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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如各種木料、油漆、油料、瀝青、架板、各種裝飾材料、復合管材、焊接用的氫氣瓶、氧氣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這些物質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備了燃燒產生的一個必備條件――可燃物。
2、使火災發生具備的另一個重要條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建筑工地做飯、冬季取暖、進行電氣焊切割、防水烤瀝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圖方便,臨時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見慣,由此產生的線路短路、超負荷現象一旦遇到合適環境就會形成火災。
3、建筑工地人員混雜,流動性強,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大多數建筑工地的人員來自農村,年齡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培訓,缺乏消防知識,安全意識差,不懂國家法律法規,技術單一,顧此失彼現象嚴重,這都是導致火災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
4、許多建筑工地由于場地限制,人員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無明顯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員素質跟不上,從員工到管理人員大都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識,這就給火災的發生提供了條件。
要解決這些問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就必須加強管理,平時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制定落實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才能盡可能的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的概率:
1、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每一個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會報火警,能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對于外出打工人員,各地在進行技術培訓時必須加入消防常識內容,提高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從而減少人員流動對消防宣傳教育帶來的不利影響;大型建筑工地必須對員工和管理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把消防培訓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專人分管,嚴格人員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成立必要的義務消防隊和安全組織,定期督促檢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狀況,總結考評,納入考核范圍,與經濟掛鉤。
2、對建筑中使用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嚴格管理。盡量做到分開存放,專人負責管理,存放和使用都要遠離火源;對一些需要高溫或有火源場所使用的可燃材料必要時要進行阻燃處理,條件允許時,可盡量用難燃或不燃材料替代;易燃、可燃材料庫或存放地點要設醒目禁火標志。距施工現場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工地、庫房、人員食宿聚集在一起。在施工區、人員生活區、庫房等重要部位,根據防火安全要求,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備。必要時還要配備滅火毯、滅火沙、水池、防火溝等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燃。
3、嚴格火源、熱源、電氣線路管理。對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應專人負責,現場監護,做到人走火滅,對于工地的做飯、取暖,要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電焊、切割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無論長期、短期工地,堅決杜絕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現象。無論是施工用電還是生活用電,必須杜絕“小馬拉大車”現象,必須要請懂電氣的專業電工負責施工和管理。施工現場要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過期等現象且及時更換。
【關鍵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對策
1 引言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在建施工建筑、裝修施工工地的數目日益增多,這對建筑和裝修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中央電視臺的新臺址的北配樓發生火災,2010年上海的一棟教師公寓發生火災,2012年,陜西省的一處建筑工地宿舍樓發生火災。建筑工地火災的頻繁發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對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進行合理的規劃,管理好建筑工地的火源、熱源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2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
2.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明晰
目前,我國的絕大多數建筑施工單位并沒有訂立清楚明確的消防責任安全合同,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的負責人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往往比較淡薄,建筑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還不夠明晰,并沒有形成相應的消防組織結構,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也嚴重缺乏,我國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部分還處于癱瘓狀態。
2.2沒有按工程標準進行施工
一方面,一些建筑施工單位為了節省成本費用,會選擇使用低價位的易燃或者可燃的材料,這就使得建筑材料的燃燒性標準往往達不到國家的標準,另一方面,有的裝修工程并沒有考慮到消防設施的使用,甚至違規減少了消防安全出口的數量、緊急情況下使用的疏散通道的數量和寬度,在建筑工地施工時,沒有嚴格按照工程的標準進行施工,增加了建筑工程本身的安全隱患。
2.3施工過程用電、用火管控混亂
