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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以及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安全問題已經成為整個建筑行業所關心的重點問題。作為建筑行業重要的一份子,監理工作已經越來越多的為人們所重視,作為把控質量關安全關的監理工程師來說這更意味著一種責任和義務。
關鍵詞:安全生產,職責,要求
中圖分類號:U415.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正文:
安全生產工作在注重生活質量的今天來說,已經越來越多的為人們所重視。在建筑業發展的進程中,監理工作在安全生產的過程中逐漸扮演著主導者的身份。為了保證施工安全有序的進行,監理單位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如果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的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著發生安全事故的隱患,應當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對于情況比較嚴重的,應該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的報告給建設單位。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承擔監理責任。
在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上總監理工程師應該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監理管理制度并且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簽字。在項目的進行中,專業工程師要求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專項監理實施細則,與此同時定期檢查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進展情況和施工單位是否按照安全生產的有關原則進行施工。對于監理員來說要在專業工程師的指導下做好檢查和監督的有關工作,在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時候能夠及時的報告以避免事故的發生。同時對于專職的安全監理人員來說,就要認真地做好對于施工單位各種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人員的上崗證書進行檢查。核查現場機械設備的驗收手續,并參加各種安全檢查,做好對于安全監理資料整理等方面的工作。
在上述的內容中,我們明確的說明了在監理工作的過程中各部分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不難發現,安全生產貫穿整個工程的各個方面。對于我們每個監理工作人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合格的工程是與每個崗位上監理人員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同時這也讓我們明白責任的重要性和監理工作的使命感。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在保證工程實施安全的同時更能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和使用安全。在加強承建單位自身對工程質量管理的基礎上,由工程監理單位介入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管理,對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著重要的作用。在工程監理單位對于施工階段工程質量控制的工作重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對于隱蔽工程在隱蔽之前要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對于工程中比較重要的部分要進行旁站監理和跟蹤控制,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對施工階段的測量和放線進行檢查和復檢,對于復檢不合格或復檢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的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
對于進場設備和材料要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材料和構配件監理工程師有權禁止材料和設備應用到工程中去;
對施工單位進行監督,保證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設計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總體質量;
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與業主方簽訂的合同及相關要求進行施工;
對于施工的主要部位和主要環節以及技術復雜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加強檢查力度;
監理單位還應對施工單位使用的儀器和設備不定期的抽檢;
對于現場的施工人員,監理單位應該進行監督保證施工人員按要求施工,安全生產;
對于在監理工作中處理的一些施工事故應作好記錄,并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醒施工單位注意;
對于重大事故應及時的報告給建設單位。
上面描述了監理單位對于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控制的幾個方面內容,我們不難發現,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視。做好監理工作不僅僅是對工程負責,對于施工方也是一種負責人的體現。其實建設和諧社會體現在社會工作的各個方面,在建設行業,這種和諧也維持著業主和施工方的信任與合作關系,而監理恰恰起著這樣的作用。“安全第一,以人為本”成為了我對于這個行業最深刻的體會,相信這也是每個監理人始終堅持的信念和我們不能推卸的責任和義務。
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熟悉這些法律法規能幫助我們更好地保護自己也能更好地為他人負責。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任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單位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本著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的原則,每個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所了解的也僅僅只是一部分,監理行業未來的發展需要我們每個人共同努力,創造一個和諧規范的環境。給我一個希望,還您一份信任。讓我們共同努力為了本行業未來的發展貢獻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
參考文獻:《建設工程監理百問及實例》
1)我國國情決定了工程監理的實施范圍主要集中在施工階段,而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存在較多的難點,如:
a.工程變更。在施工階段中設計的變更和漏項較為普遍,對工程的造價和施工進度等都有較大的影響。監理單位應盡可能減少工程變更,但也不應逃避變更,適時適當的提出變更,既可以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又可以減少投資。
b.監理單位的內部管理。監理單位中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素質以及職業道德素質參差不齊,增加了管理難度,監理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科學的管理體制,加強內部管理,尤其是監理公司和現場項目部的兩級管理。重點做好現場監理工作的考核、標準化戰略的實施、用人機制的完善和監理責任風險的防范及規避。
c.明確監理單位與業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從契約關系角度看,監理方是受雇于業主方的,業主往往認為監理方是打工的,在現場指揮監理方理直氣壯,認為甲方是老板,一切都得聽老板的,這種公司制的管理和工程管理完全不是一回事。如何做到讓業主明白自己和監理方的權利和義務,是我國監理制度發展的一個大難題。當然,如何讓業主將權利下放給監理方,關鍵還要看監理隊伍的素質以及監理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d.行政部門的影響。在部分重點工程上,行政干預過多,在造價、質量與進度發生沖突時,更多地看重進度,往往由于提高政府的政績和GDP的增長,要求短時間竣工,造成施工工序混亂,管理松懈,增加造價。
2)針對以上問題,工程監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手段,進行造價控制。
a.加強動態控制。在工程建設期間材料價格的波動、國內經濟發展情況等都將會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同時由于設計的變更和漏項以及其他變更也會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所以監理單位應及時根據市場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對所發生的偏差隨時糾正,并且在設計變更之前要實行工程量及造價增減分析,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做好現場簽證記錄工作。
b.加強監理隊伍建設。首先,監理單位應在監理組中配備專業造價控制人員,減少對影響價款的變更簽證不規范現象;其次,監理單位要借助于監理項目,對既有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升監理從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監理素質,加強經濟法律和工程經濟管理的意識,提升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成為懂技術、懂經濟、懂管理、多學科的復合型人才。在制度上必須建立獎勵制度、懲戒制度和監理人員培訓制度,要明確工程監理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是一種相當復雜的智能勞動,需要敏銳的觀察力、精湛的專業技術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要加強監理隊伍的建設,提高監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才能高效合理地對造價進行控制。
c.工程計量支付。建設項目的總量確定后應該對階段性的計量進行控制,采用以工程結構部位劃分計量段的方式進行工程計量,工程支付可按月進行支付,單元工程完成并報驗合格再進行單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結算簽證表審核,然后進行工程支付結算審核統計表簽發,最終支付月付款證書簽證,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有條不紊的對工程的計量進行整體的、全方位系統的控制,監理單位應該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對工程計量支付進行控制,造價監理工程師要做好工程經濟簽證,要嚴格審核工程計量和工程價款的支付,防止“超前支付”,從而把工程造價控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概算范圍內。
d.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監理單位應著重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教育,應組織監理人員學習建設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建設監理合同,要求監理人員必須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切實履行合同,遵守行為規范、遵守監理宗旨,公正的處理問題,只有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才能有效合理的控制工程造價。
