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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你部《申請調整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收費標準的函》(勞培字〔1993〕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同意你部統一印制的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由原每本1.30元調整到每本2.50元。
收費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所收費用專項用于《技術等級證書》的印制和發放等業務,不得挪作他用。
關鍵詞:審計收費制度 最低標準 影響
一、我國審計收費制度的現狀
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總體規模較小、而數量偏多,加之審計行業服務的特殊性,我國事務所行業的服務具有同質化特點,因此市場定位也大致相同,這無疑加劇了行業內競爭者之間的競爭,一直以來,通過壓低審計收費這一方式來占據行業份額是業內慣用的手段,即審計行業內存在著嚴重的低價攬客與競爭的現象,并且它嚴重制約了我國審計行業健康的發展,成為近年來普遍關注的問題。為了遏制低價競爭行為,發改委、財政部聯合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收費辦法和收費標準。然而,由于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的高低等都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公司規模越大、業務越復雜、審計風險越高的項目所需的工作小時越多,另外,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也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標準的訂立,鑒于此,審計收費一直沒有建立起統一的標準。這是我國審計收費標準制定中表現出的一個突出問題。
另外,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雖然訂立除了最低審計收費標準,但與注冊會計師發展制度較為成熟的英、美等國家相比,明顯偏低,在某種程度上并沒有顯著提高收費水平,注冊會計師行業仍然處在低收費狀態。另外,在1998年事務所脫鉤改制后,事務所已經不再依附政府部門的財政幫扶,而成為一個盈利自負的獨立主體,出于成本效益原則,作為理性的經濟個體,會計師事務所面臨過低審計收費的壓力,必然會采取通過縮小審計范圍、減少必要的審計程序的途徑以降低審計成本,從而達到維護自身效益的目的,這無疑會加大審計風險,降低審計質量。可見,高風險、低收費也是我國CPA審計收費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我國審計最低收費制度形成原因分析
從總體上講,我國審計行業中從一開始就存在的惡性低價競爭行為直接導致了最低審計收費制度的訂立,該制度是順應行業環境與發展要求產生的。但是從源頭上來講,造成行業低價競爭的因素也是最低限價標準訂立的因素,主要由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審計風險成本水平較低
由于我國事務所規模普遍較小,因此面臨的風險較小。在“深口袋”理論中,面對審計失敗的情形時,被審計單位委托人、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都比較傾向于向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提訟,因此,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預期審計失敗訴訟成本遠大于小型事務所。另外,我國的司法堅持“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該制度增加了受害人的訴訟成本,提高了訴訟門檻,事務所由此承擔巨額賠償責任幾率較小,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事務所提供低質服務的法律風險。
(二)我國審計行業供求不平衡
由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小、數量多,而上市公司數量較少,導致雙方供求不平衡,這造成了事務所之間為搶奪客戶而通過價格戰來爭奪客戶資源。為了保住大客戶,事務所審計業務的價格越壓越低,從而形成了惡性價格競爭,而事務所審計利潤也隨之減少,使審計師淪落為了名副其實的“簽字工具”。這不僅難以對上市公司虛增利潤、隱瞞債務等重大財務問題進行揭弊查錯,危害了股東與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而且提高了自身的審計風險,降低了自身審計聲譽。為規避行業中存在的這些問題,發改委聯合財政部了最低審計收費管理辦法,最低收費制度才應運而生。
三、審計收費最低限價的影響
目前,國內研究政府審計收費最低限價與審計質量關系的文獻并不多。大部分集中于審計監管與審計質量的關系研究,而關于審計最低限價標準訂立是否合適,是否得到有效實施,從而能否提高審計質量這一問題,主要集中于兩種不同的觀點。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監管問題研究課題組”認為,監管機構應該實行最低審計收費制度,課題組通過定性分析指出,在日常審計業務中,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存在著嚴重合一的現象,導致審計收費關系發生扭曲,這是現行審計環節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因此,審計委托人對審計服務的質量要求并不重視,行業內缺乏對高質服務的內在需求,進而,在低收費的情況下,大部分事務所更可能提供低質量的審計報告,這嚴重危害了整個審計行業的質量信譽?;诖?,課題組認為必須對審計市場進行價格管制,對審計收費實施最低限制,以提高審計質量。
關鍵詞:審計收費 影響因素 實證研究
一、引言
現有關于審計收費的構成一般從審計服務的供需或單一從供給角度進行研究。國際會計師聯合會《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中規定,審計收費由專業服務所需技能和知識;提供專業服務所需的專業水平和經驗;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所需時間;實施專業服務所承擔的風險等因素決定?!吨袊詴嫀熉殬I道德規范指導意見》中指出,決定審計收費的因素有:各類專業服務所需的技能和知識;實施專業服務所需人員的培訓水平和經驗;實施專業服務每一人員所需的時間;實施專業服務所承擔的責任程度。我國一般都使用審計收費由審計產品成本,預期損失費用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正常利潤構成。另外一種是依照Simunic的審計定價模型,審計收費是企業風險狀況、損失的分擔機制、會計師事務所的生產函數、會計師事務所規模等的函數。
二、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確定
(一)影響審計收費的基本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被審計單位規模??蛻舻囊幠T酱?,其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也越多。其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水平也可能越高,相應地注冊會計師就需要擴大審計測試的范圍,增加審計時間;同時注冊會計師所面臨的審計調整事項也越多。因此,客戶規模越大,審計收費也就越高。二是客戶復雜程度。客戶的復雜程度包括經濟業務的復雜性和公司財務報表的復雜性。審計業務越復雜,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多,審計測試的范圍越大,相應地需要更多的時間和費用。三是審計風險或審計難度。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高審計風險將會直接導致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高額訴訟費用巨額賠償,并會使其商譽遭受嚴重損失。所以,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收費決策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一旦注冊會計師認為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較高時,必然要收取風險溢價收入以彌補在將來可能會遭受的損失。因此,審計風險較高時將會導致較高的審計收費。
(二)影響審計收費的其他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特征。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品牌)、提供的非審計服務、所在地、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與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地區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連續服務年限都會影響審計收費。一方面注冊會計師的規模越大,其審計質量可能比較高,這就需要注冊會計師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財力。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越大,越可能被訴訟,其恢復名譽的成本更大。所以,大規模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會收取較高的審計費用。Simunic的研究發現,向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同時購買兩種服務的客戶所支付的審計用要顯著高于只購買審計服務的客戶所支付的審計費用。另有研究表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如果和被審計單位不在同一地區,審計收費會高于兩者在同一地區的收費。還有研究表明,在我國審計收費存在收費地區級差,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審計收費普遍高于西部不發達地區。由于“學習曲線”的存在,可能會計師事務所對一位客戶的連續服務年限越長其審計收費可能越低;當審計市場存在“低價攬客”行為時,審計收費可能隨著會計師事務所的連續服務年限而上升。二是(2)審計意見。相對于標準無保留意見,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對投資者可能傳遞負面的信號。上市公司管理當局會力圖避免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因此會加強與審計人員的談判,在最終的非標準意見出具以前,審計人員與客戶的各種意見分歧的協調與相互意見的溝通可能是個漫長的過程。這樣,非標準意見的出具往往會導致審計時間的增加。另外,對于審人員而言,出具何種性質的審計意見,必須遵循相關準則,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诜菢藴薀o保留意見的特殊性,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此有特殊要求,所以追加的審計程序也會增加審計費用。三是上市公司的其它特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變更了會計師事務所、公司所在地、是否有中期報告、是否發行外資股、公司財務主管的任期長短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人員收費的高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越強,公司的支付能力相對就越強,審計收費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負擔就越輕,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收取的審計收費可能會越高。國外的研究表明,會計師事務所普遍存在“低價攬客”的現象,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會導致審計收費的降低。由于我國東西部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加之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應按照當地的物價水平而制定,所以公司所在地也會影響審計收費的水平。如果上市公司發行了外資股,由于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增多,對其質量的要求提高,因此公司傾向于聘請高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提供審計服務,從而支付較高的審計收費。四是公司治理狀況。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管理當局有錯報財務結果的動機,作為股東利益的代表,董事會有責任防止和發現管理當局的這種財務報告行為,然而由于董事會的不同特征,在提高財務報告質量、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報告質量等方面的作用不同。公司治理方面影響審計收費的因素有盈余管理和公司所有制結構。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決定著審計風險的大小,而審計收費構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審計風險的大小。審計收費的差異就體現在審計風險的不同。所以公司盈余管理的水平影響審計收費的高低。五是審計市場的競爭強度。審計市場存在不同類型的競爭,如會計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供求雙方的競爭,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若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激烈,總體審計費用會減少。馬爾等證明,1974年至1977年,美國會計市場的審計費每年下降1.365%,1977年至1981年,審計費用每年下降3.908%,這正是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得審計費總體顯著下降。若會計市場需求旺盛,總體審計費會增加。六是審計質量。審計收費和審計質量的關系在理論上是正相關的關系。高審計質量需要更多的審計努力作保障,所以審計意見越高,審計費用就會越大。
三、審計收費實證研究
(一)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模型 在已有的有關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中有兩種模型,一種是僅從供給角度研究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模型,另一種是從供求兩個角度共同研究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聯立方程模型。雖然不同研究人員建立的模型都不相同,但這些模型都是在Simunic的審計收費影響模型基礎上增加或刪除一些變量而建立起來的。這兩種模型中,使用較多的是供給角度模型中的第一個模型,在已有文獻中,多數研究都用的是該模型。只有很少比例的研究使用供給角度模型的第二個模型和供求角度聯立方程模型。
(二)審計收費實證研究樣本來源、篩選和數據處理工具 在現有的文獻中,研究樣本來源有:《巨潮資訊網》、《證監會網站》、省略、ibe2.cei.省略、.CSMAR系統、《中國證券報》、《2003年上市公司年報大全》等。其中較多的是《巨潮資訊網》、《證監會網站》和CSMAR系統。大多數研究對象是滬深兩市A股,少數是B股。有研究單獨研究深市或滬市的樣本,也有人滬
深兩市的樣本都研究。這些研究中有研究連續年限的審計收費影響因素,也有研究單一某一年的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研究主要都集中在2000年至2003年的數據,樣本數最多的為1015個,最少的為41個。大部分研究使用SPSS軟件進行數據處理,也有研究人員使用Eviews和SAS。
(三)實證研究方法 近年有關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大多使用描述性統計與假設檢驗相結合的實證研究方法。首先對模型中的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再對變量使用樣本數據進行相關性分析,最后使用回歸分析方法(最小二乘法)對變量進行單變量檢驗和多變量檢驗。然后對回歸結果和假設進行比較,進一步解釋說明。
