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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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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傭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傭金后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第六條甲方的責任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的委托書;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北京市場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系列玉石、寶石產品。
二、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和乙方的需求分階段分批向乙方供應相應的玉石、寶石產品。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玉石、寶石產品附有鑒定證書、防偽標簽的,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變動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貨時附相應的清單,在清單中載有名稱、料質、重量、證號、價格雙方清點交接清楚,此后發生毀損或調換,自負其責。
五、乙方未銷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玉石、寶石產品悉數退還給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貨時,依照第四條的規定辦理。
六、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寶石產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為兩個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兩個月內,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貨時回收第一批全額貨款。
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約定的期限遲延支付貨款超過20天,甲方有權拒絕繼續供貨并解除合同。
九、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區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范文3(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議簽訂合約如下:
一、貨品及金額
伽森科技揚州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同意將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條款將產品提供于
二、合作經營方式:甲方負責產品成本(包括運輸成本),乙方負責提供市場和售貨管理。
三、甲方授權乙方對二級、三級具有行使簽訂代銷合同的權利。
四、乙方責任: 在本次代銷期間,乙方應隨時和甲方人保持聯系,提供詳細的銷售管理信息,并應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當前銷售清單一份。
五、結算方式:采取每三個月結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個月銷售額和乙方未售出的產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結算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利益分配方式:產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規定零售價的總額的 %作為提成。
七、本次代銷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憑此合同到甲處提貨。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本合同自簽訂時生效,直至結算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_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代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供應時,以雙方確認的《代銷商品確認單》為準;如遇價格調整,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經對方確認后方可調價。
2.甲方應當按《代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注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信息]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向以下商場供貨的同類商品(代銷、同等合作條件下)的銷售價格:________________。
四、[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質期的__________。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后,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妝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________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后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并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五、[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外包裝上顯示注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并經由乙方設備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六、[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后,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___%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七、[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或在《代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____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權拒絕退貨: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毀損、變質或過期的;
(2)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5.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將乙方未售完的商品____天內負責收回,逾期不收回,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后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愿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代銷金額的____%。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商品損失的(超出雙方約定損耗部分),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九、[合理利用貨架資源]
1.乙方根據公平競爭原則制定《商品銷售業績考核辦法》和《貨架資源分配辦法》,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明示。
2.甲、乙雙方均認為乙方貨架資源有限,支持乙方對上架同類商品進行銷售業績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對上架商品進行合理調整,雙方根據《商品銷售業績考核辦法》及《貨架資源分配辦法》就本合同項下商品進行具體磋商達成一致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對貨架資源有特別要求的,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十、[乙方提供的服務]
1.為保障雙方長期交易的便利,節約雙方的交易成本,乙方對甲方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為:______________,甲方認可乙方的服務。
2.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基于賣場標準化以及統一形象方面提供的服務,并按照乙方要求進行賣場標準化工作。
3.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有特別要求的,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4.乙方的代銷費用應在合同簽訂前明示給甲方,在雙方取得一致后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商品促銷]
1.乙方制定《促銷服務協議》,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明示。
