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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上線運行后,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通過參數化管理模式,實現了風險業務實時監督、重要業務全部監督、一般業務隨機抽取、憑證影像逐筆核對的監督要求。本文根據現行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管理現狀,分析業務監督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更加有效發揮業務監督效能的幾點建議。人民銀行的會計核算系統是反映社會資金運動、體現中央銀行作為資金最終結算者重要地位的核心業務系統,對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履行央行支付清算服務職能,促進金融業穩定運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為適應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滿足中央銀行有效履行各項職能的客觀要求,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人民銀行全面開展了會計核算工具的改革和創新,先后開發推廣了單機版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會計核算業務“四集中”系統和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等會計業務應用軟件,并與相關系統連接,逐步走向數據集中,提高了賬務核算、資金結算和信息反映的質量和效率。會計核算業務監督作為會計核算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把好會計核算質量關、促進會計核算規范化、保障核算資金安全等方面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現行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管理現狀
2014年6月30日,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以下簡稱ACS)完成了全國的推廣上線。ACS利用數據集中和網絡連接的優勢,對會計核算業務風險防控體系進行完善與流程再造,從加強內部控制的角度分析防控重點,通過“小前臺、大后臺”的崗位設置和流程管理,強化業務過程控制,前移風險防范關口,提高防控和監督效能,更好地保障了人民銀行會計資金安全。業務監督子系統作為ACS的應用子系統,位于ACS應用層,利用會計核算數據全國集中的優勢,同步實現監督系統的全國數據集中。ACS業務監督子系統以風險監督為目標,通過監督范圍參數化、監督要素參數化、監督內容參數化、監督方式參數化和任務分配參數化的參數化管理模式,實現了風險業務實時監督、重要業務全部監督、一般業務隨機抽取、憑證影像逐筆核對的監督要求。人民銀行各省會和地市中心支行均在ACS中設立了市業務監督中心,業務監督中心設置了業務監督崗和監督主管崗,業務監督人員通過ACS業務監督子系統對本級及轄內ACS營業網點的參數類業務和特定業務進行實時監督、對重點業務和一般業務進行事后監督、對原始憑證與憑證影像一致性進行監督、對查詢和查復業務進行監督、對設定范圍內的重要會計賬戶進行監督、對被監督機構ACS系統操作日志進行監督、對網點已確認對賬結果的賬戶進行監督,有效發揮了業務監督效能,保障了資金安全。
二、現行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體制不順
2014年,人民銀行對地市中心支行內設機構設置進行了調整,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監督部門,事后監督職責按業務條線分別交由各相關業務部門履行。因此,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的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事后監督職責由支付結算部門承擔。從內設機構條線管理上來看,省會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相應的承擔著對地市中心支行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事后監督工作的管理職責。但目前,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作為ACS的市業務監督中心通過ACS業務監督子系統對會計核算業務進行監督,省會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作為ACS的省級運管中心通過系統對全省會計核算業務進行管理,但ACS業務監督子系統中各市業務監督中心的各項業務數據并未推送給ACS省級運管中心,省會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無法通過系統直接獲取轄內各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的會計核算業務監督情況。同時人民銀行省會中心支行本級仍然保留了事后監督部門,對本級及轄內營業網點的會計核算業務進行監督,但省會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與事后監督部門是并行關系,并無管理關系。這種管理體制在實際業務管理工作中存在著諸多不便。
(二)制度相對滯后
