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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農業部的規定,縣級以上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要承擔農村的審計工作,但是很多省市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職能不清,縣和市級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職能混亂,有的被劃分為行政單位,有的被劃分為事業單位,這就造成了農村的審計工作只限于查清經濟的狀況,查明情況,出具審計意見書,不會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經濟監督和被審計人員的不法行為進行處理。這就是農村的審計力度和效果都遠遠低于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原因。
二、村級財務管理仍較混亂
農村的財務管理比較混亂主要表現在農村經濟制度的不完善。財務工作的職責沒有分工明確,財務的相關資料應該是由專人保管,但是目前農村的情況是分散給村長,書記或者是會計的手中。同時農村的項目繁多,細小雜亂,沒有明確的賬目。用款的支出沒有正規的憑證,白條借款其款項的用途令人懷疑。另外農村的財務人員是不穩定的。農村的村長或者是書記一旦撤換,財務人員也會被撤換,農村領導者會選擇自己信任的人作為農村的財務人員,無論他是否能夠勝任,被撤換的財務人員一般不會交清村內的財務情況分析表,這就造成了農村財務的斷片,也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審計難度。
三、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的對策及建議
(一)健全農村審計組織體系首先要完善農村的審計機構,強化農村自身的財務職能。每個鄉鎮應該建立自己的審計小組,專業的人員對本鄉鎮的村級財務開展經常性的三年一審的工作。一是村級要充分發揮民主的作用,啟用農民審計職能。二是要提高農村審計工作人員的素質,三是要引進審計方面的專業人才,提高農村的財務審計的專業素養。另外要加強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農村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要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農村的審計工作的重點是完善審計工作制度。首先是普及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讓農民群眾能夠意識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各級政府要制定出農村經濟活動的相關制度,并且要求嚴格執行,制定出的制度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相關的法律。二是做好農村經濟管理的內部控制工作,加強農村經濟活動的監督。三是完善農村審計工作的評價系統,制定出農村審計工作的標準,要求農村的審計工作公平公開公正,促使農村審計工作的質量有進一步的提高。
(三)把握農村財務審計的重點農村的審計工作要防患于未然,預防農村經濟的違法亂紀遠遠要比出現問題之后懲治要有作用,所以必須結合農村經濟的特點,做好審計工作。首先村里的賬目可以由鄉鎮管理、專業的會計人員集中做好審計方面的工作,這就要從農村的經濟來源入手,審查農村各級人員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審查農村相關的財務支出是否有合法的手續,每一項支出是否合理,支出是否能夠找得到根據。二是對村干部的監督工作,做好農村干部的經濟審查工作,農村干部的職權在哪里,審計監督的工作就要做到哪里。三是要維護農村基層的經濟權利,做好農村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計,通過做好農民切實關心的問題的審查工作,將審查結果公開讓農民知道,保證審查結果的公正,客觀公正地評價各項事件的執行情況。
(四)處理審計結果要及時在對被審單位進行審計時,要充分地掌握審計單位的各項信息和情況,確實查找出被審計單位所存在的問題,讓審計結果更加的有據可依,取得當地群眾和被審計單位的認可。審計結果出來后,要及時對被審計單位做出經濟活動的調整建議,監督被審計單位盡早做好矛盾的處理工作,解決審計所出現的問題。同時要及時與相關單位溝通,要讓審計過程中所出現的違法亂紀行為及時得到處理,不合法的款項要及時歸還和兌現,有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處理,保證農村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四、總結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規劃不斷深入,在農村財政的相關工作方面具有很多的資金流動,對其是否能夠合理應用,直接影響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
關鍵詞:
農村;財務審計;主要內容
農村都在開展有關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轉變,對于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但是在農村財務審計的相關工作中,應該以農村的具體的經濟活動為出發點,將財務審計的具體內容確定下來,將存在的根本問題進行找出來,進行深入的發掘。文章主要針對新時期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并對其具體的發展提出有效的建議。
1涉農財政資金的審計
近年來對于農村實行惠農政策,我國的財政資金對于農村的投資,在規模范圍領域上都不斷進行擴大,為了提高涉農資金的使用效果,對于農業農村的相關投入不斷得到整合。對于涉農資金的監管工作要不斷得到加強,使管理制度可以保證規范和透明,對于以各種名義對資金進行挪用、截留、冒領、續保等行為進行堅決的杜絕,使資金可以發揮出其自身的作用,始終遵循相關的規定將財政資金嚴格的執行下去。
2農村重大項目的審計
國家近年來對于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非常的重視,不斷對其加大力度,與農村有關的項目不斷增多,比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等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這些重大項目要想比較順利的完成,將預期的目標達到,就要將跟蹤審計的具體方法進行改變,使重大項目在各個方面都要得到保證,避免出現紕漏,提高項目的完成速度。
3農村政治策略具體的落實情況
很多農村已經建立農業經營體系制度,要始終服從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將農民家庭經營主體地位始終放在主體地位,使土地的經營權可以規范地有秩序地流轉下去,對于流轉的具體方式和具體的經營方式要不斷進行創新,使具體的規模經營模式可以不斷發展為更多的形式,使我國農民的組織化水平可以不斷得到有效的提高。對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具體的落實情況要進行嚴格審查。對于農村集體所有制來說,要找到最合適的實現形式,對于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模式也要做到與時俱進,不斷進行創新。