2.雙方約定的促銷目的、方式、時間、特定的銷售位置、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費用支付辦法、返利標準等具體事宜均在《促銷服務協議》中列明。
3.乙方將在下列節日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中秋節、店慶日和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商場整體促銷活動,甲方同意參加上述活動。
乙方除上述日期外的促銷活動,甲方可有選擇地參加。
4.乙方同意甲方派駐促銷員。該促銷員屬于甲方雇員,主要從事與甲方所供商品有關的銷售服務工作,由甲方負責其薪資、培訓等費用。該促銷員在商場的行為規范服從乙方的統一管理。甲方應保證每月按時支付該促銷員的薪資,如不能按時支付,將由乙方代為支付,甲方同意乙方代付后,可在甲方的貨款中給予抵扣。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甲方促銷員提供與其工作無關的勞務,乙方將向該促銷員支付與乙方員工同等的勞務費。
十二、[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帳日______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后,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______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十三、[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現金銀行轉帳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銷結算周期為:每月______日支付上月實際銷售的貨款。
結算時,乙方應出示雙方約定的銷售清單(書面網上)。付款期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
十四、[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悅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期限時,乙方將立即停止與其的商業合作關系或訂單,并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
如有乙方工作人員要求甲方給付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書面檢舉,并提供相關證據。對甲方的檢舉,乙方應給予保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直至送交司法機關。甲方的檢舉信寄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達成一致,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提出且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提出且解除合同的,對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除實際完成的以外,其它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2.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結算完畢后,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_____%或_____元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_天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后退還甲方,若保證金不夠抵扣,甲方應根據乙方有效單據支付。
十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應商因為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肖像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民事權利而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3.甲方承諾對所供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因甲方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第三方要求賠償或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除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外,還應向乙方賠償該問題商品該次銷售總額的_____%。
4.甲方逾期交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交貨總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拒不送貨、中途斷貨或不能保證供貨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應達到_____%的商品品種到貨率,如達不到,按缺貨品種計算,每缺少一個品種,乙方有權從甲方貨款中扣除_____元作為違約金。
5.乙方逾期驗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收貨總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拒不收貨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
6.甲方應當確保提供的各種證件和發票符合國家規定。如因甲方提供假證件、假發票等,使乙方受到牽連,被執法部門處罰或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7.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專門定制的特殊包裝或特供商品,乙方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但甲方應立即止損,并不得就故意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8.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對帳、結算并向甲方支付貨款的,每拖延一天按應支付貨款的_____%計付違約金。
十七、[合同代銷期限]
1.本合同代銷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訟;
(4)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人以及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福利彩票銷售機構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受托方為自然人用):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為法人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國務院民政部門設立的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制定的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和規定、規范,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銷售中國福利彩票(以下簡稱“福利彩票”)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___(具體地點)設立福利彩票銷售站點,代銷____________(具體品種)福利彩票。
第二條 委托期限
乙方代銷福利彩票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代銷費用
甲方按照雙方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福利彩票銷售額____%的代銷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規章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國務院民政部門設立的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制定的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和規定、規范;
(二)甲方有權根據相關規定及委托事項對乙方銷售福利彩票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三)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調整和彩票市場發展需要,調整代銷費比例;
(四)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押金或者保證金,押金或者保證金不計利息;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拖欠的福利彩票銷售款、其他應繳費用和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故障、損壞或者丟失產生的損失,從其押金或者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福利彩票代銷費;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福利彩票代銷合同后,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福利彩票代銷證,并提供相應的合格福利彩票銷售設備供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接到乙方福利彩票銷售專用設備發生故障的報修申請后,應及時響應,并予以維修。經維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予更換;
(四)甲方應對乙方的福利彩票銷售員進行上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準予其上崗;
