以聯系生活實際分析,食物腐敗之前可以供食用,腐敗之后不能食用。為什么食物腐敗之后不能食用呢,引導學生得出食物腐敗過程中有新物質生成,所以該變化屬于化學變化;瓷碗破碎之前是陶瓷,瓷碗破碎之后還是陶瓷,只不過它的形狀發生了變化,所以該變化是物理變化。從而得出物理變化和化學
變化的本質區別為有無新物質生成。
二、教學生學會從宏觀表象深入微觀實質的認識方法
教師在進行第三單元分子、原子教學時,學生對“摸不著,看不見”的微觀粒子感到很難理解,更難將微觀粒子的運動與物質的宏觀現象聯系起來。例如,為了引出原子概念,證明分子的可分性,可在教學中增加電解水的演示實驗。在實驗中,學生看到兩電極上產生氣泡,用帶火星的木條檢驗正極產生的氣體,看到其復燃,點燃負極產生的氣體,看到氣體燃燒時產生淡藍色火焰。然后引導學生思考:這些現象說明了什么問題?教師結合圖像進行直觀分析:水分子可以再分,水分子是由更小的微粒子構成的,這些微粒在化學變化中不能再分,是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我們稱這些微粒為原子。最后進行總結:水電解得到氧氣和氫氣兩種物質,氧分子由氧原子構成,氫分子由氫原子構成,所以水分子是由氧原子和氫原子構成的。這樣可以使學生把宏觀物質和微觀粒子――分子、原子聯系起來,在腦子里形成微觀粒子的概念。
三、教學生學會抓住關鍵字詞,準確理解概念涵義
化學概念有著極強的嚴密性和準確性,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充分把握化學概念的特點。這樣,可以使學生深刻領會概念的含義。例如,在講“單質”與“化合物”這兩個概念時,一定要強調概念中的“純凈物”三個字。因為單質或化合物首先應是一種純凈物,即是由一種物質組成的,然后再根據它們組成元素種類的多少來判斷其是單質或者是化合物,否則學生就容易錯將一些物質如金剛石、石墨的混合物看成是單質,同時又可誤將食鹽水等混合物看成是化合物。
四、教學生學會從不同角度去分析理解同一個概念
教學生學會分別從宏觀、微觀的不同角度去分析、理解同一個概念,往往能使學生獲得一種“立體感覺”。比如,對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兩個概念的理解:從宏觀角度看,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就是化學變化,而沒有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是物理變化;從微觀角度理解,分子本身發生改變的是化學變化,而分子本身并沒有變化,只是分子間的間隔發生變化的是物理變化。這樣就能更好地區分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兩個概念。又如,對質量守恒的理解:從宏觀角度看,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從微觀角度看,化學變化前后原子的種類、原子數目、原子質量都沒有改變。由此而獲得質量守恒概念的“立體感覺”,能使學生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質量守恒定律。
五、教學生學會聯系、對比不同概念形成知識結構
教材中的概念呈現是零散的,但實質上概念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教學生學會從縱向、橫向等多個方面尋找概念間的聯系,能使學生從各種角度形成知識結構。
1、從物質變化的角度引出不同的概念;
2、根據從屬關系將物質分類;
3、在知識結構中呈現有對立關系的概念;
4、呈現有共生關系的概念:催化劑催化作用;
5、呈現有因果關系的概念:吸水性干燥劑附性吸附劑(脫色劑、除臭劑、濾毒劑);
6、對比呈現易混淆的概念。
六、教會學生學會系統分類,注意概念之間的聯系
一、現有藝術管理理論框架以及它的重要性
國內有關學者把框架定義為人們對某種組織或者事件的主觀解釋與思考的結構。對于藝術管理理論的框架結構,主要注重對藝術管理信息的選擇和重構。針對藝術管理這門學科而言,學界一些學者提出了目前主流的藝術管理理論框架,即把藝術市場作為基本出發點,將藝術經濟管理作為突破角度,把藝術經濟管理分為三大模塊,也就是宏觀、中觀和微觀藝術經濟管理。這三者之間密切相關,目前尚未劃分出明了的界限。盡管有些學者的觀點對于藝術管理理論框架的重構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也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但是具體而言筆者對有些觀點仍尚存異議。
二、當今藝術管理理論框架所存在的缺陷
(一)理論框架的分析過程和結論之間存在沖突
就目前而言,現有的藝術管理理論框架是通過對管理權限范圍和本身內外屬性進行的一種劃分。按照此種劃分方式,可以把藝術管理理論框架分成三個部分,也即宏觀框架、中觀框架和微觀框架。在實際上,如果將藝術經濟管理范圍進行擴大化的話,放在藝術管理范圍的大背景下分析, 此時通過所得結論便會發現藝術管理理論框架實際上應該屬于宏觀上的東西,同時藝術行政管理與藝術產業管理,也未能夠擺脫宏觀藝術管理的控制,此種分類過程避開不了冗余的嫌疑。通過結論分析得出,藝術中介管理應該歸屬于宏觀范圍領域的藝術產業管理,但是在分析進程中,有些學者卻把藝術中介管理劃為微觀藝術經濟管理領域,此種做法明顯使得分析過程和結論之間產生了對立。
(二)藝術產業管理和藝術行政管理被完全隔斷
目前現有的藝術管理理論框架隔斷了藝術產業管理與藝術行政管理之間的固有聯系。也就是所謂二者相互分家,藝術行政管理作為一個獨立的框架分支結構從藝術產業管理中擺脫了出來。各種跡象表明,藝術行業管理不能僅僅自身被包含于藝術產業管理,藝術產業管理應該擁有更廣的范疇,藝術行政管理也應劃屬于這個范疇,且二者共屬于宏觀的藝術管理領域。藝術行業協會以及有關管理機構再對藝術行業進行管理和把控的時候其與政府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該行業的管理的區別僅僅體現在管理主體以及管理所產生的效果的不同。對于其他管理事項來說,比如被管理的對象和范圍在本質上并沒有什么差異,藝術企業的內部管理未被牽涉其中,而僅僅是對多樣的盈利機構和非盈利機構通過規則使他們更加規范化罷了。
(三)微觀藝術經濟管理領域并不包含藝術中介管理
我們通常所說的藝術中介就是指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以某一群體為單位,在藝術市場上充當藝術品流通職能的中間機構。一般情況下根據機構的設立目的,可以將其劃分為三種分類,第一種是致力于傳播文化的非盈利中介機構,第二種是主要為了獲取利益的中介機構,再有就是兩者性質兼有的藝術中介機構,從此看出,藝術中介僅僅在藝術生產方和藝術消費方之間起到一個連接的橋梁作用。這種關系就表明了藝術中介管理是不被微觀的藝術經濟管理所包含在內的,其應被劃為藝術行業管理范圍內,可將其稱為藝術中介行業管理,和藝術生產管理以及消費管理共同構成藝術產業管理。宏觀藝術管理在藝術管理理論框架中的表現形式就是藝術中介、行業、產業等管理所形成的綜合體,該綜合體的各個單體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都注重集合性的組織活動管理。相比較于微觀的藝術管理而言,后者往往注重管理的內在聯系,放在藝術管理理論框架中就表現在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活動中,也即相對于組織內部的相關因素的管理。從以上宏觀以及微觀藝術管理的分析中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藝術中介管理應該并屬于宏觀的藝術管理而非微觀。