在用電管控方面,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我國建筑行業的機械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在我國的建筑施工過程中,已經普遍使用了各種易攜帶的電動工具以及其他機械化設備,這就使得建筑工地的用電量一般都比較大。此外,在進行建筑工地施工時,由于大多用電都是臨時性的,臨時性的用電往往使得建筑工地現場有許多的線路,線路的拉接并不符合規范,電線混亂拉接以及分布在建筑工地十分普遍,電線移動的頻率非常高,使得電線的絕緣層破損非常嚴重。與此同時,在一些建筑工地,配電箱的安裝往往很隨意,有的將其直接安裝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來做配電箱。在用火管控方面,在寒冷的季節,建筑施工工人有的時候會直接使用明火來進行取暖。另外,在建筑工地隨意吸煙和亂扔煙頭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在一些易燃易爆的施工現場以及危險作業的過程中,這種行為極易已發火災。
2.4 施工工地火災負荷比較大
在進行建筑施工過程時,會使用到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材料,例如:木質板材、墻紙、油漆以及軟包材料等等。在一些建筑施工過程中,有的還會用到用于焊割的氧氣以及乙炔氣瓶,這些施工設備往往具有較高的安全隱患。此外,一些施工的外墻往往還設有木質材料的可燃腳手架和易燃的防護網,這也增加了施工工地現場的火災隱患。
2.5 建筑施工現場布局混亂
在一些建筑工地的現場,常常出現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雜物到處隨意堆放,嚴重影響著施工工地現場的交通,影響著消防通道的順暢,一旦遇到火災,消防車很難接近著火點。在建筑工地的消防設備配備方面,大多數建筑工地現場并沒有配備滅火設備。此外,對于那些正在進行施工的建筑,其并沒有啟用消防供水設備,遇到火災,其火場的供水將十分緊缺,這也增加了火災撲救的難度。
2.6 違規操作現象嚴重
通過分析近些年來建筑工地火災發生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由于建筑施工人員違規操作而引發火災在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有些甚至還造成了相關操作人員的傷亡。據相關調查,由于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流動性比較大,施工單位對于施工人員的上崗要求往往比較寬松,特別是對于建筑工地的電氣焊作業,沒有形成完善的內部審批制度,在進行建筑工地的電氣焊作業時,施工往往比較隨意,使得操作中往往火花四濺,極易引發火災。
2.7 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
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實際檢查發現:許多建筑工地的施工負責人并沒有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職責,嚴重缺乏施工安全管理意識。建筑施工單位也沒有對相關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訓,加之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流動性有比較高,消防安全的培訓效果也很難保持。此外,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的文化素質普遍比較低,大多都不太了解消防安全知識,面對消防安全問題,大多數的施工工人持僥幸的心理,并沒有認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而且,大多數的建筑施工工人組織紀律性都比較差,對于建筑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是采取敷衍的態度。無論是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員,還是相關的建筑施工人員,對于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現在還都比較淡薄。
3 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對策
3.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
建筑施工單位應該嚴格落實公安部門的相關消防安全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對于建設方、施工方以及監管方的責任應該進行明確的劃分,真正的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防止漏管以及失控局面的出現。切實落實好相關負責人的具體防火責任,可以將負責人的防火責任與其經濟利益相掛鉤,并可將防火責任納入到年終考核當中,建立起相應的獎懲制度,這樣有助于調動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積極性,有助于提高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與此同時,在建筑工地平時的施工過程中,也應該加強消防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潛在消防隱患。施工單位還可以組織相關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好處理緊急情況的預警方案,在建筑工地的禁止使用火源的地區應該設立起醒目的禁火標志,營造起濃厚的防火氛圍。
3.2 提升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來自于農村或者其他偏遠地區,他們的文化水平的認知能力往往都比較低,消防安全的意識也往往比較淡薄,針對這種現實情況,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可以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消防安全培訓,通過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訓,再輔之以實際火災案例的講解,以此來提高建筑工地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3.3 配備齊全的滅火設施
建筑施工單位應該在建筑工地的重點防火部位配備好齊全的防火設備,例如: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以及消防沙袋等等,而且,應該將各種消防滅火器材放置在明顯的位置,以便于發生火災時拿用,并應該在消防設施旁邊做好“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提醒標志。如果臨時用水不能夠很好地滿足消防用水,應該在其附近設立相應的消防水池,以便在發生火災的時候能夠提供充足的水量。
4 結論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建筑工地的數量在快速增長,加強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變得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的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相關的施工單位進一步加以完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建筑工地施工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鄭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及思考[J].硅谷, 2009(8).
