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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操作流程尚待規范,審計評價標準不統一。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僅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離任離崗審計辦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未形成一系列的管理辦法、操作流程等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程序、方法和評價標準無統一標準,審計人員操作時無統一標準的操作流程、經營指標評價體系,發現問題缺少可靠的審計依據,審計評價口徑不一致等問題,不利于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領導干部功過是非。
2.審計技術方法簡單,科技支撐力量薄弱。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仍停留在現場檢查、手工操作、人為判斷的階段,人力、財力、時間耗費較大,工作效率低,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已遠遠不適應當今快速發展的業務規模和現代化經營管理的需要。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杜絕與防治一些違法違紀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筆者認為,農村信用社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與服務職能,健全、加強領導干部管理機制,確保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亟需改進和加強
1.完善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有計劃、有部署的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農村信用社必須根據經營管理發展的需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出系統規劃,形成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一般為年度計劃,是通過文字報告、報表等形式來編制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和目標,合理統籌安排全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到層次分明,任務明確,審計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2.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對審計人員的系統培訓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進行:一是對參加相關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項業務培訓,加強對業務基礎知識和新業務知識的學習;二是審計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專業知識的培訓,可以采取審計業務規范培訓、專題研究、經驗交流等方式;三是對參加內審協會舉辦各種審計培訓,通過后續教育,更新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拓寬思路,培養創新能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四是建立起專家咨詢渠道和專家咨詢機制,對專業性強、需要進行專家咨詢的事項,建立專業機構的聯系,及時地得到高質量的咨詢建議或專家建議,以保證審計事項判斷的準確性。
3.審計監督關口前移,開展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適當開展事前經濟責任審計,在高管人員任職前對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證經濟責任確認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員在任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4.規范操作審計程序,堅持“有離必審,先審后離”的原則。在經濟審計工作中,必須堅持“先審后離”的原則,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與評價功能。
5.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范審計操作流程。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責任制和質量控制制度,落實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從工作底稿到審計報告,從審計方案到檔案歸理,從責任界定的準確性到提出建議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綜合考核、評價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與審計內控執行情況,以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質量;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制度,審計部門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必須及時報送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充分利用審計成果,把審計結果作為選聘和調整干部的考察內容,紀檢部門要根據審計結果對違紀政紀、貪污受賄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堅決予以處理,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決定及時整改;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審計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6.積極探索和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科技含量。應組織科技人員開發一整套科學、合理的適合農村信用社審計系統,將一系列內控制度、指標評價體系用科學科技的手段設計成程序,接入綜合門柜業務系統,從業務系統中直接提取數據進行經營指標的分析和風險預警分析,減少審計差錯和漏失,提高指標分析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利用全疆聯網的非現場預警監控系統,遠程監控,及時預警提示農村信用社的違規操作,從操作風險中反映出領導干部的業務管理和內控管理情況;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發揮事后監督系統的作用,網絡事后監督系統能實現對綜合門柜業務系統中的每筆業務進行全程監督和跟蹤,對大額可疑的交易重點關注,查找原因,及時查堵違規違紀的問題,實時監督領導干部依法合規經營的情況。
2009年印發的《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問責暫行規定》),主要就“問責的情形、方式及適用”及如何“實行問責的程序”進行了規范。其中規定了對黨政領導干部“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七種情形進行問責;規定了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五種問責方式。該規定打破了過去只追究行政責任,不追究黨委決策責任的界限,黨委領導與政府官員都須一視同仁,接受問責。《問責暫行規定》未就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其他基本要素列單章行文說明,筆者架構了問責基本要素及要素結構關系,便于與經濟責任審計進行比較。問責至少應包括:問責主體、問責依據、問責客體、定責標準、問責程序、履責情況、問責建議范圍、責任追究、結果公告等基本要素,問責基本要素及要素之間結構關系如圖1,表明在問責環境影響下,各基本要素邏輯連接,共同構成問責有機統一體。
二、問責基本要素與經濟責任審計區別
以《問責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等為主要依據,筆者對其進行了比較。
從表1可知,經濟責任審計與問責暫行規定責任追究的“客體”趨于相同,都主要關注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履行情況,責任追究機制具有相似性,因此,二者存在比較的前提,但在其它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經濟責任審計不是一種獨立的問責形式。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專業取證手段,其在問責機制中主要發揮“定責”作用,審計機制(如審計結果報告機制、問題線索移送機制)決定其可以為不同問責主體開展問責提供重要的依據,如可以為組織、人事部門評議處理干部提供依據;為司法機關、紀檢部門審查和懲治干部提供依據;為人大、政協了解和監督(質詢、罷免)干部提供依據等。
由于《問責暫行規定》中未明確“定責機制”和“定責形式”,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不充分,出現“責任追究方式”處理較輕或無人負責等問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責優勢與問責的定責客觀性要求沒有很好地結合,問責的依據向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延伸不足,但這也正好說明二者之間具有天然的邏輯關系,存在相互補充的條件,應探索建立審計問責的一體化模式。
三、經濟責任審計與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聯系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的“定責”是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的重要依據。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的前提是清楚地界定黨政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需要一種制度(如經濟責任審計)定期地檢查他們是否履行了責任以及履行的效果如何。任何領導干部上任前,應被告知應該履行哪些經濟責任,并作出書面承諾,針對這些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后續的經濟責任審計。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所關注的“經濟責任”是黨政領導干部政治責任、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廉政建設責任等“受托責任形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將“對人”和“對事”的監督有效地結合在了一起,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作出評價的同時,主要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個人履職行為進行評價,界定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直接導致或間接影響經濟后果等行為應負有的責任,這一特點與對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本質要求相吻合,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承擔起“定責”的重任。對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結論理應成為問責的重要前置部分。
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應包括以經濟責任審計為主的“定責”部分和以責任追究為主的“問責”部分,作為問責的前置構成部分,經濟責任審計的定責對“問責”具有重大意義。
(1)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是一種專門化檢查制度。審計已成為政府經濟監督領域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具有專業化特征,特別在財政、財務審計領域,借助專業化技術和方法,有利于分清各責任主體(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極大地克服目前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規定中客體責任“量化”不清的問題。