(四)藝術管理理論框架劃分標準不確切
國內對藝術管理理論框架的劃分沒有統一的標準,且現有的劃分方式也并不明確,目前主要是根據藝術管理主體之間的區別進行劃分,同時考慮到藝術生產和藝術的流通過程。此種劃分方式存在一個問題,往往導致藝術行業協會和藝術行政管理僅針對藝術管理的主題對藝術市場和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分類,但是對于藝術中介管理來說,卻是按藝術生產流通中產生的作用進行歸納出來的。多種不同的分類標準致使各種類別之間互相交叉和重疊。為了尋求途徑解決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可將藝術行政和行業管理二者共同納入藝術產業管理范疇。
三、對藝術管理理論框架的重構
(一)從縱向角度,可根據藝術管理的作用和范圍來進行劃分,此種劃分模式下,藝術行政管理被歸入宏觀的藝術管理范圍,藝術行業管理納入中觀藝術管理范疇,同時藝術的企業管理就演變為微觀藝術管理范疇。此種通過縱向角度的劃分方式對藝術管理理論框架而言,結構清晰明了,在培養藝術管理人才方面也具有重要的針對性和借鑒意義。
(二)從橫向角度進行劃分,在此角度上可將藝術的具體門類作為藝術管理劃分的依據。實際操作中,是將藝術管理分成四個大的種類,即造型、表演、語言和綜合藝術管理。通過各自的名稱就可知道,各類的管理范圍比較明確。同時我們還可在各類名下設具體平行機構,就拿造型藝術管理來說,該類的管理對象主要涉及造型藝術門類,對其管理主體來說就包含造型藝術的生產、中介和服務組織等。通過類比推理的方式可將表演、語言和綜合藝術管理進行類推。此種框架重構方式方法簡單明確,非常有益于藝術管理門類專業的學生確定自己的研習方向。
一、高等教育資源配置
(一)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內涵
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是指社會包括中央政府、地區、高校和相關部門,對于高等教育事業的投人,其中包括對人力物力、財力等進行配置。
高等教育資源所特有的性質,資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無限性,決定了必須運用科學的方法實現高等教育資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二)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模式
高等教育資源是存在于市場經濟這個大背景下的,因此其配置的模式和運行過程與市場經濟資源的配置有共同點,當然亦有區別的地方。高等教育資源的配置有著計劃、宏觀調控的成分,也有著微觀層面的再分流、再分配。宏觀層次配置和微觀層次再分配的結合最終是為了實現高等教育資源的高效利用率。
宏觀層次配置宏觀層次配置是高等教育資源的第一層配置,它主要是關于總體高等教育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其分配的依據是不同地區、不同學校的需求,以及發展的具體情況。這層次的分配在手段和形式上是多樣的其中包括高等教育市場的調控、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亦包括高校數量和布局的調整、教育投資渠道的拓寬等等。
宏觀配置的重心在于如何把高等教育的總資源分配到不同的地區和學校,其目標是使得高等教育資源在源頭上實現合理分配,使其流向需要它的地方。盡量保持需求和供給的平衡供不應求和供過于求的情況都會給高等教育的發展和學生的培養帶來負面影響。供不應求將在量上不能滿足高等教育的發展速度容易造成高校發展的滯待;供過于求方面使得資源不能分配到該分配的地方,另方面引發資源扎堆或者資源浪費。
2 、微觀層次再分配
相對于宏觀配置,微觀層次的重心在于資源如何實現高效地使用。其目標是在一定數量的高等教育資源投人前提下對資源的使用實現高質量、高使用率,以取得資源利用的最大效益。這與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是異曲同工的。
微觀層次的高等教育資源再分配,主要是高校在現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通過調整學科結構、提高管理效能、更新教育內容以及提高設備利用率和時時更新教育內容等等措施來實現教育資源的高效利用率。
(三)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原則和應注意的問題
配置高等教育資源并不是份文件或者一次座談會議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它需要在遵循定的教育規律和資源配置原則的前提進行才能取得成效。在采取任何方式配置高等教育資源的時候既要遵循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又要權衡宏觀配置和微觀再分配的模式最終審慎地制定出有效的配置方案。
1、 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原則
其一,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實現教育資源配置的高效性前提是在量上要給予保證,其次有關部門需要不斷地更新教育資源保證其在質上的優勢。在分配過程中需要堅持公平的原則但是這并不是平均主義,其追求的是教育資源配置的相對公平。
其二生態觀引導,整體動態平衡原則。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就猶如個完整的生態系統是個涵蓋眾多因素的、具有自己組織和運轉規律的系統。其中包括了相關的子系統如教育資源本身、資源分配者、資源享受者、分配方案等等。這些子系統不可分割它們需要圍繞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整體,相互作用、相互制約。保持種動態的和相對平衡的關系有利于髙等教育資源配置科學性和有效性的實現。
其三,價值規律作用供求關系平衡原則。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過程和市場經濟中商品配置的過程均以價值規律為前提受供求關系影響。教育資源的分配要盡量實現高等教育發展、高校建設和學生培養的供需協調。及時獲取高等教育市場信號得知現有的供求關系狀況以及對未來需求的預測。
2、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應注意的問題
(1)宏觀配置和微觀再分配的界限。我們需要清晰地知道這兩者在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中的位置和各自的目標它們的實現途徑也是不一樣的。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共同作用于高等教育資源分配。
