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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資產知識結構圖
二、重要考試點
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棄置費的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固定資產的期末計量、固定資產處置的賬務處理。考生應注意本章變動內容如下:
(一)預計凈殘值的計算方法
預計凈殘值是指從某項資產的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在確定預計凈殘值時,其金額應為其折現值。即預計凈殘值通常應等于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二)特殊行業棄置費的會計處理
固定資產預計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計提折舊,計入的金額是棄置費用的折現值。
(三)已經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轉回
三、重點、難點講解及分析
(一)固定資產的概念及判定條件
1.固定資產的概念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2.固定資產的判定條件
某一資產項目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能加以確認:
(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考生應注意:固定資產的判斷不再強調使用年限和單位價值的規定。
(二)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1.外購的固定資產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考生應注意: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應按照折現值加以計量。
【例1】20×7年3月2日,ABC股份有限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86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46200元,發生的運輸費為5000元,款項全部付清。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ABC股份有限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ABC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的設備成本=860000+146200+5000
=1011200(元)
借:固定資產1011200
貸:銀行存款1011200
【例2】20×7年2月3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26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4200元,支付的運輸費為25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安裝設備時,領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價值24200元,購進該批原材料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114元;支付安裝工人的工資為48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設備價款、增值稅、運輸費合計為306700元
借:在建工程306700
貸:銀行存款306700
(2)領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裝工人工資等費用合計為33114元
借:在建工程 33114
貸:原材料 24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114
應付職工薪酬 4800
(3)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為:306700+33114=339814(元)
借:固定資產339814
貸:在建工程339814
【例3】假定A公司2007年1月1日從C公司購入N型機器作為固定資產使用,該機器已收到。購貨合同約定,N型機器的總價款為1000萬元,分3年支付,2007年12月31日支付500萬元,2008年12月31日支付300萬元,2009年12月31日支付200萬元。假定A公司3年期銀行借款年利率為6%,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算總價款的現值=500×(1+6%)-1+300×(1+6%)-2+200×(1+6%)-3=471.70+267.00+167.92=906.62(萬元)
(2)確定總價款與現值的差額=1000-906.62=93.38(萬元)
(3)編制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906.62
未確認融資費用93.38
貸:長期應付款1000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應予以資本化的固定資產借款費用、交納的相關稅金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等。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
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4】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000元。20×7年6月5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以一臺設備進行投資。該臺設備的原價為560000元,已計提折舊166200元,雙方經協商確認的價值為423800元,占甲公司注冊資本的30%。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423800
貸:股本――乙公司3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23800
4.盤盈的固定資產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例5】2006年12月31日,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盤點,發現有一臺使用中的機器設備尚未入賬,該機器設備八成新,該型號機器設備存在活躍市場,市場價格為500000元。
本例中,由于盤盈的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因此,該公司盤盈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為:500000×80%=400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1)盤盈時
借:固定資產40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400000
(2)盤盈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400000
貸: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400000
5.棄置費用的處理
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時,估計未來處置時將要發生的棄置費用,應將該費用予以折現,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棄置費用的賬務處理為:
(1)取得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預計負債――棄置費(現值)
銀行存款
(2)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期間:
借:財務費用
貸:預計負債――棄置費
(3)處置固定資產發生棄置費:
借:預計負債――棄置費
貸:銀行存款等
【例6】某企業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將勘測的海上石油鉆井平臺投入使用,該海上石油鉆井平臺的投資額為200萬元,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棄置費為10萬元。銀行同期的貸款利率為3%。該企業賬務處理如下:
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200+10×(1+3%)-5=208.38(萬元)
借:固定資產208.38
貸:預計負債8.38
銀行存款200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
1.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范圍
固定資產除以下兩種情況外,均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
考生應注意: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相反,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應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3.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賬務處理
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相關的會計處理為:
借:制造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四)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
固定資產減值是指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其中,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等。
1.判斷固定資產減值的主要跡象
(1)固定資產市價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時間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并且預計在近期內不可能恢復。
(2)企業所處經營環境,如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或者產品營銷市場在當期發生或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并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
(3)同期市場利率等大幅度提高,進而很可能影響企業計算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折現率,并導致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4)固定資產陳舊過時或發生實體損壞。
(5)固定資產預計使用方式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如企業計劃終止或重組該資產所屬的經營業務、提前處置資產等情形,從而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
(6)其他有可能表明資產已發生減值的情況。
2.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固定資產發生減值,企業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考慮固定資產發生減值的跡象
(2)計算確定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
【例7】2007年12月31日,M出租汽車公司對購入的時間相同、型號相同、性能相似的出租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可能發生減值。該類出租車公允價值總額為1200000元;尚可使用5年,預計其在未來4年內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為400000元、360000元、320000元、250000元;第5年產生的現金流量以及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形成的現金流量合計為200000元;在考慮相關風險的基礎上,公司決定采用5%的折現率。假設2007年12月31日該出租車的賬面價值為1500000元,以前年度沒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有關計算過程見下表:
由上表可見,企業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現金流量的現值為1346271元,大于其公允價值1200000元,所以,其可收回金額為1346271元。
(3)比較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之間的差額
出租汽車公司出租汽車的賬面價值為1500000元,可收回金額為1346271元,其賬面價值大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為153729(1500000―1346271)元。
(4)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53729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53729
(五)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
1.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處置計量原則
(1)原賬面價值≤預計凈殘值(公允價值-處置費用),不作處理。
(2)原賬面價值>預計凈殘值,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從劃歸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計提折舊和減值測試。
【例8】企業擬出售一項固定資產,已簽訂出售協議,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50萬元,協議出售價格為60萬元,處置費用為5萬元,則該固定資產應確定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其預計凈殘值為55(60-5)萬元,大于其賬面價值50萬元,故不做處理;若其出售價格為45萬元,則其預計凈殘值為40(45-5)萬元,小于其賬面價值50萬元,則需要確認10萬元的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固定資產被替換部分的終止確認
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例9】企業的某項固定資產原價為100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0,在第5年年初企業對該項固定資產的某一主要部件進行更換,發生支出合計500萬元,符合本固定資產確認條件,被更換的部件原價為400萬元。則該項固定資產進行更換后的原價為:
3.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
注意: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賬戶進行核算。
【例10】甲公司有一臺設備,因使用期滿經批準報廢。該設備原價為186400元,累計已提折舊177080元,已計提減值準備2300元。在清理過程中,以銀行存款支付清理費用4000元,殘料變賣收入為5400元,支付的相關稅金為27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7020
累計折舊177080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300
貸:固定資產186400
(2)發生清理費用和相關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4270
貸:銀行存款4000
應交稅費270
(3)收到殘料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5400
貸:固定資產清理5400
(4)結轉固定資產凈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589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890
一、無形資產知識結構圖(見下頁)
二、重要考試點
本章主要涉及無形資產的判定、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的判定以及會計處理、無形資產攤銷以及減值的處理。
三、重點、難點講解及分析
(一)無形資產的判定條件
在判定無形資產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
2.無形資產的可辨認性
無形資產的可辨認性是指該資產可以單獨從企業中分離或劃分出來。
3.無形資產是非貨幣性資產
(二)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1.外購的無形資產
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
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在研發過程中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4.研究費用與開發費用的劃分
研究費用是指某一項研發項目在初期調研、論證過程中發生的相關支出,該部分支出在實際發生時應確認為當期費用。
開發支出是指某一項研發項目正式立項后,在開發階段發生的各種人力、物力的支出總和。該部分支出應確認為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
【例題1】某公司正在研究和開發一項新工藝,2006年8月至10月之間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調查、試驗等費用200萬元。在2006年10月末,該公司已經可以證實該項新工藝必然開發成功,并滿足無形資產的確認標準。2006年11月進入研發階段。在研發期間發生材料費80萬元,人工費100萬元。2007年1-6月又發生材料費用120萬元、開發人員的工資170萬元、支付場地設備等租金和注冊費等支出110萬元。2007年6月末該項新工藝完成,預計該項新工藝所含專有技術的可收回金額為600萬元。
要求:(1)判定研究階段和研發階段的具體時間;
(2)計算研究階段的支出;
(3)計算開發階段的支出;
(4)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解析】
(1)研究階段的時間是:2006年8月至10月;
研發階段的時間是:2006年11月至2007年6月
(2)研究階段的支出=200萬元
(3)開發階段的支出=80+100+400=580(萬元)
(4)2006年的會計分錄: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2000000
――資本化支出180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00
原材料 800000
應付職工薪酬1000000
2007年會計分錄: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4000000
貸:原材料 1200000
應付職工薪酬 1700000
銀行存款 1100000
借:無形資產 5800000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5800000
借:管理費用20000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2000000
(三)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
