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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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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水電工程;合同監理;監理現狀;措施

    一.合同管理監理工作的概述

    1、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及必要性。因為施工合同是一份具有有效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因此施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完全依照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進行。如果一個工程沒有簽訂有效的工程施工合同,那么后續的生產建設活動也就不能正常的實施、監管。一旦施工合同成功簽訂就意味著施工企業相應的所有生產計劃、操作以及各項經濟技術的指標都一并歸屬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圍內。一些施工企業習慣采用將整個工程用總包、分包以及內部承包等方式來完成,而這些正是按照施工方同建設方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表明的、需要承擔的一些權利義務還有經濟責任等內容來進行劃分認定的,可以認為所有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就是一個施工企業對自己承包的項目中所包含的各項任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因此,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論形式、內容,還是管理的范圍等都與其他的企業有一定區別,是一個格局十分完整并且自成體系的管理方式。

    2、合同管理中監理工作的任務。(1)監理工程師上崗前必須每人認真熟悉合同文件,對工作范圍內的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尤其需要掌握;(2)對承建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對合同各方執行合同情況進行檢查,按合同條款進行全過程全面的監督與管理;(3)承建單位對合同有不同的理解時,舉行專門會議,并力爭與承建單位進行友好協商解決;(4)對合同內項目及新增、變更和延期項目,以及索賠、爭議項目、合同糾紛的管理和處理;(5)協助業主管理設計合同、督促施工圖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完成;(6)協助業主管理材料、永久設備的采購合同;(7)審查承建單位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合同;(8)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有關規定對承建單位的保險進行檢查,包括工程的裝備的保險、人員傷亡或傷殘事故的保險。(9)協同設計單位認真研究設計,促使設計周全,盡量避免出現索賠。調查和審核承建單位提出的各類索賠事項;對于承建單位延誤工期和造成的質量事故,配合業主單位提出反索賠意見。

    二、水電工程監理的現狀

    我國水利工程監理制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事業設計單位,當時沒有獨立的監理企業,水利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是在政府的統一指令下完成的。由于建國初期百廢待興、經濟落后,水利工程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邊生產,形成了當年設計、當年施工、當年建成、當年投入運行的效益低下的工程項目。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到位,造成前期的咨詢工作日益削弱,工程建設有的違背經濟規律,甚至無經濟效益,達不到或削弱投資人立項初期的經濟增值的目的。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為了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以后,水利工程的分工不斷細化,在項目管理上逐漸引進了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形成了從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生產準備,一直到竣工驗收和后評價階段的建設程序。水利工程監理隸屬于建設工程監理的一個專業,建設工程監理又隸屬于咨詢工程師的項目管理范圍,由于水利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比較單一,只是對水利工程進行監理,水利工程又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類工程項目,所以具有相對性、臨時性、目標性、約束性、周期性的因素,導致了水利工程監理任務唯一性、知識密集性、監理因素復雜性、監理視野的前瞻性、監理產品的非物質性等特點。

    三.加強水電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的措施

    1、提高水利工程參與單位對監理工作的認識。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的業主和施工單位應該強化對監理工作的認識,意識到工程監理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進度的重要保證,加強監理工作對施工方、業主都是非常有利的。從業主角度來分析,水利工程項目大部分都是政府,所以對各級人民政府來說建設一個高質量、高標準的水利工程是一項目利國利民的工程,能夠給人民帶來極大的優惠滿足人民群眾對水資源的要求,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重視監理工程。對于施工方來說,如果不按照監理工程的相應要求出現工程問題不僅得不到工程款還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水利工程項目的投資者和施工方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從思想上確實重視工程監理,自覺按照工程監理的要求組織施工活動。

    2、要制定完整、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水電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涉及面比較廣,實施起來比較繁瑣,管理環節又多,從合同前期的洽談、擬定到后期的執行以及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變更、中止、終止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不僅可以促使合同管理的規范性,也保證了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實施有章可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全方位的對建筑合同進行有效的監管,包括合同的授權、審查、監督、糾紛處理等等,以保證有序的進行預防、控制和后期維護等工作,促進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合理化,維護了合同雙方的權益。

    3、對水電工程合同進行有效的動態管理。也就是對合同的變更和履行階段進行實時的跟蹤和評價。由于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常因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而需要不斷更改和補充合同內容,導致合同發生變更。這時合同管理人員要跟蹤檢查合同的實施情況,看其是否符合合同內容,同時要對合同變更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對發生與合同不符的地方及時找出原因,進行改正,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另外,在合同履行階段,作為合同的管理者要實時的了解合同的履行狀況,對合同的履行過程建立一個可靠的檔案,制定相應的報表,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對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不正當的行為積極采取措施,降低損失,以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工程的質量。

    4、提高施工監理隊伍的素質。首先,工程監理人員應該根據工程監理的相應要求主動參加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監理水平和能力。在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的同時還要加強總監隊伍建設,培養一批綜合型、高素質的總監隊伍,從而確保監理工程師確實負起相應的責任,解決目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高水平的總監理工程師問題。對此,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應該組織好本單位的監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積極引進各種高素質的人才來補充監理隊伍的人才缺口。其次,建立監理檢查監督制度,督促工程監理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應的監理工作要求來開展監理工作,從而來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加強對現場監理工作的檢查、監督,規范監理行為。

    結束語

    水電工程建設是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水電的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監理工作,保證工程的質量以及工程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1]莫明海.淺析水利工程監理的探討[J].四川建材,2011