(2)計劃調配和市場調控的結合。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不僅需要按照高等教育市場來配置資源也需要計劃經濟模式的參與。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是計劃方式和市場方式,或者是兩種方式協調綜合后的結合體。計劃調配可以在定程度上緩解市場配置的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后性,減少教育資源的浪費。
(3)配置結構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高等教育資源的配置結構需要借鑒生態觀的原理從生態學角度對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不僅僅從規模數量層面出發,更需要關注教育資源的組織結構和配置機制的優化。
二、多校區大學實現離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使用的幾點建議
(一)計劃配置和市場調控相結合宏觀配置和微觀再分配相輔助
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有關部門應首先了解多校區大學的發展狀況,并對其教育資源的需求度做出評估接著制定出相關的配置政策和方案使得教育資源配置在計劃中有序地進行。在此過程中需要利用市場經濟的競爭性和供求關系等規律,在競爭中、動態中實現供求的相對平衡。再者,要實現宏觀配置和微觀再分配相輔相成的作用,統籌兼顧切不可丟其亦不可厚此薄彼。
(二)準確測度和評價高等教育資源在校區間的配置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整個過程貫穿著國家教育部門和各個高校,是個動態聯系的配置體系。我們需要采用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時時監控、評價教育資源在多校區之間的配置情況采取適時可行的政策對教育資源配置進行髙效調控以保證教育資源的配置符合既定的目標和質量標準。
(三)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資源共享實現相對公平
關鍵詞:稅收負擔 宏觀 微觀
在國際稅收發展的歷史上,中國一直是世界上微觀主體實際稅收負擔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稅收負擔問題也成為長久以來限制我國國計民生發展的主要因素。縱觀我國稅收負擔的宏觀現狀,自1997年至今,我國的稅收收入年平均增長率達到20%左右,而名義GDP的年平均增長速度低于15%,這種稅收增長速度明顯高于GDP增長速度的現象導致我國宏觀稅收負擔不斷增大。目前,一些學者從不同角度對中國的稅收進行研究,通過財政資金用途和支出效率對稅收負擔的高低進行判定上存在較大爭議。因此,本文從宏觀和微觀兩個不同的角度對我國的稅收負擔問題進行分析。
一、我國稅收負擔問題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宏觀稅收負擔在國際上處于中等水平
在國際上宏觀稅負的表示是通過一定時期內稅收總量占GDP的比重來實現的,具體表示方法由小口徑法、中口徑法和大口徑法三種。小口徑宏觀稅負是指全年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口徑宏觀稅負是指全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口徑宏觀稅負是指全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而言,國際上進行稅負比較時都采用小口徑宏觀稅負和中口徑宏觀稅負。有關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自2004年以來的小口徑宏觀稅負和大口徑宏觀稅負都呈現增長態勢,但是盡管如此,我國的宏觀稅負在發展中國家仍然處于中等水平,2006年美國宏觀稅負為38%,瑞典和丹麥等國家甚至達到50%,而我國宏觀稅負不到20%,在國際上處于中等水平。但是自2006年以后,雖然我國宏觀稅負仍然在國際上并未有明顯增大,但是我國宏觀稅負仍處于較快的增長狀態。
(二)我國微觀主體的實際稅收負擔過重
當前,一些學者認為我國稅收負擔過重主要是根據微觀主體的實際稅負來判斷的,微觀主體的實際稅負過重也是我國稅收負擔的一個重要特點。微觀主體稅收負擔過重是立足于個人而不是國家,由于概念和角度不同,筆者認為將微觀稅負和宏觀稅負等同的比較方法是不科學的,二者應進行區別判斷。目前,造成我國微觀主體稅收負擔過重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征稅缺乏規范性,非稅收入成為政府稅收收入以外的絕大部分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罰款收入等。非稅收入雖然在性質上不屬于稅收,但是微觀主體卻必須向政府繳納,這無疑增加了微觀主體的經濟負擔。因此,筆者認為在衡量微觀主體稅收負擔時應該采用大口徑計算方法,但是由于我國對非稅收入的數額缺乏準確的統計數據,目前尚無法準確掌握我國大口徑稅收負擔的具體變化趨勢,但是可以確定的是我國微觀主體的實際稅收負擔一直處于不斷增長的狀態,微觀主體的實際稅收負擔仍然過重,這主要是由我國不斷增加的非稅收入造成的。
二、解決我國稅收負擔問題的對策
(一)實施適當的減稅政策
適時適當的減稅政策可以說是解決我國稅收負擔問題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減稅政策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實施:加快增值稅的轉型;完善“兩稅合并”后的相關配套規定;強化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基數的改革。首先,稅收理論對我國增值稅進行了分類,包括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三種類型由于在購進固定資產已經稅款的抵扣上存在差異,因而對我國財政收入和經濟發展產生著不同的影響。目前,擴大增值稅的抵扣范圍,實行徹底抵扣全部外購貨物與勞務所支付的稅金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成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頒布,促進了我國經濟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在創造一個相對公平的稅收環境的同時,有效減輕了我國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要想真正發揮《稅法》在減輕企業稅負方面的效用還需要一系列相關的配套措施加以輔助;再次,我國對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改革尚未成功,稅前扣除標準對減輕人們的稅負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改革。
(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
