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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互聯網醫院發展的突出問題有:存在虛假互聯網醫院、實體醫院缺位、醫療隊伍魚龍混雜、服務運營有待改進、基礎條件參差不齊、患者信息保護不力。加強互聯網醫院發展的規制,應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嚴格規范互聯網醫院建設,打造完備的基礎條件,探索與完善互聯網醫院服務運營機制。
[關鍵詞]互聯網醫院;實體醫院
近年來,互聯網醫院作為“互聯網+醫療”衍生的新業態,得到迅速發展,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緩解“看病貴”“看病難”等方面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1中國互聯網醫院的發展
1.1早期出現的互聯網醫療平臺
21世紀之初,醫學界及社會有識之士敏銳地認識到網絡在醫療領域的重要價值,創建了“39健康網”“好大夫在線”“春雨醫生”“丁香園”等醫療服務平臺。其中,“39健康網”成立于1999年,最初通過互聯網渠道推廣醫藥產品,后來打造網上健康互動交流及咨詢功能,設立了“名醫在線”“就醫助手”“39問醫生”等欄目。“好大夫在線”成立于2006年,以提供醫療信息服務為主,幫助患者了解醫院(醫生)的專業特長等情況,并建立醫生個人網上服務平臺,2016年與銀川市政府合作建立銀川智慧互聯網醫院。“春雨醫生”創立于2011年,通過電話、語音、圖像等方式,邀請具有公立醫院主治醫師以上資格的醫生,為患者提供健康咨詢。“丁香園”自2000年創辦以來,致力于打造“中國生命科學專業人士的一個專業交流的平臺、一個情感交流的家園”,近幾年逐漸開始嘗試利用優質醫療資源,結合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手段為大眾健康服務[1]。可見,早期互聯網醫療平臺的職能主要是開展健康咨詢,或提供其它單項醫療服務。隨著互聯網技術在醫療領域的廣泛應用,互聯網醫療平臺的服務形式日益多樣化,有的甚至成立互聯網醫院,開展綜合性醫療服務。
1.2互聯網醫院的蓬勃興起
1999年衛生部(原)我國第一份推進實施遠程診療的規范性文件———《關于加強遠程醫療會診管理的通知》,2014年國家衛計委(原)《關于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為“互聯網+醫療”發展提供政策支持與保障。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最早一批互聯網醫院應運而生。2014年10月,首家以“網絡醫院”命名的廣東省網絡醫院正式上線,由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互聯網醫療平臺公司、網絡醫療接診點等共同構建,是一個為公眾提供醫療服務的新型遠程醫療平臺[2]。2015年3月,大量使用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全國首家云醫院———“寧波云醫院”啟動運營;12月,微醫集團依托桐鄉市第三人民醫院,創立烏鎮互聯網醫院;阿里健康與武漢中心醫院聯合成立武漢中心醫院互聯網醫院。2016年2月,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互聯網醫院(“浙一互聯網醫院”)成立,開創了公立三甲醫院建設“線上院區”的先河。2018年,國務院頒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衛健委、中醫藥管理局《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為互聯網醫院發展指明了方向。由此,我國互聯網醫院進入快速發展期。健康界研究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國互聯網醫院總數達到294家,2019年我國互聯網醫院問診量為2.1億~3.2億人次[3]。總體而言,全國各地互聯網醫院大致分為:一是以微醫集團為代表,組織醫生抱團開展網絡診療,充分利用全國各地優質醫療資源;二是以阿里健康為代表,與醫院合作,將醫院醫師資源線上化;三是以浙大醫院為代表,實體醫院自行開展線上診療業務[4]。
2我國互聯網醫院發展存在的問題
2.1存在虛假互聯網醫院
當前,相關政策性文件對互聯網醫院存在語焉不詳之處,導致部分互聯網醫院建設缺乏規范性,達不到《互聯網醫院基本標準(試行)》的基本要求。眾多互聯網醫療平臺的工作內容局限于開展健康咨詢或提供其它單項醫療服務,卻冠以“互聯網醫院”頭銜,有醫療欺詐的嫌疑。更加嚴重的是,某些機構與個人故意虛構資質、隱瞞真相,打著“互聯網醫院”的幌子,謀取不當利益。
2.2實體醫院缺位