    第2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承包方和業主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用較低的工程成本,并且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實際工程中,有些人認為維護了業主利益,就必然要損害承包人的利益,因而在監理工作中不按照正常合同要求辦事,甚至違背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公正性。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最根本的利益是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前提下,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嚴格履行施工合同就是維護承發包雙方的利益,體現監理工程師執業公正性。監理工程師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科學合理的管理,以便使工程變更、工程工期管理、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糾紛的協調、保險合同管理、工程價款支付控制以及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因此,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非常重要。

    一、關于工程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指的是針對已經正式投入生產的產品所構成的零件進行的變更。由于施工設計文件中存在一定問題或者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工程變更在所難免。設計變更通常由承包人、發包人以及工程師三方提出。對設計變更的管理,監理工程師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無論是承包人還是發包人提出的變更,都需要經過工程師審查并且同意后,才由發包人向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變更要滿足規范要求,要尊重設計者。另外,在變更通知發出以后,承包人要及時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交工程計量申報表。對變更項目計量,要確定最后變更總價、單價、工程量。在實際工程中,業主方經常要求對項目個別部位使用功能進行修改,由于施工技術的要求、現場施工環境或者業主要求的變化而產生設計變更等,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設計變更,引起施工進度、工程量調整等情況,導致合同價格、工期的調整。因此,作為監理工作人員要認真耐心地對待工程變更。

    二、關于工程工期管理

    在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的過程中,保證工程項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工程竣工時間通常是科學、全面的分析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各種因素來確定的。但是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工期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縮短或者延長工期的合理化建議,經建設單位認可、同意,雙方應簽訂工期調整和相關費用補充合同,并應辦理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手續。如縮短后工期壓縮幅度超過原確定工期標準的15%,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施工工期進行評估,并出具專家評審認可的施工工期評估報告。施工工期評估報告作為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的條件。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施工進度進行合理控制,保證整個項目施工能按期完成。

    三、關于合同索賠管理

    目前,許多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比較淡薄,有的承包人不會索賠,有的業主對索賠非常反感,很少存在工程索賠的行為。我國頒布實施了一些涉及工程索賠的法律法規,工程索賠也進入法制化軌道。監理工程師應學會索賠處理的方法、原則以及技巧,克服只注重工程進度、質量控制,而忽視施工項目的索賠,把索賠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努力搞好索賠管理工作。

    (1)、保持協商一致原則,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地與承包方和業主進行溝通,保持經常聯系,處理好索賠問題。特別是在決定工期、調整價格以及費用補償時,應充分與合同雙方協商,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有效避免索賠爭議。

    (2)、保持公正原則,如果遇到索賠事件,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根據合同約定審查索賠,審查索賠一定要合理、正確。

    (3)、要注意搜集積累原始憑證、資料和驗收資料等一些重要的記錄。這些證據是工程索賠的關鍵,如果證據不足索賠就不能夠受理。監理工程師開始進入工作,就要安排專人從事資料管理工作,建立嚴密的工程日志以及來往文件檔案制度。

    (4)、監理工程師應該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減少和杜絕工作失誤、疏忽、預測可能引起索賠的事件,及時采取合理方法措施,避免可能發生的索賠。

    四、合同糾紛的協調

    (1)、簽訂合同時堅持原則。在處理合同糾紛時要控制事態發展,對一些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可以暫停處理,等冷靜后在處理分析,對合同理解有誤的一方要解釋清楚合同本意,促使雙方嚴格履行合同。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追究產生問題的一方,不要不偏袒任何一方。

    (3)、監理工程師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質,及時了解產生分歧的具體原因,做到心中有數,弄清是非曲直,對癥下藥。

    (4)、監理工程師平時應注意與項目經理和業主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以便發生爭議時能夠在一個比較好的氣氛中和解。

    (5)、調解結束后要及時形成文字,做好相關記錄,補充協議或雙方簽認等。

    五、保險合同管理

    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地、全面地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監理工程師應該做好監督工作,在訂立保險合同前,當事人雙方均應履行告知義務。在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有責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保險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對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或者引起的責任,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對于損壞的保險標的,保險人可以選擇賠償或者修理,監理工程師可進行適當的調節。如果選擇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相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時此保險標的的價值取得保險標的部分權利。

    六、工程價款支付控制

    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過程中,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約定按期審批工程款,在承包人得到合理的款項后,督促承包人確保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

    七、關于工程竣工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督促承包方整理工程竣工文件以及相關驗收資料,并提出監理意見。根據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提出工程質量檢驗報告。同時竣工驗收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程竣工是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且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后,交付給發包人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是設計、施工有關規范、批準的設計文件、合同及協議文件以及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等。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工程師應及時進行該項工作,確保承發包雙方最大利益。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正確、不清晰、不齊全以及其他情況,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將已經編好的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監理工程師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

    結語

    總之,監理工程師是履行合同的代表,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處于中心地位。在合同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

    【參考文獻】

    [1]王芳.淺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的合同管理.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0(6).

    [2]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建設工程概論。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3.1.