(2)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常態的審計制度。這一制度具有穩定性和持續性,克服了問責的“間斷性、偶然性”問題。常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確保黨政領導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經濟責任的重大舉措,是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的重要機制安排,是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隨著經濟責任審計的不斷發展,逐步形成了包括任前審計、任中審計、離任審計在內的多種審計形式,不斷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公共權力運行全過程的監督,發現和嚴肅查處了一大批違紀違法的行為,對各級領導干部產生了威懾力,促進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逐步規范自身行為、重塑黨政領導干部責任心,認真對待責任、自覺接受監督,為問責的發展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3)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不斷創新型的“績效”審計制度。隨著評價標準的完善,評價范圍的拓展,經濟責任審計不再認為領導干部“無過便是功”,不斷強化著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責任(經濟責任審計目標包括效益性)。對“績效”責任的評價極大地“契合”了全方位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趨勢,有利于促進領導干部創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總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利用專業化手段和技術通過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責任量化,促使責任監督制度化、日常化,強化領導干部責任履行的意識,有利于領導干部問責規定由追究有過向無為的轉變,由偶發的災難事故問責向常規性履職、績效問責的轉變。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到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規定中,作為問責的前置構成部分,讓審計部門成為重要的定責主體,有利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充分、有效運用及問責規定的科學與完善。
其次,《問責暫行規定》內嵌了經濟責任審計“尋責、定責、問責建議”的功能。可以說,問責規定是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配套制度基礎,它與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側重于責任的界定,問責側重于責任的追究。責任追究是建立在責任界定基礎上的,而責任界定的結果需要通過責任追究的效果來體現。如果沒有問責規定的支撐,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用將大打折扣,反之如果經濟責任審計未按照問責規定的要求進行,也難以發揮其作用。
根據《問責暫行規定》的規定:“對因檢舉、控告……審計或者其他方式發現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問責的線索,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權限和程序進行調查后,對需要實行問責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問責建議”,由此可知,《問責暫行規定》賦予審計機關在執行審計任務,包括執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具有“發現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問責線索”的責任。
同時根據《問責暫行規定》,在“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問責建議,應當同時向問責決定機關提供有關事實材料和情況說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問責材料歸入其個人檔案”時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可以聯系審計力量提供在審計實施環節“具體”發現“問責線索”及“定責”依據的相關材料及說明。
另外,經濟責任審計在出具審計報告前具有“審計溝通”程序,作為“前置程序”為定責機關作出問責決定前,“應當聽取被問責的黨政領導干部的陳述和申辯,并且記錄在案;對其合理意見,應當予以采納”。如果問責“線索”是審計發現的,并且依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結果,那么,審計在“定責及問責建議”方面具有重要的話語權威。這避免了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的“重復工作”。《問責建議暫行辦法》(寧審發〔2009〕89號)還具體規定了問責建議范圍和問責建議程序。
經濟責任審計與問責,即“定責”與“問責”是建立審計問責模式的要素,兩者相輔相成。經濟責任審計有效彌補問責“定責機制”不足的問題,問責范圍的規定利于引導經濟責任審計領域延伸及多層次發展。因此,問責規定的建立與實施將充分激發出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能,真正強化領導干部管理的配套制度基礎,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功能的深化與拓展,能推進問責規定的有效落實。
[本文系2010河南省政府決策研究招標課題“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問題研究”(C277)、2010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審計理論及其應用研究”(112400440015)、2011年河南省審計廳科研課題“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政府問責互動研究”(0334)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內部審計;組織治理;價值增值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6(10)-0093-04
內部審計作為人民銀行內部的監督評價、風險控制手段,對優化組織結構、理順組織運行機制、改善組織治理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并通過不同的傳導途徑增加組織價值。所以,應從多方面采取措施,完善內審在央行治理中的傳導途徑,確保其效能得到有效發揮。
一、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價值增值途徑分析
價值增值是內部審計的根本目標,內審的最終目的是幫助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其核心已由防弊興利上升為提高機構的管理效率。當實施內審的成本小于可預見的損失時價值就相應地增加。內審通過介入風險管理、履職績效、廉政建設等領域,促進人民銀行治理結構的完善;通過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監督其執行,以減少或避免損失,降低公共資源耗費和央行管理成本,從而達到增值目標。內部審計發揮價值增值作用主要通過以下途徑:
(一)監督約束途徑。內審部門從建立之初發展至今,監督約束就是內審所具有的最基本職能。通過對人民銀行各項業務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從而督促各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制度。內審發揮監督作用的途徑有:一是通過對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監督,督促財會部門遵守財經紀律,合理節約使用各項預算資金;二是通過對會計核算、國庫業務、貨幣發行等業務部門的審計,促進這些部門規范業務操作,杜絕“一手清”等違規問題;三是通過對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方面的審計,促進行政執法部門嚴格執法流程,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四是圍繞基建投資、集中采購、資產處置、科技費用支出等重點環節、重點資金、重點部門,積極開展事前監督及事中監督,從源頭上控制風險。
(二)制度建設途徑。內審部門依據人民銀行的業務制度對照開展審計工作時,能夠及時發現制度制定與實際執行脫節的地方、制度修改與業務發展的相對滯后地方,通過審計報告或建議職能部門,將問題反饋到上級部門,促成制度的完善與修改。內審部門在對職能部門開展審計時,能夠有效發現制度執行的薄弱環節和難點,督促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開展業務,強化制度的執行。
(三)風險防范途徑。風險防范是人民銀行內部審計的核心功能,各級內審部門從“審計關注風險,風險引導審計”的理念出發,積極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和風險評估活動,系統勾畫了各個部門、各項業務的流程圖,排查和表示業務的關鍵控制環節和風險點,提出了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從具體的審計工作來看,審計部門從評價各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入手,深入到業務管理的細微環節,查找管理的漏洞和風險環節,分析各項業務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監督業務部門貫徹執行制度的執行力,對風險發生的可能程度進行分析估計,并以此為評價標準,對風險起到了積極預防作用。同時,內審還承擔著風險管理的組織協調作用,通過組織風險排查、風險自評估等活動,促進各部門加強日常的風險管理工作。審計部門還可以通過審計成果的運用,及時向管理層反映或通報關鍵風險問題,促進各部門對相關問題的防范,起到“審計一個點,影響一大片”的作用。
(四)咨詢服務途徑。內審部門不僅要發揮為組織“看病”的功能,更要發揮內審為組織提高“免疫力”的功能,提高組織應對風險的能力。內審通過全面審計和各種專項審計,覆蓋了央行所有的業務,對業務經營活動的了解全面而且深入,對管理層提供的建議具有較大的參考價值,為領導管理決策起到“參謀”作用。這種咨詢服務活動只涉及相關部門和審計部門兩方關系人,其目的是通過提高組織實現目標的能力來增加組織價值。目前,咨詢活動在央行審計工作中還沒有普遍開展,但一定是未來審計發展的方向。
(五)評價鑒證途徑。內審承擔著對基層單位、同級部門及管理者個人的履職行為、履職效果的評價和鑒證職能。這種職能在績效審計、履職審計、離任審計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在績效審計中,通過對單位和部門工作目標設定的科學性,工作的時效性,內控的健全性等進行審查,對其業績做出評價。履職審計中,通過對所屬單位管理決策、內部控制、工作運行、業務操作進行全面審查,對管理者個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為干部的考核及使用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在離任審計中,通過對管理者任期履行職責情況、工作效率情況進行評價,為組織部門干部任用提供依據。
二、完善內審在央行治理中價值增值的傳導途徑
目前,人民銀行除了應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的監督功能,更應強化其在組織中的內部控制和風險評價功能,并不斷探索其在央行治理中起到的鑒證作用。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升央行內部審計價值增值成效。
(一)探索建立以治理為導向的內部審計方式。央行內部審計現有模式以風險為導向,與此同時,可以建立以治理為導向,從央行內部治理的結構進行分析,使得內部審計能夠滿足提升央行履績效的目標。具體來說,以治理為導向的央行內審可以首先對央行整體組織模式進行分析,確定審計的風險和重點領域,進而制定審計計劃,實施開展審計工作。
探索和建立央行治理情況的評價手段。建立央行治理情況的評價手段首先要對現有治理情況進行分析,歸納影響因素,雖然央行和公司在運營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差別,但仍可以采用公司治理的相關方法,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改進,從內控機制、履職效果、業務狀況、經濟責任等多因素進行分析和評價。
