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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闡述了我國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的現狀,分析了農業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在成果產生、研制過程及推廣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運行管理機制、健全科研績效評價機制、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力度等促進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的對策,以提高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率。
關鍵詞:農業科研成果;轉化;存在的問題;評價機制;職業農民;對策
1我國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的現狀
科研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研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1]。農業科研成果是農業科研工作者智慧的結晶,其經轉化推廣后不但能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還能增加農民收入。新中國成立后,經過幾代農業科研人員的不懈奮斗,我國農業科研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取得了一批舉世矚目的標志性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養活了超過世界21%的人口。但是,我國農業科研成果轉化利用的整體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據原農業部調查的數據顯示,自2000年以來,在我國每年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的近7000項農業科研成果中,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只有30%~40%,真正形成規模的不到20%,仍有近2/3停留在實驗室或田間試驗階段[2]。例如,在山西省農業科學院“十一五”共取得的48項各類農業科研成果中,有7項是獲獎成果,7項是鑒定成果,34個是審(認)定各類農作物新品種,但其中得到轉化且推廣應用面積較大的新品種、新技術僅有10余個[3]。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率低是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015年,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為我國農業發展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新的機遇[4]。因此,深入分析農業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對提升農業科研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創造出更高的社會價值,促進人們的生產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義。
2我國農業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2.1農業科研成果自身存在不足
農業科研成果技術方面的先進性、經濟方面的合理性以及生產方面的可行性等優勢是其得以轉化的前提條件。我國農業科研成果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政府主導的科研活動與農業生產實際需求脫節。我國的大多數農業科研成果產生于各級政府為解決影響農業生產的部分重大問題而制定的科研任務,并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方面科技需求。長期以來,農業科研人員主要是圍繞科研任務開展科研工作,接受各級任務的制定者和下達者的檢查和監督,其完成科研任務的主要形式是論文和專利,并將此作為晉升職稱和漲工資的依據,完成科研任務的時候并沒有過多考慮該科研成果能否解決生產實際問題和滿足市場需求等,此種方式取得的科研成果既難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又浪費了國家有限的科研資源。據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成果轉化局對中國農業科學院32個直屬研究所“十五”到“十一五”的成果轉化調查顯示,在“項目立項時做過市場需求和成果平衡方面的調研”的選項中,有16.7%的單位“沒有”,46.7%的單位“多數有少數沒有”,36.7%的單位“少數有多數沒有”。二是科研成果的熟化程度不夠。一方面,農業科研院校雖產生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由于普遍缺少中試基地,導致中試環節的評價缺失,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體現得不準確,影響了科研活動預期目標的實現,嚴重影響了農業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4]。另一方面,我國大多數農業科研院校科研項目的立項和成果的申報歸科研管理部門管理,成果推廣應用歸成果推廣部門管理,這兩個部門分屬成果培育過程的不同階段,各司其職,缺乏有機銜接與配合,推廣部門不能將其在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科研部門,制約了成果的熟化和完善。三是科研成果的水平低。我國農業科研的整體水平還比較低,成果的原始創新部分所占比例不高,模仿、跟蹤世界先進水平的科研成果較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產出較少[5]。四是缺少集成配套的科研成果。農業生產容易受地理、氣候和設備條件的影響,農戶愿意接受簡單、易學和集成的配套集成技術成果,但現有很多農業技術成果過于散、亂,單項、孤立的多,相關技術有機銜接和配套集成的少[6]。