按照全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在全市集中組織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為確保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和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全市建設系統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時間安排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全國“兩會”結束
二、工作目標
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結合行業職能,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重點整治,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全力配合做好滅火應急救援準備,以“四個能力”建設為主線,堅決實現“三個確保”。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開展好在建建筑工程火災防控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以為主管領導為組長,相關科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場管理科,負責此次活動的各項綜合協調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建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積極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四、整治重點
重點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著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隱患,特別是對在建的工程項目、人員稠密區的高層建筑、危險品及易燃易爆物儲存區附近的建筑工地等危險性程度較高的工程,要逐一排查登記,并做好檢查記錄,限期消除隱患。
(一)檢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認真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體系的建立情況,工地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責任是否層層落實到位,項目部是否落實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安全員是否每周帶隊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是否跟蹤消除,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執行是否到位,應急預案及應急資源的落實情況等。五)檢查辦公及生活場所消防管理情況
(二)夏季消防檢查未徹底整改的火災隱患和彩鋼板違章建筑
主要檢查臨時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庫房、木工房等場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大功率電器的用電及使用控管情況,是否存在違章違規用電情況。活動板房材質是否達到“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的強制性要求等。凡是未達標的彩板房,必須立即搬出人員,責令2017年11月底前拆除,未按期拆除的,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三)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施工道路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臨時用房建筑面積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單位體積大于1000m3時應設置室外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建筑高度超過24m或單體體積大于3000m3的在建工程要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圖,是否組織開展過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逃生演練,消防通道設置及通暢情況,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立及完好情況等。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管理情況
檢查施工現場動火審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材料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火措施,并且與生活區、辦公區具有一定安全距離,是否嚴禁在建筑工地燃放煙花爆竹等。臨時用電、用火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五)檢查外保溫和裝飾設計施工防火落實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選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材料,施工、監理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對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工程進行施工和監督,嚴格督促現場排查外保溫和裝飾施工工種交叉和可燃材料的臨時堆放造成的火災隱患。
(六)檢查消防教育管理情況
重點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施工現場進行電焊、氣焊、電氣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使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七)要定期組織對本系統內部辦公環境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開展針對本系統、本部門所屬單位、企業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實“六加一”措施。對本系統工作人員加強消防知識教育。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參建責任主體要深刻認識到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杜絕應付、走過場的想法和做法,切實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工作責任層級落實。要針對當前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加以整治。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要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時,對整改不力或造成火災事故的,將從重從嚴處理,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關鍵詞】建筑工地;火災成因;消防管理
1.建筑工地火災成因分析
1.1 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進行分隔,結構簡易,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極易造火燒連營的局面。部分施工現場因施工需要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為安全防護物,也有使用簡易板房作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發生火災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1.2 建筑工地用電設備多且負荷大,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機械設備如塔式起重機、井架、龍門架、攪拌機、電焊機等種類多、用電量大,且隨著便攜式電動工具的普遍使用和臨時照明的需要,如果安全用電措施不當,線路超負荷,容易造成導線絕緣層過熱或短路形成電火花,引燃周圍可燃物。
1.3 建筑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施工中普遍采用電、氣焊割,電爐、噴燈等明火設備,極易引燃工地上存放的易燃材料。更有甚者,部分施工現場存在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例如,進行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無證上崗,操作時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災危險場地沒有事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特別是一些改擴建以及建筑內部裝飾裝修工程,沒有實施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邊營業邊施工。在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較多,存在極大火災隱患。
1.4 施工現場消防設施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在檢查中發現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因此其火災撲救就更為困難。
1.5 隨意降低建筑防火技術標準,違反消防法規現象突出
少數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大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
1.6 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制度沒有落到實處
