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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污染光污染水污染大氣污染
我們生活在城市,每天呼吸在看似潔凈的大氣,走在看似很潔凈的大街上,匆忙生活。但是,現在讓我們認識一下周邊的城市環境污染。
一、光污染
隨著城市的發展,高樓大廈如雨后春筍般涌現。論文百事通在城市繁華的街道上,高樓大廈穿著高大明亮、富麗豪華的玻璃“外套”,即“玻璃幕墻”。然而,在這美觀的背后卻隱藏著許多意想不到的隱患。夏天,玻璃幕墻把強烈的陽光反射入附近的居民樓房里,增加了室內的溫度,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有些玻璃幕墻是半圓形的,反射光有時聚集在一起,溫度很高,易引起火災。同時鏡面玻璃的反射系數比綠地、森林、以及毛面磚石裝修建筑物大10倍以上,大大超過了人眼范圍。因此,玻璃幕墻的反射光會傷害人眼球的角膜和虹膜,引起視力下降,增加白內障的發病率。
二、噪聲污染
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從噪聲源強剖析,交通噪聲級別最高,其次是施工噪聲和家產噪聲。噪聲級為30~40分貝是對為正常環境;超過50分貝就會影響就寢和歇息。因為歇息不適,正常心理受到影響;70分貝以上會造成心煩意亂,精神不集中,影響做事效率,乃至產生事故;90分貝以上的噪聲環境,會主要影響聽力和導致其他疾病的產生。
三、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兩類:一類是自然污染;另一類是人為污染。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水污染主要由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而造成的,它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大部分。
城市水污染主要來自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全國有監測的1200多條河流中,目前850多條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域也遭到污染。日趨加劇的水污染,已對人類的生存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成為人類健康、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障礙。據世界權威機構調查,在發展中國家,各類疾病有8%是因為飲用了不衛生的水而傳播的,每年因飲用不衛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萬人死亡,因此,水污染被稱作“世界頭號殺手”。
四、大氣污染
近年監測的522個城市中,39.7%的城市處于中度或重度污染。顆粒物仍是影響中國環境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物。除燃煤外,工業粉塵、地面揚塵、建筑工地塵、土壤風蝕塵等都對空氣中顆粒物濃度有較大影響,特別是可吸入顆粒物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更大,目前大多數城市人口長期生活在可吸入顆粒物超標的環境空氣中。近年來,城市機動車持有量快速增加,機動車尾氣排放已經成為大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已占總量的50%,一氧化碳占85%。
五、電磁波污染
電磁波污染是指天然的和人為的各種電磁波的干擾及有害的電磁輻射。由于廣播、電視、微波技術的發展,射頻設備功率成倍增加,地面上的電磁輻射大幅度增加,已達到直接威脅人體健康的程度。伴隨著科技文明的迅速發展,各種電子生活用品愈加普及起來,電磁波污染也就變得無處不在,由此而引發出的種種病癥,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并對其危害加強防范。新晨
六、固體廢棄物污染
固體廢棄物就是一般所說的垃圾,是人類新陳代謝排泄物和消費品消費后的廢棄物品。目前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市政維護和管理中產生的垃圾,以及工業生產排出的固體廢棄物,數量急劇增加,成分日益復雜。世界各國的垃圾以高于其經濟增長速度2~3倍的平均速度增長。垃圾若不及時清除,必然污染空氣,對土壤、水體都會造成嚴重污染。從而導致蚊蠅滋生、細菌繁殖,使疾病迅速傳播,危害人體健康。
七、土壤污染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環境監督管理,及時依法妥善地處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根據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縣)環境保護局查處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以及因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生態遭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四條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根據類型分為水污染事故、海洋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故等。
第五條根據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程度分為四級: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者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伍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含兩萬元)且對環境造成影響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兩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含五萬元)的;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含十萬元)的;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3、人群發生中毒癥狀;
4、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
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死亡;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顒邮艿絿乐赜绊?;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第六條市、區(縣)環境保護局成立“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對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與處理實施統一領導。針對具體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市、區(縣)環境保護局組成由相應的業務處(科)牽頭的臨時“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小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市環境保護局還成立由監理處牽頭、監測中心和相關處室組成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調查小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初步調查并初步確定事故等級。
