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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應以緩進為原則,積極建立經紀人的自我管理體系以控制潛在風險。浮動傭金制迫使券商的整體利潤水平攤薄,券商只有加強證券營銷,擴大銷售規模才有可能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而證券經紀人=實踐中,許多券商也將自己的經紀人組織稱為營銷團隊或其他名稱>制度的最大的優勢正是它強大的營銷潛能。經紀人制度=或稱營銷團隊制度>是典型的進攻型經營模式。從本質上講,它是通過改變傳統營業部職員的激勵約束制度來刺激強大的營銷潛力,挖掘客戶的潛在交易需求。在實踐中,不少券商實際上將小型的營業分支異化為少數經紀人組成的營銷團隊,從而大幅度擴展了營業網點的覆蓋面。從年開始,由原開封證券改制而來的新型券商富友證券建立了以經紀人團隊為核心的營業模式,在僅有三家營業部的情況下大幅度地拓展了市場份額,引起國內券商的矚目和競相效仿?。但市場上亦能聽到不少反對的聲音,一些券商認為證券經紀人制度并非是適合所有券商的靈丹妙藥,推行過程中的風險和阻力值得轉型中的券商慎重考慮。本文主要討論經紀人制度隱含的風險及其制度防范。
一、經紀人制度=或營銷團隊>的天然缺陷=一>經紀人的法律地位不明我國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范明示證券經紀人的合法地位,甚至正式的法律文本中根本沒有證券經紀人這種提法。最初證券經紀人的得名來自對保險經紀人的模仿,許多券商推行這項制度時也充分借鑒了目前人壽保險經紀團隊的管理體制?@。由于法律地位不明,證券經紀人無法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證券經紀人的任何行為在法律上都將被視為其所屬營業部的行為,轉而由券商代為承擔風險責任。營業部將原有員工剝離出來行使營銷職能的目的就在于建立開放式的經營體制,通過經紀人團隊的自發收縮膨脹來增加經營彈性,減少固定成本支出,回避市場風險。而事實上法律上不獨立的經紀人組織反而可能由于自主性過強、疏于控制而加大經營風險。這種情況下,經紀人開發的客戶越多,券商面臨的風險就越大。典型的風險如經紀人代客理財造成的巨額虧損,可能遠遠大于經紀人營銷增加的傭金收入。
二、支持系統建設滯后,惡性競爭難以避免經紀人營銷體系的成功運轉前提是將營銷職能與金融產品的設計生產相分離,通過后臺生產加前臺銷售的模式強化經紀人的營銷效率,因而成功的經紀人營銷體系對券商總部的后臺支持系統要求是比較高的。雖然目前市場上亦有券商通過銷售簡單的“通道型”產品取得相對的成功,但我們認為,當市場上許多券商都開始推行這種營銷體系時,繼續依靠簡單產品和缺乏支持的經紀人組織生存的券商將必然地走向衰落。由于傳統營業部職員習慣于“坐商”角色,與營銷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信息系統建設、研究力量組織等輔助銷售的功能系統都必須從頭開始規劃,更無法有效地與前臺銷售力量結合。在支持系統滯后的條件下,急于拓展業務的經紀人團隊面對客戶并無真正差別化的金融產品可賣,那么其營銷行為必然流于低層次的價格競爭,像壽險經紀人初期那樣靠拉關系擴大銷量。當市場上所有的經紀人都采取這種方式競爭時,營業部的利潤將進一步攤薄,日益深陷價格泥潭。如果忽視價值型營銷的理念成為市場中的主流,全部經紀人的營銷合力會進一步透支客戶資源的潛力,快速誘發客戶與券商之間的信任危機,迫使證券經濟市場的規模縮小,破壞證券市場的長期均衡。最終,看似簡單的經紀人制度通過連鎖反應,間接危及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水平和資金融通效率。這種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結局其實已有其他行業的先行者提供了豐富的教訓,典型的如快餐業中的紅高粱連鎖加盟店。
三$經營成本結構上的轉換易于損耗人力資本的整體貢獻經紀人資薪與業務拓展效果密切掛鉤,客觀上促成了營業部經營成本重心從固定成本向變動成本的轉化。對習慣固定資薪結構的原有員工來說,與業績掛鉤的資薪結構往往意味著較大的風險,甚至實際收入的減少,從而易于招致員工的不滿情緒。來自基層的反對力量雖然不如決策層的反對直接,但卻會以間接的消極怠工、降低客戶認同度等形式表現出來,這種消極的抵抗將會大幅降低人力資本的整體效率,而且易于使原本正確的投資決策日漸偏離正常軌道,影響高層推動轉型的信心。二、經紀人制度推行中的過程風險一$轉型方式選擇不當的風險由傳統經紀業務模式向以經紀人制度為主體的營銷模式轉型是一個充滿變數的動態過程。由于國內大多數券商并沒有控制營銷組織的現成經驗,在轉型的初期必然會出現多方面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如果經紀人的服務質量跟不上,反而可能會使推行經紀人制度的券商的長期利益受損。券商出于激勵原有營業部員工向經紀人轉型的考慮,從一開始就會采取積極的營銷措施提高客戶的認同度和主動性。其中一些舉措如向主動轉型的客戶給予更高的傭金折扣和贈送價值不菲的禮品等$由于過于向有意轉型的客戶傾斜而易于激發未轉型客戶的不滿,如果控制不力,反而可能加速客戶向競爭者流失。
此外,積極的營銷預期將帶動有效的客戶自發傳播,而客戶自發傳播從而引起自發需求的假設可能由于傳播速度過快而違背“以時間換制度”的初衷。轉而接受經紀人模式的客戶數量應在不同時點上與公司接受新客戶的能力相匹配。實踐中,通常人們容易頭腦過熱,忽視過程控制,采取激進的做法,誘使長期運營中積累起來的矛盾驟然爆發。當前市場上較成功的案例通常都是適應一定背景條件的,比如新設券商由于老客戶的數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而采取存量客戶競拍的方式是可行的。而已經在地方市場上存續多年的券商如果盲目照搬,新老客戶間的矛盾、營銷人員之間的矛盾將成為成功推行的重大阻力。二$總部與營業部之間的配合風險營業部與券商總部由于所處的決策層次不同,決策習慣上必然存在一定的差異。經紀人制度的推行是與具體營業部生存發展息息相關的,從根本上說是由營業部的需求拉動起來的,只是考慮到營業部研究水平有限及視角過于微觀的局限性,轉型方案的設計和實施通常由券商總部統一規劃實施。但這樣的實施過程就存在著總部與營業部間的配合不當風險,很容易造成極端的現象,即營業部在轉型方案的設計上毫無作為而選擇聽任總部安排。營業部不支持經紀人模式或消極對抗的風險亦值得轉型中的券商重視。傳統營業部與券商總部在地理位置上的分離使營業部難以得到有效監控,許多券商所了解的營業部情況僅限于營業部提交的財務報告。由此,總部制定的轉型方案如果事先未能得到營業部的認同,可能將會給營業部管理者的既得利益帶來不利影響,在實施中就難以取得預期效果;反之,若總部對營業部轉型實施管制過嚴過細,一方面可能因缺乏對當地市場的直觀了解而提出偏差較大的方案,另一方面會大幅削弱營業部執行的積極性。這種兩難境地通常會迫使總部作出妥協,放寬對營業部的限制,從而造成營業部風險監控不力的局面。
三、經紀人制度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強化制度控制,建立經紀人團隊的自我管理體系證券經紀人制度的雙刃劍特性決定了必須要建立相應的風險防范制度以求與經紀管理體系相得益彰。如下圖:可把風險防范制度根據時間序列的不同分成兩類,一類是創設階段的準入型風險控制方法,包括資格審核、創業基金制和完善的培訓體系;另一類是經營階段的日常風險控制方法,包括銷售人獨立核算制、經營風險準備制及營銷管理總部的日常監控。創設階段的風險控制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證素質較高的營銷隊伍,分別對銷售人的證券知識或經驗、創業資金額度及市場營銷知識作出一定要求,如富友證券規定:設立銷售組織需由與公司簽約員工所組成,創業基金不低于%萬元(特殊情況經營銷總部書面批準后不低于&萬元),銷售人員需經過總部組織的專業營銷培訓及考試后持證上崗’。關于培訓體系的建設,我們認為最有效的途徑是借鑒壽險公司的培訓體系或者直接請壽險公司培訓人員參與。由于以往公司經紀業務是幾乎沒有營銷概念的“坐商”,營業部員工普遍缺乏營銷意識,因而建設培訓體系的第一步,就是向銷售人員灌輸證券營銷意識,從根本上撬動營銷人員的理念。接下來,只要不吝給予業績優秀的銷售人員以豐厚的回報,樹立榜樣,銷售人員之間互相競爭、互相促進的機制很容易自發地形成。經營階段的控制制度主要是為了防止銷售組織操縱客戶資源、銷售人訴訟損失及銷售組織間惡性競爭或串謀欺騙公司的行為。超級秘書網
【關鍵詞】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生命周期風險偏好收入水平
在中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工薪階層依舊是社會經濟人群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這部分人群的證券投資策略分析具有很強的運用價值與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的經濟特點分析
工薪階層是指以獲得工作單位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他們有著比較相似的經濟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收入來源相對單一。對工薪階層來說,收入主要有兩個來源——工作收入和理財收入。由于目前大部分工薪階層的理財觀念比較傳統,加之我國整體理財的條件不夠成熟,理財收入相當有限。相比而言,工作收入在工薪階層的經濟來源中仍占有較大的比重,也是他們理財的重要基礎,更是工薪階層在進行證券投資時所要考慮的現實條件。(二)投資理念相對趨同。目前的工薪階層大多對社會發展的未來趨勢有諸多近憂遠慮。他們認為自己的工作前景、子女未來教育、父母養老送終、健康身體的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比較多的不確定因素,這樣的生活狀況決定了他們對資金的變現能力、貨幣的流動性等方面有較多要求,投資的基本目標比較一致。(三)消費方式相對多元化。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工薪階層在基本生存需要上有所滿足的前提下,開始更多地關注能實現提升生活質量、改善消費品位的相關項目。他們不僅對旅游、健身、美容、娛樂等方面有普遍追求,而且對教育、房產、汽車、人際關系的維系有較大的差異性支出,所以在能使有限的經濟收入用于實現更大的效用水平方面的證券投資策略組合方面也會有不同的要求。(四)家庭整體承受風險能力相對有限。在現行的社會保障機制作用下,考慮到工薪階層受工作年限與經濟條件的制約,工薪階層在各方面的風險系數依舊比較大。但結合我國目前證券投資市場的發展狀況來分析,可知工薪階層在進行證券投資時很難保證有確定的高收益,所以他們在真正面臨風險時往往會顯得手足無措,應對不暇。從這種角度上來看,在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分析中還要加入更多的社會與制度的影響因素作為變量分析。(五)適宜進行證券投資的工薪階層行業相對集中。雖然工薪階層本身是一個覆蓋面相當廣泛的概念,但由于收入水平的差距較大,并不是所有的工薪階層都可以進行證券投資。根據我國歷年的行業收入水平排名情況來看,金融業、電信業、汽車業、石油業等行業的從業人員有較高的收入,可以考慮進行適度的證券投資。同時,公務員、教師、醫生、外企職員、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等職業都可以考慮參與證券投資活動。本文中將主要以工薪階層的這些有證券投資愿望與能力的人員為分析對象。
二、證券投資策略的基本產品分析
證券投資是指投資者將資金投放于有價證券上以獲取一定收益的行為。證券投資的主要形式為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基金投資等等。證券投資策略即指投資者在進行證券投資前應當掌握的行動方針和謀略,在對總體策略定位的基礎上,還可以詳細確定市場策略、行業策略、公司策略、期限策略、組合策略等。其具體的表現形式往往是按不同的比例對多種不同風險與收益狀況的證券投資工具進行有機組合。可見對各種證券投資的產品進行簡單的分析與比較是制定合適的證券投資策略的必然要求。
從概念上看,廣義的證券包括商品證券(如提貨單、購物券等)、貨幣證券(如支票、商業票據等)以及資本證券(如股票、債券、基金等)。狹義的證券僅指資本證券,它們是代表對一定資本所有權和收益權的投資憑證。在本文中涉及的證券投資工具主要根據后者界定。股票是典型的風險投資工具,其最主要的特點是高風險高回報。在我國目前股票市場還不夠成熟與規范的情況下,選擇股票為主要證券投資工具的投資者需要以足夠的時間與專業知識為保證,還要有較充裕的資金和較強的心理承受力。考慮到目前我國股票市場整體行情有復蘇跡象,并且股票的可選空間較大,投資機會較多,在證券投資策略中可以適當調整績優股的比重以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債券品種比較豐富,一般都有收益與風險適中的特點。其中比較常見的有國債、企業債券與地方債券及某些根據特殊需要發行的債券。相對而言,工薪階層比較了解與愿意購買的主要債券產品是國債和有一定收益保證的企業債券。尤其是前者,因為其相對存款而言具有免稅與收益較高的優勢,相對股票而言又具有較好信用保證與較強社會信譽等特點,往往是深受工薪階層歡迎的證券投資品種,也有“金邊債券”之稱。基金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投資產品。根據不同標準可以進行多種分類,其中股票型基金收益率比較高,一般在8%左右,適合1年期以上的投資;債券基金一般年收益率分別在2%和2.4%左右,收益穩定,本金較安全,可以確定比較自由的投資期,但考慮到其相應費用與持有期時間有關,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前,可以適當延長投資時間;貨幣基金是短期低風險理財產品,收益率波動幅度不大,是銀行儲蓄的良好“替代品”,適合短期投資,也可以作為一種過渡型投資品種。
三、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分析
工薪階層在激烈的投資過程中都希望避免或分散較大的投資風險,并達到較高的預期收益,所以正確選擇和運用適宜自身情況的證券投資策略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在設計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時,要顧及諸多因素,比如工薪者的收入水平、消費情況、投資理念、生活區域、職業特點、行業前景、年齡階段、家庭構成、性格類型等等,不一而足。下文主要從工薪階層的不同生命周期、家庭階段、風險偏好、收入水平幾方面簡單地制定其對應的證券投資策略。
(一)以不同生命周期分類分析
美國經濟學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在生命周期消費理論中,強調人們會在人生相當長的時間范圍內計劃生活的消費支出,并達到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消費情況最優配置。由于人們的收入在滿足消費之余主要可以用于儲蓄與投資,所以該理論在為工薪階層制定證券投資策略時有較強的借鑒意義。生命周期消費理論提出年輕人家庭收入較少,消費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經濟收入水平,在此階段多以負債消費為主,即便有一定剩余資金,也主要用于未來投資資本的原始積累,可以不要過多地考慮證券投資策略。當然,為了鼓勵年輕人進行必要的資金貯備,可以建議他們采取定期定額方式購買貨幣型基金,或采取相對保守的投資策略,相信一定時期的累積可以為下一個生命周期的證券投資提供比較充足的資金和更為豐富的投資經驗。隨著人們進入中年階段,收入水平日益增長,收入會多于消費,經濟能力和生活方式上都趨于穩定。保證提供子女教育的經費和贍養父母的資金是現階段工薪階層主要需考慮的問題,著手準備投資保值與增值計劃成為必然的投資選擇。此階段的工薪者可以考慮每月將剩余收入的20%投向較有風險的投資或股票,40%購買各項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較為穩定型基金,20%購買新型證券投資產品或選擇其他理財或投資工具,10%作為保險資金,另10%作為緊急備用金或儲蓄費用。由于他們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應該以進取型投資風格為主,力求投資品種多樣化,投資思路開闊化。等到工薪者進入老年階段,他們收入水平相對消費需要又會略顯不足,但由于有中年階段的投資與理財的補充收入,仍有制定證券投資策略的必要。鑒于老年工薪者幾乎沒有提高經濟收入的發展空間,風險承受能力也越來越低,生活需求相對簡單,對養老資金的安全性、保值增值性考慮較多,所以證券投資策略應該以投資收益穩妥、有底線保證為首選目標,盡量少選擇風險性、激進性投資工具,以避免養老費用的損失。一般每月可以將多余收入的30%投向平衡型基金,40%購買國債,20%購買貨幣型基金,10%進行儲蓄。這種組合既能對老年工薪者的資金有一定收益保障,緩解通貨膨脹或其他經濟因素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也能有效降低風險程度,有利于老年工薪者的身心健康,減輕他們的心理與經濟壓力。總體而言,不論身處生命周期的哪個階段,都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綢繆的意識,不要低估長期投資的升值能力,要盡早形成證券投資的意識并選擇自己比較熟悉與感興趣的產品。
