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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合同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設工程合同是業主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這里的建設工程任務即合同的標的,它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施工,工程監理及物資采購等。建設工程合同屬雙務、有償合同,業主和承包人在合同關系中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且均承擔一定的義務。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①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及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工作。②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有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的工作。
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1勘察、設計合同的概念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根據所簽合同,由承包人完成發包人委托的勘察、設計任務,發包人獲得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設計成果,并按約定支付報酬給承包人。勘察合同的主要內容:工程概況、發包人應提供的資料、勘察成果的提交、開工及提交成果資料的時間、費用的支付、發包人和勘察人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其它約定事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生效和終止的約定。設計合同的主要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文件、委托設計項目的范圍和內容、發包人應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資料和文件、設計費用的估算與支付辦法、雙方責任、違約責任、其他。
2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在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階段,發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對承包人資格的審查、對承包人履約能力的審查;承包人的相關工作:對發包人的資信及履約能力的審查、審查并協商各項合同條款。在勘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并隨時了解、核查對方的履約情況,發現問題或對方的違約行為,應及時處理或協商解決。在設計合同的履行階段,發包人和設計人都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全面履行各項條款。
1監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是指發包人與監理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監理任務而簽訂的合同。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種,所以又稱為“委托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的發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而監理人必須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企業,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而且其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與企業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相符合。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2監理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市場競爭的規則,監理項目的發包和承包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合同簽訂前雙方應相互進行考察,包括了業主對監理人的考察、監理人對業主的考察,條件成熟后雙方進行談判并簽訂合同。在監理合同中明確了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的有關內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
四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管理
1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概述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是指買受人與出賣人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而簽訂的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又分為材料采購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合同標的的性質不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在工程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決定工程項目建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所以對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也應給與高度的重視。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應依據施工合同訂立,合同以轉移財物和支付價款為基本內容,合同標的品種繁多,供貨條件復雜,訂立合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2材料采購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材料采購合同簽訂前也應進行公開招標,包括了邀請招標、詢價、報價、簽訂合同幾個階段。材料采購合同包括了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合同標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材料數量及計量方法,材料的包裝,材料交付形式,材料交貨期限,材料的價格,結算,違約責任,特殊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材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賣方應按約定的標的,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和質量在規定地點交付貨物,買方也應履行義務,按合同規定交付貨款。
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設施工合同簡稱施工合同,是工程發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任務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由承包人負責完成擬定的工程任務,發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諸多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最重要的一項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控制和投資的主要依據。建設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是民事主體。在施工合同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承包工程項目,它的特點是以施工圖紙及工程說明書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報價,在執行過程中,除非發包人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人一般不得要求變更承包價。目前我國所采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一定條件,首先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其次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招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只有滿足這些條件雙方才可以簽訂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過監理工程師進行的,主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幾方面: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施工合同檔案管理、費用管理、工程變更及索賠管理。
五 結束語
建設工程招標承包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的一種科學、有效的方式。而合同管理制度是與招標承包制緊密相聯系的,是有效實施招標承包制的必要條件和手段,同時也是實施業主負責制和工程監理制的有效方式和必要措施。因此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進一步為我國的工程建設和整個國民經濟帶來巨大效益和深遠影響。
參考文獻
[1] 梅陽春,鄒輝霞建設工程招投標及合同管理[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
[2] 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3年
合 同 登 記 號: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project name:
工程項目名稱:
entrustor (client):
委托方: (業主)
service provide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or) and consulting co. ltd.
服務方: (監理人)
place of signing:
簽訂地點:
date of signing:
簽訂時間:
valid period:
有效日期:
shanghai, p. r. china
中國,上海
XX年 月 日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project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part iagreement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betwee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client") and shanghai tongji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as the "supervisor")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委托人 與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i. brief information of the project for which the client desires thosesupervision services should be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 is as follows: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project name:
工程名稱: 908新基地建設項目
projectlocation:
工程地點: 重慶北部黃茅坪組團經開園b04地塊
project size: about 185252 m2
工程規模: 約185252 m2
totalinvestment: about yuan rmb
總投資: 約 萬元人民幣
ii. in this agreement words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as areassigned to them in part ii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hereinafter referredto as “the contract”) - standard conditions.
本合同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iii.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all be deemed to form part of thisagreement: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this agreement;
此協議書;
(2) standar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本合同標準條件;(條款)
)
(3)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本合同專用條件;( 條款)
(4) supplementary documents and amendments jointly signed by the twoparties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⑸ 監理人在報價時確定的的擬派現場監理人員名單和現場監理人員進場計劃作為本合同附件。
iv.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ayment to be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 the supervisor hereby covenants with the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in the scope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考慮到以下提到的委托人向監理人的付款,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v. the client hereby covenants to pay the supervisor, inconsider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such amount asmay become payabl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at the times and in themanner and currency type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考慮到監理人提供的監理服務,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in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caused this agreement to beexecuted from april, XX to october, XX. if for any reasons the project stops for more than one month uninterrupted, the ending date will be postponedwith same periods.
本合同自施工單位進場時開始, 至整個工程竣工驗收止完成. 如果項目進行中,被停止連續時間超過一個月,完成時間應該被順延。
this agreement has sixsets of original copies, they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hold three copies.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各執 叁 份.
the client:
委托人:
(seal)
(簽章))
the superviso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監理人:
(seal)
(簽章)
address:
住所:
address: 73 chifeng road
shanghai, XX92
住所: 上海市赤峰路73號,XX92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簽章)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簽章)
principal bank:
開戶銀行:
principal bank:
開戶銀行: 交行赤峰路支行
bank account no.:
10017215-09300007736
帳號:
bank account no.:
帳號: 310066344010141052919
tel.
電話:
tel. 8621 65989931
電話: 8621 6598993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on , XX
本合同簽訂于: XX年 -- 月 日
part ii standardconditions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definitions,applicable languages and laws詞語定義, 適用語言和法規
article 1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the meanings assigned to them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所賦予的含義:
(1) "project" means the projectfor which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are to be provided.
"工程" 是指實施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
(2) "client" means the party whois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investment and who employs the supervisor, andlegal successors to the client.
"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人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 "supervisor" means the party whois employed by the 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and assumesupervision liabilities, and legal successors to the supervisor.