第二章管轄
第七條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調查處理以下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一)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二)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三)跨區(縣)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交辦的跨省市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四)對本市有重大影響的一般和較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第八條區(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調查處理以下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三)市環境保護局交辦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
第九條市環境保護局在調查處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時,應當通知有關區(縣)環境保護局參與調查。
第十條區(縣)環境保護局發現查處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不屬于自己管轄時,應當立即移送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局,后者不得拒絕或再自行移送。
第十一條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市環境保護局指定管轄。
第十二條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應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的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依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事故報告的受理與上報
第十三條區(縣)環境保護局發現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或接到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組成調查小組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等級作出認定,如屬于市環境保護局管轄的應立即以電話或傳真方式上報市環境保護局值班室(辦)。
第十四條屬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調查處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由市環境保護局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其中重大、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還須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
屬區(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調查處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由區(縣)環境保護局向區(縣)人民政府和市環境保護局報告。
第十五條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的受理和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上報的程序:
(一)市環境保護局值班室(辦)負責受理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
其他處(室)工作人員接到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后,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并立即通知局值班室(辦)。
(二)局值班室(辦)對受理的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應認真登記,登記的內容為: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時間,報告人及聯絡方式;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點;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原因及情況;
4、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類型及波及的范圍(初步);
5、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危害;
6、應急處理情況。
(三)接到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后,局值班室(辦)應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辦公室負責人應立即向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同時報值班局長和主管局長。
(四)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局辦公室應根據局領導的批(指)示,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6小時內上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值班室(速報)。報告內容為: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時間;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點;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原因;
4、造成的影響和后果;
5、波及的范圍;
6、處理措施;
7、聯系人,聯絡方式。
(五)在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處理過程中,局辦公室應隨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上報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確報)。