e.加強信息管理。工程信息是監理單位、業主、承包商決策的依據,也是監理單位實施動態控制造價的重要依據,所以應加強信息管理,保證工程信息的真實、及時、完整、準確。
f.健全法律體系,加強行政管理,加重懲罰力度。我國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是從1996年起才進入全面推行階段,由于建設監理制還處于建立和實施的初級階段,各方面經驗積累明顯不足,使得我國工程監理方面發展相對落后,同時在我國長時期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下,業主的隨意性很大、合同意識差,監理是我國借鑒西方的管理模式,咨詢監理業也是在西方發達國家市場經濟比較成熟后形成的,是由于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后客觀上需要第三方來監督協調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屬于市場行為。而我國是先有監理,后有監理市場,屬于政府行為,所以我國的社會化的監理模式還有待形成,應該制定全面而明確的監理制度法律文件,加強并規范監理的公正、公平競爭的招投標制度,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理確定程序的監管和相關制度的制定,嚴格監理招投標和評標程序,形成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同時政府監督部門應加強對建設單位的工程監督工作,加大建設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提高監理企業的競爭意識,強化監理合同的嚴肅性,嚴格按照規范執行,明確業主方與監理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改正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
關鍵詞:監理;工程建設;作用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城市化進程加快,使得建筑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在工程建設階段,保證工程質量是提高建設單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基礎和前提。工程監理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在對工程建設施工實施監理時,監理的對象既包括施工工程本身,還涉及對施工單位行為的管理工作。在工程監理制度施行期間,工程監理也出現了諸多問題與缺陷。因此,本文對工程監理作業進行討論,并分析當前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措施,對保證工程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建筑工程監理現狀
監理工作在國外已經廣泛推行,有效地提高了建筑施工的質量。而我國推行建筑工程監理的時間比較晚,發展速度慢,這也造成了當前監理工作的不健全。監理單位主要是由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專業化的服務機構,作為施工單位、業主之外的第三方單位,具有更加公平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工程目標的實現。我國推行建設監理制度以來,建設監理的法規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其主要的表現為:
1.1、應該將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及時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可以使得建設監理制度在工程建設之中的地位獲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障,進而將監理單位市場主體地位得到確定。
1.2、不斷制定監理隊伍的市場準入規則
建設部應該頒布的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監理工程師考試以及注冊辦法,不斷明確規定了監理企業以及監理人員展開監理業務需要具有與之相應資質以及資格條件。
1.3、監理工作開始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從2000年12月開始,建設部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一起頒布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可以不斷推進系統全面規范監理工作。
2、建設工程監理的目的
建設工程監理要實現的目在于“力求”實現項目目標,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將不是,也不可以變為任何承包方的工程承保人或者是保證人,則是因為任何承包方與項目投資者是承發包的關系,其必須承擔承包風險。項目投資者以及承包方對于他們的合同義務只可以確保其完成,但是作為第三方的監理單位則沒有必要承擔其雙方義務的義務,建設工程監理則是一種技術服務性的活動,在監理過程之中監理單位只會承擔其服務的相應責任,建筑監理不需要直接做好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采購,因此也不需要承擔這些方面的直接責任。由于建筑監理行業的存在,使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更高,速度更快以及較好的質量,因此,工程建設監理企業需要承擔全部工程項目的監理責任,同時也是在監理合同之中確定的職權范圍之內的責任。檢查以及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將質量事故隱患隔絕在初發階段,對于工程的特點以及合同之中簽訂的質量等級、建設方的要求、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等情況,需要確定監理方監控的目標以及標準,保證監控的內容以及其各自的職責、權利,訂出監控的工作制度以及程序,實現施工質量監理工作正規化管理。
3、工程監理的作用
3.1、促進工程項目的合理發展審核施工單位資格,對工程施工的各階段實施管理,并將這種管理落實到施工中的各個環節,貫穿施工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施工監理能夠提高工程建設的效率,確保工程質量,促進工程管理的發展。
3.2、對提高資源利用率具有重大意義工程監理是由業主授權,對工程進行監督控制的專業化服務項目。工程監理需要負責多種多樣的工作,包括了質量的把關、合同的管理、資金的使用、工程進度的調控等。通過對各方資源的協調和調度,實現建筑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3.3、便于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第一應該要求政府對于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做好全面的監督管理,而這也是就最為基本的約束,同時也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還要建立一種約束機制―建設工程監理制。建設工程監理制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結合的方式,一方面,可有效地規范各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當建設行為的發生,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其不良后果,這是約束機制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工程監理單位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適當的建議,從而避免發生建設單位的不當建設行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3.4、進行工程造價控制。依據甲乙雙方的承包合同以及投標報價,可以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單以及造價表、進度款撥付計劃表。承包商應該依據已經完工程量編報月進度款來申請,專業監理工程師需要各自核準本專業的已完同時質量合格的工程量,依據造價清單計算出應付額報告總監,總監核準之后應該簽發月進度款付款通知,經過甲方審核之后進行撥付,不需要總監簽發的付款通知,甲方不需要進行付款。
3.4、全面監督工程質量。工程監理對工程質量起到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工程施工中,離不開工程監理的全面監管。工程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中發揮著重大作用,能夠有效制止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不合理的施工方法,預防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現象。
3.5、完成竣工驗收。依照設計文件資料全部結束之后施工任務后,項目總監需要組織各個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查,使用功能復雜的工程還要進行系統功能試驗、檢測或系統聯動試驗。竣工預驗收一般由項目總監主持,現場三方參加,有時要求勘察設計單位也參加。存在的問題,需要第一時間則應該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且依照整改通知單逐項檢查落實。竣工預驗收結束之后,通過項目總監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也可以在這個基礎之上來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此報告應該通過項目總監以及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簽字。
4、完善監理工作的相關措施
4.1、提升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
工程監理需要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整體專業素質以及能力,在市場競爭之中,實質上是人才的競爭,監理行業的有效發展同人才的發展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面對當前的情況,則是監理人員的素養同工作技能參差不齊,沒有辦法滿足相關需求。應該要做的就是不斷調整監理人員的結構,可以聘請一些年齡較小,但是自身的專業技能以及素質都較好的高學歷人才。在選拔人才之時,還需要考慮到工程監理工作之中的管理技能,其主要的原因在于監理工作本身是以將技術與管理結合的工作,對人才資源進行優化配置,需要不斷調整以及補充缺乏的人才,這樣才可以不斷滿足工程監理工作的要求。接下來應該對在職的監理人員以及新招進來的人員做好有效地定期專業培訓。
4.2、業主對工程監理單位的正確定位
在建筑工程監理工作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問題,例如只重視對工程質量的監理等,這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業主對監理工作的認識不夠全面。有些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就是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理,所有的工作都必須遵守業主的要求。但是事實上,業主和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委托和被委托,業主通過合同規定監理單位可以代替業主工作,業主是沒有權利過問的,但是當前的業主認為是雇傭了監理人員,所以必須聽自己的,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為。監理單位必須對自身有個正確的定位,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來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利益。
5、結語
工程監理行業對于確保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經濟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工程監理工作,才能有效確保工程質量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雷項生.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之研究[D].清華大學,2012.
