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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高校建設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國高校進行一系列的轉型工作。高校管理模式的轉變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未來,高校通過科學化的管理促進高校科研成果的轉化和社會效益的提升,是今后高校發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從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視角,闡述了當前高校管理模式的發展趨勢。
【關鍵詞】新公共管理理論;高校管理;高校管理模式
近年來,隨著高校規模的擴張和高校學生人數的增多,面對諸多的學術事務,政府在管理高校方面表現出脫力的狀態,教育改革成為了比較熱門的話題。政府與高校在高等教育中的權責分配和角色定位方面面臨著調整,這為高校引入新公共管理理論變革高校管理模式提供了契機。高校應該把握好這一契機,在對當前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創新上,不僅要注意吸收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知識,還要注意結合我國的國情,創造性地建設新型的高校管理模式,為我國的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教育教學保障。
1.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內容及意義
新公共管理理論最早出現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的歐美發達國家,它是一種新型的公共行政理念,對政府職能和社會的關系進行重新定位,強調以公民利益為根本,在堅持市場化的前提之下實現管理主體的多元化目標。在這一套體系中,政府的角色由被動者向主動者轉變,在具體運作中實現分權合作,民主參與的新型管理模式。隨著這套理論的不斷完善,其也被日益擴展到其它管理領域中。在當前的新公共管理理論下,已經存在并占有重要地位的有以下十種模式:政府間協議、政府服務、政府出售、補助、憑單制、特許經營、合同承包、志愿服務、自由市場以及自我服務等。這些模式也會按照需要被應用于各項管理事業之中。作為企業管理理論的分支,新公共管理理論引進了企業的有效管理方法和市場的激烈競爭機制。而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被用于高校管理之中,將有助于我國高校行政管理體制構建多元主體管理體系,加速高等教育的轉型,引發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的變革。
2.我國當前政校合一的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知識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新公共管理理論逐漸融入高校管理體制中,并逐步發揮重要的作用。長期以來,我國的高校始終歸屬于政府管理范圍內,高校管理的核心仍然是政府權力,凸顯的問題就是官僚作風明顯,而且不能完全體現出高校的學術自由理念,會大大降低高校的辦事效能。知識經濟時代需要的是創新型人才和先進性科技的支持,而高校作為培養人才和傳播新型科技的學術組織,如果其發展受制于政府行政管理力量,則難以適應全球化經濟發展的需求。因此,我國各大高校需要在重視學術管理的基礎上,加速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政府與高校的權責劃分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僅關系到政府職能的充分發揮,對高校的管理工作和辦學質量的提高都有十分顯著的積極意義。因此,國家要促進高等教育的良性發展,學校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辦學水平,就必須要對政府和高校之間的關系進行清晰的界定。當前政府與高校的關系無非是以下幾種:管理關系、權利關系、法律關系,其中,法律是一切關系的基準要素,所有的一切構架都需要在法律規范之下進行。我國的《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律法的頒布使得我國的高校取得了獨立法人的地位。因此在高校的轉型過程中,實際上高校與政府的法律關系是發生了變化的,原有的隸屬于政府的高校,已經轉變成了集法人資格與國家設施于一身的混合體。這表明當高校處理國家相關事務時,可視作政府隸屬機構,彼時,政府與高校仍屬于行政關系;但是,當學校在處理辦學及相關事務時,高校作為行政法上的公法人,與政府的關系不帶有隸屬機構性質。不過法律雖然有所規定,但囿于立法的不具體,在實現的技術層面上還存在諸多的問題。特別是對政府的權利范圍沒有相應的界定,這使得高校的諸多權利都受制于政府的制約。當前我國高校與政府的關系問題,主要集中于行政手段過度介入了高校管理,名義上的獨立法人地位得不到切實保障。總之,由于管辦不分、政校不分等問題,我國的高校的自主權利一直受到限制。而現代大學制度要求,必須以法律為基礎,進行分權與問責,這是當前我們應該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促進管辦分離、政校分離,從而促進高校的自主辦學,依法保障高校的自主權,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的健康發展,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辦學質量及水平,是當前的重要議題。