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是指無形資產入賬后,為確保該無形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預定的經濟利益而發生的支出。由于這些支出僅僅是為了確保已確認的無形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預定的經濟利益,因此應當在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主要涉及無形資產的攤銷以及減值準備的計量。
1.無形資產的攤銷
(1)無形資產攤銷應考慮的因素
無形資產攤銷范圍的確定
①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當在使用壽命內合理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②預計凈殘值的確認
除以下情況外,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為零。
第一,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其他企業購買該無形資產的價值。
第二,根據活躍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的價值。
③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確定
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當期開始攤銷,無形資產確認終止時停止攤銷(注意:與固定資產的折舊期限不同)
④無形資產攤銷方法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2)殘值
無形資產的殘值一般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愿意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該項無形資產或是存在活躍的市場,通過市場可以得到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的殘值信息。從目前情況看,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該市場還可能存在的情況下,無形資產可以存在殘值。
(3)無形資產攤銷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累計攤銷
2.無形資產的減值
(1)無形資產計提減值的范圍
所有的無形資產只要存在減值跡象,均應計提減值準備。
注意: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既確認其攤銷金額,也需要計提減值準備;使用壽命無法確定的無形資產,只計提減值,不確認其攤銷金額。
(2)無形資產減值的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注意: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一經確認,不允許轉回
(四)無形資產的處置
1.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應將所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將所擁有的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讓渡給他人,并收取租金,在滿足收入準則規定的確認標準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及成本。
3.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不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應將其轉銷。
處置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內容摘要 :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都是企業重要的非流動資產,2007年正式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上述兩類非流動資產從確認到計量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本文首先比較了新準則下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之間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繼而從兩類資產的特點入手,以經濟后果學說為理論依據,探討了對于二者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對企業財務狀況及企業價值的影響。
關鍵詞: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會計處理差異 經濟后果
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會計處理差異
(一)確認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一是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這個規定取消了以前準則對單位固定資產的金額限定,從而使固定資產涵蓋的范圍更廣。《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如下特征:一是不具有實物形態;二是具有可辨認性;三是屬于非貨幣性資產。
據此可以看出,無形資產可辨認性的確認要求大大限制了無形資產的認定范圍。管理者卓越的管理能力、企業文化、自創的商譽、報刊刊頭、市場份額等不可辨認的資源無法被確認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可見,由于無形資產計量特點的原因,對于無形資產確認的條件要更高一些。
(二)初始計量的差異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固定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在具體運用時,無論是外購、自行建造還是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基本上都能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投資價值。
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分為兩類:對于外部取得的無形資產,以取得無形資產并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而對于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是否資本化則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對于研究階段所發生的支出,新準則規定全部費用化記入當期損益;對于開發階段支出,只有滿足五個條件才能將其支出資本化,否則仍是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的這一規定體現了對無形資產確認的謹慎性。但是,新準則下對內部研發費用的會計處理將會造成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越多,而利潤越低、賬面資產越少的局面,這極有可能會損害企業進行研究開發和創新的積極性。另外,準則還為某些企業利用開發支出資本化會計政策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空間,可以將支出在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合理”地放置,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三)后續計量的差異
固定資產由于存在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價值不斷減少,最后只剩下凈殘值,是通過計提折舊來反映其價值的遞減。目前準則規定可采用的折舊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總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
無形資產的特征跟固定資產不完全相同,因此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可分為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后者不必進行攤銷,只需每年進行減值測試,而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選用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相匹配的攤銷方法,無法確定的則采用直線法。
對于無形資產的處理,較為合理地考慮了無形資產區別于固定資產等其它非流動資產的特點。由于無形資產的價值往往會隨時間而上升,并不存在固定資產一樣的有形和無形損耗,因此,只有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對不同的無形資產做不同的處理,才能更好地反映企業所擁有和控制的資源。
(四)披露的差異
固定資產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包括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分類、計量基礎、折舊方法等在內的六大方面。總的來說,固定資產信息的披露較充分,基本上能滿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固定資產信息的需求。
無形資產的披露與固定資產基本相同,但由于后續計量中攤銷上的差異,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要披露其判斷標準以及判斷依據;對于用于擔保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當期攤銷額,計入當期損益和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研發支出金額等也需要披露。
無形資產較之固定資產而言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未來既可能為企業帶來巨大收益,同時也可能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因此其披露更加謹慎。但是,這也使得由于對于無形資產披露的過于謹慎,會計信息使用者無法了解到企業更為真實的價值信息。
經濟后果學說下的差異探究
(一)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
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是指社會經濟主體通過利用會計信息在他們中間進行財富的非公平轉移而帶來的經濟后果。對于同一業務進行的不同會計處理將會影響不同主體的利益。會計準則的制定對于不同會計主體將產生不同的經濟后果,其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對財務報告等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影響。由于對不同業務的處理結果最終會表現在會計報表中,因此會計準則的制定對會計信息使用者具有最直接的作用,會影響他們的經濟決策。第二,由于會計信息是公共品,因此不僅法定會計信息使用者會獲取,其他利益相關者也會獲取這些信息,并據此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決策;但是,這一部分人受影響的程度遠遠低于第一部分中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第三,對財務報告公司本身的影響。不同準則下編制的財務報告會使企業展現出不同的財務狀況與價值,這關系著企業未來的發展。
(二)無形資產會計處理差異的經濟后果
新準則下無形資產會計處理的經濟后果主要表現在對于研發費用的會計處理中。對于內部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我國新會計準則采取的是有條件的資本化處理模式。有條件的資本化克服了將無形資產內部研發全部費用化所導致的核算過于簡單,無法確保研發活動與未來收益相聯系,以及由于在研發當期全部費用化所導致的當期利潤驟減,無法真實反映企業經營業績等問題。同時,有條件的資本化也比較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經營情況,同時它使企業每期的成本和收益更加符合配比原則。這些會計處理方式上的差異所導致會計信息的不同,對利益相關者是具有不同影響的:
首先,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而言,有條件的資本化由于更好地反映了企業的成本與收益的配比狀況,因而更加真實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使會計信息使用者能夠運用這一信息更好地判斷企業的價值,從而做出經濟決策。因此,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來說,新準則下的無形資產中研發支出的處理方式能夠更好的滿足他們的信息需求。
其次,對企業管理層而言,由于對其考核的指標一般以利潤為主,同時考慮企業的成長性等方面。部分資本化的方式較為平滑地反映了企業的支出,確認了企業的資產,避免了支出當期費用驟增引起利潤大幅變動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說,管理層更傾向于這一會計處理方式。
最后,對企業本身而言,企業在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時,該會計處理方式下的企業利潤呈現出平滑的趨勢,能夠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由于不會出現某一年過多支出導致利潤偏低的情況,所有者一般不會限制研發支出的投入,因此從長遠看該會計處理方式下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三)固定資產會計處理差異的經濟后果
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中提到了棄置成本的內容,這將對鋼鐵、采掘等行業產生十分顯著的經濟后果。在可能的情況下,棄置成本將計入固定資產,這就增加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同時也增加了固定資產的每期折舊額,繼而會影響企業的利潤,從而與無形資產對不同經濟后果相關者的分析邏輯類似,也將產生不同的影響。
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而言,由于國家對于環保政策的調整,部分行業的企業將面臨未來的棄置費用,將其計入企業財務報告將有助于更好地反映企業未來的財務狀況。因此,本著據會計信息做出有利的經濟決策的目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將會從中受益。
對于管理層而言,棄置費用的考慮將攤薄企業利潤,而固定資產使用期較長,極有可能長于管理層任期,因此棄置費用的考慮使管理層面臨著更大的利潤壓力,其應該更傾向于棄置當期一次性支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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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無形資產 會計確認
一、無形資產的含義與特征
(一)無形資產的含義
我國無形資產準則中對無形資產的定義為“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主要強調了可辨認性,取消了原有準則中的商譽內容,將企業合并產生的商譽并入到《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規定只有在非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才能產生商譽,而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不能產生商譽,差額只能調整資本公積。
國際會計準則(IAS38)第38號將無形資產定義為“能確指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資產”,也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外,對商譽的會計處理由《第22號國際會計準則—企業合并》規范。IAS38認為,商譽本身是不可辨認的,因此不屬于無形資產的定義范圍。相應地自創商譽也不應確認為資產,因為它不是能夠可靠計量并由企業控制的可辨認資源。
《美國會計準則—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第142號(FASl42)將無形資產定義為“沒有實物形態的流動和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項資產”。無形資產也分為可確指的和不可確指的,可確指的無形資產能夠可靠地計量,與商譽分開確認,商譽是不確指的,并且對內部開發的計算機軟件做出了具體規定。可以看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主要是參考了國際會計準則的定義。各國對自創商譽都不予確認,這一問題是世界范圍內會計界的爭論焦點。無形資產的概念應與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加以區別,自創商譽不能被準確計量,它能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并不能否認它是無形資產。
我國無形資產準則中對無形資產的可辨認標準是: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是否可以轉移或分離。具體說來,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國際會計準則》的可辨認標準幾乎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是相同的,但《國際會計準則》規定了經濟壽命超過1年,并列舉了可辨認的無形資產是指專利、版權、品牌、客戶名單、商標以及其他能夠與相關的實物資產分別轉移的權利。美國無形資產準則中對可辨認的規定同我國準則的規定一致。
(二)無形資產的特征
1.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并能為其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無形資產作為一項資產,具有一般資產的本質特征,即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并能為其帶來未來經濟利益。通常情況下,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無形資產應當擁有其所有權并且能夠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但在某些情況下并不需要企業擁有其所有權,如果企業有權獲得某項無形資產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并能約束其他方獲得這些經濟利益,則表明企業控制了該無形資產。例如,對于會產生經濟利益的技術知識,若其受版權、貿易協議約束(如果允許)等法定權利的保護,那么說明該企業控制了相關利益。客戶關系、人力資源等,由于企業無法控制其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不應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
2.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無形資產通常表現為某種權利、某項技術或是某種獲取超額利潤的綜合能力,它們不具有實物形態,比如,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需要指出的是,某些無形資產的存在有賴于實物載體,比如,計算機軟件需要存儲在介質中,但這并不改變無形資產本身不具有實物形態的特性。在確定一項包含無形和有形要素的資產是屬于固定資產,還是屬于無形資產時,需要通過判斷來加以確定,通常以哪個要素更重要作為判斷的依據。例如,計算機控制的機械工具沒有特定計算機軟件就不能運行時,則說明該軟件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該軟件應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如果計算機軟件不是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則該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處理。