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且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側采用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未及時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有些工地未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
1.7 臨時建筑消防監管滯后,消防安全意識談薄
工地搭建臨時建筑,是在建設單位取得《臨時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由施工方負責組織實施的。而這一狀況消防監管部門無法在第一時間內掌握,無法對臨時建筑搭建之時的事前檢查和隱患督改指導。建筑工人流動性大,未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消防安全意識較差,僥幸心理嚴重。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設計監督審核
目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重點是建筑本身的消防設計,并未對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給予足夠的關注。為了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應在審核階段就對施工方案中的消防措施進行審核。一是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在審核中一定要準確使用規范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應采用的裝修材料進行要求。二是注意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2.2 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消防檢查
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將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狀況納人審核內容。
2.3 嚴格落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公安部有關條令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監理除承擔消防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外,還應負責對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監管責任。因為監理單位是獨立于建設、施工單位外的機構,不易受外界和工地的干擾,以“獨立”身份行使監管責權,將對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的日常管控更具成效和針對性,更加有利于各類火災隱患的及時發現并有效消除。施工單位應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2.4 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3.5m。同時,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車道作業。民工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2.5 嚴格施工現場的用電用火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要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設立專用倉庫,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重要部位設警示標志。
2.6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加強工地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素質。管理層人員側重加強消防安全崗前培訓,系統了解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重點掌握各類消防安全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不斷提升管理層人員的消防安全的責任意識和做好消防工作的大局使命感。針對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文化較低且民工較多的現狀,施工單位要針對這些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訓,施工單位對雇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一、建筑工程的安全概念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應分兩個方面,其一是建筑工程完成后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安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完成的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和影響使用的問題,這樣的安全問題是由質量來決定的,因此,我們常說安全和質量不可分離也就源于此。安全的第二個概念,是指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這個安全概念與建筑物本身的質量無直接聯系,而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的建筑意外傷害事故。由于建筑行業是事故多發性行業,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可能性較大,從而給國家和社會帶來損失,給家庭帶來不幸。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施工管理,控制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就是我們必須特別重視的問題。
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與存在問題
(1)檢查工程建設質量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質量證明文件和進場復試報告,見證取樣和送檢記錄,質量驗收記錄,混泥土結構的模板與支撐架的設計和混泥土強度及試塊留置。從檢查情況來看,建筑施工質量總體情況較好,但是仍存在一些質量上的問題,如結構尺寸偏差,鋼筋保護偏差,模板支撐固定不夠等問題;(2)檢查各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情況。查在建工程是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報建,招標,是否嚴格按照要求施工,安全資料是否齊全,安全員、安全工程師是否在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到位及揚塵治理是否落實等,從目前檢查情況看,在建工程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了各自的安全管理任務和職責,而管理較差的單位其工地主要問題是:施工工地臨邊防護不到位,個別人員未系安全帶和未戴安全帽,配電箱三相五線制不到位,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文明施工較差;(3)檢查報監備案工程施工用電及機械設備現狀。檢查人員深入施工現場檢隱患,查措施,查制度,所查在建工地都做到了全封閉施工,臨邊防護基本到位,施工用電做到了“一機、一閘、一保護”,設備安全可靠。揚塵治理做到了出入口硬化,建筑物封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克服了建筑工地臟、亂、差現象,做到了內部標準化,外部景觀化;(4)重點檢查各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現狀。查建筑施工現場是否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是否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活動板房及民工宿舍是否符合防火要求等,從檢查情況看,個別單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制度不完善,未進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定期檢查和演練,檢查組已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預防措施與對策
張壽威
摘要:近年來,在建筑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我國加大了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成本控制以及施工技術等方面的研究,然而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對
建筑工程建筑安全消防生產的管理。本文重點論述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存在的問題及整改的體系。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消防,施工,管理
我國建設工程投資規模的逐漸擴大,建筑施工隊伍也在持續增多,這
就給建筑安全消防生產監管帶來了難度。建設工程的安全消防事故造成了
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面對如此嚴峻的建筑安全形勢,建設主管部門
必須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消防監管力度,及時督促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隱患,
避免安全消防事故的發生。
1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狀況
1.1 首先,建筑施工現場除不燃建筑材料外,還有大量的木材、板材、
毛氈、竹架板、塑料、紙張、稀料、保溫材料、安全網、油漆、汽油、電
