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火災事故情況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2、指揮機構:
2.1、成立日照京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小隊長:
2.2、指揮人員職責
隊長:及時向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并負責對事故全盤指揮,組織人員分析,預測事故的發展和后果。
隊員:服從和落實組長下達的工作任務,避免事故的擴大化。
3、事故預防:
3.1、根據作業地點實際情況,配備一定的數量的滅火器。危險區域設有壁式消防栓13個,室外消防栓11個。
3.2、開展消防教育,組織員工消防演練。
3.3、消防器材經常檢查,滅火器隨用隨換。
4、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調度員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時,應當首先及時報告公司消防隊和通知臨近的崗位人員到現場進行滅火;有人員傷亡時還需要請求日鋼醫院(救護車)進行支援,然后報告廠長和公司相關部門。
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置警戒,并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排事故處理人員后,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并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5、事故處理措施:
5.1、油脂類著火,可用干粉滅火器或消防沙滅火。
5.2、電器著火,應首先斷開電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消防沙撲救,嚴禁用水澆。
5.3、原煤著火,小范圍火警可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員工自行滅火,大范圍火警應報告調度室和消防隊,并撥打119電話報警。
消防火停應急預案一為了提高醫院內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體工作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災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準確、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醫院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滅火應急方案,請各科嚴格執行。
一、重點部位的滅火應急措施
1、病房發生火災事故時,首先應當穩定工作人員的情緒,以免發生混亂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員工”的原則。人員撤離現場和疏散物資依次進行,切莫爭先恐后,相互擁擠,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發生自殘,造成不應有的悲劇。發生火災時病房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安排人員報警。當起火人員受困時,切不可跳樓逃生,可將被套、床單、窗簾或其他可利用的繩索系牢后,抓住繩索下滑到安全地點。
病房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按以下預案步驟執行:
① 首先了解火災發生方位、地點、原因、燃燒物等情況。
② 科室工作人員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準備,一人火速報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員工緊急協助。
③ 最快的速度切斷本樓層電源(樓層電源開關在中間樓梯口)
④ 穩定病人和員工的情緒,有秩序、有組織的把病人,特別是產婦、嬰兒快速疏散到安全場所。
⑤ 在有效的時間內,搶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
⑥ 在119消防隊未到之前,義務消防隊員和員工在分管院長或科室負責人的指揮下,充分利用院內現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⑦ 在最短的時間內由分管院長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火災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調查火災原因及后事工作。
2、對配電房發生火災事故,電工應當立即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撲救。
3、對倉庫發生的火災事故,倉管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切斷電源。火勢向上層蔓延時,控制上層、下層設防;火勢向水平蔓延時,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設防。上下控制,上層為主。注意疏散物資,并負責向消防部門介紹物資存放的數量,有無危險、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員等情況。
二、對一般防火部門的滅火應急措施
對一般防火部門發生火警時,離火災事故最近的部門、人員應當迅速進行撲救,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迅速報警。同時組織好人員整理好重要、貴重、危險物品,做好疏散準備工作。
三、醫院領導對滅火工作的應急措施
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應當迅速趕到火災事故現場,召集有關領導成立滅火領導小組,了解情況并進行相應的分工。對火災事故采取邊解救被困人員邊組織人員控制火情,轉移和疏通物資。向消防部門介紹發生火災的部門或病房的房屋結構、分布情況、水源、物資的危險性和被困人員的情況。
四、如何撥打“119”火警電話
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不要慌張,要報清火災發生地街道(青春路288號)、單位名稱、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員數,要說清科室內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報完后請不要急著掛電話,等接警員說好再掛,如他還有什么問題或有沒聽清楚的地方,請詳細告知。
五、做好預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實做好用電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崗位)要指定人員平時做好用電及醫療儀器性能安全檢查及記錄(每周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長匯報,無問題及時記錄在案。醫院每月對記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與個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終考核掛鉤。
總之全院職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內容和措施,發生事故后積極搶險救災,為降低損失而贏得時間,并注意保護自身的安全。
消防火停應急預案二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第二條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企業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 企業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企業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由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經理及有關部門成員組成。 消防應急指揮小組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具體分工如下:
