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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會計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有經濟活動的地方,都離不開會計對其進行管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會計誠信問題日益凸顯,本文通過分析我國會計誠信問題現狀及其原因和危害,提出了建立健全法律監管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全面提升會計人員綜合素質等相應解決措施,以改善會計行業失信嚴重的現象。
關鍵詞:會計誠信;原因;危害;措施
一、會計誠信問題的現狀
“誠信”,泛指為人處世真誠、待人誠實,這一詞最早出自《禮記•祭統》:“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這表明了從古至今,誠信都是一種受人景仰的品質。在現代社會中,人們所提到的誠信更多的是指道德的范疇,我國將“誠信”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個人層面的基本準則。當社會的經濟關系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產生了“會計誠信”,是傳統誠信理念的進一步發展和延伸。它要求會計從業人員立足于會計實踐,身體力行做到誠實守信,辦理會計事務實事求是、公平公正[1]。會計誠信問題主要有會計信息失真嚴重、會計人員弄虛作假、會計核算不完整不真實等。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發展的初期階段,部分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一些會計從業人員利用法律漏洞為自己謀取財富,傷害企業、投資者以及社會利益;一些會計人員目中無法,為了一己私利或為其企業獲得更多利益,偽造會計資料、篡改會計信息、編制虛假財務報表,嚴重影響了行業和社會風氣,損害了投資者利益。結果都將導致會計行業失信,損害投資者利益,挫敗投資者信心,從而進一步危及經濟社會和國家的進步與發展。因此,解決會計誠信問題刻不容緩。
二、造成會計誠信問題的原因
(一)法律不健全我國《會計法》就會計人員誠信問題做了明文規定,新的《會計法》規定[2]:各個企業、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如實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報表;同時對假賬也作出了特別規定。該法要求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依照《會計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使會計核算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盡管法律已經對會計誠信問題做了明確規定,但實際上,對其界定還不是非常清晰,如單位負責人對初始會計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難以確定,且法律法規對會計失信、造假的懲罰力度不夠等,都是我國《會計法》目前尚存在的問題。
(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低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是會計誠信問題的主要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貪污腐敗,為了逃避納稅或者在行業中取得更高的競爭地位,對會計人員施加壓力,慫恿其進行會計資料編造、財務報表造假等工作;二是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利己主義之風讓一些會計人員為了謀取更多的個人利益,編造、篡改會計數據。但無論是哪種情況,根本原因都是會計人員素質較差、法律意識淡薄、不能遵守會計職業道德。
(三)監督機制不完善會計監督可以分為法律監督、社會監督以及內部監督三部分。內部會計監督難以實現,外部會計監督弱化導致了會計誠信問題嚴重。內部會計監督主要是依靠專門審計人員來進行,在理論課中了解到會計的基本職能是核算和監督,而在實踐過程中,會計人員往往只注重核算,而忽視監督,盡管有些企業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聘請了專門的審計人員,但往往只是擺設,沒有做到人在其位、物盡其用;還有一些企業尚未設立內部審計機構,也沒有聘請專門的審計人員進行監督。外部監督即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兩個方面,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盡管每年都會進行稅務、財務檢查,會計師事務所也會對企業報表進行審計,但是目前這種監察力度還遠遠不夠;由于信息不對稱等方面的原因,社會監督也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信息不對稱企業是企業信息的制作者和者,投資者根據企業所出具的報表信息決定是否進行投資,其他利益相關者根據報表作出相應行為。但由于財務報表是由企業出具,會計師事務所對報表進行審計,因此,外界很難準確地了解到報表信息是否準確,會出現企業買通會計師事務所聯合造假虛假報表的可能性。政府、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得不到正確的信息,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結果必將危害投資者及社會、國家的利益。
三、會計誠信問題的不良影響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蓬勃發展,會計在經濟市場中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凸顯,任何經濟工作都離不開會計人員的管理,任何經濟工作都需要以及時、準確的會計信息為基礎。然而,會計失信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損害國家的利益、對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從而阻礙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
(一)對會計人員的危害會計從業人員的工作環境具有特殊性,經常會接觸到大量的金錢和帳目,這就意味著會計人員有崇高的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從事會計計量、記錄等工作,并能夠保證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及時、準確。若會計人員違反了職業道德,未按照法律法規從事相關會計義務,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嚴重者將終身不得從事相關職業;個人名譽也將受到不良影響,優秀的企業不會選擇作假、失信人員作為自己企業的員工,這無疑影響了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涯。