4村級集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近年來村級集體經濟在我國農村的規模越來越大,而且對于村級集體經濟的具體形式也在不斷進行創新,對其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的內容都在不斷進行加強,所以這也十分需要審計進行嚴格的監督。在收入方面,有關于經營收入、專項收入、承包收入等其它方面的各項收入在內,都要嚴格進行監督,入賬的時候是否做到以足夠的金額進入村里的賬戶,其核算的具體方法是否可以保證其正確使用,堅決杜絕隱瞞或者漏報的情況出現。而在支出的方面,主要查看有沒有對農村的財務法規制度進行嚴格的遵守,一些具體的支出是否存在虛列的情況,是否存在將開支范圍進行擴大的行為,總之,就是對一切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審查。針對農村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財務收支審計,這樣就會有效避免集體資產遭到流失的現象發生,使我國農村具體的財務保持增值的現狀,將農村集體經濟進行壯大,使其可以為我國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好地服務。
5提高我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具體措施
5.1提高票據的管理
農村會計記賬的時候的主要依據和憑證就是票據,所以加強票據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要使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嚴肅性得到保障。
5.2審計對象和重點要不斷明確
村干部在任職或者離任的時候,其具體的經濟責任的主要對象,簡單來說就是村委會成員。在村委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對其進行離任審計,而那些已經實現換屆的村,主要需要開展的是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近年來,我國農村居民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就是審計的重點。主要包括村里的債務管理工作和土地的發包、承包以及專項資金的管理等具體的工作,要注意其公開性。與此同時,各個農村要將自己本村的實際情況進行結合,以當地的政委和政府以及農民的具體要求為主要的出發點,對于審計以及其它比較熱點的問題進行審計工作。
5.3加強業務培訓工作
審計工作的主體是人,所以要想提高財務審計工作,就要對審計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是審計人員的知識面不斷得到拓展,使每一個審計人員都要具有綜合性的業務技能。審計人員通過定期對業務培訓,自身的業務知識也就得到了比較及時的更新,可以做到與時俱進,對發展的形式有一個具體的了解。
作者:張繼玲 單位: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安東衛街道經管站
參考文獻
[1]朱靜,冉光圭.農村村級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對貴州省農村的實地調研分析.西部論壇,2011,(04)13~18
農村村級會計核算工作主要集中在財務收支等方面,是保障行政村經濟穩定運轉的一種方式,作為核算工作中重要的工作項目財務審計時刻對行政村的財務分配產生影響,所以為進一步規范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提高財務審計的綜合水平至關重要,因此本文就農村村級會計集中核算下的財務審計展開探究,并總結出農村村級會計集中核算中所存在的問題及對財務審計的影響與有效的解決方案。
關鍵詞:
農村;會計;集中核算;財務審計
1問題的提出
目前,農村村級會計集中核算方式主要采取集中申請的方式,進行財務的支出收納及相關審計工作,即首先需將各不同區域內經濟資金收入進行集中化核算,而后根據實際核算標準對各農村地區的申請條件進行經費的撥款。采用此方法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提高村級會計核算的工作效率。
1.1相關業務人員操作不夠熟練
相關業務人員操作不夠熟練會導致在會計集中核算過程中,財務審計工作經費支出撥款與實際狀況不符,使財務審計工作的真實性逐步下降,繼而影響財務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1.2財務經費支出撥款不平衡
財務經費支出撥款不平衡會致使部分地區對上級政府會計核算撥款不滿意,在此環境中,便容易與當地村落及農戶產生沖突,嚴重影響財務審核工作的工作質量。財務管理工作問題不僅局限于資金的審計方面,在資金報賬與財務撥款申請方面也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由于對實際情況了解較淺,部分審計人員工作過于盲從,導致即使不符合撥款標準的村落也能拿到相關款項,繼而危害了其余村落的基本利益,對于財務審計的公平性產生一定的影響。
2村級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分析
2.1對確定審計對象產生的影響
財務審計對象主要對各村落的財務支出狀況負責,但若在實際財務管理過程中,僅以行政村為財務審計工作的主體,則從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財務審計工作的公信力度,同時也對相關財務工作產生不利影響。財務審計工作可對各村落的會計核算工作支出與收納進行控制,所以行政村的審計工作即可對相關會計核算工作進行進一步規范與管理,如在財務審計工作進行過程中,能夠以各不同村落的會計核算工作為財務審計對象,則可避免相關問題對財務審計工作的影響。
2.2對審計風險產生的影響
財務風險在財務審計中無可避免,一旦在財務審計中產生過多的財務管理更變,則增加了審計風險產生的概率,但如能夠及時的對加強對各行政村的資金支配權的規范化管理,則可降低審計風險的產生。(1)行政村資金支配的賬目信息問題,為進一步增加本村落的資金撥款額限。通過賬目信息修改的方式來進行核算項目的增加,以此來提高財務核算標準,繼而使財務撥款資金數量增多,該方式導致財務審計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能喪失,使財務審計缺乏真實性。(2)各村落的基礎設施建設撥款問題,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撥款主要來源于財務審計核算,所以部分村落在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申請中,不斷增加建設資金預算,一旦資金數量超出預算,則財務增加建筑材料的方式,來克扣財務審計資金,以此方式也增加村落的財務資金保有量。該方式在我國多個村落的財務審計中均有存在。
2.3對審計質量產生的影響
由于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的各行政村之間增加了會計核算中心,因此,就一些會計核算差錯方面的責任,在核算中心與行政村之間就可能出現相互推諉的現象,使得資料提供、具體事項問詢、責任的認定與歸屬的難度加大,最終將影響到審計的質量。
3對策及其建議
3.1加強核算中心財務審計
(1)明確核算納入情況在財務核算過程中,不僅要對財務審計中的核算進行及時的記錄,同時要根據實際狀況,做好財務核算的準備工作,以便于有效的將各行政村真實收納狀況進行了解,從而在根本上提高其工作效率。當前,相關企業對于財務核算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力度存在問題,導致核算信息不明確問題日漸凸顯。因此需要在建立完善監督管理制度的同時,對各行政村的實際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管理與檢查,以確保其會計核算信息能夠在規范與標準的范圍內進行。(2)檢查會計核算中心的職責履行情況會計核算包括多個核算項目,其中以會計報表的準確性與合法性及核算信息的清晰度為主要工作方向。在會計報表方面,需要將各不同的財務支出進行詳細化記錄,并按照實際標準對實際財務知識與報表財務支出進行核準,進而避免會計核算誤差的產生。在財務信息的管理方面,要提高各行政村對財務信息的管理能力,以免在財務審計工作進行中,存在擅自修改財務信息的行為,以此從根本上提高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3.2行政村財務審計