(二)以不同家庭階段分類分析
根據家庭所處的階段,一般可以劃分為單身打拼期(一人)、家庭形成期(兩人)、家庭建設期(三人以上)、家庭成熟期(子女進入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細分期(子女開始獨立生活)等類型。為了簡單起見,也有理財專家將其劃分為青年家庭、中年家庭和老年家庭。但因為在本文中已經有對處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分析,在此還是主要側重于前一種分類標準下的具體分析。1、單身打拼期的工薪階層,往往因為對于創建事業與組建家庭的考慮比較多,主要資金大多形成對自身和工作或感情的投資,所以在證券投資方面的考慮還處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階段。當然,如果有其他外來資本,又有較多時間與精力學習證券投資方面的新知識,也不排除“借雞生蛋”的獲益。鑒于這種情況尚不是主流趨勢,在本文中不必過多涉及。2、家庭形成期的工薪階層可以合二人之力共同參與證券投資,在資金方面相比單身打拼期的工薪階層有所增加,投資觀念也逐漸形成,對于培育下一代、開展家庭建設、完善家庭設備等方面的考慮還有較大的彈性,所以可以設定比較靈活、主動的證券投資策略,在風險較高、收益也較大的證券投資品種要多加關注,適當增加其在證券投資中的比重以實現增值型投資目標,同時也要增加適當低風險或無風險的投資品種達到保證基本收入的目標。在對日常生活水平不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前提下,可以用家庭成員中一方的資金大膽嘗試多種證券投資手段,并放松心態,強化投資的積極與進步意識。3、處于家庭建設期的工薪階層無論在經濟還是精力上都比家庭形成期的工薪者要更顯緊張,但因為年齡或工作經驗等原因,投資理念更趨理性與成熟,所以在開源節流的途徑選擇上也有了更多的方法。在發展自身的同時,要對小孩養育與培育的費用有充分的估計,同時在證券投資工具的選擇上要集中于比較擅長與熟悉的幾種工具上,不必過于分散。當然,相對而言,如果已經有了證券投資的心得,還可以適當的融資投入比較有把握的證券產品上。4、處于家庭成熟期的工薪者,一方面事業發展進入上升期,工作比較繁忙,投資的跟蹤時間相對較少;另一方面家庭規模比較確定,在經濟收入與支出方面都比較清晰,對未來安排與生活定位比較明了,投資的目標比較明確。此階段家庭的主要開支是小孩的后續教育經費、夫妻雙方的事業發展經費、日常的醫療保健經費等項目。所以應該以溫和進取型投資風格為主,可以在扣除日常消費支出后,先將比較固定的存款轉換成較有保障的國債或基金,以保證孩子上大學的費用,剩余的零散資金投入貨幣市場基金及保險。在投資產品期限與種類的選擇上,可以與小孩受教育的階段性費用支出相對應,形成一個中長期(2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策略,目標年收益率要在通貨膨脹率的兩倍以上,并形成長期理財習慣。5、當工薪階層進入家庭細分期時,如果不要額外負擔子女們在經濟方面的要求,又沒有更多消費支出方面的增加項目,可以在證券投資的長期策略基礎上,增加部分短期與中期投資品種,以提高投資的預期收益率,并能更主動地抓住更多的良好投資機會。當然,在中國傳統的家庭模式中,在此階段的工薪者可能要隨時應對子女們在事業與家庭發展等方面的追加資本投入需求,所以還是要準備部分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投資產品提高資金的變現能力。總體而言,目前我國工薪階層在不同家庭階段,都要先保證實現家庭經濟基本功能,再顧及證券投資的增值功能,切忌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三)以不同風險偏好分類分析
證券投資中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形勢風險、行業風險、財務風險、管理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等。一般而言,風險偏好類型的確定主要取決于投資者的年齡、收入、性別、經歷和個性等具體因素。比如,年齡較小的人不怕失敗,所以多為風險趨向型投資者,隨著年齡的增加,對于風險的態度逐漸表現為中立型甚至規避型;收入越高的人們能承受的風險往往比較高,相比而言,收入偏低的人群對于風險大多有回避的傾向。通常認為男性趨于冒險、女性趨于保守,但也有人認為隨著現代經濟生活中男女承擔社會角色的互換及女性在理財中的重要地位,部分女性也呈風險愛好型;一般人生經歷比較豐富的個體屬風險趨向型,而經歷比較簡單順利的個體屬于風險規避型,自然也有其他因素可能會影響他們在不同情況下的風險選擇。總體而言,工薪階層中大部分人員屬于風險規避型和風險中立型,對證券投資風險的整體承受能力相當有限。只有在對工薪階層的風險狀態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才能選擇各自適合的證券投資策略。一般而言,對于風險趨向型的工薪投資者可以增加證券投資新品種的比重,因為往往新產品在高風險的后面也隱含高收益。對于風險中立型的工薪階層可以采取在高、中、低風險型的不同投資工具中設置不同比例以達到趨利避害的效果,當然也可以將資金主要投入風險中等的債券和混合型基金上,這樣可以集中精力,深入分析比較集中的品種,從而獲取更高收益。而風險規避型的投資者一方面可以采取購買國庫券、債券基金、貨幣基金為主的簡單投資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據各種年度報道與評比結果,選擇有較好社會與經濟效益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銀行等各種金融機構,進行集合型證券投資。相對而言,由于貨幣市場基金與其他低風險理財產品相比較,在收益率相當的情況下,在投資門檻和流動性方面具備明顯優勢,可以滿足偏好低風險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對資金的高流動性和對收益的穩定性的綜合要求,分析人士指出,貨幣市場基金將繼續成為這部分人群的首選理財工具。當然,隨著人們對基金市場的熟悉,指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均可以成為低風險的證券投資產品。由于工薪者處于不同境遇時,也可能改變風險偏好,所以要在對自己的投資意愿有足夠了解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證券投資策略。
(四)以不同收入水平分類分析
雖然同為工薪階層,但收入水平還是有較大差異。比如以湖南省2005年的工資水平為標準,據統計資料顯示,當年在職人員的平均月工資水平為1503元。以此為標準,比平均線低20%,但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薪者可以認為是低收入群體。而高出平均水平一定值的工薪階層可歸為高收入群體。低收入者一般會采用比較傳統與保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比如購買國庫券是他們選擇的主要證券投資方式。中等收入的工薪階層一般投資觀念傳統,家庭理財要求絕對穩健。建議每月做好支出計劃,除正常開支外,可將剩余部分分成若干份進行重點證券投資產品的投資理財,切忌廣而全,頻繁交易。對于風險較大的股票市場,考慮到工薪階層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弱,專業知識也相對匱乏,可以不做重點考慮。保險、基金和國債等投資產品仍是該收入水平工薪階層的主要選擇。至于高收入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中,可以考慮將大部分資金用于進攻型投資,更大地發揮“錢生錢”的功能。考慮到風險因素,“攻”的資金中又可以分為“穩攻”和“強攻”兩部分。對于穩攻部分,有一定投資理財概念的人可以選擇購買一些市場波動度較小、預期報酬較穩健的證券產品,如混合型基金、大型藍籌股等,力求年收益率達到5%-10%的水平;強攻部分則為某些高風險高收益發證券產品組合。可以考慮在專業理財規劃師的指點下,將部分資金投入各類預期收益率較高的股票上。在證券投資中,既要有對單個股票和債券、基金行情的把握,又要具有投資組合的理念,以適度分散投資來降低風險。總體而言,在為工薪階層制定證券投資策略時,要更多地關注他們的不同需求目的以及對不同價格與風險類型產品的需求彈性,從而在保障他們現有資產與生活水平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實現未來資產價值與質量的提升。
也就是說,工薪階層不論是屬于上述哪種類型或階段,在進行證券投資時,都要具體狀況具體對待,并綜合考慮以上因素進行抉擇。當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策略也有共通之處。一旦工薪者決定了要進行證券投資,就應努力作到以下四點來保證策略生效。
(一)制定具體可行的各期目標。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計劃,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與經濟實力,確定在不同年齡與時期的投資目標,并在達到預期收益水平時要適時收手,重新選擇下一個目標。
(二)遵照投資理財的基本規律。總體上工薪階層進行證券投資策略時要本著“終身快樂”的原則,也就是要盡量作到“抓住今天的快樂,規避明天的風險,追逐未來生活的更加幸福”原則。在具體選擇投資品種時,要遵循“不要把所有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的原則。
(三)確定詳細周全的步驟。作為普通的工薪階層,最好要制訂具體的投資步驟,逐步有效的拓寬投資渠道,增加各層次的投資品種,最終實現自己的投資理想。
(四)制定穩中求變的策略。投資策略的適應性與創新性是決定投資成敗的重要因素。投資策略有很多,關鍵是要尋找適合自己的投資策略,并在投資實踐中不斷反思與修正。工薪階層如果能真正理解與掌握以上四點,在找到適合自己的證券投資策略基礎上,加強對策略的落實與調整,在投資理財的道路上必然有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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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投資基金風險管理
截至2004年末,國內規范化發行并實際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計54只封閉式基金和近百只開放式基金,擁有約三千億份基金單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計算,基金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為了一支舉足輕重的市場投資力量。因此,基金的風險管理引起人們關注。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資本市場監管體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將使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的背景和環境發生巨大變遷,從而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基金業風險管理根基不穩
證券市場市場化發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調,使基金管理機構的風險管理處于根基不穩的不利處境。我國現有的基金產品多為股票型基金,投資對象結構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定位一開始即把支持國企改革作為基點的歷史局限,導致證券市場實際上成為了國企籌資解困的重要途徑,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市場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資行為預期極不穩定,助長了市場投機風盛行,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問題成為長期以來不能很好解決的市場之痛。
證券市場承載過多的政府意圖、行政意志等非市場化的功能和任務,證券市場“政策市”的色彩揮之不去。證券市場不僅要承接數量龐大的國企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的擴容黑洞,又要面對大量非流通的國有股、法人股,這必然助長投資行為的短期化,加大市場價格的波動頻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的成本和難度。
投資者普遍缺乏專業素養和監管滯后,眾多不規范投資者和投資行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應,疊加并放大了市場風險,而監督層并未細分市場風險源而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結果是嚴重犧牲了市場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場競爭和活力,造就了市場對政府政策投入的過度依賴與股市長期以來“不牛則熊”極端走勢的市場格局,對于追求長期收益的基金來說不利于有效開展資產風險管理。
市場交易制度不夠完善,風險管理手段嚴重不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投資品種單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品種選擇范圍狹窄,通過構建多元化資產組合分散非系統風險存在困難,而同時指數期貨、無風險套利等規避系統風險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備,基金管理機構既不能根據市場趨勢在做多與做空之間順勢轉化,又不能運用其他金融工具進行風險對沖,這降低了基金抵御風險能力,加劇了股市的波動。
市場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評價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視了從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的綜合角度展開評價,使基金出現了單一片面追逐凈值的傾向,從而產生過度投機行為。
基金業風險監管效能不高
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生態不佳,監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業運作中存在一些不規范現象和問題,不利于基金管理機構建設有足夠功效和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不完備,基金在實際運作中存在風險生存的制度漏洞。盡管作為綱領性大法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業已頒布,還缺乏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特別是證券市場發展和變革快速,更需要對基金業的監管動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監督力度。
相關的投資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強,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沖動下,通過幕后的默契和聯手可以操控單只股票絕大多數的流通籌碼,在短期利益驅使下個別基金投資在個股上過度集中極易誘發流動性風險。
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實踐中,缺乏獨立、公正和權威的第三方責任審計和問責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著基金的實際控制權,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約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基金契約。
雖然基金資產的所有權、經營權、監督權基本分離,但基金持有人沒有適當和相應的訴訟、追償權利,持有人大會功能形同虛設,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不擁有實質性話語權,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選擇,基金資產托管協議由基金管理人與托管人簽訂,基金托管人演變成基金管理人的人,這種錯位導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放棄了托管監督和委托管理責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實上的利益趨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優先位置,極易誘發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
