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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總結國內低碳發展政策引導和云南省低碳城市發展實踐的基礎上,以能源企業為對象,探索云南省深化低碳發展的路徑和辦法,為向綜合型低碳社會的目標邁進提供建議。
關鍵詞:低碳發展;云南省;碳排放權;碳市場
0引言
當前,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向綠色低碳轉型,既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戰略選擇。云南省是中國的清潔能源資源大省,研究其低碳發展模式,促進其能源體系清潔化和低碳化具有重要意義。應對氣候變化、推進低碳發展是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轉方式、調結構的重大機遇,也是作為負責任大國的使命擔當。云南省作為國家低碳省區試點,在“十二五”期間超額完成碳強度降低目標,提前完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任務,成效顯著,開創了低碳發展新局面,為云南省下階段低碳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十三五”期間,面對新常態下經濟下行和碳排放管控更加嚴格的雙重挑戰,如何深入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持續深化低碳發展并借力轉型,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1-3]。
1推進低碳發展的形勢分析
1.1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在2015年底召開的“巴黎應對氣候變化大會”期間,中國承諾了2030年左右達到CO2排放峰值、單位GDP碳排放下降60%~65%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達到20%等一系列積極宏偉目標,這既是中國面對國際社會合作減排的巨大壓力所致,也是國內經濟社會轉型對低碳發展模式的內在需求。為此,中國需要在未來十五年大刀闊斧地進行經濟轉型升級,開展體制機制創新,快速提高第三產業比例,大力改善能源結構和控制能源消費。圍繞2030年中長期目標,中央對低碳發展工作進行了若干戰略部署,可以歸納為:a)在碳排放強度控制和考核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倒逼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的戰略性調整;b)選擇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實施碳排放權制度,建立有排放權才可以排放的運行監督機制;c)作為排放權制度的一部分,建立碳排放權有償交易(以下簡稱“碳交易”)和流轉制度,容許排放權在企業間有償流通,形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碳市場”);d)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和行業特點制訂補充性的低碳發展政策[2,4]。
1.2十三五低碳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二五”期間,中央政府確定了五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量下降17%的全國目標并分解至省級行政區劃,針對分解目標建立面向各省的考核制度并開展了年度考核,搭建了覆蓋全國和重點排放企業的數據基礎體系,并開展了從中央到地方涉及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低碳發展試點示范。這些都為下階段全國范圍內深化低碳發展工作,推行更嚴格的碳排放強度和總量控制制度,實施包括排放權制度在內的具體政策措施提供了基礎和經驗。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主動控制碳排放,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有效控制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碳排放,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建立健全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4]。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今后五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量下降18%的目標。可以發現,為實現2030年中長期目標,國家從“十三五”開始逐步對碳排放實施更加嚴格的管控,落實更加具體的舉措,其中,碳排放強度與總量雙控工作和以碳放權制度為基礎的碳交易機制將成為工作重點,并對各省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在產業方面,碳排放強度與總量雙控將首先著力于電力、鋼鐵、建材、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且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在區域方面,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中環境容量不足,傳統產業產能已到峰值的優化開發區域將率先開始總量控制,爭取早日達到碳排放峰值,其他地區將研究提出峰值目標,嘗試以能源活動產生的碳排放總量為切入,逐步從強度控制向總量控制過渡,并建立總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實機制。
