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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78年—1984年:全面推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在安徽農民首創的“大包干”的同時,1978年底,武漢市近郊部分農民積極投身于這場偉大改革之中,洪山區洪山公社關山大隊、馬湖大隊和十里公社星火大隊開始試行聯產責任制。1979年漢陽縣、武昌縣又相繼推開,到年底全市已有15%的生產隊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試行聯產責任制的生產隊,由于分配與生產效益掛鉤,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農民收入也相應提高。關山大隊從1978年到1980年,集體積累和人平收入均以每年20%的速度遞增;洪山區十里公社星火大隊的蔬菜上市量逐月上升,武昌縣豹海公社同力十九隊實行試點后的當年糧食增產24%。1981年,市委印發《農業生產聯產計酬責任制試行草案》,肯定了“推行各種形式的聯產計酬責任制是農業集體經濟在經營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群眾的創造精神。第二年,全市92.2%的生產隊和87.7%的農戶實行了聯產承包責任制。1984年,全市所有生產隊和農戶完成了這一歷史性變革。在短短幾年里,市郊農村生產力得到迅速發展,農產品產量快速增長。1984年與1978年相比,全市糧食增長31.5%,棉花增長26.8%,油料增長110%,農民人均年收入由140元增加到470元,尤其是1984年武漢市人均占有糧食超過400公斤,標志著全市農村溫飽問題基本解決。
(二)1985年—1991年: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
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普遍推廣的三四年,農產品大幅度提高,但隨之出現了“賣難”的問題。尤其郊區縣生產的蔬菜等產品因市場、流通實行的單一渠道而相對過剩,大量爛在地頭,而城市居民則因吃“老、大、粗”的食品而十分不滿。農村產業單一,農村局限于農業,農業又局限于糧食;農民收入和農村經濟后續力缺乏。生產方式的變革對流通體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流通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市委、市政府從發揮特大中心城市功能作用出發,制定“服務城市、富裕農村”的城郊經濟發展戰略,在穩定、完善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基礎上,以改革農村統派購制度為突破口,著力調整產業結構,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1985年初,全市相繼放開蔬菜和水產品等農副產品市場和經營,允許農民參與流通領域。1990年又將糧食、棉花、油料由統購改為合同定購或議購,極大地促進了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1985年至1990年,全市農林牧漁業增加值以年均3.7%的速度增長,種植業所占比重從1985年的74.9%下降到1990年61.3%,而畜牧業、漁業的比重則分別達到24.7%和13.2%,比1985年分別上升6.4和7.5個百分點。同時,產業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市郊125.47萬鄉村勞動力中有37.04萬人從事二、三產業,占29.5%,比1985年的23.6%上升5.9個百分點。通過這一時期的改革,商品經濟逐漸被引入到農業和農村經濟之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全市農村經濟逐步由計劃經濟向有計劃的商品經濟轉變。
(三)1992年—2000年:探索發展市場農業
20世紀90年代初期,全市絕大多數農產品價格放開,農業生產開始以市場導向為主,但同時受到指令性計劃的制約,市場型農業發展遲緩。1992年初鄧小平同志南巡談話后,武漢市加快農村經濟市場化改革步伐,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1992年9月,全面放開了糧棉油種植計劃,實行信息服務,市場引導,把農民引入市場;改革經濟目標管理的辦法,改以國內生產總值和農民收入為主要考核依據。這就為市郊農村朝市場經濟邁進創造了有利、有序的大環境。不久,市郊農村形成了三個發展高潮:一是大力發展“一優兩高”農業,鼓勵農民“什么來錢就種什么”,推進農業市場化進程;二是積極推進農業結構調整、適度規模經營和產業化經營;三是突破性發展鄉鎮企業。經過這個階段的發展,全市農產品依靠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和調節供求的方式已確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有了全面穩定的提高,農產品供給實現了由長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轉變。
(四)2001年至今: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進入新世紀后,市委、市政府堅持把農業和農村發展放在全市國民經濟大局中通盤考慮,高度關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解決,圍繞增加農民收入這個核心,從建立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長效機制入手,致力于城鄉統籌和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制定實施一系列“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政策措施,從總體上解決“三農”問題。2003年,全市推行農村稅費體制改革,次年率先在中西部地區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2005年又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全面免除了農民負擔的排澇費。自2005年以來,市區兩級財政投入專項資金11.5億元,引導農民投工投勞400多萬個,社會力量投入資金4億元,在全市680個村實施以致富門道明晰、基礎設施完善、社保體系建立、社會和諧穩定等“四到家園”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家園建設行動計劃”,農村經濟社會面貌得到了極大改善。