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負責組織人員疏導被困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負責立即同醫院,公安,消防部門的聯系,說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負責現場物資,車輛的調度。
第四條 根據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義務消防人員,每年對消防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實戰演習,教育全體職工學習滅火器使用常識,掌握防火滅火器滅火要點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過期和失效的滅火器,保證滅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條 火災事故應急措施
(一)報警:企業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企業安全部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門接警后,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小組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對火災現場人員有序的進行疏散。撲救火災時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并派人及時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要物資,充分利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傷員身上燃燒的衣物一時難以脫下時,可讓傷員躺在底墑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
(四)協助消防員滅火。在自救的基礎上,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要簡要的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并全力支持消防隊員滅火,要聽從消防隊的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五)保護現場。當火災發生時和撲救完畢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對事故原因及責任人的調查,同時應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時清理,將火災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從而將火災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災撲滅后,由安全部門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第六條 火災事故調查處置。按照企業事故(事件)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規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在調查和審查事故情況報告出來以后,作出有關處理決定,重新落實防范措施。并報企業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應急物質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注意事項
1,貴重的書畫文物及重要的檔案資料等,一旦著火不可用水撲救。
2,那些比重輕于水的易燃液體著貨后不宜用水撲救,因為著火的
關鍵詞:火災事故調查;管轄;認定;復核
中圖分類號:TB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16―0177―02
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了第121號令《關于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主要對火災事故調查的一般程序進行了修改,同時在管轄、火災事故調查的處理和附則三章也作出了部分調整,與上一次大幅度修改相比,在幅度和內容上均有所減弱,體現了火災事故調查立法工作逐步趨于完善。本文擬對《決定》的內容進行解讀和評論,以期推動火災事故調查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
1對修訂管轄規定的評析
《決定》對《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關于管轄的規定作出了三處修改,一是將《規定》第五條第三款修改為:鐵路、港航、民航公安機關和國有林區的森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調查其消防監督范圍內發生的火災。因為“交通”一語明顯與鐵路、民航、林業的內涵不平行,且由交通部門的公安機關負責調查火災不符合消防工作的專業性,將“交通部門”修改為“港航”,與其他交通形式并列表述更為規范。同時,將“林業”調整為“國有林區”將其與集體林區區分開來也顯得更為科學。二是在第二條第一款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所轄火災進行調查的形式由“調查”調整為“組織調查”,明確由省一級或設區的市一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火災調查既可自行調查,也可組織兩級或三級調查機構聯合調查,使調查行為更具靈活性、更方便操作。三是針對直轄市行政級別劃分上的特點將直轄市的管轄分工進行調整,體現了直轄市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特殊性和靈活性。
此次對管轄規定的微調,完善了火災事故調查的管轄規定,但是在設置上與公安部2007年調整的火災等級標準存在著脫節,建議根據火災事故的等級確立管轄分工:重大以上的火災事故調查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組織調查;較大火災由設區的市或者相當于同級的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組織調查;一般火災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調查。直轄市的管轄可不予變更。
2對增加調查人員人權保障條款的評析
《決定》增加了“保障現場調查人員的安全”的規定,之所以將這一小處單獨列出來進行論述,是因為筆者以為該條修改規定具有建設性意義。根據國務院2011年關于消防工作情況的報告,消防專業力量不足及消防管理機制不夠健全是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1999年的《規定》對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的條件作了專門規定,要求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消防監督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取得崗位資格。遺憾的是,在十多年后的今天這一美好規劃仍未實現,消防力量尤其是專業人才的欠缺已經嚴重地影響了消防事業的發展。“火災調查工作的質量取決于人才素質,必須大力加強火調人才隊伍建設”。此次修改增加了火災事故調查人員人權保障條款,既表明立法對火災事故戰斗人員基本權益的關切,又顯示了公安部重視消防隊伍建設的決心,相信以此為契機,消防隊伍建設的環境將更加優越,對人才的吸引力將更加濃厚。在此基礎上,為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高質量,筆者建議《規定》重新對調查人員的條件進行規定,以立法的形式帶動和促進消防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府放心、民眾信任的消防專業隊伍。
3對修訂火災事故認定的評析
《決定》對火災事故認定的修改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刪除了災害成因認定的規定;二是規范了無法查清起因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認定;三是減輕了火災事故認定書送達時的附隨義務。