1.3強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中國在《中美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承諾,計劃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2016年2月,國家發改委召開全國碳市場啟動重點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進行工作動員和任務部署。建立全國碳市場是運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實最新發展理念的重要途徑,將成為未來支撐中國實施排放權制度的主要工具。“十二五”期間,碳排放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在“兩省五市”碳交易試點地區2000多家企業的推行,以及《關于碳排放權交易暫行管理辦法》向更高層次立法的推進,都為該政策的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全國碳市場被中央政府視為“十三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最重要的政策措施,將首先覆蓋全國范圍內鋼鐵、電力、化工、建材、造紙、有色金屬等8個以上主要行業的重點排放企業。隨著全國碳市場不斷完善,還將納入更多的行業和企業,這對中國成千上萬高排放、高能耗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都是挑戰;另一方面,它也將創造一個具有千億級想象空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通過資源的有效配置推動低碳轉型。長期來看,碳交易還會深刻影響納入行業的發展模式和相關產業鏈調整,并推動部分行業產生革命性的變革。當然,碳交易體系的設計和實施異常復雜,無論是對政府的執政能力還是企業的參與能力均是巨大挑戰。2017年作為最后的準備期,對各級政府和企業都非常關鍵。
1.4低碳發展是挑戰與機遇并存
云南省作為國家低碳省區試點并依據自身的主體功能區定位,在“十二五”期間開展了大量探索性嘗試和基礎搭建工作,是中國省級行政區劃中低碳發展的排頭兵,國家重點探索的分解考核、試點示范、數據基礎體系建設等工作無一例外地在云南省開展了積極的實踐[5]。可以預見“十三五”期間云南省將以完成國家下達的碳排放強度目標為基本要求,推動總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實機制的建立等,依托良好的工作基礎配合包括碳交易在內的多項政策的實施,并將“十二五”期間的成功實踐在全省進一步推廣。應對氣候變化、實現低碳發展將逐漸成為云南省各級政府的基本工作內容,并隨著各項工作的持續推進深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低碳發展將成為云南省“十三五”以及更長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之一[6]。
2低碳發展建設情況
2.1國內外低碳發展建設情況
由于能源領域極高的排放占比和對經濟社會的復雜影響,能源行業順理成章地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各項政策措施最重要的著力點,能源企業則幾乎無一例外地成為政府降碳工作的首要對象,這一趨勢在過去十幾年間推動了國際和國內重要能源企業在低碳領域的持續投入和眾多實踐。另一方面,為順應全球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促進自身可持續發展,國內外先進能源企業自發性探索并實踐基于減排控排的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反過來又有效地推動了區域、國家的低碳發展進程。典型能源企業,包括國外的法國電力集團、德國萊茵集團等,國內的五大電力集團、三大油氣集團等,盡管在業務結構、規模、細分領域和所處環境上不盡相同,但在推動企業低碳發展的戰略和行動中多有共性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a)都建立了覆蓋全集團的碳管理體系,在各個層面和各個板塊均有專業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低碳的相關工作,部分企業還將減排指標納入績效考核,為企業碳管理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b)多數企業專門設置獨立部門或專業機構支撐集團相關低碳工作,并在此基礎上不斷拓展業務內容和服務范圍,為集團創造新的收益;c)很多企業率先開展了低碳發展規劃、應對策略研究等頂層設計工作和內部碳排放盤查等基礎支撐工作,自上把握方向,從下夯實基礎;d)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不斷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業務比例,將其視為企業長期發展和控制排放的保障;e)積極主動配合參與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實施的碳交易市場,將碳交易政策視為企業發展的契機和動力,并提前制訂企業參與碳交易的策略和制度;f)積極探索溫室氣體減排與利用技術,在既定的能源結構下,通過技術手段的優化升級實現自主減排,這是參與碳交易之外企業減排的第二種選擇。
2.2云南省低碳發展建設情況