(六)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處理完畢后,局辦公室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結果報),報告內容為:
1、處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社會影響;
3、處理后的遺留問題;
4、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5、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
(七)局辦公室在每月25日前將本市轄區內發生的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匯總后,上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值班室。
第(四)項、第(五)項可采用電話、電傳、傳真等方式報告;第(六)項應采用書面方式報告;
第(七)項可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告。
第四章事故調查與處理
第十六條對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做到調查及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文書齊全。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客觀、科學、全面地收集調取與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和材料。調查人員詢問當事人、證人,應當作好詳細筆錄,并由調查人員、被詢問人員簽名。被詢問人員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筆錄中說明情況,由調查人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監測人員進行現場監測時,應按照有關要求和監測規范進行監測;并及時提供監測報告。調查人員進行現場勘驗,應繪制有關示意圖,勘驗情況和結果應制作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并由調查人員及有關人員簽名。
第十八條市環境保護局調查、處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程序。
(一)接到區(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局辦公室根據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的批示迅速組成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接到其他單位(個人)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局辦公室應根據事故領導小組的批示迅速通知事故調查小組立即赴事故現場取樣監測,調查取證,初步確定事故等級,并同時通知有關區(縣)環境保護局協助調查。事故調查小組調查完畢后,應立即將調查結果報局辦公室。如屬于市環境保護局管轄的按本條第(一)項的程序辦理;如屬于區(縣)環境保護局管轄的由局辦公室轉有關區(縣)環境保護局。
(二)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在事故現場完成以下工作:
1、進行現場取樣監測;
2、組織有關人員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與破壞事態發展,減輕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影響和危害;
3、查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重要原因;
4、查清污染與破壞事故的主要類型及程度;
5、查清人員傷亡及其搶救情況;
6、進一步確定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等級;
7、了解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解決的辦法。
(三)調查結束后,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及時寫出調查報告,根據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經法制處審核后,報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審議,作出處理決定。
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對造成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單位(個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程序辦理。
(四)如果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屬于由其他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小組除執行本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外,還應向負責主事故處理的主管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理意見,并對其處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區(縣)環境保護局關于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的受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上報及調查處理的程序應參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于本辦法后30日內報市環境保護局備案。
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構建的理論支持
1.環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濟到社會化救濟
由于當代社會環境侵權行為的特殊性,不論是侵權行為法遇到的理論困境還是現實問題,都導致在解決糾紛、填補利益的過程中面臨諸多問題,要擺脫上述困境,就必須超出“損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擔,要么由受害人自擔”的狹隘眼界,構筑環境損害賠償社會化制度,即環境侵權所產生的賠償責任不再由加害人獨自承擔,而是還要由國家、社會、法人組織或者社會上不特定的多數人來分擔賠償責任,使“傳統的自己責任、個人責任原則下的損失轉移轉化為現代的社會責任原則下的損失分配、損失分散”[1],將環境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與責任保險、社會安全體制等密切銜接,從而使環境侵權損害的填補不再是單純的私法救濟,既及時、充分地救助環境受害人,又避免環境加害人因賠償負擔過重而破產。
2.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貫徹