(五)甲方應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收回甲方提供的可正常使用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和福利彩票代銷證、結清有關款項后,在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押金!或者保證金。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取得代銷費;
(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且乙方無違約情形,乙方交還甲方提供的可正常使用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和福利彩票代銷證、結清有關款項后,有權向甲方要求返還所交納的押金或者保證金;
(三)乙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對甲方提供的銷售設備以及宣傳品,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方式,合理使用。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遵守《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規章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國務院民政部門設立的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制定的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和規定、規范;
(二)乙方銷售福利彩票后,應及時向甲方交納福利彩票銷售款,或者按照與甲方約定的預存款交款方式或實時交款方式,及時結交福利彩票銷售款;
(三)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押金或者保證金,押金或者保證金不計利息。押金或者保證金金額不足時,乙方應當及時予以補足;
(四)乙方應當維護福利彩票的形象,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譽權、知識產權;
(五)乙方銷售福利彩票,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發放的福利彩票代銷證,將其置于彩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不得轉借、出租、出售;設置福利彩票標識;張貼福利彩票發行宗旨的宣傳標語、針對非理性購買彩票的提示標語、不得向未成年人銷票和兌獎的警示標語;公示開獎結果;承擔兌獎義務并回收兌獎彩票,防止流失已兌獎彩票;
(六)乙方必須按照彩票游戲規則和兌獎操作規程兌獎。應當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彩票中獎者一次性兌付彩票中獎獎金,不得以實物形式兌付,不得分期多次兌付;
(七)乙方有義務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彩票中獎者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彩票中獎者身份特征信息;不得違背彩票中獎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獎者捐贈中獎獎金或者變相捐贈中獎獎金;
(八)乙方有義務對銷售的福利彩票票面的完整性予以審核,不得銷售票面信息不完整的福利彩票;
(九)乙方應當規范使用、維護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不得轉借、出租、出售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不得擅自改變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用途,不得拆卸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或更換其零部件;不得查閱、修改、復制、刪除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裝載的程序和有關數據文件,或者安裝、運行其他程序和文件;不得擅自外接設備。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出現故障、損壞或者丟失,乙方應當在 個小時內告知甲方;
(十)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福利彩票銷售站點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建設銷售站點。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銷售站點;
(十一)乙方福利彩票銷售人員須接受甲方組織的上崗前培訓,并取得福利彩票銷售資格。如乙方更換福利彩票銷售人員,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
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二)乙方及其銷售人員應當參加甲方組織的與其銷售福利彩票行為相關的會議、培訓及活動;
(十三)乙方銷售福利彩票,不得有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彩票銷售行為;
(十四)乙方不得無正當理由中止銷售福利彩票,不得變更或者變相變更福利彩票面額銷售,不得以賒銷、信用方式銷售福利彩票;
(十五)乙方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福利彩票和兌獎;
(十六)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應當向甲方送交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停止銷售福利彩票,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十七)福利彩票代銷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當將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福利彩票代銷證退還甲方,并保證退還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能正常使用。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支付代銷費的,每遲延一日,應當額外向乙方支付拖欠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_____%。違約金達到拖欠費用15%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專用設備出現故障并向甲方報修后,甲方拒絕維修或經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且不更換可以正常使用的銷售設備達到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支付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三)甲方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收回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和福利彩票代銷證、結清有關款項 個工作日內,未向乙方退還押金或者保證金的,每遲延一日,應額外向乙方支付拖欠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故障、損壞或者丟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或照價賠償責任,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二)乙方未按甲、乙雙方約定交納福利彩票銷售款、押金或者保證金的,每遲延一日,應額外支付拖欠金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_____%;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方提出 天后拒不改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暫停銷售福利彩票并進行限期整改:
1.對彩票中獎者,未以人民幣現金形式一次性兌付彩票中獎獎金,或者無故拒絕兌獎、拖延兌獎的,或者違背彩票中獎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獎者捐贈中獎獎金或變相捐贈中獎獎金的,或者泄露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未按規定期限交納福利彩票銷售款及其他應繳費用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或者累計停止銷售福利彩票,一年內達到_____天的;
4.未按規定設置福利彩票代銷證、福利彩票標識的;
5.未按規定張貼福利彩票發行宗旨的宣傳標語、針對非理性購買彩票的提示標語、不得向未成年人銷票和兌獎的警示標語的;
6.私自更換銷售人員,或者銷售人員未取得銷售資格而銷售福利彩票的;
7.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由甲方組織的與乙方銷售福利彩票行為相關的會議、培訓及活動的;
8.以賒銷、信用方式銷售福利彩票的;
9.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10.具有其他應當限期進行整改的情況的。
乙方整改后經甲方認定具備銷售條件的,可以重新恢復福利彩票銷售資格。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福利彩票代銷資格,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甲方有權視損失情況扣除乙方的押金或者保證金:
1.向未成年人銷售福利彩票和兌獎的;
2.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福利彩票的;
3.設立分銷站點,或者轉讓、轉租、轉借銷售站點的;
