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策略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隨著鐵路客貨運服務質量不斷提升、運輸收入總量不斷增大,結合上海局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實際,從明確運輸收入監管構建原則、構建運輸收入監管組織體系、優化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流程、建立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等方面,分析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現狀,研究提出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策略,即:完善運輸收入管理制度,開發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加強各系統間數據信息共享,搭建運輸收入監管交流平臺,加快實現運輸收入監管更有序、風險更可控。
關鍵詞:上海局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策略
近些年,在鐵路聚焦“交通強國、鐵路先行”目標任務,深化“強基達標、提質增效”工作主題,推進鐵路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隨著高速鐵路網規模擴大,運輸能力逐步增強,客貨運服務質量不斷提升,運輸收入總量不斷增大,對鐵路運輸收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財務系統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不斷完善財會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規范經營管理行為[1],推進業財深度融合,提升管理精細化水平。鐵路運輸收入管理作為企業財務管理內容重要組成部分,亟待通過加強運輸收入監管實現管理有序、風險可控。為此,結合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局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實際,探討規范運輸收入管理行為、實現運輸收入全過程監督管理。
1上海局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現狀分析
目前,上海局集團公司確立由大局向強局轉型發展目標,構建現代企業制度,完善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既有助于達到外延擴大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目的,更有利于實現內涵擴大再生產和提升經營品質。隨著鐵路網的快速擴充、高密度新線新站投入運營、合資鐵路增多、高速鐵路列車等運輸產品投向市場,運輸收入增長強勁[2],管理跨度增大,運輸收入監管體系需要適應新形勢,在完善制度、信息化手段等方面補強夯實,切實提高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的可靠性和時效性。1.1明確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原則。從運輸收入管理的歷史看,為適應上海局集團公司運輸經營發展,采取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等方法,對與客貨票據、進款資金安全可靠性有直接聯系的所有作業方法和程序等流程進行控制。隨著運輸經營改革的深入發展,運輸收入監管需要向監管體系化轉變,加強對運輸收入核收、列賬、匯繳全過程和預算、資金、票據、監管全方位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可靠、運作規范。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主要遵循以下原則。(1)全面性原則。運輸收入監管體系需要涵蓋運輸收入管理工作的各方面,涉及到的客貨運各項業務和有關崗位,立足運輸收入管理的全方位、全過程研究,構建完備的監控體系,促進各個環節相互牽制、有效制衡,形成閉環[3]。(2)基礎建設原則。運輸收入流程監管應該滲透到運輸收入管理機制中,要以運輸收入基礎工作規范化標準為目標,從制度建設、責任落實、人才培養等多方面入手,構筑起收入管理制度的牢固基礎。(3)動態管理原則。完善運輸收入監管體系,遵循運輸收入效益原則,以切實可行的監管手段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充分把握運輸收入工作內外部環境的發展和變化趨勢,提出監管體系建設的新思路、新內容。1.2構建運輸收入監管組織體系。鐵路運輸企業收入管理部門采取內部審核、會計核算、實地稽查的方法,對運輸收入資金運動及運輸收入實現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鐵路運輸收入的正確核收和完整上繳[4]。由于運輸收入組織形式分散,核算形式復雜,政策性強且規定多,需要建立統一決策、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組織管理體系。統一決策內容為:客貨運規章管理、客貨運運價浮動管理、運輸收入預算編制下達、收入清算信息比對。運輸、客運、貨運、計劃統計、財務(收入)部等按照部門監督管理職責提出審核意見,由收入監管部門歸口梳理,進行各種收入管理行為規范,保證對每一運輸收入管理事項的處理,形成有效的監督管理約束機制。1.3優化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流程。(1)完善各管理層面監管制度。運輸收入管理涉及營業站(列車)、站段到集團公司等多個層面,各個環節,從源點出發,完善各級管理層面監管,形成閉環。①客貨運營業站和列車班組重點把握運輸收入的核收、結賬、存行、上匯和票據領發、登銷等環節上的制度建設,嚴格卡控措施、落實內部控制責任。②車務站段強化對所轄營業單位各項收入管理制度的檢查和監督,嚴把票據資金安全關,推進運輸收入信息化建設,構筑穩固的管理基礎[5]。③鐵路局集團公司牽頭負責全局的運輸收入監管,明確相關部門管理責任,及時解決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著重建立和完善資金賬戶、票據印發、債權債務、審核和稽查等方面的收入管理制度,打造從源頭開始的閉環控防系統。(2)把控運輸收入監管關鍵流程。運輸收入監管的主要內容是伴隨著客貨運業務產生的資金流、票據流、信息流的全過程動態。①運輸生產系統提供的接口數據合規性。②資金、票據的原始信息和憑證的完整性,對收入實現過程監管的規范性。③工作標準的統一性,明確統一收入監管運用的規則,對全路統一的軟件,在技術上嚴格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從票據到資金再到信息管理,形成依法合規的運輸收入監管體系,實現運輸收入的主動監管、全面監管及過程審核和監管[4]。1.4建立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由于單戶進款金額越來越大,進款結算支付手段多樣化,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經營網點越來越多,外部環境變化等,對運輸收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1]。由于客貨運輸的實時性、服務要求的透明性,使運輸收入監管的互動性更高,不僅需要完善的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的支撐,而且需要將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到鐵路運輸收入管理中,加快構建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對傳統的運輸收入監管帶來根本性的變革,達到合理配置各項資源,提高運輸收入管理效率的目的,實現運輸收入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因此,整合運輸收入管理子系統的基礎上,建立鐵路運輸收入監管系統,將關鍵的業務流程和環節交由信息系統控制,充分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以提高收入管理效率,使鐵路運輸各項資源得到有效配置[6]。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如圖1所示。