對火災事故調查內容的規定經歷了由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事故責任雙重認定到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一齊認定再到起火原因單核認定的過程。首先,因為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列明當事人對火災事故發生所應承擔的責任,此舉在理論上引發了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屬性之爭,學者對其屬于具體行政行為、準行政行為還是證據及是否可訴眾說紛紜,在實踐中則造成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涉訴涉訪泛濫,法院對不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而提出的訴訟請求的處理也不統一。考慮到上述諸多因素,新《消防法》將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修改為火災事故認定,因為“火災事故責任認定重點是針對當事人的,因為只有人才能承擔責任,火災原因認定側重于火災事故的客觀事實,認定鏈條屬于客觀、科學的范疇,原因認定結論是以嚴格、嚴密、科學的邏輯推理為基礎的,不需要進行主觀判斷,具有不可訴的特點”,隨后出臺的《規定》也刪除了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的章節,將火災事故認定內容改為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以淡化火災事故調查的行政行為屬性,減少因此而可能引發的訴訟。其次,《規定》增加的災害成因認定,內容包括火災事故發生、蔓延、損失、撲救情況及與火災蔓延、損失擴大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的事實。仔細分析便不難發現,災害成因仍然涉及事故責任,在性質和效果上無異于責任認定,理論界對其爭議仍未停止,實踐中因不服災害成因而提訟的情形未得到根本改變。故《決定》干脆將災害成因認定的規定予以廢除,僅對起火原因進行認定,在此基礎上針對一些調查人員為規避復核或訴訟而故意或不作為地將起火原因認定為無法查清的情形,增加了有證據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的認定,完善了無法查清起因的火災事故認定的規定。
《決定》還廢除了《規定》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送達當事人火災事故認定書時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的義務。在這之前,公安消防機構送達火災事故認定書時必須告知當事人申請復核和提起民事訴訟進行救濟的權利,如不服火災事故認定書可向復核機構提出復核申請,或提起民事訴訟交由法院對其作為證據的證明力進行審查,也從間接層面引導當事人不要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認定書提起行政訴訟,這條規定可謂用心良苦,但在實施過程中又引起了誤解,因未說明當事人申請復核或的具體情形,該規定可以理解為當事人可對火災事故認定機構的認定行為提起民事訴訟,或當事人不能對行政機關依據火災事故事故認定書而作出的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事實上,火災事故認定書的證據屬性明確后,當事人如對火災事故認定不服,在與其相關的糾紛中均可提出異議,既可在民事權益受損時提起民事訴訟,也可在不服行政處罰時提出行政訴訟,還可在刑事公訴中對火災事故認定書提出質疑,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審查。出于這種考慮,《決定》刪除了公安消防機構告知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的規定。
4對修訂火災事故調查復核的評析
《決定》對火災事故調查的復核作了較大調整,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針對《規定》對火災事故復核機構規定較為籠統及復核申請書內容較為簡單的問題,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其他復核申請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復核申請載明的內容除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外,還應包括被申請人的名稱、申請復核的主要事實、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及申請復核的日期。
二是對不予受理復核申請的第三項情形作了修改,并刪除了第四項情形。根據《規定》規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訟且法院已經受理的,復核機構應當不予受理當事人的復核申請。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送達當事人火災事故認定書時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初衷一樣,該項規定的本意是將火災事故認定書的證據效力交由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但在理解上容易被誤解為火災事故認定書是可訴的,之所以如此規定是為了避免訴訟結果與復核結論相沖突。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決定》刪除了該項情形的規定,同時將復核審查期間公安消防機構終止復核的情形也作出修改,明確當事人是否提訟不影響復核機構對復核申請的受理和審查,復核申請人撤回復核申請的,復核機構才應當終止復核。
三是對復核機構對當事人復核申請的處理作了修改。《規定》對復核機構處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規定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復核機構只能維持或責令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原火災事故認定,而不能直接作出火災事故復核認定。這種復核體制之下,復核機構如同只有發回重審權而沒有自行改判權的上訴法院,而且當事人還最多只能申請一次復核,如此復核規定對原認定機構的監督及其有限,原認定機構重新認定完全可以在撤銷原認定后稍作修改應付了事,從而使復核形同虛設,故《決定》規定復核機構有權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定,既可責令原認定機構重新認定,也可自行認定,如由原認定機構重新認定,還需將重新認定的情況報復核機構備案,增強了復核機構的監督作用。同時,《決定》還完善了配套規定:首先,增加了延長復核期限情形的規定,對需要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或者火災現場復核勘驗的,經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復核期限可以延長三十日,以增強復核機構處理復核申請的嚴肅性和靈活性;其次,增加了復核機構直接作出火災事故復核認定或者責令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并撤銷原認定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的情形,規定原認定機構認定行為存在明顯不當或超越或者的,復核機構也應當自行作出認定或責令原認定機構重新認定,強化了復核機構對原認定機構認定行為的監管,以促進火災事故認定工作的順利進行;再次,增加了當事人對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的救濟,規定當事人如不服原認定機構的重新認定,可在收到重新認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復核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此舉對確保火災事故認定書質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總之,在《規定》施行后三年內就對其進行修正,既顯示了公安部對消防事業的重視,又表明了包括火災事故調查職責在內的消防工作的神圣,公安消防機構及消防人員更應該感覺到自身使命的艱巨而盡職盡責地擔負起消與防的重擔。
參考文獻
[1]王健,王楷然.當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現狀分析及對策[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12,(1).
[2]可參見鄧亮.行政法治下的火災調查工作――也談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的行政可訴性[J].武警學院學報,2003,(5).