(二)對企業的危害會計人員在企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企業的決策是否正確,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企業管理人員只有通過會計信息,才能夠對某一項決策進行全方位分析,若是會計人員為謀取私利進行造假,私自篡改會計信息、編制虛假會計資料,將會損害企業利益,導致企業管理人員作出錯誤決策,影響企業的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一個好的企業應該具有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而造假問題嚴重影響社會對企業的評價,影響企業的地位和信譽,從而造成投資者流失等問題。在法律方面,企業也會面臨罰款、停業整改等問題。如萬福生科公司造假案中,該公司受造假負面消息的影響,產品需求量減少,導致毛利率低,業績受到影響;證監會依法將萬福生科及其主要負責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涉嫌犯罪的負責人員,給與行政處罰,同時對相關負責人員采取了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三)對投資者的危害投資者進行投資的依據主要是企業出具的財務報表,一旦企業的財務信息、會計信息造假,將會影響投資者對該企業目前經營狀況以及財務狀況的準確判斷,從而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損害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四)對國家經濟發展的危害國家的經濟發展離不開稅收,而各企業的所得稅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企業若通過編造虛假會計信息避稅、逃稅,勢必會影響國家稅收,將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基礎設施建設滯緩等方面的問題,嚴重阻礙國家經濟的發展。
(五)對行業的危害誠信問題是當今社會最為熱門的一個話題,自古至今,人們都將誠信奉為優良的品質。而在造假現象嚴重的現在,誠信問題更加不可忽視,人們唾棄造假現象。一旦會計人員、企業造假,勢必會影響社會對此行業的評價,尤其是會計這種接觸大量財務的行業,更加被人們所關注和監督。
四、防范會計誠信問題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監管制度1.信息披露制度持續的信息披露是一個上市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公司在進行信息披露時應當及時、準確、確保信息的可理解性和可靠性。在證券市場上,證券發行人和機構經營者是信息的持有者,而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中處于弱勢地位,可能無法及時地得到準確信息。因此,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公司信息的透明度,讓公司在陽光下健康運行,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重要措施,是保護投資者利益、預防會計誠信問題的重要途徑。2.加強對會計人員、企業的懲罰力度目前,我國會計人員做假賬、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等問題嚴重,而法律法規對此懲罰力度小,也就給了會計人員造假的可能性;法律對企業財務、會計造假問題懲罰力度不夠,企業造假成本低。新修訂的《會計法》加大了對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如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財務報告等與會計職務相關的違法行為人員,從以前的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修改后的不得從事會計相關工作,增強了法律的威懾力[3]。3.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有些會計師事務所收取企業費用、受企業指使、與企業勾結,共同制造虛假財務報表。因此在加強對會計人員和企業監督的同時,也要加強對諸如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機構嚴懲;在進行監督同時,要充分利用好中介機構對企業的監督作用,使其更好地發揮職能,保證市場經濟秩序的平穩運行,保證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二)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當今社會,社會監督是外界監督的一種重要監督方式,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是監督體系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在科學技術高速發展、互聯網技術逐步趨于成熟的今天,應該充分發揮好大眾媒體的作用,對先進道德榜樣進行表彰,對嚴重失信人員公開批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風向標。
(三)全面提升會計人員綜合素質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是防范會計誠信問題最根本的方法。只有會計人員素質提高了,才能防范或者杜絕誠信問題的發生。會計職業道德要求會計人員辦理事務時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培養一個高素質的會計人員,需要的是高校、企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在學校的第一課,學生就應該學習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讓道德思想在腦海里根深蒂固;進入企業后,企業應不斷加強會計人員思想道德的培訓;整個社會也應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建立會計人員誠信檔案,從根本上杜絕會計人員的錯誤思想。
(四)改善會計人員工作環境,形成良好社會風氣會計人員由于職業的特殊性,每天和金錢、帳目打交道,加之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很容易導致其將誠信、正確的價值觀拋之腦后。良好的財務環境需要會計人員以及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若大環境下,會計造假成為一種“時尚”,那么每一位會計人員都將認為造假行為是“正確”的,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將不堪設想。因此,改善會計誠信問題,不僅要全面提升會計人員素質,還應該從大環境上進行改變,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參考文獻:
[1]王紅軍.從信息不對稱角度看會計誠信問題[J].中國市場,2013(14):53-54.
[2]仇旭霞.會計誠信體系的必要性[J].中國集體經濟,2020(3):131-132.
[3]侯惠文.會計職業道德規范[J].中國管理信息化,2020,23(1):10-11.
作者:王櫻萱 單位:山東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