探索和建立以治理為導向的央行內部審計流程。在現有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審計模式基礎上,可以進一步探索如何建立以“治理引導審計、審計服務治理”為目標的治理導向審計。具體分析,可通過以下流程:首先,明確央行治理的最終目標。其次,對央行治理的最終目標進行分解,從內控機制、履職效果、業務狀況、經濟責任等多因素進行分解。再次,通過具體指標量化這些分析因素,建立相應的定性定量模型,通過具體模型計算出各個因素的得分。最后,確定內審的重點和風險點,開展審計工作,撰寫審計報告。由于以治理為導向的內審需要關注組織成員在組織結構中的相互作用,以及這種作用對最終審計結果的影響,因此其評價內審的重點和風險點的過程可能更為困難。 (二)強化以常規型審計為基礎的內審模式,確保內部審計涵蓋所有重點業務領域。較之新型審計,常規審計往往是經歷過較長時間的探索實踐,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審計模式和審計方法,審計人員也積攢了豐富的審計經驗,其審計有據可循,便于開展,在現有央行內部審計中,被廣泛開展和實施。因此,人民銀行不僅僅要探索新型審計,還要繼續強化以常規型審計為基礎的內審模式,確保內部審計涵蓋所有重點業務領域。首先,要加強經濟責任方面的內部審計。根據央行內部審計的要求,需要在離任審計中重點關注經濟責任,在履職審計中重點關注內部控制和履職績效。通過審計財務收支狀況,查清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有無違法違紀,濫用職權的情況,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和管理,使人民銀行各個層級的部門都能夠清廉高效。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進行審計,能夠發現在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改進的地方。與此同時,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建設提出有價值的參考意見,使人民銀行各級能夠建立有效運行的控制制度和控制程序,將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通過對各項職能業務進行審計,能夠發現實際操作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能從表面發現的問題探尋出深層次的原因,進而提出改善措施,保證各項制度得到有效實施,強化人民銀行作為央行的履職效果。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整體管理、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能夠落實被審計單位各項問題的具體責任人,明確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在審計期內具體的履職情況,明確主管責任。最后,持續關注審計的重點風險點,如基礎建設、采購、大規模資金流出等方面,這些方面屬于容易出現舞弊腐敗的重點關注領域,因此應當對這些項目的全過程進行審計評價和監督,確保資金使用符合規定,降低使用過程中的低效和浪費,使資金的使用效率達到最大化。
(三)明確以新型審計為突破口的審計方式,全面提高人民銀行內審的層次。與傳統審計相比,新型審計將更多的資源放在組織的評價咨詢上,并以此為手段作為央行增加內部價值的途徑,通過以新型審計為突破口,可以強化人民銀行的各項業務管理,提高審計建議的價值,使內部審計在提升央行管理和提升風控水平中發揮較好的作用。
1.確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新時期,央行職能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其任何一種潛在風險都有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央行必須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內審模式。人民銀行各級行應當開展風險評價和自我評估工作,并以此確定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問題和主要方向,合理布局有限審計資源。進行自我評估時,可以采用控制自我評估的方法(CSA),使業務人員明確掌握存在缺陷并可能產生風險的業務領域,并提出具體措施予以改正,從而使得各個業務部門能夠對自我進行改善,并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對風險進行評估時,需要加強對各項職能和整體系統運行分析,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建立全過程的風險防控體制,其中在監督檢查手段上,需要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注重審計方法上的創新,更大程度上采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系統,使央行內審工作的自動化水平得以提升。
2.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審計。COSO將內部控制劃分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監控五要素。根據COSO五要素,人民銀行內部審計需要把握這五個方面的要點,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內部審計方案,形成科學合理、明確清晰、具有指導性的審計操作流程,并以此形成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方案,以便內審人員據此開展相應的自我評價評估工作。在撰寫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書時,要條理清晰,重點突出,不要過多強調理論,而要根據實際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有針對的意見建議,并通過此項措施改進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管理,促使人民銀行各級行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
3.多方面開展績效審計。根據美國政府內審協會的定義,績效審計指的是根據客觀的標準和體系,參照其他相關信息,對政府履職工作進行相應評價,使其能夠改善經營管理,并為進一步的改進措施提供可參考的意見建議,使其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根據這個定義,績效審計需要明確具體的審計參照體系。對此,人民銀行可以大范圍的使用績效審計的方法,如在貨幣發行、財務執行、內控管理等方面。在人民銀行的治理體系中,能夠通過目標考核績效審計來體現內部審計的具體作用,通過實現程度與實際效果進行比較,評價績效管理的優劣,促進目標考核在人民銀行分配資源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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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現狀;發展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1
一、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自1999年以來,各地縣級審計機關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從最初的被審計對象不理解,到現在“離任必審”的常態化,該項工作得到了較大的發展,有力地促進了干部的監督管理。但與此同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審計計劃交辦、審計內容、審計評價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審計計劃交辦不夠科學合理
根據規定,經濟責任審計應當由組織部門提出下一年度審計委托建議,經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報請本級政府行政首長審定后,審計機關組織實施。委托計劃應具有提前性,但實際工作中,組織部門根據人動實際情況進行委托,計劃出來一般都在當年四月份之后。此時審計機關自定的部門預算執行等財政審計項目已經批準,個別項目甚至實施完畢,容易造成重復審計。在黨委和政府換屆前后,還存在組織部門集中交辦項目的情況,突擊審計往往無法保證審計質量。
2.審計對象安排存在少量盲區
依照干部管理權限,縣級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主要包括同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等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以及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等。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等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已經常態化,基本做到了離任必審。但從近年來實施的審計項目看,黨委口子領導干部很少涉及,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多年未審計,組織部門一般不對被提拔為副處級以上的原正科職主要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委托,存在一定的審計盲區。
3.審計內容不夠全面完整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與一般審計項目存在很大的不同,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其他有關經濟活動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但實踐中,大多數縣級審計機關仍然把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視同于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人格化,把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作為審計的重點,對其他經濟活動履行情況的審計蜻蜓點水,一帶而過,導致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審計結果不夠科學。
4.審計評價體系尚未建立健全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中最核心的內容,為組織人事等委托機關對領導干部進行評價提供了參考。但實際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大經濟決策、內控制度、經濟政策執行等方面尚無有效的評價依據。由于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審計評價指標,加之審計人員綜合能力所限,難以保證評價的科學性與客觀性,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發展。
5.審計結果運用不夠充分
審計的目的在于審計結果的運用,審計機關應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并抄送有關部門作為干部使用和審查處理時的參考依據。實踐中,由于未能建立審計結果運用反饋機制,結果運用缺乏硬性約束力。從我市實踐看,離任審計數目遠高于任中審計,實際審計時間往往在領導干部調任或轉任之后,審計責任難追究、整改難落實,更談不上作為干部使用的參考。同時審計質量不高以及結果公開力度不夠,也制約了審計結果的運用。
二、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黨的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時也為今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明了方向。總的來說,縣級審計機關要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的科學性、內容的完整性以及結果運用的充分性等。
1.強化組織協調,科學安排計劃
縣級審計機關作為具體實施單位,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建設,促進聯席會議制度的經常化,加強成員單位的聯系與溝通,做到聯合制定審計機制,共同研究審計計劃,讓聯席會議真正發揮作用。要配合組織部門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數據庫,按照全面審計、分類管理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審計項目,提高任中審計或離任前審計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審計項目保持均衡,避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打突擊、走形式。