    第3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 建筑工程 工程監理 項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之間的區別

    建筑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的委托,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對建筑工程實施的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針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要求,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區別,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管理代表建設單位方,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對整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管理或服務,而監理企業或公司則是一種有償的技術技能服務,它不具備項目管理企業更加廣泛的職能和職責。而且監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原有的建設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項目法人不可能將投資、進度、合同管理等交給監理人去進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又規定建設單位必須要有監理,則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只有將質量管理交給監理公司來進行。雖然近幾年對建筑安全監管十分重視,各地均發文要求監理也要對安全負監管責任。這一系列的定位,職責的界定使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之間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差距,按照市場運行規律,工程監理必然要向工程項目管理發展。

    二、當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監理對建設單位行為無規范。建設單位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完成。建設單位方往往是出資方,因而相當一部分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干預較多,有的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承包商下達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對于大型的項目,有時建設單位還要自行組織一套人馬來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造成極為不良的后果。從理論上講,監理工程師應該是建筑工程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人員,建設單位委托了監理,就應由工程師去實施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理與管理,建設單位的意見和一些決策也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去實施,而建設單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這似乎是一個很容易處理和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實際建筑工程項目中,由于對建設單位缺少規范,往往由此出現了許多問題。

    2.工程監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從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對監理費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趨勢,低價競標更加壓低了工程監理費的收取,有的項目工程監理費還未達到標準取費的三分之一。過低的監理費對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和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具有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監理行業來。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從事這個行業,也由于監理企業無力常年聘用,他們多為臨時工,有項目需要時被招聘過來,項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監理就是質量監理。監理企業的職責原本應當概括為“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在目前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機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監理單位的職責多被拆解,該做的沒做夠,該給的沒給到,不該的卻擔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職能多被大大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程師也就是質量檢驗員。面對于工程建設中的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指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內容服務卻基本不涉及。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變成了業主單位聘請的工程質量監督旁站人員,有些業主單位甚至認為聘請工程監理純粹是為了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是應付上級政策的對策。正是由于對前期階段監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階段在功能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圖紙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夠完善和健全,直接導致施工階段設計變更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預算超出范圍,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嚴重的時候大大影響了整個工程的建設。

    由于工程監理基本上是屬于施工隊伍的四控、二管、一協調與真正意義上的項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們并未進入前期的調研和采購范圍。因此它們也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管理、商務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監理企業所有的人才對這些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嚴重不足?;谝陨显?,導致了專業監理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務的急劇增加,而合格的監理人員又嚴重不足,使各監理企業和單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專業人員來充當監理人員。因此使得監理人員的結構不合理,職責寬泛,素質不高,加之監理單位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三、工程項目管理的意義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隨著社會分工日益細化,專業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場的規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從理論上講,建設單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項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務,但是從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多項業務職能上,建設單位的能力是與專業機構的能力無法對比的。對投資方的建設單位而言要配建各專業齊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許的,而且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正因為這樣,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則為投資方建設單位提供了可以解決這些困難的途徑。這也是工程項目管理得以發展的基礎。而一個以質量監督為主要職能的工程監理企業,就勢必要向工程項目管理轉型和發展。

    1.建立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項目管理從項目建議書階段就開始了,歷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標、施工招標、項目實施、竣工驗收、試運行和項目后評估等一系列過程,因此對人才的要求,特別是高智能、高素質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監理企業要過渡和轉型成為項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結構,采取積極的措施,引進急需的人才去實現專業功能配套,功能補全。除此之外,還應有不同類型的各種培訓,如對員工的項目管理基本知識培訓和著重實務實用的專題性培訓以及實用外語能力培訓等,提高員工的能力。通過以上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復合型和開拓型能力的,懂設計和管理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2.建立標準和工作規范。各個企業都有自己的項目管理唯一標準和工作規范。項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監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應的專業服務外,還要擔當起項目策劃及在建筑工程全過程中負起組織協調等主導作用。因此項目管理企業應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為嚴謹的業務標準及工作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應該和企業自身的內部基本管理制度結合起來,體現自己企業的文化和精神設計,這些標準和工作規范應該成為企業員工的業務手冊,成為保證企業正常運作的另一重要資源。

    3.努力開拓市場。目前在我國的建筑市場上不可能將項目管理企業所承擔的工作全部交給監理公司來完成,即使已經從監理公司轉型過來的項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項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為有實力的建筑監理公司負責承擔,則是今后的發展方向。除上述應該建設好的內涵部分外,還應加大對建設單位的宣傳力度,主動開拓市場,主動向建設單位方介紹項目管理的全過程、管理的內容、意義以及委托項目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的必要性,這些宣傳和市場開拓,對政府投資或者是私人投資的建設單位方均要實施。使它們逐漸明白項目管理對一個建筑項目的重要性和意義。

    第4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0 前言

    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還不健全、不完善,還沒有項目管理專業和行業范圍內的指導實施準則,社會中介組織服務尚不規范,在概念認識與理解上還存在著局限等,直接使用這些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本會產生很多問題。考慮到我國的現實狀況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礙,我們必須立足中國國情,吸收和借鑒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條件,設計出適合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1 制訂項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則

    (1)有助于促進良好的管理。

    合同應促使項目的參加者按照現代項目管理原理和實踐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勵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體現雙方的合作伙伴關系;加強雙方的溝通和協調,雙方有互相通知責任,有知情權,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預料的困難,減少爭執,并易于解決;要求雙方誠實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顧各方的利益,使項目參加者各方都能滿意,實現多贏;強調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擔工作和責任,工作和報酬之間應平衡。在保證合同法律的嚴謹性和嚴密性的前提下,更趨向工程,使用工程語言,文體清晰、簡潔、易讀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進良好的管理。