(1)明確界定審計對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行政村會計法律主體地位不變,仍是審計通知書的主送單位,負責提供資料和承諾、簽證。會計核算中心承擔著各行政村的會計核算職責,必須積極配合審計機關對各行政村的審計。審計通知書同時抄送會計核算中心,被審計行政村據此向核算中心領取本單位會計資料,提供給審計組。(2)加強審計實務的力度如前所述,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發票和憑證符合財務制度的正確率大大提高,但是由于會計人員與被審計各行政村在人事、工資等方面脫節,使得財會人員對財務的內部監督大大削弱,被審計的各行政村財務收支出現不真實的可能性也就大大提高。因此在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要大大加強審計實務的力度。
4結語
會計集中核算是目前各地區采取的主要村級財務審計方式,一種極為有效的資金核算管理辦法。但受現有市場經濟環境影響,該方法中仍存在一定的問題,財務信息真實性低及財務審計風險過大等因素,成為現階段會計集中核算需要及時有效解決的主要問題,以便于推動我國村級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規范化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財務 審計 財務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歷來是廣大干部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也是影響農村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它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都非常關注和重視農村的財務管理問題,并先后制定和出臺了許多相關法規和政策,使農村財務管理有了較大改觀。 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是全面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農村各項經濟政策,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對進一步實現農村財務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1、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1.1、有利于農村干部的清正廉潔,可以有效杜絕或避免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集體的財產屬于集體成員共有,任何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但是,目前農村一部分人尤其是有些村干部,利用職權侵占集體資產、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削弱了集體經濟力量。如果任其發展,必然會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通過加強農村財務審計,能及時發現并糾正農村基層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農村干部依法、依規、正確、全面地落實農村政策和財務管理規定。
1.2、有利于增強農村集體經濟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程度,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保護和激發廣大農民對發展集體經濟的積極性。目前,仍有一些村的財務公開不及時,或是公開的內容和帳目反映的內容不一致。因此,有必要開展農村財務管理離任審計工作,對村財務一屆來的情況實施審核、檢查,并把審核、檢查的審計情況向村民公開。這樣,有利于村民了解村財務一屆來的收支狀況,有利于改善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1.3、有利于端正村干部的經營思想和經營行為,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目前,大部分農村財會人員在實際財務管理操作中僅限于“理理帳”、“報報帳”,對財務處理隨意,沒有認真地執行農村財務管理相關制度。通過農村財務審計,幫助農村財會人員提高業務素質,促使其按照《農村財務新會計制度》要求,完善審批程序、監督程序、報賬程序、公開程序,確保帳目規范、合法、合規、合理,促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按照新會計制度報帳、建帳和記帳,保證會計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和規范性[1,2]。
2、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范圍和內容
2.1、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經常化的目標,逐步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覆蓋面。隨著農村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化,其審計范圍由原來的農民負擔(一事一議)專項審計、承包合同審計、群眾舉報審計、重點財務審計拓展到村干部離任審計。各種審計范圍是日常業務重點審、農民負擔(一事一議)定期審、群眾舉報專項審、重點問題隨時審、班子調整離職審。
2.2、農村財務審計的內容共分為6個方面:一審財務收支帳目。查收入是否入賬,是否開具統一收據,查是否漏收、少收,開票人是誰,支付是否合理;查憑據的時效性、審批手續、用途說明、經手人;查大額開支是否經集體研究。二審貨幣資金。查現金、存款情況。三審財產物資,查賬、物是否相符。四審債權債務。查應收款、應付款、內部往來等。五審項目承包合同的簽訂、結算和兌現情況;查項目的招投標、合同、預決算情況。如是集資項目,還必須查項目集資或收費是否按照“一事一議”程序執行,是否有亂收費、亂集資行為,項目款是否專款專用。六審財務管理制度與村務財務公開執行情況。查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訊費、干部報酬、招待費等具體規定。財務公開方面,查公開資料是否齊全,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干部誤工及招待費是否逐筆公開。同時在各個環節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章進行審計和檢查。
3、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3.1、審計程序。分為3個階段:一是準備階段。被審計的村,在接到審計通知書后,要組織好村里的相關財務人員,迎接審計人員的審計。二是實施階段。由審計人員確定審計的重點和擬訂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可采取主地審計或報送審計,重點審查財務收支帳目和經濟活動及其他有關事項,實行內查外核。三是終結階段。由審計人員對被審計村的財務帳目情況撰寫審計報告,并由農村財務審計組作出審計處理結論或決定。
3.2、審計方法。著重抓住3個重點,把牢4個環節。“三個重點”:一是財務收支帳目,采用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進行順查與逆查;二是貨幣資金和有形資產,采用直接盤點現金、存款和實物的方法;三是債權債務,包括承包合同結算兌現,采用核對、復核、查詢的方法。“四個環節”:一是把牢各項收入帳的清查,是否有漏收;二是把牢各項費用,尤其是招待費開支的票據,是否有虛假;三是把牢貨幣資金盤點核對,銀行帳戶、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審計一開始,就立即盤點現金,是否有白條抵庫及挪用公款等違紀問題;四是把牢債權債務帳戶核對,是否與帳戶相一致。
4、開展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幾點建議
4.1、農村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財務審計工作,做到親自參與審計工作。
4.2、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進行調查取證和筆錄時應有2名以上審計人員在場,所有證明材料必須有提供者的簽名、蓋章或有第三方見證。