基金管理機構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不盡完善,管理費計提辦法弊端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資產運行效率,降低資產風險水平。
基金業風險管理制度存在風險
內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風險源,損傷了基金的風險管理制度優勢。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普遍存在“一股獨大”問題,基金管理公司決策高層和管理高層來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東,其股東背景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傾向,在基金投資者成為弱勢群體和基金持有人的約束嚴重軟化情況下,實際上基金管理公司行為的利益考慮當然地將公司股東利益置于最優先地位,偏離了證券投資基金兼顧基金投資者與基金公司股東二元利益平行的設計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由大股東和高管提名選任,薪酬由董事會決定,這種利益關聯格局很難保證其獨立性。
基金經理權限過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經理甚至將投資建議、評估投資建議、構建投資組合、下達投資指令與執行投資指令等職能集于一身,這種把控制決策和操作失誤風險寄托于對基金經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斷的幼稚做法顯然沒有制度、規則和機制的約束更有效、更先進。
加強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風險管理的建議
針對目前我國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過程存在的諸多弊端,必須從制度安排、監管方式、市場結構等若干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增強證券投資基金業加強風險管理的動力和壓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穩健發展。構建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進一步推動證券市場市場化改革,營造市場運行新生態,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的市場大環境。認真落實“國九條”,積極實施“全流通”戰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促進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改變上市公司“重上市、輕轉制;重籌資、輕回報”狀況,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機構堅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價值判斷以及“穩定持倉、長期投資”的理性投資理念,引導市場投資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的成本和難度。
從完善市場交易制度、推動滬深股市與國際市場接軌和促進市場走向成熟著眼,在盡快推出我國統一指數基礎上適時推出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交易,一方面通過基金實施套期保值動作和在做多與做空之間順勢轉化,提高基金資產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達到活躍和繁榮市場、降低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的效果,以進一步完善市場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手段,增強應對系統風險的風險管理能力,提高資產風險管理水平。
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評價要全面結合“新興加轉軌”的不成熟市場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特征的實際狀況,從單一的收益性考量轉向對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的綜合評估,評價體系要有利于引導基金重視風險管理和提高風險管理質量,改變單一、片面追求凈值的傾向。
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合法合規經營,促使基金管理機構構建有足夠功效和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監管層要抓住《基金法》頒布和實施的有利時機,提高本行業依法經營的自覺性;提高《基金法》在實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別是要加強現場監管和不定期巡訪,對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高效、公正和嚴格處理,硬化法律法規的強制約束力和嚴肅性。
從有效提高基金資產流動性出發,防止發生操控市場價格的情況,在監管辦法上要更具體地明確基金投資比例限制,特別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股票總和不得超過該股流通市值的10%。
證監會應指定部分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和誠信卓著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定期或不定期對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業務運營合規性、資產流動性、內控運行狀況的現場稽核,加強第三方責任審計,建立獨立、公正和權威的問責制度,以提高監管效能、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監管層要引導、支持和鼓勵基金單位持有人依法啟動持有人大會機制,切實發揮持有人大會對基金管理機構的制約作用。為了增強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機構的實質話語權,建議對基金持有人適當的訴訟地位和追償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適當降低市場準入門欄,提高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競爭性。若基金在收益、資產流動性上存在限期內不能改變的問題和狀況就必須終止運作,以強化基金管理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
改變目前基金管理機構管理費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標函數。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來源和體現在其運營帶來基金凈值不斷增長中。
完善基金管理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
消除制度性風險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籌建審批時,要關注其股東出資結構狀況,嚴格審核股東誠信記錄等,以均衡股東權利和增加股東之間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機構高管層不僅代表股東利益,更要維護基金持有人權益,實現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設計初衷。
為了確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監察員履行職責的獨立性、公正性,打破獨立董事、監察員與股東、高管層的利益關聯格局,建議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監察員一律由監管層指定有專業水準、誠信良好的相關專業人士擔當司責,以形成良好的風險控制機制。
針對目前普遍基金經理權限過大問題,從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出發,基金管理機構在制度層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資建議、投資建議評估與構建投資組合、執行投資指令的投資過程關鍵環節做明確的人員區分和操作隔離,也就是說,研發人員采取定性與定量的技術手段,充分尊重統計規律,對價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種進行科學遴選排列,提出具體的投資建議,基金經理要利用現資管理技術對投資建議作出評估和判斷,在征詢意見基礎上依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構建投資組合,并向交易人員下達投資指令,從而建立完備火墻機制以有利于基金強化風險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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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方式;健全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也被稱作創業投資),是指通過一定的機構和方式向各類機構和個人籌集風險資本,然后將其投入到具有高風險和高潛在收益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參與所投資風險企業的管理,期望通過實現項目的高成長率并最終通過出售股權等方式獲取高額預期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在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中,風險投資的退出具有重要意義。風險投資能否順利的退出,關系到風險投資企業能否收回資本,使資本得以循環的流動,從而實現投資升值退出再投資再升值這樣一個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的過程。
一、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由于其風險資本的來源不同,并且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也不一樣,因而風險投資退出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目前,世界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種:
(一)首次公開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是指通過風險企業掛牌上市使風險資本退出。首次公開上市可以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開上市這種退出方式,對于風險企業而言,不僅可以保持風險企業的獨立性,而且還可以獲得在證券市場上持續融資的渠道。而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則可以獲得非常高的投資回報。根據美國的調查資料顯示,有三分之一的風險企業選擇通過股票公開上市退出,最高投資回報率達700%左右。因此,首次公開上市退出被認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但是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方式受到資本市場成熟度的限制比較大,我國目前大多數風險投資中中小企業就不符合我國公司上市的相關要求。
(二)并購退出
并購退出是指通過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風險企業從而使風險資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時間,或者風險企業難以達到首次公開上市的標準,許多風險資本家就會采用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投資。雖然并購的收益不及首次公開上市,但是風險資金能夠很快從所投資的風險企業中退出,進入下一輪投資。因此并購也是風險資本退出的重要方式。特別是近年來與國際新一輪兼并相對應,采用并購方式退出的風險資本正在逐年增加。從事風險企業并購的主體有兩大類:一類是一般的公司,另一類是其他風險投資公司。
(三)回購退出
回購退出是指通過風險企業家或風險企業的管理層購回風險資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風險資本退出。就其實質來說,回購退出方式也屬于并購的一種,只不過收購的行為人是風險企業的內部人員。回購的最大優點是風險企業被完整的保存下來了,風險企業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動權和決策權,因此回購對風險企業更為有利。
(四)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針對投資失敗項目的一種退出方式。風險投資是一種風險很高的投資行為,失敗率相當高。據統計,美國由風險投資支持的風險企業大約有20%~30%完全失敗,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風險企業可以獲得成功。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一旦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經營失敗,就不得不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盡管采用清算退出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資的64%),但是畢竟還能收回一部分投資,以用于下一個投資循環。因此,清算退出雖然是迫不得已,但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清算有三種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產清算。
二、影響我國風險投資推出機制的因素分析
影響我國風險投資推出機制的因素具體有以下幾種:
(一)金融體系
金融體系可以分為兩大類:以證券市場為主導的金融體系和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例如美國就是典型的以證券市場為主導的金融體系的國家。人們普遍認為美國的風險投資之所以在全球最成功、最發達,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美國有著成熟完善的證券市場,特別是有二板市場——NASDAQ市場,為風險投資的退出創造了條件。在證券市場上,風險企業家通過首次公開上市可以重新從風險資本家手中獲得公司控制權,從而對風險企業家形成激勵;同時,風險資本家通過首次公開上市既可以實現收益,也可以樹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和聲譽。目前,我國的金融體系還不適合風險投資的進一步發展,必須結合國內實際與國外經驗,建立符合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金融體系,才能有效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
(二)風險企業的未來收益現值
一般來說,只有當風險企業的未來收益現值超過該退出方式的成本時,采用這種方式退出才是可行的。即如果風險資本家傾向于用首次公開上市方式退出,則風險企業的未來收益現值必須超過證券市場的成本才可行,否則只能采用其他退出方式。
(三)風險企業的控制權
采用首次公開上市退出,將使風險資本家所擁有的股份稀釋控制權削弱,相應的風險企業家就獲得了更多的控制權;而并購、購等退出方式則不利于風險企業家實行對企業的控制權,容易引起風險企業家與風險資本家之間的利益沖突。
(四)新的股權購買者解決信息不對稱的能力
風險投資退出時,內部投資者(股權出售者)與外部投資者(新的風險資本股權購買者)之間存在比較明顯的信息不對稱,表現為內部投資者擁有風險企業比較真實的信息,而新的股權購買者對風險企業信息的獲取則依賴于風險企業的信息披露。因此新的股權買者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能力將影響風險資本家退出方式的選擇。對于股權出售者來說,總是愿意選擇股權購買者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較困難的退出方式。