    (2)靈活性和更廣泛的適用性。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全面,盡可能多的采用選擇性條款,人們在使用時就可以通過對條款的選擇或刪除對合同文本加以靈活運用,這樣也可以減少專用條款的數量,減少人們的隨意性。同時,通過靈活運用選擇性條款,又可以使同一個合同文本有更廣泛的適應性,適用于多種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發包方式,不同的專業領域等);適用于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如總價合同,單價合同,目標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適用于單一承包商或多個承包商聯營承包;適用于不同的國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礎等。

    (3)概括但不失完備性。

    合同文本應包含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并以此為基礎將雙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圖概括反映出來。同時,將合同中應該具備的條款明列出來,使合同條款盡可能全面、完整,避免發生條款遺漏、殘缺等問題。

    (4)規范性。

    合同文本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具有相應的規范性。而且合同文本應具有很強的可靠性,使合同雙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時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確切,防止顯失公平和違反法律的條款。合同雙方簽訂了合同后,實際上就將自己的簽約行為納入了依法辦事的軌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約。

    (5)其他要求。

    隨著工程項目管理新的發展,對合同還有許多新的要求。如合同應體現工程項目的社會和歷史責任,強化對“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合同應反映工程項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應反映供應鏈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甚至合同還應包容許多工程采用虛擬組織的方式運作。

    2 我國使用國際項目管理合同的環境

    2.1 現實狀況

    由于我國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建筑市場還不健全,不完善,市場服務體系等相關要素市場還不能完全滿足要求。具體對國際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響主要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

    (1)監理的素質尚不足以承擔起項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質量監督制度使市場主體質量責任代位。

    (3)專業人士組織或行業協會尚未發揮足夠作用,社會中介組織服務尚不規范。

    (4)管理體制不順和手段欠缺。

    2.2 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業先后頒布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一系列與建設工程合同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新頒法律共同確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相關的法律主要有:

    建設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合同法、政府采購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

    建設行政法規:主要包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建設部部門規章主要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行辦法、建筑市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

    規范性文件:包括關于培育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等。

    3 構建我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國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為了形成我國的項目管理合同文本,我們應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根據應用的不同情況,把握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對固定的文本結構部分,有針對性地借鑒和吸收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結構。

    考慮到我國的現實狀況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礙,構建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時,可以參考國際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總體框架,合同結構如圖1所示:

    (2)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內容。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內容應能體現出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現狀,在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起到積極的作用,為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的發展,并進而在國際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貢獻。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條件參照國際項目管理合同,項目管理委托服務范圍考慮我國目前建設工程各階段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內容,將其整理分類后形成菜單式服務,在實際使用時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內容中具體內容見附錄。

    4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應用條件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的能與國際接軌的項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業主實行的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投標責任制,建設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制。2003年初,建設部專門下發了《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鼓勵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的企業,通過建立與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充實項目管理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開展相應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但是,在實際項目執行過程中,往往有很多現象背離了項目管理的初衷。為了使國際項目管理合同能在一個較為適當的環境下使用,我們應逐步改善我國的現實狀況,建立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1)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素質。

    發達國家相當重視項目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資質認定,形成了相當規模的行業。美國PMI學會主辦的項目管理專業資質PMP考試和資質證書,得到社會的公認。獲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機會被政府部門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目前,我國建設市場在管理體制、法制建設、運行機制、中介服務、價格政策和社會習慣等方面仍有許多方面有待改進。我們必須建立法制的、政府監督的、自我約束的管理體系,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中介市場,加大投資中介服務的法律責任,為工程咨詢和項目管理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

    (3)加強與國際項目管理機構的交流與合作。

    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公司應該進一步加強與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的國際項目管理機構和協會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強項目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建立自己的項目管理體系,引進和開發先進的項目管理軟件系統,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為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

    (4)建立和健全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

    盡管我國已經有了相關法律、規章,但仍沒有一個在項目管理專業和行業范圍的指導性實施準則。同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較為普遍。有些工程沒有實行招投標制,有些卻采用議標或是假招標,大搞“人情工程”。為此,必須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類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做到門類齊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疊,遺漏空缺和互相抵觸。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充分發揮和運用法律、法規的手段,培養和發展我國的建筑市場體系,確保建設項目從前期策劃、勘察設計、工程承發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動都納入法制軌道。

    參考文獻

    [1]中國項目管理研究委員會.中國項目管理知識體系與國際項目管理專業資質認證標準[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5.

    第5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工程合同風險 工程監理 對策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risk in the contract,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risk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improve.

    Key words:Project contractriskEngineering supervision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進行工程承發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進行工程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主要法律依據。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合同雙方的根本利益。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確立了當事人雙方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責任和雙方的經濟法律關系,也是雙方實施工程管理,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依據。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當事人認真履行,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預防糾紛的發生。即使發生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據合同條款保護其合法權益。合同風險是合同實施中環境、組織、技術、管理、業主信譽等情況發生變化導致承包商經營失利而遭受的損失。合同條款中潛伏的風險往往是責任不清、權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盡量避免承擔風險的條款,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風險的發生。

    2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

    在實際建設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員素質不高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適當的讓步等原因,導致簽定的合同存在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合同主體不合格,存在風險

    合同的主體就是工程的發包方和承包方,合同主體不當之處主要表現在: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履約意識,既不認真研究制訂合同條款,又不嚴格履行合同。

