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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企業對勞動保障監察抵觸情緒較大。目前,大部分企業存在著企業領導只抓生產和效益,不重視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現象,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政策不聞不問。一部分非公有制企業主對勞動保障監察抵觸情緒非常大,以員工流動性大為由,不愿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有的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即便簽訂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沒有嚴格履行,致使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行為時有發生。
二是勞動保障監察缺少強制措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簡稱為《條例》),《條例》雖然為勞動監察執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據,但力度、強度還不能適應現在變化中的勞動環境。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中,對企業負責人不還工錢、不繳保險、轉移財產、逃避處罰等行為,在執行時企業已無力償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勞動監察的處罰往往只能是一紙空文。
三是勞動者自我維權意識不強。面對目前就業難的形勢,大部分勞動者為了維持生活,對用人單位的不合理條件只能忍氣吞聲,認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棄自己應有的權益,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收取風險抵押金、延長工作時間、增大勞動強度等行為能忍則忍。在出現拖欠工資時也不知向老板索要欠據,甚至有的勞動者連業主的姓名都不知道,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執法硬件設施及經費問題。《條例》的出臺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當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辦公經費緊張,辦公硬件設施投入不足問題較為突出,大量的調查取證、追討工資的辦案經費無從解決,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對勞動違法行為的查處。這種狀況難以實現對勞動保障監察對象的全面覆蓋,也難以有效及時地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五是各部門協調配合缺乏力度。目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與工商、公安、衛生、稅務、建設、安全、法院、工會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尚未完全形成,部門合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有的園區企業對勞動保障年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強制性認識不夠,隨意性大,不依法參加勞動保障年審。對出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處罰不能完全執行到位。
二、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主要措施
1、強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讓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深入人心。通過送法上門、培訓、現場咨詢、媒體宣傳等形式,大力宣傳《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守法意識,促進其自覺履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各項責任,提高勞動者依法維權能力。深入社區、深入企業,通過張貼宣傳畫、開展現場咨詢等形式把條例送到勞動者手中,使他們懂得“我有哪些權益”,“權益受到侵害怎么辦”,增強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深入宣傳,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社會認知度,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的良好氛圍。
2、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全面規范勞動合同簽訂、登記、鑒證、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管理制度。今年省政府將勞動合同的簽訂納入“民生工程”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要求各類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我們要抓住機遇、強化措施,加大依法規范勞動關系工作的力度,切實抓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同時,發揮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站)的作用,切實摸清轄區范圍內應簽訂勞動合同的底數,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臺帳,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管理中的各項業務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學習重點,有效提高廣大干部職工法律素質。
根據我局“四五”普法總體規劃和縣委普法辦的具體要求,我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普法學習,并始終將此項工作作為局內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年初制定了普法計劃,并認真實施。針對“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標和要求,我局嚴格按照規劃的安排和計劃,在抓好全體職工學法用法的同時,著重抓好局內領導干部和執法監察人員的普法工作。在每月至少一次的職工集體學習中,專門安排一些法律法規的學習內容。半年來,我局干部職工學習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許可法》、《××××××自治縣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在工作中,堅持把學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相結合,自覺依法辦事。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我們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渠道,規范政務公開內容,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制定了《××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了公開、透明、高效、規范政務公開制度體系。
通過學習使全系統干部職工基本具備了現代法制觀念,法律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法律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同時也有效提高了全系統干部職工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實現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用段管理的轉變,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為進一步促進我縣勞動保障事業的不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按照目標規劃,狠抓落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監管、強化執法”的要求,進一步做實網格,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重心下移,在街道形成普法宣傳、日常監管、執法維權三位一體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平臺,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試點范圍
試點工作在區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先行開展。其他中隊可根據各自實際適時準備。
三、實施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勞動監察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5日—8月31日)
1、科學調配人員
按照素質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試點街道安排或派駐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同時根據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數量,科學配置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和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