2.強化質量管理,完善審計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應以促進領導干部推動科學發展為目標,圍繞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進行審計。一要重點關注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事業發展情況,二要重點關注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監管和執行情況,三要重點關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債務變化情況,四要重點關注遵守廉政規定及財經法紀情況,力求對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和評價,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
3.強化制度建設,健全評價標準
縣級審計機關應加強對審計工作實踐的總結,將審計工作目標與當地政府工作目標緊密結合起來,建立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審計評價體系和標準。區分各自工作特點,明確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流程和組織方式。建立健全評議、問責、和督查整改制度。同時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提高審計評價的客觀性、科學性。
4.強化結果運用,發揮審計實效
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是指以領導干部所在鄉鎮的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通過對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情況、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的審查考核,從一定程度上判斷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領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質和決策水平,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是否正確履行了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
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合理運用的必要性
作為我國的基層政權組織,鄉黨委、政府是黨和國家在基層的代表人,同時也在農村執行著黨的路線與方針。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的過程中,鄉黨政領導干部發揮著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對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已經成為了黨和國家在新時期加強基層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促進基層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從源頭上抓好基層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同時,鄉鎮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是了解、考察和監督管理鄉鎮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豐富干部管理監督的內容和信息來源渠道、提高監管質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如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如何有效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經濟發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以及構建和諧社會也被逐漸納入到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疇。因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基本上涵蓋了評價黨政領導干部履職水平的全部要素,顯然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績考核評價中運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隨著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鋪開和有關法規要求,筆者認為,在審計結果的運用上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不夠重視。重審計形式,輕結果運用。有關部門只要求審計機關搞審計,對結果運用卻不當一回事,將審計部門報送的結果報告等審計文書放在桌子上,鎖在檔案室,對審計結果不留意、不查閱。
二是審計結果的體現形式比較單一,利用程度低。審計結果的主要載體體現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上,且主送的范圍有限,一般只報送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審計結果為社會的利用程度較低。
三是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因目前的條件限制和審計環境影響,使某些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質量不高。加上審計人員本身的技術水平和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導致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運用審計結果的風險也隨之增大。
四是對審計結果運用欠缺應有的平臺,沒有建立審計結果運用辦法和機制。審計結果只能在審計機關、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封閉運行,有的審計結果情況甚至只有個別領導掌握了解,使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無法利用,更難以對外進行公布。
究其原因,總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是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存在不正確的認識。有些部門領導干部思想因循守舊,認為審計結果報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揚。
二是社會總體對于審計的了解還不夠。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整個社會中地位的重要性要遠低于經濟發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對審計還很陌生,談到審計都還是個新鮮事,就更談不上審計結果的運用了。
三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因審計評價指標沒有規范的標準、審計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質量差異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風險。
四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影響其結果運用的原因還有很多人為的因素和社會的因素。這些因素難以抗拒,只能意會不可言傳,又還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審計結果的運用。
四、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評價體系的內容
一是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和合法性評價。重點是本級、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非稅收入收支管理情況、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情況。
二是任期內資產情況評價。重點是國有土地資金、固定資產及貨幣資金管理情況。
三是任期內負債情況評價。重點是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構成、投向情況,償還能力,資金效益情況及管理情況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金、資金的管理及效益情況評價。重點是有無挪用、截留,是否及時撥付相關基金、資金。
五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評價。主要是任內重大經濟決策事項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是否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或民主決策,以及其產生的效益情況。
六是管理制度評價。主要是任內是否按照規定,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和切實執行內部激勵和制約機制。
七是任期內遵紀守法及廉政情況評價及其他評價。
五、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的幾點建議
為了能夠運用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目前所存在的這些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著手解決: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與其它一般的審計評價比起來不同的是,在對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評價中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評價對象是經濟責任,特殊性較強;它的最終評價結果對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更具有嚴肅性。為使審計評價更加有依有據,必須要從實際出發,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在該體系中明確考核與評價兩個指標體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個指標所包含的內容與外延,將評價標準進行細致量化,實現定性分析評價與定量分析評價的有機結合,促進和提升審計評價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統一的評價口徑與考核標準。
二是提升審計人員各項素質。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所以需要審計人員根據各項審計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項素質。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對國家各項政策法規進行認真了解和學習,以提升自身的業務判斷能力,嚴格遵守和執行審計程序,獲得準確充分的證據,所執行的法規必須要準確。在進行整個審計工作評價中,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具備應有的職業素質,能夠保障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獨立、公正、客觀,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落到實處,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狀況進行適當評價。審計機構應加大審計人員的培養工作,努力提升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及時開展相關研討會以及各種經驗交流分享會,以最終提升審計人員的理論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會輿論的宣傳力度,提高審計的社會聲望和群眾知曉度,為審計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選擇不同的審計時機,將離任審計,任期審計和任前審計等多種審計方式結合起來,人民群眾監督和審計監督結合起來,從人民群眾的口中去尋找審計線索,在與人民群眾的交流中去客觀評價鄉鎮領導干部職責履行情況。
