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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設置不科學
目前,合江縣社會保險分四個經辦機構管理,企業職工養老、工傷、生育三項保險由社保局管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城鄉居保中心管理,醫療保險由醫保局管理,失業保險由就業局管理。每個經辦機構都有相對獨立的業務操作系統和內控制度,參保單位和個人需要到各個機構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這種分散式的管理一方面增大了經辦機構工作量,浪費了社會資源;另一方面參保單位和人員辦事要跑多個部門,不利于辦事效率的提高和管理服務水平的提升。
(二)信息系統建設滯后
從整體情況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重復建設與信息孤島并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僅在單位內部建設了信息管理系統,沒有和政府的其他機關以及金融機構共享信息,各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信息系統分散管理,互不兼容,經辦機構之間難以關聯共享,導致參保人員享受相應待遇時仍需提供各種依據和來回跑路,經辦管理服務水平難以提高。
(三)經辦人員專業化水平較低
經辦人員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的社會保險教育,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認知相當有限,年齡偏大、學歷偏低和專業性不強等問題同時存在。目前,合江縣社保局共有34名職工,其中50歲以上和35至50歲分別為9人,占26.5%;30至35歲10人,占29.4%;30歲以下僅6人,僅占17.6%。從學歷看,本科僅19人,占55.9%;專科15人,占44.1%。從專業結構看,信息技術類僅2人,占5.9%;財務管理類4人,僅占11.8%;法學類5人,僅占14.7%。
(四)經辦人員工作負荷過大
截至2016年11月,全縣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5.8萬人,領取待遇的離退休人員達4.5萬人。而經辦人員僅有34人,人均服務對象達3000余人,另外還加上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經辦業務,日益加重的工作負擔使得經辦人員疲于應付,服務水平下降。
二、提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服務水平的路徑
(一)整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理順社會保險管理體制,調整機構設置和職能配備,整合現有分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成立“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社會保險經辦工作,集中辦理社會保險事務。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種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節約管理成本,減輕參保單位和個人的事務性負擔,提高經辦效率,提升服務能力。
(二)加快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
在全國各省市地區的經辦機構、財政部門、金融機構以及其他社會保障相關部門和機構之間構建統一的信息平臺,盡快整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間的信息系統,實現對信息資源的最大化利用。作為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的補充,設置大量的自助服務終端,通過衛星技術建立聯網,實現自助服務終端與管理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緩解經辦大廳秩序混亂、窗口擁擠的情況。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參保人數與機構編制掛鉤機制,按參保和服務對象增加的比例增加機構人員編制。定期組織經辦人員參加技能培訓和法律法規學習,切實提高經辦人員綜合素質。加強內部人才管理,提倡人文關懷,“引進來”和“留下來”兩手都要抓,讓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社保隊伍,扎根社保事業。加強行風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愛崗、敬業、奉獻活動,大力弘揚勤政廉潔、樂于奉獻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使大家自覺立足本職、鉆研業務、勤懇工作。
(四)推行業務外包機制
可借鑒西班牙、日本等國先進經驗,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部分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外包出去,如將提供社會保險咨詢、查詢服務、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對參保對象的稽核等業務通過服務外包的形式交由市場組織機構承擔。具體做法是社會保障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外包機構并與之簽訂合同,期間對外包機構執行合同情況進行嚴格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這樣不僅節約人力、物力,而且可以提高社會保險業務的管理效率.
作者:魏俊維 單位:合江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