3.無形資產具有可辨認性。要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該資產必須是能夠區別于其他資產可單獨辨認的,如企業特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具有可辨認性:一是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交換。二是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如一方通過與另一方簽訂特許權合同而獲得的特許使用權,通過法律程序申請獲得的商標權、專利權等。商譽通常是與企業整體價值聯系在一起的,其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相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屬于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無形資產在持有過程中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情況不確定,不屬于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
二、無形資產確認的相關條件
我國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如下:“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會計確認條件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二是與該資產相關的預計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三是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我國在無形資產的確認問題上仍堅持采用貨幣計量原則。第(2)點要求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預計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說明無形資產確認上保持了以往的謹慎性原則,只有在未來很可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才能在會計上予以確認。因此,對于企業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在會計理論界與實務界都有很大的爭論,將它資本化還是費用化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現行會計準則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在謹慎性和真實性原則的指導下選擇了較為折中的處理方式,將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費用,分為研究階段的費用和開發階段的費用兩部分:對于不能確定能否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的研究性費用支出費用化,將預期能夠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可能性較高的開發階段的支出費用資本化,確認為無形資產。
三、現階段我國企業無形資產確認存在的問題
(一)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過于狹窄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企業無形資產的范圍比較狹窄,加上企業自身對企業無形資產不夠重視,導致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核算項目過少,對企業無形資產的擁有情況揭示不足,不利于企業無形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國會計核算范圍內的無形資產有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特許權、商標、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和商譽,而且,企業會計準則只承認因產權變動的而產生的商譽,對企業自創商譽不予確認。通過分析發現我國企業無形資產存在以下特點:一是我國企業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平均為10%,相對于國外企業的40%而言明顯偏低;二是我國企業的無形資產構成比例不合理,無形資產中的土地使用權所占的比重偏大,在多數企業中土地占無形資產的比例接近50%。在一些機械制造企業,無形資產僅僅包括企業的土地使用權,這表明企業存在兩種問題:一是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投入不足,對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缺少足夠的投入;二是企業對自身無形資產核算體系不健全,對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在我國上市公司報表中未能完全反映。
(二)無形資產確認的成本失真
無形資產的確認也可以劃分為初始確認與再確認,這是無形資產進行初始計量與后續計量的必然過程。無形資產的初始確認是指當一項交易或業務發生時應當判斷該項業務是否應當進入企業的會計系統,并判斷是否構成無形資產以及該無形資產的種類;再確認是指無形資產在確認入賬之后,發生影響其價值的變動時進行的會計處理活動。當期,無形資產初始確認按照歷史成本作為基礎,而將歷史成本與攤余價值的作為進行再確認的基礎。由于科學技術的不斷創新,企業無形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不斷進行維護、創新和開發等,才能保證合理確定無形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價值,因此,傳統的無形資產確認標準將會大大降低無形資產的相關性,對無形資產的可靠性與正確性也產生了不利影響。當期的無形資產確認標準一方面限制了無形資產的確認范圍,使得無形資產的項目種類和數量明顯偏少,另一方面對無形資產確認與計量的可靠性、相關性、及時性等會計信息質量也帶來了不利影響。
四、改進企業無形資產會計確認的建議
(一)重新定義無形資產的概念
《國際會計準則38號—無形資產》規定“無形資產,指為用于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資產。”從國際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來看,無形資產必須是可以辨認的,以便與企業的商譽進行區分。客戶組合、市場份額、客戶關系、客戶信賴等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因素,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保護,企業無法對客戶、市場進行控制,因此對于因此帶來的經濟利益也就缺乏控制能力,所以,這項項目不符合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另外,企業內部產生的商標、刊頭、客戶名單和本質上類似于以上項目的項目也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按照我國企業無形資產會計準則的規定,自創商譽不應當納入企業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但總體來看,我國企業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以及無形資產的價值相對于國外同行業企業偏低,這與我國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偏低有著密切聯系。
是否屬于無形資產是無形資產確認的問題,而無形資產的價值是多少是無形資產計量的問題,因此,對于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即“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需要作出調整,因為一項資產是否可以辨認更多的涉及到的是無形資產能否可靠的計量,而不應該成為判斷一項資產是否屬于無形資產的依據。其次,從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目的和實際效果來看,企業無形資產能夠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從而使企業獲取超過社會一般盈利水平的經濟利益,如果企業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資金只能獲得社會平均利潤,企業顯然不會有動力去研究和開發新技術、新專利,因此,企業無形資產應該強調其“預期能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
(二)擴大無形資產的確認范圍
現行會計準則下,無形資產的確認基礎是權責發生制,要求各項會計處理獲得都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必須取得完整的會計憑證,因此,使得無形資產的確認范圍局限于專利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標權、著作權。對于企業外購、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因為可以獲得相關的會計原始憑證,可以辨認并確定其成本,因此能夠予以計量,而許多其他形式獲取的符合無形資產特征但沒有相應的交易活動和原始憑證,導致無法確認該項無形資產。以企業的人力資本為例,在雇傭合同期內,企業的人力資本符合無形資產的特征,應當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確認,因為沒有直接的業務活動與之相關,導致在會計上沒有專門對人力資本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在企業的人力資本等無形資產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卻是公認的、不可或缺的,因此,必須重新審視無形資產的傳統確認方法,擴大無形資產的范圍,使企業的無形資產能夠得到充分全面的反映。無形資產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體現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力的無形資產,即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反映企業與市場相互關系并且能夠給企業帶來潛在利益的各種要素的總和,例如公司名稱、企業品牌、服務品牌、顧客、長期客戶、業務伙伴、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等。
2.體現企業創新能力的無形資產,例如企業所擁有的各項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等。
3.體現企業內在發展潛力的無形資產,如企業經營方法、企業文化和管理信息體系、網絡工作系統等。
4.體現人力資源的無形資產,如整個員工教育狀況、知識能力、工作技巧、創新能力、合作能力等。
(三)采用多種價值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無形資產的確認
鑒于無形資產獲取形式的多樣性以及獲得未來經濟利益的多樣性,在無形資產的初始確認與后續確認過程中,企業要貫徹實事求是,靈活應用的原則,采用多種價值形式相結合的方法確認無形資產。在無形資產的初次確認時,如果有歷史成本可以參照,就按照歷史成本作為入賬基礎;在沒有歷史成本的情況下,可以按照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價值作為確認依據,由于評估價值相對而言更為準確,是對無形資產真實價值的量化反映,因此有利于企業解決企業自創無形資產的確認問題,保證企業無形資產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高企業資產總體規模報告的正確性。在后續確認時,將評估價值作為確認依據比用攤銷后的凈值更為客觀、準確,也適應了無形資產不確定性的特點。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
【關鍵詞】 行業會計制度; 舊準則; 新準則; 研發; 攤銷
2006年財政部新頒布的無形資產會計準則對企業無形資產的處理較以前有了很多變動,比舊準則更科學合理,考慮的更全面,并且與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有關規定更一致。這說明我國在會計處理上對無形資產越來越重視,也反映了無形資產在企業中的重要性已越來越明顯,對無形資產的處理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過去我國長期工業經濟時代的特點決定了企業中有形資產占很大比重,而無形資產在企業中占的比重不大,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所以在會計處理上比較簡化。但是現在,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知識產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在企業競爭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如紅塔山這一品牌就價值300多個億,尤其是現在出現了一些高新企業如聯想集團,其無形資產超過了總資產的60%,所以,各利益相關主體對無形資產也越來越關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無形資產核算體系勢在必行。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新準則對無形資產的處理規定得更科學合理,對過去的處理方式作出了很多變動。主要的幾點是: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越來越科學合理,并逐步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
1993年陸續頒布的行業會計制度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不具備實物形態,能夠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長期發揮作用的權利、技術等特殊資產”。這時期的行業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只是停留在對無形資產外部特征的描述上,沒有觸及定義應該揭示的本質屬性。
2001年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則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可見,《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更具有合理性。
2006年新準則關于無形資產的定義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與舊準則相比,新準則強調了無形資產的可辨認性,而把不可辨認的商譽等排除在外,這對無形資產的定義更科學,也與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及我國日益市場化的趨勢相吻合。
二、規定了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行業會計制度沒有明確地規定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而2001年《企業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則作了明確的規定。即無形資產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企業才能加以確認:一是該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因為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確認時應持謹慎態度,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存在的各種因素作出最穩健的估計。所以到2001年以后對無形資產的確認更符合謹慎性原則,在2006年新出臺的會計準則中仍然執行這一確認條件,并且在這一基礎上又增加了可辨認性的確認標準。
新準則不再明確無形資產的具體內容,雖然這意味著凡是符合無形資產概念和確認條件的都應是無形資產,改變了以前范圍過窄的弊端,但由于我國市場還不夠完善,企業意識不到位,以及原準則的影響等因素,許多企業對擁有的無形資產“視而不見”,即使有些企業意識到這些資源的價值,實際確認時卻又無法衡量其價值。所以,最好在明確規定無形資產確認標準的同時,列舉無形資產的具體類別和內容,以便于實務操作。
三、逐步完善了對自行開發并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核算
對自行開發并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應按開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支出數作為入賬價值。但是自創無形資產是否會成功,事前很難確定。因此,2001年《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只能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作為入賬價值。比較來說,這一規定更符合謹慎性原則。但是這樣的處理,顯然是不合情理的,因為如果要資本化的話,研發費用才應該是無形資產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而注冊費、律師費僅僅是一小部分。所以新準則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把企業內部用于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為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兩部分,并規定把研究階段的支出費用化,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階段的支出可以資本化,在同時滿足準則所列出的一系列條件時,確認為無形資產。這樣的規定有利于增強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激勵企業增加更多的研發投入,促進企業的技術創新,在會計政策層面對加大企業研發投入、增加自主知識產權給予鼓勵,減少因取得方式不同而使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產生差異,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
但在實際應用時,要把企業的研發活動截然區分為研究與開發兩個不同的階段恐怕是很難的,尤其是對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學技術的會計人員來說,要正確地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其難度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建議新準則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根據我國企業研究開發的能力及所處的程度以列舉的形式明確一部分研究和開發活動以方便會計工作者操作。