(四)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結果 對審計收費有顯著影響的因素有公司規模、合并子公司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特征中的審計服務年限、上市公司所在地、注冊會計師所在地、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是否處于保資格區間。其中對審計收費有較大解釋力的是公司規模,除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處保資格區間對審計收費是負方向影響外其余因素對審計收費都是正向影響。對審計收費無顯著影響的因素有描述審計風險程度的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存貨占總資產的比例、應收賬款和存貨之和占總資產的比例、股本占總資產的比例、速凍比率、長期負債占總資產的比例、以前年度損失情況和描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資產報酬率,以及描述審計業務復雜程度的跨行業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或品牌)、會計事務所變更、審計意見、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狀況等對審計收費的影響還有爭議,如有些研究表明這些因素顯著影響了審計收費,有些研究表明這些因素沒有顯著影響審計收費。所以這些因素對審計收費的影響還需進一步分析??傮w而言,公司規模與審計業務復雜程度是影響審計收費的主要因素,而審計風險對審計收費的顯著影響在我國審計市場上沒有表現出來。
四、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分析
(一)審計意見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伍利娜在其《審計定價影響因素研究――來自中國上市公司首次審計費用批露的證據》一文中,將非標準審計意見劃分為帶解釋說明段無保留審計意見與負面審計意見,并假設這兩種審計意見與審計費用正相關。結果未發現公司被出具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與審計費用存在顯著相關關系。2001年負面審計意見在5%水平上與審計費用顯著正相關,2000年這個變量不顯著。說明現有統計資料不能證明上市公司有支付高審計費用進行審計意見類型變通的行為。
(二)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或品牌)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耿建新、房巧玲在其《國際四大所與我國本土大所審計收費比較研究――來自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初步證據》一文,中重點對國際四大所是否比我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收取了更高的審計費用進行了實證考察。作者將2001年至2003年境內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市場作為研究范圍,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規模進行了聚類分析,確定了我國審計市場中的“九大”,將其中的國際四大所與我國的本土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比較。首先對影響審計收費的被審計單位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被審計單位所處地域、被審計單位所處年度、會計事務所服務年限等因素基于simunic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模型進行了多元回歸分析。最終確定了審計收費基準線模型,在控制顯著影響審計收費客戶特征的基礎上,計算出每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每個客戶的收費殘差。將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殘差作為觀察值,將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類型設為控制變量。使用spas軟件分別對2001年至2003年的樣本進行單因素方差分析方法。最后得出結論在2001年至2003年間,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審計質量水平大致相當的國際四大所和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收費水平上并不存在顯著差異。
(三)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任期對審計收費影響 宋衍蘅、殷德全在其《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一文中得出結論:繼任注冊會計師傾向于以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來衡量審計風險,并為此要求了較高的回報;對于財務狀況惡化的公司,繼任注冊會計師則會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降低審計收費。羅棟梁在其《上市公司審計費用決定因素的一般性研究》一文中,得出結論首次接受委托與審計費用正相關。即沒有證據表明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存在“低價競爭”。劉成立在其《審計師變更、審計師任期與審計收費關系研究――基于2001~2003年的實證分析》一文中發現審計師變更不影響審計收費。
(四)審計風險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張繼勛、陳穎、吳璇在《風險因素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分析――滬市2003年報的數據》一文中分析表明,對外擔保額、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率對審計收費的影響有顯著性,說明我國審計市場收費在某種程度上對風險因素進行了考慮;同時發現上市公司的規模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有顯著影響。
1.審計收費缺乏收費標準且審計收費總體上偏低。在西方國家,公認的審計計費標準為審計項目所需的審計工作小時。一般而言,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都與審計工作小時密切相關,因此審計工作小時是比較合理的審計計費標準。但我國目前并沒有統一的審計計費標準,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有的按公司總資產計算收費,有的按營業收入計算收費,更多的則是通過與客戶的討價還價來計算收費。
我國審計市場的收費水平不僅無法與國外同行水平相比,而且無法與目前審計項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擔的風險相配比。低廉的審計收費難以支持注冊會計師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很多都與審計證據不足有關。
2.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與對執業質量的要求存在矛盾。由于審計準則的進一步完善和執業要求的提高,使得事務所的執業成本上升,按照前物價部門所定的收費標準,事務所難以盈利,甚至會出現虧損情況。這不僅損害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培育和發展注冊會計師這一新興的中介行業。更為重要的是政府在強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大幅度降低資費的同時,又提高了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執業要求,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考核指標越來越多,大幅度增加了事務所的執業成本。政府干預事務所業務收費的后果必然造成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秩序混亂,行業發展受阻。這些規定的出臺,一方面使得事務所無所適從,事務所在執業質量和審計收費的兩難抉擇中徘徊;另一方面對非國有企業,事務所仍然按正常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而對部分國有企業卻可以降低收費,使得這兩種類型的企業支付的監督成本不一致,造成不公平競爭。
3.價格存在嚴重的惡性競爭。價格競爭向來是企業為了爭奪市場份額所慣常采用的手段,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一種市場主體,也不可避免地選擇了這一方式。事務所為提高市場占有率,夸大業務量、壓低收費價格、搞業務回扣,在各地已經是業內人人盡知的事實。目前,我國事務所的年報審計收費金額集中在10萬元至50萬元之間的,約占總資產的0.06%.2000年和2001年審計收費占資產比例均值分別為0.0366%和0.0412%,其中資產規模越大的客戶,事務所爭奪更為激烈,價格更低,反之規模相對較小的上市公司,價格相對較高。一般都認為低廉的審計費用會損害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所以這種低廉的收費,不但不利于事務所提取風險基金和執業保險,加大了行業的風險,也嚴重影響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4.審計收費信息披露機制缺失。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的制定程序,有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若支付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經營者決定,經營者就可能利用報酬的高低來“買斷會計原則”。所以,非常有必要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進行披露監管。證監會專門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6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對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做出比較明確的規定,尤其是應當分別按照財務審計費用和財務審計以外的其他費用進行披露。但是,對披露內容的分類仍然過于籠統,不能夠幫助使用者進行更為有效地決策。
此外,也沒有建立保障披露行為有效性的機制,因而有關注冊會計師報酬情況的披露質量并不理想,所披露信息復雜混亂,數據之間的可比性不強:有的上市公司按年度來披露所支付報酬額,分年度不分會計師事務所;有的則按所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來披露支付報酬額,不分所屬年度;有些上市公司披露實際支付報酬額,有些披露的則是應付報酬額;有的本年度的數據還包含上年的費用;不披露所支付報酬的制定程序和標準;不披露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情況;對子公司支付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只字不提;披露審計收費信息未經會計師事務所確認等。還有少數公司拒不披露任何收費信息,事后也不就此問題提供補充公告。這樣,報表使用者就無從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出于“買斷會計原則”的目的而變更了會計師事務所。
5.審計人員審計收費的法定權利與之承擔的風險不對等。在我國,對審計人員審計收費的權利有明確的規定,同時,在《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中對相應的法律責任也進行了規定。但是在審計實務中,由于法律責任缺乏具體界定的依據、主體法律規定不明確、訴訟起點太高、賠償金額難以確定、處罰避重就輕等原因而導致了審計人員沒有承擔法律規定的應承擔的責任。從而,降低了審計人員所承擔的與獲取審計費用相關的審計風險,即審計人員審計收費的法定權利和其承擔的風險不對等。這種情況導致的直接后果是審計人員在審計市場中享有完全的法定權利,而不承擔與之對應的完全的法律責任。這種不對等致使注冊會計師在審計行為上表現為:只有獲取審計收費的沖動,而沒有風險對其行為的約束,這使得非理性的行為充斥審計市場,造成審計市場秩序混亂。
.審計收費行業自律失靈。在目前我國審計制度安排下,審計市場缺乏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平的判斷機制,從而喪失了注冊會計師自律的前提,導致注冊會計師個人信譽和依靠個人信譽尋求職業發展的職業環境的缺失。因為審計產品的準公用物品性使得完全靠市場需求引發、道義力量自行調節的注冊會計師在經濟人的思維模式下可能做出違反良心、損害職業形象的事情。所以行業協會管制自律是對注冊會計師自律偏差所進行的矯正。但是由于職業資格、職業道德、執業規則、違規懲戒等方面的問題在目前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使行業管制自律對審計質量的約束作用非常有限。這與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審計收費執業標準建設滯后有著密切聯系。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社會中介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是規范執業行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的必要途徑。對于注冊會計師行業,提供傭金或者回扣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是目前在這一行業中,普遍存在著傭金、回扣現象。這些傭金、回扣名目繁多,形式多樣,比如錢物、消費、中介費、信息費、場地使用租金等。給了回扣,再被壓價,審計成本都難以收回,自然審計質量也就難以保證。
二、我國審計收費制度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1.行業競爭的結果。注冊會計師行業是智力密集型的行業,其主要的產品是審計報告,物化勞動只占有極小的比例,大多數為注冊會計師的智力投入。審計產品的質量又難以衡量,因此審計成本變動的空間非常大,又由于事務所的風險意識不強,質量控制不完善,很容易偷工減料,不安排相應的人員和相應的時間,不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犧牲審計質量、壓低審計成本的行為就很容易發生。因此,審計標準難以統一,審計價格也就便于隨意制定。
2.審計市場缺乏有效需求。審計市場的需求方一般為需提供會計報表的一方,其最終需求是來自報表使用者即投資者、債權人與監督者,管理者也可能為改善單位的管理,產生對外部審計的直接需求。以投機為主的投資者不會給報表的需求方帶來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動力,而依據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做出決策的成熟型的投資者、債權人則會提供高質量審計需求的經濟源動力。中國的審計市場是由政府一手培育和發展的市場,不是自發形成的市場,所以市場的直接需求方的需求動力也是由于政策等因素形成的被動需求。又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國有股為代表的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缺位,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以廣大股民為代表的最終需求者的要求得不到直接需求方的滿足,這就使得審計市場缺乏有效需求。
三、完善我國審計收費制度的政策建議
1.改變現行的審計付費方式,根據審計質量決定是否付費。由委托人直接付費給會計師事務所改為由需要審計的公司將審計費用預先付給當地的行業主管部門或注冊會計師協會,然后由行業主管部門或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審計質量進行鑒定,之后再決定是否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委托仍然是雙向自由選擇。當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結束后,現有行業主管部門隨即抽取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檢查審計質量的好壞,對抽查到的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行業主管部門或者注冊會計師協會則拒絕支付費用,將這部分拒絕支付的費用作為獎勵基金??傊捎跁媹蟊硎褂谜邿o法認定審計報告的質量,應由監管部門先把關,再決定是否付費。
2.加強監管,嚴格處罰超低價收費的不當競爭行為。審計行業監管機構應從保證審計獨立性入手,明確規定除了按審計收費依據收取審計費用外,不得再有任何變相的收費。對于不按標準收費,隨意降價、支付回扣等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從嚴處罰。審計機構和被審計公司都有可能出現敗德行為,有時候則是兩者合謀,安然事件就是例證。安然事件出現后,美國政府建立了由監管機構和相關部門組成的小組,對其監管框架進行協調,其中包括影響審計獨立性的關鍵領域,并對會計行業的監管機制進行改革。
3.強化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F有的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較分散,無法讓利益相關者取得有用信息。因此,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規定,務求完善。堅持集中性、詳細性和強制性披露,只有集中、詳細和強制三者結合才能保證對會計師事務所報酬披露的信息質量。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是指定網站,或指定報紙,也可以是二者結合。就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信息的傳輸環境,可同時指定網站和報紙,關鍵在于存放的文本及位置要能夠讓廣大信息使用者方便查閱,推行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披露信息的確認制度。