4.轉借、出租、出售福利彩票代銷證的;
5.銷售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彩票的;
6.通過手機、互聯網等超出福利彩票機構規定范圍和方式銷售福利彩票的;
7.變更或者變相變更彩票面額進行銷售,或者銷售已經作廢的福利彩票的;
8.未按批準的地址設立銷售站點,或擅自遷移銷售站點的;
9.轉借、出租、出售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或者擅自改變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用途,或者拆卸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或更換其零部件,或者查閱、修改、復制、刪除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銷售設備裝載的程序和有關數據文件,或者安裝、運行其他程序和文件,或者擅自外接設備的;
10.泄露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
11.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的;
12.有損害福利彩票形象的言行的。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一)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三)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或根據彩票市場發展需要,甲方需調整代銷費比例或變更代銷合同條款,乙方不予認可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第九條第四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五)因乙方自然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法人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因其他違法行為受到相應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二)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及時通知對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三)因電力、通訊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銷售福利彩票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及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者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二條 其他
(一)甲方與乙方均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國務院民政部門設立的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制定的有關彩票管理的政策和規定、規范,嚴格履行本合同。如本合同的條款與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規定為準。
(二)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對本合同部分條款的變更,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中國福利彩票代銷申請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乙雙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于變化后的 日內通知對方,否則按原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進行的聯系,視為送達;
(五)乙方符合甲方有關福利彩票銷售場所條件的,雙方簽字、蓋章。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福利彩票銷售機構名稱) 乙方(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印鑒或者公章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托,銷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同時收取傭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為商品代銷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傭金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代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銷商品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期間。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所代銷商品的售出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并收取傭金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銷商品清單
(3)雙方委托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7)雙方營執照業(復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3)商品退換貨文件
(4)商品對帳文件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代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成都市商品代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代銷商品
1、代銷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價款
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供應商有權向零售重新書面指示價格,價格變動在到達零售商處時生效。零售商應依據新價格進行銷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托人
1、甲方指派 為委托人;乙方指派______為委托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托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托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托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1 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委托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商品的所有權在銷售至終端消費者之前歸屬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銷期間應當妥善保管。雙方確定代銷商品的合理損耗率為所訂購商品數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滅失、毀損的損耗率超過約定比例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甲方應當允許乙方就殘次、季節性商品過季時、滯銷商品提出退換貨。但是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 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或___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5個工作日或____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5個工作日或___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乙方應當保證將代銷商品的貨款專戶存儲,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銷商品的結算在商品銷售至終端消費者后進行,乙方應當每 (日/周/月)為甲方提供商品銷售清單一份。
3、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鋪貨期為___ _個工作日,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次,具體對帳日為每月____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4、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1)10 日(2)15 日(3)30 日(4)45 日(5)60 日