[2]王瑞波.建設工程監理的現狀分析及規范化研究[D].鄭州大學,2013.
關鍵詞:建設工程 監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有效的監理工作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工程監理機制,規范工程建設監理活動的行為,學習有效的先進管理方法,將是我國工程監理的主要工作。本文分析了建設工程監理的現狀,闡述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原則,最后提出了建設工程監理控制要點。
一、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現狀
1、我國監理制度起步較晚,在制度方面存在諸多缺陷。近年來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但有了監理后,有些業主忽視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質量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多以掛靠形式出現,表面看資質等級符合要求,實際現場技術管理能力欠缺。目前監理單位的工作權限僅限于進度和質量的控制,但隨著工程管理的綜合程度越來越高,監理單位行使權利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往往處于有職無權的尷尬地位。
2、監理單位缺乏獨立性,專業性低,目前許多監理單位是依托設計院、研究所或集團而存在,缺乏獨立性,也影響從業人員的責任心。
3、監理收費標準已經不能適應現實情況發展,缺乏科學標準,一些監理單位盲目壓價,導致出現“優汰劣勝”的不正常現象,形成惡性競爭。
二、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原則
1、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
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工程監理中必須尊重科學、尊重事實,組織各方協同配合,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為此,必須堅持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業主與承建單位雖然都是獨立運行的經濟主體,但他們追求的經濟目標有差異,監理工程師應在按合同約定的權、責、利關系的基礎上,協調雙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約定建成工程,業主才能實現投資的目的,承建單位也才能實現自己生產的產品的價值,取得工程款和實現盈利。
2、監理工程師承擔的職責應與業主授予的權限相一致
監理工程師的監理職權,依賴于業主的授權。因此,監理工程師在明確業主提出的監理目標和監理工作內容要求后,應與業主協商,明確相應的授權,達成共識后明確反映在委托監理合同中及建設工程合同中。據此,監理工程師才能開展監理活動。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監理單位全面履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承擔合同中確定的監理方向業主方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在委托監理合同實施中,監理單位應給總監理工程師充分授權,體現權責一致的原則。
3、綜合效益的原則
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既要考慮業主的經濟效益,也必須考慮與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建設工程監理活動雖經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才得以進行,但監理工程師應首先嚴格遵守國家的建設管理法律、法規、標準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責任感,既對業主負責,謀求最大的經濟效益,又要對國家和社會負責,取得最佳的綜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條件下,業主投資項目的微觀經濟效益才能得以實現。
三、建設工程監理控制要點
1、質量控制在工程建設中,質量是工程建設的關鍵。工程監理員必須對工程建設中每一環節的質量嚴格把關,對影響工程質量的如原材料、施工工藝到成品等必須進行全面監理。全過程監理是質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對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對工程準備階段的控制,是整個質量控制的基礎,特別要加強對測量成果的復核試驗數據的審批,組織會議對施工工藝進行慎重選擇。事中控制要加強旁站監理,對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工程必須全過程全天候全方位地進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記錄,做到旁站與巡視相結合,對施工中突發性問題應及時果斷處理。加強對進場材料的檢查,檢驗和抽查,嚴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
2、投資控制投資控制是監理工作的三大控制目標之一,是影響監理業績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監理工程師做好監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內容。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不同特點和工作內容,采取相應的措施與手段,實施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在工程實施階段監理工程師控制投資的主要工作是審批工程進度款,處理工程變更和索賠,審核竣工結算等。監理單位從設計階段應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進度控制,嚴格以批準的設計概算為控制目標,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做出工程量清單和工料說明,協助業主通過招投標選擇承包商。控制造價、設備費、材料費是工程直接費的主要組成部分,對整個工程的造價有著重要的影響。在監理過程中,要引進競爭機制,進行材料招標工作,保證產品質量,以降低工程造價。監理工作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必須在國家法規政策的范圍內,保證每筆工程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3、進度控制工程項目建設的進度在實施中是一個動態的有機整體,施工進度是整個項目進度控制的關鍵,它的運轉是否正常,直接關系到項目是否按預定日期交付使用。實施三大控制應堅持以進度控制為龍頭,明確進度目標是防止進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級預控是進度控制的基本手段,進行自上而下的目標分解,預知并創造各級目標實現的必要和充分條件,方可保證計劃目標的切實可行。施工進度的控制過程是一種動態的過程,監理人員必須時刻把握主要影響因素,認真分析并解決主要矛盾,及時或提前提出調整意見,確保施工順利進行。監理人員在實施進度控制的過程中,做好施工進度監理記錄,收集有關施工進度資料,做好計劃調整工作的監控,對收集的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影響工程進度的主要因素,進行工程進度計劃的調整,盡可能以不影響上一級計劃目標的實現為限定條件。編制各階段進度控制報告,向業主通報工程實際進展情況、進度趨勢分析,對工程進度控制中的經驗與教訓做好監理工作總結,為今后的工作提供參考。
關鍵詞:建筑工程;監理;監理體系;法律;協調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一、實行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必要性
一個國家能否保證建筑工程的高質量以及能否提供高質量的建筑工程服務,是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標志。同時,建筑工程質量還體現著國家的綜合水平和科技水平。當前,我國建筑行業正處在新的發展時期,為了改革傳統的建筑工程管理體制,建立新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就必須實行建設監理。時展的驅使下,只有由監理單位、承建商和項目業主三方參加的管理體制,才能夠適應新時展的需要,才是符合世界標準的新體制,從而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不能正確的認識建筑工程監理制度
目前,我國大多監理單位不能正確的認識建筑工程監理,安全監理的意識非常低。在建筑工程監理中,把過多的精力放在了對建筑施工的質量、工程施工進度和資金投入等方面,把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過硬,施工進度按期完成作為了監理的主要工作,忽略了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對于一些新成立的監理公司,甚至沒有安全監理人員。有很多建筑企業的領導的安全監理意識也非常的淡薄,這間接的影響到了施工人員的思想和行為,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時候存在著大量的安全隱患。
(二)建筑工程監理人員缺乏責任意識
建筑工程監理單位中,也存在著很大的問題。由于我國建筑監理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大量的專業的監理工程師,這就導致了部分職業素質低下的人員加入了建筑工程的監理中,這些人員不能正確的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職責,甚至無法全面、科學的認識到監理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專業技術的缺失,他們無法發現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這就給安全施工帶來了不確定隱患,這對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影響是非常大的。