4.3、堅持審計原則,抓好兌現處理。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作出的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執行;涉及有關單位的,有關單位應當協助執行。審計結論書送達之后,被審計村應做好兌現處理,爭取做到審計質量好、兌現效果好、群眾反映好。
5、結語
強化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民主監督的機制,加大多層次、全方位的財政監督體系,營造了公開透明的環境,對提高村干部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節約意識、安全意識和廉政意識,減少干群矛盾,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有利于規范村級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有利于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遏制貪污挪用、揮霍浪費;有利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近年來,我市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少數地方管理不規范,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少數地方監管不力,財務監督缺乏連續性;三是少數地方集體財務不公開或假公開的現象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村干部,甚至貪污受賄,損害農民利益,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市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已成為我市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鎮(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時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作為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實抓好。
二、扎實抓好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的各項重點工作
1.農村財務收支審計。一是審計財務收支活動和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合法、有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全額入賬,有無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及套支坐支現金;有無貪污、挪用、鋪張浪費等違紀問題。二是審計村集體組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集體資產有無被侵占和無償使用現象,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是否履行了報批手續。三是審計村級項目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四是審計各種專項資金、上級下撥和接受捐贈的資金、物資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有無被擠占、挪用和改變用途的現象。
2.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二是審計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三是審計農民群眾關注的財務公開、專項資金管理、土地發包、債權債務管理等熱點問題。
3.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是否嚴格按照專戶存儲、專賬核算、專款專用進行規范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制度。二是審計農村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情況是否經過規定程序,支出時手續是否齊全,有無被挪作它用等。三是審計是否將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4.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一是定期審計各項涉農收費情況,有無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等現象。二是審計“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是否存在違反程序、超范圍、超標準籌資籌勞和將籌資籌勞款挪作它用現象。三是審計政府各項補貼和轉移支付資金到位、使用情況。
5.財政轉移支付村級補助資金審計。重點審計市、鎮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鎮有無截留、侵占、挪用、平調等行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
6.來信來訪案件審計。凡到省、市級的有關農村財務方面的上訪,由所在鎮(區、園)負責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上一級批復單位報告。重大上訪案件,由市委農工辦負責安排組織進行重點審計,并將結果向市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7.其他審計。除以上審計內容外,對農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可進行審計。
三、嚴格規范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形式和程序
(一)審計工作形式
1.聯合審計。對部分經濟業務發生額較大、集體土地征用面積多、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村(社區),以及重大上訪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經濟問題,由市委農工辦統一部署、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審計組,對農村集體經濟或涉農部門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
2.交叉審計。根據工作需要,由市、鎮兩級農經部門,集中組織抽調審計人員,選擇適當時間,進行異地交叉審計。
3.常規審計。市、鎮兩級每年要對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經濟發達的村每年進行一次,欠發達的村或經濟業務量少的村進行三年輪審。各鎮(區)要建立三年一輪審長效機制,并根據村的數量、規模,每年初制定審計計劃,分解落實審計任務,并報市委農工辦。同時,建立審計季報制度,并結合實際,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資金以及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等,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確保每年完成1/3村(社區)的審計。每年底將審計結果報市委農工辦備案,市委農工辦要加大對審計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確保三年一輪審工作制度落實到位。
4.內部審計。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各村(社區)監委會要組織村民理財小組定期審查每月的收支情況和有關賬目,并向村民進行張榜公布。
(二)審計工作程序