4.改善審計收費自律機制,建立真正的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之間的伙伴關系;強化行業協會建設,建立專業委員會,引入專家指導制度;實施審計收費備案制度;建立和完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信用檔案制度,并配以信息反饋制度。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審計聲譽與審計質量的關系,并且結合我國審計實務分析了我國審計市場的聲譽價值及其對審計質量的影響。研究發現:審計聲譽在我國審計市場沒有經濟價值,審計師可能沒有建立高質量審計聲譽的動機。
審計聲譽與審計質量密切相關,審計師作為一個理性經濟人,在提供審計服務時,必然會把審計聲譽的經濟價值作為提供審計質量決策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一、審計質量
WattsandZimmerman(1981)andDeAngelo(1981)給審計質量下了一個經典的定義。他們把審計過程簡單二分為發現過程和報告過程。審計質量就定義為審計師發現客戶會計信息系統中某一違約行為并且對已經發現的違約行為進行報告的聯合概率。因此,審計質量可用公式寫為:
審計質量=P(審計師發現違約|存在違約)×P(審計師報告違約|審計師發現違約)
第一個概率是在違約存在時,審計師發現違約的概率,這個概率依賴于審計師的努力程度、技能、能力等等,反映了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第二個概率是審計師在發現違約時,他報告違約行為的概率。這個概率反映了審計獨立性。這兩個概率都必須非0,如果有任何一個概率為0。那么審計師就沒有價值。如果審計師被預期為不會發現已經存在的違約或者不會報告任何已經發現的違約,則沒有任何理由需要聘請審計師。
從上述審計質量的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公式的右邊以發現和報告這兩個審計程序來反映了審計工作的過程,而公司的左邊以概率的形式反映了審計工作的結果,其概率的含義就是對于含有重大錯報的財務報告,審計師不會發表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概率。因此,WattsandZimmerman(1981)andDeAngelo(1981)的定義確立了審計質量的分析標準:首先,一個重大的錯報必須被發現,其次,被發現的錯報必須對外披露。
二、審計聲譽與審計質量
聲譽常指獲得社會公眾信任和贊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譽度和信任度構成。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則可以認為社會公眾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予以信任和贊美的程度。既然審計質量可以理解為審計師發現并報告客戶財務報告錯報的概率,如果一個會計師事務所想要獲得高質量審計的聲譽,他就必須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比如發現并且報告更多客戶財務報告的錯報。發現更多的財務報告錯報信賴于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投入的審計資源。如果想提供更好的專業勝任能力就必須聘用更為優秀的人才,更為優秀的人才也必然會要求更高的報酬,從而會增加審計成本。
在一定的專業勝任能力前提下,如果想發現更多的錯報,審計師就必須尋求更多的審計證據,而審計證據又與審計成本成正比,更多的審計證據必然要求投入更多的審計資源進行審計,如更多的審計工作人員,更長的審計工作時間等等。
此外,發現更多的財務報告錯報僅僅是審計質量的一個方面,高審計質量還要求審計師報告所發現的錯報。但是,因為公司是財務報告的提供者卻不是財務報告的消費者,而審計質量又表示審計師發現并報告所審計公司財務報告錯報的概率,因此公司對審計服務的需求并不一定是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也就是說公司可能不希望審計師報告所發現的客戶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但是,在審計師由所審計公司委托的情況下,如果審計師報告了客戶財務報告中較多的錯報,也就是說審計師保持較高的獨立性,拒絕與管理者合作,這時,管理者就可能會解雇這個不合作的審計師,轉向其它更為合作的審計師,此時,審計師就會失去與此客戶相關的審計收入。
因此,審計聲譽要求審計師提高審計質量,但是更高的審計質量對應更高的成本,這種成本包括更高的審計成本以及可能失去與客戶相關的審計收入。
三、我國審計市場聲譽價值與審計質量
審計師之所以愿意承擔高質量審計的成本,是因為高質量審計的聲譽能帶來更多的收益(更多的客戶、更高的收費)以補償其成本。
在西方國家,如果審計師提供的審計質量獲得了社會公眾的信任,那么他憑借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價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戶資源或者提高審計收費。如在西方審計市場,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憑借其卓越的審計聲譽,占據了審計市場上的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并且與非國際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審計費用。
但是,我國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價值可能不大。從審計收費來說,高質量的審計應當收取更多的審計費用,以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彌補其增加的審計成本。審計的定價理論上也應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則,反映在審計收費的價格制定上則是各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考慮自身的成本加上預期的利潤就初步構成了產品的價格。
但是,以我國目前的審計收費現實來說,不管是監管部門還是企業都認為審計產品是一個無差異的產品,反映在價格理念上就是對于無差異的產品適用的是統一的收費標準,因此大多數城市的監管部門都曾經為會計師事務所制定了所謂的收費標準,該標準一般以資產或資本總額等等指標為參照,而很少考慮客戶的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因素。
為此,筆者專門去查詢了一下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審計收費標準,發現各地的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審計收費標準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價局核定的審計收費標準,歸納起來大概有二種,一種是以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作為審計收費價格,一種是以審計人員的工作小時數來核定審計費用,其中又以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作為審計收費標準的占大多數;而筆者在走訪實務中的審計人員和企業后發現,實際的審計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審計收費與上述規定的標準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會計師事務所與企業之間審計費用的商定往往依賴于個人的關系而不是會計師事務所供應的審計質量。
劉峰、張立民、雷科羅(2002)對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戶流向進行分析后發現,就連大名鼎鼎的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審計市場都沒有顯著收取更高的審計費用,除了長安汽車(有B股)以外,從中天勤事務所轉向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和轉向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沒有顯著差異。
因此,我們似乎可以認為在目前中國審計市場中,高質量審計并不能帶來更高的審計收費,如果事務所執行更高質量的審計標準,那么對事務所來說,就意味著成本的增加和利潤的減少,所以從審計收費的角度來說,高質量審計沒有聲譽價值。
如果說高質量的審計聲譽不能體現在優質優價上,那么高質量審計的聲譽能不能有助于會計師事務所獲得更多的客戶資源呢?
從我們國家目前的情況來看,答案明顯是“不能”。李樹華(2000)研究了我國審計市場獨立性和會計師事務所市場份額的關系,發現獨立性的提高與審計市場呈現出明顯的背離關系,隨著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的提高,其審計市場份額反而明顯減少,“獨立性高”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獲取客戶資源的障礙。
審計師獨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報告他所發現的客戶財務報告的錯報,但是審計師的委托人是所審計的公司,如果審計師保持較高的審計質量標準,拒絕與所審計公司合作,那么誰愿意委托這種審計師呢?劉峰、張立民、雷科羅(2002)對原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流向進行分析時發現,客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與審計聲譽無關,原中天勤的客戶中有三分之二選擇了審計聲譽不高的本地事務所,而本地事務所的獨立性更容易受到影響和干預;超過三分之一的客戶選擇了原簽字會計師加盟的新事務所,即與其簽字會計師“共進退”。這說明“人脈關系”而不是事務所的聲譽,是影響上市公司事務所選擇的重要因素。
總之,從事務所開拓客戶資源來看,高質量審計的聲譽沒有價值,反而會妨礙審計師發展新的客戶。
綜上所述,在我們國家,如果審計師選擇追求高質量審計的聲譽,那么他不僅要面對審計業務利潤的減少,還要面對客戶的流失,并且審計聲譽沒有什么經濟價值,它既不能幫助它開拓新的客戶,又很難據此提高審計收費。此外,審計市場禁止廣告宣傳,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只能通過口碑相傳這種形式建立起來,那么,就算是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具有經濟價值,這種聲譽的形成也將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但是從長期來說,我們都將死去(凱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國審計市場誰愿意去建立這未來經濟利益遙遙不可及的審計聲譽呢?因此,國內審計市場審計質量普遍較低的現狀也就不足為奇了!
參考文獻:
1.李樹華.2000.審計獨立性的提高與審計市場的背離.上海三聯書店
2.劉峰,張立民,雷科羅.2002.我國審計市場制度安排與審計質量需求.會計研究,第12期
3.凱恩斯.1935.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徐毓桐譯).商務印書館
在西方國家,如果審計師提供的審計質量獲得了社會公眾的信任,那么他憑借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價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戶資源或者提高審計收費。如在西方審計市場,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憑借其卓越的審計聲譽,占據了審計市場上的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并且與非國際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審計費用。
但是,我國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價值可能不大。從審計收費來說,高質量的審計應當收取更多的審計費用,以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彌補其增加的審計成本。審計的定價理論上也應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則,反映在審計收費的價格制定上則是各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考慮自身的成本加上預期的利潤就初步構成了產品的價格。
但是,以我國目前的審計收費現實來說,不管是監管部門還是企業都認為審計產品是一個無差異的產品,反映在價格理念上就是對于無差異的產品適用的是統一的收費標準,因此大多數城市的監管部門都曾經為會計師事務所制定了所謂的收費標準,該標準一般以資產或資本總額等等指標為參照,而很少考慮客戶的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因素。
為此,筆者專門去查詢了一下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審計收費標準,發現各地的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審計收費標準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價局核定的審計收費標準,歸納起來大概有二種,一種是以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作為審計收費價格,一種是以審計人員的工作小時數來核定審計費用,其中又以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作為審計收費標準的占大多數;而筆者在走訪實務中的審計人員和企業后發現,實際的審計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審計收費與上述規定的標準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會計師事務所與企業之間審計費用的商定往往依賴于個人的關系而不是會計師事務所供應的審計質量。
劉峰、張立民、雷科羅(2002)對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戶流向進行分析后發現,就連大名鼎鼎的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審計市場都沒有顯著收取更高的審計費用,除了長安汽車(有B股)以外,從中天勤事務所轉向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和轉向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沒有顯著差異。
因此,我們似乎可以認為在目前中國審計市場中,高質量審計并不能帶來更高的審計收費,如果事務所執行更高質量的審計標準,那么對事務所來說,就意味著成本的增加和利潤的減少,所以從審計收費的角度來說,高質量審計沒有聲譽價值。
如果說高質量的審計聲譽不能體現在優質優價上,那么高質量審計的聲譽能不能有助于會計師事務所獲得更多的客戶資源呢?
從我們國家目前的情況來看,答案明顯是“不能”。李樹華(2000)研究了我國審計市場獨立性和會計師事務所市場份額的關系,發現獨立性的提高與審計市場呈現出明顯的背離關系,隨著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的提高,其審計市場份額反而明顯減少,“獨立性高”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獲取客戶資源的障礙。
審計師獨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報告他所發現的客戶財務報告的錯報,但是審計師的委托人是所審計的公司,如果審計師保持較高的審計質量標準,拒絕與所審計公司合作,那么誰愿意委托這種審計師呢?劉峰、張立民、雷科羅(2002)對原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流向進行分析時發現,客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與審計聲譽無關,原中天勤的客戶中有三分之二選擇了審計聲譽不高的本地事務所,而本地事務所的獨立性更容易受到影響和干預;超過三分之一的客戶選擇了原簽字會計師加盟的新事務所,即與其簽字會計師“共進退”。這說明“人脈關系”而不是事務所的聲譽,是影響上市公司事務所選擇的重要因素。
總之,從事務所開拓客戶資源來看,高質量審計的聲譽沒有價值,反而會妨礙審計師發展新的客戶。
綜上所述,在我們國家,如果審計師選擇追求高質量審計的聲譽,那么他不僅要面對審計業務利潤的減少,還要面對客戶的流失,并且審計聲譽沒有什么經濟價值,它既不能幫助它開拓新的客戶,又很難據此提高審計收費。此外,審計市場禁止廣告宣傳,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只能通過口碑相傳這種形式建立起來,那么,就算是高質量審計的聲譽具有經濟價值,這種聲譽的形成也將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但是從長期來說,我們都將死去(凱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國審計市場誰愿意去建立這未來經濟利益遙遙不可及的審計聲譽呢?因此,國內審計市場審計質量普遍較低的現狀也就不足為奇了!