二、武漢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成就
(一)農村生產力極大解放,農業綜合實力顯著提高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打破“一大二公”和“大鍋飯”的舊體制,農民擁有了土地經營自主權,生產熱情空前高漲,推動了農業生產發展。市委、市政府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大力發展都市現代農業,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農村生產力極大進步,農業綜合實力明顯提高。農產品產量大幅增長。2007年與1978年比較,除糧食總產量保持穩定外,其它農產品大幅增長。蔬菜總產量由63萬噸提高到621萬噸,增長9倍多;肉類產量由6.4萬噸提高到33萬噸,增長5倍多;水產品產量由1.8萬噸提高到41萬噸,增長22倍多;奶產量1.6萬噸提高到11萬噸,增長6倍多。農村經濟實力不斷提高。2007年,武漢農業總產值達到216億元,是1978年9.14億元的23倍多。種植業耕地畝平產值4000元,農業勞平產值1.6萬元,農業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0%。
(二)農民收入大幅提高,農民生活由小康向富裕邁進
30年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對農民來說最直接、感覺最深的,是收入顯著提高和生活逐步富裕。200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371元,比1978年增長了37倍多,年均增加額18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結構發生很大變化。改革前農業產業結構單一,農民收入主要依賴糧食、棉花、蔬菜等種植業。1978年,在農民人均純收入中,家庭種植業收入130元,占92%,隊辦企業或其它收入10元,僅占8%。200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結構呈現多元化和非農產業成為主要增長極的趨勢,在農民純收入構成中,家庭經營收入2095元,占收入比重的39%;工資性收入2900元,占54%;資產性收入107元,占2%;轉移性收入(包括政策性補貼)269元,占5%。農民收入結構變化,主要體現在非農業取代農業成為收入的主體來源。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1978年,農村每百戶擁有自行車1.8臺、縫紉機4.6臺、鐘表7.4臺,收錄機23臺;磚混結構住房比重18%;農民飲水主要來源于池塘和水井,炊事能源95%為柴草;廁所多為簡易。2007年,武漢農村每百戶擁有彩電95臺,固定電話號55部,手機76部,摩托車25輛,生活用車3.5輛;農村戶均擁有住房面積160平方米,62%的住進樓房,99%的住房為磚混、磚木、鋼混結構;43%的農戶使用上了管道水;炊事能源使用煤、煤氣、天然氣、沼氣占40%;水沖式廁所或旱廁占到了54%。農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由1978年的98元增加到2007年的2470元,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由1978年的71%下降到2007年的46%。
(三)農村經濟結構協調發展,非農產業成為主導
1978年前武漢市農村基本沒有擺脫“以糧為綱”方針的影響,農村經濟結構中,一產業所占比重達到85%;在一產業中,糧食比重達到83%,多種經營比重只有17%,無論是發展目標,還是生產布局,與大農區沒什么兩樣,農業成為農村經濟的主導。從1985年后,武漢市農村開始了以適應自然條件的產業結構調整,退田還湖、退耕還林。進入90年代后,全市各地進入以適應市場需要的產業結構調整。農業區域化特色逐步顯現,新洲的食用菌、蔬菜和蛋雞,黃陂的蘆筍、種業和水禽,江夏的苗木花卉、名特水產,蔡甸的蓮藕、西甜瓜和藜蒿,東西湖的蔬菜和奶業,漢南的水產、甜玉米及洪山的菜苔等已形成區域化布局,2007年全市農業正規化基地面積達到76萬畝。全市占勞動力總人數55%的80萬農民從一產業中分離出來,從事二、三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穩步發展,非農產業步伐加速。全市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已發展到420家,實現銷售收入581億元,帶動了農村經濟產業格局的變化,農村產業結構正在由以傳統農產品為主向優勢農產品為主轉變,由小生產逐步向產業化、規?;?、集約化經營轉變。
(四)改革農村所有制形式,經濟成份向多元化轉變
改革前,農村所有制結構單一“,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農村集體經濟成為最主要的經濟成份,排斥其他所有制形式,特別是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出現了個體經濟、民營經濟、合資企業、外資等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并不斷發展,農村非公有經濟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提升,非農產業迅猛發展。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武漢市農村加快了農村工業的發展,引進各類社會力量和民營企業,承接產業轉移,大力招商引資,推動項目向園區集中、向非農產業集中。截至2007年底,全市遠城區的各類省級工業園區共入駐企業965家,共實現工業總產值433.9億元,完成稅收38.9億元,分別占遠城區工業總產值、全口徑財政收入的76.7%、48.6%。2007年,遠城區的工業總產值達到565.51億元,是2000年的5.5倍。隨著各類企業的引進、發展,武漢農村所有制結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集體經濟所占比重由改革前的92%下降到36%,民營經濟比重達到38%,合資、外資經濟比重達到17%,其它經濟形式占到9%,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