四是正確界定經濟責任,讓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正確面對“家丑”。審計工作人員只有通過對經濟責任基礎進行正確、清晰的界定,才能真正對領導干部作出適當評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責任界定:第一,做好經濟責任和非經濟責任的界定。在鄉鎮領導干部所負責的工作上,除了要負責經濟工作,還需要負責其它各項如:黨建、行政、人等方面工作,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只需要關注領導干部在經濟職權工作中所產生經濟責任,或是與之相關的其它經濟責任,這就要求審計工作中要對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進行準確的區分。第二,對前后任責任進行正確界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對鄉鎮領導干部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工作進行責任審計,但是經濟責任不是長期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后續性和連續性。也就是說即便是前任領導所進行的決策工作也許會在后任領導上任之時反映出來。所以,在審計工作中必須要對領導干部的前后任經濟工作進行明確區分,前任的是非與功過不能夠計算在后任領導身上,而本應屬于后任領導的經濟責任也不應該推卸到前任領導身上。第三,對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如領導有直接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或是指使、授意、強令、包庇下屬違法國家相關經濟法規的行為,亦或是有瀆職、失職等行為均應該界定為直接責任。如果出現領導干部沒有切實盡到其管理責任,直屬部門或是單位出現問題,應該界定為領導干部的主管責任。第四,對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進行明確界定。經濟活動的開展會受到諸多因素影響,比如因為領導干部的自私自利、玩忽職守等主觀因素造成的國家或集體財產的流失屬于主觀責任;而因為受到自然災害影響、通貨膨脹、上級指令或進行各種探索改革等客觀因素所產生的失誤應界定為客觀責任。
一、統一認識,創新審計理念。服務“三農”是審計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具體體現,是審計部門責無旁貸的職責和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審計工作服務“三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每個行業的審計都要關注新涉農資金,各項工作都要有機地融入到服務“三農”這個主題中來。要站在全局高度,圍繞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保護農民切身利益、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開展審計監督。
二、整合資源,拓寬審計渠道。首先,整合審計機關內部資源。審計機關內部實行上下聯動、農業審計與其他專業審計聯動開展,整合各方資源,發揮各方優勢,形成合力,擴大農業審計覆蓋面。其次,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管理和監督的預警機制。加強與有關涉農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政策與信息,對各級各類涉農資金進行全程監控,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和監督的預警機制,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最后,在經濟責任審計和預算執行審計中突出涉農資金監管。結合縣、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發展和壯大縣域經濟;結合預算執行審計,檢查財政、農業、水利、林業、國土、農機、扶貧等有關部門涉農資金是否存在項目管理混亂,資金分配不科學,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促進嚴格管理,規范使用,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財力保障。
三、全面履職,強化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的綜合經濟監督部門,保障涉農惠農資金的安全有效、促進新農村建設各項政策的落實,是審計監督的職責所在。主要應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強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事項進行審計,強化政府支農專項資金的審計。二是要積極維護農村弱勢群體的利益,加強對民政資金主要是濟困扶貧資金的審計,使各級政府對農民的關懷真正落到實處。三是要加強對涉農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要揭示和反映財政資金的支出結構,檢查用于農業和農村建設的資金是否保持了一個合理的結構和增長幅度。
四、關注績效,探索效益審計。促進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是涉農資金審計的一項目標。審計機關應積極探索涉農資金效益審計,在審查真實性、合法性的基礎上,對照項目可研報告、立項批復和有關農業、農村經濟政策,檢查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揭示和預防涉農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影響涉農資金使用效益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提出審計建議,促進提高農業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關鍵詞】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及對策
一、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劃分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兩大部分,分別對領導任職期間和不再擔任職務之后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和監督。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和工作過程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所占的比重是比較大的。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實現有效的溝通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有效的溝通對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來說都是提升審計質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溝通可以高效的解決在審計過程遇到的一些問題。目前,針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的溝通都集中在審計期間,也就是說,經濟責任審計組的成員只有進行審計工作時才與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和員工進行溝通,在平時雙方是基本沒有溝通的。這就導致了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和員工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組的工作抱有抵觸和消極的心理,他們不愿意和審計組的成員進行有效的溝通,審計組成員很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領導的一些重要情況難以了解到位,在對被審計單位的領導進行任中審計時這種現象可能更加明顯。另外,經濟責任審計組的成員是在各個單位抽調而來的,他們事前可能互不相識和了解,處于各種有原因,也難以實現有效溝通
2.缺乏對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有效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的專業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較高,因為其本身是一件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經濟、政治、社會和環境等多方面因素,業務繁雜、政策性強,這就意味著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應該具備會計、審計、經濟、管理、法律、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并且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應該在溝通和協調上具備相關的能力,和被審計單位的領導與員工進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普遍存在著勝任力低下的情況,這是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第一,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學歷偏低,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隊伍中大專和本科學歷的人員所占比例高達85%,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工作人員的比例僅為5%;第二,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單一,大多數審計人員只對會計和審計的基本知識有所涉獵,在實際工作中僅僅能夠應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常常遇到的問題,工作能力比較差,對于信息技術、經濟、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識了解甚少;第三,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很難有機會接受繼續教育培訓,雖然國家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每一年度接受繼續教育,但是工作和學習之間存在著固然的矛盾,導致審計人員學習時間比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單一,難以起到后續教育的應有作用。
3.缺乏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
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的過程中,審計工作組成員可以針對審計資源進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資源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工作是經濟責任審計有效開展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計劃欠妥,那么整個經濟責任審計將朝著錯誤的方向進行,造成資源的浪費和效率的低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一般的審計工作有著很大的區別,其審計計劃工作也相對具有主觀性,和實際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需求聯系不緊密。在實際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結構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數量,忽視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范圍過大、審計工作沒有重點,導致審計質量下滑。