各鎮(區)要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的范圍和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前要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審計方案,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審計過程中要全面、客觀、真實地審查和核實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要有規范的文書格式,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除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應向被審計單位及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布。對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建議書提出的整改或處理意見要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四、切實強化對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農村財務審計各項工作,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市委農工辦要配備精干力量,具體抓好農村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市監察部門要加大對審計決定的執行力度,堅決查處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及違規案件;市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合理保障審計正常工作經費;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積極幫助農經部門開展審計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同時,市公安、金融、法院等部門在審計的調查取證、賬務核查、審計決定執行、案件及有關涉案人員查處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規范有序地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關鍵詞】農村審計;阻力和牽引力;應對舉措
農村經濟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些年,我國積極通過各項措施,促進農村的發展。“十三五”規劃中對“促進農民增收”做了進一步強調,可見重視農村發展已經是國家建設的重要方面。農村發展中離不開規范化的財務審計行為,通過農村財務審計能夠有效的規范農村財務收支情況,對農村財務管理進行合理管理。
一、農村財務審計面臨的阻力
1.傳統農村審計模式的漏洞較多
在我國傳統農村財務審計模式中,具體負責審計的機構主要集中在鄉鎮的相關部門,而負責具體工作的機構則多是與農村內部有一定聯系的,這種審計性質上是內部審計,而且這種審計之間的隸屬關系不明確,造成財務審計不徹底、不完全。另外,在很多農村地區,在進行財務審計時,既有政府審計性質,又有社會審計性質,這兩種方式并存很難界定農村集體經濟中的現實問題,同時也不利于建立獨立的財務審計模式。
2.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持
我國《審計法》主要用來規范國家的審計行為,但這種規范對象主要是國家審計的行為,在內部審計方面,我國也有相關條例來規范相關審計活動。但是,根據調查發現,很少有地方專門針對農村財務審計制定相關的法規、規章,缺少了法律法規的支持,造成我國農村財務審計沒有統一、合理的操作流程和保障。
3.缺少良好的財務審計環境
在我國許多的鄉鎮和農村,相關干部和負責人,對于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認識還不夠,其對財務審計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基本的方面,更沒有充足的動力去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另外,農村財務審計在實際的工作中橫向的聯系比較少,尤其是關系到經濟犯罪的案件需要和公檢法部門進行配合的時候,對方經常會懷疑農村財務審計報告的法律效力。
二、農村財務審計面臨的牽引力
1.審計工作的規范化開始出現
雖然在我國廣大農村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財務審計工作的保障,但是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已經開始通過對農業、農村建設等方面的規定,引導財務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許多的地方政府也積極制定相關章程,對農村財務管理等工作進行一定的指導,為以后農村財務審計規范化的實現提供了良好的依據。
2.有關農村財務審計的研究人員越來多
農村財務審計,本來就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些年我國相關研究人員也開始注重這方面的工作,不斷加大農村財務審計研究工作,我國政府部門也支持研究人員深入農村,了解農村財務審計的實際情況,為以后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提供了許多原始材料。而且有很多的研究者開始從農村財務審計的本質問題去思考如何規范農村財務審計,為以后審計體系化建設打下了基礎。
3.農村群眾越來越重視自身權益的保護
隨著我國一系列惠農政策和支農政策的實施以及新農村建設的開展,使得農村群眾的經濟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也開始加強,這樣都會對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條件。
三、建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規范化的措施
我國農村財務審計規范化建設存在著很多的困難,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建立合理有效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體系是必然選擇。筆者認為,針對我國農村財務審計存在的問題,應當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完善法律法規,指導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漸完備,針對重點領域、問題突出的農村地區也要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其中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就是其一。首先,通過深入調查研究,收集農村財務審計的相關材料,結合我國當前的財務制度明確方向;其次,充分調研,了解農民對財務管理的認識,宣傳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農村財務管理觀念,聽取他們對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最后,制定的法律法規應當符合地區發展,由地方政府首先制定,之后再確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2.通過信息化管理保障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F代信息技術是保障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措施,通過信息化的操作,能夠使農村財務信息規范、全面。有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比如對每一個時間的財務信息都建立臺賬管理,讓審計部門能夠清楚的看到財務的收支情況,便于具體工作的執行和數據記錄,為以后工作打下基礎。