    2.2 合同條文不完整,隱含潛在的風險

    某合同中規定每月20日支付上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但因甲方資金籌措受阻,連續三個月拖欠工程款。乙方為了工程的進度不受影響,墊入了大筆資金。但由于合同中沒有具體寫入拖欠工程進度款的處罰規定,導致乙方向甲方對墊支資金利息的索賠失敗,蒙受了較大的經濟損失。

    2.3 合同條款不平等,留下隱患。

    工程承包本來應以合同為約束依據,而合同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實踐中,業主與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鑒于當前的工程承包買方市場的特點,個別業主常常倚仗著僧多粥少這一有利的優勢,對承包商蠻不講理,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業主部門。

    2.4合同中僅對一方規定了約束性條款的不利合同風險

    某工程合同中規定,從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場地之日起15日開工,并按實際開工日計算工期,而后乙方應負延期一切責任。該工程合同開工日為2007年4月25日,由于場地搬遷碰到難題,到2007年6月30日才具備開工條件。

    2.5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乙方承擔的風險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對乙方承擔風險的條款規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協議條款中,規定該工程變更的費用總額當超過合同總價15%以上時,甲方對超過的部分應給予補償。顯然,乙方若遇到變更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損失合同總價的15%。反之,當該工程變更較少時,乙方將會有較高的盈利。

    2.6合同內容不完備

    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使得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問。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合同,由于這些國家過分強調獨立自創,通常不愿意沿用國際上普遍遵循的條款,而他們自己制定的一些法規或合同條例往往很不完善,遺漏事項頗多。致使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承包商常常找不到合法依據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3 建設工程監理風險對策

    正確地、公正地處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分擔總量,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工程建設施工期有長有短,施工條件千差萬別,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未知因素也較多,因此,風險相對較大。

    應由業主方承擔的風險有:施工現場準備方面的問題;施工條件的變化問題;工程量的變化問題;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或設計缺陷和特殊風險等問題。

    應由施工承包方承擔的風險有:投標書中的問題;承包方自己的能力問題;對新的工程項目和市場環境不熟悉問題;安全方面的問題等。

    應由雙方共同承擔的風險有:物價上漲問題;材料供應不足問題;合同條款方面的問題等。

    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對于這些風險,既不能在招投標時完全預見和把握,也不能在執行中完全避免。為了盡量減少風險,避免由于風險造成的損失和爭執,監理提出以下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風險的對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

    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使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專業化、正規化,使建筑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建筑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宣傳貫徹有關合同法律、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參與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等。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網絡

    制度網絡,一是指企業就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動及其運行過程的行為規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制訂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保證。

    (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一是選好合同管理人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具備現代化管理知識,精通合同法律法規,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有豐富經驗的高級管理人才。二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取得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顯得尤為重要。三是選派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到有關院校學習深造,委托培養這方面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四是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高精確度、技術性很強、極為復雜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只有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后方能上崗。.

    (4) 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合同管理目標制,是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目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在工程項目承包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和協調等工作,促使建筑企業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工程項目經營管埋活動的順利進行,更好地發展和繁榮建設市場。

    結束語

    幾乎沒有不存在風險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項具有風險性的行業。由于工程項目建設關系的多元性、復雜性、多變性、履約周期長等特征及金額大,市場競爭激烈等構成了項目承包合同的風險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種風險因素,在簽定合同中盡量避免承擔風險的條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發生是十分重要的。

    [參考文獻]:

    第6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造價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several main types: engineering design contract, bidding agent and cost consultation contract, and follow-up audit supervision contract and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eed to pay attention to some problems were discussed, analyzed the reasonable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function and meaning.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建設項目投資除了屬于按有關法律法規必須繳納的費用,其他大部分屬于與為工程建設服務的各類法人通過合同關系所產生的費用,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計費、監理費、造價咨詢費、招標費等。這些費用受到影響的因素很多,通常應當作為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的重點。我們知道,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不僅包括具體施工環節,還包括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專用材料設備供應、全過程跟蹤審計等相關環節,同時,我們也要注意,合同管理不僅包含對相關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進行過程控制和管理的工作內容,也包含對所有合同進行事前的籌劃工作,即根據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確定設計委托模式、咨詢服務委托模式、施工任務承包模式、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式、明確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方式等。

    1委托工程設計的合同要求

    工程設計階段是造價控制的源頭,工程設計本身的費用不大,其質量卻極大地影響工程造價。所以在委托設計合同中要關注設計是否在滿足安全可靠和適用的條件下足夠經濟、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施工要求、設計圖紙是否自相矛盾、設計人員是否隨意進行設計變更等問題。投資方或建設單位直接判斷設計是否經濟有一定難度,但可以通過設計合同管理加強對設計單位的監督和約束,來促進設計單位精心設計,達到預控的效果,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在選擇設計單位時,除了對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和人員安排進行綜合考察外,可以通過聘請外部專家組和內部使用部門相結合的方式對設計招標進行設計方案比選。這個階段需要確定設計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免在簽訂正式合同時發生爭議,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在確定設計單位后,可以按合同要求設計單位進一步相進優化設計、標準設計和限額設計,但同時要注意不要束縛了設計單位的創造性。可以根據同類型工程的造價指標、當前市場行情以及以往經驗數據來限制最高的結構經濟指標,設計單位趕過該指標的扣減設計費,節余的予以獎勵。

