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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區域綠色發展必須要以經濟運行為核心動力,以生態效益為目的。通過運用共享經濟的運行模式,整合碎片化資源,降低交易費用,減少生態資源的浪費,以經濟運行的內生動力提升區域生態效率,保障區域高質量發展。在未來發展中,必須明確共享經濟下的區域綠色發展理念,建立合理的地方性規制渠道,明確區域監督主體。
關鍵詞:共享經濟;區域綠色發展;碎片化資源;交易費用
1共享經濟成為區域綠色發展新動力的原因
共享經濟作為依托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的新型經濟模式,能夠整合碎片化資源、降低交易費用、減少生態資源的重新開發。這些屬性,使得共享經濟模式成為新時期轉化區域增長動力、實現區域綠色發展的有效手段。因此,共享經濟逐漸成為區域綠色發展的新興動力。
1.1共享經濟整合碎片化資源
以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技術為依托,共享經濟通過數字化平臺的應用,巧妙地將產品的使用權與所有權進行了分離。對于傳統商品的交易而言,使用權與所有權往往緊密相連,交易伴隨著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同時轉移。共享經濟的發展,使得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通過共享平臺的交易,往往是交易了使用權而非所有權。這種交易性質的變更,使得原本的碎片化資源得到了巧妙的整合,將傳統市場中無法交易的碎片化資源通過數字化平臺轉化為可交易資源。從資源配置角度來看,私有產權制度并不是碎片化資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其并沒有充分地挖掘資源本身的使用價值。在傳統的經濟交易中,由于交易手段、交易方式、信息獲取等諸多限制,導致相當數量的碎片化資源無法通過傳統交易發揮其自身所擁有的使用價值。隨著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大力發展,成熟的碎片化資源交易平臺得以建立,碎片化資源的信息獲取成本、交易成本急劇降低,并通過相應的技術平臺廣泛應用。
1.2共享經濟降低了交易費用
共享經濟的實質是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共享經濟的產生,本質上是為了降低交易費用。而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顯著特征,就是交易費用的顯著降低。共享經濟通過交易方式、交易市場、交易媒介的轉變,極大地節省交易費用,尤其是信息匹配費用與信息獲取費用。交易費用的降低,使企業的邊界逐漸縮小和模糊,產消者之間的關系、企業之間的關系被重新定義,提升了存量環境資源的開發和使用效率,降低了資源損耗率,提升了交易的“綠色性”,同時為區域經濟的運行注入了活力。1.2.1交易成本降低使公共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共享經濟提高了公共資源利用效率,也印證了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的研究結論:政府與私有化之間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離散型管理模式,還存在著中間環節與中間地帶,這種連續型的合作管理模式使得公共資源的開發管與理方法具有了多樣性,合作管理下的地方社群模式在多數情況下比市場與政府兩個極端的管理具有更高的效率。共享經濟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地方社群合作管理的交易成本,使得這種連續型的管理模式相較于國家管理和私有化市場運作而言更加有效、管理成本更加低廉,從而提高了公共資源的管理效率,而環境資源正是屬于公共資源的范式。這種效率的提高,使得共享經濟本身的綠色性凸顯。1.2.2交易成本降低使供需匹配更加優化共享經濟通過移動互聯網平臺實行供需的匹配,突破了傳統市場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將價格機制的自動調節功能發揮到了極致。價格機制是市場經濟交易的核心,通過價格機制為不同商品進行價值衡量,并推動了非人格化交易的廣泛施行。共享經濟的發展,使得價格機制的潛在效益被充分挖掘,用戶越多,市場越龐大,交易匹配的可能性也越大,交易成本將越低廉。龐大市場的充分挖掘促進了經濟的增長和社會福利的提高,同時降低了共享產品的平均價格。例如,在同一時段,Airbnb的短租價格比傳統酒店的價格平均低20%。
1.3盤活市場存量資源,減少自然資源的開發
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對市場上眾多存量資源的盤活,進而從源頭上減少了自然資源的開發。在共享經濟興起之前,傳統交易市場上的商品流通過程往往伴隨著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同時轉移。這一形式導致使用權與所有權的擁有者才能開發與利用產品的價值屬性,使用效率普遍偏低。隨著共享經濟模式在區域經濟中的推廣,商品在短時期內只進行使用權的轉讓,而不涉及所有權的轉移。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巧妙分離,使得商品可以在某些時間段僅僅交易使用權而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極大地提升了存量商品使用價值的開發效率,盤活了基數巨大的存量資源,降低了對新產品的生產需求,進而減少了對自然資源的開發與消耗。
