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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營改增”稅收政策作為我國稅制改革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自實施這一政策后不但可以使我國長期存在的重復性稅務征收問題得以解決,并且對降低稅負與改善稅收結構的合理化與科學化也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本文就“營改增”實施后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展開具體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具體的納稅籌劃建議,以期能夠為相關的建筑施工企業財務人員提供參考。
關鍵詞:營改增;納稅籌劃;建筑施工企業
1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基本內容
依據國家財政部所實施的營改增稅收政策,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于2016年5月1日實現了全面“營改增”轉變。其中施工企業的納稅種類由3%的營業稅轉變成了11%的增值稅。在未實施上述政策時,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按結算金額,依據3%的稅率進行收取。增值稅將取代營業稅,不但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也是深化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選擇。而在采取了增值稅稅收政策后,利用價稅分離的方式,針對增值稅部分予以收取。因此在對企業征收稅款時,可根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出的增值額作為主要依據,進而采取納稅籌劃。
2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
2.1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目前大量的建筑施工企業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會滿足于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增值稅稅率大約為11%左右。從理論上來說,在采取了“營改增”政策后可實現對重復性征稅問題的有效解決,進而達到對行業稅“只減不增”的要求。但是,那只是理論上的算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我們建筑施工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絕大多數企業均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此部分納稅人中有部分人員是為了獲取增值發票,但是比例相對較低,稅率通常僅為3%左右。而且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大量地材開不出稅票,或是要提高單價才能取得。在此種狀況之下,通常會導致企業所面臨的稅負風險大大加重。
2.2對會計核算納稅管理的影響
在“營改增”實施以后,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出現改變。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將會面臨著巨大的難題考驗。應交增值稅的核算是建筑業會計很少使用的科目,財務人員要能掌握應交增值稅明細二級科目的合理運用,對增值稅做最為恰當的歸集。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前,企業在進行營業稅核算之時,僅需考慮上繳稅費與營業稅兩方面的影響因素;而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企業不僅需考慮以上兩方面影響因素,同時還需新增其它項目,如上繳稅金、進項稅金以及銷項稅金等內容。由此,也就會造成企業所需面臨的核算工作量將顯著增多,另外,也會造成核算方式發生變化。在政策實施前,會計人員所采取的核算方式較為簡便。而政策實施后,因為建筑施工企業常常會跨區域作業,而建筑企業總部通常選擇統一納稅申報,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票與總部的傳遞,各項目稅款的預繳,都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問題,因此也就造成了建筑施工企業所需面臨的財務核算難度大大增加。
2.3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營業稅和增值稅最為顯著的區別即為,營業稅是價內稅的一種,而增值稅則是一種價外稅。因此,在實行“營改增”政策后,將會對企業的財務產生重大影響。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資產負債率及現金流的影響。在稅制改革前,進項稅額涵括了資產價值,而無需被計算到應交稅費項目當中;而稅制改革后,因為增值稅同時也處在價外稅包當中,因此施工單位在應上繳的進項稅額之中,應將此部分價值也記入其中。基于此種情況便會導致企業賬面資金縮減。第二,對企業的經營指標產生不利影響。通常而言,施工企業會于年初下達各項經營指標,這主要是為了促使有關人員的積極性能夠被充分調動起來,在計算營業稅時,企業產值指標也會涵括稅金;但是在稅制改革后,稅金不再涵括于產值之中,這樣也就會造成企業需對所要考核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4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目前,在新的稅制改革實行后,促使建筑施工單位的稅收環節產生了巨大改變。基于營業稅轉變為增值稅的現狀下,也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出一定影響,其主要體現在:第一,價內稅涵括了原本企業所需上繳的營業稅,此部分稅款可在所得稅計算時扣除,進而緩解企業稅負壓力;但是增值稅作為價外稅,這一稅款無法在計算所得稅之時予以扣除,因此也就會造成企業將面臨著較大的稅負壓力,由此也就使得企業利潤縮減。第二,在稅制改革后,會對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核算確認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當期收益將會變得不利。
3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納稅籌劃
3.1加強發票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要實現對稅額的有效抵扣,在基于稅制改革后的政策環境下,需針對稅務發票切實做好管理工作。并且,還應及時建立健全有關的制度措施。其中就主要包括了以下三方面內容:第一,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要能夠將發票開具的時間、送達時間明確標出;第二,構建起專用發票保管制度,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對發票進行保管,以避免出現丟失、損壞發票等行為;第三,企業要加強對發票的認證工作,建筑施工企業在獲得增值發票后,應當于規定時間之內完成對發票的認證及抵扣。
3.2做好稅收籌劃
規模較大的建筑施工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可采取分級核算預繳,匯總納稅申報方式。在現階段新老項目并存的納稅方式下,應當就新老施工項目做好有效梳理及應對。依據目前政策法規要求,老項目稅款采取簡易征收,稅務核算變化不大,營業收入做好價稅分離,成本也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核算。對于新項目而言,取得成本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對分包款應采取發票予以抵扣,若不具備有關發票則不應予以差額納稅,以免造成多次繳稅。對此也就需針對老工程項目的稅金計提以及繳納工作做好梳理工作,以確保不發生營業稅欠費、多繳等情況。
3.3加強材料管理
通常來說,建筑施工企業所承包建設的工程項目往往具有周期長、范圍廣等特點。材料成本在施工項目總成本中一般占到40%~50%,有些建設項目更占到60%,因而,加強增值稅管理也就是加強材料管理,而材料管理往往又是一個項目的薄弱環節。在項目控制管理方面難度極大。特別是在營改增后,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發票越多,對于降低企業稅負起到了關鍵作用。對此,有關的建筑施工企業首先對供應商進行梳理,在采購成本相同時應優先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供應商,采購成本不同時,通過比較綜合成本選擇合適供應商。并按照代購成本最低化原則,建立合格供應商庫,逐漸淘汰不能提供增票的供應商。同時,還需針對每一采購環節加強監管,將采購環節所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并妥善處理。
3.4制定適合本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同時加強業務培訓
建筑企業的施工地點往往不固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為促使財務會計在實施稅制改革后的影響能夠被降至最低,相關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切實加強增值稅管理制度和對企業財務人的業務培訓工作。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1)明確責任,制定出適合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管理辦法,建立起管理體制和責任體系,學習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礎知識,了解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危害。(2)梳理匯總增值稅流程中的易出錯事項,對增值稅的核算按步驟做出流程,讓新入手的會計一目了然,避免因自身業務不精通和傳遞時間等原因造成的稅款流失,促進增值稅實施過程中,財務人員互相學習,工作能力能夠得以不斷增強。(3)加強對有關國家政策的研究、分析工作,進而結合以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培訓安排,之后就針對有關財務人員開展納稅籌劃方面的工作培訓。及時關注建筑施工企業所在地的地稅部門政策變化,以構建起及時、高效的溝通機制。
4結語
總而言之,建筑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所牽涉的內容較多,業務形式較為多樣化,政策所影響的范圍也較為廣泛,在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時必須要依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實施,一方面會受國家經濟環境與行業政策影響,另一方面也會受政策調整的影響。建筑施工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的有關稅制改革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稅務籌劃工作,降低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最終為企業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推動效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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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單位: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