2022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在生產經營、辦公場所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規范消防應急處置程序,提高快速處置能力,使之有組織、有計劃、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因火災引起的危害的擴大,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制訂《國鴻公司消防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企業”、“平安汽車站”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公司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體系以及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公司能以最快速度、最高效能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各類火災事故,需要實施救援和處置。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上級部門和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公司各處室和各單位按照處置火災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火災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建立應對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人員時,各單位、部門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三、組織體系
(一)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組織。
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方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應急救援的其他事項。
(二)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稽查處,由安全稽查處負責人任主任。
辦公室是公司火災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預防火災事故的基礎管理工作、臺賬的建立、監督檢查,不安全因素的匯總、分析協調火災事故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指導各單位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和演練。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小組和成員,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四)另設立三個處置小組,分別為:
1、旅客(員工)疏散組。
組長為公司相關單位安全分管領導,成員為公司(各單位)安全部門人員(客運站為綜管辦、安全部門人員、站務員);
職責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打開所有通道,穩定旅客(員工)情緒,引導組織旅客(員工)有序、迅速向安全地帶轉移。
2、車輛疏散組。
組長為各車輛單位負責人,成員為車隊長(值班長)、各車輛單位機動駕駛員;
職責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迅速打開各通道疏散車輛,有條件的應當先撤高檔車,后撤普通車。
3、滅火組。
組長為公司(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人,成員為公司(各單位)義務消防員、安全部門人員(客運站為綜管辦、安保人員和義務消防員)。
職責是在疏散人員和車輛的同時,對火情實施撲救,在消防部門人員到達后,聽從專業消防員指揮,積極配合消防員進行撲救。
四、事故報告
(一)報告內容
1、火災、火警發生的時間、地點(場所);
2、發生火災的實際情況;
3、初步采取的預防、控制、處理等措施情況;
4、信息暢通保障情況;
5、火災應急的其他有關情況。
(二)報告程序及要求
各單位在接到有關火災報告后,應當在接到報告的第一時間內,向公司消防應急辦公室報告,并立即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公司消防應急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向行業管理部門、消防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慌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慌報有關火災情況。
五、啟動條件
當在公司、各單位經營場所、辦公場所或營運車輛上發生火災事故,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啟動應急預案。
六、應急響應
(一)客運車輛營運途中發生火災應急處置:
1、當客運車輛在營運途中發生火災時,駕駛員應立即靠路邊停車,同時穩定旅客情緒;
2、駕駛員立即打開前后客車門,并立即切斷電源,隨車司乘人員立即通過車門有序疏散旅客(當車門不能打開時,駕駛員應立即用逃生應急錘或其他應急器件,擊碎車窗玻璃,疏散旅客);
3、當旅客全部撤離車廂后,駕駛員立即使用隨車配置的滅火器實施滅火;
4、在滅火的同時,向“119”火警報警,并立即向所在單位報告;
5、司乘人員將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域,檢查旅客是否有受傷和財產損失情況,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搶救傷者,同時對受傷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登記;
6、駕駛員在應急處置結束后應立即在車后方設置車輛緊急停車警示標志,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7、在滅火過程中如消防人員到達火災現場,駕駛員應積極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二)候車室、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發生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當候車室、停車場等場所發生火災時,客運站應立即向“119”火警報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利用廣播設施向旅客喊話,穩定旅客情緒,要求旅客服從車站管理人員指揮。由旅客疏散組人員立即打開所有通道,引導組織旅客和客運站工作人員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帶轉移。
2、同時,車輛疏散組人員迅速打開消防通道,先撤高檔車,后撤普通車。當駕駛員不在時,可組織人員將車輛推到安全地帶。
3、如火勢已將汽車駕駛室燃燒,無法疏散時,要及時疏散該車周圍的汽車。
4、當疏散通道很窄,不能將車輛迅速疏散時,可駕駛汽車撞開障礙物,開辟疏散通道。
5、在人員、車輛撤離的同時,滅火組人員應立即實施撲救:
(1)當車站建筑物起火時,汽車尚未被引燃,應首先撲救建筑物火災,并同時將汽車疏散或轉移。
(2)當汽車發生火災,建筑物尚未著火,應將主要力量用于撲救汽車火災,用一部分力量保護建筑。
(3)汽車火災,當火勢處于初起階段時,用手提式或手推式(干粉)等滅火機將火撲滅;當火勢發展到猛烈階段,油箱還未爆炸時,應用消火栓滅火,同時還要冷卻燃油箱;
(4)當汽車與建筑物同時起火,應根據輕重緩急,決定主攻方向;
(5)當公安消防到達現場后,應積極服從和配合公安消防隊員實施救活,并保護好現場。
(三)辦公場所、生產車間等場所發生火災應急處置:
1、當辦公場所、生產車間等場所發生火災,事發單位應立即向“119”火警報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應急辦公室報告。人員疏散組立即打開所有通道,引導辦公人員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帶轉移。
2、在人員撤離的同時,滅火組人員應立即實施撲救,當公安消防到達現場后,應積極服從和配合公安消防隊員實施救火,并保護好現場。
3、注意事項:
(1)逃離時,要用濕毛巾掩住口鼻。燃燒中產生的熱空氣被人吸入,會嚴重灼傷呼吸系統,嚴重的也可導致人員死亡。所以,逃生時應把毛巾浸濕,疊起捂住口鼻。無水時,干毛巾也行,身邊沒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疊幾層。