可持續發展實際上需要有效地解決經濟效益、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沖突。國家通過環境法來為環境污染或環境破壞設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為了滿足整個社會對經濟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環境污染的發生不僅頻繁而且后果嚴重。單個污染企業承擔責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環境損害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為分散企業環境污染賠償責任,最大限度地保護受害者。盡量減少社會和國家的損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從而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實現更加抽象的社會正義。
3.和諧社會實現的保障
發展保險業是完善社會保障體制,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諧社會的構建著眼于方方面面,對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實現是其追求基本價值之一。如前所述,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就是對復雜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一種合理機制。這一制度的構建不僅可以分攤污染者的賠償責任,避免他們因無力賠償而即將面臨的悲慘命運,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損害一發生時就及時向保險人提出請求,迅速獲得理賠,以填補其遭受的損失。這樣既節省時間和金錢,又避免了求償無門的情形,還能減輕司法訴訟量,及時解決法律糾紛,從而實現高效訴訟的價值目標,最終達到雙贏的局面。
二、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承保范圍需明確的問題
(一)關于持續性環境污染事故能否納入承保范圍
目前在各國理論和實務中,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屬于承保范圍已成定論。難點在于對于漸進性或累積性污染事故是否應該承保的問題。
1.從理論上探討對于持續性污染是否屬于可保風險的問題。
依照我國保險法律和保險實務,“可保風險”以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確定性為其根本特征。持續性污染,從無限制的長期來講,污染積累到一定程度,污染事故必然爆發,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合同與一般的保險合同一樣,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會在合同中約定保險責任期間。在該期間保險事故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危險的發生并非保險人和投保人在訂立合同時完全可以確認的必然事情,因此,符合“危險的發生存在可能”的特征。同時,累積性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也是不確定的、事故造成的后果嚴重性程度也是不確定的,這符合可保風險的偶然性特征。
2.實務中將累積性污染事故納入中國環境責任保險的范疇是否可行
當然,將所有的環境侵權行為都納入責任保險的范疇無疑是最理想的。但一項法律制度的實際效果,既與其法律規范的完善程度有關,更與其滿足社會生活的需要程度,以及在程序上的可執行程度有關??紤]到中國目前環境責任保險所依托的相關法律規范并不完善,而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完善也需要一定的進程,再加之中國保險業特別是責任保險還很不發達的情況下,將累積性污染事故納入環境責任保險的范疇條件尚不具備。
(二)關于生態損失是否應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所涉及的損失賠付范圍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所涉及的損失賠付范圍有以下幾種:第一,因環境污染而造成的第三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壞、滅失而產生的損失;第二,因環境污染事故而產生的救助費用和訴訟支出,以及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第三,由于環境污染而導致被保險人的財物損失;第四,因環境污染而導致的生態破壞而引起的損失。一般來說,對于第一種損失列入損失賠付的范圍是毫無疑義的。從我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對于第二種損失列入損失賠付范圍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國《保險法》第42條第2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痹摲ǖ?9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痹摲ǖ?1條還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钡?,對于第
三、第四中損失是非應當乃如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范圍呢,目前尚未有定論。
三、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范圍的思考
(一)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的思考
環境污染的發生形態有突發性和持續型兩種。突發性的環境污染在發生前沒有明顯的征兆,一旦發生損害立刻顯現,受害人的受損程度的認定也較為容易。持續性環境污染事故侵權持續時間長,侵權原因復雜,往往是多種因素復合累積的結果。受害人對侵權行為的存在往往缺乏深刻的認識,以至對侵權行為何時發生、侵權人為何人都不知曉。因此,對持續性的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害進行救濟是較為困難的。
環境責任保險作為對環境污染損害的救濟方式,將所有環境污染損害都納入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無疑是最為理想的。但鑒于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水平、環境污染的現狀及相關民事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僅將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納入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是較為適宜可行的。待條件成熟后,再將持續性的環境污染事故納入承保范圍[5]。這類似于法國“分步走”的做法。當然,擴大承保范圍是大勢所趨。但這勢必會增加保險公司的風險,使它們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而有可能不愿承保。所以為了避免和鼓勵保險公司承保持續性的環境污染事故,就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對此中國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做法:(1)注入保險基金;(2)由政府主持成立由多家保險公司組成環境責任保險集團以分擔承保的風險;(3)效仿法國的做法,成立一個專門負責環境責任保險的機構;(4)建立一個法定的環保監測部門,專門從事對有關環境責任保險承保范圍內的環境侵權行為的監測,分擔保險公司在辨別、確定理賠范圍時所花費的時間、費用及人力等資源,減輕保險公司的業務負擔,使其成為保險公司的一個隸屬部門專為環境責任保險這項保險業務服務,發揮其良好的補充減負之功效。