4.缺乏對經濟責任審計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上級組織部門和領導層對下級事業單位上報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和存在的相關問題沒有進行系統的總結和分析,那樣上級組織部門和領導就不能根據在審計工作中呈現出的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相關責任制度的對策和建議。首先,上級的組織部門和領導并沒有針對每一個事業單位的領導建立相應的檔案,這樣導致上級部門和領導對事業單位的領導認識不夠全面、具體,在評價其工作成果和績效時也顯得沒有針對性和指引性,審計信息也難以高效、及時共享,經濟審計資源沒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發揮;其次,上級的組織部門和領導對于事業單位整體的審計結果沒有建立獨立的檔案,沒有對具體的審計單位出現的經濟責任現象進行分析,很難提出強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缺少對經濟責任審計信息的動態管理,對被審計單位領導、事業單位本身和審計系統進行動態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經濟責任審計信息系統運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目前我國針對事業單位的審計中評價方法、評價體系、評價標準各不相同,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統一的、規范的評價體系,這導致各個單位和部門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時總是不盡如人意,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現象此起彼伏。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設置的不科學、不經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不能體現重點、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統與分類相結合。
二、加強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和對策
1.成立經濟責任審計聯絡員工作機制
為了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效溝通,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著全過程跟蹤的方向轉變,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建立其審計聯絡員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經濟責任審計聯絡員能夠對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級單位和被審計的事業單位之間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渠道和反饋機制,使得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實際操作中,上級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對審計人員進行任務分配,是他們每一個人負責若干下屬事業單位的聯絡和溝通工作,對下屬事業單位的財政收支情況、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解和掌握,并組織聯絡員定期進行會議召開,匯報和研究各個聯絡單位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在會議中提出解決和整改措施并傳達給下屬事業單位。
2.加強經濟責任審計隊伍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隊伍素質的提升關鍵在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的提升,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可以從人才的選拔和繼續教育兩個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選拔上,一方面要重視應聘者的學歷和專業,另一方面要重視應聘者的知識結構,考察應聘者的知識和能力是否符合實踐和工作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僅要求審計人員具備專業的知識和能力,還要求其在實踐經驗和政策的領悟上具有較強的能力。選拔人才的時候要著重吸引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參與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中來,同時還要聘用法律、管理、經濟、信息技術人才到經濟責任審計組中,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專業性的保障。
3.強化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應用
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標是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實現對經濟責任審計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針對被審計單位領導的審計結果應該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使得被審計單位領導的履職情況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與此同時也可以據此考核和考察被審計單位領導的工作績效,并和年終考核連結起來,其次,應該建立起被審計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不同的事業單位的審計結果能夠反映出其領導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發展的趨勢,對于領導在工作中表現有缺陷的地方應該及時予以阻止,對于表現優良的地方應該予以表揚。
4.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
科學、規范、完整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有明確的績效指標,能對績效做出客觀的評價,促使領導干部管好用好財政資金,促進增收節支,既是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要求,也是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要求。我們應該科學地構建客觀的定量指標評價體系。在定量指標的制定上可以結合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來確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例如可以建立預算執行、財政收支、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廉潔自律、對下屬單位的管理和監督情況等指標。
參考文獻:
[1]楊慶英.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利用的思考[J].中國內部審計,2009(10)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良好環境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人格化的審計工作,涉及到各單位的領導干部,層次高、敏感性強、磨擦力大,工作難度和阻力不但來自領導干部本人,有時甚至發生在高層領導內部,對此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審計機關和領導班子要形成了統一認識--要以宣傳鋪路,營造良好外部環境,任期審計工作才能得以順利健康的開展。要充分利用一切宣傳機遇廣泛宣傳開展任期審計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關審計事項,爭取各界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注意把握好兩個環節。
1、抓住各種機會多請示,勤匯報,爭取領導有效支持,增強審計后盾。首先,印發《兩辦暫行規定》小冊子,直接呈送五套班了,供領導參閱,并向領導具體解釋重要條款規定,增強領導干部對任期審計的理性認識。二是定期匯報和信息反饋。利用半年、全年工作總結,同級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工作報告,階段任期經濟審計情況等綜合性材料,定期向領導反饋匯報任期審計開展情況,使五套班子了解和掌握審計動態。三是采取見縫插針,迂回戰術向領導匯報宣傳。我們利用領導交辦事項審計情況反饋或重大審計事項審計情況匯報等機會,見縫插針匯報任期審計發現問題、案件線索,或遇到困難,以引起領導重視。轉載請務必注明來自范文中心:/如20*年對殘聯理事會董事長任期審計中,一個小小的名不見經傳的不顯眼的單位,內部管理混亂,父子兼任同一單位財務工作,涉嫌貪污公款的案例"借題發揮"作宣講,增強領導對任網期審計的感性認識,引起高度重視支持,促使有關部門提前介入、聯合辦案,迅速打開了審計局面。領導的支持與重視,為任期審計健康發展鋪奠路基,提供了堅強審計后盾。
2、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廣泛宣傳,爭取社會各界支持。一是借助輿論與媒介作用,通過《霞浦報》分期全文刊登《兩個暫行規定》,同時利用政府政務公開欄,分期分批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對象等內容進行公開,向社會廣泛宣傳。二是以縣委辦名義轉發霞浦縣組織、紀檢、監察、審計等五家關于做好科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審計通知,下發到全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副科級企業單位,使審計對象和部門單位進一步明確審計內容與要求。三是舉辦了科級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審計法規知識講座。四是利用召開領導干部審計進點述職報告會機會,向審計對象及班子成員,財務等機關人員,專題宣講開展任期責任審計的目的意義,任期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聯系與區別、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審計要求、法律責任等,進一步加深被審單位對有關任期審計工作了解,提高了認識,在縣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我局的大力宣傳下,我縣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特別是得到廣大審計對象的支持和配合,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贏得了良好的審計環境。
二、整合審計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嶄新的工作,具有政策性、要求高、任務集中、時間緊、任期跨度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聯度高等特點,針對審計資源相對不足難以應對的矛盾,要采取二結合一統一措施,調動一切力量,整合各種審計資源,形成合力,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準確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事項,為領導決策服務。
1、手工操作與計算機輔助審計相結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緩解審計時間壓力。充分利用計算機資源為審計工作提供輔助支持。一是建立科局級領導干部審計臺帳。按照財政預算級次進行分類,將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任期情況相關信息、審計信息等資料輸入電腦建立領導干部任期檔案,做到應審單位、對象情況明,已實施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情況清晰,為審計人員做好審前準備工作打下基礎,從而減少查閱資料時間。二是利用計算機當秘書,審計組審計工作底稿直接一次輸入計算機存入檔案,多次利用,直接生成審計報告,達到審計資料美觀整潔,減少人工操作書寫耗時勞作,節省無效勞動,提高單位時間利用率,進而增大了審計組審計空間。
2、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相結合。緩解任期審計工作量,進而保證適時完成任務。領導干部任期一般三至五年,長的達十幾年。為了緩解時間跨度長、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緊的矛盾,要把經濟責任審計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等常規審計相結合。一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審計成果,直接從電腦審計文件庫中調出已發出的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摘錄所需材料,生成工作底稿,減少了所需審計的年份,從而節約了有限的人力資源和審計時間資源,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年度常規審計計劃實施期中審計,減少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效。在每年自定的審計項目計劃任務時,將所轄審計對象情況按年齡、崗位、任職情況等干部靜態管理信息劃分成:即將退職、同一崗位任期較長、政績突出三種類型,實行動態管理審計,在年度審計計劃中有目的預先安排常規審計項目,優先組織實施,一旦接受組織部門的任期經濟審計委托通知,即可在短期內迅速完成任務。如20*年鄉鎮換屆,在組織部門一次就成批量委托的26名鄉鎮書記、鄉鎮長、縣直機關科局長的審計任務中,有14人次已在我們預先實施的年度常規計劃中,從而為我們實施任期審計贏得寶貴時間,取得主動權,緩解一次集中委托所帶來工作量大、人力少、時間緊的矛盾,保證了任期審計工作忙而不亂,有序開展,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得到組織部門高度贊揚。