"監理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 "supervision team"means the group of staff sent by the supervisor to carry out supervision on thesite of the project.
"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means the person certificated by the local authority a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designated bythe client and supervisor to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the executionof the contract.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當地政府部門認證為的總監理工程師并且由委托人及監理人指定對監督履行本合同全權負責的人.
(6) "contractor" meansthe person(s) other than the supervisor with whom the client signs contract inrela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本工程的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 "normal services"means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prescrib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的范圍.
(8) "additional services"means: 1) works outside of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and added to thecontract by written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2) additional works as a resultof addition to the scope of construction work or program delay on the part of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附加工作"是指: 1)監理工作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如本合同的工作;2)建設工作范圍的增加或者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致使進度的延誤,而造成的附加的工作.
(9) "exceptionalservices" means the works other than the normal services and theadditional services, but which are necessarily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in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3.
"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三條規定監理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0) "day" means the period betweenany one 0:00 a.m. and the next.
"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 "month" means a periodof one month according to the gregorian calendar commencing with any day of themonth.
"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article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shall begoverned by chinese laws, statute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departmental rules & regulations, local laws, rules & regulationsspecified in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and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二條 本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中國的法律,條例,行政法規,以及標準條件及專用條件中載明的部門規章或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article 3 the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both englishand chinese, both of which shall be equally binding.
第三條 本合同應以中文和英文記載,中英文應具有同等效力。
obligations of the supervisor監理人的義務
article 4 the supervisor shall designate the supervision team andsuperintendents necessary for carrying out the supervising works; provide tothe client a name-list of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main staff of thesupervision team and a supervision plan and perform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within the scope of work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to the client at regular interval 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第四條 監理人應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article5 thesupervisor shall exercise reasonable care and diligence, provide advice at anappropriate level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tothe client and indemnify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arious parties.
第五條 監理人應認真,勤奮地工作,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article6 any facilities and articles supplied by theclient for use by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properly used and maintained andremain the property to the client . when the services are completed orterminated the supervisor shall deliver to the client such facilities andunconsumed articles in good working order.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應恰當使用和維護。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完好地移交給委托人。
article7 during thecontract period or after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relation to the project and the contract.
第七條 合同期內或本合同終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和本 合同有關的保密信息。
obligation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義務
article 8 the client shall pay anadvance payment to the supervisor prior to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services ofthe supervisor, if such advance payment i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如果該預付款在專用條件中陳述。
article 9 the client shall beresponsible for all coordination of external relationships in relation to the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if the client assigns part or all of suchcoordination works to the supervisor as is necessary, then the work to beassigned and relevant terms of remuneration shall be specified in thesupplemental clauses.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監理人所屬協調關系除外)。根據需要,如需將 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需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條款。
article 10 theclient shall, within the agreed time, provide to the supervisor free of chargeall information pertaining to the project and necessary for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并為監理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
article 11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 to him in writing by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 writing within the time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of the contract.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向委托人以恰當的書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article 12 the client shall appoint aclient's representativ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project and able to make decision withinspecified time for the purpose of contacting the supervisor. should theclient's representative be replaced,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he supervisor inadvance.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委托人的代表(將在專用條件中明確)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委托人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article13 the client shall timely notify theawarded contractor, in writing, of the power of the supervisor, roles andauthorities of main staff of the supervisor. such information shall be madeclear in the contract signed by the client and any third party.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合同承包商,并在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article14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o contractor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the supervisor within such a time thatthe supervisor's work will not be hampered: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通知承包人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向監理人提供如 下資料:
(1) listof suppliers & manufacturers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mechanical equipment etc.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與將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的供應和生產廠家名錄;
(2) list of coordinators, cooperators inrel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人,配合人的名錄。
article15 the client shall furnish free ofcharge (including utility fees ) to the supervisor the site office,telecommunication connection, accommodation and other facilities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包括使用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場所、通訊接口,網路接口住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設施。
article16 given certain circumstances, if thetwo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lient shallarrange at his own expense for the provision of other personnel to thesupervisor, such agreement shall be reflec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經雙方同意委托人將可以自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 應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反映。
rights of the supervisor
監理人的權利
article 17 the supervisor should havethe following rights within his scope of work. it is hereby understood that anyand all of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shall also be considered as the obligationof the supervisor, who shall perform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whenever it isneeded in order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in the best possible manneran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contractual documents and applicable laws: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應具有以下權利, 而且在此雙方確認任何如下活動也應作為監理人的義務,即其有義務在有必要的情況下為了以最好的方式并以符合全部合同文件和適用的法律的方式完成本項目的目的而進行如下活動。
(1)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general contractor
(1)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和義務;
(2)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sub-contractor
(2)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和義務;
(3)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lient in the respectsof the project including project siz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technological desig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和義務;
(4)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advise, in the principles of safety and optimum,the client on the technical problems in the design. if the design is found tob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standard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orspecified in the design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report to the client inwriting.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優化的原則,有權利和義務向委托人提出建議.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 并提供處理方案
(5)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lan and thetechnical proposal and to makerecommendation to the client for changes that the contractor could implement toensure quality, on-time completion and cost reduction.
(5)對審查工程施工組織和技術方案, 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 并就承包人有可能采取的變化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委托人提出建議并提供處理意見.
(6) conduct appropriate arrangement andco-ordination with relevant organisations, which can exert beneficial influence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for all such matters the supervisor shallfirst report to the client in advance and seek the authority of the client tomake such arrangements and co-ordination.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 對于所有協調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并要求委托人授權以進行組織協調工作.
(7) having obtained the consent of the client,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give command with regards to commencement,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the works. but before doing so, he shall report tothe client. the client’s representativewill be available for contacting in phone to discuss emergency and other matters.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委托人代表將可以隨時電話聯系到以就緊急情況和其他事宜與監理人進行研究.