參考文獻:
1.李樹華.2000.審計獨立性的提高與審計市場的背離.上海三聯書店
關鍵詞 注冊會計師 審計收貸 審計質量對策建議
一、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審計收費(Audit Fee)也稱審計定價(AuditPricinz),是指審計服務供需雙方就審計服務所達成的價格,是客戶與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Certiflcated Public Accountant,以下簡稱CPA)之間的經濟聯系。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承接業務時不能不考慮成本與效益的問題。只有當審計服務的收人大于審計成本時,事務所才會提供審計服務。審計收費是決定事務所成本與收益的關鍵因素,也是事務所業務競爭的突出問題。
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之間相互影響,Copley(1994)的實證研究證明了審計費用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即事務所和CPA提供的審計質量越好,審計收費就越高;但過高的審計費用也可能使委托人選擇較小規模的事務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審計質量。就某一個審計約定而言,審計費用隨事務所的不同而變化,事務所不同,提供的審計質量特征也不同,選擇了事務所就同時選擇了審計費用和審計質量。
審計收費嚴重影響著審計質量。低廉的收費不利于吸引和凝聚高素質的審計人才,不足以支持對員工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的投入,使得CPA沒有專業勝任能力去發現錯弊。低廉的收費只能與低服務水平的成本相配比,以至于CPA可能減少審計程序,無法保持應有的職業道德水準,降低了審計質量。反之,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越完善,執業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成本也越多。
我國恢復CPA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是審計市場的低價競爭一直困擾著CPA行業的發展。從“理性經濟人”角度來說,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時,只有較高的審計收費才能保證事務所有實力去完善質量控制制度,才能保證事務所有能力付出更多的審計成本去執業,也才能保證較高的審計質量。當然,審計收費過高,也可能存在著“購買審計意見”的行為,造成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的極度依賴。
在我國,對高水平審計質量的需求并非來自市場的客觀需要,政府、股東、公司管理當局等對審計服務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有效需求并未真正建立起來。企業缺乏自愿聘請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制度背景,很多客戶以審計收費的高低,或者以是否為其出具“滿意報告”作為選擇事務所的標準。面對審計市場的激烈競爭,很多事務所為了生存和發展,只能降低審計收費,這就不可能付出較高的審計成本,因而無法保證審計質量。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經濟陷入“滯脹”,一些企業希望聘請收費較低的會計公司,會計公司之間的競爭也日漸激烈,一些會計公司采用了不正當的手段(包括低價競爭)招攬審計業務,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憂慮。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等的推動下,美國會計理論界開始關注審計收費問題。如Simunic在1980年最早運用多元線形回歸模型,考察了可能影響審計收費的各種因素;Watts、Zimmerman和DeAngelo等(1981)認為,事務所的規??梢杂脕砗饬繉徲嬞|量的高低。Donald R.Deidjr.和Gary A.Giroux(1992)提出,在沒有直接衡量標準的情況下,審計所花費的時間可以用來衡量審計質量的高低。隨著針對會計公司和CPA的訴訟案件數量的顯著增加,審計收費作為委托人與CPA之間重要的經濟聯系,不再是研究的前提,而是當作研究的主要對象,逐漸成為理論研究的熱門話題。
我國對審計收費的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末。喻小明(2000)認為審計收費低是壓價競爭的產物,而導致壓價競爭的根源在于企業對CPA高質量服務的需求不足,同時指㈩治理惡性競爭行為的措施是要制定CPA收費的最低限價。王振林(2002)認為,大事務所由于客戶多,來源于某一特定客戶的審計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就越低,其屈從于該客戶的壓力相對就低;同時由于遷就某一特定客戶而帶來的名譽損失就越大,因而傾向于出具更高比例的合規審計意見,大所和小所在獨立性和產品質量上存在著顯著不同。此外,還有劉斌、宋衍蘅和殷德全等許多專家和學者對審計收費的大量研究,對解決審計收費問題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審計收費的現狀與原因分析
(一)缺乏行業執首,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市場競爭激烈
從《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百家信息》數據來看,“四大”國際所的審計收入不僅穩居前四,而且遙遙領先于國內所?!八拇蟆彼粌H擁有“世界500強”大公司中大部分的老客戶,更以其優質的服務、過硬的品牌、較大的資產規模和雄厚的實力,保證了它們在遭遇訴訟之后具有較強的賠付能力,吸引了原屬于國內所的大量客戶,導致國內所嚴重的客戶流失,給國內所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部分國內所面臨著生存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所審計價格的普遍下挫也就在所難免。
近年來,我國事務所的數量增長較快,尤其以中小型事務所居多。審計市場需求不足、供給過剩,事務所之間壓價競爭現象普遍存在。雖然《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不得以降低收費的方式招攬業務”,但事務所為了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納“低價進入式審計定價策略”(low-balling)招攬審計業務,引發審計市場的價格戰爭。由于過度競爭,打折已成為業界公開的秘密,甚至以支付傭金、回扣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這種違反職業規范的競爭行為嚴重降低了審計質量。大量數據表明,低于政府定價的審計價格招攬審計客戶行為的審計回扣高達40%―60%。
由于中小事務所林立的現狀,特別是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事務所,數量多、規模小、水平低、業務范圍窄,賠付能力有限,較少考慮或者根本不考慮預期損失費用的因素,因此相應地給出更低的審計定價,造成審計收費秩序混亂。有些事務所短期意識嚴重,不注重改善業務能力,拓展業務廣度,而是專注于以低價招徠客戶,使事務所陷入惡性競爭的旋渦之中。
(二)沒有合理標準,審計收費高低相差懸殊
《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的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但收費的多少應當以服務性質、工作量大小、參加人員層次的高低等為主要依據,按照規定的標準合理收費。”根據國家計委1992年12月頒布《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事務所審計業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目前審計收費的基本政策依據是2002年7月
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在第五章《收費與傭金》第27條至第33條做中的原則性規定,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制定審計收費標準。審計收費既有計時收費標準和計件收費標準,也有按被審計單位資產規模或營業收入計算收費,更多的則是通過與被審計單位的討價還價來確定具體收費金額,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審計收費缺乏行業指導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務所之間在價格上的惡性競爭,從而對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產生了負面影響。
然而,在我國境內執業的國際所,其審計收費卻從不受國內政府收費標準的約束。國際所可以憑借自身的實力以高收費攬得優質客戶,國內所為求生存,只得爭取規模效應再次壓價以吸引客戶,審計質量再也無法得到保證。這種有失公平的競爭環境從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內所以低收費敗給了國際所的高收費。
(三)審計關系變異,審計收費競爭愈發激烈
理論上的審計關系應該是CPA接受審計委托人的委托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并向審計委托人報告工作和收取審計費用。但是,我國審計市場的委托人與CPA之間的經濟關系與審計獨立性相悖。在實踐中,公司管理層實質上具有聘請CPA的決定權,因此CPA與事實上的審計委托人即公司管理層之間具有相關性而非獨立性。由于我國對CPA職業的期望不高和廣大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審計市場處于買方市場狀態,交易主動權掌握在委托方手中,決定交易價格的不是服務質量,而是滿足委托人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以及與委托人的親密程度等非市場因素。
在我國,被審計單位就是審計委托人,收費方式是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這就出現自己出錢申計自己的怪現象,審計關系變異使CPA在經濟上受制于委托人,審計獨立性大打折扣。不合理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使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構成一個無法解開的內在利益關系鏈,這種依存性使事務所處于被動地位,在與被審計單位進行談判時,由于經濟制約而擔心收不到預期的審計費用,甚至擔心失去客戶,使惡性競爭愈發激烈。
此外,采用招投標方式聘用事務所時,審計服務質量與價格的關系――“信價比”無法事先預測,有些事務所以低價中標,但提供了低質量的服務,審計服務的低價中標在客觀上不夠合理。從國內外CPA,職業競爭的特點看,價格競爭是個不爭的事實,但這種競爭是基于金錢而不是能力的競爭,惡性競爭的壓力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
(四)非審計業務是審計收費復雜化的敏感因素
20世紀80年代以后,事務所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展,非審計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管理咨詢等非審計服務有超過審計服務成為事務所核心業務的可能。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在波士頓的一位董事Michael Costello說,審計費用提高是因為客戶要求審計師做更多的工作,這顯然是因為他們要承擔的會計責任和職責越來越多。
CPA對同一企業既提供法定審計業務又提供非審計業務,會過多地涉足企業事務,從而與客戶管理當局形成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親密關系。雖然CPA不是決策者,但他是決策過程的參與者,在提出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判斷最好方案的整個過程中,CPA一直與管理當局有親密接觸,CPA在非審計業務的結果中就不可避免地與客戶存在著財務利益關系。如果事務所對客戶出具合規意見,就有遭到更換的可能,擔心失去除了審計收入還有更為可觀的非審計服務收入,在審計的同時對管理咨詢服務進行自我評價,審計服務質量必然受到影響。
(五)審計收費披露機制不夠健全
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我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以便考察事務所的獨立性和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遵循國際慣例,我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進行了修訂,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將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作為重要事項加以披露。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公司的披露很不完整、不規范,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審計收費披露極不充分,透明度較低,使許多投資者對CPA行業表現出更多的懷疑。
(六)缺乏有效監管,違法違規處罰較輕
目前,我國審計監管和執法方面對審計造假的處罰比較多,而忽視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公司法》、《審計法》、《證券法》以及《注冊會計師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對事務所和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等所受的處罰進行了歸類,但對違法、違規的事務所和CPA的處罰較輕,主要采用警告、沒收違法收入、罰款、通報批評和暫停執業資格等形式。法規中即使有相關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中遇到現有法律制度對民事訴訟的限制,CPA民事賠償制度形同虛設,即便審計失敗,也沒有經濟賠償的壓力,因此事務所在制定價格政策時很少考慮提高審計質量與防范審計風險所需要的審計成本,審計收費低廉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質量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大型審計執業單位的建設
目前我國有4000多家事務所,總體上存在著規模較小、執業水平不高、人才難以引進、風險抵御能力差和審計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因為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在數量上使我國的審計市場的供給大于需求,在多年無序的發展中引起價格的惡性競爭,當國內所采取“底價進入式競爭策略”打得不可開交時,“四大”國際所卻以其高收費吞噬著國內審計市場。只有擴大事務所的規模,才能應對市場發展對審計服務質量和審計服務多樣化日益強大的需求。進一步擴大國內事務所的規模,強強聯合,走集團化的發展道路,能夠相互彌補業務廣度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從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競爭力。
加強國內事務所自身規模的建設,有必要提高事務所設立條件,完善事務所注冊程序,并通過合并改組等方式,鼓勵中小事務所進行改組形成大型事務所。從經濟利益角度看,合并后的大型事務所承受管理當局壓力的能力比較強,即使被解聘其損失也相對較小,這有利于其保持獨立性。另一方面,大型事務所注重長期發展,更在乎自身的聲譽,往往選擇保持獨立性以提高聲譽,增強聲譽收費能力。從法律責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型事務所才有能力支付足夠的賠償,發揮CPA風險收費承擔潛在民事賠償的責任。從行業監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務所更容易受到關注,監管部門會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因此不會輕易放棄獨立性。
(二)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審計費用的收取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梢越梃b國際慣例,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強弱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種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