3、統一調配審計力量。由于人事工作的保密性和敏感性,組織部門委托的任期審計項目往往集中成批量,時間緊、工作量大,審計機關力量明顯不足,反差大。為化解審計力量不足矛盾,審計機關應實行全局一盤棋,統一計劃,統一部署,統一調配,形成整體合力。一是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深入一線協調各方關系,為審計人員排憂解難,保證審計人員有足夠寬裕審計時間。同時即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重大項目親自參與審計。二是突破行業與股室職能分工,統一調配審計干部,能夠上一線干部都要到一線,確保一線審計力量,三是合理安排審計任務。即一是根據委托的項目重要性原則,優先安排審計骨干,組成審計組,確保委托預期目的的實現;二是統籌兼顧原則,即對一般性委托項目,根據各審計對象任職時間長短,已審計情況和審計資金量情況、項目難易程度,統籌兼顧合理搭配安排審計任務,確保各審計組工作量相對平衡和工作進度平衡。實現在預期的時限內共同完成審計任務。
三、嚴格把關,防患審計風險
任期審計作為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的一項重要舉措,較常規審計而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更具挑戰性和風險性,為防患審計風險,審計機關應組織全體審計干部認真學習貫徹"兩辦"的"兩個暫行規定"以及審計署頒布的"實施細則",認真執行審計準則,嚴格審計執法,從審計源頭上控制風險,針對關鍵或薄弱環節,著重把好"四關"。
1、把好審計程序關,堵住簡化程序造成的違法運作。嚴格執行審計程序是控制審計執法風險中心環節。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由于時間緊工作量大,最容易被審計組所忽視,采取簡單做法替代。如:審計通知書,邊制發邊進點審計,沒有達到規定時限介入審計;征求審計結果報告意見通知,按工作需要要求對方回函,而不是按審計程序規定時限等,造成違規操作。嚴把審計程序關口,加強薄弱環節和重點環節督查,要求每個審計組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審計。遇有特殊情況,在符合程序規定前提下與被審計對象和部門單位具體協商取得被審對象支持配合,贏得審計時空。
2、把好制定審計方案和實施審計關。審計方案是落實和實現審計目標的集中體現,直接影響到審計效率和審計成果。是審計人員組織實施審計"綱",把好審計方案制定關和實施審計關,是規避審計質量風險核心環節。按照"審計準則"要求,實施分級管理,即分管領導、審計組長、審計員三級質量負責制,嚴格把關,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是否進行必要的審前調查,看制定的審計方案內容是否符合"準則"要求;二查方案審計重點是否突出,看審計時間與人員分工是否符合局總體安排或審計目標要求;三查是否依照審計方案或依法調整的方案組織實施,看是否依法收集和編制審計取證記錄;四查審計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審計準則要求,看審計目標是否全面實現。
3、把好經濟責任認定和綜合評價關。經濟責任界定和評價是領導任期經濟責任的核心內容,是縣委組織部門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最關注、最敏感的事項,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之一。把好經濟責任界定轉載請務必注明來自范文中心:/和綜合評價關是控制審計評價風險重要環節,為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提供客觀公正的信息服務。審計機關應堅持合法性、全面性、客觀性和歷史性原則。謹慎恰當評價,防范風險,才能取得組織部門和被審計領導干部認同。
(1)堅持合法性與客觀性相結合的原則,準確把握尺度實事求是,公正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以事實為基礎、法規為準繩,即嚴格依據"審辦發*號"文的相關條款規定對審計查出違規違紀或損失浪費問題無特殊情況都應作出主管責任或直接責任界定;客觀性即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量化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如會計人員素質低、技術差錯或人為因素,前者則披露不界定責任;同時考慮背景分清是否屬于改革發展中的問題、法律法規滯后性問題,作出客觀、實事求是恰當界定。如接待費,依據財政部文件規定標準為單位公務費支出2%,對保工資保運轉的科級單位,每年可支配的接待費總額微不足道,實際支出雖然突破法規規定,只要審計組在審計過程未發現有虛假支出,其審計風險率較低的情況下,不予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充分體現客觀性原則,做到寬嚴相濟。
(2)以合法、全面、客觀、歷史為原則,做好任期經濟責任綜合評價,把握三條原則:一是緊密圍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載體列示的經濟運行指標,審什么、評什么,特別注意有的指標雖然是經濟指標,但依靠審計手段無法核實或由于有效審計時間限制,沒有核實的經濟指標不予評價,如工農業總產值、人均國民收入、農民人均收入等,不能照搬述職報告或被審單位工作總結,否則,就會引發審計評價質量風險。二是把握合法性原則,認真考核領導干部任期內取得的各項經濟指標,是否依法取得,有無寅吃卯糧,以犧牲環境、土地資源為代價等,如財政收入、基礎設施建設、工業發展規模產生的經濟效益等,要以合法性為前提,認真把關謹慎評價。三是把握全面,客觀、歷史原則。在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評價中不但要從定量上考慮--即"操作規程"例舉的違紀違規資金比率,還要從歷史角度、客觀的原則,在違紀違規的構成上作定性考量,這對保工資保運轉"吃飯財政"縣、鄉一級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尤其重要,為了"吃飯",歷任以來靠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維持過日子,在違紀資金總額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已作了責任認定,收支合法性評價應從定性上對所挪用擠占專項資金性質作進一步考量,看是屬于救災憮恤、防洪抗旱、疫病防治等關系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應急救助資金還是鄉村統籌資金等一般性專項資金,若屬一般專項資金,則按所占比例在考察中適度予以放寬或剔除,客觀、歷史地作出評價。
4、把好廉政關,俗話說"病從口入,病從手觸"。審計干部在執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中若不廉潔從審,一方面直接影響審計結果報告客觀公正性,增大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影響社會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果正確判斷力,產生異議,損害審計機關形象。宜采取三條措施嚴格把關,嚴肅監督。一是嚴格執行審前公示制度和審計干部廉政征詢反饋制度。首先審計組送達審計通知書時,隨帶以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名義制作的"審前公示"在被審計單位所在地的明顯位置張貼,公開審計人員名單、審計人員應遵守的7項廉政紀律,紀檢、監察、審計三部門接受社會舉報的電話號碼,公開接受社會對審計組廉政情況的監督,其次是向被審計單位發放"審計人員廉政征徇表"。審計實施結束后由被審單位對審計人員遵守紀律情況出具意見直接寄達審計局紀檢組。二是利用由聯席會議主持召開的有被審單位班子成員、中層領導干部、財會人員參加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干部述職報告會機會,局分管領導再次重申審計組在審計過程在要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并要求被審計對象(單位和領導者)支持關心理解審計組廉政工作,并真誠歡迎參會人員共同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人員也對審計組和被審單位廉政工作提出希望,為審計組營造廉政從審的氛圍。三是廉政監督關口前移。首先局班子成員不定期深入審計現場,一方面了解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和協調審計工作,另一方面走訪審計對象征詢審計組廉政工作情況,進行事中監督;其次執行審計廉政工作回訪制度,由局紀檢組在審計任務結束后定期進行審計回訪,一方面監督審計決定、意見的執行,另一方面再次征詢審計組廉政從審情況,強化了審計組廉政監督。
四、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整體作用是搞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保證。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僅靠審計自身力量是難以勝任的,在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要注意發揮組織、紀檢、監察、人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整體作用,變審計一家獨輪轉動為多輪共同驅動。一是共同組織主持召開被審計對象個人述職報告會,聽取領導干部任期履職情況報告,會議期間,各部門從自身職責角度強調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工作必要性或目的意義,對審計組審計工作和被審計部門單位及領導者如何支持審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方面為審計組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氛圍,變單一審計部門具體承擔的審計行為為聯席會議成員集體行動,增強了感召力。另一方面共同聽取述職報告增強述職報告的公開性,克服了領導者個人獨自向審計組提交報告隱藏性可能產生不良缺陷,領導干部對自己的政績雖然會點滴不漏全盤說出,但在有眾多人員,眾多不同部門領導參加會議上是會有所收斂,不敢毫不遮掩夸大其詞,擴展了所在單位干部職工參與監督的渠道。述職報告會同時增大了述職內容的可信度,為審計組鋪奠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考核目標與方向,提高審計效率。二是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組織、紀檢、監察、人事部門要按照聯席會議組織辦法確定的職責,各司其職,組織部門負責年度審計計劃建議名單,提供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出據正式立項審計通知書,紀檢部門負責牽頭,協調各方并及時查處審計過程中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審計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審計項目,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提交審計結果報告,開展審計工作中,成員單位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協作,共同搞好這項工作,審前階段,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監督部門及時向審計組通報溝通各自掌握干部管理和監督中收集的信息,以便為審計組實施審計參考或核實取證,審計過程中發現違紀線索或遇到阻力,紀檢、組織部門及時介入。如20*年在殘疾人聯合會任期審計中,發現涉嫌貪污的違法案源,紀檢、檢察事中介入與審計密切協作,審計組負責帳內審計查證,深化和擴大線索,檢察、紀檢負責外調核實取證,通過內查外調案件迅速明朗,檢察機關快速,既保存了國有資產,又懲處了犯罪分子,引起社會極大反響,起到了警示作用。
五、強化隊伍建設是搞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
作為新時期黨和政府使用管理和監督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標志這項工作含金量高、任務重、審計工作艱巨性和復雜性,要完成上級黨委政府重托,沒有一支政治、業務素質雙過硬的審計隊伍,是難以勝任的。要從三個方面下功夫。