(五)經濟景氣程度
風險資本家會隨著經濟景氣程度的不同選擇不同的退出方式,當經濟處于繁榮時期,市場上資金充裕,投資者信心增強,風險資本家選擇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增大,成功率也高;而處于不景氣狀況時,風險資本家選擇其他方式退出的比例增大,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則下降。
三、如何健全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通過產權交易來實現的。從國外風險投資的運營機制和發展過程的經驗教訓分析來看,發達的產權交易市場是風險投資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備條件。通過產權交易,風險投資資本才能形成正常的資本增值和循環發展。
目前,我國首先應該建立可行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重要步驟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產權交易形式有分散的個別交易和市場集中交易兩種形式。分散的個別交易常見于大企業對新創企業的收購及新創企業經營失敗破產清算等。市場集中制交易是建立第二板塊證券交易市場,將達不到主板市場上市指標要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集中在此進行交易。也可在有條件的地方試行“產權證券化”或“金融證券化”,推進產權交易由實物的產權交易形式向證券化產權交易形式轉化,以促進交易效率提高。
一般來說,風險企業發展越成功,風險資本的退出方式就越多,退出過程就越迅速,退出時的增值程度就越高。成功的風險企業往往大多通過IPO等增值程度較高的方式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不太成功的風險企業則比較多地借助于回購等增值程度較低的方式來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在證券市場尚未發展到一定階段,風險投資的退出,選擇收購兼并似乎更符合實際。我國的資本市場主要以銀行為主,證券市場的發展只有十幾年的歷史,市場行為尚不成熟。鑒于此,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從長期目標來看,應建立真正意義上二板市場,實現IPO退出,近期應完善證券市場,建立兼并與收購、買殼或借殼上市、海外上市、公司清理等多種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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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經營機構經營風險內部控制制度
「中圖分類號F830.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7685(2000)06-0048-02
證券經營機構的經營風險指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買賣過程中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主觀原因造成的風險主要是指證券經營機構自身的管理、操作失誤引起的損失;客觀原因引起的風險主要是指因證券市場不可預見、客觀因素的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一、證券經營風險的種類
證券經營風險從證券經營機構的角度來看可分為經紀業務風險和自營業務風險。由于證券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的性質、特征不盡相同,因此,引起風險的原因也不盡一致。
(一)經紀業務的風險
經紀業務風險指證券經營機構在辦理買賣證券業務時,由于種種原因而對其自身利益帶來損失的可能性。一般包括信用交易風險、交易差錯風險、系統保障風險及其他風險。
1、信用交易風險
信用交易風險是指證券經營機構在經紀業務中由于給予客戶融資而可能帶來的損失。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競爭不斷加劇,一些證券經營機構為了爭取客戶,增加傭金收入,或者采取口頭承諾方式,或者采取簽訂協議方式向投資者融資。與經紀業務的其他風險相比,信用交易風險可能造成的后果最為嚴重。
2、交易差錯風險
交易差錯風險是指由于種種原因,交易結果違背委托人意愿而造成的損失。證券經營機構接受客戶的委托為客戶買賣各種證券時,要經過開設帳戶、填單、審查、輸入、成交后清算、交割等系列操作環節,由于操作環節較多或管理不嚴,在操作中很可能出現失誤,導致交易差錯風險。
3、系統保障風險
系統保障風險是證券經營機構交易保障系統(如電腦設備、供電、通訊設施等)在容量、運用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業務正常、有序、高效、順利地進行,從而完不成經紀業務而可能帶來的損失。系統保障風險一般來自于硬件設備的容量、運營狀況、業務高峰時的處理能力等方面。
4、其他風險
其他風險包括開戶風險、服務質量風險等。
(二)證券自營業務風險
在證券自營買賣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而導致證券經營機構發生損失,這種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買賣的風險。自營風險一般可分為基本風險和經營管理風險。
1、基本風險證券自營業務基本風險是指由于證券市場不可預見的客觀因素的變化所帶來的風險。這種風險通過主觀的努力也很難避免,而且這種風險與收益基本是對稱的,即風險越大,收益越高;風險越小,收益越低。
2、經營管理風險證券自營業務的經營管理風險是指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自營買賣過程中因主觀的經營水平不高、管理不善所帶來的風險。
二、建立風險控制體系,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社會經濟發展
面對世紀之交的中國券商,應逐漸由粗放經營向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集約經營轉變,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
1、設立面向最高層負責的風險決策委員會。該機構對公司的風險進行評估、規劃,參與公司業務戰略的制訂,并對業務授權和限額指標進行審批。
2、風險決策委員會下設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負責處理日常風險事務,與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平行運作,其職責是制訂風險管理程序,設置業務活動的風險控制或預警標準,進行風險檢查、評估和審核,提交風險控制建議和風險控制報告。
3、依據管理職能設立若干風險控制小組。對每項具體業務、部門設定風險責任人,負責每項業務的日常風險控制,將風險控制延伸到每一項具體業務中去。
4、實行多線負責制。風險控制的組織結構按不同業務、不同地區劃分。業務的開展依據需要分設不同的風險責任人,多線對業務風險進行評估、控制。這種多線負責制可以有效地制約領導層一個人完全控制下級的情況,使領導層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風險控制構架的特點是:風險的監控滲透到每一項業務活動中,各項業務必須在業務指導部門、管理職能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三方的共同協調下開展,與矩陣式的經營管理體制相結合,形成一個多維立體型的組織構架。
三、加強自律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風險控制作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內控制度。內部控制作為公司所采取的一套制度,概指公司本身的組織規劃,及其所采取的各種協調方法與措施。一般而言,各種管理辦法、程序、規章及手冊分散于各部門中,必須通過內控制度的原則加以貫穿,才能形成一個整體。
從廣義的范圍講,內部控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內部會計控制;(2)內部管理控制。前者主要是為了保護資產的安全,提高會計系統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后者是為了增進經營效率,促進、監督并檢查管理政策的實施,以保證經營活動達到預期的目標。
內部控制制度從本質上說,是一套平衡機制。其基本原則是:(1)對各項業務根據需要劃分作業流程,在每一流程中,設定若干責任人,負責檢查該項業務有無差錯,是否符合規定等。(2)不允許任何一項業務由一個人從頭到尾包辦到底,每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受到其他人對其所履行職責的檢查核對;(3)重大業務決策不能由一個部門、一個主管、一支筆全權包辦,應有橫向部門予以評估確認。
證券經營機構應著眼于建立一個全方位、多視角的風險控制機制:
1、營業部授權經營,三權分離原則。券商要加大對分支機構的監管力度,對分支機構實行授權經營制度,明確其業務范圍。同時,營業部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三個重要職位,從人事組織上進行三權分離,即財務人員、電腦人員實行由總公司委派制,行政上分別歸總公司財務部、電腦部管理,實行總公司對分支機構對口部門的垂直領導,分支機構財務、電腦負責人的任免、工資獎勵等與營業部脫鉤,直接對總公司財務部、電腦部負責。
2、重要崗位輪換原則。部門負責人可考慮每二年到三年一輪換;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也確定二年至三年必須輪換;而且,部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三人在同一部門中同時任職不能超過三年以上。作為重要崗位輪換原則的延伸,對某些關鍵崗位可實行“強制休假制”和“一天休假制”。
3、加大內部稽核審計力度,建立高效的稽核審計體系。稽核審計部門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公司資產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內控的完善性及遵循情況進行檢查。為充分發揮內部稽核的作用,證券經營機構必須建立經常性稽核和專項突擊審計相結合的稽核制度,擴大稽核審計的頻率和范圍,全面覆蓋內部控制中的關鍵點和主要風險點。凡是有經營權、財權、物權、支配權的部門,除保證專項稽核外,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性稽核。
4、資金結算實行法人統一結算制度,以利公司對清算資金的集中管理和及時監控,并且有效地防止營業部挪用客戶資金。
關鍵詞:地方債券;債券風險:風險防范
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內需保增長的重要舉措,中國政府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正式宣布,同意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債券,由財政部發行,列入省級預算管理。這意味著學界多年關注的開放地方債券、解決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所采納并逐漸浮出水面。
地方政府債券,又稱為地方公債、市政債券,是地方政府或其授權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所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益性項目的建設。中國現行的《預算法》禁止地方政府發債和預算赤字。然而地方政府負債已是客觀事實,是經濟改革和體制轉型期間出現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問題,因此僅僅禁止發行地方債券,并不能有效杜絕城市政府的負債行為,反而會使這些隱形負債游離于體制之外,不僅孳生大量違法行為,也成為引發地方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的重大隱患。古語云,堵不如疏,允許并規范城市政府的債券發行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在“保增長”的關鍵時期,開放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條重要的融資渠道。然而,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中國經濟轉軌的特定歷史背景下,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也會面臨巨大風險,如果不能事先加以有效防范,將會給中國政府的財政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一、中國開放地方政府債券的風險分析
在中國經濟轉軌的特定歷史背景下,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也會面臨諸種風險,即不僅有相對于發行者而言的市場風險,還有相對于政府而言的債務風險。而對于政府決策者而言,著重需要考慮的是地方政府因發行地方公債所引致的信用風險。中國雖然還沒有標準的地方政府債券,但是通過各地已往發行的準地方政府債券的實踐情況可以看出,中國地方政府信用缺失問題比較嚴重。例如,2003年審計署在對全國12個重點機場和38個支線機場進行審計和調查時發現,12個重點機場中有9個虧損,其中6個機場嚴重虧損。而38個支線機場中,有37個虧損,有的機場己資不抵債,有的甚至己經被迫停航。而上述機場所遇到的問題,基本上都是由于超前建設、盲目投資,而沒能對當地的實際需求進行必要的分析。倘若這些項目資金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來籌集,必然會由于項目經營不善、收益不足而造成巨大的信用風險。
在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券所面臨的信用風險中,既有市場經濟風險本身所帶來的,也有中國所現有的體制和制度缺陷所造成的,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市場經濟風險的客觀存在
地方債券投資的領域,主要是投資規模較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這些項目具有投資周期長、見效慢等特點,使得政府對地方公債投入的效益難以準確把握,風險較大。同時,地方公債未來的還本付息資金來源也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宏觀經濟波動、投資項目的管理、利率的變動以及自然因素等,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旦出現地方公債違約的情況,將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特別是目前由于受全球會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地方財政收入呈下降趨勢,這就進一步加大了地方政府償還債務的風險。
(二)經濟體制分析
由于歷史原因,地方政府職能錯位,在某種程度上易導致融資被挪用。中國正處于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時期,政府與市場以及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尚未調整到位,受計劃經濟體制下管理經濟的慣性影響,地方政府大多熱衷于“替代市場”而非“服務市場”,突出的表現就是將大量財政資金投資于可能會帶來較高收益的競爭性項目,一方面政府該退出的領域沒有及時退出,另一方面政府本應履行的公共職能如提供基礎設施、教育和社會保障等還必須盡可能地進入和予以保證。正是地方政府的這種“越位”的存在與“缺位”的彌補,導致地方政府的職能范圍過寬,表現在財政上,不僅原有的財政支出負擔無法減輕,而且又有了新的財政支出重點,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很難保證發行債券所募集的資金能合理地使用到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上而不會被挪用。
為加強對地方公債的信用監管,1975年,美國頒布了《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將地方公債納入《1934證券交易法》監管之下。同時,美國組建了地方公債條例制定委員會(MSRB),負責全面監管地方公債市場并負責提出監管提案,提案的最終決定權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并最終由美國證券交易商協會及銀行的管理機構具體實施。另一個主要監管機構是美國證管會市場監督部設立的地方公債辦公室(OMS),其一是根據反欺詐條款進行事后監管,包括對地方債券發行者、承銷商、中介機構等所有參與人監管,主要手段有責令限期改正、罰款和提訟;二是制定或者委托制定約束地方公債發行參與人行為的規則,要求這些參與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從而實現對地方公債的監管。