(二)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賠付范圍的思考
一、環境損失計量的概念構架
環境損失計量是企業根據環境污染狀態進行環境損失的實物量化與貨幣化,并對貨幣化的環境損失按照會計的要求進行確認與記錄的過程。
環境損失計量應以環保部門公布的環境監測數據和企業從環境交易或事項中取得的環境狀態數據為基礎,其概念構架包括四類變量:環境污染狀態、環境污染導致的實物型損失、實物型損失的貨幣化、實物型損失的確認與計量。以這四類變量為基礎,逐漸形成三個計算過程:①根據環境污染狀態計算環境污染導致的實物型損失;②將實物型損失貨幣化;③對貨幣化損失進行確認與計量。需要指出的是,這四個變量和三個計算過程均具有時變性,即:環境損失的發生時間及其計量過程具有時序性與動態性特征,發生空間、表現形式與計量方法具有多樣性與變化性特征。
二、環境污染計量的四類變量
1.環境污染狀態。①以污染物排放量形式表現的變量,如廠區的二氧化硫和其他有害氣體的濃度、污染物產生速度等;②企業權責范圍內的污染物排放量,如“三廢”的排放量等;③企業權責范圍邊界的污染物流出量與流入量,如環境責任主體因污染破壞造成的影響程度。污染狀態變量決定了企業因為環境污染導致的實物型損失變量的大小與權責份額,是環境損失計量的起點。
2.環境污染導致的實物型損失。①急性實物型損失,如有毒液體的排放導致的森林樹木毀壞、有毒氣體的排放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野生動物滅絕等;②慢性實物型損失,如濃度較低的有害氣體和液體,由于長時間的排放導致的水土流失、氣候惡化、土質改變等;③尚未完全確認的實物型損失,如地表下陷、氣候惡化等導致歷史文物的毀損和風景資源的破壞等。其中①、②類大多是具有可視性或者是可測性的顯形損失,能夠而且必須計量;③類是可視性和可測性較低或很低的隱性損失,不容易準確計量。
3.實物型損失的貨幣化。其在內容上包括傷害型損失、防御型損失等;在價值構成上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在計算方法上可以采用現實市場價格法;在計量模式上可選用名義貨幣或一般購買力計量單位,選用歷史成本、現行成本、現行市價、可變現凈值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等計量屬性。
4.實物型損失的確認與計量。實物型損失的確認:要求在企業的環境責任與經濟效益范圍的基礎上,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及可定義性、可計量性、可靠性與相關性等標準進行初始確認與再確認。實物型損失的計量:要求在對其確認的基礎上,選擇合理的計量方法與計量模式,按照可定義性、可計量性、準確性、一致性、有用性、可靠性與效益性等標準對引起環境損失的交易或事項進行貨幣化與分配,它具有間接性、異質性、模糊性、差異性和可驗證性的特點。
三、環境污染計量的三個計算過程
1.根據環境污染狀態計算實物型損失。污染破壞程度一般是用污染物濃度來反映的。該計算過程的關鍵是建立污染物濃度與導致各種實物型損失之間的函數關系。這些函數關系的類型取決于環境污染的三種主要形式:①扇式影響,即一種環境污染產生多種影響,使函數表現為疊加型;②鏈式影響,即一種環境污染產生的影響沿其因果鏈依次傳遞,使函數表現為關聯型;③網式影響,是扇式影響與鏈式影響的綜合,使函數表現為關聯疊加。
2.實物型損失的貨幣化。實物型損失的合理貨幣化是保證環境會計信息可靠的又一重要環節。該計算過程應重點考慮污染可能造成的價值損失,如水污染會造成農田污染損失,農田污染又會加劇水污染的損失。實物型損失的貨幣化函數應用十分廣泛。
3.貨幣化損失的確認與計量。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劃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等原則的要求對貨幣化損失進行確認與計量。其日常賬務可用待攤方法和預提方法進行處理:①待攤方法。在企業發生污染損失金額較大且受害期較長時,按總損失扣除殘料價值、可收回的賠償款后的金額,借記“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環保賠償款”、“應交環保稅”等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環境損失-污染損失”科目,貸記“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②預提方法。逐期預提環境損失支出時,借記“環境損失-污染損失”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預提費用”、“應付環保賠償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還應在期末或至少每年年終,對環境污染造成的生態資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減值計提準備。
四、環境污染計量模型
1.環境污染治理模型——外部負效應分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外部負效應是指一個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對另一個經濟主體造成了額外的成本。換句話說,如果行為的實施者造成了額外成本,由此產生的就是外部負效應。
假定某社區有一大型重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大氣污染和水污染,造成該社區居民健康受到損害,醫藥費用開支增加,如果將這種費用開支的外部負效應計入企業的總成本,它的生產量就會減少,同時污染也會減少。外部負效應產生一個外部邊際成本,產品產量越大,造成的污染越嚴重,外部成本也越大。這時,整個社會為生產該產品所花費的社會邊際成本應等于該企業的邊際成本與外部邊際成本之和。因此,該產品的有效率的均衡產量和均衡價格應由社會邊際成本與市場需求狀況決定。顯然,企業不計算外部負效應時將過度生產,從而造成嚴重的污染。
2.限制污染排放模型——最優排放量分析。環境污染并不是工業化、城市化的必然結果。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就是為了保持城市的環境目標值,將排入城市環境的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環境容量所能允許的范圍之內。
我們可以用邊際分析法來確定污染物的最優排放量。一般來說,各種污染產生的邊際損害是遞增的,即污染越多,其邊際損害也越大,而社會的邊際收益則因污染的排放而遞減。污染的最優排放量由其邊際損害和邊際收益變化曲線的交點所確定。當污染排放量低于最優排放量時,社會的邊際收益超過邊際損害,污染排放就是符合標準的;當污染排放量高于最優排放量時,污染的邊際損害大于其邊際收益,污染排放則是有害的。