四、對無形資產的攤銷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行業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只是作了一般性的規定,即企業應將各種無形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而舊準則對無形資產攤銷規定得較為具體、詳細,即“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并對攤銷年限也作了詳細的規定,這在當時更具有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符合我國企業會計人員的閱讀習慣,便于掌握和應用,能夠起到指導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作用。
新準則在攤銷問題上又作了很大調整,對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先要進行判斷,使用年限有限的,應就其攤銷金額在使用壽命內系統攤銷,攤銷方法應反映與該項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采用直線法攤銷。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新準則允許企業選用不同的攤銷方法,并將方法選擇的依據建立在與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上。而對于無法可靠確定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的,則仍采用直線法攤銷。多種攤銷方法的可選性,一方面反映了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和更全面性;另一方面也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新準則沒有具體規定有哪些攤銷方法,所以準則中應具體規定企業可選用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并說明各種方法的適用情形。同時,應加強無形資產攤銷的控制以增強不同經營時期的可比性。
五、對無形資產后續支出的處理作了明確的規定
行業會計制度對此未予明確,而舊準則則明確指出,無形資產在確認后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因為在無形資產入賬以后,可能要發生一些為確保該無形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預定的經濟利益的支出,如相關的宣傳活動支出。這些支出要在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新準則相比之下要復雜些,要求企業取得的已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在取得后發生的支出應當再次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按照研究與開發費用的處理方法進行確認。這樣規定充分體現了客觀真實性和統一性。但是再次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就過于復雜,增加了報告成本,可操作性差。可以按照該支出是否很可能使資產產生超過原來預定的績效水平的未來經濟利益和該支出是否能夠可靠計量和分攤至該資產來確認資本化的范圍,這樣既符合確認資產的一般條件,也便于操作。
六、無形資產在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披露
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的凈值,根據“無形資產”賬戶期末借方余額(即實際成本―攤銷價值)填列。
2001年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披露以下與無形資產有關的信息:各類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各類無形資產期初、期末的賬面余值、變動情況及其原因;當期確認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對于土地使用權,還應另外披露該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在這一準則中,對無形資產規定的披露內容不夠全面。
2006年的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類別在附注中披露與無形資產有關的信息:無形資產的期初和期末賬面余值、累計攤銷額及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的估計情況;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確定的判斷依據;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用于擔保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當期攤銷額等情況;記入當期損益和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支出金額。”相比之下,新準則在無形資產的披露方面更明確地規定應按照無形資產的類別在附注中披露有關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累計攤銷額、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攤銷方法等各項信息,以便更能反映企業無形資產的真實情況,更好地滿足會計報表使用者對無形資產信息的需求。
但是在新準則中只有可辨認的無形資產才能加以確認,許多與無形資產有關的信息,也是對決策者極為有用的信息卻被排除在了財務報告之外,因此,建議披露無形資產的信息時,應盡量實現它的完整性和相關性。
通過對上述無形資產在不同時期的比較,會發現新準則有了相當大的變化,更能體現無形資產的特點,滿足決策者的決策要求,進而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是適應當代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并且新準則不斷地向國際會計準則靠攏,這也預示了我國和國際接軌的趨勢,有利于企業境外融資和減少對外貿易損失。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的發展,變動了的現實情況還會對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提出新的要求,這就要求廣大的會計工作者努力完善會計處理方法,以滿足時代的要求,推動我國經濟的繁榮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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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含義;分類;現狀;措施
中圖分類號:G251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淺議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及管理
收錄日期:2013年12月11日
隨著21世紀世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高校圖書館之間的競爭已不再是有形資產的比拼,而是圖書館無形資產間的競爭,即:高素質的職工團隊、高瞻遠矚的管理班子、優秀的館文化建設、獨一無二的特藏文獻、核心的管理技術和創新的服務理念等的較量。競爭焦點把握如何,決定著一個高校圖書館核心競爭力水平,進而影響到整個學校的辦學水平和競爭力,關系到學校的長遠發展和生存大計。
一、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定義。無形資產在世界其他國家被定義為:專利權、版權、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譽、專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財產(第一種定義),或者被定義為:無形資產等同于智力資本,包括人力資本、結構資本、顧客資本(第二種定義);在我國較有影響并被經常引用的無形資產定義是蔣琰的無形資產定義:無形資產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無形資產是指現行會計體系內的無形資產,具有可辨認、可分離、可控制和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特征。廣義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使用價值確定,能為企業使用并帶來長期收益的一切經濟資源的集合,包括知識產權型資產、人力資產、市場關系型資產、結構型資產、聲譽型資產等。
(二)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是上述無形資產概念在具體實踐運用中產生的,隸屬于廣義無形資產。我們可把它定義為: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是高校圖書館一種特殊資本,是以智力形態存在的重要生產要素,它可為高校、圖書館、讀者、館員提供某種特權或優勢并為其創造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具有增值升值功能。圖書館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圖書館特許經營權、網絡使用權、知識產權、館譽、技術秘密、軟件開發水平、共建共享網絡資源、高素質人才、圖書館文化、館員與讀者良好的關系等。
(三)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類型
1、特許權利類無形資產。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高校圖書館特許權是指行政部門特別許可高校圖書館能夠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也包括高校圖書館與其他圖書館、供貨商簽訂合同得到的優惠權利。例如,高校圖書館由于具有公益性主體性質而享有合理使用版權的權利;高校圖書館享有收藏、服務文獻的優勢權利;高校圖書館享有公益性事業投資傾斜權;以及其他享有稅收減免項目的特權等。
2、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主要包括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和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又分為專利權與商標權)。這些知識產權是通過高校圖書館努力挖掘自身潛力、科學鉆研而得的,或是基于本高校現有條件和夙愿與網絡公司、軟件開發公司合作開發的智力成果。高校圖書館知識產權主要是版權,如應用軟件、多媒體、書目數據庫、音像制品等,其中以紙質載體存在的二、三次文獻等著作權最多。此外,高校圖書館知識產權還包括圖書館工作個人的私人版權。無論是圖書館集體,還是圖書館工作人員個人的版權愈多,檔次愈高,則愈表明該圖書館無形資產積累豐富,知識創新水平愈強,該高校圖書館愈有競爭力。
3、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是指高校圖書館工作中服務讀者的全體館員,這些館員通過他們所擁有的知識積淀、實踐經驗、專業技能、個人魅力、團隊意識等能為圖書館事業帶來恒久性效益,使高校圖書館增值升值。人是社會生產要素中最活躍的因素,高校圖書館人力資源毫不例外,具有活躍性和主動性等特征。高校圖書館按照協調統一、科學合理的方法對這些人力資源進行有效投入,形成特定技術結構和人力資源存量,即形成了該圖書館的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對這些具有不同學歷、不同專業、不同年齡、不同身體條件、不同特長的圖書館員,根據本高校圖書館的發展目標、方向,進行合理調配,并要求其定制能夠得以實現的個人工作奮斗目標,同時圖書館輔以各種保障措施,力促圖書館目標和個人奮斗目標同時實現。在公與私的目標實現的同時,也實現了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高校圖書館內外人際關系也是一種重要的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譬如與廣大師生建立的和諧讀者關系、與兄弟院校圖書館建立的友好館際關系、與信息資源供應商建立的誠信購銷關系等等。
4、綜合類無形資產。綜合類無形資產,我們也可稱它叫整體性無形資產,是指促使高校圖書館整體發揮作用的內在動力。這種無形資產不是與單個的館員素質有關,而是與該校圖書館管理水準和管理績效有關,與該校圖書館文化底蘊有關。包括館譽和圖書館組織文化。館譽是指各種提高圖書館聲譽的優勢或資源的總稱。包括:重要的地理位置、久遠的建館歷史、良好的館際關系、特有的館藏資源等。這些優勢或資源是本高校圖書館有別于其他高校圖書館的優勢所在,是一種圖書館特有的無形資產。圖書館組織文化是圖書館在長期的實踐中積淀、凝練與升華而逐漸形成的各種規范、價值與理念、習俗、禮儀、經驗,是圖書館價值、文明、保障措施的總和。
二、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現狀與辨析
(一)認知程度不夠。截至目前,有相當一部分高校領導不重視圖書館的發展,在圖書館人員安排上大多安排一些照顧對象,這些照顧對象大多數學歷低、事業心不強,加上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的特殊性,最終導致相當部分的圖書館員不知道什么叫無形資產,什么叫圖書館無形資產,什么是本館無形資產,甚至連某些圖書館領導者還不具備無形資產基本知識。對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認知程度的不夠或嚴重不足,從而出現無人管理或疏于管理等現狀,更有甚者認為管理高校無形資產是虛無縹緲的事,難以及時反映到個人業績上,而把圖書館的館舍、藏書、設備等硬件建設看得非常重。殊不知擁有再好的館舍、高端的設備、海量的藏書,如果沒有或者不去培育自己的無形資產并加以利用,就無法提升核心競爭力。只有培育、優化、利用、保護好圖書館的無形資產,促使無形資產高效運營,存量增加,積累深厚,方能提升本館競爭力。
(二)缺乏統一科學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是相對于有形固定資產而言的一種廣義的無形資產,具有看不見、摸不著等特性,依附于圖書館館舍、圖書、設備等整體有形資產上,這就決定了無形資產管理的特殊性、困難性。目前,有相當一部分高校圖書館沒有科學的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或管理規定,個別高校雖有但不系統或流于形式,因此出現高校無形資產管理失效、監督缺失、機制落后等現象。從而導致高校圖書館在無形資產的確認、培育、轉讓計價、法律保護、使用等環節均無相應的制度約束,進而容易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高校無形資產流失現象在近幾年來時有發生。雖然目前我國已經有了《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來保護知識產權,但是具體到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保護方面,仍是一片空白,沒有針對性的條文加以規定,保護無從談起,維權噤若寒蟬。
(三)缺失人本關懷導致無形資產流失。隨著市場經濟的日漸完善和世界交流的頻繁,社會生產中最活躍的生產者——人更加活躍,特別是那些高素質人才經常穿梭于各個經濟個體,各個經濟個體優厚的條件和待遇吸引著那些高素質人才。高校圖書館學術上具有高水平的人才也毫不例外地被吸引著,人才外流時有發生。原因主要在于當下某些學校領導不重視、無廣闊的科研環境等原因造成的,高學歷人才辭職出走或被挖走現象的同時,還帶走有關的科研成果、技術秘密、軟件程序等,造成高校圖書館人力資本的流失,從而使圖書館館譽和綜合實力水平急劇下降。因此,研究新形勢下如何提高人本關懷、如何留住人才,是加強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面臨的最新課題。
(四)重購置輕自建現象嚴重。從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取得方式來看,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包括“自建無形資產”和“外購無形資產”兩種類型。自建無形資產是指圖書館在實踐中依靠自己的力量形成和積累的無形資產,比如自己培養的專業技術人才、自主開發建設的特色文獻數據庫、館風、館文化等。外購無形資產是指從圖書館外部購入的無形資產,比如圖書館購買的軟件和數據庫等。是否能夠成熟利用圖書館自建的無形資產并把它開發成為具有交換價值的商品是檢驗一個圖書館是否成熟的標志。與價值相對固定的有形資產相比,許多無形資產如果被充分開發之后會使其價值增加、利益放大,同時更能提高圖書館的競爭力。自建無形資產的形成、積累需要調動、挖掘圖書館員的激情,發揮他們的智慧。同時,圖書館需要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來促進無形資產的開發和利用,這些也常常被圖書館管理層所忽視。
三、加強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無形資產意識。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具有整體性、隱蔽性等特點,不容易被學校領導重視其存在,更難以讓普通職工確信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與那些館舍、圖書、設備一同被確認為圖書館的資產。為此,高校圖書館應站在戰略高度上,提高思想認識。在平時館員的職業教育中要全面加強市場經濟培訓,樹立市場經濟觀念,掌握財務管理有關知識,融會貫通資產管理內涵。要使每位職工在頭腦中形成圖書館資產不僅包括有形的館舍、圖書、設備,還包括無形的知識產權、人力資源、館文化、館譽等。在提高無形資產思想認識的同時,要不斷增強無形資產保護意識,只有保護好、利用好該校圖書館無形資產,方能不斷提升圖書館核心競爭力。
(二)建章立制,架構科學完善的資產管理體系。制度是綱,綱舉目張。只有建立科學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無形資產管理體系,才能保障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的有序進行,才能將圖書館無形資產變成圖書館和學校實實在在的可計量的財產。因此,首先要制定和完善圖書館無形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和有關文件;其次是要在平時圖書館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中注重制度建設和組織建設相結合,努力做到工作有人干,制度有落實,資產有記錄,檔案有登記。特別是對那些科研成果的轉讓以及技術合作、科研成果、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等,要有詳細的檔案記載。通過建章立制,逐步架構科學完善的高校圖書館資產管理體系。
(三)營造人本關懷氛圍,激發館員的創新能動性。圖書館職工擁有的年齡結構、性別結構、知識結構、專業技術水平、創新精神、敬業精神均是高校圖書館無形資產。高校圖書館要不斷深入地營造人本關懷氛圍,樹立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大力開發人力資源,為其不斷搭建創新學術平臺,逐步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術自由的良性環境。只有通過種種人文關懷措施,才能不斷激發館員的創新能動性,從而為圖書館創造出更多、更大的價值,為學校贏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加強高校圖書館綜合性建設,提升核心競爭力。高校圖書館綜合性建設關系到該圖書館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包括館譽建設和圖書館組織文化建設。館譽建設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到圖書館參與競爭的籌碼,好的館譽建設能夠獲得社會上的廣泛支持,進而不但吸引高級人才的流入,而且激發圖書館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新性,給圖書館創造出無限的價值和財富;圖書館組織文化建設同樣影響著圖書館無形資產的創造,好的圖書館組織文化建設能夠增強圖書館職工隊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能夠充分展示一個圖書館的精神風貌,是創造該圖書館無形資產不竭源泉。所以,要注重和加強高校圖書館綜合性建設,努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從而引領圖書館事業朝氣蓬勃、欣欣向榮地向前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黃華.人力資源在圖書館無形資產開發中的作用[J].圖書館工作與研究,2009.5.