2.2農業科研成果產生過程存在的問題
一是從事農業科研的過程艱苦而又漫長。目前,農業科研人員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與其他行業相比都較低,無法使其安心工作,工作地點多在偏遠的農村或城郊,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不利于自主創新成果的產出。農業科研成果的培育過程極其漫長,糧棉油等作物育種周期是8~10年,桑茶果畜禽和水產等育種周期為20年左右。據原農業部統計,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農業科研成果研究時間大致為6~10年,而大多數的技術性成果應用于實際生產5~8年后就有可能遭遇更新或淘汰[5]。二是國家對農業科研領域的投資相對較少。長期以來,政府是我國農業科研投資的主體,據統計,自1995年以來,我國農業科研各年度投入的增長速度都低于同期農業產值的增長速度,也低于同期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與國際糧農組織提出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科研投入強度達到1%的目標還有較大距離。農業科研經費投入的不足,影響了農業科研人員開展科研工作的積極性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形成。我國的大部分農業科研成果因其公益性屬性都是無償轉讓給農民使用,無法依靠成果轉化產生的效益來維持農業科研活動的持續開展,不能實現農業科研投入與成果產出的良性循環[7]。三是現行管理體制機制存在弊端。目前,我國從事農業科研的是各級的農業科研院校和少數的涉農企業。部分農業科研院校仍然沿用政府辦事業的管理體制,管理者為追求政績,希望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片面強調量化管理,科研人員晉升職稱主要看獲獎等級、名次和的數量等,導致一些科研人員急功近利,科研活動以獲獎為目標,以追求數量為目的,搞職稱科研,爭當課題第一主持人,進而導致科研課題被細分成若干小部分,研究工作難以深入、全面開展,“重科研,輕推廣”,使取得的農業科研成果雖數量多,但推廣應用價值不高的情況出現[5]。
2.3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機制存在的問題
成果轉化機制是連接成果供給與需求的橋梁和紐帶,但目前的農業科研成果轉化制度、分配激勵措施尚不健全,阻礙了科研成果轉化的進程。1)我國的科研經費分配不合理。發達國家農業研究經費、開發經費、推廣經費的分配比例是1∶10∶100,而我國的推廣經費遠低于研究經費,分配給農業科研成果推廣的經費更是有限[8]。農業科研受動植物本身生長周期的制約,研究周期長,成本高,經費分配重點在基礎研究領域,部分科研成果因缺乏轉化資金而成為實驗室的待嫁公主,并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失去了推廣應用價值[9]。2)推廣機制不健全。政府推廣部門主要沿襲計劃經濟時期行政指令的形式推廣科研成果,推廣項目、推廣范圍等難以適應市場變化,增產不增收的現象時有發生;行政干預式的農業技術推廣,簡化了推廣工作程序,僅停留于技術試驗、示范階段,對推廣工作的科學規律、農民掌握的科學技能和具備的經營管理水平等根本性問題重視不夠。國家鼓勵農業科研院校開展農業技術性服務工作,但相關部門沒有賦予其相應的推廣職能,農業科研院校的推廣工作也沒有形成制度,影響了農業科研院校的推廣優勢和推廣潛能的充分發揮。科研院校在推廣科研成果時由于不了解農民的實際需求,推廣的成果與農民、市場需求脫節,并且專職的農技推廣人員數量少,有的單位或部門僅是為了擴大自己成果的影響力而推廣或是為了應付上級的要求而被動推廣。另外,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老齡化嚴重,知識更新慢,待遇低,在現行的考評體系下,職稱晉升通道不暢,導致推廣隊伍不穩[10]。3)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受比較效益的影響,許多有知識、懂技術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不斷向第二、三產業轉移,留守在農村的多是老、弱、婦、幼,他們接受現代農業技術的能力差,推廣農業新技術面臨諸多困難。以江蘇省為例,根據江蘇省對農村勞動力資源與就業情況的調查公報顯示:2006年,在農村常住勞動力資源中,文盲占5.2%,小學文化程度的占29.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4%,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11]。農民是農業科研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其科技文化素質直接影響著其對農業科技成果的需求和認知。在選用一個優良品種的同時,只有掌握了與其配套的栽培技術,才能達到高產和高收入的效果,傳統的生產經驗已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
3促進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的對策
3.1完善運行管理機制