2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理論模式
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實質,在于運用經濟運行的普遍規律提升生態建設的效率,是區域經濟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微觀融合通道。
2.1共享經濟提升區域綠色發展的理論過程
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方式,在于運用市場化的調節機制,通過經濟運行的內生動力,倒逼傳統區域發展過程中低效、粗放的產業進行轉型升級,通過技術升級逐步促進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從而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在這一過程中,共享經濟的特性顯著降低了交易費用,盤活了相當數量的存量資源,提高了消費者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消費的綠色性,降低了環境資源的重新開發,從而提升了區域綠色發展的質量。
2.2共享經濟提升區域綠色發展模型的經濟學解釋
共享經濟是技術進步引致的經濟模式創新。首先,共享經濟模式的出現,在“一切商品皆可共享”的理念下,將迅速占領市場。市場瓜分的過程也將是共享經濟爆發式增長的過程。伴隨這一過程的,是共享經濟模式對區域產業結構升級的迫切要求,將會逐步倒逼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以適應共享經濟的發展;第二,產業結構自發的調整,將會與現有的政策措施產生一定的摩擦。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將會倒逼政府調整相應的微觀經濟政策,以規制與引導產業結構的合理配置。這一過程也被稱為政府治理的“重塑”;第三,政府將會針對新型經濟模式和產業,從頂層設計與微觀制度兩個層面,規制與引導共享經濟的健康發展;第四,在規制共享經濟發展的同時,政府面對新興市場,將進行針對性的制度供給。通過政府的制度供給,規制市場,使市場交易平穩有序;第五,共享經濟模式下的市場交易,將會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升級,保障產業結構與市場結構能夠有效融合;第六,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最終將反作用于共享經濟模式,提高共享經濟模式與產業模式的匹配度。整個過程由圖1中的①至⑥反映。在整個理論的循環過程中,共享經濟的本質特征和屬性決定了共享經濟自身具有相應的綠色特性,通過移動信息化平臺整合碎片化的環境資源、經濟資源和政府資源,通過政府重塑和制度供給,減少市場運作本身的資源消耗,提高市場運作中存量資源的利用效率。市場效率的提高,使得市場中產消者的數量增加,降低了市場對能源開發的需求,擴大了市場運行中的綠色效應,從而提升整個區域經濟動態運行的綠色性。
3共享經濟綠色效應釋放的困境
共享經濟綠色效應的釋放,不是自發進行的,需要政府的合理規制。共享企業雖然是技術創新引致的新興企業群體,但是其本質上還是遵循傳統企業的盈利特征,受到市場本身的逐利性引導。面對共享經濟的新興市場模式,政府如果不進行科學合理的政策規制,共享經濟本身的綠色效應將無法釋放,甚至成為阻礙區域綠色發展的“絆腳石”。當前,我國區域共享經濟的發展,其綠色效應雖有所體現,但其綠色性的真正釋放卻存在三方面的困境:第一,共享經濟的爆發式增長阻礙了區域綠色效應的釋放;第二,地方政府缺乏對“共享產品”生產的科學引導;第三,區域制度供給相對缺失。由于存在三方面的困境,地方政府無法充分利用共享經濟的內在綠色效應,減緩了綠色發展的步伐。
3.1共享經濟的爆發式增長阻礙了區域綠色效應的釋放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相關數據,2016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34520億元,比2015年上漲了103%。其中生活服務、生產能力、交通出行、知識技能、房屋住宿、醫療分享等重點細分領域的交易規模已達到13660億元,比2015年上漲96%。除發展速度較快外,共享經濟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據國家信息中心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超過6億人參與共享經濟,參與服務提供的人數超過6000萬人,其中平臺員工數約為585萬人。根據宏觀數據,共享經濟在我國呈現出了爆發式的增長。多數共享經濟企業成立于2013年以后,并在2014年正式投入運營。而在短短的三年時間內,共享經濟增長勢頭強勁,迅速占領相關市場,并對傳統的消費市場形成有力沖擊。然而,逐漸形成的寡頭壟斷局面,在區域共享經濟發展中逐步凸顯。爆發式的增長,以提高市場占有率為主要表現形式。以共享單車行業為例,共享單車行業在近幾年呈現出爆發式甚至是野蠻式的擴張,導致不同企業的共享單車迅速擠占城市公共區域。其中,武漢市以摩拜單車、OFO小黃車和哈羅(Hello)單車為主要供給者。寡頭壟斷的共享單車市場格局,造成了大量單車資源的浪費,同時給城市治理帶來了巨大的成本。這種爆發式的擴張,使得共享單車本應具備的綠色出行效應受到極大遏制,降低了城市出行的綠色性。
3.2地方政府缺乏對“共享產品”生產的科學引導