(8)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inspect thematerials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and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to advisethe contractor immediately of any non-conformities. should the contractorcontinue to use the materials after the non-conformity has been identified,then the supervisor must advise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using them. for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 equipment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s, 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using them; for working sequence, divisionaland sub-divisional works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relevant codes andquality standards, and construction operations that pose safety concerns, the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and make corrections or redo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can resume construction only after he has received the workresumption command from the supervision team via the client..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和義務.發現不合格材料應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繼續使用該不合格材料, 監理人必須及時通知委托人, 讓承包人不得繼續使用.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 監理人有義務通知委托人讓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 監理人有義務及時通知委托人,監理人有權讓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只有通過委托人收到監理機構發出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rights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supervise the progress of theconstruction. right to ratify that theactual completion is ahead or behind the completion date specified i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和義務,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和義務;
(10)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certify by signature that the payment to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orecheck, confirm, and negate to the settlement of the accounts. without thesignature and confirmation from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the client willnot make pay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和義務,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article 18 during supervision, if theemployee(s) of the contractor is found to be incapable of his job, thesupervision team shall notify the client of the views of the supervision teamon this matter.
第十八條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 監理機構應將其對此事的觀點告知委托人.
article 19 within the scope of work,if the client and the contractor have any dissent and requirement (includingclaim) to each other, and where such dispute is being mediated by an administrative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or being arbitrated by arbitration body(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hanghai), thesupervisor shall provide relevant proof.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當委托人和承包人對對方有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雙方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h1] )仲裁時,監理人應當提供相關證明。
right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權利
article20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appointthe contractor and enter into a contractwith that contractor.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承包人,以及與其簽訂合同的權利。
article21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decidethe project size and agree th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 technologicaldesign and designe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he right to approveconstruction cost, programme and design variation.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享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 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造價、進度計劃和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article 22 in the event that the supervisor want to replace the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he shall obtain the client’s consent in advance during the contractconducting period.
第二十二條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article23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requirethe supervisor to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and specific report in each discipline within the supervisor’s scope ofwork..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報告及監理人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article 24 in the event that the client find the supervisor’s staff fails to performduties under the contract, or cause any loss to the project or the clientthrough collus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that such staff be replaced by the supervisor or even terminate the contractand demand the supervisor to assume responsibilities or contiguousresponsibilities in paying compensation.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的職員不按本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本工程或委托人造成任何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該職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liabilities of the supervisor監理人的責任
article25 the supervisor’s liability period isthe valid period of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iod),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period. in the event that the project programme is postponed or delay whichresults in the contract period to be extended, the two parties shall makefurther negotiation to agree an extension of the contract period.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合同期),包括維護期。如果因工程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導致合同期將要延長,雙方應進一步協商約定的延長合同期。
article26 the supervisor shall perform hisdutie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should any financial loss be caused by thefault of the supervisor, he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accumulatedamount of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 (excludingincome tax).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合同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責任。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任何經濟損失,其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賠償以外)不應超過委托人向監理人支付的報酬總數(除去稅金)。賠償按相關法律執行[h2]
article27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notresponsible for any contractor’s nonconformity i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completion time (for submitting drawings or delivery of goods). in the event ofany force majeure which cause part or all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obe impossible,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but for anyinfringement to article 5, the supervisor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施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 貨)時限,因監理人失責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應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article28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supervisorto the client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cost incurred by the client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 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任何費用支出。
liabilities of the client委托人的責任
article29 the client shall carry out his duties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client shallbe liable to the supervisor if a breach of his duty to the supervisor isestablished against the client,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for the supervisor’sdirect financial loss.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article30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clie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 cost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三十條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commencement, alter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本合同的開始、變更與終止
article 31 if the normal services are impeded or delayed by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so as to incur additional services or increase theduration of the normal services, the supervisor shall timely inform the clientof the circumstances and probable effects.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services shall be increased accordingly an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muneratedfor such addition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正常的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正常監理工作的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報酬。
article 32 if circumstances arise which make it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 forthe supervisor to perform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the contract he shall promptly dispatch a notice to the client. the time forthe completion of the services shall be extended. when the services are resumed,a reasonable period not exceeding 42 days for resumption shall be added and theclient shall pay the supervisor as agreed between them.
第三十二條 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由于法律原因或實際原因不能根據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經委托人認可,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article 33 after the supervisorhas finalized the acceptance check or handover procedures with the client, andthe contractor has signed a defect liability agreement with the client, thesupervisor has received all the payments due from the client, this contractshall be deemed to come to an end, except for any clauses referring to theparties’ liabilities, which may be used, according to statute of limitationsstipulated by the law, for claiming compensation. as to liabilities during thedefect liability period, the two parties can make provisions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所有監理報酬,本合同即終止,除了有關雙方的責任的條款,其應可按照相關法律的時效期限用以索賠。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article 34 if either party hereto wishes to alter or abandon thecontract, he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42-day advance. if loss is causedto the other party as a result of the abandonment of the contract, theresponsible party shall pay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circumstance where hisresponsibility can be remit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h3] 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article 35 if the supervisor has not received a paying voucher within 30 days fromthe due date of payment and nor has he received any written explanation fromthe client, or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has been suspended for more than sixmonths, the supervisor can notify the clien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fwithin 14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he can make further notice. if within 42 daysfrom the date of the second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 any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the supervisor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r suspendor continue suspending from performing all or part of his services at hisdiscretion. the client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article 36 if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are suspended or terminated due to causes not on the part of the supervisor, works required to resume services orpost-termination settlement works shall be deemed as exceptional services. theperformance of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entitle the supervisor to payment forperforming them.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不可抗力除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致使監理工期延長,經委托人認可,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article 37 if in the opinion of theclient that the supervisor is not discharging his rights without justifiablereasons, he can inform the supervisor of such opinion. if within 21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client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supervisor, he can, within 35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first notice, inform the supervisor by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thesupervisor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article 38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not prejudice or affectthe accrued rights and liabilities of the parties.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payment監理報酬
article 39 the remuneration for normal services,additional services and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with article 9 of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the client shallpay the supervis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 and amount stated in thecontract.
第三十九條 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九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article 40 if the supervisor does not receive payment within the time specified heshall be paid compensation calculated from the last day of the specified payingperiod.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article 41 the currency, exchange rate applicable to thecontract is that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適用的貨幣幣種、匯率在專用條件中陳述。
article 42 if any item or part of an item in a payment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the supervisor is contested by the client, the clientshall give notice with reasons within 24urs from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andshall not delay payment on the remainder of the invoice.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理由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others其他
article 43 under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cost necessarily 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for visits to cities otherthan shanghai on investigation purpose, testing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anbe reimbursed by the client, within the budget scope, as it actually happens.