5、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6、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7、雙方確認的傭金或貨款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傭金或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8、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 。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 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 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乙方處的剩余貨物在對帳后由甲方在5 個工作日內收回,5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將該批貨物公證提成,提成費用由甲方支付;對帳后,5個工作日內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貨的,視為乙方已賣出剩余貨物,由乙方于5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余貨貨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 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內容、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標準、數額、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民間小額貸款合同范文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范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小額貸款合同范文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貸申請書作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包括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鉤( )選擇季度請打鉤( )選擇半年請打鉤( )選擇年付請打鉤(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為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戶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戶。
第十二條: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于違約是要賠償的。
工商注冊號:
擔保方:
代表人簽字: 借款方簽名:
擔保方律師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小額貸款合同范文三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并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愿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小企業貸款合同范本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基本帳戶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X貸款天數X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
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
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一、帶資、墊資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及其性質
所謂帶資、墊資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發包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約定,建設單位不預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單位自帶資金先行施工,工程實施到一定階段或程度時,再由建設單位分期分批地給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對帶資、墊資施工合同的性質認識,目前在理論上和實務中主要有以下幾種看法:1.借貸說。有學者認為,這類合同其實質是一種借貸合同,是發包方向承包方借貸建設資金的行為,故其屬企業之間的借貸性質。2.買賣說。有部分人士認為,施工方先施工,等到驗收該部分工程合格,然后由建設方給予該部分工程的款項,施工方再施工,建設方再給付相應部分的款項,相當于分批分期的買賣,具有買賣的屬性。3.約定說。一部分學者則認為,帶、墊資施工合同是契約當事人根據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一種約定。
二、帶資、墊資合同的法律效力
基于對帶資、墊資合同性質的不同認識,法律界人士對其法律效力的認識也頗有分歧。持“借貸說”的學者認為,由于帶、墊資直接違反了國家關于企業與企業之間不準相互借貸的規定,因而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帶、墊資部分無效。持這一觀點的人士認為,帶、墊資施工合同具有不正當競爭的成分,擾亂了我國的建筑業市場,容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況且國家建設部、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早在1996年6月4日就作出《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其中提到:“任何建設單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條件,更不得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將此類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單位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此后,各地的建設委員會、計劃委員會都相繼作出類似的規定。這些雖然都是政策性的規定,但是在建筑業市場中,是必不可少的。歷來的審判實踐亦是如此掌握的,否則,只會引發建筑市場的更加無序。
持另外兩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從經濟基礎的角度說,國家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1996年作出該項規定時,所處的社會背景和經濟背景與現在完全不同。當時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下,一個建設項目的立項、施工、工程款的撥付等,都是根據國家的計劃進行的。當一個建設項目通過計劃立項,取得建設項目許可,國家隨即根據計劃撥款,建設單位據此付款。由此形成的思維定式是,施工單位承接工程后,應當先由建設方預付一部分錢款給施工方,施工方進行施工,然后建設方再給一部分錢款,施工方再繼續施工,直至竣工。然后進行總決算,包括強制審計,確定最終的工程造價,落實具體的還款計劃和措施,將工程余款予以結清。所以,如果倒過來,合同約定:施工方先施工,然后建設方再給付工程款的,就會形成我們所說的是帶、墊資施工合同。
筆者認為:雖說墊資承包施工合同中,有承包人為發包人預墊工程款這一類似于借貸的行為,但就合同的目的而言,雙方根本的合意還是完成某一特定的工程,其本質還是建設工程合同,將其簡單理解為借貸合同未免有些牽強。至于“買賣說”亦有可推敲之處。根據“買賣說”,施工單位在完成了一部分建筑工程、并且建設方按約交付相應款項后,建設方才擁有了這一部分的所有權。事實上,因建設方擁有對該塊土地的使用權,故自施工方建設之日起,該建設項目的所有權即歸建設單位所有,建設單位正基于此,才可能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將房屋予以預售或者將在建工程予以抵押。盡管是施工單位帶、墊資施工,但是一旦購買的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就不再簡單地擁有該建筑材料的所有權,如果“買賣說”的觀點成立,施工單位有權處理該部分建筑材料的理由成立,勢必造成建筑市場的混亂局面。正基于以上的分析,筆者更傾向于“約定說”的觀點。
隨著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的施行,如何從市場經濟這個大背景下,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考慮這類合同的效力,成為當前審判實踐中必須予以解決的一個課題。我國新合同法為了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契約自由,根據合同的效力,將合同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法定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可撤銷、可變更合同。合同法對合同的法定無效作出嚴格的限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只要帶、墊資合同充分反映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是雙方當事人共同自愿實施的行為,就應當予以充分的尊重。根據合同法關于合同法定無效的規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以及各地建設委員會的規定,屬于政府部門的規章,顯而易見,據此認定此類合同為無效合同與法相悖,亦經不起歷史的檢驗。
三、消除帶資、墊資合同弊端的對策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保或(并)由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或授權人)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鉤( )選擇季度請打鉤( )選擇半年請打鉤( )選擇年付請打鉤(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為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戶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戶。
第十二: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于違約是要賠償的。
工商注冊號:
擔保方:
代表人簽字: 借款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