(三)市場環境和監理制度存在局限性
在我國,建筑工程監理的市場環境和制度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區域局限性。地方保護主義尤為嚴重。由于監理市場的抵制和封鎖,對于監理單位的任用,往往選擇本地熟悉的監理公司,排斥外來的監理單位加入,這種現象屢見不鮮,是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在我國發展的一個比較大的絆腳石。我國在工程管理中,過多的向監理單位強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問題,這就導致了監理單位把監理工作的核心放到了施工質量管理中,缺乏對施工中其他問題的管理,造成了監理制度的局限性,阻礙了監理工程事業的全面發展。
三、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改進策略
(一)建立科學的監理體系
科學的監理體系能夠使監理者在體系范圍內開展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具體說來,需要從以下幾點入手。
第一,要監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使得監理工作能夠有法可依。這一點,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的配合,國家需要對建筑工程監理工作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并對工程監理企業的相關責任和行駛的職能進行詳細規定,對于不同等級的監理職責和水平進行嚴格的監督控制,以此來提升監理的整體水平,使監理工作更為規范。
第二,工程監理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監理機制,優化企業結構,完善激勵機制,并不斷協調項目投資、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性能以及合同管理各方面之間的關系,使得監理工作者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
第三,需要規范監理行為,對于監理單位在施工中存在的一些嚴重不負責任的現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杜絕這類行為再次發生,用懲罰措施規范監理者的行為,促使監理作用的更好發揮。
第四,要完善監理工作人員的配置,做到崗位責任制。針對當前我國監理單位工作人員內部結構不科學,很多人員無事可干的情況,需要進一步建立起崗位責任制,精簡監理單位的結構,真正的發揮每個監理工作者的作用和價值,并將優秀的監理人員放在最前線,形成合力,確保監理工作真正的做到有的放矢,發揮良好的效果。
(二)注重建筑工程監理人員素質的提升
第一,建筑工程監理單位應該采取一定的措施留住高素質監理人員。建筑工程監理單位應該重點培養工程監理技術多樣型人才,為建筑工程單位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礎,確保單位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后備力量。
第二,監理工作人員應注重加強積累經驗,對監理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進行不斷的總結。在實施每道工序前,監理人員應該事先預測經常出現的質量問題,在整個進度中,應注重認真和仔細檢查落實。
第三,要重視強化再培訓建筑工程監理單位人員工作。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較高的業務水平和管理等能力。同時,應該注重從注冊監理工程師中選拔建筑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注重運用再培訓注冊監理工程師方式,把監理工程師業務素質提升上來。因此,應當充分的重視再培訓建筑工程監理工程師制度的建立,確保建筑工程監理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為工作方法的大力改善提供有效保障。
(三)嚴格建筑監理單位進入門檻
政府監管部門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把建筑監理單位進入門檻嚴格建立起來,從而提升一些監理單位的監理資質和監理信譽。
1、重點抓好監理單位的資質檢查工作,把監理單位不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納入資質檢查工作之中,從而對建筑監理單位行為發揮有效的制約和規范;
2、監管部門必須嚴肅查處所發現的監理單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嚴重的對其資質證書進行吊銷,消除監理市場的隱患。
3、對監理單位市場準入制度必須嚴格執行,遵循優中選優原則,在監理市場中堅決杜絕不具備資質的監理單位進入。
4、對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的狀況給予扭轉,把建筑工程監理市場建成具備較強的競爭力和統一格局,對監理市場的混亂秩序要堅決給予糾正。
(四)提高監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個復雜的項目,所以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就需要專業和系統的管理規范。在建筑工程監理單位實行監理權利的時候,與建筑工程監理相應的法律法規是監理單位的保障。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資金投入和施工進度控制,都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介入。這樣才能保證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實施高效的管理,這也充分顯示了提高監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目前由于我國關于建筑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使得一些不符合規范的監理單位大打球,嚴重影響了監理單位法制化的進程。這些監理能力低下的監理單位,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也是一個重大的隱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相關單位應該盡快健全與建筑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監理市場制度。整改或取消一些不符合相應規范的、監理能力低下的監理單位。
(五)與不同對象的組織協調工作
將監理與設計、承包方和建設單位的關系進行協調處理,這是監理工作優質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現行建設體制、我國國情和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監督、協調、服務”是監理的工作方針,與建設單位、承包方多交往和配合在監理實踐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既要熱情幫助又要嚴格管理,從而達到高質量、進度快和節約投資資金的目的。監理要取得建設單位的信任、支持和放心滿意,前提是監理隊伍需要有實踐經驗豐富,工作作風踏實,而且服務周到。本著對建設單位負責,尊重建設單位意見和嚴格履行合同的原則來進行協調,同時,再出現不同意見時要多家解釋,換取建設單位的理解,努力做到讓建設單位滿意。
結語
綜上,對于保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建筑工程監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國的建筑工程監理制度中還有一些不足之處。國家應該規范監理市場管理,完善監理招標制度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使監理工作做到有理可據、有法可依,使我國的建筑工程監理發揮出越來越顯著的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安全監理安全責任安全控制工程安全施工安全
Pick to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including supervising units shall bear responsibility,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which is necessary to implement such problems has been plagued by supervision unit, resulting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has been in mor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supervision unit in fully impl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faced confused premise, put forward the new situation supervision unit, how to tak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security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safety control engineering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圖分類號:P624.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第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但自《條例》實施以來,包括監理單位安全責任、安全監理制度實施等諸多問題一直困擾著監理單位。
1.監理單位應該承擔什么樣的安全責任?