器、臨時板房等易燃易爆品,在一些裝修施工現場,有刨花、鋸末、木工
板、壁紙、木龍骨、油漆、稀料、油料等易燃易爆品,這些都成為消防安
全安全隱患的因素。
1.2 其實,施工現場大多數勞務人員為農民工或者臨時工,沒有系統的
學習和培訓,疏于管理,缺乏安全施工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知識,安全意
識淺薄,以至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的安全規定。隨
處吸煙及用火不慎等問題時有發生。加之施工現場臨時管、線路繁雜凌亂,
缺乏施工經驗,致使險情頻繁。這次都成為消防安全隱患的主觀因素。
2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監督與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2.1 監督與制約機制不夠健全
首先是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普
遍不到位,部分監理單位沒有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對建設單位持遷就態度。
其次是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混亂。由于多數企業存在以包代管現
象,部分企業不按規定設置進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在建筑工地的
現場,一些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雜物到處任意堆放,嚴重影響著影響著消
防通道的順暢,一旦遇到火災消防車很難接近著火點。材料管理混亂,對
一些安全防護用品未按規定進行檢測,
最后是內部執法監察和處理力度不夠。具體表現為個別公安消防機構
和監督執法人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影響到消防機構建筑消防管理的實際
績效。有的消防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提出的整改意見。
2.2 激勵機制不夠健全
單純消極的監督難以滿足行政制度改革的需要,消防機構既要通過懲
戒制度制約違紀違法行為,也重視利用各種方法激勵機制實現制約和激勵
之間的平衡。而目前建筑消防管理體制在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缺乏有效
的激勵機制,因此,無法調動消防監督人員的積極性。
3 建立健全監督制約和激勵機制的幾點建議
3.1 發揮監督制約的作用
首先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筑施工單位應該嚴格對于建設方、施
工方以及監管方的責任應該進行明確的劃分,把責任落實到人,避免失控
局面的出現。同時也可以將負責人的防火責任與其經濟利益相掛鉤,建立
起有助于調動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積極性,加強消防安全的監督和檢查,
制定好緊急預警方案。設計單位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針對消防安全保障
措施向建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監理單位要依法按規監督并消除不安全
因素。各責任單位應根據消防安全職責與所屬責任部門及特殊工種人員簽
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其次是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合理劃
分各作業區,特別是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來提
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必要的防火間距。同時在施工現場還
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臨時施工現場
應該配備應急搶險器材,臨時用電堅持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為確保
防火安全,檢查時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盡量將消防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再次提高公安消防機構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執法質量,重要的一點是在
機構設置上進行改革。一是提高建筑企業管理層對建筑安全消防生產的認
識,只有企業領導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建
筑工程的操作人員才能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較好的消防操作水平,才會
自覺抵制違章作業及冒險施工;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規范人的行為。要確保
證施工的安全,一方面要加強對企業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的安全
培訓,使之深刻理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是使施工人員
按照程序進行標準化作業,并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消防技術的教育培訓,認
真學習新的安全消防技術標準,從而采取各種途徑保證施工生產標準化、
規范化;第三方面是改進建筑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任何行業的安全基督方
式上是可以相互借鑒、相互結合。 我們可以采用動態跟蹤抽查與專人定點
負責制相結合的方法,指定一名安監員負責對該工地的平時技術指導及監
督現場安全教育和防護措施的實施。這種一人定點服務的方法,既解決了
工地現場安全員技術水平低下的問題,又培養確保了安全檢查的公正公平。
3.2 建立有效激勵機制
激勵的方式有多種,物質性激勵的作用首先來自人們生存的基本需要,
每個人對物質性需求表現出的是主動的力量。公安消防機構應調動成員在
精神上、心理上和事業上努力向上的同時,也不應忽視物質性激勵的作用。
這兩種激勵方式均屬于拉力,而競爭性激勵來自于外界壓力,行為者被動
接受其作用,通常會表現為一種推動力;如果存在不公平競爭則會起到消
極作用。首先是要積極推進建筑行業“獎勵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施工
企業的獎勵方案,建立不同項目的統一的信息化平臺,采取信息化手段記
錄在建設過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況及不良市場行為,并進行屏蔽。其次
是在工程招標和資質年審中進行量化扣分,從建筑市場建立聯動處罰機制,
對于按違反現行建設工程管理法規及時實施違規行為處罰,確保施工人員
時刻牢記安全消防問題,確保建筑工程順利進行。
總之,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能。
利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施工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
通過合理的措施對員工進行激勵與鼓勵,這樣才能保障住戶的居住環境更
加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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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高層建筑工地大多位于城市中心,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較大影響,由于諸多原因,在建高層建筑火災時有發生。20__年11月10日11時14分, __省__市人民中路在建__大廈(26層,地上24層,地下2層,建筑高度98米,建筑面積23000平方米)發生火災,__市消防支隊共調集五個中隊、28輛消防車、165名官兵趕往滅火,經過1小時緊張撲救,終將大火撲滅。起火部位位于建筑物東南角約13至16層處,火災主要燒毀建筑外部腳手架上的防護網及竹制踏板及玻璃幕墻固定架。20__年2月9日晚 20時27分,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的中央電視臺新址在建的附屬文化中心大樓工地(共30層,高159米,建筑面積103648平方米)發生火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并有一名消防員因吸入大量有毒氣體經搶救[,!]無效犧牲。筆者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就在建高層建筑火災發表一點淺見。
一、在建高層建筑建筑特點及周圍環境
(一)建筑物周圍有防護網,外部可燃物多,施工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網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絕大多數外墻節能保溫夾層易起火燃燒。
(二)建筑內部情況復雜,行動不便。由于施工需要,施工現場存放大量施工材料,存放物雜亂無章,影響行動。
(三)建筑工地臨時建筑較多,如倉庫、食堂、工棚等,這些建筑大部分采用竹子、木材、油氈、泡沫板等可燃材料搭建。
(四)周圍地形復雜,建筑材料堆垛多,沒有良好的環形車道。
(五)消防設施缺乏。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設施未建成,施工場地大多采用臨時水源,水壓嚴重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建筑工地消防器材普遍配備不足,存放位置不明顯,部分滅火器材失效。
二、在建高層建筑火災原因
(一)生活用火不慎
首先是高層建筑工地施工用電、用氣、用火量大,而內部設施一般達不到防火要求,臨時布線過多、過亂。特別是冬季,有些施工人員甚至燒木材取暖。其次是施工現場木料、模板、防護網、裝修貼面材料、油漆等易燃、可燃物品較多,而一些小型工地為了方便,往往就地燒火做飯,容易引發火災。
(二)違反安全生產制度
許多工地電焊、電工等特種工操作人員缺乏專業培訓,有的是無證上崗,施工時操作不規范,甚至是違規操作。在電焊、氣焊作業時,會飛迸出大量火星和熔珠,焊接部位、切割部位溫度較高,如果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遇可燃物易產生陰燃,很容易釀成火災。