ACS上線后,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處理方式、業務處理流程、業務操作規范等多方面均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相應的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模式和監督流程也發生了較大變化,但目前人民銀行只出臺了《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業務處理辦法》、《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業務操作規范》等規范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辦理的配套制度,并沒有出臺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的相關制度,導致業務監督人員只能依據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辦理的配套制度并參照2004年的《中國人民銀行事后監督中心工作規程》,憑個人對文件的理解以及過往的業務經驗開展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
(三)業務監督人員思想認識有偏差
目前,ACS的處理機制是各營業網點受理、審核業務憑證,并將憑證影像信息上傳至業務處理中心,業務處理中心對憑證影像進行切片錄入,正確無誤的系統將自動記賬處理,處理成功的會計核算業務系統再自動推送至業務監督中心。在此業務處理機制下,部分業務監督人員會簡單認為需要監督的會計核算業務已經被業務處理中心審核通過并記賬成功,監督工作只是簡單的業務重復核驗、憑證整理歸檔,未意識到監督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內設機構調整后,很多原事后監督部門人員并未人隨業務走,導致支付結算部門中承擔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的人員大部分是新手,他們往往沒有事后監督工作經驗,且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業務監督人員思想認識上的偏差,以及自身業務技能水平不高,致使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效能未有效發揮。
(四)實時監督效能發揮有所偏差
ACS業務監督子系統新增了實時監督功能,對參數化設定的部分業務實時推送到業務監督中心,由業務監督人員當日完成監督,改變了以往“T+1”事后監督的模式,將風險防控關口前移了。但目前需要開展實時監督的業務主要是開銷戶業務,計息賬戶、賬戶基礎信息、再貼現賬號對應關系的設置等非憑證類業務,并未將營業網點受理的憑證類業務設置為實時監督,且從系統運行情況來看,在實時監督未完成的情況下,被監督業務仍可繼續推送至業務處理中心進行后續處理。實時監督仍然是事后監督,只是“T+0”的事后監督,其監督不影響業務的任何處理進程,致使實時監督流于形式,實時監督效能未發揮。
三、加強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有效性的相關建議
(一)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明確職責
建議人民銀行能夠對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實行垂直化管理,從上之下明確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管理部門。目前ACS及其業務監督子系統的運行維護職責從上之下均是由支付結算部門承擔,因此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管理職責也應與實際情況保持一致,從上之下均由支付結算部門承擔。同時建議人民銀行能夠修改ACS后臺程序,將ACS業務監督子系統中各市業務監督中心的各項業務數據推送至ACS省級運管中心,以便省會中心支行支付結算部門掌握全省會計核算業務事后監督工作情況,加強對全省會計核算業務事后監督工作的管理。
(二)盡快出臺相關制度
建議人民銀行盡快出臺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業務監督規范或操作指引,明確監督內容、監督工作流程、監督資料傳遞程序、風險防控重點等內容,以確保會計核算業務監督有章可循。用統一的、規范的業務監督標準來明確業務監督人員的監督行為,把好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的最后一道關口。
(三)提高責任意識,加強業務培訓
事后監督工作是對會計核算業務風險實施自我控制的一種有效手段,是保障資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業務監督人員要充分認識到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認識水平和主觀能動性。同時,應不斷組織對業務監督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業務新業務、新知識的培訓,保證業務監督人員和會計核算人員培訓同步,并有針對性的進行特殊業務和重點業務監督的專業化培訓,或通過建立業務監督人員和會計核算人員定期崗位交流機制,以提高業務監督人員的業務水平,使其能夠適應新形勢下的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監督工作,使會計核算業務監督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
(四)充分發揮實時監督作用
ACS作為直接參與者,一點直連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統、一點完成清算。在現行業務處理機制下,不管是ACS內部資金匯劃還是不同金融機構間資金匯劃都做到了實時處理、實時到賬,因而對風險控制的時效性要求將非常高。因此,建議將重點業務和超過一定金額的資金匯劃業務納入實時監督范圍,同時修改ACS相關程序,將實時監督嵌入業務處理過程中,即被監督營業網點操作員受理的特定會計核算業務在經網點主管審核后,先推送至業務監督中心進行實時監督,審核監督無誤后再推送至業務處理中心進行切片錄入,處理成功的再自動入賬處理。真正做到將監督關口前移至會計核算業務處理過程中,而不是事后對會計核算結果進行復審和校驗,以充分發揮實時監督效能,有效防范資金安全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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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昕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