【關鍵詞】 資產; 無形資產; 智慧; 智慧資產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7-0009-08
在無形資產研討中,有學者提出,無形資產將為智慧資產所替代,因為智慧才能創造無形資產。在我國臺灣,把無形資產稱為智慧資產。此問題值得思考,有必要進一步探討。
一、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界定
(一)無形資產及其特征
1.無形資產的界定
無形資產的界定是確定無形資產的定義。什么是無形資產?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三條指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1 ]《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中指出:“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2 ]
依據《邏輯學》有關概念定義的理論,采用“屬加種差法”,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表述如下:無形資產是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而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這里,無形資產定義的“種差”即特點,是沒有實物形態,而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無形資產定義的“鄰近的屬”概念,是資產(上位概念),資產的外延(范圍)大于外延的無形資產(下位概念)。據此,無形資產的定義是符合《邏輯學》有關概念定義規則的。
2.無形資產的特征[ 3 ]
無形資產特征是抽象反映各種無形資產的共有屬性,即對共有屬性的抽象形成為特征,反映無形資產的根本特征稱為本質特征。財政部2006年10月30日《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其中《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提出:“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在本準則規范。”[ 4 ]確定無形資產的特征即揭示無形資產的內涵。“內涵”是指一個概念所反映事物的基本屬性的總和。把握無形資產的內涵,既要從無形資產的共同性來分析,又要從無形資產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來研究。
根據無形資產的性質,無形資產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無形性,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要依附一定載體的性質。無形資產的無形性是相對于有形資產的有形性而言的,它沒有物質實體,是無形的,看不見、摸不著,但它是主體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一種權利。這是無形資產最明顯的特征,使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觀,只能在觀念上反映。無形資產沒有實體,但要依托于一定的實體,如專利、專有技術,是通過專用機器、生產線和工藝設計、廠房等有形資產得以體現,并使其運營更有效益。
(2)資源性,無形資產具有發展經濟特別是發展知識經濟的一種生產資料來源的性質。知識經濟是以智力資源為基礎,而智力資源――人才和知識,是以無形資產的形態成為生產的第一要素,對自然資源進行配置,并開發富有的自然資源。無形資產作為一種資源,是不斷擴張的,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它在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作為必備的條件,與廠房、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相結合,以其使用,作用于自然資源,便會驅動經濟的發展和帶來收益。
(3)壟斷性,亦稱無形資產獨占性,為特定主體所占有。無形資產所有人依法享有所有權,排他專有,不容他人侵犯。壟斷性的存在在于無形資產形成的單一性,使之成為“獨家占有”。無形資產差異性大,千差萬別,使用價值多種多樣。一定主體擁有的無形資產,“獨家占有”受到法律、法規、制度的保護,禁止非所有權人無償取得;通過自身的保密、反對不正當競爭法和契約得到保護,維護應有的利益。
(4)高效性,無形資產具有潛在的在一定條件下能實現巨大效益的性質。無形資產以知識產權為主體內容,它的不斷創新性使其具有巨大的潛在效益。無形資產的運用不只在于企業取得一般水平的收益,或取得高于尋常收益,而在于為企業帶來未來超額收益,使潛在的巨大效益變成現實。無形資產功能上的高效性,需要不斷得到發展和提高,能在更大的范圍內和更高的層次上得到充分的運用,以取得更多、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長期性,無形資產所有人能在較長時期內使用的性質。長期性是由無形資產本身能長期使用并獲得預期收益的功能所決定的。它能為企業的經營活動持續地產生經濟效益,而且由一定的主體排他性加以控制。產權性無形資產,有法定的在一年或一個經營周期以上的較長的有效期。無形資產的長期性是相對的,對某種無形資產而言,有其確定的較長時期。就無形資產發展趨勢而言,無形資產的長期性是無限的,如商標和專利始終在不斷地增長。
(6)不確定性,無形資產確認與計量不容易做到全面、正確地確定的性質。無形資產的價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如無形資產的形成取得成本、使用期間、轉移和出讓、投資回收和預計未來收益等,除有法律規定以外,都難以準確地確定;存在不確定性,但是,不容易不等于不能,根據對無形資產的不同要求,采用相應的措施和方法,也能夠對無形資產進行相應的確認和計量,如對某項無形資產的未來前景進行估計或數量描述。
(二)智慧資產及其特征
1.智慧的真諦
智慧一詞人們并不陌生,如智慧網、智慧樹、智慧島、智慧手機、智慧軟件、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農業、智慧旅游、智慧人生、智慧故事等,時常見諸報端,但什么是智慧,卻要多思量。《現代漢語詞典》:“智慧是辨析判斷、發明創造的能力。”[ 5 ]智慧是在認識和實踐中實現的思維。……智慧是對事物認識、辨析、判斷處理和發明創造的能力,較智力的層次為高[ 6 ]。智慧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經器官(物質基礎)的一種高級的綜合能力,它包含知識、感知、記憶、理解、聯想、情感、邏輯、辨別、計算、分析、判斷、文化、中庸、包容、決定等多種能力。智慧讓人可以深刻地理解人、事、物、社會、宇宙、現狀、過去、將來,擁有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與智力不同,智慧表示智力器官的終極功能。智慧使我們作出導致成功的決策,有智慧的人稱為智者[ 7 ]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智慧是一種對事物的認識、辨析、判斷、發明、創造、處理和實踐的高級綜合能力。人的智慧也有程度的差異,取決于思維方式、思維深度和廣度、知識的專深與廣博、經驗積累的多少及把握時機和發展趨勢的準確程度等因素。人的智慧有層次的區別,可分為大智慧、優良智慧和基本智慧(一般智慧)。一般來說,人人都有智慧的潛質,關鍵在于智慧是否得到開發,并在哪些方面得到發揮。人的智慧是相對的,也是可以改變的,在一定條件下,智慧的層次會發生變化。智慧按其內容的作用不同,可以分為創新智慧、發現智慧、規范智慧和改革思維。
人的智慧具有以下特征:(1)智慧是神經系統具有的高級生理機能,能調節和控制、適應環境變化,主動地認識客觀世界,改造客觀世界。有智慧的人是聰明的人。(2)智慧是綜合能力,對事物能及時、靈活、正確地分析、理解、判斷、決策和解決的綜合能力。有智慧的人是有能力的人。(3)智慧是知識體系,專業知識深透,相關知識廣博,熟悉和應用各種知識。有智慧的人是有知識的人。(4)智慧是思維過程,運用多種思維,反復斟酌,審時度勢,深思熟慮,當機立斷。有智慧的人是有頭腦的人。
2.智慧資產的界定
智慧資產已成為企業發展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是企業競爭優勢的源泉,決定著企業的競爭能力。什么是智慧資產還有不同認識。例如:“智慧資產是人工成品具有的顯性知識和個人、社群擁有的隱性知識。”“智慧資產是企業員工個人知識,在研究、實驗、討論中累積,以及公司經驗的轉換并加以實體化的資產。”臺灣學者成樹芬在所著《企業智慧資產管理》[ 8 ]一書中提出: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總體資產可分為會計資產和智慧資產。會計資產是指在傳統會計審計制度下認可的資產,一般分為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兩種。智慧資產是指尚未被會計制度承認,但已具備市場價值,具有高知識含量工作經驗的人、環境、制度、技術與知識。智慧資產就其富含知識載體的不同,又分為三種,即人才資產、市場資產和結構資產。綜上所述可見,智慧資產是指具有知識含量并積累工作經驗的人,與環境、制度、技術、知識相結合,產出具備市場價值的、長期發揮作用的一定形態的資產。在這個定義中沒有提出“沒有實物形態”。
3.智慧資產的特征
根據智慧的性質,智慧資產具有以下特征:
(1)形成唯一性。智慧資產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生產實踐、科學實驗和社會實踐中,由主體運用智慧形成的資產,只有人的智慧才能形成資產。例如,長江、黃河的水是自然資源,不是智慧資產。
(2)主體依賴性。智慧資產是主體運用智慧形成的資產,與主體是不可分割的,如企業的專利權,是一定主體通過智慧的運作,取得科研成果后申請取得的,沒有主體智慧的運作是不可能獲得科研成果并獲得專利權的。
(3)形態多樣性。智慧資產表現的形態,有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或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精神產品能夠滿足人的情感、意志、心理、求知等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如知識、理論、思想、技術、信息、規則、制度、方法等方面的作品。
(4)成果高質性。智慧資產有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或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一般都是品質較高的產品、精品、優質產品和品牌產品。
(5)效益長期性。智慧資產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的高質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相伴的是智慧資產已成為高價值和高效益。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人力資源已上升為四大資源――人力、物力、財力和信息中的第一資源,是人類社會發展長河中最重要的推動力量。
二、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比較
智慧資產是否能取代無形資產,需要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在定義、內容和特征等方面進行客觀的比較。
(一)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定義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定義的比較如表1所示。
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定義:
相同點是:(1)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或一定主體擁有;(2)長期發揮作用;(3)帶來經濟利益,或具備市場價值等。
不同點是: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智慧資產是由智慧運作所形成的,具有實物形態和沒有實物形態兩種形態的資產。
比較說明:無形資產是以沒有實物形態的“無形”特征為其定名為無形資產,智慧資產是以其形成來源為“智慧”運作定名為智慧資產,并且包含具有實物形態和沒有實物形態(即無形態)兩種資產。這表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在其上位概念“資產”中,是按不同標志或從不同視角進行的分類。無形資產是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智慧資產是資產按其形成來源,分為智慧資產和非智慧資產,如存在這種分類,影響對資產的全面認識。
(二)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內容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內容的比較如表2所示。
表2中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是學者研究的觀點,不是主管部門確定的內容,其比較只反映學者在研究中的認識。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
相同點是:專利權(專利),非專利技術(技術應用程序,工藝流程),特許權(經營權),經營秘密(企業管理秘密――制度、規則、戰略、措施、經驗、體制、政策等,企業商務秘密――合同、銷售渠道),大數據(數據庫),品牌,佳譽(聲譽),人力資源(人力資產)等。
不同點是: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的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商譽4種,也沒有非會計核算類的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6種。
比較說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無形資產≠智慧資產,而是無形資產>智慧資產,即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類的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商譽4種及非會計核算類的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6種。無形資產的內容包括智慧資產的全部內容,顯示智慧資產的內容都是無形資產的內容,但不是完整的無形資產內容,即無形資產大于智慧資產。
(三)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特征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特征的比較如表3所示。
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特征:
相同點是:高效性或成果高質性,長期性或效益長期性等。
不同點是:無形資產沒有智慧資產的形成唯一性、主體依賴性、形態多樣性;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的無形性、資源性、壟斷性、不確定性等特點。
比較說明:(1)無形資產的形成,從原始形成分析,主要是主體的智慧運作的成果,人的創造和發明,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和著作權等,除此之外,還有法權的規定,如特許權、土地使用權和地理標志等;從企業一定時點擁有的無形資產分析,其來源可分為外購無形資產和自創無形資產。這表明無形資產和智慧資產的形成是多元的。(2)智慧資產的形態多樣性,沒有表明有“無形性”特征,是反映智慧資產形態的多樣性,既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也有非實物形態的資產。這說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所包含的內容應該是有區別的,但從表2看,智慧資產的內容都是無形資產的內容,并沒有出現具有實體的資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智慧資產的定義、內容和特征之間不完全一致。
三、無形資產≠智慧資產,勿需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
在無形資產研討會上,有學者提出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通過以上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內容和特征等方面進行比較說明,無形資產不等同智慧資產,勿需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這是因為:
(一)從形式邏輯分析,“智慧資產”的稱謂會使人產生誤解
概念的定義有多種,如語詞定義和實質定義。從形式邏輯分析,智慧資產概念的語詞形式是由智慧和資產兩個詞組成的詞組,對其語詞定義(解釋),智慧資產是主體應用智慧機能的作用所產出的資產。概念的實質定義有內涵和外延(適用范圍),對智慧資產的實質定義,如臺灣學者成樹芬所提出“智慧資產是指尚未被會計制度承認,但已具備市場價值,具有高知識含量工作經驗的人、環境、制度、技術與知識(的資產)”,實質上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由具有高知識含量人的智慧等形成的資產。簡言之,智慧資產是應用智慧產出的資產。從資產的范圍而言,是否只存在智慧資產,在沒有指明智慧資產的內容就是無形資產的情況下,從字面上理解智慧資產,就是智慧的資產,如同智慧名人、智慧名言、智慧話語、智慧作文、智慧數學、智慧采購、智慧能源和智慧農業等一樣,是因為智慧而形成的結果。這樣,“智慧資產”的稱謂會使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智慧資產”是因為智慧而形成的全部資產。
什么是資產,2006年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資產包括購買、生產、建造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存在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資產不只是智慧資產,還包括其他資產。對資產怎樣進行分類,從不同的視角采用不同的標準有多種分類,例如:資產按其是否具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資產按其是否有形,分為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資產按其是否具有金融性,分為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一般是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在資產層面的分類,根據需要還可以對每類作次級再分類。資產按性質分類如圖1所示。
從圖1不難發現,在資產分類中并沒有“智慧資產”這一類別。若智慧資產就是指無形資產,則資產>智慧資產;若資產按其是否智慧產出,可分為智慧資產和非智慧資產。那么進一步會提出什么是非智慧資產,是否在資產中除了無形資產(智慧資產)之外,其余的都是非智慧資產,如其中的固定資產,難道不是與無形資產一樣也是智慧的成果嗎?有人說,智慧資產實際上是指無形資產,但客觀上不存在沒有知識含量的資產,好像只有智慧資產,這是人們產生的誤解。資產概念是人們對企業客觀現象抽象的理性認識。產出的資產不限于無形資產,應該包括資產的全部內容,即圖1所示,有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實質重于形式,從實質上說,智慧資產是智慧的無形資產就是名副其實的無形資產,以免使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智慧資產是應用智慧產出的全部資產。
(二)從無形資產國際化分析,“智慧資產”稱謂不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
無形資產的核心內容是知識產權,“智慧資產”實指無形資產中的知識產權。從無形資產國際化分析,“智慧資產”不符合相關國際法規中使用“知識產權”的稱謂。
知識產權亦稱智力成果權、精神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所取得的智力成果依照法律享有的權利。(1)知識產權的對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創造活動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亦稱知識產品、知識成果,是人們在物質生產和社會活動過程中,以一定形式表現的、由腦力勞動創造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成果。智力成果包括著作、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和植物新品種等。智力成果是一種精神財富,是一種無形財產。(2)知識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法律享有的權利。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亦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是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利,是一種知識財產權。(3)知識產權是與知識有關的一切權利。其中的知識是廣義的知識,包括科技知識、管理知識和經驗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創造性活動中運用這些知識而形成具有知識產權的智力成果。知識產權的具體內容由各國法律所決定,由于各國的法律環境不同使得知識產權的具體范圍也有所不同。
為了促進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加強各國和各知識產權組織間的合作,“國際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和“國際保護文學作品聯盟”的51個成員國,根據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簽訂、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而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該組織于1974年12月成為聯合國16個專門機構之一,總部設在日內瓦,成員國185個國家,管理著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各個方面的24項(16部關于工業產權,7部關于版權,加上《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國際條約。中國于1980年6月3日正式加入該組織。1996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通過了兩個新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簽訂《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旨在建立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國際公約。該協定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現由世界貿易組織管理。該協定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的一部分。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2002年6月24日《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其中無形資產定義為:“無形資產,指為用于商品或勞務的生產或供應、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 9 ]
上述表明:法律給予保護的是一種創新的程序性的知識,而不是一種智慧,因此知識產權稱謂比智慧產權或者智慧財產權的稱謂要更符合這種含義。顯然,根據國際公約的規定,沒有必要將知識產權改為智慧產權或智慧財產權和將無形資產改為智慧資產。
(三)從現實分析,“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各有特定規定,可并存使用
從現時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析,使用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稱謂有其歷史的過程。
“無形資產”一詞根據現有文獻資料,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托爾斯坦?本德?凡勃倫(Thorstein Bande Veblen,1857―1929年)19世紀末提出的,他指出:“企業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備實物形態而能為企業提供某種權利或特權的各項資產。”[ 10 ]1922年羅納德出版公司出版的佩頓(Paton)《會計理論――兼論公司會計的若干問題》一書中“第十三章商譽和現行價值”提出了無形資產及其定義,這是佩頓在密歇根大學的博士學位論文。1927年哈特菲爾德(Hatfield)在其《會計學:它的原理與問題》中提出:“無形資產的涵義是指專利權、版權、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譽、商標、專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財產。”[ 11 ]著名會計學家楊汝梅1926年12月在美國密歇根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商譽及無形資產》,后經施仁夫譯成中文,于1936年以《無形資產論》為題出版(1993年8月中國財經出版社再版,2009年立信會計出版社再版[ 12 ])。楊汝梅著《無形資產論》是中國人第一本有關無形資產的專著,書中提出無形資產理論與實務、商譽理論與會計核算及與無形資產相關的其他理論問題。在國外,各方面也很重視對無形資產的研究。
在我國,“無形資產”稱謂的使用最早見于20世紀80年代,當時會計教材和會計雜志上出現了有關無形資產理論與制度的內容。出版與無形資產有關的教材,如1984年婁爾行等編著《現代資本主義企業財務會計》,書中第十章無形資產提出了無形資產概念[ 13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增設了“無形資產”科目,如1980年9月18日財政部頒布《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1989年修改時,重視無形資產而增設了“無形資產”科目。財政部1992年11月30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一條對什么是無形資產作了界定。現行的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公布修訂和新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就有《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可見,在我國一直在使用“無形資產”概念。
1998年,我國臺灣“經濟部”公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該條例第2條明確規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掌理下列事項: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1999年,臺灣“經濟部”標準局才正式更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臺灣有:“智慧財產權法”;“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亞太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世界發明智慧財產聯盟總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成樹芬著《企業智慧資產管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周延鵬著《智慧財產――全球營銷獲利圣經》(獨天下雜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周延鵬著《知識產權――全球營銷獲利圣經》(知識產權出版社,2015年2月)等。可見,“智慧資產”是在我國臺灣使用的概念。
以上分析說明,“無形資產”的名稱是國際上通用的稱謂,“智慧資產”名稱是我國臺灣地區具有特定規定的稱謂,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有相同之處,可以并存使用。
四、開發智慧發展無形資產
(一)開發創新無形資產之源:智慧
智慧的神功為人們所稱奇、贊嘆和重視,也為人們帶來事業的發展和財富。智慧資產的提出,為智慧無形資產的發展增添了光明的前景。開發智慧發展無形資產成為無形資產發展的新增長點。
1.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需要增強人的智慧
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任重道遠,客觀環境復雜,相關聯系交錯,發展水平要求提升,需要增強人的智慧推進無形資產的發展。
人的智慧(智力、智能)不是天生的,人具有形成智慧的基礎是人固有的神經系統生理機能,經后天的開發而具有的智慧,是人基于神經器官(物質基礎)的一種高級綜合能力。
智慧是認識客觀事物,運用知識、經驗和方法,及時、靈活、正確地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智慧表現為人的聰明才智、遠見卓識、足智多謀和集思廣益。“智慧是辨析判斷、發明創造的能力。”與此相關,智力是指人認識、理解客觀事物并運用知識、經驗等解決問題的能力,智能是智慧和能力[ 5 ]。智慧與智力、智能的比較,其定義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可以說,智慧亦稱智力和智能。人的智慧是一種思維活動,它是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借助概念、判斷和推理,進行分析和綜合上升為理性認識的過程;思維過程是人的頭腦運用存儲的知識、經驗、方法,對外界輸入的反映客體的信息進行分析與綜合、具體與抽象、比較與概括,揭示其本質和規律的過程。思維過程按其性質,分為普通邏輯思維的初級階段和辯證邏輯思維的高級階段。人發揮智慧功能的結果,是經過實踐產出物質產品、知識產品和其他產品。智慧的思維與實踐過程如圖2所示。
圖2表明:開發與增強人的智慧,提高智慧能力,重視智慧實踐,才能促進無形資產的發展。增強人的智慧,需要在學習與實踐中進行開發。
2.在學習與實踐中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
在人、財、物、信息四大資源中,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人才具有智慧的腦力,是發展的基礎條件,可以開發、配置和利用其他資源。對人才的智慧需要培育與開發,才能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盡其能,發揮智慧的最大作用,推動無形資產的發展。
人才智慧的培育與開發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學校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體現為人要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是德才兼備的人才。在高等學校培養學生的智慧,需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堅持德育為先。……堅持能力為重”[ 14 ]。堅持“德育為先”,需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要貫徹到各個方面。堅持“能力為重”,需要著力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學習要刻苦、鉆研,每事問、多思考,勤奮、堅持,學習出智慧,多思出智慧,勤奮出智慧。實踐要理論聯系實際,要認真、踏實、肯干,要科學、合理、有成效,實踐出真知,實踐出智慧。創新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敢于創新、能創新,創新出成果,創新出智慧。
第二階段,實踐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是不斷增長與提升的過程,在學校培育與開發智慧的基礎上,還需要繼續在實際工作中培育與開發。實踐是人們在一定歷史條件下,以相關的理論、思想、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為指導,按照確定的目標,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有意識的活動。實踐活動的形式豐富多彩,按其內容的性質分為生產實踐、社會實踐和科學實驗。實踐是一個系統,由實踐主體、實踐客體和實踐手段三要素所構成。在實踐中,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一般都是學一行、愛一行、干一行,“行行出狀元”。在實施信息化的條件下,按照現代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實施規范化工作,在實踐中學習和研究,積累經驗,深化改革,創新理論、模式、制度和方法,在實踐中不斷培育與開發智慧,推動無形資產事業的發展。