    (3)在設計合同中設置明確的約束和激勵條款,促進設計單位提高設計精度、有效約束隨意設計變更問題。①要給予設計單位足夠的設計時間和經費,任意壓縮設計期和設計費會影響設計質量,甚至影響工程造價。②設計合同中要明確設計單位對其設計不當承擔相應責任的具體罰則,因設計單位的原因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扣減其設計費甚至賠償一定的損失。③還要設置專門條款杜絕不合理的設計變更,有的施工單位通過盲目壓價或不平衡報價中標后,為了彌補損失或提高利潤,就從設計變更方面找對策,通過改變原設計來逃避原報價較低的部分,從而提高工程結算價款。

    2委托工程招標與造價咨詢的合同要求

    招標和工程造價咨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交叉的業務范圍,在分別委托時應注意是否存在重復計算費用的問題。在工程造價咨詢的合同中,要明確工程量清單、工程造價編制或審核的時限和質量要求及違約責任。如:工程量或造價允許差錯率范圍、超出范圍如何索賠等,約束受委托單位認真、負責地履行合同。對招標合同,還要明確因招標單位原因造成的招標失敗,從而影響工程建設工期和重新招標的費用及損失等責任。

    在招投標階段,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質量尤為重要,主要表現在:

    ①如果工程量清單存在漏項、少算、多算等問題,投標單位就會針對有誤的清單采用不平衡報價,對清單量多的報價低、少的報價高,待中標后進行工程量核對或竣工結算時獲得沒有任何投入的不合理利潤。而且,如果清單工程量總體上高于實際工程,中標單位可能就不提出異議,這樣的損失更大且有隱蔽性。

    ②如果工程量清單項目劃分及特征描述不科學不合理,把本屬于與施工企業采取的施工措施有關的內容列入實體項目清單,把應由投標人考慮的施工方法編制到工程清單中,如土方的開挖方式、運距等,中標后施工單位就會提出變更,從而提高造價。

    ③即使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沒有發現清單的錯誤,在施工過程中這些問題也會顯現出來,要么要求進行變更,要么偷工減料,甚至出現威脅停工等行為。雖然其行為有的己經違反合同,但一旦發生將嚴重影響了建設方的日常管理,造成建設方利益損失,間接提高了工程造價。因此,在相關咨詢合同中對咨詢成果質量的條款設置需要加強重視,減少相關風險。

    3委托工程監理的合同要求

    我國目前的工程監理業務,大部分局限在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和進度控制,對于造價控制做的很有限或很難做好。但是監理單位工作人員熟悉現場情況,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跟蹤,這是設計、造價咨詢單位無法比擬的?,F場發生的一些費用,有些屬于施工單位的施工措施費用,有些屬于其應當承擔的履約風險。判定這些費用是否可以計入工程結算價款,需要掌握工程計價方面的詳細知識并深刻理解合同相關條款。因此,這些現場簽證的真實性應由現場監理總工程師確認,但確認的簽證內容僅代表其真實性,是否應予以支付價款則由獨立的第三方造價工程師按施工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審核辦理。這就要求在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監理工程師的審批價款的權力、責任范圍和相關文件效力。這樣在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與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等各方之間形成有效的約束監督機制,更有利于工程造價的控制。

    5工程施工合同需要特別注意的方面

    以上討論涉及的是與工程造價控制幾個不容忽視的合同關系,如果此類合同履行的好,對造價控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能促進對施工合同的有效履行。那么工程施工合同哪些方面與造價控制息息相關、需要特別注意的呢,這里主要探討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適的施工承包合同方式?!皩嶋H情況”包括工程設計精度和工期長短以及未來的市場波動情況等。

    對于技術復雜、設計不夠完善、工期較長、實施過程中存在較多不可預見因素的項目,盡量采用綜合單價包干合同,可以較合理地分擔了履行風險,避免了發承包任何一方承擔過大的風險??們r包干合同適用于設計精度足、工期短、不易發生變更的工程。而可調價格合同不利于建設單位控制造價,由于單價可調,相應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單價如何調整確定等問題容易引起發承包雙方爭議。特別是近段時期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改革力度大、變動頻繁,計價時調整的工作量大、爭議也大,有時即使能調整但做到公允卻相當復雜,造價難以控制。因此,如果是采用招標的工程,選擇哪一種價格承包方式編制招標文件時就應深入研究,并在相關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的約定。

    (2)約定合同價款調整的條件。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與采用哪種方式的合同價密切相關,對于固定價格合同,一定要明確包干的范圍、風險的范圍,盡量約定的詳細一些。有的合同訂立“本合同遇市場價格變動和政策性調整,工程造價不做調整”,看起來是閉口合同,實際上漏洞很多。①固定價格合同一般約定了價格不可調整的風險范圍,當風險發生時承包人只有以利潤來抵抗,如果遇到市場價格異動,就會產生很大的風險。一方面建設方希望工程繼續進行又不觸及合同價款對價格風險已經包干的約定,另一方面承包方希望對于超出承受范圍的價格變動予以調整才能使工程順利進行,這個矛盾是很難調和的。如果事先約定了包干價格的變化范圍,主要材料市場價格變動在一定幅度以內的由承包方承擔,超過部分由發包方承擔,這樣同時降低了雙方的風險。②常見于合同中的“政策性調整”現在經常成為爭議,因為哪些情況屬于“政策性調整”容易扯皮。根據我國工程建設的特點,投標人應完全承擔的風險是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如管理費和利潤;應有限度承擔的是市場風險,如材料價格、施工機械使用費等的風險,應完全不承擔的是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化的風險。因此,不可籠統地訂立.政策性調整包干”的條款,應當在合同約定時區別對待。對于管理費率、利潤率、計價定額等的調整應納入風險包干范圍;對于建安工程稅率、規費費率及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費不宜納入風險。