2、辦公場所和設備配備
街道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實現與本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大隊聯網,配備微機、辦公桌椅、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以保證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正常開展。
3、制度建設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制定街道勞動監察派出機構的執法職責,賦予相應的執法權,同時建立監督、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機制,按照臺帳規范、職責清晰、運轉有序、考核有力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街道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的工作水平。
4、加強指導和協調
勞動監察大隊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著重加強人員配備,破解人員短缺、設備落后問題;從內部管理上健全基礎臺帳、制度建設、運行機制,保障日常監管的有效運行;從業務工作上強化普法宣傳、延伸維權服務、實行分類監管、快速案件調處,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
(三)自查階段(9月1日—9月30日)
試點中隊要按照人員到位、硬件配齊、機制健全、經費保障、執法到位的標準,逐項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照檢查情況進一步整改、完善、提高,爭取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區勞動監察大隊將組織成立試點專項工作小組,逐一聽取和查看試點中隊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
2005年xx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在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在相關科室的配合下,堅持以“執法為民”為指導思想,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原創:以加強勞動保障執法監察,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主線,實行日常檢查、專項監察、年度審查、群眾舉報相結合的辦法,查處了一大批個體私營業主無故克扣和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追討農民工工資累計達49萬余元,涉及4個私營企業,農民工428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存在著職工群眾對政策法規的學習理解程度不夠和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差;二是受客觀經濟環境制約,有的企業由于經濟效益不好,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有的企業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大,時常處于超負荷狀態,拖欠職工工資及加班費現象嚴重;三是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資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不能依法確立勞動關系,用之即來,不用即退,隨意性大,私招濫雇現象嚴重;四是專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薄弱,至今沒有與其他業務機構和署辦公,專職勞動監察員明顯配備不足,力量與任務之間的矛盾相當突出,導致辦案效率低下;五是勞動保障執法力度軟弱,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完善,缺少系統性和完整性,致使在查辦違法案件中,不疼不癢,沒有力度,導致企業邊查邊犯,造成執法難,對違法用人單位起不到震懾作用。
做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部門,針對企業主無故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案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一是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等各項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制定普法計劃,落實普法機構、人員,針對不同的現象開展不同的內容、不同形式的勞動法制宣傳教育,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各自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二是按照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定期開展追討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執法檢查,特別是對建筑、餐飲、美容美發、礦山、選廠等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重點監察。針對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與建設部門合辦,加大處罰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三是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及履行勞動合同,從而達到約束勞資雙方守法、遵法的勞動行為;四是對投訴舉報無故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案件,制定了主辦監察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專人調查,嚴肅辦案程序,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五是對拖欠職工工資數額較大的案件,責令企業制定清欠計劃,分期補發,逾期拒不支付的,嚴格按照《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六是深入基層、企業定期專訪,與職工交談,詢問企業工資發放情況,掌握企業的基本狀況,作到底數清、情況明;七是制定個體私營企業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制度和企業工資支付信用制度,監督企業執行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規定。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從構建和諧平安,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做好制止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檢查范圍
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
三、檢查內容
檢查各類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勞動合同訂立與履行情況;農民工其他權益保護情況。
四、檢查方法和步驟
專項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年11月1日—11月10日):宣傳發動階段。勞動保障、建設、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用人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和廣大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促使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第二階段(年11月11日—12月10日):組織用人單位自查階段。各用人單位要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年工資支付情況的資料,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說明拖欠、克扣工資的數額,并制定具體可行的償還計劃。各用人單位要在12月10日之前將自查情況表報送人勞保障局監察仲裁股。
第三階段(年12月11日—年月30日):執法檢查階段。縣人勞保障局、建設局、公安局和總工會將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逐戶進行檢查,對群眾舉報的拖欠工資問題進行重點查處。
第四階段(年月31日—月日):總結階段。各用人單位要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并將總結材料于年月日之前及時報送人勞保障局監察仲裁股。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指導思想,確定目標任務
為切實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一步加強基層平臺和信息網絡建設,努力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和網絡化監管工作,實現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執法規范化、維權人性化、監管科學化。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和數據全面、信息共享、運行規范的網絡化監管信息系統,對用人單位實施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動態管理,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建設和諧。全區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監管的總體框架,是建立兩級組織、三級監管的監管模式。街道建立區勞動監察中隊,社居委監察協管員隊伍組織網絡,將全區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按照區域自上而下劃分若干塊、格,以街道為塊,社居委為格,定人員、定區域、定職責、定任務、定措施,對用人單位實行全面監察。