《條例》實施以來,對于監理單位應該承擔何種責任一直爭論不休,截至目前并未形成明確結論。爭論而形成的兩種觀點:一是監理單位應該承擔施工安全的責任,依據的是《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二是監理單位不應承擔施工安全的責任,因為建設單位無須對承包單位的施工安全負責,監理單位是受建設單位委托,自然也無責。兩種觀點都存在片面之處。
首先應分清兩個概念:工程安全與施工安全。工程安全是指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包括原材料保證、機械設備采購等,以保證建筑工程的自身安全,是目標體的安全,即通常所說的質量安全。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等)、安全管理(教育、費用等)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是過程安全。顯然,工程安全是建設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的內容,是監理單位職責所在,當然也應該對此負監理責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條例》第十四條中有明確規定,即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同時,《工程建設監理規范》(GB50319-2000)總監理工程師的十三項職責中也包括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的審查。因此,監理單位必須對審查的技術安全措施負責,并承擔《條例》第五十七條件規定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但監理單位承擔的也僅僅是“監理責任”,不應成為主要責任者,《建筑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也規定“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屬于承包單位施工安全行為范疇。由于監理單位是在監理委托合同基礎上,受建設單位委托對承包單位進行“三控、兩管、一協調”監理,并不等于對承包單位進行管理,二者并無行政意義上的隸屬關系,因此,監理單位無因也無力對其施工安全行為負責,不應承擔由于承包單位管理行為上的疏忽大意或不作為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
因此,監理單位應該承擔的是工程安全及施工安全中技術措施和方案審批的監理責任;對于施工安全中承建單位的管理行為,監理單位無須承擔責任。
2:安全監理制度是否必要實施?
安全監理制度從上海市市政建設的試點經驗到全國范圍內的全面展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否認。但是,當前的安全法規體系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實行安全監理制度,《條例》也僅僅是規定了監理單位的安全職責與權限;體系中所規定的監理單位安全工作內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屬于工程監理單位本身應該履行的職責,如審查施工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方案等。這就存在安全監理制度是否必要實施的疑問?。
試想如果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失的安全事故,工程建設肯定會受到影響;監理單位熟知并掌握現場,能夠利用監理單位的權力發揮出對施工安全的監理作用,以減少事故發生。兩種觀點分別從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和監理單位擁有的權力角度出發,提出安全監理制度實施的必要性。但是,安全監理制度的提出,首先,沒有很好地解決與工程監理制度的融合問題,甚至造成二者矛盾沖突,而在沖突發生時,安全監理在一些人的認識上會讓步于工程監理。其次,也沒有很好地解決安全監理與工程監理職責分工問題,譬如對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如果由安全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那么項目建設監理工程師是否不需要審查,又如何體現“管生產同時管安全”這一原則。以上兩個問題完全可以通過一個途徑來解決,即通過對項目建設監理工程師進行安全理論知識的培訓和強化,使其安全觀念更新、安全意識增強,同時規定其監理過程中的安全職責和權限,并建立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監管安全的約束機制(需要在法律層面上),使其在真正意義發揮出監理安全的作用。安全監理在此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法律賦予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重要職責和義務,而不是也不應是一種職業,至少在監理單位內部是如此。
3:安全監理能否進行目標控制?