3.環境綠化管理模型——外部正效應分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外部正效應就是指一個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對另一個經濟主體造成了額外的收益或好處。換句話說,如果行為的實施者造成了額外的收益,使得其他經濟主體(廠商或個人)無償地獲得額外的好處,由此產生的就是外部正效應。
一、我國的國際貿易與環境污染現狀
我國沿海地區作為開展加工貿易的主要地區。在取得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環境污染日趨嚴重。在珠三角地區,加工貿易以勞動密集型為主,且集中在污染較為嚴重的紡織、制鞋、電子裝配、陶瓷、塑料、五金等產業。國家環??偩忠豁椺槍洕l達地區的土壤調查《典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探查研究》結果初步顯示,珠三角地區近40名的農田菜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超標,其中10%屬“嚴重”超標。在這些土壤里生長的蔬菜中鉛、鎘殘留較多,已經嚴重影響到了農業生態環境及百姓的食品安全。在長三角地區,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環太湖區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推進,使得以其為核心的長三角地區已發展成為我國重要的區域經濟發展的中心之一,與之相伴的是太湖正成為長三角地區的一個公共“污水盆”。2007年夏季,由于太湖污染嚴重而造成的藍藻大面積爆發不僅造成工農業生產的損失,甚至嚴重地影響到了當地居民飲用水的供給。據2006年《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報告,江浙滬海域未達到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約為50470平方公里,比2005年增加4030平方公里。嚴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長江口、杭州灣和寧波近岸。
西部地區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以山羊絨貿易為例,山羊絨作為內蒙古的優勢資源,產量居全國首位,其相關產業鏈條對內蒙古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引致的山羊絨大量出口需求,刺激了當地農牧民飼養山羊的積極性。但是山羊不僅吃草,還吃草根、樹皮,對地表植被和草原植物生態破壞極大,草原的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80年代以來,80%的草地被破壞或沙化,但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山羊絨出口并沒有給我國帶來豐厚的利潤,相反,由于我國的羊絨制品在國際上缺乏知名度,自主品牌嚴重不足,羊絨制品的出口一直靠低價擴張,形成低水平的數量型增長。比如,羊絨衫的出口價:2001年為每件31美元,到2006年則下降到每件2.8美元;而且企業的加工費只占到羊絨衫售價的1/40。盡管中國是全球羊絨資源和羊絨衫出口第一大國,但中國企業由于大都是以低價出口羊絨資源或為國外公司貼牌生產,付出生態代價的同時僅賺取微薄的加工費。
二、我國在國際貿易中遇到的環境問題
水體的污染,大氣的污染,噪聲的污染,固體廢物的污染
(一)水體的污染
根據人類生活的方式不同,可以將水體的污染分為以下幾類污染:
1.工業廢水的污染;
2.農村生活污水的污染;
3.城市生活廢水的污染
(二)大氣污染大氣的污染主要有生物性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
1.大氣的生物性污染;
2.大氣的放射性污染
(三)噪聲的污染噪聲對人類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損傷聽力,長期在噪聲中工作,會導致聽力下降,嚴重時會導致噪聲性耳聾等。
2.誘發多種疾病,噪聲會使人處在緊張狀態之中,導致人的心率加快,血壓升高等疾病。
3.干擾睡眠,當人的睡眠受到噪聲的干擾時,就不能減輕疲勞,恢復體力。
4.影響身心健康,噪聲會使人的心情煩躁,不能讓人集中精力學習和工作。
(四)固體廢物的污染
固體廢物的污染主要是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中隨意丟棄的固體廢物。固體廢物中含有多種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如果不及時利用,長期堆放,就會污染環境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
二、預防環境污染的措施
環境污染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預防:
1.水體污染的預防措施
當今水體的污染主要是:工業廢水的污染、農村生活廢水的污染、城市生活廢水的污染,對于以上幾種水體的污染可以從以下幾個基本途徑來預防:
(1)改革工藝,改進設備。采用干法和清潔生產工藝,替代有水生產工藝;更新設備,防止污水跑、冒、滴、漏,減少工業污水的產生量。
(2)循環用水,重復用水。根據不同的生產工藝要求,把生產過程中的廢水,經過處理后在原來的或其他的生產過程中重新使用,減少工業污水的排放量。同樣,生活污水也可以通過有效的凈化手段,再生后回用于其他用途。
2.大氣污染的預防措施
大氣的污染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預防:
(1)治理腐敗,落實環保管理,變罰款為治理。
(2)減少燃燒。集中供熱、限制汽車數量、杜絕燃放煙花爆竹。
(3)限制亂砍濫伐,植樹造林。
(4)改進制冷技術,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劑。
3.噪聲污染的預防措施
噪聲污染的預防措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預防:
(1)社會生活噪聲防治文化娛樂場所,選擇場所前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居民區內的娛樂場所,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措施,并達到所在功能區的排放標準。
(2)交通噪聲防治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對路過的車輛噸位加以限制以改善附近的聲環境。實行單車噪聲控制,規定單車噪聲容許限值,控制機動車輛出廠的噪聲指標,對噪聲超標的舊車,要求其安裝降噪裝置,必要時淘汰、更新噪聲排放超標舊車。
4.固體廢物污染的預防措施
工作區地表水以松花江為主體。次支有呼蘭河、阿什河和高低河漫灘上的水泡、牛軛湖等及馬家溝、何家溝、信義溝季節性斷續的溪水、人工養魚池等地表水體。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或受污染威脅。具體地表水污染情況見(表1)。區內地表水污染的污染源、污染途徑及污染變化可歸納以下三種途徑。
(1)工業污水、生活污水不處理,直接或間接排放到松花江中,至20世紀末,開始污水處理,逐漸停止到現階段全面停止向江中排污,江水水質近幾年得到全面改善,水質全面升為三類水以上,江中生物繁衍迅速,水產豐富。
(2)垃圾直接傾倒江河中,岸邊垃圾洪水時期被沖入江河中和垃圾濾液流入江河中,是地表水污染的又一個途徑。