(2)濃煙中避難逃生,應盡量放低身體或用膝、肘著地匍匐前進,因為濃煙及毒氣比空氣輕,貼近地面的空氣一般比較清新且含氧量較多。煙霧較濃時,非上樓不可的情況下,必須屏住呼吸上樓。
(3)被大火圍困又沒有其他辦法自救時,可用手電筒、醒目物品不停地發出呼救信號,以便消防隊員及時發現組織營救。
(4)在高層辦公的人員,當發生火災、火警時,不得使用電梯進行逃生,應使用高層消防安全通道逃生。
七、現場恢復
(一)現場恢復
火災得到控制被撲滅后,事發單位進行現場清理等工作,視情逐步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二)事件調查
公司安全部門和事發單位組成事件調查配合小組,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八、預案演練
公司及各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專項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和火災逃生救援技能。
2022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2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癥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2022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3
為了貫徹黔江教委文件精神,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提高師生在遭遇重大突發事件或自然災害時的應對能力,為使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點,故擬定舉行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具體應急疏散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為目標,進一步強化管理,以學校法人代表(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學校的消防安全。
二、演練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財、物的安全,加強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防火、滅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通過消防安全演練,讓學生學到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
三、災害預設:
當某樓的某室突然失火時,在火光、濃煙之中,學生會產生驚恐失措現象,或慌不擇路而跳樓,或縮成一團任火燒。可能發生學生被燒死、踩死、摔死、嗆死、擠死的惡性傷害事件。
四、組織機構:
總指揮:任明軍
副總指揮:任云芳
成員:全體管理人員、班主任 、學校保安
五、前期準備階段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官渡中學學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預案》,通盤籌劃和指揮火災應急避險演練。
2、組建學校義務消防隊。由行政、后勤、班主任、課任教師等組成學校義務消防隊,學習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組織校義務消防隊進行實戰演練。
3、落實相關安全措施。重點是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情況,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情況,以及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檢查,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等。
4、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向學生宣傳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意義、應急自護辦法等,對學生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玩電,不觸摸有電源標志的器物、不撥弄公共場所開關,不擅自使用電器。教育學生在火災發生時嚴禁學生跳樓逃生,不提倡學生參加救火工作。
5、班主任網上下載有關防火、救火、救人資料,組織學生學習有關自我保護知識,開展消防滅火自救培訓。并進行以班級為單位的疏散練習,熟悉疏散線路,進行自救逃生練習。教育學生發生火災時,能夠做到:
①遇事不慌,頭腦冷清。
②判明情況,思考對策。
③積極自救,互幫互助。
④聽從指揮,有序疏散。
大忌:恐慌混亂,相互踩踏。
六、應急實戰演練。
應急疏散演練日期:20xx年9月2日下午第一節課。要求:
1、聽到報警鈴聲后,上述人員各就各位,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
2、各班主任按學生疏散路線圖送學生有條不紊地向安全區(操場)疏散,同時要查清現場是否有遺漏人員。學生撤離時要求做到到排隊迅速、快速而有秩序的撤離,每人隨帶一條濕毛巾,以便用濕毛巾捂嘴
關鍵詞:火災調查;程序;問題
在當今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們物質生活條件越來越好,科技創新能力得到快速推進,人們裝修裝飾使用過多的化學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的創新與運用,使高樓大廈越來越美觀舒適,但是在五彩繽紛休閑生活的場所中,帶來了較多的不安定因素,火災隱患隨之提升,社會上火災發生概率越來越大,給人們帶來的損失不斷增加,火災問題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火災發生后,通過科技做現場調查、事故發生地點咨詢查看,進一步明確了各類火災發生的主要原因,對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有著重要的指導性意義。
1 火災事故調查程序
根據多年的經驗,對火災需要進行調查,只有充分的調查,才能了解火災成因,對今后的預防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在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時,需要通過如下幾個方面重點開展。
1.1 充分建立火災調查組織
火災調查是專業機構進行的工作,需要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火災現場調查與取證,一般情況下,火災發生主要是由所在地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相關問題,通過程序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對一些疑難火災案件和重特大火災事故,就需要相關上級單位聯合成立火災調查專項小組。專項小組可以是消防機構和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人員構成,也可以同時邀請勞動、監察、檢察、法院、工會、科研單位以及有關技術專家共同參與,形成權威的調查結論。調查組負責人需要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通常由消防機構領導或火災調查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擔任,這樣就能夠快速形成一級專業組織,通過統一領導、科學分工,有條不紊地開展火災調查相關工作取證。
1.2 做好火場記錄并保護現場
如果火災發生后,相關部門人員需要快速進入現場,特別是火災調查人員一定要通過對現場的第一手材料把握,形成觀察、記錄,一般需要對燃燒部位、物質、火焰的顏色、氣味,火勢變化情況、風向、風力、氣溫等氣候狀況、滅火戰斗進展及現場人員表現進行記錄,便于事后進行分析與研討,明確火災成因與破壞力。當救援人員組織滅火以后,要由專業人員對現場做好良好的保護,對相關可疑地點、物品進行保護,不允許任何人隨意進入保護區,保留火災痕跡和物證。
1.3 實施現場勘查和訪問
當進入火災現場后,就需要對起火點明顯、原因較清楚的一般火災,進行記錄,可以不需要過于復雜的功課進行正確快速處理,保證勘查步驟簡化明了,對相關人員可以放寬條件,可直接與有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筆錄、拍照、繪圖、簡捷地達到驗證現場情況和提取物證。對那些復雜,破壞性強,重點不突出的火場,需要嚴格進行環境勘查、初步勘查、細項勘查、專項勘查等,通過程序勘驗,確保調查取證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對已經認定屬于放火嫌疑的相應案件,需要立即移交公安刑事偵查部門,同時消防機構要進行調查的配合。