    第7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中國加入了WTO后,各行業都受到嚴峻的考驗。國內建筑業受到了外部環境的強有力的挑戰:外國工程設計、建筑公司涌入中國市場,依托強大的資金后盾、先進的技術和超前的管理理念,沖擊著國內建筑市場。面臨挑戰,為尋求自身的發展,我國建筑業也正在尋求轉變積極進行改革創新,提升自身實力,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然而,對于建筑企業來說,自身競爭力的提高離不開高水平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我國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認識,但是在我國仍然普遍存在著合同管理水平低的現象。面對形勢下的歷史變革,企業應該積極進行改革創新工作,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促進建筑工程項目的高質量的完成,提升企業管理素質,增強企業在行業內的競爭力。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是建筑工項目程建設的關鍵部分之一,加大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提高項目管理效率。一套完整的承包合同的簽訂是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的第一步,通過對合同管理養個要求,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等,實現對人力資源和工作溝通等的多角度、全方位管理。嚴格的合同管理工作,為統籌建筑工程項目全局工作提供了前提條件,有利于高速、高效、高質量的實現建設目標。(2)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法律依據。工程項目合同明確的劃分出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具有法律效力,是施工過程中處理相關問題的法律依據。加強合同管理,可以公平、妥善的處理各類糾紛等,也可以監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合同履行率,規范了建筑市場行為,維持了建筑市場秩序。(3)增強企業競爭力。至今,隨著建筑市場對外的全面開放,外部的挑戰越來越嚴峻,這就需要我們,深化改革,與國際接軌,不斷的完善和超越自我。加強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為建筑企業在對內對外的競爭中增加了有利的砝碼,促進企業占領市場,擴大自身生存、發展空間

    二、我國目前的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早在1979年,國家就對工程建設合同做出了法律規定,頒布了《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這表現出了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的重要性,也說明了我過對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已經有著非常深刻的認識。但是,盡管達到一定認識,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充斥著陰陽合同、合同履行率低、關于合同執法不嚴等現象,導致了我國合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期出現的問題主要有:

    1.合同管理的水平普遍較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普遍缺乏合同管理意識。

    在簽訂合同之后,許多建筑企業往往就會將合同束之高閣,而不是派專人去認真研究合同內容和條款,直到出現爭執或索賠等合同問題后,才拿出合同來研究。合同管理意識缺乏最突出的表現為:許多建筑公司里同一工程項目的“正規合同”和“私下合同”普遍存在?!罢幒贤眱热莺戏?、形式正規,但合同雙方僅將它用于管理部門的審查,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履行;“私下合同”是雙方負責人為了自己私利而另外定立的,這合同形式上很不完整,會給國家和社會利益帶來極大危害,是不平等的違法合同。

    (2)監理工程師在進行合同管理的同時,由于本身能力不夠而常常導致向承包商提出的一些要求不符合合同規定,不依據合同處理工程問題等情況出現。

    (3)索賠管理工作由于長期受到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而沒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建筑市場上各種客觀條件以及主體本身的阻礙,比如建設單位不予以索賠,施工單位不懂索、不敢、不會索賠,中介服務機構與合同糾紛專業解決機制匱乏等,更加劇了索賠工作問題的出現。

    2.總分包合同管理水平低,建筑市場競爭混亂。由于我國現在還沒有總分包合同的規范文本,缺少勞務分包與專業分包隊伍管理方面的法規等,導致我國分包市場混亂,嚴重阻礙了工管理水平的提高。當前的絕大多數建筑企業在各個方面都不具備總承包能力,更談不上設計施工一體化模式的采用更無從談起。

    3.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嚴重脫節。合同管理同工程招投標之間存在密切的內在聯系,但在實際操作中,經常出現兩都嚴重脫節的現象,比如招投標管理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被劃分至兩個業務管理處,工程招投標與簽訂施工合同被當作兩個毫無干系的業務對待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嚴重匱乏。合同管理作為一類專業化程度很高、知識面較寬、要求豐富的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要求對管理人才要有很的專業素質。當今階段,我國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嚴重匱乏已成為合同管理專業化的重大障礙。

    5.業主急于開工而過于草率簽訂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過程分歧不斷的現象經常出現。比如在合同履行時,業主無視合同條款的規定,任意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則會擅自違約,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使工程質量存在重大隱患,項目嚴重超預算、超投資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往往因為承包商與業主之間合同簽訂過于粗淺和草率而陷入不斷糾紛中,不能快速得到解決。

    三、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針對以上現象,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細化合同,增強法律意識,避免合同糾紛。由于部分參與方法律匱乏以及合同意識薄弱,在合同商定前期,忽略了細節,沒有扎實推敲每個條款,造成合同存在漏洞。當合同草率簽訂后,為以后各種糾紛、違約等現象的出現埋下了種子。因此,合同的簽訂,必須深入細致,做到法律嚴謹,邏輯清晰。在起草后必須進行嚴密的審查。同時,增強參與人員的合同管理及法律意識,將合同漏洞產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避免中糾紛的產生,保證合同認真高效的執行。