第四十三條 委托人根據建設工程需要邀請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article 44 within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services, if expert is needed to beemployed for consulting or assistance purposes, the supervisor shall bear suchcost when 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ar such cost when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業務范圍外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article 45 if profit is generated forthe client as a result of recommendations made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may give bonus to the supervisor.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在可以給予監理人經濟獎勵。
article 46 the on-site supervisionteam or its staff shall not accept any remuneration or money provided by thecontractor.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take part inany activity that may have conflict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lient and withthe work to be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article 47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that is declared by the client to be confidential. the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and declared to be confidentialby the designer or the contractor either.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 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article48 the supervisorretains copyright of all documents prepar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use them orcopy them only for the project.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settlement ofdisputes爭議的解決
article 49 anyclaim fo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out of breach or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shall be agreed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or or failing agreement shallbe referred to a governmental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formediation. if agreement still cannot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be referredto the arbitration body agreed by the parties or start a prosecution in thepeople’s court.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part iii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article 1 law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act andrules & regulations and reference standard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 isbased are: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的法規和標準:
1.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3. the national and shanghai municipal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n the construction
4. complete sets of constructiondrawings and related documents.
5. current 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code and the quality inspection,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standard/codes
6. the specifications on theproject
7. the supervision documents andprocedure on the project
8.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 本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3、 國家和上海市重慶市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
4、 設計圖紙和其它有關文件
5、 現行的國家工程建設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 為本工程制定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規定。
7、 為本工程制定的有關監理文件和程序。
8、相關法律法規。
article 2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第二條 監理工作內容
tosupervis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gress, contract, and project information,to coordinate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general contractor, and to urge thegeneral contractor to construct in a safety and civilized manner. the detail of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the follows,
負責本項目的建筑質量、進度、合同、項目信息管理,協調委托人與總承包方的關系,督促并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 監理工作具體有:
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sig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1. 協助委托人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2. to assist the client and thecontractor to draw up the construction commencement report
2. 協助委托人與施工單位編寫開工報告;
3. to organize the meeting on theconstruction drawing explanation and check
3. 組織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
4.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plan,scheme and the master schedule of the contractor
4. 審核承建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
5.to supervise the contractor to execut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national 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code, as well as the documents referred toat article 1 hereof, to deal with the contractor’s violation against theregulation or the code;
5. 對承建單位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國家工程技術規范標準,以及第一條所規定的文件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參與承包方違約事件的處理;
6.tocheck the list of the material and equipment of the contractor’s; to inspectthe raw material, semi-product, and parts which will be used in the project; toreject the disqualified material, parts and equipment against the constructioncontract and standard.
6. 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設備清單, 對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構件、設備進行檢查,有權拒絕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規定的材料,構件,設備;
7.toinspect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and quality; to inspect and accept thedivisional, sub-divisional and concealed works; to evaluate the constructionprogress
7. 檢查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和各項隱蔽工程, 對工程進度進行評估。每周書面向委托人報告工程進度,每周組織召開施工例會。
8.toorganize the client, the desig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handle the qualityaccident; to supervise the execution of the technical scheme for the qualityaccident; to inspect, accept and issue the certificate after the qualityaccident is settled.
8. 組織委托人、設計、施工單位處理工程質量事故并提供處理方案和責任劃分方案, 監督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的實施, 并對事故處理進行驗收和簽證;
9. to compile the supervisiondocu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filing
9. 整理監理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
10. to organize the designer and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to pre-inspect and pre-accept for the constructioncompletion
10. 組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竣工初步驗收;
1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execute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11. 協助委托人進行竣工驗收工作;
12. to submit the supervisionevaluation report for the project to the client .
12. 向委托人提交項目監理評估總結報告;
13. to organize hse site service:safety strategy,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health control, security of site office.
13. 負責提供安全策略,現場安全監督,現場健康控制,以及現場辦公室安全。
article 3 external conditionsinclude: the client is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public relations andcoordination for the project including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authorities
第三條 外部條件包括:委托人負責本工程建設的所有包括政府等在內的外部關系的協調;
article 4 project informationrequested by the supervisor should be provided by the client, where it isavailable, shall be issued beforehand.
第四條 對于監理人讓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資料,如果有,應事先提供。
article 5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to him in writing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writing within 5 days.
第五條 委托人應在5天內對監理人適當地書面提交并要求其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article 6 the client'srepresentatives are 。
第六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
article 7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the client shall at his own cost provide, orarrange for the provision by others, of personnel to work within the client’sown site team. the supervision teamshall co-operate with the client’s own team but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or rely on 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for any of theservices for which the supervisor is responsible.
第七條 在合同期間,委托人應自費提供或安排其他方提供人員組成委托人的現場工作組。監理機構應與委托人的現場工作組合作,但不對他們及其行為負責,也不依靠他們及他們的行為來開展監理人負責的工作。
第八條 監理人派駐現場的監理人員數量和人員資質,必須符合雙方商定的人員表和分階段專業人員進場計劃表的規定。根據各階段實際施工需要,監理人有義務根據委托人要求,在人員表人員的范圍內調整和增加人員。委托人有權根據專業人員進場計劃表進行人員資質檢查和出勤考核。如發現有不符資質及缺員情況,將斟情扣發監理人報酬。
article 9 the supervisor agrees topay compensation if he fails to discharge his duties, [accumulated amount ofcompensation 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bar income tax ),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 ofstandard conditions.
compensation fee =the direct loss xthe supervision fee’s charge rate (bar income tax). the supervision fee’scharge rate is equal to total supervision fee divided by total cost of theproject.
第九條 內如果失職,同意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本合同標準條件
第二十四款規定賠償的情況除外。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報酬比率為監理費和項目總造價的比率。
article 10 the client agrees to pay thesupervisor for his normal services in an amount calculated in the following wayand at the following time:
第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就監理人提供的正常監理工作支付其報酬:
1.the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 start from the day,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commencement notice is issued from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ion serviceperiod (interim) is eighteen months
監理服務期:按委托人通知監理服務開始日起算,監理服務期(暫定)為18個月。
2. the supervision fee: fixed lumpsum during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18months)is 1,480,000 rmb yuan.