(五)推進市場農業,傳統農業走向現代都市農業
進入90年代后,武漢放開了農產品價格,市場體系迅速發育,農村土地、勞力、資金等生產要素市場的興起,農村經濟由單純依靠計劃指令配置資源,轉變為主要通過價格杠桿和競爭機制來優化資源配置,改變了農業增長方式,促進傳統農業的根本變化。蔬菜、瓜果、畜禽、水產等主導和特色產品迅速發展,收入占到了農民家庭經營收入的80%以上,比改革前提高了70多個百分點;優良新品種、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廣泛推廣,農產品優質率達到90%以上,提高了80個百分點。農業勞動生產率也快速提高,土地產出率由1978年的138元/畝提高到3788元/畝,勞動產出率581元/人提高到29986元/人。蔬菜、畜牧、水產、苗木花卉、鄉村休閑游等高效新型農業快速發展,產值已占到了農業總產值的80%以上;農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了1:1.7;農產品出口創匯達到1.2億美元;已建成規模畜禽養殖小區112個,畜牧集約化養殖水平達到60%;農業新技術、新品種以及設施農業、工程農業得到廣泛應用,科技在農業增長中的貢獻率達到53%以上;鄉村休閑游綜合收入達到11.5億。農業龍頭企業迅速興起。2007年,全市區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230個,其中,國家級龍頭企業3個,省級龍頭企業30個;實現銷售收入203億元,比上年增長56.1%。武漢市漢口精武食品工業園有限公司、湖北天種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27個企業銷售收入分別超過1億元,武漢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新元糧油(武漢)有限公司、武漢雙匯食品有限公司等3個企業銷售收入分別超過10億元。
(六)基礎設施顯著加強,公共服務不斷向農村延伸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逐漸強化,特別是近十年間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步伐明顯加快,農田水利建設加強,灌溉條件不斷改善,農業機械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全市農機裝備總動力達到188萬千瓦,農村綜合水平達到56%。農業機械使用率提高,機耕面積占總面積的23%,機電灌溉面積占總面積的54%。農村公路建設跨越新水平,有88%的鄉鎮街通二級以上的公路,在一小時內能達到區政府所在地的鄉鎮街占100%;有97%的村通公路,其中60%的村有水泥路面。農村社會事業不斷進步,城市許多服務功能在農村得到充分發展。全市農村電網改造子全面完成,實現了城鄉同網同價;農村電話“村村通”已全部實現,農村廣播電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7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貧困家庭學生免收課本費和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無到有,參合率達93%;農村低保受益農民達10萬人;全市152個重點貧困村通過“整村推進”式扶貧,已全部實現整村脫貧。從2005年開展“農村家園建設行動計劃”以來,至2008年,市、區兩級財政投入專項資金18.5億元,調動社會資金等各類投入27.5億元,實施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農業產業、公共事業等項目建設,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三、武漢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做法及經驗
(一)不斷推進思想解放,大膽創新,敢為人先
改革就是對舊的體制及與其聯系的思想觀念的更新,需要不斷地推進思想的解放,大膽突破舊觀念舊體制的束縛。從農村生產領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農產品流通領域的蔬菜產銷體制改革,無不如此。20世紀80年代初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對農村內部生產領域的改革,武漢市出臺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解除了束縛農民自由發展的種種思想觀念、政策制度和體制障礙,農民獲得了支配自己勞動的權利、自由生產經營權利、自主創業致富權利,農民歷史性地成為生產經營主體、市場交易主體。但是除農業生產領域以外的其它環節依然處于舊的體制之中,農村市場封閉,農業生產、農村經濟面臨新的矛盾:糧食相對過剩,農民賣糧難,流通中“統購統銷”阻礙了農產品的生產向外擴散,農村經濟發展陷入新的困境。生產方式的變革對流通體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順應改革要求,堅決破除城鄉隔離和“農民不能擔當城市蔬菜供應主力軍”的舊體制舊觀念,放開蔬菜,讓農民進城。1984年武漢市在全國率先放開蔬菜和水產品等農副產品市場和經營,允許農民參與流通領域。市委第一書記王群通過深入調研,就蔬菜產銷體制改革和有關工作提出5點意見:放管要結合,各方要合作;主導要堅持,違法要打擊;基地要建立,產銷要成龍;改革要深化,監督要強化;領導要加強,管理要規范。