二、建立街道、社區兩級監管組織
街道建立勞動監察中隊。勞動監察中隊隊長:勞動監察中隊的主要職責是: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轄區內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做好所轄區域內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做好轄區域內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進行信息采集、登記,建立基礎臺帳,指導用人單位建立規范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受理轄區內的舉報投訴案件,妥善處理,對疑難案件或重大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積極配合;協助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專項檢查、書面審查等工作。
三、健全街道、社居委監管理責任
按照定人員、定區域、定職責、定任務的“四定”原則,明確街道專兼職監察員、社居委監察協管員的監管責任。
街道專職監察員:
街道兼職監察員:
社居委監察協管員:
四河社居委監察協管員:
桃河園社居委監察協管員:
銀河灣社居委監察協管員:
街道監察員責任:街道將行政區域劃分3個網格,與社居委的劃分相對應。網格作為勞動保障監察的基本單位。街道1-2名監察員負責1個網格內用人單位的監管,對責任網格內的用人單位進行日常監管,指導協管員開展工作,調查處理舉報投訴案件,配合上級監察機構開展執法活動。
社居委協管員責任:協管員對網格內用人單位進行信息采集,做到“五清”(基本情況清,用工人數清,簽訂合同清,工資支付清,參保情況清),并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政策宣傳,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時向上級報告,并積極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四、強化監管措施
“兩網化”監管是依托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平臺,通過市、區、街(鄉鎮、工業園區)、村(居)四級聯網,建立用人單位基本數據平臺、勞動保障監察案件受理系統、網格化監管管理系統、對用人單位進行動態監管,實現對勞動保障監察全過程的監督管理,使兩網化工作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其功能和作用。街道社區勞動監察部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要求,依法對用人單位開展日常下巡查、書面審查、專項檢查、舉報督查。與此同時,對用人單位特別加強動態監管、日常監管、分類監管、重點監管和應急監管。
1、動態監管。充分發揮街道熟悉地域、掌握企業情況變化的優勢,結合一年一度的書面材料審查工作,監察員、協管員對網格內的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模底,信息采集。按照“一企一檔,一格一冊”的工作要求,填寫《用人單位調查登記表》,建立用人單位信息庫,并輸入用人單位基本信息數據庫,實施計算機管理。同時,結合誠信企業等級評定、日常檢查、舉報投訴等情況,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等方面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更新信息庫,及時糾正問題。
2、日常監管。建立日常巡視檢查制度。按照勞動保障監察員年人均檢查20家用人單位的目標,加強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的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行為,做到查防并舉、預防為主。加強普法宣傳,堅持執法和宣傳、服務相結合,定期深入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法律宣傳。對新辦企業及時上門服務,指導用人單位依法經營。做好舉報投訴處理。對網格內發生的舉報投訴,及時調查處理,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3、分類監管。以用人單位書面材料和各類監管信息為基礎,結合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將用人單位守法經營等情況分為不同的管理類別,即“綠、黃、紅”三色管理。書面材料審查A級的用人單位采用綠色管理,即書面材料審查和上門服務的形式進行巡查,密切關注。書面材料審查C級的用人單位和失信單位采用紅色管理,即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跟蹤監管。
4、重點監管。凡欠薪2個月以上,一年內累計被3次舉報投訴,連續兩年被勞動保障部門行政處罰,拒不執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做出的限期改正決定,發生重大勞動關系突發事件,拒不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或未通過勞動保障書面審查,不按規定進行社保登記的新辦企業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重點監管對象進行全面檢查,實行跟蹤管理。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納入勞動監察程序,依法責令改正,跟蹤整改情況。責令不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處理),直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總體目標
以現有鄉鎮行政管理體系和勞動保障基層服務平臺為基礎,依托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鄉鎮、村(居委會、社區)行政區域設定勞動保障監察網格責任區,定人員、定區域、定職責、定任務,在每個網格責任區配置相應的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調查掌握網格內所有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信息。建立縣、鄉鎮、村(居委會、社區)一級執法、三級管理的勞動保障監察網絡管理服務體系。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利用勞動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進行管理,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動態、全過程”的管理機制。
二、工作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建立網格。以全縣17個鄉鎮為基本單位,建立17個勞動保障監察網格,以網格內的村(居委會、社區)行政區劃為單位建立253個勞動保障監察網格信息聯絡責任區。
(二)建立信息庫。各鄉鎮、村(居委會、社區)在確定網格的基礎上,建立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數據庫和勞動用工電子信息檔案,動態記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信息庫內容包括轄區網格內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名稱、住址、性質、經營范圍、經營網點分布)、單位代碼、法人代表、電話、傳真、員工基本信息(職工名冊及變動情況)。
(三)落實人員。聘任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為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在鄉鎮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內的村(居委會、社區)工作人員中選聘1名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發證上崗。
(四)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按照“全面推進,重點突出”的工作思路,探索試點單位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工作的經驗做法,通過試點引路,在全縣基本實現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
三、工作職責
(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責
1、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2、負責劃分勞動保障監察網格,配置網格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
3、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鄉鎮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
4、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建立全縣用人單位勞動用工電子信息檔案和基本數據庫。
(二)鄉鎮職責
1、負責轄區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和配置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