(三)電氣設備設計不當
施工現場用電量大,但由于建筑工地用電是臨時性的,導致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易引起短路而引發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安裝隨意,有的甚至用普通木箱,存在火災隱患。
(四)缺乏初期火災報警設備
在建工地的火災探測系統尚未建立或不完善,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覺。同時,由于正在施工,樓梯間、電梯井等未封堵,成為火勢蔓延的途徑;多數工地外設的腳手架、防護網易形成立體燃燒。
(五)消防意識不強
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較弱,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國家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未得到很好執行。
三、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特點
在建高層建筑的建筑特點既有一般高層建筑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1、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立體火災。在建高層一旦發生火災,大部分呈敞開式燃燒,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設施未建成,無防火、防煙分隔,火災極易蔓延。 據測定,在火災時,一座高度為100米的高層建筑,在無阻擋的情況下,煙氣順豎向管井擴散至頂層只需要30秒,瞬間整幢建筑即可形成“立體火場”。
2、內部情況復雜,滅火和疏散困難。在建高層樓梯無扶手,樓面孔洞多,電梯井道口無護欄,樓面穿管預排的凸出物多,物品堆放雜亂無章,易造成墜落、跌倒傷害。且建筑物本身大多無防火、防煙分隔,整幢大樓充滿煙霧,進攻人員從進入內部時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往往到達起火樓層時,氣瓶工作時間已所剩無幾,滅火救援的時間受到限制。
3、腳手架和防護物易垮塌。腳手架和防護物多為可燃物,一旦發生火災,在一定時間內,會失去承重能力易造成垮塌。在風力的作用下,起火的腳手架碎片四處飛散,對滅火人員造成威脅,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4、撲救難度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通道狹窄,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車難于接近起火點,作業面較小。
(2)內部情況復雜,戰斗展開困難。
(3)周圍水源缺乏,供水難度大。
(4)由于在建高層下方地形復雜,舉高車難以靠近作業。
(5)樓層高,登高滅火困難,垂直鋪設水帶難度大、時間長。
四、影響在建筑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因素
1、風力、風向
在建高層建筑大部分一旦發生火災,立即呈敞開式燃燒,風力、風向對火災的影響很大,能夠加快火災的蔓延,也是影響煙氣流動特性的一個重要因素。外部的腳手架和防護網起火后,在風力的影響下能迅速蔓延,引起立體燃燒。
2、火災煙氣
火災煙氣的組成取決于可燃物的化學組成和燃燒條件。火災煙氣會造成嚴重危害,其危害性主要來自毒害性、減光性和恐怖性三個方面。毒害性和減光性是對人生理上造成的危害,而恐怖性則是對人在心理上造成的危害。在建高層建筑由于缺乏防火分隔,火災后煙氣迅速擴散,易造成人員傷亡。
3、煙囪效應
在建高層建筑由于孔洞多,預留的電梯井、管道井大多呈敞開狀態,發生火災時,由于煙囪效應的作用,高溫煙氣迅速擴散到各個空間,加快火災蔓延。
4、登高困難
在建高層建筑由于缺少消防電梯及其他輔助登高設備,消防人員不能及時到達著火層展開撲救,消防器材也不能得到及時補充,如遇夜間起火還缺少應急照明設施。
5、現場情況
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通道狹窄,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車難于接近起火點,不便于展開戰斗。
五、撲救在建筑高層建筑火災的幾點對策
撲救在建高層建筑火災,除應遵循一般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技戰術措施外,還應重視以下幾點:
1、選擇正確的登高途徑。
在建高層一般都有施工升
降機,雖是普通電源供給,但進戶線和配電箱都在地面控制,轎箱是敞開的,并緊連腳手架,即使營運中意外停電,人員也能及時轉移,是理想的登高途徑。內部樓梯雖然缺乏扶手,但在火災中也是重要的登高途徑。有條件的可以采用舉高車登高。2、選擇正確的進攻路線。
由于在建高層建筑為保證施工和下部人員安全,一般每隔五層設置保護網,且火災時易迅速蔓延,未燃燒處受火勢威脅嚴重,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宜采取外部垂直鋪設水帶方法供水。內部樓梯一般無扶手,可以利用樓梯間進行垂直鋪設水帶供水,有三種方法選擇,即:一次性登高施放、分層登高施放、原地施放吊升。一次性登高施放對消防員體力要求較高,但技術性要求相對較低,受風力的影響大,用時長;分層登高施放用時最短,展開速度快,但技術要求高;原地施放吊升受建筑物外部影響大,但成功率較高。
3、充分利用內部可用水源。在建高層建筑由于施工用水需要,大多在內部鋪設縱向的臨時供水管道,在每一層有一個出水口,用塑料管相連,雖然管徑細、壓力低、流量小,但是在供水困難的在建高層建筑火災中,在撲救小面積的初期火災中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4、撲救在建高層建筑火災時,戰斗員進入室內展開滅火戰斗時要防止造成墜落跌倒傷害,停車位置選擇要防止高空腳手架墜落;
5、腳手架火災極易把水帶燒壞,在水帶鋪設程序上,可以先垂直后水平,地面部分水帶有條件可用水槍噴射水流,用竹木板遮蓋保護,以防散落火星燒損。
6、夜間火災要注意搞好火場照明,特別是內攻照明,防止人員墜落跌倒受傷。
7、要加強消防員個人防護。在建高層建筑由于缺少防火分隔,消防員受火勢和煙霧威脅的范圍大,內攻人員應一次性帶齊通信、照明、防護等裝備。空氣呼吸器使用時間短,作戰時間受影響,有條件的可以使用氧氣呼吸器。
六、平時應側重的幾項工作
在建高層建筑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應注重平時工作,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全面提高單位主體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督促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有效的火災隱患發現、整改、預防機制,把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2、推動火災預防關口前移,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規章,達到“防消合一”資源整合。強制消防水源、滅火器材、消防車道等設置和配備,落實火災預防措施。重視源頭管理,嚴格建筑工程消防審驗,加大抽檢力度,防止增加火災發生的幾率和危險性。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平安創建工作要求及縣綜治委、縣平安創建領導小組對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創建工作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強化監管責任,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斷提高,進一步開展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創建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范圍和目標
2016年,平安工地創建工作范圍:縣區房屋建筑施工在建工程。
2016年,平安工地創建工作重點: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臨邊洞口、預留口、電梯井口、樓梯口等防護,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防護等事故多發部位,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多發類型和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及法制教育、特殊工種持新證上崗情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法勞動紀律現象”的查處,現場人員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現場實行封閉管理,現場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噪聲、防灰塵揚塵整改措施、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現場消防制度及設施的落實情況,現場環境衛生及食堂衛生管理。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是:塔吊裝拆、腳手架搭設、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支護等。
2016年,平安工地創建目標:市安全文明工地驗收合格率達到市級標準,平安工地合格率達到100%。
三、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4月20日-5月31日),根據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創建工作方案對縣區在建工程各項目標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落實整改,定期進行復查,確保整改落實到位,逐步鞏固平安工地創建成果。
第二階段(5月31日-10月31日),全面開展檢查考評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及相關單位切實做到消除隱患,做好縣區各在建工程申報平安工地的準備工作,積極準備迎接市文明工地驗收小組。