    2.完善管理機構,保證合同管理機構的獨立、自主性。合同管理是涉及到管理、法律,所以需要專業人員來進行管理工作;專業的管理人員需要適當的放寬權利限制,以便管理工作的展開,而不是受制于某個部門,以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獨立、有效的開展。對項目工程的每個環節,也設定一定的合同管理人員,層層把關,落實責任,實現合同的管理體系全方位化、全過程化。

    3.建立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公司自身的發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處于一個動態,以滿足變革需要。當今時代,以改革創新為主題,合同管理也應該緊隨潮流,不斷的尋求新機制,引入新理念,讓企業在管理水平競爭不落伍,把握市場話語權。合同管理制度更新應包括:法人授權的管理,部門考核,合同的審批、臺賬、文檔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個過程,管理人員

    應該積極參每個細節,把合同得兒履行情況反饋到管理部門,然后再據此,對合同管理辦法、政策、相關數據等作出相應的修改,適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適應工程項目建設,發揮出最大的效能。

    4.強化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應該將其作為重要的整頓規范市場工作來抓。以進行嚴密的審查為前提,監督合同的的執行情況,狠抓履約管理工作,嚴要求、認真對待。項目資金不到位,不予以辦理工程報建手續,取消其招投標資格。對于施工過程中,不嚴格履行合約單位,其施工許可同樣不予辦理;墊資、帶資施工現象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取締,限其深入整改。通過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力度,維持建筑市場的良性健康發展,維護參建各方的切身合法利益。

    5.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員工掌握各種法律知識的同時也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識。而以往管理人員的培養僅側重于法律知識的培養,所以要要對其進行管理方面的相關培訓。同時施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以促進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的提高,也杜絕腐敗滋生,使合同管理隊伍素質更優,水平更高。通過建設高素質合同管理人才隊伍,保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優質、高效的完成。

    6.吸取國際先進理念,與國際接軌。在合同管理方面,國際上很多國家做的已經非常成熟,規范,合理,值得我們借鑒。通過對比和學習,不斷的完善自我,使之與國際接軌,同時滿足我國市場經濟的需求。例如,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借鑒了FIDIC文本格式,對舊合同文本進行了較大的改動,進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機制,使建筑市場的發展朝著健康化、有序化的方向進行。

    第8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1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镀髽I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尹貽林.合同法與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3]王洪會.入世后我國企業爭端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思考[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03,(3):54-55.

    第9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關鍵詞:合同管理;意義;存在問題;應對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market risk,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upervision strengthened,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s undergoing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In this new situation,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contract model selec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to establish cooperation, trus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of risk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一、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也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合理轉變政府職能,更多的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市場經濟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就是其一。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二) 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基礎和前提的,合同管理即為對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三大方面進行的管理和約束,為整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保證其有效運行,實現建設目標。

    (三)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建筑各方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從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必要的法律觀念和誠信意識,合作過程中自律行為較差,時有發生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之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正處于調整發展階段,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促進作用。

    (四) 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建筑業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并得到迅猛發展,面對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我國建筑企業必須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以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迎接國際挑戰。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風險合同現象嚴重,部分合同有失公正

    由于迅速成長的建筑市場存在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的行為,施工合同重絕大部分條款由業主制定,過多地強調了承包方的權利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業主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了承包商身上,而對處于買方市場的建筑行業,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簽訂風險合同,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風險。此外,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不重視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少數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或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無法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也常常因為缺少某些重要的條款、缺陷和漏洞多、雙方對條款的理解有差異以及合同風險預估不足等問題而發生爭執。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

    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隨意違反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修改合同或違背約定,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還私下與施工單位簽訂一份與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補條款,形成一份違法違規的契約。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

    (二)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 合同的履約情況差,違約現象嚴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等行為。

    2、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方的權利,對于工程建設各方來講都是一種保護自身利益,維護正當權益和避免損失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和不規范給索賠工作造成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的效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索賠難以進行。

    3、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高,缺乏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工作,很多項目的管理中缺乏對合同管理職能的重視,不能從戰略高度分析和認識合同管理重要意義。大多數建筑項目沒有設立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和人員,僅僅將合同管理職能分解為施工技術、計劃經營、財務等幾大部門分別進行管理,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和監控。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關的合同有幾十份、幾百份,甚至幾千份,它們之間有復雜的關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書,投標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條款越來越復雜;然而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充分利用好計算機和網絡資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上述問題的存在使推廣嚴格的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困難,嚴重地制約了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對工程經濟效益和工程質量產生嚴重的損害。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 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

    (二)深入研究合同內容,嚴格合同審查

    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三) 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在項目部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專業管理人員

    建筑技術的迅速發展,工程項目規模龐大,合同管理文件多而雜,合同變更頻繁。且在履約中往來函件和資料較多,故合同管理系統性強,必須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同時要健全合同管理機構,設立專職部門和優秀的專職合同管理人才來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四) 加強合同管理制度建設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相關管理工作。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

    (五) 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在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變更索賠是難免的,因此,必須建立工程變更和索賠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要注意資料的整理、分析,及時辦理有關簽證確認,關注現場動態,積極找尋索賠依據,把握施工索賠的重點,在索賠時效內及早提出變更和索賠。同時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正確履行合同責任,嚴格控制業主反索賠和分包商索賠的事件發生。

    結束語

    綜合上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作者簡介:逄濤,男,生于1974年12月28日學歷:本科職稱:工程師職業資格: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山東智匯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在《建設監理》上:淺析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造價風險、如何規范填寫監理日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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