3.培養專業的農村財務審計人員
當前,我國高校培養的財務審計人員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門、企業等領域,以后要特別注重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培養,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性,對于農村實際問題、財務管理漏洞等進行深入調查,這樣才能保障審計的質量。
一、農村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工作基礎薄弱,財務監督力度不強
在農村財務工作中,財務工作基礎薄弱,一些基礎性工作仍然得不到規范。現階段,農村財務工作中一些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財務工作人員記賬工作不規范,對各種憑證的審核不夠嚴格,會計工作嚴重滯后,為農村財務審計帶來了一定困難。同時,農村財務監督力度仍然落后,一些農村地區的財務公開程度不夠,存在著隱瞞虛報的情況,群眾不能夠真實地了解本村的財務情況。一些農村財務機構的財務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對財務人員的行為起到規范和監督作用,一些農村地區財務工作存在著嚴重的違法違紀現象,但是由于監督力度不夠,財務管理不科學,沒有得到有效的制止,造成了農村經濟發展的滯后。
(二)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審計工作嚴重滯后
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經濟的到了飛速發展,與之相適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也應該隨之發展。但是目前,部分農村地區的審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對于審計政策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而且職業道德水平也不是很高,在進行審計工作時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投入,缺乏一定的責任心。財務審計部門對于審計人員也缺乏相應的培訓,使得審計人員的思想僵化,掌握的知識還停留在幾年前甚至是幾年前的狀態,致使審計人員長期缺乏專業審計知識的培訓,業務水平的不到提高,理論知識得不到相應的實踐。很多專業審計人員只是按照工作程序死板地進行審計工作,在工作過程中缺乏發現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能使審計工作得到改進和創新,這就導致審計工作遠遠落后于實際農村財務發展,導致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長期得不到提高。
(三)審計工作量大,審計力量不足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加快,農村財務工作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加之我國農村地區面積十分廣闊,因此我國農村財務的面積和工作量十分巨大。隨之而來的就是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任務量十分巨大。現階段,要想摸清每個農村地區經濟情況,就必須對農村地區的財務情況進行詳細地審計和監督工作,由此可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與此同時,審計工作人員還要對農村合作社、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使農村審計的工作量日益增加。在這種背景下,審計工作人員數量嚴重不足,審計力量十分有限,無法滿足所有農村地區審計工作的同時開展,這樣使農村審計工作不能做到全面覆蓋,使得審計工作存在盲區和漏洞,容易導致財務問題的產生。
(四)審計責任不明確,審計問責不健全
現階段,審計工作責任不明確。當出現審計問題時,不能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不能使審計工作得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一些農村地區至今還沒有制定相應的審計規章制度,使得財務審計工作得不到制度保障。在進行審計工作時,缺乏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不能形成財務審計聯動機制,當出現問題時,相關部門也不能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使得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及時立案偵查,縱容了違法違紀現象。而且當出現問題,無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些人情關系、金錢關系還存在于農村地區,不利于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損害了審計工作的公正性,導致群眾對審計工作的信任度降低,阻礙了審計工作在農村地區的正常開展,同時也會導致更嚴重的違法違紀問題的出現。
二、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對策
針對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財務審計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不斷加強審計意識、提高審計本領、完善審計監督,使審計工作在農村地區全面開展,發揮其保障經濟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
(一)加強財務工作基礎,完善財務工作監督
為了保證審計工作有據可查,保證各項財務資料、數據的真實準確,就要不斷加強和促進會計基礎工作的提高,提升財務原始資料的質量。不斷促進各項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定出一系列適合本地區的會計工作準則和規范,工作人員在工作時要嚴格遵照會計工作準則和規范,從根本上杜絕虛假現象。同時,對于各種憑證和票據的填寫、轉交、保管都要制定相應的流程,這樣才能保證憑證和票據在各個環節都不會出現問題和漏洞,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管理,提升他們的財務意識和審計意識。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要不斷推行財務公開和審計公開,定期向村民報告本村的財務情況和財務審計情況,村民也要主動參與到財務工作監督中,這樣形成監督合力,使財務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財務部門也要制定相應的監督制度,使監督行為得到制度保障。
(二)提升審計人員素質,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在進行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審計部門要不斷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提升審計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審計部門要根據審計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適合本地審計工作的審計經驗和審計基本知識,這樣才能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提升農村審計工作的質量,促進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發展。與此同時還要加強審計人員的思想道德培養,不斷提升審計人員的審計意識,使審計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審計部門還要加強與其他地區的學習交流,不斷學習其他地區的先進審計經驗,不斷開拓審計人員的視野和工作思路,不斷創新審計工作的工作方法,使審計工作更加符合當地實際。審計人員還要加強實踐,將學到的先進審計知識運用到審計工作實際中,用實踐檢驗審計知識的正確性,增強審計工作人員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有通過上述方法,才能保證審計工作在農村的正常開展,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加大審計工作力度