(二)智慧創新發展無形資產
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新驅動的全面發展,更需要用智慧創新發展無形資產。展望未來無形資產的發展,從宏觀層面分析,需要重視無形資產的發展戰略和重點發展。
1.制定宏觀無形資產發展戰略
在國家層面和部門、地區層面都需要制定宏觀無形資產戰略。宏觀無形資產戰略是決定無形資產整體各個方面的謀劃。它包括無形資產發展方向、戰略主體、戰略目標、戰略分類、戰略重點和戰略措施等。無形資產的核心是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戰略的戰略重點主要是知識產權的戰略重點,包括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防止知識產權濫用,培育知識產權文化,專項任務(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和特定領域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總體戰略的實施,有利于提升無形資產開發、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增強無形資產的自主創新能力,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
2.全面發展“大無形資產”
基于國家層面的宏觀視角,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從限于企業核算的無形資產,擴大到包括不需要核算的無形資產,即“大無形資產”,全部無形資產按是否規定會計核算,分為規定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和不規定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兩大類。《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需要會計核算的無形資產,有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6種;不需要會計核算的無形資產,有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經營秘密、商號、地理標志、大數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品牌、商譽、佳譽(聲譽、美譽、信譽、名譽、榮譽的合稱)、人力資源12種。無形資產兩大類共18種。全面發展和管理“大無形資產”,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3.企業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
企業通過無形資產運營將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無形資產運營亦稱無形資產營運,是企業旨在提高經濟效益而對所擁有的無形資產采用相應的方法進行轉化和經營的行為。對無形資產的運營按其運營的性質分為無形資產轉化、知識產權貿易、無形資產投資、無形資產融資和擴大名牌市場等形式。無形資產轉化是無形資產形態的變化,將無形性的無形資產轉變成有形性的資產;這種形式主要是科技成果的轉化,將企業所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形成生產某種產品的能力,生產該種產品而對外銷售使企業獲得收益。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貿易是企業通過對無形資產的轉讓、許可或銷售而取得現實收益的行為。知識產權貿易主要包括技術貿易、版權貿易和商標貿易。無形資產投資是投資人以擁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按有關規定作為投資。無形資產融資是以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以質押擔保方式取得貸款。擴大名牌市場,發揮“名牌效應”的作用是以名牌為龍頭擴大生產和擴大銷售。企業通過以上形式,將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
4.創新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
品牌是具有高水平的,以一定符號表示的知名產品或服務、事項的牌子。品牌具有以下特征:(1)高知名度;(2)高信譽度;(3)高滿意度;(4)高美譽度;(5)高品質;(6)高市場占有率;(7)高覆蓋;(8)高創新能力;(9)高價值;(10)高出口能力;(11)高盈利水平;(12)表象性;(13)特色性;(14)長期性。企業的品牌體現產品或企業的核心價值和核心競爭力,是質量和信譽的保證,驅動著企業的創新發展。基于品牌的巨大作用,企業要竭盡全力分別爭創行業、部門、地區、國家和國際的500強或100強、10強的品牌,為企業的發展闖出一片新天地。品牌具有巨大的價值,企業要創新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企業品牌產品銷售,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5.推進無形資產國際化
全球化推動無形資產國際化。無形資產國際化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無形資產主體跨越國界,在國際范圍內的國家之間,通過無形資產領域無形資產活動的交往和溝通,按照國際通行的無形資產規則,對無形資產各種活動的事項進行處理,從而形成相互聯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促進的發展過程。無形資產國際化內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理論、實務、管理和法規等方面。推動無形資產國際化相應需要制定無形資產國際化戰略,它要以無形資產核心競爭力為中心,以提升無形資源為競爭的重點,制定和實施無形資產國際化戰略。在無形資產國際化的實際工作中,無形資產國際化是無形資產發展的必然趨勢,同時也要重視無形資產國家化,并要正確處理無形資產國際化與無形資產國家化的辯證關系。推行無形資產國際化有利于提升無形資產國家化,相應推進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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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無形資產;新準則;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一、 無形資產的定義的比較
新準則對無形資產定義是,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新準則中主要強調了它的可辨認性,以后所有的無形資產都是可辨認資產,它或是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或是它的權利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新準則取消了商譽,將商譽并入到第20號《企業合并》準則中,該準則規定只有在非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才能產生商譽,而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不能產生商譽,差額只能調整資本公積。
舊準則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舊準則指出,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其中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指商譽。
第38號國際會計準則(IAS38)的定義為:無形資產指為用于商品或勞務的生產或供應、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即國際會計準則也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外,對商譽的會計處理由第22號國際會計準則——企業合并規范。IAS38認為,企業購買合并中產生的商譽代表了預期的未來超額經濟利益,它可能產生于購入的可辨認資產之間的協同作用,也可能產生于購買者在整項購買合并中準備并購入、但卻不符合在財務報表上確認條件的資產。商譽本身是不可辨認的,因此不屬于無形資產的定義范圍。相應地自創商譽也不應確認為資產,因為它不是能夠可靠計量并由企業控制的可辨認資源。
二、無形資產確認的比較
IAS38指出,將項目確認為無形資產應符合以下條件:①滿足無形資產的定義;②歸屬于該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③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新準則中無形資產的確認標準采用了IAS38的規定。舊準則關于無形資產的確認標準也類似于IAS38的規定。
三、無形資產計量的比較
(一)初始計量的比較
對于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入賬后,應以其攤余價值減去相關的減值準備后的余額作為賬面價值。
新準則取消了舊準則中有關“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計價部分”,統一規定為:“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這就要求對于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所確認的初始成本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新準則也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即購入無形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的性質,無形資產的成本應以購買價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l 7號一一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IAS38認為,無形資產應以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所有可直接歸屬于,或按合理一致的基礎,分攤于該資產的支付對價,或創造、生產并使其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所有支出。IAS38特別指出,對于以報告企業的權益性工具交換取得的無形資產,其成本為所發行權益性工具的公允價值:對于企業合并中取得的無形資產,按IAS22“企業合并”的規定,其成本以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對于以政府補助形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IAS20“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的規定,企業可以選擇以公允價值或名義金額,加上可直接歸屬的、使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所需支出,對資產進行初始計量;對于以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則需區別對待;與不同類資產交換的,以收到的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與同類資產交換的,以所放棄資產的帳面金額作為新資產的成本。對于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其成本為無形資產首次滿足確認標準后所發生支出的總額,包括所有可直接歸屬或依合理基礎分配的,使其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支出。
可見關于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舊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是顯著的,而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較少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1)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我國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2)對于資產交換產生的無形資產,我國根據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分為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同時區分同類與非同類資產交換。。
(二)后續支出計量的比較
關于無形資產后續支出的計量,新舊準則都規定,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應確認為發生當期的費用。而IAS38規定,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但滿足以下條件時,將后續支出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一是該支出很可能使資產產生超過其原來預計的績效水平的未來經濟利益;二是該支出能夠可靠的計量和分攤至該無形資產。
四、研究與開發支出規定的比較
IAS38將資產的內部形成過程分為“研究”與“開發”兩個階段。IAS38第42段指出,研究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費用是否應于發生時計入費用還是確認為無形資產成本則要看開發費用是否符合特定的條件。IAS38規定,當企業可證明以下所有各項時,開發或內部項目的開發階段產生的無形資產應予確認:①完成該無形資產,使其能使用或銷售,在技術上可行;②有意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銷售它;③有能力使用或銷售該無形資產;④該無形資產如何產生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其中,企業應證明存在無形資產的產出市場或無形資產本身的市場;如果該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那么應證明該無形資產的有用性;⑤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使用或銷售無形資產;⑥對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舊準則規定,所有的研究和開發支出全部作為當期費用,但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相應的注冊費、律師費予以資本化,作為資產的入帳成本。
新準則對于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進行了修訂,增加了“研發支出”這一科目,規定企業研究階段的支出應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而企業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5條資本化條件(與IAS38的6條標準基本一致)的才能資本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在研究開發階段的支出,首先應在研究開發支出中歸集,期末按是否應予資本化或費用化,再分別結轉到無形資產和管理費用中去。
新準則對于研究和開發支出的規定與與IAS38的規定基本一致,較舊準則更加詳細。新舊準則都將研究支出記入當期損益,但是新準則和IAS38都規定當開發支出符合一定條件時可以資本化。
五、無形資產攤銷的比較
IAS38規定,企業所使用的攤銷方法應反映企業消耗無形資產的經濟利益的方式。如果該種方式不能可靠地確定,那么應采用直線法。每期的攤銷額應確認為費用,除非其他的國際會計準則允許將其計入其他資產的帳面金額。關于攤銷年限,IAS38指出,無形資產的折舊金額應在其使用年限的最好估計內系統地攤銷。這存在一個可以予以反駁的假定,即無形資產自可利用之日起,其使用年限不超過20 年。