1.4 核定火災損失
火災中,會有一些損失,那么就需要按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頒布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進行認定,火災損失的內容較為廣泛,可以概括為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產損失等幾大塊,按公安部規定進行核算。對單位或個人隱瞞、虛報的情況,需要提交司法程序處理。
1.5 科學進行技術鑒定
對火災現場發現收集到的各種物證材料,一定要通過科學的方式,做好技術鑒別和判斷,必要時,也可以運用模擬試驗進行復制,對現場情況進行綜合模擬與分析。綜合現場勘查、調查訪問、取證材料、物證鑒定等各方面資料,形成全面分析研究報告,找到火災原因并分清火災責任。
1.6 火災原因調查報告的檔案保存
通過綜合分析后,一定要通過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上級主管機關進行匯報,同時整理存檔,作為火災檔案長期保管。制作火災檔案需要有如下內容,這樣才能保證檔案的真實有效性,為今后預防類似事故,提供借鑒與參考。火災檔案的內容由火災報告表、火災撲救表、現場勘查筆錄、調查報告、證明佐證、技術鑒定、責任認定、成因認定、火災現場圖、火災現場照片、火災撲救總結和火災處理報告等內容構成。
2 火災事故調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2.1 調查、訪問工作應做到迅速、及時
通過作者的工作經驗發現,有一些火調人員沒有按照程序進行工作,調查意識不強,總認為火災事故調查只是階段工作,火災被徹底撲滅前沒有必要出警,還有一些認為火還沒撲滅無法進入現場不能進行勘查、現場人員忙于滅火沒有人回答問題等借口,耽誤調查訪問,形成不了現場一手材料。但恰恰相反,當火災發生后,參與滅火或搶救物資的群眾處在興奮階段,滅火、救人、搶救物資過程所見所聞記憶猶新,保持了一個最初的思維與認知,思維意識沒有受到外面的干擾與影響,而火災肇事者或違法行為人還未來得及建立掩飾違法行為的攻守同盟,火災現場的破壞相對也較輕,這時如果開展調查,能夠最多的獲取真實口供,行動遲緩則會失去有利時機,好找條件稍縱即逝,證據往往就會破壞導致不足,火災原因就會難以界定。
2.2 火災現場保護不容輕視
對火災事故調查過程中,一個最主要的環節是對火災現場進行良好保護,因為沒有受到破壞的現場,能夠展示真實情況,現場保護關系到能否迅速及時地查清火災原因。但是在實際操作時,有一些調查人員對火災現場保護重要性認識不足,對現場不能按程序進行操作,火場警戒線設置不到位,沒有專門人員看守保護現場,同時也不帶任何火災錄像、照相和現場繪圖設備,無法記錄現場第一手材料,反映不出現場真實景象,在進行勘查時也隨意挖掘、翻動,破壞了現場的與物品位置,非火調人員也隨意出入火災現場,導致調重。
2.3 調查訪問與現場勘查應做到有機結合
火災調查時,火調人員不能有效進行工作,把調查訪問和現場勘查分開進行,這樣就導致了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效率降低。一些火調人員沒有責任心,工作中怕麻煩、圖省事,只是走走程序,簡單地調查詢問沒有進行現場痕跡、物證等的收集與鑒定,僅靠證人證言就形成邏輯推測,證據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腳跟,如果證人證言是假的,就無法真實的反映出現場情況,會導致火調工作陷入僵局。舉例說明,一百貨商店倉庫深夜大火,損失幾十萬元,現場只有一名倉庫值班員。火調人員排除外來縱火情況,同時也一一排除掉了電氣、自燃、雷擊、吸煙等原因,那么就通過對倉庫值班員訪問入手,但倉庫值班員拒不交代原因,調查進入僵局狀態,最后,火調人員又重回現場進行了深入取證,找到了起火點是倉庫值班員休息床的附近,這個位置沒有電器線路和自燃物品,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值班員只好交代照明蠟燭忘熄引起在大火。
2.4 火災調查技術鑒定需要重視
火災調查技術鑒定、審查、分析、檢驗,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鑒定部門實施火災原因認定的重要依據,火災現場提取檢材較多,最多的可達十多份。火調人員憑經驗、憑主觀進行的調查比比皆是,對火災原因妄下結論,容易引發行政訴訟的不真實性。
3 結束語
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要從實際出發,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火災事故案件辦案質量,有力打擊火災事故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
參考文獻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組長為社區消防應急小組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應急事宜。負責定時召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緊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組長:負責應急預案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協助組長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小組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 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
二、具體措施
1、報警
發現火災,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的情況下,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
2、疏散
立即引導附近人員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3、控制火情
對可以應付的火情迅速作出反應,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控制,力爭消滅火災于初級階段。 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 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4、上報消防辦公室
立即向地區辦事出領導及相關科室匯報事故情況。
5、善后恢復
協助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傷亡人員的醫治,協助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及協助進行災后生活秩序的恢復。
附表:
紫綬園社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
(一)滅火行動組
隊 長:程顯軍,物業主管
副隊長:鄭冉 ,服務站工作人員
成 員:社區保安及消防志愿者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二)疏散組
組 長:李體仙 ,居委會副主任
副組長:朱慶芝,物業管理員
成 員:物業各樓的事務員,各樓門長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 長:龔小玉,社區衛生服務站醫生
副組長:段亞峰,社區居委會主任助理
成 員:社區有救助證的工作者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王希海 ,社區民警
成員:物業保安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五)后勤保障組
組 長:張金普,社區黨委書記
副組長: 張桂榮 ,物業負責人
成 員:物業維修組工人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六)機動組
組 長:李淑云,社區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趙紅艷,社區黨委委員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類別劃分:
學校安全緊急情況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社會穩定的嚴重危害和影響的事故、事件和災害,學校安全緊急情況,主要分為事故、事件和災害三大類。
(一)事故:主要有教學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惡性群眾事件、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