要,根據不同級別人員的每小時收費標準,來決定審計費用。具體地說,以成本作為出發點找出行業成本規律,從人力資源投入收費的角度來制定行業成本標準,以此規范價格秩序形成有序競爭。收費標準可以考慮規定審計收費的上下限,全國各地的CPA審計時按照該標準執行,在標準的上下限之內收費,但實際收費不得低于標準的下限,防止審計市場的惡性競爭。
當四大國際所進入我國時,國內CPA行業還相當幼稚,有關部門對國內所沒有像其他行業那樣予以必要的、有效的扶持保護,政府在政策上和心理上更傾向于國際所。國內CPA行業從“深圳原野”到“瓊民源”再到“銀廣夏”等一系列違規違法案件,被看作是導致上市公司造假和證券市場泡沫現象的罪魁禍首,在剛起步不久就自釀“苦果”。但是,應該看到企業造假有許多原因,不少是行政干預的結果,CPA卻成為“替罪羊”。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國際跨國公司和國有商業銀行的審計業務基本上由四大國際所分享,2001年中國證監會頒布16號規定的“補充審計”也要求由國際所進行。國內所不能在完全的市場上和國際所競爭,與一些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甚至指定有很大的關系。國內所起步晚,又有政策差別,只會加速國內所的衰微,不利于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國內審計市場發展至今已有20多年,有關部門應該調整政策,取消國際所的超國民待遇,改變審計收費有失公允的雙重標準。政府部門應該同等看待國內所和國際所,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主導國內會計業培育寡占型的審計市場結構。國內所要認識到服務水平和質量同國外所的差距,提高審計技術、積累管理經驗、研究市場開發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才能在市場規范化前進的道路上健康發展。
(三)通過第三方介入改變現有審計費用支付方式
現行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審計費用,導致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形成財務依存性,長期以來是審計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針對目前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現象,應該設立審計收費監管機構。由于我國現在還不具備由審計報告使用者支付審計費用的條件,應該在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加入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審計監管中心,該機構必須與雙方單位均無直接或間接經濟關系,其性質是非營利的監管機構,必須能夠保證公正性。
審計監管中心的設置,改變審計者與被審計者的“直接見面”的委托關系,切斷兩者之間的經濟利益談判關系,防止購買審計意見,建立起“企業(委托方)一審計監管中心一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委托關系,組織審計業務的招投標,改變審計付款方式,監督審計質量。加入這一中立機構后,在審計費用的支付流程中加入第三方這一環節,使審計費用在審計工作開始前由被審計單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審計單位對事務所的鉗制,由第三方負責聘用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最大程度地切斷了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之間的利益聯系,在這種新型的審計關系框架下構建了一個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相關性較高的審計收費模式。
改進招投標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最低限價。在招投標過程中,不應只注重服務價格,應充分考慮到事務所的信譽、規模、服務質量等因素,給出綜合評價。同時,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規范事務所聘用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加強社會監督。
(四)應該適當限制與審計業務不相容的多元化服務
在目前審計市場管理體制下,事務所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生存和發展,只有不斷拓展新的業務領域,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等服務。但是,如果事務所向同一上市公司既提供審計服務又提供管理咨詢服務,必將嚴重影響審計獨立性。“雙安事件”后,2002年7月美國總統布什簽署通過了《薩班斯一奧克斯萊法案》(Sarbanes-Oxley Act,簡稱“SOX法案”),正式禁止會計公司向其審計客戶同時提供任何非審計服務。
我同現行法律規定,采取“對非審計業務基本不予禁止”的模式,在CPA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中規定:CPA不能為審計客戶提供不相容業務,但未明確規定不相容業務的具體范圍。上述兩者內容是矛盾的,不利于審計事業的發展。因此,建議立法實施“部分禁止非審計服務”模式,從法律上對部分非審計服務做出禁止性規定,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事務所同時購買兩種服務。對某些非審計服務作出禁止,并不是指禁止事務所從事非審計服務,而是指某一個事務所不得對本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可以向其他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咨詢業務和審計業務之間的關系,要求CPA把為客戶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審計服務分開,即只能提供一種服務,從而在形式上和實質上提高CPA的獨立性。
(五)強化監管,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違法違規的懲治力度
應形成一個完善的關于CPA的法律責任方面的規范,加大CPA的法律責任,強化賠償責任。改變違規成本和違規收益嚴重不對稱的狀況,從根本上消除其違規執業的動機,進一步加大對CPA行業違法違規問題的監督和處理力度。在出臺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之后,各地注協應監督事務所遵循最低限價標準,過度偏離合理水平的審計收費可能意味著審計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政府部門可以據此監控事務所的違規違法行為,嚴禁各事務所搞不正當的低價競爭,應該對超低價收費的事務所加大處罰力度,以保證審計收費標準的順利實施。
為了提高對審計質量的長期監督,有必要在CPA行業大力推廣誠信制度,加強事務所和CPA的品牌意識建設,信譽好的事務所可以執行級別高的審計收費標準,實行優質優價,引導事務所將低層次的價格競爭轉變為高層次審計質量競爭。監管部門應經常對全行業的誠信狀況展開檢查,適時地公布各事務所的信譽等級。通過誠信制度與經濟利益掛鉤的機制,促進CPA行業的良性發展。
(六)強化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社會監督的透明度
審計收費信息的公開披露有助于社會公眾對事務所進行監督,減少審計收費環節的不正當行為,遏制利用價格進行的不正當競爭。我國現有的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較分散、相對粗略、執行力度較弱。因此,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的規定,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包括選擇事務所的決策程序和事務所的收費模式,減少管理當局操縱審計結果的可能。只有集中、詳細和強制三者結合,才能保證事務所披露的信息質量,讓利益相關者取得有用信息。制定規范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將披露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作為企業的應盡義務,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披露審計費用,并規定其披露內容,披露的信息必須全面、客觀、清晰和真實。
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是指定網址或指定報紙,要能夠讓廣大信息使用者方便查閱,并推行事務所對公司披露信息的確認制度。各級CPA協會可以建立行業業務收費申報制度,對全體執業CPA和事務所加以約束和監督,使審計收費更加透明和規范。作為監督部門,要及時發現問題,加強對企業披露審計費用信息的檢查和監管力度,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的未能按要求披露相關信息的企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建立行業誠信的社會監督機制,為CPA審計營造一個純凈的環境。
關鍵詞:審計意見 審計收費 或有收費 經濟利益
注冊會計師作為經濟警察,又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利益主體,在尊嚴與利益之間選擇,注冊會計師面臨兩難境地:一方面要客觀、公正地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告發表審計意見,另一方面義要從被審計單位獲得審計業務和報酬。當審計意見不能為被審計單位所接受時,注冊會計師就很難做到客觀發表審計意見、保持其獨立性同時,又能繼續獲得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及其相關業務,作為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其行為的最終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缺乏有效的對審計質量監督機制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可能會選擇用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進行交換。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交換行為為何會存在?存在所需要的條件是什么?經濟利益會以什么方式存在于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注冊會計師在什么情況下會選擇用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進行交換?注冊會計師考慮時涉及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減少這種交換的發生?本文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一、文獻綜述
(一)國外文獻 國外關于審計收費問題的研究已經有二十多年歷史,Simunic(1980)最早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考察了可能影響審計收費的10大因素,其中審計年度的審計意見類型也是其中之一。隨后許多學者在原來的計量方法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在不同國家的審計市場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進行了進一步的探究。由于研究視角不同,得出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也不同:Firth(1985)通過對新西蘭上市公司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研究發現:事務所的規模對審計收費不具有重要影響。但Johnson,Walker與Westergard(1995)在Firth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了新西蘭的審計市場,發現規模最大的五個事務所的審計收費較其他事務所的審計收費平均高24.1%,即事務所的規模會影響審計收費。
(二)國內文獻 國內隨著2001年中國證監會頒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6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國內學者關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大量的實證研究。伍利娜(2003)以2000年和2001年282家公司的年報作為樣本,研究上市公司審計費用及其變動的影響因素,得出以下結論:負面審計意見在2001年與審計費用顯著相關,但被出具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與審計費用不存在顯著相關關系,因此不能從審計費的角度證實公司支付高額審計費進行審計意見類型變通之明顯存在。毛鐘紅(2008)以2001年至2006年我國8786家上市公司的數據,運用調整后的Simunic回歸模型,分析了審計收費及其影響因素之間的關系,發現審計意見類型是影響審計收費的重要因素。
二、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一)獨立性與經濟利益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核心,獨立性的缺失是許多審計失敗案例發生的原因。經濟利益與外界壓力對獨立性的損害,對于審計質量的提高,對于注冊會計師審計行業的發展,以及注冊會計師的信譽建立,將會起到阻礙作用。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的交換,不僅會損失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而且會損害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形象。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與鑒證客戶存在專業服務收費以外的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的間接經濟利益;收費主要來源于某一鑒證客戶;過分擔心失去某項業務;與鑒證客戶存在密切的經營關系;對鑒證業務采取或有收費的方式;可能與鑒證客戶發生雇傭關系。注冊會計師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利益主體,可能與被審計單位存在經濟利益的相聯性,注冊會計師可能對鑒證業務采取或有收費的方式,損害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使得注冊會計師不能客觀地發表審計意見。
(二)獨立性與外界壓力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外界壓力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與鑒證客戶存在意見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脅;受到有關單位或個人不恰當的干預;受到鑒證客戶降低收費的壓力而不恰當地縮小工作范圍。審計收費在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的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時已經確定,但是審計收費是由被審計單位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可能受到鑒證客戶降低收費的壓力,而且注冊會計師受到被審計單位解聘威脅,會計師事務所擔心失去審計客戶,使得注冊會計師受到外界壓力的影響,從而減少審計程序,出具不客觀的審計意見。
三、審計意見類型與審計收費
(一)審計意見類型 審計報告根據審計意見類型可以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指是標準審計報告以外的其他審計報告,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元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01年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審計事項的處理》公告,審計意見的權威性大大增加。上市公司規避非標審計意見的動力就越強(陸正飛、童盼,2003)。上市公司為了滿足資本市場監管的要求,為了保證再融資和配股的需求,或者是避免被特殊處理或被摘牌。管理層存在粉飾財務報表、操縱利潤的動機。在達不到規定的業績指標時,通過財務造假虛增利潤,“購買審計意見行為”成為部分上市公司選擇的捷徑。非上市公司為了滿足所有者和債權人以及潛在投資者的要求,為了爭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成為上市公司的機會,也希望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的審計報告。對于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都存在利用經濟利益購買審計意見的動機。