3.新公共管理理論對高校管理模式的選擇要求
當前,我國高校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依然表現為高校為政府服務的模式,政府是高校的“頂頭上司”,行政權力在高校管理中干預頗多。對高校管理模式的變革已經是大勢所趨,但是該如何選擇高校的管理模式,還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在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之下,應該積極地界定當前高校管理模式的利弊,并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和調整工作。這些都要求在高校管控模式的變革和選擇上兼顧高校與政府這兩大管理主體。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論,高校在管理模式的改革中,既要發揮出政府機制的良好作用,也要保障自身的自主管理權益,并進行市場化競爭機制的引進,這樣才能充分調動相關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打破以往僵化的管理機制。新公共管理理論還要求,要廣泛采取復合式的管理機制,以促進高校自身在監督之下進行良性的自我發展。
4.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下的高校管理模式探討
4.1新公共管理視角下高校的市場導向機制
政府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不是執行者,而只是決定者,應鼓勵高校實行自主管理,從辦學經費、人事管理、課程設置等方面實行真正的學術自主。高校是一個傳授高級知識、培養高等人才,服務社會發展的具有內在價值追求的學術組織,政府不應該將其發展視作謀取經濟利益的工具。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論,結合相關的實踐和經驗,高校今后的管理轉型應以社會市場化的需求為導向。高校的相關利益應以市場化下的畢業生能力培養為前提,并結合學生個體的能力培養和發展為管理依據。總之,在新公共管理視角下,政府不僅應該弱化對高校的管理,而且應該順應社會需求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引導高校的自我管理,以促進高校對人才的培養。從而形成良性的人才培養機制,促進實現學校和社會效益的雙贏效果。
4.2新公共管理視角下高校管理中的契約機制
市場經濟的特征就是要求契約精神。因此契約機制也是促進管理事業健康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最常見的公共管理手段之一。契約機制的本質是,當事人雙發在意愿一致的基礎上而建立的一種契約,且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予以兌現。從政府層面考量高校的管理模式,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進行分權。這不僅涉及到法律規范的細化,也需要對整個教育系統的權責進行相應劃分,唯有這兩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完善我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不足。從高校層面考量高校的管理模式,契約機制則需要通過高校教育目標的確立,及在資源分配等方面的努力,完善高校的權責劃分。不僅如此,高校與政府在必要情況下,還可以法律合同等契約形式來實現保障性更強的書面契約,而非單純約定俗成的契約精神,這樣能使高校契約機制得到普通認同,且受到律法的重視與保護。
4.3新公共管理視角下高校管理中的問責機制
問責機制雖然是獨立的機制,但其實也可看做是契約機制的延伸,沒有問責制度的確立,契約將會淪為一紙空文。這一機制的確立,要求高校有必要向相關利益者報告和證明自身資源的使用情況及其使用效果。這樣能保證高校在自主管理的過程中,其職責不發生偏離。問責機制的要素包括問責主體、問責對象、問責程序、問責內容、權責體系等。負責保障高等教育質量的政府和負責創造高度教育質量產能的高校是兩大權責體系,在考察高校績效時,政府是問責主體,在考察政府保障責任時,高校是問責主體。在當前高校的管理體制中,雖然政府與高校的契約,本身就還有一點的問責。但由于權責不明的問題,在問責上也出現了相應的問題,這要求對責任的主體雙方進行微觀上的劃分,并引入學生家長或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社會力量,對高校的管理予以評價,以促進高校管理問題中辦學、管理和評價的分離。
5.結束語
新公共管理理論強調以公民利益為根本,將之推廣到高校管理中,就應該以學生的利益,即學生的學習和社交能力培養為根本,并結合市場化的要求,對政府與高校的權責進行清晰劃分,轉變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切實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以促進高校管理工作的良性發展,完成真正意義上的高校管理成功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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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琴 單位:安徽財貿職業學院旅游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