1、抓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業務培訓,提高審計干部實戰水平。一是以會代訓。審計機關應立足縣情,以各種學習會形式,集中時間對干部進行業務理論培訓,可由辦公室組織干部集體集中學習"兩辦"通知精神,領讀相關文件;也可以舉辦專題知識講座,由分管領導或業務主干分若干專題負責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知識、審計業務講座;還可以組織各種學習經驗交流會,讓全體干部參于討論交流,互學互幫達到共同提高、形成共識、充實干部任期審計的理論與政策法規水平,增強對任期審計的理論認識。二是以審代訓,鍛煉審計骨干,由分管領導牽頭組織各業務股長,組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組開展試審,探索審計方法、重點內容以及審計評價等關鍵審計實務,總結初步經驗,以點帶面推而廣之,先從干中學,再從學中干,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提高,以最小投入獲得實戰水平不斷提高。三是組織經驗交流,豐富干部審計知識。采取局內股室、內部觀模和走出去學習取經辦法,集它人之長克已之短,增長了審計干部才干,增強了業務素質。
一、區審計局概況
(一)區審計局主要職責職能、組織架構、人員及資產等基本情況
區審計局主要職能是:
(1)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交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經濟開發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區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區審計局審計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國有資源利用保護等與國家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組織和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職能轉變。轉入職能:包括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的國有企業監事會相關職責劃入區審計局。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
區審計局設以下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法規股、農業與資源資產環境審計股、電子數據審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經貿審計股、固定資產與外資運用審計股。
人員情況:
行政編制10名,實有8人;參公事業編制4名,實有2人;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4名,實有14人。
資產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區審計局資產總計482.83萬元,流動資產合計430.43萬元,固定資產凈值52.39萬元;負債和凈資產合計482.83萬元,負債合計0.15萬元,凈資產合計482.67萬元。
(二)2020年度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2020年度,區審計局嚴格按照區政府下達的當年計劃和目標為中心,在降低成本,減少費用等方面專題開會做出了詳細規劃,同時考慮行政事業單位宏觀政策,建立預算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部門預算。
(1)管理情況根據區財政局最終批復預算數,進行政府網站公開,嚴格把控各項經費開支范圍,項目支出必須以預算批復額度為基準,保證項目資金按計劃,按項目工程進度撥付,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或轉移專項資金,5000元以上非常規性支出必須黨組會研究后審批。
(2)預算申報階段進行了績效目標填報,目標內容符合《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通知(財績[2021]57號)文件要求,績效目標和單位執能及項目相符合,目標值出處合理。績效目標結構完整,內容合理。
(3)區審計局2020年度產出指標包含了數量指標、質量指標和實效指標;效益指標根據實施內容和立項目標,制定了相應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績效目標清晰可衡量與預算資金存在較強的邏輯匹配關系。
(三)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情況
本部門認真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根據歸集的相關資料數據,按評價方案內容和指標公式,對支出管理情況,從資金的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四個方面進行評價,開展自評打分。對績效自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以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關鍵點和突破口,解決好預算績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預算管理資金使用效益和執行效力,確保本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預算及執行情況
2020年區審計局年初預算基本支出632.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決算基本支出851.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基本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資審計專項業務費360萬元在年初預算時納入區級專項經費支出,決算時納入部門項目經費支出;二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增多,向社會中介機構支付業務費也相應增多。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實現情況
(一)履職完成情況
2020年累計組織實施財政類審計項目30個,出具審計報告110份,查出主要問題金額59145萬元,其中違規金額3911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55234萬元,上繳財政78萬元,審計提出意見324條;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
(二)履職效果
1、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加強預算資金管理使用。今年,組織實施了區本級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延伸審計了區農業農村局、區房產管理中心、區集中示范園區管委會3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度區財政收入穩中求進,財政改革有力推進,財政管理不斷提升,財政運行平穩有序,基本完成了區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任務,但也有部分領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執行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影響了財政資金的規范高效使用,從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審計意見,并對后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得到了區人大和區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受區委審計委員會和區委組織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經濟責任審計12個,出具審計報告12份,經審計,共查出主要問題金額6316萬元,其中違規金額1984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4332萬元。通過審計,幫助被審單位進一步規范財務運行、完善內部管理,促使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法紀意識,較好的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懲治和防范作用。
3、落實政府投資審計改革,推進投資審計平穩轉型。今年以來,投資審計中心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投資審計管理改革,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二是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三是對區婦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樓工程(續審)、南山職業學校擴建工程、區和順路道路工程、區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陽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區、淠綠新村小區、解放北路小區3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等區重點工程實施了全過程跟蹤審計,有效控制了工程造價。四是完成投資審計工作轉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審計工作,改“直接審”為“復審”,回歸審計監督本位。
4、開展全區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強化對基層組織的監督。為進一步加強社區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在2018、2019年度開展的全區五個街道社區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派出審計組歷時三個月對全區5個街道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向各社區下達了審計報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5、開展村級財務審計,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為進一步鞏固2015年以來村級財務審計的成果,切實保障集體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抽調人員對全區18個鄉鎮(街)所管轄的48個村2018-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從財務管理、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5個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個問題,查出主要問題金額1268.25萬元,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供了依據。
6、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強化對政策落實的監督。今年以來,先后開展了穩增長等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區應對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災后水利薄弱環節治理建設項目專項審計、2019年度基礎教育工程建設項目審計調查、區醫共體運營情況專項審計調查、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專項審計調查等項目,通過對經濟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開展針對性的審計調查,綜合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到位,為黨委、政府的科學決策和政策法規的完善提供了依據。
7、扎實完成黨委、政府交辦任務。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個貧困村扶貧資金投入超千萬資產效益情況審計調查、區補充醫療保障“2579”暨補充醫療再救助項目收支情況審計調查、市香料廠2001年以來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鄉鎮6個改制水廠價格認定、事改企12個單位資產負債審計、村集體收入50萬元以上(41個村)專項調查、鄉鎮出讓土地前期費用審核等黨委、政府交辦的事項,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需要支付中介機構和外聘工程師較大金額的勞務費用,使預算資金總體偏緊。
2、年初預算準確度不高,與實際執行數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