按照國家政策要求,火力發電和輸配電企業以及涉及的化工企業,都將被強制納入2017年啟動的全國碳市場,需要進行年度排放報告和配額履約工作;煤炭開采和裝備制造等企業也將被分批逐步納入,大量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產則具備通過中國自愿減排機制參與全國碳市場獲取額外收益的能力[7]。云南省內重要的能源企業和相關國有資產經營實體,運營著以能源電力為基礎業務的綜合產業板塊,同時肩負著引領云南省相關領域發展、參與云南省重點工作、培育發展資源優勢產業等戰略重任,其能源和電力板塊未來的發展方式和運營水平也將直接影響到云南省和各市州“十三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政府任務考核結果。因此,云南省內能源相關企業將不可避免地深度參與到云南省低碳發展的進程中,迎接低碳發展帶來的挑戰[8]。與此同時,一些工作已有序展開,具體包括以下內容:a)已將完成國家與云南省下發至各板塊企業的低碳目標和任務作為基本要求,重點是配合省政府完成國家考核任務,納入碳交易的企業按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排放監測、報告、核查和配額履約任務;b)在即將啟動的全國碳市場中,各企業爭取實現在碳資產運作上的整體利益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重點是充分利用碳交易這一市場機制獲取資源支持云南省能源企業的建設;c)已為重點排放板塊尋找“十三五”期間單位產值碳排放水平的控制或下降目標,將排放管控約束帶來的被動調整變為企業自身的主動發展策略;d)以企業現有業務板塊為依托,通過低碳發展模式積極孵化新興業務,重點探索基于碳市場的碳金融、基于實現減排控排目標的整體解決方案等;e)將個別能源龍頭企業建設成為云南省低碳發展的企業標桿,并在此基礎上為云南省低碳發展進程提供更多助力,重點推動平臺網絡建設和云南省低碳發展能力的整體提升[9]。
3深化低碳發展工作的對策
3.1建立協同統一領導機制和低碳管理運營體系
效仿中央和地方政府對低碳發展工作的重視程度和管理方式,建議云南省及能源相關企業設立低碳發展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政府低碳發展方面的工作部署,對企業系統的低碳發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組織、規劃、指導和監督。領導小組要建立與低碳發展政府主管部門的長效溝通和協同機制,確保與云南省工作開展的統一性。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或專門機構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并出臺企業的碳管理制度,構建省政府層面到成員企業層面的碳管理體系,做到全省范圍內與碳有關的各項工作“權責清晰,有人執行,有人負責”。
3.2建立專門機構提高低碳發展能力
從國內外實踐情況來看,設置專業機構或公司負責低碳方面工作的具體開展是普遍趨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議低碳發展重點企業先設立低碳專業機構,一方面,為企業內部政策研究、戰略規劃制訂、碳排放管理、碳資產開發運營和員工培訓等工作的開展提供支持,并開展碳金融產品、低碳技術、低碳標準和低碳商業模式的研發創新;另一方面,為云南省各級政府提供低碳發展的政策和技術支撐,在云南省推廣低碳產品、低碳技術、低碳服務的研發創新成果,提高云南全省的低碳發展能力[10]。
3.3配合市場啟動各項工作把握碳市場先機
碳市場是“十三五”時期集團和云南省面對的影響最直接、工作最具體的政策措施,涉及到能源企業的多個業務板塊和云南省所有市州的大部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各企業應在2018年市場全面啟動前主動開展內部準備工作,并積極配合協助云南省的各項前期工作:a)跟蹤并積極參與國家相關規則和標準的制訂過程,尤其是對云南省影響較大的細分領域,并積極制訂支撐云南省各類操作的細則;b)充分動員各企業配合全國碳市場啟動前的幾項重點工作,包括歷史排放數據的報送與核查、初始分配配額的申請,獲得和管理集團內部碳交易管理體系建設、相關人員的崗位能力建設等;c)盡快科學、合理地篩選開發企業自愿減排項目,增加工業企業的減排量(CCER)和碳資產儲備,避免政策調整帶來的碳資產損失,優化工業企業在碳市場中的碳資產配置結構,并為云南省眾多同類項目探索技術和商業上的最優選擇。
3.4搭建服務與交易平臺
云南省具有特殊的戰略地位和清潔能源優勢資源,同時也肩負著為國家創造更好的低碳發展環境的責任。因此,建議云南省內的能源龍頭企業主動承接與搭建服務于云南省并輻射南亞、東南亞和國內西南地區,集信息傳播、交易撮合、服務提供、交流合作、項目技術推廣等功能為一體的云南省低碳綜合交易服務平臺。該平臺可以由企業出資獨立組建,或牽頭組織省內多家重要工業規模企業和具有戰略意義的省外機構聯合出資組建。成立后由云南省低碳領域主管部門作為指導單位,并與省外及國際機構建立合作關系,搭建廣泛的智力和商業網絡。
4結語
在低碳發展浪潮中,云南省應充分利用這一進程帶來的市場創新、業務創新和模式創新機遇,突出戰略地位、復合的資產和能力結構、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等優勢,抓住重點行業并實施關鍵環節控制措施開展低碳發展工作,以節能減排為重點,以能源企業轉型升級為目標,將低碳發展模式與云南省地方區域類型和特征相結合,根據自身特點尋求適宜的發展方法,加快低碳工業充分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的速度,打造一批低碳示范工業,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企業建設,從源頭上減少能源資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云南省低碳經濟、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何建坤.中國能源革命與低碳發展的戰略選擇[J].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68(1):5-12.
作者:張明宇 楊璽 蘇丹 石皓元 黃孟陽 單位: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