關鍵詞:工程監理;質量控制;控制要點
中圖分類號:O213.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工程建設質量綜合反映了各環節狀態,它的形成是一個動態過程。工程項目的施工環節就像一個串聯電路,任何一環出問題,整個工程項目就會受到影響,并留下質量隱患。因此,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應在動態控制上下功夫,對施工預備、施工行進、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加強監控,有效實現全面質量控制,保證按時按量完成工程任務。伴隨著近年來建筑工程的大范圍開展,工程監理被廣大建設單位所重視,監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工作內容愈發復雜和綜合,目前單一的技術監督已不適應實際需要,要將技術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相結合。
一、工程監理的重要性研究
1、建筑工程監理降低了工程造價,使投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投資決策階段引入建設工程監理,通過專業化的工程監理企業的決策階段管理服務,建設單位可以更好的選擇工程咨詢機構,并由工程企業監控工程咨詢合同的實施。對咨詢報告進行評估。因此,可以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避免項目投資的失誤。在設計階段引入建筑工程監理,通過專業化的工程監理企業的科學管理,可以更準確的提出建設工程的的功能和使用價值的質量要求。通過設計階段的監理活動選擇出更符合建設單位要求的設計方案,實現建設單位所需的建設工程的功能和使用價值。
2、加快了工程進度,提高了工程質量。工程監理企業在監督管理承接單位履行建設工程的同時也要求建設單位履行合同,從而使監督管理體制在客觀上有一種約束體制的作用,起到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的做用。監理單位擁有按照實際驗收的工程質量和數量簽署工程款支付憑證的權利,這促使承接單位的自我約束,不敢忽視工程質量同時監理人員常駐現場督促承接單位改善施工管理,對所使用的設備,對前道工序達不到質量標準的不準進入下道工序。這種嚴格的約束體制使工程質量達到保證。
3、工程監理在建設中能夠合理的協調合同雙方的利益,并且減少了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的數量。監理單位雖然是受聘于項目法人,代表項目法人監督承接單位。按合同的質量和進度要求施工,但監理單位也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維護承接單位合法利益,同時建設監理制度是對工程建設管理職能分工的一種調整,并被賦予必要的協調和約束機制,這不但不增加管理人員的編制,相反可以減少管理人員的數量。
4、工程監理能夠使建設工程規范化、專業化、效率化、信息化,并有利于培育發展和完善我國建筑市場,以及和國際市場接軌。監理企業本身的特點在建設過程中控制建設過程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質量,信息管理能夠使建設工程向規范化專業化效率化信息化發展。建筑工程的逐步有序化能夠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以方便更多的外商投資,則有利于對外開放和與國際市場接軌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有利于培養和發展完善我國建筑市場。
二、目前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1、工程監理市場監控力度不夠
目前,私自轉包監理業務、私招亂雇監理方等現象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工程監理作用的發揮。另有一些企業雖然打著監理企業的名號,但是缺乏相關的從業資格,人員配置不足、崗位流動大,業務缺乏系統性和規劃性,嚴重打擊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得監理工作得不到貫徹落實。
2、監理人員素質不高,責任感不強
人員的素質提不上去,監理工作就無從開展,監理質量也得不到保證。許多監理企業的隊伍良莠不齊,員工們的管理經驗匱乏,專業能力有限,從而致使企業在實際工作中無法落實一些既定的項目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這是我國企業同國際先進同行差距較大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監理者的責任心不強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很多監理公司的工作人員身兼多職,同時負責多個項目,致使他們對自己的權力義務界限模糊,很難將工作落到實處。工程項目甚至走形式主義,只是掛著監理人員名字,實際中根本無人開展監理工作。
3、監理內容和授權范圍受限于業主
當下,不少業主未擺正監理工作的位置,僅賦予監理單位質量控制權,而不給予監理單位控制投資規劃的權利。如果監理人員只有施工質量控制權,監理工作的開展將舉步維艱。此時,承包商可以繞過監理方獲取工程款,割斷了工程款與施工質量之間的聯系,導致監理人員失去了對施工企業的掌控力。只有獲得投資把控權,監理人員才能用經濟手段約束施工方,有效保證施工質量。實行局部監理的工程,進度控制往往零散混亂。一旦工程進度加快,資金周轉期相應縮短,進度常處于失控狀態,對企業的投資效益不利。合理的工程監理應從可行性探查、勘察規劃、設計招標、設備采購、施工交付等多方面入手,實行全面控制。但現階段,大部分監理工作仍集中在施工階段。
4、與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這是當前的外部原因,也正是由于這一點,監理行業的監督和管理資源匱乏。為了促進我國監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國還要進一步完善監理法,為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撐和法律依據;同時對監理企業的監管力量不足,監管機構存在較大空白,程度上會導致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
三、保證工程監理質量的有效策略
1、嚴格規范監理市場行為
業主在公開招標時應嚴格遵循《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選擇正規的監理企業承擔監理項目,避免出現同體監理或內部監理的現象。同時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委托手續,規范監理委托程序。另外,政府行政部門要加強建設竣工備案制度,重點查辦私轉工程、掛靠等現象。針對我國目前招標市場混亂,建筑市場競爭無序的狀況,有關部門應加快制定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條和制度方針,使得市場秩序有良好的后盾。
2、進行嚴格的工程監理資質審查
對于同一個經營實體,如果想在管轄權限內從事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全面掌控,這要求監理部門必須是自主經營的法人實體,內部實行獨立記賬核算,自負盈虧。但是,如果想完全杜絕同體監理現象,還得將監理單位獨立化,使其成為法人實體,這是解決上述不良現象的根本手段。具體實施過程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完整的監理資格管理法規,使國有監理單位改革工作提上日程,為其成為管理科學、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獨立市場主體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加強監理隊伍建設,和監理人員管理
監理人員的素質高低對監理工作的質量過硬與否有決定性作用,如果監理人員技術能力低下,監理效率會相應降低,也就影響到了整個工程進度。政府部門首先要做好監理單位的審批整頓工作,對不符合資質標準、流動人員大于40%、監理主體不具備的單位予以取締。因此,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合理安排工程投資,監理單位人員既要掌握嫻熟的技術技能,還要有較高的管理協調能力,以及熟悉經濟法和合同法的相關細則。監理單位要從專業技術、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等多方面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隊伍素質。我們可以嘗試委托銀行向業主收取合同約定費用,再與監理公司結算,避免與業主直接的經濟關聯,有利于監理單位獨立主體地位的鞏固。
結束語
建筑工程監理是各種投資和施工活動控制的關鍵,現階段,相關部門和企業應著力于建立健全制度法規、強化監理粒度,加強監理隊伍建設,提高行業的整體水平,有效履行監理義務,實現對工程項目的全面質量控制。
參考文獻:
[1]吳亮天.淺談施工監理質量控制方法和手段吳鵬[J].工程管理.2009.33
1、監理單位的選擇
1、1選好監理單位
選擇一個好的監理單位,將對項目管理起到積極作用。因此業主對選擇一個較好監理單位至關重要。業主在選擇監理單位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
(1)必須選擇依法成立的監理單位,即選擇取有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專業對口的監理單位。
(2)被選擇的監理單位應具有較為廣泛監理人員,具有足夠可以勝任建設項目監理工作的技術,經濟、法律、管理的各類人員。
(3)被選擇的監理單位應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的技能和工程建設監理的實施經驗。