從對微觀主體的稅收負擔的分析中可知,微觀主體實際稅負過重不僅是由稅收造成,更多地是大量非稅收入帶來的經濟壓力,因此,減輕微觀主體實際稅負最重要的是規范非稅收入,這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客觀看待非稅收入的作用,非稅收入作為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對政府財政收支結構的合理性有著直接影響,而且對政府目標的實現起著推動作用,因此,政府要減輕非稅收入,而非取消。第二,要規范非稅收入首先要明確非稅收入的性質,合理合法的非稅收入對政府財政有積極影響,各種亂罰款、亂收費產生的非稅收入才是加重微觀主體實際稅負的主要原因。第三,要理順稅費關系,要合理控制數額龐大的非稅收入總量,加快稅制改革。
(三)完善稅收征管的法律制度
解決稅收負擔問題需要稅務部門引起重視,深化征管改革,建立相關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稅收征管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保證稅收的征管最大程度的合理化,并適當減少非稅收入,比如可以建立《稅收征管減免辦法》對稅收征管過程中應當減少的稅種進行規定,建立《非稅收入法》對非稅收入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征收行為明確懲罰措施,鼓勵合理非稅收收入發揮作用,引導我國稅收征管走向一個合理化的階段。
三、總結
綜上所述,我國稅收負擔問題在研究過程中雖然存在某些爭議,但是整體而言我國稅收負擔呈現增長趨勢,雖然從宏觀稅收角度來看,我國目前在國際上仍處于中等水平,但是微觀主體的實際稅負卻比較嚴重,因此,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我國稅收負擔,使我國稅收征管結構趨向合理化是我國稅務部門的首要任務,也是推進國內投資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
參考文獻:
[1]朱青.對我國稅收負擔和減稅問題的剖析[J].稅務研究,2008(11)
論文關鍵詞:宏觀;審慎監管;貨幣政策;調控
0 導語
為了保證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安全、穩定與效率,客觀上需要建設審慎的金融監管體系。審慎的金融監管體系不否認金融監管,而是要加強金融監管,這種監管是建立在對尊重市場自主權的基礎之上,是一種審慎的監管。同時要求有更為深入廣泛的金融監管體系,這個體系應更多的從宏觀角度對金融進行管理,尊重市場的調節和金融體系的效率,對市場的不完備進行補充。
1 金融危機與宏觀審慎監管的提出
1.1 金融危機的爆發及原因評析
2007年引爆于美國的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債券市場危機持續升級,影響逐漸加劇,最終演變成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機。表面上看,此次危機爆發于金融體系最完善、金融創新最前沿以及金融理論和人才最豐富發達國家——美國,而且起端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債券市場這一金融創新領域。危機似乎不同于八、九十年代爆發于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主要集中在貨幣和銀行的危機。然而,imf前首席經濟學家羅格夫等人根據有關金融危機的標準研究,通過將此次危機的資產價格、增長和政府債務等指標同二戰以來發生的重大金融危機進行一系列對比,研究結果表明此次危機和以往的危機并無本質差別。
但是在客觀忽略資產價格泡沫極度膨脹的通貨膨脹目標制的宏觀經濟理論,以及以資本監管為核心的微觀審慎監管理論的指導下,形成的忽略金融監管的宏觀政策框架,必然催生資產價格泡沫,積聚系統性風險,在金融體系內埋下重大隱患。泡沫一旦破滅,積聚的風險迅速釋放,最終演變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給實體經濟造成巨大的沖擊。
1.2 宏觀審慎監管的提出
危機爆發后,國際理論界和實務界都對金融監管進行了深刻反思。為維護金融穩定,金融監管變革在所難免。綜合g20、fsb、bis和imf報告文件來看,金融監管改革目的是保證金融穩定,防止類似的危機的沖擊,預防系統性風險。
改革主要集中在六大塊:
(1)增加資本和提高資本質量,同時改善流動性和緩沖機制,緩解資本監管順周期性。
(2)改革薪酬制度,維護金融穩定。
(3)增強會計準則實效性。
(4)改善場外衍生品交易市場。
(5)對具有系統性重要影響的金融機構妥善處置。
(6)加強全球金融監管合作,強化遵循統一監管標準。其他方面還包括對沖基金、信用評級公司和證券化等方面的監管和改革。部分改革已在逐漸付諸行動并進行了效果評估,有些改革尚處在討論和研究階段,監管改革的機遇與挑戰并存。
當然,以往的微觀審慎監管對于保證單一機構安全,從而保護金融消費者(存款者和投資者)的利益有著積極意義。但是由于微觀監管的固有弱點表明了其不僅強化了順周期性并且未能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在保證單個金融機構安全的同時卻有可能最終導致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因而需要加強宏觀審慎監管。
“宏觀審慎監管”的概念提出已久,地位也隨著此次危機的爆發顯著上升。“宏觀審慎監管”目前尚無明確定義。據已有的文獻來看,宏觀審慎監管主要是相對“微觀審慎監管”而言,金融監管當局從金融體系而非單一機構的角度實施監管,降低金融危機發生的概念,維護金融穩定,密切關注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宏觀審慎監管同微觀審慎監管在監管目標、最終目標、風險性質的對待、機構間風險暴露相關性的重要性和審慎控制的實現方式上都有著本質區別。
當前,金融監管改革依然處在成型階段。為維護金融穩定,總的改革趨勢將向立足于微觀審慎監管的宏觀審慎監管模式的方向發展。其主要的新特征將體現在逆周期性監管政策工具的選用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構建。
2 我國當前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不足與改良
2.1 我國當前金融監管體系的形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金融監管模式也在不斷變革。總得來說,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1984年至1992年的統一監管體制時期,人民銀行履行統一監管職能。
第二階段為統一監管向分業監管的過渡時期。1992年10月證監會的成立標志分業監管的開始,1998年保監會的成立標志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明確分工,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初步形成。
第三階段為1998年后的分業監管體制時期。