四、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堅持長效管理,對照方案和上級相關文件及要求,督促施工企業進一步完善我縣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及有關制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執法水平,加強治安管理,建立責任明確的治安保衛制度,對外來務工人員實行集中管理、集中住宿,強化法制教育,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活動,杜絕“民轉刑”案件發生,加強現場的消防管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堅持便民愛民的施工措施,實現“五個不發生”目標。
(二)認清安全生產形勢,強化動態監管。加強平安工地創建工作小組領導,強化責任,加大檢查與監管力度,定期召開全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和安全聯絡員會議,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加強對重點企業的動態監督管理,對事故多發企業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發生事故的企業,進行重點約談,共同研究加強安全生產的措施,督促這些企業、地區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健全現場管理機構,確保平安工地創建工作成果的鞏固。
(三)加強對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對高處墜落事故的控制。加強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及現場監督管理,明確建筑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驗收、檢查制度;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監督科室在檢查中認真落實責任,強化檢查。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學校教書育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河北省境內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及駐校(園)各單位,在校(園)內工作、學習、生產、生活的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二章 消防組織
第四條 學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中層單位成立相應消防安全組織,科室、年級、樓宇內的樓層、班級設消防安全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部門,負責對學校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違章、違規的單位及個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學校要確定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并在這些單位、部門設崗位消防安全員,并報學校保衛部門備案。
第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在全校范圍內組建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高等學校要組建學生義務消防隊,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火災情況和應急疏散。中小學校建立學生消防監督員,負責監督、反映消防情況。
第七條 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的人員組成,以保衛部門人員為主體,各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的崗位消防安全員為輔,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培訓,由保衛部門統一領導指揮。
第八條 高校學生義務消防隊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建和管理,保衛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學生義務消防隊員同時是學生宿舍各樓棟消防安全員。
第三章 消防職責
第九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內各部門、各單位及駐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學校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高度重視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服從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
況,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生產、科研、經營、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安排,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四)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知識和技能水平,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滅火和應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練。
(六)制定消防應急預案,發生火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七)學校學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層部門根據各自工作特點負責本部門管理范圍內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設施、器材、供水系統的監管,保證其正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主管安全保衛的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領導保衛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具體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學校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
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二)檢查和監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開展消防
安全檢查,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種途徑、采取各種形式向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負責對崗位消防安全員的管理和培訓,使他們掌握基本消
防知識及相關的消防法規,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各種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進行消防巡查和檢查,督促各單位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六)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指導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訓練和滅火演練。
(七)制定學校的滅火、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八)負責配備消防器材,檢查督促全校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維護和更換工作。
(九)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的消防檢查工作和對火災事故的調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
全情況,及時報告火險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
題。對暫時無法整改的安全隱患采取確實可行的臨時措施,嚴防發生
事
故。
第十一條 學校各單位出租房屋和租賃經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單位負責,承租單位應遵守出租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在校內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及本規定的內容,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防火巡查制度。學校應指派專人負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巡查的情況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非重點單位的重點部位必須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當場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十四條 防火檢查制度。校內各單位的防火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校消防檢查。防火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防火檢查檔案。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無法當場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加強防范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學校有關部門對全校依法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防火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十五條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管轄范圍內不得擅自動用明