監理服務費:在監理服務期(18個月)內的固定總價為: 148.0萬元。
3. payment method:
支付時間與金額
1) the client should pay to the supervisor 15% of the fixed lumpsum within one week as of the signature date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1)合同簽定日后一周內委托人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總價的15%;
2) then, the client shouldpay the supervisor another 15% of the fixed lump sum every two months (90days), and the number of the payment times is three (i.e. 75% of the fixed lumpsum fee).
2)隨后,每三個月(90天),委托人向監理人另支付監理費總價的15%,共5次(計為監理費總價的75%)。
4) the client should paythe supervisor final 10% of the fixed lump sum within one week after theproject passes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examination.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周內委托人向監理人支付最后的監理費總價的10%
4. the service fee beyond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i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beyond 18 months, the client will, on the monthlybase, pay the supervisor at the sum of 82,000 rmb yuan/month.
4. 監理服務期延長期的服務費用: 如果監理服務超過18個月,委托人要按工程內容和現場監理工作要求,合理支付費用,延長期監理費用由雙方商定。
article 11 the parties hereto agree that the paymentshall be effected in rmb.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報酬。
article 12 bonus clause; depending on mutualconsultation
第十二條 獎勵辦法:由雙方協商解決
article 13 if a dispute arises betweenthe parties in connection with, or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consultationshall be made promptly to find a solution. when consultation fails, the partiesagree to refer the dispute to a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body shall b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enter, shanghai branch.the arbitration language shall be chinese and english..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機構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語言為中文和英文。
* **
由法律部門定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
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
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
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
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
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
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
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
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
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
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
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
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
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
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
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
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37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
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查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或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
“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施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能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乙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方雙方按約定分享。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
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書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為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
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應從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綜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取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三、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
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三款(2)條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二、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三、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五、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關鍵詞】合同管理 特點 形式 目的 內容 方法 要點 引言
醫院建設工程與普通建設工程相比是一個更為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較強的程序性和連續性特征,是有效地將整體建設項目各部分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體建設項目質量、造價和進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務就是采用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證建設工程的各種建設要素和責任單元動態協調有效運行,最終實現總體建設目標。
一、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確保醫院安全保障和災害應對措施有效響應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證,是對參與醫院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各方面社會關系的權力和義務的約束和管理。醫院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進行具體監管的同時,在法律框架內通過“合同”契約方式來完成與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權責利的約定。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醫院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因素眾多,但其根本特點主要表現為:
1、質量標準高。醫院建設工程是生命線工程。其自身特點決定工程質量要求非常高,特別是消防、職業病防護、風水電氣等基本保障設施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
2、工期要求嚴格。醫院的醫療醫技發展、社會需求和期待、相關部門的監管,都對工程規劃提出了嚴格的進度要求。
3.造價控制嚴格,醫院建設投資計劃不但需相關部門批準,而且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還要受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控制。
二、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其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和合同備案管理。
(一)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和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的工作。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報到醫院后,醫院基建部門先進行初審,再提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查,然后填寫合同會簽單,報醫院財務、審計、院辦等職能部門審核會簽,再由醫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長核準,最后報醫院法人代表(院長)審定,并依據醫院合同管理辦法按合同金額指定人簽字蓋章。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備案管理。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推薦使用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完成合同后,要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進行備案,并接受其對合同的審查和鑒證,以及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合同爭議的調解。
三、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工期、造價和質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
合同管理的方向應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四、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方法
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復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要是通過簽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過一系列合同的管理來實現工程項目的過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從發出招標文件時就開始了。包括解答和記錄投標人問題、評標、定標、合同談判、簽約、履約和合同結尾。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須及時了解對方已履行哪些義務、完成了哪些應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已經支出哪些費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簽約時未曾預料的情況,造成了損失或延誤了時間,或者對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或賠償。索賠或索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和結束時,應當按照事先計劃好的方式,由專人及時、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與合同對方以及其他參與者的往來函件、合同變更、付款證書和付款申請、索賠等資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簽訂與履行程序。項目申請考察論證填寫合同申請表草擬合同文本合同洽談律師審簽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履約驗收合同審計合同結算。