IAS38又規定,如存在令人信服的證據,在極少數情況下可以推翻上述假定,并且企業:①應在其有用壽命的最佳估計期限內攤銷該無形資產;②至少應每年對該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以確定是否發生了減值損失;③披露假定被推翻的原因,以及在決定該資產有用壽命時起重要作用的各項因素。另外,IAS38還規定,如果對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是通過賦予法定權利獲得的,那么該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其法定期限,除非該法定權利是可以重新延續的,且重新延續是基本可以確定的。
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即按直線法攤銷,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則攤銷年限應按孰短原則確定,如果合同與法律都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
一、引言
隨著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及實施,使得建設許可證營業權等傳統無形資產確認時,出現了既可以確認為金融資產也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的兩種可能性,賦予了無形資產內容雙重性質。
對此,2007年1月1日以前實行的無形資產會計準則(以下簡稱“原制度”),由于只是考慮使用目的的無形資產,所以原會計制度在無形資產的概念、資產性確認、價值計量、攤銷及減值財務處理的規定內容中,表現了無形資產多樣散發性的特征。
二、我國原無形資產會計制度特征
在充分發展產業經濟的環境下,我國原制度為了正確核算企業利益,在理論上采用了確定性理論原則。據此原制度在無形資產的概念、資產性確認、價值計量、攤銷及減值財務處理的準則規定內容中,只反映了確定性一面,而透過原制度的確定內容,可以了解到無形資產的多樣散發性特征。
(一)確定定義與廣泛內容特征
原制度第四十三至四十九條規定:無形資產是企業為生產經營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物質形態的非貨幣資產。133229.coM概念明確了使用目的,并把無形資產劃分為“可辨認”和“不可辨認”兩種類型。這可以認為“可辨認”和“不可辨認”是無形資產的表現形式,并不是概念性質也不是確認資產的必要條件。因此,從概念內容可以知道,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只有符合生產經營持有目的時,其資產性及價值才有可能確認及計量,而投資及其他目的持有就不用或無法也無需進行確認與計量,即原制度的無形資產定義并沒有包括投資及其他目的無形資產項目及內容。
(二)報表外資產性特征
根據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性確認理論,無形資產的資產性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確認,其計量的價值也應該得到反映。從原制度第四十四、四十五條規定可知:無形資產的確認及計量是根據已經發生的確定成本作為資產確認及價值計量的依據,實際上體現的是確定成本發生制,而不是該無形資產能給企業未來帶來的經濟利益性。也就是說無形資產的資產性并沒有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
(三)無形資產的減值特征
第四十九條規定:“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但是由于在資產確認時并沒有預測無形資產各會計期間的可收回金額,所以判斷無形資產是否出現了減值現象缺乏理論根據。由此,制度規定企業可以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可以認為是允許企業進行費用加速攤銷,而沒有考慮無形資產的收回利益部分。
從以上原制度內容分析看來,原無形資產會計制度從正確核算企業利益出發,以避免利益操縱為原則,規定使用目的為內容,使得非使用目的的無形資產無法在報表中反映;由于沒有把資產性作為確認條件,致使無形資產的確認及計量以企業費用支出為標準,不但失去了公允性的客觀依據,還讓無形資產的資產性沒有在資產負債表上得到確認及計量,導致無形資產財務處理方法的多樣散發性特征。
三、現行無形資產會計準則統一趨同性
為了適應時代要求,我國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實行了新《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稱“新準則”),新準則體現了無形資產多樣特性的趨同過程。
(一)概念的包容性
新準則定義無形資產時,去掉了使用目的,明確了“可辨認性”和“可分離性”。無形資產客觀表現為“可分離性”,即通過出售、讓渡、許可權、出租、交換等獨立或相關契約權利,資產可以從企業結構體中分離出來,不管資產項目本身是否屬于讓渡可能或從別的權利中表現為是否分離可能,都會由于契約形成具備法律效力的顯示客觀可分離特征。這樣可以根據概念的“可分離性”特性,確定企業并購商譽及建設許可證營業權等無形資產項目內容,全面確認使用目的和投資目的的無形資產。
(二)無形資產的經濟性
無形資產的經濟性表現為超過確定成本以上為企業未來帶來經濟效益。新準則第四至第六條認為:無形資產確認是符合定義的條件下,在未來歸屬期間,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可能性高,且價值計量有明確證據支持時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可見,無形資產確認強調了未來收益性及計量的明確證據即“信賴性”。這樣企業戰略整合并購產生的并購商譽是在并購過程中由分離(剝離)取得的無形資產,具備了“可辨認性”和“可分離性”定義性質,而并購商譽的價值計量采用的是公允價值,即具備“信賴性”。因此,企業并購取得的商譽被認為是個別獨立資產,根據無形資產的確定條件,可以在無形資產準則范疇內對企業并購取得的商譽進行確認及計量。
(三)無形資產目的適合性
根據條件確認及計量無形資產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得到反映。新準則第十七條規定“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企業預期消耗該項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這可以了解到新準則首先認可并尊重企業對無形資產持有的適合目的選擇;其次認可企業根據無形資產直接對未來經濟利益貢獻的預測選擇適合企業目的的攤銷方法。由于新準則保持認可企業的無形資產目的適合性,因此,企業在預測無形資產未來可能收回的經濟利益時,就有使用價值、公允價值、收益凈現值、出售凈收入等可以互相代替的方案,而正是因為存在多個可選擇方案,使投資者在未來較長時期內能了解企業價值,并體現了無形資產會計的中立性和及時性特征。
可見,通過對原會計制度與新準則內容的比較分析,了解到新準則在無形資產的概念、資產性確認及計量、攤銷及減值財務處理等規定方面,趨同了無形資產多樣散發性。
四、無形資產多樣特性與新會計準則統一趨向性理論依據
美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第二部分(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sfac,no.2),即關于會計信息的本質特征(qualita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部分認為:會計信息的本質特征要求會計信息具備有用性,即能為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提供多種選擇可能的方案信息,對投資決策有用。而且有用會計信息不僅有固定要素,還有層次結構特征。目的適合性與信賴性是有用會計信息的兩個基本特征,它與比較可能性、重要性、一貫性、重要性及便益性等要素構成有用性會計特征的體系內容。
[關鍵詞] 無形資產 確認 計量 報告
當今世界人類已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已成為社會資源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知識資源已滲透到傳統產業的各個方面。會計是對經濟的反映和監督,為了迎接知識經濟的挑戰,就有必要對建立在傳統經濟基礎之上的傳統會計模式進行一定程度的創新,從而使會計更有效地發揮其對知識經濟的反映和監督作用。
一、傳統會計的缺陷
1.產權觀念落后。傳統的會計平衡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中,等式右邊所體現的單純是企業財務資本所有者的利益,這個公式的理論前提是資本雇傭勞動,這是古典企業的產權特征;現代企業的產權應該由財務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擁有。
2.資產內涵狹窄。人力資源和以知識、信息等獨立形態存在的知識資源,日益成為經濟發展最重要的資源,知識資源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將越來越高,而目前我國人力資源會計發展滯后,企業會計準則也沒有將人力資源信息納入正式財務報表,知識資源在會計中的無形資產中也沒能完全顯示出來。
3.會計計量不實。知識經濟中的知識、信息和人力資源如果按歷史成本計量,許多知識資源的現實價值就不能充分表現,甚至根本得不到確認。
二、無形資產的確認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關于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第82段指出:確認是指將符合要素定義和規定的確認標準的項目計入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可見,“確認”涉及到要素定義和確認標準兩個方面的內容。
1.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認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但這一定義的缺陷是停留在對無形資產外部特征的描述上,沒有觸及到無形資產的本質。在知識經濟條件下,智力資源取代自然資源成為企業資源配置的首要因素。為此,嘗試對無形資產作如下定義: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獲取超額收益而長期使用的,以知識形態存在的無實體性資產。在這個定義中,“以知識形態存在”的資產,是無形資產的本質屬性,“獲取超額收益”是其獨特的功能和企業持有的目的,“長期使用”和“無實體性”則是它的外部特征。這樣一來,必然引起無形資產內容的調整。如果我們以“知識形態存在的”資產重新審視一下現行無形資產的內容,就應該將有些項目剔除出去,如土地使用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應該有償使用。但是,土地使用權并不具備無形資產的本質屬性。對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出讓金或轉讓金可計入相關的房屋建筑物價值,也可另設獨立項目予以反映,在土地使用期內分期計入損益。同時,需要把近年來不斷涌現的知識性資產納入無形資產會計的核算和報告之中。例如環保體系認證、綠色產品使用標志、 企業自創的非專利技術等。這些項目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地位和獲取超額收益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2.無形資產確認的標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符合上述定義的項目具備了哪些條件才能正式入賬。企業會計準則中提出了兩個條件:第一,該項目在促成企業獲取經濟利益方面的作用,以及發揮這種作用的能力能夠被證實;第二,取得該項目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第一個條件是針對無形資產收益的不確定性提出的;策二個條件是資產確認的共性。因此,鑒于無形資產的不確定性,確認時應持謹慎態度,但也應符合客觀和如實向社會提供決策有用信息的要求 。同時,知識形態資產的更新速度遠遠高于其他資產,一旦失效過時,便一文不值。所以當某些無形資產項目過時失效時,應終止確認,將其攤余價值轉為費用。
在知識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產經營經營活動以消耗知識資本為主,企業之間的競爭最終表現為知識資本的競爭。所謂知識資本就是企業無形資產的總和,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必要因素。企業的知識資本分為三種類型:第一,外部資本,它包括品牌和專營權的信譽;與顧客的關系(具體有供貨渠道、銷售渠道、營銷網絡、售后服務);經營合同等。第二,內部資本,它包括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專營權、版權、商標權、秘密配方);基礎結構(如數據庫、交流系統、經營模式和財務結構);企業文化(如管理模式、決策機制、財務管理、營銷管理、質量管理)。第三,能力,它包括員工的能力和技能(如專業經驗、受教育的程度與技能、培訓方式、管理教育);學習能力(如知識的共享、與團隊的協調一致、解決問題的能力);管理能力等。
三、無形資產的計量方法
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無形資產在其使用過程中會發生價值變動,而且這種價值變動速度快,其原因是:第一,技術變化。當今經濟發展主要依賴技術進步,技術革新成為企業競爭的核心,技術壽命越來越短,這必然導致物化于產品中的落后技術的含量不斷下降,從而導致無形資產的價值貶值。同時,在技術進步的刺激下,企業日益加大投入,改進、更新知識產權,又使無形資產發生增值。第二,價格變化。資產價值的時間變化用貨幣表示,就是價格的變化。為考察無形資產在某一特定時點的價值,必須將歷史成本按現時價格指數折算為現值。第三,載體變化。無形資產是以有形資產或產品作為載體,那么載體的變動會影響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現代企業固定資產更新和產品的升級換代是非常快的,這會使無形資產的價值貶值加快;同時,企業在固定資產更新和產品換代過程中,原有技術會消化、吸收新的技術,升華為新的產權,那么無形資產的價值又將升值。
鑒于無形資產價值的不確定性,需要運用重置成本法,根據對無形資產價值變化的影響程度和因素,對無形資產的價值進行計量,下面有兩種方法。
1.技術型無形資產重置成本法
技術型無形資產包括專用技術、專利技術、軟件等,是以知識為價值的主體。技術型無形資產的價值由初始投入價值、重置過程投入積累和重置過程中的價值損失構成。其中,初始投入價值包括初始購置費、初始研制費和初始價值補償。初始價值補償可采用標準成本法、類比法和頭腦風暴法進行確定;重置過程投入積累包括技術維護投入和開拓功能投入,其價值的計量都應轉化為觀察時點和現值;重置過程中的價值損失包括技術損失、功能性損失和適應性損失,其價值應通過專家法或類比法進行計量。
2.整體型無形資產重置成本法
整體型無形資產是以企業整體為載體的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商譽和特許經營權等,它能為企業未來帶來較高的經濟利益,這是因為企業具有多方面的優越條件,如較高的職工素質、良好的經營關系、先進的管理方法、優越的地理位置和高度的企業聲望等。企業未來較高的經濟收益是過去超常投入的回報。按照重置成本法的價值計量規則,整體型無形資產觀察時點價值可以用該時點的重置成本進行度量。其中,歷史成本可用企業開辦費和產品試制費加以計量。重置 過程的價值變化量包括產品宣傳、技術培訓、管理咨詢、企業形象、質量檢驗和戰略研究等費用的總和。重置成本法的難點是工作量較大,無形資產的經濟性損耗也不易準確計量。企業在未來的競爭是知識的競爭、信息的競爭的無形資產的競爭,運用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對知識資源和無形資產進行準確計量,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四、無形資產會計的報告
無形資產會計應該向報告使用者提供兩方面對決策有用的信息:一是無形資產的存量,二是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
1.存量是反映企業對資產擁有情況的指標
無形資產賬面數反映的是它的攤余凈值,成本已攤銷完畢但仍在幫助企業獲取超額收益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為零,就不再列報。因此,按賬面數列報的方法,不能如實反映企業擁有無形資產的存量。解決這個問題有兩個途徑:一是改變現行的無形資產的攤銷辦法。對那些效益期可以確定的無形資產維持現行辦法,按其效益期等額攤銷;對難以確定效益期的無形資產,在正式確定其效益期之前不予攤銷,賬面始終保持其歷史成本。二是仍按現行辦法進行攤銷,但對成本已攤銷完畢仍在發揮效用的無形資產用報表附注的形式予以揭示。
2.無形資產報告的第二個指標是其實際價值,也就是無形資產未來收益的現值
預期收益反映出無形資產的能量,對報告使用者而言無疑是重要的,但只宜在報表附注中說明。無形資產成本與預期收益在數額上的巨大差異,正說明了無形資產有超常規收益的功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