在推進農村財務審計的過程中,為了實現審計工作的全覆蓋,要不斷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升審計力度,動員各方一同加入到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中來,不斷推進審計多元化。根據本地區審計的特點,政府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專門的審計機構,選擇合格的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這樣才能在第一時間了解到農村財務的發展情況,發現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障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為了解決審計人員數量不足這一現實情況,審計機構還可以借助社會力量進行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使全社會都參與到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中來,幫助農村解決現實問題。相關部門要創造合適的條件,對村民進行審計教育普及,使社會上的審計機構能夠順利地參與到當地的審計工作中來,政府還可以劃撥專項資金對社會生的審計機構進行補貼,為這些機構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相關部門還要不斷加強審計工作的宣傳工作,使村民認識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使村民積極配合審計工作的開展,不斷增強村民的審計工作意識。
(四)加強審計制度建設,提升審計問責力度
在審計過程中,審計部門要與紀檢、檢察、公安各部門相互之間協調配合,當發現問題時能夠及時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能夠在第一時間處理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制度和政策,加強問責制度體系建設,在處理問題是要秉著公正、公平的原則,防止出現營私舞弊、收受賄賂等不良現象,增強村民對審計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推動審計工作持續發展。要不斷推動各項問責制度的落實,防止這些制度成為“空頭支票”,淪為“紙上談兵”。將定期與不定期的審計工作方式結合在一起,對財務部門的工作做到時刻監督,保證財務工作的安全有序,使審計工作逐漸走向常態化,成為財務工作中的核心工作之一。審計結果、審查的過程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使群眾也能參與到審計工作中來,讓群眾對問題的審查過程進行監督。
關鍵詞:農村財務;農經審計;管理;規范
農村經濟審計,是指農村合作經濟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資產進行有效的審計監督。開展農村經濟審計可正確評價農村集體經濟運行狀況,這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按照山西省農業廳下發的《山西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規程(試行)》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了審計程序,提高了審計質量,在農村經濟審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出現了許多新問題,新情況,因此應進一步強化農村經濟審計,保證農村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一、開展農村經濟審計所取得的實效。
1.有利于整治農村財務混亂,推進農村財務公開。農村審計就是對被審村的財經法紀的遵守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審計出來的亂賬、錯賬、不入賬等采取邊審計邊整改的方法進行處理,并對不合格的財務人員建議予以撤換,同是為了防止前審后亂,督促該村制定完善財務制度,加強村財務監督小組的監督力度,從而理順了財務關系,整治了村財務的混亂,也為農村財務的公開和規范化管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特別是對違法違紀問題的處理,來清除某些村財務不敢公開、假公開的障礙。
2.有效地化解當地干群矛盾,促進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村財務清理不全,不徹底,是農村財務混亂的癥結所在,農村財務問題成了農村工作的敏感問題,影響了當地黨群、干群關系。農村審計以行政執法者的身份介入到農村經濟活動中,以法律為準繩,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對被審計村的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作出中肯的評價,對審計出來的問題作出正確的處理意見,從而給群眾以明白。特別是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結合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重點審計,查清事實,對有問題的村干部作出處理意見,建議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清白的村干部以事實向群眾說明,消除群眾的種種懷疑,從而使干群矛盾得以化解。同時通過農村審計,有利于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完善民主議事制度,從而在制度上保障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化解干部矛盾,促進農村社會的穩定。
二、目前農村審計存在的問題
1.調查取證難。在農村審計過程中,由于村級組織檔案管理的不健全,特別是在審計中涉及到年份較遠的歷史舊賬,導致一些與審計相關資料的丟失,從而無法對問題進行取證;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審計的缺乏必要的權威,在走訪群眾中有的避而不見,有的以年數太久、記不清而推諉,有的當事人特別是一些村干部由于涉及到個人利害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從而為農村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2.審計決定和處理意見難以執行。審計結束后,農村審計機構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意見書,并對有關問題作出客觀公正的處理決定、意見和建議,但是到了處理階段,相關部門則由于礙于情面,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問題不了了之,使整個農村審計無實質性可言,給農村審計工作涂了一層陰影。另外農村審計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權威,往往只停留于查清事實,出具審計意見書,很難對被審村的審計決定意見的執行情況予以監督檢查,同時存在著有些非黨員村干部,雖在審計中發現了他們有違紀現象,但又夠不上刑事處分,行政上也無法處理他們的尷尬局面,而這些違紀行為往往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這無疑是農村審計的薄弱環節,導致農村審計走過場等不良現象,損害了農村審計在群眾中的形象,勢必破壞農村審計的權威。 轉貼于