火,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火的,應按規定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辦理許可證,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經審核批準后方能動火。因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電工、焊工、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當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確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條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堅持人走拉閘斷電。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規定學生在宿舍用電范圍。
第十七條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區不準生產、
經營、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因教學、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必須執行國家關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學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不得在師生員工居住、學習場所及周圍200米內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物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單位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和管理。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
電。安裝使用電器、煤氣、液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學校供電、供氣及維修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第十九條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保衛或安全主管部門統一負責,配置、維修器材必
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學校建筑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各單位、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要經常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失效的應及時更換、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
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內各消防重點部位,應結
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各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并報保衛部門備案。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實常規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時必須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完好、檔案詳細、有細致可操作的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一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申報制度。學校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向保衛部門申報,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衛部門有權責令其緩辦、停辦、并當場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二條 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設計中,符合國家標準化或行業標準。工程項目的消防計劃,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有關法律和技術標準,從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都必須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審核監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須由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原防火設計。與施工單位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簽訂工地防火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要負責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況需要搭建的,必須書面報告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核準,或視情況轉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核準。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樓群安全間距上違章搭建。
第二十三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校會班會、講座、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重點崗位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各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
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第二十四條 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校內各單位、部門
任何時候都應當無條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嚴禁各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嚴禁在公用走道、高層建筑的通道上堆放雜物。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第二十五條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盡快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學校消防領導小組、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明確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部門、人員的責任。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鼓勵師生對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要對舉報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主管部門應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賬督辦。
第二十六條 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學校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及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預案。其內容應包括: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指揮人員、行動組、通訊聯系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實戰演練,并結合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責任部門、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值班人員應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各消防重點部位、崗位的各類檔案資料,都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衛部門存檔。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四)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五)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六)火災情況記錄。
(七)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二十九條 獎懲制度。學校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終考核、評比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對做出成績的義務消防隊員要進行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安全制度,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