(二)審計收費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規定: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具體內容可能因被審計單位的不同而存在差異,但應當包括下列主要方面:審計收費,收費的計算基礎和收費安排。在確定收費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以客觀反映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的價值:專業服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所需專業人員的水平和經驗;每一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所需的時間;提供專業服務所需承擔的責任。在專業服務得到良好的計劃、監督及管理的前提下,收費通常以每一專業人員適當的小時費用率或日費用率為基礎計算。專業服務的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及收費結算方式與時間應在業務約定書中予以明確。
(三)或有收費 或有收費是指收費與否或收費多少以鑒證工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由于或有收費將會影響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所以除法規允許外,審計收費中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鑒證業務,收費與否或收費多少不得以鑒證工
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1)審計費用支付方式。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是分階段付費,即將業務分為若干階段,按照業務進行的階段予以支付費用;預付部分費用,出具報告后再付余款即委托方與事務所雙方事先預定部分的預付金額,當審計報告出具后再支付余額;出具報告后付款即委托方在整個審計報告完全出具后委托方才進行付款。這就為被審計單位采用或有收費方式支付審計費用提供了途徑,注冊會計師為了取得穩定的收益來源,力圖保持合約的穩定性。而被審計單位通過提供合謀報酬或信號脅迫,使審計人承擔審計風險。審計費用支付方式使會計師事務所在經濟上受制于被審計單位,其獨立性受到損害。分階段支付方式使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單位之間構成一個無法解開的內在利益沖突環。目前上市公司實際的審計委托人是管理層,審計委員會并不能起到應有的實際審計委托人的作用,被審計對象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接受服務的上市公司支付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即上市公司經營者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及財務報表使用者聘用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可能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務,包括出具不實的審計報告。(2)審計費用與咨詢費用。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為或有收費提供了條件,而且變相的或有收費,將會以服務費用或者咨詢費用的形式存在于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這更為或有收費提供了另外一種途徑。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同時提供審計和咨詢服務,只要這種咨詢服務不是與鑒證業務不相容的服務就是被允許的。在咨詢中,對該單位投資活動、經營范圍甚至賬務處理(稅務)知之甚多,在此基礎上進行審計可縮小實質性測試范圍。所以,事務所開展咨詢業務,既是傳統審計業務競爭日趨激烈的考慮,更是審計業務發展的自然結果。所以咨詢費用與審計費用必定會混合在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審計收費、咨詢費用均不需要對外披露,所以或有收費變得更加容易,審計收費在公司于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協商確定;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6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中要求:審計費和咨詢費分別披露。但是相對于審計費用,咨詢費數額的合理性更難判斷;無論是年報、中報審計,還是驗資、合并分立審計,都有專門的具體準則、實務公告加以規范,其費用確定多少均可以根據一定比率計算得出;而咨詢服務包括對會計政策選擇和應用提供建議、擔任常年會計顧問或就某一重大事項表明看法等,范圍廣且報酬無明確的標準。如果兩者一起披露,就可以利用咨詢費來調節審計費用。更有甚者,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私下達成一項協議:除了基本審計費用外,按照審計后凈利潤的一定百分比來支付額外報酬;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達成這協議,這部分額外報酬就計入咨詢費。即使咨詢費每年可能不同,但對于咨詢費的變動并并沒有特別的依據。于是咨詢費用就以審計費用的方式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或有收費的存在形式,成為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合謀的手段。本文將這種變相的或有收費方式也當作或有收費進行分析。
四、注冊會計師的選擇: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的交換
(一)注冊會計師收費內在需求 會計師事務所是市場經濟中的利益主體,若不滿足客戶的要求,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很可能會失去審計客戶,從而失去生存的空間。在這種審計環境下,對于被審計單位而言,會計師事務所的聘請,審計費用是否支付,決定因素不是在于服務質量,而是能否滿足委托人的要求、與委托人的親疏度等非市場因素有關。注冊會計師若選擇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進行交換,可以給注冊會計師帶來額外的收益,不進行交換將可能會失去審計客戶,作為理性的“經濟人”,注冊會計師會有選擇交換的激勵。從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的交換這種行為的需求方(被審計單位)和供給方(注冊會計師)兩者的角度分析,被審計單位具有利用經濟利益“購買審計意見”的動機,注冊會計師具有利用審計意見換取經濟利益的激勵,所以就具備了這種行為成立的內在因素。與此同時,審計收費的支付方式,或有收費、變向或有收費形式的存在,使得這種行為具有存在的可能性,但是由于注冊會計師在接受或有收費時,也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承受著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所以這種交換達成具有一定的約束條件,注冊會計師在選擇時需要綜合考慮經濟利益大小與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以及損失大小。
(二)注冊會計師收費選擇 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進行選擇。
(1)在沒有或有收費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的效用函數為U=E-p(r)L(r)。E為期望收益,指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收入(審計收費)減去審計花費的成本;r是指審計意見的類型,p(r)是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概率,L(r)是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損失。由于不存在或有收費,所以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是根據審計程序和審計證據如實的判斷,p和L與r無關。
(2)在可能存在或有收費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在決定是否用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進行交換,注冊會計師的效用函數同樣為U=E-p(r)L(r)。由于可能存在或有收費,所以審計意見可能不是注冊會計師是根據審計程序和審計證據如實的判斷,p(r),L(r)與r可能有關。r的差值是注冊會計師考慮的因素,即審計意見的變化將會引起p(r)和L(r)的改變。不妨假設標準無保留意見取1,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取2,保留意見取3,否定審計意見和無法表示審計意見取4。隨著r的上升,p(r)和L(r)會下降,而審計意見與經濟利益交換時,一般是用標準無保留意見替換后三種審計意見,這時p(r)和L(r)會增加,與此同時審計收費也會發生改變,E也會變化,注冊會計師需要綜合考慮經濟利益大小與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以及損失大小。
E>(p(r)L(r)),即審計收費的增加大于可能損失的增加,即獲得的超額審計費用需要超過由此帶來的承擔法律責任的損失,那么注冊會計師接受或有收費。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為了降低審計失敗的風險,將會修改審計工作底稿,以使新的審計工作底稿能夠為標準審計報告提供依據。
AE≤(p(r)L(r)),即審計收費的增加不大于可能損失的增加,那么注冊會計師不接受或有收費。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進行博弈,一種選擇是注冊會計師對經管理層調整后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意見,另一種選擇是被審計單位如果不同意變更業務,又不允許繼續執行原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應當解除業務約定。
五、注冊會計師獨立執業政策建議
(一)需求方分析 (1)改變現有審計委托模式。現有審計委托模式中,實際的審計委托人為公司管理層,而審計收費制度的一個弊端是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會計師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審計費用,審計付費的方式多采用分期付費。所以應該打破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對注冊會計師聘任權的壟斷,鑒于我國現在還不具備由審計報告使用者支付審計費用的條件,因而應該在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單位之間加入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機構,這個機構的職責就是完成審計委托與審計付費,使審計費用在審計工作開始前由被審計單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鉗制。并且由第三方負責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審計工作完
本文通過對2005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A股和境外股年報審計費用的對比研究,發現境內年報審計費用主要影響因素有資產規模、合并子公司數、應收賬款的比率、凈資產收益率、最近3年中是否出現過虧損、審計意見的類型和是否由國際“四大”所進行年報審計,而境外股年報審計費用的主要影響因素是資產規模、合并子公司數、凈資產收益率、審計意見的類型和是否由國際“四大”所進行年報審計。本文提供的數據初步證明:按中國審計標準所進行的境內A股審計和按國際或境外審計標準所進行的非A股審計采用了不同的定價基礎。當然,這只是通過若干樣本公司一年的數據得出的結論,是否在我國的整個審計市場存在的這樣的特征,還有待對所有事務所的所有客戶進行多年度的跟蹤分析。
本文對于境內外審計定價基礎差異的研究可以揭示審計師在不同的審計標準下如何判斷上市公司年報所存在審計風險和事務所所需投入的審計成本,以進一步促進我國CPA行業的規范和我國審計市場進一步國際化。
關鍵詞: 審計定價 影響因素 Simunic模型
Simunic Model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udit Pricing in China
Abstract
Auditing service has its special attributes as one form of the economic surveillance regulations which insures the benefits of the public and the whole market economy revolves effectively. But at the same time, as a chargeable product, auditing fee guarantees whether the CPAs can recover the audit cost and sustain their independence position.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audit fe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A and abroad stock market of 2005, the text finds the main influential factors of auditing fee in A stock market is assets scope, number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account receivables ratio, ROE, whether loss in the recent 3 years, kind of audit opinion and whether the clients of BIG4. Meanwhile, the main influential factors of auditing fee in abroad stock marker is assets scope, number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ROE, kind of audit opinion and whether the clients of BIG4. The data provided by this thesis has preliminarily proved that the auditing service in A stock market based on PRC auditing principles and that in abroad stock market based on international auditing principles have different pricing mode and charge foundation. However, it is the conclusion from the only one-year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several selected listed companies. Whether this conclusion is suitable for the whole stock market in China is still needed the further empirical research based on all the clients of the total CPA firms for the continuous years.
This conclusion about the difference of auditing pricing mode between A and abroad stock market is helpful for the CPAs to judge the auditing risk and cost of annual review on the listed companies according to the perse auditing principles and thus will further consummate the regulation of CPA industry in China and promote the globalization of our auditing market.