1988年,全市加大蔬菜等副食品產銷的改革力度,成立菜籃子工程領導小組,實行市長責任制,圍繞大生產、大市場、大流通,放活副食品的生產和經營,逐步形成生產有基地,銷售有市場,流通多渠道的格局。在不到二年的時間內,全市農村生產和經營情況迅速改觀,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由“老、大、粗”變成“早、鮮、嫩”,水產品極大豐富,價格在全國最低,成為中部地區淡水魚集散中心。除1984年在全國率先放開蔬菜市場和水產市場以外,武漢市還有許多改革舉措是走在中西部甚至全國前列。例如80年代中期在全國率先提出并實施以城帶郊戰略,1990年在全國率先放開糧油市場,21世紀初在中部地區率先提出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游產業,2004年在全面免除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的基礎上,又在全國率先提出農村扶貧開發整村推進戰略;2005年在全面免除農民負擔的排澇水費后,又先于全國半年提出并實施武漢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農村家園建設行動計劃;2006年在全國大城市中第一個編制并出臺都市農業發展規劃等等。改革的目的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只要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能夠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得到農民的擁護和歡迎的,就要支持。武漢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一系列舉措與政策,都是源自社會的需求與群眾的創造。在實踐中,武漢市委、市政府順應改革的需要,充分尊重群眾,尊重規律,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把解放思想落實到解放農民、給農民自由發展的權利和空間,做到堅持實事求事,大膽創新,敢為人先,不斷探索農村經濟發展道路。這既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客觀反映,更是武漢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的寶貴經驗。
(二)不斷探索城郊農村經濟改革的思路和路徑,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農村改革,就是要堅持不懈地走自己的路,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發展思路上,不為“農”字所束縛,大膽沖破城鄉、區域和產業界限,在發展格局上支持和鼓勵一切有利于生產力發展的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形式,培育和造就一大批充滿活力的市場經濟主體。改革前的武漢城郊經濟,在政府主導體制下,實行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和行政性的計劃管理,全市各級政府實際上成為經濟運行的唯一決策人和管理者。農村的非農產業是由集體興辦的社隊企業,是作為集體副業來發展的,只允許公社、大隊辦企業,不允許社員個人辦、聯戶辦企業。武漢農業生產無論是發展目標,還是生產布局,都與大農區沒有什么區別,種糧農業成為農村經濟的主導。7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就針對農業產業結構單一問題,探索城郊農業走城市副食品生產基地的道路,但是在指導思想上仍然沒有擺脫“以糧為綱”方針的影響。1982年,雖然確立市郊農業“以生產鮮活副食品為主,農牧副漁全面發展”的戰略思想,但實際執行中還是照搬大農區的生產方針,即在“決不放松糧食生產”的前提條件下,“積極發展多種經營”。雖然這個方針不能算錯,但就武漢市農村而言,卻忽視了城郊特殊地理位置及由此而產生的許多優勢、特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后,廣大農民雖然獲得了對土地或生產的自主權,但是,如何使主要農產品市場化,必然要觸動尚未改革的城市管理體制。1984年,武漢城市綜合改革全面啟動,市委、市政府作出兩通突破的戰略決策,改革農村統派購制度,改革蔬菜流通體制,全面放開蔬菜、水產品等的市場和經營,逐步松動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和市場管理。與此同時,確立“發揮武漢優勢,改革流通體制,城鄉協調發展,起飛二三產業,大上畜牧水產,加快致富翻番”的農村工作方針,目標是把市郊農村建成“四地”,即城市副食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為城市工業服務配套,發展城鄉聯合企業群體的前沿陣地;出口創匯農業的生產基地;環境優美的的旅游渡假勝地。這些改革思路,進一步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鞏固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取得的成果,使郊區農村產業結構逐漸趨向合理。但是,這種把市郊農村置于城市的附屬地位,置城郊經濟于被動狀態的改革思想,難免存在缺陷。90年代初期,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出現速度減退、農民增收遲緩的趨勢,根本原因在于行政的管理方式和計劃體制框框束縛了發展進程。1992年,市委、市政府審時度勢,確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目標,提出在20世紀末武漢城郊農村建設的目標是農業現代化、農村工業化、鄉村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全市取消糧棉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實現購銷完全市場化;改革經濟目標管理的辦法,不以產量、改以國內生產總值和農民收入為主要考核依據。這樣就把束縛農村干部群眾多年的繩索解開了,為發展市場農業拓展出寬闊的領域。