《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與《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互聯網醫院發展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依托。但是在實踐中,多數互聯網醫院沒有依托實體醫療機構,而是比較純粹的“網上醫院”。例如:銀川智慧互聯網醫院沒有與線下的醫療機構簽約或合作,而是啟用大數據監管方式,建立醫生互聯網考評體系,讓社會對互聯網醫院進行監管[5];杏仁互聯網醫院屬于完全自建模式,依靠醫生在互聯網醫院多點執業,沒有實體醫院為其承擔責任和風險。
2.3醫療隊伍魚龍混雜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醫療隊伍是履行醫療服務宗旨的可靠保障。但是,我國的醫學人才主要集中在大型公立醫院,在日常工作中病人較多、壓力較大,兼職開展網絡醫療服務的動力不足。同時,社會及醫療行業缺乏適應網絡診療的新型醫學人才及培訓機構[6],缺乏高素質的互聯網醫療人才。有的互聯網醫院利用醫患之間不直接接觸的線上診療特點,聘請高水平、高年資醫生注冊后,卻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接診,欺騙患者。個別醫師在進行身份認證后將賬號轉借或出售給他人,或者他人利用醫師的相關資料冒名注冊,造成互聯網醫療隊伍“魚龍混雜”的局面,對互聯網醫院發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
2.4服務運營有待改進
我國互聯網醫院發展進入快車道,但是很多醫院在具體運營方面同質化現象嚴重,沒有結合社會需求、互聯網特征及自身發展的實際,探索出切實可行的運營模式。部分互聯網醫院表面風光,實際卻面臨“叫好不賣座”的尷尬局面,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均未達到預期目標。例如:烏鎮互聯網醫院營利途徑主要局限于醫療服務費、藥品利潤,以及從健康保險業務、家庭醫生健康平臺獲取的收入,營利能力不強。健康界研究院提供的《2020中國互聯網醫院發展研究報告》顯示,目前中國互聯網醫院營利模式尚不成熟,絕大多數處于虧損狀態,2019年超過70%的互聯網醫院盈利不超過500萬元[3]。
2.5基礎條件參差不齊
微醫創始人廖杰遠認為:成立互聯網醫院,必須具備三大基礎條件———強大的高安全性的技術平臺,數據互聯,獨立的行醫診療能力[7]。當前我國各地互聯網發展不均衡,特別是農村地區的網速和普及程度都達不到要求,即便大城市也存在網絡不穩定、網速較慢、圖像及語音清晰度較差等問題。全球著名的云服務平臺Akami2017年的互聯網狀況報告顯示,我國互聯網的網速只有7.6Mbs,無法較好地滿足線上診療的需要[8]。此外,許多互聯網醫院只是一個提供醫療服務的“網絡窗口”,缺乏相應的實體醫院相對接,無法為患者提供完整的閉環式服務,互聯網醫院功能大打折扣。
2.6患者信息保護不力
患者在互聯網醫院的診療服務過程中留下了大量的個人信息,包括個人病癥、用藥記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同時,為了診療活動全面留痕、可追溯,互聯網醫院還建立了包括患者就醫各環節的信息數據庫。患者信息涉及大量隱私,但當前互聯網醫院通常通過網頁、微信小程序、APP等方式獲取及儲存患者信息,存在許多管理漏洞,患者信息極有可能被竊取。更有甚者,極少數工作人員為謀求私利,出賣患者信息資料。
3我國互聯網醫院發展的規制
3.1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嚴格規范互聯網醫院建設
首先,深入研究互聯網醫院建設遇到的各種問題。例如:如何準確界定互聯網醫院依托實體醫院的涵義,對沒有實體醫院依托的互聯網醫院怎樣妥善處理?互聯網醫院是否需要與之相關聯的實體醫院,若無關聯,患者通過互聯網醫院診療后,后續檢查檢驗、治療是否會面臨重新選擇實體醫院的難題?互聯網醫院開展的具體業務有哪些,患者就診如何順暢地實現掛號、診斷、治療、結算等環節的閉環?按照規定,互聯網醫院只能為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復診服務,具體包括哪些病癥?探討諸如此類問題,獲得明確科學的答案,是規制互聯網醫院發展的前提。其次,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規范互聯網醫院行為。相關制度性文件主要包括:互聯網醫院醫生注冊管理辦法、工作人員(醫師、藥師等)資質審核管理辦法、線上診療業務流程及管理辦法、藥師業務流程及管理辦法、互聯網醫院與實體醫院交互流程及管理辦法、醫療質量監管辦法、互聯網復診疾病目錄指南、患者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等,這是互聯網醫院規范、高效發展的保證。最后,強化監督與管理,保障政策與法律的貫徹落實。政府部門應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切實有效地治理互聯網醫院建設的亂象,尤其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與互聯網醫院登記機關,應通過監管平臺,嚴格監督檢查互聯網醫院的人員構成、診療行為、患者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等問題,確保醫院建設與醫療服務合法合規,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權益。