其中2003年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一行三會”為基本格局的金融監管體系最終形成,即分業多頭監管的格局形成。為加強協調溝通、信息共享,形成安全有效的監管網絡,監管聯席會議制度被引入。2004年三會簽署了《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在明確各自職責分工的基礎上,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經常聯席會機制。然而監管聯席會已長時間沒召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目前主要由一位國務院副總理定期召開金融旬會來加強監管政策協調。
2.2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不足
盡管我國目前分業監管有利于提升監管專業化水平,有效防止了金融風險傳染效應,但如同大部分分業監管模式一樣,我國當前的監管體系存在不足。錢小安認為我國監管體系不足體現在監管重復與監管空缺并存、監管資源配置低效、監管協調機制較弱等方面。根據引發此次金融危機金融監管方面的缺失,從宏觀審慎監管角度來看,我國金融體系存在三大方面的不足。
首先,缺乏穩健的宏觀審慎分析平臺。系統性風險的有效防范,必然需要對金融體系的數據信息進行整合、分析、檢測和評估,發現金融系統不穩定性的來源,發出風險警示。這就需要一個專門的分析平臺,一方面整合各微觀部門的信息數據,另一方面同時整合分析宏觀部門和微觀部門的信息數據。而目前,我國并沒有搭建這樣一個平臺。
其次,系統性風險防范不足,存在監管盲區。此次金融危機表明,由于缺乏對具有系統性重要影響的金融機構(集團)有效監管,致使這些金融機構過度承擔風險,最終加劇金融危機程度。
最后,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不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需要先進監管理念的同時,還需要有效的完備的金融監管政策工具。而無論是在時間維度上的逆周期監管政策,還是在行業維度上的對系統性風險的有效監控政策,我國都存在不足。
2.3 我國宏觀審慎監管的框架構建
在前面的章節中我們分析提出了我國在金融監管上存在的不足,因此在我國未來的金融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構建中,我們要提出針對性的對策。總得來看,我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有賴于宏觀審慎分析平臺的搭建、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完善以及組織合理安排下的政策協調機制健全。
首先,搭建宏觀審慎分析平臺,建立預警機制。宏觀審慎分析平臺的構建,對系統性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和預警,對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在這一環節的構建大體可分為四步。首先確定平臺,即明確微觀和宏觀數據整合分析的職能的具體承擔部門,可以是“一行三會”當中一個也可以新建一個部門。其二,信息數據的收集和平臺構建后,相關職能部門就得強化對系統性風險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和整理,特別加強微觀和宏觀數據的有效整合,全面掌控系統性風險變化趨勢。其三,系統性風險評估體系的構建。即從金融體系宏觀層面又從銀行、證券和保險等行業微觀層面加強對系統性風險的檢測與評估,加大各行業微觀層面風險評估對金融體系宏觀層面風險評估的支持力度。
第二,完善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從時間維度上說,我國應完善包括逆周期貸款損失撥備和逆周期的信貸政策等在內的各種逆周期監管政策機制。同時,要加強對杠桿倍數的檢測,從微觀和宏觀角度有效控制金融體系的風險過度承擔。完善相機抉擇機制,有效避免危機擴大和擴散。從行業維度上說,要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監管立法,完善對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政策工具,有效監管金融創新、金融衍生產品。完善危機處理機制,設計多層次的應急處理監管政策工具。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最后,合理架構組織,健全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協調機制。組織結構鋪排,各部門政策協調是宏觀審慎監管框架能否成功搭建的最關鍵因素。首先,系統性風險信息的獲得、預警機制的建立、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設定需要各部門明確職責并加強溝通協作。其二,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組織架構設定對宏觀審慎監管的效果有極大的影響。我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中的組織安排,首先是確定宏觀審慎分析平臺,作為宏觀審慎監管總的召集人;其次是三會要加強對各自監管行業的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結合意識;其三,要加強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同宏觀貨幣政策之間的協調;最后,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實施部門要加強同人民銀行、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門協調,制定科學的監管政策并有效執行,提高監管水平和效率,維護宏觀金融穩定。
3 宏觀審慎監管與貨幣政策調控的聯系
在金融監管中,有一項監管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銀行監管。這是由于:首先,銀行業在金融體系占主體地位。其次,在各類金融機構中,銀行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發金融危機的部門。因此,作為我國貨幣政策執行機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必然在宏觀的金融監管中占據極其重要的作用。
而在新的金融機制改革中,基于對資本充足率監管的要求,必然要改革在此前大行其道的硬約束監管機制。但在當前的新的金融運作形勢下,對于資金的過于嚴格的監管可能會導致雁行的信貸減少,進而導致整個社會總投資的下降,這自然不是金融監管希望的結果。
但是在新的宏觀審慎的監管機制下,政府實行貨幣調控政策則可以利用這樣較為完整系統的機制來進行整體的調控,不僅可以提高貨幣政策在有效引導國民經濟向更好的發展方向上進步,還可以在這一較為拔高的視角上有效的規避一些金融風險,更加有效的將我國經濟引導至又好又快發展的康莊大道!