2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策略分析
在運輸收入監管實施的過程中,需要明確運輸收入管理部門的責權利,健全完善收入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實施。2.1完善運輸收入管理制度。隨著鐵路發展的不斷深入,應通過對運輸收入業務流程梳理,特別是針對電子支付和自動業務辦理系統對運輸收入管理各環節帶來的變化,優化調整相應的運輸收入業務流程,確保流程各環節之間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銜接。①完善運輸收入管理體系。集團公司、站段、客貨營業單位應明確運輸收入管理機構,設置相互牽制和監督的工作崗位,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收入專業人員。②完善運輸收入制度體系。從運輸收入管理的各個層面和關聯環節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形成完備的運輸收入管理制度體系,做到完整、嚴密,消除制度盲區盲點。③完善運輸收入責任體系。建立1套科學有效的責任保障體系,明確運輸收入工作崗位、工作權限和責任范圍,加強運輸收入考核監督,有效制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行為,確保各項制度有效實施。2.2開發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1)建立運輸收入進款資金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通過梳理整合鐵路財務核算系統、鐵路運輸收入信息管理系統及鐵路賬戶系統等信息,構建鐵路運輸收入資金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上海局集團公司運輸收入資金動態信息化監管,為上海局集團公司、站段進款資金風險管理提供有效技術手段,主要做法如下:①通過對車站列賬的管理與審核,動態發現車站資金遲交等存繳過程中的風險。②建立起工商、建設、中國、農業等銀行與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收入有關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通道,實現動態監控上匯金額及頻次,監控資金流轉風險。③通過對流轉額表和債權債務的監控,實現在途資金和銀行存款信息監管,提高車站流轉額表的審核效率和質量,實現運輸收入進款風險信息化管理,有效防范運輸進款資金風險[7]。(2)拓展運輸收入票據管理系統功能。充分運用鐵路辦公網的優勢,為收入管理部門、鐵路印刷公司、合資公司、客貨營業站提供協同作業平臺。通過利用現有運輸收入票據管理系統的功能,開發運輸票據供應信息系統,實現對票據供應業務的自動輔助控制,達到壓縮管理環節,監控票據供應動態,防范票據供應風險,監督票據供應流轉全過程,監管印制票據費用的支付,壓縮車站票據庫存量,提高勞動效率和勞動精度。實現車站、集團公司、其他鐵路運輸企業、印刷公司的信息共享,對票據管理的部分流程可以掃碼追蹤,方便各方掌控票據供應情況。對印票、派單、發放工作進行1碼通識、自動化管理,收入管理部門、鐵路印刷公司高效協同作業,提高票據生產管理效率。(3)共享運輸收入業務監管信息系統。提供集團公司審核人員、直屬站段、營業站系統作業的平臺,通過智能化的數據篩查,提煉審核需要的關鍵數據,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主要涵蓋業務:①對客運退廢票業務的合規性檢查提供數據及算法支撐,提高人工核查精準度。②對車站核收的若干雜費項目業務,主要是車站核收的路產專用線使用費、場地租金等雜費的核收流程進行自動監管管理。③對運價下浮等依據協議開展的貨運運輸業務,進行契約履行情況的自動考核,并輔助進行后續環節的處理,形成運價下浮運量考核工作的閉環管理。④輔助審核人員對各營業站段產生的業務問題進行督辦整改,形成相關業務的無紙化閉環管理。⑤按照上述業務數據的處理結果,統計分析集團公司各營業站段的收入核算業務的工作質量,作為考核和激勵的依據,為上海局集團公司各級收入管理人員提供強有力的收入監管手段。2.3加強各系統間數據信息共享。鐵路運輸生產信息系統為鐵路運輸收入管理信息系統提供了大量源點信息,包括客票、貨票、運雜費、軍運、包裹等原始數據,而運雜費作為運輸收入監管的重點內容,主要來源于機務、車輛、列車、十八點統計等系統信息,鐵路運輸收入管理信息系統生成了運輸收入核算信息和運輸進款、清算、票據管理的信息。從運輸收入監管的角度,應對鐵路運輸生產相關的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加強數據信息交換,實現信息的高度共享[8]。另外,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還應把與運輸收入管理關聯的信息系統作為事前監管的有效途徑,運輸收入監管體系信息系統的設計過程和測試運行前,需要通過收入部門對各系統準確性、有效性進行測試驗收,確保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精準有效[1],做好聯合監管,促進數據共享開放支撐。同時,收入管理各子系統間更應加強數據共享,挖掘數據潛力,規范數據管理,提高運輸收入信息利用率。2.4搭建運輸收入監管交流平臺。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建設應隨著國家財經法規的修訂、鐵路運輸管理體制的改革、鐵路財務管理制度的變革和鐵路運輸組織方式的改進而不斷創新。運輸收入監管體系構建要不斷適應鐵路發展新的形勢,通過運用最新的內部控制、監督管理理論[3],緊密聯系鐵路運輸生產實際,圍繞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目標,搭建運輸收入監管交流平臺,通過對運輸收入全過程的跟蹤監督,檢查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的構建、創新、責任落實等情況,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新對策措施,確保監管到位,不斷推進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的成熟與完善。
3結束語
上海局集團公司對鐵路運輸收入監管體系的不斷實踐,提升了收入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隨著鐵路增值稅的全面實施、鐵路清算辦法的逐步完善、客貨運運輸方式的多元化、客貨運票據電子化等新舉措的推出,還需要進一步加強運輸收入監管力度,促使運輸收入管理更為規范化、嚴格化、合理化以及公平化,以適應新形勢下運輸收入管理的新要求,促進鐵路運輸收入管理水平的持續提高。
作者:馬靜華 單位: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