進入新世紀后,武漢明確發展都市農業的戰略,提出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集生產、生態、生活于一體的集約化、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現代都市型農業。2002年,印發《關于加快都市農業發展的意見》,要求農業由“小生產”躍向“大生產”,由“小農型”轉為“現代都市型”。次年又提出發展設施農業、生態農業、精品農業、創匯農業和旅游休閑農業。2006年又制發了《武漢都市農業發展規劃(2006-2020年)》,確定由都市農業向現代都市農業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并將“兩型農業”納入了現代都市農業的建設范圍。從武漢城郊經濟格局思路的演變中,體現出三種意識:一是奔小康意識,這是發展農村經濟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市委把能不能帶領農民實現小康,能不能增加收入作為衡量農村工作最重要的指標。二是市場意識,充分利用武漢市交通、流通得天獨厚的優勢,遵循市場價值規律要求,一切以市場為轉移,建立并培育各類經貿網絡,建設大規模、高水平專業市場,保障農產品流轉通暢,通過市場引導農民調整結構。三是產業化意識,大力發展龍頭企業,創辦高起點、大規模的加工企業,建設大規模的生產基地,基地連接千家萬戶,帶動農戶致富。同時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建立和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生產經營服務,促進農業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提高農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
(三)不斷調整和優化農村經濟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農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是改革開放、服務城市和富裕農民的必然產物。加強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優化農村經濟中的農林牧副漁業結構和一、二、三產業比例,是農村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動力。30年的武漢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在調整農村經濟結構方面走過了一條由依靠農村自然資源到適應市場需要再到發展現代農業的道路,通過不斷推進產業結構協調發展,實行綜合、有機、科學地調整城郊農業經濟結構,從傳統農業向林牧副漁業轉變,從大農業向農、工、貿轉變,由小而全農業向大規模集約化轉變,使城郊經濟躍上了一個新臺階。改革前的武漢農村經濟結構是一元化的,以糧食種植業為主,經濟結構單一。改革開放后,武漢市將對抗性農業調整為適應性農業,將以糧為綱改變為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突破過去的稻麥棉油“老四樣”格局,向多樣化、鮮食化、多用化和優質化方向發展。廣大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大力發展畜牧業、養殖業、林業、漁業,從而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第一次大繁榮。1982年武漢農林牧副漁總產值達到9.9億元,比1977年的6.1億元增長62.3%。1982年,隨著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武漢市進一步強調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優化農村經濟產業結構,使農村經濟產業向第二產業邁進。農副產品加工業,作為當時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新興產業,在武漢惠農政策的支持下,獲得很大發展。從1985年后,武漢市農村開始以適應自然條件的產業結構調整,退田還湖、退耕還林,提高經濟作物在整個農業中的比重,由1985年的35%提高到1989年的48%,農林牧副漁在整個大農業中的比重由45%提高到1989年的55%。進入90年代以后,武漢農業進入適應市場需要的產業結構調整,服務城市經濟的各種經濟形式得到迅速發展,農村第三產業成為這一時期發展的主流。同時,農村經濟中的農林牧副漁得到了進一步優化,大力推行高產優質高效的“三高”模式。新世紀后,武漢市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實現區域化基地化的規模經營和精細加工包裝的集約化發展。2007年,全市農業正規化基地面積達到76萬畝,全市農村勞動力總人數中,僅有20%的從事種植農業,80%的勞動力從第一產業中分離出來,從事二、三產業。全市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到420余家,實現銷售收入581億元。農民人均家庭經營二、三產業收入增加到623元,比2000年增長了62%。8年間全市共新增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35萬人,累計轉移達到80萬人。2007年農民工資性收入人均達到2900元,對收入增長貢獻率達54%,成為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30年武漢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告訴我們,改革的方向和道路完全正確。在新的發展階段,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要靠繼續深化農村改革,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大力推進農村各方面體制改革創新,為農業和農村發展不斷注入新的活力,創造農村發展的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