(三)災害:主要有暴雨、洪水、臺風、雷擊、地質性災害、破壞性地震、火災等。
四、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學校醫療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二)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2、迅速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3、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4、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5、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三)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信息報告員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并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小組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五、報告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市教育局和鎮政府,重大以上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立即報告鎮政府、市教育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善后處理:
1、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2、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七、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項目部辦公區用電設備較多、基地生活區使用天然氣、液化氣用戶多,存在火災隱患,易發生火災;建筑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著火災隱患。特別是在施工的高峰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項目部辦公區、生活區、廠區、庫房、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設備被毀、施工中斷、危害環境,甚至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迅速行動、靈活應對。處理事故險情時,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啟動本預案并實施;
2.2 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 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部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財務部、施工單位應急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后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值班電話:。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和項目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
疏導組:辦公室、設備部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后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
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 負責人組成。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現場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2.2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A 總指揮的職責:
a 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
b 組織實施單位應急預案,掌握單位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c 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下令進入相應級別的應急狀態,必要時向上級(相關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d 確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總體應急演練,指揮項目總的應急行動。
B 副總指揮的職責:
a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 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 進入應急狀態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并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 組織指揮善后現場恢復。
C 應急辦公室職責:
a 掌握項目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
b 負責項目部應急處置所需資源的統一調配,傳達應急各項指令;根據總指揮指令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應急機構報告險情及信息溝通。
D 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人員和設備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搜救被困人員。
E 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F 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G 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 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并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消防設施的配備、安裝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隨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掌握火災隱患,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時整改。
4.2 預警行動
發現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即為事故前兆,按照現場處置方案及時確定應對,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根據災情預警,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緊急轉移人員,及時做出必要的預警或向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相關單位隨時做好啟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等相關資料,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當發生險情時,現場值班人員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并迅速報告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迅速評估險情,判斷是否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同時上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等級并上報屬地應急指揮機構。