3、負責采集轄區網格內全部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電子信息檔案,及時上報各類報表、信息材料,規范檔案管理;
4、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轄區勞動保障監察網格責任區工作;
5、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妥善處置勞動糾紛,對勞動保障重大及時介入、掌握動態、報告處理;
6、協助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開展日常巡查、書面審查、專項檢查和舉報、投訴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三)村(居委、會社區)職責
1、采集本網格責任區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息,建立信息檔案;
2、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
3、負責動態掌握本網格責任區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
4、負責受理、記錄、反映和傳遞本網格責任區用人單位違法信息和勞動者的舉報、投訴;
5、負責協助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各項監察執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人員要到位。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崗位要求,配強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人員到崗、到位;督促勞動保障監察兼職助理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協理員開展工作,形成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采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和鎮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以加快實施富民工程為主線,以“就業、保障、維權、創新、服務”為重點,以貫徹實施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省勞動合同條例》為契機,積極探索被征地農民就業與基本生活保障機制,大力推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促進職業技能開發培訓,深化完善三項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全力推進我鎮勞動保障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
(一)落實政策措施,大力促進就業工作
1、分解落實就業任務。緊緊圍繞市政府和鎮政府下達的提供勞動力崗位數和完成本地勞動力就業人數的目標任務,強化責任意識,落實目標責任,進一步量化、細化,各村應完成鎮下達安置的本地勞動力就業指標任務,確保全鎮安置本地勞動力3000名。
2、落實就業優惠政策。緊密結合本鎮實際,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被征地農民再就業各項政策,積極開發就業崗位,加強空崗信息收集和,大力促進被征地農民就地就近就業,確保每個純農戶家庭有1個勞動力就業,并注重解決好農村特困家庭“零”就業。
3、強化職業技能培訓。繼續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的意見》(委辦[]72號),創新培訓機制,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指導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就業競爭能力。各村要因地制宜積極舉辦創業培訓班,培養和造就一批小企業創業者和自謀職業者,掀起全民創業熱潮。全面推進就業準入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我鎮的培訓任務。
4、加強外來勞動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就業錄用備案登記臺帳,進行就業指導培訓,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5%以上。
(二)完善保障體系,不斷提升保障水平
1、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機制的要求,結合本村實際,認真貫徹各項政策規定,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2、做好過細工作,加快劃歸企業大集體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網工作,確保6月底前各項業務工作全部實施到位。
3、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擴面宣傳力度,繼續以突破外資企業參保為工作重點,所有“三資”企業均依法參加城鎮企業社會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全面完成擴面任務。
4、嚴格執行鎮政府公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和在職鎮管干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力爭完成和超額完成市下達我鎮的農保新增參保人數和收繳保費的目標任務。
(三)貫徹兩個條例,切實維護職工權益
1、大張旗鼓,扎扎實實地開展以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省勞動合同條例》為主要內容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組織企業法人代表和私營企業業主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培訓,增強企業和職工的法律和維權意識,自覺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2、加強對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督促檢查,完善勞動合同內容,依法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3、學習宣傳貫徹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全面推進工傷保險“廣覆蓋”工程。
4、依法開展企業職工工傷事故調查,建立企業職工工傷申報登記制度,認真配合鎮勞動保障所搞好工傷調查和調解工作,妥善處理職工工傷爭議。
5、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增強辦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能力,依法協調處理各類勞動爭議,勞動爭議調解結案率達90%以上。
(四)深化三項制度,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1、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年內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5%以上。
2、督促各類企業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職工工資,遏制克扣拖欠職工工資現象的發生,實行“月薪制”的企業達企業總數的95%以上。
3、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對工資支付行為的動態監控,實施工資拖欠報告制度和企業欠薪信息披露制度,實行8小時工作制,取消12小時工作制,不得強迫職工加班,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積極研究探索建立建筑等特殊行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4、深化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公示制度”,各類用人單位年檢率達95%以上,對年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年檢整改率達95%以上。
5、廣泛宣傳發動,轉變思想觀念,動員各類用人單位和純農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確保農保參保率在95%以上。
6、加強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堅持日常監察與專項整治相結合,配合鎮勞動保障所實施勞動用工監察,全年不少于企業總數的50%,確保“三項制度”落實到位。
(五)強化自身建設,全面提高整體素質
1、各村(企)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和協管員要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勞動保障政策規定,牢固樹立發展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競爭意識和爭先創優意識,提高自身的素質。
2、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舉辦的會議或培訓班,領會上級工作精神,及時完成有關任務。
3、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注重收集各類勞動保障工作信息,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勞動保障工作的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1、考核以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勞動保障工作目標任務為依據。