除上述政府組織外,審計、律師、信用評級、保險公司(Ho1ly,2000)等眾多中介機構,在市政債券的信用風險監管中同樣起著重要的作用。美國市政債券的發行必須附有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所出具的律師意見書,聲明債券已合法發行,是有約束力的債務。1981年,美國證交所(BEC)正式批準了首例地方公債披露法案后,美國的審計機構也開始了對地方公債的監管。為使信息披露充分安全,內容規范、真實,審計機構為此建立了一套具有權威性的會計標準。美國地方公債信用等級的評定通過商業評級公司進行。“評級賄買”行為在美國較為少見。評級結果基本上是公正的。目前,美國從事地方公債評級的主要機構有穆迪和標準普爾。
管理地方政府債券還需要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機制。預警體系的建立對道德風險有一定的威懾作用,有時甚至比市場規則的約束力更強。美國大部分州地方政府都有關于防范地方債務風險的機制,如俄亥俄州建立了名為“地方財政監控計劃”的監控預警體制,對地方政府實行財政監控和應急機制,監控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對赤字規模超過當期財政收入1/12的地區,提出預警。一旦一個地方政府被宣布為財政危機,該州就應該成立一個“財政計劃和監督委員會”的機構來監督和控制該地方政府的財政管理。在委員會舉行的第一次會議后的120天之內,地方政府的首席執行官必須向委員會提交一份詳細的財政改革計劃,以及時采取措施來應對和化解危機。
二、日本地方公債的風險防范
日本為從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一直致力于完善政府間財政關系,改革和完善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收入與支出責任劃分的體制。此外,日本政府還采取了其他相關措施化解財政風險,主要包括拓寬投資者范圍、修改法律法規,推出一系列免稅政策,以增強地方政府的籌資能力。
1.財政在融資中的主體地位。財政在地方政府融資管理中居于主體地位,建立其與地方政府公債融資相對應的預、決算編報制度和有效的監督管理系統;中央對地方債發行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進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
2.地方政府融資范圍。實行法制化管理,國家財政法規和地方自治法都賦予地方政府融資的相應權利,其融資來源、資金管理、投放范圍以及償還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規定地方債主要用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市政設施建設方面。日本的《地方財政法》嚴格規定了地方債的使用范圍。
3.地方公債推行優惠。在保證中央政府國債優先的前提下,為促進地方公債的發行和推銷,從債券利率、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如規定地方債收益率可以略高于國債,或對購買地方債的收益減免所得稅等。
4.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財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權、財權界限明確,地方政府財政體制和稅收體制相對獨立,根據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原則,各級地方政府都可以成為地方債發行的主體。日本允許都、道、府、縣和市、町、村舉借地方債,但是不同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地方知名度、政府籌資能力和發債信譽度各有差別,在地方債發行方面也實行區別待遇,如在地方債申請方式和發行規模上區別對待,在債權種類和發行方式上也有所差別,信譽好的地方可以公募方式發行,并能夠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否則只能以私募方式發行,不能進入二級市場。
在中國單一財政體系下,地方政府不能進行破產清算,地方財政風險必然會影響到中央財政安全。同時,由于中國資本市場的不完善,相關法律和監管體制不健全,為保證整個財政體系的安全,中國在開放地方政府債券的初期,中央政府必然會對債券的發行主體、規模等進行嚴格的限制和規劃。因此,日本較為完善的充滿政府管理色彩的地方公債風險控制模式,應是我們初期借鑒的主要對象。
三、中國地方政府債券風險防范機制的構建
開放地方政府債券在中國是新生事物,應在認真總結中國證券業發展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做法,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和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趨勢,建立地方政府債券的風險防范機制和相應的制度安排。
(一)構建地方政府債券相關法律監督體系
要想地方放債券有效地用于民生,關鍵在于構建相關法律監督體系。倘若在法律監督上跟不上,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很可能演變成財政危機。因此,有必要在合適的時機出臺《地方債券法》,對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資格認定、資金用途、投放范圍、債務償還、信息披露、處罰措施等作出詳盡的法律規定,使地方政府債券在發行、流通以及問責上,做到有法可依,以有效控制發債風險。
(二)界定發債主體資格
公債發行人決定了公債的品質。給予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權力,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可以發行地方債券。嚴格限定發債主體范圍,應成為防范地方債券風險的關鍵。根據中國實際情況,目前地方債的發債主體應以城市政府為主,因為其比省級政府更了解城市的情況,也能使發債資金安排得更合理。但省內連接不同地區的基礎設施項目的籌資,可以省級政府為發債主體。同時,建議通過一套指標來界定發行地方債券的資格,即“準入門檻”,這套指標應包括地方政府宏觀經濟、償債能力、財政透明度等方面內容,只有符合指標要求的城市政府才能允許發債。
(三)積極組織清欠,削減隱性債務
對歷史債務的統計和化解是建立地方公債制度的前提。因此,一方面,要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登記調查,全面揭示政府的顯性債務、隱性債務,科學編制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定期、規范地披露政府財務狀況;另一方面,要對地方政府的融資模式進行規范,如各種金融機構貸款,特別是以土地抵押、政府財政擔保以及各種隱性擔保貸款。
(四)從財政體制角度化解中國地方政府債券信用風險
1.明確政府間的事權劃分,分清償債責任。要合理界定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與支出職責,必須按照決策責任與籌資責任一致性的原則,也就是說,決策主體至少應該在原則上對所制定和實施的公共政策的成本承擔責任。同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事權劃分一旦確定就應當明確化、法制化。屬于哪一級政府的事權,與此相關的政策應由哪一級政府規定,盡量避免越權行為。屬于上級政府事權而委托下級政府執行的事務,上級政府應負責提供資金。
2.完善地方稅體系,培養地方穩定財源。要從收入根源上消除地方政府債務融資的壓力,就應保證地方政府能夠通過正常、規范的收入來源獲得實現其職能所必須的資金。目前在中國,省以下政府大宗收人是營業稅,而從前景來看,應該發展不動產稅,逐步選擇財產稅作為地方重要稅種。大多市政建設項目雖然不會直接產生足夠的收益,但可能通過增加城市的土地價值而間接產生正外部性,形成社會收益。從理論上講,政府作為投資主體,應該享有這部分收益,通過開征財產稅,政府就可以享受由于公共設施投資帶來的城市財產升值的好處,也為市政債券的償還提供對應的、可持續的稅收來源。超級秘書網
(五)建立地方債券的監控與管理機制
經濟轉軌國家的政府普遍存在預算軟約束的問題,為有效控制中國地方政府在擁有舉債權下的過度借債問題,首先,中央政府要對地方債券的發行進行嚴格的審查和綜合平衡,負責統籌安排全國范圍內公債的規模和發行進度;其次,強化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要發揮地方人大對地方債券的發行規模、使用范圍、償還等方面的審查權和監督權,這是控制地方政府短期行為和不當決策的重要保證;再次,引入國際權威評估機構,建立地方債務的信用評估體系,發揮市場的監督作用;最后,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在公開媒體披露地方債的財務信息,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發行地方債券和建設市政項目要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必須經過有各方代表參加的聽證程序。另外,實行嚴格規范的債務投資決策責任制,以規范的形式明確項目負責人應承擔的管理和償債責任。這種責任在債券存續期間,不因主要官員的職位變動而解除,政府換屆或更換主要官員時必須經過嚴格的債務審計程序。因決策失誤而導致債務問題發生的,要追究政府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風險預警與財政重組
風險預警體系的引入,根本目的是通過預警避免地方政府陷入債務危機從而導致破產。由于中國地方政府債務形成機制復雜,政府債務狀況底數不清,沒有普遍認可的指標及判別依據,在這種情況下,要構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必須堅持實用性和可行性原則,要從總體上保證地方債務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
中國地方政府不允許破產,地方政府債務一旦突破規定的財政指標限額,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嚴格監督下制定財政重組計劃,壓縮財政預算,減少經費開支。財政重組計劃須由外部審計人員每年進行審計,由地方人大批準并向中央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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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會計制度的完善與否,雖然不能左右資產證券化交易的發展,但對其影響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試就資產證券化業務涉及到的有關會計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會計要素定義;會計確認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述
(一)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1977年,美國投資銀行家萊維思.瑞尼爾,論文在一次同《華爾街》雜志的記者討論抵押貸款轉手證券時,首次使用了“資產證券化”這個詞,以后資產證券化就在金融界開始流行起來了。
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下的定義是:“資產證券是指主要由現金流支持的,這個現金流是由一組應收帳款或其他金融資產構成的資產池提供的,并通過條款確保資產在一個限定時問內轉換成現金以及擁有必要的權力,這種證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夠通過服務條款或者具有合適的分配程序給證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資產支持的證券。”
目前國內學者使用較廣泛的定義是:“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動性的,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量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及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二)資產證券化的理論基礎
通過資產證券化過程使不流動資產能夠得以流動,主要依賴于三個機制:資產組合機制、破產隔離機制、信用增級機制。
1.資產組舍機制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問題是“對各種待資產化的資產(債權)中的風險和收益進行分解和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從而使參與各方均受益”。資產證券化的這個功能首先是通過資產組合機制實現的。對某項資產來說,其風險和收益往往難以把握,如提前償付或到期不還。而對于一組資產,情況就不同了,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整個資產組合中的風險收益變化會里現一定的規律性。因此,通過整個組合的現金流量的平均數做出可信的估計,可以有效地規避組合中資產的提前償付風險、信用風險等。
2.破產隔離機制
在構造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時,證券化結構應能保證發起人的破產不會對特設機構的正常運營產生影響,碩士論文從而不會影響對資產擔保證券持有人的按時償付,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機制。這一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證券化資產從發起人到特設機構的轉移必須是真實銷售。資產轉移可以被視為真實銷售和擔保融資。如果資產在發起人和特設機構之間的轉移被認定為豐日保融資,則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全部資產為償付擔保。當出售者遇到破產或清算時,已轉讓的資產就有遭受牽連的風險,影響本息的償付,投資者的利益就受到了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的影響。但如果資產的轉移被認定為“真實銷售”,則發起人就能實現資產的表外處理。當發起人破產時,該資產不作為破產財產,從而使資產擔保證券的投資者利益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破產隔離機制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被限定在證券化的資產中,而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3,信用增級機制
信用增級機制是資產證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證。信用增級是用于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利息的各種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總稱,信用增級就是使投資者不能獲得償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資產證券化有關會計要素定義
在進行會計確認之前必須保證某項經濟事項符合相關會計要素定義。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對象是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舉例說明:甲出售一組應收賬款給SPV,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甲以這組應收賬款為基礎資產簽訂擔保合約,則甲在應收賬款表外化的同時,其資產負債表上會出現一筆服務資產和按合約確定的擔保負債,郎甲的資產負債表上產生了新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SPV的資產負債表上相應產生有擔保合約確認的新金融資產。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對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指下列資產:(1)現金;(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的權益工具(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醫學論文(4)在潛在有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5)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6)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權益工具,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