三、強化農村審計監督職能的有關建議
1.強化農村審計宣傳力度。由于學習不夠,審計宣傳不到位,農村基層村、組干部和村民群眾對審計的目的、作用、職能往往缺乏足夠的認識,因此,要特別注意利用電視、報紙、農村廣播等新聞媒體或通過會議、座談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機會,大力宣傳審計法規、審計方法、審計程序和審計成果。不斷擴大審計影響,提高人們的審計意識,增加對審計的理解和支持,排除對審計的阻力和干擾,保證審計的順利實施。
2.強化農村審計的執行力度,建立“審計督查制度”。“審計督查制度”就是對審計人員、審計結果、審計報告特別是對違法違紀問題的處理、糾正、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使農村審計執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審計督查”一般要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其職能主要是檢查被審村對審計決定意見的執行情況,如被審村在規定期限內末執行審計決定的,該機構應當負責向主管農村審計的部門報告或提請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處理,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向司法機關了解對審計移送問題的處理結果;年末負責向主管農村審計的部門報告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并對拒不按時糾正錯誤,拒不執行農村審計處理決定的以及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的違法亂紀行為給予重懲,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審計起到較好的震懾作用,極大地顯示出農村審計的權威,才能整治農村經濟秩序,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1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有效地管理
目前,在農村集體財產中,資產流失現象十分的明顯,關乎與農民群眾生存和發展的土地在經營和流轉過程中存在很多暗箱操作的現象,村干部從中獲利,造成了集體資產出現了嚴重流失的現象。此外,農村集體的資金在使用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多不科學和不合理的地方,在資金使用過程中不對資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隨意的使用,各種非生產資金開展占據了很大的比例,嚴重危害到集體中農民群眾的利益,而只有通過對農村財務進行有效的審計,就可以對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檢查,并及時的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保證農村集體有限的資金和物質得到全面而高效的利用,從而更好的對農村地區的事業進行建設,保證農村建設的方向不改變。
1.2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推動村集體財務公開
現階段,從農村財務總體公開的情況來看,很多農村集體的民主意識不強,沒有及時的將村集體的財務公開。因此,在農村集體中積極地開展財務審計,定期的對農村財務進行監督和考核,將審核的內容及時的向群眾公開,這樣既有利于村民對本集體中的財務收支情況有一個詳細的了解,同時還能夠保證村集體與村民的緊密聯系性,穩定干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1.3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提高村級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農村村集體的財務工作人員是做好基層財務工作的基礎,通過對村集體財務進行有效的審計,可以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在工作過程中能夠促進其嚴格按照新的會計法中的相關內容和要求開展工作,保證對村集體的財務科目、建賬以及記賬和報賬進行科學的管理。同時,通過有效地財務審計,還可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遵紀手法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更好的執行本職工作,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2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的對策分析
2.1建立完善的農村財務審計部門
在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根據每一個鄉鎮的實際經濟實力和發展情況,建立完善和功能齊全的財務審計機構,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順利的開閘下去。在農村財務審計部門建設過程中,要明確專業審計人員的額責任和義務,并有專門的監督人員對審計人員的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通過建設高效而完善的農村財務審計機構,能夠有效的強化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2.2提高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現階段,在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想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這就要求我們需要定期的對農村的財務審計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保證審計人員在培訓過程中能夠獲得相應的專業知識,并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層面,這樣才能有效的提升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綜合素質。隨著我國新農村建設不斷的發展和進步,農村的財務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只有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才能不斷適應現代農村建設和發展的需求。
2.3營造一個良好的財務審計環境
在農村進行財務審計過程中,要想提高財務審計的質量,就需要為財務審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審計環境,這樣做的目的能夠為審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各個鄉鎮要積極的利用好網絡媒體和廣播等媒介做好農村財務審計的宣傳工作,各個鄉鎮的政府要積極的支持農村審計部門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并獨立的開展工作,這樣能夠更好的幫助審計人員在有效的環境背景下開展工作。審計人員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還要協調好各個部門之間的經濟關系,要始終堅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和相互監督的原則,從而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順利有效的開展下去。
2.4落實好農村財務審計管理制度,及時公開審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