2.合同簽訂基本要求。
審查乙方資質等級及履約信譽;審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使用標準合同文本,切實約定“補充條款”;恰當約定工程量測算與工程計價方式;明確約定進度款的支付條件和竣工款的結算程序;具體約定工期順延情形和停工損失的計算方法;預防工程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等欺詐行為;明確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詳細約定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對工期問題、質量問題、施工作業問題、質量保證體系、價款問題要進行必要的說明。
3.合同發放范圍。根據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門發放到采購、財務、紀檢等相關部門和人員。
4.合同責任管理。
(1)正式合同簽訂后,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并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
(2)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管理員負責檢查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領導進行匯報。
(3)工程預決算員、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相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
(4)由于經辦人未按規定范圍及時發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施工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合同機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損失,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是圍繞工程的造價、質量和工期三個要點進行管理。
(一)工程造價管理
1、工程預付款管理
工程預付款是發包人(甲方)支付給承包人(乙方)用于動員和設計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工程設計和實施購置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力量進場等。額度和支付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須專用于合同約定的工作。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預付款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擔保金額應與預付款金額相同。擔保金額可隨預付款的不斷扣回相應減少。
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扣回,扣回辦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在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
2、工程價款管理
工程價款應專款專用。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各項價款應專用于合同工作。專款專用可確保承包人良好的財務狀況,確保發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則,會造成承包人因資金無以為繼,而延誤工期,甚至終止合同。
發包人可通過監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應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權法進行權利質權,或采取專款專戶,或嚴格請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來實現專款專用。
3、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工程變更程序,及時做好變更估價,特別是工程量增加時,調整合同價的方式。
(二)工程質量管理
在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與接收、檢驗與驗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難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隱蔽工程的質量管理。隱蔽工程的及時存證和計量不僅決定工程質量,而且影響工程造價。
(三)合同進度計劃管理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進度計劃,包括設計、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購、制造、檢驗、運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的各個階段的預期時間以及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說明等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批準的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
承包人應向雇主提交一份時間計劃。當原定計劃與實際進展或承包人義務不符時,承包人還應提交一份修訂的計劃。
關鍵詞: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1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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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力工程中,總承包管理模式廣泛的運用到工程建設管理中,隨著經濟快速發展,電力行業市場不斷的擴大,在實際工程管理中應用總承包管理也具有很大的影響。本文通過對電力工程合同承包管理模式進行分析,對電力工程實際應用進行有效分析,針對面臨的問題進行探討,同時提出一些改進措施。
關鍵詞:
電力工程;總承包管理;應用分析
我國電力建設行業近年來不斷的發展,對電力工程管理模式也逐漸發展起來,但是現在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對電力發展策略就是跟上時代的發展不斷的加強自身管理模式。在我國電力工程中,合同承包模式要對工程的價格和工期進行確定,并對性能加以保證,這樣電力建設就會有了更高的管理水平。
1電力工程中總承包管理的應用重點
(1)掌控好電力工程設計。首先要對電力工程設計進行重點設計,將整個工程成本降低,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在電力工程建設準備之前要對建設工程進行設計工作,保證設計科學合理性,對電力工程設計技術進行有效的完善。同時在對施工工藝中使用先進技術,對整個工程的結構進行有效的控制,對實際空間布置進行有效的完善,科學調整及優化,進而有效的減少工程機械設計費用成本,充分的利用機械設備盡量的建設設備的使用數量,從而達到一定程度上成本費用的控制。其次,還要對各個部門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保證整個電力工程順利進行,在實際工程管理中,還要對設計方案進行重視,設計方案的質量可以有效的降低施工中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對工程中不合理的地方進行及時的改進。因此,為了有效的避免電力工程施工中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錯誤,我們一定要對設計方案的整體性進行分析研究,提高設計方案的質量,確保電力工程承包中出現的錯誤,從而保證電力工程施工進度順利進行,降低施工材料的浪費。
(2)質量安全的管理。我們應該清楚認識到承包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也是工程建設整體安全性的重要保障,首先我們要建立一個完整有效的質量安全體系,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還要設立專門部門對其負責,還要配備專業人員進行管理,一定要做到分工明確,對自身的職責進行明確,保證監督落實到位,設立一定的監督管理制度,然后將制度落實到實際中去,真正保證電力工程整體的質量。
2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1)對于承包管理模式的認識不夠清晰。目前,對于承包管理模式在認識上還沒有很透徹,導致很多管理人員在理解上存在很多的誤區,一些人員認為,合同承包管理就是對施工成本和管理成本進行控制,這樣的認識就是通常提到的“皮包公司”的行為。對于承包管理中沒有正確的認識本質上的作用,也就不能將其進行徹底的貫徹實施。隨著我國計劃經濟市場不斷的轉型,其中也具時代性的標志,也是一種機遇和挑戰的時代,市場國際化的不斷發展,國外競爭不斷的進入國內,導致市場管理水平不斷的降低,也給電力工程建設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
(2)設置不合理的管理結構。由于電力建設長期受到計劃經濟市場的影響,我國電力企業已經不斷進入企業社會化地步,目前很多的電力企業管理人員都不是很專業,在電力施工建設中的施工,這些外行人員導致整體管理水平降低,不能更好的滿足電力建設的需要,導致建設管理水平減低的原因,其電力工程的建設和發展都受到了相應的影響,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對承包管理模式不斷更新,提高電力企業不能很好的理解的管理方案,因此設置了不合理的組織結構,不但施工企業沒有得到建設承包的主動權,卻使工程管理在總承包的模式下變得更加混亂。
(3)自身所處位置認識不夠清晰,法律定位不清楚。市場工程管理模式中,形成規模較大的承包管理模式,在管理中沒有一個承包商具有完善、專業的施工隊伍,他們只是將整個工程在分包給各個不同專業的小的承包商。但是在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工程主體的架構必須由總承包商進行施工建設,如果進行分包后就會對整個項目的建設,以及分包規范化市場的形成,都有著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和制約。
(4)綜合人才的缺失。電力行業中很多專業管理人才,但是對于這些管理人員專業水平相對較低,要求管理人員既要具有專業技術能力,同時又要懂法律、外語、管理人力強的綜合性人才相對比較短缺,所以在實際的電力工程建設中就要提升整體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從而保證工程承包管理為電力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根據目前市場是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對人才形成相應的競爭局面,而在實際的法律規定中,也沒對其進行較為明確的規定。
3電力工程建設中的應用方法
(1)把管理組織建立成階梯性。專業化程度也是承包管理模式的重點,在對項目進行承包的時候,電力工程建設管理要提高承包商的整體能力,想要有效的提高管理水平,就要建立高校的管理人員,而總承包的主要模式就是將電力建設的主動權交給工程的施工人員。所以,在合同承包的新模式下,電力管理建立了階梯性的管理組織對所有項目進行分層管理。在對這種管理模式實施的過程,不僅有利于企業對分級承包的控制,還可以對管理項目的效益不斷提高,從二使電力企業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對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養。對于電力建設管理中,需要對電力企業制定專業的管理模式,這也就需要管人員的素質要非常高,管理人員要有清晰的思路和管理目的,在對建設管理任務進行交接的時候,需要高新招納管理人員,但是這也不能從實際上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因此,承包管理中要使電力工程建設的使用得到充分的發揮,提升自身素質。可以從企業內部建立管理學習團隊,對整體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能力,這樣就可以在高新招納人員的基礎上開展一條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道路,是電力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4總結
總體來說,電力工程承包管理模式在實際的應用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電力工程的整體質量和工程建設的水平。在實際管理中,我們要不斷的加強設計方案和管理水平,制定合理的方案,有效的降低了電力工程的整體成本,并且還要增強各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提升電力工程可以順利的進行。
參考文獻:
[1]王寶泉.電力工程建設中總承包管理的應用分析[J].企業文化,2013(12).
[2]張海波.總承包管理理論在配電工程中的應用[J].中國科技縱橫,2014(12).