3.金融負債。金融負債,指下列負債:(1)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2)在潛在不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非吲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義務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隨著金融創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榮,傳統的資產概念變得越來越模糊,運用這一寬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因此新會計準則將金融衍生工具表外業務表內化,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衍生金融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資產證券化相關會計確認問題
從會計要素的確認方面看:所謂確認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則的前提下,將某一項目作為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體的財務報表的過程”。對證券化的資產的終止確認問題是資產證券化會計的核心問題,即資產證券化是“真實銷售”,還是有擔保的融資。這決定了證券化的資產作表外處理,還是表內處理,對發起人意義重大。
(一)“擔保融資”和“銷售”確認分別對會計報表帶來的影響
如果該項資產證券化交易被確認為融資,發起人在資產負債表上繼續將證券化的資產確認為一項資產,通過證券化募集的資金確認為負債,其交易成本作為資本性支出;如果該項交易被確認為銷售,轉讓的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得到的現金及其它與轉讓資產無關的資產作為銷售收入,產生的新業務是銷售收入的減項,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
(二)兩種會計確認模式:風險與報酬法與金融合成法
1.傳統的確認方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會計確認方法。根據該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屬的風險與報酬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只有轉讓了相關資產組合所有的風險和收益,證券化交易才能作為銷售處理,所獲得的資金作為資產轉讓收入,同時確認相關的損益;否則,如果發起人還保齠出售資產的部分風險和收益,則該資產不能做銷售處理,而繼續留在資產負債表上,同時將現金流入視為以此資產為擔保的負債”。該方法適用于資產證券化產生初期交易較為簡單時的會計處理隨著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證券化交易過程曰益復雜。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確反映經濟實質,具體表現在:
(1)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多項復雜的合約安排使得控制權與風險、收益相分離,并以各種相互獨立的衍生金融工具為載體,分散給各方。在風險與報酬分析法下,職稱論文交易就不能視為銷售,發起人就達不到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的。
(2)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導致人們對具有相似的經濟實質的財務活動做出了不同的會計處理。例如,發起人與證券持有人達成協議,承諾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損失,提供其面值10%的擔保。由于擔保合約的存在,使得發起人仍被認為保留有證券化資產的相當部分的風險與報酬,因而全部證券化資產仍繼續被確認在其資產負債表中。相反,如果發起人轉讓全部證券化資產,而向某一獨立第三方購買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擔保。則其確認證券化資產的出售業務,同時只需對面值的10%部分確認為擔保負債。
2.會計模式的改進與創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頒布了第125號準則:《金融汝產轉讓與服務以及債務解除的會計處理》,該準則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認以合約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具有可分割性,各組成部分在理論上都可以作為獨立的項目進行確認。按照這種方法,金融資產轉讓過程中,應該將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的問題與資產轉讓合約所產生的新的金融資產的確認問題嚴格區分開來。具體來說,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能否視作銷售來處理要看其控制權是否已由轉讓方轉移給受讓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轉讓方保留的風險和報酬可視作轉移合約的產物,可按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加以確認,這樣就能與移出資產的終止確認區分開來分別處理。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對金融資產的轉讓加以確認。一項轉讓者失去控制權的金融資產轉讓(全部或部分)應確認為銷售。
新準則對資產證券化的確認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體現會計的實質終于形式原則。
3.風險與報酬分析法與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較
當交易的結果導致發起人的金融資產發生轉移時,兩種方法的確認結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應收賬款給SPV的例子,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承擔了壞賬損失的相應風險。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應終止確認這組應收賬款,同時按照合約確認相應的壞賬損失擔保負債;另一方面,SPV由于獲得了應收賬款的控制權,直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這筆資產,將甲提供的擔保合約確認為一筆金融資產。但按照風險與報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應收賬款的壞賬損失風險,應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繼續確認這筆資產,而把得到的現金時作一筆擔保負債。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證券化資產作表外處理,同時對由此產生的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
由此可見,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實質,更能適應金融創新的發展,是證券化會計處理的發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處理時,會計報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發起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且容易成為其操縱利潤的工具。掩蓋債務,虛增利潤,這將不利于企業的正常、持續的經營,且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工具從事表外融資,高估利潤,低估負債,是其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結語
綜上所述,新會計準則已經填補了在指導、規范資產證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國通過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我國關于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有關設想,順應我國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斷出現的形勢已將金融衍生工具會計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制定出來,將基本框架建立了起來。這是我國會計理論和實務發展的一大進步,在與國際接軌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當操作指南出臺之后,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將正式進入實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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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薪階層;證券投資;投資策略
工薪階層是以較為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論文隨著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作為社會經濟群體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階層有了投資證券的經濟條件和現實需求。因此,基于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和證券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具體策略問題,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工薪階層資產的增值都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二)工薪階層的理財現狀
2005年底,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高達28.72萬億元,增速為18.95%,遠遠超過國內生產總值9.9%的增速,其中城鄉居民的儲蓄余額也劇增到14.11萬億元。高儲蓄的現狀直觀反映了當前工薪階層仍以儲蓄為理財的主要方式,但是儲蓄的低利率使之無法為工薪階層帶來較高的收益。大量調查表明,工薪階層已經不滿足于單一儲蓄的理財現狀。然而,工薪階層的特點使其無力進行大額的房產或實業投資,對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不熟悉、投資專業知識相對缺乏也將他們擋在證券投資的大門之外。
二、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主要產品
工薪階層收入有限,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小,因此投資的主要目的是在確保安全性的前提下獲取一定的收益。畢業論文目前,我國適宜于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工具主要有:債券、股票、基金。
(一)債券
債券是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分為政府債券(又稱國債)、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在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上,公司債券的數量很少,金融債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國債。金融債券和國債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債券主要是由機構投資者買進,因此適合于工薪階層購買的主要是國債。國債是由國家發行償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最安全的投資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種債券中最低的。國債的發行價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較復雜,但是國債的利率也是根據銀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國債的利息收入是免稅的。因此國債作為個人投資的渠道,要優于定期存款。對于收入較低、抗風險能力差的工薪階層,債券的收益比較穩定,變現能力也比較強,風險不高,是一種適合工薪階層投資與儲蓄雙重目的很好的理財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開業,中國開始出現股票投資,股票投資者獲利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利用價格差;二是紅利。在現階段中國股市,個人投資的獲利渠道主要是類似賭博的利用價格差投機。按照經濟學的觀點,決定股票價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經常炒股的人都知道,價格和漲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沒什么關系。現階段的中國股市還不規范,對于工薪階層來說,由于多種因素使之投資股票存在許多劣勢。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時間很少,因此,股票投資風險較大,很難把握。雖然股票投資是個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但對于工薪階層來說,投資股票必須謹慎,適合于有相當的閑置資金、風險承受能力較強者。不過參與股票投資,切忌不可將絕大部分資金投資股票。
(三)基金
基金產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種。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產品類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為主要投資對象,其股票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總規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將大眾投資者的小額資金集中起來,碩士論文投資于不同的股票組合。這種以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為投資目標的特點決定其受股票市場波動的影響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類型中風險最大,同時收益率最高,適合那些追求較高收益、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工薪階層投資者。經常炒股的工薪階層可以考慮將部分資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是一種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基金基本上屬于收益型投資基金,一般會定期派息,具有低風險且收益穩定的特點,適合于想獲得穩定收入的投資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種半開放式的基金產品,在存續期內一般不接受投資者的申購。管理該類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過擔保和穩健的投資風格,在一定的投資期間內為投資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證,同時通過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資,為投資者提供額外回報。在市場波動較大或市場整體低迷的情況之下,保本型基金為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同時又期望獲取高于銀行存款利息回報的中長期投資者,提供了一種低風險同時又具有升值潛力的投資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結構和運作原理的關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場牛市中難以跑贏大市,但它卻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險品種,適合于喜愛投資憑證式國債之類產品的投資者。