Key words: audit pricing, influential factor, Simunic model
目 錄
一、序言1
二、文獻回顧2
三、Simunic模型介紹3
四、研究設計5
(一)樣本的來源和篩選5
(二)變量選擇5
(三)模型建立6
(四)描述統計7
五、實證檢驗10
(一)檢驗結果分析10
(二)模型比較12
(三)小結13
六、結論與局限性14
(一)結論14
(二)局限性與建議14
資料來源和參考文獻15
一、序言
獨立審計可以看作是一種市場交易活動:上市公司需要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來證明公司財務信息和業績的真實可信性,以吸引投資并保持股價的穩定或是其他的經濟目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把自己的審計服務賣給被審計公司,以獲得維持其生存和發展的資金補充。事務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這種買賣審計服務的行為是通過市場機制由雙方經過充分的雙向選擇完成的,兩者之間就形成了以審計服務為標的的供需關系。
但是審計服務又不同于交易市場中一般服務產品:首先,它具有準公共產品的特殊屬性,因為審計服務的購買方和最終的消費者并不統一,其質量不僅關系到供求雙方的經濟利益,而且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第三方(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利益;其次,審計服務具有高知識含量和技術壟斷的特點。所以審計服務具有比普通服務產品更為復雜的性質:一方面,其質量的優劣關系到公眾的社會利益,所以更受社會的關注;另一方面,較強的專業性使其質量難于鑒定和控制。
鑒于審計服務的特殊性質,社會有必要尋找一種有效的手段來控制其質量,以確保公眾的社會利益和整個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轉。對于審計服務定價模式的研究正是控制和管理審計質量的一種重要途徑。此外,審計服務的定價模式也會影響到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Simunic(1980) 曾經指出:“理解審計服務的障礙之一就是注冊會計師、被審公司和外部財務報表的使用者之間關系的模糊不清。注冊會計師的道德標準要求其保持獨立而且公正,然而注冊會計師又是受雇于被審計公司并從被審計公司那里獲得報酬與補償的?!笨梢?,獨立性的要求顯然和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公司之間的經濟依賴性相矛盾。如何在這種矛盾中保持平衡,使兩者都可以健康的發展下去,關鍵在于對這二者之間的利益根源進行研究。這種利益根源之一就是審計收費,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在審計定價方面展開激烈競爭,客戶就有可能以拖延支付審計費用甚至解聘審計師來影響事務所的獨立審計意見。而且那些遠遠超過了審計服務成本的不正常定價,也會使人們懷疑上市公司是否在“收買審計意見”。
由此可見,審計服務的特殊性決定其定價標準不是簡單的市場經濟供需平衡的結果。影響審計定價的因素有很多:如上市公司的資產規模、業務性質、財務狀況,還有執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自然狀況(包括規模、知名度、審計年限等)和執行審計人員的經驗及專業水平。國外基于以上影響因素的定價模型也有很多,其中Simunic模型以其獨創的因素分析法和可擴展的項目變量被譽為審計定價模型的開山之作,其思想被許多后來的學者所借鑒和發展。
本文試圖將Simunic模型套用到我國的上市公司,試分別分析我國上市公司按中國審計標準所進行的境內A股年報審計收費和按國際或境外審計標準所進行的非A股年報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由于2001年12月24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 6 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審計收費,這使我們對中國上市公司審計定價的研究成為可能。本文的目的是通過實證分析,驗證Simunic模型對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解釋能力并揭示審計師在不同的審計標準下如何判斷上市公司年報所存在審計風險和事務所所需投入的審計成本,以進一步促進我國審計行業的規范和審計市場的國際化。
本文共分以下幾個部分:上述引言部分是對本文研究的內容、目的、意義的介紹;其次是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回顧;第三部分是對已有審計定價模型的介紹,主要介紹Simunic及其擴展模型;第四部分是研究設計,從 2005年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中選取樣本,通過分析樣本中的相關數據,對中國審計收費受行業、地區、事務所類型等因素的影響做出相應的描述性統計;第五部分是實證分析,通過建立審計定價模型對106家樣本公司進行動態分析,進一步推導出反映審計收費與公司規模、業務性質、審計風險,以及審計質量等各相關因素之間關系的多元線性回歸方程,并對回歸分析的結果做出了分析和解釋;最后是結論和根據Simunic模型的局限性提出的一些建議,從而為進一步研究國內所與國際品牌所審計收費的差異提供基礎。
二、文獻回顧
對于審計收費定價模型,國外學者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開始了實證研究,Simunic(1980) 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研究了美國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在模型中,他分別用上市公司的公司規模(總資產)、控股子公司的個數、涉及行業的類型、資產負債率、前三年的盈虧狀況、審計年度的審計意見類型、內審的成本、會計收益率、審計服務年限和事務所的規模作為變量因素,研究發現,公司規模是審計收費最主要的決定因素,在其余的控制變量中,只有凈資產收益率和審計服務年限這兩個變量不顯著,其模型的解釋能力達到了46%。
Simunic 的這篇開山之作為隨后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學者也紛紛對本國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他們在研究過程中結合各國或各地區審計市場和上市公司的特點,不斷在Simunic的模型中加入一些新的變量進行分析,得出了許多寶貴的研究成果。
Francis (1984)使用修正過的Simunic回歸模型檢驗了澳大利亞審計市場的定價數據,發現上市公司的資產規模和業務的復雜程度與審計收費顯著正向相關,并且事務所的規模與審計收費也顯著相關。
Firth (1985)在模型中加入非系統風險β,采用了新西蘭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研究發現被審計公司的總資產、應收賬款和總資產的比率以及非系統風險β是對審計定價影響最為顯著的變量,而事務所的規模對審計收費沒有重要的影響。
Ander和Zeghal(1994)構建了一個涉及更多變量的審計定價模型,并從加拿大的審計市場中選擇了樣本。研究結果同樣發現審計收費與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和業務的復雜程度顯著相關,并且與內部審計成本成正相關的關系。
因為相關規定的缺乏,國內關于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相對滯后。王振林(2002)通過分析審計收費的決定因素,進一步探討我國證券市場上的審計質量問題。首先對我國審計市場的特征進行描述和分析,然后選取公司規模、被投資公司的數量、應收賬款和存貨占總資產的比重、主營業務利潤占總利潤的比重、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事務所為客戶服務的年限、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等 17 個變量進行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后發現公司規模、被投資公司的數量等 11個變量對審計收費具有顯著影響。與其他國家學者的研究模型相比,該模型中客戶的審計風險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很小并且解釋能力較低。此外,王振林所使用的1997—1999年的審計收費數據并非證券監管部門強制要求披露的信息而是來自于證監會的調查問卷,其代表性可能會有所下降。
王漢卿、吳珩(2003)研究滬市2001年報中31家披露審計收費制定標準和制定程序的上市公司,將這些標準和程序分為四類,并討論了其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同時深入分析審計收費的支付時間、以及“低價進入”的定價方式對獨立性的影響。
胡玉明、魯海帆(2003)認為審計服務作為一種產品具有獨特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以及較高的知識含量,審計服務的成本應該包括基本費用、知識含量、風險補償費用和正常利潤等方面,目前中國的審計服務收費的定價模式不符合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業特征,而市場定價將是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收費定價模式的發展方向。
余玉苗、劉穎斐(2003)通過建立審計收費的需求決定模型和供給模型,分析了審計服務的供求雙方如何確定審計收費,并進一步闡釋了影響審計收費均衡水平的主要因素,最后據此提出了規范審計收費行為的若干建議。
劉斌、葉建中、廖瑩毅(2003)利用Simunic(1980)的模型從理論上分析了可能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的相關因素,然后采用了多元線性回歸的方法對深滬市2001年報中590家樣本進行了實證分析。并采用了上市公司所在地為自變量之一(將中國地區按東中西部劃分為四類),結果發現上市公司的規模、經濟業務的復雜程度以及上市公司所在地是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的主要因素,而其他與風險、盈虧有關的比率,以及審計任期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對審計收費并不具有重要影響。
伍利娜(2003)對2000年和2001年審計收費以及兩年變動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利用Simunic模型選取公司規模、事務所規模、年度審計意見、公司當年的凈資產收益率處于配股區間還是處于保資區間、應收賬款和存貨占總資產的比重這些變量。研究結果表明,公司規模、事務所規模、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處于保資區間對審計收費有顯著影響,而公司凈資產處于配股區間對審計收費沒有顯著影響。在研究審計收費變動的影響因素時,選用公司規模、是否強制性事務所變更、是否自愿性事務所變更、審計意見的變動、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變動、存貨和應收賬款占總資產比重的變動這幾個變量。研究表明,公司規模的變動、審計意見由非標準變為標準、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變動這三個變量對審計收費的變動有較為顯著的影響。其首次對審計收費的變動做出了實證檢驗,并得出了很有價值的結論,不過模型的解釋能力較差,只有 3.4%。此外,本次模型所選用的變量較少,其中甚至遺漏了衡量公司審計復雜程度的指標,可能會對研究結果產生不利影響。
朱小平(2004)對2002年符合條件的870家上市公司進行實證分析,運用公司規模、公司審計復雜程度、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存貨占總資產的比率、速動比率、上市公司是否為ST公司、事務所規模、服務年限、所在地、與上市公司是否同處一個地區、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是否變更事務所、公司所在地、是否發行外資股作為影響變量。研究表明,公司規模、公司審計復雜程度、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存貨占總資產的比率、上市公司是否為ST公司、事務所是否為“十大”所、服務年限、公司所在地以及公司是否發行外資股對審計收費有顯著影響。該文獻對變量的選用全面,回歸結果理想,模型解釋能力也強。但結果中有一點值得我們關注,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和存貨占總資產的比率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很顯著,甚至與公司規模、公司審計復雜性程度的影響程度相當,這與國內外學者的已有研究不一致,我國審計師的風險意識在短短幾年內是否有如此顯著的提高值得繼續進一步考察、分析。
本文之所以選擇研究Simunic模型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進行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在國外的證券市場上Simunic模型有著成熟的應用,它采用的是多元線性回歸的分析方法,模型解釋能力強不易受到干擾,且該研究思想和方法影響了后來的眾多學者;第二,國內對于專門采用Simunic模型分別來分析我國上市公司A股和境外股審計收費的研究還比較少,相關文獻對于不同的審計標準下如何判斷上市公司年報所存在的審計風險很少提及,所以研究有一定意義;第三, Simunic模型產生于七十年代的美國證券市場,從發展周期看,其發展狀況和我國現在證券市場有著一定的相似之處,研究有一定借鑒價值。
三、Simunic模型介紹
Simunic模型基于美國經濟學者Simunic在1980年根據審計風險和成本推導出影響審計定價相關因素的多元線性回歸方程。他的論文是國外最早研究審計服務定價的文獻,他假設價格競爭普遍存在于整個上市公司的審計市場,并運用了美國上市公司審計費用的數據驗證了審計行業的競爭性,否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壟斷審計市場的論斷。他支持 Demski 和 Swieringa (1974)的理論認為外部審計是被審計公司整個財務報告系統的一個輔助系統,因此審計服務被看作是對被審計公司有利的經濟行為,成為內部會計系統消耗的替代和補充。而被審計公司和審計師對于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潛在法律責任成為他們進行外部財務報告系統設計的主要動機。在這些理論和假設的基礎上,Simunic建立了被審計公司財務報告系統總成本(審計收費和內部會計系統成本之和)模型和決定審計成本的模型,通過求導的方法得出了使得公司財務報告系統總成本最小時所需求的外部審計量和內部會計系統使用量,并進一步分析了在非競爭市場及不同的審計產出效率下該模型的結果。
Simunic在1977年就公司的外部審計費用向1207家美國上市公司的首席財務官郵寄問卷調查,獲得有效問卷397家。根據已獲數據,他建立了影響審計定價相關因素的多元線性回歸方程,運用最小二乘法考察了可能影響審計收費的10 大因素。實證分析結果表明,上市公司的資產規模是決定審計收費的最重要因素,其次為控股子公司個數、涉及行業類型、資產負債率、前兩年的盈虧狀況、審計年度的審計意見類型以及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成本,而會計收益率、審計任期和事務所規模等因素在回歸方程中并不顯著。
表3-1 Simunic(1980)的研究結果
四、研究設計
(一)樣本的來源和篩選
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的審計市場也日益擴大。根據滬深證交所的相關統計,截至2007年4月末,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數量達到1452家,上市股票數達到1689只,發行股數15310.25億股,流通股數5852.79億股 。而同期中國共有執業注冊會計師6萬多人,非執業注冊會計師7萬多人,會計師事務所4300多家,其中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的有近80家。
伴隨我國入世五周年的到來,資本市場的開放進一步加大,越來越多的海外投資者涌入我國證券市場尋求發展契機,與此同時國內的優質企業也紛紛登陸境外市場以吸引更多海外資本注入。在資本不斷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本論文選擇滬、深兩市同時在境內發行A股和境內外發行非A股(B股、H股、S股、ADR等)的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擬同時探討A股審計收費和境外股審計費用的影響因素,并為下一步研究國內所與國際品牌所審計收費的差異提供基礎。