鑒于農業科研探索性強、風險性大且多數為公益性事業的特殊性,建議政府加大對農業科研的投入力度,提高其投入占整個科技投入和GDP的比重,并使其投入與GDP增長的彈性系數基本持平。應借鑒農業發達國家先進的模式和成功經驗,拓寬投資和融資渠道,制定政策,鼓勵政府以外的其他投資方投資農業科研,形成國家、集體、企業和個人等多元化的投資格局。有效的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機制是在政府農業科研、農業科研中介與農業產業系統之間建立協調互動的聯系,使農業科研活動符合市場需求趨勢,形成“政策導向—科學研究—科研成果(技術產品)—示范(中試)基地”的良性運行機制,實現社會效益與自身經濟效益的雙贏[12]。農業科研人員應以市場需求為目標,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農業生產實踐,了解市場需求和農業生產中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有針對性地選擇研究項目。同時,在研究過程中,還要根據市場需求的新變化、科技發展的新動向,不斷完善、修改項目,使得科研成果不但科技價值高而且易被轉化。科研管理部門應將科研立項與推廣應用、需求反饋相結合,從源頭解決科研立項與生產需求脫節的問題,以市場為導向,優先支持那些技術先進、易于被接受、緊密聯系生產實際和經濟效益顯著的項目立項[13]。
3.2健全科研績效評價機制
績效評價制度是科研工作的指揮棒,對引導科技人員科學選題、把握創新方向、合理分配科技資源和帶動科技產出等起著重要的作用[5]。現行的績效評價機制大多數是以年度為周期,科研工作被人為分解成短期行為,這與農業科研成果產出周期長的突出特點相矛盾,會導致急功近利傾向的出現,建議按照“分類評價、公開公正、科學規范、精簡高效”的原則,將年度考評與周期考評相結合,健全完善考評體系,按工作性質對科技人員采取分類評價,突出對原創性重大成果的激勵引導,適當增加實際貢獻等考評指標的權重,把質量和實際貢獻作為評價重點,引導科研人員重視科技成果的熟化和中試,增強科研人員的社會責任感。在各級農業科研體系中增設成果技術推廣編制,出臺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考核、獎勵的具體措施,并給予專項支持,把參加社會生產實踐、開展科技推廣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在農民中的影響力等作為考評指標,提高科研工作者服務“三農”的積極性,以促進農業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14]。
3.3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力度
農民是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是農業科學技術的直接應用者,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接受科學技術的意識決定了應用科研成果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學科技、用科技水平極其重要。國內外的實踐和經驗表明,農民職業化是農業人力資源未來的發展趨勢。農業科學技術的示范和應用需要新型職業農民來完成和推進[5]。職業農民是以農業為主要經營產業,農業收入是其主要經濟來源,以期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其主要特征為:以農業為主要職業、擁有一定數量的生產資料、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擁有一定數量的資金、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15]。目前,我國農業從業人員老齡化、女性化嚴重,接受新成果和掌握新技術很困難,必須加大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力度來改變現狀。建議借鑒法國和日本等農業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推行農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遠程教育和終身教育相結合的教育制度,建立由高等農業教育、中等農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民職業培訓組成的農業教育體系,針對不同類別的教育培訓人群,選取不同的培訓目標、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7]。我國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嚴重流失的局面短期內難以扭轉,建議營造尊重農民職業的社會文化氛圍,降低享受農村職業教育的門檻,讓越來越多的農民能夠分享職業教育資源,提高農民對職業教育的認知能力,充分調動農村青壯年參與職業教育和專業培訓的積極性,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和科技意識,轉變他們的傳統觀念,增強他們學科技、用科技的意識,為農業發展提供豐富的人力資源儲備[16]。要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經費列入國家財政專項預算范疇,為新型職業農民接受培訓和教育提供所需的費用。同時,充分利用現代移動通信設備和互聯網等傳播媒介,營造基于“互聯網+”的虛擬網絡教學環境,建設智慧農民云平臺,開通“三農”教育、服務熱線,使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實現便利化、移動化、智能化,解決科研推廣的“最后一公里”問題[17]。
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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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喻婷,陳潔,劉武,等.市級農業科研單位科研成果轉化工作的思考與建議[J].農業科技管理,2016(2):
作者:侯倩倩 徐世艷 王躍強 呂 珂 王佳江 趙澤民 單位:吉林省農業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