(3)富營養化污染,處于滯水狀態的地表水體,如牛軛湖、水泡、江灣等,因區域性氣候變暖、便干燥,水中生物的繁衍,大部分封閉的地表水體都呈逐漸萎縮的狀態,水中營養成分逐漸增加促進水中藻類的繁衍,致地表水自身的富營養化污染愈加明顯嚴重。
2水土流失
2.1河流凹岸沖刷水土流失松花江、呼蘭河、阿什河在區內總長度約110km,河岸即220km,僅城區松花江岸實施了石砌護坡,兩岸總長約30km,尚有近200km的河岸的凹岸處受河流沖刷發生水土流失,進而引起塌岸,沖淤及河流改道等系列工程地質環境問題甚至災害。
2.2高平原崗坡地水土流失松花江南,工作區西北部和呼蘭河東的高平原區,降水多形成地表徑流,在有坡度的地段均可發生面蝕水土流失,局部發生溝蝕水土流失,致使表層黑土逐漸變薄,降低土地肥力。
3資源不合理開發
3.1地下水資源過采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由于對哈爾濱市江南區地下水資源的過量開采,最大開采量達55x104m
3/d,造成了嚴重地下水環境后果。
3.2砂、粘土的不合理開采隨建筑業的發展擴大,砂、粘土的開采量不斷增加,由于規劃性不強,甚至濫采現象時有發生,開采地點與方法不科學不合理,不顧及環境的保護。區內因砂、粘土開采而遺留和破壞環境問題。
3.3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區域內具有優等的地下空間資源,但因無整體長遠全面的利用開發地下空間資源規劃和限制開發地下空間資源的規定,所以在哈爾濱市主城區因以往的開發,形成了遍布全城的廢棄地下洞室,并種類繁多,規模不等,破壞了工程地質條件,留下了時會發生塌陷的隱患,給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帶來麻煩,增加了施工難度和經濟投入。
4城市熱島效應
區內大型城市哈爾濱市人口密度大,工業集中,多源釋熱,發生明顯愈加嚴重的城市熱島效應及所帶來的危害。城市密集多源釋熱主要有四方面:(1)工業生產用煤、燃油、燃氣、用電釋熱;(2)冬季取暖用煤、燃油、用電釋熱;(3)汽車尾氣和機體釋熱;(4)燈飾釋熱。
5內源塵源
The importa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people's life is getting better and better. The increasingly rapid pace of life. Howeve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oo many people pay attention to their life and work. To reduce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causes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e white trash everywhere. Air pollution. The pollution of water. The land pollution. And so on. Nowadays. These have seriously affected people's lives. The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has led to mass produce all kinds of disease germs. Popular. It seriously affected people's lives. We all know.The protection of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and people is cannot do without. Have a good environment. People's life can be guaranteed. In order to ge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s we all know. The earth is our home. Protect environment depends on everyone. Only when we have a good environment is the guarantee. Our life will be better and better.
[環境污染英語作文范本]:
1污染物減排措施
實施“產業結構減排、工程治理減排、監督管理減排”的主要方案,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確保全市“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圓滿完成。一是突出抓好重點減排設施的運行監管,主要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的運行監管,為實現減排目標打好堅實基礎;二是深入挖掘減排潛力,大型鍋爐要強制安裝脫硫和脫氮裝置,努力實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目標;三是大力推進減排工程建設進度,盡快形成減排能力;四是加大結構調整和環境執法力度,堅決淘汰、關停落后產能;五是加強領導,完成減排考核獎懲機制,推動減排工作深入進行。
2加強水資源保護
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源調查和評估,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進行化界立標,為依法強化水源地管理奠定基礎。加強水源地日常環境監管,強列打擊污染水源的各種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飲用水源地污染治理,重點解決水源地各種環境污染問題。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逐步解決畜禽糞便、生活垃圾污染和農村水源問題,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
3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強化環境執法力度,堅決取消超標單體燃煤鍋爐。發展集中供熱,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嚴重的火電機組,積極推進現有火電機組和大型鍋爐脫硫脫硝治理,完成大氣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嚴格控制電廠和重點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4加強固體廢棄物處置
加強危險廢棄物安全處置,建立和完善危險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的全過程環境監管體系;加強對鉆井泥漿和落地油的處理,制定石油開采、產生固廢的集中處置方案,防止采油作業生產中泥槳和落地油對水體及土壤的污染;強化生產垃圾污染治理,加大城市垃圾利用、處理、處置的力度,積極采取措施,推進固體廢物分類回收和利用體系建設,鼓勵并支持固體廢物再利用,提高固體廢物利用率;建立重金屬污染防控體系,防止重金屬污染水源和土壤。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徹底從源頭控制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
5加強環境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