4 結語
關鍵詞:市場經濟;宏觀調控;微觀規制;結構調整;政府
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建立規劃、金融、財政之間相互配合和制約的經濟機制,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與控制,是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目標。除此之外,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落實國家規劃提出的各項具體任務,調整經濟結構和調節社會分配,還需要與產業政策相配合,保持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項微觀規制的基礎工作。
一、總量調控與結構調整
實施宏觀經濟管理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其中,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是政府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實施的宏觀調控主要是指對國民經濟運行總量調控,政府對國民經濟結構進行的調整則屬于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保持國民經濟運行的良好態勢,即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基本平衡,需要政府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宏觀總量調控又稱價值調控或信貸調控,是對社會總供給價值層面的調控,是通過控制貨幣總量而實現的對國民經濟運行的調控,其對宏觀總量的調節是要達到對宏觀供給總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間接約束社會總需求。宏觀總量調控的具體控制力表現在對貨幣發行總量、信貸供給總量、證券市場規模等方面價值總量的控制上及對銀行儲蓄和貸款的利率、銀行法定準備金率的直接變動。宏觀總量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是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擁有宏觀總量調控的職責,卻并不需要天天運作這種對宏觀經濟干預的職能。只有在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偏離正常狀態和秩序時,即社會總供求出現明顯失衡時,才需政府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必要的價值調控。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證實的。根據新古典理論,包括理性預期學派的觀點,政府的宏觀經濟職責只在于維持市場秩序,讓市場的價格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由市場利率和價格的升跌來調節投資、消費、信貸等等,政府不應為減少周期波動、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等目的而對市場的價格信號和資源配置進行直接干預。盡管至今在宏觀經濟理論的研究中,還有不少人傳承新古典理論,主張自由市場經濟,反對宏觀調控,但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對政府宏觀調控的聲音早已銷聲匿跡。
需要明確的是,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認的,而宏觀總量調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這就是說,在政府發揮宏觀經濟管理作用中,總量調控的作用是顯著的、必要的,但卻不能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面來說,總量調控只能解決總量問題,即解決經濟的過熱或過冷問題,解決投資總規模的過大或過小問題,解決國民經濟發展已經或可能偏離基本運行軌道的問題,等等,不能用于解決經濟結構調整的問題。因此,不能將經濟結構調整混同于宏觀總量調控,不能期望通過總量調控改變國民經濟結構,總量調控肯定影響經濟結構調整,但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區別于宏觀總量調控,經濟結構的調整不可用總量調控替代且不同于總量調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內容。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社會生產的兩大部類包括物質生產,也包括勞務生產。兩大部類的平衡包括國民經濟運行中所有產業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平衡。這種結構平衡不僅是在價值層面上探討總量平衡關系,而是對實際生產能力的結構的適當要求,并在整個國民經濟運行范圍內要實現結構平衡。這其中,所有的供求結構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要求。正是從滿足生活消費的需求出發,才產生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結構平衡要求。這就是說,為實現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產品供求結構都只是一種邏輯對應關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費品生產適當的基礎上一層接一層展開的生產消費品的生產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對稱要求。由于生產生活消費品是生產的最終目的,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是社會最基礎的供求結構平衡,所以,在調整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方面,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結構平衡的影響最為基礎和最有連鎖反應效力。
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應從滿足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出發,不斷地對國民經濟的結構進行調整。這種結構調整與總量調控有別,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觀規制的基本特征
對國民經濟進行結構調整屬于微觀規制。微觀規制包含調整結構,卻不只是表現在結構調整方面,還有更多內容。但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多層面上發揮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微觀規制不同于宏觀總量調控的特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長期性
宏觀總量調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進行結構調整的微觀規制具有長期性特征。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政府的微觀規制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的哪個層面,都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必須長抓不懈的內容。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劉樹成指出:“節能減排,以及把住土地閘門等,本屬于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我們常說把住兩個閘門:一個是信貸閘門,一個是土地閘門。信貸閘門屬政府的宏觀調控問題,而土地閘門屬政府的微觀規制問題。但由于政府的微觀規制是‘政府’的職能,很多人就將其視為‘宏觀’問題而歸入宏觀調控職能中。這樣一來,不利于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的貫徹執行。因為宏觀調控是針對經濟運行的短期波動和變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據經濟形勢的‘冷熱’變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時松時緊。但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屬于微觀規制方面的長期任務,卻不能時松時緊,而必須‘長’抓不懈。現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緊了節能減排和土地利用等審批工作,因此經常有人問,什么時候宏觀調控可以轉松。其意思是,什么時候節能減排的審批門檻和土地閘門可以放松。所以,要把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政府的微觀規制從宏觀調控中剝離出來,以利于‘長’抓不懈,下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二)針對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影響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針對性;而微觀規制在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的作用都具有約束被規制者的針對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鋪天蓋地,而是針對具體的局部解決具體的規制問題。如,結構調整要解決鋼鐵產能過剩的問題,就要有針對性地對鋼鐵產業進行有效規制,做出具體的減少產能的安排并落到實處,直至達到調整目的。