5.2 現場報警方式采用警報器、喊話或其它方式來疏散人員,并采用電話向值班室報警。
5.3 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及時與地方政府、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醫院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聯絡方式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
5.4 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通過上述聯絡方式向有關部門報警,報警的內容主要是: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燃燒物品及燃燒范圍;背景,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處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內容。
5.5 應急反應人員以電話向外進行求援。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二級火災事故定義為一次可能導致死亡2人以下,直接影響施工、職工生活或對環境造成影響,項目部能自己處理的;
一級火災事故定義為一次可能導致死亡3人以上,直接導致施工中斷或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項目部不能完全自己處理,需上級、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響應程序
項目部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獲取火災的險情報告后,迅速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同時報告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信息后上報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立即對險情進行評估,根據險情評估結果確定應急響應等級并啟動預案。
6.3 處置措施
6.3.1 二級應急行動
A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急指揮部啟動火災應急現場處置方案,搶險組及時關閉電源,將遇險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搜救被困人員;
B 疏導組負責維護現場,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C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處理和做好送往就近醫院救治轉運工作;
D 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保障;
E 善后組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F 調查組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
G 人員全部疏散、火災撲滅后,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災后恢復。
6.3.2 一級應急行動
A 火災重大事故發生時,現場負責人立即組織現場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地帶,并同時立即將災情上報項目部、上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屬地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B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政府救援指揮機構做好救援工作。
6.3.3 火災事故緊急救援注意事項
A 保證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和防止次生事故;
B 在就近安全地帶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必要時及時轉送醫院救治;
C 搶救、滅火是緊急搶險的重點工作,必須在嚴密監測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D 按火災類型,采取不同方式進行滅火。
E 考慮環境保護因素;
F 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警報器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保障組負責組織項目部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管理和應急處置時的調配。
一、基本情況
我局位于*區*路93號,地處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制定了各種消防規章制度,成立了防火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同時,將本單位的辦公樓及庫房、車庫落實了消防負責制,正確使用消防設備,將控制火勢、防止和減少大范圍受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消防組織機構。
組長:崔 剛
副組長:李少彬、彭洪強
成員:尹山江、李永余、王志剛、劉柱、莊德強、李平、付永和、楊欣海、夏新雨、陳東光
三、根據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預案的要求,成立相應的防火、滅火組織機構。
1、在發生火災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總指揮部或主要領導,領導接到通知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初期火災的撲救和提供后勤保障。為有效提高火災撲救及疏散逃生成功率,成立相應救援小組:
(一)報警組:
組長:尹山江
成員:李永余、劉柱
(二)疏散組
組長:李少彬
成員:王志剛、楊欣海、及運行班人員
(二)撲救組
組長:夏新雨
成員:莊德強及檢修班人員
(四)后勤保障組
組長:陳東光
成員:李少彬及管理組人員
2、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發現火災后,各組要迅速組織人力,維護現場秩序,確保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一)報警組職責:發生火災后要立即報警。報警時講清起火位置,內部情況,有無人員被困,有無化學危險品泄露、爆炸危險。報警后組織人員立即到最近路口迎候消防車。報警組要時刻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進行報告,并配合初期火災的撲救。
(二)疏散組職責:經通知起火后,立即組織起火部位、建筑內人員疏散,疏散過程中要保證迅速、有序的疏散,疏散組人員應立即打開安全出口引導人員疏散。當火勢較大時立即組織其余各層人員撤離。疏散組要根據火場實際情況組織貴重物品的疏散。
(三)撲救組主要負責初期火災撲救和配合消防隊員進行火災撲救。起火后撲救組應觀察火勢情況,適時組織撲救,滅火器材應以移動式滅火器為主,與室內消火栓相結合。組織滅火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準備撤離。
(四)后勤保障組的工作職責是,保障其他組所需要的各種器材裝備,提供給公安消防機構,撲救火災所需的各種裝備、資料等,在長期地滅火撲救中,應提供食物,飲水等生活必須品。
各組之間應相互配合,有序的進行。條件允許時其四組的工作應同時進行,否則應重點組織疏散遇險,受困人員。
七、注意事項。
1、報警過程中避免含糊其詞,要準確、清晰的敘述起火情況切勿急躁。
2、火災發生后,起火部位的負責人員或單位值班人員應立即組織疏散,并向單位領導匯報請求幫助。
3、疏散過程中要根據本單位建筑實際情況組織就近出口疏散,切勿要求人員跳樓等危險舉動。
4、火災撲救過程中應觀察火勢發展,切斷電源、氣源,并隨時準備撤離,撲救中切勿隨便破拆門、窗、頂棚等部分,避免火勢擴大。嚴禁組織未成年人參加火災撲救。
5、后勤保障工作中,應保證滅火器材、室內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設施隨時完備好用,并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6、各組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織演練,不斷豐富內容,提高準確性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