關鍵詞:工程簽證;工程造價;管理;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0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簽證是以書面形式記錄施工現場發生的特殊費用,直接關系到業主與施工單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環節,直接影響著工程投資。據有關統計表明,在工程承包合同結算中,通過簽證所增加的造價占整個工程造價的10%左右。因此,對工程簽證進行規范、合理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規范管理工程簽證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變更索賠工作本身的必然要求
承包人依據合同向發包人主張變更索賠的權利。行使該項權利的前提是有合同依據,基礎是現場資料完整、全面,費用計算依據充分且合理,其中基礎資料需要有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簽字確認。根據工程合同適用我國《民法通則》“誰主張,誰據證”的基本原則,工程合同的變更索賠處理也是如此。在合同變更管理實踐中,經常是有概念性的變更索賠機會而缺乏具體的簽證資料,尤其是重大或復雜的變更索賠項目,因缺乏具體簽證資料的支持,承包人不得以提出籠統費用補償的主張,最終很難得到監理、發包人的確認,致使承包人的工程費用支出得不到合理補償,經濟利益受到損害。因此,承包人為維護自身合理合法的經濟利益,必須重視合同現場簽證管理。
(二)項目管理實際情況的需要
近年來,由于基本建設市場規模空前且承包人自身施工資源的有限性,承包人的項目管理模式越來越偏重于管理與勞務相結合,部分項目的施工通過與勞務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方式,實施分包管理。勞務協作單位由于合同管理人員相對薄弱,管理經驗不足,普遍存在基礎簽證差,變更索賠能力弱;而分包單位一旦因為變更索賠工作開展滯后,發生的合理變更索賠項目不能得到及時處理而導致其經濟狀況惡化,必然會影響到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而合同最終的履約責任風險將由承包人承擔。目前普遍存在分包人未能完全履行約定責任,一方面,導致承包人加大費用支出彌補項目成本的不足,造成局部虧損或整體虧損;另一方面,導致項目不能完全履約,造成承包人履約能力不足的影響,最終制約后續市場的開發。因此,督促、指導作業單位規范簽證管理就越來越顯得緊迫和必須。
二、工程簽證產生的原因
1.業主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場地以及資料,造成施工停滯,影響工期,給施工單位帶來巨大損失。
2.由于各方面原因,業主方要求項目中途停工,或者發現設計文件有錯誤需要更改的,施工單位不得不停工處理,甚至得返工。
3.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影響項目的順利進行,導致無法安排停下來的施工力量,施工單位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
4.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工作面積狹小,高度不夠,導致大型設備不能正常運行。在這樣的情況下,施工企業需及時將具體情況告知建設單位,在征得業主方同意后辦理工程簽證。
5.業主方提出的一些零星維修項目沒有正規的施工圖紙,需要由施工企業提出一套檢修方案后再加以維修,然后辦理工程簽證,此時的簽證工作直接關系到檢修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工程簽證管理中的常見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常見問題
1.缺乏及時性。一是,有的現場簽證人員責任心不強,口頭答應而不當時辦理,二是,施工方不按時申報簽證,致使雙方無法及時對工程現場實際發生的情況進行準確測量、描述與辦理簽證手續,而事后靠追記補辦,甚至于在結算審核過程中還在補辦簽證手續。這樣就極有可能導致現場發生的具體情況回憶不清,數據不準,補寫的簽證單與實際發生的不符,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2.工程簽證內容不規范。首先,部分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在審批工程簽證時不調查、不核實,只管簽字蓋章,導致工程簽證內容不準確,不真實。其次,有些施工單位在辦理工程簽證時,為了取得更高利潤在已審批簽證上更改或添加數據、事項,事后復印作為結算資料;或是在辦理簽證時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再者,現場簽證人員不熟悉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缺乏對定額費用組成的了解,有的內容已經包括在定額工作內容中,現場卻再次給予簽證認可,如水泵臺班中已經包含了水泵的操作人工。簽證再次簽證操作人工及配合人工。有的工作內容及材料消耗定額子目中均已包含,施工單位遞上簽證單.簽證人員發現該工作量現場確實發生了揮筆簽上“屬實”字樣,如滑模施工倒錐殼水塔支撐桿的消耗量,在定額中是按照消耗量給出的,實際使用量的大小不予調整按定額執行,在簽證時卻再次給予簽證認可。最后,簽證中措辭不嚴謹,表述模棱兩可,操作性差。操作性差是指簽證單中的資料記載不詳,含糊不清,計算費用的依據不足,無法計算應發生的費用。
(二)原因分析
首先,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尚不夠高,有的工程管理機構大多是諸如指揮部、工程辦等形式的一次性臨時機構,這些臨時組建的建設班子因缺少專業管理人員,很多人對基建管理知識了解不多,對現行的基本建設法律、法規等知之甚少,無法有效地進行管理。
其次,工程設計單位片面追求效益,不在設計中狠下功夫,設計時間緊,任務重,部分設計人員缺乏實踐經驗,造成圖紙涉及粗糙,無法指導施工。
四、工程簽證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減少設計變更
切實加強和完善工程設汁階段各項指標和過程的完善,提高施工圖紙的設計質量,可以從源頭上減少工程施工中的工程簽證問題。另外,為了進一步完善施工質量,在施工中,針對一些必須進行臨時修改的重要項目,在簽證時必須征求相關設計人員的意見,對具有其可行性的項目政策進行分析。
(二)規范現場簽證
現場簽證的內容、數量、項目、原因、部位、時間等要明確;簽證單必須要電腦打印的不允許手工填寫,避免自行修改,為結算時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簽證應由建設單位統一編號歸檔,統一由建設單位送審,以避免在送審過程中,各方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更改簽證單。同時,對于一些隱蔽工程或最大的現場變化,還應附影像資料,使結算人員充分了解簽證內容的現場情況。
(三)嚴把工程簽證手續關
如確實存在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由承包人技術人員準備好現場簽證表及相關資料,及時通知發包人或監理人,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情況,認真核實現場簽證內容,然后逐級上報。先經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蓋章,再由造價咨詢人的造價工程師審核現場簽證的內容是否清楚完整、手續是否齊全,最后由發包人代表復核后簽字蓋章。如手續不齊全,應當及時督促承包人重新補辦手續。
(四)加強合同管理
首先,按合同條款支付時,要防止過早過量簽證,要實事求是,對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簽認要嚴慎,工程技術單簽證要依合同相關條款來衡量,相互制約,預防無限擴大。
其次,合同約定設計變更或施工圖有錯誤時,在施工單位已經開工、下料或購料情況下的簽證處理方式。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項目或修正項目,原圖紙不變的不要重復簽證,已下料或購料的,要簽寫清楚材料名稱、半成品或成品、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或代用情況等。
(五)提高現場簽證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水平
簽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經濟性很強的工作,各方應委派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管理。要想把工程簽證工作做好,工程簽證管理人員必須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建立自律懲戒措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高尚的職業道德,并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既熟悉現場情況又熟悉合同及工程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并具備預算定額的基本知識。
簽證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于提高投資方的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只要我們依據合同,規范自身管理,實事求是做好簽證,建立完善的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就能使工程簽證得到控制,從而有效地控制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
參考文獻:
[1]陳峰.控制現場簽證在控制工程造價中的作用[J].黑龍江交通科技,2009(03).