具體來看,本文以公布2005年年度財務報告的深滬兩地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總體,所需的審計費用數據來自中國證監會官方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提供的上市公司2005年度財務報告,財務指標數據通過《中國股票市場研究(CSMAR)——財務數據庫查詢系統》獲得??紤]到數據的可比性以及研究的需要,在選取樣本時遵循了下述標準:
1.上市公司同時公開發行A股及境外股(含B股、H股、S股、ADR等非A股);
2.剔除未披露2005年審計收費數據的公司;
3.剔除披露審計費中含有中報審計、其他鑒證服務收費的公司;
4.由于金融類上市公司與其他行業上市公司無論在所適用的會計制度,還是在業務性質方面均有著較大差異,從而對審計收費造成影響,故剔除金融類公司;
按照上述標準,筆者最后選定了106家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統計分析過程均采用統計軟件SPSS15.0完成。
(二)變量選擇
上文中對審計業務定價行為做了初步的理論分析和文獻回顧,所涉及的文獻也主要是以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為背景進行的研究。下面,本文將結合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實際狀況,來考察審計業務定價的行為。
1.公司規模
公司規模越大,資產負債就越多,相應的審計工作量越大,所花審計時間越多,審計收費也應越高。回顧以往的經典文獻常用資產總額((ASSETS)來代替,如Simunic(1980),Firth (1985),Francis (1984), 王振林(2002)。本文沿襲這一做法,用期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表示。
2.審計的復雜程度
衡量審計客戶會計業務復雜程度的指標較多,主要有合并報表涉及子公司的數量、應收賬款和存貨數量。
合并報表涉及的子公司越多,審計師在進行審計時為出具審計意見所要搜集的證據也會越多,所要執行的工作量越大。有時,子公司多的企業還會涉及不同的行業,它不僅要求審計師有更多的專業技能,而且還要能熟悉該行業的情況,這自然會增加審計的工作量和風險,并相應地增加審計費用。在以往的研究文獻中,有直接使用合并子公司數((SUBS)的,如Simunic(1980),但更多后來的學者使用合并子公司數的平方根(SQSUBS),如Firth (1985),Francis (1984)等,以減少單個變量對整體回歸波動的影響,本文也承襲這一做法。
應收賬款的變化對應著主營業務收入的增減和壞賬的風險,而存貨的變化反映了主營業務成本的增減和存貨跌價的風險,所以它們的增減變化最終反映損益表利潤的變化,上市公司常用它們來進行盈余管理。故在年報審計中成為審計重點,它們所占總資產比率越高,審計收費越高。
3.經營風險
嚴格說來,審計師和審計客戶在定價過程中所考慮的風險因素包括多個方面,然而很多因素是不可衡量的,如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法律的強制約束等,為此定量研究常以審計客戶的經營風險來衡量審計定價過程中應考慮的風險。因為一旦審計客戶發生經營失敗,利益受損者往往會怪罪于財務報表沒有及時反映出企業的風險,從而向審計師和企業提出索賠。此外,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財務舞弊的動機更大。
獲利性和流動性是反映一個公司財務特征的兩個基本要素。其中,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和長期負債與總資產之比分別被認為是評估財務獲利性和流動性的適當指標。 在Simunic(1980)模型中未考慮財務流動性,從而無法全面體現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谝陨峡紤],本文采用上述兩個指標作為公司財務獲利性和流動性的衡量指標。
另一個衡量經營風險的指標是上市公司近三年是否出現虧損。對于我國上市公司而言,連續兩年虧損的公司將受到特別處理,連續三年虧損的就會被摘牌,因而這類公司粉飾財務報告的動機會更為強烈。將其設為控制變量,最近3年中出現過虧損設為1,否則設為0。
4.事務所的低價競爭(Low-balling)
低價競爭的結果一般表現為事務所的更換,而事務所的變更往往伴隨著審計費用的降低。為了研究事務所的低價競爭行為,本文將其設為控制變量, 事務所進行過變更設為1,否則設為0。
為了進一步研究低價競爭行為,本文沿襲Simunic(1980)的研究方法引入年限變量。一般認為,CPA被聘任審計時間越長,對公司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越了解,所需審計證據和實質性測試程序越少,審計收費相應降低。但當存在低價競爭時,審計師會期望在第1年或最初幾年的審計收費較低,而在隨后的幾年內將其收費恢復到正常水平。本文用現任事務所被聘任年數的自然對數表示。
5.年報審計的意見類型
審計師的獨立性是構成審計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這一因素必然會影響審計收費。Simunic(1980)也采用了審計意見類型作為解釋變量,他認為如果被審公司收到了非標準審計意見,表明該公司的財務體系存在風險且非標準審計意見會對證券市場上股票價格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設該因素與審計收費負相關。與前者的想法不同,本文采用指標變量OPIN,當公司收到非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時,OPIN等于1,否則等于 0。此處假設審計意見可以反映審計質量,所以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可視為具有較高獨立性和審計質量,因此該解釋變量與審計收費正相關。
6.事務所的規模
相比國外,我國審計市場集中度低,競爭異常激烈。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中,會計師事務所本身的規模、品牌顯得日益重要。 “四大”國際合作所憑借其較強的敬業精神、過硬的專業素質和良好的職業聲譽成為較高審計質量的象征,這意味著事務所的規模越大,審計收費越高;同時伴隨事務所規模的增大將出現“深口袋”效應。在涉及審計人員的訴訟案件中,投資者(包括權益資金投入者和信貸資金投入者)希望從審計人員那里獲取更多的賠償,而不管審計人員在審計中是否遵循了公認審計準則。這樣,事務所規模越大,品牌效應越好,投資者就希望得到更多賠償。綜上,事務所的規模越大,審計收費將越高。
從2005年的A股審計市場來看,總量近36億元人民幣,參與市場的近80家事務所,其中普華永道中天、畢馬威華振、德勤華永、安永華明及大華(“四大”國際合作所)審計收入近3.74億元,客戶數量97家。其客戶數量占市場總量的近7%,收入比例更是高達總量的10%,無論是在客戶數量、收入總額還是客戶質量的等方面均遙遙領先于國內所。 故將其設為指標變量,樣本公司由國際“四大”所進行年報審計設為1,否則設為0;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為四大與年報審計費用正相關。
7. 境外投資者的關注度
顯而易見,當上市公司存在境外流通股時,境外股占總股份的比例越高,境外投資者對該公司的控制權就越大。本文引入“境外流通股占總流通股比例”這一控制變量,因為伴隨境外投資者參股比例的上升,這類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關注程度也會相應增加,對審計師的要求也更高。
(三)模型建立
根據Simunic(1980)模型及相關的擴展文獻和前文的變量假設和選擇,建立如下回歸模型 :
回歸方程1、
回歸方程2、
【關鍵詞】 審計收費; 新審計準則; 實證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審計收費一直是審計市場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對于實務界,審計收費研究有助于理解審計收費的決定因素,從而為制定市場發展策略提供指導。對于政府監管者,審計收費研究有助于加深對審計市場特性的理解,洞察審計市場主體的策略,從而為制定科學的監管措施提供理論依據。
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新審計準則開始生效。從理論上看,新準則與原準則相比增加了審計程序而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成本的增加,相應地應提高審計收費。但實際上,審計收費是否得以相應的提高呢?本文擬對上述問題進行實證檢驗和分析。
二、理論分析:新審計準則的實施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審計收費由審計成本與利潤組成。審計成本又由審計生產成本和將來可能存在的損失組成。審計生產成本是指在具體審計過程中發生的成本,包括審計的外勤成本和內部整理復核實施成本。將來可能存在的損失,是指因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可能發生的訴訟損失。
(一)新審計準則審計程序的變化
新審計準則的立足點在于要求注冊會計師從更高層次上把握重大錯報風險,它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變化(包括內部控制),以充分識別和評估會計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與舊審計準則相比,新審計準則在審計程序方面的重大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注冊會計師應加強對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為了實現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目的所實施的審計程序稱為風險評估程序。新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所有階段,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識別和評估的風險與實施的審計程序掛鉤;注冊會計師應針對重大的各項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注冊會計師應將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的關鍵程序形成審計工作記錄,以保證執業質量,明確執業責任。
(二)新審計準則的實施對審計成本的影響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實施新審計準則會導致審計成本的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1.新審計準則的實施增加了事務所審計工作的直接成本
新準則要求審計的起點由原準則的了解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前移和擴大到評估企業重大錯報風險,不僅要求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對企業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進行評估,還要對企業所處的行業大環境、企業戰略進行分析評價。從收集資料、整理資料到分析評估,再到建立恰當的數學模型進行風險量化,都要花費審計人員相當的時間,增加了審計項目的直接成本。
2.新審計準則的實施引起管理成本的增加
作為一種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新的審計模式,新審計準則不僅要求注冊會計師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專業判斷能力以及管理、數理統計等多方面的知識,還需要有較高的風險識別能力和分析能力。因此實施新審計準則需要更多有經驗的合伙人及高級審計人員的參與,并對其提供相關知識的培訓,這會導致人力成本增加,也會相應地增加審計的總成本。所以從理論上講,新審計準則的實施,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成本的增加而理應帶來審計收費的提高。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思路
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現行的審計收費標準是按財政部門規定的指導價(最低價),以資產總額作為收費的依據。以深圳地區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收費標準為例: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最低收費額4 000元;資產總額101-500萬元的最低收費額6 000元;資產總額501-1000萬元的最低收費額8 000元;資產總額1 001-3 000萬元的最低收費額10 000元;資產總額3001-5000萬元的最低收費額20 000元;資產總額5 001-7 000萬元的最低收費額30 000元。
為了分析2005年-2006年審計收費有無增長,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
第一步:根據2005年的審計費用和2005年的資產總額推導出審計費用和資產總額關系的回歸方程。
第二步:利用上述回歸方程和2006年的資產總額計算出2006年的預計審計收費。
第三步:將2006年預計的審計收費與實際的審計收費進行顯著性檢驗(如果沒有顯著性差異則證明審計費用并無增加)。
(二)數據來源和樣本構成
本文研究所需的樣本全部取自深滬兩市A股上市公司2005年和2006年年報。在選取樣本時,本文剔除了2005或2006年未公布年度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剔除了所公布的審計費用中含上年度審計費用、含驗資等特殊服務費用和差旅費補助另算的上市公司和境內境外審計費用沒有分開的上市公司以及資產負債率等指標具有特殊性的銀行類上市公司。審計費用計量單位為萬元。最后得到了有效樣本101個,現采用SPSS統計包軟件對兩個年度的審計費用進行描述性統計,結果如表1。
(三)實證結果
本文利用SPSS12.0統計軟件對2005年的審計收費和資產總額進行分析,用曲線回歸方程對樣本數據進行擬合,根據點的分布,得到三次方曲線與數據的擬合較好(見圖1):
F=b0+b1×X+b2×X2+b3×X3
其中,X為資產總額;F為審計收費
從表2可以看出,本文的審計收費方程整體上還是高度顯著的(F=170.84,P=0.000),其解釋能力也較強,樣本測定系數R2為0.841。
將各上市公司2006年的資產總額代入上面的方程式,計算出2006年各公司的預計審計收費,與2006年的實際收費比較,其描述性統計如表3。
對2006年的預計審計收費與實際審計收費進行顯著性檢驗,其結果如表4。
由此可見,T=-1.242,P>0.05,差異不顯著,即2006年的預計審計收費與實際審計收費不具有顯著性差異。也就是說,對2006年年報的審計并未由于新審計準則的實施而相應地提高審計收費。
四、研究結論
通過以上實證分析表明,新審計準則實施后審計收費并未提高,這與理論上的分析不符。筆者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由于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在實務中新審計準則并未嚴格執行
相當部分的會計師事務所在2007年的執業中根本沒有遵循新執業準則所倡導的風險導向審計理念,沒有執行風險導向審計程序,仍然按照老審計準則的要求執業。即使有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了新的風險導向審計準則,但其大多數僅是套用了或多或少的幾張風險導向審計的工作底稿,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沒有真正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程序,所實施的風險導向審計程序與其后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毫無關聯,不具有利用風險評估來導向審計的作用,僅是為了表示其執行了風險導向審計準則走形式而已。其一,新審計準則本身執行難度大。新審計準則在借鑒國際審計準則時,有一個原則即為了保持與國際準則的趨同,不敢隨便改變國際準則的意思,有相當一部分準則條款進行直譯,所以理解起來比較吃力,且新準則及其指南過于理論和原則,不具有可操作性,中注協至今仍未能出臺新準則的工作底稿指南,使得注冊會計師缺少具有指導性、可操縱性和理論聯系實際的實務類教材,從而不知究竟應如何規范操作。其二,條件不成熟。我國注冊會計師執行風險導向審計準則是倉促上陣。實際上,我國目前還沒有完全具備執行新的風險導向審計準則的前提和條件,如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管理現狀及財務會計的核算基礎(特別是中小企業)等。
(二)在競爭激烈的審計市場中提高收費是不可行的
盡管審計項目的契約是自由的,但事實上客戶擁有對會計師事務所聘用、續聘、決定審計費用水平的控制權,由于我國會計市場發展不成熟,市場供大于求,會計師事務所數目眾多但是規模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受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為了拉生意或者保住生意而不能提高審計收費,有的甚至降低收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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