在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無論是政府、消費者群體還是共享企業都更加注重共享經濟模式對整個經濟的促進作用,相對忽視其所特有的綠色性質,導致“共享產品”未獲得相應的政策支持,共享企業缺乏綠色的引導機制,“共享產品”的綠色性逐漸減弱,進而影響綠色消費的長期實現。共享經濟的發展面臨著產業結構調整所帶來的利益調整,面臨著監管制度的調整和政府角色的重新定義,面臨著消費者消費行為和消費習慣的巨大改變,面臨著新的供給模式的建立和實施。頂層設計的重新制定、微觀政策的重新安排、消費者消費習慣的建立、生產者“共享產品”的供給,都給區域發展帶來了嶄新的挑戰。當前,地方政府還處在對共享產品的管控起步區,需要根據地方實際發展情況,對共享產品進行科學合理的政策引導。
3.3區域制度供給相對缺失
在區域共享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政策、制度的供給不足,不僅僅局限在目前輿論壓力較大的網約車領域。短租行業、知識人力資源分享、私廚行業(食品安全監管)等共享經濟全面滲透的行業,都存在著類似于網約車行業的規制障礙。在中央政府明確頂層設計和戰略指導后,地方政府缺乏相應針對性較強的制度體系對共享經濟進行引導和規制,并仍然沿用已有的傳統規制模式,導致矛盾不斷激化,從而阻礙共享經濟綠色效應的釋放,影響區域綠色發展。
4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政策建議
共享經濟是區域綠色發展的有效微觀手段。保障共享經濟的健康發展,能夠提升共享經濟本身具有的綠色效應,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經濟運行基礎。
4.1明確共享經濟下的區域綠色發展理念
共享經濟能夠作為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有效手段。這一發展理念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產品生產者以及消費者的廣泛認可,從而在理念上普及相應的激勵措施,使得消費者以及生產者真正擁有通過共享經濟的新型模式進行交易的意愿,認可共享經濟模式的地位和其所具有的綠色性,從而為區域綠色發展提供經濟運行動力。當前的共享經濟發展正處于探索階段,相關的頂層設計依然偏重于問題解決和事后修補,缺乏前瞻性、系統性和微觀指導性。政府部門必須明確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的理念,加快完善共享經濟的相關頂層設計,充分發揮共享經濟的綠色效應,在頂層設計上明確共享經濟對綠色消費的促進作用,制定符合綠色發展標準的共享經濟發展綱要,從制度層面明確共享經濟模式對區域綠色發展的促進作用,為共享經濟促進區域綠色發展提供相應規范的制度支持和具體的參考方案。
4.2建立合理的地方性規制渠道
地方政府必須明確自身在共享經濟發展中的定位,轉變角色,從強制干預者逐步轉變為引導者,從事后管束逐步轉變為事前引導,并建立合理的規制渠道,完善規制方法,引導共享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從而充分釋放相應的綠色效應,保障綠色消費的有效實現。共享經濟的爆發式增長,需要政府合理的引導和規制。引導在前,規制在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須各自明確自身的角色定位,扮演好自身在共享經濟發展中所應扮演的角色,建立合理的規制渠道與規制方法,平衡好共享經濟與傳統經濟之間的政策尺度,充分研究政策傾斜度,科學、合理、高效地引領共享經濟發展,使得共享經濟平穩度過前期的爆發式增長階段,從爆發式的注重“量”的增長轉變為集約式的注重“質”的提升,從而為綠色消費的實現提供現實基礎,在長期保障綠色消費通過共享經濟的發展順利實現。
4.3明確區域監督主體
共享經濟有效促進區域綠色發展,必須明確監督主體,改變監督方式,從政府監督逐步轉變到市場監督,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下的良性競爭作用,降低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率。首先,共享經濟平臺應成為重要監督主體,平臺不僅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還起到信息披露和信息公開的作用,從而應承擔起信息監督和交易監督的責任。平臺首先需開通相應的監督渠道,允許各方參與者擁有平等的話語權和監督權,保障監督平臺的公平和公正。作為平臺的提供者,在擁有信息選擇權的同時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監督職責,保障各方交易具有綠色性和可持續性。其次,消費者群體與生產者群體,應該成為對方綠色行為的有效監督主體。消通過共享平臺的與線上信息資源的公開,對相應的消費產品和生產者實行綠色監督,從而真正保障自身消費行為的綠色性。最后,媒體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應成為區域綠色發展的第三方監督者。綠色消費理念的引導不僅僅局限在參與經濟交易的主體方,還應該擴散到沒有利益博弈和利益沖突的第三方。而媒體,則是該第三方的典型代表。媒體利用線上平臺和數據資源,對共享經濟發展實行綠色監測,引導消費者與生產者在線上和線下進行綠色交易,從而為區域綠色發展提供微觀基礎。
參考文獻
[1]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
[2]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公共資源的未來:超越市場失靈和政府管制
作者:呂衍超 單位:中共武漢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