(三)績效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影響具有時效性,一旦情況發生變化,宏觀總量調控必須極為迅速地隨之變化,而在此之前的調控即失去時效,不再有延續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微觀規制是長期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具體內容,因此,微觀規制具有政府實際工作成果的績效性,是長期的工作積累,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時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對土地資源的微觀規制,是長年不斷的工作內容,而控制好土地資源,就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績效。
(四)法制性
宏觀總量調控是對國民經濟運行做出的價值調控,雖然是依法實施的經濟調控,但這種調控并不體現具體的法律規制,而更多的是經濟政策層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準確地講,宏觀總量調控表現出很強的政策性,是國家主要宏觀經濟政策走勢的集中體現。但對微觀規制來說,不論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據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辦事,不可能脫離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微觀經濟實體進行規制,因此,就這一點而言,與宏觀總量調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現不同,微觀規制具有鮮明的法制性,表現為任何規制都要嚴格地按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于是,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為具體承辦的政府部門就要依法接受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嚴格制止未經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五)基礎性
宏觀總量調控治標不治本,因此,具有時效性和熱點性,而不能在對國民經濟的調控中直接觸及和解決運行基礎的建設問題。凡進行宏觀總量調控,都必定要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成為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熱點問題。但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治標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擔的各方面的微觀規制任務,都是既治標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嚴格的說,政府在宏觀經濟管理中實施微觀規制是為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各方面的基礎問題,具有基礎性特征。如,政府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就是一種基礎性的規制電力行業經營與發展的宏觀管理手段,可以通過這一手段的運用達到有效約束電力行業的發電企業、輸電企業和供電企業的生產規模、技術進步、網點分布等直接的規制目的。
三、微觀規制的多層面表現
政府微觀規制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多層面進行調整。其職責是市場經濟體制的賦予,是國家法律的規定,是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落實。
(一)調整經濟結構
保持經濟結構平衡是保持國民經濟運行良好態勢的基本面。微觀規制的長期任務之一就是保持經濟結構平衡,因此,政府微觀規制的工作重點就是要不斷地根據經濟運行的情況變化調整經濟結構,基本實現國民經濟運行中經濟結構的動態平衡。通過具體的協調工作,運用適當的產業政策,政府調整經濟結構微觀規制的成效表現為:一方面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另一方面保持市場供求結構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資源。除土地資源外,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還有:石油、煤炭、礦山、河流、風力、海洋、森林、野生動物,等等。耕地是最寶貴的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是全國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憲法的規定,農村耕地是農民集體的生產資料,歸農民集體支配。但各級政府對農村耕地的保護是義不容辭的,必須落實到實處。無論何時何地,保護耕地都是政府微觀規制的重要任務,是政府經濟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農民集體所屬土地由各級政府負責支配。政府對土地資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觀規制權力,是政府參與國家經濟建設和干預國民經濟運行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關,就是做好宏觀經濟管理中最基礎的微觀規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國民經濟運行在實體經濟領域不發生大問題。至于其他自然資源的宏觀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專職部門負責。肩負重任的政府職能部門必須依據國家法律,認真履行微觀規制職責,按國家規劃妥善配置各類自然資源,以滿足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
(三)創辦政府企業
政府企業亦稱公營企業、公共企業、公企業,是政府財政直接投資設立的企業。歐洲共同體在1980年的法規指南中明確地對各個國家都存在的公營企業,即政府企業,界定為:政府當局可以憑借它對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管理條例,對其施加直接或間接支配性影響的企業,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創辦政府企業可直接調整國民經濟結構,穩定和維護市場秩序,滿足居民對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業屬于規制經濟范疇,是政府實施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在世界各國,幾乎無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業構成的規制經濟,只是各國之間的規制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有些差別。目前,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是,中央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減少,而地方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增多。只要直接為民眾服務的責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責任設立企業以滿足社會需求。有關國家安全的生產部門,自然壟斷行業及提供重要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的產業,應是政府設立企業的主要領域。
(四)實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對國民經濟運行的服務還表現在需要實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工商行政管理體現政府部門對微觀經濟實體進入市場經營的基礎服務,為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及其他必須辦理的手續。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務是微觀規制,也是對企業資格的確認。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時代,政府要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各方面服務做到周全而細致。
2就業資質管理。在規范的勞動力市場,必定要突出表現政府的微觀規制作用。這就是政府要對勞動力進行社會保障性質的就業培訓,還要對各種就業的資質給予確認。政府的這方面工作亦屬于微觀規制的內容。這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對勞動力市場給予的規制,是政府引導勞動力市場走向規范的重要舉措。
3行政許可證管理。建立行政許可證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微觀規制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立的行政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內容。由中央政府授權的各專門機構實施的各類行政許可證管理對規范市場和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4反壟斷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建立的政府反壟斷組織機構,負責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反壟斷管理。政府的此項工作屬于微觀規制,是市場走向成熟時產生的微觀經濟對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場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市場是一個特殊的市場,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是一種特殊的市場管理。因此,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微觀規制。在這一領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復雜的規制內容。做好文化市場的規制工作,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6價格管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要市場化,但還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政府對這方面管制價格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工作。