工程建設監理委托合同范本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監理委托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鍵詞:合同管理;工程造價;造價控制;影響;對策;工程合同;建設成本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的城市建設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開展。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陸續開展,建設規模前所未有。在工程建設中,工程造價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造價管理效果直接影響到項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同時為了確保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正常經濟效益和合法權益,需要通過簽訂合同來賦予法律效力。由于合同管理和工程造價的特殊關系,導致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的直接影響。
二.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管理的關系
1.工程合同影響了工程造價的確定,既明確了雙方的權利,也闡述了雙方的義務。
工程發包商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主要是委托監理工程師、發包商代表和造價工程師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是以施工合同約定的基本內容作為工作基礎的,因此監理工程師、發包商代表和造價工程師都是依靠施工合同來履行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監理工程師、發包商代表和造價工程師履行職責、權利和義務都直接影響了工程造價的確定。
2.從控制工程造價的方面來看,合同管理包括了實施階段和造價相關的所有層面。
(1)合同訂立時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承包方式、合同價款、計價方式、工程質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供應及材料價格、調整合同價款的原則和調整方式、合同獎罰條款等。合同內容主要圍繞著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價,防止發生經濟糾紛,防止發生工程索賠。
(2)履行合同過程中的管理。此階段主要包括工程計量管理、簽證變更管理、工程結算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索賠管理等。
3.合同類型是選擇工程結算方式的重要依據。
施工承包合同決定了工程結算的方式。根據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為固定價款合同、可調價款合同兩種,除此之外,還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較為常用的是固定價款合同和可調價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國內應用非常少。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固定工程總價和固定單價的方式較為常用。固定總價的承包合同一般稱為“總價包干合同”,合同價格計算是以規范和設計圖紙為基礎,工程承包的雙方依據工程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工程總價,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據合同造價來實施,不能發生造價變化。固定總價的合同除非發生設計變更或工程變更,需要變更合同造價外,其他情況不能發生工程總價變化。固定單價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綜合單價來進行結算,尤其是在《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頒布的新清單模式下更為常見,結算時工程量時主要依靠工程變更單、施工圖、現場簽證等實際的完成量來計算。計算綜合單價主要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各項費用的確定都是由投標人依據企業自身情況,考慮各種風險因素來自行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綜合單價的價格風險在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風險范圍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規定的范圍承擔。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簽訂,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同時隨之確定。更是增強了與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價管理與合同管理相統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風險分擔的強制性,讓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的控制過程中上升到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
三.合同管理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和防范對策
1.合同簽定前的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過招標方式來確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標過程中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要經歷招標、投標、開標、定標及簽訂施工合同等過程。工程合同類型的選擇直接影響
著工程造價,因此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要注意合同類型選擇。如果工程項目規模較小、風險較小、工期較短、施工中不可預見因素較少,則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對于工程項目的競爭性較強的,為了便于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建設單位要按照固定總價合同、可調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來選擇。工程風險性大、技術要求較高、復雜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實際工程量和預計工程量存在較大出入的項目,這種情況下承包單位主動權較大,因此要采用可調價格合同。選擇合同類型時,要確保合同各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單純為了建設單位利益而忽視其他各方,要綜合考慮項目的各類因素,考慮承包單位的實際能力,來確定雙方都愿意承擔的合同類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同時也要避免頻繁索賠而提高工程造價對建設單位造成損失。
合同簽訂時要預先考慮到可能發生的事情,對可能發生和能夠想到的問題,都要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越仔細越好,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在語言組織上要嚴密,同一個條款不能作出兩種解釋,在條款中要盡量使用定量條款;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明確列出工程索賠的條件和合同價款的調整條件。合同簽訂前,要仔細琢磨,反復推敲,不可盲目簽訂。工程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要加強合同溝通,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最終目的是確保項目順利開展,而對工程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對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就會產生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雙方都要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執行相關權利和義務,建設單位要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避免發生違約糾紛造成索賠,導致工程造價提高。在工程造價中,約有60%-70%的部分為材料費用和設備費用,材料和設備費用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大小,同時,材料和設備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在目前的工程建設中,廣泛存在人情關系現象,最明顯表現為以次充好來提高價格、同規格和同質量的材料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對材料和設備總量控制不嚴格導致材料和設備應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設中,此類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工程造價增加。從而導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來約束此類行為變得勢在必行。
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要對材料和設備進行控制,而材料和設備都應該通過招標和投標的方式來進行公開采購,避免不正之風的發生。材料和設備供應要根據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來提供,并一同提供相關合格證書,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和技術規范來進行清點、檢驗、驗收,通過控制材料和設備價格、質量,來控制工程造價。
3.合同后期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在工程竣工階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對工程造價進行分析和總結。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類資料的整理及歸檔,對施工單據進行審核,一旦資料出現問題,將造成工程造價失衡,無法確保造價的真實性和準確度。
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對整個項目中的前期與中期的材料費用進行統計和清查,為最終的結算打下堅實的基礎。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圖、技術核定單、工程簽收單等,根據清查的結果做好記錄,對相關的問題需要請示現場負責人的意見。在審察過程中需要對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做出評價報告,按照合同簽訂的條款以及質量標準的真實性要求,確認無誤的狀況下,最終進行竣工驗收,尾款支付,完成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工作。
四.結束語
工程造價控制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在實施項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措施,必須認真加以研究,從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過程中,除需要技術人員具體操作外,同時需要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進行全過程的造價控制。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