三、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風險與原則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風險
作為工薪階層,絕大部分收入來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長幅度較低。對于工薪階層來說.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動性都得到滿足的前提下,投資才是明智的。投資有風險,個人理財的各個渠道也具有風險,醫學論文只是風險的特點與各種投資工具的類型有關。作為工薪階層,投資于證券市場,必須首先了解各種風險的存在。雖然各種投資品種的風險不同,但是各種投資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風險特征,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經濟環境風險。
1.市場風險。任何市場中都存在風險,只是各種市場的風險特點不同。以股票市場為例,在1997年的香港金融危機中,如果沒有國際炒家的投機活動,香港股市也不會有那么史無前例的波動。雖然香港最終戰勝了國際炒家,但畢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2001年以來中國股市的低迷使無數股民損失慘重。
2.利率風險。利率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也是許多投資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據,例如債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較低時,債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當利率上浮后,原來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資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現實利率,導致相當的損失。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指資產的變現能力。債券、定期存款的變現能力很強,利息損失很小;股票的變現比較隨機,股價的波動比較頻繁,變現的損失也不確定,但一般變現的損失比較大;至于其他的理財工具也同樣具有一定的變現損失。
4.經濟環境風險。經濟景氣的時候,投資的收益高漲,股票、基金、部分期貨,甚至貴重金屬都會升值,但是債券就要貶值。
(二)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原則
1.保障生活需要原則。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準備上學費用,可以預留現金以備一段時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長期投資,例如債券、基金等。理財的收入歸根結底還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則。工薪階層投資要保證資產安全,須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適宜的投資品種。對于一個高級管理人員來說,如果其家庭現時收入和長期收入預期很高,而且還有相當的一筆閑錢,那么可以考慮做投機性強風險大的項目。但對于一個普通員工來說,其家庭現時收入和長期收入都比較穩定,沒有多少閑錢,節余的錢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養老醫療,那么這個人就只能謀求安全性高、收益穩定的投資項目。
3.合理規劃原則。每個人的收入是長期的,收入也是長期的。確定一段時期的財務目標可以使個人能夠積累資金,滿足將來的資金需求。
四、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策略
(一)抓住時機。低價買進策略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這句話在工薪階層證券投資中尤為重要。職稱論文每一個時機的到來,都包含在政治形勢的變化、經濟發展趨勢、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費心理的變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時機的把握需要投資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識并充分發揮個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資敏感性。如果時機把握不準,就會給投資人帶來很大的損失。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何時買進是關鍵的投資策略。就購進時機而言,不外乎于證券行市景氣時進場或于證券行市低迷時進場兩種情況。在證券行市景氣期,此時是短線投資的良機。投資人若想搶短錢、賺差價,便可值此即時進場。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投資報酬率較高,但風險也較大,原因是上述景氣指標反應到證券市場需有一段時間,況且投資人個個都會依此原則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漲,需求增加,可能最終落個“買高賣高”的結局。證券市場低迷時,人們深受“便宜沒好貨”價值觀念的影響,常有“追漲不追跌”的投資習慣。其實,證券行市景氣循環受周期影響,有繁榮一定有低迷,卻可能是最好的時機,關鍵在于證券市場景氣低迷時是否大膽進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運用時勢。
(二)分散投資。一“石”多“鳥”策略
投資與投機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貪”。它要求投資者把資金分散在股票、債券、基金或存于銀行等多種投資渠道。對于同類型的投資品種,也要采取分期限、分產品等適當分散的策略。根據不同的變現情況,注重長短期品種的結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證的情況下,適當提高投資的流動性,進一步降低投資風險,提高變現能力。這可借鑒傳統的投資“三分法”,雖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減少風險并獲得相應的經濟收入。
(三)深入研究。領先一步策略
個人投資想盈多虧少,就必須在審時度勢、捕捉商機上高人一籌。很多人風潮一起就很快跟隨追漲,當然可能賺上一筆。但想大賺一筆,就必須主動先人一步尋找信息,挖掘商機,并對此作出科學合理的分析與判斷,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資市場的搏殺中處于主動地位。
(四)高低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階層投資者在將現金投資為有價證券時。通常總是按照預定的計劃根據不同的價格分批地進行,以備不測時攤低成本,從而規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帶來的較大風險。如果在證券投資中投入了未來有既定用途的資金,則更應傾向于風險較小證券的投資,如國庫券等。
(五)按需而變,時間分散化策略
根據投資有價證券的風險將隨著投資期限的延長而提高的原理,建議工薪階層在年輕時家庭收入較少、消費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經濟收入水平時,由于風險承受能力也較強,可以考慮進攻型的理財策略,比如將其資產組合中的較大比重投資于股票;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將股票的投資比重逐步減少,主要購買各項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較為穩定型基金,并加重債券投資的比重;到老年階段,應該以投資收益有底線保證的國債為主,盡量少選風險大的激進型證券,以避免養老費用的損失。
(六)委托理財。借“雞”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較可靠的富有投資經驗的合資伙伴,也可以嘗試將資金托付于其進行投資。現在全世界投資渠道、投資工具越來越多樣化,多種信息收集做到準確、及時、全面將更加困難,收集成本也越來越高,因此個人投資在市場上很難立于不敗之地。因此,委托他人進行投資,或購買受益憑證,或給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資成功的一種策略。
(七)理性審視。風險轉移策略
對風險大、收益高的項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資方式,可向負責該項目的富有實力的投資方進行投資,讓出部分收益,轉移投資風險。工作總結如通過申購投資基金的辦法,可將部分投資風險轉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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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措施
一、世界各國資產證券化的一般風險因素
(一)交易結構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是通過建立一個嚴謹、有效的交易結構來進行的,論文其融資的成功與否及其效率高低與其交易結構有著密切的關系。其基本交易結構由原始權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特殊目標載體)和投資者三類主體構成。從理論上說,只要參與各方遵守所確立的合約,該結構將是一種完善的風險分擔的融資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國家對資產出售有著不同的法律和會計規定,這一方式將面臨結構風險。具體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風險。指根據相關法律,有關部門可能認為發起人與SPV之間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實銷售”的要求,而將發起人在破產前與SPV所進行的交易行為確定為無效交易,使破產隔離安排失效,從而給證券化投資者帶來損失。
二是收益混合風險。指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與發起人兼服務人的自有現金流相混合,導致SPV在發起人破產時處于一般無擔保債權人的地位,從而給證券投資人帶來損失。
三是實體合并風險。指SPV被視為發起人的從屬機構,其資產、負債與發起人的視同一個企業的資產、負債,在發起人破產時被歸為發起人的資產、負債一并處理,從而給證券投資者帶來損失。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也稱為違約風險。信用風險產生于資產證券化這一融資方式的信用鏈結構。畢業論文從簡單意義上講,信用風險表現為證券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時支付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在資產證券化的整個交易過程中,投資者最依賴的兩方是資產支持證券的承銷商、投資銀行和代表投資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約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對合約規定職責的放棄都會給投資者帶來風險,具體包括:
1.承銷商風險。承銷是投資者對資產組合惡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應收款支持的融資中,承銷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為影響有關潛在資產合約的執行。因為承銷過程的中斷不僅可能導致對投資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個結構信用質量的下降。所以當應收款支持交易被結構化以后,承銷商在招募說明書中應根據歷史經驗對拖欠、違約及索賠給出相應的說明。
2.受托人風險。雖然受托人的經營狀況不直接影響由應收帳款組合所帶來的現金流量,但它卻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該資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該資金轉給投資者的及時性。所以大多數交易有嚴格的規定,按投資者的要求對受托人的經營狀況進行控制,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能為投資者提供實質性保護,但是他們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當的可能性,而這正成為造成風險的潛在因素。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有關評級公司已經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資者注意這種潛在風險。
(三)可回收條款風險
指發行人和持有者之間合同的條款之一是發行人有權在債券到期前,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券。如果在未來某個時間市場利率低于發行債券的息票利率時,發行人可以收回這種債券,并以按較低利率發行的新債券來替代它。短期贖回等于是由發行人在行使一種期權,以便按更為有利的條件對債務進行再融資。從投資者的角度看,提前償還條款有三個不利之處:
首先,可提前償還債券的現金流量的格局難以確定。其次,當利率下降時,發行人要提前償還債券,投資面臨再投資風險。第三,債券的資本增值潛力減少。醫學論文以住房抵押擔保證券為例,它屬于固定收入證券的一種,但是卻包含一個提前償還條款。住宅所有者難以預料的提前償還風險使投資者面臨再投資風險,并使其原本的資產負債管理計劃落空。
實際上,抵押擔保證券的現金流動時間安排上的不確定性比公司債券和市政債券要大,因為行使提前償還一筆抵押貸款的期權不單純依賴于現行市場利率,它還依賴于每個房產主面臨的特定經濟和非經濟因素。例如,房產主遇到遷移或房屋轉手時,可能會提前償還貸款或者當房產主發現了對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資可能性,提前償付也會發生。一般用存續期這一指標來衡量提前償還。存續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現值為權數對支付期加權平均,存續期縮短了則說明發生了提前償還。
(四)利率風險
證券化產品作為固定收益證券的一種,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證券類似的各種風險,利率風險就是其中一種。具體而言,證券化產品的價格與利率呈反向變動,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時,證券化產品的價格就會下跌或上漲。如果投資者將證券化產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證券到期前價格的變化不會對投資者產生影響;如果投資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證券,那么利率的上升會導致資本損失,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市場風險,也稱為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證券化產品市場上投資者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證券價格對市場利率變化的敏感程度取決于證券的特征,如證券的成熟、證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頻率、本金分期攤還的速度、債務工具當前的收益率、證券中含有的選擇權等。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證券化產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價格對利率的變化就越敏感。證券化產品的到期期限越長,其價格相對于利率的變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證券化產品的價格相對于利率的變化就越敏感。