(4)被選擇的監理單位應具有較高的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監理同類工程的經歷。
(5)被選擇的監理單位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及較好的監理業績。
根據以上因素業主可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選定監理單位。黃河防洪工程監理單位一般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經過嚴格選擇程序來選擇監理單位。
1、2選好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選定后,根據監理單位提供的總監工程師候選名單,業主要詳細考察,認真選擇總監理工程師,這是因為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派駐到建設項目上履行監理合同的全權負責人,他直接和業主、承包人協調工作,在項目監理過程中,扮演著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承擔工程監理最終責任,因此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豐富管理經驗,能夠公正、公平、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執行合同,具備較好素質,并已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和注冊證書的人選。在具體選擇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被選擇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精通所承擔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知識,且專業對口,能夠正確處理重大技術問題。
(2)被選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廣泛的管理知識和組織協調能力。
(3)被選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有良好的理論和道德修養。
(4)被選擇總監理工程師還具有較強的決策應變動能力。組織指揮協調控制能力。
總之被選總監理工程師不論在專業技術上,管理水平上,領導藝術上,還是在組織協調能力上都要有較高造詣,很好的素質,才能有效地領導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完成監理任務。
1、3配好監理隊伍
工程監理工作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監理人員同樣需要具備良好的素質,不僅要懂設計、施工、試驗和合同管理,而且更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的監理人員。監理人員配備,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選配,在配備時不僅要配足監理人員,更重要的要注意各專業人員的搭配。根據人員配備情況由監理單位向工地派住項目監理機構,監理機構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開展監理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向各項目或專業委派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并授權,使其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形成一個完整的監理機構,開展監理工作。黃河防洪工程建設是以地市局為單位設立監理機構的,根據工程項目情況設置總監代表,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分工負責,司其職。一般大堤加高工程每標段設一名總監理代表,五公里設一名監理工程師,每公里一名監理員負責。
2、監理合同的簽訂和管理
監理單位確定后,為能及時開展監理工作,明確委托和被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權力和利益。以及對監理人員授權的范圍,就必須簽訂一份監理合同書。監理合同實屬商業行為,必須依法簽訂,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更改和解除,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規定義務,就應承擔違約責任。簽訂一個較為完備的監理合同,約束雙方嚴格履行各自的義務,是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的基礎。同時應加強合同管理,業主應明確專人,經常對照合同檢查自己是否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了合同規定義務,業主的職責那些還沒盡到,業主的權力那些受到了侵犯。是否因業主造成了違約責任,此時應自覺的承擔起相應的違約責任。從而確保業主正確履行好合同。
3、加強對監理的管理和監督,認真履行業主的職責。
3、1加強對監理人員的審查
監理單位派出的機構和人員到場后,業主應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是:(1)監理機構是否設置合理,(2)監理人員是否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人員數量上足與否,總監理工程師是否按合同規定的人選,(3)監理人員配置結構是否合理,(4)監理工程師是否具有資格和注冊證書。必要時業主應組織到場的監理人員進行考試和考核。發現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及時進行更換,發現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不合理要及時進行調整。
3、2審查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
監理人員進場后,應在研究合同和工程設計的前提下,通過現場調查分析,編寫監理規劃,通過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的編寫使監理人員全面了解所監理工程情況。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編寫完成后,應報業主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是(1)項目總目標是否與合同目標一致。(2)項目組織是否合理。(3)投資、質量、進行控制的措施方法是否得當。(4)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是否落實。(5)組織協調方面式、方法和內容是否齊全。(6)監理報告編寫內容和報批程序如何規定等內容。業主通過審查認為可行即可簽字執行,否則提出修改意見,令其進行修改。
3、3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
監理由業主通過委托的方式,請來幫助業主工作的,監理的各項工作離不開業主的支持。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依據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和與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進行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對合同和信息進行管理,當業主與施工單位發生矛盾時要進行協調。因此監理任務艱巨,責任也得大,但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只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又無合同關系,雙方均系業主雇用,監理要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對工程建設質量、工期、投資進行檢查與評定,實施控制管理。監理必須發出對不合格的工程整改返工,和核減結算工程量等指令。在這些重大問題上,業主的態度至關重要。因此業主對監理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請求應給予支持,同時要為監理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以利于監理工作的開展。
3、4業主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實行建設監理后,業主和監理單位的分工要合理,根據業主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鑒訂的《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業主應把主要精力放在積極創造施工的基本條件和外部環境工作方面,包括組織建設投資到位,訂購材料設備,申請辦理征地折遷,聯系水電供應和對外交通,決定工程建設的重大設計變更,以及同地方政府群眾組織協調,協調設計、監理單位的關系,處理好設計變更。監理單位的主要精力應放在搞好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上,具體的要協助業主演選擇好承包單位,簽訂好工程施工合同,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審核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施工技術方案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搞好檢查和驗收。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造價控制。檢驗工程計量和掌握工程款項支付,調解各方爭議,處理索賠等。總的講,業主“主外”,監理“主內”,“內外”配合,相互呼應才能搞好工程建設管理。如黃河系統在實行監理制的初期,就形成了“內外”不分的局面,抽調了大批的技術管理人員組建較為寵大的項目辦,插手施工管理工作,造成了職責不分,責任不清,該管的事沒管好,不該管的事插手去管。糾其原因主要是對監理人員不放心,總認為監理人員管不好在建工程,結果降低了工程建管水平,造成了經濟損失。反思之后筆者認為:業主應“有所為”“有所不為”。