(五)保護生態環境
保護生態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必須體現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具體工作中。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各地區要切實承擔對所轄地區環境質量的責任,實行嚴格的環保績效考核、環境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作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健全環境監管體制,提高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實施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標識和環境認證制度,嚴格執行強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和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制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并監督環保。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建立社會化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運用經濟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與發展事務,認真履行環境國際公約。
(六)保護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極其重要的政府微觀規制內容。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各級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微觀規制工作,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做到:加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加強計量基礎研究,完善國家標準體系,及時淘汰落后標準。優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發展專利、商標、版權轉讓與、無形資產評估等知識產權服務。新晨
四、微觀規制的放松與改善
在市場經濟體制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是重要的基礎,也是政府工作職責的表現。根據國民經濟運行不斷變化的情況,政府的微觀規制運作也要適應變化的情況及時做出放松規制或改善規制的相應安排。
(一)微觀規制的放松
實施微觀規制是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手段對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不同程度的強化干預的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較為順暢的時期,政府微觀規制的干預范圍可以有所收縮,干預強度可以有所減弱,這就是所謂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為戰爭的需要,美國政府投資設立2000多家政府企業,專門生產軍火和其他軍用物資,待戰爭結束后,這些企業全部被政府賣掉,這就是微觀規制放松的典型實例。在我國的市場經濟建設中,根據發展的需要,如果將一項原先政府嚴格規制的項目降低控制強度,那就是單一項目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我國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而現在只是對少數著名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進行管制,這就是比較明顯的政府微觀規制的放松。
關鍵詞:微注塑 成型工藝 CAE軟件
微注塑成型技術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是一門新興先進制造技術。在微注塑成型過程中,由于微制品的尺寸、體積和重量的微小使得與傳統注射成型有很大的區別,微制品結構在普通工藝條件下容易出現填充不滿的現象。熔體在微型腔中的流動變得復雜。因此若能夠對微注塑成型過程進行數值模擬,預測熔體在型腔內流動行為,從而科學地選擇制品、模具設計以及工藝條件的最佳方案,成為提高微制品成型的重要手段。
一、微注塑概念
到目前為止,對于微注塑成型技術還沒有準確統一的定義,但多數研究者都是從成型微小尺寸與微小體積塑件開始研究的。Kukla C等[1]從微型塑件的角度,給出了微注塑成型技術的概念。即微注塑成型技術應能夠成型以下類型的塑件:
1.塑件的整體結構尺寸微小
2.表面具有微細結構的塑件
3.微型精密塑件
二、研究進展
微注塑成型技術同傳統注塑成型技術相比在工藝條件的設置上有很大差別,如果仍采用普通注塑成型過程時的模具溫度和注射壓力,通常會導致微小模具結構的型腔充填不足。然而目前關于微注塑成型工藝條件的具體研究尚未獲得一致的結果。
在Piotter V.[2]等的研究中,使用由LIGA工藝成型的微結構模具型腔進行注塑成型試驗,指出必須通過提高模具溫度才能保證微型塑件的成型質量。對于無定形塑料(如PMMA,PC,PSU等),模具溫度要高于其玻璃態轉變溫度;對于半結晶形塑料(如POM,PA等),模具溫度通常要達到其結晶溫度。而且在多數情況下,塑料熔體在注射機噴嘴處的溫度經常要達到材料允許的成型溫度的上限。同時他們還認為在微結構模具注射成型中,只有預先將模腔內的氣體排凈,才能實現微結構塑件的完全充填。
Kukla C.等也指出,微注射成型過程模具的溫度和普通注塑加工相比必須提高,他們通過采用一種被稱為“變溫工藝”的技術,來控制模具溫度。同時提出,模具間隙在5μm量級時不需要預先排氣,只有當模具間隙小于此值或有盲孔等結構時才需要主動排氣。
Eberle H.與合作者Zumtobel的研究[3]是將上述變溫工藝進行了改進,即只對微型模具的型腔部分實施溫度控制,使成型周期進一步縮短,從改進前的最短周期90s降低到15s,大大提高了微型注塑成型的生產效率。
Yu L.Y.等[4]對用不同方法加工的模具鑲件,包括CNC加工的鋼材料、環氧樹脂、光刻和電鑄的鎳模具零件進行了測試,其特征尺寸從5微米到幾百微米不等。使用PMMA和光學質量級的PC材料,對模具鑲件在不同的條件下進行了試驗,結果發現注射速度和模具溫度嚴重影響微結構的復制精度。
Shen Y.K.等針對厚度為20μm,半徑為150μm的圓柱齒輪在不同的注射時間、模具溫度、注射溫度和注射壓力條件下進行了數值模擬試驗,給出的結論同樣是模具溫度要高于塑料的玻璃化轉變溫度才能達到完全充滿。
Zhao J.等在Microsystem50型微注塑機上進行了一系列微型齒輪的成型試驗和數值模擬,所用材料為POM,采用Taguchi試驗分析方法,得出的結論是計量精度和保壓時間是影響微型塑件成型質量的決定性因素,同時模具溫度也要高于普通注塑成型時的模具溫度。
J.Pfather等人通過實驗發現在截面尺寸相對較大的微流道中,流體的運動規律與Navier-strokes方程相吻合,而當微流道尺寸降至0.8 時,試驗結果偏離方程的計算結果。Dong等利用自制的實驗裝置研究了表面張力,慣性力在微尺度流動中起主導作用的條件,結果表明當入口壓力較大時,慣性力作用強,而表面張力則作用較弱.當流道截面尺寸為0.02×0.1mm時,表面張力對微流體流動起到阻礙作用,導致流體無法完成在微流道中的完全流動。Yao D.G.等對聚合物熔體在微通道中的流動問題進行了理論分析和模擬,模擬是基于宏觀的2.5維方法。該研究最終顯示,只有當模具微觀尺度降至幾個微米或更小時,熔體的微觀充模流動行為才會顯著地區別于宏觀的充模流動。YULY.Lee LY.Koelling Kw指出由于速率和壓力場在宏觀和微觀區域顯著不同,熱傳導系數和壁面滑移在微觀模擬應該加以考慮,實體流模型更接近實驗觀察,中面流和實體流模擬的區別在于在宏觀結構和微觀結構的結合處,三種速度分量共同存在,因此中面流不能很好處理厚度顯著不同的結合處的模擬。
三、結論
綜合上述研究發現,盡管各研究者所用研究方法與試驗條件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盡一致,但有一點結論是共同的,即在微注塑成型中,模具溫度在注射充模階段應比普通注塑成型時的溫度要高。注射充模完成后,為了縮短加工周期需將模具快速冷卻。但對不同的材料或塑件,模具應達到的具體溫度水平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
參考文獻
[1][美]喬治.埃姆.卡尼亞達克斯,[美]埃里.柏斯考克,微流動——基礎與模擬[M],化學工業出版社,2006.
[2]宋滿倉,張巧麗,王敏杰,趙丹陽,微成型領域的關鍵技術,中國塑料,2003,17(9):6-10.
[3]Yu L.Y., Koh C.G., Lee L.J.et al.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 and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injection molding with micro-features. Polymer Engineering and Science, 2002, 42 (5):871-888.
[4] Zhao J., Mayes R.H., Chen G.. et al. Effects of process parameters on the micro molding process. Polymer Engineering and Science, 2003, 43 (9):1542-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