(五)資金池的質量與價格風險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觀點:銀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發生的重大損失事件的傾向。按照該心理定律,忽視低概率、高損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們長期預測能力非但不能隨證券化進程而提高,反倒有進一步短視的傾向,結果使金融市場存在更大的波動和不確定性。因此,在資金池的構建方面,要嚴格評估資金池的質量,警惕發起人將不良資產以良好資產出售,以防人們對風險資產定價僅依據對市場短期的看法,由此而產生低定價的可能,導致實際利潤率曲線低于市場要求的利潤率曲線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斷增大,不僅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最終還可能引起金融危機。
同時,資產證券化如果定價不合理,就會產生價格差。這種價格差的大小取決于市場正確識別證券化工具價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說,市場需要時間來評價它的價值和風險。應該意識到新工具、新市場中的低定價問題是有代價的,因為新金融工具或市場通常由于存在為合理定價積累經驗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場效率低下,這種學習成本導致低定價交易,會引起近期或未來的虧損。因此證券化等新興市場上存在實際利潤率曲線低于市場要求利潤率曲線的情況。總之,經驗不足導致新產品在初始階段定價偏低,該階段大量風險積累起來的可能引發風險。
此外,證券化的風險還包括發起人回購資產的道德風險、發起人弱化對出售資產管理的道德風險、信用增級和流動性支持的風險等,這些風險處理不當,將會危及整個金融體系。
二、中國開展資產證券化的特殊風險因素
(一)政策風險
政府在資產證券化形成、發展過程中始終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主要表現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稅收、利率、監管、投資者保護等)。資產證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導,政府政策的風險不可低估。
比如說,資產證券化本質上體現了財產信托的關系,加之我國現存的法律障礙,所以我國現階段多采用財產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沒有嚴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審批形式推動的,民間模式屬于“球”,面臨較大政策風險。
(二)法律風險
通過財產信托創造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屬于典型私募產品,不適用我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在相關法律沒有正式出臺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確。而且,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規范各參與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收益歸屬,降低操作風險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此外,中央優先權益登記系統沒有建立,這也為資產證券化帶來了法律風險。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合同法對債務人已采取了“通知主義”,為資產證券化明確了轉讓的法律條件。但是,資產證券化資產池一般較大,項目繁雜,逐一通知債務人在實踐中既不經濟也不可行。
(三)流動性風險
目前,中國證券化信托產品發展的一個重要限制是流動性問題。證券化產品流動性不足就會要求較高的流動性貼水,大大增加證券化的成本,這就跟證券化“把不流動的資產轉化為高流動的證券”的初衷相去甚遠。因此,提高證券化產品的流動性是中國資產證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問題之一。
三、防范我國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措施
雖然資產證券化可能會遭遇各種各樣的風險,但它是近年來世界金融領域最重大的和發展最快的金融創新,它不僅是一種金融工具的創新,而且是金融市場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它對一國的投融資體制、信用機制、資源配置方式、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等金融結構各個方面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并極大地促進了一國金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因此,我們并不能因為害怕風險而放棄這種優質的金融創新,完全可以在總結我國資產證券化探索中的實踐經驗和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構建良好的資產證券化環境和提高監管質量來防范風險。
(一)構建良好的資產證券化環境
1.建立健全資產證券化的法律體系。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剛剛起步,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不同,目前并沒有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資產支持證券交易操作規則》、《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登記與托管結算業務操作規則》為依據,所以,需要盡快制定《資產證券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SPV的法律地位、性質、行為能力、證券發行、二級市場轉讓流通、投資主體、證券化資產的真實出售、破產隔離,以及相關的會計、稅務、土地注冊、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只有這樣。才能使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運作、降低風險。
2.選擇信用高、實力強的金融機構作為SPV。SPV是資產證券化中的特殊機構。要順利實施資產證券化,就必須盡快建立相對比較穩定的SPV,其業務主要是發行資產證券,并向發起人購買基礎資產和向投資者派發證券收益。目前,SPV主要應考慮有全國性的大銀行和自信實力雄厚的大企業上來設立。另外,從國際經驗來看,在SPV設立過程中應有一定的政府背景,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等級,降低運作成本,更有利于開拓資產證券化市場。目前可以由政府出面組建國有獨資公司形式的SPV,也可以在政府的擔保下由發起人自行設立SPV。
3.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增級制度與評級中介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和增級機構是資產證券化的主體要素。首先,對于目前國內現有的一些金融機構,如會計事務所、評估事務所等,政府應當出臺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他們的運作,杜絕信用評級工作中的道德風險的發生。其次,政府可以出面設立一家專業從事證券化信用評級服務的機構,或者通過政府特許的方式,選擇一家或幾家國際上運作規范的具有較高資質和聲譽水平的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到我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服務中來。
4.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營造資產證券化的市場基礎。近年來,我國保險業、基金業發展迅速,如果能夠在進一步放寬對保險資金、養老基金、醫療基金等社會資金運用的限制,對于資產證券化的順利推行無疑是一個強勁的推動。
5.加強國際合作,打造資產證券化的國際渠道。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時間短、經驗少,目前國有銀行缺位、中介機構缺乏影響力的情況下,不進行國際合作與交流是不明智的。在這方面,可以考慮從國外聘請資產證券化方面的高級專業人才,與資產證券化經驗豐富的外國投資銀行和中介機構合作,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資產進行打包,面向國際投資者出售等。通過這些合作方式,使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走向國際市場,從而降低我國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加速我國資產證券化的進程。
(二)強化對資產證券化的監管
資產證券化銜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其涉及部門眾多。而我國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如何形成合力,達成共享利益、共同監管的局面,這是防范資產證券化風險、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至關重要的因素。
1.監管理念
(1)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動態博弈。凱恩斯對金融創新的動因提出了規避管制的理論解釋:金融創新主要是金融機構為了獲得利潤而回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許多形式上的監管,實質上等于隱含的稅收,阻礙了金融機構從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動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潤機會。因此金融機構會通過創新來逃避政府管制,而當金融創新可能危及金融穩定與貨幣政策時,金融當局又會加強監管,新的管制又會導致新的創新,兩者不斷交替,形成一個相互推動的過程。從博弈論觀點來看,金融機構與監管當局好似蹺蹺板上做游戲的雙方,他們不斷地適應彼此,形成“管制——創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創新”的辯證形式,共同推動金融深化和發展的過程。
(2)激勵相容。金融監管成為金融創新動因的重要條件是激勵相容、鼓勵創新的監管理念。監管應當是符合和引導、而不是違背投資者和銀行經理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也就是說,監管者應當參照金融機構的經營目標將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和市場約束納入監管的范疇,應用這兩種力量來支持監管目標的實現。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產證券化的監管已很好地詮釋了這一點。在制定過程中,委員會始終尊重和重視來自銀行業界的聲音,幾易其稿。同時,對于內部評級方法又提出了以評級為基礎的方法和更為復雜的監管公式方法,以供不同風險管理能力的銀行使用。
(3)風險導向性的審慎監管。英語論文風險導向性的審慎監管強調動態和更富靈活性的監管,提高監管的風險敏感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產證券化引人內部評級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強資本充足率的市場敏感性。同時,委員會賦予了各國監管當局更多的操作靈活性,在資產證券化的認定上注重經濟內涵而非法律形式,這就使得監管當局更能適應資產證券化的動態發展。在第二支柱中,委員會提出監管當局可以視風險轉移程度對資本重組要求進行靈活調整等方面都體現了風險導向性的監管理念。
總之,巴塞爾系列協議對資產證券化監管的演進歷程清晰地反映了國際金融監管理念從常規性監管到資本充足監管再到風險導向監管的演變,體現了當前國際監管領域激勵相容的發展趨勢。對于我國目前逐步推進中的資產證券化,其監管層面不僅應在資本充足上參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一些處理方法,更應在監管理念上逐漸向國際先進的監管理念靠攏。
2.監管的主體和目標、方式和內容
(1)監管主體和目標。對于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機構,美國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目標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在資產證券化監管方面,以評級公司的眼光看待資產證券化中的問題,應重點履行兩種職能:一是對信息披露監管;二是對虛假、欺詐行為處罰。目前美國資產證券化監管上有兩種趨勢,一是市場增長快,已成為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監管機構支持這個市場的發展;二是有濫用此種融資工具的風險,如EN.RON,監管機構更注重加大審查力度。根據現階段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需要,央行、銀監會和證監會是資產證券化監管的最主要機構。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等各負責相應監管職責。銀監會對銀行類金融機構和信托等非銀行內金融機構負責監管;保監會對保險類金融機構負責監管;證監會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負責監管。證券化品種的流通凡是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的,可由央行金融市場司等部門負責監督;在交易所或柜臺進行的,可由證監會等部門負責監督。監管目標是保護投資者利益,以促進市場的形成、發展和完善。
(2)監管方式和內容。在監管方式上,美國、13本和韓國均為市場為主導的集中監管模式,實行注冊登記制。美國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主要采取案架注冊(SHELFREGISTRATION)的方式,在總的交易項目案架注冊后,對以后每一筆的發行交易不再審查。在發行階段重點審查交易結構及各種合約關系、資產組合方面的技術性指標,投資人認為實質性的信息均要披露,監管機構審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發行后的監管主要是報告制度,一般是半年付息,半年披露一次信息。如發生虛假、欺詐等行為,SEC專門有一個執行部門(人員數量上2倍于其他部門)負責執行。我國資產證券化監管方式也應該是市場為主導的集中監管模式,就目前的實際看,實行注冊登記制尚有困難,可以實行審批或審核制。
在監管內容上,美國SEC主要監管信息披露,在監管資產證券化方面表現了高度的靈活性,有效地結合了法律的規定要求和實踐的需要。如確認ABS的“證券”屬性,將資產證券化活動納入證券法監管范疇;修改SPV的“投資公司”定性,簡化相應的監管要求等。我國監管的內容包括主體資格的認定、證券化品種、交易結構的審查、資產池技術性指標的審查、各種合約關系結構的審核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審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與及時性。信用是滲透于資產證券化全過程的,并在證券化中起著基礎作用(沒有信用評級、信用增級,資產證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輝),因此,中國資產證券化制度創新的關鍵一環就是創建良好的信用環境,包括良好的個人信用環境和政府信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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