4、幾點認識
通過近幾年對監理工作的管理使我深刻的認識到:
4、1監理隊伍的素質有待加強
目前監理隊伍很不適應于工程監理的要求,特別是監理單位人員來自多個單位,系臨時拼奏而成,再加上檢測設備不足,這些都直接影響監理職責的履行。一方面近幾年黃河防洪工程建設任務量大,又是推行“三項制度”的初期,實施監理制沒有經驗。受“修、防、管、營”一體的管理摸式影響較深,不適應監理工作。另一方面,監理人員較為短乏,技術素質不高,培養力度不夠,造成了一些監理單位臨時抽調人員從事監理工作,真正熟悉施工管理,又熟悉監理程序的人員不多,嚴重的影響了監理管理水平的提高。為改變這種不利的局面,須增加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人員比例,調整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同時監理單位應加大監理設備的投入,以提高服務質量。
關鍵詞:建筑監理;工程質量;措施
建筑工程監理在我國的發展是非常快的,但是因為起步較晚,這樣就使得理論和實踐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問題。建筑工程監理能夠更好的對工程工期、工程質量以及施工成本進行控制。對建筑工程進行工程監理可以更好的保證施工的速度,同時也能更好的保證施工的效益,建筑工程監理是建筑行業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建筑監理在我國的發展起步是非常晚的,但是在發展過程中卻是非常快速的,建筑監理制度在發展過程中一直都是以積極的態度在進行發展的,同時在發展過程中,將保證施工工程質量作為了發展的目標。對建筑監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能夠更好的找到解決的措施,這樣可以更好的促進建筑行業的發展,同時能夠更好的保證經濟的發展不受到影響。
1 建筑監理隊伍的總體素質較低
建筑工程監理在發展過程中速度是非常快的,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的。建筑監理要對工程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以及施工成本進行控制,但是在監理隊伍中存在著法律知識和經濟管理能力缺乏的情況,同時在進行管理的時候也經常會出現全局管理能夠不足的情況。建筑工程進行施工一定要有監理單位進行監理才能開工,很多的監理單位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人才配套不合理的情況,這樣就使得在工作中會出現質量檢查方面的問題,在進行質量檢查的時候不僅僅要依靠一定的技術手段,同時也是要有相應的經濟手段和合同手段來進行控制的,這樣在進行監理的時候才能確定更好的效果。很多的監理單位在工作中對項目管理能力是非常弱的,這樣就使得質量監督工作只能在施工現場來進行,這種建筑監理的方式是和發達國家有很大的差異的。很多的施工企業在進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時候,對監理工作是不夠重視的,這樣就使得建筑施工中經常會出現輕監理重施工的思想,這樣就使得很多的人對建筑監理的認識存在著問題。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對監理工作存在著認識誤區,這樣就導致監理單位在開展建筑監理的時候要面臨的問題是非常的多,很多是來自施工單位的阻撓。在很多施工項目中存在著業主對監理條款不了解的情況,很多的業主在和監理單位簽訂合同的時候經常會出現私加條款的情況,通常私加的條款在法律方面是不具備任何意義的。監理單位在進行工程監理的時候要在監理的合同中將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為了更好的實現建筑市場秩序的規范性,一定要對建筑市場現在的情況進行改變。現代社會是一個網絡化和信息化時代,因此,在進行建筑監理的時候也應該實現信息化監理。這樣能夠使監理行業在發展過程中確定更好的發展,同時也能促進監理行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實現與時俱進。為了更好的發展監理行業,可以建設監理行業信息共享平臺,這樣可以為社會和市場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時也能更好的促進信息的交流,這樣能夠更好的促進建筑市場秩序更加的規范,同時也能使監理行業在發展的時候更好地利用新技術。
2 缺乏規范化的監理市場
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能否順利,能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要受到業主行為的影響。在施工過程中,會有很多的人對監理人員的工作進行干涉,同時也存在著業主對施工方進行一些指示,這樣在施工中是非常容易出現矛盾的。在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是可以對建筑工程進行管理的,這是因為業主已經將管理權委托給監理單位,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就不應該對施工項目進行過度的干涉。監理人員在進行監理的時候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解決。業主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經常是存在著不規范的行為的,為了更好的促進建筑工程可以順利完成,一定要對業主的行為進行規范,改變原來的思想,在工程監理方面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3 對監理工作的定位
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市場中的作用極為重要,它是三大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之一。重施工設計輕監理師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的觀念誤區。監理工程師缺少一個正確的定位,實際上,監理工程師不是承包商質檢員、不是業主的合同責任承擔人,它屬于公正的第三方,依據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工程進行監管。施工材料必須由承包商自行驗收檢驗合格后,才贏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承包商自行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監理人員只對工程產品富有檢驗責任,承包商和監理人員不應將其崗位狹隘的定在質檢員的標準上,監理人員要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檢查。
4 建筑監理中問題的基本應對策略
4.1 強化工程監理的實際委托程序
首先,我們要規范各方的市場行為,業主應嚴格按照招標法對監理單位進行選擇,公開招標或直接委托,選擇資質好的監理單位,不應采取單位的內部監理,實行監理施工同體。業主要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問題。我國尚未出臺有關監理招標的法規制度,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鑒于監理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國家盡快制定并頒布與工程建筑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盡早將我國的監理招標工作引入正軌。
4.2 對工程建筑實施嚴格管理
嚴格執行監理資質管理,可以保證我國工程建筑市場秩序快速穩定的發展。監理單位要求其必須是進行自主經營,可以進行獨立的核算,自負企業盈虧的實體法人,只有將其改為獨立的法人實體才可以真正形成監理行業。如果部分單位暫時不能獨立于母體之外,可以以合并的方法加強自身的能力,進行法人實體的改組。
4.3 加強監理隊伍素質與監理能力
政府部門嚴格把好監理隊伍素質關,對監理資質不合標準的不能采取遷就的態度,固定人員少、無法脫離母體獨立的,不允許劃入監理單位的審批日程。監理單位要進行合理的監理人員配備,做好監理人員自身素質培訓。監理單位僅具有對工程施工監理的能力是遠遠不夠的,還應當具備工程設計的監理能力,工程的全面監理能力,以及前期和全程的咨詢能力。由此可見,監理單位中僅配備技術型人才是無法滿足監理工作的,同時經濟管理與合同管理型人才也是監理單位不可缺少的人才,提升了監理單位的企業地位,并賦予其法律的充分履行權。
5 結束語
工程監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因此,為了更好的保證施工工程的質量,一定要對工程監理制度進行完善。對監理工作進行更好的了解,能夠更好的提高監理工作的社會地位,同時能夠促進監理行業獲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吳進林,韓傳峰.淺談我國監理企業競爭力發展戰略[J].建筑管理現代化,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