3.2打造完備的基礎條件
《互聯網醫院基本標準(試行)》明確規定了互聯網醫院的房屋和設備設施條件,包括:用于互聯網醫院運行的服務器、開展互聯網醫院業務的音視頻通訊系統、高速可靠的網絡接入及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具備遠程會診、遠程門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醫學影像診斷和遠程心電診斷等功能,信息系統實施第三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目前,部分互聯網醫院的硬件配置尚不能較好地滿足醫療工作需要,亟需加大投入,在政府及社會相關部門的幫助下改造基礎設施與設備,解決各種難題。除此之外,互聯網醫院應通過新建醫院、開展合作等形式,發展與線上診療相關聯的實體醫院,確保醫療服務的連續性,使互聯網醫院具有獨立行醫診療的能力。政府部門要加快建立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制定醫療衛生行業數據標準和接口標準,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互聯對接,完善各級衛生信息系統,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等領域業務平臺的電子化建設,開展健康類可穿戴設備認證,規范個體健康數據采集,為開展互聯網醫療提供基礎保障。在廣大農村及偏遠落后地區,發展遠程醫療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政府部門應積極推進這些地區的互聯網建設,提高網速及網絡的穩定性,有效增強遠程會診的可及性。另外,大力發展實體醫療機構,積極推進心電、影像等遠程診斷中心建設,保障醫療服務的連續性,使互聯網醫院治病救人的功能作用真正落到實處。
3.3探索與完善互聯網醫院的服務運營機制
互聯網醫院的運營,應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兼顧經濟效益”。從我國醫療衛生發展的實際出發,互聯網醫院應著重開展兩個方面的服務。其一,針對廣大農村與基層地區,開展線上診療,突破空間限制,實現優質資源下沉,緩解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的問題。在具體服務形式上,高度重視遠程診療、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使廣大農村與基層地區患者在“家門口”就能使用優質的醫療資源。其二,針對城市大醫院人滿為患的現狀,主要立足于作為實體醫院的補充,利用大數據分析、智能分診、遠程問診、輔助治療等技術手段,提供高水平的診療服務,提高醫生的工作效率,節約患者醫療成本,有效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從具體運營情況看,互聯網醫院日常運營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建立診療平臺,二是診療平臺與藥企等合作推出一些收費項目,如健康管理、患者教育等服務,通過服務獲益。另外,借助互聯網平臺的傳播優勢,為醫院、藥企等提供醫師、服務和產品的宣傳推廣,從而獲取相應的報酬。簡言之,互聯網醫院通過開展診療業務,以及提供其它相關服務,維護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利益,并獲得一定的報酬。建立科學的互聯網醫院運營方式,必須完善與優化醫療服務的每個環節,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完整的醫療服務流程包含預約掛號、咨詢、診療、購藥、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環節,因此互聯網醫院除了提供基本的線上醫療服務,還需要對接實體醫院、藥店、康復機構、養老機構、大數據公司等,保證醫療服務的連續性、線上與線下資源的聯動性,提供高質量、多階段、全周期的醫療服務。互聯網醫院只有最大程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才能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豐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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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曉波 李凡 單位:山東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